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0: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论文

篇1

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这一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不仅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造就新型人才的特殊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成长—成熟—成人—成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和自豪感,真正甘心成为学生“通向科学高峰的人梯”。在对待师生关系上,要强调对学生的尊重和赞赏,尊重学生的能力和意见,赞赏学生的长处和努力。在对待教学关系上,要帮助学生促进学习过程和结果的内化,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和发展的方向,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完善自己的人格。在对自我认识上,要学会审视自己的课堂行为,审视自己的课堂情感,反思自己的教学效果,反思自己的情感表现。

二、树立服务意识,让“上帝”满意

中国的教育缺什么?缺钱、缺人才、缺公平、缺教育观念……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缺服务意识。教育是一种服务,而且应当是一种开放性的服务。正如很多民办学校提出:“学生和家长就是我们的上帝。我们的学校教育就是要做好服务,让上帝满意。”如果教师能够想到自己是在服务,想过自己教过的孩子是否每一个都满意,每一个孩子是否都能发展,那么你就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不断内化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形象,恪守职业道德。虽然我们口口声声说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因为我们缺乏服务意识。

三、倡导用爱心去锤炼师魂

“爱是发自内心的,爱是教育良知,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爱就是师德的核心。”试想,在到处充斥着威胁、恐吓、偏见的环境里又如何培养出学生健康的心理和正常的情感呢?作为教师,我们要长期关注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而不能做那种布置了任务,分配了工作就置身事外的老师。我们要全过程、全方位地关注学生的发展与成长,尽量引导他们在前行的路上自己去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但只要他们真正出现困难时,就要及时为其排忧解难,以保证他们能够全面、健康、和谐地可持续发展。自始至终的坚持,全心全意的关注,这是何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这是怎样崇高的职业道德!所以,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是师爱的具体体现,这是塑造教师形象、锤炼师魂的最终归宿。“以人为本”,充分地关爱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是严防师德沦丧的必备利器。

四、倾听教师心声,提高教育投入

教师一样是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需要关爱,他们的心声一样需要倾听。目前不少报刊报道教师职业之辛苦,我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多数教师从早晨七点多到晚上十点多都得工作,其压力之大实在苦不堪言。“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一直以来都是对教师清苦形象的写照。具有高尚的人格,多讲奉献,少讲索取,这是一个人民教师具有的人格魅力,也是社会对他们的要求。然而,我认为在我们大谈师德建设,大谈奉献的同时,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倾听他们的心声,多关爱我们的教师也是当务之急,这是搞好师德建设的物质基础所在。做“经师”难,做“人师”更难,既做“经师”又做“人师”更是难上加难。正师风、铸师魂、强师能,打造新世纪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良好师表形象需要社会、学校和教师本人的共同努力,希望能为中华民族之崛起而打造一支无愧于新世纪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篇2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1.021

1 现阶段高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

1.1 部分高职教师价值取向功利化

在市场经济价值观的负面影响下,部分高职教师价值取向趋向功利化,缺乏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工作懈怠,不思进取。少数高职教师为了追求物质享受与高收入,甚至做起了“第二职业”。这些举动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

1.2 学术腐败现象比较严重

在社会急功近利不良风气的带动下,受金钱观的驱使,一些高职教师治学态度极其不严谨,不能踏踏实实埋头写作,心态浮躁,导致学术腐败现象比较严重。部分高职教师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还有一些教师为评职称需要,盲目追求论文数量,论文写作粗制滥造,不顾质量,学术泡沫化现象比较严重。

1.3 只重教书而不重育人

一些高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重教书而不重育人,对自身应当承担的教师职责缺乏正确理解,没有认识到教师应当担负着教书和育人的双重责任;还有部分高职教师错误认为教师的职责就是教好书,而育人是班主任、辅导员的责任,将教书和育人分割开来,导致教师和学生之间接触非常少,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沟通、了解和信任感。

2 高职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成因分析

2.1 客观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在资本主义国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等消极思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下,我国的社会道德规范受到严重冲击,社会风气被严重玷污,人们的心灵受到不断侵蚀,教师群体也深受其害。部分高职教师受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心态严重失衡,导致其职业道德观念淡化,出现高职教师职业道德滑坡现象。

此外,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还受到学校环境的影响。现今的高职教师待遇与职称评定密切相关,学校将教师的学术、科研成果量化赋分,按照分数进行排名,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提升福利待遇的重要指标,使得部分教师片面追求论文数量,甚至出现学术腐败现象。

2.2 高职教师自身素质的影响

当前,我国高职教师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新生代青年教师,一些高职院校还会外聘部分兼职教师;此外,为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高职院校新设置了一些专业课程,有经验的相关专业教师资源严重缺乏。因此,部分高职院校只能无奈选择与之对应专业的高校大学毕业生来充实本校的教师队伍。

这些新生代年轻教师刚刚走出大学校门就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没有经过系统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理论知识的学习,也缺少现实的教学实践、实习的历练,导致一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缺失,在价值调整过程中容易出现错位。

2.3 缺乏统一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统一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导致高职教师一味地照抄照搬《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极易产生认识误区,这也是导致当前高职教师出现职业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

3 加强高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3.1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良好的社会氛围,不仅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高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必备条件。当前,一些不良社会风气已经对整个社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净化社会的不良风气,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此外,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校环境,也有助于高职教师职业道德的提高。高职院校要为教师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氛围浓厚、健康向上的学术环境,严厉惩处学术腐败行为,使高职教师能够踏踏实实埋头做学问,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和科研观,最终提高其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为此,高职院校应多方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不断吸取他人学习、工作经验,多做调查研究,这样才能够撰写出高水准、有价值的教学、科研论文和著作。

3.2 提高高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

第一,高职教师要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职教师通过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科学的高职教育理念,不断提高高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最终提高自身的师德水平。

第二,高职教师要刻苦专研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教书育人素养。高职教师要特别注重自身业务知识的有效获取和储备,掌握精湛广博的知识,不断提升教书育人素养,这是高职教师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

第三,高职教师要严于律己,善于反思。高职教师要不断加深对师德建设的认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反思自己的言行,省察自己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方向、改正错误,从而形成优良的道德品质。

3.3 出台统一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积极推动我国高职教育蓬勃健康发展,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部统一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当包含高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如严谨治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并在此基础上细分为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对高职教师应当如何做、不应当做哪些都做出明确规定。只有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高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才能使高职教师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有针对、有目的地提高其自身的道德素养。

总之,高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需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来保障高职教师职业道德的真正实施。只有不断提升高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符合新时展需要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篇3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3.188

当前在高校教师队伍中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了很多超出人们道德底线的现象,但这毕竟是少数。社会民众对当前教师师德师风的现状是满意的,这说明当前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总体是好的,并且整体的发展趋势也是良好的。但是极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不良行为,尤其是当这些不良行为经过媒体和网络的放大效应以后,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甚至在社会上造成一些错觉: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整体、严重、快速下滑。在知识信息爆炸和道德情感正被价值理性逐步消解的时代,社会民众热切期待正常道德秩序的回归,这种期待会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为人师表”的教师身上,并且这种期待会显得更为迫切。正是这种对教师较高的道德期待,导致了社会不允许高校教师“犯错”,当个别老师出现个别“情况”时,其产生的负面效应也会自然而然地被无限放大。这种“供需”的矛盾所产生的张力正在迅速破坏着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如何消解这个张力成为当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无疑有赖于整个社会道德伦理的重建,但是在短期内寄希望于大环境的改善与优化,无疑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必须另辟新径。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促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全面和根本性提升:

1 教师自身要提升自身修养

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是教师,受体也是教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当前教师的职业培训和学习重业务能力,轻道德伦理,必须改变这种局面,要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并重。第一,教师必须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充分认识到一个道德败坏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要不断加强道德伦理学习,先学德,再学才,增强自己的道德焦虑感和紧迫感,提高自己的道德约束力。第二,要加强宣传。宣传的作用在于扩大影响,营造氛围,让人人关注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的道德修养,让个别有不良行为的教师总是感觉芒刺在背、如坐针毡,让道德良好的教师不敢“堕落”,时时警醒。如果没有“注视的眼睛”,道德的自我约束力就会涣散。第三,加强舆论引导。随着市场化转制和网络的兴趣,媒体为了收视率、订阅率和点击率,趋迎附和受众的猎奇心态,而忽视了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加强对媒体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充分发挥媒体在价值观重塑和道德伦理重建中的责任与道义,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舆论引导,提高教师提升自身修养的内在驱动力。

