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分析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5:4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艺术作品分析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艺术作品分析论文

篇1

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惊动了整个中国。就在这非常时刻,上海音乐学院系统音乐学理论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会的五位教授暨博士研究生导师(韩锺恩、杨燕迪、洛秦、萧梅、曹本冶)正在该院图书馆电教大楼623室(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音乐文化史特色学科办公室)进行2008年音乐美学与音乐人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口试。

本人的2006级音乐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孙月,在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之后,参加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已通过考试,成为2008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继续随本人攻读博士学位),并作为进入口试程序的唯一一名音乐美学方向考生。口试过程中,考官主要就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选题内容,让她谈谈以此为基础向博士学位论文扩充的条件。在她回答之后,我进一步追问并请她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究竟通过什么方式路径去解决真理置人艺术作品问题,是描述还是论述?是美学还是哲学或者别学?第二,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不同角度去考虑真理能否置入艺术作品问题。

几天之后,我在给她上课时进一步和她讨论了这个问题。我坦率地对她说,尽管她的这次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我对她那天口试的状态并不满意,除了她与其他考生普遍存在的学科意识淡薄这一点之外,仅就问题本身而言,她的回答基本上是模糊的,至少,也是缺乏自信的。于是,我和她再次从一个提问开始讨论相关问题。

2008年1月24日,杨燕迪教授在写给孙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的书面意见中,提出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显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这个问题来自于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集中可见其专论《艺术作品的本源》。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命题,对她而言,关键在如何通过音乐研究去揭示这个命题。一般而言,可以通过描述与论述两种方式去进行,但就音乐而言,似乎用美学的经验描写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那么,余下者哲学的思辨推论方式则就成为主导。

然而,凭我的学术直觉,运用哲学推论方式需要逐步构筑理论中介。就目前而言,可利用资源大致有:汉斯立克(Eduard Hansliek,1825-1904)幻想力,茵加尔登(Roman In-garden,1893-1970)非声音因素与纯意向性对象,布伦塔诺(Fmnz Brentano,1838-1917)心理现象,我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意向存在(intentionalit Sein)以及语言意义通过文字与语音呈现,杨燕迪关于立意问题的音乐理解途径,等等。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理论中介的逐步转换,比如:实体一物像一概念一意义。

看样子,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关联音乐意义问题。为此,我提请孙月在注意已有相关研究之外,最近中央音乐学院宋瑾教授发表的长篇论文《音乐的意义》,通过外观信息:音乐“相貌”提供的辨识信息;结构信息:音乐形式提供的辨识信息;内部信息:音乐的意蕴性内容;联结信息:在和其他事物联系中的音乐意义四个部分,表明音乐的意义是音乐理解的对象,而理解则是审美的基础;以及范晓峰教授前不久在南京艺术学院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音乐理解现象研究》,。以可信性起点切入,通过理解本身、理解途径、理解结果三部分,表明音乐意义的生成及其同一性问题,也都是一些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

返回过来,结合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似乎可以这样命题: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及真理置入艺术作品的形而上学研究。

可见,无论是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在我目前的学科地图中,都具有垫后并折返前端的性质,因此,我希望她在做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尽可能有一些原创。

至于这个命题中的主项: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究竟是否成立?除了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之外,仅就其给出的陈述逻辑而言,至少,它是已有相关命题一音乐存在方式,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音乐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的合理扩充。如前所述,作为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相关的已有概念:幻想力,非声音成分,纯意向性对象,立意,音乐意义的形而上显现,意向存在,无疑,是一些不可回避的可用资源,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真理与方法》作为哲学诠释学的经典著作,在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竟然以“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其著作第一部分)作为问题开端。

关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2008年10月14日上午,在本人与2005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生徐昭宇进行个别课讨论的过程中,他提到了通过演奏生成(becoming)意义的问题,并提到了法国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的相关理论。由此,加上我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依据胡塞尔提出通过意向显现形而上学意义,孙月打算依据海德格尔研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应该说,有关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的研究会有进一步的推进。至于说,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想,在各自研究有了一定结果之后,也会逐渐清晰起来。重要的是,各自的研究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尤其是针对与围绕音乐问题展开,可见,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应该摆上我的议事日程。

对此,我的学术直觉再次告诉我,当声音与感性直接关联的时候,即通过艺术敞开真理。

毫无疑问,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中真理存在与否?真理如何置入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之中的真理是什么?以及由此引申的艺术作品中的真理的意义又是什么?

返回上述推论方式。2001年末,我曾经应《人民音乐》编辑金兆钧先生约请,撰写《“问题意识”与“前瞻性”预设――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长时段”叙事所引发》,在讨论有关20世纪语言论转向问题的时候,提到:继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面对实事本身(Zur Sache selbst)、海德格尔:面对思的事情(Zur Sache des Denkens)之后,自然是:面对语音还原(Zttr Reduction Phonem)的出场。从来被西方世界奉为不可道之道的逻各斯(Loges),一再被胡塞尔悬置,被海德格尔隐匿,至此,终于被还原的语音替换:逻各斯中心主义让位于语音中心主义。

今天,如果还是将其中的事思诗作为本体(即事本体、思本体、诗本体)去面对的话,那么,是否能够可以通过本体论、认识论、语 言论的多重路径或者本体论、现象论、语言论的多层台阶去切中它,以至于不断去接近“音乐意义的存在如何成为可能”这个具哲学触底性的问题。

与此相应,再一个设想则更加冒险,即除了哲学推论方式之外,是否还可以借鉴神学论理方式驱除理性遮蔽的可能性?于是,我给孙月布置作业:通过美学描写与哲学推论,以及之后的神学沉思。显然,这不仅是一个胆大妄为的设想,而且,如何突破学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警戒,合理跨越认知与信仰、理性与灵性黄线,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二、由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进一步关联音乐内容问题

近十年前,大约在临近20世纪末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又重新进入到了音乐学研究的视界与论域之中,即:相当长一段时间被20世纪音乐形式极度凸显所大面积遮蔽的音乐内容问题,尽管形式与内容的二元关系逻辑,在我看来依然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

2004年10月25日至28日,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的“2004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俄罗斯音乐学家瓦・尼・赫洛波娃作为特邀代表与会,并发表专题演讲。当时,在她的正式发言中,有关音乐内容问题研究的思路与程序,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我的浓厚兴趣。后来,通过钱亦平教授的翻译和整理,正式编入其《音乐分析,学海津梁――钱亦平音乐文集》当中,以《音乐内容研究是21世纪的科学》(第349-359页)命题。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她通过数字0、1、2、3、5、9表示所形成的一个音乐内容集群:

0:表示音乐的总体情况,音乐概念的内容。而音乐概念的内容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1:表示音乐内容作为单一的范畴。而不是两种(形式/内容)或者三种(题材/形式/内容)的哲学组合。

2:表示专业的和非专业的音乐内容。被称作是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在本质上仅仅是音乐艺术,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定义(如音乐创作所有元素的“美学和声”),比如:声学系统,旋律的调式、和声音响和体系,节奏和节拍组织,旋律、织体、复调,主题结构,音乐形式;被称作是非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既存在于音乐之内,又存在于音乐之外,比如:思想观念,外部世界的事物,人类的感情。

3:表示音乐内容的三个方面。情感,描写,符号。

5:表示音调的五种类型。情感型,描绘型,体裁型,风格型,结构型。

9:表示音乐内容的九个水平。整体的音乐内容,历史时代的音乐内容,民族艺术学派的音乐内容,音乐体裁的内容,音乐形式的内容,作曲家个人风格的内容,作品的独特构思,演奏者演绎的内容,听众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

至于。这里所说是否就是音乐内容?以及相关研究能否成为21世纪的科学?内容又是否等同于真理?完全可以再讨论。但仅就这里列出的诸多事项而言,不仅有助于对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的研究,而且,对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问题,同样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三、由理论效应以及感性与理性关系引发的问题

在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后一个月,我的硕士生于亮和博士生吴佳先后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如同在先预料的那样,答辩过程中提问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如是研究给出的结论是否有效?是否普适?以及感性与理性的关系。

关于有效性问题,于亮的答辩非常直截了当,明确表示有效。至于普适性问题,显然并非一件乐器(琵琶)能够涵盖,她的答辩是声况部分主要限于琵琶,而情况与意况部分则可部分涵盖其他乐器。由此引申的概念来源,显然,是通过对古典文献的发掘并结合其自身演奏实践经验综合所得。

关于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问题,提问主要针对人在面对音乐的感性体验过程中理性认知的介入与否,吴佳的答辩一是肯定的,二是有条件的,即人在进行音乐感性经验的过程中自觉地把理性认知转换成为感性能力,从而使感性声音结构的可能性得以实现。

说实在的,我对她们俩的这些答辩表示满意,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与机智,并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禀性在先,应该说,还是合理运用多种理论资源,并通过较为充分有效的推论而成就的。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据理力争甚至于强词夺理的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合式的彰显(她们在学期间我一再灌输,平时也许并非完全理解,至少不是自觉接受)。

除此之外,吴佳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感性声音结构和于亮论文中围绕声情意三况提炼出的数十个叙辞,不仅具一定的原创性,更重要的是依据音乐本身特性逐一给出的,因此,其实际效能无疑是确凿的。

