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5: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共财政监督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财政监督方式滞后。从目前财政监督的状况看,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为主,没有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这种单一、被动的事后检查型监督方式,在工作上带有极大的偶然性,极易造成监督盲点,并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脱节,无法对各部门的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监督检查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财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财政部门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不到位。财政监督是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监督”的传统观念,财政对内部监督不够重视,财政部门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如对转移支付、预算追加、专项拨款、技改资金投放、周转金使用等环节没有完善的监督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内部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关系不顺,职责不清。目前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容易造成多头检查与监督盲点并存的现象。在检查计划上不能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降低。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为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其监督的内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而不断发展。对此,笔者就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谈些想法:
1.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国家应围绕公共财政的要求,尽快出台财政监督法,提高财政监督法律层次,规范财政监督程序,赋于财政监督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力,切实解决财政监督立法滞后的问题,增强财政监督的执法刚性。同时,加强财政监督的理论建设和课题调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财政监督的宣传力度。
2.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从“财政”到“公共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的发展方向也应该是向绩效监督发展,即财政监督的重点应由安全性、规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转变。目前已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才刚刚起步,基本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其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但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径。
3.转变财政监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事后的监督是消极的,它只是被动地等在财政活动执行过程中偏离了要求或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之后才采取的惩治措施。惩处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预防和纠正才是目的,监督检查应更多地着眼于未来,这也就是积极的财政监督方式。因此,可将监督检查融入预算编制及执行的全过程,重视事前审核和事中跟踪监控,以确保财政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以及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造成资金浪费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当前,我国县域基层存在农村社会发展缓慢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这些都与我国县域财政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优化财政管理,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县域政府的重要职能,也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对此,作者从以下五方面提出优化县域财政管理的措施,以促进县域财政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理顺县域财政管理体制
县域要积极总结省管县的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与县域财力相适应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对县域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理顺省、县的财力分配关系,适当调整省、县间税收分享范围、分成比例,增加对县域的税收分成比重。同时, 适当下放县域管理资金事权,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一是将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资金逐步下放,如主要用于城乡发展规划编制、高端人才引进、职业教育、县乡特色产业、旅游规划建设、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下放到县,增加县域资金安排的自主权,发挥县域管理的优势,自治区加强监督,确保管理使用合法合规科学高效。
二是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完善县域基本财力保障制度,结合考虑县域财政的负担水平和承受能力,均衡各县间财力分布,切实减轻县域财政负担。同时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将清理压减的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二、加强财源建设,加快增强财政实力
县域财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持续开展项目建设的理念,不断开辟新兴特色财源。县域财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不断整合优势资源,持续推出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对接的大项目,争取资金的支持,加快项目建设,按期竣工投产发挥效益,确保县域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同时,坚持财源建设主体与优化结构兼顾。
一是加大工业扶优扶强力度,设立相应的发展基金,运用贷款贴息、垫息等方法对有发展前途和市场竞争力的县乡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扶持配套中小企业,推进产业纵向延伸和横向配套,形成产业集群。
二是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交通物流、旅游业、城镇化等的发展,从整体上推动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三是稳固农业基础财源,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就业增收,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三、优化县域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实施“一保三控”,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经费增长、人员编制及机构增长、财政供养范围,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是在结构上补齐“短板”。加大财政对以公共安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打造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在政策上放开搞活。该由社会办的事交给社会办,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具体措施和指导目录,通过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四、加大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建设力度
加大对县域财政资金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力度。一是继续完善并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动态监管建设,完善资金拨付审批环节的管理,实现全过程、各环节中的审查、稽查与监督检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县域以上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三库”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强化物资采购与资产存量联结机制,加强采购预算约束力,无预算不采购; 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阳光采购,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完善县域财政监督机制,继续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县域财政管理监督,建立财政收支与财政监督相连接的网络系统。
