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5: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成本核算制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成本本身是一个多维的概念,不同学科基于自身视野有不同的理解。如西方新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萨谬尔森将成本概念等同于机会成本,认为“生产产品X所费成本,就是为了生产出该产品而放弃(或牺牲)了另一种最佳替代物Y产品的生产。简言之,生产出X产品所费成本即是它的机会成本”;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科斯将成本视为交易费用;劳动价值论则认为成本的经济内涵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耗费的个别物化劳动和必要劳动的价值补偿。即便从会计计量的角度看,以对外公开为目的的财务会计和以对内分析为目的的管理会计,其成本界定与内涵亦存在差别。为此,著名会计学者杨纪琬指出,“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成本”。
(二)教育成本概念的分歧
与成本概念的多样性相比,教育成本的概念界定争议更大。约翰•维泽1958年首次提出了教育成本这一概念,他将教育成本等同于教育经费。此后,学术界对教育成本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但是仍难以形成共识。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提出者布鲁斯•约翰斯通将教育成本分为“教学成本、学生生活成本、学生机会成本”等三项。以色列的艾德里安•齐得曼对此并不认同,他在约翰斯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管理成本。萨卡罗普洛斯和伍德豪指出,“各种划分教育成本的方法存在很大差异,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试图将教育成本的定义和方法规范化,但还是未能成功”。
(三)相关领域专业准则的构建
在纷繁芜杂的现实经济活动中,各类经济主体成本构成的巨大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不承认甚至试图抹平这种差异是不理性也不现实的。如何在认可差异的前提下形成广为接受的成本计量属性呢?这有赖于“公认会计准则”的构建。也就是说,尽管各类市场主体所处行业、自身规模、产权结构千差万别,但是通过公认会计准则的规范,可以消弭不同经济主体间的巨大差异,使其选用广为认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并基于统一的会计假设和信息公开框架,对外充分公开其成本费用方面的信息。这一信息公开制度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石。就教育领域而言,随着高等教育市场化倾向的加深,政府、产业界、受教育者、投资方等利益相关者充分知悉高校成本效益方面信息的意愿日渐迫切,对教育成本进行确认、计量与公开的必要性亦随之凸显。从方法论上看,借用经济领域市场主体一贯的思路来构建统一的公认准则与信息公开框架存在很大困难,其缘由在于理论预设的不足以及高校特殊的组织属性。从理论预设看,迁移自市场领域的方法论不够适切: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其投入、产出均可以通过货币计量予以确认并进行配比,进而生成一系列成本利润指标来评价组织绩效,并使其具备相关、可比的质量属性;高校是从事人才培养及学术研究的非营利组织,其产出相对模糊,所培养的人才不是物化的产品,基于文化传承所塑造的学术声誉也很难用经济价值予以估计,这与依据货币计量这一会计基本假设来确认教育成本并进行投入产出配比,存在很大冲突,背离了高校的文化属性。为此,构建符合高校组织属性的公认准则及信息公开框架,关键在于方法论的修正与创新。
二、理论进展与实务推进
(一)理论进展
我国学术界对教育成本具体应由哪些项目构成分歧极大,可谓众说纷纭。如:王耕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11个项目,分别是: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助学金、公务费、修膳费、业务费、差额补助费、折旧费、其他费用;肖玉秀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3个项目,分别是:直接费用、辅助费用、管理费用;王善迈亦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3个项目,分别是:人员成本、公用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袁连生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5个项目,分别是: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膳费、折旧费;柴效武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9个项目,分别是: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学生奖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折旧费、修膳费、其他费用;范先佐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6个项目,分别是:工资、行政事业费、教学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于人才教育培养的科研费、与学生有关的费用;郭化林亦认为教育成本应涵盖6个项目,分别是: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其他费用。再从计量的方法论上看,袁连生提出了统计调查法和会计调整法,范先佐则归纳了匡算法与实算法,郭化林提出了作业成本法。由于理论层面远未形成被广为接受的共识,所以实践层面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亦缺乏公认准则的规范指导。
(二)实务推进
从实践层面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要求对教育成本进行准确核算并对外公开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为此,近年来中央相关部委围绕这一主题颁布了数个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在核算原则及具体方法方面差异极大。
1.《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审办法》)《监审办法》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颁布,该办法界定了“生均培养成本”这一概念,规定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四部分构成。按《监审办法》所核定的培养成本,是对省区内选定高校依据专业大类进行的,这不是对各高校自身实际成本的核算,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各界公布一个基准成本以确定学费收取标准,从而为受教育者按一定比例分担教育成本提供依据。这种核算方法口径非常粗糙,没有体现区域内不同高校及具体专业之间培养成本的实际差异,因而这一成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际成本,而是物价管理部门为确定学费标准向社会公开的基准定价依据。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标准培养成本计算办法(初稿)》(以下简称《计算办法》)《计算办法》由教育部于2007年颁布,该办法界定了“学生标准培养成本”这一概念,规定培养成本由“标准教职工人员成本、标准学生资助成本、标准日常教学维持成本、标准土地和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等四部分构成,与《监审办法》的界定相比,虽然两者对成本概念的表述基本相近,且成本构成项目均规定为四项,但是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则完全不同。该成本虽然带有具体高校的实际成本属性,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高估自身培养成本、凸显财政困难的倾向。如上例对安徽师范大学的成本核算中,“标准教职工人员成本”中并没有剔除离退休人员费用等与学生培养没有直接关系的开支。另外,其“标准土地和固定资产使用成本”项目下的“土地成本”、“仪器设备成本”等明细,是经一次性购置后逐年计提折旧予以确认的,正常使用后并不需要每年再支付现金成本,所以其研究结论得出的年度资金缺口为1.2亿元并不是真实的现金流量缺口。概言之,其标准培养成本并不“标准”,一定程度上有失客观公允。
3.《关于报送有关调查数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由教育部于2008年印发,与前述《监审办法》和《计算办法》的成本核算均采用四个成本项目正向相加的方法不同,《通知》没有具体规定成本的构成项目,而是采用倒算法进行匡算。即依据学校上报的财务报表决算数据,分学科大类在支出总额扣除科研、创收等无关费用后,得出学生培养成本总额。问题在于《通知》仅是针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这类高校财政基础远比一般地方院校要好,依据财务决算支出数据扣除科研、创收等项目费用倒推得出的培养成本与地方院校相比会高出不少,所以这一成本核算方法不具备普遍性。此外,由于不是依据成本项目正向相加而进行的准确计量,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大致的匡算,所以其成本信息在客观性、公允性及可比性方面存在一定欠缺。
三、制度建设现状与不足
在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但是,这一原则性规定,并未在稍后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中得到切实体现。
(一)会计要素的划分不适应成本核算的需要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在其第5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5项。与企业相比较,《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利润”等6项。成本核算的过程,其实就是对费用进行归集与分配,并和收入进行配比的对象化过程。《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5项会计要素的划分,仅是笼统地规定了“支出”这一要素,并没有清楚厘定支出与成本、费用的概念边界,更无法与产出进行相应配比,因而无法适应成本核算的需要。
(二)没有设置具体的成本费用类会计科目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3)》虽然设置了“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等5个一级会计科目,从而更清晰地反映了支出类别,但由于没有设置具体的成本费用类会计科目,亦没有就教育成本的具体构成项目予以明确,所以无法真正开展教育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如新引入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由于未就折旧与摊销设置对应的成本费用类科目,这样计提的折旧与摊销,实际上是“虚提”,其作用只是更公允地反映长期资产的净值,但未能充分考虑核算教育成本与费用的现实需要。
