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0: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新收入准则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17年7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经由财政部统一对外,其中规定非上市企业必须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准则。新标准规定以控制权转移取代原有的收入规则的以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的重要依据,同时,准则中还明确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为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和计量奠定基础。随着主流媒体迭代和发展,传统电视广告业态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媒介传播渠道、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使得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的核算日趋复杂,在2021年广电媒体行业全面实施新收入准则的背景下,传统电视媒体广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何对这些业务做出规范处理成为实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基本要求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确认采用“五步法”模型,其步骤为:第一,识别合同。识别合同就是解决合同成立与合同独立的问题。如果合同关注资产的转移,以控制权的转移为依据,经双方确认、权利和义务清晰,支付条件和可收回对价明确,同时具有商业实质,则可判定合同成立,反之则不成立。辨别合同是否独立,则主要在于区别合同是合并还是变更。合同合并指企业与同一客户先后订立多份合同只为实现一个共同目的,并且合同价格相互关联。合同变更则是要区别变更后是应当作为一份还是多份,操作时是按老合同执行还是新合同。第二,确定合同中的各种履约义务。确定单项履约义务的关键点在于合同中的某项承诺是否可以清晰地与其他承诺相互区别开,如果可以则说明该项义务应当可以被区别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看待。以此类推,合同有几个不同之处,即合同包含几个单独的履行义务。第三,确定交易价格。根据新准则确定的交易价格应考虑合同变量对价、主要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最后调整交易价格确定收入。第四,将交易价格分配到合同中的各种履行义务中。基于上述步骤,这一步的关键就是根据单个售价的比例或是打包出售时单独部分占比将合同价格分配到各个履约部分中。第五,实际执行时确认收入。在明确好每个单独履约义务的价格后,就需要在实际履约时确认收入了,根据新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方法分为“时间段确认”和“时间点确认”,前者是基于某一时段内的业绩进度,分段确认;后者是在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二、电视广告收入确认面临的问题
(一)实际广告收入难以精确确定
传统电视广告中的4A广告年度投播通常签订的是框架协议,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合同金额和具体执行信息。这就往往会导致广告收入确认的延迟和不精确。尤其当广告订单发生临时调整时,由于双方确认过程繁琐,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等,往往会导致财务信息滞后,财务拿到的原始订单上的广告金额可能并不是最终确认的金额,这些情况的出现难免会导致广告收入的误入,影响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此外,因合同中广告没有标明具体播出时间,按照新标准被认定为(广告时段)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综上所述,只能依据每次播出前下达的媒介订单(详细列示了播出时段、播出内容等信息)锁定具体的时段和播出金额,经客户确认后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凭证,确认广告收入。框架合同和正式媒体订单构成了一揽子交易的本质,合并为同一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广告播出订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广告收入确认的精确程度。
(二)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难以界定
电视广告常常采用的是“套餐经营”的方案,即在广告期内,客户可选择多个不同单价的时段进行组合播出,以达到持续的广告效果。这样的方案直接影响到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难以区分界定,过去往往是作为一揽子交易,按照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处理方式确认收入,既增加了财务风险,也与收入准则相悖。例如:套餐广告类型包含15秒和30秒的组合硬广方式,为了增加客户黏度,现在还会加入少部分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推送等组合播出形式,合同往往会将各种播出形式组合,和客户确认最终确定一个合同金额总价。但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不同秒数的硬广,按次数计量的新媒体推送应当被作为三种不同类型的单项履约义务分别区别对待。
(三)收入确认的时点不确定
传统电视广告收入确认存在财务与业务分离,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部分存在广告补点,赠播等形式的广告收入确认的时点存在不确定,直接影响广告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收入虚增的风险。新的收入标准明确规定了在某一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要求。传统电视广告订单通常在一段时间内衡量播出情况,在一段时期内确认履行义务,但是其中对于类似具有收视率保点计价CPRP的广告则应以“某一时点”确认广告收入,只有达到了约定收视率保点数才算满足约定履约义务。只有在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收视点或者是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赠送播出后,才可以按完成的时点确认收入。
