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1: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审计师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审计师论文

篇1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不断受到诉讼的威胁,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民间审计已发展到了通过评价审计风险制定审计战略计划的风险基础审计阶段。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审计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审计风险也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只有对此进行全面、系统地认识,才能最终达到有效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目地。

一、审计风险的概念

审计风险概念最早起源于民间审计领域。自1931年美国厄特雷•马歇尔公司案件开始,到1938年的麦可森•罗宾斯

公司破产案,再到1960年至70年代针对会计公司的300多讼案,在民间审计领域刮起了一股诉讼浪潮,被世人称作“诉讼爆炸”,从而引发了人们对审计风险问题的重视和研究。民间审计的审计风险有许多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国际审计准则》、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和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重要错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对审计风险的定义为:“审计风险是审计师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发表没有适当修正的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

二、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审计人员往往按上级的意图行事,对审计人员构成责任或损失的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审计风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生活的日益规范化,审计风险已不再是一个只适应于西方国家的概念。它已经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明确地摆到了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面前。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观方面的原因

1.审计人员经验和能力的有限性。审计能力的相对有限,使审计所能完成任务的能力难以达到社会的全部期望,或者使社会与审计职业界对审计的内容和要求不一致,这种状况常常使人们卷入不愉快的责任诉讼纠纷。因此审计部门能满足社会需求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审计能力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之间总存在一个“期望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强调审计报告仅是一种意见而不是一种保证就是对审计能力有限性的一个认识。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也强调审计报告仅是一种意见。这种认识从另一方面表明,审计人员对审计结论承担一定的风险。

2.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关注状况。审计人员的责任是通过计划自己的审查工作,以查出可能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差错行为,同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运用应有的技术和职业关注。可见,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关注对审计结论相当重要。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要求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他们必须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和审计基本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未进行扩大范围的审查,就是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如判断的失误、遗漏了重要的审计程序、采用不恰当的审计方法等,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审计风险产生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1.审计活动所处的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审计活动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想使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井然有序,任何方面都必须接受法律约束,审计也不例外。特别是现代民间审计所处的市场经济,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效地交换。因为市场制度与法律制度是互补的,市场不能没有法律。法律在赋予审计职业专门的权利的同时,也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审计活动最初是由于委托人要了解受托人履行责任的情况而引起的,因而审计人员对委托人就负有客观地审查、如实地报告的责任。市场经济越发达,各种经济组织与外界的联系越丰富,利用审计服务的人也就越多,因此,审计对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也负有提供准确的审计信息、维护国家及公众的利益的责任。这使审计职业界对审计责任问题有了更普遍、更深入的认识,对审计风险的认识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范围也是一个渐大过程。早期的审计重点一般都放在处理现金的职员的诚实性上,而对其他事项几乎不顾,没有对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进行任何分析。后来,公司的资金的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银行要求申请贷款者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加以证明,成为注册会计师20世纪早期业务的主要部分。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也扩大了审计责任。随着审计范围转移到财务报表上来,审计人员的责任也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并开始发生了针对审计责任的诉讼。此后,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通常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观念也扩展到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诸多问题,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业务和责任的意识也急速增强。在传统的审计范围之外,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价,对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健康作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3.被审计单位外部和内部的经营背景。经济环境、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内部控制制度的强度、技术发展趋势、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品质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经营风险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审计风险,这也是审计风险模型中首先要考虑固有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现代审计首先要对企业内外环境全盘评估的理由。被审单位内外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可以从审计费用充分表现出来,西方审计职业界确定审计费用时,都考虑了审计风险,特别是其中的固有风险和经营风险。

三、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

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避免审计的风险,就必须对审计风险实行事前控制。其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内控测评。审计人员在审计实务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把握不准,就会产生审计风险。因此,要对审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就要加强内控制度的测评。

2.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质量的审计来自于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与审计风险的大小密切相关,因此,要对审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其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3.强化审计质量。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要对审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其有力的保证就是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面对审计风险应采取分析性对策。一是要对审计风险进行预测、控制和分析。预测审计风险,收集和整理审计风险资料,列出不同的审计方案,经评估审计风险,分析选择出风险最小的方案,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控制措施,确定有效的审计范围,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等等。二是承受风险,提高审计单位防范意识,有效地抗拒来自审计工作外部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控制风险诱发的因素,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承受力,保证高质量的完成审计任务。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风险是无法消除的,审计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审计风险,弄清可能导致审计风险的重要事项,尽量减少以致避免审计风险,造成审计误差的各种因素同样也是造成审计风险的因素,如被审查单位的内部控制不严,执行不到位,财务状况不佳,经济活动计划性差,会计人员水平较低等因素。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密切注意这些情况,明确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以便更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从而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奚淑琴,吴晓根.审计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篇2

Is审计,是指Informationsystemauditing,即信息系统审计,它是指审计组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以判断该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和有效,并对信息系统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做出判断或单独提出信息系统审计报告的全过程。以确认审计风险或评价企业信息战略、优化组织运营为目标,对组织营运所依赖的信息系统进行独立、客观确认和咨询活动。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即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AAT);二是指审计部门以组织的信息系统为对象,以风险评估或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对该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确认或通过优化企业信息管理,增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即信息系统的审计或EDP审计。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成立于1969年,最初称为EDP审计师联合会,总部在美国的芝加哥。目前该组织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设有160多个分会,现有会员两万多人。是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人员唯一的国际性组织,CISA(CertiifedInformationSystemAuditor)也是这一领域的唯一职业资格。该组织通过制定和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实务指南等专业标准来规范和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工作;它还设立了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基金会,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以使该组织的成员能够享用其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增进国际间同业人员的交流。ISACA每年还举办CISA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CISA资格,符合ISACA规定的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会被授予CISA资格。

