时间:2023-03-16 17:33: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预算外资金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部门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各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计划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年度总计划。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计划,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规范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加增长的办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收入时,有的单位只是将专户资金一缴了之,而没有具体的资金项目名称,造成收入来源不清;支出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资金使用“以收定支”。预算外资金管理粗放,使用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有了可乘之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减弱。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些欠发达省份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收费单位原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范围;二是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收入不能抵顶其正常支出,有些单位甚至还有巨额贷款,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要增加财政负担加;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纳入预算管理后其经费没有保障,还有一些单位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约束软化,财政监督流于形式。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普遍存在重收入轻支出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和缴存比例,忽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时,根据用款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了核定,但财政资金划出后,用款单位如何使用资金却不能掌握。同时,由于收费经费化,使部门间存在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现象。从更深层次看,它还造成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降低了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
(四)资金征缴模式陈旧、征缴程序不科学,导致部分资金逃避财政监督,形成体外循环。尽管近几年来各地都积极推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仍处于自存自缴状态。而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存在,给个别单位截留预算内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内外资金提供了可能。另外,由于征缴程序不严密、不科学,也容易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如一些地方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预算收入,应按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但具体的征管模式却是:由地县基层单位负责收缴资金,由省级部门归集资金、报批手续,待审批后,再由省级部门按比例逐级返还原单位,然后各自缴入国库。这种方法虽有利于资金到位,但按级次入库的资金由于征缴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又没有采取一定的监督手段,容易形成既不解缴当地国库,又不纳入专户储存的体外循环资金。(五)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缺位,影响了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行政主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一部分管理费。但该办法对管理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票据使用、支出范围及资金管理都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单位超标准收费、使用不合法票据以及白条收费,进而逃避专户管理、违规投资,甚至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取消的收费项目,但由于没有及时理顺和解决相关单位的经费,致使一些旨在建立政府与民间良性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二、加强与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
多年来,预算外资金宏观失控和急剧膨胀,存在着诸多严重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管理,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是近几年财政经济领域中探讨、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从1985年起,全国开展了“财政物价大检查”行动,并从1989年起,国务院又着重开展了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查处,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侵占、截留的资金状况进行了清理,这项检查一直持续到1997年,共查出违纪资金2044亿元,上缴1331亿,.即使是这样,中国预算外资金的现实状况也还未真正露出水面,审计机关所能查出的也仅仅是反映在各单位账面上的资金情况,而预算外资金更广泛地是落入个人的手中,或者以各种福利、奖励的名义进行了分流,因此审计机关是无法对这些进行详细地审查的,也就不可能对之进行有效的监管。
2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遇到的问题 1.越权建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收费,基金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着各种人为性偏差。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全国政府性收费基金80%是越权设立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往往绕过中央审批基金的监督管理,以“费、资金、附加费”名义开征基金项目;更有甚者,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随意摊派乱集资。据2001年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的资料,1997年7月至2000年12月底,全国共取消针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44602项,涉及金额1679.8亿元。
关键词:事业单位;繁育成本;成本核算
黑龙江省家畜繁育指导站是服务于家畜品种改良工作的科研推广单位。站内设有繁育技术研发、猪育种中心、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15个部门。主要职能是制定全省家畜繁育改良规划、制定省内各畜禽品种育种目标;负责全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体系建设等。近年来,承担了世界银行的奶牛群体改良(DHI)、繁育体系建设及重大科技攻关等项目,这对于其自身发展,实现畜牧业科学发展都具深远影响。因此,进行并做好成本核算就是重要一环,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目的是提高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管理水平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相关理论
(一)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是企业进行产品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单位和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家畜繁育站的成本核算就是对家畜场所生产的优质种子母牛、仔猪、商品猪、种猪等产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进行计算,以此得到每个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资金总额,即产品成本。成本管理则是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考察构成成本的各项消耗数量及其增减变化的原因,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在增加生产量的同时,不断地降低生产成本是家畜繁育站扩大赢利的主要方法。
(二)繁育成本
繁殖成本,从理论角度来说,就是动物为了实现繁殖以及人们为了使动物高效繁殖而付出的代价。对于家畜繁育指导战这样的事业单来说,必须了解繁育成本的核算,才能有效管理业务的发生及发展,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核算科目
成本核算属于支出类科目,应设置“成本费用”这一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列入龙舞的各项费用,借方反映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产品完工验收入库的实际成本。
二、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步骤
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需要较为完整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从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分类整理而来,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系统,并且及时地记录整理,这是进行成本核算的首要环节。只有进行成本核算才能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首先,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指标以及计算单位。比如,黑龙江家畜繁育指导站的最终产品是优质种子母牛,那么成本核算的指标就是每头产品的成本资金总量或资金总额,计算单位有月、季度、半年、年等。现在以100头优质母牛为例,将商品牛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以元/千克、元/头作为成本核算的指标,以年为计算单位来说明母牛的成本核算的具体流程以及核算方法。
