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3: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旅行社管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没有完善的产品制度。目前我国旅行社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没有完整的产品制度,企业经营的制度不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是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存在的一个较大问题。由于大多数企业用的还是以前的制度,因此造成了制度落后。基于较为单一的管理模式,这便使企业的制度建立变得复杂。
(三)没有借助互联网的作用。在我国,很多旅行社都没能很好地利用网络来宣传或者经营店铺,这是企业很大的一笔损失。很多旅行社虽然都在网上进行注册,但是在网络上做宣传的很少。各个旅行社工作单一,两个旅行社之间没能很好地合作。有些旅行社虽然表面上表现为合作,但是还是以各自的利益为主。代表性的企业还没有出现,全国连锁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
(四)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部门制度不完善是我国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原因。由于某些企业家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不够,因此导致人力资源部门在管理人员方面不注重方法,对员工的监督制度不完善。这便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表现为没有从长远角度发展的想法,不注重塑造自己品牌和自己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等。
(五)企业形象问题。旅行社能否良好地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中员工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是企业形象的主要体现。在人员接待方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否做到以一个良好的形象去接待游客,这是企业形象问题的体现。当今我国旅行社存在的很大问题就是服务和公司人员对游客的态度问题。另一个存在的现象就是旅行社为了谋取利益而不顾乘客的生命安全,多次出现客车超载现象,同时利用游客很多广告信息,这会导致很多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六)人才流失问题。现在旅行社经营管理存在的较为重要的问题就是企业的人才流失。若企业要升级为国际旅行社,人才是非常重要的。假如精通旅行社管理和掌握旅行社商业机密的人员离开原本供职的地方,这将是旅行社很大的一笔损失。
二、旅行社经营的解决方案
(一)使用品牌方案。信息化是旅行社产品的最大特点,要想形成具有品牌特色的产品是非常困难的。实行品牌方案的主要作用是让旅行社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通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旅行社的信用度创立本身较有特色的品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引很多消费者使用这个企业的产品,让消费者来到该旅行社就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进而对企业的服务加以赞赏。在企业打造自身品牌特色时,其企业的文化功底是其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在经营文化方面更要加强。在与其他企业进行文化竞争时,企业应注重下面的一些问题。首先,旅行社的标志应一样,在房间的装修上,应设立一个标准,争取做到一致,企业的品牌也应该做到一致。其次,要使员工的服务态度变好。在工作人员面前,应足够地体现顾客的地位,并且让游客进入宾馆可以体验到家的感觉。让自己的服务与其他企业不同,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客户安排相应年龄的工作人员。对于中学生,应该让那些初入职场的新人去带领,这样会将游客与导游的距离拉得更近,从而使游客产生亲切感,并且可以增加导游与游客的共同语言。最后,应提高导游的思想道德修养,强化导游自身的说话水平。
(二)旅游产品个性化。旅游产品的个性化体现在产品的质量和文化底蕴方面。产品的个性化可以吸引游客的眼球,勾起游客够买产品的欲望。产品的个性化会使得游客对产品喜爱有加,进而接受产品。这将会带动顾客效应。所以,旅游产品的个性化是非常重要的。
(三)产品价格的定位。产品价格是企业必须深思的问题。某些产品即便质量好、功能性强,但是由于价格太高,导致很多游客不愿意去购买。所以,应该根据当前顾客的需求,适当地定位产品的价格。有些旅行社针对小部分顾客把产品的价格适当降低,这是片面的。调查可知,并非所有游客都是出于价格的原因而去购买商品。有些游客会认为产品价格降低是因为产品卖不出去,这将导致很多顾客的流失。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其它的销售途径来提高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这样既不用降低产品的价格,也使得消费者对产品产生感性的认识。对于游客人数很少的情况,企业可以稍微把产品的价格降低,如此将有可能使得更多游客去购买产品,进而让企业的效益得以提高。
(四)广告宣传。目前在电视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旅行社很少,很多旅行社都是采用发放传单的方式。如果旅行社可以利用好电视平台进行宣传,这样就会使得旅行社逐渐为人所知,进而使得旅行社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越来越深刻的印象。建议利用更多方式进行宣传。旅行社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比如,国内比较知名的优酷、暴风等平台。可建立自己的网址,同时在当地的某些行政单位网址上进行宣传,还可以借助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建议,建立旅行俱乐部,这将会受到很多网民的关注。
三、旅行社管理的解决方案