2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打破终身制

全面推行高校教师聘用制度,强化教师岗位管理和聘任考核,打破教师实际存在的教师职务终身制。建立教师退出制度,考核不合格、师德师风差、学生满意度低等不符合高校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应退出教师队伍。可以试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对没有能够竞聘上岗的教师暂时退出教师队伍,学校可以成立人才中心接纳这些暂时没有工作岗位者,给予一到二年的能力提升时间,期间如果仍然没有部门接收,第三年就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合同期满,解除聘用关系。这样通过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道德的新型选人用人机制,让道德败坏者及时退出教师队伍。与此相对应,在高校教师聘用上,必须严把准入关。在招聘考试和试用考察中,要加大对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考查份量,可以试行公务员招聘的考核方式,严格考试程序,一方面可以剔除个别利用裙带关系“混入”学校的人,另一方面可以加强政治审核和道德评价,真正做到让道德败坏者进不了教师队伍。

3 建立道德评价与道德激励机制

当下高校对教师的评价重论文数量、科研课题和教学工作,而轻教师的德育工作和学生评价,因此必须完善和优化教师考核体系:①评价内容:把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与职称评定、各类荣誉评选以及薪酬挂钩,增强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考核,可以试行道德修养一票制。②评价标准:把教育效果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明确教师作为一个“文化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细化评价的细则,制定具体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尤其要把受教育者的评价和感受纳入评价体系。③评价主体:应尽量覆盖到与教学相关的人员,如领导、其他教师、学生以及参评教师自己。可以尝试建立一个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和职业道德规范的专业机构,由多个部门、多层次人员组成的小组定期巡视、测评,对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并开发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指标体系的数据库模型,对每个教师职业道德的总体水平进行估算。

当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需要每位高校从教者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但是在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没有完善和优化的情况,这种个人自身的努力往往事倍功半。因此,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需要教师自身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同时还需要外在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为提高教师素养提供相应的机会与动力,两者的结合才能收到最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2]许亨洪.当代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下滑的原因分析及其应对策略[J].商品与质量,2011,(12).

篇4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对幸福的追求。教育是为了人的幸福,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职业道德在帮助教师追寻真正的人生目的、获得幸福人生所必须的创造性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 

幸福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而产生的精神愉悦状态。教师的幸福感则是指在教育过程中教师通过艰辛的创造性劳动,把学生培养成才之后,因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感受到的职业乐趣和人生欢愉,这是其他任何职业所无法享受到的幸福。 

职业道德是对于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实现这些道德要求是从事这一职业的最基本的条件。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是对整个教师群体,作为一种特定的职业群体所应具有的带有普遍性的要求,属于教师团体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是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充实自己,发现生活意义,获得自我实现的过程。 

二、教师幸福感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许多哲学家都研究过道德与幸福的内在联系,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生活是合于德性的生活,即恒久地实践德性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康德认为,道德是“如何使我们配享幸福的学说”。 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情感基础。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获得教育幸福的必要条件,也是教师享受教育幸福的必然前提。 

1、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精神动力 

教育幸福是教师的执着追求,也是教师提升道德品性的动力。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精神力量和重要前提。因为,没有教育幸福感的教师,他就不可能把教育工作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追求,不可能做到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关心、爱护、帮助学生。没有幸福感的教师是很难胜任教育工作的。因此,教师只有摆脱了职业感的束缚,不把教学当成谋生的手段,而是出于自己的需要,才能在教的活动中自由地、有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和力量。 

2、教师职业道德是实现教师幸福的必要条件 

教师是具有社会性的职业,偏离了社会的价值取向,离开了道德的轨迹,所有的幸福都只是空中楼阁。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幸福的必要条件,是获得幸福的重要手段和条件。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的价值取向,总是体现为某种一般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原则。同时,教师职业道德为幸福的获得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它通过协调人际关系,避免人际冲突,促进人际和谐。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对幸福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追求 

教师的教育幸福感往往来自教学中的成就,当看到自己以智慧开启了学生的思维、用知识和德性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校、家长、社会对自己的教育给予充分肯定的评价时,教师履行职责的行为也将会获得强化,并能促使教师更深刻地理解教育的意蕴和教师职业的价值,进一步增强教育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理想。与此同时,教师也会更加关注自己的行为,并有意识地完善自己的个性。教师越能理解职业道德的内涵,就越能在日常教育生活中领悟和感受教育幸福,并在提高道德认知水平并坚定道德信念的同时获得幸福感。 

三、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幸福感提升的价值 

柏拉图认为“公正的灵魂和公正的人就生活得好,而不公正的人就生活得坏……要承认生活得好的人拥有安宁和幸福,而生活得坏的人恰恰相反”,他由此得出了“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的结论,由此可见,道德对人自身的幸福影响深远。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必然也会拥有强烈职业认同感和归宿感的幸福体验。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教师幸福感提升意义重大。 

1、在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过程中创造和享受幸福 

幸福的体验存在于人的创造性活动过程中。离开了创造性活动,幸福则无从谈起。因此,道德修养的提升要超越道德知识,从知识世界走向充满智慧的生活世界,直面人的幸福生活主题,培养创造和享受幸福的能力。人的创造性活动对于人自我确证、拥有自由和幸福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而且还在于创造人的需要自身,这是一个创造需要及其满足手段的无限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创造力发挥、潜能实现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超越自我、趋于完满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知识的灌输过程,而是培养道德智慧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把教师工作与生活的本相与现实境遇揭示出来,使教师生理解工作生活的意义,积极思考关于幸福人生的本质。 

2、教师职业道德提升教师幸福感 

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师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培养和习得,并影响着教育幸福的生成。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一种伦理德性是自然生成的”,“德性既非出于本性而生成,也非反乎本性而生成,而是自然地接受了它们,通过习惯而达到完满”。 

教师职业道德是在教师深入理解教育专业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道德实践活动,在一种个人自觉的状态下形成的。教师职业道德也是与教师专业发展相伴随的道德品性,既能够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又能使教师在实现专业发展的同时,更深地领悟教育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和自律精神,增进对教育与生命的理解,感受教育幸福。享受教育幸福是每个教师的理想追寻。教师职业道德既是教师作为专业发展人员的必要素养,也是教师追求教育幸福的基石。教师职业道德不是对教师的强制规约,而是促进教师提高教育生活质量、感受教育幸福的有效手段。教师德性的拥有,意味着教师幸福感的提升。而教师要获得教育生活的幸福,就必须在理解教育的基础上,在专业活动中长期践行教师职业道德。只有当教师职业道德渗透在教育的每一项活动中,道德行为成为专业生活的必须时,才能产生教师的教育幸福。 

总之,教师幸福感的提升利己利人,价值重大,教师个人应该加强作为个体道德的人格建设和提升,把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己的重要人生目标,自觉追求有意义的生活,实践有意义的幸福人生。 

参考文献: 

篇5

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眭,主要表现在其工作对象不同于其他职业。学生是一个国家、民族、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教师的工作思想、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将对学生产生直接和久远的影响。由于它的特殊性,也就对教师的教育和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教师除应具备娴熟的教育教学艺术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应十分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素质的培养与培训,而这种培养与培训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教育,既包括职前教育也包括职后教育,本文就新时期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的师德培养,谈一点认识。

一、师德是教师职业的行为准则

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职业,都有其自身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即职业道德。它是处理职业活动中各种关系的基本规则。教师职业道德,就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种关系的规则,表现为教师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它是教师在其职业活动范围内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教师在其劳动中抱怎样的态度,表现怎样的道德品行,将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他还指出,“教师的道德品质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灵成长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

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塑造着学生的灵魂。但教师在塑造学生灵魂的劳动过程中,不像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用劳动工具加工劳动对象,而是用自己的知识、才能、智慧影响学生,塑造学生的灵魂。正是教师职业活动的这一性质和特点,要求教师自身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教师应该是道德卓越的优秀人物。”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卢那察尔斯基也认为:“教师应该在自己身上体现人类的理想。”教师的道德修养,决定教师的教育水平,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除了教师的文化修养、知识修养外,这种力量还来源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即教师的师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深层次的、隐藏于其知识之后的一种隐形的教育力量,当这种力量得以发挥,从教师的内心中产生作用和影响后,不仅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积极的教育影响,而且更主要的将会对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意义和价值,已超出了学校范围的空间和学生在校的时间,它具有跨时空的影响力,因此,师德是教师职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担负的使命,与教师职业文化根本目的和内在精神是一致的。师德又是在教师职业文化的系统运动中生成和发展的,并且始终作为教师职业文化系统整体运动的组成部分发挥其全部功能的,所以,师德本质的实现是通过师德价值来显现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一定的道德关系所确定的师德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与崇高性,同时它也是教师职业群体和个体的自我确认的价值内容和道德本质的实现。它既是师德信念自我承诺外化和内化的双向运动的具体表现,也是师德可能性转变为师德现实性的具体过程。

