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3: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货币市场基金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出售基金单位,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向以货币市场为投资组合领域和对象的共同基金投资方式。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债务型金融工具,其期限为一年或少于一年,政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等是这些货币市场工具的发行主体。因此,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特点。但是货币市场具有批发市场的特点,单笔交易金额巨大,动辄以百万计,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投资。而通过募集个人小额资金组织共同基金的形式,建立货币市场基金,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货币市场投资活动,在保持个人投资流通性的同时,享有一定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形式的投资品种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但货币市场基金是专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类型,具有期限短与流动性高的特点,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其灵活性比一般的共同投资基金更大一些。货币市场基金没有股票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波动性大,因而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组合产生的资本利得并不大,收益相对稳定。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将大量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投资到原来风险就较小的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规模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互补,从而使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降到微不足道的水平。
(二)基金单位面值固定。货币市场基金为了提供给投资人类似于准货币的流通性和便利性,依照国际通行的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基金惯例,普遍采用将每个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维持固定不变,如始终保持1元/基金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资产计价与会计核算模式。基金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以份额形式定期将基金投资确认的损益结转到基金持有人账户上,通过份额增减反映基金持有人收益变动情况。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签发支票等形式获得现金收益。
(三)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基金实际价值由其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价格,即市场利率所决定,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基金实际价值的变动。如果以基金市场价值作为账面净值,不利于投资人进行现金管理。为了减少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的波动,基金管理人一般采用成本摊销法(AmortizedCostMethod),在基金初始投资时,用购买货币市场债券的实际成本作为其账面净值,将投资的溢折价在债券剩余期间进行摊销,增加或冲减基金的账面净值。使用这种方法,在投资人看来,类似于投入一笔稳定的本金并在每期获得确知的利息收入。
然而这种处理方法的缺点是,通过摊销成本不断调整的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当这种背离达到一定程度后,买入或赎回基金份额会对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造成投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CompanyActof1940)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必须建立影子价格机制(ShadowPricing),用来反映以市价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当影子价格偏离基金账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一般设定为0.5%,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影子价格对投资进行调整,把基金的账面净值调整到市场价值,确保这种偏离不会对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组织。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同样遵循着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的基本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原则。因此在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组织上,必须依照有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基金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规定,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确立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地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章、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相互独立。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应以基金为核算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与一般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具有一定机构和人员的实体性组织作为会计主体不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基金界定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将基金的经营活动与基金的管理主体——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二是方便将基金公司管理的各种基金之间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真实、公允地反映每一个基金的投资绩效情况。
2.以日为期间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账面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要求,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进行估值;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须以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估值(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是货币市场工具,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波动、利率和汇率变动、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主体经营情况变化,通过影响货币市场工具价格造成基金价格与其净值发生偏离。如果按照传统的会计分期,以月、季、年为期间对基金进行核算与披露的话,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因此必须以日为核算期间披露基金会计信息。
3.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除了在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通过建立影子价格机制,对基金账面净价做估值调整来实现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来说,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货币市场工具有较为发达的交易市场,容易获得其价格,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净值,提供基金投资者决策相关信息。
(二)会计核算的方法。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其基本核算方法与一般的债券投资基金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故在此不对基金买入、卖出投资债券的会计核算作进一步介绍,而只说明如何对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进行确认计量和估值调整的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货币市场基金单位固定面值,且其账面净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会计核算必须经过一个估值调整的过程。这样,在具体会计核算中,货币市场基金需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二是当账面净值与市场价格发生偏离时,如何进行调整处理?
1.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美国证监会(SEC)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处理,确定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要求采用两种方法,成本摊销法或区间波动法(Penny-RoundingMethod)。
基金投资每期的投资收益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投资债券的利息收入、已实现的资本利得、未实现的资本利得。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则2a-7的解释,所谓成本摊销法,是确认前两个部分的投资收益,将其计入基金账面净值,但不在账面净值中确认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区间波动法是在将所有的收益均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基金账面净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用市价来确认基金账面净值。而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未实现利得应当在“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科目反映。
采用成本摊销法与采用区间波动法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一是由于采用区间波动法除了需要将持有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计入账面,同时需要将持有债券的市价与账面价的差额在账面反映。这样尽管可以消除账面净值与市价之间的差异,但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直接计入基金账面价值不符合收益确认的实现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而摊销成本法提供了与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投资价值调整的内在一致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采用摊销成本法更符合中国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而采用区间波动法由于以市价为基础,其账面净值和收益经常波动,因此,摊销成本法更适应于固定单位价格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
三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通过登记簿来记录市价变动情况,不需要调整账面净值,而采用区间波动法需要频繁对投资账面净值进行调整,比成本摊销法繁琐。
通过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使用摊销成本法更为有利。
在摊销成本法下,需要将基金购入货币市场工具时所产生的溢折价,在剩余期间进行摊销。这样又面临两种处理选择,是采用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
直线法是在货币市场工具剩余期间平均摊销溢价或折价;而在实际利率法下,基金本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投资的每期期初账面净值乘以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按照“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限制+各期获得利息的现值”公式,通过插值计算获得。
笔者认为,由于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时间短、价格波动小,使用直线法摊销与实际每期应摊销额之间的差额不会很大,在基本满足核算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前提下,使用直线法更容易操作,且能降低会计核算的成本。
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Funds)作为投资基金之一,其投资对象为货币市场质量高、期限短的生息工具。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它具体投资于现金、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与股权、债券类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性、投资成本小,收益较稳定等特点。因而近几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基金规模持续走高。而货币生产基金的发展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1发展货币生产基金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影响
1.1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提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吸引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到货币市场交易中去,扩大了货币市场交易主体,丰富了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了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为各个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流通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投资基础。同时,货币市场基金不断地买卖货币市场工具,赚取利差,也可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增加交易总量。
1.2促进融资结构比例协调,降低我国金融体系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比例偏低,而间接融资比例较高。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储蓄分流的功能,可以起到弱化银行存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的作用,强化购买基金来投资短期证券的直接融资模式,促使我国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提高。