同时,加大力度整顿财经秩序,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为推进财政支出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消除阻力和障碍。
四是完善县域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完善县域财政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健全县域财政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公共收支绩效评价体系。同时,建立预算资金使用的问责机制,将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情况纳入对部门、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考核范围。
五、提高县域财政管理透明度
最后,要提高县域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一是明确公开渠道与方式,采取在政府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和财政信息网。二是明确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制度、预算编制信息、预算执行信息、决算信息、绩效评价结果、财政监督结论等,内容繁杂,需要分门别类和分别考虑公开的策略。
三是提高公开内容的质量与效率。主要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财政政策、财政项目、补贴发放,公开内容要经得起审计和监督以及社会公众参与质疑。预算执行与安排情况报告在县域人大通过后的法定时间内公布,县域决算、部门决算应在县域人大常委会审批后的法定时间内公布。
四是建设县域财政电子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公开财政政务信息,提高财政透明度,促进财政管理提高质量、推动政府高效廉洁运作。
一、文献综述
国内部分学者从公共财政角度对突发性事件管理进行了论述。刘尚希、陈少强(2003)较早研究了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的构建问题;马海涛、安秀梅(2003)以SARS为背景提出了构建公共财政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以及从体制和管理两个方面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赵要军、陈安(2007)通过对我国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及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的流程分析,结合国外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分析了我国公共财政应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最后建立了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财政应急机制;周品爱(2008)提出公共财政往往是公共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应急预算制度应当是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核心。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
所谓突发公共事件,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在组织或者个人原定计划之外,或者是在其认识范围之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或者潜在危害性的事件。从狭义上来说,可以定义突发事件是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比较大、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的,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或者灾难。这里的“突发事件”一般会省略“灾难性”这样一个限定词,但是实际上在说突发事件的时候,都说的是灾难性的事件。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地震灾害虽然发生的几率不高,但是相比于其他灾害地震有一下几个特点:(1)突发性比较强,猝不及防。(2)破坏性大,成灾广泛。(3)社会影响深远。(4)防御难度大。(5)地震还发生次生灾害。(6)持续时间较长。(7)灾害具有周期性。基于以上特点,地震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但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我们还无法规避这类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及其影响的自身规律,以及对救助主体自身的运作规律的研究,来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以预防和应对,这其中政府的财政应急方面的表现对于救灾的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财政应急机制分析
目前我国对于公共财政应对机制的研究还存在许多空白,从国外公共财政应对机制建设的情形来看,完善的财政应对机制应具备几个条件:一是树立起建立财政应急反应事件的理念;二是财政应对机制管理应列入日常财政管理的议事日程,有完备的启动程序和具体的执行标准,一旦出现公共危机,财政应对机制便可马上投入运行;三是对财政应急事件发生时应有可动用的收入来源及资金筹资渠道;四是在支出上应编制应急预算,应急预算应包含在公共预算的范畴;五是应对机制动用财政资金执行权限应列入财经法律法规之中,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障碍;六是完善的财政应对机制应包括指挥决策系统、
信息反馈处理系统、监控系统等一系列组织。
1.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1)财政系统内部成立灾难应急指挥体系:当地震类灾害发生时,发挥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以及财政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
(2)完善预备费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国预备费的提取数额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有必要提高预备费的提留比例,同时进行预算制度改革,把预备费和年度预算分开管理。
(3) 逐步建立风险分担的制度框架:在各级财政之间、在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在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等方面构建一个风险分担的制度框架。
2.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
震前预警防范是震时响应的前奏,做好震前预警准备工作是有效减缓公众情绪及减少损失的关键,因此震前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财政系统不仅要与民政系统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还要与地震预测、监测体系间形成信息共享互递机制,力争快捷地获得第一手资料,为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做好充足的事前防范工作。
3.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
(1)迅速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发挥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功能。中央及其以下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并结合各自的管辖范围,确立一个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协调各方资源保证应急所需资金。
(2)简化应急拨款流程:及时性是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原则, “特事特办”制度虽能一定程度上解燃眉之急,但终不是长久之计,必须简化突发状态下的财政资金划拨流程。
(3)适时监督财政资金周转情况:在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财政、民政部门要及时的沟通交流信息。
4.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
(1)震后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公共危机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区的需要,制定明确的资金救助计划和资金补偿机制。
(2)对财政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检查: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申领、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要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机制贯穿地震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始终。不但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流动过程进行检查,还要对预案及预案管理的有效性及灾害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四、财政应急机制案例分析――以汶川地震为例