因此,师德是每一个从事教师职业或将要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道德修养、道德倾向和道德行为特征的总和,是主体在师德关系中自我表现的道德状态,是师德价值的个体实现。它一方面体现了个体师德价值的实现状况,另一方面则体现师德价值的总体水平,这也就显现出了师德在职业活动和职业培养过程中的个体与类的关系。个体与类的关系表现出怎样的性质,就会显现怎样的师德人格。同时师德人格又是个体对于类和自我本质的理解与意向的结果。个体在什么意义和层次上认同了类的本质和自我本质,他就会在什么意义或层次上追求并实现自己的师德人格价值。师德人格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能使个体在同类的交往中处于某种有效的关系状态,所以,师德人格的自觉化、个性化和理想化,是师德人格价值实现程度的具体标志。因而,师德人格的真正形式,就在于师德主体能意识到自己是道德实现的目的,并在具体的师德行为中,达到自我决断、自我负责、自我尊重和自我实现。

二、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要求

高等学校体现出的大学生文化个性和文化行为的不同,表现为一所高等学校的文化氛围、文化意识、文化精神以及具有自身个性的文化性格,对大学生的共同文化意识的培养,对文化精神的培育和具有自身职业前景的道德文化人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文化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等师范院校。由于高等师范院校特定的职业文化发展与积淀,所形成的师德文化意识、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对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生的师德形成、发展和完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高等师范院校在对其学生进行文化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师德的教育与培养是其人才培养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方面。所以,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性格,是一个综合性的职业文化性格。它对师范生的师德要素的形成,师德结构的完善具有相当的融合力。师范生的师德人格与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是基本相一致的。它的要素和结构体系与学校文化性格的要素与结构有着明显的相承性。因此,不难得出结论,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如何,将直接关系到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的师德及师德人格的健康发展和师德结构体系的完善。

当大学生步入师范院校学习,即成为教师职业队伍的后备成员。但他们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性质、意义、地位、作用以及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的认识是表面的、肤浅的,他们的认识往往带有偏向性和对职业选择的非自愿性,因此,师范院校在对师范生进行教师培养教育过程中,必须改变学生对教师这个职业认识的偏向性,使学生的职业选择非自愿性转向职业选择的自愿性。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比较自觉地接受教师职业的价值体系,逐步树立起教师职业道德的意识,形成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格,并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在他们步人教师行列后,再通过职业活动中的师德修养,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能力,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和职业道德习惯。师范生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自我意识的增长是同步的。其师德的形成、完善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即他律的师德、自律的师德、自由的师德。当然最终达到自由的师德,除了学校的教育、培养和师范生自我的锻炼、修养外,在他们走上教师职业工作岗位后,仍需进一步地加以完善。师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是接受教师职业化的训练过程,这种职业化的训练,除了专业理论知识、教师职业的基本技能外,培养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师德实践训练,提高师德水平,同样也是师范大学生职业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样的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地认识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认识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把师德规范和要求与培养自身良好道德习惯有机结合起来,用师德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师德素养。

师范生的师德教育过程,一般由教育者、教育环境和受教育者三方面组成。师德的教育过程必须符合师范生思想品德的发展变化规律,符合其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使师德教育取得更有效的结果。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提高师范生对师德的认识。人的行为总是由一定的道德观念所支配,对大学生的师德教育,首先应从提高师德认识人手,明白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和规范;明白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师德要求;明白师德在完成培养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包括掌握师德规范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的判断能力,坚定师德信念。

第二,陶冶师范生的师德情感。在提高师德认识的基础上,应注意师范生师德情感的建立。因为没有师德情感,也就没有实践师德原则和规范的自觉行为。师德情感比师德认识具有更大的稳定性。积极健康的师德情感在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职业活动中具有更大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加强师范生的师德意志的锻炼。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能否克服困难、突破障碍主要取决于人的意志。师德意志就是指教师在履行教师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和排除障碍,并作出正确行为抉择的主观能动性。这一点对从事艰苦的教师职业者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第四,注重师范生良好师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提高师德认识、陶冶师德情感、锻炼师德意志最终都要归于师范生良好师德习惯的养成。通过师德教育,使师范生把师德意志自觉转化为育人的师德行为,这是形成师德品质的关键。

三、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

教师教育中的师德教育与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教师所具有的自身职业特征的敬业精神、仁爱精神、进取精神、自律精神作为具有教师职业特定内涵的道德价值,体现出了教师职业文化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这种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在教师教育体系共同文化道德意识中,居于核心地位。教师师德的确立与发展,以及形成其职业道德习惯,有赖于教师教育体系中职业道德文化对教师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的评价。因此,在教师教育体系的师德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以下四个方面的结合:

第一,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相结合。教师教育体系中的师德教育,应注意将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师德教育的方向性和可能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与师德教育的紧密结合,是整个教师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篇6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在对待“德”与“才”关系的态度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中国古代北宋时期思想家司马光在八百多年之前就有感慨:“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意思是说才是德的支撑,德是才的统帅。“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出自封建史学经典《资治通鉴》)八百多年之后,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倡导“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回应了这近千年之古训。足以表明,无论时光怎样流转,在对待“德”与“才”的关系上,人们总是把“德”放在“才”之前。高校教师更应当把“德”字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可以说,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兴衰,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高校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一如社会道德水平的晴雨表,当下高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提升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当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缺失的种种表现

(一)教书育人观念淡薄

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些高校教师把新形势下高校宽松、自由和开放的学术环境误认为可以“放任自流”,更有些高校教师把个人的好恶和不成熟的意见带到课堂上,在讲课中穿插一些不正确的言论和社会不公,包括对高校管理规定的不满等等,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行将在学生中产生腐化的作用,影响极坏。学生在这个年纪思想上还没有成熟,老师讲述的这些阴暗面会让他们形成消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时常流露出对学习生活中的不满、抱怨和反感,乃至作出极端恶劣的报复行为。虽然说学术无,但教师课堂上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言论严重的违背了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功利思想严重

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驱动了大部分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私利主义,也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一部分高校教师被急功近利、见利忘义和唯利是图而困扰。受市场经济的冲击,部分教师在课堂上宣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忽视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仅没有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困惑,而且还引导学生的思想向错误的方向发展。还有部分教师只注重教学与科研,不注重学生思想引领,忘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告诫。甚至有些教师认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人力资本的投入关系,教师教学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除了有报酬的教学,其他工作都是没有回报的。因此,这部分教师不愿意承担社会工作,缺乏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只负责授课,下课走人,课余很少与学生谈心。甚至并把高校和高校教师的关系演化成一种商业行为。在当前一切向钱看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高校教师普遍觉得工资低,生存压力大,造成一批高校老师热衷“钱途”,置教师职业道德不顾,大部分精力用于第二、第三职业,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和科研研究。

(三)学术腐败

国内外对学生腐败没有明确的界定。国外称学术腐败为学术不端行为(misconductinscienceorscientificmiscon-duct)。美国科学界把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或报告结果中出现的编造数据、伪造数据和剽窃的行为称之为学术越轨或科研中的不端行为。[1]学者鞠德峰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界定“学术腐败就是发生在学术活动领域中的败坏堕落现象,其实质是学术工作者为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滥用学术工作职权、违反学术规范而败坏学术道德的行为和现象。”[2]这里学术腐败多指高校教师利用学术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比如说,有些大官员到一些大学当挂名的博导等,还有一些小官员到各个大学不劳而获的拿博士学位。试问这些大官员天天忙于开会、接待、视察、访问等工作,怎样指导一位博士做论文呢?更不用提传道授业解惑了。小官员没有去上课,也没有时间去做研究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这是对社会的不公,对学生的侮辱,这也是当下高校去行政化中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时下一些大学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创办各种硕士班、博士班,学校授予学位,有钱人送钱获取学位。还有一些学者,特别是男性学者利用学术权力骗异性,比如博士生导师衣俊卿和常艳的不正常关系等等。

