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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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化审计的目标
1.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组成会计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数据资源是否受到妥善保护,不因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到破坏、更改或者泄漏系统中的信息。会计信息系统的资源通常包括硬件、软件、数据文件、系统文档、消耗性材料和其他设施。这些资源经常放在一处或几处,硬件可能被恶意破坏,软件和数据文件的内容可能丢失或毁损,消耗性材料和数据资源可能未经批准而被使用。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是通过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而加以保护的,评价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主要是审查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对于不足之处应提出需要进行改进与完善的建议。
2.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
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是由其中的硬件系统的可靠性、软件系统的可靠性及数据的可靠性等因素共同决定的。软件系统的可靠性是指在运行环境中,在规定的运行时间内或规定的运行次数下,程序和所有数据元素运行不同测试用例的无差错概率。硬件系统的可靠性是指在一个指定的时间周期内,在给定的控制条件下,硬件系统执行所需功能的成功概率。数据可靠性是指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它取决于系统绝对数据的处理过程是否准确无误,以及确保数据可靠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系统的可靠性还体现在它的容错能力上。对会计信息系统可靠性的评价要检查系统的运行是否稳定可靠、是否容易出现偏差和错误,是否能抵御外界干扰而正常工作。评价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时,审计人员应对决定会计信息系统可靠性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
3.会训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性是指该系统能否实现既定的目标、系统的各项处理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评价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必须了解用户的需求。会计信息系统有效性的审计一般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之后进行,通过事后审计可确定会计信息系统是否能实现既定的目标,根据审计的结果,管理者可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会计信息化审计的特点
1.审计的所有领域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目前,审计在每一领域都还做得不够,如:尚未构筑起适应现代技术发展的一种或多种可能的、可用于解释和预测多种审计现象的多维审计理论—,这种理论将使对审计环境、目标、本质、假设、概念、标准、技术、方法、过程等的论述更新颖、更丰富、更具逻辑性和环境适应力;急需加速我国的审计工作从落后的“绕过计算机审计”向先进的“通过计算机审计”和“使用计算机审计”转化。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责任与风险巨大的审计(尤其是独立审计)行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新时期,所有的审计人员都应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电脑审计人员,而这是审计(后续)教育的重要任务。
2.会计信息化审计系统具有极强的适应性
信息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多元、实时、开放性使会计信息化审计也具有多元、实时、开放性特征,实时审计、会计责任审计、环境审计、境外审计等都将因此而变得更加容易。
3.会计信息化审计将对传统审计进行重整
尽管“两权分离的程度决定了审计主体的种类和被审计单位的形式”,“审计效率和审计风险的矛盾决定了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历史变迁”,但如果所有的计算机只囿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水平,提供的信息单一、过时、封闭,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业务(其必须依赖于多元、实时、开放的信息)收入又怎能达到其总收入的70%(我国仅30%左右)?事实上,正是信息量极大丰富的信息化会计信息系统和全新的会计信息化审计理论,支持了卓有成效的“四大”国际会计公司及其或集权或分权的管理模式,支持了审计效率和审计风险矛盾的最有效的解决,从而支持了现在和将有的多种繁杂的具体业务。
三、会计信息化审计的策略
1.建立会计信息化审计组织机构
会计信息化审计组织机构不健全将会阻碍我国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发展。为适应未来我国会计信息化审计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应尽快建立自己的会计信息化审计组织机构,按照会计信息化审计的要求组织、协调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规划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发展策略和职业培训计划,研究会计信息化审计理论、方法、技术和规范,指导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在这项工作的起步阶段,政府应加强领导力度,从宏观上搞好规划安排,从资金和技术上扶持会计信息化审计,有效规划、部署和指导我国的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2.加强会计信息化审计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促进审计实践,二者不可偏废。没有审计实践,审计理论无法产生,没有审计理论指导的实践会走弯路。因此,要在审计实践中善于及时发现、总结规律性的问题,将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国内学术界、政府研究机构应当加强会计信息化审计的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密切关注国际会计信息化审计的最新发展动态,不断发展与完善会计信息化审计理论,从而更好地为会计信息化审计实践活动提供指导,促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审计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3.制定会计信息化审计准则
会计信息化审计同传统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内容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为了规范会计信息化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应研究和制定我国的会计信息化审计准则和实务指南。会计信息化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由行业组织出面将实践经验加以总结,并把有关概念、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固定和统一起来,形成行业标准和规范。
4.强化企业领导加强管理与控制的观念
树立企业领导的信息化会计信息系统管理意识是开展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的关键。因此,企业主管部门在充分领会国务院有关“国民经济信息化”指示精神,认真抓好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企业领导进行会计信息化系统管理与控制的思想教育,促使企业领导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会计信息化审计的重要意义,重视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将会计信息化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5.大力培养会计信息化审计人才
从内部讲,一是强化培训。各级审计机关要拥有完备的培训基地,从自己的需要加强不同岗位的适应性培训;二是重点选拔。即有重点地选派一些“尖子”人才进高校深造,进行知识更新,或参与国际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三是完善机制。要逐步形成能有效鼓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激发各类人才智力潜能的运行机制,使知识最终能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求参与分配。
6.加大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宣传力度
开展会计信息化审计的主要障碍之一是对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必须加大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宣传力度,如实宣传网络环境下重构后的会计信息系统所带来的风险,大力宣传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的重要性,让更多的经营管理者,真正认识到开展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必要性,增强会计信息化审计的迫切性,促进社会舆论对会计信息化审计的理解与支持,进而推动会计信息化审计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河南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谢诗芬.高级财务会计问题研究[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45-52.