(一)中央及地方财政安排救灾资金的基本情况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地震,造成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受灾,数十万人伤亡,直接损失300亿元。地震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了国家救灾一级响应,民政部协调各方资源,中央财政紧急下拨地震救灾资金8.6亿元。截至11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287.36亿元。中央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382.42亿元,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51.71亿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安排财政性救灾资金253.23亿元。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5个地震受灾省市收到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性救灾资金共计1166.48亿元,已支出480.17亿元。
(二)及时监督、审查救灾物资、款项的使用
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审计署于16日决定,组织对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审计。从5月14日至11月底,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5384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4618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的3845个乡镇、9526个村,并对76709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并了审计报告。信息透明显示政府自信、开放心态。
(三)不足和相关建议
1. 救灾应急机制有待完善
在本次抗震救灾中,由于相关应急机制的不完善,尴尬和措手不及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本可避免的损失。地震教育连续性深入性不够,这次汶川地震,如果早有相关地震知识,有些人是完全可以躲避灾难、捡回性命的。此外,现在国内救灾往往只注重事后处理,事前的预防做得不够,等出了事才匆忙调集物资。地震的应急机制绝对不是一个地震部门的责任,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进行。要把灾害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科学评估,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由此可以改变过去“亡羊补牢”式的事后危机管理模式。
2.借鉴国际救灾经验
在运行机制的执行中,中国应该设立一个强有力的常设机构如美国的“国家减灾委员会”来主持协调各部门对于灾难的预防。 “9•11”事件后 美国2002年底通过了《国家安全法》。2003年3月成立了国土安全部,负责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的防范、预警和紧急救灾工作,以确保政府能在各类巨大灾害和事故发生时做出最快反应。美国危机应对机制的一套系统可以自行启动,职责分明,相互协调性强,平常很重视教育和培训,物资经费有充分保障且注重国际合作,运转效率很高。
参考文献:
[1]赵要军,陈安.公共财政应急支持体系构建――以云南大姚地震为例[J].西北地震学报,2008,(06).
[2]施绵绵.公共危机的财政应急机制探讨[J].现代经济,2008,(09).
[3]刘荣,陈华.公共危机财政应急机制构建:以汶川地震为例[J].财政与公共危机,2008,(06).
[4]赵要军,陈安.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应急机制分析[J].灾害学,2007(12)
一、公共预算概论与预算绩效管理
就公共财政而言,公共预算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它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政府预算是任何国家政府施政和进行财政管理所必须的财政手段。预算绩效指的是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结果,而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以“为民服务”为理念,注重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资金的产出效率,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预算绩效管理区别于绩效预算,也非一般的预算改革,而是一种制度创新,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制度之一。
二、我国传统公共预算制度的设计缺陷
我国传统公共预算制度的设计缺陷首先是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制约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的缺陷主要表现为: 首先,制度条款中未能明确信息公开和公开的详细程度的要求。于是,政府部门对预算信息公开的比较随意,缺乏制约。其次,公开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主体和他们之间的责任分配的表述也比较模糊,对逃避义务行为的惩处措施规定弹性较大,给实践操作增加了难度。为避免公信力受损,政府部门习惯于选择不公开财政预算信息,不公布或者少公布敏感信息。
其次是公共预算支出效率缺陷。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管理方式落后等原因,我国财政支出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不规范,尚未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体系;财政的职能范围和支出责任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距离;以决策者的偏好替代公众的共同偏好;落后的预算管理方式是财政支出效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究其根源,就在于现行预算管理模式的制度性特征,即各政府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投入而不负责财政资金的使用后果,这就导致预算的执行结果与政府政策意图总是不能一致。
三、我国现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先进的思想观念和管理手段,绩效预算的推行和完善并非易事。加上我国改革起步晚、经验不足和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目前的绩效预算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是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配欠完善。大部分地区尚未设置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而设立了专门机构的财政部门也因自身素质问题无法应对绩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其次是绩效管理思想没有深入人心。目前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传统的投入型预算管理思想,成为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一块短板;再次,绩效评价质量不高,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科学的评价体系;最后是绩效结果应用问题和各环节衔接问题。绩效评价属于事后评价,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的对接可能会因此出现中断,绩效结果的应用势必会有影响。
四、绩效预算管理的制度设计和未来我国绩效预算改革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在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向绩效管理的轨道上靠近,但还存在很多明显不足。今后我国的预算绩效改革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措施。
1、调整财政管理职能和机构,重新设置业务岗位
要调整财政职能和财政内设机构,将财务管理回归职能部门,建立起基于公共委托关系的财务关系。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政府系统自身要培养出大批懂绩效管理的人才。建设绩效评价专家库,通过公开招聘、行业协会推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吸纳和聘请既懂所在行业或领域专业知识又懂绩效管理的专家,纳入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强化绩效意识,营造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氛围
我国目前缺乏绩效预算改革的经济社会条件,需要大力培育绩效文化,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把绩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与此同时,广泛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宣传工作,使绩效管理得到社会各界的了解,得到预算单位重视和社会监督,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有责任、有效率的政府。
3、构建绩效预算法律支持系统
在绩效预算改革中,法律的保障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预算改革的奠基石,加强有关法规建设,制定与绩效预算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要结合现行的公共财政体制来进行预算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在考虑好目前经济、政治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预算改革的要求下,将绩效管理理念纳入《预算法》的修订,为绩效预算改革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4、构建完整有效的评价体系
建立全国统一的指标和标准体系,使不同地区间的同类支出绩效便于比较,并逐步成立评价指标库。选择合理适当的绩效预算的评价方法,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评价方法方法,即机会成本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和经济指标法、最低费用选择法。