其次,确定组成繁育指导站的核算成本项目。在一般情况下,将组成繁育指导站的产品成本核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分为两类: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固定成本是指与家畜生产量的大小无关或关系很小的费用,其不随生产量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生产量的提高,由固定费用形成的那部分成本将会显著降低,从而降低了生产的总成本,即产生了规模效应。因此,降低固定费用从而降低总成本是事业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固定成本费用有:饲养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和管理人员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维修费。变动费用是指随着家畜生产量的变化,其费用大小也变化的费用,即随生产量的变化而变化。变动成本费用有:饲料费用、药品费用、煤、汽油、电费等。其中饲料费用包括买价、运费和加工费。
最后,从黑龙江省家畜繁育站的各项业务来看,成本核算的过程如下:
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有:
1.变动费用中的采购费用的核算:
采购分配率=采购费用总额/原材料买价总额×100%
原材料采购成本=买价总额×采购分配率
饲料的加工费分配总量=加工费总额/加工总数
已耗饲料产品的成本=原材料总价÷损耗率+加工费分配总量
损耗率=(原材料损耗量-饲料消耗量)/原材料损耗量×100%
在饲料的加工过程中,饲料产品的原材料总价应该按照饲料的组成计算。
2.饲养成本总额的核算:
饲养成本总额=饲料的变动费用+其他变动费用+固定费用
因此,通过上述的成本核算,我们得出了产品中的各类成本费用在总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同时得出了该年度或该季度家畜产品的总成本及单位产品的成本。财务人员应将每年或每季度的各类成本定期及时地进行核算,做一个统计记录,就会发现单位存在的问题,能够全面地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此外,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成本收入的计算 。
假设黑龙江省家畜繁育指导站生产的1组(250头母牛/组)母牛。
成本:
(1)引进幼种的款项:2.9万元(假设数据)。
(2)饲料费用:每头母牛的成本8-10元,14585头约要饲料费约14万元,种牛的饲料费大约1万元,共17.9万元。
(3)水电费:1000元(年或季度)。
(4)职工工资:平均每人每年7000元,2人共计1.4万元。共计19.4万元。
假设全年的利润是42万元,那么,全年的纯利润为 22.6万元。
三、事业单位的收入如何上缴财政专户
由缴款人或其人提出申请,经征收机关审核确定无误后,通过缴款人或委托人的开户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单,即财政专户。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各种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此项资金上缴之前,对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种负债,不能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来处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事业单位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待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上缴部分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带同级财政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事业收入,其留用部分可以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实行按收支结余的数额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平时可以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年终按该项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结余数额上缴财政专户。
目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是各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应上交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数或实行预算外资金介于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的结余数,借方反映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数,贷方余额反映应缴的未交数目。下面具体说明:
(1)全额上缴时:
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2)按比例上缴时:
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缴入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3)结余上缴时:
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事业收入
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事业收入,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款的方法和步骤,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还必须建立严格的控制制度,保证专款的上缴。因为财政收入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企事业的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通过财政能够有效地调节资源的配置。财政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重要作用。其次,国家通过财政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对财政收支数量、方向的控制,有利于实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结构的优化,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再次,财政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科教文卫都属于事业单位,他们或者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有限,必须依靠财政的大力支持。最后,财政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建设支出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财政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分配进行着广泛的调节,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此外,财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成本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家都知道,现在是以社会责任最大化来衡量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机构的可持续性,只有准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把我成本核算的整个流程,才能降低生产过程的总成本,以节约资源,节省费用,将更的资金用于后续发展的过程中,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人民满意的标准。同时为国家制定收费项目提供参考标准,通过相互参考,促进服务和成本的对等性。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之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4).
[2] 贺南轩.成本会计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0).
[3] 叶胜春,杨梅芳.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及创新[J].市场论坛,2006 ,(11).
政府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政府收支管理、特别是基层政府收支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是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但改革至今,尚未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文章拟结合工作实践,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出粗浅见解。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和特点
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必须对政府非税收入本身的历史和特点进行研究。只有掌握了政府非税收入的发展规律、特点和管理要求,才能正确地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在《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中已经有了明确界定,这里不再赘述。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源起于预算外资金概念,预算外资金最初泛指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人、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因为管理较为松散,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甚至未纳入财政管理,故名之“预算外资金”。随着改革的推进,管理的加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预算管理。捐赠收入、彩票公益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也涵盖纳入财政管理的范围。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渐渐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政府非税收入概念应运而生。政府非税收人概念及其范畴的提出,是深化改革的结果。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规范政府收人机制上向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政府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相比,不简单是范围的扩展,管理方式的改变,而是一个质的飞跃。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并列,这样从理论上就把政府非税收入摆到了与税收同等的高度,提高了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