一、IS审计发展历程回顾

在信息系统审计的萌芽阶段,人们称之为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lectronicdataprocessingauditing)或计算机审计,它是作为传统审计业务的扩展发展起来的。早期的计算机应用比较简单,相应地,计算机审计业务主要关注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取得、分析、计算等数据处理业务,还称不上信息系统审计。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业务内容是对交易金额和账户、报表余额进行检查,属于审计程序中的实质性测试环节。此时,它只是传统财务审计业务的一种辅助工具,对客户的电子化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提供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各个业务环节的影响越来越大,计算机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也从单纯的对电子的处理延伸到对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了解和评价。在制度基础审计的模式下,计算机审计的业务内容已经扩展到了符合性测试领域。风险基础的审计模式的采用以及信息技术在被审计单位的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其所服务的组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评估必须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考虑范围。发展到这一阶段,计算机审计的业务范围已经覆盖了一项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审计这一概念已经不能反映这一业务的全部内涵,信息系统审计的概念随之出现。

1.1在建立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研究方面,美国走在前面。早在计算机进入实用阶段时,美国就开始提出系统审计(SYSTEMAUDIT)。1969年在洛杉矶成立了电子数据处理审计师协会(EDPAA),1994年该协会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NFORMATIONSYSTEMAUDITANDCONTROLASSOCIATION)即ISACA。美国是首先对网上财务信息的审计直接颁布指导性文件的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为指导其会计师事务所成员,于1997年1月颁布了名为《互联网上的财务报告》(FinnacialStatementsontheIntemet)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1999年8月15日更新,是现阶段的最新版本。该指导性文件详细表明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和鉴证组成员的立场。他们指出网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不同于传统印刷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网络为企业提供了时常更新其信息的可能性。

1.22001年1月,英国审计职业委员会(APB)颁布了《网上审计报告公告》

(ElectmnicPublicationofAuditorsReports)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检查电子版财务信息的生成。(2).审计报告的用词。在对应印刷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往往通过页码范围来确认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然而在网站上所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使用页码范围已不合时宜,因此APB建议直接使用财务报表名称来取代页码范围;同时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所使用的通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国籍。(3).信息间的链接。APB非常关注已审计信息和未审计信息之间使用超链接的问题。APB建议审计师应要求“在信息使用者通过超链接从已审计信息跳到非审计信息时,网站应能向使用者发出警告信息”。

1.3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AuditnadAssurnaceStnadardBoard,AASB)AASB是最先对网上财务信息审计作出指导的审计准则制定者。AASB于1999年颁布了审计指导声明(AGS)1050《与电子方式呈报财务报告相关的审计问题》。AGS1050的目的在于“当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在公共网络如互联网上已审计财务信息时,就一些问题为审计师提供一定的指导”。AASB在AGS1050中重述了审计的基本准则,并强调“电子方式财务报告并没有改变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即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仍在管理当局。

1.4日本的系统审计是从八十年代开始,1983年通产省公开发表了《系统审计标准》,并在全国软件水平考试中增加了“系统审计师”一级的考试,着手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骨干队伍。

二、IS审计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

近年来,我国审计信息化建设在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即:金审工程)范围后,有了较快发展。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方面逐渐形成体系,审计业务软件开发应用中也有了较快发展。但审计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进程。

2.1审计人员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解偏差,信息系统审计水平匮乏。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有些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在职人员总数的5%左右,与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知识更新培训的不足,许多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相关技能无法得到同步提高,计算机应用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上,计算机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应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还不熟练。因而审计系统计算机人材缺乏的问题,也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因素之一。

2.2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型的专业规范理论结构。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

2.3信息系统审计硬件条件严重不足

2.4信息系统审计软件条件严重欠缺。虽然我国的网络财务软件较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大,但是由于推出较晚,目前使用面还不广。同时网络财务软件的设计没有考虑审计软件设计的需要,使得审计软件的数据收集以及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

2.5IS审计信息化建设效益低

2.6IS审计成本不断攀升

2.7IS审计业务水平不满足信息化发展的的要求

2.8IS审计准则及专业规范不到位。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形的专业规范。目前我国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计算机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计算机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运用传统的会计审计知识已经不能对这样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内控测试与评价,从而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基础模式”的审计业务,影响我国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质量。这一现状使得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与国外大型会计公司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基于新经济时代的完善的IS审计模型的构建策略

新经济是建立在网络经济和技术创新基础上的一种经济形态,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飞速发展。因此,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关系到我国审计事业的兴衰,体现着我国审计事业发展水平。为此,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3.1构建完善的Is审计准则体系。目前,我国的Is审计准则比较分散,不统一,执行起来具有很大难度。现有审计准则既有审计署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又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而且只有一般性原则和指导意见,缺乏具体的实务公告和行业指南。并且《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只是涵盖了审计工作的一部分,针对我国目前审计实务界的现状,广泛采用的仍是系统打印出来的数据进行手工审计,即绕过计算机审计,如何对其进行规范,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准则。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准则。因为这套准则既有一般性的原则和指导,又有具体的准则和实务公告,从独立微机到联机系统,再到数据库系统的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内容比较全面并且结构性强。

3.2构建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是指由IT和审计相关的学科为理论基础,以传统审计为实践基础,以审计指南为指导,以审计工具为辅助,以审计业务为核心的有机整体。构建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有助于该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也可更加有效地指导实际的审计工作。

3.3构建全面的联网审计系统。联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网络互连后,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高效率的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实时、远程检查监督的行为。随着近年来一些地方联网审计试点的开展,有数据显示,在2003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了联网审计,和1999年相比,全部参审人员仅为1999年人工现场审计的1.1%,人均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却是1999年的38倍。

联网审计正悄悄改变着延续了100多年的传统审计模式。联网审计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产物,不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美洲,联网审计都处在试点阶段。据悉,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完成。《工作方案》规定,审计重点是国家工商总局等四大中央部门,将首批执行联网审计。该方案根据《审计署200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2005年财政审计应用计算机技术工作意见》制定。审计人员坐在办公室内就能动态甚至实时跟踪、查看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动态,从资产负债变动、预算经费收支、大额支出、预算指标执行、行政性收费等多个角度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努力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具体项目审计中,大量的审前调查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完成,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已经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员在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不再是查账找问题,而调查取证联网审计发现的疑点。

