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5: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渠道营销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营销渠道在变化中的外部环境运作,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竞争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和法律环境。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社会与市场转型对我国企业渠道外部环境产生巨大影响,市场转型阶段,市场要求在更大范围和领域内合理配置资源,加速开放市场的建立。转型期市场同时又是不成熟的市场,企业所处渠道环境错综复杂,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难以预测,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变更频繁,消费者、竞争者、中间商的市场行为都深受影响。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使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所处市场大、发展不平衡,体现出明显的差异,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体制的企业,市场状况大相径庭,而企业间产品差异化变小、价格可比性变大、最终客户需求由单一功能向综合服务需求转变,需求个性化日益明显。企业面临着市场界限模糊化、市场竞争多极化、世界经济规模化、产品趋向高新化及营销方式现代化的经营环境,渠道复杂性和风险性加大。
与之相应,转型期渠道呈现出多种特性:一是关系准则缺失,渠道成员多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实施规则,相互之间随意性大,信任度低,渠道处于一种不协调的生存状态;二是渠道稳定性差,由于环境不确定,企业渠道决策对未来发展预期普遍持谨慎态度,追求眼前短期利益成为企业保险的选择,渠道关系短期化;三是渠道对终端客户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渠道的建立更多地体现为最终客户获取其所需产品或服务的通路,而制造商原来所拥有的渠道权力逐渐转向更为贴近最终客户的零售商。
多变的市场环境动摇到企业原有渠道生存的基础,渠道关系只有努力适应竞争环境,与所提品和服务的特性相符合,满足客户的个性需求,才具有生存力,渠道环境多变的现实诱发企业渠道转换动机。
(二)现代渠道理论优化
传统以“产—批—零”为主的营销渠道系统,渠道层级被分割为由厂家—总经销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零售店—消费者,这种总分销制渠道是一个高度松散的网络,在该网络系统中,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以疏远的态度彼此进行交易,各自为政,渠道成员相互利益冲突阻碍着营销渠道的正常运行,核心企业很难有效控制自身营销渠道。再者,渠道目标市场上,由于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市场购买力多集中于城市,相应的,目标市场也指向城市市场,目标市场趋同,营销渠道竞争无序,竞争成本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渠道理论被不断优化,进而引导企业渠道转换。相关理论有:其一,关系型渠道理论。现代渠道理论认为关系型渠道是一条战略联盟,生产商、经销商共同远景的树立,呼唤协同式渠道、伙伴型关系渠道的建立,要求在保证制造商、中间商双赢的前提下,从团队的角度理解制造商与运作商的关系,实现交易型传统渠道转向关系型渠道,以协作、双赢、沟通为基点,加强对企业营销渠道的控制力。关系型渠道追求的是系统利益最大化,其价值主要体现为战略过程的协同性、信息沟通的双向性及营销活动的互动性,为消费者创造更具价值的服务,提高营销渠道的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企业渠道管理的目标。
其二,终端渠道理论。菲利普-科特勒1994年提出“顾客让渡价值”,是一种终端渠道理论,该理论强调企业为争取顾客、战胜竞争对手、巩固市场占有率时,采取“顾客让渡价值”最大化策略,在取得优于竞争对手的“最终用户利益”情况下,渠道增加的成本分摊到渠道各个环节,会增加渠道环节成本,当渠道环节即将无法承受时,就会出现渠道关系损坏的征兆,渠道环节无法承受的界限,也就是渠道环节能够保持自身生存的底限。如果成本承受能力突破了底限,则必须在渠道链中重新协调利益关系,转换渠道,以此保持“最终用户利益”优势带来的竞争优势。
其三,渠道多路并用理论。社会中一些一牌多品或一品多牌的企业,面临通路整合的问题,即通过销售流程及管理方式的调整、改进,发挥通路关系、销售人员、配送体系、促销配套等方面的资源效用,要求转换渠道关系提高通路效率,节省费用。
在关系型渠道理论、终端渠道理论以及渠道多路并用理论引导下,时机相对成熟,一些企业开始放弃总分销商,转换到“总公司+大区分销商”渠道,由大区分销商向各小区市场渗透。而在厂商直销、电子商务兴起后,迫于高价格、利润和服务的压力,又有大量企业转而实施“分公司(办事处)+终端经销商”的渠道,赋予终端经销商或商兼具销售与服务双重功能,随着细分市场和潜在渠道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生产者转向采取多极型市场营销渠道。目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行业竞争激烈,产品的同质化日趋严重,对渠道的集成要求明显,渠道趋于扁平化,渠道扁平化理论指导减少企业渠道流通环节,转换实现终端竞争的成本优势。
(三)企业渠道实践变动
从渠道产生起,企业渠道转换实践要求就没有停止过。特定企业在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产品品类的不同推出期、企业的不同发展期、不同消费时段、商业资本发展的不同阶段,渠道竞争的不同状况下,渠道结构要求都不同,渠道结构的不同,企业渠道实践必然有所差异。在考虑成本的前提下,渠道对于企业产品的销售状况、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和企业产品的品牌形象以及企业长期和短期目标都会产生影响。为了使企业在生命周期的发展轨迹中,及时发现渠道问题,保持更长久、更强的竞争力,要求在适当时机转换渠道。又由于市场环境和企业战略目标的变化,就特定企业而言,强势的、高绩效的渠道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变为弱势的、低绩效的渠道,或者企业可以找到更为强势的、更高绩效的渠道,企业在经常性考察现有渠道表现,动态判断企业渠道成效过程中也会产生渠道转换要求。
为满足实践需要,常见三种实践模式:一是复合通路模式。复合通路模式是顺应消费者多层次结构和不同时期的个性化需求,细分不同的目标市场,开发出不同的产品,企业实施的不同的通路。其出发点是考虑到一条通路在现实中不能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渠道的选择是动态的,适应企业发展阶段的演进和外在环境的变化,拓展灵活实用的副渠道,分散风险,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转换实现复合通路渠道成为大势所趋。
二是终端领先模式。企业渠道决策在于通路,其核心是通路资金的争夺,而落脚点则是对终端零售网点的占领。终端就是售点,是实现企业产品销售的门户,产品或服务最终需要通过消费者实现其价值,掌握销售终端就能赢得市场,因而,渠道体系中最能体现价值的部分是终端,渠道实践应能实现面向消费者终端的渠道转换。
三是经营援助模式。现代企业商多开自营店、加盟商多开分店,这对企业的渠道关系提出新的要求。渠道重心向直营偏移,企业组织架构、人才配置自然也应向经营重心偏移,现代渠道要求企业组织建设重心转移,通过渠道成员业务管理,以相应的业务规范和考核激励办法,促进渠道成员对渠道的帮扶效率和质量。渠道转换要求优化、提升商自营店拓展经营加盟商多店经营管理。
结论
渠道转换动因研究目标为企业把握渠道转换时机和转换方向,上述渠道转换动因分析揭示了两方面问题。
其一,转换时机的认识。环境不同、情况不同,渠道转换时机也应不同,总体上不能在稳定时转换,或者转换后不能达到一个稳定的状态,为了在稳定和转换之间取得平衡,关键就是要把握转换的时机,具体而言,渠道转换应遵循企业生命周期规律,以及企业产品特性、地域、企业发展战略等内外部条件变化,把握转换机遇。
其二,转换方向的认识。尽管渠道没有统一的发展方向,市场不同,客户不同,渠道的选择自然也不同。渠道转换最大的障碍在于惯性思维,实质上,同一类型的产品或服务并不一定就应有相同或类似的渠道,适合当地市场、适合自己客户的渠道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凡是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达到公司经营目的的渠道方向就是好的转换方向。