1.3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动,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效率
金融市场效率主要体现在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上。运行效率指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资金交易障碍小,可以低成本运行。配置效率指风险收益相同的投资工具应具有相同的价格。货币基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短期融资的便利,促使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相互流动,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
2中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的基金,因而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便是其最根本的基础与条件。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市场基金之所以发展较快,他们所依存的是一个完善的货币市场,该市场有着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尤其是商业票据的买卖;市场上有着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同时有着优化的结构和层次,比如不同的信用级次与不同的税收优惠程度。而我国目前的货币市场还不够完善,因而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货币市场投资工具还不够丰富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因而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数量和种类直接关系到该基金的发展水平。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货币市场上投资工具较为丰富,如一年到期的商业本票、回购交易、可转让定期存单、短期金融债券等等。这些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交易量大,价格波动性适中,就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各种丰富的组合选择机会。我国货币市场投资工具相对缺乏。目前我国票据市场工具主要包括本票和汇票,现有监管法规对本票只规定了银行本票,对商业本票未作规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约为95%,为主导地位,而商业承兑汇票仅占5%;同时尚未发行同等质量的3个月、6个月的规范的商业票据,更没有商业票据二级市场,仅仅是贴现与再贴现或商业银行间的转贴现。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度发行过,但没有形成二级交易市场。国库券市场规模最大,但国债多,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少,中长期国债多,短期品种少。货币市场不够完善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缺乏限制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多样性,风险也难以分散,容易影响货币市场基金的经营业绩。
2.2货币市场清算机构和清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目前还缺乏高水平的货币市场清算结算体系。从货币市场基金的性质来说,它采取开放式,投资组合中工具期限也较短,每天都要进行资产价值的评估与清算,使投资者能了解基金资产的净值来随时追加投资或退出,因此只有具备真正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才能降低货币市场的交易费用,提高清算速度。关于赎回到账期限,我国目前还停留在T+1日和T+2日两种,与国际T+0日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而这也是与我国货币市场清算结算系统不够发达有关。我国尽管已建立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的服务机构,但该机构运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其清算效率尚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
2.3国家货币政策变动直接影响到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性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但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国家货币政策变动会直接影响其风险性。其一,从利率方面考虑,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因此其收益主要取决于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一般而言,货币市场基金的盈利空间和货币市场利率的高低成正比。随着近几年我国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而消费需求不足,国家不断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宏观经济,直接影响到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也将对到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其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自由申购和赎回,并免收申购、赎回费用。除上述货币市场利率变动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如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收益预期的变化等,一旦出现大额赎回,基金有可能被迫卖出而遭受损失。
3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对策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操作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货币市场基金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几年我国已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但随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尽快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方式、投资范围、运作机制、收益分配、托管方式和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对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经营的规范性管理,严格审核基金从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收益率。同时定期编制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其中至少披露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净值收益率、累计净值收益率和期末基金资产组合、资产融资平均剩余期限等。
3.2丰富货币市场的投资工具,增加货币市场的交易主体,加强货币市场的组织体系建设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需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投资对象和较完善的货币市场。首先,应丰富货币市场短期投资工具。一方面应扩大短期债券的供给。应扩大短期国债的发行规模,改进国债发行结构,增加短期国库券的发行比例,这是当前发展货币市场基金最迫切的措施,因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一个主要投资品种就是国库券。另一方应完善企业债券的评级机制,促进企业短期债券的发展,使资信良好的企业债券能进入投资领域,以丰富短期债券投资品种。在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允许更多的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集团、财务公司定期批量发行3个月、6个月的商业票据,以扩大票据市场的规模。另外应扩大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种类和数量,发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并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金融创新行为。其次,应允许更多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大企业和公众个人进入货币市场,参与货币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增加货币市场的流动性。继续完善做市商和市场经纪商机制。吸引合格的证券公司加入做市商行列。以弥补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参与者、银行间市场的投资模式过于单一的缺陷,使更多的投资者通过做市商和经纪商方便快捷地进入货币市场,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结算,提高市场流动性。
3.3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的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
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线相当完善,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细分出不同的子类,如国家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应税货币市场政府担保基金和应税货币市场非政府担保基金等类型。要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和水平的提升,也应该鼓励产品创新,在发展债券和票据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货币市场基金子类,促进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品种的扩展,以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同时应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和提供特色化服务,比如允许商业银行发起和经营货币市场基金,这样就可以较方便的使货币市场基金与居民投资者的银行卡账户相连,为投资者提供刷卡消费等功能。
3.4加强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组建独立的清算银行
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便于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应逐步建立我国独立的“清算银行”,专门从事货币市场各类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的清算中心已迁址上海,并开始建设“全国清算中心”,说明建设我国的“清算银行”已迈开一大步。另外对于债券的结算工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虽作了一个很好的设施铺垫,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市场权威性和运作效率。
3.5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是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和管理,同时主要在银行间市场上投资和经营,而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两类,这样就使得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需要涉及多个方面。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体制下,货币市场由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行为由银监会和保监会监管,基金机构又由证监会监管,这样监管工作就需要兼顾多个部门,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监管真空或重复管理。因而将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多方结合起来,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提出的新要求。人民银行应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结算活动的合规性检查;证监会应根据证券信托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违规行为;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加强对参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管理。同时随着对商业银行设立法人基金公司发行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政策的放宽,银监会和证监会也应建立联合机制加强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管理,保证其操作行为的规范性。在管理中应防止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防止商业银行销售由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的同时参与到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防止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
参考文献
一、货币市场基金概述
货币市场基金创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MoneyMarketFund,简称MMF)是一种以银行存款、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回购协议和商业票据等安全性极高的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经过30年发展,就已占据世界共同基金市场近三成的份额,在美国,其规模更是远超储蓄存款。货币基金的飞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其投资对象不同于股权或债券基金,具有与众不同的比较优势,表现在:
1.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一般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市场基金汇集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进行金融“批发”业务,能争取到银行较高利率,还可以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短期证券,收益稳定。通常货币市场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管理费用也较低,约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5%~1%,远低于一般基金1%~2.5%的年管理费率,从而降低了费用,保证了收益。
2.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很低。货币市场基金并没有把收益率放在第—位,安全稳健才是其运作的主要目标,其投资工具到期时间很短、一般持有剩余期限小于一年的债券,基本不会亏本,通常只受市场利率的影响,极少发生发行主体不能履约的情况。
3.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很高。几乎所有货币基金都采取开放式基金形式,投资者通过银行网点进行申购,赎回的便利性与银行存款十分相近,3天就能到账的流动性让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现金管理工具”。
