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4: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城市化进程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城市化进程论文

篇1

布局问题。城市的布局应该有二层内涵。一是指大的地域空间内的城镇分布均衡性问题。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条件优劣的变化,在全国范围内必然出现城市分布疏密差异的不均匀性。我国东部沿海省区工农业经济基础条件较好,加之较早获得改革开放的优惠政策,因此近年来城市化速度也较快,同时这些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高,因此城市分布密度和规模趋向高密也是必然的。现在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出现所谓都市绵延带的新课题也是必然的。而大西北地区由于地广人稀,经济发展也受一定条件制约,即使今后城市化水平较高时,城市的分布密度也还会是偏低的。因此并不存在必须在全国范围同步解决城市布局平衡的问题。如果实行大规模的移民政策和企业搬迁政策,强制调整人口分布密度,实践证明收效甚微,甚至是得不偿失的。随着发达地区本身产业层次的升级,低层次产业必然发生梯度转移,与这种转移相伴随的结果,或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不均匀性。

篇2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然而,到目前为止,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开发商包揽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业务即所谓的“谁开发、谁管理”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由于“建管不分”的客观存在,业主将对开发商的不满直接转移到物业服务企业身上,从而引发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难等诸多问题。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2008年所做的行业调查显示,开发单位利用“建管不分”掩盖前期遗留问题的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2.50%,认为利用“建管不分”转嫁新建项目矛盾的占41.96%,认为利用“建管不分”压低物业项目交接成本的占18.78%,反映新建项目房屋质量问题突出的占51.85%。这一系列数字充分表明当前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导火索之一就是“建管不分”现象的普遍存在。

(二)物业服务企业缺少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007年10月,《物业管理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出相应修改,其中一项就是将“物业管理企业”调整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强调物业服务企业应以服务为本位,管理只是服务的手段。但从当前物业管理实践来看,仍然有许多物业服务企业没能及时更新观念,始终把自己作为管理者的角色,缺少应有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供的物业服务往往无法达到业主的期望,引发业主的不满,最终以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弃管收场。而伴随着弃管小区长期缺少专人的管理和维护,陆续出现屋顶渗漏、上下水及供热管道腐蚀、相关线路破损、环境卫生杂乱无章、安全隐患增多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业主的居住环境越来越差,同时也极大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阻碍了城市化进程。

(三)物业服务费收缴工作难

对于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来说,物业服务费收缴难已经成为企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而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很少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捆绑收费情况非常普遍。业主提出异议并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经常遭遇物业服务企业断水、断电、停止供暖等威胁。当然,物业费收缴困难的另一方面也由于多数业主缺少对物业管理的正确认识,对物业服务企业稍有不满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拖延交纳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而业主一旦拒绝或拖欠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只能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日常运行,引发业主更大的不满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四)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物业管理吸纳的劳动力中大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部队复转军人等,对于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就业矛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正是由于物业管理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解决大量就业人员的特点,导致了物业管理行业就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在日常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往往处理问题不及时、采取的方法不得当,甚至态度恶劣,从而引发新的物业管理纠纷。另外,由于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工作强度大、待遇低,缺少应有的尊重,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队伍缺少稳定性,出现了人才难寻难留的“两难”局面,不利于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而专业的服务。

(五)社会各界缺少对物业管理行业应有的关注

物业管理行业对于维护社区安定,解决大量人员就业,实现房屋的保值和增值都发挥着重大作用,然而物业管理行业却未获得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地位。我国各城市住宅小区都普遍存在着业主私搭乱建、任意拆改承重墙、擅自接改管线等违规装修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本身没有行政处罚权,在履行了告知、制止的义务后业主仍违规施工的,只能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而显然在这类问题的处理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高效监管,也没有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应有的支持,一方面仍有大量业主违规装修,严重影响了住宅小区的整体性和房屋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相邻业主面对投诉其他业主违规装修的情况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也认为是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不力所致,加深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误解;同时,《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保修期内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但由于业主缺少对物业管理的正确认识,往往将诸如屋顶渗漏、墙皮脱落、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等开发商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并将责任归咎到物业服务企业身上,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提供维修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使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难度;另外,各新闻媒体对于物业管理行业的正面报道很少,普遍认为业主是弱势群体,一旦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出现纠纷,在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将各种纠纷产生的原因直指物业服务企业,给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物业管理行业正在成长中,需要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固然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但是社会各界也应该充分肯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加速城市化进程、改善人们生活居住环境当中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物业管理行业应由的关注和扶持,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针对城市化进程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一)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要从源头上避免开发商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彻底改变“建管不分”的局面,真正实现“建管分离”。物业管理中引入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化的一种表现,同时也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双方之间责任的划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公平竞争获得项目,通过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而逐步实现全行业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形成市场化的合理价格体系,减少物业管理纠纷的出现。

(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运作行为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运作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处理没有资质等级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对服务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进行整顿;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正确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让那些服务质量高、品牌形象好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项目,进一步带动更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改善服务,提高竞争力,行成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同时还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人员录用、考核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和交流的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三)充分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2007年10月正式生效的《物权法》明确提出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自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从当前物业管理实践来看,业主并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也很少能找到适当的途径来维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共用部位用途、利用共用部位经营等侵权行为也无能为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住宅小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的自治作用,让业主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定团结。

(四)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动态管理,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特色经营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2008年开展的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显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效益情况不容乐观。仍有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保本或微利企业也占有很大的比重,这势必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很难留住高层次专业人才,无法保证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也不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一方面,应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动态管理,杜绝物价持续上涨、物业费永恒不变的现象。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下,组织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标准展开积极探讨,依据实际市场情况动态处理相关问题,真正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另一方面,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特色经营服务,并对物业管理行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的负担,稳定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队伍。

(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在现代城市化发展中的地位

物业服务企业在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承担着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市政设施的配合管理、物业的装修管理等,其内容带有公共管理性质的职能,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开展宣传教育、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环境卫生、园区绿化、房屋维修养护等工作,有效填补了政府对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以外的社区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空白,完善和发展了城市管理功能。尤其是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更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在现代城市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帮助业主在日程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节能环保的理念,在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中水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措施,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提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专业化中的重大作用。

篇3

城市化是城市发展进程的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

城市化必须以土地为载体,但城市化不应该以牺牲耕地为代价换取的。因此,如何协调城市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第一部分我国城市化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给我国城市带来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目前,我国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化及城市经济和社会水平也在持续上升。我国当前的城市化水平已高达40%左右,城市化进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自1978年到2000年这12年中,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大提高,从城市数量从1978年的193个发展到2000年的663个;城镇人口增加了2.86×108,年平均增长率为7.2%;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多层次、功能互补的城市群,西部地区发展相对缓慢。

据预测分析,我国比较合理的城市化水平是70%,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的50年内,我国将有5亿农民转入城市。这必然会导致城市数量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部分我国耕地资源利用情况分析