(三)未能对我国重大现实问题作出积极回应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迅速推进的背景下,一些重大现实问题亟待得到回应并形成共识。如:同一地区斥巨资购买土地建设新校区的高校与仅仅依托原有校区办学的高校,前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基建的支出在资本化以后,后续逐年计提累计折旧的过程会对教育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产生重大影响,这必然导致同一地区不同高校成本信息可比性方面的巨大偏差,且对学费议价产生极大影响,如何调整至可比?某一年度为应对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或申报博士点的巨额专项支出,扭曲了当年的成本信息,如何遵循一贯性原则?较长时期就业压力很大的背景下,就业率明显偏离均值的高校,表明产出了大量不被社会认可的“次品”,能否比照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作类似处理,以体现谨慎性原则?高校为广大贫困生群体获取国家助学贷款所提供的风险补偿金是一项或有支出,如有学生还贷违约会面临风险补偿金被罚没的情形,这样的或有支出如何按概率及比例确认并计入成本?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构建公认的专业准则并在统一的公开框架下公允公开,以避免各行其是。
二、成本核算管理的发展情况变化
(2012年新医院财务制度前成本核算管理简称“旧”,2012年后简称“新”)
1.核算对象范围的发展
旧:核算对象简单分为院部成本和科室成本。医院成本核算仅限于院级成本及临床、医疗技术等科室级成本。新:随着成本核算的精细化发展需求,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将财政、科教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非支出类)等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而在旧制度前财政、科教等专项补助支出并未纳入。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科级对象类别划分的发展
旧: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行政后勤管理类成本。新:除上述类别,新制度增加了医疗辅助类科室、药品供应类科室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科室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科室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3.科室成本的归集形式的发展变化
旧:直接成本一般是指科室直接发生的成本费用,如人力成本、药品成本、材料成本、公务成本等,间接成本包括能耗类公摊成本和管理成本、医技成本等转移成本;新:直接成本除科室直接发生的成本费用外,能耗类如水、电、气等日常运行费用也作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非本科室发生的分摊成本等。成本核算部门按照规定标准、格式及报送程序要求,各成本统计科室及时报送核算部门,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4.科室成本的分摊模式的发展
旧:原科室成本分摊采用二级分摊模式,管理科室向医技分摊,医技再向临床科室分摊,最后形成科室及院级全成本。新: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管理费用不向临床医疗进行分摊,但在成本核算制度中,管理科室成本、医辅成本、医技成本等各类科室成本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也称“四级分摊法”。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5.间接成本分摊方法的变化
旧:原有管理科室成本分摊一般是以人数作为分摊标准,医技科室以其临床在医技科室的执行收入作为基数。如某临床科室分摊医技科室超声科成本=该临床科室超声科收入/全院临床科室发生的超声科总收入*超声科成本新:新成本管理分摊方法更具体化、更多样化。管理科室向医辅类科室、医技科室、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如回访办公室、病案室成本,可按“出院病人数”分摊到临床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也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如住院结账部门成本,可根据出院病人数或床日数分摊、如中央空调成本可根据房屋占用面积分摊;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6.成本核算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的相关性情况
旧:原有成本核算管理软件是以财务管理系统数据产生后月末一次导入成本系统。新:新成本核算系统解决财务系统的信息孤岛问题,通过建立成本核算明细收支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对照关系,实现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并轨作业(由成本核算系统生成记账凭证底稿供会计核算调用),确保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实现授权范围内数据资源的充分共享,并能有效地与HIS(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能够对成本数据进行实时监管分析。
7.意义与作用的升级发展
旧:原来医院成本核算为“核算”而核算,院级和科级成本只涉及人力成本、药品、卫生材料成本等直接成本,管理费用只进行简单分摊,其成本无法真实反映各核算单元的资源消耗和利用效率。新:⑴利用项目成本、病种成本进行结构等趋势分析、保本分析,在项目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按规范的临床路径和实际路径归集单病种成本,进行单病种的收支余分析,为单病种收费提供依据,找到开源节流的着力点,进而为医院整体发展、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数据。⑵利用成本核算的成果建立优化医院的绩效考核方案和流程,实现绩效核算的流程化和程序化。⑶以医院全成本核算基础数据为起点,通过经营分析系统向医院管理者和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实时的经营分析查询和分析。⑷成本核算与医院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相结合,促进医院财务管理从事后核算向事前预测和预算,事中监督和控制,事后分析与考核的全面科学管理的转变。
二、新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的不足
医院新会计制度不但能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改善医疗服务和增加社会效益也具有重大的意义。但目前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核算意识还不够强
由于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营长期都是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所以成本核算意识薄弱,没有对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工作引起重视。医院的管理人员将关注点放在了医院的整体效益和短期发展,注重医疗服务的深入改革,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却忽略了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成本核算只是财务部工作的一部分。正是因为医院的成本核算意识不强,所以常常导致重复投资和浪费资源的想象,这样必然严重影响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成本核算方法制度未得到全面的完善
由于成本核算意识有待加强,因此造成成本核算方法制度也不够完善。医院往往是事后再进行成本核算,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具有滞后性,其收集的资料也不够全面、科学。医院也未对成本核算的数据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仅仅把它当作一项任务完成,没有为医院长远的发展进行筹谋。
(三)实物的资产核算不到位
目前,新会计制度医院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还不够完善,对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核算物资占用资金工作还不够到位,仅仅做一些固定资产日常拆旧与清理工作,因此造成医院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的后果。
(四)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完善
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不仅需要财务人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管理里系统,不但能精确的进行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还能通过一定的数据对比得出管理成本的好方案。
(五)未与绩效考核紧密相联
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各个科室的积极参与,共同为创造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做出贡献。虽然如此,但是由于成本核算尚未与各部门、各科室的绩效考核相关联,使得员工参与成本核算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加强医院新会计制度下的成本核算工作
(一)提高医院的成本核算意识
要想更佳准确和快速的进行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就必须先提高医院全体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应坚持医疗服务的成本效益原则,积极参与成本核算工作,为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做出贡献。根据医院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医院应该从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制定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与成本控制目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规范化、科学化医院相关成本核算流程,提高员工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做到有效的控制成本,促进医院医疗改革。