(一)旅行社领导管理方面,旅行社领导的道德修养和管理旅行社的能力是决定一个旅行社能否盈利的重要方面。但是,无论怎样完善管理方案,旅行社总会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或者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旅行社应该未雨绸缪,当这些问题还没有出现时就做一些相应的措施,运用高效的管理方案,使得企业不会受到威胁。这就要求领导者具备超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很高的自身素养。一是管理者应有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在其位,谋其政。要爱岗敬业,用合理的方法去管理旅行社,责任感要强。二是管理人员应在管理公司的同时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地完善自己,一旦发现自己的不足便立即改正。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用于适合这个时展的知识,这是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的一步。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汲取其他企业良好的经验,才能让企业越来越有发展前途。还可以在自身学习时不断发现自身的优点所在,这将让管理的能力越变越强。若发现自己不适合管理别人,可尽快转向别的职位,毕竟这样才能使得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否则,既耽误了自己的前程,也使得企业陷入困境。
二、我国中小旅行社规范化经营管理的问题
根据以上我国旅游行业的现状分析得出,我国中小旅行社规范化经营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1.我国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和条理化程度低。
我国的旅游市场可以说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旅游业顷刻间遍地花开,这直接导致我国的旅游市场嘈杂和混乱,我国还来不及对旅游市场进行细则规范和条理说明。比如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没有及时的制定和颁布有关法律文献,国家有关部门没有立即成立有关监督和执行部门,没有做到对旅游行业的有效监管。导致旅游行业很多问题不能及时沟通和解决,甚至许多违法乱纪的行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我国的旅游市场,同时影响着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的运作和经营。
2.旅游品种少,中小旅行社涉及的范围小。
我国虽然号称旅游资源大国,但是能有效开发和利用的旅游资源却非常有限。旅游产业及产品种类偏少,重复出现的频率高,所以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推出的旅游线路大同小异,消费者的需求不能有效满足。各个中小旅行社为了能生存下去,加入了恶性竞争或不良经营手段等。
3.我国中小旅行社实力弱小,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欠缺。
首先,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现状是数量上可观,质量上可叹。一般来说旅游行业盈利大多是一些崭新的、布局合理的、景观丰富的旅游线路。往往这样的线路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需要大量的金钱去开发旅游资源,需要强大的人力去构思旅游路线等等,还需要花费巨资去宣传和造势,这样的旅游线路都是周期长、见效慢的大型项目。然而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投入的资金有限、能力有限,范围有限,对于这些赚钱的、大型的、流行的、热门的路线只能是望洋兴叹和望尘莫及。不能经营大型项目却又要继续生存,我国的中小旅行社只能选择一些投入资金少、线路小、知名度低的旅游项目,吸引顾客的能力就不容乐观。旅客的数量往往是寥寥无几,根本谈不上还有回头客一说。再者,我国的中小旅行社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欠缺。前面提到中小旅行社经济实力有限,那么就不能花费大量的资金在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上,更不能吸引众多优秀的相关人才加盟。相比较那些成型的大型旅行社,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更类似一种家庭小作坊。没有明确的管理规章和制度,缺乏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能定期的组织旅游培训和学习。所以综上所诉,我国的中小旅行社大体上管理混乱,经营模糊。
4.我国的中小旅行社抗击风险能力低和诚信程度差。
首先,旅游行业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旅游行业受外在的影响因素多,例如疾病、洪水、地质灾害等。2008年我国四川的汶川地震就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我国的旅游行业,那时我国的旅游行业十分不景气,一些大型旅行社因为实力雄厚还能够支撑运作,但是对于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则是毁灭性打击。大型的旅行社充其量是亏损经营,而对于这些中小旅行社则是面临歇业甚至是倒闭的危险。风险无处不在,对于中小旅行社却没有抗击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风险面显得软弱无力。其次,旅游行业的竞争是激烈且残酷的,尤其是当今的旅行社竞争更是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这样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的生存空间就更加狭小和有限。为了生存,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更多地招揽到游客,不惜大幅度压低旅游价格,用低价吸引游客和招揽游客。中国古语云:“一分价钱一分货”。游客超低的旅游费用不能满足旅行社组团的要求,更不用谈还要盈利,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只能压低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品质,最后引起广大游客的强烈不满和抗议。有时甚至是发生纠纷和投诉,情节严重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如此的恶性循环下去,我国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就会面临空前严重的信任危机。这些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我国旅游市场的形象,不利于我国旅游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更不利于广大中小旅行社的生存。
