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会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1:4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实证会计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实证会计论文

篇1

一、名称考辨关于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基本内容

马克·图恩曾作过一个简明扼要而又比较全面的对比分析〔4〕,即:

实证是手段事实现实描述真或假精神的问题解释分析

规范应该目的价值理想规定好或坏心灵的问题评价政策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的区分涉及语言形态、研究领域、内容性质和作用特征等多个方面,如果具体到会计理论研究中来,多数会计学者首肯实证会计研究主要回答会计“是”什么,认为进行实证会计研究时应该超脱或排斥一切价值判断,只考虑建立会计信息系统运行之中的会计处理程序之间关系的规律;而规范会计研究一般着重回答会计“应该是”什么,因此往往含有一定的价值判断,需要提出某些准则,作为进行会计处理的标准和制定会计政策的依据。进一步详细来讲,规范会计研究(NormativeAccountingResearch)的范式是(1)研究、分析大量的会计实务,从中概括出良好、理想的会计实务,并作为日后指导会计实务的标准;(2)规范会计研究并不满足于现有的会计惯例,而是试图从逻辑性方面指明怎样才算是良好的会计实务;(3)规范会计研究往往以演绎法为主,但是并不排斥使用归纳法〔5〕,而恰恰从利用归纳法得到少数基本概念出发,然后演绎出会计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再从中推出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程序与基本方法,用来指导会计实务。

而对于实证会计研究(PositiveAccountingResearch),由于我国近年来还处于介绍和初步运用阶段,所以对“实证会计研究”不可避免地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因此有必要详细分析。关于实证会计研究的“实证”一词,我国会计学者在引入的过程之中存在不同的理解,绝大多数同志从“positive”和“positivism”(实证主义)词根的相似性入手,从哲学角度探讨实证会计研究的哲学基础,试图从中概括出实证会计研究的一般范式〔6〕。但是,对“实证”一词最权威的解释应该来自“实证会计学派”(或称罗切斯特学派)。按照实证会计学派的代表——瓦茨和齐默尔曼的解释,“‘实证’一词来自于实证经济学,之所以将其研究冠名‘实证会计研究’,主要意图是为了区别于业已存在的传统的规范会计研究”

(WattsandZimmerman,1990)。那么,“实证”一词到底应该如何解释呢?笔者在查阅了大量相关的经济学文献(樊刚,1995;光,1997;张宇燕,1993)和典型的实证会计研究经典文献(WattsandZimmerman,1978,1979,1990;BallandBrown,1968;)以后认为,实证会计研究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或阶段——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理论实证的目的是用来提供一个基本体系,对现实会计实务本身究竟是怎样的问题作出理论和逻辑上的分析和解答。理论实证过程包括(1)三个基本要素——有关会计问题的基本假设、一套逻辑严密的系统化的推理机制和方法以及最终的理论结论;(2)提出理论假设、建立分析模型以及进行逻辑推理和证明三个紧密联系的步骤。经验实证是指对理论实证得出的结论进行经验检验的过程。对于经验实践和理论结论相符合的部分,就应该当作正确的理论加以运用,直到被经验证伪为止,而对于被经验直接所证伪的理论结论,就必须逐渐修改原有的理论假设,再次进行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

二、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之比较

1、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分化——一个简单的回顾。

会计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演变,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它学科的影响。哲学家、科学家关于方法论的论述(如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库恩的“科学范式”、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都对会计研究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真正对会计学产生直接影响的无疑是经济学方法论的演变和发展。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和变迁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影响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直到本世纪初以前,经济学方法论的讨论,都主要是围绕着抽象演绎法和历史归纳法哪个更适合于经济分析而展开〔7〕。在此影响下,会计理论研究亦是以这两种方法为代表,如佩顿(WilliamPaton)、坎宁(Canning)、爱德华兹和玻尔(EdwardsandBell)、穆尼茨和斯普瑞斯(MoonitzsandSprouse)等都是演绎法的典型代表,而井尻雄士(YuijIjin)和利特尔顿(Littleton)等则极为推崇归纳法——一言以蔽之,该时期的会计理论研究主要以定性的文字描述为主,十分注意会计理论之间的内在逻辑而忽视对既有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检验,我们将之总称为规范会计理论研究。一般认为,本世纪60年代末期以前,会计理论研究中是规范会计研究占统治地位的时期。规范会计研究的形成,一扫19世纪末期以前会计理论研究混乱、无目的的状况,在其大力推动下,会计理论体系于19世纪末20世?统醴礁娉醪叫纬伞5诙?从本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经济学和财务学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主要表现在研究对象的扩大化和广义化,与此同时,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流派研究方法已不再满足于定性的演绎或者归纳推理,而是逐步转向实证分析。在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财务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下(目前从事实证会计研究的学者更直接地从财务学中获得或移植某些科学的研究方法,实质上财务学承担了经济学研究方法对会计理论研究产生影响的“载体”和“催化剂”的作用),一大批年轻的会计学者(以罗切斯特学派为主要代表)逐步竖起实证会计研究这面大旗,并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给会计理论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震撼。(1)1968年,鲍尔和布朗的“会计收益数据的经验性评价”一文标志着实证会计研究初露端倪;(2)70年代中期“罗切斯特学派”代表人物简森(Jensen)的“关于会计研究现状及会计管制的评论”一文可视为是向规范会计研究挑战的宣言;(3)瓦茨(Watts)和齐默尔曼(Zimmerman)1978年“决定会计准则的实证理论导论”、1979年“实证会计研究的供需:一个借口市场”两篇论文的发表及1986年《实证会计理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实证会计研究已逐渐与规范会计研究分庭抗礼。乃至1986年-1989年期间提呈给美国权威会计刊物《会计评论》(AccountingReview)的论文仅有一小部分可归类为规范研究〔8〕。