5、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公开制度,这不仅能推进预算单位的整改,对于那些预算完成较好的部门也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同时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那些绩效评价结果比较好的项目,同类预算可以在下财政年度优先进行安排,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的路径。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以上政策措施如果能够有效实施,我国必将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政府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为目的的政府理财方式”。建设“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新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马国贤.论预算绩效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8):9-13.
[2]鲍秋梅.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3(3):63-64.
一、推行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的必要性
(一)实现节约公共财政资源的客观要求
“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因此,在促进节能降耗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绩效管理来增加政府工作与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提高政府理财的民主性与社会参与性,保证政府部门及其组织以“最低成本的方式”满足公众的公共服务需要,最终达到节约公共财政资源的目的。
(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绩效现状的迫切需要
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结构的调整都要求我国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进而提升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
当前,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内部支出、政府间公共项目支出、地区间公共服务支出均出现了失衡。国家对现有事业机构投入大量资金,而事业机构给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却严重不足;国家在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等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方面投入较少;加上财政收入向中央集中,导致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中西部落后地区难以提供和东部沿海地区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我国部分公共服务组织存在着机构冗杂、职责混乱,职务消费不受节制,公共财物闲置浪费严重等问题。加上公共服务组织盲目决策,导致组织机构在这种高运行成本下的服务质量却十分低下。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日益紧迫,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己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只有逐步建立起民生绩效预算活动的制度框架,制度安排和相关工作才能有序地进行。
二、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的构成
(一)明晰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分类体系
党的十七大以来,民生类财政支出项目逐步有了合理的分类,政府继续把支持“三农”、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是“三农”。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等手段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低收入农户低保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二是教育。进一步确立教育的基础地位,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投入增长机制,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三是就业再就业。完善促进就业财税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四是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福利机构和慈善组织建设。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城市”作为发展模式,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减排和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二)合理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合理的民生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就是要制定出完善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制度,使其评价和监督更加公正和客观。目前,我国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民生公共项目对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对各个具体的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通过对逻辑标准、管理标准和成果标准的评价,来衡量民生项目支出的合理性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等,从而确定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及标准。民生类公共项目的财政支出是以社会公共效益为主,具体的设计严格遵循相关性、经济性、可比性和重要性四项原则。针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特殊性问题,在评价前根据具体情况对权数进行一定的调整,更准确地突出民生类公共项目的关键因素;在定量分析的同时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三是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体的权威性。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技术规范,科研机构等专家组协同政府部门确定指标、标准,并对支出绩效进行分析,支出的实际效果由社会公众检查是否满足需要。四是在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在收缴环节、分配环节,分类细化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指标;在支付环节,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五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计和财政监督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职责和业务分工的划分等制度。
(三)有效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务报告与问责制度
有效的财务报告与问责制度是民生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的重要部分。健全民生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要求建立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共项目财务受托责任的政府财务报告。因此,要求政府财务报告内容要完整,会计信息要有详细披露,能充分反映整个民生类公共项目的财务状况。明确每年公共项目的财政支出情况,继续重视民生项目,加大对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财务报告除了反映财政资源的来源、分配和使用的信息、预决算信息、筹资过程的信息、政府财政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外,可以突出如国债及其还本付息情况等有中国特色、能体现中国政府财务特征及社会关注的公共项目的财务信息。
构建有效的民生公共项目的问责制度:一是建立宽范围的问责制度。明确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和权限,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具体的民生项目实施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进行制度性定期审查,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和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无作为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问责的范畴,并根据民生类公共项目各项指标制定行政不作为责任的标准。二是在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的问责中,属于异体问责主体的公民、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应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公民来说,应该树立真正的民主意识,对民生类公共项目有所了解。我国新闻媒体现已较广泛的参与到公共项目的行政问责过程中来,以新闻报道和相关评论为武器加大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三是制度问责的完善和问责程序的健全。我国目前已有的问责法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还需在政治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继续努力。同时,需要健全问责的启动程序和处理程序。如民生类公共项目的问责程序启动后,执行听取报告、调查、撤职等问责环节。