对此,之所以如此肯定的依据在我的学术统觉,一种应该经得起理性认知论证、感性经验实证乃至超感性理性觉悟洞察的多重范型。

进一步,通过200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让我再生成就感的还有,就像我二十年前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新源里斗室中不停写作时经常想到的一个问题,理论学术研究不仅仅是一种事实探寻,而且,还应该是一种意义考掘,尤其,通过据理力争与强词夺理,往往会在一个必然出现的意外瞬间得到一个别有洞天的发现。这种别有洞天的瞬间发现,科学以灵感顿悟解释,佛学以开启天眼导读,神学以圣灵充满修辞。

篇2

1 积极地去看

素描伴随着艺术产生和发展。从文艺复兴的盛世百态到现代艺术革新突变,毕业论文 素描亦如艺术史的一条复线,静静地演绎着人类艺术的美。素描作品,以及素描形式之外的其他艺术形式都泛化出人的创造力和感知力。

任何艺术作品都蕴含着看世界的方式即艺术家感知和了解的方式。素描中的。看”也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以科学的、艺术的眼光来观看我们周围的世界,才是我们感知事物的正确方式。依照科学性和艺术性去“看”,实质上也是艺术家思维判断方式的反映和体现。

科学性、艺术性是艺术观察的两个准则,也是素描认识的思路和导向。科学地艺术地去“看”才是全面正确的艺术观察方式。明确“观察”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特点对于学生艺术素质培养和艺术教育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素描是一切艺术的源头,包含了造型艺术的诸多法则和要义。它既是一种基础艺术语言,也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它是对于世间物象的表现和传达,不是简单的再现和临摩;它是画者主观能动性的产物。客观对象是素描的描绘和表现的起点而不是终止。客观物象的美和本质常常是被表面所隐匿和包裹的。为什么艺术家笔下的东西总是比我们平常看到的要好看,但它又确确实实来自我们熟悉的四周生活,是有血有肉富有生气的?这种盎然的生气便是素描作品的生命力的基础。艺术大师罗丹曾说“对于我们来说,自然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因此观察发现是创作素描的前提。素描教学中应将观察视为艺术类学生一项基本素质来培养。

素描是一切艺术的基础,因此素描的观察方式即是全部艺术形式的观察方式。

1985年,现代绘画大师赵元极来中国讲学。讲学的内容出人意料的不是西方流行的现代抽象艺术,硕士论文而是围绕观察、光影、中国传统艺术内在规律等进行传授。学员们开始尽是疑惑。这些基础的东西有什么好讲?西方现代艺术的手法、风格才是最前沿的最想去了解的。但到了讲学即将结束时,大家逐渐认识到基础的东西同样不该丢,西方现代艺术中同样也有这些要素的支撑。赵无极先生谈到“反复讲,绘画不是画的问题,是观察方法的问题。”素描,在相当一部分人认识中它被界定为学生的基础课程,甚至仅仅是学过就作罢的这样的东西。如此之说是狭碍的。素描,既使当它被定为基础课来谈时,其中的基础原理都是放之各种艺术形式而皆准的。观古今中外艺术大师,都是在素描上独具风格、造诣深厚的。重视和掌握素描的观察方式实质上是一个关于整体艺术观察的问题。

素描是一种主观能动性活动的产物。这一活动的基础是“看”。也就是心理学所说的产生注意力。它是观察的第一步。看,怎样看,这是一种态度方式。“积极地去看”,对将要描绘的物象的了解要有主动性。俗话说“站在大师肩上,会看得更远”。看中外艺术家的素描作品,可以了解到洞察的眼光永远是艺术家的特质。以一种想去了解的心态去发现,积极地去看成为艺术生命延续的关键。在素描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解读中外艺术家优秀作品,使学生从作品中去了解艺术家的独特的视角及观察的敏锐力,从而启示和引导自己的观察。

著名画家吴冠中即使名声大噪,仍不忘背着画夹去看山看水、画写生,一看一画就是一整天。“积极地去看”是一种主动观察的意识和态度,是素描教学中学生应具备的首要素质。

2 科学地去看

前几年在北京开了个关于艺术与科学的论坛,引起了强烈的关注。

艺术是精神的产物和外化形式,是个性的体现和文化情感的呈现,艺术能与严谨不二的科学并谈吗?的确,医学论文 艺术与科学是有极大差异的,但我们在艺术中也能发现许多规律性的理性的法则。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中永恒神秘微笑的画面氛围渲染便来源于他发明的渲染法;古希腊建筑雅典帕特农神庙具有奇迹般的美,它高度的和谐与统一也是以黄金分割律为基础的。素描里的三大面五大调、人体解剖等知识也是具有科学性的。科学性的素描原理使素描学习具有了理论化、学科化,素描法则也具有了可传授性。

艺术的许多规律具有科学性。如此,我们可以将素描学习中科学的观察能力从以下几方面去培养。

2.1 整体的看

整体观察,取其大的形态走势,确定主要形体结构和块面。素描中,一旦大形确立,就有了整体画面结构,作品也有雏形。细小的变化和精彩是归属于大形的。一旦失去了主要形或是正确的大形位置关系,细节将成为一种繁琐和无秩序。观察时,视线不能停顿于一处,暂时省略掉细节,要观前观后,统筹地去看。先主后次,这是一种行事法则,无论是艺术观察,还是其他。按照此种引导,便可一步一步深入进行下去。即使作品历经数年完成,也能发现始终支撑作品的基点——作品开始时的这种气势和大结构。

2.2 局部的看

关于近距离观察,我们的中国画论中有“远取其势,近取其质”之说。徐悲鸿先生也讲“致广大,尽精微”。职称论文 仅有整体是不够的,还要尽其精微,研究事物细节和微观的精彩。整体和细节一体才是事物完整的全部。随着现代艺术的发展,视觉艺术除了观念的深刻彰显外,视觉上也追求强烈表现力。拉近距离,给视觉和心理以逼近的力量感。尤如一只放大镜后的物体,拉近后的局部具有了夸张和逼视。在素描学习中,表现性素描可以借鉴这种强化视觉效果以达到情感表达的目的。

2.3 多角度的看.

艺术往往探索在二维平面上拟化立体感和空间感,以此效仿事物内在的某种客观真实性。如人物画以四分之三侧面为最佳角度似乎已被视为为金科玉律。但单是一个角度的观察和认识,在观者的头脑中构建成的概念是不完整的,甚至是有误差的。雕塑专业的素描课程里,面对一个对象实体,要求学生从各个不同角度进行观察和描绘,从而建立起全方位的观察方法,这与素描对事物的客观存在状态(事物都是存在一定空间之中的)的体现是相一致的。

基础素描教学中多视角观察训练可针对性设置内容。如在石膏头像写生中除了惯有的正面半侧面角度外,应从后侧,上顶、下底等非常规视角出发来训练。

2.4 对比统一的看

矛盾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关系。其实素描解决的是事物不同特征间的关系,即哪里是对比反抗,哪里是融和统一。只要这些关系恰当,素描中的视觉形态就会体现出超越真实客观对象的形式感和表现力。虚与实、直与曲、强与弱、软与硬等都是素描观察时常面对的。

2.5 快速的看

快速捕捉事物特征是培养观察敏锐力的一种重要途径。西方现代素描教学中,对于学生观察力的训练在时间上有一定限制。英语论文 面对一组正做大幅度动作或即将做动作的人体模特儿,如跳跃、拱翻等,学生必须在几十秒的时间内抓住其动态特点画出准确动态线。随着训练的深

入,时间也逐渐缩短。教学显示,如此的极限化训练对于瞬间捕捉事物特征是有实质性作用和巨大提升的。在素描教学中,加大课后快速速写训练,在时间和数量上都给以严格限定,会让学生具备艺术工作者的专业敏锐度,对以后的艺术专业方向及个性语言的建构具导向作用。

2.6 选择的看

普利尼说:“心灵是视觉与知觉的真正工具,眼睛则是一根导管,接收和传递视觉部分”(贡布里希《艺术与幻觉》)。实际上人的观察是有选择的,这与兴趣和兴奋点有关。如何“看”也体现一个人的修养、胸怀和气度。“知觉”的无意识推理与有意识地在原型中寻找秩序、概括、提炼、整理、筛选、分析、综合相结合,主动地把握对象,这个观察过程中有意识与无意识同时并存互补,对形体的感觉认知起支配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贴近艺术的本质。画家最重要的工作是“选择”。素描观察时应选取对象特征最突显之处,去其贫乏和次要部分,以达到内在特征的表现的人目进心。

3 艺术地去看

3.1 “看”在交流与共鸣中

艺术是人类文化精神的产物,是艺术家情感体验的外化形式。科学的法则和定律仅仅是艺术表现的外在辅助手段和形式,内核才是艺术作品要传达的思想。仅仅严格按照科学原理是做不出艺术作品的。马蒂斯说“我希望有一种均衡纯粹的艺术。这种艺术不烦扰人,也不使人不安。我希望一个疲倦的伤心、困惫的人,在我的画面前享受到安宁和休息。”准确并不是真实。艺术意味着个性、创造,艺术不具公式式的标准。最先,最有表现力、批判力,这就是艺术性的观察视角。此时,单纯的视觉已不能“看”穿事物的一切,除了外在的造型比例、大小关系等,应体验和感知对象。创作者与物象在内心的交流和共鸣才是艺术性的。