(二)深化医院内部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建设
为了更好的促进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的发展,医院应该形成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各科室相互关联、相互协作的组织结构,并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准确核算各个科室的收支项目。同时,医院还应制定严格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明确约定成本核算方法、流程以及各科室职责,并要求各科室人员严格履行此制度约定。
(三)健全成本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医院新会计制度下,应健全医院内部成本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完善的成本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产出分析以及投入分析,新会计制度下的投入分析应从劳务资源、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等三方面考虑,而产出指标主要分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健全成本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不但可以强化成本核算以及成本分析管理工作,还能使成本核算体系规范化与高效化。
(四)善于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及分析
医院新会计制度下,必须要依靠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对成本核算进行管理,还应严格其使用流程及使用规范,对于医院中所有的支出与收入都应该准确填入其中,以便定期对收入支出进行分析匹配,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成本核算的全程控制
准确的成本核算对于日常工作起着良好的监督与控制作用,因此医院在事前应加强事前预算,细化具体项目成本,还要加强事中控制,进而根据预算有效的进行成本控制,事后也要具体对预算与实际支出是否匹配进行具体分析,分析结果既可以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数据,又可以作为经验指导下一个相关项目的成本预算工作。
独立学院是在利用其校(院)本部的各种办学资源,借助社会资金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独立学院的最大特点是没有国家财政拨款,靠自收自支来维持其办学过程中所需各种经费需求的一种新型高校。为使独立学院的发展空间有足够的财力保证,实行办学成本核算,注意办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办学成本的有效控制十分必要,对独立学院今后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概述
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是指学校在培养学生知识、技能、技巧以及各种综合素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具体包括学院教职员工的工资性支出、学院各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学院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所需要的各种业务支出、校园校舍维护修缮支出、固定资产购建与使用费等内容。对办学成本进行适当的分类,一方面可以为办学成本核算提供具体的成本核算指标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对办学成本进行全面系统的有效控制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指标体系。
二、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核算
独立学院具有企业和高校的双重性质。独立学院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和高校办学的具体业务情况实行办学成本核算。独立学院只有建立起完整的办学成本核算体系,才能为成本控制提供其所需要的数据参考。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核算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
(1)确立办学成本计算对象。独立学院应以各系、部、处、室来汇集办学费用,以各系各届各专业的毕业生为成本计算对象。也就是说,在进行成本核算时,要以专业年级来开设成本明细账,归集各专业各学年的办学费用,把公共性的费用采用适当方法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先计算出各级各专业各学年的办学费用,在各届各专业毕业时将其4年的办学费用汇总就可以计算出办学成本。(2)以学年度为成本计算期。根据学校的工作和业务特点,应以每年的8月1日到次年的7月31日作为一个成本计算期比较合适。学院管理部门根据学年度报告资料,更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布置,而年度会计报告是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必须要上报的会计资料。
(3)以成本的经济内容作为办学成本的核算项目。按照办学成本的经济内容有工资、公务费、业务费、折旧费和修缮费。这样设置成本项目,与我国高校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的预算科目相吻合,可以提供便于办学成本分析和控制的信息,合理调配学院有限的办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4)要正确处理好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关系。笔者认为独立学院实际上就是投资者在投资办教育,很大程度上具有企业性质,应该根据学校的业务特点和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会计核算。如计算办学成本,核算办学利润;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办学成本;在权责发生制下预提、待摊费用,还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还有各种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也得参照企业会计方法来进行。
(5)设置办学成本明细账,计算办学成本。以专业、年级开设办学成本明细账,按月编制经费开支明细表,年末根据各月明细表和账簿资料编制高校会计制度规定的报表资料。
三、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有效控制的途径
(一)编好预算,制定办学成本定额。在当前业已形成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编好独立学院的财务计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成本定额,是有效控制独立学院办学成本的重要内容。独立学院的预算包括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和分项预算;各种预算的编制,可采用零基预算法进行细编;各类支出数据定额的确定,可以参考过去年度的历史数据,取消过去那种简单的“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预计变化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程度来重新测算各项目或指标的支出需求。学院的财务预算和定额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轻易变更;对于计划列支之外的项目,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必须经过院办公会讨论,院领导集体研究且批准同意以后,方能列支;不断完善学院的预算、跟踪、分析和评价系统,形成独立学院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的有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根据预算和成本定额,对每月各职能部门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实行跟踪,一方面可以检查、分析和评价各职能部门预算定额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增强学院各部门、阶层的成本管理和控制的理念,同时对日常经费开支所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调整。
(二)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办学成本的有效控制,应按照办学成本的结构特点来区别对待:第一,控制人员工资费用。人员工资费用是办学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日常经费支出的半数以上。加强对人员工资费用的控制,得从人员的调入、使用和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入手。独立学院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都是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进行的,有相当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加强人员工资费用的控制,主要是由学院的劳动人事工资部门来具体实施。人员调入是学院根据各职能部门未来教学、管理、科研及其他需要,先编制人员调入计划,由学院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招聘而引进既符合要求又能胜任工作岗位,且将成为学院正式教职员工的行政行为。独立学院长期稳定的发展,尤其需要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人才,而人员工资的控制,则要求人员越少越好、所支付的工资越低越好,两者之间成反比例关系。这就要求独立学院的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所引进的也必须是勤快能干的优秀人才。只有在一支精简高效、勤政爱校的领导班子的带动下,才能拥有一心为学校的前途发展而奉献各自才干的教职工队伍。此外,还可以借助其校本部的人力资源,这是独立学院人员工资控制的优势所在。笔者认为,独立学院的长期聘用人员应占岗位所需人员的80%左右为宜,其余的20%,可以聘用部分临时性的校本部教学能力强的在职老师和短期性的已退休人员来兼职,这既可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同时又是节约人员工资成本的一条重要途径。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学院的人事考评机制。表现好的,要有具体的事迹,评为优秀,再给以适当的奖励;表现相对较差的,要有事实,给人以一定的表现空间,提高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使其工作效率,降低人员工资成本。