在绩效的衡量方面,英国没有完整的绩效指标和标准,通常是参照使用各个行业的指标和标准,由审计人员在进行检查时,根据谨慎的职业判断,选取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一、英国外部绩效审计
(一)外部审计机构。在英国,会计师是指会计机构协调委员会所属6个会计职业协会的会员。这6个会计职业协会为英格兰、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
这些外部审计机构的会员单位,既按照英国的审计准则开展私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及绩效审计,同时也承担政府委托,对私营企业承接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展绩效审计。无论是对私营企业还是政府的公共服务绩效审计,没有固定的、统一的绩效评估指标,指标的选取取决于绩效审计服务的目标对象,即私营企业委托诉求和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导向。
(二)外部审计绩效评价。外部审计绩效评价,通常会经历以下五个过程:
1.与公司管理层达成绩效审计目标。掌握公司董事会或委托人的委托意愿,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绩效审计要实现的目标,详细确定绩效审计需要达成的具体任务内容。
2.确定绩效评价的标准值。绩效评价标准值通常有包括:公司或部门的期间预算;公司管理层的预期或期望;公司所处行业的水平;委托人特定目标的评价标准。
3.绩效审计实施。结合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值,实施绩效审计。实施过程还一般包含以下部分:一是了解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评价预期和绩效监管情况。二是进行绩效考核,可以依托如毛利润率、净利润率、平均收款期、平均付款期、流动比率、现金营运指数等财务管理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同时评估这些指标与绩效考核评价的相关性、可信度。绩效考核除利用财务指标外,还可以分析使用企业行业指标或特定指标。如对BKV运输和仓储有限公司公司绩效考核利用了对省内运输指标,每一员工应记工时,省内运输的次数和每次使用的平均劳动时间数;对省际和国际运输指标,平均运输的重量,每次运输的平均里程,每次运输平均价格和BKV作为的提成比例;产能利用指标,跟踪和监督统计数据以显示可获得的产能,以及已利用的储存空间和已利用的分段运输能力,可利用的货车数量以及已利用的数目。三是得出绩效审计结论,提出审计师意见。
4.绩效审计评估。重新回顾绩效审计目标的适当性、与公司管理层期望能否吻合和绩效审计目标的实现度,评估绩效评价标准的合理性。如果发现绩效审计目标与评价标准的重大差错或疏漏,应再次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说明补充或修订审计目标、绩效评价标准的必要,取得公司管理层的认可和支持,增加补充审计程序。
5.绩效审计评价报告。绩效审计报告虽无固定的格式,但通常报告中会包含审计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然后主要报告绩效审计结果,并阐明审计的依据和结论。
二、英国政府绩效审计
英国是目前国际上较早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国家之一。目前英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已经逐步成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审计体系。
(一)政府审计机构。英国主要的政府审计机构包括国家审计署、审计委员会、北爱尔兰审计署、苏格兰审计署和威尔士审计署。
英国下议院设有公共账目委员会,国家审计署的主计审计长负责向该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公共账目委员会根据主计审计长的报告制定听证会计划,不受政府的限制,在听证会期间被审计单位和会计主管人员都要出席听证会,回答相应问题。
(二)政府内部审计绩效评价。
1.法律依据及基本原则。1983年英国颁布了《国家审计法》,赋予主计审计长开展绩效审计的职责。在20__年更新了《绩效审计手册》。审计手册中提出了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公正性,严密性,客观性,独立性,责任,增值性,沟通协调;建立了适用于所有绩效审计项目的循环程序。建立了贯穿于所有绩效审计项目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在绩效审计过程中,应考虑下列各项要素,并对其进行充分研究。这些要素包括:
(1)审计准备。选择恰当的审计项目;实行严格的项目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审计中需回答的问题予以清晰归类;适当的审计方法体系。
(2)审计实施。取得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提供简洁明了的审计信息;组织好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有效审计信息。
(3)跟踪检查。实现增值并扩大影响;建设性的事后检查和质量保证工作。
2.考评的对象和实施方式。
英国政府为保证公共支出目标实现,每年对一些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从公共支出角度看,英国政府绩效评估主要是围绕“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开展,其绩效考评的对象主要是对政府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包括对政府部门开展的绩效考评,对基层单位开展的绩效考评,以及对政府预算投资项目开展的综合性考评。财政部代表政府与公共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共部门服务绩效的审计,组织形式也各有差异,有项目由政府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评估,有的委托外部审计开展绩效审计,并聘请一些专家参与咨询,并相应提出建议。
3.考评内容。考评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对支出项目的效果考评,主要是考评公共服务支出是否产生了预期的效果。二是对支出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考评,主要是对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考评;三是对支出项目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进行考评,主要是对项目本身的财务效益状况考评;四是对支出项目社会影响的效果进行考评,主要是对项目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有形、无形效益和结果的考评,重点是对一个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等宏观方面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进行考评。
这些考评的目标都紧紧围绕政府公共服务支出进行,这些目标都在政府公开信息中进行。如苏格兰政府公开信息中包含了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导向的五大目标,宏观目标确认和领导能力;有效的合作伙伴;管理和责任;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苏格兰绩效审计也就围绕这五方面进行,绩效审计又没有固定的标准,在绩效审计手册中也体现出力求避免对如何成功实施绩效审计作出过多的硬性规定,利于不同项目或行业往往采用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如对纳入国民保健计划的手术室进行审计时,应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设计和目标的符合程度;建筑质量和维持成本;诊治病人数量;适用手术器具的配备程度;整洁度;利用率;手术安排清单;取消手术的频率和原因。
4.英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由于绩效审计评价没有固定标准,所以审计师在进行绩效审计时,可以灵活选取具体审计对象的行业标准、公众调查结果或专家研究成果作为等评价标准。
(1)以行业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包括国际行业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如20__年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绩效审计,依据全球独立标准计量研究结果,即国际上公共服务热线部门66%开支用于人员工资作为标准,将英国各部门77%费用支出用于人员工资的情况与之比较,指出英国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热线中心的人员工资在费用支出中比重较大。依据国内行业标准,即84%的来电在20秒内得到应答是合理的作为标准,检查发现,有的部门100%实现20秒内应答来电,有的部门只有38%实现20秒内应答来电,公众平均满意程度最低71%,最高99%。审计得出结论:各政府机构所提供服务的社会满意程度不均衡。
(2)以社会公众调查结果作为评价标准。同样是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的绩效审计,审计人员以“公众是否愿意通过拨打电话来获得商品和服务”这个主题,对部分社会公众进行综合性调查。调查表明, 60%的公众愿意通过电话获得建议服务。审计以此为依据得出结论:公众对公共服务热线满意度较高。
(3)以专家研究成果和意见作为评价标准。如中央政府工程绩效审计,参考专家研究报告,指出英国建筑领域存在法律不完善、建筑合同非标准化、某些建筑工程效率低下、拖工期、超概算,甚至出现工程质量差情况等问题。
三、英国绩效审计的借鉴
1.绩效考评得到了很充分的应用,成为重要的考核依据。绩效考评的结果成为调整政府长期经济目标和计划的依据,也成为财政部门对各政府部门制定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还作为国会和内阁对各政府的行政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依据,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企业内部也广泛开展绩效审计,服务于企业的审计目标。
审计为什么会出现,理论界对此有多种解释,最具代表性的是人学说及信息经济学学说。
人学说认为,在企业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契约来降低成本,然而,除非契约的条款的实施得到监督,否则它就不起这种作用。审计就是一种监督的方式。
一、审计需求
一般说来,对审计的需求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府及法律法规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这是最基本的需求;第二个层次是指企业对审计服务自发的需求,这是由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李若山,1991)。
审计需求在我国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首先在第一个层次上,1980年12月14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会计报表要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形成了我国第一批法定审计需求。此后,财政部、证监会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条文,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的会计年报必须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至此,我国在第一层次上的审计需求已经形成。由于已经有了法定的要求,所以要判断在第二层次上是否有需求,可以从判断看企业对高质量的审计是否有需求入手。
二、冲突与审计需求