参考文献:
1.刘升福.企业渠道转换决策研究[J].商业时代,2007
2.许水龙.基于不同信任度的营销渠道管理模式[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6
营销渠道是一个制造商的产品流向消费者的渠道,制造商对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和控制力度的大小,对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一个制造商必须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企业的贸易权和分销权的取得,营销渠道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一、在营销渠道的设计既定的情况下,对营销渠道的建立与控制
(一)建立营销渠道
(1)渠道成员的选择
选择渠道成员应该有一定的标准:如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经营理念、对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合作精神、对顾客的服务水平、其下游客户的数量以及发展潜力等。
(2)争取渠道成员的基本原理:
1)计算期望利润
良好的中间商是各大制造商争取的目标,他们一般正经营着某些竞争性品牌的产品。中间商是否经营一种产品主要考虑期望利润的大小,而期望利润又由以下因素决定:短期利润、预期利润、风险。
短期利润:主要指经营该产品的毛利,毛利=单位商品的差价×销量。一般来说,制造商刚开始经营目标市场渠道时,必须要给中间商以高的差价,因为这时的销量是不确定的。日后,随着销量的上升,可以逐渐降低单位商品的差价。
预期利润:当期的利润并不是中间商决定是否加入渠道的唯一因素。中间商还要考虑制造商未来的发展状况,即自己若成为该制造商的渠道成员后的预期利润的大小。如果中间商认为未来会有大的销量或高的利润,即使短期利润不高,他也可能会考虑加入。
风险:这也是中间商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利润高,但风险高,中间商不一定加入。利润低,但风险低,中间商也有可能加入。
因此,我们可以获得一个公式:期望利润=f(短期利润,预期利润,风险),短期利润、预期利润与期望利润正相关,风险与其负相关。
2)影响期望利润的各因素分析
短期利润:中间商计算短期利润时主要考虑差价的大小。差价的大小主要由制造商来制定,但应由如下几个因素所决定:A、竞争对手的价差:一般不能低于竞争对手的价差。B、可能的销量:而可能的销量又要受竞争品的销量,与竞争产品相比之下的优缺点,包括产品、价格、促销、分销,以及中间商所了解的该产品在其他地方的销量、中间商对销售该产品的信心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的销量大,其价差可以小。制造商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差价。
预期利润:预期利润是建立在制造商的经营管理水平、其他产品或该产品在其他市场的盈利能力、对中间商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信誉以及其业务代表的风貌、业务发展前景等基础之上。当然,预期利润的大小还与中间商的自身条件有关。
风险:风险要去降低。风险有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是市场风险,一方面是制造商政策风险和信誉风险。市场风险是指这种产品的盈利如何,是否存在产品向下游客户或消费者传递时的阻塞。制造商的政策风险是指制造商促分销政策的设计是否有利于减少市场风险,如饮料制造商怎样处理即期品,如何处理品种不适销对路问题。若承诺可以调换货,则无疑降低了客户的风险。制造商的信誉风险是指制造商对中间商的政策承诺能否兑现。市场风险不是由单个制造商所能决定的,而制造商的信誉风险和政策风险却是由其自身决定的。
(3)争取渠道成员的方法
由以上可知,中间商要根据制造商和市场其他方面的信息进行决策,而这些信息又有很多是制造商及其业务代表提供的。根据人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原理,制造商及其业务代表要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宣传以上各种有利于中间商加入销售渠道的各种信息,影响中间商的决策,促使其加入营销渠道。
(二)对营销渠道的控制方法和策略:
渠道控制的目标应是:渠道成员的合作与支持,在渠道控制中拥有主动权。其基本手段是:沟通、利润控制、库存控制和营销方案控制、掌握尽可能多的下一级中间商等。
沟通:是指制造商的业务代表或其他成员要经常对中间商特别是对直接供货的中间商拜访。很多大制造商的成功的一个经验就是定期拜访中间商,其作用之一是加深了私人感情、中间商与制造商的感情,作用之二是使中间商对制造商的政策更为理解,减少对一些问题的分歧,并通过中间商了解市场信息,作用之三是对中间商进行业务指导,作用之四就是增大中间商进入其他制造商销售渠道的壁垒。中国是一个受儒教影响很深的国家,普通人对人情看得较重,制造商与中间商保持良好的关系、业务代表与中间商的良好的私人关系,有助于在业务方面的合作与支持。但是业务代表又不可能与中间商保持太密切的关系,否则要损害制造商的计划执行与利益,这也是应该注意的。而我国的中间商大都由个体户发展而来,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管理水平比较落后。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他们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文化和管理水平,大制造商有这一方面的优势,可让业务代表不断对其进行辅导,运用专家力量增强对其影响力和控制力。
利润控制:利润取决于销量和差价,并且与这两项正相关。若该中间商加入该销售渠道时,当时既没有社会平均利润率又没有高的预期利润,那么它就会有怨言,长期下去有可能会选择退出渠道。因此最重要的应是想办法扩大其销量。而销量小的原因有可能是中间商重视程度不够即营销资源投向别的产品,还有可能是经营不得法,还有可能就是没有信心。对此一般有两类办法,一类是制造商帮助其分销产品,如制造商可以帮助其发展下游客户,另一类就是动员中间商的销售积极性和提高其销售能力,如制造商可以帮助其制定分销方案等等。
库存控制和促销方案控制:一个中间商一般经营很多品牌的产品,其把资金投入某制造商产品的水平,反映了其对该制造商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程度。而反映资金投入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库存的大小,增大其库存,就会促使其把更多的资源投入本制造商的产品,而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促使其扩大销售量,另一方面增大其退出该营销渠道或加入竞争厂商的营销渠道的壁垒。而库存的多少又与促销方案、销售季节、中间商的库存成本等因素有关。促销方案力度大、市场销售旺季、中间商的库存成本低都会促使其扩大库存,而其中促销方案力度的大小是主要的。促销方案力度大,中间商销售积极性高,就会使商品周转较快,在新的促销方案的作用下,又会使其更加增大其库存,这样周而复始,就会使该中间商的库存越来越大。当然,如果处于市场淡季,应尽量减少中间商的库存,因为这时商品周转慢,库存成本很高,不利于发展制造商与中间商的关系。但是如果制造商为中间商较大的库存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时增大其库存又是可行的。如雀巢制造商在入冬之前,就把大量的库存转向经销商,但是这个时候的进货价格特别低,另外还给予其他方面的优惠。总之,对库存的适当控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间商,但是要以尽量不损害中间商利益为前提。
掌握尽量多的下游中间商甚至于零售商:目前中国的法律不健全,通过合同契约根本无法约束中间商,因此制造商若想争取主动,必须掌握愈来愈多的下游中间商,以及未来的可替代该中间商的其他多个中间商,这样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对其更换,而不会受其制约。因为渠道越长,可控性越差,如大的中间商对制造商的一些促销资源发放不到位,政策执行时有折扣等,且向制造商索要的代价越高,同时有可能改旗易帜,加入竞争对手的渠道。如果掌握下游中间商,若该中间商对制造商的合作与支持达不到要求,由于下游中间商都是该中间商的客户,是该中间商的利润之源,同时制造商又掌握了其他的可替代的中间商,那么从中选择一个可替代的中间商就很容易。因此,一方面掌握下游中间商,另一方面掌握可替代的其他中间商,就会在渠道管理和控制上占有主动地位。而掌握下游中间商的方法主要靠该中间商的市场开发,当然制造商也可以去自主开发,而对可替代的中间商当然要靠制造商的开发。