三、我国中小旅行社经营风险的规避事项
1.规范我国的旅游市场,使之条理化和明朗化。
任何问题都要从源头抓起,旅行社的经营情况直接取决于旅游市场的发展状况。首先,我国要规范和规划我国的旅游市场,不能再混乱无序,不时地发生违法乱纪的现象。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的制定出有关的规章制度,让旅游业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于广大中小旅行社的违法和不法的旅游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或惩罚,绝对不能姑息。为长远发展我国的旅游行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丰富旅游产品的品种,提供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首先,建议国家旅游局规范、清查和开发旅游路线,并对旅游路线做出全面的评估。针对大、中小旅行社的经营实力进行分配和调整,让大型旅行社有创新的空间,为中小旅行社提供一个广阔的发挥空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只有如此,我国的大型和中小型旅行社才能够各有各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目标,不会形成盲目竞争和资源浪费。其次,严格评定旅行社的等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明确不同旅行社的评定等级,有助于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旅行社的有效掌握和管理,同时保证了旅行社的条理性和规范化。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可以对照评定等级,给自己树立明确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规划,有助于中小旅行社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
3.严格控制中小旅行社的数量和质量,强化能力。
首先,我国的旅游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无限。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盲目发展、盲目乐观,放松我国的中小旅行社的开办起点和资格,一定要做到严进严出,在符合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数量的上升。保证让每一个中小旅行社都能茁壮成长和健康发展。其次,国家要加强对中小旅行社管理能力的检查和帮助。国家可以在中小旅行社开办前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国家可以对中小旅行社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实施评分制。国家还可以定期的向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宣传新型的管理理念。或者也可以选择个别中小旅行社进行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4.提高我国中小旅行社的风险意识,加强中小旅行社的诚信经营。
首先,各行各业都有风险,旅游行业也不例外。对于广大的中小旅行社而言更应该具有忧患意识,中国俗语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国家在对中小旅行社进行经营培训时就要强调风险教育,可以选择一些经典、深刻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广大中小旅行社不仅看到利益,还要看到风险与之并存,在拥有风险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才能小心谨慎的走好每一步。其次,俗话说“人无信不立”。是指诚信是做一切事情的出发点,也是做好一切事情的根本保障。对于企业更是如此,诚信是每个旅行社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旅行社都要树立诚信理念,以诚信为原则去经营和服务顾客。对于旅行社来说,诚信不只是口号,更是切实的行动力。
一、文献回顾
在传统的管理中,人们习惯上注重对顾客的服务质量,但现在有很多学者意识到内部顾客的重要性,并开始着手研究企业内部服务质量问题。Stauss(1995)将内部服务定义为组织内的特定单元或员工向其他单元或员工提供的服务。Lewis和Entwistie(1990)认为员工满意是外部顾客满意的先决条件。因此,企业应该通过满足内部顾客(员工)的需求,从而达到提高满足外部顾客需求能力的目的。George(1990)支持人员应该向与顾客接触的员工开展类似于营销的活动,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最终顾客。如果内部服务质量较差,则最终传递给顾客的服务质量也就会被破坏。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想提高外部服务质量以及外部顾客的满意度,内部服务提供者向员工提供高质量的内部服务就变得非常迫切。Ivaneevich和MaReson(1987)认为公司内部的员工或团体必须依赖其他人的信息、设备上的支持才能互相合作。内部服务质量就是公司内个人或团体对接收支持、互补帮助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包括员工之间的态度与互相服务的方式。Heskett等(1994)定义内部服务质量是组织内员工之间的态度与相互服务的方式,由内部员工对其工作、同事以及公司的知觉来衡量其水准。MarshallBraker&Finn(1998)提出内部服务质量就是组织内两个相同或不相同的个人之间,双向的交易过程。Hesketteta1.(1994)同时也提出服务利润链模型,认为内部服务质量的衡量因素包括工作环境设计、工作设计、员工选择与开发、员工奖酬与认同以及服务顾客的工具。
尽管国外学者对内部服务质量的研究已取得一些重要的成果,但是仍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之处:如大多数学者重视内部服务质量的测量研究,但是对如何建立内部服务体系、如何进行内部服务质量管理的研究却很少,测量成果并没有给企业内部服务带来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法,最终解决企业内部质量问题的可操作性较低。