(四)广告出现的时间界定困难
随着传播媒介的不断拓宽,“两微一博”的新媒体方式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到传统电视广告的整合营销当中。互联网上的广告形式不像传统电视广告有明确的媒介订单可以直接一目了然。新媒体形式的广告往往会与活动、节目等项目结合,品牌线上的推广很难精准界定广告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间,这也就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广告收入的确定,企业应收账款的统计等,给企业后续经营管理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三、电视广告收入确认的建议
(一)及时更新广告财务管理系统
当前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实现了财务系统的自主开发和使用,其中有些企业更是已经提前实现了财务信息共享系统。集中、科学的系统化管理是广告财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应不断地更新和优化广告财务管理系统,以此来更好地贴合不断变化的会计准则和广告市场变化的需求。通过系统更新升级来解决实际广告收入难以精确确定的问题。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在优化时要将最新的会计政策与前段业务最新信息融合,实际操作中应该重新梳理优化电视广告播出从下单、排期直至播出的财务管理流程。让财务管理工作能在前段进行干预和知晓,对于补播、赠播等的情况能够通过系统实现相关业务信息的及时共享,财务可以通过系统主动并且及时获得,而不是仅仅依靠传统人工交接的信息传递方式,借此提高电视广告业务板块中财务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核算能力。
(二)强化专业知识培训
新准则更强调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判断力。为了避免由于财务人员对准则不熟悉而造成会计处理方面出现问题,企业应当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对企业业务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以便于财务人员能够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对于收入确认的时点把握更加精准;另一方面,企业对财务人员应在制度上做出相应的激励措施,可以从制度和奖励方面,促使财务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奠定坚实基础。激励财务人员跨领域合作,尽量能在广告刊例价格的制定和合同内容签订时给予经营部门和相关法务部门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力争做到在合同中明确区分各个单项履约义务,未雨绸缪,以此为依据,避免后续各项业务混淆难以区分计量,违背新准则要求。
(三)优化合同管理
新收入准则具体实施中的第一步是确认签订的合同。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与相关部门提前交流沟通,根据新准则对企业的广告合同模板、签订条款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合同的签订与会计准则、核算要求相结合。通过规范合同的订立,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尽力做到在广告合同中区分各个单项履约义务,对广告播出的时间,刊例,折扣,赠播,补播等事项应明码标价,以避免因不明确的合同协议而引起的后续争议。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参照之前要求在实际管理中做好前期广告合同审核工作以及中后期逐步落实合同的实施状况与收入确认相一致的跟踪与管理。
(四)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
各种新媒体广告形式的出现丰富了传播媒介和内容,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广告出现的时间不统一和变化多端。广告财务管理特殊性在与它不是单纯的会计处理,它还涉及业务处理。广告财务工作人员不单单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量,还要保持与业务部门的及时沟通,以便于第一时间知晓和获悉前段业务端口的信息变化,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同时企业应该加强收入确认的风险把控,让财务人员参与到广告合同和订单的审核管理中,对于广告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时更新,企业应当重视财务人员的前段干预和把控。
四、结束语
目前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电视广告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存在不确定性。新的收入标准是基于收入合同,对交易各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给予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保护。在此基础上,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制定计划,加强流程管理、强化专业人员的培训、优化企业财务系统,在此基础上让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这将有力地推动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对传媒业的蓬勃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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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参与过多次并购交易,担任不同的角色。笔者曾将自己创立的公司卖给上市公司,也曾作为买方并购其他公司;曾担任过企业的管理层、董事会的董事,或作为收购业务的顾问。这些交易,有些非常出色,有些则业绩平平,当然也不乏有一些灭顶之灾的交易。鉴于笔者历任并购交易中的各种角色,以下总结的是六大关键要素―为什么并购交易无法成功,你又能做些什么呢?