2、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优缺点

规范会计研究在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作用表现在:(1)规范会计研究对理论的论证具有重要作用,规范会计研究从假设或初始理论命题推导出下一层次的理论命题,并可对某一个理论命题作出演绎证明。这样,在对理论进行实践检验前,可预先对理论进行检验以使理论具有更加严密的逻辑性,这在会计基本理论和对整个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中尤其具有重要意义。(2)规范会计研究可从理论命题推导出事实命题,也可用来解释已知的会计理论或会计行为。(3)规范会计研究同时还对已有会计理论进行逻辑检验,以发现错误理论及现存理论的内部矛盾。但是,规范会计研究又有其不可克服的系统性缺陷。这表现在:(1)规范会计研究忽略了对作为演绎逻辑推理起点的假设或前题的判别和检验。(2)规范会计研究往往忽视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不重视会计主体的行为因素,仅将会计环境中的不同利益集团简化为一个总体来看待。(3)运用规范会计研究得到的结果往往由于缺乏经验支持而仅代表了“闭门造车”式的个人观点和论断。实证会计研究的作用表现在:(1)实证会计研究从评价规范会计研究所依据的前提入手,对规范理论赖以依存的前提的现实有效性进行检验,进而肯定或否定规范研究成果。(2)运用实证会计研究得到的实证理论不仅对所观察到的会计实务提供解释,说明现存会计实务程序、方法在应用程序上存在差异的原因,而且还对未观察到的会计现象、实务和那些虽已发生,但尚未通过数据搜集和分析获得系统性证据加以证实的现象和实务提供解释。实证理论不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而是告诉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能够做些什么。可以说,实证会计研究使会计理论研究的目标从理想转向现实。(3)实证会计研究十分重视对会计主体行为及其动机的研究,并大量引进了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如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企业理论,拓宽了会计理论的研究范围。实证会计研究将市场条件下的企业视为各种“契约关系”的结合体,对各种利益集团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对会计准则呈现出的态度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经验分析,得出了许多规范会计研究所不能认识的有益结论。

实证会计研究的局限性表现在:(1)实证会计研究力图使用有限的事实和现象去证明普遍命题,因而其研究结果不可避免的只具有概率或然性。(2)实证会计研究过分强调模型化和定量化,经常由于忽略某些想当然是次要的因素,结果有时会导致研究对象过于简化和研究的系统性偏差。(3)实证会计研究在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完全排除价值判断也有不尽合理之处,因为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作为“经济人”的会计研究者,在进行实证会计研究的过程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个人偏好所带来的先入为主的干扰。(4)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会计研究相比往往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如对与具体某项会计准则相关的问题研究总是在会计准则公布之后若干年,确切地说总是等到有足够的样本数据建立数学模型进行经验分析时才能得以实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Watts/Zimmerman在《实证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实证会计理论的作用只在于解释和预测,而并没有提及实证会计理论具有对会计实务的指导作用。

3、关于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总的评价

(1)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都具有自身所不可替代的特定功能。规范会计研究在理论证明和构建会计理论时具有优势;实证会计研究则具有获得新知识、新理论的优势作用。

(2)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在运用时应该相互依赖、互相渗透。规范会计研究的大前提要接受、依赖实证会计研究来进行经验检验,实证会计研究中的分析要依赖规范会计研究。

(3)单纯依靠规范会计研究或实证会计研究都有其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各自的系统缺陷。如实证会计研究结论的概率或然性质,规范会计研究大前提的来源及正确与否的问题。

(4)规范和实证会计研究都忽略了人的认识本来就是从特殊到一般,又从一般到特殊的不断往复的过程,是渐进性和飞跃性,逻辑主义和非逻辑主义的统一。因此,片面强调任何一种方法都是不科学的。5)实证会计研究往往适合于对具体的会计理论问题进行证实或证伪,但如若涉及到对整个会计理论框架的研究则无能为力,而此时便必须依赖规范会计研究。

本文以上的论述可以说明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存在着相互结合的必要性,以下将两者的结合简称为规范—实证会计研究。

三、试论规范、实证会计研究的互补性

1、规范、实证会计研究的互补性——会计理论发展模式的启迪〔9〕

会计理论体系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保持会计基本理论与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可用于指导会计理论研究,对会计理论研究起到规范的作用。同时,它一般经受得住某些“反常”的冲击、诘难,具有一定的弹性,并通过对理论的局部调整或修改辅前提、假说,把反对转化为支持,此时会计理论就处于上升时期。但是,任何会计理论总并非尽善尽美,总有其赖以存在的会计环境,一旦其在强大的“反常”面前一筹莫展并不能将其纳入自己原有的理论框架之中时,就势必将会被新的会计理论代替,这时就需重新调整会计理论的内涵及其基本结构。此时,会计理论就处于显著变动状态,就强烈需求质变。但是,新的会计理论并非对旧的会计理论的完全抛弃,而是一种“扬弃”。新旧会计理论之间仍然存在着一种包含或对应关系,新理论是对旧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整个会计理论的发展过程是前进的上升运动,是向绝对真理逼近的过程。由此可见会计理论的发展过程是“相对稳定显著变动相对稳定…”这样一个不断往复的过程。这样,在会计理论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相应的主要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也应有区别:在会计理论体系相对稳定的阶段,会计理论表现出对会计研究的指导作用并具备应付反常冲击的弹性,因而可以在原有理论和思路指导下,主要运用规范会计研究(收敛性思维)继续进行研究,通过辅命题克服理论的困难,使理论作为规范较好地发挥作用。当会计理论发展进入显著变动阶段后,原有的会计理论如果继续存在势必会产生阻碍作用了,因而必须另辟蹊径,从新的角度解决问题才能克服困难,因而主要采用实证会计研究(发散性思维),持批判的态度从会计实践、现象的经验分析中创造出新的会计理论。总而言之,只有在会计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着重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才能更好地促进会计理论的发展。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在会计理论发展的特定阶段,采用某种研究方法并不排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研究方法。我们对会计理论发展阶段的划分是人为的,而事实上,会计理论体系中不同会计理论的各个发展阶段又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所以科学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是综合的而非单一的,是各种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是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统一。如美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SFAC)”便是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共同配合、协作成功的范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科学研究从问题开始。”会计理论研究也不例外,它也必须从问题着手进行研究。作为会计理论研究起点的问题可以直接来自于会计实践,也可以来自过去会计实践的产物——已有会计理论。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长期会计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已有会计理论,同时不断从会计实践中吸收“营养”,发现新问题,开辟新的研究领域,绝不允许忽略会计实践。但是,从实践中得到的会计知识由于其归纳特征不可避免地具有概率或然性,因而必须从会计理论高度运用规范会计研究进行演绎推理,以发现其有无逻辑矛盾,得出正确的认识然后上升为会计理论。所以会计理论研究的整个过程可归纳为“会计理论会计实践新的会计理论…”这一不断往复、逐渐完善的过程。相应的,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也可归纳为“规范实证规范…”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概括来讲,规范—实证会计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者根据已有的知识,对会计实践和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说,并通过对假说的实践检验、修正,逐渐使假说演变为新的会计理论。

2、规范、实证会计研究互补的可能性

如果详细比较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大量会计文献之后不难发现两者在以下重大方面各具特色,也正是在这些重要方面,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需要互补:

(1)规范会计研究往往从少数几个基本会计概念(会计基本假设或会计目标)出发,主要运用演绎法来推出一套用来指导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而大凡实证会计研究,一般总是先根据大量的会计现象归纳出一个或多个命题,然后利用来源于会计信息市场的若干会计数据来进行经验检验;或者对规范会计研究的既有研究成果进行证实或证伪。一言以蔽之,规范会计研究代表了会计人员对会计现象的本质特征由一般到具体的认识,而实证会计研究则代表了会计人员对会计现象的本质特征由具体到一般的认识。根据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我们对会计现象的认识是由一般到具体和由具体到一般的有机结合,因此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不应有所偏颇。

(2)规范会计研究往往从较高的会计理论层面上来把握整个会计理论框架的内在逻辑一致性,如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其研究结果往往会作为制定会计政策的依据;而实证会计研究则往往是针对具体的会计理论如存货发出的计价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先进先出法,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后进先出法等。近年来,实证会计研究的趋向是研究的问题越来越小、越来越细致,一些规范会计研究者借此攻击实证会计研究对整个会计理论体系没有贡献。笔者对此观点不敢苟同,实际上,实证会计研究是规范会计研究的基础,因为实证会计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揭示会计现象的本质是什么(Whatitis),只有掌握了各种会计现象的本质,才能从逻辑高度上来进行探讨会计应该是什么(Whatitshouldbe)的问题;规范会计研究是实证会计研究的前提和终极目的,因为研究会计现象的最终目的并不仅仅在于探讨会计是什么,而必须研究会计应该是什么。可以这么来讲,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与会计目标系统的层次相关(实际上,Trueblood报告就曾指出,会计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会计目标层次越低,其研究的实证性就越强;会计目标的层次越高,越需要对之进行评价,因此其越具有规范性。规范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是对会计目标不同层次上的研究,角度不一、相互联系、相互?钩?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研究整体。

(3)规范会计研究的较高层次性决定了其必然涉及到价值判断,而实证会计研究则由于侧重于在较低会计目标层次上进行研究,则涉及到事实判断。那么,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如何呢?两者的关系如下所示〔10〕:自然事实存在人类经验认知或判断事实判断主观需求与客观环境制约价值判断(肯定或否定)由此可见,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是具有相互关联性的,因此规范会计研究不可能排除事实判断,实证会计研究也不可能完全摒弃价值判断。此外,按照哲学观点,“是什么”(事实判断)先于“应该是什么”(价值判断),所以实证会计研究是规范会计研究的基础;但是由于“是什么”总有些捉摸不准的味道(如会计基本假设来自于客观会计环境,具有客观性——“是什么”,而会计目标代表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观需求即“应该是什么”,但是会计界却并没有厚此薄彼,而是两者并重,这是否对我们有所启发?),所以需要对“应该是什么”进行某些规定,这样规范会计研究同样必不可少。

3、小结

(1)会计理论研究之中,“是”与“应该是”,或者“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往往交织在一起,并无明确的界限可以辨别或者有意识地去遵循。

(2)从逻辑上来讲,事实的描述先于价值的形成,尽管在现实的会计研究之中,由于会计研究者个人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的不可捉摸性,是什么总有点捉摸不准的特点。

(3)虽然在会计理论研究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研究者个人先入为主的干扰,但是追求实证会计研究的“纯洁性”,将人为的干扰降低到最小仍是一种会计研究者所应该具备的科学精神。

(4)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会计研究之间并无人为的鸿沟,作为实证会计研究精神的对事实解释和预测最终必须过渡到规范会计研究的主旨——会计应该是什么上来,换句话来讲,实证会计研究应该以规范会计研究的目的为归宿。

(5)在会计理论研究之中,由于两者的互补性,绝对地将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会计研究对立起来的态度固然不可取,但是绝对抹杀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会计研究的做法也同样不可取。

(6)规范会计理论研究由于是从逻辑高度来把握整个会计理论研究过程,因此其研究成果往往和会计实务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实证会计理论研究则立足于会计实务,因此其研究成果往往与会计实务中的结果比较吻合或基本接近,但是这并不能够说明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会计研究孰优孰劣——“存在的未必合理”!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规范会计研究的成果说到底是把会计实务界暂时认识不到的结果展示给会计界,在理论的指导下,我们虽然不能改变既定的利益格局,但是我们确实可以借此改变会计人员的认识格局,并可能最终因此影响他们的选择。

四、规范—实证会计研究和实证会计研究的比较及应用

实证会计研究和规范—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的区别大致有二:

(1)实证会计研究以有用事实为基准来检验假说,但“有用”并无一确定标准,对某一利益集团有用未必对另一利益集团也有用,因而实证会计研究的检验标准实质是以利益为导向并由此制约的社会需求为标准。而规范—实证会计研究以社会需求确立的课题为出发点,这既是形成会计理论的最终归宿,也是逆向思维在会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应用。概而论之,规范—实证会计研究的检验标准是思维模拟检验和社会实践检验的统一,其中思维模拟检验大量运用了形象思维,直觉逻辑思维的方式将从会计实践中抽象出的理性客体蒸发、升华为理想客体,使其既保持了本质特征,又保持了思维过程的逻辑性;社会实践检验则是对假说概念予以具体化,使之具备可度量性,从而将理论性假说转化为可实践性假说。

(2)实证会计研究片面强调感性经验对假说的检验,却忽略了作为会计理论研究主体的研究者的能动认识能力以及其创造性思维在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作用,所以最终也未逃出对会计实践进行描述和解释的传统思维的来源。规范—实证会计研究辩证地运用发散性思维和收敛性思维,突出了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及认识活动所应遵循的思维规律,因而具有明显的综合及辩证特征,并且具有在不同认识阶段调整认识方法和认识手段的内在调节机制。

众所周知,我国会计准则是按规范(演绎)方法制定的,是准则制定者在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认识基础上做出的主观规定,它代表了规范会计实务的理想准则。但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实施环境是一个在经济体制改革下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因而对准则的实际效用及预期目的之间关系的检验就变得尤其重要。准则制定者必须了解,现有准则的执行是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是否强化、规范了企业的财务行为,是否增强了外部利益集团及企业内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而要获得以上各项认识,既不能依赖研究者的个人主观判断,又不能从原有理论中演绎推理而知,而必须展开广泛的会计实践,通过调查、征集意见,获得有关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反馈信息,才能不断修改原有准则,使会计准则不断地发展完善。规范—实证会计研究吸取了规范、实证会计研究的优点,不仅弥补了传统会计理论研究中的方法论缺陷,而且可促使研究者更加注意接触会计实践,按科学的程序,从会计实践中获得对会计准则更深刻的认识。

五、关于进行多样化会计研究的建议

诚如本文上述,实证会计研究具有时间上的相对滞后性,并不能在会计准则制定之前就为准则制定者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意见,因此规范—实证会计研究也并非尽善尽美。为了克服这个缺陷,笔者建议:

(1)在会计理论研究中大量开展实地研究(FieldStudy)和案例研究(CaseStudy)。尽管这样做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证实和证伪什么,但是却可以力求在会计准则制定之前对会计实务和会计现象的本质及其矛盾运动过程作出恰当的描述和中肯的分析。

(2)应该尽量学习美国和台湾目前应用较好的实验会计研究(ExperimentalAccountingStudies),通过建立会计实验室,模拟与所要研究的会计准则相似的会计环境,对搜集的专家或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分类、分析和概括,事前为会计准则制定提供有益的意见。

篇2

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并且取得相应进展.从2004年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到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统一各类企业的所得税改革,我国的税制改革可谓是轰轰烈烈

与税制改革相比,税收征管改革却显得相对滞后.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我国在1983-1984年、1994年进行两次重大税制改革时,都没有推出整体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与之协调.大多数专家学者在研究税制改革时,都忽略了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然而,正如维托.坦齐所说“税收是强调可行性的学问.一种不可管理的税制是没有多少价值的.理论上最完美的税制如果所表示的意图在实践中被歪曲,就可能变成蹩脚的税制“.因此,在进行税制改革和税制优化时,必须把税收征管纳入其研究范围,充分考虑税收征管能力,选择可操作的“有效税制“,使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均衡发展

一、税制改革和优化有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优化税制理论的精髓是,既然扭曲性税收所带来的效率损失是不可避免且可能很大,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尽量使这些损失达到最小.在最简化的优化税制模式中,将效率损失降低到最小就是唯一的目标.而在较为复杂的优化税制模式中,则应在效率损失最小化与税收公平、社会福利的社会分配等方面寻求一个权衡点.优化的税制是理论上的一种理想模式,是各国税制改革追求的目标.通过不断的税制改革与完善逐渐向最优化的税制结构靠拢,在这一改革过程中效率损失逐渐降低,税收公平逐步实现,社会福利分配更加公平,使得纳税人的遵从意识不断增强,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这样既有利于征集到适度规模的税收收入,又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同时,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利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切无疑会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编世界税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许多国家以复杂的税制去服务于众多的政策目标,结果实际执行的税制往往不同于税法意义的名义税制,实际效果也大大偏离了政策初衷.这种情况在我国也很突出.因此,试图利用税收工具实现过多的社会经济目标是不现实的.税收作为政策工具有其局限性,并不是万能的.如果赋予它过多的额外的目标,本身也不符合优化税制的思想,反而会使税制变得极其复杂.如过多的税种、过高的税率、过多地对纳税人的区别对待和繁杂的税收优惠的形式和数量等.都是直接造成税制复杂的因素.对过窄的税基征收高税率不仅违背了有效和公平课税的要求,而且也鼓励了逃税,启动了过多的税收优惠待遇降低了纳税人的奉行.所有这些因素都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降低了税收征管效率.反之,扩大税基、降低税率、减少繁杂的税收优惠形式和数量,则会降低征管的难度,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税制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目标

一般而言,税制本身包含的区别对待特征越少,税率越低,税收优惠越简单,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和随意性就越小,可操作性就越强,税收成本就越低,就更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韩国和墨西哥就是采取了更宽和更加简单限定税基,加上更加统一的税率结构的税制改革和优化的措施,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为此,世界银行把通过简化税基的确定加强税收征管作为税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二、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有助于税制改革与优化的发展

税收征管是整个税收理论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能够使税务部门高效率地贯彻和执行税法,使税收职能真正发挥出效能与作用.也就是说,如果仅有税率、征税对象、征税依据等税制要素是不足以使税收发挥其功能与作用的,还必须有税务部门的征管行为,才能够真正发挥税收的各种职能作用。税收征管对税制改革与优化具有约束作用.税收制度是通过税收征管作用于税收分配的,税收征管充当了税收制度与税收分配之间的中介.严密而有效的征管,有利于税制的贯彻执行,并能及时发现税制规定中的不完善之处.相反,超前或滞后的征管会成为税制正确实施的绊脚石,阻碍税制改革与税制优化的过程.如世界银行2006年11月发表的《全球纳税情况总图》指出,许多国家税务征管要求过于苛刻,遵从征管已成为企业的重负.如规定公司年平均报送35页的纳税申报表,每家公司处理税务事务平均耗时约322小时.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差异较大,巴西的企业填报年申报表要花2600小时,而瑞典的企业平均只需花68小时.复杂的税收征管体制效率低下,势必导致税收收入下滑,无法体现其真实税负,不能实现税制改革和优化的目标。

虽然税制改革与优化会受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制约,但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技术进步、法制的健全、税务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政府的征管质量和效率会逐渐提高.而政府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逐步提高则会给税制改革与优化的选择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有助于税制结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课税采用分类所得税模式,实行源泉扣缴的方式.它不能就个人各项所得的高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难于体现公平税负,也不利于对个人总收入水平的调节.所以很多学者主张我国采取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然而,在税收征管上,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比分类所得课税模式要求更高.国际税收发展的实践表明,综合所得课税模式要求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准确掌握纳税人各项收入;推行非货币化个人收入结算制度;建立电脑管理资讯网路,实现与银行、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联网.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这就造成了部分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灰色“或“黑色“个人收入的存在,妨碍了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确定和稽核管理,而且大量现金交易也使许多个人收入游离于控管之外.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的完成,征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会逐渐向综合所得税模式过渡,这样,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调解收入、促进公平方面将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使整个税制结构更加完善,进而促进税制改革和优化的实现税收收入是理论税制、税收政策导向及税收征管水平等因素的函数.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条件下,税收征管的水平对税收收入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税法规定与实际课税结果都存在差异.如果理想的税制超越了现存的征管水平,漏征率比重很大,税收收入大大低于应征税款,则税制的目标就难以充分实现.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税收的综合征收率已经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10年间提升了20个百分点.具体到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征收率则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11年间提升了28.28个百分点.这是我国近年来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原因之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使得实征税款与应征税款的差距逐渐缩小,当初税制设计的目标逐渐显现。

三、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的对策

综上所述,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存在两个层面的关系.一方面,完善科学的税制可以为税收征管创造良好的实施基础;另一方面,有效的税收征管是实现税收制度政策目标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无论从哪一个层面看,客观上都要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相互协调,均衡发展.也正是因为税收在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方面虽然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要受到税收征管能力的限制并存在一定的代价,决定了税制在确定其政策目标和繁简程度时,应当以已经或可能达到的税收征管能力为前提.明确二者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对于税制改革和优化的重要性,它对于我们实事求是地研究制定税制改革和优化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无论是在税制改革和优化时,还是在优化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时,都应该综合考虑二者之间的关系,使税制改革和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税收政策的经济社会目标。

