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1:5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风险控制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风险控制论文

篇1

检索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现行质量标准《医疗单位制剂规程》(1984年)、《中国医院制剂规范》(1995年)中含有苯酚的品种,检索数据库CNKI,查阅相关文献、法律法规、标签和说明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可能造成此类制剂风险的原因。

1.2统计指标

名称、处方组成、适应证、剂型、苯酚浓度、处方中其他原料药及辅料、苯酚的鉴别及含量测定方法。

2结果

2.1含苯酚医院制剂的分布

含苯酚医院制剂广泛应用于口腔及耳消炎止痛、皮肤杀菌止痒和器械消毒。《医疗单位制剂规程》、《中国医院制剂规范》涉及品种共27种,其中有12个品种(占44%)未标示苯酚的含量范围。

2.2苯酚在医院制剂中的作用及与原料药、辅料配合使用情况

苯酚使菌体蛋白变性起杀菌作用,多与间苯二酚、樟脑、薄荷脑、氧化锌、水杨酸、甲醛和硼砂配合使用,与苯酚协同发挥杀菌防腐作用,具体见表2。例如间苯二酚为杀菌剂,兼有止痒和溶解角质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复方间苯二酚洗剂;樟脑有镇痛和弱的防腐作用,与苯酚合用制成复方樟脑软膏,可减轻酚的腐蚀作用,加强渗透作用;薄荷脑有镇痛、止痒和防腐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薄荷酚洗剂、苯酚薄荷乳,用于皮肤瘙痒、湿疹等;氧化锌具有较弱的收敛及抗菌作用,能与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结合生成油酸锌及脂酸锌,对皮肤起保护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苯酚薄荷乳、炉甘石硫洗剂、炉甘石薄荷脑洗剂和痱子洗剂;5%~10%浓度的水杨酸具角质溶解作用,与苯酚制成水杨酸苯酚擦剂使角质松解而脱屑,并帮助苯酚的穿透,抑制细菌生长;甲醛是广谱杀菌剂,对细菌、真菌和许多病毒均有效,外涂能使皮肤硬化、粗糙发白,产生局部麻醉作用,常用制剂有苯酚甲醛消毒液、硼砂酚醛器械消毒液、止汗擦剂;硼砂为弱防腐剂,毒性极低,与苯酚配合制成复方硼砂溶液,用于口腔消炎止痛。间苯二酚、甲醛均有毒性,与苯酚配合使用时应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的浓度。含苯酚医院制剂常用辅料为甘油、乙醇、蒸馏水。苯酚能与乙醇、甘油任意混合,在水中溶解度为1:12,如加等量的甘油可使苯酚与水任意混合,且甘油可缓和苯酚的刺激性。

2.3苯酚的质量控制

2.3.1苯酚的鉴别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苯酚的鉴别主要有以下4种方法,分别为:(1)与FeCl3的显色反应:苯酚与FeCl3溶液作用生成紫色(或蓝紫色)的络离子;(2)与溴水的沉淀反应:滴加溴试液,发生瞬即溶解的白色沉淀(苯酚),振摇即被黄色沉淀(间苯二酚)所掩盖;(3)加甲醛溶液数滴,混匀后,加硫酸,呈玫瑰红色;(4)加铁氰化钾试液0.5ml、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1ml、4-氨基安替比林各少许,显红色。

2.3.2苯酚的含量测定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有15种(56%)进行了苯酚的含量测定,其中使用溴量法的有9种,碘量法的有5种,紫外分光光度法有1种。

3讨论

3.1含苯酚医院制剂风险环节分析

3.1.1制剂处方

苯酚有毒,含苯酚医院制剂均为外用制剂,不用于内服。个别品种苯酚浓度偏高,《国家临床用药须知》规定1.5%(g/ml)的苯酚浓度即可满足杀菌、止痒作用,但用于治疗手足多汗症的止汗擦剂中苯酚含量为1.8%~2.0%(g/ml);复方樟脑软膏、冻疮软膏、苯酚软膏、水杨酸苯酚擦剂中苯酚的浓度为1.8%~2.2%(g/g)。含苯酚医院制剂也存在着疗效相近的品种,例如薄荷酚洗剂与复方薄荷脑醑,苯酚薄荷乳与苯酚软膏,炉甘石硫洗剂与炉甘石薄荷脑洗剂等。为防止器械生锈,含苯酚的器械消毒液中常加入碳酸氢钠、硼砂,苯酚呈酸性,在碱性中不稳定,易导致制剂理化性质不稳定。

3.1.2原辅料的管理

医院制剂的原辅料应使用药用规格,但受一些原辅料生产因素的制约,部分制剂辅料、甚至少数原料因没有市场供应或生产药用标准产品的厂家较少,给制剂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国家批准的苯酚药用原料有3个生产厂家,分别是: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86900443000080(国药准字H44023912);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86901060000033(国药准字H50021191);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86900922000013(国药准字H12020622)。但医院制剂生产规模小,效期短,购买数量较少,而原材料生产厂家的原材料单包装通常较大,不便拆零散卖,导致医疗机构采购药用苯酚困难。

3.1.3制备过程中的职业暴露

苯酚属高毒类物质,可通过皮肤、消化道、呼吸道吸收而出现全身中毒症状。苯酚在40℃开始液化,热熔法制备液化苯酚时,应注意控制温度,防止挥发。称取苯酚时,可将固体苯酚在温水浴中熔融后倒出,但事先必须打开瓶盖,以免在开盖时苯酚因受热膨胀而突然溅出伤害皮肤。金有才报道皮肤灼伤是酚类化合物的主要职业危害,常见浅Ⅱ度灼伤,苯酚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侯媛媛等报道1例患者因工作原因长期接触苯酚、甲醛致皮肤黑变病;姚洪波等报道3例职业性急性苯酚中毒,因吸入高浓度苯酚蒸气出现头晕、头痛、乏力等神经系统症状;翟育忠报道某研究所在执行超临界流体萃取模拟试验时,苯酚、邻氯苯酚和邻硝基苯酚的泄漏致使5名操作人员白细胞总数普遍下降。