1.错误判断企业战略的匹配度
如果被收购的业务距离母公司的核心业务差距过大,交易往往达不到预期。例如,公司销售给其商业客户的产品服务主要是通过产品目录和互联网销售,他们对于直销公司的并购就应该非常谨慎,尽管广义地说,他们的产品属于相同的行业。同样,如果公司的传统优势在于销售产品给商业客户,那么他们在进军以消费者为导向的业务之前,必须三思而后行。
咨询公司如果需要收购某家软件公司,通常他们会基于这样的基本理论―母公司的客户需要使用该类型的软件应用,并且这家软件公司的产品覆盖领域也正是咨询公司所擅长的行业。尽管如此,他们最终会发现,销售B2B应用与管理咨询服务从性质到方式完全不同。一个真实可靠的收购前审计会则提供了必要的答案:不要逾越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要判断目标公司是否符合你的战略、你的运营模式,以及你的分销渠道。
2.交易结构或支付价格错误
我们都很清楚,如果收购方处于竞购环境,往往陷于支付过多的被动局面,必然很难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率。为了保护自己,一些收购企业通常会对于支付结构作出一定调整:收购总金额的一半或更多,会基于未来业绩实现的程度来计算。意想不到的是,这种安排可能会对收购公司适得其反。例如,如果一个重要的付款里程碑是基于收购后的销售业绩,但母公司99%的销售人员可能因为不了解,或者并未被那些销售目标所激励;另一方面,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可能也感到沮丧,由于对实现主要付款目标缺乏掌控能力,同样无法实现目标。
我曾见过类似情况发生在以产品交付为导向的获利能力付款:好消息是,母公司获得了数十个新产品的开发团队;坏消息是,重组后的产品团队中只有一小部分员工知晓或被这一里程碑所激励。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坚守基于未来业绩支付所勾画的交易结构,最终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和失败的交易。更好的选择就是,尽管说来容易做起来难,交易前就协商出一个公平的价格。
3.错误解读被收购企业的文化
只是因为两家公司处于同一行业,并不意味着你们具有相同的企业文化。收购公司的整合团队太容易犯“胜者综合症”,招摇行事,特别是做那些被收购新员工所担心的事。如果在步入新办公室时,铭记“4H”准则,那结果会好很多―诚信、人性、谦逊与幽默。
4.沟通不清晰或沟通不足
由于缺乏信息和清晰的沟通,传闻漫天飞,被收购公司的员工必然会作最坏打算。这就需要积极地与整个团队沟通,而不仅仅限于高层管理人员。切实、清晰、上下一致的沟通,即便是不好的消息,也一定要确保合盘托出,而不是零散的,而且要明确表示,这是所有的决策,别人就不必再担心,等待另一只鞋子掉下来。通常,当你自认为已充分沟通的时候,实际上仅仅完成了四分之一1/4的沟通工作。
5.盲目关注整合自身
不要假设所有的整合都是好的。我曾看到在收购中,很多母公司坚持修整那些本不存在问题的地方:被收购公司已建立了强大的品牌,但母公司以“融合改善”为名义,坚持按照公司命名规定,取代那些本已融合得很好的品牌。
新的操作标准规定势必会挤占原有的员工的自由度,如同从房间抽走所有氧气,而导致团队士气的低落。一个小型的销售团队本来很熟悉原有的产品范畴,但母公司认为自己了解得更好,非要硬性在产品价格目录中增加1400项不熟悉的产品。被收购的产品在原有的环境中通常工作得很好,但母公司坚持重建,使其适合母公司的技术架构。实际上,这必然导致对其客户的惩罚,多年停滞对产品的改良。其实,策略的根本在于不要过度压迫。如果这家公司值得收购,那么它也应该是值得信赖的,为他们追加资金并鼓励茁壮成长。
发展实证会计,不但可以提高会计研究的科学性,为规范会计研究提供证据支持,还有利于完善会计理论体系,有利于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从根本上讲,可以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本文的核心是希望初步回答如何推动我国实证会计的进一步发展。为此,讨论了影响实证会计发展的若干因素,当前限制实证会计发展的有关制度的完善,以及实证会计的运用技术与运用背景等。
一、需要澄清的几个概念性问题
作为实证会计的主要代表人,瓦茨和齐默尔曼(Watts and Zimmerman)将实证会计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经验性理论和方法”(瓦茨和齐默尔曼,1986)。葛家澍教授认为,“实证会计理论,确切地说是用经验——实证法为基础,以数学模型为工具所形成的一套新理论。其主要目的,在于解释和预测会计现象和会计实务”(葛家澍,中译本序,1999)。为了明确讨论对象,需要澄清:
1.实证会计是一种理论、还是一种方法?
众所周知,实证会计是规范会计的对称。如果它是一种理论,就应有自己的核心观点和比较固定的研究领域(就象会计目标理论、会计计量理论、收入实现理论等等)。显然,如果认定实证会计仅限于研究资本市场研究、会计选择研究等有限的领域,只会限制实证会计的发展。以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名著《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来看,似乎实证会计是一种理论。这主要是由于在七、八十年代,实证会计的研究对象与研究结论大大不同于以往,而且相对比较集中。其实,不同的方法既可用于建立新理论,也可用于反思旧理论。现在的实证会计论题有很多都可以用规范的方法来研究,规范性论题也有很多可以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因此,实证会计是一种以实证方法进行研究所得到的理论。实证会计与规范会计的根本区别在于,研究者所提出的命题是否可以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即研究对象是否可以通过足够大的样本进行随机性的观察。过去不能实证的将来或许能,实证会计的运用并不局限于既有的领域。
明确实证会计是一种研究方法,并未降低其地位,相反将会有利于它的发展。在一些以会计理论体系为题的专著中,实证会计理论并未当成研究方法来论述,而被列为与其他会计理论并列的一部分(并且往往是最后一部分)。在研究生教学中也存在同样问题。这固然与实证会计的发展程度——尚未涉及会计理论的大多数领域有关,但是,如果认可实证会计是一种研究方法,就应当在详细展开研究之前予以讨论。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博士生导师吴水澎教授在其《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研究》一书中,所构建的会计理论体系就是以方法论为最高层次的。明确实证会计是一种研究方法,还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实证会计在中国的发展会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如此紧密的关系。关键在于后者决定了会计命题的可实证性。
2.实证会计(Positive Accounting)和经验会计(Empirical Accounting)是什么关系?