工资分配制度是人员工资费用控制的重要内容,关键是要解决好工资增长的刚性与学院可用于工资开支的空间之间的关系。在创办初期,学院师资结构是以青年教师为主,随着青年教师职务职称的提升以及国家工资政策的调整,人员工资总额的增加是必然的,也即工资增长的刚性。而学院招生规模的形成以及学生收费的规范化,学院办学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学院工资分配制度的设计就必须留有一定的工资增长空间,采取总量控制与学院机构设置、人才结构体系的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形成独立学院人员工资控制的系统工程。第二,控制公务费、教学业务费。对独立学院的公务费、教学业务费可采用预算控制的方法,按部门、分项目责任落实到人。每月各部门责任人在收到费用开支明细表时,应通过逐项对比分析,把成本控制在整个办学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好网络通讯,尽量做到无纸化办公,可以节约大量的纸张、墨笔和电话费等。独立学院应将公务费、教学业务费与学院的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挂钩,形成一个人人讲节约,事事求效益的良好氛围。第三,控制修缮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影响修缮费和固定资产使用费的最主要因素是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规模越大所需要的这些费用就越高。加强对其控制的最基本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新办学院不应该建造讲排场的超豪华的楼、堂、馆、所,也不应该添置可有可无、使用效率不高、图于形式、可用可不用的机器设备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应本着学院的发展规模与实际需要,在不影响学校办学条件的情况下,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只有控制好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修缮费和固定资产的使用费才可以得到更好的控制。二是提高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为使学院固定资产得以充分利用,具体需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购建新的固定资产时必须经过多方面论证,对其可行性方案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确定购建固定资产的最佳时机,进行成本与效益评价,避免无谓的重复和低效。
伴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在2012年制定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实施,对医院成本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医院是否能够真正的利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做好精细化成本核算,成为了医院管理的重点。就此,本论文结合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医院成本管理的要求,针对医院成本管理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成本管理的要求
首先,确定适用范围。新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等,但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是因为各类医疗机构在社会职能定位、资金支持等方面条件有很大的差异性。
其次,完善收支科目。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成本核算更加合理,能够适应药品零差价的发展方向,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的会计科目。并且规定了不再将药品支出和药品收入等项目单独性的列出,将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合并在一起,统称为医疗收入。规定了各项支出的范围和名称,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能够全方位的反映出医疗服务成本的状况。更适用于我国医院医疗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的实现了我国医院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
最后,完善成本管理体系。在新的会计制度中指出了要求医院进行全面性的成本管理,要针对各项成本进行全面性的考察、针对其过程进行全面性的监督和控制。在核算范围上将医疗过程的各项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费用融入到核算内容中,针对各个核算对象实施责任分摊制度。与此同时,保障医院材料报表的真实性,将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结合在一起,将其合并成医疗收入,将药品支出合并成医疗支出,从而完善新医院会计改革。
二、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策略
(一)完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
从医院本身的经营特点和医疗状况构建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实行部门负责人机制,完善医务、药剂、后勤、人力资源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体系,以成本控制和管理和核心,对各个部门实施分工合作,实现相互协作,实现全员覆盖各级科室的成本核算组织结构。不断的提升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使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更加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以提升成本管理和控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医院成本管理工作目标。
在全院进行成本绩效管理。在实施这项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广大同事的积极配合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将医院成本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企业文化当中,坚持医疗服务的成本效益原则,从而发挥出医院成本管理的优势,完善成本管理的相关规定,促进人员增加成本管理的控制意识。在健全组织结构的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创作性和工作积极意识。
(二)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
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结合在一起,是完善成本管理制度的根本,能够有效的加强成本管理的效果和力度。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能够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和监督,发现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其不足采取相对应的措施进行改进,达到有效控制经营成本的目的。因此,在对成本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成本管理之后所存在的问题和控制手段,还应该在事前和事中进行合理的控制。就此,将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在一起,进行定期的检查,根据实际的支出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三)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
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能够提高医院绩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医院成本管理力度。在进行构建成本核算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合医院自身的请款,保障成本核算评价体系的实用性、有效性、合理性。这一项措施的实施,必然会将医院的业务通过规范化工作流程纳入到成本核算中,实现对医院全部经营业务活动成本的全方位控制盒管理,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四)加强成本控制
医院在采购医疗设备、定价的过程中应该通过成本核算进行分析,发挥成本管理在决策中的指导作用,减少决策人员的主观性。通过成本核算的分析结构,准备把握和成本管理制度相关联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合理性以及可行性。将成本控制到最低,实现成本最低化,服务最优化,质量最高化的目的。
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下加强医院成本管理制度,监理健全的成本核算组织机构,完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相结合,通过分析成本核算结果,强化成本控制。这一系类措施的提出,必然会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力度。从总体上改变医院成本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为医院实现低成本,优服务,高质量的目的奠定了基础。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本科生与研究生招生人数逐年递增,一些高校研究生招生人数增长高于本科生,形成了高校教育资源的共享状态,研究生教育成本概念凸显,成为本科生教育成本讨论之后的另一个焦点问题。界定高校教育成本,将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其共同点和差异性,可以改变目前高等教育中的“大锅饭”现象,对于科学核算教育成本,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改革高校财务核算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一、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的特征
(一)关于培养目标