但联网审计,包括其试点活动都在近三年内才开始启动,联网审计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法律、技术、规范等多方面的难题。

(1)法律盲区是联网审计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按照现有审计法规,审计机关能否具有与被审计单位联网取得数据的权力,有没有随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并进行审计的权力,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力,被审计单位有没有相对应的义务等。

(2)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急需跟进。在开展联网审计前,应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要探索适用范围更广的公网传输机制;要研究数据库技术、联机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在联网审计中的应用;要通过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联网,建立审计数据中心,为审计业务提供支持。:

篇3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由内部审计的业务管理机构或部门对内部审计的各种业务活动或行为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检查,实施全面控制管理的行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没有保证,其审计目标就无法实现,审计的实效和权威也就无从谈起。要提高审计质量,关键在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笔者结合内部审计的特点,针对当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1.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的原因在于:首先,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依附于其他部门或者合署办公,导致了内审机构和人员受到多方利益的牵制,无法保证内审业务工作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从而无法保证内审质量。其次,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内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品质,不能持谨慎、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评价,对查出的问题往往不能坚持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意性较大。

2.内审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

内审质量控制标准是内审质量的控制依据和内审业务的作业规范,是内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内审规范体系建设明显地偏重于内审法律、内审准则和内审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而忽视了内审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设,结果导致内审质量标准不明确,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各单位内审运行各行其是,质量状况参差不齐。

3.对现场审计缺乏适时有效的过程控制

由于缺乏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致使部分审计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时,未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导致个别项目出现了重大“漏审”现象,给审计形象造成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此外,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时,现场审计信息反馈滞后,各质量控制环节有关人员之间沟通渠道不顺畅,审计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现场审计动态。

4.内部审计报告缺乏纵向的勾稽复核

内部审计报告的复核,一是审计组长的审计复核,这是内部审计报告形成前的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它承上启下,把握内部审计质量关;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复核,主要是在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的基础上,全面复核结论性的工作底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只是停留在对问题的定性方面考虑,没有实现真正的复核控制。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对策

1.加强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建设

明确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标准。第一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二个层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章程,它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目标和范围、职责和权限以及内审工作的独立性;第三个层次的标准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手册、企业内部适用于内审机构的政策和程序、适用的审计技术和工具、企业和内审机构的发展计划等组成。

2.加强项目审计质量控制

一要制定科学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是用于指导整个项目审计的指导性文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必要时可以进行试审,所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应当明确,重点突出,组织分工合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恰当。二要认真审查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多级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查机制,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确保每一审计事项都有充分必要的材料支持,并据此确定审计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是否准确、符合性测试及实质性测试是否履行、审计重要性确定及分配是否适当、受限制的审计程序是否已实施替代审计程序、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审计项目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加强后续审计管理

后续审计是指在审计报告发出后相隔一定时间内,内部审计人员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建议是否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纠正行动,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实施的跟踪审计。只有加强后续审计管理才能保证内部审计总体审计目标的最终实现,可见,后续审计是内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4.加强项目复核

内部审计还应有专人的或专门的复核机构,对整个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对调整的审计事项是否按权限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审计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表述是否恰当。

5.加强监督与考核

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建立专门的以专职审计师为主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部门,制定明确的审计业务监督和考核程序及方法,使所有参与该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

6.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现有内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少,普遍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对经济业务复杂性的了解不足,难以将企业经营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地披露与揭示。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审计质量提高的基本保证。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开展交流和讨论以及提倡审计人员自学等途径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篇4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误,从深圳原野、北京长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东方锅炉、红光实业、琼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在此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随着它对独立性的影响探讨的不断深化,对于审计收费本身的研究也由边缘转为中心,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资料显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明显以较少的客户获得了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收入,国内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压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相应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审计收费,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因此,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在此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现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始《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对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数等进行统计公开,以供业内外人士参考。从2003~2005这三年的数据来看,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以2005年度的数据为例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相比存在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现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数据: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322,054万,而“四大”中仅普华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万占据了前十位总审计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国内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54,740万,仅占前十位收入总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华永,其审计收入也是国内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长江的3倍多。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且高低相差悬殊

1.国内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高低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则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因此,有的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收费,这是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的。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自从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以来,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首先,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相差悬殊。举个例子来看,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92亿元和5.56亿元,相差不大。但起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景谷林业的则为40万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或A、B股审计,审计费用相差也较大。例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毕马威审计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罗宾咸永道审计收费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审计收费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市场环境来分析

1.“低价式进入策略”的普遍采纳

“低价式进入策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审计业务,讲最初几年的审计费设定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而采取的定价策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居多。为了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们普遍采纳“低价式进入策略”,从而使“低价式进入策略”成为引发审计市场价格战争的根源之一。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占国内市场的挑战

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有中国市场,给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四大”不仅手握着“世界500强”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过硬的品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部分国内所更是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难免。

3.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差异导致价格竞争。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有的为有限责任制,有的则为无限责任制。从构成审计费用的三大要素: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审计费用,‚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ƒ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来看,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成本较低,所以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审计成本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而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但为了赢得有限的客户,不同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在所难免。

(二)从政策制度背景来分析

1.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定下价格,再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故难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同时也提供低质量的服务。给客户的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都造成不良影响。其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招投标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公平竞争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价格恶性竞争,实质上是“价格招投标”,价低者得。价格决定一切。由此可见价格招投标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业界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是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收费标准,而有则仍然沿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准则越来越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注册会计师开展更多的工作,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这样势必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旧的审计收费标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审计执业环境。偏低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国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无利经营,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据调查发现,某些地方政府为扶持国有企业,下发文件规定扶贫地区企业无论资产规模多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工商年检费不得超过1万元,破产、清算、转制等审计收费一律减半,以牺牲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将本应当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承担的补助任务转嫁于民间中介组织,这是极为不合理的。政府过度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可能会导致这一新兴行业秩序更为混乱,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另外,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国内业界的审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收费,收费标准偏低等不合理现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境内营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低得收费标准下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然而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会计师事物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四大”的高收费。