(一)应对税制进行改革与优化

税制改革与优化应遵循法制化、简化税制、便利征纳的原则.首先,要尽快完成税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税收基本法应包括各级政府开征新税种、调整已有税种的程序、纳税人的权利等内容,逐步健全税收实体法,将所有税种完成立法手续.以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税收程序法,使税收执法程序法制化.其次,简化税制,以便于征收管理.一项法律要得到恰当地执行就必须既适应环境又便于执行.如果将太多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融入税法,就会造成税制的复杂,既不便于纳税人也不便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如果发现他们难以正确确定其纳税义务,就不会自觉遵守税法进行税收的自我评估.同样,如果税基设计不合理,或者规定了许多减免和扣除等,就会使执行碰到困难.在健全税收实体法过程中应尽量使税制简化.简化税制不等于实行简单的税制,更不是说税种越少越好,而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税收的本质、特点及作用,科学、合理地设置税种.我们应注意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作为具体体现税制主要形式的税法,必须全面、系统、协调、简明、清楚,易于理解,易于执行.在不同税种和同一税种的税法规定中,既不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也不要拖泥带水,冗长繁杂,更不能存在自相矛盾或重叠等问题.以免出现年年补充解释、层层补充解释和“打补丁“的现象.二是税种和税基、税目、税率以及计算征收制度等的选择与确定应具体,符合客观实际.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税法的透明度、易懂性,便于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减少税收漏洞,降低征管成本,以充分发挥税收的双重作用

(二)优化税收征管,为税制改革与优化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1、改变整个社会征纳税环境.影响税收征管的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有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惩治腐败的制度化程度、公共道德的标准以及对达官贵人遵守法律的态度.尽管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而且它们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影响绝不是显而易见的,但纳税人的遵从行为很大程度上与这些重要的但又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有关.通过改善这些因素可以使纳税人更好地遵从税法.具体途径有:对纳税人进行教育,使其相信税收是支付给社会的公共费用;彻底改变政府形象,使纳税人相信政府征税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而不是增加人民负担;政府对税款的使用应该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使腐败减少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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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步凸显。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已势在必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定义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在财政部门单设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经过几年的实践,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逐渐得到显现。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会计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非税收专户,不得进入会计中心支出户,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局限性分析

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初始阶段,必然存在着某些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

首先,对统管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就会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则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会计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中心,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会计集中核算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认识上的偏离

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实行领导“一支笔”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同时,会计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而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特别是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明细账仍由单位报账会计登记,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经费使用部门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而会计中心的只核算不清查,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四)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会计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使会计中心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四、对于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设想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笔者提出如下几点设想:

(一)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的财务职能。而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更应重视财务管理,加强报账工作,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二)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

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以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找到相对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特殊专项经费跟踪调查,实地实时监督;也可以通过上下年度之间的纵向比较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比较,查找经费支出的不合理成分,分析原因,加以纠正;还可以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将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建议等会计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部门。提高财务的透明度,让群众来监督,让社会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单位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由于资产的使用是一种消耗而不是经营行为,因此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和完整,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和有效利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科学预算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五)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有机结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将二者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总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参考文献】

[1]陈钢敏.会计集中核算内部审计对策[J].财会通讯,2005,(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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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对策方法

根据以上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状况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方法:

第一,改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对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内容进行梳理,根据不同的事业单位性质采取不同的会计制度,如政府改制的事业单位就可以自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高校、医院等一事业收入为主的事业单位,就可以先实施行业会计制度,等到经济体制、财政事业改革后,进入企业化运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就可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也要改变现有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分开独立的状况,将其分类合并,根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需要和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一定的调整改进,从而形成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

第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优化其资源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专门设置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优化配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改进当前其财产物资管理散乱,清理调拨困难的状况,构建统一的调拨、规划制度,完善其管理体系,从而确保其资金合理流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固定的资产总账目和明细账,加强其会计核算职能,对固有资产进行价值管理和数量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流程,强化其产权管理,有效避免固有资产的流失。当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和数量较大的款项也要及时清理,优化单位资金管理,确保单位资金安全。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单位资金收支,强化单位预算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其工作人员对财务法律责任、财务知识、职业道德思想的教育培训,要重点培训其会计基础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抓好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建立有效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不定时进行考核,并将其日常表现列入工资考核因素中,长期下去一定能够培养出会计业务精通、有大局观、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效率质量的财务团队,这样就能够提高其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各单位也要根据自身状况严格控制费用消耗费额和定额,科学制定开支标准范围,加强其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管理方法和实施制度,从而规范单位资金往来,提高其财务预算管理效能。

第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力度和法度。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业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来对其财务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其会计工作质量。事业单位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控机制,对其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把关,对于单位内部工作也要做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事事有专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对于一些不科学、违法的会计财务管理现象和相关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一定的惩罚。拓宽审计监察范围,最好覆盖到事业单位所有业务内容,对于重要岗位和业务也要重点稽核,从而有效加强其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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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8.4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8-99-02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作为会计学学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理论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带来一个我们具体从业者们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我们这些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人员有没有能力来适应这种变化?这个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从整体上看还是比较薄弱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亟待规范和解决。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职称偏低,业务素质不高。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系统的财会专业知识仍比较欠缺。他们由于对我国现行新的会计制度很不熟悉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求。

(二)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不专

当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及工作实际,没有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很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设在办公室。由于办公室的编制有限,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工作量在每个月份内的分布并不是很均匀,因此很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很多单位都有一种想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多简单啊,哪有企业会计复杂啊,只要不影响花钱,在单位内部找俩信得过的人能给记记账就行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目前,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牵扯的科目不多,全年的业务相对单一,通俗的来讲就是一收一支,这种看似简单的东西往往做起来就很考验会计人员的基本功。因为你没有机会去做很多华丽的会计分录,你也没有余地进行眼花缭乱的报表调整。要做好会计工作,需要的就是会计人员始终如一的细致与坚持。

(三)会计人员对自身的职业感不强

会计的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为经济管理搜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会计监督是指通过调节、指导、控制等方式,对客观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进行考核与评价,并采取措施施加一定的影响,以实现预期的目标。这是我们在基础会计中最基本的一个概念,但是我们发现很多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在这个方面做的还很不够。很多会计人员都是在应付差事,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求甚解,不钻研业务,总有一种“别那么认真”、“差不多就行了”、“领导怎么说我就怎么做”的想法。这种想法看似是一个很务实或者说很聪明的想法,但这是以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核算和监督能力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会计人员没有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然后再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想法就显得有些不称职了,甚至是有些愚蠢了。这么做的结果是本来很好处理的事,经过会计人员做账后却使问题更复杂了,给自己和领导都带来了麻烦。