(四)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与会计制度
科学的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是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运作的基本保障。财政部门必须及时制定规范的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为各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包括:一是宽范围的核算,形成集中支付的会计制度。重点对民生类公共项目进行核算,建立专门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资金的预算体系,实现对民生类公共项目资金的全程监控。二是健全的绩效审查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共项目绩效审查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提高对教育、医疗、社保等项目预算审查的质量。三是完善的预算监督制度。通过充实监督组织、优化监督方式和流程,强化政府与公共部门的审计制度,来保证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及执行过程的有效的监督。同时,完善相关预算法律,制定与绩效管理相适应的责任形式,使公共部门管理者承担的责任与每个民生类绩效目标建立内在的联系。四是政府会计制度。根据现有的条件和预算管理要求,有目的地实施权责发生制,并建立政府公共项目的财务状况报告制度,全面地反映民生类公共项目的实质绩效。五是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的会计科目,解决会计科目功能不足问题。六是政府与非营利会计体系。审计部门作为监督预算的专业性机构,对预算进行全面的监督,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全面监督,监督内容也要拓宽为涉及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资金的所有预算管理。
三、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的实施建议
(一)加速与政府绩效管理的协同推进
民生类公共项目投资由于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政府财政部门对其的监管作用主要从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两方面进行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主要在政府公共项目的投资预算控制过程中把关,并且在项目结、决算前进行审查,控制项目总投资的最终环节,监督固定资产形成并交付使用。同时,突出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管价值,将审计监督职能贯穿于民生类公共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当中,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审计,以保证公共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效益。并及时查明经济目标和预算的实现程度,改善管理,最终审计项目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借鉴发达国家政府对公共项目的监管模式
发达国家政府对公共项目的监管模式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在发达国家公共项目是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政府采购职能受到严格的法律、司法、行政规定以及程序的限制。我国要学习发达国家政府以公开透明、公平和效率为基本原则,对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美国政府设有专门的机构对公共项目进行监管,这些监督评价机构具有独立的机构、权限和职责。在英国,政府公共项目监管主要由国家审计署和英国审计委员会负责,而对具体公共项目的管理和审计,采取的是合同约束和由社会中介组织提供公正服务等办法解决,这些都对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监管有一定的启示。
(三)营造良好的绩效预算推行文化环境
事业单位是行使国家斌予的一定权力、具有一定的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机构。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一般比较简单,但是其工作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财务管理方面比较薄弱,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分析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防止国有财产流失,保证事业单位顺利的为百姓服务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事业单位本身具有公益性的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如对企业严格。加之,各事业单位都把工作重点放在年度任务的完成上,忽略了日常的财务管理。目前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缺乏有效性,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资产管理混乱,致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另外,预算执行与预算制定相脱离现象严重,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有的事业单位甚至成为了腐败现象滋生的良好土壤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渠道。在新问题与新情况不断出现的今天,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财会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解决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1)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在专项资金的申报上把关不严存在问题,供应范围过宽。二是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凭关系下经费的情况,带有普遍性,这样容易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可乘之机。
(2)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事业单位是隶属于财政的一级公益性单位,每年的收支预算与决算都由财政统一管理。一直以来,这种体制使得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忽视财经制度与法律,不按正常程序办事,倒致脱离预算项目任意支出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单位资金不及时入账,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现象;出差或借款人员公款私用长期挂账情况屡见不鲜。
2、资金管理存在隐患
(1)事业单位一般都是一级独立法人单位,对资金的支配与使用有自主权。但资金随意使用、使用计划性不强等情况客观存在。
(2)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对资产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主要靠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报表汇总而来,并不掌握各基层单位的资产明细数据。大多数基层单位的资产数据还处于手工登记或表格登记阶段,在资产的类别划分上,各单位也没有统一规范的资产条码标准。同一项资产,名称登记却各不相同。对资产的调入、调出、报废也缺乏必要的动态管理。
三、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对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下决心看到一个就解决一个,逐步地从根本上实现单位内部科学和有效的管理,从根源上杜绝各级腐败事件的发生。事业单位针对上述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
1、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会计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管理。
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范围。本着优先保证正常运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资金用于单位的事业发展上。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2)建立起较完善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制度。
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的编制好预算,同时要严格执行预算,坚持按项目、时间和进度安排支出,做到不随意变更预算项目、不超预算安排支出。
2、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财务评价体系