本文拟以旅游行业为代表,探讨内部服务体系和内部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提出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的控制,并给出了构建旅行社企业内部服务质量体系的具体建议。
二、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本文综合前人研究的现状,通过对湖南省内16家旅行社237名旅客和旅行社员工进行调查,调查时间为2008年6月~1O月,得出影响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如表1所示。虽然与前人的研究有些许差异,但大体上看,关键指标还是集中在类似的指标范畴。
本研究的问卷设计突破传统的以服务质量感知为导向的分类,而主要以服务质量控制为主线,因此,侧重调查的是基于内部服务管理的旅行社内部服务的指标体系。开放式问卷获得内部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共有48个,其中比较重要的指标有18个。为了客观获取对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指标,本研究根据开放式问卷的结果,结合前人的研究结论拟定了《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综合体系指标构建》的调查问卷,问卷设计的4个二级指标分别分布于组织制度、业务流程、文化底蕴和内部质量管理等方面,共设置了15个三级评价指标。此次问卷采用李克特的5点量表记录,调查共发放问卷237份,收回222份,有效问卷213份,有效率达89.87%。问卷调查所列出的15个三级评价指标,经过SPSS13.0软件包分析,按照均值、方差和变异系数比较来确定,最后对回收问卷的统计分析保留下来的有10个三级指标,其中,隶属于组织制度的有3个,隶属于业务流程的有3个,隶属于文化底蕴的有2个,隶属于内部质量管理的有2个,问卷所有内容的信度检验结果,其Cron—bach系数都在0.5以上,表明本研究的问卷设计在内容一致上的可信度良好,各指标、指标间层次关系和可信度如表1所示,由此可知本文所依赖的数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由此可知,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的状况主要取决于组织制度、内部服务业务流程、旅行社本身的文化底蕴及内部服务质量管理四个方面。
三、构建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措施
由以上调查的结果可知,要构建一个完善的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虑,综合起来,主要有如下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服务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的基本要素的标准化程度相对其他行业要高。而在该研究的访谈过程中了解到,很多旅行社尚未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仍然沿用传统的经验型管理方法,质量管理意识薄弱,手段和技术落后,管理效率低下。所以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是旅行社员工行动的具体准则,也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服务监督的依据。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员工在向内部顾客提供服务时会表现出很强的情绪性和随意性。员工的散漫与随意会直接影响内部顾客对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的评价。
(二)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职能部门之间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旅行社的各个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特别是前台服务部门、后台辅助部门与职能支持部门之间在服务过程中互相推诿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都会造成内部顾客的不满,最终导致外部顾客服务价值的低下。例如,营销部门关注游客需求,要求增加经常更新旅游线路和细分服务规格,甚至常常为了招徕游客而不惜夸大宣传、盲目承诺;计调部门却抱怨采购成本过高,坚持成本领先,却经常因为采购旅游服务产品质量未能把好关而造成游客投诉。
(三)强化旅行社的内部服务意识
旅行社员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者普遍缺乏内部服务意识。不可否认,我国旅游行业发展十分迅速而且渐趋成熟,但是由于管理者需要满足投资方对利润的需求,使他们的关注点常常仅局限于旅行社的财务指标和对外部顾客的服务上面。在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旅行社管理者通常会想到以惩罚或更换员工的方式解决问题,没有时间或不愿从旅行社内部管理本身寻找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旅行社的管理者应该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引起重视,真正把员工当作服务对象,尽量了解其期望,最大限度地协助、鼓励员工达到服务标准,为服务提供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确立培训方案,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旅行社是一类人员流动性极大的企业,企业间、行业问的人员流动现象很突出。人员的流动性大,导致招聘、培训任务比较重。旅行社的人力资源部门经常招募新员工,而各行各业的操作规范、企业文化都有所区别,旅行社管理人员还必须对新加盟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但由于旅行社长期人手不足,新员工人职后经过简单、必要的培训,就要立刻顶岗丁作,培训时间往往过于短暂,直接影响了培训质量。此外,目前旅游业的培训力量欠缺、培训组织不力、培训手段相对落后,培训内容简单的停留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意识和态度上,缺乏对员工与其他部门员工协调的引导以及员工发展的培训。而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着旅行社内部的各种制度、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能否发挥作用,决定着员工能否从内心把为其他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当作一项不容忽视的职责,从而最终决定着旅行社企业能否维持并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水平。