艺术性的观察是感官与心理的融合统一。艺术作品说明了它所塑造的现实,传达和转述艺术家在生活中获得的经验。因此“看”是与情感体验和精神投射一体的。由外至内,由客观到主观感知、联想、体验和分析,“看”具有了艺术的内涵和层次。艺术地去看即带着情感体验和理性精神去观察某个事物或某种现象。只有艺术性地去观察,事物本质的深刻的美才能被发现,艺术才会被慢慢推进。

3.2 感知、联想、体验、分析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艺术作品是自己内心的言语,是自身感知体验的外化形式。感官的统一调动去观察,有助于联想、体验和分析的进行。留学生论文 面对一个客观物体,眼看、手摸、鼻嗅之后到主观联想、体验,事物成为一种与感观和意识贯通的东西,变得熟悉深刻了。凡高笔下弯转的曲线是他对人生历程的体悟和感叹;蒙克青春期的少女惊悚迷茫是他对生命的思考;达利在奇幻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中宣扬着他的联想和梦境体验。因此在我们的素描训练中,应加强学生不仅动眼,也要动手动脑的能力。感知、联想、体验和分析着去看是学生艺术构思和创作的前提。

3.3 在特定文化和时代中去看

素描是一定文化和时代的符号印迹。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笔下的素描是文艺复兴时期崇尚人性的人文主义思潮的体现;毕加索斗牛的速写,画家与模特的素描则是现代艺术形式服从精神表现的例子。因而素描的历史从某种程度而言即艺术的历史。素描不仅是绘画的基础,也是独立的文化形式。素描教笔不该是简单的画准、画像,以免使我们的思维形式流于趋同性、单一性。教学中要告知,“看”,站于历史文化之上来看,是更高层次的观察。要求对于社会文化背景及时代性都应有全面了解,并应具备分析判断的能力。观察社会文化切忌固步自封,应以发展和批判的眼光去看待。以素描为载体传达历史文化的情感,体现一种观念应是教学及创作的重点。

4 结束语

科学性、艺术性是素描观察的两个特点。工作总结 在素描观察时,我们应辩证统一地去看待和运用。科学地艺术地去“看”是全面正确的艺术观察方式。因此强化观察意识,树立主客观统一的观察理念,掌握时代文化特征是素描教学中观察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素描作为一种基础语言和艺术形式,其观察方式的切入对于艺术专业学生专业艺术眼光和能力的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远,罗坚,王钢,周曙华.素描新思维[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篇3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132-02

On The Reform of Classroom Teaching of Public Art Classes in Ordinary Universities

Liu-Jingke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fine art school,HuBei XiangYang 441053)

Abstract: The public art classes are generally opened in universities. They make an important role in integration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improving students' art quality and shaping the perfect personality. This article shows that there are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public art classes in universities to be thoroughly studied and explored.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reform schemes in classroom teaching.

Key words: ordinary universities; the public art classes; the reform of classroom teaching

公共艺术选修课主要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初步了解与我们日常生活具有紧密联系的几种主要艺术表现形态,例如音乐、美术、书法等,对古今中外优秀的艺术作品进行学习和欣赏,把握不同艺术类型的特点和审美要求,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目的。所以,目前全国高校普遍都开设了公共艺术选修课,把开展艺术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艺术教育的重要性正逐步被全社会认可和接受。

但是,我们同时看到,目前高校中开设的选修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例如,相关教材缺乏,教学难易程度很难把握;教学手段单一,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学监控体系不完善,教学效果难以保证等。尤其是对于地方高校来说,除了面临上述问题之外,还存在着教材缺乏针对性、艺术教学中的地域性内容不突出等问题。而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教育教学目标得以实现的主要阵地。要想解决目前地方高校公共艺术选修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课堂教学改革这一角度入手,积极探索提高公共艺术选修课的有效途径。

一、引导学生在轻松自由愉悦的状态下感受艺术的魅力,提高审美修养

选修课与专业课的教学目的不同,选修课主要是针对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是通识教育,不注重专业技能的提高和训练,主要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满足部分非专业学生的兴趣爱好,或者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等。在现阶段,很多高校公共艺术选修课的教学,普遍使用的是艺术史论方面的教材,这就造成了过于专业化而忽视了非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影响到选修课的教学效果。所以,我们认为,公共艺术选修课应当以欣赏具体的中外经典艺术作品为主要内容,在老师的引导下,调动学生学习和了解艺术作品的兴趣,使学生在轻松自由的状态下深入领会艺术作品内在的文化精神和人文思想,获得美的享受和感悟,提高审美修养。

二、广泛运用现代多媒体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公共艺术选修课的教学活动,必须要兼顾不同专业学生的心理特点,要切实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仅凭老师枯燥的讲解显然无法实现上述目的,这就需要借助声像资料等多媒体手段,对艺术作品或艺术现象进行全面而精准的展示和解读,加深学生对艺术作品和艺术发展规律的理解。例如,在中国绘画作品鉴赏中,采用幻灯片的形式进行讲解,可以极大拉近学生与美术作品的距离,提高学生对于绘画作品的兴趣。

三、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教育活动

目前,国内多数高校开设的公共艺术选修课程沿袭着专业艺术学科的教学模式,教学重点完全放在艺术史论上,具有本土化和地域特征的地方艺术资源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把公共艺术教育与地方特色艺术、民间艺术的发掘、整理和传承结合起来,既是高校为地方经济文化服务的必然要求,又是丰富公共艺术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可以采取与本地政府文化部门、博物馆、展览馆、文化艺术院(团)、风景名胜区等机构共建审美(艺术)教育基地,实行多样化的开放式的实地教学,采取实地参观、考察、研究、赏析等方式,加强本地民间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教育活动,丰富和扩大学生的视野。

四、通过撰写论文、课堂讨论等形式,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为保证教学效果,应重视对艺术作品欣赏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对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的个性化解读,充分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活力,要尝试借助布置平时作业或者安排课堂讨论等形式,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能力。在论文写作和集体讨论过程中,不追求标准答案,通过学生自己在课后收集相关资料,经过讨论、辩论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力、鉴赏力和创造力。

五、注重学生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培养,加强课堂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专业技能等之间的联系

要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分析艺术作品,尤其是从自身所学专业的角度来理解艺术和艺术作品,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思维。作为跨专业选修课,上课的学生都分别来自不同的专业,在课堂上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把选修课知识与日常生活经验,尤其是专业技能结合起来,使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来欣赏艺术和艺术作品,锻炼和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例如,经济学专业的同学可以从经济的角度对于清代中期“扬州画派”进行解读,进而进一步明确政治环境和经济条件与艺术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

公共艺术选修课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从课堂教学改革这一角度入手,积极探索提高公共艺术选修课的有效途径,努力提升广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及鉴赏水平,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 原.高校美术教育现状与改革的思考[J].艺术教育,2009(4):46-47.

篇4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分析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我们发现作品的定义是要求“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这些要求显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界定有很大的难度。

我们知道大部分知识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但其不断地发展和创新出新的知识。以民间文学艺术的历史题材创造出来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原先的素材是分开的,具有确定的创作主体和特定的表达形式,但是这两者之间有时重叠性比较大,界限模糊,难以区分。这是我们探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进一步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规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刘春田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的文学艺术形式[1]。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特定民族或区域的社会群体集体创作,通过口传心授、模仿等方式,在本区域内世代流传的、反映本地域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群体特征、自然环境等特有成分,又不断的为群体发展的文学艺术作品。列举式规定可吸收和借鉴《示范法条》的典型表现形式,具体表述为:1)故事、诗歌、谜语、谣谚、传说、寓言、神话以及其他口头或书面民间文学作品;2)民歌、戏曲、器乐以及其他以音乐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3)舞蹈、游戏、民俗活动以及其他以活动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4)皮影、剪纸、绘画、书法、服饰、器具、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以有形形式表达的民间艺术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确定的权利主张主体

民间文学艺术体现的智力创造成果是一个群体的,而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体,它“最原始的创作者可能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但是随着历史的推移,它逐步变成了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整体的作品,其作品所有权和著作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群体,而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体”[2],这会导致谁是真正的权利主张者的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整个民族或地区的文化财富,“有些民族或群体认为属于本民族的作品或宗教仪式是神圣的,不愿为外人所知,若随意发表,不论其赢利与否都会严重损害该群体的精神利益”[3]。

(二)保护时间不易确定

现在各国是对于一定的知识产权予以一定年限的限制,但是民间文学艺术由于其自身价值形成的特殊性,简单地规定一个期限非但不能给予保护,这样会使相关的权利合法地被免费使用,原因就在于其在时间上的续展性和主体的不确定性。我们知道民间文学艺术是世代相传的,民间文学艺术所形成的价值是一个集体在漫长的时间跨度内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因此很难认定它的保护期的起始点和终结点。

(三)保护存在很大局限性

首先,民间文学艺术就是一个民族的人创造出来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它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就是它的广泛性、开放性,民间文学艺术更多所体现的是其群体的文化特征,注重这种文化能否得到持续存在并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不被歪曲和随便利用。另外,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核心就在于经济权利的确立、合理的商业利用及市场价值。民间文学艺术作为特定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又无法行使专有权是令人遗憾的,特别是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所提出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乃至于传统知识和遗传基因等传统资源的初始意图不同。 转贴于