3.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分析

首先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识严重,缺乏战略眼光。它们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的广度,反而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因此引发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价格战争的旋涡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小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林立的现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大,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较强的赔付能力,故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赔付能力有限,所以考虑较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敢于给出低的审计定价,容易造成业内审计收费秩序混乱。

三、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以上审计收费秩序混乱的现象,制定统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国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时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鉴于影响审计产品费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规模、总体财务状况和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廖洪、白华,2001),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考虑上述三大因素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在确定具体的人员配备和工时,结合不同审计人员小时收费的差异,拟定出具体的审计收费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下根据审计人员的配备差异、地理位置的差异体现出合理的质量差价、地理差价。

2.改进招投标方式

首先应采取最低限价策略。招投标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发低价竞争的现象,有关部门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制定出价格最低线。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低于最低线的价格,则禁止其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委托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其给出的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最后,应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出指导性政策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再配套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对于不同程度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所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等不同层次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措施。

4.建议采取双审制度

双审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且必须为国际“四大”之一和一家国内所。双审制度和单审制度相比较,其优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的机率,又可以缓解业内的恶性竞争,以及审计收费在国际所与国内所之间,不同地区的事务所之间相差悬殊的现象。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

1.加强国内会计师自身规模的建设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大自身规模,拓展其业务的广度。首先,是因为在上文已经论述到的国内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众多,而引起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其次,在审计收费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规模起决定性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品牌没有决定性影响(周红,2004),因而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引起价格垄断。因此,只有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中国会计审计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

那么如何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呢?强强联合不失为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这样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可以相互弥补业务广度、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服务,从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2.在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上更为灵活

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收费上远不如“四大”。那么国内所可以采取“钻空子”的策略,在保证审计服务的前提下,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四大”涉及较少的领域,如税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以在这些业务上的发展强大来弥补审计服务的“弱势”。

参考文献:

[1]廖洪、白华.2001.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8:028

[2]姜虹.2003.对我国审计收费制度指定及收费现状的理性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学报2003;7:017

[3]周红.2004.从伦敦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费看我国审计市场结构改革当代财经2004;5:026

[4]《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课题组.2005.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监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议会计研究2005;3:001

[5]余峥.2005.做大做强国内所系列报道(二)站在存亡的十字路口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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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把收费审计关,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具有执收执罚职能。审计时要关注以下环节:㈠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对于由国务院和省级审批的基金和收费是否认真执行,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㈡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逐年下文,分别划归预算内和预算外归口管理,看有无混淆预算内外列入渠道问题;一般来说,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级次与执收执罚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如省级管理部门的收费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审计时应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为了单位利益将收费或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造成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㈢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㈣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三、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

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首先,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最后还要审查其经费的使用效益情况,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㈠经费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即行政单位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有效服务;㈡经费的使用是否节约合理,有无明显不当和损失浪费情况;㈢检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审查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㈠对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流动性较强,易发生错弊,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会计、出纳等有关岗位是否建立了不相容的职责分工;银行存款、现金的领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银行开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的问题;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支现金,超出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审计人员还应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㈡对其他实物性资产,应检查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责任是否明确,三者之间的职责分工能否保证所有资产变动的情况均能在有关资料上得到正确的反映;增加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是否存在购建资产作为支出核销,形成帐外资产的情况;资产的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转让计价有无合法依据,是否存在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固定资产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问题;审计人员可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实物性资产进行监督盘点。

五、加强往来款审计,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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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年检必须提供经由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审计报告。面对数量大、规模小、收费低、对审计还十分陌生的大量小型单位,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的要求实施小型单位审计业务,以便更有效地工作,既提高审计效率,又保证审计质量。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特别关注下列相关问题以降低审计风险。

1对小型单位的认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恰当地评价其是否属于小型单位。评价的标准,主要是业务规模、职工人数和权责分工的程度。这三个标准要同时考虑,如果被审计单位业务规模小,同时职工人数少、权责分工有限,应判断为小型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较小,但属劳动密集型单位,职工人数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也比较健全,职责分工较细,则应判断为一般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规模不算小,但经济业务简单,职工人数很少,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薄弱,权责分工有限,则应被判断为小型单位。

对小型单位的认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但要注意,是否把被审计单位判断为小型单位,只影响到审计所采取的程序,而不影响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注册会计师如果因判断失误而导致所采取的审计程序不当,最终影响到审计结论,就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即不管注册会计师怎样判断,都不能改变原有的审计目标及其应承担的审计责任。所以,在判断确定某单位是否为小型单位时必须谨慎。

2充分评价小型单位的审计风险

一般小型单位通常具有以下全部或大部分的特征:所有权集中于少数人;管理人员少,组织结构简单;缺乏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分工有限;管理当局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大;经营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简单。以上小型单位的特征,对单位的会计报表可能产生影响,因而,注册会计师对小型单位审计时,可能会承受一定的审计风险。这种审计风险,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损失上,还表现在职业声誉上,因此,要给予高度重视。

2.1在接受小型单位审计委托前,进行初步调查

在接受小型单位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要重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初步调查,若发现以下情况,可考虑拒绝接受审计委托。

(1)会计记录不完整。会计记录不完整或者缺少必要的会计数据,就使会计报表审计缺乏必要的审计证据,也就不能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内部控制不存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即使存在内部控制,但根本没有遵循,使内部控制失效,这样就可以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存在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很大,审计人员承受的审计风险可能会增大。