政府非税收人是指除税收以外,巾各级政府、周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相对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来说,政府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补偿性、专用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和自主性等特点。
灵活性:灵活性是指政府非税收入在实现政府财政职能上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补偿性:按照公共财政理论,社会需要分为纯公共需要和准公共需要,纯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税收全部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则只能由政府税收部分满足,不足的部分则要收取一定补偿费用,这就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由来。专用性: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取得的收入,带有一定的补偿性。不稳定性:税收具有固定的税率、征收范围,调整变动一般较小。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的普遍性,是指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带有普遍性,只是向需要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的人群征收政府非税收入,而不需要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的人群则不需要缴纳政府非税收入。自主性:府非税收入的自主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设立的自主性;二是缴纳的自主性。
由于政府非税收入内容广泛,性质不完全相同,归纳的特点,对于政府非税收入主体是适用的,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每一项政府非税收入。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政府非税收人的特点,对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使用效益,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进展情况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同时也对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o4153号),正式吹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号角。《通知》的下发,对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确定了大的指导方针。从地方到中央,对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对于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很多地方财政部门都陆续成立了政府非税收入专职管理机构,为加强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法规和文件,为全国性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三是将政府非税收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统筹安排。四是建立了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制度,加大了政府非税收人的监督管理。五是强化征管措施,加强了征收管理。实行了收缴分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执收环节截留坐支行为的发生。改革推行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改革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没有统一同定的管理模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认识不一,很多地方还停留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观念和模式上。离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法律依据不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执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经常要到处寻找法律依据,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二是机构职能不明。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起源于地方,很多地方为加强管理成立了专职管理机构。地方成立机构本无可厚非,但财政体制基本是垂直对口管理,由于在机构设置上,地方设置在前,导致下级和上级机构设置不统一.上下级不对口,造成管理关系不顺畅。三是管理体制落后。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设立管理、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等仍然基本沿袭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模式和体制,没有随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提升丽完善,存在分散、脱节现象。本文由中国收集整理。
(二)主要原因分析
改革推行这么多年,依然存在上述问题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的推动力不足:改革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二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三是社会各界的舆论。三者中以党委政府的推动力为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是职能部门的工作,再次是社会各界的舆论推动。三者之间既可以相互制约,也可以相互促进。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一些既得利益部门的反对,任何一项改革都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划分。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会想方设法阻挠改革的进行。推动力与阻力的对比程度决定着改革的进程。
四、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几点建议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结合政府非税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改革要以舆论为导向,通过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非税收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统一思想,形成改革的合力,减少改革的阻力。
(二)加强机构建设,组建专业化管理队伍
对政府非税收入实施专门管理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需要,也是社会化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整合资源、职能统一的原则,中央、省应组建政府非税收入专职管理机构,整合各项管理职能,做到机构和职能相对应,并对下级管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从而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职能。做到上下畅通,规范高效。
(三)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简称内控)的概念源自企业经营管理,自企业经营开始就存在于企业内部,后来逐渐发展到商业、金融、证券、保险等诸多行业的风险管理领域。在现代经济管理中,内部控制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以及风险整合框架等阶段,不断发展完善,逐渐向多元化、集成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广义地讲,内部控制是经济实体内部建立的对经济行为形成有效管理和制约,保证清晰准确的会计信息记录,从而更好地实现的外部监督与审计、保障资金财务安全、提升管理效率等目标的一种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体质结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不仅承担部分国家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市场经济行为中来,特别是科研事业单位,承担诸多国家级、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成果转化以及产品研发等环节,涉及大量经费往来和市场行为,因此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十分重要,对于保障科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科研经费的安全以及科技事业的高效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 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6章65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各相关部委及省级地方政府分别就《规范》落实推出相应实施办法。针对科研经费管理问题,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亟需结合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剖析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面临主要问题,建立合理高效的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加强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从而满足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安全性与科学创造性的双重目标。
一、国内外相关行业内控问题研究进展