(五)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旅行社内部服务链的效率
根据旅游者享受旅行社服务过程的前、中、后的三个阶段,与旅游者密切相关联的服务部门可被划分为上游服务部门(市场部、营销部、计调部)、中游服务部门(接待部)和下游服务部门(客服部、质监部)。在内部服务流程中,下游服务部门是上游服务部门的内部顾客,他对上游服务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评价反映了上游服务部门对服务质量的控制能力。由于整个服务流程的有效运转依赖于每一环节的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平滑有效的运作,只有当上游服务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下游服务部门高效、迅速地完成本岗位职责,才可确保整个服务过程能够提供符合旅游者需求的服务质量。
(六)加强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管理
内部服务质量和内部质量管理是旅行社经营的核心问题。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来提高内部服务质量,是旅行社提升内部顾客满意度,并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确立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许多服务性企业管理人员采用质量管理小组、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流程再造(reengineering)、IS0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等措施,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加强内部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然而,在不少企业里,各个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分歧依然存在。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矛盾,必然会影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降低外部顾客的满意程度和企业的经营效率。
(七)实施标准化质量控制
要解决内部服务质量制度所受到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中引入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才能有效地弥补内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对旅行社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而不是仅仅针对营销、接待等一线服务部门的内部服务质量控制。基于旅行社内部服务质量控制工作的复杂性,质量标准的制定应该包括操作程序、岗位问的衔接程序、部门问的工作衔接程序、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全面的标准体系。一个良好的内部服务控制系统,是建立在员工自己对内部服务质量的自责和自评的基础上。企业应以合同的形式,将内部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员工,使员工在对内部顾客服务过程中,保质保量,并及时修正自己的服务偏差,用自己的服务,最大地接近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自我监督、自我调节、自我提高。内部服务质量体现在旅行社各部门各岗位上,贯穿于旅行社服务的全过程之中,因此服务规范应具体到每个岗位、每项服务上,内容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程序、质量标准等,使员工在每个服务过程中有章可循。
(八)完善内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在旅行社内部,每一工作环节的质量,都要经得起下一个环节内部顾客的检验,满足下一环节的需求。下游职能部门要对上游职能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澍和评价,下游职能部门对于已经出现的服务次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予以修补,实现内部服务过程中的事中控制,从而避免出现连环的服务失误。例如,接待部导游领取机票后核对机票资料,如发现错票(如姓名、时间等),必须马上联系该区域计调人员进行更改,把损失降到最低,然后由接待部统一把相关情况作为登记,交由计调部经理审核,如是计调操作失误而导致出错,则应按相关规定对该计调人员进行扣罚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课程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首先,案例教学法开展手段单一。这就导致案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教师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造成一定的困难。其次,缺乏足够的、高品质教学案例。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讲授《旅行社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足够的且质量较高的教学案例供课堂教学使用,所使用的部分案例甚至都没有跟上时代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前的实际情况,案例更新速度比较缓慢,甚至多年不变,那么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能处理几年前的事情甚至只能获取几年前的知识。