(四)新作品与原作品的差别性

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集体性质,创作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但是运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再创作的作品其权利主体是明确特定的,他们根据其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理解,经过改编整理,创作出的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体现出创作者的个性特征。第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形成于民间,具有长期性,而再创作作品是“作者在运用已有的民间文学艺术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的产生必须依赖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4],它们是源与流的关系。第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经历几代人的发展完善过程中,不断地注入新的内容,虽有创新,但还保留着原有风格特色,而再创作作品想要受《著作权法》保护,必须具备一定的独创性。因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根据其进行再创作的作品的区分把握也是需要解决处理的一个问题。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建议

(一)明确著作权的主体

针对主体不确定的问题,我们可以在民族聚居地或地方设置例如××民族理事会、研究会、××地区会所等形式,来研究整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从而使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得以保护并发扬光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内容广泛、博大精深,根据其内容、表达形式、体现的特色等可以明确属于某个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如某个民族特有的民间习俗、故事传说,像属于全体赫哲族群众的《想情郎》等,可以由该民族的理事会、研究会来代为行使整个民族对此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等权利,国家可以规定文化行政部门主管该项工作,各民族理事会可以将本民族特有的文化遗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经过整理,报经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二)明确改编者的权益

我们可以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受任何人的歪曲、篡改和丑化,鼓励改编整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但是改编者和整理者对其改编整理后形成的新作品必须注明来源出处,并且要向一定的部门支付一定的许可使用费。任何人都不得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据为己有,也不得反对他人对其重新进行改编和整理。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个人或组织,应尊重产生该作品的民族或群体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不得歪曲原作品,不得给产生该作品的群体造成精神伤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经改编创作而形成的作品不得向外国人卖断著作权。同时私人、集体所有的非常重要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和实物,坚决禁止出售或转让赠于给外国人。

(三)无期限保护

《著作权法》第2章第3节“权利的保护期”中规定了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合作作品到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都有明确的期限。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历史长河中不断的经人们改进,再创作流传数年,认定它的起始与终结不易,以至无法从事实上来确定它的最后一个创作者,来确定它的保护期限了。而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个民族、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抛弃丢失它,更不能确定一个期限来保护它而其他时间任由他人任意践踏它。因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从事实上和民族感情上来说,它的保护期限都应该是无期限,无期限保护我们丰富多彩、宝贵的文化遗产。

(四)使用上采取许可使用和收费制度

让文化行政部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它也可以将其部分权利下放由各民族理事会、研究会来许可,但是要向有关部门备案登记。另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收费。明确属于某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使用费用由该民族理事会收取,提取其中少量部分上交国家文化行政部门,该许可使用费除支持理事会的基本运作外,主要用于宣传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组织专业人士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整理和研究,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传播,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它,还可以与地方政府等联手搞项目,像建旅游基地、度假村,让游人身临其境感受某个民族的民族风情等。

面对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这一公众性课题,一方面,要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传统知识和知识产权相结合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应积极地在知识产权制度以外,运用多种法律诸如文物保护、旅游管理等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以及公共政策的扶持如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民间传统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项措施,更重要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商业上的开发和利用的,而是以保持、尊重与弘扬为直接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57.

[2]李建国.条文释义[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篇5

中图分类号:J5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9-0197-01

文化审美情趣是在一定时期,一定的社会群体以及环境中逐步形成的对美的最基本感知和看法,它直接引导着人们的具体审美意识以及审美情趣,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审美需求以及审美观念。考虑到美术艺术设计是人审美观念的集中展示,因此,文化审美情趣对美术艺术设计的风格和表现形式起着关键性作用。受信息全球化的影响,现代人们的文化审美情趣发生了一定改变,这也就在无形中影响了现代的美术艺术设计。

一、现代社会中美术艺术设计更趋于人性化和个性化

在以往的美术艺术作品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往往更在乎设计的合理性与功能性,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通常是以作品本身为核心,而忽视作品使用者的需求。随着人们文化审美情趣的转变以及“以人为本”理念的广泛推行,人们对美术艺术设计的需求也开始重视“以人为本”,因为任何的艺术设计都是服务于人的,人作为美术艺术作品的使用者,应该有一定的主体权利。任何忽略以人为需求的作品创作都是与现代文化审美情趣相背离的。若要实现美术艺术作品的人性化,就要在作品设计阶段倾注更多的情感与文化内涵等相对感性的内容,来综合作品理性机械的一面,使作品更具人性化色彩,最终实现物和人的有机结合。

二、现代社会中美术艺术设计更注重“形式美”和“内涵美”

在过去的美术艺术设计中,出于功能性以及商业性的考量,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往往会比较注重作品的外在美,而忽视了对作品内涵的建设,这就使得作品虽然具有光彩夺目的外在设计,却缺乏对人们内心的冲击,单纯的外在很难长时间吸引人的目光。如今,在新的文化审美情趣作用下,人们越发的重视美术艺术设计的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兼具性,在欣赏美的同时还能感受到美。这就需要相关的美术艺术创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投入更多心血,将创作面尽量的延伸,运用更多具有隐喻色彩以及审美情调的设计手法,将作品设计触及到人的内心深处,以便更好的从多个角度诠释作品设计内涵。

三、现代社会中美术艺术设计更趋于简约性且更具冲击力

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氛围下,人们越来越追求精神上的放松和享受。在繁重的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作用下,人们对艺术作品的审美需求越发的简洁化,因为简洁明快的美术艺术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们紧绷的神经,因此简约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对美术艺术设计的又一要求。要做到简约化,就要求美术艺术设计者在进行艺术设计时尽量的将设计理念以最简洁明了的方式表达出来,与此同时还要不失美感。艺术要想持续的流传下去,脱离不了一定的商业性。作为美术艺术设计本身,要想具有一定的商业性就要具有吸引消费者的实力,而视觉冲击力恰恰是一件作品吸引人的直观感受。适当的视觉冲击,可以舒缓和释放内心的压力和疲倦,有助于作品的商业化。

四、现代社会中美术艺术设计更趋于民族化和全球化的统一

所谓美术艺术设计的民族化,是指本民族的审美与艺术风格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形成的自身艺术特点。在如今,民族化与全球化已经成为影响人们文化审美情趣的重要原因。两者在本质上并不矛盾,对于美术艺术设计的长远发展而言,两者应该得到有效的结合,博采众长,对民族文化有足够的自信心,然后走向全球化。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如今的审美情趣下,美术艺术设计不管是在具体的表现形式,还是在表达内涵上都呈现出一定的变革。较之于以往的美术艺术设计,现代社会中的美术艺术设计在审美情趣的影响下更注重作品的“人性化”、艺术性以及文化内涵。并且越发的强调作品的艺术性、功能性、商业性以及审美性的全方面统一。因此,在现代美术艺术作品的发展过程中,只有以紧跟时代脚步以文化审美情趣为导向,不断进行设计理念的创新,不断完善设计方法,逐步实现文化审美情趣同美术艺术设计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才能处理好美术艺术设计与人以及日常生活的关系,才能使之更好的服务于人,更好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陈峰.简析现代审美观念对艺术设计的影响[J].现代装饰(理论),2013(12).

[2]阚力.浅谈雍正皇帝的审美情趣对青花纹饰的影响[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2(04).

篇6

艺术个性不仅仅是融合个人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外部环境的综合表现,更是一种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审视、创造、表达的过程。艺术个性凝聚着创作者的艺术思维、创新意识以及对艺术的个人追求与梦想,它是美术作品的核心, 也是美术欣赏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学生的艺术个性可以通过他们所接触到的、形象思维能力与艺术灵感高超的美术欣赏课程中得到,绝不可能从业已僵化的课堂教学开始,如何指导学生从美术欣赏课堂教学中练好艺术基本功、打好“个性”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一、美术欣赏课堂教学的现状

美术欣赏课堂教学实质上就是教师帮助学生认知美术作品、实现审美的过程,是在学生活体验的基础上帮助他们对已经构思物化的意向进行深入感知、主动体验、创新创作。教师在这个过程之中能够充分为学生提供艺术作品选择与思考的空间,进而培养与发展学生的艺术个性,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观察能力的水平,帮助学生在欣赏作品过程中表现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当前,美术欣赏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艺术个性的培养主要包括欣赏体验方式的个性化和创作情感表达的个性化,在这个过程中普遍存在两种极端。一种表现为教师在教学中片面强调美术作品的表现张力,追求作品的形式感,特别是欣赏美术作品的形与色,在艺术技巧上停留大量教学实践,程序化地引导学生摹仿范本作品,缺乏体验式教学活动,使得课堂形式出现重形式(摹仿)轻内容(艺术个性)的稳定性趋势,使得学生的作品风格接近、机械刻板,缺乏艺术品位和创造性,表现出艺术个性的浅薄性和不稳定性。另一种表现为,在传统的美术欣赏教学模式和当代美术作品时代精神的双重影响下,教师过分强调欣赏作品的物象,以理性化、客观化的思维语言表达美术作品的人文价值,学生潜在的艺术思维和想象空间受到压缩制约,同时这种课堂内容的相对确定性也违背了艺术创作需要审美直觉和艺术个性的一般法则。不可否认的是,美术欣赏教学中还存在着教师地位、教学设备、学校生源等方面相对欠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不利于学生艺术个性的培养。