3.1.4执行标准

目前北京地区医院制剂执行《医疗单位制剂规程》(1984年)和《中国医院制剂规范》(1995年),不同医疗机构制剂执行标准不统一,军队医院执行《中国人民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同一名称制剂,在不同的标准中,处方、制剂工艺和检验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

3.1.5检验项目和方法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仅有15种(56%)制剂进行了苯酚的含量测定,其余12种都没有苯酚的含量测定,且均缺少无菌检查或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以化学方法为主,包括显色反应、沉淀反应及酸碱中和反应等,较少使用色谱法、光谱法等灵敏度高、专属性强的技术手段。

3.1.6医院制剂的认知

医院制剂大多由临床经验用药产生或协定处方转化,这些处方虽经过长期临床实践证明了疗效,但其药效学、毒理学等相关基础研究资料均相对欠缺,检索数据库CNKI未见含苯酚医院制剂的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且相似的制剂间缺乏疗效与安全性的比较。含苯酚医院制剂多数无说明书,仅有简单的制剂标签,包括名称、适应症、生产批号和有效期,无相应的警告信息。

3.2含苯酚医院制剂风险控制措施

3.2.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行

含苯酚医院制剂的配制,对医院制剂室的建设要求较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1年颁布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GPP的目标是将人为的差错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和减少产品的污染机会,建立高标准的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北京地区通过GPP认证的医院有五家,要加强制剂室管理,就要严格实施GPP建设,有利于促进医院制剂室改进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制剂生产行为,保障配制人员的安全。

3.2.2原辅料质量控制

含苯酚医院制剂配制所用原辅料的购入、验收、储存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药用规格的原辅料;验收原辅料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对制剂原辅料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质量进行逐批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原料药坚决不能投入生产。苯酚常温时是固态,为方便配制常制成液态酚储存,具体方法为称取固体苯酚加入适量的纯化水,测定其含量后(每1.05ml液态酚相当于苯酚1g),按比例投料。苯酚易挥发,不稳定,因此测定液化苯酚中苯酚的含量很重要,直接影响投料的准确性。

3.2.3质量标准和检验手段的完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16日《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2014年版)第一批质量标准》的公告,自2014年8月15日起执行。第一批公布的81个制剂品种中有6个是含有苯酚的制剂,分别为薄荷酚洗剂、炉甘石薄荷脑洗剂、苯酚滴耳液、苯酚软膏、复方苯酚软膏和复方硼砂溶液。2014版制剂规程鉴别项下信息完全,明确了苯酚及其他成分的鉴别方法;对每个品种中的苯酚及其他成分均进行了含量测定,其中3个品种使用了化学法,另外3个品种使用了色谱法;每个品种均添加了微生物限度及其他检查。以薄荷酚洗剂为例,2014版制剂规程中明确写出了苯酚和薄荷脑的鉴别方法,苯酚含量测定由碘量法改为高效液相色谱法,排除了薄荷脑、甘油对碘量法的干扰,并进行了微生物限度和洗剂有关的检查。随着2014版制剂规程的和推行,应适当增加医院制剂室检验设备投入,保障必要的检验项目,并且完善质量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3.2.4医院制剂不良反应信息收集

医院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ADR),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好记录,并填表上报。检索北京ADR中心的数据库,近5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未检出薄荷酚洗剂、复方薄荷脑醑、复方间苯二酚洗剂、复方硼砂溶液、复方樟脑软膏、止汗擦剂、苯酚滴耳液、酚滴耳剂、苯酚软膏9个制剂的ADR。检索CNKI数据库发现用于口腔消炎止痛的樟脑酚引起过敏反应的个案报道,分析其原因可能为: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药品监管力度逐年加大,大批药物的新制剂、新品种进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医院制剂,含苯酚医院制剂使用量降低,ADR发生的可能性随之下降;上述9个含苯酚医院制剂大多在门诊使用,患者对于ADR的辨识力较弱,且医院疏于对门诊患者的跟踪回访,ADR漏报率较高,口腔用含苯酚的医院制剂多在诊室使用,医护人员更易识别出现的ADR。因此收集整理现有含苯酚制剂的ADR信息,需要医生、护士、药师和患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渠道,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用药教育非常必要。

3.2.5医院制剂用药错误监测

篇2

税金支出是企业很重要的一项支出,出于引导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的目的,税法对特殊的企业、行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并购的手段,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一种常见的途径是盈利的企业并购同一控制下的亏损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都可以纳入合并企业的范围,并购方可以以此进行纳税筹划。

1.2获取低估值的资产

目前我们的资本市场还属于低效的状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较为严重,此外有部分企业由于管理的原因,导致其盈利能力相比行业平均水平较弱,由于上述这些原因,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市场价值低于内在价值的企业,并购方可以寻找这样的企业进行并购就可以获利。

1.3借壳上市

相比其他企业,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机会,所以上市公司的资格成为一种优质的稀缺资源。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上市之初的很多国有企业并非一定完全符合上市的条件,加之上市后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率低,很多企业面临着退市的风险,也就成了众多企业追逐的“壳资源”。

2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

成功的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诸多的利好,但并购并不直接等同于企业创造价值能力的提升,现实中并购失败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个人认为未能充分考虑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导致并购失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按照并购的时间性,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大致可以分为并购前期的风险、并购实施的风险以及并购后期的整合风险三类。

2.1并购前期的风险

并购前期的风险主要源于并购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前期尽职调查的疏漏。实际并购中有时会因为过于关注企业的财务数据,导致错误地评估企业的潜在价值。在前期尽调过程中,由于被并购方的有意隐瞒或者调查者的疏忽,一些或有负债或者潜在诉讼以及政策风险可能会被忽略。

2.2并购实施的风险

并购实施中的风险主要是融资风险,首先并购方必须能承受并购所需支付的资金规模,不能因为并购影响自身的正常运营。其次必须要满足并购资金的时间进度要求。最后要选择最合理的资金筹集方式,债务融资时要考虑长期债务资金和短期债务资金的搭配,股权融资时还必须考虑老股东是否可以承受股权稀释的风险。

2.3并购后期的整合风险

并购后的整合是并购是否能真正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合并之初,财务运行机制、财务部门及其职能的设计等都会影响并购的效果。重复的部门和人员设置、职能的交叉、运行机制不顺,甚至管理制度的差异等都会降低并购后企业的竞争力。