二、原因分析

(一)对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缺乏重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会计改革的不断推进要全方位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本行,还必须具有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但从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会计人员只了解简单的核算知识,会计工作局限于记账、算账和报账,没有参与分析决策和管理。会计人员不能局限于单纯的会计核算,而是要求他们具备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预测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作为单位来讲,在这些方面对会计人员的培养重视的不够,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存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二)会计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体系尚未建立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是搞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而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除加强理论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外,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保持会计队伍的稳定性,使其在实践中不断磨炼,积累丰富的业务知识,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此外,会计人员的个人发展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例如在不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单位,财务常设在办公室。使得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个人发展受到了影响,会计人员只能担任办公室相应领导或非领导职务而实现其发展和提高其工资待遇,而这些职务数量往往是十分有限的,这样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其发展。

(三) 会计人员的自信心还需加强

会计学作为一门基本理论应用学科,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通常来看,似乎想做一名会计的门槛很低,但是要做一名在行业中高层次的人才确实是很难的一件事。从事了会计工作就选择了终身学习,会计知识的更新是非常迅速的。我们从事的是一份很专业、受人尊重、很有含金量的劳动,所以我们应该对自己充满自信。会计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既要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税法、金融、财政、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又要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要想做一名出色的会计人员是需要付出长久而艰苦的努力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好的。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原则,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单位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同时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一般应由各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担当。内控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在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作用。

要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保障财务部门的人员编制,以便财务部门能够实施必要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和轮岗。在会计人员的选用上,把好入口关,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任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

(二)科学地开展财务集中核算

由于部分单位受到体制限制,科学地开展会计集中核算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有效渠道。建议在地方财政部门下单独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可设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以及相关企业的记账工作。人员渠道可以从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的人才抽调。通过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可以对地区的财政资金进行科学和有效的核算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是对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抓手。

另外,也适当地解决了会计人员自身发展的问题,为会计人员提供了一个施展才能的平台。财务核算中心独立于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设有完整的培养、薪酬和晋升体系,有效地解决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在会计集中核算中要注意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会计责任主体,规范核算中心的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制度,提高核算水平,强化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同时各被核算单位要切实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知识决定了一个人的能力程度,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就必须具备相关的会计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并且还要具备熟练的会计实务技能。在知识经济时代,如果财务人员不及时汲取与工作相关的新知识,那以前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就将被淘汰。对财务人员而言,学习会计知识不是在某个阶段受一次教育就可以的,而是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能力。只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会计人员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从而去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不仅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必须通晓大量的政策理论知识,对于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会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短期的培训来得到业务的提升,从根本上掌握和了解国家财政规范、税务和统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单位还应对财务人员采取分层次、分期、分批的短期业务培训,并进行认真考核。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既可以给财务人员一个再教育的机会,又可以通过培训对财务人员产生激励作用,并使他们产生社会认同感,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更加有动力投入到工作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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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征集内容:

1.国内外日用化工新技术发展趋势

2.化妆品、洗涤用品新技术

3.新原料(包括香精香料及防腐剂)在日化产品中的应用

4.生物、生化及天然活性物在日化产品中的应用

5.日化产品的安全与功效性评价

6.行业法规与现代科学管理

论文要求:1. 论文字数以3000字左右为宜;2. 提交“论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职称及所从事专业”(论文摘要限定150字以内);3 .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要中英文对照;4 .上交论文一律用word格式发到学会电子邮箱;5. 论文征集截至日期为2007年 7月 30日。

论文评选: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对优秀论文,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对青年优秀论文推荐上报北京市科协。参加评选;所有获奖论文作者的名单登载在《中国化妆品》和《北京日化》杂志上;对征集的论文编辑成册,出版论文集。

收费标准:参加讲座的外企及有关单位按30分钟/场,每场收费2000元。论文集广告费:彩页 2000元,黑白(文字) 1000元。

交费时间:2007年 8 月 15日前汇至北京日化学会。

研讨会期间设有新产品展示:内容:日化产品、原料、设备、包装、OEM、新技术成果转让业务洽谈。

规格: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价格:15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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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平整度是评定路面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直接反映了车辆行驶的舒适度及路面的安全性和使用期限。以无机结合料稳定粒料为基层的半刚性基层被大量应用于高等级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中,它具有有效增加路面承载能力、水稳性好,且为面层提供稳定的支撑等显著的优点,其中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可以有效减少干缩裂缝,近几年已得到广泛推广。本文针对影响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平整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措施从而提高平整度指标。

1.影响平整度的因素分析

1 . 1 材料级配

①材料级配的原因:粗、细集料粒径偏大则一般离析;含水量偏小,则混合料较干燥,离析较大;进场原材料互掺,筛分不合格,各粒径石料比例变化较大,粗、细集料未形成连续级配,骨料较多,离析较大。②施工机械的原因:混合料在进入拌和机进行拌合时,由于拌合时间的长短,导致混合料水分散失,粗骨料下沉或不能充分拌合;汽车接料和卸料时,靠近车尾和两侧离析严重;摊铺机车厢两侧离析骨料分布接料斗两侧,出铺材料离析;摊铺机螺旋输送器向两侧供料时,粗骨料向两侧输送速度大于小的骨料,两侧骨料离析;平地机来回刮平时,粗骨料浮起,并在补平过程中造成材料不均匀和局部离析。

1.2混合料中存在过大颗粒

①影响了材料的均匀性,造成材料在级配中的份量分配不均;②过大骨料会对摊铺机造成损害,如:打坏叶片、卡死进料口等;同时使摊铺表面出现拉槽;③过大颗粒会使碾压造成不均匀,局部压实系数差异。

1 . 3机械操作

①平地机有两个方面的影响需要注意。一是初压作用:由于平地机轮胎有初步碾压作用,如车轮未碾压到位,则密实程度不同,后期会造成不平整;二是平地机操作不当,使全段密实段不均匀。②摊铺机:摊铺机作业中中途停顿,每次接头处不平;摊铺过程中随意变换速度;摊铺机履带下不平整。③压路机:压路机选择不当,未按“先轻后重”的原则碾压;压路机操作不当,未按重叠轮迹碾压,或碾压不按路线方向前行;碾压时间掌握不当,即不在最佳含水量时碾压,表面部分不易压实,脱皮和松动。