中国的货币市场基金起步较晚,2003年底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才正式发行,但随着短期证券市场的兴起与基金制度的完善,货币基金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2006年初其发行数量已接近30只,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占据了中国开放式基金的半壁江山。此外,由于受到股市持续低迷的影响,股票型、配置型基金平均收益水平一直不能让人满意,而货币市场基金却是一枝独秀。在2004年和2005年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整体亏损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赚的盆满钵盈,平均收益水平达到了2.30%。这虽然是特定历史时期下的短期现象,但也从侧面反映了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路径选择——普遍经验与中国特色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金融发展程度的差异,造成了各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不均衡,其发展路径与模式也互有差别。从各国货币基金发展历史来看,在本质上货币市场基金遵循的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同的发行运作方式,其发展路径与共同基金如出一辙。纵观世界各国基金市场,不难发现最典型的差异集中在基金发行主体性质的不同上。
第一种模式:银行主导型基金产业。这种模式流行于欧洲大陆及亚洲各国,其主要特征是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共同基金产业基本上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保险行业中派生出来的一种新业务。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作为银行业或保险行业的新业务来加以发展,而基金管理机构通常依附于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成为其一个业务部门或者下属的控股公司。
第二种模式:基金管理公司主导型。以美国为代表的共同基金产业是在独立于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的基础上,由一些独立的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公司重新组成新的产业链。在这种模式下,基金基本上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来进行发展的。传统的商业银行在其中只占有很小的比例,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是由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掌控。
通常来讲,一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路径的选择是由其国内金融体系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传统的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和新型的以市场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存在着本质上不同的要求。这种制度环境的差异制约着货币市场基金产业发展模式的选择。在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在动员储蓄、分配资本、监管公司经理投资决策和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中发挥主导作用,如德国和日本。而在以资本市场为基础(market-based)的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在动员储蓄、实施公司控制和进行风险控制中处于中心作用,如美国和英国。可以看出,货币市场基金业发展路径的选择与各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特别是不同的金融体系决定了各国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特有的生存路径和发展模式。
目前中国货币市场基金的重要特征是基金基本上都是由独立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成立并充当管理人,是一种基金管理公司主导的货币基金发展路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严格的政策壁垒限制了资金雄厚的商业银行的进入,基金管理公司得以迅速发展成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主导。但另一方面,在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中,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是商业银行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将发挥着资本市场的主导作用。根据世界各国的一般经验,银行主导型发展模式将更加适合中国现在的金融结构态式,更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由于中国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单一及对低风险资产格外偏好、居民储蓄余额居高不下,因此低风险的货币市场基金需求巨大,银行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基金无疑前景广阔。2005年《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的颁布是中国金融制度的重大创新,它在政策上为银行进入基金行业铺平了道路。
三、大力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基金的效应分析——三大优势
1.从影响银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各国的经验是:货币市场基金业务与银行业务的匹配性最高,银行拥有的强大的分销网络以及多年来在客户中建立起来的信誉关系,使其迅速接触到巨大的客户群体,实现了业务快速发展。(1)改变中国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资产结构,优化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积极进行中国银行混业经营的探索,提高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超过了60%,与西方商业银行形成强烈反差,银行整体资产结构单一、盈利能力差。发行货币市场基金能够很好地改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期限结构矛盾,拓宽银行的中间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促使银行开展多元化经营,提高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竞争力。(2)加快“储蓄分流”,激发银行活力,进一步分散金融体系风险。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间接融资占绝对地位,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
道,居民储蓄余额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随着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比率不断升高,这样全社会的融资风险都集中到银行,放大了银行的资产经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货币基金,以自身的信用基础做保证在居民储蓄账户和货币基金账户之间打开通道,进行大规模运作。一方面具有极高信誉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更符合中国投资大众的“求稳”心态,另一方面与现有的基金公司较小的规模运作相比,银行大规模运作货币基金能够带来更大的投资收益,提高货币基金对广大居民的投资吸引力,从而实现储蓄向货币资金规模化的转移,取得分散银行体系金融风险的实质性效果。
2.从货币基金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讲,银行主导货币市场基金可有效地改变目前国内基金公司普遍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不足的现状,有利于提高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力和运行效率,加速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1)目前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只有500多亿元,个别基金公司管理的规模甚至不足10亿元,其股东主要是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通常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低。而商业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改变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规模,大大提高基金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其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在整体上促进基金业的完善。(2)商业银行在货币基金市场上具有成本收益的比较优势,能够有效地提高货币基金运作效率。商业银行是中国货币市场的主要交易成员,是货币资金最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在管理货币资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银行自身还拥有强大的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现代化的实时清算系统,拥有丰富基金交易经验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可以大大节省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货币市场基金的功能与优势,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率。
3.从整个宏观经济金融体系的角度来看,银行货币基金公司的成立能够加快中国资本市场融资结构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转化、单一银行体系向多元化市场体系过渡,可以有效地化解货币市场基金对宏观货币政策的不利冲击,减少基金的负面效应。(1)银行在基金销售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而银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量会相对较大,从而刺激中国货币和短期债券市场,企业短期债券、融资券将会出现大发展的局面。按照金融理论,企业外源融资的层次依次为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从银行贷款发展到债券市场融资,可以推动中国企业融资方式的转变,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减轻银行信贷风险,加快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转化速度。(2)货币市场基金对银行储蓄具有较高的替代性,因此高速发展的货币市场基金不可避免地对宏观货币政策产生了影响。一般地,货币基金能够放大央行的政策影响范围和力度,给货币政策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货币基金可以改变货币供应量的定义和计量,给央行货币政策数据的准确测量带来难度,同时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能力,甚至使商业银行面临“脱媒”的危险。而银行介入货币基金市场则可以使资金始终流动在央行可监控的范围内,更好地控制资金的流动速度和方向,最大限度地化解基金对宏观经济政策带来的负面效应。
四、政策建议
1.努力发展以银行为主导的货币市场基金模式,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自身资源优势,激发银行的竞争活力,要努力把握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在“准储蓄”到“真储蓄”的过渡中,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流动性和可转换功能。同时还要注意确保银行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基金的协调发展,使宏观金融基金产业平衡发展。在产品创新上,依据中国国情,加快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本土化。目前中国机构投资者与居民的大量资金缺乏合理投资渠道,而家庭又是持有货币市场基金的中坚力量,基金的产品设计和管理应围绕着家庭投资者来进行。应尽快推出适合居民购买的基金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和创新的基金增值服务。
2.加快完善货币市场交易品种的步伐。制约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一个重要市场因素就是可供投资的货币市场金融产品较少,规模较小。因此,中国金融当局如何发展完善货币市场将直接影响到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空间。中国票据债券市场整体规模有限,公司债券的发展更是严重滞后,导致货币基金之间投资结构相似,市场风险增大。而与之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庞大货币市场基金是以其金融市场上丰富的货币市场产品为支撑,如一年期的商业本票、回购交易、可转让定期存单、短期金融债券等。下一步中国金融当局应当大力发展这类交易量大、价格波动性不大的投资品种,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丰富的组合选择机会。
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分割发展的问题及影响
自1997年6月商业银行从证券交易所退出以及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以来,中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几乎被完全割裂,两个市场相互牵制,隐含较大的金融风险,在此我们通过分析这两个市场存在的问题来考察市场的分割给金融市场尤其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货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一直滞后于资本市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同业拆借市场不发达,交易主体少、规模小、品种少,而且地区差异大,使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不能完全反映货币市场真实的资金供求水平,影响市场的资金流动。(2)票据市场规模小,基本上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工具单一,表现为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滞后;参与主体少,商业票据种类及其二级市场的缺乏,很难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要,也难以将资金的供求信息准确传递。(3)债券市场的分割,由于银行间的债券市场和沪、深证交所的债券市场的市场主体不同,发行的债券种类不一,融资期限、结算方式、价格及抵押券种的不同,大大削弱了债券市场的活跃度及两个分割市场的利率关联度。(4)货币市场子市场发展不平衡,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的发展较为迅速,而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与其他市场发展相对缓慢。由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向、流量与货币市场的利率、资本市场的证券价格是相互影响的,货币市场发展的滞后,使货币市场流入或流出资本市场的资金受到限制。同时,资本市场合理的价格机制取决于利率机制的市场化和合理化,而基准利率和合理利率机制有赖于货币市场的发展。由于货币市场利率不能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真实状况,造成资本市场定价标准发生偏差,使证券价格、保证金利率、融资券利率等系列价格失准,增加了资产价格的波动性,从而加剧资本市场的波动,制约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此外,在我国货币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资本市场不仅要承担长期性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且要承担流动性管理的责任,也会加剧资本市场的波动。