(3)管理人员缺乏诚信或品行不端。被审计单位人员如果品行不正、缺乏诚信、不讲信誉,总是想弄虚作假,如隐瞒收入、调节利润、偷税漏税、贪污盗窃等,则其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审计风险也大。

注册会计师若在接受审计委托后发现以上情况,则可考虑中止审计,解除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约定,或发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当然,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经过详细审计还是可以有一定的把握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而被审计单位也愿意支付追加的审计费用,则可接受审计委托或继续保持审计约定。

2.2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

(1)适当了解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小型单位会计报表时,应适当了解内部控制,以确定是否信赖。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对相关内部控制作出说明。

一般注册会计师在以下情况下,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说明:第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比较满意,但对其有效性有很大怀疑,为明确其应承担的会计责任,要求其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第二,注册会计师准备在审计程序中依赖内部控制,为了降低审计风险,减轻审计责任,可以要求作出说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要求被审单位对内部控制作出说明,最好以书面形式表述,这样不仅更严肃、规范,也为以后解决可能出现的责任纠纷提供依据。

(2)考虑不作制度测试。根据小型单位的特点,其内部控制不存在或失效的可能性较大,控制风险比较高,因此,注册会计师一般在了解内部控制的基础上,不进行制度测试,而直接进行较详细的实质性测试,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3)专门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小型单位,管理当局希望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发现存在的缺陷及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而提高经营效率。因而,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同时审核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准备依赖内部控制,在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时,可以特别关注委托人提出的要求,看是否存在错误和舞弊行为。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准备依赖内部控制,即不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就可考虑与委托人另签订业务约定书,专门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但这应作为另一项业务处理,与本次审计项目无关。

3适当简化审计计划和实施步骤

注册会计师对小型单位审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简化:适当简化审计计划;适当了解内部控制;可考虑不进行制度测试;适当简化实质性测试程序。但在实务操作中,注册会计师如何专业判断小型单位审计的简化程度呢?

(1)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对小型单位实施审计的同时,必须更好地遵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小型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专业判断,来谨慎确定是否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工作作适当的简化。

(2)是否适当简化审计程序,必须服从于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降低审计风险至可接受水平,实现会计报表审计目的的根本需要。如果只是为了简化而简化,获取的审计证据不足以体现合理的审计结论,会增大审计风险,导致审计失败。

(3)要充分认识到审计不充分可能引致的不良后果。按照小型单位审计目的与责任不变的现代审计思想,注册会计师是否将其被审计单位确定为小型单位、对小型单位实施适当简化的程序的程度,完全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这并不改变其审计目的及其应当承担的审计责任。所以,注册会计师要高度谨慎,避免出现审计不充分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

4关注小型被审单位的资本保全

我国《公司法》及《刑法》均明确规定,企业成立后出资人不得抽走资本。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资人抽走资本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小型单位抽走资本尤为严重。根本原因之一是小型单位在设立时,部分出资人的投资资金是临时借贷得来的。在会计处理上,单位一般不会变动实收资本科目,只将原借贷得来用于验资的资金额,以货币归还他人,对方科目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等科目。注册会计师在对小型被审单位的“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审计中,尤其要对明细科目保持高度谨慎,严格审查。在对实收资本审查的同时,更要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与“实收资本”比对审核,以得出正确的判断。前三项之和剔除相应的负债后,理论上应大于或等于“实收资本”,若明显小于实收资本,那么,被审单位便有抽逃资本之嫌,应审慎从事。

5关注小型被审单位间存在关联交易

在小型单位与业主之间,或者小型单位与业主家庭所控制、拥有、管理或有重大影响的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重大交易。一般情况下,小型单位的关联方交易是没有明确的控制程序和规则的,且大部分业主可能不完全理解关联交易的含义及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更有甚者利用关联交易以达到偷漏税款的目的,所以,在对小型单位进行审计时,要注意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向业主说明关联交易的含义和披露要求,向管理当局获取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的声明。在审计收入或采购原材料交易时,对一些交易数额大、价格偏高或偏低的交易,要增加审计程序,获取交易方被审单位资料,充分考察是否是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地了解其交易目的。

6关注小型被审单位中容易出现的报表错弊

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必须高度注意小型单位中容易出现的报表错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减少纳税等目的而低估收入或高估费用。如把销售收入隐藏在往来账户中,不体现利润等。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特别关注有无低估收入或高估费用的情况;第二,将私人费用在单位列支。小型单位通常由于内部控制比较薄弱,管理比较混乱,管理人员很可能依仗权力,将一些个人费用拿到被审单位来报销,尤其是小型的私营单位,业主的生活费用与单位经营费用不分,将生活上的开支,也列入单位费用,夸大单位的支出,偷漏税金;第三,业主或管理人员因解决个人问题而从单位谋取不当利益。如业主或管理人员动用单位的资金为自己炒股票、向单位长期借大量款项不予归还等;第四,因对外筹资而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单位为了获取银行的贷款而夸大偿债能力;在将被别的单位收购或兼并时,为了提高投资价值而高估资产账面价值;因管理人员获得的经济利益与单位经营成果挂钩,而通过挂账处理隐匿费用、虚增利润等;第五,管理人员从单位取得的经济利益与其承担的责任及经营规模不相称。如给管理人员定过高的工资标准,或发放过多的奖金等;第六,资金的体外循环。如有的小型单位大量利用货币现金交易,直接进入小金库,在单位的体外循环。注册会计师对于以上小型单位中出现的报表错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地在审计工作底稿中陈述,并书面表达出其对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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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审计目标的冲击。当前较为公认的审计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意见。这一目标主要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服务的,是与物质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工业经济时代相适应的。在知识经济时代,审计的目标不仅要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也要维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因此,审计的目标将不再局限于物质资本要素所有者,而应定位于整个社会。例如对企业人力资源利用状况、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等发表审计意见,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管理审计意见。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的可共享性和可转移性,使企业和社会的联系更加广泛而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在会计报表中披露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理所当然的,对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审计也必将成为审计的目标之一。