1 . 4找准系统不准确,造成基层忽高忽低

①钢丝不紧,中间有些下垂;②钢丝挂点间距过大,造成钢丝下垂;③平整度感应触头在钢丝上有“跳跃”现象;④钢丝挂点与测点有较小误差。

1 . 5混合料含水量不当

①混合料含水量偏高——弹簧、波浪及粘轮等现象;②混合料含水量偏低——碾压不成型、补水碾压不易掌握;③混合料含水量忽高忽低——压实系数不同,很难掌握。

1 . 6底基层平整度

①底基层表面平整度对基层的影响,例如:底基层某处平整度误差为-20mm,基层填补该误差,但是碾压后仍有20-20/1.4=5.7mm的平整度误差。②底基层标高误差较大,有较大影响。如:标高误差为5.6cm,采用上层弥补下层,碾压后平整度误差为56-56/1.4=16mm,已超过规范要求。

1.7接缝处理

①摊铺工作段的搭接:新料与新料的搭接:起点与终点材料级配不同且蹲点高低不一;新料与旧料搭接:一是新旧搭接处直接铺接,对旧段不作任何处理;二是对旧段处理长度不足,产生的斜坡未全面挖除,没有挖到标高不变处;且新段虚铺厚度没有掌握好,且没有横向一点一点移向新段的碾压方法,直接在新段上压路机,造成新段混合料推移,接缝处材料相对减少,接缝处出现凹槽。②桥头与构造物处的搭接;厚度及压实度不易掌握,出现接头处不平;同时行车冲击、排水不畅等作用,接缝处产生低凹。

1.8后期养护不及时

基层后期养护不及时,措施不当,导致基层出现松散及坑槽现象;由于对成品保护意识单薄,或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导致基层铺筑后不能及时封闭交通或基层养生期满后不能及时铺筑面层,导致基层表面出现“跑飞”现象。

2.提高基层平整度的措施和方法2.1应尽量减少和消除材料离析现象

①选择适当的材料级配,最大粒径控制在31.5mm以下,骨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中对集料级配的要求; 如果因原材料原因,如细集料粒径偏大,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粗集料用量,同比增加细集料用量,以减少材料离析状况。②合理使用施工机械,主要有:混和料在卸料和运输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中途停车和颠簸,同时根据运输距离和天气情况,考虑混和料是否采取覆盖方式,以防水分过分损失。拌和机出料口在不影响正常卸料的情况下,应降低与自卸车厢间的高度,运料车应及时前后移动位置,保证均匀卸料,降低每次堆料高度;卸料后产生的离析材料应人工清理;摊铺机向两侧送料时,螺旋送料器应保持转速均匀,在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应该铲除局部粗集料“窝”,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补;运料车辆在向摊铺机受料斗卸料时,应缓慢均匀地提升车厢,切忌速度太快。混和料在卸入摊铺机喂料时,

要避免运料车撞击摊铺机。

2.2加强材料验收

对进场原材料质量应严格要求,材料级配及筛分应满足规范要求,对细集料含水量要严格控制,采取覆盖等方式,避免因天气原因影响原材料含水量。

2.3提高机械管理水平

①重点解决平地机反复整平,一般刮平二次即可;②重点解决摊铺机中途停顿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拌和能力,提倡联合供料;培养卸料驾驶员与摊铺机的卸接能力;平时作好摊铺机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注意履带下的不平整;清扫底基层的小石子等杂物;防止人为造成摊铺机停顿。③重点解决碾压设备问题的方法:压实设备应紧跟摊铺机,及时进行碾压,以防止混合料内水分蒸发,保证混合料在合适的含水量间进行成型。碾压宜在水泥终凝前及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同时没有明显的轮迹,碾压段长度根据试验段确定的长度及气温情况确定。采取“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边后中、先上后下”,碾压时不急拐、调头,注意套压、不少压,掌握含水量,一次成型。

2.4按照摊铺的找平方式,提供准确的基准面

混合料摊铺时应配置自动找平的控制装置,且在摊铺机两侧挂设基准标高线进行标高控制。采用拉线控制虚铺高度,除纵向拉线控制外,强调横向流动线进行检测,发现有低洼处时,在碾压前及时填补。拉紧钢丝,松紧适度,缩短挂点,防止下垂;注意紧线和松线时的安全;最好采用双面挂丝。2.5确保含水量保持适度

粗细集料通过水泥浆粘附在一起,稠度一定的水泥浆能够提供较大的粘附力,稠度过大或过小均会降低粗集料和细集料间的粘附力,导致集料离析。同时含水量过小会影响基层的强度,而含水量过大会导致基层成型困难,易产生波浪及较大的轮迹,导致基层表面平整度降低。

2.6严格底基层的平整度

在摊铺底基层前应对下承层彻底清扫,清除杂物并洒水湿润,恢复中线并进行高程测量,采用厂拌混合料,摊铺机摊铺,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底基层平整度。基层施工前对底基层进行复测,凡不合格者必须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补救,使其达到要求。

2.7处理接缝,作好拼幅和接头的搭接

2.8及时养护,保护好基层成品

总之,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平整度控制需要施工阶段各环节系统控制,虽然本文对影响基层平整度因素和处理措施进行了总结,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从而进一步提高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的平整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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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与财务会计报告的关系十分密切,会计政策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会计政策日益滞后,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日渐明显。因此关注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一、目前我国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

1.关于会计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会计核算中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决定着财务信息的质量。由于会计处理中对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不予以确认,使一些交易事项无法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得到反应。然而,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入发展,如期货、期权之类的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会影响着一系列财务变动。但是在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下又无法得到确认和计量。如不对这类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加以披露,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在投资与信贷方面的决策失误。另外,在新颁布和修改的会计具体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都强调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这与国际会计核算上普遍采用的公允性原则相悖。当然要在我国全面推行公允性计量原则存在不少困难,诸如计量环境、市场因素等。但对其全面否定也值得讨论。

2.关于报告的及时性问题。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要计算会计主体的利润实现情况,只有等到会计主体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结束时,才能通过收入和费用的归集与比较,得以准确地计算。在现行的财务会计报表模式下,企业对外提供的全面的财务报表一般是按年度基础编制,一年才提供一次。尽管现在上市公司也要求公布半年度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济情况瞬息万变,尤其是资本市场业已进入了迅猛发展的时代,再加上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为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提供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年报的时效性已不能满足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要求。

3.关于会计主体的问题。一般地说,一个企业便是一个会计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在跨行业、跨地区以及跨国经营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而且这一类型的企业在未来必将会有一个长期的发展。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有时会把母公司和子公司这些独立的法律主体所组成的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将其各自的财务报表予以合并,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往往相差悬殊,反映总括性信息的合并报表就显得过于笼统、模糊,无法揭示母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面临的机会和风险。若不总括,则信息量又太大,使信息使用者不知从何下手。这一个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到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