(二)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货币市场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1)规模小。2002年全国股票交易统计表的数据表明,2002年末中国股市的市价总值占GDP的比率为37.6%,(其中沪市市价总值25363.72亿元,深市为12965.41亿元,GDP为10.2亿元)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如果剔除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市值为12484.55亿元,占GDP的比率更低,为12.24%,说明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规模小。(2)子市场的发展不均衡。中国资本市场存在“强股市、弱债市、强国债、弱企业债”的结构失衡特征,尤其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很小。(3)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缺乏机构投资者、大量国有股和法人股未参与流通等。此外,资本市场上还存在着股市运作不规范、缺乏合理的退出机制、市场投机性强及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等问题,最终造成资本市场效率的低下。1992年-2001年,我国工商企业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增加额为8.6万亿元,但从股票市场只筹集资金7755亿元,相当于银行贷款的8.9%。另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的统计数据,2002年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贷款、国债、企业债和股票这4种方式融入的资金总计为24233亿元(本外币合计),净融资分别为19228亿元、3718亿元、325亿元、962亿元,比重为79.4∶15.3∶1.3∶4,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由于资本金比率过低,这些企业需要的是长期性、资本性资金,并非银行的贷款对象,应该到资本市场筹资,但现行资本市场融资格局又限制了这种需求。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就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让更多的银行资金进入。但由于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给银行资金的进入带来风险,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在加大股市“泡沫”和市场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伴生着相关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有关人员的腐败违纪、道德败坏,增加了金融业的道德风险和信用紊乱。
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衔接的途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通过资金的流动相互衔接,切断了它们之间的通道,割裂两个市场的联系,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不能同步发展,尤其在加入WTO之后,将难以面对国际竞争,应探寻两者之间相互衔接的途径
(一)引导货币市场资金流向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贷款业务外,几乎难以找到更加有效的资金运用方式,引导货币市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在稳定股价、帮助证券公司克服营业资金不足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资金运用途径,改变其盈利模式与金融资产结构单一的局面。
1.通过银行间市场。1999年8月和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被允许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国债回购业务,银行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进入股市合法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是银行间市场最主要的资金需求者,而国有商业银行是最大的资金供给者。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报告的数据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为唯一的资金净融出部门,净融出资金49077亿元,而证券及基金公司净融入资金6692亿元,占净融入资金的13.6%。通过交易主体的相互交叉,两个市场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相互渗透。
2.银行信贷资金。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尚不允许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流入股市,但由于股市的高回报,以企业、个人为代表的微观经济主体挪用银行贷款进行股票投资,是我国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最基本、规模最大的一条途径。3.储蓄存款的分流。包括存款人直接购买股票的直接分流和存款人通过中介购买股票即通过私募基金方式购买股票的间接分流两种方式,后者属非正规渠道。我国目前有8.7万亿的储蓄资金,应支持机构和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引导储蓄资金入市,以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
4.通过股票质押贷款从银行借入资金。2000年《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作为法人企业的证券公司使用股票这一权利质押物进行贷款的有关具体规定。
5.投资债券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从1994年开始持有国债,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相当一部分国债,商业银行是重要的国债投资主体,同时还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从事国债交易和回购业务。2001年以后,由于管理层查处违规资金进入股市及股市的低迷,大部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将资金转投债券市场。
(二)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流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也是商业银行的筹资场所,商业银行可通过上市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不仅能够吸引资本市场资金流向货币市场,对资本市场本身的发展也十分有益。目前我国有4家上市银行,即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它们通过首发(InitialPublicOffering,IPO)和配股,筹集了200多亿元的资金,充实了银行资本金。但与外国商业银行比较,我国商业银行从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是很少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要或正在采取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中国银行已成功地整合了在港分支机构及其业务,实现了上市;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也先后表示要争取在三五年内完成股改上市。此外,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银行卡业务、网络银行业务等的分拆独立成为发展趋势,资本市场为这些业务的分拆独立化及公司化运作提供了可实现的外部条件。
三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均衡发展的措施在分割的市场中,居民因为股市风险太大而不得不忍受银行储蓄存款的低利率,银行也由于国债收益率的不断下降而遭受损失,保险资金除了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缺乏其它更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偿付能力
为此,应该研究和探讨如何借助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引导金融机构的巨额存差进入资本市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完善货币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
1.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加快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入市交易的进程。对于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等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建立金融机构的形式间接入市;对于个人投资者,则可以通过建立柜台交易制度提高个人持有债券的流动性。为了适应场外市场的特点,要积极推动做市商制度的建立,以稳定市场价格、维持市场流动性、满足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需要。
2.积极推进股票质押贷款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一种易于控制风险的银行资金入市方法,但在已推出的券商股票质押贷款中,由于限制太多、程序复杂,吸引银行资金的作用还不大。应简化程序与放宽限制,拓宽质押品的范围和质押人的资格,通过对质押率和质押利率的调节,增加或减少信用交易保证金来控制信用风险,积极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推出除券商外的企业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民法》等法律的实施,使得股票质押贷款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科技的发展,现有的划卡、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多种形式,完全可以达到自动封户、解冻等质押贷款的必备步骤,开展的条件已具备。
3.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信托业务,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入市。投资基金将居民的小额储蓄汇集起来,通过证券和其他资产的有效组合,以较小的投资风险获取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相对较高的资金安全性和灵活的可赎回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低风险、收益平稳的投资品种,能有效衔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将货币资金转化为证券投资资金,对储蓄存款的分流效应更加明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净资产突破1000亿元,已经成为分流和吸收储蓄资金转化为股市投资资金的重要载体。信托公司是中国唯一能同时涉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由于信托可为投资者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投资股票的资金信托计划,有望获得投资者尤其是富裕阶层的青睐,随着证券市场的转暖,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松动,信托公司会将更多的居民储蓄逐渐引入证券市场。
4.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绝大多数由证券公司经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是以国库券、政府公债、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等流动性强的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品种。我国目前融资格局仍以银行为主,为避免金融风险过多集中于商业银行,可考虑发展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短期融资的便利,如券商可以选择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国债回购的对手方,一些大公司可直接通过发行商业票据方式或直接向货币市场基金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取得资金,解决券商和上市企业短期资金的暂时不足,为资本市场提供有效融资支持。5.借鉴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开发新的金融市场工具,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借鉴国外货币市场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发展多种货币市场工具。如允许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较高的企业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增加银行承兑票据的发行量,发行部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短期国库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住房贷款的证券化等。同时,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向,开发新型金融工具,提高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整合能力。如货币市场工具的盈利能力较低,投资者不愿承担中长期金融工具的较高风险,便产生了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存款证、远期利率协议、利率调期等新型金融工具,尽管期限较长,但采用短期利率计算,回避了资本市场的利率风险。超级秘书网
6.加速债券市场的融合,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具有跨越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两个市场的独特功能,由于缺乏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和股票市场。2002年4月,央行公告,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实行准入备案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放开,将加速债券市场的融合,但是银行不能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银债市场的单向开放对衔接货币与资本市场意义还不是很大。应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其并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改革当前的证券市场准入机制,放宽准入条件,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都可准予入市参与债券的所有交易,成为市场的主体。同时,大力发展地方市政债券、开发公用事业债券、鼓励效益好的企业发行债券、开发高资信等级债券等,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步伐。
7.吸引海外资本。证监会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资本市场中通过收购、兼并方式吸引外资的尝试;QFII制度的实行,则迈出了我国通过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等方式吸引外资的第一步。加入世贸组织后,有关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的限制将逐步放宽,我国应加快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利用外资先进的管理经验、良好的资金运用能力,加大外资介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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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向东,黄陈.拓展资本市场是商业银行的战略选择[J].金融研究,2002,(9):100-109.