(1)事业单位要长期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要分清职责,使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另一方面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收支管理,促使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全社会对单位执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3、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1)形成合理的人员配置机制。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把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纳入单位的人才发展规划,根据各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配备胜任的财务管理人员。
(2)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后续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领域也在不断地发展变革,新业务、新概念、新方法层出不穷,会计人员只有不断更新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会计基础工作的标准,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只有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强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才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使事业单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源红.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管体系设置初探[J]. 《辽宁经济》,2005年第6期
2、高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 2007年第7期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外高校实施的现状
国外大学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比于国内大学在形式上大有不同,就英国公立大学来说,英国财政部门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对国库进行管理,从有关部门的预决算到借贷款等一系列国库管理的具体运作,都由财政部来实施。财政部在英格兰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全部财政资金存放其中进行管理和核算。每年下达的预算,迅速补充和完备有关的财政制度,使每个部门预算的实施和资本运作的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研究型大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研究》一文中以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为例,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央兰开夏大学属于英国的公立研究型大学,财政拨款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大约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此外,政府的财政拨款主要被安排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业务经费和基建经费的支出。此外,高校财政性支出的方式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学校财务部门的核销人员对票据进行核销,有些款项支出由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另外一种是财政部门给预算单位下达的预算款项到位后,经过财务人员的核算,对符合支付的票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经财政部门的审核,直接付给供应商,报销人员还可以通过使用公务卡支付货款等,经过审核后国库财政资金出账由银行进行结算。同时,政府部门激励对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拨款有结余的,留给学校继续使用,超支部分由学校自己设法弥补。财政部门只对个别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进行回收。综上所述,英国主要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于大学而言则实行特殊的政策。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国内高校实施的现状
该制度在国内高校的执行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意义,使得高校财务工作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实现了由领导随即决策向科学化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由对资金的局部监管向全面监管,由重使用轻管理向使用管理并重的转变和跨越,各级各类人员对新型财务管理方式逐步理解和认可,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按章办事,形成了财务管理的新观念和新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财政资金管理的风格有了很大的变化
实施该制度之前,高等学校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根据下属部系的生均比例、师资力量等元素,向下属部系划拨资金,满足其用款需要,以实现将单位资金纳入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高校财政资金区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大块,同时,按照不同类别的资金渠道来核算,并且还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这样一来,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发生变化,从以往下属单位拥有并可以较为方便地使用自己的“划块”经费,转变为由财务部门、归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对财政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互监督、相互约束。
2.财政资金拨付的方式有了巨大转变
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前,高等学校的财政资金在自己的账户上,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和直接性。下属部门只要将用款申请报送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到收款单位的账户上。每个年度,下属单位无需上报具体的用款明细,高校的上级管理可以将预算所需的资金全部直接打到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上使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财政、教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对高校按照各归口明细的预算申报文本进行审核把关,核定批复之后,以一定用款额度的形式,将资金下达到指定的银行,高校付款要通过银行进行申报,申报后通过财政部门已经批准的额度进行支付。
3.会计核算的方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以前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时,财务部门有些打“球”式的会计业务操作,例如:高校向下属一些后勤单位进行拨款或交付水电费及物业费等极为普遍。这种操作在以前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经过对后勤单位使用资金的额度进行核销,开具支票或网银直接从学校的账户里给后勤单位转账。现相关制度实行以后,规定除独立法人以外的高校下属的后勤单位不得在校内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的转账,如此一来,使高校后勤单位不能便捷地从高校直接获取所需资金。
在近几年的实施过程中,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也日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也引起了一些混乱。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缺点及完善措施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从中得到启发,使会计集中核算这种制度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对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分析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促进会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过程中,在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加强会计监督,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如下一些成效。
1.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
会计信息是指按照会计制度、会计法规以及会计程序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加工,形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信息。因此会计信息中真实性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只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三分离一公开”的基本做法,有效的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由于这一核算方法减少了核算的中间环节,因此大大的提高了会计的工作效率。