前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厂商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分别在产品、价格和促销方面大做文章,但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格局中,厂商发现产品、价格和促销方面渐渐缺乏“张力”,但是与此同时,营销渠道对于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正日益凸现。所以营销渠道成为厂商最关注的问题。
一、营销渠道与渠道激励
菲利浦﹒科特勒在《营销管理》(新千年版)中指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从此定义中可以看出营销渠道是由众多的渠道成员组成(如批发商、经纪人、商等),它的运作和发展要受到来自这些成员各方面力量的制约。无论这些力量是有形还是无形的,他们对渠道的长期发展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所以要求厂商运用有效外力政策规避渠道发展的阻力,推动渠道成员的合作,提高渠道效率,这需要渠道激励。营销渠道成员激励简称为渠道激励,就是指厂商为促进渠道成员努力完成公司指定的分销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激励或促进措施的总称。国内目前渠道激励的方法有很多种。总的来说激励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激励和间接激励。具体的细分如下:依据激励措施针对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针对总、总经销的激励以及针对三级甚至零售终端的激励;依据激励实施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年度激励、季度激励和月度激励等。
二、国内厂商渠道激励存在的问题
现在每个厂商都花精力建设自身的营销渠道,但是大多数厂商都感到眼下的渠道是那么的脆弱,处处需要精心呵护、倍加关怀,稍有不慎辛辛苦苦打造的渠道将会分崩离析。对于渠道的激励也倍感疑虑,常常对运用渠道激励之后的效果感到失望。渠道激励失效的例子具体表现为:
1.过度依赖返利引发了渠道成员短期行为。2.频繁使用“进货奖励”引发窜货和低价抛售。3.激励不当造成渠道成员缺乏信任和忠诚。渠道激励失效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通过这些例子不免让我们想到了“智猪博弈”(Pigspatyoffs)的例子,例子当中“小猪躺着大猪跑”的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在厂商的渠道激励过程中也不乏其例。很多厂商抱怨觉得对于渠道成员己经采取了有效的激励,但他们依然缺乏销售的能动性,不能创造优异的绩效,很多事情还得自己亲力而为。为何会产生这样的现象?
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从宏观环境分析,我国市场正处于转型期,消费者、企业和政府都有着不甚成熟的市场表现。与此同时,当今的市场渐趋多元化,消费者需求偏好的差异日益明显,而且复杂多变,难以把握。使得大多数企业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仍然沿袭着固有的观念和思路,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2)公平对效率具有滞后性,公平与效率的提高并不是同步的。当新的渠道效率开始提高,旧的渠道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并不适合新的发展。如果继续按照旧的渠道公平观看待己变化了的现实,就会阻碍渠道的发展。
(3)简单的物质激励是不能调和厂商和渠道成员在利益上的矛盾的。消费者对商品的终端零售价格是有限的,渠道冲突的成本不可能通过把抬高的价格全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就造成厂商和中间商共同制造的蛋糕是份量是有限的,从而导致利益冲突,渠道成员之间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4)单一的激励方式是不能约束渠道成员的自利行为。因为渠道的中间环节的中间商,他们并不会天然与厂商同心同德、保持一致,他们多少会有各自的需求与愿望。同时计划经济时期对人们物质欲望和金钱欲望进行规范和调剂的规则也逐渐失去了约束力,全新的约束规则和调剂杠杆的形成还需要个过程。
(5)渠道成员之间缺乏信息交流。渠道成员往往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沟通手段落后、信息失真的情况,使的厂商的各种激励政策不能有效的传达或不能被渠道成员正确的理解,从而造成厂商与渠道成员在观点和行为差异。更严重的是有些厂商低估了渠道成员之间互通信息的重要性和忽略了随着新产品的进入到产品的成熟期,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激励措施。他们错误的认为对中间商的激励是一劳永逸,以不变应万变的。
三、解决的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分蛋糕的方法会影响蛋糕的大小”,激励就是“分蛋糕的方法”。但是厂商仅考虑具体的激励方法是不够的,厂商还应从分蛋糕的思想上考虑,也就是要从战略的高度考虑激励,才能更好的激励渠道成员,根据原因分析,试提出建议:
1.厂商构建新的激励机制时应该转变原有渠道成员之间的公平观。应该强调渠道激励中不仅要考虑结果公平,还要考虑过程公平。因为利益分配公平影响渠道成员的满意度;过程公平更多地影响渠道成员对厂商的忠诚度和信任度。因此厂商对渠道成员的激励应该让渠道成员感受到公平的过程,享有公平的结果,才能有效的激励渠道成员。这种过程+结果的公平观才是厂商制定有效激励政策的根本基础。2.厂商应多采用过程激励的方式激励渠道成员。首先,要求厂商对销售及市场进行一种过程化的管理和构建一套完整的渠道信息系统,通过对渠道成员定人、定量等措施对销售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之后,在过程管理和掌握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过程激励。过程激励既可以提高经销商的利润,增强他们的安全感,从而扩大销售,又能防止经销商的不规范运作,还可以培育一个健康的市场,保证厂商的利润目标,同时也可以回避销量返利可能造成经销商窜货乱价等的短期行为。但是厂家在设置具体的过程激励政策时,还要注意不同市场阶段激励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如在产品成长期,激励的重点应在竞争品排斥、加大专销、市情反馈、配送力度、促销执行效果等项目上;而在产品成熟期,其重点就应该是维护通路秩序,返利应以专区销售、价格维护、规定出货和守约付款为主。
3.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对渠道成员的激励政策中“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是永远存在的。因为渠道成员的行为不会自发的合作,它们各自寻求自身利益的无约束行为只能产生次优的结果。激励和引导渠道成员去共同努力,权力常常是不可缺少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具体表现在:
(1)厂商在运用正激励(奖励权力)的同时也应该适当采用的负激励(强制权力),也就是奖勤激励,是奖励和惩罚的合称。具体表现为奖励得当和惩罚得当。(2)正确运用专家知识和声誉认同权力。专家可以利用劳动的划分、专业划分等比较优势为渠道成员提供专业化帮助。使得厂家积极去争夺渠道成员队伍的“意识股份”,也就是与渠道成员发展起一种互利的商业的关系。
(3)保护合法权力。这种权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强调的是厂商的激励政策应该具有法律保障,②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厂商和渠道成员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或者厂商采用排他的销售政策对自身和其渠道成员所提供合法的保护。
以上分析的权力不是分离的,只有这些权力结合起来运用,才能使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产生很好的效果。例如,合法权利可以加强专家权力,反之亦然,适当的奖励会增强认同,而强制权力有时巩固合法权利又是必要的。
最后要强调的是消费者需求是企业营销源头活水,营销渠道如灌溉系统,在灌溉系统中厂商与渠道成员分别在不同的接点上,即使它们的侧重点有差异,但他们的利益却是同整个渠道的运营效率息息相关的,所以只有采取有效动态的渠道激励,使商品流效率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
参考书目:
[1]卜妙金张传忠分销渠道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卜妙金雷鸣分销渠道决策与管理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吴健安郭国庆市场营销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宝利嘉顾问编著渠道无疆:结构化和营销速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5]刘鸿渊《论企业营销渠道管理》商业研究2004.12
[6]蔡丹红《中国商业渠道的演变与发展》求实学刊2004.5
2.农产品市场体系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流通流域内农产品经营、交易、管理、服务等组织系统与结构形式的总和,是沟通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响应推进“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市场经济体系建设,黑龙江省是中国的粮食大省,但在市场体系的基础设施上较差,规模不够大,唯一基本设施基本满足的只有哈尔滨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数量较少,批发市场设施也很简陋,在信息流通方面不够迅速,导致物价不稳定等问题的产生。
3.农产品物流落后。黑龙江省的农作物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对作物的保藏和运输要求很高,特别是一些不易保存的作物,而黑龙江省的物流速度和管理方面都比较薄弱,对农产品造成大量损失。且黑龙江垦区散落在各家各户,在作物的收集上有一定困难,收集所需时间又会拖延运输时间,导致作物变质,物流管理缺乏整体性,不能及时解决所需,整体效益较差。并且成本昂贵,因市场规定限制,物流系统处于初级阶段。
4.农产品网络宣传薄弱。随着时展,人们的网络生活越来越丰富,单说黑龙江垦区,网络宣传较弱,不能及时的将信息传递给农民,导致农民不能将自己的产品顺应潮流进行包装处理,就可能导致农产品的堆积,造成损失,间接影响农民子女的上学问题。5.缺乏农产品的品牌意识。当代人们越来越追求名牌效应,黑龙江的品牌出名度不够大,很多人都不知道,因品牌不够知名,导致在省内的同类商品竞争力度不够大,没有竞争,就不会有进步,商家不会有压力,黑龙江农产品的品牌在中国所占比例都很小,大多数农产品都没有包装,并且在中国的农产品包装上,一般都大同小异缺乏创新,有包装的也只是为了保护农产品。
二、针对黑龙江垦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1.完善农产品营销渠道。对目前农产品的营销渠道进行研究,找到合适的方法针对解决现有问题。农产品营销渠道直接影响农产品的售出,若渠道适当,则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否则将会引起农民的消极情绪,对国家和社会抱有埋怨态度,甚至会影响农民子女的学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黑龙江垦区农业管理部门要严抓每一个环节的细节,在营销渠道的发现和管理上做到一丝不苟。
2.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管理部门要下发有关文件,增强认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农产品的供给,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所需,平定物价,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是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市场还要加强检测工作,对将要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检测,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
3.加强物流技术的改进。黑龙江垦区的农产品有明显季节性,凡是天灾人祸都有很大的风险性,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产品就会变质,造成巨大损失,首先,农产品种植者要掌握最先进的种植技术,最大程度上延迟作物的保鲜时间,其次,可向政府申请放宽对农产品运输的政策,加快运输速度,最后,积极收纳科技人才研究合理包装方式和运输方式,冷藏或冷冻,最大程度上保护农作物,或是定期向国外学习,引进新型技术,为物流时间的损耗提供保障。
4.加强网络信息的宣传和完善。吸纳网络人才,因农民对信息的处理程度较弱,对网络也不甚了解,忽略了网络这一售出渠道,垦区管理部门可安排网络方面的人才对农民进行集中式教育,使其抓住这一渠道,对农产品的售出具有极大的帮助。5.树立品牌意识。品牌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将农产品更好地推向世界各地,可以通过广告宣传,网络宣传,宣传垦区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作物种类,还可通过开展收获节,邀请各处的人们自行采摘作物,加大宣传。
(1)果品生产销售一条龙营销渠道模式。果品经营者直接控制或拥有果品生产基地的控制权、经营权。最有影响的是,联想控股选择进军农业后精心布局,先后并购了中国最大的蓝莓全产业链(品种引进、种苗繁育、基地种植、果品深加工及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青岛沃林蓝莓果业有限公司及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猕猴桃品种的四川中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推出水果品牌联想“佳沃”,联想“佳沃”的模式是果品经营者从一开始就把控水果种植基地。随后,与物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比如,联想“佳沃”的蓝莓、猕猴桃通过顺丰布局全国。(2)果品经销商主控营销渠道模式。这是果品经销商与果品生产者签订若干年的合作协议,按协议达成果品供应和销售的关系;依据合同维系果品供应。部分大的连锁经营商超在社会上极具影响力和口碑,对部分果品的生产销售有主控权。果品经销商一头连基地一头连终端门店和消费者(市场),打造全产业链销售新模式,是水果流通的最重要运营商。典型的有杭州鲜丰果品连锁有限公司,已与中国86家①绿色水果基地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与南半球国家的一些农场建立了23个协议②果品种植基地;果品经销商的成功与否,基地果品供应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鲜丰”果业实行基地与门店同步建设,批发与零售同时展开的发展战略。(3)分散的果农通过互联网或街边摆摊的方式的实施着自主营销模式,还有一部分分散的果农还处在等候经销商上门收购状态。
2实施果品连锁专卖与网络营销
有机结合的果品营销渠道建设在我国果品行业连锁专卖与网络营销结合作为一种果品经营业态成长迅速,目前,一线大城市,果品连锁专卖店在整个果品营销渠道网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果品连锁专卖店不仅是果品经营企业的单店,而且将成为网络营销中的配送点。可以“网上看形,果品专卖店看物,配送中心送货”,即顾客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到果品专卖店中看实物,然后,可以直接到果品专卖店中购买,也可以网上订购,配送中心再根据订单送到消费者指定的果品专卖店或消费者家中。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形成了一定的储藏保鲜和物流配送体系,是保障鲜活农产品的高品质和畅通国内外市场的有利条件,果品营销将果品连锁专卖店与网络营销有机结合,是开拓果品营销市场的大势所趋。
3描述果品营销渠道体系架构
在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描绘果品营销渠道网络体系的架构,即果品连锁经营全产业链各环节就是在总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由渠道成员构成,也就是,以总部为龙头,果品生产者作为供应基地,配送中心为支撑,终端门店(网店和实体店)为前沿的果品营销渠道网络体系。点(终端门店)、线(终端门店铺货连成线形成规模效益)、面(在做好本地市场的基础上向全国、国际推广,扩大覆盖面)结合,着力构建上下游贯通、物流顺畅、规模经营的果品营销渠道网络。组建果品配送中心,打造连锁枢纽,连锁体系内做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承诺、统一服务。果品经营企业在描述渠道结构图的时候,其实质是在做未来果品营销渠道规划蓝图。有效的果品营销渠道规划蓝图其作用在于为决策层提供分析果品经营整个产业链中各环节及功能,分析最终用户的覆盖率及公司发展前景。