现今,我国的耕地资源利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且后备资源不足。据有关资料表明,1949年我国耕地面积为9800万ha,1957年增长到11580万ha,然而,此后每年新开垦的耕地数量都比被征占的耕地数量少,到1980年耕地面积降至9933万ha,22年净减少1247万ha,年均减少56.7万ha。1981-1985年年均减少49.3万ha,1986-1990年年均减少24.0万ha,1991-1995年年均减少99.3万ha,1996-1998年年均减少49.4万ha。当前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的面积不足0.09hm2,大大低于全世界0.33hm2的人均水平。全国28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有666个单位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0.033hm2耕地警戒线。

此外,农村宅基地还占用了大量的耕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1999年农村居民用地为83.4×103hm2,而到2000年则增加至79.7×103hm2,2001年为107.2×103hm2。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耕地资源利用情况不容乐观。

第三部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耕地占用问题

我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更多的耕地,据统计,我国每年城市建设占用耕地40000ha,每年生产的近60亿t垃圾也要占用上万公顷的土地,这就对原本已经不足的耕地资源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一、城市化不完全使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伴随着我国越来越快的城市化进程,耕地面积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减少。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化不完全。

完全的城市化并不会带来耕地的减少,相反,当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向城市生活的时候,城市化应该带来耕地面积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建筑空间结构不同,空间拓展程度的差异会使城市的居住用地大大减少。当然,城市用地中还包括了生产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以及公共设施用地等,但是即使考虑到这些因素,城市人口的总占地也会小于农村人口的总占地。贾绍凤等人的测算表明,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比每增加一个农村人口少占用47.5%的土地;卢新海指出,农民在农村占用居民用地的推出足以抵消他在城市居住、生活、生产所占用的土地。据统计,日本和韩国均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了耕地的增加,如日本的1930-1940年间和1950-1960年间,这两个时期是日本城市化速度最快的时期,同时也是耕地面积不断增加的时期。这说明,完全的城市化不会是耕地较少的原因,只有不完全的城市化才会产生一系列的耕地占用问题。

我国的城市化是不完全的。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在进城生产、生活后,他在农村所占的那一块土地并没有退出,而是仍然处于占用中,这样就产生了两头占用的现状,使耕地面积大幅度的减少。据调查,目前农村中有很多住宅处于闲置状态,这被称为“空心村”现象。下面的表格是对华北南部某个村庄“空心村”现象的实地调查结果: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村庄里无人居住的宅院高达35.09%,这些宅院的主人已经进城生活却依然占据着农村的土地。进城人口在农村占用的生活用地不能有效退出,是造成我国耕地大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国产生“空心村”现象的根源是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避免大量农民进城对城市造成冲击,采取了种种限制的措施,包括户籍制度、城市就业制度和住房制度等。因此,农民进城,转移的仅仅是其劳动力。由于他无法在城市获得合法的身份认可,无法获得有效的生活保障,无法获得固定的居住场所,所以,他在农村的居民用地就只能予以保留,这就形成了“两头占地”的状况。

所以,城市化不完全是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城市土地过度利用与闲置并存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面临这样的一种状况:旧城区建筑密度高,道路狭窄,环境恶劣,土地过度利用;而新开发区盲目扩张,土地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大量人口集中在市中心,市中心的10个区面积仅为280km2,占全市用的4.4%,却集中了704万人,人口密度高达95104人/km2,其中老城区人口密度为42900人/km2,人均居住用地仅为10.64m2,人均占地为40m2(1990年);与此同时,新开发区面积虽然大,人口却稀少。此外,我国目前出现了很多盲目兴办开发区的现象,导致了大量土地的闲置浪费。1993年全国清理了2804个开发区,占用土地面积76km2,几乎全部是耕地。据国家土地管理局调查,全国城市土地闲置率为15%,闲置土地面积高达7000ha。据2000年全国455个城市调查资料显示,其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12858.7km2,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约40亿m2,平均容积率为0.31。这说明了我国在土地规划方面存在着较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原有城市用地行政划拨形式的存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因土地的无偿性而对土地的集约利用意识不强,从而使土地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第四部分城市化发展的新思路

城市化必然会占用耕地,但是城市化不一定带来耕地面积的减少。鉴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土地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正确处理和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耕地,耕地为城市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一、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政策手段

由于我国存在着城市化不完全的现象,因此国家应该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等相关领域进行调整,确保农民的进城生活,使农民进城后转移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应当包括人身,能够在城市获得合法的身份、生活的保障和固定的居所,最终可以把整个家庭都迁移到城市生活。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在农村住宅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做出调整。在大量农民进城扎根后,就可以考虑到在农村进行村镇布局调整,将分散的、空心化的村庄整合成为规模化的、集约化的现代城镇。原有的村庄居住用地被释放出来后就可以通过复垦成为新的耕地。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小块田进行重新规整,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耕地,也便于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生产作业,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重新整合。

除此之外,由于我国的耕地资源稀缺,因此,国家还应在做好耕地的集约利用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例如严格控制小城镇用地,适度扩大大中城市土地供给,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从单纯的数量保护转为质量保护等。

在政策方面,日本和韩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二、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规划手段

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不能有效利用的问题,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城市化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有效协调,合理规划,促进二者共同发展。

首先,我们可以加快土地市场化步伐,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即把闲置土地的使用权收回,然后以有偿的方式将其重新配置,以达到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化发展。其次,我们要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优化土地配置,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最后,我们还应该引导城市布局与发展方向趋向于合理,结合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调整,实施旧城改造,发挥城市土地的最大效益。超级秘书网

三、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科技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利用越来越多的手段来改善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提高土地容积率,加强多维空间的利用。一方面我们可以实现城市建筑物的立体化,大力发展高层建筑以节省占地面积;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立起地下交通、停车、商业、存储等设施,使城市建筑用地大大减少。

此外,一些科学家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提出了一些大胆的构想。例如,上世纪70年代美国和日本的科学家分别提出了“海上城市”和“水上东京”的设想,拟向海上和海底争取用地;还有的科学家从模拟自然生态出发,拟建设以巨型结构组成的集中仿生城市;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还可以用高级的、牢固的材料八建筑物架在空中,从而减少了城市用地。总之,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会为我们来带新的解决办法。

参考资料:

[1]边学芳,吴群,刘玮娜.城市化与中国土地利用结构的相关分析[J].资源科学.2005(5)

[2]刘维新.中国城镇发展与土地利用[M].商务印书馆.2003

[3]申健.试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J].乡镇经济.2007(6)

[4]谈明洪,吕昌河.城市用地扩张与环境保护[J].自然资源学报.2005(1)

篇4

中外城市郊区化发展的异同

中外城市郊区化的共同点: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中国,实施城市郊区化所带来的作用比较明显,而且其作用还基本相似。一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城市中心区的人口过度集中、住宅紧张和交通拥挤状况,改善了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人口与城市空间环境关系的进一步和谐。二是,促进了中心区和郊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规划促使城市产业、部门在地域空间范围内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城市在生产、流通、生活、消费等领域的整体功能。三是,改善了城市的环境质量,通过将原先分布在城市中心区域的工业污染企业逐步向郊区转移,建立集中开发的工业园区,大大减少了市区的噪声、废气污染,提高了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的质量。