内部控制在企业组织管理与风险控制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国内外众多组织机构和研究人员开展了企业及公益组织等内控问题的研究,根据我国的情况,国内众多研究人员分析并探讨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以及财务管理问题,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发展策略。针对企业内控问题的研究发展时间最长,相对较为成熟,已形成相对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机制,美国的内部控制已经发展到企业风险整合框架阶段,2005年10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主办组织委员会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对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进行更新,以应对企业所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和意识,将风险评估要素进一步细化,标志着内部控制进入一个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阶段,建立了会计内控、财务报告内控、内控信息披露、内控鉴证、内控审计等制度体系。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内部控制课题组基于现有内部控制概念的产生过程以及于审计视角研究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主张应从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中挖掘现代内控的基本内涵及其实践特征,并且总结职责分工、权责对等、计量与报告、偏差纠正等基本原则,认为基于麦卡勒姆管理思想的内部控制概念可以作为当前内部控制理论范畴赖以存在的现实前提。陈志斌等对内控规范制定机制和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分析框架构建开展了深入研究,该框架从内部和外部因素两方面讨论执行机制的成本与效果,模型包括执行机制、内部因素、外部因素、成本与效果等四个要素,内部因素主要包括稳定偏好、个人的理性选择、可比较的均衡、对尊重的投资、信任尊重和互惠等;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了市场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等。刘静等和吴秋生等分别就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评价整合开展研究工作,认为我国企业界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是运用先进的内控理论和方法,改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组织机构,既不同于政府部门,也不同于公益性组织,同时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与市场经济职能,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关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的研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唐宇系统介绍了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际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的起源与发展,以美国、英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以及国际组织为例,从责任主体、内审独立性、测评标准体系和法律理论基础等四个方面,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国际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内控准则的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现状进行系统分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供参考。此外,关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科研(科学)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研究都对类似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得出内控制度缺乏、内控意识薄弱等若干问题。尽管现有的研究大多从财务管理或审计的角度归纳探讨了行政事业单位 内控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内控问题研究存在形式化、全能化和空洞化的弊端。对内控的研究需要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体现实体主义风格,确立以风险防控为目标、以运营管理层为主体、以内部牵制为核心机制的内控内涵,需要关注内控的本质内部牵制机制及其实现形式的具体化、创新性研究,提升内控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内部控制的复杂性以及理论和实践上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不足,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普遍相对滞后,存在诸多问题,更加需要目标明确、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内控制度建设,本文将系统分析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特点及主要问题,并探讨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最后以信息化内部控制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具体的内控管理模式。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特点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问题具有明显的自身管理特点,其中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问题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相比,即存在许多共同点,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是我国主要的科学研究事业执行与实施机构,与普通事业单位相比,共同点在于都存在固定资产、三公经费、基础建设等财务管理环节,从这个角度来说,科研事业单位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管理问题基本一致。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科技政策和科技体制,与一般事业单位相比,科研事业单位承担大部分科技项目和科研经费,因此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要突出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事业单位在普通事业单位管理服务职能基础上,还具有科技创新的目标,因此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科研经费管理与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不同
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包扩科研经费与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行政事业经费是我国用于满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及办公服务目标以拨款形式发放的经费。而科研经费一般是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通常有一定的科学技术目标或科学探索目的,科研经费通常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金会等通过委托方式或者通过对申请报告的筛选的方式来分配,用于解决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科研经费通常有一定的科技和绩效目标,特定的预算、执行、验收管理模式,与一般行政事业经费管理模式相比具有很大差异。
(二)科研项目执行过程预算外资金管理
科技项目具有一定的探索性,执行过程中通常会伴随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另一方面,科研配套环境、基础设施、实验环境以及实验室建设等行为与普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具有自身特点,通常包括适应科技目标的特种设备,存在很大程度的非标准化问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产生预算外资金和经济行为,因此,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应具备应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的能力。
(三)科技创新目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都非常重视对科研的经费投入,科研经费占国家GDP的比重日益增长。科技创新目标需要依托各类科技项目实现,而科研项目的执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科研经费管理的影响,因此科研经费的管理非常重要。科研经费管理过程通常需要与科技项目执行进度紧密相关,这就要求科研究费在财务管理环节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预期性和独立性。
三、科研事业单位内控面临主要问题
结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情况和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特点,可以分析得到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观念意识、制度体系、组织架构、技术手段、运行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
(一)整体内控意识缺乏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科研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与企业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科研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科研、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大部分科研核心人员对财务管理内控工作没有明确概念,甚至包括财务管理人员在内,内控观念意识相对薄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因此,强化整体内控思想观念意识是当前科研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关键思想因素。
(二)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
内控制度在企业管理等行业的发展相对成熟完善。针对事业单位就内部控制标准而言,尽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一系列的机构体制改革,政府职能逐渐转变,公共财政框架逐步建立,中国行政单位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已成雏形。然而,仍然没有专门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准则,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日渐深化的预算支出财政改革以及多元化的科研相关经济行为。因此,亟需建立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细则条例,制定统一化标准和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