3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前文所述,成功的企业并购需要防范诸多的财务风险,风险就是结果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的来源大致归结为两个方面:过程中各类要素的不确定性以及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并购中需要考虑的不确定性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宏观层面,主要包括国家整体的经济运行周期变化,利率、汇率以及产业布局等国家经济调控政策的变化;第二个层面是中观层面,也即行业层面,主要是企业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环境、生产技术更新等,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使并购的最终结果与预期发生偏离;第三个层面是微观层面,也就是企业自身的因素,比如并购后企业现金流量出现的变化,并购双方企业运行机制的不适应,重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变动等。信息不对称是很多企业并购失败的一个关键因素。首先,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信息披露体系并不完善,甚至是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都不能保证,判断企业未来价值需要用的很多关键指标都不对外披露,这些因素都很容易导致对企业价值的误判。其次,对企业的了解和价值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专业判断能力作保证,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前期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成因。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收购中,企业高管为了自身的利益,很可能会故意隐瞒一些已经存在的事实,比如潜在的负债、可能面对的诉讼等,决策者基于这些错误信息做出的决策,往往也是失败的。

4企业并购风险的应对措施

4.1提高并购前期的信息质量

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并购成功的基础性条件,实际并购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信息的质量,减少信息的不对称。(1)在并购前期要对企业的行业环境、财务、经营以及资产权属等进行全面的了解,还需要聘请有经验和专业水平合格的中介机构对关键的信息进行调查取证;实务中还可以通过签署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与完整性的法律文件,或者留存一定的保证等手段来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预期风险。(2)重新审查财务报表信息。财务报表是并购最重要的一个参考信息,在获得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后首先要取证确定所有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其次是关注是否有遗漏的负债,最后还要关注企业的各项准备是否充足计提,利润是否真实。(3)重新评估表外资源。目标企业存在的担保、抵押以及特许经营权、专利技术等表外资源是并购前期需要关注的重点。

4.2综合考虑不同评估办法的评估结果

资产价值基础法、未来收益法、未来股利法以及未来现金流量贴现法是当前评估采用的几类主要办法,几种评估办法各有优缺点,适用的评估对象不同。针对处于破产期的企业一般采用资产法,预计持续经营的企业多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针对有稳定股利政策的企业还可以考虑股利折现法,在实务中多是综合考虑多种评估办法的结果,从不同的角度评判企业的价值。需要强调的是,评估有一定的主观性,并不能完全消除财务风险。

4.3融资与支付环节的风险防范

(1)企业在并购准备阶段就应该深入了解资本市场,主动关注各类企业可以采用的融资方式,积极开拓和维护各类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2)成功的并购离不开一个成功的融资方案。企业的融资方案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面考虑各类融资方式的成本、企业债务资金与权益资金的比例、不同期限负债的匹配、企业未来现金流入的情况甚至是税收政策的情况。(3)针对并购资金支付环节的风险,首先是要制定严格的支付预算,对资金支付的节点和数量进行严格监控。其次是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用分期支付、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偿债协议等方式来防范支付风险。此外还可以采用效益补偿式并购、先破产后并购、拆股分红式并购等方式灵活减少现金支出,降低流动性风险。

篇3

一、高校负债风险环境的必然性分析

(一)国家宏观政策对高校负债有决定性作用,形成政策性风险

为了解决高校经费短缺的矛盾,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经费资金”。一方面,我国近几年高校政策性扩招,使高校的在校生人数规模迅速扩大;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上通过“办学条件评估”规定,高校学生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下达远超过学校承受能力的“招生计划”等方式,诱导和迫使学校扩建。然而大部分高校的教学基础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各个高校在国家对教育投入和学费标准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引入信贷资金成为必然趋势。巨额负债打破了高校长期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财务管理原则。可巨额负债意味着巨额的“连本带利”,一旦偿债风险凸显,政府面对全国如此巨额的信贷资金,国家财政不可能将其全部“消化”解决。

(二)国家尚未出台规范高校与银行贷款行为的法律关系制度,造成法规性风险

《高等教育法》确立了高校的法人地位,出资人与法人的关系成为两个不同财产独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高校法人财产的确立,界定了高校作为产权主体的权利义务区域,从而也就确定了高校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实现了高校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统一。高校作为法人主体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可以自主筹措办学资金,当然要对其负债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然而目前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高校的负债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进行详细的规范。我们可以看到: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决定最终收益是整个社会而不完全是高校,而负债百分之百是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只是规定“各个高校必须本着‘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申请贷款,可怎么负责、负什么责,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归口部门和贷款审批程序等,使得高等学校在贷款使用方向、规模等方面缺乏指导与约束。高校债务的举借和偿还行为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有效约束。

(三)高校的特殊性质成为受银行业欢迎的债务人,而大学的巨额债务可能最终成为国有银行新的不良债务从而形成新的金融风险

银行业优惠的贷款利率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高校以较低的筹资成本取得急需建设资金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同时我们发现银行出于政府承担风险的预期造成“垒大户”的现象。对于一个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校办产业等收入只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开支的非名牌高校结余是很少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负债超过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学校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在目前贴息政策下,虽然资金成本较低但贷款到期之后,需要“贷新还旧”形成负债积累,若“贷新还旧”不能继续下去时,则必然造成学校财务危机。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使高校走上“盲目贷款财务危机不良贷款金融风险”,从而使高校走上20世纪80年代国企老路。

(四)扩容和竞争的双重压力促使高校不能及时对负债的财务因素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形成高校内部管理性风险

全国高校规模普遍剧增,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础设施,高校急需资金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曾经指出:“中国高校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做什么都是一个模式。”在这种情况之下,都用银行贷款来解决燃眉之急。在经济责任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时,各个高校在进行举债时大有“为公不负债,为私谁负债”的劲头,表现为贷款规模的随意性;没有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高额利息支出对现有教育资源产生的负效应;对偿债风险认识不足;贷款规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对于负债经营风险的大小、何时真正完成本金归还以及规模的安全合理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分析。只是注意到什么时候信贷资金到位,不太注意贷款分期上的把握,对学校的中长期发展和投资效益盲目乐观,单凭主观意愿而不顾客观实际。