问题是企业有效契约观的基本问题之一。现代企业中通常存在着两种问题,一种是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的问题,另一种是控股股东和外部中小投资者之间的问题。在英、美企业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下,问题主要源于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的冲突(Jensen和Meckling,1976),主要集中于第一种问题;而在东亚股权高度集中的转型经济中,问题主要源于大股东与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冲突,主要集中于第二种的问题(Joseph和Wong,2002)。我国的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成,股权结构通常是“国有股一股独大”,所以我国的问题应该主要是第二种的问题:大股东与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冲突。在这种关系下,一旦外部投资者预期到内部人的侵占行为,他们会通过价格机制实现自我保护,低价购入企业股票,因此企业和控股股东要最终承担高额的成本,(LaPortaetal,2000)。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企业管理当局有动机引进监督或保证机制来缓解问题,使投资者合理确信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保护。审计便充当了这种角色。
三、问题中影响审计需求的几个方面
(一)审计需求与成本
事实上,冲突与审计需求之间关系研究亦可分为两个阶段,自愿审计阶段和强制审计阶段。
1.自愿审计阶段的审计需求是否雇用外部审计
早期在外部审计未被法律强制要求提供时,关于冲突与审计需求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是否有动机雇用外部审计来制约管理当局的机会主义行为。代表人物主要有Jensen和Meckling(1976)、Watts和Zimmerman(1983)和Titman和Trueman(1986)等。
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委托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人),根据委托人的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的授予人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委托人和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他们的利益往往又是不一致的,人经常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经营活动中利用其信息优势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即道德风险,这就是成本。若资本市场完全理性,则外部投资者将能预见到企业内部的成本,并降低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即成本所导致的企业价值损失最终将全部由企业的内部人承担。从而,在完善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委托问题较为严重的公司将有积极性通过引入外部监督,以降低内部成本,并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这表明,外部监督与内部委托机制之间存在相互替代关系,若内部委托机制较为完善,则企业可能较少诉诸于外部监督的作用;反之,若内部委托机制较为薄弱,则企业可能将更多地依赖于外部监督机制,来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价值。
同样,当公司对外发行债券时,在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也存在上述的问题和类似的解决方法。随后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委托假设,如Watts和Zimmerman(1983)发现在最早的管理者没有提供全部资本的公司中就存在对独立审计的需求。
这些研究表明企业管理当局为了提升企业的价值,有动机雇用外部审计作为监控和保证机制来缓解企业的冲突。Chow(1982)以1926年普尔工业手册中的美国企业为样本,研究了问题和外部审计需求之间的关系,为审计的治理角色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其研究指出负债-权益比较高的大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相对较大。
2.强制审计阶段的审计需求是否雇用高质量的外部审计
当法律强制要求提供外部审计时,关于冲突与审计需求关系的研究演变为企业是否有动机雇用高质量的外部审计。
自Jensen和Meckling(1976)的文章发表以后,已有一些研究实证考察了企业是否会通过聘请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师,来降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成本,并提高企业价值。这些文献的主要研究假设是:若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则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成本越小,从而,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较低;若负债率越高,则管理层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越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的成本,此时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也较低。
从有关管理层与股东之间成本的研究情况来看,Palmrose(1984)、Simunic和Stein(1987)、Francis和Wilson(1988)、Eichenseher和Shield(1989)及Defond(1992)等人关于会计师选择或更换与公司规模、负债比及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结果发现,大企业通常会雇用大的、声誉较高的事务所,SimunicandStein(1987)发现在IPO阶段,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外部审计需求负相关,与理论一致;Lennox(2003)采用2000年英国公司的数据,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外部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呈非线性关系。但更多的研究却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管理层奖金激励制度等与外部审计需求之间并不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Chow,1982;Palmrose,1984;EichenseherandShield,1989;FrancisandWilson,1988)。从管理层与债权人之间成本的研究结果来看,SimunicandStein(1987)、FrancisandWilson(1988)发现负债率与外部审计质量负相关;但Chow(1982)、EichenseherandShield(1989)则发现负债比例较高的大公司更有可能聘请外部审计;而Palmrose(1984)则没有发现负债率与外部审计需求显著相关。Backman(1999)的研究也表明,在东亚转型经济中,企业的冲突并不能引发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控股股东缺乏雇用高质量审计的动机,他们甚至会雇用低质量审计以降低外部监督作用。并将这种需求不足归因于薄弱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以及家族式企业中以关系为基础的交易和政治“寻租”行为。国内也有一些这方面的研究:余玉苗(2000)认为我国的企业对高质量的需求是不充分的,但没有给出经验证据;刘峰等(2002)从中天勤原来的63家客户的走向来看,还没有证据支持那些认为中国审计市场已经形成了良性的、追求高质量的推论。但孙铮、曹宇(2004)却发现了高质量审计需求的证据,他们的研究表明境外法人股及境外个人股股东有动机促使管理层选择高质量审计。
总体而言,现有关于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之间联系的研究尚未得出统一的结论。
一、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审计准则的制定
(一)审计准则有助于明晰和界定产权。改革开放30年来,无论农村还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反反复复都是围绕产权改革展开的。只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才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为什么说审计准则的制定有助于明晰和界定产权呢?从审计的发展史来看,审计是基于两权分离的需要而产生的。透过审计报告,所有者可以了解经营者履行义务的情况,了解自身资本的保全与增值状况;而经营者通过独立第三方的审计,解脱其对产权维护的责任,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利益按照契约安排实质上是经营者投入人力资本的产权收益。可见,审计实际上是以协调财产所有者与财产受托管理者之间内在利益冲突关系的一种外在社会保险机制,它既要保护委托者的利益,又要体现财产经营人的利益,按产权的观点则是满足不同产权主体的平等要求。因此,审计是与产权制度及其运行密切相关的,审计准则体现了对特定产权主体的保护。
(二)审计准则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
首先,审计准则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体现在降低审计交易中的信息费用。审计交易中,有关审计委托人不仅要了解关于审计主体的声誉评价、业务能力评价,还要了解他们遵守协议的意愿。获取这些信息是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可称为信息费用。审计准则可以提供规范审计行为的基本标准,把不同方面的这些标准联系起来有助于评价各个审计主体的声誉,进而帮助委托人简化决策程序,根据其潜在伙伴以往的行为方式去推断自己未来最有可能的行为方式,从而产生对未来立场的合理预期。
其次,审计准则降低了监督制裁费用。对于根据理性原则进行损益计算的审计主体而言,违反制度规则的净收益必须超过由于这一行动而产生的净成本。如果他们由于违反制度而受到制裁,那么他们就要把这种制裁带来的损失纳入到成本收益分析中。由于对声誉的珍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审计主体即使是在“短视的自利”要求与审计准则的要求不相一致时,也会遵守审计准则,履行与之相关的审计协议,从而可大大降低用于监督制裁机会主义行为的费用。
最后,审计准则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审计准则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之一,是参与市场交易的一套标准。对于制定和监督这些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的监管者来说,完善和可操作的审计准则可以减少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因为缺少制度或制度模糊都助长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导致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政治权利的分配上,而不是建立促进市场竞争的秩序上。因此,一套逻辑井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准则体系有助于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