[3]中国人民银行写作论文货币政策分析小组[DB/OL]..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是笔者于2013年12月面向某大学在校大学生投放的调查问卷中的数据;调查问卷共发放350份,回收有效问卷316份,回收率为90.1%。其中,男生和女生的比例分别为27.2%和72.8%;金融、其他方向金融、保险、投资、会计和其他专业人数的比重依次为59%、14%、11%、7%、4%和5%;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学生的问卷分别为46份、47份、90份和133份,各占15%、15%、28%和42%。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大学生个人理财现状
根据调查问卷得出,个人基本情况中,大部分大学生收入来源于父母提供,当然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兼职或奖学金这类学生自己赚来的,但比例不多。生活费的数量主要是1000到1500,占比45.6%。个人的理财情况中,大多数人有着良好的理财意识,对自己的理财现状不是非常满意,但却很少理财;记账方面,大都认为记账必须,但都几乎不记账。理财状态方面有规划,但还是有很多预测不到的情况是多数人的选择。当问及首选的理财方式时,储蓄仍是大家的首选;其次则是股票基金债券等方式;保险更像是一种保证,所以不为大家所理解;而房地产和收藏品之类的方式只是极个别人才会选择的理财方法。
2.理财方式偏好分析
通过对被调查的大学生在调查问卷上对各种投资理财方式的喜好程度的统计分析得出:储蓄、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保险和收藏品的比例分别是75%、45%、4%、18%、9%,表明大学生最为偏好的投资理财方式是储蓄,其次是股票基金债券、保险、收藏品和房地产。由此可见,大学生在选择投资理财方式上首先考虑的是风险性,其次是收益性,总体来说较为理性。
3.理财方式偏好差异分析
大学生不同年级在储蓄、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保险和收藏品等理财方式上没有显著差异,而对于储蓄和房地产这两种理财方式则存在显著差异;大学生不同生活费数量在储蓄、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保险和收藏品等理财方式上没有显著差异,而对于购买股票这一种理财方式则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年级的学生在记账方面没有太大差别,都倾向于不记账和大概知道钱的去向;不同生活费数量的学生在记账方面差异较大,钱少的学生多数有着良好的记账习惯。
三、结论和建议
根据上文的实证分析,大学生理财方式受到生活费、记账习惯、投入额范围和周围善理财者等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通过调查结果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大学生自身理财知识体系的构建以及高校方面加强大学生理财活动的参与同样重要,就如何提高大学生理财方式,建议如下:
(一)鼓励参与理财活动
校园理财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大学生的广泛参加,但是,从学术性讲座的实际效果来看,我校超过一半的大学生不愿意参加此类讲座,此外,类似理财规划大赛的活动也集中在少数理财爱好者,针对类似现象,只有健全鼓励机制,才能调动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活动中形成理财的基本理念。
(二)培养良好理财习惯
大学生理财能力的提高一方面需要在正确理财意识的指导,这要求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理财的意义何在,是为了盈利还是为了实现更高层次的人生规划,显然,为了盈利而投资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大学阶段,理财能够帮助我们培养一种良好的投资习惯,为将来个人、职业和家庭的长远发展与合理规划打下基础,因此,大学生不应该把赚钱作为理财的首要目的。
另一方面,大学生要学会记账和编制预算,培养正确的理财方式。记账的作用在于使日常消费支出一目了然,通过分析大学生每月的开销记录,能够发现生活中不必要的开销部分,优化消费结构;随着科技发展,记账的方式也更加便捷,手机APP应用中都出现众多专业记账程序,如:随手记,只需将程序下载到手机,根据不同类别输入消费金额,每月末程序就会自动弹出各类消费记录,大学生可以根据最终记录制定新的消费预算,督促自己在下个月遵守适度消费的原则,从性价比和自身的承受能力出发,远离消费陷阱和商场打折诱惑,把钱花在刀刃上。
(三)增加理财资金来源
大学生的理财资金较少,很大程度取决于单一的经济来源和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的每月盈余,因此,只有增加理财的资金来源,才能解决大学生理财资金紧张的问题,下面介绍几种方法实现理财资金的“开源”:
1.奖学金
我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通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每个班30%的大学生都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而这些奖学金都可以作为他们的理财资金。
2.有奖征文活动
我校校园网上经常会转载有奖论文活动的通知,比如:2013“进出口银行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奖征文,2013年度“中国平安励志计划”论文奖评选活动等,以后者的奖励为例,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参加社会上鼓励大学生学以致用的带奖活动也是积累理财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
3.兼职
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兼职是一项不需要预付任何资本的增值方式,找一份合适的校外兼职工作,不仅可以锻炼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能力,又可以扩充自身的理财资金;适合大学生兼职的很多,比如:家教,作为一名大学生,教授他们最熟悉、最擅长的课程,是最常见的兼职工作,此外,推销和校园也是大学生兼职的不错选择。
4.假期实习
大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在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进行专业实习,在了解企业管理和运作和积累社会经验的同时,他们还能够得到实习机构的补贴和提成,这同样也是增加大学生理财资金的好方法。
5.微创业
在学校期间,可以进行一些自己的小买卖,比如摆摊,二手市场转卖,或者在格子铺占有一席之地。
(四)选择合适理财产品
大学生可以通过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社团模拟投资比赛以及图书馆和网上的免费资源等各种渠道学习和掌握理财知识,明确定位自身的风险承受程度,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
1.储蓄
从理论上来说,储蓄并不能算作一种投资的方式,对于多说大学生来说,他们没有对月末盈余资金进行任何操作,这些资金在银行卡上自动闲置,最后计入活期存款,这种被动的储蓄并不能作为大学生理财的主要方式,然而,存款风险性极低,品种多样,对于风险厌恶型的大学生来说,选择定期存款或者通知存款也是简单易行的理财方式。
2.债券
债券按发行主体分为国债、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从盈利性来看,债券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从安全性来看,国债的安全性最高,相比储蓄,国债流动性较差,起始金额较高,因此,国债适合有一定闲置资金的风险厌恶型大学生。
3.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按投资对象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资金,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好,风险性相对较低,适合大学生进行理财投资;以华夏基金为例,华夏活期通的存入起点为100元,7天年化收益率6.056%(截止2014年2月10日),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率,流动性强,适合风险中立型的大学生。
4.余额宝
余额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针对淘宝用户推出的余额增值工具,受到众多大学生的青睐,尤其是热衷网上购物的大学生群体,在方便转账购物的同时,余额宝还能实现保值增值,因此,投资于天弘基金增利宝货币基金的余额宝非常适合大学生中的网购一族。
5.保险
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转嫁风险,而并非生财之道,大学生购买保险也是一种分散风险的理财方式,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顺序安排,即意外伤害、医疗、重疾、住院医疗和投资理财;以PICC人保健康-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为例,每年保费290元,缴费年限20年,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和身故保险金10万元,从该险种的保费金额来看,在大学生的承受范围之内;因此,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购买人身保险,也是实现人生规划的重要部分,是大学生都应该具有的理财意识。
6.股票