(五)偿还期内贷款本利和的巨大开支必然引起日常支出结构的变化,容易导致人心不稳造成人才流失、教学和科研质量下降的经营性风险

从高校财务运行的经验数据来看,当一个高校的利息费用超过其收入的10%时,该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原有规模便很难保持,甚至会萎缩。在贷款的偿还期里学校各项收入持续稳定的情况下,要支付大额的本金和利息必然会引起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对缩减。各个高校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吸纳,出现了对教师资源的争夺。高校的规模和师资成正比例关系,高校如果不能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刚性的平稳或增长,面对人才竞争的压力会造成人才流失和办学质量下降的危险,最终导致“师资流失教学质量下降毕业生就业困难招生生源不足办学效益低下限制招生规模声誉下降”。高校师资是决定高校办学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弱小院校和偏僻地区院校显得尤为重要。这些院校必须付出高出几倍的薪金并附加特殊条件吸引高层次人才,同时增加科研投入以便努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以提高学校的品牌。这些投入又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成本和加重学校的财务负担,使负债高校的经营性风险进一步增大。

二、化解高校偿债风险的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决策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落实投资追踪问效制度

能否把有限的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科学的决策体系要依靠规范的制度来完成,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明确决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高校的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负责,对银行贷款行为要组织力量从规划、草案、集体研究讨论做起,认真防范负债方案的偿债风险;主管财务副校长:宏观控制经济活动的实施,按照审批权限对资金投入管理承担相应责任,对校长负责;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内容各不相同。相应的经济责任是逐级向上负责。教育主管部门应将贷款管理作为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各级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高校资金监控系统。要求高校的贷款项目充分论证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中长期贷款计划,对所有贷款高校实行贷款备案制度。对于那些投资决策失误、浪费现象严重的,教育主管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高校预算支出的刚性,将信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体系

首先对于支出预算要进行可行性研究,预算的可行性是保证学校刚性预算目标管理实现的前提。在加强开支“一支笔”的同时,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内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节流和节支并举。凡审定通过或批复的预算应严格执行,确保预算支出的刚性,实行超预算预警机制。高校要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为切入点,将贷款资金有机地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即将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同时将信贷资金单列预算管理。信贷资金的收支编入财务预算,形成一种新的财务平衡关系:年度总收入+年度贷款额度=年度总支出+年度还款额度。同时加强静态和动态平衡、总量和结构平衡的有机结合,并且将年度财务预算与学校的中长期规划和中长期预算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出现支付危机即避免破产成本的增加,保证学校的前瞻性发展。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负债规模和结构,建立最佳信贷资金组合,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负债过多既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又加重高校偿还负担,所以确定适度的贷款规模是负债决策的关键。要正确分析财务状况,恰当预测所需资金量,合理预计贷款的偿还能力,将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有效地结合起来。避免在未来的某一年成为还款的高峰年,使债务到期时间均匀分布,避免信贷资金的集中支出;可以以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学校各项总收入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年度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债务的规模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研究确定本校合理的贷款控制规模。可采取多样化的负债形式如:长短期借款、设备租赁与设备融资、后勤建筑和设备融资等。例如在负债规模和各项债务资金成本率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综合债务成本率(各种债务资金成本按所占债务规模比例计算的加权平均数)来估算最佳的负债组合。

(四)加强财务分析,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财务部门根据即时掌握的学校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财务分析,监测学校的财务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偿债风险。高校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为基础,建立适合自身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控制偿债风险。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考虑到指标的可采集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及预见性。例如:负债期内年度预期收入总额、负债期内流动比率等,此类指标数额越大则反映偿债能力越强;学生生均贷款额、负债与收入比率、负债自有资金比率、人员经费与总收入的比例等,此类指标数额越大则反映偿债能力越弱。高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探索出适合自身的负债额度控制与负债期内预期收入之间的数学关联,以保证学校在负债期内正常运转。

篇4

2工程地质条件

桥位处地质情况为:表层以第四系沉积层为主,主要是粉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黏土下以含水砂层为主;基底以燕山3期花岗岩为主,其内部裂隙水较为贫乏。地下水构成主要为土层中的孔隙水和基底岩层裂隙水,补给源为大气降水,水位在0.4~1.4m范围变化,对混凝土基本无腐蚀性。

3顶升支点选择

3.1初步施工方案

采用先断柱后顶升方法,即利用下抱柱梁-盖梁体系进行顶升托换,在盖梁底部吊挂千斤顶,并交替对角布置在桥梁轴线两侧,完成整体顶升施工。该施工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桥梁修建时采用了CFG桩处理软基,并且进行了预压。若方案采用下抱柱结构,则需要进行围堰施工,且向下开挖难度较大。即使开挖完毕,之后的软基处理在施工空间受影响的条件下如何进行也是施工的难点。

2)原有系梁距盖梁底部的距离最小只有1.03m,而原托换结构下抱柱梁高度为1.5m,墩柱切割位置为距抱柱梁顶面0.3m处,而现场墩柱的净空高度大多不满足施工空间要求。

3)千斤顶为对角布置,顶升过程中会使盖梁结构产生扭矩,影响盖梁整体稳定性,而且千斤顶产生的反力不均衡,会产生纵、横桥向水平力,对千斤顶受力和稳定极为不利。总之,该顶升方案难度高、投资大且工期太长,需要对其进行优化。

3.2施工方案优化

3.2.1总体改进

针对初步施工方案中的问题进行了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桥台结构,采用直接顶升然后接高盖梁方法,利用盖梁-板梁体系进行顶升托换,这样可避免桥台下的软基处理问题。

2)对于桥墩结构,采用先断柱顶升,再接高立柱方法,利用加固原有系梁-盖梁体系进行顶升托换。采用植筋法对系梁结构加高30cm,以增加安全系数储备。

3)千斤顶采用轴线布置,消除纵桥向反力,且中间千斤顶受力更为均匀。

3.2.2改进分析

以跨中6号、7号墩之间的30m跨组合小箱梁为研究对象,为充分说明各种情况下箱梁可能出现的受力情况,采用以下3种顶升方案:

1)6号、7号墩同步顶升;