三、分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高校的学术研究都是些知识分子,这些高级知识分子为什么会失去学术良知?为什么他们会参与或发动学术造假?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高校究竟怎么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在哪里?笔者认为,学术腐败不仅仅是个人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它还涉及到社会、高校的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分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有助于我们寻找克服学术腐败的良方。

(一)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了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

整个社会道德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生了新变化,作为社会成员的高校教师,难免不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受到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冲击,高校教师的职业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很多高校教师认为教师这一高尚职业的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教师的生活支出无法保证,经济地位低下。高校教师对于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也产生了迷惘和困惑,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高校教师讲贡献比奉献是行不通的,因此,高校教师道德滑坡的现象时有发生。高校教师要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德国费尔巴哈曾说过:“德性也和身体一样,需要饮食、衣服、阳光、空气,如果缺乏生活上的必需品,那么也就缺乏道德上的必要性。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这从一定意义上客观地概括出了道德的形成依赖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教师虽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其本质只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也需要正常的物质保障和精神享受。可以说教师的道德水平必然与其所处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经济结构状况相适应。[4]因此唯有从教师根本利益出发,解决教师同工不同酬、职称大于贡献等不平等现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兑现教师的合法的经济待遇,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教师才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工作、热爱学生,真正的做到无私奉献。

(二)高校不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高校本身的政策力度不够。很多高校的工作机制滞后,制度建设不完善。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的强调教育部门的职业道德培育,但很少高校能贯彻到底,缺乏具体的措施实施。高校在选拔人才中一味的重视学历学位,忽视要求教师的思想素质;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考核模糊,很难让教师对此上心。高校需要不断的引导和监督教师职业道德发展。有些教师一遇到挫折就在课堂上发牢骚、情绪化教学,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三观形成和发展。因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成来自于高校教师队伍过硬的思想素质,如果没有一支良好的职业道德队伍,高校的思政教育将成为一句空话。

(三)教师个人不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果高校教师没有明确的政治方向,没有明确自己的使命,就不能为社会培养出道德高尚的公民。教师是学生的模范,为人师表的一言一行都被学生所关注。孔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教师想把学生培育成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要求教师正人先正己,才能让学生“信其师,亲其道”,才能见贤思齐,才能克己复礼。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3]因此,立德树人必定先得树师德,这是大学回归教育本质的前提。

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建议与对策

司马迁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高校教师道德修养的缺失,突出的表现为私欲的驱动。在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人们的私欲急剧膨胀,钱成了人们竞相追逐的理想目标,钱也急速地腐蚀了意志薄弱教师的灵魂。正如著名的雅典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指出:“人间再没有像金钱这样坏的东西到处流通,这东西可以使城邦毁灭,使人们被赶出家乡,把善良的人教坏,使他们走上邪路,做些可耻的事,甚至叫人为非作歹,干出种种罪行。”[4]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以下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建议与对策。

(一)爱岗敬业铸师魂

爱岗敬业不仅是时代的需要,而且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基本前提。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高校教师只有具备了这些爱岗敬业的基本精神,才能实现其自我价值,完成人格的升华,实现其社会价值。特别是坚守这个清贫职位的内心充实感、满足感,一如司马迁的感慨:“究天下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爱岗敬业不仅受到学生的爱戴,而且教师自身也可体验通古今之变,形成一家学说,获得学术自由之快乐感。

(二)“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来要求教师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句话直接的表现为教师的言传身教,就是教师用高尚的品德感染学生,用高深的知识吸引学生,也即“学深为师,品正为范。”二者皆看重“德”字。时下也有人调侃: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大教育家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这里孔子的意思是说,作为一名品德端正、学术渊博的老师,其言谈举止无时不刻的影响着学生,老师用不着对学生下命令,学生也会效仿,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教师自身品德不端正,而要求学生思想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学生也不会服从。也如古谚语所说的“桃李无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喻大矣。学生经常在老师的指引下发展自己的品德,形成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独特理解。己不正,焉能人?正是教师的人格魅力铸就了学生优良的品德,教师的言传身教通过榜样的力量传给学生,“润物细无声”,学生尊其师,才能信其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可以说,学生一生美好的品德形成得益于教师的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在强调“德”的同时,也注重“才”。《礼记•大学篇》记载“诚于中而形于外”,大教育家韩愈曰:“慧于心而秀于言”,对说明了“质于内而形于外”的道理。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蕴藏在内心,然后用行动表现出来就是教书育人。教师的聪明才智孕育在心中,然后在课堂用优美的语言娓娓道来。渊博的知识,广博的见解无疑会吸引学生向老师靠拢,教师的专业知识化作其个性魅力和对学生的吸引力。

(三)强化综合整治,加大对失职业道德教师的打击力度

高校教师道德修养的缺失,与打击乏力有关。不严厉打击失职业道德者,就是对守职业道德者的不公,就是对失职业道德者的放纵。因此,要强化综合整治,整顿社会秩序,加强对高校教师违背职业道德的综合治理,对信用好的发证予以表扬,对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程度不同的严厉惩治,让违背职业道德者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所有的社会行为主体均不敢在违背职业道德的问题上越雷池一步,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和谐的环境。教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士不可不弘毅,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培育之路任重而道远。只要社会的各个部门都贡献一点力量,参与到高校职业道德修养的建设中来,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问题不治而愈。

参考文献:

[1]姚利民.论学术腐败及其治理[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2]鞠德峰.关于当前“学术腐败”问题的道德思考[J].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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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伦理学是教育学和伦理学所构成的交叉学科,它是不是具有独立存在和研究的价值,上世纪初人们对此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通过争论,欧美、日本、前苏联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学界同仁对独立研究和发展教育伦理学、加强教师教育伦理学修养的必要性普遍给予了肯定。这一共识,对我国也发生了重大影响。从那时起,特别是最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相继出版了一系列教育伦理学专著、教材,对教育伦理学开展了独立的学科建设。但是,由于在研究对象问题上见仁见智,教育伦理学学科建设进展缓慢,不尽人意。

近几十年来,国外教育伦理学在研究什么?20世纪上半叶,英国人B·诺曼妮和G·科蒙尔合著出版《教育伦理学》一书。该书依次讨论了什么是儿童、胎儿的环境、早期家庭教育、性格和气质、性别训练、宗教信仰、理想的学校、学校指导等问题,未对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给予明确阐释。但从其体系和内容上看,其论述主要集中在人格发展这一主题上,可见他们所理解的“教育伦理学”实际上是“伦理教育学”,准确地说,是一种道德教育学或者说道德心理教育学。

美国对教育伦理学研究的关注点,一开始就集中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上。20世纪20一40年代,一批美国学者如卡他斯、韦伯斯等采用严格的实证研究方法,概括出了一名优秀教师应具有的职业品质和行为特征。这些研究,有的是在征集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的是在对成功教师与失败教师开展品德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的则分析教师职业品质与教师成功之间的相关度。1948年,全美教育委员会所属的师范教育委员会向全美教师发表了题为《我们时代的教师》的报告,对教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品质提出了13项要求和指导;1968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NEA)正式制定了《教育职业伦理准则》。70年代,这一研究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专家们继续以实证方法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分门别类地对“教师品质”进行研究,形成了教师职业内部不同专业的伦理道德准则,如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的《职业伦理声明》、美国心理学会的《心理学家伦理标准》以及人事指导协会的《伦理标准》等。

日本有培育优良“教师形象”的传统,日本对于教育伦理学的研究也正是从培育“教师形象”开始的。20世纪初,日本师范教育改革家野口援太郎提出要培养人格主义的“理想”教师。二战以后,广大日本民众从军国主义的噩梦中惊醒,教育界提出培养民主主义的“现代教师”。1952年,日本教职员组织通过了《伦理纲领》,以此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南。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民间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日趋增多,出版了一系列关于教师职业伦理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专著和教材。如,日本当代著名教育家、原玉川大学总长小原国芳撰写了《师道》一书,对于师道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条件等做出了有益探讨。日本著名教育家、原广岛大学校长皇至道,出版了《人类教师与国民教师》一书,书中极力推崇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关于教师“爱”的品质。著名教育家、广岛大学教授新崛通则强调教师以身作则的精神,他在《现代教育讲座》一书中说:“教师应当为人楷模,教师以身作则在道德教育中乃至整个教育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长期以来,日本都以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十分重视对师范生教师职业伦理道德的教学和教育,教育伦理学是日本师范生的必修课。