在股票市场上,有人赚的钵满盆满,有人赔的血本无归,除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入市还需要科学的技术分析、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行业等基本面分析,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自身又极度缺乏专业的股市分析方法和投资经验,因此,以股票为主的理财方式,只适合有丰富模拟操作经验和大量闲置资金的风险偏好型大学生。
7.外汇
外汇是利用汇率利差实现保值增值的一种理财投资方式,包括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期权、互换交易,涉及货币相关性、黄金分割理论、K线理论以及市场走势分析等专业知识,操作程序复杂,除了热衷外汇交易的一些国际金融专业的大学生,该方式不适合其他专业的学生。
同时,建立理财投资组合也同样重要。根据马科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大学生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手中的资金,实现多元化的理财投资组合,逐渐完善自己的理财方案,实现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的理财目标。
(五)加强理财经验交流
对于大学生而言,与学术性讲座相比,同龄人对理财态度和方式上有更多相似点,因此,获取周围人的理财经验对提高自身理财能力往往更加行之有效,通过与实现成功理财的同学积极自发的交流,以及参与“藏龙金融投资协会”等社团的理财经验交流的活动,大学生能够从同龄人身上得到启发,寻找适合自身的理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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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也译为次债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
次级抵押贷款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抵押贷款的区别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很多。那些因信用记录不好或偿还能力较弱而被银行拒绝提供优质抵押贷款的人,会申请次级抵押贷款购买住房。
在房价不断走高时,次级抵押贷款生意兴隆。即使贷款人现金流并不足以偿还贷款,他们也可以通过房产增值获得再贷款来填补缺口。但当房价持平或下跌时,就会出现资金缺口而形成坏账。
次级按揭贷款是国外住房按揭的一种类型,贷给没多少收入或个人信用记录较低的人。之所以贷款给这些人,是因为贷款机构能收取比良好信用等级按揭更高的按揭利息。在房价高涨的时候,由于抵押品价值充足,贷款不会产生问题;但房价下跌时,抵押品价值不再充足,按揭人收入又不高,面临着贷款违约、房子被银行收回的处境,进而引起按揭提供方的坏帐增加,按揭提供方的倒闭案增加、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增加。
次贷危机原因
引起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风暴的直接原因是美国的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利息上升,导致还款压力增大,很多本来信用不好的用户感觉还款压力大,出现违约的可能,对银行贷款的收回造成影响的危机,对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中国也造成严重影响。
在美国,贷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当地人很少全款买房,通常都是长时间贷款。可是在这里失业和再就业是很常见的现象。这些收入并不稳定甚至根本没有收入的人,买房因为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就被定义为次级信用贷款者,简称次级贷款者。
由于之前的房价很高,银行认为尽管贷款给了次级信用借款人,如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则可以利用抵押的房屋来还,拍卖或者出售后收回银行贷款。但由于房价突然走低,借款人无力偿还时,银行把房屋出售,但却发现得到的资金不能弥补当时的贷款+利息,甚至都无法弥补贷款额本身,这样银行就会在这个贷款上出现亏损。
一个两个借款人出现这样的问题还好,但由于分期付款的利息上升,加上这些借款人本身就是次级信用贷款者,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无法还贷的借款人。正如上面所说,银行收回房屋,却卖不到高价,大面积亏损,引发了次贷危机。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通常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还款方式,即:购房者在购房后头几年以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其后以浮动利率偿还贷款。
在2006年之前的5年里,由于美国住房市场持续繁荣,加上前几年美国利率水平较低,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
随着美国住房市场的降温尤其是短期利率的提高,次贷还款利率也大幅上升,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大为加重。同时,住房市场的持续降温也使购房者出售住房或者通过抵押住房再融资变得困难。这种局面直接导致大批次贷的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进而引发“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对美国及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影响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出现恶化迹象,引起美国股市剧烈动荡。美国的许多金融机构在这次危急中“中标”,而且其次贷问题也远远超过人们的预期,如雷曼兄弟公司的倒下,以及大量银行的倒闭,使得许多的企业的融资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像美国的汽车三巨头就因为融资的问题岌岌可危,最后是美国政府的援助,暂时缓解了它们的破产危机,但是仍然面临风险。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要么失业,要么收入大幅下降。再从外部环境看,其他国家的境况并不比美国好到哪去,从加拿大到中国,全球都出现了投资次级债的损失。这次危机不断的向其他经济产业蔓延,因而整个世界都在积极的采取措施应对,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及时向金融系统注入大笔资金,增加流动性,还下调了贴现率,降低了局部问题恶化引发系统性危机的可能性。美联储在出手托市的同时还表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促进金融市场有序运转。货币当局的行动和决心应有利于平息投资者的恐慌心理,限制市场恐慌对经济影响的放大效应。全球主要央行的银行家们一直在集中精力阻止美国次贷危机所导致的货币市场流动性短缺,相继注入大量现金。
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首先,美国次贷危机造成我国出口增长下降,我国月度出口增长率已从2007年2月的51.6%下降至12月的21.7%。引起我国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放缓,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小于劳动力的供给,使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增加。其次,美元大幅贬值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汇率风险。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从超过1.9万亿美元减少到1.89万亿美元,美元贬值10%—20%的存量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在发达国家经济放缓、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美元持续贬值和人民币升值预期不变的情况下,国际资本加速流向我国寻找避风港,将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
尤其是对我国银行业面临的资金损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购买了包括次级债、“两房”债券及雷曼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值缩水或债券发行主体破产而造成的损失。据现有公开数据,中国的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其间的损失大约在100亿美元左右。二是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因股票市值大跌而造成的损失。
那么,面对美国的次贷危机的带来的深远影响,我国应采取什么措施来积极应对呢?首先,我国应灵活从紧的货币政策,避免经济的“硬着陆”。同时,应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采取较为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免税、增加政府投资和支出、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等措施刺激经济的增长,使经济仍然能够维持一个较高的增速,以缓解就业压力。
面对美国的次贷危机,我国的银行业应当怎么办才能从中吸取教训,规避风险,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呢?