2)6号、7号墩逐次顶升(每个墩的支座同步顶升);

3)6号、7号墩各个支座依次顶升。针对上述3种方案具体分析如下:方案1:梁结构的受力最佳,但对于墩台顶升高度的一致性要求极为严格,实际施工中很难控制。施工中需将顶升过程分多步进行,必须控制前期各顶升高度完全一致。因此需要使用大量的千斤顶,虽然投资较大,但可以缩短工期。方案2:施工过程中梁为简支结构,对梁体本身受力影响不大。逐墩顶升时若高差过大,可能造成梁端伸长,磕碰临跨桥梁;逐墩顶升还会产生额外附加应力,甚至会产生支座脱空现象。因此施工前需要精确计算,施工时采取相应措施。因投入的千斤顶数量较少,可节约投资,且施工控制简单,但因千斤顶反复拆装会延长工期。方案3:施工过程中,采用PLC计算机液压同步顶升技术控制逐次顶升高度的精度(2mm),则不会影响到主梁的稳定性。如顶升高差过大,在梁体自身抗弯刚度作用下,很容易产生侧向偏移,甚至导致顶升点脱离顶升支座,梁体脱空的同时顶升的千斤顶瞬时承受巨大局部应力,对于长期服役的桥梁具有较大施工风险。虽该方案所需要千斤顶数量最少,但拆卸千斤顶工作的次数最多,风险也最大。经上述分析,该桥先采用方案1整体顶升法,每次顶升高度为10cm;最后一轮顶升采用方案2,即逐墩台顶升,精确控制顶升高差(10cm之内)。顶升施工过程中对桥梁整体进行全面监控,施工中一旦发生超过监控预警值情况,应立即按照受力稳定原则进行补偿顶升,消除超过预警值的应力、应变,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整体顶升。

4顶升施工风险分析

桥梁顶升施工中具有客观的偶然因素,同时人的主观意识也会导致风险的发生。一般认为桥梁风险具有随机性,所以应针对桥梁风险潜在因素进行辨别,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测量,并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积极采取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4.1风险等级确定

顶升和落梁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有:顶升电脑控制系统故障、液压顶升设备故障、监测值超预警值、千斤顶内泄跑压及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将上述风险分别归入不同的风险等级内,如下所示。

1)低等级风险:电脑系统故障。

2)中等级风险:液压设备故障;千斤顶发生内泄。

3)高等级风险:结构监测值超限事故;现场安全事故。

4.2风险控制

针对顶升和落梁过程中的关键施工环节,详细分析,制订了可能发生意外的紧急应对措施。关键环节施工过程中,由技术负责人现场统筹协调,组建现场应急预案小组随时待命,小组成员由结构工程师、电脑软件维护工程师、液压控制系统专家、机械专家及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等组成。

4.2.1电脑控制系统故障及处理措施

1)由电脑软件控制技术人员将系统设置为一旦电脑无信号传输,则整体系统停止、液压系统保压,千斤顶锁死,并及时发出警报。警报发出后电脑技术人员马上介入处理,备份资料数据,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触碰电脑,桥下施工人员暂时撤至安全范围内。

2)将专门应急操作按钮设置在操作界面上,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启动该程序,使整个工程立即进入事先设定的顶升系统闭锁状态。故障应急处理后,由现场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顶升作业。

3)为主控电脑提供专用保障电源,安排专业电工实时待命,以紧急处理电线、电路方面的问题。

4)操作系统出现故障,严禁其他人员尝试排除,必须由专业工程师进行检查排除。

4.2.2液压设备故障及处理措施

1)泵站不能正常提供动力:利用千斤顶自锁功能,自动关闭保护阀,维持顶升力恒定。

2)油管突然暴裂:由于千斤顶上均装有均载保护阀,可保证液压千斤顶的油不外泄和结构的绝对安全。

3)千斤顶压力不足:备足千斤顶和垫块,先用垫块进行支撑,由液压工程师对千斤顶进行维修或者彻底更换。

4)液压系统异常:施工中由专业人员对液压系统压力进行监控,遇到问题立即上报主控室,由专家判断是否继续顶升或排除故障后再开机、调试、顶升施工。

4.2.3结构监测值超限

1)结构出现裂缝:立即停止顶升,由应急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制订处理措施,决定是否继续顶升,同时加强监测。

2)箱梁和盖梁两侧顶升不同步:立即停止顶升,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分析原因进行“纠偏”;使较高箱梁和盖梁一侧千斤顶保压静止,另一侧缓慢加压顶升,两侧达到平衡位置时,则停止“纠偏”操作。

4.2.4千斤顶发生内泄

千斤顶一旦发生内泄,将导致顶升施工中断,严重时还会导致顶升失败,并会因千斤顶不同步使结构产生附加应力导致结构破坏,因此对内泄需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应做到以下几点:

1)千斤顶在顶升前均需保压;

2)通过监控液压泵站供油速度是否加快,顶升速度是否下降,来及时判断千斤顶是否发生内泄;

3)千斤顶顶升或下落施工时,采用辅助螺旋千斤顶微调跟进,保证顶升施工万无一失。

5结语

1)整体顶升施工工艺为工程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并可为今后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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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调度控制的安全隐患分析

结合当前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发生电力调度事故的原因,不难发现导致电力调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在具体的电力调度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严格的按照电力设备维修的规定,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是电力设备存在隐患的基本原因。另一方面,参与电力调度的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质不过关,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对从事的本职工作缺少应有的责任感,很难发现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长时间的发展下来,致使电力调度风险控制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两方面问题的存在,是电力调度风险控制工作无法有效进行的根本原因。电力调度控制的安全隐患问题,逐渐成为影响电力调度工作的主要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电力调度控制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果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很难提高电力调度的工作效率,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电力调度控制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

在生活中,电的生产和社会公众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电力控制系统的安全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工作、生活,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更好的解决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探究电力调度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综合目前电力调度工作的现状发展,加大硬件设备与专业技术的投入、强化电力调度安全风险管控网络的建设工作,是相对有效控制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力调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加大硬件设备与专业技术的投入