一种观点认为狭义的实证会计可作为经验会计的一个分支(张为国和徐宗宇,1997;蔡春和邹宏,1999)。第二种观点认为,1968年由鲍尔和布朗(Ball & Brown)发起的研究称为Empirical Accounting,而1978年瓦茨和齐默尔曼发起的称为Positive Accounting,二者合称实证会计(刘峰,2000)。据此,实证会计大于经验会计。区分二者的目的是为了给实证(经验)会计划分阶段。我们认为,“经验会计”一词在中国用得很少。为简便起见,即使只用“实证会计”,也完全可以区分其发展阶段。
3.实证会计是否仅限于采用假设检验方法?
从目前国内的实证会计成果来看,所采用的方法绝大多数是假设检验。但是,这并不是实证会计的唯一方法。其一,假设检验是推断统计的主要方法,而描述性统计也可用于实证会计。其二,实证会计的数据来源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也可以是其他。如,调查问卷、模拟实验、直接观察等。从根本上讲,实证会计的特点是以观察到的经验事实为立论依据,但并不表示唯数学工具独尊。
二、我国实证会计发展的影响因素
很多学者曾经对实证会计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进行过概括。这些讨论多注重国外实证会计的发展。以下所述则侧重于我国的现实。
1.相关学科的发展
在理论基础上,早期实证会计的发展受到有效市场假说(EMH)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影响。八十年代以来的实证会计则与企业理论、契约理论、管制理论等关系密切。此外,作为计算方法,数理统计的发展大大早于实证会计,也早于实证经济理论。这提示我们,从事实证会计研究必须首先了解相关学科。如果不满足于“旧方法+新数据”式的研究,要有所创新,则需要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造诣,甚至突破。
将会计理论与经济理论相比,可以发现一种现象。在中国和美国,会计理论中实证之风的兴起都晚于经济理论。通过简单的统计可知,我国《经济研究》近年刊载的实证论文(不限于会计领域)的比重多于《会计研究》。《经济研究》上发表的财务与会计方面的论文数,近三、四年明显多于以往,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些论文采用了实证分析方法。实证会计有无可能摆脱从属于、跟随于其他学科的阴影?(如,对于有效市场假说的检验,在经济学界、金融学界以至管理学界都有人研究。尽管没有引起该论题的学科属性之争,但这种研究容易重复,不利于会计的发展。)换言之,是否存在以会计理论为基础的实证会计?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当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在盈余管理上的浓厚兴趣也许与此有关。亟待会计学界研究的论题应该更多的是本学科的问题。如,关于盈利预测、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等问题的研究。
2.信息处理技术与数据库业务的发展
这两者都与计算机紧密相关,可归为一类。信息处理技术主要是指原始数据的整理加工,尤其是各种复杂的计算。国内常用的软件有TSP、Excel、SPSS等。各种软件各有优劣。TSP是基于DOS的小软件,略嫌陈旧;Excel是最流行的办公软件之一,容易找到;SPSS功能强大,专业性强。
数据库业务是提供研究所需的原始数据。从笔者所看到的实证成果来看,多数研究者是从证券报刊上收集原始数据,可以想象其工作量之大、成本之高。少数有条件的研究者已开始运用电子版的数据,真可谓“羡煞旁人”。 如果有类似国外标准普尔(Standard-Poor)、穆迪公司(Moody)等的咨询机构专门从事信息服务,有Compustat Tape和Datastream International那样详细的数据可供研究之用,相信一定能推动实证会计的发展。
最近,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sse.com.cn和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指定报纸上。上市公司可以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披露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这一要求对于研究人员的数据收集将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有关网站经常一些经初步整理的关于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数据,值得实证会计研究人员关注。
3.传统理论的危机
按照库恩的科学范式革命理论,新的理论范式是在旧范式发生危机之后诞生的。所谓理论危机,是指理论的供求关系失衡,尤其是供给短缺,包括总量短缺和结构短缺。六十年代前后,美国的规范会计理论在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上出现了危机,于是有了Ball和Brown(1968)、Beaver(1970)开创性的实证研究。我国是否存在会计理论危机?对于面临发展和体制转型双重任务的中国经济,对理论的需求无疑是巨大的。在理论的供给方面,如果仅从的数量来讲,我国会计理论何其繁荣。但是,其中的泡沫现象实在太多。从形式上看,包括重复研究、抄袭、一稿多投等。从内容上看,有纠缠于概念、原则而无实质意义的“论文”,也有“新瓶装旧酒”式的“创新”,还有草率提出新概念、新理论的“弥补空白”③。如何改变作为社会现象存在的学术泡沫,已不是本文主题所在。但透过这种现象,可以看到理论危机至少潜在地存在。近年,我们不时可以听到会计理论滞后于改革实践的批评声,也是理论危机的一个佐证。我们相信,早日粉碎学术泡沫,将理论危机明朗化,将有利于学术的真正进步。