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应“齐步走”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进一步加深,暴露了金融创新的漏洞与金融监管的缺失。当前我国一些银行正在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次贷危机警示中国银行业在大力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监管。
银行机构应充分评估金融全球化影响的深度和联动效应,对金融创新的应用和推广作辩证分析。更加稳妥地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积极引导和扎实推进银行业金融创新,同时注重防范创新风险,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的监管理念。
在混业经营条件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再次将监管的全球性协调提到重要位置,应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同时在当前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国内几大监管机构间应建立较好的协调机制。
为推动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改变以传统利差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力争通过5至10年的努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由现在的17%达到40%至50%。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新形势,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和信贷结构,加大持续创新力度,大力开拓以增加非利息收入为基础的中间业务。同时,必须考虑到投资者经验不足、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现实国情,循序渐进。雷曼兄弟破产为中国的银行提了个醒,即要把握好创新和风险控制的平衡关系。一方面创新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不能因噎废食。另一方面创新一定要跟银行本身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相匹配。
应格外关注房地产信贷风险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从单一的次级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市场蔓延到全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而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泡沫则是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
从美国次贷危机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掩盖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当前我国部分房地产企业也出现了销售额负增长的情况,因而市场对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房地产信贷风险也格外关注。
美国次贷危机启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密切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重新检讨现行的住房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估计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大规模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为降低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银行的负面影响,在转变房地产融资模式和加强创新的同时,还需注重加强银行内部控制,严防贷款质量下降。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督促商业银行针对部分城市进行住房按揭贷款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做好房地产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工作。
借款人未来现金流仍然是评价还款能力的最重要标准。
近年来,银行贷款出现了“重抵押、轻偿付”的倾向,更加注重贷款抵押物的价格,而对于借款人的现金流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很多经营次级房贷的公司,在明知借款人无力还款的前提下,仍然敢于放款,其风险管理的逻辑就在于即使借款人不能还款,依然可以将房屋出售偿还贷款,不会形成损失。但他们的逻辑起点是建立在房价一定会永远上升的基础之上的。从2000年到2006年,美国房价大约上升了一倍,而根据美国劳工部的数据,同期美国工人平均工资仅上涨了23.7%,显然,这样的房价上涨是不可持续的。
当房价下跌趋势开始,没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次级贷款就必然出现问题。从这点上来说,我们要求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坚持严格审查客户的收入真实性,坚持客户贷款的面签制度,并坚持“第二套”房贷的标准,是着眼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事实证明卓有成效。
审慎的经营原则仍然应该坚持。
金融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有效地对冲风险,但稍有不慎,风险也会非常之大。次贷危机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CDO、CDS等金融衍生品的过度发行,最后已经“面目全非”,就算是发行者也不知道其基础资产源自何方。而且华尔街投行过去十几年的成功运作,造成了其对技术过分自信和风险管理的自负,当市场系统性风险突然放大时,这些昔日不可一世的巨人一夜之间就轰然倒下。因此,在风险管理问题上中国银行业机构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良好的风险文化和审慎的经营原则。我们要认识到,无论风险技术多么高明,风险并不能被消灭,就算风险被一家机构转移了出去,如果整个系统都采取了同样的措施和手段,系统性风险反而会被放大。
加强多方互动合作,形成信贷支持合力。
一是各法人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财政、农林水等部门的合作互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对接平台,在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电厂扩建、电网改造、安居工程、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争取发展机会。对中央、省、市政府有配套资金支持但资金短期内还没到位的项目,只要当地财政出具还款保证或承诺,可以提前介入并提供信贷支持,抓住发展先机。
二是加强与政府担保机构和其它中介组织合作。抓住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契机,加强与当地担保机构沟通,签订合作协议,根据项目情况差异化地放大贷款倍数,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分散机制。对优质项目要实行适度的担保抵押,不得人为提高贷款保证条件。三是充分发挥社团贷款优势。通过省行、各办事处等平台,加强辖内法人单位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大辖内信贷资金资和预测难度;最后,利率上升和下降造成的不同影响,与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有关,增加了整个传导过程的复杂性。
利率作为货币市场上资金的使用成本,综合反映了货币市场上各种参与者的影响,本身就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经济的预期,金融机构头寸的调度等因素。所以作为各种货币市场因素的综合,利率变化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反映着货币市场参与者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因为表现出了以上分析的各种特点。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在利用GARCH模型对上证综指收益率的波动性进行建模的基础,把利率变化作为外生变量,引入条件异方差方程中,从利率变化的期限因素、预期和未预期、上升和下降三个角度,研究了利率变化对股市波动性的综合影响。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结论一:利率变化对我国股市波动性存在影响,但这种影响很微弱,我们认为这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状况密不可分。投资者把大部分资产配置在股票市场上,对货币市场上的资金价格—利率,表现得不再敏感,弱化了利率变化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
结论二:利率变化与股市波动性的关系为负,与以往的研究结论相同,但我们采用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资产配置改变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投资者参与股票定价,市场信息量的增减变化,分析投资渠道的传导情况。
结论三:在对利率的期限、预期和未预期因素进行研究后,我们认为利率变化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机制相对复杂,影响的滞后性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和决策行为有关,增加了分析和预测的难度。
综合以上结论可以发现,利率变化对股市波动性的影响,受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状况的限制,使得利率作为货币市场上资金的价格,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表现得微弱,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改善投资者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投资渠道,加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
建议一:我国过于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忽略了货币市场没有与资本市场均衡发展。在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以国债为主,缺少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他投资品种,由于收益率较低,削弱了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参与者主要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聚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机构,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参与,割断了中小投资者在货币市场配置资产的渠道。因此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国应该以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强市场之间的监管工作,重视金融产品创新,扩大货币市场的交易产品和工具,增加货币市场基金的数量,使得中小投资者能把更多的资产配置在货币市场上。
建议二: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中,利率市场化是重要问题之一。利率作为货币市场资金的价格,反应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利率市场化的程度会影响到利率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调节作