二、我国审计准则变迁的原因
为什么会发生制度变迁?其原因在于制度的稳定性、环境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及人对利益极大化的追求之间的冲突。
(一)制度的稳定性。稳定性是制度存在的理由,又是制度变迁的原因。制度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是现实的和具体的,而且也不能自行改变。人们一方面需要制度提供的稳定功能;另一方面又会被其稳定不变性所困扰。原因在于制度在沿时间空间展开的过程中,会由于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失去原有的许多功能,原来适宜的制度就变成了过时的制度。制度不能改变的事实就要求人们主动采取行动,改变或打破旧的稳定性,建立新的稳定性。
(二)环境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环境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一方面源于物质世界的运动,人类对其尚未认识或有一定认识,但却无法应对,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只能被动地接受它们的影响;另一方面人类通过对物质世界的改造,在达到目的的同时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如果环境不发生变动,则人们一旦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就不必再为之操劳,制度变迁就不会发生:但世界是运动、变化、发展的事实,要求人们适时改变和调整已有的行为规则才可能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三)利益极大化的努力。制度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对于非正式制度,由于它取决于个人对收益和成本的计算,只要违反非正式制度的收益大于违反的成本,个人就有动力违反已有的规则,并逐步导致制度变迁。对于正式制度,由于“搭便车”的困扰产生供给不足,而在作为正式制度专业化供给者的国家出现后,制度供给以新的方式出现,但这并不违背个人利益极大化原则。如果个人不存在利益极大化的追求,制度变迁也不会发生。
审计准则毫无疑问也是一项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必然会发生变迁。新准则代替旧准则是制度稳定性、环境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及利益极大化追求三者之间持久冲突的结果。合理的制度沿着时间空间展开后逐渐会变得不合理,人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改变失去了合理的制度,创造新的合理制度,即制度变迁就是在约束条件改变的条件下对制度的重新求解。
三、我国审计准则变迁模式
(一)根据制度变迁的主体不同来考察。制度经济学中将制度的变迁划分为不同的模式,从制度变迁的主体来考察存在需求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变迁模式有联系,也有区别。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两种变迁的主体、优劣势以及面临的问题都各不相同。然而,在社会实际生活中,不能孤立地看两种变迁模式。诱致式变迁与强制式变迁是很难划分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推动社会的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是一个需要付出时间、努力及费用的过程,以最少的费用获得最佳的制度安排,就是合乎理想的制度安排。制度创新者首先发现新制度的“潜在利润”,为了让这种潜在利润内部化,他们有强烈的制度变迁渴望与意愿。然而,“搭便车”是制度变迁所固有的问题,致使制度的供给不足。这时,作为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主体——国家就可以采取行动,利用强制性的变迁来矫正制度供给的不足。在此还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赞同制度的变迁,个人是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来决定是否同意制度变迁的,当由于变迁带来的成本大于收益时,个人就会组织新制度代替旧制度。然而,一个制度的好与坏不能以个人为标准,只要社会总的净收益大于零就应该进行变迁。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制性变迁为保证,仅仅靠诱致性的自发变迁,则可能会受到方方面面的阻碍,导致变迁难以彻底、时间漫长以及变迁的成本过大。同样,仅依靠政府的“暴力优势”实施强制性变迁,不考虑社会大众是否真正有对变迁的需求,则同样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制度变迁的主体角度分析,我国的审计准则修订、审计准则的变迁模式同样不能简单的归为任何一类。目前,我国的审计准则是由政府统一制定、颁布,形式上看来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但从其变迁的深层次考虑,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人们的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发生了相应的改革,必然要求制定新的制度准则,以实现经济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从而促进制度变迁的发生。此外,我国审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会听取和征求有关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其制定准则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民主之上的。因此,我国审计准则的变迁充分体现了诱致性与强制性两种模式的联系与不可分割。
(二)根据制度变迁的速度不同来考察。从制度变迁的速度来考察,存在激进式的制度变迁和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我国审计准则变迁走的是渐进式变迁道路,通过新制度的不断发展来逐渐缩小旧制度的空间,最终达到整体变迁的目标,因此具有以下特征:
1、边际性。我国审计准则变迁没有按照一个理想模式和预定时间表进行,而是依变迁所遇到的问题而定。根据在各个阶段形成新的制度均衡的约束条件,选择正确的目标以合理的使用力量。从实施成本的角度来看,我国审计准则国际化变迁是一种边际性的变迁。变迁通常总是从原有的审计准则的“边际”即不均衡最严重、获利性最大、机会成本最低、最易于推行和展开、成本和阻力最小的那一点开始,每一次变迁进展的深度都会达到而且也仅仅达到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的一点,因此每一次审计准则的变迁都交易达成。
2、局部性。我国审计准则变迁通常是从某一特定制度安排开始进行改变,逐渐扩展与其有关的其他制度安排,化整为零,通过分步实施向未来分摊巨额成本。从摩擦成本来看,局部性变迁在整个制度变迁过程中一直注重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健性,强调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均等和利益补偿机制,使得各社会利益集团在整个制度变迁过程中基本达到其福利的帕累托改进。
3、路径依赖性。所谓路径依赖是指制度变迁一旦在自我增强机制下选择了一条路径,它就会沿着这条路径走下去。也就是说,一次偶然的机会会导致一种解决方法,而一旦这种方法流行起来,它会导致这种方法进入一定的轨迹,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的作用下,它的既定方向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在我国审计准则变迁中,旧制度在国际化过程中的顽强维持和向新制度的渗透,使得路径依赖性非常强,出现一系列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审计轮换制主要有两种类型:主审会计师轮换制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从理论上讲,两种审计轮换制各有优劣。主审会计师轮换制可以减少审计学习和选择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审计独立性,但其可以通过主审会计师之间的“合谋”而规避管制;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虽然可以实现更高的独立性,但会形成审计市场较大的动荡,增加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在我国,一般采用主审会计师轮换制,也有学者提出应采用较严厉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以根治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审计。所以在我国研究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相关问题是有现实和长远意义的。
本文利用1999年至2004年沪市原材料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采用扩展的Jones模型,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对我国较长审计任期下上市公司不同年度间的审计质量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实施的必要性和我国现阶段审计轮换制的选择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
(1)假设一:公司盈余管理的高低能反映审计质量。审计服务是有质量区别的,但其质量是难于衡量的,只能为审计质量的衡量寻求替代指标。Schipper,Katherine认为管理当局为了获得私人利益,而有意地对对外财务报告进行控制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在财务信息方面增加成本的具体体现。由此可推知,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发现并揭示虚假财务信息这一过程。较高审计质量更能发现和制约财务信息错误和违规,从而更有效地制约盈余管理行为。因此,审计限制盈余管理的作用是随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变动的。
(2)假设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期第4年和第5年的审计质量各自不低于前一审计年度,但审计任期第6年的审计质量低于前一审计年度。
(3)假设三:审计任期的第5年为第0年,并以此为基点依次倒计或顺计前后的年份。
2.样本选择
本文以2004年沪市原材料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择原材料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是为了降低行业政策对公司盈余的影响(原材料制造业是我国传统产业,受国家政策影响不大),以增强盈余管理衡量审计质量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选取同一行业的样本进行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行业差异的影响。2004年沪市共有164家原材料制造业的上市公司,除去终止上市1家、同时在B股或H股市场上市10家、未披露审计任期18家、披露的审计任期小于5年的56家后,按以下原则进行第二次筛选:a.审计任期适中(年度跨度大,影响样本的可比性)最长审计任期应为6年,考虑到扩大样本,可以增加到7年;b.审计任期小于等于上市年度(上市前后面临不同的监管力度和审计风险);c.未受ST处理的上市公司(受到ST处理后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显著)。最后共得到30家上市公司有效样本,审计任期为6、7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9家和11家。