按照经济学理论,一部分人由于预期到制度变迁的收益可能大于其负担的成本,就可能发起变迁,成为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Primary Action Group)。我国会计理论范式变革的发起者是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等几所高校的会计研究者。他们的收益——更高的学术地位是非常明显的。一批有远见的研究者正在努力成为第二行动集团(Secondary Action Group)。
4.资本市场的发展
国外资本市场的发展远早于实证会计。而我国两者几乎是同步发展的。其原因是,资本市场是实证会计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如果说国外最迟形成的必要条件是计算机技术,而我国则是资本市场。
实证会计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可概括为:资本市场的会计规范需要会计理论的指导,资本市场的发展也为实证会计研究创造了条件(张为国和徐宗宇,1997)。在前一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会计研究中“10%现象”④的发现对于证监会改变上市公司配股条件具有明显影响。后一方面,主要表现在实证研究所需的原始数据上。我国理论研究人员直接与实务界接触的机会不多,而各种统计年鉴上可找到的数据大都属于宏观性的。因此,资本市场上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于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具有相当突出的影响,较之国外不可同日而语。
5.借鉴国际惯例
八十年代末期,中国会计界兴起了一片“向国际惯例靠拢”的强烈呼声,但当时实证会计发育的土壤尚未具备。近年来,随着中外会计学术交流的增加,研究范式的转变逐步得到中国会计理论界的认同。其主要表现有:(1)一些理论精英为了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成果,不得不应用国外流行的研究范式——实证研究;(2)作为我国会计期刊中的权威,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会计研究》转变了办刊宗旨,日益推崇实证会计,无疑对会计研究的发展起到了导向作用。(3)在一些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上,外国学者带来的成果多属实证性的,为我们进一步打开了眼界。(4)香港的部分会计学者先后受到大陆传统的规范式理论训练和西方的实证理论熏陶,他们曾对大陆的会计理论提出过善意的批评。这种批评很有说服力。同时也应看到,中外交流毕竟限于少数人,来自国际惯例的推动不足以使实证会计在理论界普及起来。
综上所述,我国从事实证会计研究的必要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果有足够的动力和正确的方法,研究者就可以深入了解相关学科和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不辞劳苦地收集数据,针对规范资本市场的需要,从事实证会计研究。但是,问题在于,事物的发展不仅仅需要具备必要条件。
三、推动实证会计发展:有关制度的完善
如何推动实证会计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陆正飞博士认为,导致我国财务(与会计)研究基本限于规范研究的主要原因,一是研究动力的缺乏,二是研究条件的缺乏。研究动力是指现实对理论的需求和研究者的利益驱动。研究条件包括掌握实证方法的研究者和研究所需的数据资料(陆正飞,2000)。笔者认为,推动实证会计发展的具体因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外部环境存在的有关制度,它解决的是研究主体的培育问题,或者说有没有人愿意从事实证研究;二是实证会计本身的运用技术问题,可以从现有的局限着手分析,它解决的是愿意从事实证会计研究的人能够正确地从事研究。
由于实证会计的相对研究成本远高于规范研究,而收益却没有明显差距,理性的研究者出于成本效益的分析,当然会选择不搞实证研究⑤。这样,要推动实证会计的发展,就必须从制度安排入手,尤其是完善有关的激励机制,降低研究者从事实证研究所负担的成本,提高实证研究的收益。
1.研究生培养制度
如果说实证会计在中国早期的发展主要得力于以博士生为代表的理论精英,那么,其进一步发展应当致力于更高的普及率,从而有赖于包括硕士生在内的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完善。
一是研究生导师的选任制。博士生在报考之前,往往先与导师有所联系,而很多高校中,硕士生的导师还采用的是指定方式。即使有的研究生希望深入了解实证会计,也可能投师无门而望“实”兴叹。推行硕士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制度,有利于激励二者同时提高自身水平。目前,一些硕士生导师只要有了资格,就不再深入进行学术研究,把学术研究当成导师资格的“敲门砖”。这种“终身资格制”导致一种惰性。如果推行“双选制”,可以对此有所限制,而且有利于降低实证研究人员的入门成本。
二是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制度。绝大多数高校都要求研究生毕业论文要达到一定字数。其隐含的假设是,字数反映了研究水平。这显然不够合理。东拼西凑的十万字还不如踏踏实实的一万字。从研究成本来看,后者也可能高于前者。实证会计的论题通常较小,未必能“凑足”字数。这也使研究生们无法以实证会计的论题写作毕业论文。在国外,就算是“根据农贸市场的价格来对种族歧视的存在与否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章,也可以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我们的研究生却热衷于创立“新体系”。 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打破规范研究一统天下的格局,提高实证研究的地位和收益。
2.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科研奖励制度