用。Shior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利率的市场化,应该继续扩大shibor在资产定价中的基础利率作用,使shibor成为利率互换、浮息债券的利率基准,以及短期限固定收益产品的定价基准。通过扩大shibor的影响力,来推进我国利率的市场化,使利率真正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借此推动投资者决策的理性化。
建议三:我国股票市场上投机氛围较重,投资者以短期投资为主,在投资决策上缺乏理性分析,风险规避意识薄弱。投资渠道单一,广大中小投资者主要在股票和储蓄存款之间选择,使得资产配置上没有合理分散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股票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股票投资,利率并没有起到机会成本的作用,也使得对于利率变化不敏感。监管机构应该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分析,同时扩大个人的投资渠道,使我国个人的资产配置得到合理的分散化。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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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借此浮出水面的影子银行这一新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影子银行不仅被认为是造成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欧债危机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除了表面上对流动性的影响,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背景下滋生的影子银行更是通过隐藏于背后的信用创造机制发挥着作用。因此,关注作用机制不仅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影子银行的作用过程,而且对于有的放矢的制定相关政策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我国的影子银行从出现开始就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独特的信贷影响机制,并且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亟待规范。在2013年的G20峰会上,中国副财长朱光耀明确表示,我国应加紧治理影子银行及地方融资平台。①明晰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对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影子银行概述
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于2007年创造性的提出“影子银行体系”概念,即“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②鲁宾尼教授随后对影子银行概念进行完善。盖特纳提出了“平行银行系统”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准银行”概念。这些都是影子银行的别称。美国监管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是:“任何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中介活动”。③
随着研究和认识的不断加深,影子银行已不单指金融机构,其外延还包括类似于传统银行的理财部门或者金融工具。而银监会则将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排除出“影子银行”之列,④对我国的影子银行做出区分。
关于影子银行作用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都有很多研究。
Pozsar等对影子银行实现信用中介职能的七个步骤进行了剖析。[1]Shin强调影子银行的外部融资能扩张传统银行信贷。[2]Gorton和Metrick说明以回购协议运行为中心的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高度抽象其货币供给机制。[3]
易宪容认为影子银行是信用扩张的工具。[4]李波和武戈对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过程进行模型分析,说明其乘数效应,高杠杆性和金融风险。[5]陈剑、张晓龙和李向前等研究表明影子银行在短期内可促进经济增长。[6]蒋冠和霍强从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资产优化视角,研究了影子银行对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和政策传导的影响。[7]
二、影子银行作用机制
影子银行是与商业银行一样,在借款人与储蓄者之间建立联系,并且发挥着融资功能的金融中介。既满足借款方融资需求,有效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满足储蓄方理财需求,获得收益。
但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不同,影子银行并非采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融资模式,而是以“发起-分销”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影子银行以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创造为基础,用资产证券化和担保对银行贷款期限、流动性和信用进行转化并将其分销。这种新型的债务融资方式将银行的传统信贷关系隐藏起来,以证券化关系取而代之,将传统的市场流动性转为银行流动性。⑤证券化的具体操作方法首先是商业银行将贷款提供给信用程度不高的借款人,然后把这种次级贷款出售给投资银行,由其打包并包装成金融衍生品,由于证券化的结构性产品被设计的很复杂,只能凭借良好的信用评级提高可信度来吸引投资者。影子银行对打包贷款的批量需求直接刺激了商业银行次级贷款金额的不断增加,打包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为提高收益规避风险,证券化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这种模式的不断重复,最终导致非常高的杠杆率,间接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和结构是受到控制的。影子银行将商业银行的信贷金额移出资产负债表,使其成为银行表外业务,从而少受甚至不受信贷规模投向及资本金的监管。但影子银行不直接吸收存款,只能通过负债方式购买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然后,利用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资金以及投资银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等管道,在货币市场通过回购协议等工具融资,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其衍生品,这种高度负债的方式就是影子银行独立的货币供给机制。[8]影子银行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在回购市场上进行流动性的转换,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类似于货币的特征,可随时通过交易变成现金。[9]
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更多的是创造流动性。流动性作为可以快速变现的资产,既能随时成为货币存量,也随时可能收缩枯竭。在流动性出现危机时,由于缺乏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影子银行体系一旦出现崩溃将后患无穷,比商业银行破产更为严重。但是影子银行不需缴纳存款保险金,不必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不用受制于监管机构的监管,因此其不仅具备信用创造能力,而且与商业银行相比更具竞争优势。
三、我国影子银行现状
影子银行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壮大,主要是在中央银行信贷额度管制和宏观经济放缓的背景下出现的。⑥融资方、投资方及中介三方面需求旺盛,可信贷资源无法借助传统的银行中介均衡分配,导致资金供求双方只有借助“影子银行”方式建立联系。
我国影子银行的运行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简单的多。信贷资金主要分为两种,银行内部少受或者不受监管的准信贷活动和民间金融活动。表外业务是银行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影子银行业务,而民间借贷则是构成民间金融活动的主要部分。⑦此外,我国影子银行杠杆倍数较小,衍生品市场不发达,目前没有实质性的证券化过程,并且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的金融脱媒相比,和传统银行属于互补合作关系,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不高,政府管制依然存在,理财产品风险较高且易出现信用违约,资产质量有待提高。虽然具有证券化特征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已经被归入商业银行表内业务进行监管,但中国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依然很大。
四、对规范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启示
随着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的不断壮大,适当的规范和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第一是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即使是银行表内资产也可以充分得到使用,从根源控制影子银行体系扩张。第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联系紧密,应从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着手,疏理好融资渠道。第三,由于影子银行运作易导致金融市场不稳定,所以应完善金融市场,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信用基础。第四,由于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创造了信用,这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所以要寻找更完善的货币政策工具和指标进行管理调控。第五,监管机构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做好信息披露以提高透明度,防范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
注释
①2013年9月5日,朱光耀就G20峰会热点议题回答记者提问。
②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 and Hyman Minsky’s Economic Jouney,The Resarch Foundation of CFA Institute 2009.
③FSB,2011.Shadow Banking:Scoping the Issues[R].April,12.
④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
⑤易宪容,王国刚.美国次贷危机的流动性传导机制的金融分析[J],金融研究,2010(5)。
⑥根据2013年9月9日《国际先驱导报》报道《“影子银行”不是什么坏小孩》一文整理。
⑦2011年12月21日《国际金融报》第05版观察评论:影子银行不会崩溃瓦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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