在电力调度控制安全风险控制的工作中,加大硬件设备与专业技术的投入,是电力系统适应社会科技发展与更新的重要表现。社会科技的发展,促使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将其应用在电力系统的工作中,可以有效的促进电力系统工作的有效开展。在电力调度工作中,设备作为其核心基础,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是电力调度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在电力调度的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的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加大硬件设备与专业技术的投入,以便可以及时的更新设备。此外,对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与考核,也是有效避免设备违规操作的主要措施之一。加大硬件设备与专业技术的投入,能够促使电力部门及时的更换先进的设备,有效的改善电力设备的运行环境,尽最大的努力避免恶劣环境下,电力设备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电力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问题发生。

(二)强化电力调度安全风险管控

网络的建设工作强化电力调度安全风险管控网络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电力调度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在电力设备、操作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工作责任方面重点进行强调。同时,利用现有的条件建设一系列的运行监管与管理机制。强化电力调度安全风险管控网络的建设工作,能够在意识形态方面,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工作的责任感。结合实际工作状况,制定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对员工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员工的专业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员工的职业素质,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进行工作,避免由于人为操作原因导致的电力调度安全事故。在实际的工作中,通过严格实施规章制度,明确各方的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工作的细节处,在制度执行的基础上,确保电力调度工作的安全性。此外,加强电力调度现场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因此,强化电力调度安全风险管控网络的建设工作,可以有效的促进电力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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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计算环境下云审计系统的设计

2.1云审计系统架构

在对云计算环境中,审计的大数据处理、专业及系统性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和审计效率等进行充分考虑的前提下,从当前我国IT审计的实际情况角度出发,以省级审计单位为基本构成单元,进而构建出基于上述三种服务模式的混合型云审计系统,最终实现省、市、县不同级别审计机关中软、硬件资源的高度共享,全面提高审计效率。此服务系统主要包括了基础设施层、平台的服务层和应用层等。基于IaaS服务模式的基础服务层可以向各级审计机关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例如数据信息的处理、存储以及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关计算资源等。在基础服务层的支持下,对于下层审计机关而言,则省去了服务器、操作系统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的建设和购买费用,在保证上层审计机构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本层的同时,有效节省了审计费用。基于PaaS服务模式的系统服务层的主要作用是为处于下层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以及与审计相关的其他综合,例如系统中专家经验库的上传与接收、网络、网络资源服务器中数据信息的高度共享以及相关资源的调度和使用等。在管理服务平台方面,其主要是为审计机关提供消息的管理与接受以及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等。在应用及维护平台的作用和协助下,专业工具程序的审计与开发以及资源部署与分发等工作得以高效运行,加之系统维护以及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扩展,较好地解决了下级审计机关缺失系统维护人员的问题。

2.2系统架构的优势分析

基于SaaS服务模式的系统应用层是本次设计中云审计平台的核心,其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审计的实施、管理、决策系统以及审计的数据中心。在以我国“金审工程”作为主要依据的基础上,需要以交互管理的方式对审计的实施与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而审计中心的数据除了包括在审计范围内的有关财务数据外,还应包括审计的专家经验库数据以及综合数据库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数据等。在此基础上,对于下级的审计机构而言,其便省去了审计的实施和管理系统,只需借助Web浏览器访问预先设置在云端的应用系统,便可以较为方便、快速地获取其审计工作所需数据,在降低审计成本的同时,提高审计效率。

3云审计系统的风险控制

3.1基于新技术的安全防御系统

在云计算的大环境下,为了进一步确保审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应该引入时下最新的办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并构建出云审计的安全防御系统,从整体上保证云审计系统的安全性。安全防御系统主要包括故障检测系统、异常监控系统以及漏洞扫描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等。而为了使所建设的安全防御系统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还应将以应用层面为主的检查点以及重启技术和并行计算等技术进行充分融合,全面增强系统的安全性与可操作性。

3.2基于统一身份认证的单点登录

所谓统一身份认证是指在借助能够通过唯一服务系统与应用系统认证接口的前提下,向系统提供具有唯一访问点的认证模块,进而使各个系统只需要借助统一的服务调用接口便可实现身份认证的过程。为了有效解决统一网络中,多系统登录时的资源冲突问题,可以建立起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基础的单点登录系统。在单点登录系统的支持下,用户只需要进行一次强制性认证,便可以在无需反复登陆的前提下,在具有不同种类授权的各个系统之间进行切换。对此过程进行分析可知,单点登录系统在进行不同权限系统切换时,并非不存在身份认证,而是将身份认证这一程序自动转到计算机后台运行,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有效减少了系统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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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民币远期结汇定价高,以致出口企业宁愿承担风险也不愿为避险支付高额交易成本。外汇市场市场化程度不高,像有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需要授权,导致一定程度垄断,给客户的价格当然不那么理想。目前银行与客户间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币种有限,期限短,交易成本高,还有很大局限,属柜台衍生品不能反向操作,不如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产品灵活。

汇改后避险要求刻不容缓。央行2005年8月就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汇制、发展外汇市场,政策新突破主要表现在:

1.扩大银行间汇市交易主体,放宽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的出口企业,亦可进入即期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对远期结售汇和掉期定价,意味着企业有一定的谈判空间,可以争取用更低的成本来套保。

3.放开交易期限。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按照自身的风险敞口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或掉期合约,从而避险。

4.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放宽到现在只要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银行通过备案均可开办。市场化程度的增强使企业可选择期限和成本相对适合自身的银行做套保。

二、避险产品创新构想

1.产品简述。鉴于中国目前的避险产品市场不成熟,但企业又有强烈的避险需求,建议银企联合,共同开发避险工具,既可给银行增加商机,还可为企业量身订做套保工具。本文给出一个创新设计:以企业财报为基础的协议避险产品,希望抛砖引玉。

运用的经济学原理:供给商实行价格歧视可放大生产者剩余。

远期结汇和期货工具都把汇率锁定成一个值,无论是实力雄厚还是薄弱的企业运用这些工具都收到一样的效果,用一定的成本控制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实际上汇率交易风险带给每个企业的损失感受度是不一样的。同样5%的波动,对于边际利润高的企业,似乎没有变化,但利润本来就微薄的企业则面临亏损边界。当汇率走势明显时,企业难以找到交易对手或要支付高额风险补偿,正如目前的远期结汇成本过高。因为银行吃进的只是损失的可能,当然要求高额补偿。以财报为基础,银企共商避险方案,应该可缓解这些矛盾。