尽管各高校的培养目标不尽相同,但是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宽口径、厚基础,培养“通才”,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专业专项性,主要培养社会实用性人才。硕士学位则是一个过渡性学位,是从“通才”通向创新型、专业型人才培养的中间阶段,在培养目标上主要突出表现在:学科知识的深入系统性;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是学术型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与本科生培养目标相比,研究生教育在横向上具有明确的学术型和应用型指向,在纵向上是介于本科和博士之间。两者培养目标不同、层次不同而导致成本信息不同,因此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是不同的。
(二)关于教育成本概念
早期对教育成本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把经济学中一整套成本概念和成本分析方法移植到教育领域中来,得出经济学意义上的国家教育成本、家庭教育成本和学校教育成本概念。近期的研究以务实的态度从会计学的角度出发对教育成本进行考量,因而本文所指的高校教育成本是以高等院校为会计主体的教育成本概念,不包括经济学意义上的机会成本,也不包括社会教育成本及家庭教育成本等。
由于普通高校担当着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任务,本文将基于两者共同耗用高校教育资源上进行比较,即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这个主体在教育活动中为培养高校教育产品所消耗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是狭义的教育成本,也就是说教育成本概念是相同的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论述。
(三)关于教育成本核算基础
基于相同成本概念的基础,对于成本核算基础有以下特征:
1.两者作为成本核算对象是相同的
由于教育成本的支付目的是为了培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才,因此,教育成本的计算、归集应该以学生为对象。
根据教学活动的特点,在计算教育成本时应该按不同专业、类别、层次的学生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全面反映各部门的成本,各类学生的教育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所以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这样不仅可以比较实际地反映每个学生的培养成本,还可以使教育计划与会计核算保持一致。
2.两者的成本计算期是一致的
高等学校培养一名本科生需四至六年时间,培养一名研究生需二至三年时间。每年新生入校开始,作为一届学生的教育周期,以学年为成本计算期,归集一学年发生的各种教育费用,确定该学年的教育成本。因此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成本计算期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计算时间的长短。
3.都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
在学生培养期间,教育投入与受益对象的培养进度往往是不同步的。如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这些投入可以培养很多期学生。一般情况下,投入在先,实施培养在后。因此,先开支的费用应按比例计入当期和以后各期教育成本中去,而不能将当期开支的所有费用全部计入当期的教育成本中去,无论是本科生教育成本还是研究生教育成本,都应该本着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应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耗费。
(四)关于教育成本内涵
尽管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的概念是相同的,教育成本的内涵也有相似之处,如本科生教育以课堂学习为主,因此所有为本科生教育教学而发生的耗费即为本科生教育成本的构成内容。研究生教育按在校教育进程分两个阶段来归集教育成本即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写作研究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的教育成本与本科生教育成本内涵大致相同。而正是因为研究生教育方式的不同,也带来了教育成本内涵的特殊性,即研究生论文写作阶段教育成本的确定。
在进行分阶段费用归集时应关注几个问题:其一,区分好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一般而言,研究生的教学环节是先完成课程学习再进入论文研究,但也不排除二者交叉进行。因而二者的区分不应该以学习和研究的时间来划分,而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划分。其二,在归集研究生教育费用时应剔除非教育耗费的内容,如校办企业、附属医院、已社会化的后勤集团等的开支与费用。其三,对于不容易划分清楚的费用,如导师、任课教师的工资应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按一定比例进行估算分摊,以使归集的费用更加合理。因此,研究生教育成本不同于本科生教育成本的是研究阶段的成本归集,此阶段的成本具有确认时间上的不确定性和列支项目的不确定性。
综上分析,高校本科生教育成本与研究生教育成本具有以下特征:两者关于教育成本的概念及核算基础是一致的,但由于担当着不同的培养目标和不同的教育方式,其具体的核算内容及成本核算项目是存在差异的,因而两者教育成本计量的结果应该是不同的。
二、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差别成本分析
2005年出台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家人和个人的补助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四部(下转第81页)(上接第79页)分组成。但具体到实际业务上,由于在教育过程中本科生与研究生耗费资源的侧重点不同,即支出范围不完全一样。当本科生教育成本由上述四个部分构成时,研究生教育成本与本科生教育成本存在以下差异:
(一)人员经费
首先,在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集中授课,这个阶段的教师工资应该在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进行分配;在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一般都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此时的研究生已经不是单纯消耗学校的教育资源,而是利用资源创造价值的过程,因此在这一阶段的研究生教育成本一般不再分担教师的工资。另外,普通高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协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都设有研究生部,那么该部门人员经费应该全部计入研究生教育成本,而不再分到本科生教育成本中。
(二)科研经费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学生进行科学探索和创造研究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不是进行机械的教学训练,而要重点引导学生开发智力潜能。研究生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在科学探索上的能力,科学研究是教学的先导,科研能力往往体现了研究生的实际水平,论文写作体现了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因而研究生教育的研究阶段时间占了一半甚至三分之二(课程学习阶段一年至一年半,论文阶段一年至两年)。因此,以科研为主的论文写作阶段的研究生教育成本主要项目应该是学校投入的科研经费。
相对来说,本科生一般较少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所以本科生不直接分担科研经费。
在实际操作时,对于科研经费还要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与培养学生相关的科研支出计入教育成本,与培养学生无关的科研支出如横向科研、有经费来源的政府科研任务等不纳入教育成本的范围。
(三)奖学金
在高校对研究生逐步实行收费以来,作为对学费的一种补偿,一些高校加大了对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力度。根据我国现行的奖学金制度,国家设立的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奖励面广,主要目的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而设立的资助项目,是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每人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只能起到“助学”而不能起到“奖学”的作用,作为对缴费上学的一种补偿,所以这部分奖学金不宜计入研究生教育成本。
(四)固定资产折旧
高等院校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建筑物、教学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从形成来看,有国家投入、社会捐赠、学校自筹及科研项目构建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首先应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正确评估其损耗程度和实际价值,然后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一定方法计算提取。
将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教育成本时,应区分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对于专为研究生建立的实验室、机房、图书等提取的折旧就直接计入研究生教育成本;对于有经费来源构建的固定资产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计入教育成本;对于共用的房屋建筑物、教学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在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之间选择一定方法进行分配。
三、结束语
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之间存在差异,是由于两者不同的培养模式造成的。对于两者的教育差别成本,首先考虑研究生的教育特点,对于能直接区分用于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就直接计入研究生教育成本,对于不能划分清楚的,则在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进行分配,分别计入研究生教育成本和本科生教育成本。
当然,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成本核算尚属理论探索阶段,如何在实践中实施和完善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荣. 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财会研究,2005(7).