(三)内控组织构架不合理
当前,大部分科研事业单位面向内部控制目标的组织构架不合理,财务管理工作与科学研究工作相对独立,协调程度和同步性不强。现行体制下,大部分科技项目的立项、预算编制等重要环节未涉及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仅参与经费的日常管理以及验收审计等环节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科研经费管理衔接、预算契合程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为适应科研事业单位科技创新目标,建设有效的参与制衡机制,从而增强控制约束力,是当前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问题。
(四)内控信息沟通不畅
因科研任务不同通常科研事业单位会设置多类部门,包括不同科研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部门,科研业务多涉及多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管理层级之间缺乏高效的信息化传递手段,导致信息沟通不畅,领导层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核心业务、关键数据不能及时、系统地知情掌控;另一方面也造成行政审批效率低下、行政管理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内控信息沟通不畅成为限制内控体系建设的技术性因素。
(五)新形势下内控的人员综合素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投入不断增长,十二五期间国家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导向,是科研事业单位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的在当前大力倡导反腐廉政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级审计机关、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对科研事业单位和科研经费的关注日益增强,如何确保新形势下科研事业单位稳定高效运行是一项重要任务,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立有效内控机制的关键性因素。
四、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
针对我国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特点和内控制度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应从系统全局的角度着力,采用自顶向下的建设理念,建设科研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理论思想体系与现实执行制度,形成覆盖内控意识观念-规范制定机制-规章制度体系-权力制衡机制-目标优化管理-风险控制约束-执行效率评估-管理技术手段-创新人才培养等环节的一套完整的实际操作方法。
(一)建立完善内控规范制定机制,保证财务和内控制度合理规范。
规范的制定机制是决定规范质量高低的首要因素,内控规范质量的高低与相应的制定机制间有很大的相关性。内控规范制定机制包括制定机构、制定程序是内控体系制度建设的根本。由单位领导层、财务部门、科技部门、核心业务部门关键人员共同组成单位内控规范制定委员会,并制定指导性内控制度制定办法,保证财务和内控制度合理规范。
(二)完善财务业务流程制度化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在内控规范制定机制约束之下,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科技项目预算、经费执行、收支管理、财务报销、结题验收、项目审计等系列规章制度,实现财务业务流程规范化、制度化流程管理。建立监督机制,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三)建立各方职能权力制衡机制,强化内控审计
以支撑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保障资金安全,防范经济活动风险为目的,建设科研事业单位领导层、财务管理部门、核心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能权力制衡机制,明确细化各方权利与责任,防止单方面权力无制约、无限制的财务执行程序。建立并强化内控审计机制,强化对各方职能权力的制衡,从运行机制的制度根源防控财务风险。
(四)建立科研经费高效管理服务模式
科学研究是科研事业单位的首要目标,即使对于高等院校类的科研单位而言,科研工作也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建立科研经费高效管理服务模式,保证科研经费执行更好地支持科研项目的进展,更好服务科研是内控制度必要目标,同时,科研项目内部绩效评价机制也是促进内控体系制度完善的有力措施。
(五)建立预算外资金内控制度,应对科研工作不可预期风险
针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预算外资金和财务行为,结合科技项目本身具体情况,建立预算外资金内控制度,确立风险控制目标,明确领导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与责任,建立与领导层和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风险评估与预报机制,在保证科研工作顺利执行目标下,有效降低科研工作不可预期风险。
(六)对内控制度的合理性、执行效率评价以及完善改进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作用,提升内控管理效果,并降低内部控制的行政管理成本,对内控制度的合理性、执行效率评价十分必要,建立有效的内控评价机制,结合行业单位特点,构建内控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对内控体系做出合理的评价并完善改进不合理因素和制度,从而促进内控制度向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
(七)建立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降低人为干预因素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模块化,建设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不仅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还可实现基于内部网络的实时在线审批,从而实现操作流程的自动化约束,降低人为干预因素,从而降低科研经费使用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也是保证内控制度落地实施的有效措施。
(八)创新管理方式,培养专业人才,提升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人员因素是创新管理的核心,是建设高水平内控体系和制度的基本保障,此外,内控体系高效率、高质量运行也依赖于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管理人才。因此,创新管理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财务管理与内控管理专业人才,提升管理团队的综合组织和业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信息化内部控制管理平台建设
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是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途径,将上述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的具体方法集中整合,设计开发科研事业单位信息化内部控制管理平台,对于内控制度的实践操作具有重要意义。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基于科研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进行信息化、模块化建设,具有财务管理的全局性、经费执行的连续性、账目信息完整性、合理审批的实时性、资金风险的可控性、问题纠正的及时性、外部监督的有效性等显著优势,可大幅提高管理效率,并有效降低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资金安全风险。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一)业务流程规范化、制度化
针对科研事业单位特点,将科研经费、行政事业经费、基础建设经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收入等不同类别的经费分别管理,针对不同经费和业务类型,制定规范化、标准化业务流程,分别制定预算、申报、审批、验收、审计等具体业务的制度化实施细则。
(二)核心业务信息化、模块化
针对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核心业务,设计架构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经费管理、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科技合同、成果转化等功能模块,实现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电子化、信息化,集成各主要功能模块构建基于内部网络的财务管理与内控信息化平台。
(三)管理与审批权限、完善在线审批操作模式
分别对领导层、管理部门、核心业务部门设定不同管理权限,各主要分管领导、管理中层、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权限参与执行科研项目和日常业务,在业务管理标准化基础上完善不同层级和相关人员在线审批。
(四)自动化约束机制以及风险报警机制
针对不同权限的参与方,信息化内控系统添加自动化约束机制,有效避免传统的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同时,引入风险报警机制,对科研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及时提出风险分析和预报。
(五)科技经费绩效分析模块扩展
内控管理系统添加科技经费绩效分析扩展模块,在预算申报、项目执行、结题验收、财务审计的全程信息化基础上,结合单位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对研究性科技项目、基础设施性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性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绩效分析评估。
(六)科研项目预算外资金风险评估模型扩展
针对科研项目预算外资金,可通过启动申请程序,由主管领导审批的形式进行操作,与此同步,扩展建立该类型预算外资金的风险评估模型,根据资金类型、用途、金额、周期等具体因素综合评定风险,从而为领导层决策提供定量化依据。
(七)针对具体业务相关法规制度的在线培训