2.强化了财政监管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加强了会计监管力度。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化,彻底打破了过去分散核算形式。取消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单位财政资金的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每笔支出和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单位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意识,解决了财政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由于对单位资金支出和凭证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就使得每笔资金可以按预算、按项目使用,因此大大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
财务集中后实现了资金全过程监督,做到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问效。比如在处理报销、结算等业务时,核算中心对报账人员持有的原始凭证如有效票据等进行层层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之中,有效避免了原单位领导的人为干预,所批款项也是直接到达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会计一级核算系统,将有效的实现对原始凭证的真伪、资金的支付去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的全过程监督,真正防患于未然。
4.便于财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报表统一由核算中心出具、上报,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节省了之前财务报表上报的时间周期,从而提高了上报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由于报表的及时和准确,有利于决策者和经营者及时全面了解单位整体经营情况、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是经营管理者进行经济预测和做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缺点分析
1.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
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出现脱节,也就是说,原单位依然保留财务管理职能,但是会计核算工作则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去进行。这样做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有效性,导致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弱化。与此同时,由于核算单位内部的会计与出纳牵制机制消失,报账员实际上履行了会计出纳双重职责,影响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2.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增加了审计部门审计监督难题
在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中,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从而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核算中心作为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中间人,在会计监督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盲点,在会计责任问题上出现真空地带。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被核算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账户及会计人员,不再承担会计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大小,形成单位与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资料提供、具体询问、责任认定难度加大。
3.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任多个单位财务,甚至有的单位报账员将手工记账凭证做好以后,会计人员只承担审核后录入电脑记账的工作,核算中心成了记账机器,对各报账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会计人员对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以入账,无法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的预测、分析、监督职能无法发挥。
4.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作为最基本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不进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而且还能判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针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举措。但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初始未能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所以就只能根据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有效来判断单位报账是否可以报销,至于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就无从判断了。
5.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会计核算进入中心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无人重视,许多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特别是固定资产台帐与卡片经常不入账,造成账面长期挂帐,帐实不符。从而造成资产流失。例如:单位固定资产的帐是会计核算中心记账,实物管理是由单位管理,会计核算中心入账只按发票简单记账,不同的设备不记设备的详细名称,所有的设备都只写专用设备,当单位入固定资产卡片时,拿政府采购合同都对不上,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总之,自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我们建立一套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面对和解决问题,促使这套制度能够稳健发展,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时代经贸(学术版)2008.6(5).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标;规模效益
我国自1998年正式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采购规模为328亿元,2001年为653亿元,2002年突破1000亿元,采购量在成倍增长,采购节约率为10%~15%.若按10%的节约率计算,2001年到2002年分别节约采购资金为65.3亿元和100.0亿元。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效益分析,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收支效率,对我们更好的进行政府采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政府采购的微观经济效益
11政府集中统一的规模采购可以产生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由于大批量集中采购吸引厂商直接参与投标,减少了商品的流通环节,从而获取批零差价优惠和售后服务上的优惠。据统计,政府采购中的批零差价优惠能节约资金10%左右。由于大量的货物、工程实行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可以减少采购岗位,从而减少部门、单位相应人员的费用支出,实现人、财、物与存量调整节约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政府采购的对象大多是国有资产,通过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相结合,把需要采购的资产和资产的详细信息存储在资产管理的信息库中,可以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的政府采购不仅包括公共物品的采购,而且包括公共物品的存量调整,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公共物品在政府部门间进行余量调剂或资源共享,可以带来财政资金的节约。实践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政府采购行为的逐步规范化,将逐步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采购商品和工程的质量。
12规范的政府采购要求充分竞争,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提高微观经济的运行效率
政府的市场行为必将影响整个市场的运行,公开平等的竞争使所有市场主体面临同样的竞争环境,规范的政府采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竞争性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极大的带动了供应商的热情,维护了供应商的利益,在供应商之间展开公平的竞争,有利于激励企业摆脱过去的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促使企业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遵循效率原则,实现市场的高效,带动整个市场经济的繁荣。
2政府采购的宏观经济效益
21发挥财政对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调控作用,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