3.研究方法
国外最常用的盈余管理计量方法是应计利润分离法,即将应计利润总额分为非操纵性应计利润(NondiscretionaryAccruals)和操纵性应计利润(DiscretionaryAccruals)两部分,并以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验证盈余管理假设的依据。所谓应计利润是指那些不直接形成当期现金流入或流出,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性原则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那些收入和费用所形成的利润,所以,应计利润总额可看作是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量之差。本文采用由陆建桥对修正的琼斯模型进行了再修正的扩展的琼斯模型。其模型如下:式(1)
式(2)
式中,NDAt是t年的非操纵性应计利润;DAt是t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TAt是t年的应计利润总额;At-1是t-1年的资产总额;ΔREVt是t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与t-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差;ΔRECt是t年的应收账款净额与t-1年的应收账款净额之差;PPEt是t年的固定资产原值;IAt是t年的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t是年份;α1、α2、α3、α4是公司特征参数,这些特征参数的估计值根据以下模型回归取得:
式(3)
εt为剩余项,代表各公司应计利润中的操纵性应计利润部分。其他变量含义与式(1)、式(2)相同。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本文应用扩展的琼斯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时其步骤是:首先,将n-1年的数据按模型(3)进行回归,得到回归系数;然后,将n年的数据和已得到的回归系数相结合,计算出该样本公司第n年度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最后,用一定的方法来检验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显著性,来检验某年度操纵性应计利润差额的显著性,评价年度间盈余管理,从而达到评价n年与n-1年年度间的盈余管理和审计质量的目的。
根据扩展的琼斯模型计算的样本公司审计任期比较年度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描述性统计量及其统计检验结果见表1。在表中,我们利用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公司在第4、5年审计任期上,其操纵性应计利润平均数和中位数在小于等于10%的水平下都不显著的大于零,表明审计任期4、5年的审计质量不低于前一审计年度,从而支持了假设1和2;样本公司在第6年审计任期上,其操纵性应计利润平均数和中位数在小于等于10%的水平下亦均不显著的大于零,表明审计任期6年的审计质量也不低于前一审计年度,假设3未获得支持。这表明以5年作为审计任期的轮换的关节点的政策缺乏一定的经验基础,也有可能是由于样本的行业局限、数量不足、模型尚待完善,以及操纵性应计利润的计算不当等原因,导致了实证结果对假设的支持力度不够。
我们注意到:如图(根据表中平均数和中位数显著性水平与年度绘制)所示,虽然历年操纵性应计利润平均数和中位数在一定的显著性水平下(≤10%)均不显著的大于零,但显著性水平逐年下降的趋势是明显的,说明较长的审计任期对审计质量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
五、结论和建议
本文为会计师事务所较长审计任期下的审计质量的比较提供了经验数据。论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较长的审计任期下审计质量并未出现明显的恶化。此外,本研究表明: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审计质量存在一定的消极变化,所以应当对更长的审计任期下审计质量予以一定关注。
鉴于我国采取的是主审会计师审计轮换制,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应该强制披露诸如:主审会计师职务、主要审计项目、本项目审计任期等情况和轮换主审会计师的其他有关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分析、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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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以及面临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环境等问题,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在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内部审计工作停留在审计的最初层次
企业内部审计在我国审计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工作水平和发挥的作用,反映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趋势。近年来,企业在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层次决定了处罚力度,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否则内审的作用和权威性就很难发挥。实践表明,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能、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制约着内部审计监督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停留在审计的最初层次,关于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长期发展。
(二)内部审计行为的导向上对风险关注程度不足
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应日益关注。正是存在这样的需求,一种以内部审计的主体组织的内部控制为基础、同时考虑公司治理在内的、以组织整体风险作为审计重点的审计——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势而生。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在高风险社会产生的、为了应对职业危机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审计理念。但目前来看,与国际内部审计的实践相比,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相对来说还很年轻,风险管理也相当薄弱,风险导向审计还在处于导向和宣传的阶段,对组织的内部控制的了解都做的不够多,完全将审计工作机械地停留在账目的具体审查上,对风险的关注程度不足。
(三)服务内容的单一,防护性有余,建设性不足
国际上内部审计注重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运营,正从管理审计向提高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方面发展,而我国内部审计更注重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处于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方向发展之中。相比之下总体上有所滞后。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内容除了传统意义上提供的财务审计、遵循性审计等保证服务外,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评估,及在企业流程再造中的协调等服务内容也逐渐提上日程。但是,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一直局限在关于财务信息的查错防弊上,而涉及组织的经营管理上,不注重并且难以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四)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不完善
当前,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人类对计算机的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全社会各行各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许多企业在实现各部门信息化的同时,也已着手整合与集成其信息化应用系统。内部信息系统审计是一个通过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对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护资产的安全、维护数据的完整、使被审计单位的目标得以有效地实现、使组织的资源得到高效地使用等方面作出判断的过程。但企业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不完善,难以发挥其在企业经济效益审计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和管理信息化使得各种处理流程、数据实体封装在系统内部。这一状况缺乏传统工作环境下审计工作对审计对象的直接感知性,使得审计工作的观察和检查难度大为提高。另一方面是管理和会计信息化系统本身带来新的审计难题,如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检查和评价。
二、提高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能力的途径
(一)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关系是采取一切措施的前提
由于内部控制是为了推进经济实体的有效运营,而内部审计则在于协助管理层调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求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实施。在通常情况下,内部控制系统由经济实体经营管理部门指定并在实施执行中评价和改进,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系统,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中如何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针对不同的审计任务制定灵活适用的审计方案,以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增加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促进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现在的内部审计部门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业务职能部门,而是企业的一个管理机构,也因此现在的内部审计部门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部门有着监督与服务的双重职能,两者孰轻孰重一向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作为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工作中监督与服务两者偏向于任何一方都会给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在内部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应当将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的职能充分地结合起来,以服务的态度来进行监督的工作。