产品描述:企业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银行根据报表具体情况分析其亏损边界,事先确定亏损补偿参考值和盈余返交参考值,补偿比例和返交比例。若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失对该企业影响重大(汇兑损失占企业税前年利润的百分比高),银行向企业支付大比例的汇率下跌亏损补偿;若损失对企业影响较小(汇兑损失占年利润百分比小),银行仅需小比例补偿。若企业想进一步降低避险成本,可与银行商讨盈余返交参考值。若年终出口利润超过盈余返交参考值,则据合同返交比例,企业让银行分享部分利润。最后由银行权衡该笔交易对自身的利弊定价。利润高的企业,汇兑损失占比小,需银行偿付的汇兑损失比例小,银行收取风险补偿也小;利润本来就低的企业需偿付的比例高,当然避险支付成本也高;若企业愿与银行分享超额出口利润,银行可据这一条款进一步降低产品定价。总的来说实现了差别定价,企业支付的成本降低了,因为银行只需要根据企业必要救济部分进行偿付,且还有分享企业盈利的机会。

2.优势及可行性。

(1)照顾在相同汇率变动状况下不同企业的损失感受程度,让汇率交易风险在财务状况好的企业,坏的企业和银行三者间更加公平地分散。

(2)银行吃进的风险明显减小,汇兑损失发生后不需为所有企业的全部损失买单,而是据各企业的具体状况有差别补偿,还可分享企业利润。这样消除了银行避险产品定价高的根源,企业可更廉价地为自己的风险套保。

(3)企业实现“与狼共舞”,虽还有风险敞口,但照顾了企业具体财务状况,使避险成本下降,与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整体目标一致。这种安排使好企业和坏企业出口年终利润的反映将更加平稳,减少来自汇市波动的影响。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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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其正在逐步实现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性转变。药品研发是医药企业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其具有周期长、投入多、风险大、收益大等特点,整个研发过程需经历合成、提取、筛选、临床前试验、稳定性试验、人体临床试验等诸多流程,在此过程中,处处存在风险[1]。因此,药品研发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加强风险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1当前药品研发风险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药品研发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积极控制风险对于医药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很多医药企业缺乏对药品研发风险控制的重视,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即使是制订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流程,但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药品研发的质量。同时,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性,评估指标缺乏统一标准,往往以个人经验制定,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另外,缺乏对药品研发技术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导致目前部分人员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控制技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无法有效规避风险。

2药品研发中的风险控制研究

针对新药的研发,现有的研究资料和相关知识越少,研究开发的风险越高。新药研发过程中的基础研究阶段、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和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等都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针对药品研发的不同阶段,可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研发风险。

2.1新药基础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

化合物活性筛选是创新药物研发的基础性工作,为准确定位研究目标,化学结构的大量筛选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研究人员对新化学实体的具体情况难以准确预测。一般情况下,研究人员平均需要筛选5000~10000个化合物才能筛选出其中一个新化合物获得批准上市。因此,为加强基础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对化合物活性筛选的广度和力度,增加可预先排出的药物结构,提高筛选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应做好药物合理设计与筛选工作,将药物设计、化学合成、生物筛选三者密切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减少化学合成和生物筛选的工作量,提升成功几率。为此,我国国家新药筛选中心通过技术集成,构建了一个以高通量分子筛选模型为初筛,细胞、组织、器官和动物筛选模型为复筛的国家新药筛选体系[2]。但是,目前而言,我国新药设计和筛选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为改变这一现状,建议采用“仿创结合”的方法,在科学分析利用已知药物的化学结构、作用机制和构效关系的基础上,进行该药物的衍生物、结构类似物和结构相关化合物的研究,以提高研发成功率。

2.2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

新药疗效、新药安全、新药质量、新产品和技术的出现等因素都增强了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风险。为加强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第一,研究人员应充分利用新技术实现传统的药物工艺改造,借助药代动力学进行新型制剂开发,重视药品研发的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经济可行性等,有效提升药品质量,降低治疗周期成本,最大程度的减少或避免药物不良反应,以提升新药的竞争力。同时时刻关注新药研发的相关学术信息和竞争信息以及医药同行的研发进展,以有效规避新药研发技术风险。第二,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控制体系,首先应建立风险评估表,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所使用原料及辅料、工艺流程及参数对产品关键质量特性的影响;设备及生产场地;市场分析;成本分析;临床研究的可行性;专利是否侵权以及预期的专利保护分析;药物工艺流程中是否有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危害的风险及控制措施。以上评估内容应确定相应的风险系数,利用以上风险评估表,可对药品研发的立项阶段、小试完成阶段、中试完成阶段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后的分值可作为准入下一阶段研发的重要参考依据,建议遵循“宽进严出”的原则,即在立项阶段的准入分值上限最高,接着依次为小试完成阶段、中试完成阶段。第三,药品研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研发过程变更的情况,即新药研发偏离原定的试验设计,在此情况下,有必要科学分析变更引起的影响,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将后续的研发风险降到最低。