中外城市郊区化的不同点:

首先,工业化条件不同。西方发达国家城市郊区化是在城市发展到后工业化时期,为了躲避大城市出现的城市病,住在大城市内的一些高、中产阶级纷纷迁移到郊区,以寻求良好的居住环境。由于汽车等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大量使用和交通道路条件、郊区配套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又有力地推动了郊区化进程。我国的城市郊区化则主要基于改革开放后涌现的旧城改造和工业外迁等因素而产生的,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住房商品化制度以及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又加速了城市郊区化的步伐。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才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仍然存在。区域之间的各类要素流动具有较明显的非均衡性。大城市以及城市中心区域的吸引力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城市郊区化是在工业化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出现的,这是不同于西方国家城市郊区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市场经济水平不同。我国城市郊区化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以后城市富有的高、中产阶级向郊区转移,而是相对那些并不富裕的工薪阶层和外来流动人口的城市郊区化,是以自行车和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郊区化。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的郊区化是建立在城市交通没有明显改善,郊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较为落后的基础上,郊区的商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业与城市市区差距太大。同时又缺乏方便的城乡运输系统,不能满足长距离快速出行的要求,使大多数城市的郊区化只局限在近10公里以内发展。西方国家较普遍的是在离市中心20公里的远郊区,它们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情况下高、中产阶级以私人轿车和高速公路为主的城市郊区化。

比如以美国城市郊区化进程为例:美国实施城市郊区化的有关政策中,影响较大的是州际高速公路计划、住房贷款政策和低价汽车政策。美国有了公路网和便宜汽车后,许多企业利用国家政策导向,加快标准化住宅区和郊区多功能购物中心等设施的开发,导致城市人口大规模向外移动,市区不断向周边延伸,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城市郊区化的进程。

我国城市郊区化发展的战略设想

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加快推进城市郊区化进程。上海郊区农业占全市gdp的比重只有2%左右,国内有些省市gdp的比重超过30%。上海郊区城市化水平达47%,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农民的实际收入中,非农收入占到70%以上,240万农民劳动力中大约有170万从事二、三产业。上海郊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农用事业设施也较完备,正在成为长江三角洲乃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的制造业中心,市内三资企业总量达11000多家,目前市区的人才流、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大规模向郊区辐射,要充分发挥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综合实力优势,在全国率先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市郊区化和郊区城市化进程,营造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以上海为例,结合中国国情实际情况,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的城市郊区化进程,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

第一,加快郊区交通网络建设。重点设施以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网为主干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沿着交通主干线,推进城市郊区化发展,尽快形成与上海特大型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城市郊区化的城镇体系,即“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网络体系。这些城镇要位于交通枢纽和交通要道上,高速公路的两侧,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城镇,要在上海市市区周边逐步形成一批规划有序,环境优美,备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镇。

第二,高度重视产业结构向高度化演进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城市郊区化的客观要求,推进郊区三大产业之间、每一产业内部及产业布局空间等三个方面结构的演进。郊区要实施“二三一”产业发展方针,继续加快第二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企业,集中进行工业化建设。以产业为依托,加快人口和产业的集聚,鼓励郊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向周边城镇第三产业推进。郊区第一产业要努力为市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加快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

第三,积极鼓励在郊区建房买房。对在郊区建房买房实行低息贷款政策,在市区购房维持原有利率不变。只有实行银行贷款鼓励政策,使人们在郊区有了住的地方后,才能使市区中心人口大量向郊区转移。为了适应城市人口向郊区转移,要坚持有序扩散,因势利导原则,严格控制中心城区高强度开发,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引导中心城区居民和外来迁徙人口向郊区新城镇转移。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方针,通过郊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化产业转移,使郊区周边城镇成为上海市人口的主要载体。

第四,加快郊区社会发展。要高度重视郊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大郊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使郊区在居住、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与城市享受同等水平。全面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郊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把教育工作放到郊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提高郊区劳动者的素质,使广大农民加快完成向新型农民的转换。鼓励在郊区进行大专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及研发中心的建设,激励师生就地创办科技型企业,提升郊区产业的科技水平。按照城市型社区的发展目标来规划郊区发展,努力建设城市化转型的乡村杜区,使郊区农村社会发展能够适应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五,重视生态平衡。郊区的生态环境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努力使上海郊区成为调节城市生态平衡的区域。要把城市郊区化、郊区城市化,作为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要彻底改变忽视和疏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倾向,按照建设一流生态城市的要求,将中心城区与整个郊区的生态环境统一纳入一个大系统中考虑。要根据城市规模与原有绿地基础、气侯、土地、地理等因素,综合考虑生态绿地布局,建立城市、乡镇与农田相互协调的生态环境体系。上海郊区应该形成以湿地、绿地和环保产业为依托的水净、土净、气净的大都市生态环境。通过增绿造林,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城乡生态环境。重视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的综合处理,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篇5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张,越来越多的乡村并入了城市的之中,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快速向前迈进。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趋势看,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兴城市陆续的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然而在推进城乡—体化进程中,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数量日益增多,而实际征地过程中,政府往往并未遵循马克思地租理论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失去土地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

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中,地租由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构成。地租是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的产物,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是地租存在的前提。

1、级差地租理论

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级差地租的具体表现即为资本主义农业中租地农业资本家经营面积相同而质量不同的土地向土地所有者交纳地租数量不同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由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同样条件下,依靠对同一块土地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不同劳动生产率,由此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即为级差地租Ⅱ。对土地投资方法的差异使得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但从本质上看,它们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级差地租Ⅱ要以级差地租Ⅰ为前提和基础。

马克思认为,引起级差地租发生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土地地理位置的优劣和在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的不同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等自然方面的原因;另—个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即在土地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土地经营的资本主义垄断。同所有资本家一样,农业资本家只有在能够获得平均利润的前提下,才会对农业投资。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本主义土地经营权的垄断,优、中等地的数量有限,必然会有一部分资本家必须耕种劣等地。由于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种植优、中等地的资本家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其个别生产价格会低于劣等地个别生产价格,但是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必须由劣等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因为种植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因此这样经营优、中等地的资本家除了能获得平均利润之外,还能获得长期的、稳定的超额利润,构成级差地租,其源泉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劳动的结果。

2、绝对地租理论

绝对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土地所有权归私人拥有,因此所有的土地包括最坏的土地都必须向所有者缴纳一定的地租。地租的产生以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形式上,级差地租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其生产价格产生的差额,因此可以看出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

从本质上讲,绝对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以垄断土地所有权为前提获得,它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形成了地租。马克思认为:“绝对地租的本质在于:不同生产部门内的各等量资本,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或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会按他们的不同的平均构成,生产出不等量的剩余价值”。