医院成本核算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产生的劳动消耗进行完整的记录和系统的分析,并加以考核与控制,从而能够正确且完整地计算出医院的总成本以及单位成本。成本管理不是静态的、简单的进行成本核算,而是全方位地对各种成本实行全面考察,实现全过程控制。总之,成本管理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降低服务成本,低耗、高效。
一、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成本是医院在提供各种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和发生的各种劳动消耗的总和。它主要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和补助、药品费、公务费、原材料费、折旧修理费和业务费等。根据《医院财务制度》有关医疗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核算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质消耗、劳务报酬以及有关费用支出数额、构成和水平,是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费用发生和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制剂生产成本所进行的核算,医疗成本核算的目的是真实反映医疗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
1、加强成本管理是医院性质的要求
随着医院之间竞争的日趋激烈,医院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要想保持医院的稳定,以及长期、可持续的发展,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确立 “以成本核算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方式”,处理好经济与医疗服务的关系。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做好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一方面能够有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增强他们的经营意识,使医院能够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以低消耗获得高效益,全面提高医院的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水平。
2、加强成本管理是医院优化管理的基础
医院的成本核算应该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它是通过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而与此同时,既然它是一种经济活动措施,那么它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都受到市场客观规律的制约,例如医疗设备的和各种物资财料的采购等。医院的成本核算不仅要融入一般市场活动中,还必须参与医疗服务这个特殊市场的竞争。加强医疗成本核算,不但为医院降低运营成本,而且为患者减轻费用,可以提高医院竞争力,逐步实现“优质、高效、低耗、价廉”的目标,提高患者就医的满意度,建立起良好的医疗信誉,实现经营成本的最优化管理。
二、目前医院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医院成本费用一直处在比较高的水平,医院对成本的核算长期以来并不受重视。医院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加强对成本的管理,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1、对实行成本核算的目的认识不够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并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医疗服务质量没有保证、病人住院天数长,诊断率低,无效护理多,从而提高了整个的医疗成本。
2、医院成本管理工作不规范
大多数医院成本管理内容差别比较大,成本管理目的也各不相同,对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不够严格,各医院的数据无法进行比较,成本管理和控制工作十分不规范论文的格式。并且,有很大一部分医院开展的成本管理只是对科室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成本管理。而进行成本核算的目的也大多仅限于通过发放奖金刺激员工降低成本,效果十分有限。这导致了“低价格实现高质量服务”难以真正实现。
3、医院成本控制滞后、片面
当前医院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对成本数据的收集,成本控制停留在事后,有明显的滞后性,未能制定计划和标准,没有达到预期的期望值。没有实施顶算管理制度,对各科室的考核没有按一定期间的实际发生成本与预定的尺度进行对比,剖析差异形成的原因和责任等。
三、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的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成本效益意识,提高运行效率
医院的成本控制由于其涉及面广,所以这就需要全体人员共同参与。推行全面成本核算不只是领导、机关和经管部门的事,也需要患者参与其中,提高患者的成本意识对实施医院全面成本管理至关重要。有些患者在看病就医的时候,一味追求好药新药,并不从自身的病情出发,造成过度治疗。因此只有提高患者本身的成本意识,才能最终实现全面成本管理的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绩效管理,降低不必要的开支,是广大职工和患者根本利益的要求,对医院生存和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办法
重视提升会计的素养,并可配备成本管理、控制人员,专门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控制、统计工作措施,为成本管理提供准确的资料与统计数据。同时,还可以安排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盘点与清理。
进行成本控制后,医院在各科室通过事前的成本分析、预测,降低了投资的风险性,避免了盲目的决策带来的成本浪费,推动医院整体良性运转,使医院在发展、建设、规划、决策更具有科学性,使各科室的业务发展更趋于合理化,优化医院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这些都能使医院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提高了医院总体经营管理水平。
3、实行全方位成本管理,实现低消耗高效益
全方位成本管理是指从不同的出发点和角度,运用各种手段对成本进行全方位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成本管理的目的在于控制支出,减少消耗,降低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成本管理不只是为管理资金,更重要的是合理运用这个手段,为医疗服务全过程和医院各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成本信息,并进行成本的分析、评价、控制,达到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的效果,构建低成本运营优势。
四、小结
目前,我国在企业成本会计的领域内未设立专门的制度和准则,只是在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了成本核算的信息。2010年召开的会计管理工作计划,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研报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从而制定出全国范围内适行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这项举动意味着我国将出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以此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概念界定
因为我国目前并未制定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因此在开始研究这个议题前应当对成本会计准则这个概念进行清晰和准确的界定。在会计准则、会计标准、会计制度等概念的基础上,可将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界定为:以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工作为对象,以准则作为基础,规范并标准化企业成本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计量、分派和确认等工作,其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成本核算信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开展。
二、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1、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的需要
一直以来,没有直接准则制度的企业成本核算仅仅靠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等相关制度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因为没有系统而独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不同的企业会计人员在成本核算工作上使用着各异的处理方式,并且缺乏系统的成本管理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企业面临着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环节提出的高要求挑战。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做到了与国际相关规定的统一,特别是在产品的成本构成方面,但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仍然过于模糊和分散。因此,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的更加科学、严谨开展。
2、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因为我国的行业类型比较繁多,跨度较广,难免存在部分需要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特殊行业以及领域。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BOT项目和军事采购这些行业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进行定价,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监控。另外,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而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构建框架
因此,在目前我国已有成本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现阶段在构建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框架时,可以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
1、成本核算的目标与一般原则
这一项内容应当包含成本会计目标、成本核算的目标、在成本会计准则中常用的基本概念以及使用成本会计准则的条件和范围规定等。
2、成本会计制度
一项制度的制定应当考虑到最大程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在管理水平和生产特点上的差异性。制定出可供不同企业进行选择的成本会计制度,并且为企业的不同成本会计制度操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例如,标准成本的制定、定额成本在各项差异上的分配、定额成本的制定、责任成本的界定等
3、成本计算的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
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实的生产组织类型、产品种类以及生产特点等因素,对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时,需要对成本的技术方法进行多样化,采取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相组合的方式。主要方法包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分批法和品种法等;辅助方法主要有标准成本、分类法和法定额成本法等。
4、成本管理
这项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在可行的范围下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考核和决策等工作,并将成本管理工作与成本会计制度相衔接。
5、成本报表的编制、呈递和披露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报表和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报表是两大主要的成本报表,企业应当仔细对其进行编制。详细周全的成本报表有利于企业进行各项内部管理工作,企业要积极响应相关部门要求呈报其产品成本报表的规定,同时也要主动向相关的监管部门披露相关的成本核算信息。这种信息披露公开化的做法有利于信息的需求者作出更为科学准确的决策,更有利于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6、成本资料的保存