二、美术欣赏教学中培养艺术个性的必要性

(一)美术欣赏教学的价值

“艺术创作就像科学发现一样,需不断地发掘新的创造性潜力。这种潜力包括创造性思想、创造性文献、创造性技法、创造性媒介,同时要研究传统艺术中的创造经验、技法与材料等。”①美术发展史的背后推动力量是弘扬艺术个性的艺术家,正是由于他们的自我个性张扬和执着创作追求,才使得艺术作品伟大存在于史册,才使得美术欣赏这门课程足够充实完整。艺术家成就高低与是否具有艺术个性密切相关;培养学生具有艺术个性,也已成为衡量美术欣赏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美术作品所凝练的艺术思想、审美艺术、创造性思维构成艺术家作品中散发的独特艺术个性。透过美术作品可以表达出艺术家的个人经历、个性特征、生活情趣、学识天赋以及绘画造型、色彩把控、表现技巧等方面的内涵,这些均是艺术个性的表现。

(二)美术欣赏教学中培养艺术个性的意义

艺术个性体现在多样化的美术作品中,美术作品的多样性为培养艺术个性提供了沃土,在美术欣赏教学角度能够挖掘艺术个性、培养优秀艺术人才。“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艺术家结合自身所处时代环境对与自身生活体验从艺术构思、艺术表达、审美认识等方面进行的创造,都是艺术家个体体验与艺术表现相结合的产物。”②一方面,欣赏美术作品的多样性是由艺术的本质特性所决定,艺术是从大量的表象中以艺术化的思维方式提取素材,最终塑造出具体可见的美术作品。教师通过感性的认知深化,由美术语言想课堂语言进行转化,在美术欣赏教学这一过程中,艺术化思维方式的本质无疑是艺术的本质特性,作品表达的艺术个性越突出,学生感受到的艺术冲击力也越强,能够学习到的艺术个性也越多样化。另一方面,时展的总趋势带来美术作品的多样性,艺术个性也在时展中沉淀。现代科学为我们的美术欣赏课堂教学带来诸多硬件方面的便利因素,而组织化、标准化的现代教学管理方式削弱了学生个性化的精神世界,我们需要意识到艺术个性培养对艺术作品生产力开发具有重要作用,美术欣赏教学过程中需要渗透具有培养艺术个性的教学理念。这样,美术欣赏教学课堂才能成为学生创作多样化艺术作品的基石,让美术作品融合独一无二的民族意识和个人风格,透过艺术作品展现的文化心理和时代精神,为美术作品创作注入恒久的生命力。

三、美术欣赏教学中艺术个性培养的路径

美术欣赏的内涵已经逐步外延到如何以欣赏视觉艺术的形式表达广泛形象的能力,美术欣赏教学实际上已经成为具有创作性质的学科,其学科的创作性质是沟通与合作的过程。在它的创作中要求一切以人为本,以人的情感、智慧、技巧为基岩,我们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质量评价系统都应适应这个变化,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艺术个性和创造能力。

(一)丰富美术欣赏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拓展,完善美术欣赏教学内容

美术欣赏课程中普遍存在解读美术理论和拓展美术实践这两个过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利用自身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作品进行解读,以美术理论背景进行扩展引申,在很大程度上,教师还应该重点在对如何拓展思维、丰富创作时间、完善教学内容、突破艺术表现类型等方面着手。美术欣赏教学在引入美术理论时,最重要的是,不能将主流的、传统的美术观念控制学生的艺术思维,而要在课堂欣赏教学中将美术理论修养水平和艺术创新能力区别开来,在欣赏中完善补充各派别的美术理论,鼓励学生学习借鉴现代艺术,尊重学生的想象和探索,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美术欣赏理论教学内容。同时,教师带领学生进行欣赏课程的美术实践时,需要脱离美术理论的局限性,突破美术理论的特定要求,以美术作品本身的艺术性打动学生,使得学生在创作实践因自我兴趣产生情感真实共鸣,提高美术实践的探索性和创造性水平。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主要从材料、创作技法、表现形式等多方面改善美术欣赏课程的体验方式,引导学生结合课堂内容思考艺术传统的延续性和可行性,综合探索运用“写实、象征、形式技巧、主观表现、主体构成等五种类型的表现倾向”③。在教学内容中,教师需要重点列出美术欣赏所给学生带来的、以及其他事物无法提供的审美价值,保持学生课堂状态精神愉悦,通过美术作品“艺术地”把握课堂世界――学生在审美享受的基础上已经逐步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种培养艺术个性的角度与方式就是在美术欣赏课堂中潜移默化得到的。

(二)融合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审美意识,转变美术欣赏教学方式

教师引导学生欣赏美术作品时首先要遵循艺术欣赏的基本流程,应多以对话式进行情景模拟教学,营造宽松自然的课堂教学氛围。不仅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教学模式中感受、体验、欣赏到美术作品中的“美”,更重要的是融合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审美意识,转变美术欣赏教学方式。其一,从艺术思维角度培养学生的艺术个性,美术的艺术思维表现为对艺术形象有较为优秀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在解读、临摹美术作品的过程中欣赏作品,帮助学生拓展艺术思维空间,挖掘学生的艺术悟性,将直觉思维能力和完全自我的主观意识充分表达出来,这也是学生艺术个性培养的过程。其二,从心理特征角度培养学生的艺术个性,教师要根据学生不同的个性心理探索创新,在宽松民主、和谐融洽的课堂环境中鼓励学生自信的个性表现,因材施教,大胆创新,合理引导学生天然的激情和张力,挖掘学生自我发展艺术个性的潜力。其三,从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艺术个性,教师应该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结合多媒体教学形式给予学生更多的主动性和选择性,“充分利用美术院校下乡写生、文化考察、社会采风、举办画展、书画展卖等富有美术院校特色的活动作为社会实践体验性课程” ④,使美术欣赏课教学从被动灌输过程变成自我理解过程,甚至可以使其为其他艺术门类提供艺术个性培养的手段。

(三)协调艺术的共性发展与个体差异,构建美术欣赏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对美术作品欣赏的价值判断,学生一般有强烈的主观判断,这与美术作品的质量、技巧以及创作背景等方面的程度关系往往不大。学生的价值偏向和思维方式影响了评价课堂质量标准的稳定性,这种艺术感受常常比作品更值得教师进行研究。因而,协调艺术的共性发展与个体差异,进而构建美术欣赏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很有意义。第一,厘清课堂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综合宏观层面的教育改革方向、中观层面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微观层面的学生主体这三个维度建立评价标准,特别需要注重的是系统应以学生为本,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积极向上的思想内容;二是完美和谐的艺术形式;三是清晰明确的艺术语言;四是鲜明的艺术个性和创造性”⑤第二,对评价的工具方法进行设计,教师需要关注学生课堂欣赏的全过程,选择多样化的测评方式,如撰写论文、学术论坛、行为观察报告、小组辩论等,将过程评价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将质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第三,收集并分析课堂教学过程中有关艺术个性培养的结果资料,这些资料不仅仅包括课堂中的优势环节,也应涵盖被认为是教师教学不足的领域。根据这些不同层面的信息,清晰描绘出学生的个性特征和课堂的教学方式,明确美术欣赏教学的改进要点,采用激励性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艺术个性。

基于以上认识,美术欣赏教学中忽略艺术个性价值的相关问题,影响了学生艺术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唯有重视美术欣赏教学的价值,改革构建美术欣赏教学的路径,才能启发培养学生的艺术个性和创造性,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意强.艺术学科的三套车――在第六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上的发言[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1(4).

[2]吴波.浅谈高校的美术欣赏课教学[J].美术教育研究,2012(9).

[3]黄平.油画创作教学中艺术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培养[D].南京艺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

[4]钱舒.高等美术院校通识教育浅见[J].新美术,2013(5).

注解

①曹意强.艺术学科的三套车――在第六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上的发言[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1(4).

②吴波.浅谈高校的美术欣赏课教学[J].美术教育研究,2012(9).

篇7

【摘 要】幼儿教育是对人的启蒙教育,幼儿教师是幼儿的启蒙者,幼儿教师的实操能力、创新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会影响未来一代人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因此,将幼儿艺术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一形势改为毕业教学展示是可行的。

【关键词】艺术类 毕业教学展示 改革

【中图分类号】G7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1-0078-01

一 成人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改革取得的成效

长期对成人艺术类学生毕业论文的考核形式现今已显露出弊端。成人艺术类学生应更多在毕业考核中展示其专业实际能力,以适应职业需求。在多年的教学中,艺术类教师通过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摸索出将幼儿艺术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一形势改为毕业教学展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利用自我设计,探究性、多种艺术门类课程选择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创新性思维和创造能力

艺术不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实际演练和体验型科学,通过多种艺术门类课程的选择,学生与导师可以共同探究幼儿艺术各课程之间的联系,通过了解最终决定教学展示题目、形式。一切工作都由学生主导完成,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生的实际授课能力是培养其实际操作能力、创新性思维和创造能力的重要因素。传统的毕业论文形式使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往往只是简单地说大话、喊口号,甚至抄袭,没有积极的思维、实际的演练和创新。利用自己设计性或探究性授课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幼儿艺术教学知识和技能,还要求他们灵活地创造性地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设计性和探究性的毕业教学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其作用是传统的毕业论文形式无法取代的。