二、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角度看我国农民失地问题的现状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步伐不断推进,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的城市陆续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也凸显出来,伴随着城市不断想农村扩张,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只能涌入城市寻求生存的空间,同时给城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担。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二元经济结构(城市现代工业的大机器生产与农业落后的小规模经营)的客观存在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所造成的困境,割裂城乡关系,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但我们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以及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存和生活所面对的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掌握在农民手中,管理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既统又分的双层经营方式。但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使用者就必须把自己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的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上缴给国家或集体。这种方式利于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扩大其自,有利于农业的生产发展。但由此却带来另一难题: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增加。农民既失去了土地这一就业、生活、养老的依靠,又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失地农民问题成为了城市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土地价格是出租土地资本化的收入,包括了两大部分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以及经过长期的农业利用后土地已有的劳动积累以及农民为改良土地而投入的劳动和资金的价值。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的经营者只能得到追加投资而形成的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主要应归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政府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中应该包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个部分,然而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存在着随意规定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甚至是私自降低征地标准等现象。这不仅违背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中的土地价格理论,而且严重损害了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失地农民享受绝对地租权益遭侵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城市化建设对农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城市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获得超额利润后,这部分超额利润应该交予土地的所有者。但实际征地中由于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无法获得这部分超额利润,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其次,级差地租的分配未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在我国现代城市化过程中,地理位置的优劣是判断土地价值的重要因素。被征收的土地级差地租在征地前和征地后产生两次增值。但在我国实际征地过程中,征地前因城市化发展级差地租的增值以及征地之后进行经营规划后的级差地租的增值这两次增值大部分都归于国家所有,农民在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后却没有能获得其应得的利益。

再次,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违背土地价格理论。按照马克思的土地价格理论,土地的价格是由地租决定的,土地的所有者卖出的不仅是土地本身还包括其投入的劳动力和资本。在我国目前的土地市场上,政府利用其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以低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的土地使用者,农民获得的补偿大大低于其应得的金额。失去了土地之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利益收到了极大的侵害。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广大农民也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加之在征地过程中补偿偏低,农民生活很难得到保障。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必将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启示

第一,明确土地产权问题,维护失地农民利益。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绝对地租的产生是由于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级差地租的产生是因为对经营权的垄断。在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造成了地方政府垄断经营,绝对地租流入了地方政府的口袋。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不仅没有享受到绝对地租,而且还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针对这种现象,要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首要必须要明确土地所有权,以便广大土地所有权主体能在实际操作中有效行使相关权能,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完善征用耕地补偿办法,提高补偿安置标准。在耕地征用过程中要按照“既确保失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影响原有生活水平,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提高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在安置上和生活上的需要。

第三,努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多数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保障。要解决好农民失地后的生存发展问题,一方面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值制定合理的失地农民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要拓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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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源文化传承的断裂

在黑龙江地区文化发展史上,继渤海国“海东文化”之后,金源文化成为黑龙江地区文化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带来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但在大金国覆灭后,金源文化遭到了较大的破坏,再加之元朝统治者实施毁田还牧、明朝统治者疏于管理及清政府的严格封禁等,从而导致金源文化传承上的断裂,使黑龙江文化的发展进入了较长时间的衰退期。在金王朝建立后,以今阿什河流域为中心的金源地区无论是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金源地区部分城市已空前繁荣,形成了以金上京城都市文明为核心的金源文化。但在金灭亡后,金源文化却遭到了毁灭,导致金源文化传承断裂。导致这一问题发生多是来自于两个原因,即民族争霸及战乱的频繁发生,另外是统治者的人为破坏,由此对文化传承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金源文化在金朝一代代统治者统治期间取得了十分Z的成果,金上京会宁府也成为著名的通都大邑。后在海陵王完颜亮上台后,在迁都燕京后下令毁去上京会宁府的所有宫殿、宅第和储庆寺,导致金源地区昔日的繁华变成了一片荒草,灿烂的金源文化在完颜亮的残暴和无知中毁于一旦。后来金太宗进行了部分重建,但也很难恢复到往日的容貌。至1217年,完颜太平勾结东夏国又一次将上京会宁府烧成一片废墟,从此以后金源文化被历史湮灭,从1218年以后在《金史》上就再没有记载过金源文化。

二、金源文化的遗存

虽然金源文化发展到了空间的繁荣,但是在历史上关于金源文化的概貌的文献记载的较少。在清朝末年考证出金上京会宁府遗址后,金源文化历史遗存才引起重视,在金上京地区清理和发掘出了丰富遗存和遗物,再次证明了金源文化曾经辉煌和灿烂。

(一)金源地区的古城文化遗存。目前已发现和认定的金代古城具有170余座,而且在古城内还出土了大量的金代文物和建筑饰件。从古城规模和城填布局上看,古城构筑有高大的城墙,城墙按标准的营造法式筑成,在城门处用了大量的青砖和各种板瓦、筒瓦。城墙上还附设有雉碟和角楼,垣外侧掘有宽而深的护城壕,城内有完整的街道布局痕迹,市场、寺院、街道等各类遗址均能容易地辨认出来。

(二)金源地区的陵墓及贵族墓地。在以今阿什河上游流域为中心的周边山地分布有许多山陵、贵族墓地及大量的平民墓地遗址。这些山陵与墓地前均有大量石像生、文武官员、石人、石羊、石虎、石望柱、石香炉、石猴、石棺等遗物。坐落在上京城西南角的阿骨打陵地已被阿城市开发为游览观光区,并修葺一新。1987年在哈尔滨近郊区发现的完颜宴的夫妇合葬墓,以及哈尔滨郊区的香坊的金代墓葬,均出土了大量精美绝伦的丝织品、金银器、鎏金马鞍,精美的玉器、骨器、玛瑙、瓷器等。

(三)金源地区的铜镜文化。在金源地区内出土了大量的各类文物,其中尤以金代铜镜更具典型的文化特征,在各古城内共出土了2000余面金代铜镜,金代铜镜的背面纹饰往往用高浮雕范铸而成各类故事体裁和艺术体裁的纹饰。其中尤以故事体裁为多。出土的铜镜种类较多,如双鱼镜、龙纹镜、童子镜、人物镜、四兽飞雀镜、花草境、铭文镜、素面镜、秘观镜等。

(四)金源地区出土的各类宫印。金源地区出土了大量反映金代政治制度及军事制度的各类官印。由此可以深刻地了解到金代在金源地区的行政建置与政治文化背景,并说明以金源地区为核心的金代东北疆域问题,这些官印多数带有“上京”的称号。在金源地区共发现各类金代官印约100余方。近年来还出土了许多罕见的金代官印。

(五)金源地区丝织品。在发现的金代齐国王完颜宴夫妇合葬墓内出土了大量的丝织品。这些绢、绸、罗、绵及绫、纱的蚕丝质量极好,丝线粗细均匀,经纬线排列细密,织工技术精湛,颜色丰富多彩,花纹图案精美繁缛。这批丝织品是金代考古中最重要的发现,被学术界誉为“北方马王堆”。

(六)金源文化中的瓷器、金银器、玉器及铁器。金源地区的瓷器主要有定瓷、龙泉瓷、钧瓷、耀州瓷、仿定瓷、磁州瓷等。器物有:杯盘、碗、瓶、罐、坛、壶等,仅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一次就出土了金代窖藏瓷器300件,在金上京周边地区的金代古城中出土了大量北宋和辽、金的各类瓷器。同时还出土丰富的金银器。金源玉器具有非常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以“春水秋山”玉为典型代表,在玉雕中以天鹅图案的最为精美。在金源地区出土的铁器多以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及兵器为主。