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支持财务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相关在线帮助,实现对不同用户包括财务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的在线培训,从而达到强化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内控意识、风险意识的目的,为内控制度深入推广产生积极影响。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我国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特点,分析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内控问题,并结合科学研究的创新性以及不可预期性风险等特点,提出面向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的框架,包括建立内控规范制定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内控评价、控制财务风险、信息化内控管理、培养专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并探讨构建信息化内控管理平台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从而满足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安全性与科学创造性的双重目标。
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结合自身行业、领域、地区特点,建设有效、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是当前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开展科研事业单位内控体系与制度建设理论技术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设高水平内部控制体系,不仅可有效提升科研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更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从而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注入强大的发展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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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发展历程
在我国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统收统支的工作由中央全权负责,政府预算会计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而进行的。改革开放以后,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成为了我国的主要体制,先前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改革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预算会计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而根本的变化,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形成
1950年,我国财政部通过《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案》、《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草案》。同年,财政部正式《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至此,我国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初步形成。
(二)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部于1983年,根据当时预算管理的要求,在原来的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最后制定了《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并在1988年,再次做了修改。
通过这两次修改,我国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又有了新的突破,更能全面反映预算会计中的收支问题,更能体现预算的职能,更能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二、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局限性
(一)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1、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
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
2、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在收付实现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3、无法进行确认和计量行政运行成本和政府的财务绩效
由于收付实现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直接拨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这就需要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二)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1、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
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3、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三、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必然性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
为更为全面反映我国政府的实际财务情况,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政府预算会计的改革分步推进尤为迫切。不仅要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改革,也要对报表进行适当的改革,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如何进行预算会计改革
(一)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
与西方国家的预算会计相比,我国的预算会计还不够完整,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相比,差距更大,可以说我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并制定出一套结构科学、内容完整、先后有序、概念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基础。
(二)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
(三)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还没有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我国改革初级阶段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即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则偏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改革中期随着政府会计体系的完善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规范,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范围,直到最后实行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四)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为了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应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例如,可以增加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的核算内容,并提供实际执行与计划、预算比较信息。并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提供大量重要财务信息(如或有负债的说明等),以便对政府业绩进行正确的界定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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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于从1980年开始实行的以“分灶吃饭”为特征的财政包干体制在“包活地方”的同时却“包死中央”,中央财政困难加剧,为了解决中央与地方在财政分配关系上的矛盾和各地区各自为政、诸侯经济割据等所造成的“弱中央、强地方”的局面,同时也因包干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日益相悖,于是1994年国家实行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
分税制实行后,中央顺利实现了提高“两个比例”的预期利益,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加大,地方可支配财力迅速下降,由于政府的自利性造成“财力上收,支出下移”,这样经过层层的截留后,致使处于行政链条最低端的县乡基层政府陷入财政困境。
一、基层政府财力的上收
1、财政收入增量大头被中央和省拿走。分税制中央采取“承认既得,增量调整”的政策,按1:0.3的系数来确定税收返还,即各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就增长3%。“1:0.3系数”设计初衷主要是为了保证中央财政稳定的拿到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增量,并逐步加大中央财政在增量分配中的集中力度,这是分税制为提高中央财力比重而设计的一项重要机制。
由于税制改革形成这种新的利益分配机制,每年上交中央和省的收入量大幅增长,上缴中央和省收入比例较大,收入的增量大头都被中央和省拿走。财政收入的净量增长慢。这种财力集中的形式,具有强烈的累计下级政府财力的效果,且“1:0.3”是个累进的财力集中机制,每个上级政府均对自己下一级政府采用这个比例扣留一部分税收返还。中央对下的税收返还,省级财政扣留一部分,地市财政再扣留一部分,层层截扣,等到最后到基层政府即县乡政府的时候,已是上级各级政府分割利益的最末端,因此这种新的利益分配方式造成基层政府财力增长的萎缩,分税制后,县乡财政流行这样的说法:“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叫娘。”
2、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率下降。财政自给率是体现本级财政自我供养程度的一个衡量标准。财政自给率=本级组织收入/本级支出,用于反映各级财政在收入上解、接受补助之前的财政状况。从收入方面看,影响财政自给率的因素,除了地方经济财源的丰歉程度以及地方收入组织的努力程度以外,最重要的是由财政体制规定着的各级政府间初次的财源分配关系(不含财力上解等资金转移)。这个分析指标可反映政府的可支配财力状况。