2.将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与知识相联系

让学生利用所学的幼儿艺术专业教学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把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与育儿知识相联系,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兴趣,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更能激发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如利用各种不同的音乐来调节幼儿的情绪;生活中的不同季节可用不同的装饰画去表示,用来作教室装饰或家居装饰。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又与教学密不可分的知识会激起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去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并动手实践和创新。

3.在教学展示中积极开展一些实践性活动,使学生更有兴趣

在导师引导毕业教学展示中,学生们还应加入一系列与幼儿互动的实践性活动,如幼儿参与的律动游戏、手工、讲故事等,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们意识到,这是课堂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变得更为积极主动。怎么带动幼儿?怎么通过自己的引导使幼儿在玩中学、学中玩?应通过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使学生增加知识,拓展视野,开发智力,激发学生研讨教学问题的浓厚兴趣。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课堂实践性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发挥创造能力的机会。

4.毕业教学展示提高学生就业自信心

通过教学展示学生们纷纷表示有难度,但这个过程受益匪浅,真的有提高,能学到知识。据对毕业班学生的调查,60%以上的学生将这次毕业展示运用到了求职或工作中去,80%的学生认为通过这样的毕业教学展示,授课自信心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所有的学生都认为这样的毕业形式改革很实用,符合现在就业的需求。

二 成人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改革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没有创造性

幼儿艺术专业的学生基本上都是通过高中毕业考入的,对自己缺乏自信。实际上,每个人都具有创造性,而且经过某种训练后,完全可以学会并更具创造性。创新并不与知识成正比,所以需要导师更多的耐心和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然后教会她们运用自己的创新思维找到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2.消极的思想

从已毕业的幼师学生来看,持有积极心态的毕业生,积极进取,最终创出一片新天地,而持消极心态的毕业生,遇事退缩,在困守中一事无成。由于几乎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展示是一项相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有难度的事,做起来肯定困难重重,心态若不积极,遇到困难,便容易退缩。因此,导师关注学生的心态,是帮助他们成长的有效手段之一。

3.不了解创新的方法

实际上,创新的方法有很多,但学生没有头绪,这就需要教师在平时教学时不断渗透,逐步训练,在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教会他们合理运用创新方法,进一步实现学生独立自主地完成毕业教学展示。

虽然毕业教学展示改革还在不断探索阶段,但通过学生的反馈和改革后的实际效果,我们看到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经过不断地改革,成人艺术类毕业考核形式将会更加完善。

【艺术市场专业应首重艺术批评实践教学2】

【内容摘要】艺术批评是实践性和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它需要借鉴成熟理论,更应该是针对艺术市场进行实践批评,这样才能保证艺术批评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校艺术市场专业教学应加强批评教学的基础地位,通过实践教学推动艺术教学的发展。

【关键词】艺术市场 批评 实践教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对艺术市场专门人才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早在上世纪末,全国部分高校就开始探索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建设,各高校结合各自学科优势,逐步建立符合艺术市场特殊规律的艺术经济学、艺术管理学、艺术营销学等课程齐全、结构合理的艺术市场学科体系。

无论是艺术市场本身的建设和完善,还是艺术商品价值判断,都是以艺术现象本身艺术价值判断为基础的,作为艺术价值判断的艺术批评就成为艺术市场建设的基础。艺术批评是实践性和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它需要借鉴成熟理论,更应该是针对艺术市场进行实践批评,这样才能保证艺术批评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校艺术市场专业教学就必须加强批评教学的基础地位,通过批评教学推动艺术教学的全面发展。

一、艺术批评教学应该理论和实践教学并重,尤重实践教学

一些优秀艺术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真正的艺术魅力,需要艺术批评来发现和评价,指导和帮助广大群众进行艺术消费。需要通过艺术批评对艺术现象进行分析与研究,做出科学判断与评价,帮助人们更好地鉴赏艺术作品,提高鉴赏能力和鉴赏水平。

用一定的理论和批评标准对作品做出判断并不难,只要熟悉和理解艺术理论和方法就能对艺术现象做出判断,但理论和标准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美术现象本体,这种判断又是否符合艺术市场的规律就成为艺术批评的关键。我国现代艺术批评还相对比较弱,没有形成符合中国艺术实际的理论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西方艺术批评理论也被引入中国,丰富和发展中国艺术批评理论的同时也显出强烈的水土不服。

从内容上看,现代西方艺术理论,主要是美学理论,并不关心艺术本体的规律,而是通过研究艺术现象提出新的概念、理论,构成自己的思想体系,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庸俗社会学美学,它与直觉主义美学和现象学美学的观点极端接近。

他们的观点是把艺术归结为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就像在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中一样,承认艺术中只有思想内容是本质的,它使艺术内容脱离这种内容体现的手段和形式,成为一种纯思想的推演和演绎。以这样的理论作为基础对艺术现象进行批评,只能是理论范围无限扩大,语言越来越晦涩抽象,什么都说就是不说艺术,形成了一种学院化理论倾向。

从教学效果上看,现代西方艺术理论扎根在西方文化土壤之中,是艺术理论家面对西方现代社会的艺术问题进行的理论分析。在对西方文化和社会现实知之甚少的情况下,面对这些五光十色的理论,学生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学习的结果就成了古今中外艺术理论的大杂烩。学习和借鉴西方艺术理论是必要的,但更要从艺术现象中发现与众不同的、也是我们时代最需要的东西。

因此,就要求批评者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艺术发现力。这种敏锐的发现力就是一种艺术直觉。一般说来,直觉就是欣赏者未经理性分析与逻辑推演而迅速直接地把握客体对象的本质及其感性特征的能力。直觉洞察力不同于推理,不借助概念,却又包含着情感想象理解。批评家的洞察是一个复杂的活动,它是从纷繁复杂的艺术现象中敏锐地对现象本质的悟解力。

“看”也正是“眼睛的思维”。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觉》一书中明确指出:“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在一个真正艺术家的作品中经常可以发现其特有的敏感性,会感受到其独特的音调、动作、表情、形式、画面、题材等,有时是说不清道不明、稍纵即逝的感受,这种感受才是艺术批评所要表达的。这种敏锐的洞察力有其天赋的一面,更多的还在于个人后天的学习,是一种对各种知识的整合能力。也就是说,一个对知识具有很强整合能力的人,在文化、艺术、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越多,他的直觉能力也就越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说:“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见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同样,“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也就是说,我们的感官是经过训练的、具有文化感受力的感官,而不是纯自然生理上的感官,“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①艺术批评所需要的敏锐观察能力,它一方面来自对人类历史的学习——“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

另一方面就是敏锐的观察,这种观察就是一种实践——感性活动。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研究艺术现象本体,诸如艺术作品、艺术运动、艺术思潮、艺术流派、艺术风格、艺术家的创作以及艺术批评本身等,才能得出实际的而不是空想的,科学的而不是抽象的判断来,因此,艺术批评教学加强理论教学的同时尤其应该加强实践教学,它是保持艺术批评科学性的前提和基础。

二、艺术批评实践教学是艺术市场专业课程建设的基础

艺术市场是以艺术商品和服务为主的市场交易行为,如果无法判断或者判断不出艺术商品价值,艺术市场运转就会产生困难,甚至最后崩溃。

艺术商品的价值是由艺术本体的价值和艺术载体的价值两部分构成的:艺术创作作为文化生产,不是纯粹手艺的展现,而是一种思想和精神的显现。克罗齐指出,艺术的本质不在于创作技术方面,不在于构思的物化,也不在于作品的构成,而在于艺术家意识中酿成的特殊精神内容,其形成的物质“外壳”只应该把这种内容凝定下来并传达给他人。这种物质“外壳”的物化就是艺术品,艺术家完美地表达出自己思想的作品才是有价值的作品,它的外显形式就是独特的个人风格。

艺术本体的价值量是由以创作主体长期的累积劳动量为依据,以承认艺术创作经验、艺术传达和表现的技能技巧、个人禀赋才情的差异、社会影响和时尚因素以及稀缺程度为基础的市场认同的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艺术载体的价值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1.原创艺术载体。其价值量无法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

2.人工复制的艺术载体。其价值量也难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

3.机械复制的艺术载体。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和计量。

艺术品的市场价格并非由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决定,更多的是由其使用价值来决定。任何商品都必须具有可供人类使用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之一。艺术作品转化为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它既是艺术作品转化为商品的本质属性,也是艺术市场运行和存在的基础,艺术品具有使用价值是艺术品具有价值或价格的物质基础。

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针对具体的人。人不仅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社会存在物。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得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②列宁认为社会关系分为两类: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这两类社会关系又是多层次、多方面的。物质的社会关系一般指人们在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关系。

思想的社会关系是指建立在物质的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包括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宗教的关系等。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人们,由于时代历史背景、文化传承、艺术交流、审美心理、价值取向、经济状况、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媒介“炒作”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具体艺术品对使用主体将表现出不同的使用价值,表现出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用价值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就会给炒作留下足够的空间,在人为的炒作推动下就会出现市场混乱,不利于市场发展和建设。这就需要艺术批评能够对艺术现象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有利于使用价值明确和稳定。

结语

综上所述,艺术批评实践教学也为艺术史学科和艺术理论学科的教学提供资料和理论支撑,促进艺术学科适应时代和市场需要。同时,艺术市场具有一般市场运行的规律,但更多的是艺术市场自身的特殊规律,艺术管理类学科要想真正反映艺术市场的特殊规律,就必须深入艺术市场内部,实事求是而不是生搬其他市场规律,就必须研究艺术品的经济规律,艺术批评实践教学就是研究艺术经济规律的关键。