(七)金源地区的石刻与碑刻。金源地区目前发现的石刻与碑刻虽然不多,但也有堪称稀世珍品之作。其一“亚沟石刻”,是目前全国发现的唯一的金代女真人形象的男女并坐石刻像。石像刻在山崖石壁上。其二是金上京城出土的金代宝严大师塔墓志铭。其三是在松峰山上发现金代曹道士碑。这两座墓碑均刻有“金源”字样。其四金上京释迦院尼临坛首座宣微大师性墓志瓦。

(八)金源地区发现和出土了大量金代货币。金源地区还出土了大量的金代窖藏铜钱,这充分的说明了该地区当时经济的繁荣盛况,特别是银锭课税银和“承安宝货”银币的发现,表明了当时金源地区商品贸易的发达。

三、结束语

金源地区的金代文物和历史遗存具有丰富性,这充分的说明了当前金源方化的繁盛。这些文化遗存构成了当今哈尔滨地区独特的历史人文景观。因此对于这些文化遗存,我们需要充分的加以利用,以此将金源文化更好的展示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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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3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及科技需求城市化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引导下的发展战略。在现代科学技术蓬勃发展,城市化进程持续加速的推动作用之下,城市数量及城市规模将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增藏区是,由此也导致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很明显,造成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环保问题的原因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城市化聚集效益的显著性与生态环境承载作用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突出;②.较大的资源需求量与资源利用不合理之间的矛盾突出;③.政府政策执行方向存在一定偏向性的问题,由此导致了包括空气污染、水质污染以及垃圾污染在内的诸多环境问题进一步滋生与蔓延,有待解决。本文试针对以上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环保问题分析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空气污染问题分析:空气污染是城市化进程过度膨胀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超负荷运转的最终产物。对于我国而言,整个国家的空气质量污染水平始终维持在较高等级,并且较发达地区(东南部沿海)以及工业化地区(东北地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水平所处等级明显高于西部内陆地区。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水质污染问题分析:城市化进程过度膨胀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超负荷运转不仅仅导致了可利用水资源的大范围减少,同时还使得水资源污染问题尤为严重。城市建设过程中地下水的大量开采势必会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严重的水质恶化问题尤为突出。

(三)城市化进程中的垃圾污染问题分析:城市化进程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带动着城市人口的激增,大量的资源消耗势必也导致了城市垃圾总量的持续激增。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废旧物资在内的城市垃圾污染与现阶段的城市垃圾处理相适应,由此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断凸显。

二、环保问题的解决方法分析

(一)政府应当认知并积极引导城市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无可厚非的一点是:城市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均是生产力发展状态下社会进步的最关键表现,但并非和谐社会发展的全部内容与主旨,和谐社会的发展还应当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与完整性。存在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首先,城市化建设与现代经济发展不得以生态自然环境任何形式及任何部位的牺牲为代价。城市化进程中的建设规划应当以长远发展眼光来看,从政府引导角度入手,积极推进绿色环保经济与生态城市建设;②.城市化进程应当坚持适度化原则,经济增长速度应当充分衡量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发展速度适当放缓,在此基础之上注重环境保护作业力度。

(二)依照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实际需求,加大环保基础性设施投入力度:环保基础性设施的投入应当以多元化筹资方式为主体,有效拓宽社会发展资金的筹措渠道,实现民间投资行为与政府举债行为的优化建设,将其应用于环保基础性设施的购入当中,以此种方式为环境保护提供实施基础与载体。

(三)加速城乡一体化植被保护及绿地建设作业: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大面积的绿化活动能够发挥其相对于城市环境改善的关键意义,借助于绿地建设与植被保护作业,相应区域的水土涵养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在确保生态发展平衡关系稳定的基础之上,实现对城市化境的改善目的。与此同时,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当中还应当重视对河道的综合治理与保护,保护河堤、净化水体以及河岸绿化均不失为有效的实施方式。

(四)针对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应当依托于科学技术的进步,针对传统产业予以合理改造及升级,着眼于传统产业科技含量的提升,重点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①.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变;②.实现由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的转变;③.实现由附加产值低向附加产值高的转变。

三、结束语

就我国而言,基于“十一五”期间城市化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十二五”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社会优化速度是最为显著的,这种发展的显著性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及工业发展速度,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却需要引起各方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借助于本文所阐述的几个方面解决方法,合理控制城市进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环境保护作业的有效性与及时性是尤为关键的,以上问题需要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 徐海贤.邹军.在高速增长中寻求健康发展——江苏城市化的理性选择. [J].城市规划.2007.(0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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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我国证券市场正在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对于中国而言,开放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而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新兴市场,并且基本上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国际资本的流动及国外金融机构的进入在未来将对我国证券市场、证券监管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挑战。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把国际化的外部市场风险一起带进来了,资本市场开放相伴随的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国外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相伴的是金融风险的逐步凝聚。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和拉美经济危机以及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就是明证。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日渐国际化的趋势下,外部的风险会通过全球经济和H股市场的走势传导至我国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潜在的外部风险,这也是整个新兴市场面临的重大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正确认识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中所面临的外部风险,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的外部风险

(一)波动性风险

1.证券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较低的新兴证券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主体时,国内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14个新兴国家资本市场实行开放后,其中7个国家波动性风险显著增加。

截止2007年12月,我国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约为90652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外一家大型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即可达到上千亿美元,因此国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对我国证券市场波动性的影响不容忽视。随着我国QFII制度的不断完善,海外投资者无论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将出现明显的扩张,因此如何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容量,增加市场流动性,以防范证券市场开放进程中的市场波动性风险值得市场参与各方的高度重视。

2.本国证券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大量有关新兴证券市场的研究表明,在证券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国市场和国外市场在资金流动、组合管理等方面的联系加强使得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相关性增加,并且随着证券市场开放进程的深化,这种相关性将愈加显著。因此,国外资本市场出现的波动,可能通过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市场上投资行为的改变,以及国内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投资行为的变化等渠道,将这种波动传导到国内市场,这就是所谓的联动效应或溢出效应。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明显上升。这种相关性主要表现为:

第一,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即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7年到2000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第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金融市场波动具有一定的同步性。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随着QFII的引入,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与境外成熟市场如美国市场的相关性明显增加,溢出效应的传导主要通过QFII的投资行为以及以基金为代表的国内机构投资者心理预期及投资行为的改变。随着QFII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放宽了QFII的投资期限,这将使QFII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扮演一个更加积极、更加活跃的角色,而这必将导致显著强化溢出效应。如何防范溢出效应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增强市场对外部冲击的免疫力值得监管当局高度重视。