分税制实现了中央政府要提高“两个比例”的目的。分税制后,中央财政收入上涨很快,中央财政的自给率大幅上升,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财政自给率整体下降。在地方各级财政中,自给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地市财政,其次为乡镇财政,再者为县级财政,省级财政下降最小。主要原因是中央的“增量调整”是针对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的,而这种流转税种在工商业发达的地区份额较大,因此在城市地区是这“两税”增长较快的地区。
二、财政来源结构的变化
基层政府财政自给率的降低,改变了基层政府的财政来源结构,使基层政府更多地依靠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外来资金,中央更易于用上级转移支付控制基层政府。
1、转移支付成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地县本级财政支出里,本级财政收入大约占65%左右,上级转移支付占了35%左右。地市的依赖度约30%,而基层政府即县乡政府对转移支付的倚赖度为35%。这些转移支付资金,都是来自于上级政府: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或地市级财政。这种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依赖程度,与美国等国家的水平相似。但在实施效果上,与一些国家的平均水平还无法相比。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很多方面都保留了原包干体制的特征。
2002年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为解决税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县乡财政困难局面,中央财政和各省市财政明显加大了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到2004年底,中央财政为地方减除农业税增加转移支付524亿,各省级政府也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50的亿元的转移支付;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中央财政又安排了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局面。这些新增的补助收入在整个转移支付里面占了1/3左右甚至还多,同时也使得这些地区的基层政府收入开始越来越依靠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补助。
2、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1)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里面,税收返还占了很大比重。财政增加的大部分收入都要返还给地方,这种做法虽然和以前差不多,但实质却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与原有体制比较,中央税与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征收,可以保证中央财政的税基不受侵蚀,抑制中央财政比重不断下降的趋势”。因为税收返还是按一定的条件核定的,因此有利于地方政府约束财政支出。总之,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与转移支付制度,能增强中央的调控能力,税收返还又是中央和很多省份作为对下级政府集中财力的手段之一。
(2)专项补助。专项补助在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资金转移中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县乡基层政府而言,专项补助占上级转移支付的比重更高。以1999年全国地市县合计的转移支付为例,专项补助所占的比例接近40%。在县转移支付中,一直占1/5左右的比重。
目前各省对地市、县都有专项补助。专项补助属于有条件的补助,为保证地方也投入必要资金,大部分采用“配套补助”的方式。上级政府为了贯彻中央的意图,想通过配套补助的形式,使地方政府按照指定的用途投入使用资金。但在专项补助的资金分配上,没有一个制度化的安排,随意性大。因此很多地方政府都把精力用在向上级哭穷,往上跑,争取资金,“会哭的孩子吃奶多”,对专项补助资金的决定上,往往都是“拍脑袋”决策,机动性大,很多都是非规范的体制安排。
3、工商各税。
(1)县财政原主要工商税源转化为中央财源。分税制后,主要体现在县级财政的工商税种为:筵席税(56%)、耕地占用税(近50%)、城市维护建设税(20%以上)、房产税(1/4以上)、土地增值税(20%以上)、契税(约20%)、城镇土地增值税(约20%)。这些小税种,规模都不大,但却占了县级财政一半以上的收入。乡镇财政收入里面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税所占比重最小,有近一半的税收靠农业四税、屠宰税、筵席税等比较小的、收入不太稳定的税种。这种财力分配不均的状况就造成县乡两级在分税制后财政财力薄弱。
(2)工商税地位的下降。分税制后,工商税收在县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从纵向看,与分税制前相比,在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明显的变化就是1994年和1993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到税费改革后,比重又持续下降。从横向看,转移支付成为这个时期的主要财源,替代了工商税收在县财政收入中的主导地位。除了从1997年到2000年中,工商税收占预算内收入中的比重高于转移支付以外,其余年份都比其低,在2002年税费改革后,因为中央增加了转移支付,因此工商税收的地位更是明显下降。在县财政中的主体地位被置换,县主要财源转变为转移支付。
三、预算外资金的膨胀
分税制后,由于新的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预算内收入大幅度下降,因此为了弥补财政缺口,基层政府努力提高预算外收入增加收入来源。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第一年,在地方政府预算内收入普遍下降的情况下,预算外收入却大幅度上升。1996年我国进行了预算外资金的改革,其目的就是规范预算外收支,遏制预算外收入不断增长的势头。从具体政策上来看,虽然将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统筹资金列入了预算外资金范围,但是总体来说预算外收入的范围经过改革以后缩小了很多。然而事实上,这两年的预算外收入不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出现了异乎寻常的增长,出现了增长的悖论。从原因上来看,出现这样增长的悖论完全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博弈的结果,由于支出的刚性,收入的减少必然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职能,地方政府在这样的政策面前,由于无法预见政策所造成的预算外收入减少的幅度,无法预见到政策实施对地方政府职能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会从其他方面提高预算外收入,于是就出现了这种增长的悖论。
四、对未来县财源的探索
改变了县级财源结构,增加县级财政收入。最根本的思路是应该建立一个自己的稳定的财政收入机制,作为一级政府,县应该有自己的主体税种。
财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在西方颇受推崇。比如英国在13世纪初开征的“丹麦金”(Damegeld)就是土地税的前身。由土地税慢慢开始发展起来的各国税制,到近代以后为了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又补充了一些税种,比如地方所得税、地方销售税、社区税、人头税等。
在发达国家里,很多国家都是以财产税作为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英国和爱尔兰只有财产税一种地方税,美国也是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典型国家。1992年,美国财产税收入占州和地方政府两级财政收入的18%,占同年地方政府收入的30%。
因为财产税不容易产生流动性,财产有固定的坐落地,因此由地方政府征收很方便,纳税人很少能避税;财产税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税基稳定,具有不可转移性,可以预测;财产税税源明确,便于征收、稽查和管理。财产税在我国的地方各级财政的分布上,地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的分布比较比较高,因此财产税可以作为低级次的政府(县和乡)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
目前我国财产税类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9个税种。税种虽然不少,但总额较小,1999年财产税约计500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10%左右。
西方国家的很多基层财政一般都有一个稳定的税种收入来源,并且一般越是基层,越是对某一个单一的税种收入的依赖程度越高,很多基层财政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就是财产税。在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政府财政单纯的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必须培育自己的主体税种,成为基层财政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因此可以把培植财产税作为提高未来县乡财政来源潜力的一个手段。
【参考文献】
[1] 腾霞光:《农村税费改革与地方财政体制建设》,[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5月。
事业单位是指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是我国一种重要的特殊的组织形式,具有资产性质和职能的复杂性,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具有一定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机构。虽然财务管理在事业单位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财务管理在观念上和人员素质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财务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目前的形势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一些事业单位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财务管理意识,不了解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未将法规学习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财务管理应有的辅助决策和监督控制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同时很多事业单位侧重于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等会计基础工作,忽视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等职能,财务管理过于简单。缺乏科学的理财和成本意识,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管理体制不健全。