2.3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的风险控制

新药在进入临床试验前,虽然研究人员经过了多项试验和验证,且药品管理部门对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也做了严格的把关,但由于人体试验的不可预知性,新药的不良反应无法预测,新药临床试验阶段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应加强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的风险控制,密切观察新药有无可疑不良反应的发生,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果断停止试验,减少后续费用的产生。另外,可借鉴ICH的DSUR(研发阶段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度,即要求临床试验方提供一份年度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总结目前对新研发药物的观点及对单体及潜在风险的管理;②描述可能影响临床受试者安全的新因素;③验证之前的有关药品安全性的认知与所收集的安全性信息是否一致;④对临床研究/发展提供更新计划[3]。这一制度始终贯彻“风险管理及评价”的思想理念,要求试验者以报告为基础对试验计划及安全性评价进行更新,可对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的风险控制体系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有利于加强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的风险控制。总之,药品研发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为确保新药研发的成功,必须科学识别、评估研发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划,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实施连续性的风险监控,最大限度的降低研发风险,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以提高药品研发的成功率,促进医药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冯茹 单位:石家庄创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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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立医院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首先,部分医院管理者对医院财务风险管理不重视。一些医院财务管理者意识不到财务风险对于医院管理的重要性,这种认识上的不足常常会导致医院管理者不能够及时发现医院财务风险,影响医院顺利营运。医院只要进行财务活动,就必然会存在着不确定性以及财务风险,医院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医院财务管理者对财务风险视而不见,缺少防范意识或者风险意识淡薄都会造成医院财务风险难以及时被发现,很有可能发生大的财务风险。其次,医院自身的财务关系混乱。在一些医院中,其财务管理关系比较混乱,这很容易导致医院产生财务风险。一些医院在经济利益分配、资金的管理以及使用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关系不明确等相关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医院资金使用效率比较低下,医院资产流失严重,医院资金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利于医院的长期发展。再次,医院负债比例过高,资金结构不合理。对于医院来讲,其资金结构主要指的是医院的全部资金中权益性资金跟负债性资金之间的比例关系。资金结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医院的财务风险。不少医院管理者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常常融资决策出现偏差,导致我国医院在资金结构上不合理,负债所占的比重过高,不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常常会使得医院的财务负担过重,极易导致后期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引发医院财务风险。

三、公立医院财务风险控制的途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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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关联方的具体定义,但明确规定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这一判断标准给出了各方在横向和纵向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从纵向看,关联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从横向看,当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该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该准则进一步规定,“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去也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而实现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过一方拥有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二)虽未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二、关联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自由竞争的加剧,导致生产、技术和资金的不断集中,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专业化和规模化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模式。为获取最大化利润,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出现了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企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在集团地内部,专业化又成为一个基本特征.以往由一个经济实体完成的企业功能往往转由多个企业来实现,而由于是在同一个控制者之间,所以,这种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关联交易既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竞争的需要。而此时如果不存在独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没有所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股份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制度,又为公司股东设置了风险防火墙。而这种企业法人制度恰恰成为不公平交易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各国立法来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司财产权利的独立性;(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独立人格的完整性;(4)资本多数决。这些基本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原则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滥用。例如,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使得“内部人控制”现象便成为可能,从而损害股东利益;又如,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利用有限责任逃避责任,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另外,“资本多数决”规则,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利用资本优势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关联交易的产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平衡现代公司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的基本规范,应包括两个关注点:一是股东权的保护与股东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会的监督与董事会的责任。

尽管我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多年,但很多企业在内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离”,这点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偏差,导致上市公司“重融资轻治理”现象积疴难返、疾重难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从国有企业通过剥离生产性资产改组而来,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现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母公司的提线木偶,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而由于股权分置和一股独大,对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损害在公司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当股东对该公司不满时,可以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这样,当股价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必然引入新的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更换公司的权力层和管理层。但是,由于目前国有股不能流通,股权过分集中,外部治理结构就无法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层就受不到来自外部的约束。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多以协议收购为主,这也给关联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础。

(三)公平竞争的缺失。成熟的市场经济,是经营主体之间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竞争,任何限制竞争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但现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地方为了吸引投资,竞相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成本和利润在不同的税负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从而避税,形成所谓的“税收洼地效应”,尽管税法对此也有所调整,但其征收和监管难度很大。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外,关联交易是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制及总分公司制得到广泛运用时出现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关联交易常常用于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在亚洲的一些家族企业和官营企业中,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掩盖亏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公平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后者则会损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法规作要进行规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混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经营方面存在依附关系,被控制的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没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据自身的利益操纵关联交易的条件。

(二)资本抽逃。我国实行的法定资本制度,遵循资本限额、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三原则,旨在保证公司的赔偿能力,对此《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抽逃资本的法律责任。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很多关联企业在注册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过各种方式抽逃下属企业的注册资金。尽管资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赔偿能力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正相关关系,但资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债权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责任削弱。

(三)利益输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独立谈判的能力,导致交易条件往往显失公允。控制方企业往往可以按照其单方面的利益需求,将成本和费用通过合同交易方式转移给对方,从而操纵利润。

(四)交易虚假。很多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交易,捏造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国的“银广夏”、“蓝田”、美国的安然等公司无不是通过虚假的关联交易,凭空捏造其收入增长的事实,欺骗投资者。而一些企业在面临债权人的追索时,利用合同进行不对价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从属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使被执行公司财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参与分配时占有较大份额

四、关联交易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影响

银行贷款作为目前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企业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往往对银行贷款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不正当关联交易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

1、信用膨胀、授信过度。有时从单个企业的贷款量看,可能并不会大,但关联企业成员往往串通其他成员,隐名获取贷款,规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从关联企业的整体上看,就会存在授信过度的问题。

2、担保虚化。担保制度可使债权的效力扩及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转移债权人债的风险,为贷款债权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关联企业担保是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之间的独立行为,对贷款是有保证作用的。但由于关联和控制关系,被控制的一方对担保的做出和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控制方,因此,它对控制企业的担保效力和担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3、信息失真,风险信号钝化。其一,借款人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可靠,银行在放款时无法准确判断贷款风险。其二,关联交易的隐秘性,使得银行无法监控借款用途。其三,贷款检查失效,风险预警钝化。

4、逃废债务。在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关联交易也是逃废债的重要途径。控制方企业往往通过前述的抽逃资金、剥离资产、悬空债务、转移财产等道德异化行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这样一种困境:碍于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无法向转移资产的幕后关联企业直索还款责任。于是,大量的贷款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机构蒙受极大损失。

五、国外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控制

关联交易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都对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揭开公司面纱原则(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长的现代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使人们认识到将每个公司都看作独立法人的传统观点与公司集团通过复杂的组织结构完成统一商业任务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而产生.这一理论旨在突破有限责任原则的严格限制,用现实的态度来解决集团公司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揭开公司面纱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此基础上,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判决的基础和依据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资产和事务的过度混合。即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混合在一起,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

(二)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

又称“从属求偿”原则,是美国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深化和具体运用。其含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分配破产财产时,将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作为债权人的求偿予以推迟,直到其他债权人得到偿付后,再将破产财产的余额用来清偿关联公司的债务。国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次级债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