(二)系统性风险

1.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阿根廷、巴西等拉美国家在资本市场开放后,相继爆发了金融危机。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除了当事国经济结构失衡等基本因素外,外国机构投资者的大规模资本流动是引发东南亚和拉美金融危机一个重要因素。实际上,对于规模尚小、流动性不充分以及避险工具相对缺乏的新兴证券市场,短期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对该国的金融稳定构成巨大的威胁。多项实证研究表明,由于受到信息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等条件的限制,外国机构投资者在新兴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并非完全理性。这意味着一个上涨趋势可能吸引巨额资金的持续流入,使得资产价格逐渐脱离基本面,最终产生价格泡沫;而一个下跌趋势可能导致巨额资金的持续流出,最终由于羊群效应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引发或加剧金融危机。

尽管目前我国资本账户仍然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但随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加速,尤其是QFII制度的不断完善和QDII的相继推出,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包括流动规模和流动频率将显著增强。在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以及市场容量相对较小等固有缺陷的条件下,如何引导国际资本的有序流动将对我国金融监管当局构成严峻挑战。

2.传染效应。在开放的经济体系下,外国资本的自由流动是导致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在多国间互相传染的主要原因。这种传染效应的触发因素之一是开放经济体之间的金融联系,主要包括多国间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相互联系,而这种联系产生的根源在于国际投资者的全球化资产组合动态管理。这种机制将使得第三国的资本市场受到强大的卖压并引发市场动荡,从而使得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从发源国传染至其他国家。传染效应的另一个触发因素是国际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对于国际投资者而言,新兴证券市场普遍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等缺陷,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和强化羊群行为,如果一国爆发金融危机,国际投资者撤离的羊群效应将导致恐慌迅速蔓延,最终使得类似或相关国家也遭遇大规模的资本撤离,从而将金融危机迅速传染给其他国家中国-伴随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证券市场正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者进行全球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市场,这一点可从QFII在我国股市投资额度的逐年增长得到验证,我国证券市场与其他新兴证券市场之间的金融联系日益紧密。因而,弱化传染效应,防范来自其他新兴市场的负面冲击,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显得非常必要。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外部风险的防范策略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增加市场透明度

通过分析周边新兴市场及我国内地引入QFII的历史可以看出,QFII是注重基本面分析的价值投资者。他们的正反馈交易以及羊群行为等非理性投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兴市场信息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所致。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严格监管误导或欺诈性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地增加市场的透明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海外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

(二)渐进有序地开放资本账户

东南亚及拉美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在条件不成熟或不具备时仓促地开放资本账户,可能引发巨大金融风险。我国资本市场目前还存在规模较小、发展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等缺陷,尤其是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资本账户的开放应采取渐进有序的开放步骤:现阶段对国外资本应保持宽进严出,防止针对人民币升值的热钱或套利资本短时间内大量撤出,等到市场规模扩大、监管水平提高等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减少限制直至完全放开。

(三)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冲风险

虽然在东南亚危机期间我国香港股市受到期货市场投机活动很大的冲击,然而金融衍生品交易本身并不必然产生风险。相反,严格监管下规范的金融衍生品如期货、期权等能够为海外投资者提供必不可少的风险对冲工具。他们在市场动荡时可以不用通过直接在当地或其他市场抛售股票来减小风险,而是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来对冲风险,从而在市场下跌时减小市场卖压,起到一个减震器的作用。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可适时推出股指期货,改变只能单边做多的市场现状,为海外及国内机构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并且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推出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

(四)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国际合作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一个渐进过程,应实行审慎的开放政策,防止国际游资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冲击。回顾东南亚金融危机时,泰国货币危机的最重要原因是证券市场的过度开放,泰国政府过早地放松管制,外资大量流入,货币当局却来不及建立相应的金融法规和监管机制,对外资的结构和流向也未加控制,使得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短期资本流入。金融市场一出现波动,这些投机资本就迅速撤离,从而引发金融危机。因此,证券市场国际化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经验和监管手段等还比较落后,在推行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中,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监管,同时加强与其他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解决信息交流的障碍,防止证券市场风险在国家间的扩散。

综上所述,从全球角度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不可逆转的阶段。但是,对于新兴市场国家来说,这个过程利弊兼具:利用得当,国际化的证券市场可以为其提供低成本便利的资金来源,加速其经济发展;相反,如果该过程失控,则可能对其金融体系产生毁灭性的打击。成败关键在于国际化进程节奏的掌握、市场监管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稳定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崔秀娟.论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经济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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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既有辉煌的成绩,也有痛苦的失败。根据战后第三世界工业化发展的实绩,大致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为工业化的起步阶段,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为高速发展阶段,70年代后期以来为停滞—衰退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发展留下了一条“增长—衰退”的钟型曲线。这条钟型曲线集中反映了战后第三世界工业化发展的基本状况,是我们研究与认识第三世界工业化发展规律时必须首先承认和尊重的基本前提。

第三世界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在1956—1960年为4.9%,1961—1965年为5.1%,1966—1970年为5.6%,1971—1975年间为6.6%,1976—1980年为4.5%,1980—1990年为2.6%,1990—1994年竟为–0.11%。第三世界国家在60年代和70年代前半期经历了高速发展的15年,这是奇迹般的15年。

但是从70年代后期开始,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陷入了停滞和衰退。80年代对于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是“失去的十年”,对98个第三世界国家的统计表明:80年代中有10个发展中国家平均GDP出现了负增长,占总数的10.2%。90年代对于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更加严峻。在被统计的102个第三世界国家中有35个在1990至1994年间平均GDP出现了负增长,占总数的34.3%。(WorldBank,1996)最近,巴西全国经济开发银行公布的研究报告《80年代的巴西经济》(1999)中指出:从1990年至1999年的10年间巴西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1.7%,比“失去的十年”的80年代的年增长率2.9%又进一步下降了。90年代对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来说将意味着又一个“失去的十年”。

从“奇迹的15年”到“失去的20年”,一条钟型曲线,赫然展现了第三世界国家工业化发展的曲折与艰难,它也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认真回答的问题——为什么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走过的是一条先增长,后衰退的道路?其中的规律性是什么?

二、第三世界工业化发展条件的转化

第三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与经济全球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三世界工业化的发展受到了经济全球化及世界经济体系的制约。

在50年代前后,概括起来说,第三世界国家在工业化的初始阶段一般具有三个有利因素:其一,具有发展工业、服务业的较广阔的国内市场空间;其二,具有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其三,具有较好的外部经济环境。正是这三个关键性的因素在第三世界工业化初期,对推动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第三世界战前的经济形态大多是落后的农业经济,工业基础极其薄弱。独立后实行工业化的初期,在外国资本进入的推动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工业和服务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其次,第三世界的工业化初期的高速发展得益于国内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进入工业化生产提供的高额利润率的支持。

第三,在工业化初期,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十分落后,在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往来中,以极其低廉的自然资源、原材料换取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因此,第三世界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互补性”很强,客观上也有利于第三世界工业化的初期发展。

但是,第三世界的工业化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第三世界的工业化运动也是当代资本国际循环的一部分。资本国际循环既有促进第三世界工业化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随着介入资本国际循环程度的加深,不利的因素逐渐导致第三世界工业化发展出现了严重的障碍。从内部结构看,不能不遗憾地指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加入国际分工与资本国际循环后,经过近50年的发展,尽管在绝对意义上经济有所增长,但经济、社会结构并未随之得到优化,甚至遭到了劣化,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