4科学选址、合理设置网点数量
明确果品渠道层级果品营销渠道体系设计,就是要寻找果品生产与消费者的最佳的、最经济的接触点,选点布线,果品营销渠道体系构建应遵循科学选址技术,形成本公司选址秘诀,合理设置网点数量并开发有效网点;就我国目前的果品营销渠道层级或渠道的链条来说,最有效的是果品连锁专卖加果品电商,实施的是二个层级即果品产地-配送中心-终端门店(果品电商)-消费者,即实现了果品营销渠道的扁平化。
二果品营销渠道运作管理
果品全产业链包括种苗繁育、基地种植、果品深加工、销售及售后使用评价,该文重点研究果品从果园到果盘,经过采摘分拣包装、配送、终端门店或第三方物流到消费者手里、售后评价各个环节,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每个环节都很重要。果品营销渠道的运作管理,其实是一系列的流程管理,包括招募流程、终止流程、渠道员工培训、考核、审计稽查、奖励规定等。(1)招募流程。果品营销招募流程涉及寻找优质果品供应基地、招募终端门店。优质果品供应基地有些已经被大公司买断了,如,联想“佳沃”直接购买优质蓝莓、猕猴桃种植基地;杭州鲜丰与国内外果品种植基地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果品连锁终端门店可以直营、加盟、授权等多种形式建立,为了维护整个连锁品牌的声誉,要加强门店指导和管理。(2)终止流程。建立渠道成员合作终止流程,在于明确合作关系的终止程序。在公平公正的框架下,终止与供应商或经销商的合作,杜绝合作单位在有不良迹象(资金转移出现苗头、经营重心转移、主推品牌转移)出现初期即响起警报,规避经营风险。(3)果品营销渠道员工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果品营销渠道的销售能力,使之成为渠道竞争力的一部分;要设立奖励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渠道考核的要素。具体的要素可以包括:销售额、销售人员认证、安全库存等。(5)稽查及审计。对渠道管理进行审计,主要的目的在于防止渠道成员在区域市场的胡作非为,比如低价、窜货等;也包括对配送中心、门店的一些良性指标进行健康检查,比如任务完成率、增长率、库存周转率、资产负债率等。果品营销渠道成员奖励政策主要在返利和激励政策中体现。
三果品营销渠道成员的关系
管理和维护把渠道成员不能单纯的看作交易关系,看作物流的通路、融资的渠道,而要当作战略联盟、合作伙伴、企业的资源,建立紧密的果品供销关系提升果品连锁经营的核心竞争力。为此,要设计好以下系列工作。
1果品营销渠道价格体系
果品营销渠道价格体系与激励政策是整个果品营销渠道网络体系能否长期良性运行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渠道成员的利益。果品营销渠道的价格体系可以从利润平衡的角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果品营销渠道各环节的价格标准;二是果品营销渠道各环节的返利标准及奖励政策。(1)果品营销渠道各环节的价格政策。一般会有供货价格(又称为出厂价)或直供价-价-建议零售价-最低终端成交价或实际成交价等不同的价格层级。(2)价格返利政策。果品经营总部根据市场的淡旺季设置不同的价格返利政策,如销售竞赛、滞货降价、新品销售返点、旺季台阶返利、阶段奖励等等。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终端门店或网店给予现金或实物返利,对表现出色的果品终端门店或网店更要重奖,在奖励的同时要宣传成功果品经销商的业绩和推广经验,以刺激其他经销商效仿。
2总部对果品基地和终端门店、配送中心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激励
政策注重果品营销渠道网络管理和维护,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向心力与忠诚度。一般要求渠道成员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1)新店支持。如,新店装修支持、运营支持(选址、设备操作技术、店铺管理指导)、总部派专家团队运营指导、年终返利支持等。(2)供应商或经销商定期会议与培训指导、督导相结合,使果品供应商与经销商一起成长壮大。(3)网站沟通、信息共享。根据销不同环节,在公司网站上分别各个层级的信息,如新品上市、库存结构数据、企业新闻、业界动态、竞品动态、促销信息等,实施信息共享。(4)果品营销渠道维护、更新、激励政策。对所建果品营销渠道网络进行维护投资,并列入正常预算,以建立强大的渠道网络支持和保障体系。每年1~2次供应商大会、年终答谢会,及各门店店长业绩奖励大会,激发供应商和门店、配送中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5)渠道回访。每年安排公司高层拜访供应商、配送中心或门店、消费者,目的在于将果品营销渠道成员的要求、建议进行归纳与总结,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减少果品生产基地与配送中心或门店、消费者之间的磨擦,最大化提高果品营销全产业链各成员的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626文献标识码A
1不同渠道的现状分析
目前,某电信分公司已初步建成了以大客户经理渠道、商业客户经理渠道、公众客户社区经理渠道、流动客户片区经理渠道以及10000号客服中心渠道为核心的“4+1”整合渠道体系。四个主渠道有着不同的经营环境和不同的竞争对手,其服务的客户有不同的特性,提供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也有很大差异。
2不同渠道的宏观经营环境
随着新运营商的加入,各种电信业务的竞争正全面展开:同质竞争使本地业务收入的基础面临巨大威胁;异质分流进一步深入到所有语音业务;价格战在本地、长途、公话市场愈演愈烈;竞争在更多的客户层面展开。
2.1大客户渠道
在多家运营商并存、竞争的环境下,拥有小总机的大客户成了抢夺的焦点。大客户市场成为长、市话业务流失的重灾区,大客户保持工作日益严峻。由于其他电信运营商积极提供打折IP长途优惠方案,使得大客户对原有运营商的忠诚度大打折扣,尤其在长途方面。
2.2商业客户渠道
在竞争对手通过以大幅度IP打折优惠及发放违规拨号器的主动营销攻势下,商业客户对原有电信运营商的忠诚度出现危机。
商业客户的流失主要表现在长途方面。竞争对手主要通过违规拨号器和ADSL/ISDN等方式分流商业客户的长途业务,市场仍然稳定,目前有开始向专线方向发展的趋势。
2.3公众客户渠道
多家电信运营商向固定电话用户大量销售低价IP电话卡,移动运营商为保住其高端用户,甚至赠送大面值的固网IP卡,希望分流电信公众客户的长途业务。
新的电信运营商加快与各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在话费与月租上给予大幅优惠,有的通过抢占新建楼盘方式进入普通住宅用户市场。移动运营商为保证业务收入,推出大量优惠套餐。目前该市移动终端已成为最普及的通信终端。
2.4流动客户渠道
其他电信运营商的IP公话超市、IP拨号器等成为在固话领域争夺流动客户的主要手段。
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黑公话”日益成为流动客户业务流失的主渠道。
3不同渠道的客户特性
3.1大客户
大客户讨价还价的能力由于受到各运营商低价竞争的刺激而越来越强。实质上,大客户所谓的代言人往往是其通信网络的管理者,他们为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而转网或叫价,扰乱了通信市场。
高等级的大客户比较重视网络质量,对资费敏感性较低;中低等级的大客户容易受其他运营商的价格影响。
对于大客户,电信的打折面较广,比例也较高。大客户的价值高,平均每个大客户每月的电信支出为1万元以上。
3.2商业客户
商业客户主要集中在商住写字楼,具有规模较小的总机,其目标明确,容易定位,成为继大客户之后,竞争对手抢夺的第二个目标用户群。
商业客户的长途业务非常不稳定,业务流失比较严重。
3.3公众客户
公众客户是对长途资费最为敏感的用户群,目前IP化比率已经达到80%以上,竞争对手主要通过低价方式大量销售IP电话卡抢占公众客户(平均在5折以下)。对于市话部分,公众客户一般都是使用原有运营商的网络,除非公众客户所在的整个楼宇被竞争对手占据。
3.4流动客户
流动客户主要集中在普通打工阶层,其IP化比率达到90%以上,竞争对手以全IP方式抢夺流动用户。
4不同渠道的客户服务现状
4.1大客户服务现状
由于大客户是电信运营商争夺的焦点,所以从集团公司到分公司都非常重视大客户工作。集团总部成立了大客户事业部,加强垂直领导,负责管理集团客户跨本地网和跨省需求。总部的大客户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全国重要集团客户的业绩考核指标,并由集团总部的大客户经理、省公司大客户经理、分公司大客户经理组成虚拟营销团队营销。下一级大客户部的大客户经理作为分公司范围内大客户的第一联系人,负责该客户在当地的营销和销售,是分公司层面销售实现的第一责任人。