(三)建立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我国开展效益审计起步较晚,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展了效益审计。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在稳步推进,政府不仅承担社会管理职能,而且还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向社会服务型转变。开展效益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很有必要对效益审计进行积极探索。本文拟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创新审计理念,确认审计主流
效益审计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推行,并在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工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实现财政财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分量,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这就说明我们开展效益审计是审计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因此,我们要创新审计理念,正确认识审计工作的主流。
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强化审计监督,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进行推动制度创新、方法创新,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树立“审出效益,审出水平”的审计新理念,才能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例如,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现状还差强人意,在财务收支方面仍然固守于“审会计”,而不是“审效益”。因此,要创新效益审计理念,抛弃局限于“审会计”的传统习惯,树立“审效益”的新理念,充分关注事业单位的每一项财务收支及其活动在经济上的节约,投入产出的效率和达到预期目标的效果。
效益审计果真是审计工作的主流?
国家审计署五年规划提出“效益审计是审计工作水平发展方向,是现代审计的主流。”这为审计工作发展构建了基本框架。审计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环境正发生着重大变化。审计监督由传统的合规性审计向检查内部控制和经济效益延伸是形势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审计工作不仅在查处违纪违规履行好职责,还要在促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关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程度。这就要求审计机关要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高度,推行效益审计,依法加强对权力在经济活动中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检查力度。因此,审计工作总是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开展效益审计正是顺应时代的旋律,实现审计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正视目前困难,不断探索总结
二、提升会计审计质量与会计监督的具体对策
一方面,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提升会计审计质量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目标,关系到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若要将会计审计与会计监督二者结合在一起,使之投入到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则必须通过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来实现,能从根本上提升会计审计人员与会计监督人员的工作贯彻力度,协调企业内部的权责管理。
1.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业务素养
会计审计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具有极高业务素养的会计审计人员,因此,加强企业内部的会计审计队伍的建设是提升审计质量的根本前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队伍建设。首先,必须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帮助会计审计人员从思想上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尽可能的将审计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具有极高思想政治素养、拥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队伍。其次,企业要借助不同的途径、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不断的钻研学习,增强会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养其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及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理论意识。最后,定期的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包括同行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国际之间的合作交流等,尽可能的丰富会计审计人员的知识与审计工作经验,并将优秀的经验借鉴到自身的会计审计工作中;企业也可以通过交流活动,广招英才,引进更多高素质、高技术的审计人才加入到企业内部审计队伍中。
2.增强企业的内控建设,落实会计监督
增强企业的内控建设,落实会计监督,企业需要把互不相关的职能内容分离开来,对于企业内部重大经济活动事项的管理与贯彻执行过程要进行互相监管、互相约束,完成企业人员的财产清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财产进行抽查和审计工作。企业内部可以制定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把负责完成会计监督工作的有关人员同被监督对象分离开来,使其与被监督对象不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利益关系,解除会计监督工作人员的顾虑,使其更专注于会计监督工作,确保监督的公正性与客观性。
3.通过会计审计的信息化平台,加强会计监督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会计审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技术的便捷作用,加强会计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使得审计数据信息更加的精确化和科学化,实现会计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发展。通过会计审计的信息化平台,改进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式,使审计工作更具技术含量,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的力度,利用网络数据库,实施远程审计或IT审计等,从根本上提升会计审计质量。
4.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提升会计监督的地位
战略审计是对于影响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关键因素的评价活动,是正式的战略评价过程,它同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约束,也是董事会参与战略管理过程的主要方式。实施战略审计,能够提高战略决策和战略执行的效率、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美国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失灵,例如华尔街精英们的天价高薪和股票期权。另一方面,公司战略控制失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均采用了杠杆经营模式,即资产规模远高于自有资本规模,出现过度交易问题。华尔街的经理人们做出开发次贷这样风险巨大的金融产品的战略决策,却没有受到董事会的质疑,这些投资银行的董事会没有负起战略监督的责任,有必要对战略控制进行反思。
一、战略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受到战略管理的影响,内部审计师不仅开展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而且发展起了战略审计。20世纪70年代以后,正是由于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强、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活动的复杂化以及法律和政府对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力度的加大,使得管理者的受托责任空前扩大,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产生了对于战略监督的需求,并导致了战略管理的兴起。例如有些学者在1972年提出了将绩效审计扩展到公司战略管理过程的思想,认为绩效审计强调外部董事参与公司战略选择与计划的设计与评价,以及从管理层以外获取信息。一方面战略管理对于公司绩效有着直接的影响,决定着投资回报,投资者需要对战略管理过程监督和控制,以确保能够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战略得到制定和执行;另一方面对战略的监督能够帮助管理层减少战略决策的不确定性和失误、缩小战略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降低经营风险并提高经济效益。各方面的因素使公司董事会积极地寻找战略监督的途径。
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研究战略审计的文献开始增多,例如Alfred在1980年讨论了独立审计人员开展战略审计的可行性。认为独立审计人员在正式开始审计之前,必须了解客户的业务、产业和整体经济背景,而战略审计正是这一步骤的扩展;战略审计有助于独立审计人员了解主要的风险领域,从而为审计计划的制定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独立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战略审计帮助公司董事增强其战略监督功能,他们提供的信息是董事会特别需要的、来自管理层之外的信息战略审计既有可能为公司带来利益,也有可能为公司带来附加成本,是否应该实施战略审计应取决于成本效益的权衡。