——产业结构内部,农业、农村的衰退,造成工农业发展失调。在历史上,西方国家通过殖民化解决了早期工业化发展中的工、农业的结构性矛盾。但是,在今天的世界经济体系中第三世界国家却无法重复西方的作法,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主要是内向性的,大多具有剥夺农业和农民的性质,并最终导致了农业的衰退。当前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衰退主要表现在粮食危机上。战后初期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尚能保持粮食的自给自足,进入80年代后粮食紧缺日益加剧并发展为粮食危机,非洲大陆爆发了震惊世界的。90年代以来粮食危机依然没有明显缓解,甚至范围还有所扩大。联合国粮农组织曾对90个发展中国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有70个国家的粮食状况趋于恶化。农业、农村的衰退导致国内市场发育缓慢甚至出现萎缩,反过来为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障碍。

——工业体系内部出现了“双重化”的结构分化趋势。这一现象在以外向型经济为主要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显得尤为突出。“出口导向”是许多拉美国家和部分东亚的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在70或80年代以来采取的主要发展战略,也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然而,过分依赖海外市场、特别是西方市场,却使本国和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内部出现了不均衡的变动。如韩国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对外贸易经常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以上,结果产生了国内生产结构双重化的效应,即导致了出口型产业的过度膨胀和内需产业的相对萎缩,为经济波动埋下了隐患。

以韩国的半导体业为例,80年代末在国际市场需求的刺激下,韩国企业大量投资半导体生产,并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助。但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半导体市场转向萧条,韩国庞大的半导体出口业顿时陷入困境。有人估计,韩国国民生产总值受此影响高达20%,与半导体业相关的金融机构也受到严重牵累。经济过度开放,过度依赖外资和海外市场,阻塞了发展中国家国内产业链的自然延伸,使产业发展空间趋于狭窄,加深了发展中国家对于发达国家的依赖程度。一旦国际市场上风吹草动,发展中国家就难免出现经济波动。

——社会结构分化,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发展中国家是以所谓的“比较优势”加入国际经济的分工体系的,然而“垂直分工”依然是这一分工体系的结构特征。那么,发展中国家究竟有什么样的“比较优势”呢?说到底是发展中国家的廉价资源,包括人力和自然资源。这也正是发达国家所需要的和看中的。这样的“优势”正好把发展中国家送入国际垂直分工的底部,在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不发达的发展”。

战后,第三世界国家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大都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分化,收入差距一直在不断扩大。1996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人文发展》报告指出:1965年至1980年间,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约为2亿,而1980年至1993年,这个数字上升为10亿。另据联合国拉美委员会的统计表明,60年代被视为工业化样板的拉丁美洲国家,70年代以来的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一直在拉大,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现象均在发展。70年代初期,拥有社会总收入一半左右的富有阶层占总人口的10%,而到90年代初期占总人口5%的富人就拥有社会总收入的50%;另一方面,城市贫困人口比重从70年代初期的42%上升到目前的60%左右。墨西哥的最高和最低收入差距相差25倍。巴西50年代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410雷亚尔,1992年最低工资标准降至70雷亚尔,巴西有11.6%的劳动者的月工资只达到这个标准。

80年代以来,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增长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迅速发展为基础的。1985年至1991年,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四国的制造业年平均增长率为11.48%,比同期四国的第三产业平均增长率高3.5个百分点。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了大量西方资本,扩大了出口,但并没有带来本国技术水平的升级。虽然这些国家的工业化程度虽在一定阶段内有所提高,但却付出了沉重代价——经济剩余大量向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进而加剧了本国的社会分化,最终损害本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以泰国为例,泰国的经济增长不可谓不快,1989年至1995年是泰国经济增长的高峰期,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9.4%,危机前泰国人均国民收入已超过2500美元。但泰国真正富有的只是占人口20%的高收入阶层,他们的收入在国民收入所占的比例高达55%,而最低收入的20%人口只拥有国民收入的4.6%。

社会分化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了国内市场和内需产业的需求约束,造成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有效需求不足,并进而使剩余资本大量转向金融、房地产投机。社会分化实际上是东南亚地区泡沫经济膨胀的深层原因。

——国际贸易环境恶化使第三世界工业化有利的外部条件日益减损。在工业化初期,发展中国家以极其廉价的原材料及粗加工产品与发达国家交换,自然“经济互补性”很强。但随着部分发展中国家出口导向加强、生产能力和产品档次一定程度的提高、技术含量一定程度的增长,对发达国家形成了压力。南北经济关系中互补性相对减弱,竞争性相对加强。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并使第三世界国家深受其害。以至于有的西方学者认为,今后不再会有新兴工业国家了,由于世界贸易环境的改变,依靠外向型经济走向工业化的道路已经不能通行。(Broad,1988)

农业衰退、工业结构“双重化”、社会分化和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构成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第三世界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陷阱。这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世界经济体系中一种特殊的发展现象。如果说第三世界面临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的话,我们认为:它具体的意味是“发展陷阱”有可能最终断送第三世界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三、第三世界工业化停滞可能的后果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世界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在当代世界经济体系中,处于“”地带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出现停滞与衰退,势必对于“中心”地带产生反馈,势必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乃至全球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对“中心”的反馈

第三世界工业化停滞对于西方和全球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是个复杂的问题,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观察与深入的研究。根据80年代以来可以观察到的情况看,经过初步研究我们认为:在世界经济体系“”产生的问题与危机,可能将依以下三个步骤对于“中心”产生影响。

首先,在发生第三世界国家工业化发展普遍放慢甚至衰退的情况下,第三世界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场所、产品市场的作用下降。这一阶段“”表现出对于“中心”的经济重要性下降。这一趋势自80年代以来已经较为明显地出现。60~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一直在稳定增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上是资本净流入地区。其中当时经济增长迅速的拉丁美洲国家吸引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第三世界直接投资的50%。进入80年代以后,特别是随着拉丁美洲国家发生债务危机,经济发展处于停滞、衰退状态,西方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迅速减少,并出现了资本回流现象。1984~1988年发达国家对拉丁美洲国家的直接投资减少了50%。发展中国家占西方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总比重中的份额,从60年代的20%,下降到80年代中期的10%。(陈雨露,1997)8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资本流向东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的数量增加,但1997年东南亚爆发危机以来又大幅度减少。在国际贸易方面,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也在下降。80年代中期,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25%左右,目前下降到20%左右。

其次,第三世界作为西方发达国家投资场所和产品市场的作用下降,加剧了西方的资本和产品的过剩,对于8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的“泡沫化”起了促进作用。在当代世界经济体系中,第三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实际经济物品的生产,而相形之下西方经济日益“泡沫化”,即在经济总量在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实质性物质生产活动却在日益下降。