我们强调艺术批评的建设的重要性,并不是说艺术批评可以包办艺术市场课程建设,也不是说艺术批评的地位有多高,只是说,艺术批评处在艺术市场学科中的基础和纽带的作用,我国目前艺术市场学科教学和建设还比较薄弱,通过加强艺术批评学科建设来促进和协调其他学科建设,有利于尽早形成艺术市场完整的学科体系。

篇8

网络艺术传播的起源和发展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文学机器”体系的概念。这是被称为“超文本之父”的纳尔逊在20世纪60年代初所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纳尔逊所指的“文学机器”是一个拥有人类已有的所有艺术信息资源的海量信息资源存储系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互联网的概念。纳尔逊提出的“超文本”和“超媒体”概念是网络领域的重要理论支撑,纳尔逊在他的著作中使用术语“超文本”是这样描述超文本的:创建一个全球化的大文档,文档的各个部分分布在不同的服务器中。通过激活称为链接的超文本项目,例如研究论文里的参考书目,就可以跳转到引用的论文。可见从理论依据成立之初,纳尔逊给网络的定义就是是具备交互性特征的互动型传播媒介。相比较之下,传统艺术传播更多的体现在“公共性”方面,在传统艺术传播中艺术是为别人或者是大多数人创作的,艺术创作完成之后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媒介供别人欣赏,而网络中的艺术由于更为强烈的自由性,开阔性,反而更具有“个体性”,个人的心得体会、灵感的火花、对于某件艺术作品的看法都可以上传到网上,被人浏览,他人给予反馈或者再创作。在互联网上,可以能看到许多人在“据说已经完成”的各种艺术作品上,进行各种数字化技术操作,将作品注入自己的元素,随自己所想所创作而生化出自己的艺术作品。

二、网络艺术传播的特性

展示价值是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它的提出肯定了机械复制时代下的种种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即本文所论述的网络传播的艺术价值。并且在肯定网络艺术传播中艺术的展示价值之后,分析得出通过网络传播的艺术主要有以下三点特性:1易接近性;2.消遣性;3.交互性。

(一)易接近性

由于传统艺术作品是独一无二,所以它被艺术家创作出来后传播就受到了地理空间的限制,人类进入机械复制时代后,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艺术不再像之前时代身居庙堂之中了,在欣赏者无法去博物馆、教堂欣赏绘画原作的情况下。艺术家或者艺术传播者可以通过科技把任何艺术的机械复制品通过网络传入千家万户。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像欣赏到艺术珍品的替代物。在艺术的网络传播欣赏的活动中,虽然欣赏者没有跟艺术作品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但是毕竟接近可以说通过网络直接看见了艺术作品,破除了艺术作品在地理地域方面的限制,很大程度上缩小或者是消灭了艺术作品与大众的距离。

(二)消遣性

如果从艺术接受的角度分析,大众由原来的聚精会神与艺术作品进行面对面艺术交流的过程发展到如今欣赏艺术作品时变成心神涣散的消遣享受。德国媒介理论家史特姆在研究收看电视的人进行的艺术欣赏活动中产生的反应时提出:收看电视的人他是被逼着从一幅图像换到另一幅图像。因为电视播放的每一帧速度是非常快的,受众根本还没来得及消化就跳到下一个画面,所受众不断地需要新的、意外的适应可察觉到的刺激。结果看电视的人不再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可能做到在画廊欣赏画一样专心致志。但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发现人是用更兴奋的、被唤起的生理状态来行动并作出反应的,但是这反过来又会导致理解力的下降。所以说,看电视的人成为一种机械复制时代艺术独特特性的牺牲品,成为快速的试听节目编排的受害者。当然,受众欣赏电视时时如此,在欣赏网络艺术的时候更是如此,面对形形的网络信息,受众也是很难专心致志地像品味原作似的品味网络传播地艺术,这样说来,受众对于网络传播的消遣性接受固然可以在心里层面寻找原因,但是正是由于电子艺术传播本身固有的本质特性,才促使了受众产生这种消遣的接受方式,这也是我们无可否认的事实;而在这一性质上,展示价值也付出了它必须付出的代价。

(三)交互性

篇9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论文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濒临失传,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诸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至今仍未出台行政法规进行规制,使相关人的利益无从保护。所以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特征、主客体、权利内容等进行探讨,为其法律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

群众集体1:3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是民间文学[1]。民间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等[2]。创作者的集体性或群众性、艺术形式的继承性和渐进性是两者的鲜明特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群体中具有传统技艺、反映该群体传统特征的个人创作并被群体认可,由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一)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是一个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它是该民族、种群、地域的某个个体或是群体集体创作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创作构思。就某一历史单元而言,它对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现代版权法的观点来看,即是一种演绎、整理的过程。正是经过这种不断的整理、演绎,而形成本历史单元对前文化现象的继承,即整个前文化现象的沉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该地域、民族、群体特有的精神风貌,它是该群体对外的象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毫无疑问地当属产生这一艺术的群体。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经世代相传而逐步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对其继承的基础上,融入本代人的独立意识,使其具有本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这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而相对于后历史单元而言,它便成为彻头彻尾的前文化现象。所以在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延续性表现的十分突出,这一艺术形式,是永远难以终结的,除非将其抛弃。

(三)艺术成型的渐进性

民间文学艺术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须经过数代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大量积累、总结,同时又与某一时代特有的制度、环境、气候等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成型是渐进的、漫长的,从而艺术价值也是无与伦比的。

(四)法律保护的交叉性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护具有了多样性,毕业论文仅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护,根本无法满足其需要。

(五)艺术形式的多样性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多种艺术形式,它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以一种艺术形式体现的口述、音乐、舞蹈、美术等作品,它包含了这些艺术表现形式。’

(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劳动人民之中,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当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渗透于民间艺术之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学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培育了当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当他们把这种文化底蕴宣泄于艺术创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地域性。

(七)创作的随意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创作群体往往在生产、生活中即兴发挥,创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艺术,而是表达内心的感受,这就使得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

(八)继承之外的创新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长期的传述⋯⋯不断创新和进步⋯⋯而且这种创新和进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国家、民族等群体、国家民族双层主体等几种观点。

1.国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版权主体应为特定的个体,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类同于现代版权作者的身份去认定,因而不得以向国家“求救”。

此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分为事实主体、法律主体。硕士论文“群体或民族⋯⋯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4]“国家应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主体。”[5]此种观点实质上是确定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在法制社会中,对权利进行保护时,不会去考虑谁是法律上的主体、谁是事实上的主体。法律所要保护的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主体。所以这种事实与法律主体之分仅是理论上的划分,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事实主体”而言,并无多大利益。

2.群体(民族、种群、种族等):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艺术原创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成员个体或集体创作、继承、发展的产物,它蕴含着本群体的集体智慧和独创性,是本群体生活和生产的反映,与国家或其他群体并无密切关系,因而它的权利主体无疑应为群体。

3.国家和群体两个层面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始主体也可相应地在独立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进行区分。”[6]持此观点的学者,基于四点考虑:①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集大成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非常之大,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坏性,这也就是近年来如此多的外国人前来观摩、欣赏、采风的原因所在。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国家站出来与群体同作为主体,可能会更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②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单一权利主体,可能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在当地流传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形成这是一种权利客体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种保护意识。二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利用和开发的程度不够:国家作为另一主体。可能会促进其经济、文化价值的发挥,以防形成垄断。③“考虑到划分公有领域的标准。也即民间文化在何种层面上应该受到保护,在何种层面上应当自由利用的问题。”[7]民间文学艺术作为弱势文化与主流文化、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这是作者从文化交流的地位问题上所作的分析,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领域的问题,将在下文着重论述。④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国家仅为少数,而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民间文学艺术宝库,少数民族等群体面对来自国外的文化“掠夺”,自然显得势单力薄,这里似乎也凸现了国家作为主体的有益性。

4.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的弊端

(1)若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欲使用人向国家授权机关(学者多建议为文化部)申请使用,是行政许可,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侵害人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权利人——国家向司法部门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权利行使主体)属于行政机关,那么这时的诉讼是什么性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2)如权利主体是国家,即所有权归属国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一样,由国家垄断所有。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恩赐,它具有有限性,国家出于整体利益出发,将其划归国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开发使用。但民间文学艺术可以说与国家这一抽象主体并无关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经过若干年的流传、加工、发展、升华而形成的代表区域特色、文化、心理、习惯、风俗、的艺术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权绝不能从群体上升到国家。如果仅以“保护”、“发扬”为旗号,将其收归国有,这便是一种文化霸权、财富掠夺。民间文学艺术虽受生存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它更多的融入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它的创造性,绝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与其媲美。

(3)如果权利主体是国家,那么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境人则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突变,成为一种对原权利人(群体)权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权。而且此时既然权利主体是国家,权利属性是公权,那么作为权利人的相对方使用人应是一视同仁的,都须经过批准,都须付费,否则法律将有失公平,然而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故土简直不可思议。基于以上原因,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仅为群体,问题是这个“群体”该如何认定?是一个民族地方、一个村、一个地区等?这里我们首先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生长环境,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在民间跨区域流传,也许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具有同一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如果是这样可源引“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区域群体视为该民间文化的权利主体。学术界同意群体作为权利主体的学者,多认为该群体中的每一成员均可成为权利行使主体,但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成员众多,受自身观念、意识等条件限制,难以较为妥当的行使权利。所以鉴于群体行使权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推选出德高望重的民间艺人组成非官方组织,由该组织作为行使主体行使权利。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不外乎包含以下几种艺术形式