Gordon(1995)将战略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并且分析了战略审计的构成要素。他认为,董事会和经理层对于战略管理的视角是不同的,经理层总是将战略管理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主要关注既定战略的执行效率问题;而董事会则为了维护股东利益,主要关注战略本身的合理性问题。董事会对于战略管理的参与,常常局限于CEO离任、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敌意收购三种特殊情况。再加上董事会的议程安排常常使战略方向的严肃讨论不太合适,以及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通常缺少有关行业和公司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也缺乏参与战略管理的足够时间,董事会对于战略的监督常常并不能到位。战略审计可以作为一种正式的战略考察过程使董事会切实履行其战略监督责任。它可以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施加约束。战略审计的领导权必须集中在独立董事手中,只有这样它才经得起公司内部权力冲突的考验。他同时还提倡“低调和幕后的战略审计”,强调战略审计应加强董事会和经理之间的信任而不是随意侵犯经理的权限范围。战略审计的构成要素包括确定标准、数据库的设计和维护、建立战略审计委员会、协调与CEO的关系等。
Hunger等人在2001年讨论了战略审计的性质及重要作用,认为咨询公司、管理学者、董事会和管理工作者已经发现管理审计是决策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分析和诊断工具,可以发现公司经营中存在问题的领域。它超越了具体职能部门的界限而注意到企业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各职能部门的有机关联,能够通过战略分析和评价而减少战略决策中的不确定性并增强战略决策的可行性。传统的内部审计较少地介入公司的战略管理过程,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战略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得到管理层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关注战略审计。陈良华等(2003)将企业管理审计划分为战略管理审计、管理控制审计和业务审计三个不同层次,并且认为战略管理审计的评价重点是最高管理当局所关心的企业与经营环境的关系和企业竞争力问题。余玉苗等(2004)分析了战略审计及其实施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战略审计实施的有关构想。梅丹(2004)对企业战略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了论述。陈留平等(2005)对战略审计实施的条件、机构及评价标准进行了分析。廖洪等(2005)对战略审计研究的发展过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程新生(2008)对战略审计与内部控制关系进行了研究。
二、战略审计的主体和客体
战略审计人员应具备独立性和必要的权威,应涵盖战略管理过程的所有层次和过程等。为了保证战略审计的有效性,执行主体应达到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独立性,战略审计人员要独立于企业的战略管理活动,与进行战略管理活动的机构或人员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二是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即熟悉市场环境、精通企业管理,尤其是战略管理。
战略审计的对象是公司整个战略管理过程及其实施效果,战略审计应能覆盖各层次的战略管理活动,特别是公司整体层次的战略管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于战略有不同的视角,因而战略审计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管理层面;二是治理层面。管理层负责把战略愿景转变为现实。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必然专注于战略实施。企业管理层面战略审计强调效率和效果,基于以下假设:一是企业经营环境是高度不确定的,企业的战略管理是一项高风险的管理活动;二是企业经理的有限理性,他们的知识和能力存在不足。因此,要有专业人士来帮助他们,为他们提供有关企业内外环境的分析性信息,帮助他们评价既定战略的执行效果。
公司治理层面的战略审计侧重于制度安排的设计,基于以下假设:股东和经理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经理有可能在战略管理的过程中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损害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必须通过战略审计加强战略管理过程的监督,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董事会参与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一直是个敏感问题。Frazer等(1972)、Gordon(1995)、何卫东(1999)等学者就是从这个角度来研究战略审计的。治理层面的战略审计视野更加宽广、所涉及的组织层次更高,对于战略审计独立性的要求也更高。董事会的职责是代表投资者对战略路线本身提出质疑,战略审计必须由独立董事而不是管理层负责(Gordon,1995)。但在战略制定和执行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就职权分工达成一致。在董事会为公司战略方向出谋划策和董事会直接管理公司两者之间有着微妙的界限,如果超过这一界限,董事会就难以起到监督作用。董事会要有效地评价战略,就需要掌握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信息。这意味着要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审计体系。开展战略审计的主体应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战略审计委员会或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战略审计委员会应从外部独立董事中选3-5人来组成。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尤为重要,他需要在CEO和外部董事就战略发生分歧时,防止双方分裂。Gordon认为,如果董事会中有一位外部董事任主董事或是与CEO间的联络董事,此人应该是战略审计委员会主席职位的当然人选。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应该定期轮换,以保证机构的连续性。该委员会负责确定评价公司战略绩效的依据;审查评价所需基础数据的获取、设立审查程序和检查审计过程。该委员会应保证数据收集和报告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明确应与CEO讨论的问题;使全体董事会成员及时掌握公司战略的数据更新情况,安排商讨战略问题的定期或临时会议。
公司董事会应聘请外部人员进行独立评价,例如由管理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的人选。因为至少在战略审计的初期,董事会和咨询公司都需要管理层的大力合作和援助。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为企业进行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但审计人员不应当是为公司进行年度报表审计的原班人员。一方面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情况的熟悉和基础数据的掌握,能节省审计时间和成本;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将战略审计与财务审计混淆,还可增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许多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能提供战略审计的服务。
三、战略审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正确的战略方向问题”一旦在董事会上被提出,有可能被认为其中隐含着对既定战略和领导的批评,引发紧张气氛。如果战略审查会议定期召开,可以降低出现这种紧张气氛的可能性。这个会议由董事会和CEO参加,要客观地交换意见,分歧消除前不向外界披露。总之,战略审计委员会应该保持低调,幕后操作,以免影响管理层的权威和领导。外部董事对战略的干预很少,往往都是在公司遇到严重问题时才会发生。所以,公司治理过程中需要建立一种正式机制,使董事会能积极行使其战略监督责任。
二是对职责保持敏感,即使有完美设计的正式监督过程所施加的约束,董事会仍可能在持续的成功下麻痹大意。Gordon认为,对责任和机会保持敏感是正式的战略审查过程最重要的构成因素。对既定战略任务上出现的任何脆弱信号和对那些为肯定或修改既定战略方向提供了自然机会的事件或行动,董事会都应保持警惕性。
三是战略审计周期,要考虑行业特点和技术、竞争与社会环境的变化速度,以及企业既定战略规划涉及的年限。应当注意,战略审计周期不宜太短,因为战略审计太过频繁可能导致战略审查和经营审查混淆,把重要指标的微小变化理解为重大趋势;但也不可过长,因为社会环境和技术手段都在不断变化,战略审计周期太长可能会贻误纠正战略失误的时机。除既定战略实施年限结束或CEO即将退休等特殊情况外,战略审计委员会每三年与CEO举行一次战略审查会议可能比较合适。
四是对数据库的要求,有效的战略监督过程要求董事会不仅要控制绩效标准而且要控制支持这类标准的数据库。董事会考察过程的可靠性取决于衡量绩效所使用的统计量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要注意各期数据应尽量保持形式上的一致,董事会需要的是累积数据,以跟踪在几个季度或几年里绩效指标上出现的趋势。有效的监督还取决于在短期和在长时期收集和保存这些数据的方式以及由谁代表董事会进行这一工作。董事会既没有时间也没有专业知识去收集和分析数据,较好地办法是聘请外部审计师,因为他们既具有设计数据库和收集数据的专业能力,又熟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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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lfredRappaport.1980.Thestrategicaudit:Howtheindependentauditorcanhelpmeetcorporatedirectors’informationneeds.JournalofAccountancy,June,Vol.149,P71-77.
二、事前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要源泉
事前审计主要是作好开工前审计,它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源头和前提保证。审计人员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或法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计意见。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批件、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施工队伍、招标过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计或参与监控,重点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有无越权审批的现象。
3.项目立项、投资计划是否按现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具备合法手续。
4.项目法人(或业主)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二)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拨款的部分,审查有无拨款单位下达的相关文件。
4.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5.建设资金来源为利用外资的部分,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签订了合同、协议等。