这两者都与论文质量评估制度有关。高校教师是最主要的理论研究人员。教师搞科研的动力(教师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主要是评职称和科研奖励。而目前职称评审和科研评奖的主要依据是论文数量,对论文质量的考虑仅限于字数、刊物等级。既然实证会计的研究成本高于规范研究,除非受“道德觉悟”水平或其他因素影响,谁都会选择不搞实证。要改变这种状况,前提是论文质量的合理评估。国外的经验是通过文献统计,以论文被引用的次数作为标准。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作法。从会计理论界来看,中国会计学会理应担起重任。在课题申报、科研评奖等方面,应当逐步向实证研究倾斜。
3.高校师资交流制度
目前,许多高校师资来自本校培养的博士,难以避免“近亲繁殖”的弊端。而且,容易形成“弱者恒弱、强者恒强”的格局,不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因此,应当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如,本校毕业的博士生在若干年内不允许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将一定比例的教师职位留给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学者和在读博士生等(张为国和徐宗宇,1997)。
4.科研合作制度
实证会计的研究成本较高,合作进行可以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每个研究者负担的平均成本;可以利用合理分工、差异互补,缩短研究进程,提高科研质量;可以通过学术上的“传、帮、带”,促进学术群体的形成和壮大;还可以增强研究主题的系统性,避免受个人精力所限而“肢解”论题。因此,应大力提倡科研合作。
5.刊物审稿制度
有的刊物编审人员不了解实证会计,也就将实证成果拒于门外。有的刊物在投稿须知中强调,能不用图表表示的尽量用文字表示。这显然不利于图文并茂的实证成果的发表。除了改变办刊观念外,应推行匿名审稿制。
目前我国会计论文的主要发表园地一是各大学学报,二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附属于财政部门的会计学会分会所办刊物,三是有关研究机构主办的刊物。总体上看,存在市场(读者)定位不明确的倾向。与其过于讲究兼顾而结果什么也没顾着,不如专门为某种特殊读者群服务。比如,普及性的服务于实务界,研究性的服务于学术界。
6.产研联系制度
职称评审、课题申报、成果评奖、获取稿酬都是科研活动的收益。这些收益多属间接性的、不确定的。而从事研究时所发生的成本则是直接的、现实的,而且往往要由研究者本人负担。国外实证会计之所以十分流行,数据收集成本低固然是原因之一,稿酬丰厚也是一部分原因,但可能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研究成本大多转嫁给了实务界——由公司提供经费、研究公司关注的问题。如,对某项会计准则持赞成或否定态度的公司希望获得理论上的“依据”,把利益之争掩藏起来,当然愿意慷慨解囊。尽管这种研究方式很可能有先入为主之弊,但如果参与其中的企业和研究人员足够多,也可以达成某种均衡。因此,应当鼓励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联系起来,共同推动实证会计的发展。
四、推动实证会计发展:现有局限的改进
关键词:技术类无形资产 技术力量 技术生命周期 知识产权
新准则下技术类无形资产概述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企业由原来的主要依靠物质资料产生价值转变到现在主要依靠智力资料产生价值,技术开发和科研创新成为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核心竞争力并胜利的关键因素。会计的实质是反映社会和经济现象,在这种大环境的转变下,旧的会计准则已经日渐显示出其不适应性。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新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着重强调了企业对资源的控制和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控制是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可辨认性是指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新准则提供了无形资产确认的基本框架: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从我国的制度背景出发,这两个条款作为公司管理层做出判断和决策的首要考虑因素,直接决定了管理层的判断。新准则无疑是将无形资产的范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确认更依赖管理层的决策和判断。同时,技术类无形资产(也就是通常的技术)更新迅速,未来收益相较于土地权、版权等不稳定,其在报表中的确认就更依赖于管理层的偏好。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开放的判断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客观性甚至会计舞弊。因此,了解管理层在什么环境下容易产生确认无形资产的倾向是十分必要的。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它是由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与技术相关的权力构成,这类无形资产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术、知识及智力为其所有者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都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价值转化过程风险较大等特征。