最后,开展案例教学在教师理论知识水平、实际操作经验以及课堂掌控能力要强较高。大多数旅游从业人员就像“大杂家”,需要了解和掌握天文地理和古今中外知识。旅途管理专业教师为了培养出这种旅游人才不仅自身要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甚至对教学案例有深刻独到的体会。在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能够引导学生巧妙的把系统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更有说服力,才能更好的启发学生、引导学生。但是,目前我国的旅游教育正处于刚起步阶段,旅游教育专业教师大多是地理、历史、经济等文科类专业毕业,虽然去国外旅游院校进修过,但是大多数教师对我国旅行社的现状并不是很了解。此外,旅行社业设计知识非常广,变化发展也非常快,可以说,不仅是院校,甚至整个社会都可以使旅行社的课堂。因此,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法时可能会不够生动、形象。
三、课堂案例教学法的改善措施
1.丰富案例教学实施手段。案例教学并不仅仅是老师讲案例,学生讨论分析案例这种单一模式。教师可以根据旅游专业的特点,合理运用多媒体技术,在西安旅行社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教师在讲到旅游投诉管理这章时,一方面可以安排部分学生去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现场协助并处理投诉,另一方面还可让学生在相关社区摆台,开展义务旅游咨询活动。与此同时,还能聘请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旅行社经理人担任客座教授,让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给学生们讲课,进一步培养学生相关技能。
2.建立课程案例库。案例更新是保持课堂活力的有效手段,教师必须不断地进行案例更新。高质量的典型是教师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学生可以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轻松地掌握教学中的重难点,甚至能够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目的。因此,所采用的教学案例需要具有目的性、真实性、客观性、代表性和综合性等特点。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案例可以来源于实际生活,也可以引进现成的优秀的旅行社经营管理案例,还可由教师自身根据个人实践经验进行编写。所以,建设案例库在旅游院校教材建设、培养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旅游业快速发展。2006年,我国旅游收入占到GDP的4%左右,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以其关联性、综合性、带动性和先导性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然而,与旅游业迅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旅行社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严重障碍。本章在分析旅行社行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的基础之上,从行业管理角度提出了解决旅行社行业管理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旅行社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旅行社在规范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些旅行社存在着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为了在行业竞争中生存,迫切为了蝇头小利与竞争者在同一线路、同一客户群、同样的服务上瓜分市场,而不管用什么手段、什么方法获利。旅行社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一个最好的体现就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大多数旅行社盲目的为争夺游客而疯狂降价,甚至出现了“零团费”、“负团费”的状况。旅行社的降价导致了各项服务标准降低,导游按30%的行规收取导购回扣,旅行社通过拆分价格的“策略”将签证费等必要的费用排除在团费报价之外,最终导致游客与旅行社的关系紧张,不但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反而使服务质量被忽视,无法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旅游局曾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海南旅游最低限价政策,但效果不佳,滥价竞争现象仍普遍存在。
(二)旅行社在经营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旅行社的市场准入己完全放开,申请设立旅行社的门槛很低。旅行社已由过去国有旅行社占主体变为民营旅行社占主体。国内许多旅行社是在过去国有大型旅行社,如中旅、国旅、青旅、教育、康辉旅行社等基础之上通过转让、承包、重组等方式形成个体经营旅行社或股份制旅行社。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过去大型国有旅行社的总社与其在各、市的分支旅行社虽表面上具有部分相同的名称,但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业务联系及组织关系,仅有相互股份持有关系,同级各分支旅行社之间无任何联系。任何人只要一次2万元所谓的承包费即可获得这些知名国有旅行社的命名权,他们通常不对外挂牌,业务一方面靠个人关系获得,一方面靠在报纸上打小广告获得。具有政府背景的旅行社如教育旅行社,也很少对外挂牌,很少经营散客旅游业务,主要靠承办教育部门的各种会议或靠业主个人关系拉拢团体客户获得业务量。旅行社的这种“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使得很多旅行社虽然名称相同,但实际上各自为政,经营规模很小,没能实现规模经济。