2、对审计假设的冲击。审计假设的研究通常以会计假设为参考。如审计在建立审计对象方面的假设时必须考虑会计主体假设;审计在建立无反证判定假设时,须考虑持续经营假设;审计在建立会计资料判定假设时,应以会计期间假设为依据;审计在建立履行审计职能假设时,应以货币计量假设为依据。在知识经济时代,会计的四大假设都受到了冲击。

(1)会计主体假设。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革命,不仅突破了城域空间对经济交住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导致企业组织之间的界限不再像工业经济时代那样清晰。以网络为依托兴起的虚拟公司仅仅是一个抽象的联合体,它最重要的资产只是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虚拟公司外延界定的困难,导致会计主体假定的模糊。

(2)持续经营假设。一方面,虚拟公司的兴起对“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直接的挑战。另一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会计主体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日益加大,企业随时都有补清算、中止的可能。

(3)会计分期假设。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的充分、及时供应成为决策致胜的关键,会计分期的假设满足不了信息使用者随时利用信息作出及时决策的需要。有人提出,将企业各种原始数据直接在网络上提供,由使用者各取所需,及时利用。如果这样,会计分期假设将毫无意义。

(4)货币计量假设。由不同货币而引发的外币业务和物价变动会计,实质上都是对货币计量假设的冲击。而且,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与日俱增,使用者对信息相关性的偏好各不相同,因此,披露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潜力及对未来预测的非货币性信息,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知识经济将引起审计内容的调整与拓展

1、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20世纪80年代以后,创新金融工具种类和数量迅速发展,最普遍的创新金融工具被称为“衍生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和不断创新给会计理论和实践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也给审计提出了新的内容和要求。

2、无形资产的审计。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商誉、计算机软件等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此相联系,企业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的比重将会大大提高,并且将成为企业价值的重要决定因素,无形资产审计也必将成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3、人力资源的审计。知识经济环境下,智力密集型行业如高科技公司、软件公司等将可能率先启动人力资源会计程序。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将逐渐成为审计的内容,并且其地位将逐步得到提高。

4、明细信息的审计。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不仅能够快速传递大量的信息,而且也为用户提供了直接分析利用这些信息的技术手段。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适时地提供能满足不同用户需要的原始信息。相应的,审计也应由原来侧重对综合信息的审计,转向对明线信息的审计,重点验证企业内部形成的明细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审核进入外部网络的明细信息的安全性。

5、非财务报表信息的审计。随着审计目标的发展,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扩大。他们除了需要已鉴证过的基本财务报表信息以外,还需要许多非财务报表信息,越业越多的使用者要求将下列内容列入审计报告信息:某些管理咨询信息或财务报告分析信息;财务预测信息;事关企业未来经营成败的因素;企业在近期所面临的营业或行业风险。

三、知识经济将引起审计技术和方法的改进

实行会计信息化后,审计将实现“无纸化审计”,审计的技术和方法也将产生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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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内部审计外包的理论基础内部审计外包理论基础有很多种,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一是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是由科斯提出的,他认为交易需要成本,企业和市场属于不同的交易机制,在市场机制下企业花费的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企业就会通过夸大企业规模来替代市场机制,同样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它的经营费用超过了市场机制,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市场机制。企业内部审计属于企业的一种交易费用,目前企业所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所消耗的费用已经远远大于市场机制的交易费用,为此企业需要实现内部审计的市场机制管理。二是核心竞争力理论。该理论是由美国的普拉哈拉德和英国的哈默所提,他们将企业比作大树,企业需要做的就是要保障根系的稳定,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核心竞争力上,而非核心工作则可以通过外部购买的方式获得,内部审计只是负责对企业的监督和促进企业价值增值,显然其不属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其可以实现外包。三是委托理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了分离,为此就形成了委托关系,但是具有信息的不对等关系,企业的所有者需要通过内部审计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存在内部审计就会产生经济成本,为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外包不失为最有效的途径。

2内部审计外包的原因分析

2.1内部审计外包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途径就是降低企业的成本开支。当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消耗的经济费用超过市场机制费用的时候,企业有充分的理由选择外包模式。首先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施内部审计需要企业支付相应的办公用品,比如需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物质设备以及人力资源等,这些都需要消耗企业一定的费用,而实现内部审计外包则可以减少企业在此方面的经济支出,降低了企业的经济费用支出;其次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降低成本。通过内部审计外包可以将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转化为具有市场机制的专业管理人员执行,这样一来就会大大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企业的增值效应。

2.2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长期以来企业的内部审计一直备受争议,追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强,常常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预。实施内部审计外包以后会大大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这是因为:首先内部审计外包机构与企业属于委托关系,不受企业的领导,因此它们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与被审计对象没有经济利益关系;其次承担内部审计外包工作的审计人员不受企业内部的约束,他们只需要按照审计委托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而且承担审计工作人员薪酬福利与被审计企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因此审计人员在感情上没有必要为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提供隐瞒的义务。

2.3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提高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促进企业价值增值,因此只要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管理模式都属于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传统的内部审计由于其在制度上、人员以及评价方式上都对企业管理者的影响较大,导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失,因此实现内部审计外包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创新性管理模式。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企业实施精简机构的战略目标,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实现资源的最大配置,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实施合作战略目标,通过与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合作,优化企业分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内部审计外包的风险

内部审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带来各种风险挑战,如果不能合理地处理这些风险就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通过实例分析,内部审计外包风险包括:

3.1信息风险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谁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谁就能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换句话说就是谁掌握了对方的核心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加强企业核心信息的保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内部审计外包工作就是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审计,虽然企业在选择外包时会注意信息的内容,但是有些内部审计职能中会含有企业的一些机密信息,一旦实现内部审计的外包就有可能造成信息的泄露。