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确认诱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状况。一部分企业并不将创新作为其经营周期中的一部分,进行科技创新的原因是该类企业想做一个项目,用于创造短期收益或者造成暂时性市场冲击。此时,管理层所关心的主要是技术力量和技术生命周期。另一部分企业处于科技领域,以科技创新和技术发展作为核心竞争力。创新是企业存续的内源性因素,研发和开发活动深入该类企业每一次项目的启动、成长、完成周期。此时,管理层所关心的是技术的知识产权。因此,正确认识技术强度、研发周期和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层可以较为准确地做出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成本投入、未来现金流、投资回收期等相关信息的评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决策相关性更高的会计信息。
影响技术类无形资产确认的因素
(一)技术生命周期
技术生命周期即指一项新技术在商业上表现为可行的产品的平均时间。一个周期包括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在新发明阶段,科技的成长较为缓慢,此时,经验和错误促使系统向前推进。到了成长期,科技的发展是持续且快速的。处于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已被市场认可,其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比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也容易计算。进入衰退阶段,科技的上限已出现,发展速度也非常缓慢,发展已到达极限。这体现出科技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当科技达到其自然极限时,它将成为一个衰退的成熟技术并且非常容易被取代。较原技术拥有更高绩效且发展速度更快的新技术,将影响旧技术并在某一时间点,取代旧技术。技术进入市场后,借由市场渗透的产生,并形成市场成长,表现为市场交易量。一方面,在技术发展阶段,技术尚未接触市场,不但没有市场交易量和实质收入,企业研究人员还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进行创新、研发和测试。另一方面,新技术开始市场应用后,市场交易量增加,成长速度逐步增加。此时,市场的渗透依赖创新的速度和市场的需求。例如:软件市场的技术生命周期通常小于一年,而船运业的革新周期大于10年。这是市场需求决定的。因此,优秀的企业管理者能够在市场需求的时候,快速推出技术革新以提高消费者的体验,保持其技术革新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因此,较短的技术生命周期不仅减少企业投入的现金和技术的成本,并且能够冲击市场创造短期收益,降低了技术投资的风险,使技术革新收益形成一个敏捷、快速的良性循环,降低了未来收益的风险。因此管理层偏好将具有较短生命周期的技术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技术力量
处于创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将技术力量作为评估未来收益稳定性的重要标准。技术力量越强,该技术就越难被同行业竞争者以较低的成本模仿。对于这种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往往能够独树一帜,作为市场的导航者,在某一段时间内持续的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反之,如果该技术不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在应用于市场后不久,同行竞争者可能纷纷效仿生产类似商品。在首次研发后,同行竞争者往往能够以更低的价格生产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导致该种商品的市场最终沦为一场价格竞赛。因为研发成本高昂,率先研发该种技术的企业通常没有办法大幅压低商品售价,从而使得技术模仿企业在保持相对较低的开发与生产成本基础上,以更低的市场售价占据大量的市场份额。这种现象在市场环境中十分常见,如国产手机市场:许多前几年表现并不突出的生产商,凭借低价销售具有多种功能的手机,使消费者能在低消费的同时,享受到多种高端手机技术与功能,以此迅速占领市场份额。因此,复杂程度高的技术未来投资收益的风险相对较小,容易受到管理层的青睐,使之被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作为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保障无形资产作为现实生产力的原始动因,使有可能的财富转化为现实的财富。在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可触摸的有形财富,正在被不可触摸的无形财富所替代。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财富的核心。知识产权一旦具有较高的获利能力,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保护使之成为人人可以使用的公共物品,就会损害其所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反之,较高的获利能力一旦受到法律的保护,就可以为企业未来创造收益。可以说,在科技领域的企业,知识产权就是保障持续技术创新和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探讨知识产权怎样对管理层的决策发挥其影响。