20世纪60年代,前苏联在《教师报》上开展了一场关于教育伦理的大讨论,经过这场讨论,教育伦理学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1977年,·皮萨列恩科和·皮萨列恩科撰写的《教育伦理学》出版,紧随其后又出版了B·H·契尔那葛卓娃和H·H·契尔那葛卓夫的《教师道德》。前苏联十分重视教育伦理学研究,但总体上讲其所确立的研究对象是教师职业道德。值得一提的是,前苏联在教育伦理学研究中,创制了“教育分寸”这一道德范畴。·科季格尔和·恰姆列尔在其所著的《教育伦理学》一书中,对“教育分寸”给予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准确定位,该书认为:“‘教育分寸’的重要任务是促使在孩子身上树立一个正面的心理背景,这个心理背景能正确接受教师的要求,而把这些要求转变为行为的内心动因也是必要的。有分寸地对待学生,这意味着解决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同时不再引起新的矛盾”。他们指出:“‘教育分寸’不是教师行为中一些个别的事情,这是行为风格。它必须使学生相信教师是友好的、体贴和善良的。这一特征大大加强了教师的道德立场,并成为学生公民觉悟的学校。”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外教育伦理学研究开始突破教师职业道德框架,出现新的视点。在美国,鲁滨逊和莫尔顿合著的《高等教育中的伦理问题》,提出教育伦理学应研究教育内在的伦理和道德。该书分析了高等学校内部的矛盾冲突、伦理关系,提出了“公正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的原则”、“普遍化原则”和“把他人当目的的原则”;剖析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教师职业与共同职业的关系、教育中控制与维护的关系以及教学中的伦理问题、科研中的伦理问题、师资评价和教师聘用中的伦理问题。在英国,著名教育哲学教授波特斯出版《现代教育伦理学》,重点研究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研究“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等一般社会道德在教育过程中的体现。里斯·布朗也试图从寻找正义、道德和教育的基本含义出发,力求“为独立的道德判断提供一个伦理学基础”,“为解释教育中的不正义、不道德现象(如教育机会上的不平等)提供一个理性的基础”。然而,从总体上讲,这并非主流意识,而只是一种声音或者说一种旁支流派。

在我国,教育伦理学研究初起于上世纪30年代,兴盛于80年代。

30年代,丘景尼先生出版专著《教育伦理学》。先生认为,教育伦理学是关于道德教育的科学。教育伦理学与道德教育“二者之涵义,大体相同”,“其着重之点,不在道德本质之为如何,而在道德的人格如何养成”;二者之区别,仅在于“教育伦理学所讨论的,大半属于原理的问题,而道德教育所包涵的则大部分为实际的问题。”该著旨在探索道德教育原理,创立道德教育哲学。

198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王正平主编、国内九所高等师范院校协作编写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王本》),该书是我国建国以后出版的第一部《教育伦理学》。在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问题上,《王本》明确提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师道德的学问”。具体地说,就是紧密结合社会教育职业劳动实践,研究教育劳动有的道德意识,揭示教师道德的特点、本质和职能;研究教育劳动中的道德关系,阐明教师道德的原则、规范和范畴;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践活动,说明教师道德评价、教师道德修养以及教师职业品格形成发展的规律,从而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和自我道德提高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在该书的《绪论》中,编者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视域有一解释,根据这一解释,波特斯关于“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包含在本书“道德意识”之中,但从其内容体系中考察,这一说明并未得到真正的体现。因此,(王本》关于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明是现代的,实际操作是传统的。其精彩之笔,在于研究了教育过程中丰富多样的道德关系,具体地提出了教育行为规范并明确告诉教师哪些行为是善的,哪些行为是恶的。

1989年,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了施修华、严缘华主编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施本》),该书认为,“教育伦理学是关于教师及参与教育过程的其他人员的道德问题的一门科学,是研究教育过程中的道德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同《王本》相比较,《施本》扩大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将“教师”扩大为“教师及参与教育过程的其他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师德”在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中的核心地位,他说:“如果离开了对教师道德现象的高度概括,如果离开了对教育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的研究,就不可能建立科学的教育伦理学体系。”还提出了教育伦理学与教师道德思想的区别,他说:“教育伦理学同教师道德思想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教师道德思想的形成早于教育伦理学,最早的教师道德思想早在古代奴隶社会就已产生。而教育伦理学的创立,则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教育伦理学是……教师道德思想的理论化和体系化。古代社会虽然己有了教师道德思想,但都是零碎的、不完整的,有的甚至还是错误的。”

1990年,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陈旭光主编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陈本》)。《陈本》在《施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扩充增容,把教育过程中广泛涉及的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都作为教育伦理学考察的对象。该书以人格教育为逻辑起点,系统地分析了教育过程中伦理因素对教师、学生人格完善的影响,揭示了教育伦理的形成规律,探寻了教育伦理的价值,阐明了教育伦理的三条原则。南京师范大学鲁洁教授为该书作序,评价该书“具的一定的见解和特色。” 转贴于

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春秋教授主持编写的《教育伦理学概论》(以下称《李本》)。该书认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育的伦理道德价值和教师职业道德的科学。《李本》的重大贡献之一,在于提出了广义教育伦理与狭义教育伦理之分。他说,广义教育伦理,即怎样确立教育在社会生活结构中或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评价人们对教育的态度以及社会应该赋予教育什么样的性质和目标等等。狭义的教育伦理,即教育应包括哪些内容,德育在教育中占何种地位,教育应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原则,教育过程能够培养出具有什么样品质、才能的人,作为教育工厂的工程师—教师应当具有什么样的职业道德,作为受教育的学生抱什么样的学习态度等等。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李本》有两处专门回答,大同小异,他说:“教育伦理学主要以教育过程参加者的道德关系为研究对象,并具体研究作为道德关系的反映和表现的教师道德现象。具体地说,就是……概括教师道德要求的内容、教师道德要求的内化以及教师道德行为的选择等问题。”《李本》对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界定,明显排斥了广义教育伦理,只就狭义教育伦理做出了表述。

2000年,钱焕琦、刘云林教授收罗古今中外各家学说推陈出新所撰写的一部学术专著《中国教育伦理学》(以下称《钱本》)出版。这是一部视野开阔、力透纸背的新著作。是当前国内同类专著、教材中材料最新、信息量最大、可读性最强的一部书。该著有“王者”风范,大有摆开集以往研究大成开一学术新时代的大架势。在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问题上,《钱本》在考察了中外b种不同学术见解的基础上提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道德关系的一门科学。”但《钱本》的内容结构大大超出了其所表述的研究对象范畴,既考察了教育伦理的实践基础、基本原则,考察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伦理规范,也考察了教育伦理评价和教育道德修养,特别是把《王本》只作为道德规范范畴的“教育公平”、“教育威信”列为专章考察,在我国教育伦理学学科建设上第一次吸收了波特斯关于以“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为研究对象的认知理念,体现了对西方当代教育伦理学研究新成果的借鉴。

综上所述,中外教育伦理学研究,其研究对象可概括为三种类型:道德教育型、教师职业道德型和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型。道德教育型以B·诺曼妮和G·科蒙尔为代表,丘景尼先生对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明显地受到了B·诺曼妮和G·科蒙尔合著的《教育伦理学》一书的影响。这一认识,现已逐步淡出学术领域。这种“教育伦理学”,在我国已被《思想政治教育学》、《道德教育原理》、《德育原理》所取代。第二种类型最为普遍和典型,欧美、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的学术界,长期以来大多数学者都以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檀传宝在其所著的《教师伦理学专题》一书中仍对这一界说给予了解析与辨护,他说:“教育伦理学是一个比教师伦理学更宽泛的概念,但就学校教育而言,这两个概念基本相似。”又说:“教师伦理学(或教育伦理学)是关于教育伦理智慧或教师道德及其规范的学问。就学科性质来说,它主要是一门规范和应用的伦理学。”笔者认为,这一认识虽然秉承了传统,但仍然是错误的。教育伦理学有别于教师伦理学,教育伦理学、教师伦理学甚至有别于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学问。