3.2外包单位选择的风险在企业选择外包单位时可能会因为选择的外包单位的质量不过关而导致企业遭受各种损失,比如所选择的外包单位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导致对企业的审计工作没有做出正确的结果,最终导致企业出现经济损失。

3.3独立性丧失风险企业实施内部审计外包的目的就是在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的基础上降低企业的成本开支,并且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是企业也不能忽视独立性丧失的风险,比如企业选择的外包单位属于企业的外部审计机构,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企业没有任何的内部审计权,最终可能引发会计信息失真、舞弊等行为。

4内部审计外包风险的控制措施

4.1根据企业现状合理地选择外包方式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人们对其接受的程度还不高,这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人员的现状有很大的关系,我国企业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在此情况下,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企业非常少,但是其之所以存在就有存在的价值,内部审计外包并不是取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而是对企业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弥补,因此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一定要结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合理地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方式,比如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比较健全,企业就可以选择部分外包的模式。

4.2加强对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监管与评估企业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一定要对外包对企业形成的各种影响进行评估,避免外包对企业经营活动所构成的影响风险形成,首先企业的管理者要站在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去分析外包,如果企业实施外包对企业的发展构成巨大的影响,那么企业就要考虑放弃外包,比如企业实施外包的费用要大于企业内部审计的费用支出,那么企业就要重新考虑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其次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时一定要制定完善的约束措施规范外包行为,比如通过制定外包合同规范对方的权利、责任、考核标准以及违约情况等信息;最后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作为承担内部审计外包职能的会计事务所由于其不受企业的约束,为保障外包环境的健康发展,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它的监督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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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聘注册会计师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如先行了解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及政府法令中有关独立性的规范,在选聘前与注册会计师商讨有无违背独立性要求的条款,在续聘的过程中检查独立性条款的遵循状况,并与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有无管理当局干涉注册会计师使其不能独立执业的情形。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公司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部门征询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看法,以与注册会计师的答复作双向比较。

具体而言,在注册会计师的选聘、续聘和解聘问题上,审计委员会须履行如下职责:(1)了解审计合约的性质与范围;(2)向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部门征询有关审计质量的建议;(3)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行业的审计经验;(4)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用于执行本公司审计合约的合伙人及人员的素质;(5)评估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在同业检查中的结果;(6)考虑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涉及的诉讼与法律责任问题是否会影响履行本次审计合约的能力;(7)考察证券主管机关纠正或处分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行为的情形;(8)对于管理当局解聘注册会计师的提议,考察管理当局所提出的解聘理由,并与注册会计师讨论分析发生意见分歧的原因。

由于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选聘上更多的是参与复核,而管理当局仍旧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即使有审计委员会作为后盾,注册会计师仍有可能基于诸般顾忌而屈服于来自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从而对审计委员会有所隐瞒。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所属的公众监督委员会(POB)于1995年发表了有关审计委员会的报告“董事、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保护股东利益的联盟”,建议在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的委托合约中,应写明委托人是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明确表示注册会计师不受管理当局的操控。由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共同成立的蓝带委员会(theBlueRibbonCommittee)在1999年2月发表的题为《关于改进公司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中也强调:“外部审计人员的最终责任系向董事会负责,而审计委员会作为股东及董事会的代表,在选聘、评估是否胜任及更迭外部审计人员方面拥有终极的权威与责任”,藉此希望改变由管理当局占据主导的立场,而由审计委员会担当起主要责任。

二、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

注册会计师除向客户提供审计和其他认证服务(assuranceservice)之外,还经常提供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研究与调查、向管理当局提供各项制度的改进建议、指出现存制度的缺失、列举各种替代的改善方案和推荐新方法等。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管理咨询等此类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造成伤害。一种观点认为,对同一公司,既进行审计,又提供管理咨询,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管理咨询与审计是可兼容的。其理由是,审计和管理咨询业务的服务对象不一。在审计业务中,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感兴趣的全部公众才是真正的客户和委托人。至于被审计公司,只不过是负担着结算审计费用的责任而已。而在管理咨询服务当中,客户是管理当局,这样,注册会计师实际上并未对同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审计和管理咨询不可兼容,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客户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会影响其独立性。其理由是: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作为顾问,实际上是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如果注册会计师一方面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又要对决策者的工作进行审计,无疑就处在审计自己工作的位置上。即使注册会计师不被视为决策者,但由于他同时具有双重身份,同客户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促成客户和注册会计师的短期利益要保持一致。这样,在形成棘手的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就可能抱有偏见,从而可能损害其独立性。即使管理咨询不会影响实质上的独立性,也会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因为,注册会计师在为管理当局提供管理咨询的过程中,在第三关系人的眼里,肯定会在某些方面表现为不独立。比如,有专门的调查结果表明,97%的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特别重视;在被调查的财务经理中,几乎有一半的人担心注册会计师为同一客户同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可能会损害其独立性。

理论界的讨论也影响到监管部门的决策。由于近几年来发生了愈来愈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件,为提高投资大众对财务报告的信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00年11月对非审计服务加以重新规范,除了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及导入、内部审计外包与专家服务之外,限制或禁止注册会计师提供其它类别的非审计服务,诸如人力资源、交易经纪人、投资顾问、投资银行等。尽管制度越来越严密,但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情形仍然存在。因此,如何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就开始为人们所关注。美国崔得威委员会的报告要求,审计委员会应于每一年度开始时,复核管理当局委托注册会计师提供管理顾问服务的计划,并对非审计服务的品种与预计费用加以评估。加拿大证券管理机关(CanadianSecuritiesAdministrations)则认为,如果公司寻求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应评估其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可能造成的影响。1993年美国内部审计人员协会研究基金会(IIARF)的调查也指出,仅有10%的审计委员会不鼓励或禁止注册会计师执行管理咨询服务,多数的审计委员会主席认为复核非审计服务的性质是重要的。可见,就非审计服务而言,审计委员会须了解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性质及其费用,委员会应与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主管讨论此项非审计服务是否可能危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获取正面的答案,否则应促使管理当局及注册会计师解除此项服务合约。