4.关于信息分配的渠道与中介的问题。在传统的模式下,标准、通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模式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各种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上的差别和使用上的差别。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信息使用上的差异问题,也是目前改进财务会计报告所要面临的问题。

5.关于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性问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性典型表现在对一些前瞻性信息、不确切性信息,以及一些潜力巨大的公司的巨额无形资产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不能得到及时的反映,从而形成了一种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失真。如:企业经营过程中造就的竞争优势,企业内生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各种软资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创造的商誉和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机会以及种种不确定性。

6.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报表中项目的不确定性的问题。由于估计和判断的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事实上,只要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模式下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主,那么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中的估计和判断就不可以避免。会计数据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掩盖了一些十分有用的信息。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个别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和分部报告同时并存但又有差异中看出来。

二、会计政策直接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

1.会计科目的设置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由于企业要向外界提供统一、规范的财务会计报告,遵循可比性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能随便设置和添加会计科目,而是只能在固有的科目下进行二级科目的添加。因此作为宏观会计政策的制定机构应随时注意关于科目的变动。因为我国的原有体制的打破,以及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新的经济问题不断地涌现,因而新科目的增设也是必然的。新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在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都会产生歧义,进而会影响到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影响着财务会计报告。对于同一项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主体、不同的会计人员、甚至同一个会计主体内部,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可以选择的。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也就不同。从信息来源看,这不论是对国家宏观控制,还是对企业的微观管理,都是不科学的。

3.宏观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一定的影响。目前《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而在各具体会计准则中还没有对财务会计报告做具体的规定,仅是对现金流量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了具体会计准则,使财务报表的编制更为合法合理。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不十分完善,这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而宏观会计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开始到形成需要的时间较长,这种滞后性也必然会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4.微观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微观会计政策其实就是企业关于会计核算方法选择或宏观会计政策具体执行的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一个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其微观会计政策一般是不一样的,由此必然会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产生影响。

三、完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政策建议

由于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报告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要改进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健全会计政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

1.进一步完善《会计法》。2000年7月已施行的新修订的《会计法》虽然相比修订以前,其内容已经相当的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可靠性的问题、相关性问题规定不到位,法律责任中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问题等。(1)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就是指其可验证性、真实性、公允性。《会计法》中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很复杂,这容易造成会计专业人员与执法人员不同的理解。因此建议《会计法》能够对这一方面进行完善,或出台一些补充规定,或制定一个有关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2)会计信息相关性在《会计法》中也涉及不多,仅在第二十条指出必须按规定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建议能够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进行加强,例如:要加强对正常运营期间的预测信息的披露,对财务报表应增加哪些信息,应增加哪些表达方式,使财务会计报告能更充实、完善、合理。(3)新《会计法》在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列明了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的责任人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内容。在实务中,由于违反《会计法》规定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法律标准,因此建议《会计法》在这方面制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使有关民事责任的会计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2.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从1993年实施以来,又陆续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收入》、《投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变更》、《非货币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固定资产》、《存货》、《中期报告》等十六项具体准则。目前正在讨论的还有四个具体准则。这些会计准则的制定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情况下,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仅有这些具体会计准则是不够的,因为还有许多核算业务需要会计准则对其做出具体规定。例如:分部报告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准则,资产、管理费用、负债、利润、及利润表都需要会计准则来对其做出具体规定。

3.进一步完善利润表。收益是现代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一份利润表的后面存在着相当多的利益关系。在实现原则下,传统会计收益一般可划分为营业收益和持产,前者的确定必须在商品或劳务销售等关键事项发生;后者指的是持有资产的已实现的收益中那些由于市场价格或预期价格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未实现损益,因其缺乏客观计量的相关条件或不能通过一些经济事项加以证实而不予确认。因此这种方法会使得收益表无法如实反映企业本期的全部收益,而且将未实现增值也摒弃在收益计算之外,因此,急需建立一个统一的业绩报告理论,借鉴别国先进的经验,可采用以下政策:单独编制全面利润表,以作为利润表的补充。通过利润表着重反映会计主体当期的经营业绩,而通过全面利润表则全面反映当期会计主体的全部经营业绩和其他财务业绩。这必将提高财务报表对决策人和投资人的吸引力,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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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论坛:行业管理及产业政策,国内外农药概况及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等;

2.开拓创新:农药原药、中间体、农药前体的合成技术、前景预测等;

3.HSE专栏:生产安全,“三废”处理新工艺、新技术,清洁生产工艺研究,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

4.加工应用:制剂加工、助剂与配方研究、使用与药效研究、包装机械、药械等;

5.市场开拓:国内外市场开拓、农药进出口、互联网与农资电商等;

6.生物农药:生物农药的发展、新产品开发等;

7.其他:分析方法研究、农药毒性和残留、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等。

二、征文对象

国内外农药行业管理、科研、生产、营销、植物保护以及与农药行业相关的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2日~9月25日

四、征文要求

1.参会论文需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并在国内外尚未公开发表过;

2.论文以word(中/英文)文档方式提交,内容包括:

(1)首页: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及职务、联系方式;

(2)次页: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5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

(3)正文:论文限3000字以内;

(4)参考文献。

3.论文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会议筹备组,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注明“会议征文”。所有征集论文,经专家评审后,将免费被选入论文集;

4.论文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论文一经录用,赠送论文集一本。

五、联系方式

曹承宇 电话:010-84885146 传真:010-84885001

段又生 电话:010-84885035 传真:010-84885255

罗 艳 电话:010-84885145 传真:010-84885255

Email:

篇10

会议筹备组在会议基本主题范围内,提出若干方向性选题建议,供考虑与会学者参考。

一、晚近中国古代史资料新发现的学术意义;

二、电子文献、资讯扩展对中国古史研究的意义;

三、域外文献对中国古代史研究发展的意义;

四、对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实证方法及实证主义历史学的新认识;

五、对中国古代史研究诸视野的评价(如西方中心主义、全球史观、区域性研究、中国中心史观);

六、对域外中国古代史研究成就、特色、局限的评价;

七、对二十世纪初以来中国古代史研究各种模式性论说的评价;

八、对后现代主义对中国古代史研究影响的分析;

九、历史人类学、社会学对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启示及相关评价;

十、历史研究的“宏大叙事”与“碎片化”――中道何在;

十一、中国古代史研究国际化对研究者素质的新要求。

拟参会论文者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向会务组提交参会回执,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与职称、联系方式、论文题目及提要。会议组委会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发出正式邀请函。正式受邀与会者请在2017年5月15日前向会务组提交论文全文。论文需用MS-Word打字,页下注,1.5倍行距。

会议为期2天、与会者旅行费用自理、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会议承办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