对大客户主要实施个性化的服务,即根据大客户的不同业务需求“量体裁衣”,提供定制服务,并且通过个性化营销创立大客户营销服务的品牌形象。省公司根据大客户每月电信消费额度,将大客户分为六个等级。对不同级别的大客户制定不同的走访标准。由于大客户经理配备不足,每个大客户经理所负责的客户数较多,因此,实际上难以达到规定的走访标准。
4.2商业客户服务现状
对商业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实行专人管理。即根据商业客户所处的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以及规模的大小,设计和开发出不同的可选择的业务与解决方案,通过各渠道推出的专业化咨询、推广、促销等营销手段,针对客户实际情况,为其推荐相应的业务组合和解决方案及规范化的全程服务。与此同时,还对商业客户实行会员制管理,积极维护发展客户关系,提高商业客户的忠诚度。
区域客户代表对外代表企业,对内代表客户,全面负责商业客户的服务工作。根据月消费额,将商业客户分为四个等级,并制定了不同的走访标准。
4.3公众客户服务现状
公众客户的服务主要由社区经理、营业厅和10000号负责。根据公众客户的分类,提供标准化服务(见附表)。
5不同渠道的情况比较
5.1“鸡头”和“凤尾”
根据目前渠道建设情况,商业客户渠道中的高端客户[(即A(A+)类,月消费额为1500~3000元)]相当于“鸡头”,得到的重视程序比较高。按照省公司的规定,对此类客户的上门走访要求是:1次/季度或视客户业务发展、流失等情况走访,对该类客户的主动电话联系要求是1次/月。
大客户渠道中的最低等级客户(即水晶客户,月消费额为3000元~1万元)相当于“凤尾”,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按照省公司的规定,对水晶客户上门走访的要求是:2次/季度;主动电话联系要求是1次/月。由于大客户经理数量有限,每个大客户经理所负责的客户数较多,加上一些突发性的项目,实际上难以达到以上走访标准。
在服务标准和提供给客户的优惠政策方面,也存在“鸡头”和“凤尾”现象,甚至有客户反映,当商业客户得到的优惠比当大客户得到的优惠还要多。
为解决这个问题,某电信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客户服务中心,同时为商业客户渠道中的高端客户和大客户渠道中的最低等级客户提供服务,将商业客户经理和大客户经理统一管理,做好此两类客户之间的衔接,统一考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优惠政策,经过试验,效果良好。
5.2“自留地”和“田野”
大客户的名单是在每年年初按照客户月消费额3000元以上的标准来确定的,一年内一般不变化。这个客户群好比是一块“自留地”,在有限的地盘内,大客户经理必须辛勤耕耘。由于大客户的个性化,“自留地”的每一小块面积所采用的种植方法都不相同,所花的人工投入多,但由于“自留地”的地质肥沃情况不同,收成未必理想。
商业客户群和公众客户群好比是广阔的“田野”,在整个“田野”用直升机洒洒肥,花费功夫不多,单位产量也可提高不少;另外,“田野”中存在一定量飘来的种子,他们也会生根、发芽、结果,这相当于自然增长的商业客户群和公众客户群。由于“田野”的面积大,每年的总收成很可能会大于“自留地”的收成。
商业客户和公众客户的发展与整体经济的大环境关系密切,市场培育的力度较小,在固定电话和数据业务上,客户的选择余地较小,有一定的自然增长。
目前大客户的名单是每年确定一次。每个大客户的增量只是在“自留地”的范围内增加,增加幅度有限。根据电信“保存量、激增量”的策略。对大客户必须加大培育力度,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保住存量的基础上考虑增量。比较四大渠道服务的客户,大客户的个性化程度高,单个客户的价值高,竞争激烈;大客户的服务标准高,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如果电信企业不按一定的标准服务大客户,及时获得大客户的需求和变化情况,则很可能丢失大客户的部分或全部业务。
5.3如何配备客户经理
在渠道建设中,客户经理的配备十分重要。对于不同渠道不同等级的客户,提供的客户服务标准相差很大,配备的客户经理数不足,将会降低客户服务质量。到底客户经理怎样配备才合适呢?以某电信公司大客户经理配备现状为例,目前客户经理的配备一般根据服务客户的等级和数量来确定,集团公司和省公司曾就客户经理配备标准专门下文。考虑到实际情况,该电信公司按照比省公司、集团公司更严格的配备标准制定了较低的大客户经理配备值,而实际上该公司的大客户经理人数比配备值还要少。按照补步预测:2006年该电信公司的大客户数将增加1500多户,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大客户经理的缺口还将扩大。
目前的客户经理配备标准仅以客户等级为依据来确定,而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妥。客户经理的配备还应考虑大客户的人工成本、客户经理的素质、后台支撑到位情况、客户需求的突况(可以预测的话尽量考虑),同时需要对客户经理的工作进行优化,加大后台的支撑力量,使客户经理做好应该做好的那部分工作,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按照省公司对流失客户的定义,2005年上半年,该电信公司的大客户中确认总流失度为3.06%。由于“使用对手长话业务”、“使用对手数据业务”和“客户自身经营问题”原因造成的流失分别占整个流失额度的32%、8.5%和40%。在各个行业中,“党政军”、“采掘制造”和“房产物业管理”等行业客户流失十分突出,流失额度占所有流失额度的26.53%、14.82%、13.57%。
大客户的竞争激烈程度从大客户的流失率中可得到反映。所以大客户经理的配备不能仅由业务收入来确定,为了减少大客户的流失,必须配备相应的客户经理数量。
(二)烟草企业营销渠道的特殊性烟草企业的营销渠道相比其他行业具有一定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1、少创新。由于烟草是特殊消费品,国家对烟草企业行政干预成分大,即使烟草行业已经认识到逐渐严峻的市场环境,但毕竟垄断机制决定目前的营销渠道缺乏生存压力和竞争动力,进而缺乏竞争激励下的创新。
2、少促销。受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限制,烟草企业鲜有销售渠道促销活动,一般仅由零售终端自行以小规模优惠赠礼等形式开展。
3、地域性。烟草消费市场受不同地域消费者偏好,长期地方经营壁垒限制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地域性特点。
4、短而宽。卷烟属快速消费品,要求营销渠道具有短而宽的特点。针对此特点,我国于2004年已基本形成“以城市为重点:城乡一体、覆盖全国、专销结合、注重服务、全面访销、集中配送”的销售网络。
二、我国烟草企业营销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渠道布局不合理近年来,烟草公司一直从事销售网点的合理性整合,不断提高卷烟销售的网络建设水平,但是整合过程简单粗放,并没有完全解决分散密集区域和开拓农村销售渠道等问题。城区零售户较多聚集在商业繁华地段,竞争过于激烈,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拉拢客户,甚至销售私烟、假烟,造成卷烟零售市场的混乱。网络营销建设较少考虑农村市场消费能力,缺少足够数量的低档烟供应,然而农村烟草消费群体数量比城市多一倍,市场潜力不容忽视。
(二)工商协同机制不完善烟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是隶属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下的两类独立法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烟草工业企业的唯一销售渠道为烟草公司,希望能通过烟草公司的销售渠道在当地卷烟市场获得较高市场占有率。而现实情况则是受地方品牌情结的影响,烟草公司往往注重本省所产卷烟的销售,而限制外省品牌,限制品牌的流通建设。烟草生产企业因无法直接接触消费市场,工商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博弈状态,市场商情信息需要通过烟草公司获得,容易造成信息的失真和滞后,产和销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烟草商业企业希望各个卷烟生产企业能提供充足的货源,并保持适当的份额,而烟草生产企业受各种因素限制很难做到对市场需求的充分满足。两方矛盾的解决需要完善烟草工业和商业企业的协同机制。
(三)零售终端管理不到位我国卷烟零售业的主要销售渠道是取得烟草销售许可证的零售终端(如商店、超市、商场、烟酒专卖店、娱乐服务场所等),烟草专卖局只允许零售商户从当地烟草公司及其所属机构购进卷烟。目前对卷烟零售户的管理并不到位,存在从烟草专卖局系统外进货以及农村市场违规销售假冒低档烟的情况。虽然一些烟草企业建立了零售大客户管理制度,根据客户星级实施不同货源投放策略,紧俏货源投放不合理,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松散、货源分配不合理、滞销烟无法处理等情况,直接影响部分中小零售商户的利益和销售积极性,对烟草行业整体营销渠道的优化产生不利影响。