以美国为例,自70年代以来美国的实物经济出现了明显的萎缩。以1967年的按人口平均的产出量为基数,1990年同1967年相比,按人口平均的资本货物的产出量,化肥下降了21%,建筑机械下降了46%,油田机械下降了67%,工业建筑下降了63%,海洋运输船只下降了5%;按人口平均的生活资料的消费量,纺织品下降了66%,鞋和皮革制品下降了70%,轿车的生产量下降了43%,住宅建设下降了13%,学校建筑下降了50%,医院建筑下降了17%;按人口平均的中间产品的产出量,水泥下降了73%,粗钢下降了43%,硫璜下降了89%,铜下降了95%,镍下降了98%,铝土矿下降了98.5%。(Larouche,1995)

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经济长期存在巨额贸易逆差。据美国统计摘要提供的资料,构成美国外贸巨额逆差的主要是矿物燃料和制成品的入超。其中矿物燃料的入超是美国外贸逆差中最大的一组产品,主要包括原油、石油制品和天然气等。90年代初这三项产品中的贸易入超均在450亿美元以上,1990年竟高达578亿美元。其次是制成品贸易的巨额入超,主要是运输工具及零部件、轻工类产品、电器类产品等等。上述情况一方面反映了美国国民经济结构的转型,重点转向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毕竟也反映了在整体经济活动中实物生产下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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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16 文献标示码A

近期,美国百年老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宣布将从今年4月起终止目前的每日印刷版,转而在网络上进行每天新闻的更新。虽然该案例的出现有其内部经济因素的制约,但是不可否认,报业数字化已经成为了全球报纸发展的大趋势。

一、日益凸显的版权问题

1 报业的数字化进程

所谓报业数字化,即报纸作为传统媒体与新兴互联网媒体的结合,由过去的纸媒营销借助信息化工具逐步转向数字化营销。报业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是在采编、印刷以及发行等层面的数字化改造,更是突破了传统的纸质媒介,使新闻内容在整个网络环境中得以共享,从而产生全新意义上的数字报刊。

目前,几乎所有的纸质报刊都拥有自己的新闻网站。有些仅仅是将母体报纸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网络上。方便在线用户浏览。而另一些则更为充分地利用了互联网这一平台,有效地实现了报网互动。除此之外,类似于手机报、网络电视等数字媒介也紧随其后,迅速成长。

2 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虽然各种形式的数字报刊繁荣发展,但是绝大多数的媒介公司却仅仅把“数字化”当作是对传统报刊的一种点缀或补充,缺乏整体的战略规划。对于很多媒介公司来说,进行数字化转型只是一种被动的顺应潮流的变革,而数字报刊也只是作为传统报刊的附属品或是辅助宣传工具得以存在。由于缺少对整个竞争环境的洞察,新闻资源被贸然地搬上了数字平台,这一举措换来的并不是新闻网站本身的蓬勃发展,而是其他商业网站的高歌猛进。

应当说,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几乎同时起步,但是两者的境遇却大相径庭,这其中自然有其自身运营模式的限制。商业网站从一开始就是按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而新闻网站则大多靠回报或是政府支助,存在着先天的体制惰性。除了这点差别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商业网站之所以红火,归根到底依靠的还是海量的新闻内容,“内容为王”是各数字媒体制胜的关键法宝。而纵览目前的局面,绝大多数的商业网站都是通过大量转载传统媒体数字版的消息得以维生,他们几乎是零成本地占用传统媒介的新闻资源,并且依靠自身的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化包装一举战胜名不见经传的纯新闻网站,统领天下。虽然有些知名的商业网站也会象征性地支付转载费用,但这仅仅是冰山的一个小角,更有成千上万的商业网站免费地蚕食着传统报业的新闻资源。而对于传统报业来讲,在他们还没有能力完全保护自己版权的情况下便纷纷将新闻内容公布于数字平台之上,实际上也是毁掉了自己立足的根基。

二、《数码版权千禧法案》与《版权指令》对中国版权保护的借鉴意义

1 西方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法律与技术互动

毫无疑问,新兴数字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版权侵害行为日益滋长。如何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无论是对全球各领域的数字化运作还是对报刊数字化的转型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针对这样的局面,国际组织和政府都采取了立法行为进行约束。其中,最重要的立法项目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音响制品协定》,它们为《数码版权千禧法案》和欧共体的《版权指令》建立了一个框架。纵观这些法案,最为核心的一种观念即是法律和技术之间的相互影响。在西方有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只有技术手段才能最终解决由技术所引发的侵权行为。所谓技术手段通常是指允许信息提供者以数字形式控制对他们作品的存取。它们可以仅仅被用作收集合成数字作品信息的手段,也可以用作限制或阻碍信息存取的手段。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加密、乱序、作品内容转换的其他方式、或复制控制机制。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某些特殊而具体的技术手段对数码作品形成保护,使其不会因为一些常规的技术操作而完全被占用。这种措施可以说是从源头上制止了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从这点上讲,技术保护手段比任何法律都能更有效地控制对具有版权作品的获取。但是技术同样也有相反的一面,存在一些借技术以规避这些保护的方法。新技术的产生以及被破解就如同一场永远没有尽头的博弈,在意图侵占作品和保护作品的双方形成对抗。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出现就能够防止这种现象大面积的发生。诸如《数码版权千禧法案》或是版权指令,都试图通过认定规避行为属于非法而重新强化技术保护措施的应用。而这正是法律能起到作用的地方。

2 “他山之石”对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借鉴意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介绍西方的成功经验,主要还是想让中国在数字化进程中吸取国外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就目前的中国来看,虽然报业数字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是其中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却无人问津。在版权保护方面,无论是法律还是技术上都没有达到西方的水平,亦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

(1)尽快完备适合当下形势的法律条款

纵观中国现行的法律,虽然对于著作和版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涉及,但是其内容往往不够完备、界定不够清晰、有些甚至已经跟不上目前的发展形势,因此,这些法律条款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是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著作权法》可以说是目前中国在版权问题上最权威的一部法律,但是该法案的颁布实施早于互联网在中国的盛行。互联网的崛起为大众传播开拓了新的空间,但也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环境。如果说原来各个媒体之间在现有《著作权法》环境下相互转载新闻并没有引发多少纠纷和问题,相当程度上是因为他们都处在内容生产者的平等地位上,但现在网络媒体纯粹作为内容的消费者而不是内容的生产者却参与大众传播,实际上是“信息懒汉”的不劳而获行为。也可以说,《著作权法》的适用性随着网络的出现而受到了削减。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和媒体之间都纷纷出台各种暂行条例和媒介公约,希望通过这些规定规范网络版权非法占用的行为。最主要的一些条例包括2000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4月国内23家网络媒体通过第一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签订的《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以及在2002年的第二届论坛上112家网站所通过的《保护网络作品权利信息公约》。这些公约都是根据《暂行条例》这一部门规章而确立的,其宗旨基本是呼吁全社会尊重网上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相关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公约单位将共同行动,联合抵制。但从其性质上来看,它们仍然只是签字单位之间的一个内部协议。该内部协议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其中的条款只能约束各方当事人,而不能约束协议以外的主体。因此,在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十分有必要从立法的角度明确阐释或进一步修正版权法中的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们的知识产权和新闻作品的版权。

2 重视技术保护手段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