为说明这一问题,不妨先作一循名求实的学理研究。伦、理二字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已出现,《礼记·乐记》中说:“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伦”指和美乐章中的不同节奏或旋律,强调其不可混同的实然存在性。还有一种解释,“伦者,轮也”。一辆车子有两个轮子才能运转,强调事物之间的协调。“伦者,纶也。”纶线贯穿方为布,可引申为关系。总之,“伦”是一种关系,是一种相互协调、和谐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实然存在的。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伦”主要用于指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孟子》有言:“察于人伦”。赵歧在解释孟子所谓的伦的含义时说:“伦,序……识人事之序。”东汉郑玄在注《小戴礼记》时也说:“伦,亲疏之比也。”在古代,人们以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固有的、不可偕越的,因而孔子谓之“名分”。“理”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如果说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伦”指一种实然,“理”则更向前跨进一步,具有浓厚的先验性特征。以今观之,伦理是一个客观的关系范畴,是道德产生的基础和道德修养的终极依归;而不是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评价、道德修养本身。因此,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教育同经济及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其任务是解述教育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宗教以及人类之间的实然、应然关系,求证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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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的目的与方法

1993年l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高要求。特别是面对青少年学生他们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在品格上还不成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他们的文明习惯的养成,都会受到教师人格力量的感染和言行举止的重要影响。一位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将对学生的成长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师以德为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基于新形势下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和原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2008年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引起教育界及其他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和外延的争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新《规范》实施后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为更好地促进《规范》的落实,以及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事实依据。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主要结合新颁布的《规范》中涉及的教师应处理好的四种关系(即教师与教育事业、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过程中,教师的师德观念和基本素养的建设状况作为维度编制问卷,问卷中试题的类型分为三种,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排序题。调查对象为来自辽宁省内的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共十三个市的中小学教师,主要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62份,有效回收率92.4%;其中,城市学校占71.19%,农村学校占28.9%;高中教师占25.8%,初中教师占24.9%,小学教师占37.8%,其他(职高教师、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科研主任)占11.5%;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占48.3%,6~15年的占42.6%,5年以下的占9.1%。同时,辅之以访谈法,就有关新《规范》的要求,对26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个别访谈。

二、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目前师德建设中,我们确实能够发现一些教师表现出的职业热情和努力工作的劲头,学生及学生的家长还是认同主要依靠教师的辛勤工作,学生完成了学习的任务,获得了各个方面的成长;学校领导认同主要依靠教师完成了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合格人才等遵循《规范》要求带来的良好的认可度。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了在教师在履行《规范》要求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其中主要原因是《规范》中所提出的各层次的要求与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之间存在着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对师德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但在工作中却难以践履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非常重视师德建设。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教师不能认真履行《规范》要求的现实。

首先,教师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与作用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95.9%的教师了解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有75.8%的教师认为,做好教育工作,重要的是“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95%教师认为在从教之前经过系统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对其以后胜任很重要;93%的教师认为在任教期间,有关部门或学校专门组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很重要;有96.2%教师认为师范院校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对其今后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掌握和遵循非常重要;有86.6%的教师认为教师应当成为社会群体中的道德榜样;95.3%的教师认为教师群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教师工作的职业声望非常重要;有99.6%的教师认为教师良好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成长很重要;教师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影响,按影响的大小进行排序:89.4%教师认为选择道德成长、57.5%教师选择审美情趣;26.3%选择学习成绩;您认为教师职业目前在社会上的地位:45.8%的教师认为目前还一般,但提高的趋势明显、只有14.1%的教师认为较低。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对职业道德的价值和其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作用的认识是正确的,能够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和立身处世的首要因素。

其次,学校或者师资培养与培训部门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有61.6%的教师选择在当教师之前(包括在师范院校学习期间)经过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系统培训;有95.7%的教师选择任教师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专门组织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有67.6%的教师选择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过学习和讨论新修订的《规范》。上述结果反映出各相关部门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水平。

第三,目前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不尽人意。调查结果显示,有28.9%的教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不满意,满意的只有6.7%,基本满意的64.4%。可见,对于多数教师来说,对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缺乏自信。

调查结果显示,有41.5%的教师认为我国《规范》没有得到很好贯彻执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表彰和惩罚措施与之配套,30.7%的教师认为职业道德规范本身不健全,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14.7%的教师认为向教师宣传的不够,13.2%的教师认为教师的道德修养水平不高。以上结果反映出广大教师对《规范》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清,缺乏践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调查结果显示,在“您是否曾经存在这种意识,在工作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自己,而在家庭或生活的其他领域中,应当遵循另外一套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问题中,有20.3%的教师选择存在这种意识、31.6%的有一些这样的意识倾向;有60.9%的教师认为现行的《规范》对大多数教师的教育行为起到较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25.9%的教师选择对一半左右的教师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有82.7%的教师认为实际遵循的真正约束自己工作行为的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来源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只有34.8%的认为来源于工作中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培训。以上结果反映出不少教师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而忽视道德的他律,将道德和职业道德割裂开来,忽视了道德规范的制约和导向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76.8%的教师因领导处理问题不公平,偏袒于某些人、69.3%的因领导工作作风不民主,遇事不能与教师沟通和商量等问题而与领导发生矛盾;76.6%的教师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56.7%的教师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76.0%的教师认为教师间因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原因发生矛盾;48.4%的教师认为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的主要原因是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32.8%的教师认为2008年修订的《规范》太理想化,很难完全照着做;92%的教师认为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中还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教育事业整体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与学生、学校领导、同事、家长之间还存在着很多矛盾。

从上述调查反映的问题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与践履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任重而道远。

2.教师有尊重学生的意识,但缺乏尊重学生的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在组织教学和管理班级时,您是否看重教师的权威:68.9%的教师认为注意树立教师的权威形象,偶尔也能听听学生的意见,19.2%的教师不太看重教师的权威;有人讲“学生学与不学是他们自己的事,教师没有必要为此承担责任”,这种观点78%的教师不赞同。64%的教师认为“对讽刺、挖苦学生的行为”是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应坚决避免,34.8%的教师认为生气时难免出现,可以原谅,只有1.3的教师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必要的教育手段;78.4%的教师认为当学生在公开场合对您的观点或要求提出质疑时,愿意与学生共同讨论;61.8%的教师完全由学生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班级干部;在按照教师认定的恶劣程度选出4项最恶劣的教师行为问题中,有72.7%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66.7%的教师选择经常讽刺、挖苦、歧视学生、58.7%的教师选择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53.9%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上结果反映出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地认识到应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教育对象。

但是,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按照教师行为发生量或者发生频度的大小选出教师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4项问题中,有76.6%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60.8%的教师选择对个人的言行举止要求不严、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47.6%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是否有给支持或帮助过您工作的学生,在考试成绩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这样的想法问题中,有73.7%的教师从来没有过,经常有的是2.2%、偶然有的是24.2%;84%的教师选择曾给予他喜欢的某类学生以更多的关注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关于教师与学生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2.5%的教师认为学生在纪律或学业等方面表现太差,教师忍无可忍,对其进行强烈的批评或其它形式的处罚,从而引发矛盾或冲突、59.7%的教师认为有的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引起学生不满、40%的教师认为学生不尊重教师,引起教师的反感。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实际中,对学生缺乏应有的关心与爱护,不能够做到尊重学生或公平地对待学生,有违《规范》的要求,引起师生间的矛盾,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教育。

3.教师期望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但缺失合作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是否认真备好每一堂课问题中,26.3%教师能做到、66.3%教师基本上能做到;在教育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主要原因是:48.4%的教师认为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28.9%的教师认为学校或教研室风气不正;教师与教师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6.0%教师认为是教师间在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方面发生了关系各自切身利益的冲突、71.6%教师认为是有的教师本位主义倾向严重,遇事只从自己的工作或所领导的班级利益出发,不考虑全局、56.5%教师认为为了在工作竞争中争得较好名次,不互相支持与合作。以上结果反映出教师们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期望有一个良好的学校和教研风气,不认同个人本位主义等,均表现出努力做好工作的良好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们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时,经常面临的情况是:59.8%的教师认为多数人采取漠然的态度、32.4%的教师认为大家真诚向您祝贺、学习。当其他教师在学生中散布贬低您的言行的态度是:49.9%的教师不予理睬、43.3%教师虽然痛恨,但一般不采取同样的方式反击,而在教师群体中寻找解决的办法;面对当前升学压力,教师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46.2%的教师认为以互相支持和合作为主,在少数方面竞争、28.7%的教师认为以竞争为主,互相支持和合作的空间和范围极小、只有17.5%的教师认为完全可能进行全面的互相支持与台作;在教学或班级管理上遇到困难时,首先想采取的办法是:45.8%的教师选择自己认真思考,摸索解决的办法、40.4%的教师请与此相关教师或者教研室的同志会诊、帮助解决。以上结果反映出当教师教育教学中遇到困难时,多数还是依据自己的经验去解决;取得成绩也多半靠孤军奋战,难以提升层次。教师这种缺乏合作意识状况的改善,还要期待社会和学校为教师创设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建立科学、可行的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教师职业道德提升的安全的、健康的环境。