三、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在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各国政府、专业团体均非常重视通过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来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1978年,美国司法人员协会公司法委员会(TheCommitteeonCorporateLawoftheAmericanBarAssociation)对审计委员会的基本功能描述如下:“审计委员会在代表股东的董事会与外部注册会计师之间提供了适当的沟通管道”。该委员会列举的审计委员会四项基本功能均涉及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问题,如与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提出咨询、与审计人员及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提出咨询等。AICPA的POB的报告“董事会、管理当局与审计人员—保护股东利益的联盟”,强调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的互动沟通及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前述蓝带委员会也建议,审计委员会须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对话,以探讨任何已披露的关系或服务是否影响审计目标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等等。加拿大证券管理机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应安排与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当局等进行协商的会议,并保持适当的会议记录。英国的凯布瑞报告规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一年之中至少应该与注册会计师在无执行董事在场的情况下举行会议一次,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存在尚待解决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为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架起了一道桥梁,从而也为注册会计师进行申辩提供了场所。注册会计师能够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反馈与公司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的分歧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难,与审计委员会讨论更迭注册会计师的缘由等事宜,从而维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减轻公司管理当局对审计人员施加的压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这种信息沟通一般由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述方式与审计委员会讨论并确认审计委员会已充分理解沟通的内容。即使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可供报告的事项而未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委员会亦须主动向注册会计师征询有无此类事项。就重要及必要沟通的事项而言,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应了解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公允性、内部控制的适当性与舞弊侦查等事项上所担当的责任及所负责任的程度。(2)重要的会计政策。注册会计师应确定审计委员会了解:重要的会计政策的初次采用或变动及其应用;重要的非经常交易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缺乏权威支持或同意的议题或所暴露问题的后果。(3)重大的审计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告知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过程中的重大调整事项与是否已将调整列入会计记录及对财务呈报过程的重大影响。(4)与管理当局的不同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同审计委员会讨论与管理当局间的意见分歧和分歧对财务报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个别或整体的重要影响。即使这些分歧已经获得解决,注册会计师仍有义务向委员会报告,以提示委员会注意各项敏感问题。意见分歧通常包括:会计原则的运用问题;管理当局有关会计估计的判断基础;审计的范围;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类型等;(5)执行审计业务过程遭遇的困难;(6)在接受委托或续聘前与管理当局讨论的主要问题。任何在接受委任或续聘前与管理当局讨论的有关会计、审计及财务报告问题,注册会计师应与审计委员会作再度确认;(7)蓄意误报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及在审计中所发现的不法行为(除非影响甚微且明显不重要);(8)所提供顾问咨询等非审计服务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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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这一概念近年来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但对其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第九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总则”中称,除了其重要性和意义都不容置疑的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当局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这种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各个具体的管理活动,而且还包括政府当局的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全部活动;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描述:“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这就是绩效审计。”《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根据《审计法》关于对财政收支效益性审计的规定,提出了绩效审计的概念(《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是指审计机关在对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务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并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专项审计行为。”可以看出,对一个组织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对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的审计。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系统、完整的绩效审计理论尚未形成,对绩效审计的定义目前仍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政府绩效审计作为几十年来政府审计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分析评价其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绩效的经济监督活动。绩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方式,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之一,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的范围、内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1、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价各项投入资源的经济和有效程度,并藉以寻找进一步提高绩效的途径,实现由查处达到控制和提高的目的。

2、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绩效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因此,其审计范围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还有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等;既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

3、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而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异。经济性、效率性的审计方法,可借鉴财务审计所采用的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对于效果性审计,除了可以借鉴财务审计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多项目系统评价方法,如矩阵评价法,最小费用法或综合评价法等。因此,审计人员需要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更具科学性和综合性。

4、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更重要的要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经济和有效程度,揭示影响绩效高低的原因所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其建议性作用尤为突出。

三、绩效审计的动因和本质

同其他类型审计一样,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绩效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对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公众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

(一)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动因

在委托关系下,由于双方目标的非完全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产生对人监督的问题。因此人必须向委托人报告履责业绩。但仅凭人所呈报的履责报告这种一面之词,委托人会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因此对履责报告进行审查就成为必要。早期的这种审查工作主要是由委托人自己或由其授权的认为最亲近可靠的人来完成的。随着业务和受托责任内容的日趋复杂,用以表明人业绩的履责报告特别是财务会计报表也越来越复杂。而委托人往往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由于受到个人禀赋以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委托人要想事必躬亲地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已不可能。因此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并与委托人和人都没有直接利益联系的独立的第三人,对人的履责业绩进行审查,以保证对履责业绩的审查评价客观公正就成为必然。这样便产生了审计。

(二)公共受托财务责任是现代政府财务审计的动因

当公民一旦成为政府的纳税人,纳税人与政府就发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关系。政府有责任在具体规定的质量、成本以及时间范围内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有责任依法使用资金并定期就资金去向和资金使用效果等问题通过正式渠道向社会公众及各利益相关主体公开信息。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以解除上述受托责任,但由于政府行为的复杂性和财务报告的专业性,这样就需要审计机关这个专职监督机构来审查,并公布大家都看得懂的结果,这样就产生了政府财务审计。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公共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评价

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人的自我认定、自我计量和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重新认定、重新判定受托责任的过程。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作为委托者的利益代表对人—政府机构的受托公共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的再认定、再监督,并据此作出评价,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改善委托人和人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趋势

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它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探讨其发展趋势,对于认清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认识、掌握和运用审计规律,不断提高审计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审计主体上,逐步形成国家审计为主,其他审计为辅的格局。由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地位,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强制性的审计监督较为适宜。但是,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活动的日趋复杂和单位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分工越来越细等因素影响,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从而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逐步建立起强有力的审计监督网络体系。

2、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