(四)物流体系发展滞后一方面,物流成本过高。现代信息化技术进步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极大降低商品流通的资金成本,先进的物流配送体系可以将销售成本中的物流费用降低至10%以下,而烟草企业物流配送成本普遍为30%-40%。烟草企业物流成本过高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在物流体系发展滞后、存货管理不科学、物流人员工资上涨、油料耗材涨价等。另一方面,配送服务不完善。烟草行业的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管理并不完善,存在网络配送技术落后,客户资料管理不到位,客户投诉处理迟缓、卷烟破损率高等问题。现有物流配送体系的滞后,经常出现客户对送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不满意的投诉。作为快速消费品的卷烟,营销渠道的短而宽,需要建立“管理精细严、运行低成本、服务高品质”的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
(五)渠道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改造传统烟草销售渠道、优化品牌管理、提升烟草行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烟草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十分重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电话订货、网上配送、电子结算和以现代物流为特征的烟草专项物流系统已经初步建成,基本上实现了从传统营销模式向网络营销初级模式的转变。但考虑我国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与欧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烟草企业营销渠道的信息化水平还很低,开发的信息系统自动化程度不高,难以实现上、下游信息的有效融合。
三、我国烟草企业营销渠道的优化策略
(一)渠道布局合理化合理布局销售渠道是烟草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重要方面,考虑烟草行业的特殊性,烟草公司应采取“纵向一体化,横向科学化”的渠道布局。纵向渠道一体化是指将供应商、烟草生产企业、烟草公司和零售终端形成统一整体,科学、规范、统一管理流程,使整个系统得以顺利运行。横向科学化是指合理布局烟草销售网点,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一是通过深入的动态市场调查,全面时时掌握市场消费情况,严格审批制度,谨慎选择零售商户。以地区烟民数量、人口流动性、消费水平和零售商盈利情况作为主要指标,科学布局零售终端,灵活调整保护零售商的合理利润和销售积极性。在零售网点较少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办证条件,增加中低档香烟的足量供应。对进货渠道不合法,违规违法出售和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商户,要及时清理和处罚,净化卷烟销售渠道。
(二)渠道关系协同化烟草行业虽然工商分离、各自独立,但是渠道成员之间关系的协同发展是企业得以实现最高利益的重要基础。我国目前烟草制度决定,工业企业控制研发生产,商业企业控制流通销售,工业企业没有自己的零售终端,商业企业不能从事研发,只有建立工商战略同盟,才能使双方共同关注市场,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烟草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营销沟通会的形式互相反馈信息,共同培育品牌,提高服务质量。烟草公司应提供公平的产品准入政策、积极推介品牌,及时反馈市场需求信息,维系烟草工商双方的共同利益。烟草公司还应注重渠道零售终端的述求,通过有效管理和服务,加固与下游零售户之间的关系,提高成员服务满意度。
(三)零售终端服务化零售终端是烟草企业营销服务的主阵地,是烟草企业营销渠道建设的基础。烟草企业应结合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立新型零售终端网络,形成与零售终端的良性互动,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在人口集中地区开设烟草公司直营店,畅通销售渠道。鼓励发展特许加盟连锁店,统一规范和管理零售商户,共同开展促销活动,提供标准化服务。烟草企业应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科学调控投放,加强对直营外零售商户的经营指导,统一价格指导,抵制哄抬价格等乱象,提升商户盈利水平。采取反馈机制、上门指导、优秀零售商引领示范等方式,加大对零售终端现代营销理念的学习指导,提高其盈利能力。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营销渠道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由最初的只有集约型汽车交易市场的形式,发展成目前的集约型交易市场、品牌专卖店、连锁销售、汽车园区等形式并存的格局。中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西方的渠道模式不一定适合于中国,但是由于西方国家的汽车工业比较成熟,因此其渠道模式又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方面。本文通过对中国与西方国家汽车营销渠道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中国汽车营销渠道的发展趋势,进而对中国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等提高相应的决策参考。
国外汽车行业营销渠道现状
无论是欧盟还是美国,汽车行业营销渠道均以品牌专卖店为主,但是无论是在品牌专卖店的结构、还是在运作方面,欧盟与美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近几年,随着竞争环境的改变,渠道结构又都发生了相应的改变。
品牌专卖模式是指汽车厂家或销售总公司与经销商业主签定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指定品牌汽车的营销活动。经销商按照汽车厂家或销售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展示厅、统一颜色和标识、规范销售的方式和方法、宣传的方式等等。这种品牌专营汽车经销商完全是在销售品牌汽车可以赚钱的卖方市场环境下形成的。
4S店(Sale(销售)、Sparepart(零部件供应)、Service(维修服务)、Survey(信息反馈))是品牌专卖店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4S店有对厂家有明显的依附性,4S店品牌专卖汽车经销商的业绩和发展受生产厂家产品的设计和质量以及产品是否为消费者所喜爱、对经销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的好与差等因素的影响。
欧盟的品牌专卖店状况
品牌专卖店是欧盟汽车销售的主要渠道,目前欧盟共有11万多家经销商。
欧盟的汽车生产商在整个营销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分销商、商、零售商通过合作或产权等为纽带、依靠合同而与生产商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生产商通过设立一套严格的标准选择分销商,分销商将自己的区域划分为若干小区域,在每一个小区域内选择一家商或零售商,分销商与商或零售商的职责分工是比较明确的,分销商只负责从汽车生产厂家进货,然后发送至商或零售商处,起到批发和中转的功能,不从事零售业务;商或零售商负责具体的零售业务。生产商通过限制供货的方式控制分销商的网络。
生产商在与分销商签订分销合同时,一并签署服务合同,于是欧盟的品牌专卖店就是典型的集汽车(包括新车以及二手车)销售、零部件供应维修服务以及信息反馈为一体的4S店。
欧盟的品牌专卖店具有强力宣传生产商品牌的功能,但是由于区域内排它性选择经销商制度,使得欧盟汽车零售商之间的竞争不是很激烈,竞争的乏力使得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从而欧盟的汽车生产商在与世界其它汽车生产商之间的竞争过程中逐步趋于劣势。为此,欧盟在2002年2月做出决定:在汽车零售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以后销售汽车的不仅仅是商,超市、商场均可以销售。
美国的品牌专卖店情况