1.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由于这类艺术形式以口头方式表达。与现代版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同属语言形式,它的独创性也体现在这种言语表达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类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对其给予版权法的保护。

2.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民间文学艺术,这种艺术形式与版权法中的音乐作品并无多大差别,医学论文都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的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据[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乐作品的保护方式予以保护。

3.动作艺术形式:对于这种艺术形式,也有学者称为形体表达或行为表达,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均是通过连续的动作、表情、节奏等形体动作的组合来表达其艺术魅力,与现代版权法所规范的舞蹈作品、戏剧作品、以及曲艺作品极为相似,所以可以给予版权保护。

至于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如赛龙舟、朝鲜族的荡秋千等,起初表现为劳动人民在生产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随着不断发展、总结,对其技术要求和精度越来越高,现代杂技中多有高难度的荡秋千等艺术形式,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杂技作品有很多地方与民间体育活动相似,国内也有学者对杂技作品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有所讨论,因而从这点看出,民间体育活动可以以类似于杂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护。

4.造型艺术形式:如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以及民居、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这类民间文学艺术在外表甚至措词上均与版权法中的美术、雕塑、建筑等艺术作品极其相似。现代版权法对这类作品仅仅保护其艺术造型、艺术图案,即结构、形式,而其具体的制作工艺、技术手段等在所不问。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造型艺术形式可以与其类同保护。但这种艺术形式,毕竟有着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建筑等艺术作品。它往往从内至外都透露着极高的价值。它所表现的作为实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术构思、工艺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仅仅保护造型图案的版权法自然无能为力,所以必须通过其他法律给予综合保护。如民居、壁画(如敦煌壁画)等,除版权法保护其造型外,实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护。<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有所规定:民间工艺如竹编、蜡染、木雕、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对于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高超的工艺技巧(现代版权法将此归入属于思想内容),可以予以专利、技术秘密的保护。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些民间乐器如苗族的六管芦笙,其更类似于实用工艺品。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将实用工艺品列入法条,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七条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世界已有国家承认实用艺术品既可享受工业设计和模型权的保护,也可享受著作权的保护,即双重保护。所以民间乐器等民间艺术以类似两者之间实用工艺品的方式加以保护会更为有利。

5.综合艺术形式:如祭礼(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民间游艺活动等,这种艺术形式往往集言语、声音、动作、艺术造型于一体,人们在这些活动中载歌载舞,这类富有民俗涵义的艺术形式,往往成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的代表、标志、象征。如果仅将其理解为习惯风俗不加以保护,实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一种轻视。鉴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给予保护的情况,应就其各个部分分别予以类似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曲艺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的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几种艺术形式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文学艺术大体包括三大类:即“传统工艺”、“文学艺术”、“民风民俗”[9]。

此处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领域的问题,哪些艺术形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认为诸如白蛇传、花木兰、牛郎织女等在我国广为流传,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视为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但这类艺术形式相对于境外,则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如被侵害,由国家作为主体进行保护,须强调的是:国家在这里充当主体,并非本文所指的权利主体,因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以国家在此向境外侵权者主张权利,并无不妥。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署名权,此项权利对于权利主体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对创作者声誉的提高,(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关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时,必须指出它们的来源(不仅要指出作为居民团体的来源,如部落,还须指出作为地理位置的来源,如某国、某省);文化尊严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对外往往代表着该民族等群体,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肆意滥用、破坏常会伤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赋予权利主体此项权利,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修改权,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者的群体应当享有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以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进步和发扬光大。

2.经济权利:按现有多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作法,保护到授予权利主体(只能是群体,不可能是个人)以“复制权”及“翻译权”两项,职称论文以及与之相应的“传播权”与“付酬权”,是没有多大争论的,争论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编权”[10]由此可见,群体至少享有四项经济权利,至于改编权,笔者认为有必要授予权利人。针对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改编,改编者利用改编作品获得暴利,而原创人(群体)却分文不得,实为不公平。

3.权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为类似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但对于精神权利的行使,一般由群体自己行使,无须代行,唯一存在问题的是当该类权利受到侵害时,则须由行使主体向司法机关请示救济;对于经济权利,自始至终由行使主体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护、开发、推广、发扬本区域的传统文化。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体系

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英语论文必然考虑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群体性和客体艺术形式的多样性。民间文学艺术到底保护什么?进而民间文学艺术应由哪些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版权特征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需对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间文学艺术形式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加以全面保护。这就是为什么<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使用“表现形式”的措词,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仅限制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上。

所以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应当根据其特殊性,给予综合考虑,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2033.

[2]唐志超.实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70.

[3]赵蓉,刘晓霞.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J].法学,2003,(10):52.

[4][5]张革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探析[J].知识产权,2003。(2):48—49.

[6][7]龙文.从原著民族权利看版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可能及其限制[J/0L].http://www.xslx.com.2002

篇10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届艺术节有关活动的顺利进行,拟成立"仙桃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统一领导部署艺术节的各项工作。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成立"仙桃市第十届学生艺术节评审委员会",负责"四优一先进"的评审。

四、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幼儿园)、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校长、研究人员。

五、活动内容

本届艺术节以评选"四优一先进"为主要内容,即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阳光下成长"征文、优秀艺术教育

论文及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个人)。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为开幕。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拟举办以下活动:

(一)第一阶段活动(3-5月)

以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为单位,在本地本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为了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运用网络平台发动全校师生、家长、社会各界观看点赞,对本校文艺节目、美术作品进行宣传、评比。

镇办、中心学校要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校级艺术活动,在校级活动基础上以镇办为单位组织一次文艺汇演、美术作品展以及征文与论文评选活动;市直、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文艺汇演、美术作品展以及征文与论文评选活动。(美术作品展不得少于30幅)

(二)第二阶段活动(5月中下旬)

在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市集中评选活动。

(三)第三阶段活动(5月下旬)

组织全市优秀文艺节目汇演及美术作品展、开展"四优一先进"获奖单位(个人)表彰活动。

七、参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要求

各类表演形式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以上五类艺术表演节目总体要求

1、参评文艺节目要体现活动的主题"阳光下成长",反映新时期、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性、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表演形式多样化、鼓励创新性节目。

2、每个节目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艺术作品要求

三类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以上三类作品总体要求

1、作品内容体现活动的主题"阳光下成长",健康向上,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讴歌祖国发展的巨大变化,以描绘校园文化生活及校园发展变化为主线,注重时代性,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艺术作品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注明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学生(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报送电子文档。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四)论文评选要求

1、论文主题"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2、研究重点:

①现状调研。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设、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艺术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②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方面。

③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3、论文要求

①围绕本届论文的主题和重点,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②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③ 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④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

⑤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⑥论文需报送电子文档。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需另附一页。

⑦参评论文需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

(五)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个人)评选

1、先进单位主要评选自上届艺术节(2011年)后,在艺术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2、先进个人主要评选自上届艺术节(2011年)后,在艺术教育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校长及教研人员等。

3、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艺术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并把艺术教育列入工作日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成绩显著。

⑵指导思想端正,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课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⑶艺术节组织工作扎实,按教育局文件要求落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学校艺术团(队)常年开展活动,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视频、文字等材料,在本届艺术节"四优"评比中获得的奖项占有一定比例。

⑷重视艺术师资队伍建设,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规划和建设艺术教育设施,艺术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

4、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学校艺术教育有关法规,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

⑵事业心强,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⑶在艺术教育教学、文艺活动和比赛、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

⑷从事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等工作1年以上。

八、奖项设定

1、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征文和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获得一等奖的文艺节目、美术作品、征文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3、专门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文艺节目(含少儿歌曲创作)颁发优秀创作奖。

4、根据各地各校艺术节开展和参与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九、评选办法

1、为了加大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活动氛围,本届艺术节中文艺节目与美术作品的评选将结合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评选,评选活动中评委现场评分分值占80%,网络点赞人气排名分值占20%.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要将本地本校文艺汇演、美术作品展比赛的视频(图片)上传网络评选平台;市级集中展演视频(图片)届时也将上传网站进行网络评选(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2、优秀"阳光下成长"征文、优秀艺术教育论文及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由市艺术节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报组委会审定。

十、报送办法及时间

1、本届艺术节"四优一先进"报送工作以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为单位进行。请各地各校在选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四优一先进"推荐指标(见附件二)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2、各地各校(幼儿园)美术作品(含报表)4月20日前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学校办公室312(联系人:许泽军15971995587);艺术节参评文艺节目报表、论文、征文、先进单位(个人)事迹材料等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联系人:郭琼姣13593918***)。

3、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民办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视频和美术作品展图片于6月2日之前上传到指定网络平台;

4、本届艺术节不组织幼儿园开展市级集中现场评选。各地选送的幼儿园参评文艺节目视频和美术作品图片于6月2日前上传到指定网络平台进行评选。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活动方案, 以

"五。四"、"六。一"节日为契机开展各项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