对于企业经营和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设立相关的费用账册和明晰账户。经过原始凭证的齐全手续和无误审查为前提,对费用项目、成本项目、车间部门等成本核算队形进行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不同产品环节的各项财物的收发、报废、转移和领退等盘点制度,完善明晰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原始记录。使得能够对成本资料进行审计审查。
总而言之,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作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基础的理论体系。在制定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当中,应当在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基础上,以政府的主导力量为主,充分进行实践调研,并在采取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尊重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成本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文孟婵.制定我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框架探讨.[J].商业会计,2010,(20)
随着中国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实行,核算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既是满足社会和学生对教育成本知情权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高职院校提升自身办学效益和实力的客观需要。然而,由于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把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归属于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目前高职院校在进行成本核算中还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障碍,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高职院校很有必要借鉴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原理和方法,在与高校现行会计制度相协调的基础上,建立适合高职教育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一、高职院校成本核算的现状
1.现行高职院校会计制度的核算基础不科学,影响高职院校成本核算的真实性。按照中国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基础给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造成了很大障碍。高职院校要实行教育成本核算首先必须解决教育成本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成本是对象化了的费用,也就是说成本必须是和一定的对象相联系的。高职院校必须将为提供教育服务而发生的耗费,根据配比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归集和分配到相应的对象之后才能形成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根据成本核算的配比原则和费用发生的时间来看,要核算教育成本就必然涉及的费用的预提和待摊问题。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反映的是高职院校现实的收支情况,不存在费用预提或待摊的慨念,这样势必会影响教育成本信息核算的准确性。因此,现行高职院校会计制度的核算基础问题是高职院校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2.高职院校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合理,影响高职院校会计核算的完整性。按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当年购置的固定资产直接计入当年的设备购置支出,在使用的收益年限内不计提折旧,因此,高职院校现有的会计数据中都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已耗损价值。在办学过程中,房屋、建筑物、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在高职院校经费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高职院校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进行的重要投入,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密切相关,因此,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损耗成本应是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的一项重要内容。现行高职院校会计制度不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价值,这样得出的教育成本信息就不完整。
3.现行高职院校会计科目的设置单一,弱化了高职院校会计核算的目标,不利于实行成本核算。现行的高职院校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主要考虑的是政府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重点反映学校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没有考虑到高职院校进行成本核算的需要。如现行高职院校会计制度对于高职院校支出是按支出性质分类而不是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第一,按照支出用途将事业支出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物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八类支出,反映了一定分类核算意识但比较粗糙,难以满足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第二种是按照支出内容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业务招待费等,这给高职院校实行教育成本核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高职院校如果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就必须按支出功能对现有支出数据进行归类和重组。中国理论工作者曾对此做过两种尝试:一是根据支出原始凭证,按功能分类重新核算成本;二是利用会计科目细目数据按功能进行大致归类来核算教育成本,但均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第一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工作量过大,很难推广;第二种方法缺点在于比较粗略,难以提供准确的教育成本信息,所以,高职院校如果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就必须对现有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改革。
4.高职院校经费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的片面性,软化了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制。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上的片面性,对高职院校投资只注重其消费性,忽视其投资性,导致对高职院校经费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的片面性,往往只侧重评价经费使用后体现出的事业效果和社会效益,而对社会效益考核评价又缺乏科学的定量指标体系,结果造成高职院校经费运行中投入产出相脱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脱节。由于缺乏对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方面的考核评价,国家、主管部门以及学校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仅仅停留在财务信息方面,而缺乏对衡量高职院校综合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指标的需求拉动,导致高职院校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中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机制的软化。
二、构建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途径与对策
高职院校会计环境的诸多变化,已使现行高职院校会计制度已难以适应高职院校发展的需要,其制度性缺陷和缺失成为成本核算无法回避的问题。要想走出困境,科学实施高职院校会计成本核算,必须借鉴企业会计的成熟做法,弥补和完善高职院校会计制度,进而针对高职院校会计成本的特点,构建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从而为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1.确定高职院校教育的本核算的对象和会计期间。由于高职院校不招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存在不同层次间学生数的转换,因此可以认为,高职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就是按专业分类的全日制高职生。成本核算周期应以一学年为一个计算期,起止时间从公历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2.明确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原则。高职教育成本核算主要应遵循:(1)权责发生制原则,指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是以其归属期为标准。即根据收入和费用之间的权责关系确定。(2)配比原则,指成本费用与其相关的收益相配合.即将某一会计期内的费用成本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成本与有关的收人或产出相配合、相比较。(3)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指将与当期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与当期以及以后多个期间的收益相关的支出计人资产的价值。
3.设置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具体项目。为满足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和控制的需要,根据高校教育活动的特点和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可将教育成本项目设置为:人员工资、公务费、业务费、助学金、折旧费、间接教育成本等六项,各个成本项目归集的费用内容如下:
人员工资,这是教育成本项目中最主要的项目,此处的工资是广义的工资,是指高校支付给教师以及为教学服务的教辅、行政等部门的职工的薪金报酬、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包括高校发放给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计提的职工福利赞、工会费以及学校为教职工负担的公费医疗、养老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等内容,但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补助支出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剥离出来的人员的薪酬支出。
公务费,指高校用于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日常公务活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维修费等。
业务费,指高校为完成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和购置教学耗用品的开支,包括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生产实习费、军训费、招生费、教学(实验)材料费、资料讲义费等。
助学金,指高校按照规定给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酬金、困难补助、学生公费医疗、生活补助等学生事务的支出。
折旧费,是高校教学所用的固定资产耗费的价值,是教育成本的重要内容。
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现有的账簿记录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及已经损耗的价值。为了进行教育成本核算,需要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或折旧年限,按期计提折旧费计入教育成本。
一、变动成本法和全部成本法的概念
在会计学中有两种计算生产成本的方法:全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变动成本法是在组织常规的成本计算过程中,以成本性态分析为前提条件,将一定时期所发生的成本按照其成本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类,只将变动生产成本作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而将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成本全部作为期间成本,并按贡献式损益确定程序计算损益的一种成本计算模式。全部成本法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所发生的成本按其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两大类,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生产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将非生产成本作为期间成本。这样,在全部成本法下计算出的产品成本既包括变动生产成本又包括固定生产成本。在全部成本法下,全部生产成本要在已售产成品、库存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期末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成本中,包含了一部分固定生产成本。