与欧盟的品牌专卖店主要销售一种品牌的汽车不同,美国的汽车品牌专卖店由三种形式构成:排它性特许经销商,只销售一个厂家的某个品牌;非排它性特许经销商,销售不同厂家的几个品牌,还有就是厂家直销。
美国汽车销售的主流模式仍然是品牌专卖店,全美共有2.2万个品牌专卖店,区别于欧盟的独立经销商,在美国几乎没有独立经销商,品牌专卖店是由汽车生产商投资,经销商赚取佣金以及银行返回利润等。同时,美国的汽车经销商同医生、会计师、公众安全等职业一样是受国家控制的职业之一,汽车经销商取得特许经营权是由地方政府批准的,经销商必须自己贷款向厂家提取汽车。而美国汽车的售后服务则是相对独立的,大部分专卖店只做汽车销售,小部分实力较强的经销商才做服务。汽车售后服务也趋向专业化:汽车零配件的专业化;汽车保修的专业化等。
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来,美国汽车专卖店并不是真正的4S店,大部分只具有1S的功能:销售功能。
另外一种值得研究的渠道模式是美国汽车的互联网交易,目前,美国汽车的互联网交易非常活跃,消费者从下定单到定单的满足发送至消费者处只需要3到5天的时间。
我国汽车行业营销渠道概述
品牌专卖店还只适用高档车渠道
1998年,以广州本田、上海通用为代表的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开始仿效国外营销模式,推出“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为主要内容的4S销售模式。随后,其它汽车生产企业也相继跟进,颇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国内的品牌专卖店在结构以及运作模式等方面类似于欧盟的4S店。除去国内4S店的投资规模较大从而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导致价格较高以及4S的软件素质(诸如无自己的品牌,从业人员素质低等)等方面的缺陷外,下面两方面的状况使得以4S店为主的品牌专卖店不可能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主流渠道模式。
作为一种消费品,汽车在国内与西方的定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西方国家,由于经济比较发达,汽车是一种必需品;相对于中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以及城乡差异,中国的汽车更类似于奢侈品,奢侈品会逐步向必需品过渡,只不过过渡的时间比较长。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汽车的保有量将会迅速增加,而增加的保有量首先更多的集中于经济型以及中档车型方面,而高档车型由于价格弹性较低,其增加量的幅度不会有很大的提高。因此,中国汽车未来的市场主要体现于中档以及经济型车型方面,这部分的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较高,而4S店由于其较高的品牌定位以及较高的价位,与目前的经济型以及中档车型的消费者的定位是不一致的。
国内与西方国家在汽车市场结构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性。西方国家的汽车市场结构是寡头垄断型,比如,美国汽车市场主要由三大寡头垄断,欧盟的情况亦很相似。但是,中国目前汽车的市场结构更加类似于垄断竞争类型,生产商比较多,每一生产商都对市场有一定的控制力量,但是控制力量又都不是很强烈。尽管中国汽车的保有量在迅速的增加,但是,增加的保有量被众多的汽车生产商瓜分,每一生产商所分配的量就很有限了;同时,品牌的众多使得消费者有了更大的选择权,4S店的销售量就受到很大的制约。
西方国家由于经济的发达程度较高,汽车作为一种必需品,保有量较大,同时,市场结构的寡头垄断性使得每一品牌所分得的销售量是很大的,因此,4S店在西方国家的发展比较好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在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城市,对于高档品牌的汽车生产商可以采用4S店的模式,因为经济发达城市的汽车保有量比较高,同时中国目前的高档车市场的市场结构更加类似于寡头垄断。
汽车连锁超市是中国未来汽车销售的主流模式
连锁销售之所以会成为主流渠道模式,核心原因在于这种渠道模式很好的适应并满足了中国的消费形式与特点。连锁企业尤其是全国连锁使得其定单量较其它形式的渠道要多,定单量大必然要求生产商为其提供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车型,鉴于较大的零售量,生产企业不管迫于无奈还是主动,最终结果只能满足连锁企业的要求。连锁企业利用优惠的价格逐步将其它形式的渠道驱逐出市场,从而其销售量进一步加大,销售量的进一步加大又使得连锁企业有更大的实力从生产商处得到更低的价格和更优惠的车型,从而进一步降低汽车价格。这一点与中国汽车的消费特点是一致的:中国汽车增长最快的是经济型以及中档车型,这部分消费者群体对价格较为敏感,连锁超市正好满足了这一点。因此,连锁超市定位于中低档车型是其能否在渠道中占据主角的核心。同时,随着连锁规模的扩大,渠道实力的增强,客观上起到整合汽车生产商的作用,那些实力较差的经销商由于得不到渠道的支持而逐渐淡出舞台。连锁销售经营较多的汽车品牌满足了消费者“货比三家”的需求,免去了消费者由于中低档车品牌的众多而东奔西跑的麻烦;同时,最终在一个城市形成几家连锁主宰车市的情形可以解决目前购车手续繁琐的问题:类似于北京的汽车园区或上海的“汽车大道”,服务结构外派至连锁企业或者由连锁企业代办整套手续,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服务。
汽车园区的发展有太多无奈
集约型汽车交易市场在我国的汽车渠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核心优势在于:品种全,价格低、服务好,如在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购车的13项手续在交易所能完成11项。但是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缺乏整体策划与运作,形成不了规模效益。在汽车市场供不应求、渠道竞争不是很激烈的状况下,其存在能满足需求,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渠道的变革,集约型汽车交易市场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相应的将会被汽车连锁销售的模式所取代。
汽车园区最大的特点在于功能的多元化,如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设计了九大功能园区——国际汽车贸易区、汽车试车区、二手车贸易区、汽车特约维修区、国际汽车检测中心、汽车物流配送中心、北京国际汽车保税区、休闲娱乐区、汽车解体厂,在某种程度上诠释了汽车园区的功能内涵。实现了现金交易、信贷交易、租赁交易三种方式集成;并且具有销售、融资、办理手续一站式的服务功能,成为国际汽车交易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展览信息交流中心和国内外汽车厂商咨询服务中心。
但是,汽车园区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大部分的汽车园区(包括规划中的)地理位置在郊区,商业氛围比较淡;汽车园区内的品牌专卖店仍然各自为营,没有形成相应的规模优势,这一点与集约型交易市场的状况是一样的。
因此,未来汽车园区到底该往何处去,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我们的建议是:对于目前已经建立汽车园区的城市,吸引汽车连锁进入,代表中低档车型,与定位于高档的专卖店并存。
电子商务有效提高汽车生产企业竞争力
作为一种渠道模式,汽车网上销售尽管在国内还没有太大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是企业实力的象征,生产企业能做到网上销售,本身就是一种品牌提升行为;同时,电子商务又是一种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无论实行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还是差异化战略的企业,均可以从中受益。因此,生产企业要仔细研究这种新的渠道模式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品牌专卖店是高档车的主流销售渠道模式;汽车连锁销售是中低档品牌销售的主流模式,因中低档车型是中国保有量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因此,此种渠道模式是整个汽车销售的主流形式;集约型汽车交易市场将退出舞台;汽车园区的发展有待观望;作为一种渠道形式的电子商务将能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