4.教师渴望得到学生家长的支持,却没有很好沟通

调查结果显示,81.6%的教师把主动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看成是教师的一种义务;当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方法或者管理班级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25.7%的教师非常欢迎家长提出意见、67.6%的教师认为可以与家长讨论、交流、只有1.3%的教师非常反感,立即反击或作出解释;有人建议学校中的每个班都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65.2%的教师认为想法是好的,现在还实行不了、32.2%的教师认为应当立即推广实施。当您本人或您的家庭遇到困难,而您学生的家长又有能力解决您或您家庭的困难,您采取的办法是:9.3%的教师选择顺理成章地找这些学生的家长帮助解决、38%的教师选择坚决避免找这些学生的家长、18.4%的教师选择如果学生表现好,可以找他们的家长,如果学习表现不好,就不找他们的家长、34.3%的教师选择实在没办法时,只好硬着头皮去找。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期望和家长积极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但是个别教师还存在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的教师经常把犯错误的学生的家长找到学校,进行批评、训斥,36.5%的教师认为方法不对,但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36.3%的教师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态度和方法、27.2%的教师认为对有些类型的家长必须采取这种方法;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92%的教师认为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87.9%的教师认为家长与教师间沟通太少,互相不理解、68.2%的教师认为有些家长对子女不负责任,不能配合学校工作;与家长沟通最常用的方式:87.9%的教师打电话、26.6%的请家长到学校来;在您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教师行为的问题中,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22.9%的教师选择以不友好的态度对待差生的家长。以上结果反映出有很多教师对自身角色的价值定位和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不能够正确的对待家长、缺乏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的方法与技巧,导致沟通障碍。

篇9

一、研究的目的与方法

1993年l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高要求。特别是面对青少年学生他们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在品格上还不成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他们的文明习惯的养成,都会受到教师人格力量的感染和言行举止的重要影响。一位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将对学生的成长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师以德为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基于新形势下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和原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2008年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引起教育界及其他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和外延的争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新《规范》实施后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为更好地促进《规范》的落实,以及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事实依据。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主要结合新颁布的《规范》中涉及的教师应处理好的四种关系(即教师与教育事业、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长)过程中,教师的师德观念和基本素养的建设状况作为维度编制问卷,问卷中试题的类型分为三种,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排序题。调查对象为来自辽宁省内的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共十三个市的中小学教师,主要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62份,有效回收率92.4%;其中,城市学校占71.19%,农村学校占28.9%;高中教师占25.8%,初中教师占24.9%,小学教师占37.8%,其他(职高教师、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科研主任)占11.5%;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占48.3%,6~15年的占42.6%,5年以下的占9.1%。同时,辅之以访谈法,就有关新《规范》的要求,对26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个别访谈。

二、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目前师德建设中,我们确实能够发现一些教师表现出的职业热情和努力工作的劲头,学生及学生的家长还是认同主要依靠教师的辛勤工作,学生完成了学习的任务,获得了各个方面的成长;学校领导认同主要依靠教师完成了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合格人才等遵循《规范》要求带来的良好的认可度。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了在教师在履行《规范》要求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其中主要原因是《规范》中所提出的各层次的要求与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之间存在着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对师德的价值有清醒的认识,但在工作中却难以践履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非常重视师德建设。但是,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教师不能认真履行《规范》要求的现实。

首先,教师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与作用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95.9%的教师了解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有75.8%的教师认为,做好教育工作,重要的是“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95%教师认为在从教之前经过系统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对其以后胜任很重要;93%的教师认为在任教期间,有关部门或学校专门组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很重要;有96.2%教师认为师范院校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对其今后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掌握和遵循非常重要;有86.6%的教师认为教师应当成为社会群体中的道德榜样;95.3%的教师认为教师群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教师工作的职业声望非常重要;有99.6%的教师认为教师良好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成长很重要;教师的职业行为表现对学生的影响,按影响的大小进行排序:89.4%教师认为选择道德成长、57.5%教师选择审美情趣;26.3%选择学习成绩;您认为教师职业目前在社会上的地位:45.8%的教师认为目前还一般,但提高的趋势明显、只有14.1%的教师认为较低。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对职业道德的价值和其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作用的认识是正确的,能够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和立身处世的首要因素。

其次,学校或者师资培养与培训部门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有61.6%的教师选择在当教师之前(包括在师范院校学习期间)经过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系统培训;有95.7%的教师选择任教师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专门组织过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或培训;有67.6%的教师选择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过学习和讨论新修订的《规范》。上述结果反映出各相关部门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水平。

第三,目前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不尽人意。调查结果显示,有28.9%的教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不满意,满意的只有6.7%,基本满意的64.4%。可见,对于多数教师来说,对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缺乏自信。

调查结果显示,有41.5%的教师认为我国《规范》没有得到很好贯彻执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表彰和惩罚措施与之配套,30.7%的教师认为职业道德规范本身不健全,缺乏真正的指导作用,14.7%的教师认为向教师宣传的不够,13.2%的教师认为教师的道德修养水平不高。以上结果反映出广大教师对《规范》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清,缺乏践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调查结果显示,在“您是否曾经存在这种意识,在工作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自己,而在家庭或生活的其他领域中,应当遵循另外一套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问题中,有20.3%的教师选择存在这种意识、31.6%的有一些这样的意识倾向;有60.9%的教师认为现行的《规范》对大多数教师的教育行为起到较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25.9%的教师选择对一半左右的教师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有82.7%的教师认为实际遵循的真正约束自己工作行为的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来源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只有34.8%的认为来源于工作中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培训。以上结果反映出不少教师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而忽视道德的他律,将道德和职业道德割裂开来,忽视了道德规范的制约和导向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76.8%的教师因领导处理问题不公平,偏袒于某些人、69.3%的因领导工作作风不民主,遇事不能与教师沟通和商量等问题而与领导发生矛盾;76.6%的教师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56.7%的教师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76.0%的教师认为教师间因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原因发生矛盾;48.4%的教师认为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的主要原因是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32.8%的教师认为2008年修订的《规范》太理想化,很难完全照着做;92%的教师认为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中还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教育事业整体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与学生、学校领导、同事、家长之间还存在着很多矛盾。

从上述调查反映的问题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与践履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任重而道远。

2.教师有尊重学生的意识,但缺乏尊重学生的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在组织教学和管理班级时,您是否看重教师的权威:68.9%的教师认为注意树立教师的权威形象,偶尔也能听听学生的意见,19.2%的教师不太看重教师的权威;有人讲“学生学与不学是他们自己的事,教师没有必要为此承担责任”,这种观点78%的教师不赞同。64%的教师认为“对讽刺、挖苦学生的行为”是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应坚决避免,34.8%的教师认为生气时难免出现,可以原谅,只有1.3的教师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必要的教育手段;78.4%的教师认为当学生在公开场合对您的观点或要求提出质疑时,愿意与学生共同讨论;61.8%的教师完全由学生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班级干部;在按照教师认定的恶劣程度选出4项最恶劣的教师行为问题中,有72.7%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66.7%的教师选择经常讽刺、挖苦、歧视学生、58.7%的教师选择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53.9%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上结果反映出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地认识到应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教育对象。

但是,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按照教师行为发生量或者发生频度的大小选出教师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4项问题中,有76.6%的教师选择不能公平地对待学生、60.8%的教师选择对个人的言行举止要求不严、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47.6%的教师选择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是否有给支持或帮助过您工作的学生,在考试成绩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这样的想法问题中,有73.7%的教师从来没有过,经常有的是2.2%、偶然有的是24.2%;84%的教师选择曾给予他喜欢的某类学生以更多的关注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关于教师与学生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2.5%的教师认为学生在纪律或学业等方面表现太差,教师忍无可忍,对其进行强烈的批评或其它形式的处罚,从而引发矛盾或冲突、59.7%的教师认为有的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引起学生不满、40%的教师认为学生不尊重教师,引起教师的反感。以上结果反映出很多教师在工作实际中,对学生缺乏应有的关心与爱护,不能够做到尊重学生或公平地对待学生,有违《规范》的要求,引起师生间的矛盾,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教育。