第二,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经费使用缺乏计划性。在预算编制中,对预算编制重要性认识不足,简单地采用增量预算法编制预算不准确。部分部门未将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单位预算,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私设小金库。预算支出随意性也大,超发津贴、奖金,超支业务费的现象普遍,审批制度不严格,“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财务部门的考核也只停留在表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第三,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财产清查制度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清,尤其体现在固定资产上。有的单位长期以来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资产使用效率低,流失严重;监督机制不健全;固定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且混乱,取得的收益不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导致****发生,虚增资产价值。
第四,银行账户开立混乱,票据管理不规范。近年来,事业单位多头开户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资金分散,不易管理,给审计稽核和财务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同时事业单位的票据管理存在许多违纪问题。比如领购手续不健全,核销上存在监督漏洞;票据存根与入账金额不符等。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部分事业单位变相隐瞒截留收入,账外资产问题严重;相关职务没有分离;现金管理问题很多;通过往来账户对真实收入掩盖,从而偷逃税;资金使用缺乏计划性,费用开支不透明,导致事业单位经费紧缺。
第五,财务人员素质较差、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系统的财会知识培训,理财观念陈旧,知识欠缺,方法落后。同时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如原始凭证各项内容不全、以假充真,收付款凭证概念不清、审核不严;财务报告内容不全、根据单位领导的授意进行“编报”、普遍没有报表分析说明等。
通过发现以上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以达到科学、合理、规范的进行事业单位财务账务的处理。
第一,提高领导者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领导者应该观念创新确立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要加强成本管理,树立成本观念,有效地把握和预计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树立市场化的观念,面向市场开源节流,壮大经济实力。同时事业单位领导应该宏观调控、总揽财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分工明确,实行严格的岗位回避制度;建立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控制制度,实行监管分离,规范本部门内部财务管理。以运用科学的财务管理手段为重心,细化预算,规范资金运作,提高效益。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从严处理。
第二,加强预算管理。针对预算编制,应该充分认识预算编制在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同时预算编制的准备期可以适当延长,充分预见各因素,安排充足的编制时间,为科学预算提供条件。另外,事业单位应将收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各部门的资料,汇总后交领导和群众讨论,反复协调与平衡,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进一步细化收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项目、时间、进度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年度收支平衡,禁止出现红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三,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应该加强资产清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确立以“钱物分离、互相牵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双人保管,相互制约。规范事业单位大宗物品管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增加物品采购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立一套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第四,加强货币资产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加强票据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银行开户和收支事宜,不出借出租账户,不公款私存。票据由会计人员负责购买、保管,不使用不合规票据,收据不跨年,剩余部分盖章作废。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遵守现金使用范围;不挪用及白条抵库,不保留账外现金;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把往来款项的清查登记与改进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决策负责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透明开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部门、单位领导依法理财的意识,增强责任心,民主理财。
1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1999年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
鼓励企业论文关键词:财政收支体系;财税制度;税收体系;网络贸易税收
论文摘要:我国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对科研开发及人力资本的投入,实行税收政策倾斜,对新经济给予税收支持,以适应和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1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1999年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放、遗弃污染物或制造其他社会公害的企业和个人列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税率设计上,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及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度来确定差别税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确定,则按照企业的产量或者某种关键生产要素的消耗量来确定。在设计税率时要体现效率与公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企业可实施环保退税。在税收征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对全国环保治理的需要。(2)扩大现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税范围过窄,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林业保护管理费、林地补偿费等并入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在税收优惠上向环保型的企业倾斜,特别是要对生产环境保护产品的环保工业及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5制定网络贸易税收政策
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电子商务在全球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有企业或迟或早终究会主动融入或被动卷入其中,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形势的发展,站在战略的高度,引导企业将目光投向电子商务。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对网上交易实行零税率,通过一系列的网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并适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保护和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免将来处于被动调整的尴尬境地。
参考文献
[1]刘华.《关于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的财税政策研究》(载《科技进步与对策》1999年第3期).
[2]王冰.《重视人力资本投资,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载《经济问题》1999年第5期).
[3]文英.《发展知识经济的税收政策思考》(载《财金贸易》1999年第4期).
2.对法人的民事执行财产豁免
我国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执行财产豁免规定的内容较为散乱,大体上可以区分为两类:
(1)为保护第三人合法利益而适用的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包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建房集资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及社会基本保障资金,股民保证金,以及企业工会经费。
(2)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需要而设立的,包括: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和营业场所、运输工具等,军费和国防科研试制费,基于国防保障之需理应豁免,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行使管理职能不可缺少的财物和预算内行政经费,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暖、铁路、交通、广播传媒等为完成公益事业正在使用的或不可缺少的设施或财产,但清偿以该物担保的债权时除外,粮棉油收购专项资金,用证开证保证金、证券经营机构清算账户资金、证券期货交易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生产必需费用或必需品
法人的生与死通过破产法来规范,我们无需赘述,但是其他组织,如合伙、个体户等,通常以生产、加工设备来谋生,这些都是与其生存权紧密相连的财物,符合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制度设立的初衷。因此,民事执行财产豁免客体的范围对于这类主体应扩大到生产必需费用或必需品,以保障强制执行的社会效果。
3.有关公序良俗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