二、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结合应用的必要性
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各有利弊结合,单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尽管变动成本法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成本核算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诸多优点,但它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核算及财务报告的编制等内容的要求不一致。为此,一些企业按照现行统一会计制度编制定期的财务报表,同时存货计价和收益决定也以完全成本计算;但在企业内部,则大多采用变动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编制内部报表,为企业管理部门正确进行预测、决策、分析和控制提供有用的资料。由此可见企业会计为了能更好地履行其对内、对外两方面的职能,两种成本法可以结合使用、互相补充,以变动成本法为基础,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时进行适当的调整。但绝不搞两套平行的成本计算资料。否则,工作量太大,还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的极大浪费以及数据、资料的重复。
三、两种成本核算方法在企业中的联合应用模式
1、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联合应用的可行性
通过两种方法的比较不难发现,两种方法最主要的差别是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要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变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则作为期间费用处理。但对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在两种方法下都必须列入产品成本中,对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二者都是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的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因此,两种方法虽然在成本划分、存货计价、损益表的编制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于具体成本项目的处理大体是一致的,这些都为两种方法的结合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本着既能享受变动成本计算法的优势,又不影响当前对会计核算的统一要求这一基本原则,企业以一种核算方法为基础,同时提供另一种方法下相关的成本资料,提出将两种方法联合应用使企业会计核算兼顾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可行和必要的。
2、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联合应用设计思路
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在账户处理方面最主要的区别,是对固定性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由此导致存货估价、损益计算结果不同。完全成本法下,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总额=期末在产品中的固定性制造费用+期末库存商品中的固定性制造成本+本期已销商品中的固定制造成本。由于在两种成本计算法下结合,对本期已销商品中的固定性制造成本的处理并无实质性的差别,最终都计入了当期损益。因此,在变动成本法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余额=A-B-C
存货账户期末余额=D-B-C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本期发生额=E-(F-B-C)
其中,A为完全成本法下的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余额; B为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库存商品中的固定性生产成本;C为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在产品中的固定性制造费用; D为完全成本法下存货账户期末余额;E为完全成本法下营业成本账户本期发生额;F为完全成本法下本期发生的固定性制造费用。
3、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联合应用账户设置
一级账户的设置完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不需新增一级账户,只在一级账户下增设需要的二级账户,主要设以下二级科目:制造费用-变动性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固定性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变动性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固定性制造费用;库存商品-变动性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固定性生产成本。
4、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联合应用账务处理
在成本的日常核算过程中,首先应对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按成本性态进行分类、归集,将生产费用划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由于构成产品成本内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属变动成本。因此只需将当期发生的制造费用分解为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日常的账务处理程序与完全成本法完全相同,根据两种成本计算法的内在联系,可以很方便的获取企业内部经营决策所需要的数据资料。
5.两种成本核算方法在企业中的联合应用总结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企业先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自身特点,将生产费用按其与产量的依存关系,分解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尤其是制造费用应逐项进行分解。把日常核算建立在变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对在产品、产成品账户均按变动成本反映,同时另设“存货中的固定成本”账户。也就是说,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等变动成本,仍然按照原来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把厂房折旧费、保险费、租金等固定成本先计入“存货中的固定成本”账户。平时根据有关记账凭证和费用分配表,登记产品成本明细账,分别归集各品种的产品成本,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算这两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但由于期初在产品成本和本月生产成本均不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所以无论是完工产品成本,还是月末在产品成本中也都不包含固定性制造费用,固定性制造费用仍停留在“存货中的固定成本”账户中。期末,其账户余额可以在不同品种的产品之间按照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结合,如: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分配出每种产品应负担的固定性制造费用,然后按每种产品当期销售量、期末产成品数量及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比例,将“存货中的固定成本”应归属于本期已销售产品的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并列入利润表,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一个扣减项目;而其中应归属于期末在产品、产成品部分,则仍留在这个账户上,其分配的结果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在产品、产成品)项上,使它们仍按所耗费的完全成本列示。
所以为了发挥变动成本法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同时满足现行会计制度对外报告的需要,应将变动成本法与全部成本法结合应用。即将日常核算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上,期末调整,使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存货成本按全部成本法反映,以满足对外编制会计报表的需要。这样能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双盈。
四.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结合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及其应遵循的原则。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同时生产多种产品且各月不同产品生产工时水平相差悬殊的企业中,在不同产品之间按照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对“存货中的固定成本”进行分配,如生产工时等资料都是本月的发生数,而“存货中的固定成本”却是一个逐期的累计数,显然按此标准进行分配不够准确。
(2)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成本、费用对业务量的依存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其成本虽然可随产量的增减而成同方向变动,但其变动幅度却不与产量变动幅度保持严格的正比例关系。这是因为这些成本同时兼有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两种不同的性质,称为混合成本。
(3)对于某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固定性制造费用中包括不少与机械使用有关的费用,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等等。如果采用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分配固定性制造费用就不尽合理,所以采用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法分配各种产品应负担的固定性制造费用会更合理一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
(4)由于平时核算是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上,产品成本以变动成本反映,如果企业以此成本为依据进行产品订价应区别对待。
2.改进建议。
(1)对于上述第一个问题,首先,可以通过以生产工时、生产工人工资等全年累计数为标准结合,进行分配。其次,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也可以对“存货中固定成本”按不同的车间或产品设置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设立专栏或专户(即多栏式明细账)分别反映各车间、产品品种中各项固定性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此明细账应根据有关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费用分配表进行登记。在对“存货中的固定成本”进行分摊时,可以分车间、产品进行分配,甚至可以按费用项目进行分配,以增加核算的准确性。
(2)对于上述第二个问题叙述的混合成本必须对其进行分解,以便分别将其合并到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中去。分解混合成本的方法很多,较简便的方法有近似分类法、比例分摊法等。
3.需要注意的几项原则:
(1)以完全成本法为基础,采用“先外后内”的原则。即统一成本核算系统首先应满足对外报告的法定要求,然后再考虑对内经营管理的需要。
(2)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统一成本核算系统的设立不以额外增加企业运行成本、过多增加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负担为前提,而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遵循原有成本核算系统框架的前提下,通过对核算帐户的巧妙设计,利用两种成本计算法的内在联系,来实现对内对外的资源共享。
(3)简化成本核算原则。统一成本核算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简便、实用、高效原则。即在统一成本核算系统下,既能满足对外报告的要求,又能方便、快捷地提供对内所需的资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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