6.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1.总概算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用计划外项目挤占计划内项目的情况;有无少列、漏列工程和费用项目,或者故意留缺口,将限额以上项目压为限额以下项目的问题。
2.编制概算所依据的指标、定额、费率、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等是否现行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3.对初步设计的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程序进行优化审查。初步设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确定与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基础,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控制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优化设计的方法和措施很多,如推行限额设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引入设计监理加强设计审查;运用价值工程从功能和价值上优化设计方案。
(四)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客观、严密,必要时审计组可参与招标过程监控。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各个经济主体凭借实力公开公平参与竞争,杜绝邀标及对内部施工单位的保护,限制工程转包或者转让资质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加强对项目投资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另对重点建设项目可进一步采取“新开工项目审批表”的方式逐一审查,并规定“未经审计,不得开工”政策。
三、事中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有效途径
事中审计主要是作好建设期间审计,它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中之重。建设项目开工后至竣工决算之前,审计组应对项目建设中的各环节、各流程的主要控制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施过程监控,对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审计,重点应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一)确定控制点,适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及时对有问题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建设期间各环节畅通。符合性测试应包括:
1.业主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指挥协调、组织结构、人员配置、财务控制、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合同控制、信息控制、招标控制等。
2.监理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监理资格、现场组织、现场人员配备、监理大纲、实施细则等。
3.施工环节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技术装备、质保系统、形象进度、成本控制、施工档案等。
4.采购环节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采购方式、供货保证、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运输方式、检测验收、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二)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组要对建筑安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查及监督,并签署审计会审意见,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主要是对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文件的约定以及技术、商务澄清答疑的要求;合同的条款是否科学、具体、明确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三)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造价”三大控制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进行审计。审计组可通过参与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施工网络计划、重大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论证;参与工程施工图交底;参与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工作,签署施工图预算审计意见,来实现过程监督。
(四)对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计。概(预)算的调整是否依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的问题。
(五)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并按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乱收费问题。
(六)对施工单位的分包转包行为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有无以下非法转包工程行为:
1.有无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
2.有无将项目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的行为。
3.分包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
4.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实力。
5.有无多次分包行为。
(七)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原则是控制质量和造价必需手段。无论是对未完单位工程支付予付款,还是对已完单位工程结算价款,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审计,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及财务付款的依据。单位工程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及开、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并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手续。
2.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及年度划线结算是否以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令和年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
3.单位工程预算结算的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工程施工签证(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代用等)相符合,计算是否准确。
4.预算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定额材料消耗量分析、汇总是否准确。
5.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价格是否准确,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扩大调差范围的问题。对于特殊的新型材料、配件的预结算价格,必须由使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及测算依据,按程序报审计部审计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预结算;一次性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新型材料、配件,应由审计部初审后提出审计意见报集团公司领导特批;对于一般材料、配件,其价格必须控制在同期、同种类、同规格材料、配件市场指导价格的5%范围内。
6.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扩大取费范围、提高取费标准的问题。
7.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8.有关质监、监理、材料试验、施工记录、工程档案等原始资料是否完备、真实。
9.未完工程按形象进度结算时必须经过审计,并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签证后方可支付不超过90%的价款。
四、事后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最后保证
事后审计主要是作好竣工决算审计和投资评价,建设项目竣工之后,交付使用之前,审计组应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最终审定。对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重点应从二个方面进行。
(一)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竣工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进行决算审计。为了避免重复工作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事前、事中审计的结果,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可作为申请固定资产转资,以及工程项目由基建财务核算转为生产财务核
算的内部依据。
1.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效果,包括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等方面的内容。
2.审查工程建设“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审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已批复的概算内容,有无概算外工程;
(3)审查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
(4)审查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和其它货币资金是否真实,有无帐外帐和小金库;
(5)审查库存物资实物和帐面价值是否真实,有无积压、隐瞒、转移和挪用;
(6)审查债权债务的是否真实,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清理债权债务不及时等问题;
(7)审查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合法;
(8)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认证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工程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