1.技术本身―技术的科学联动性。科学联动性即指一家企业所拥有专利的平均引用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篇数,简而言之,就是该技术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上的程度。近几年,科学联动性越来越广泛的用作衡量创新技术的指标。在许多科学家和经济学家眼里,科学是技术创新的来源,以科学联动性衡量创新技术虽然具有局限性,但仍是极具可行性的。一方面,以科学为基础的活动计划能够明确、具体、系统、量化地解释企业的目标、实施方案和方案评估,使管理层抓住重点并定位最有前途的科技创新领域,避免探索、实验过程中多余的资源浪费;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准确定位企业面临的外界环境和内部环境,帮助管理层在现有限制下做出使企业获利最大的决策;研究活动要求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相较于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更高效地完成技术的开发研究。即使提供给每人的报酬更高,但是缩短的实验时间和减少的资源浪费降低了研究开发的成本。另一方面,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来看,科学的技术和知识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务价值中占有绝对优势。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主要依靠技术、知识的投入,技术和知识的倍增性使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呈现倍增性。然而,最为重要的是,科学联动性越大的技术越复杂,越难被竞争对手模仿。因此,科学联动性大的创新技术,未来的收益风险小、容易实现,企业管理层倾向于将这类技术确认为无形资产。
2.企业本身―技术创新环境。企业管理层在决定是否确认无形资产通常会考虑企业自身所处的技术创新环境。这里的环境不是指企业所处的外在市场环境,而是企业内部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从两个方面说明它对管理层决策的影响:一是企业具有的高质量的资源;通常来说,具有较高科学性的技术在市场中更有竞争力并且具备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技术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支柱及持久发展的动力,企业要想持续开发和研究这类技术,需要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提供一个稳定、高水准的研究环境。充足的技术开发经费、高新技术人才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力;资金充裕、良好经济状况是企业利用该技术获取未来持续稳定收益的必要条件。因此,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和原材料等是企业能否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前提,具备前述资源的企业管理层更倾向于将相关的技术确认为无形资产。二是企业具有的其他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创新技术。即使对于一些无法确定未来收益的创新技术,企业管理层往往具有“资本化”的倾向,这种倾向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的规模和对其他资产的控制权。具体来说,在制度约束下,本不应该确认的技术是不能提供可靠的投资收益的,但是如果当无形资产是与其技术相关的有形资产捆绑式购入的话,无形资产就变得相对“有形”,并且其风险降低。因此,从事该类相关业务,并具有相关有形资产控制权的企业管理层倾向于将技术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企业自身经营状况
在确认无形资产时,技术本身与企业所处技术环境因素会对管理层的决策产生导向性的作用。然而,企业管理层做决策时除了要受到道德、制度的约束,应该在约束范围内,尽可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无形资产的确认本身具有主观性以及个性化。针对不同偏好的管理层,其确认无形资产的决策标准不尽相同。更重要的是,对于具有不同行业、不同组织结构、不同战略定位的企业,决策标准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基于此,企业本身的资产结构状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状态均会对管理层的决策造成较大的影响。从三个方面进行阐释:第一,资产负债率较高企业的管理层,为了遵循债务契约的规定和安排日后贷款事项,具有确认无形资产的偏好。为了获得更好的信用等级,在企业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契约中通常要求企业拥有稳定水平的运营资本、一定上限的资产负债率等。显然,会计政策选择决定了这些监控指标的计量和评估,对评估既定债务契约的履行或违约有着直接影响。第二,对于经营收入面临巨大压力的企业,其重要任务之一即是缩减开支,减轻收入减少带来的利润波动。因此,为了减少无形资产带来的支出(如摊销费用),管理层通常偏好于不确认无形资产以保证企业获取相对稳定的利润额。第三,处于衰退期的“老化”技术,市场逐渐萎缩,利润率停滞或不断下降,当正常利润无法维持或现有投资折旧完毕后,整个产业便逐渐解体了。当该类技术产生的收益无法维持其所造成的费用支出,根据成本约束原则,当进行一项项目的收益小于付出的成本时,这项项目是无效率的,不应该执行。管理层倾向于不确认该类技术。
参考文献:
1.冯丽艳.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