3.教师期望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但缺失合作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是否认真备好每一堂课问题中,26.3%教师能做到、66.3%教师基本上能做到;在教育工作中,之所以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主要原因是:48.4%的教师认为找不到被大家认同的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28.9%的教师认为学校或教研室风气不正;教师与教师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76.0%教师认为是教师间在晋升职称、工资以及分配奖金和住房等方面发生了关系各自切身利益的冲突、71.6%教师认为是有的教师本位主义倾向严重,遇事只从自己的工作或所领导的班级利益出发,不考虑全局、56.5%教师认为为了在工作竞争中争得较好名次,不互相支持与合作。以上结果反映出教师们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期望有一个良好的学校和教研风气,不认同个人本位主义等,均表现出努力做好工作的良好意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们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时,经常面临的情况是:59.8%的教师认为多数人采取漠然的态度、32.4%的教师认为大家真诚向您祝贺、学习。当其他教师在学生中散布贬低您的言行的态度是:49.9%的教师不予理睬、43.3%教师虽然痛恨,但一般不采取同样的方式反击,而在教师群体中寻找解决的办法;面对当前升学压力,教师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46.2%的教师认为以互相支持和合作为主,在少数方面竞争、28.7%的教师认为以竞争为主,互相支持和合作的空间和范围极小、只有17.5%的教师认为完全可能进行全面的互相支持与台作;在教学或班级管理上遇到困难时,首先想采取的办法是:45.8%的教师选择自己认真思考,摸索解决的办法、40.4%的教师请与此相关教师或者教研室的同志会诊、帮助解决。以上结果反映出当教师教育教学中遇到困难时,多数还是依据自己的经验去解决;取得成绩也多半靠孤军奋战,难以提升层次。教师这种缺乏合作意识状况的改善,还要期待社会和学校为教师创设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建立科学、可行的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教师职业道德提升的安全的、健康的环境。

4.教师渴望得到学生家长的支持,却没有很好沟通

调查结果显示,81.6%的教师把主动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看成是教师的一种义务;当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方法或者管理班级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25.7%的教师非常欢迎家长提出意见、67.6%的教师认为可以与家长讨论、交流、只有1.3%的教师非常反感,立即反击或作出解释;有人建议学校中的每个班都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65.2%的教师认为想法是好的,现在还实行不了、32.2%的教师认为应当立即推广实施。当您本人或您的家庭遇到困难,而您学生的家长又有能力解决您或您家庭的困难,您采取的办法是:9.3%的教师选择顺理成章地找这些学生的家长帮助解决、38%的教师选择坚决避免找这些学生的家长、18.4%的教师选择如果学生表现好,可以找他们的家长,如果学习表现不好,就不找他们的家长、34.3%的教师选择实在没办法时,只好硬着头皮去找。以上结果反映出大多数教师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期望和家长积极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但是个别教师还存在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认识。

调查结果显示,有的教师经常把犯错误的学生的家长找到学校,进行批评、训斥,36.5%的教师认为方法不对,但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36.3%的教师认为不应该采取这种态度和方法、27.2%的教师认为对有些类型的家长必须采取这种方法;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92%的教师认为家长偏袒自己的孩子,带着某些偏见向教师提出批评意见、87.9%的教师认为家长与教师间沟通太少,互相不理解、68.2%的教师认为有些家长对子女不负责任,不能配合学校工作;与家长沟通最常用的方式:87.9%的教师打电话、26.6%的请家长到学校来;在您认为发生量或发生频度最高的教师行为的问题中,56.7%的教师选择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22.9%的教师选择以不友好的态度对待差生的家长。以上结果反映出有很多教师对自身角色的价值定位和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不能够正确的对待家长、缺乏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的方法与技巧,导致沟通障碍。

篇10

职业素养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多方面。高校教师职业素养主要体现在职业道德、学术知识、教学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教师的全面发展表现为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个性的自由发展,体现在教师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各种素质之间的均衡和和谐发展。

二、教师职业素养与教师全面发展的关系

教师职业素养与教师全面发展都是为了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教师职业素养是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门槛,是教师内化的一种职业特质。教师的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内在需求,是教师培养的一种模式,也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所要最求的目标。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依托。提高教师职业素养,是实现教师全面发展的动力和着力点。

三、提高职业素养,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的途径

教师职业具有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和多变性、学生成长的导向性和示范性、工作内容的超前性和创造性、教师职业的崇高性和不可替代性等特点,是一种良心工程,青年教师职业素养的高低决定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对青年教师全面发展起主要作用。因此,提高高校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已成高校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高校领导必须给予高度关注,要有计划、有目标地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健全一些有效制度,帮助青年教师提升职业素养。同时,高校青年教师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及高校发展的需要。

(一)高校提高青年教师职业素养,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的途径

1、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

优美的校园环境、积极奋发向上的学术环境,和谐的师生关系,相互协作的教学科研团队,不仅能够熏陶学生成才,同样能够激发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学校各部门应相互协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宣扬爱校、爱学生、创先争优、学习优秀楷模的思想,树立青年教师敬岗爱业、为人师表的观念,自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形成积极主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

2、加快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改革,为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

目前,我国高校对教师的评价大都由名目繁多的教学科研量化指标来衡量,这种定量性的评价机制虽然有利于管理的简便易行,但却很难将教师的个人成长、全面发展与学校育人事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一定程度上反而影响着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别是对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短、科研积累尚不深厚的青年教师来说,为了完成岗位目标千方百计的发表缺乏深入研究的论文,追逐科研立项,把大量精力用在应付完成工作量上,而对教学质量、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师德品质、社会工作、管理服务等设计教师职业素养的内容则很容易被忽视。这种量化考核、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的管理方式,虽然有利于鞭策教师去奋斗但却会扼杀最优秀教师的发展,不利于教师全面发展和学校拔尖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高校育人事业的发展。改革高校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延长对青年教师考核与评估的时间和周期,克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短期行为,实现高校教师管理机制的去官僚化、民主化、平等化、人性化,建立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势在必行。

3、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教学科研能力是青年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体现,也是教师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对每位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发展规划,确定适合青年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制定专门的培训方案,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及教学科研能力。同时,对青年教师进行长期的跟踪培养,及时发现青年教师的短板以便及时通过培训等手段进行干预和提高,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二)青年教师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全面发展的途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基础,外因是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影响内因。高校教育工作是“树人”工程,要求高校青年教师必须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通过不断学习、认识、实践、体验,把对职业道德的认识逐步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转变成个体的道德需要,进而外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和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神圣职责,将社会条件与自身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努力实现和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1、青年教师应自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青年教师要深刻理解教师职业的内涵与职责,实现准确的自我定位。选择了教师职业,就负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责和使命,就要热爱教师岗位,就要耐得住清贫,坐得住冷板凳,对自己所司职的事业做出总体规划,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物质化的目标,而是要靠自己过硬的本领塑造职业威望和职业自豪感。同时,要自觉加强职业素养,严格职业操守。教师的角色形象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职业形象,对教师素质的形成起控制与推动作用。崇高的职业道德、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观念和良好的个性修养,是现代教师必备的职业素养。青年教师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2、青年教师应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渊博的知识是教师职业素养的主体内容。特别是在信息时代,大学教师要不断地学习,努力地扩大自己的知识内涵,熟悉国内外最新的学术动态、先进的研究方法,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求。课堂教学是青年教师的主要工作场所,也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课堂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青年教师除了渊博的知识,还需掌握一定的教学技巧,使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活波生动的语言、良好的形象和气质与教师的人格魅力也是职业素养的完美体现。青年教师应从以上方面出发,自发地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3、青年教师应完善自身生理与心理素质

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是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青年教师应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以便能更好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青年教师还应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环境,良好的心态,不要总是抱怨自身的职业,学会缓解压力,避免产生职业倦怠。能够神采奕奕地站在讲台上对学生侃侃而谈是教师职业素养的美好体现,是教师全面发展的保障。总之,青年教师职业素养影响着高等学校未来的发展,不仅学校应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措施来提高青年教师职业素养,而且青年教师个人也应积极主动地通过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实现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青年教师的人生理想。基金项目:本文为西安工业大学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16JBZ11)。

作者:张荔 王昆 单位:西安工业大学人事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