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政府采购是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对社会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均有重要的影响,通过调整政府采购总量可以调整社会总需求,进而实现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政府采购通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吞吐、对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商品的大规模采购,采购的数量、品种、频率和结构,影响到财政效益及相关方面的调整。可以有效调控物价、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产业的发展环境和存在状况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能够通过一定的政策调节经济周期,熨平经济波动,调控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
22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素质,保护民族工业,支持国有经济发展
国家为扶持民族产业的发展,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本国产品,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内最具竞争和发展潜力的民族工业,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另外,以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供应商,引入了竞争机制,对国有企业和民族经济也会形成一定的压力,使企业认识到要赢得政府采购市场,必须依靠企业的实力和信誉,促使其面向市场,不断改进技术和加强管理,进行战略改进和优化结构,从整体上提高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世界各国之所以把《政府采购协议》放在诸多框架协议之外,就是因为政府采购支持民族产业的巨大作用。
23政府采购提高了相关部门的理财水平,有助于集约理财观念的形成
作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拨付、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使财政监督由单纯的资金领域延伸到实物领域,健全了财政职能,提高了政府的理财层次和水平。
3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
31无可比拟的政治效益
政府采购制度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其核心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交易,使政府采购置身于财政、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之下,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作,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购买行为,最大限度的消除“暗箱操作”和“黑幕交易”存在的条件,积极地从源头上节制政府采购活动中腐败滋生的条件,以维护政府信誉和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32巨大的生态环境效益
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我国的生态环境不断趋于恶化,情况不容乐观。推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采购是增强环保意识,执行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符合环保和生态发展要求的产品,为政府引导企业生态环境投资起到政策导向作用,例如,在采购的统一安排中,向生产有利于环保的新产品和运用有利于环保的新工艺厂商倾斜,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生态效益。
33通过政府采购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就业
政府采购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对参与采购竞争的企业采取一定程度的政策倾向,鼓励向包括残疾人企业,妇女企业以及少数民族企业在内的特殊企业购买产品,同时通过对企业员工就业情况的审查,对企业在提供就业方面提出一定要求,尤其是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可以通过扩大采购规模来刺激投资,增加就业。
4现阶段政府采购的效益差距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受传统政府支出行为的影响,使得政府采购的实际效益与理论效益还有很大差距。
41政府采购范围狭窄,规模不足
2002年政府采购总额只占GDP的0.99%,采购的品种也主要限于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比重很低。参与采购的单位不到应实行政府采购单位总数的一半,政府采购的优势还没有被全面认识和充分发挥。
4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计划不到位
由于各地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尚未作为一项单独的内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范畴,公共支出项目还未细化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工作难以从全局上把握和预见全年政府采购计划,造成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概念模糊,预见性差,采购机构重复工作量巨大,规模效应减弱,成本增加。
43政府采购缺乏监督体系,即政府采购缺乏
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措施及其制约机制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初期,不少地方将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职责全部放在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参与了政府采购的商业性决策和具体的事务性操作。这种管理部门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状使得监管无力,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原则流于形式。
5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对策
51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增加集中采购比重
根据国际惯例,政府采购金额一般应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占财政支出的30%左右。2002年中国政府采购金额为127亿美元,仅占当年GDP的0.97%,同发达国家相比,比例还很小。所以应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机构的管理和操作能力,不断增加集中采购的比重。
52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通过政府采购预算,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拟定采购计划,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并按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克服目前实际运作中忙于零星采购或无计划采购的弊端。
将政府采购的计划编制同国有资产管理结合起来,严格按规定对采购计划进行细化,在编制采购计划时,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以防止发生重复购买,重复建设等浪费资金的情况。
科学设置政府采购机构并建立一支合格的政府采购队伍。政府采购活动是集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法律性于一身的商务活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采购活动的载体和主体,直接决定着政府采购的效益,同时,其运行经费又属政府采购固定成本。因此,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建设,对政府采购成本效益比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
53建设监督机制,体现“三公”原则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论文百事通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二、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培训教育,部分乡镇的财会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个别部门未能继续对乡财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经济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后续管理不够。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层财政职能日益强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要做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在经济建设中的主战场作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新晨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要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等工作,规范理财行为。
3.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