(三)旅行社在产品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旅行社普遍不重视市场营销,从产品设计到销售及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均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1.产品雷同,差异性小。目前旅行社向游客提供的旅行社产品几乎全部集中于“团体、包价、观光、标准”的产品,即散客游产品比例很小;包价旅游产品以全包价为主,灵活包价和单项服务的比例很小;消费档次上以标准等为主,豪华等和经济等比例很小;旅游以观光为主,其他形式的旅游所占比例很少,旅游产品结构比较单一。除了产品类别单一外,各社推出的线路、服务内容更是雷同。2.产品初级化,质量不高。旅行社提供的观光产品还处于初级开发水平,观光旅游产品尚缺乏参与性、娱乐性、知识性和享受性;而度假旅游产品、商务旅游产品等其他旅游产品开发的水平同国外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旅行社恶性价格竞争更导致了旅游产品质量低,如购物时间长、景点不具有代表性、服务标准低等现象。
二、完善旅行社行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针对旅行社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只有3部,对旅行社的管理主要就是靠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采取的放任自流的态度,也是造成旅行社行业“散、小、乱、差”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加强旅行社行业管理,规范旅行社行业秩序,引导旅行社健康发展显得十分必要。
(一)完善旅行社行业管理制度
1.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评定等级
旅行社业的产品是服务,而服务的质量很难像有形产品那样获得检验,因此,旅行社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制定业务技术标准进行事前检验。可以从旅行社的资质、业务人员执业技术规范、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技术标准,在全行业中推广。
2.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督力度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应对旅行社“零团费”、“负团费”的价格营销以“低于成本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违规旅行社经理要严惩不怠,在媒体及国家旅游局的行政办公网上公布损害旅游消费者利益等违规旅行社及其经理人员的名单。对于违法进行承包经营和不对外挂牌的黑旅行社一经发现要严厉处罚。
3.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旅游局的政务信息网站做的还很不完善,网站只是行政管理部门用来政务信息的窗口,而关于旅游各行业的动态信息几乎没有。因此,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应将提供旅游消费信息作为一项工作,逐步构筑本地区各景点的消费水平、各种通达交通费与各档次饭店住宿花费的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公布于众。倡导“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消费观念,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促进大旅行社集团化,中小旅行社专业化
旅行社业未来的行业结构发展趋势是旅行社根据自身的规模、实力、内部结构、市场需求及竞争状况,通过专业分工、规模经营、协作与联合等途径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形成专业化分工体系。
1.大旅行社转变为旅行社集团、旅游批发商
大型旅行社可依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鼓励竞争和稳定联合相结合的一般原则,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公平竞争、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总体要求,采取市场力量为主,通过合并、兼并或其他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以资本为纽带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大旅行社在实现集团化时,其业务重点可放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三个方面,而销售业务可外包出去,以使得旅行社集团能够集中精力打造核心竞争力,产生规模经济效应,避免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模竞争而减少资源消耗。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经营
中型旅行社应调整其经营方向,在充分认识自身情况和对市场进行细分的基础之上,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相对劣势,实现某些产品的深度开发,开展特色产品和优质服务,实现专业化经营。中型旅行社实行的专业化经营在行业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旅游批发商进行产品专项分销的终点,又是旅行社门市部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个性化采购的起点。
3.小旅行社通过实现网络化
小旅行社可借鉴欧美国家小旅行社的发展经验,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改制为社,在内实现各家旅行社紧密联系的网络化经营。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太多的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销售。社凭借其地域优势和优质的服务,包括航空、饭店、汽车租赁及旅游经营商的产品,从被商那里获得销售佣金。
一、中国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一)旅行社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旅行社人力资源中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力资源结构失衡。这种失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历结构。旅行社业的发展呼唤着素质高、外语好、专业知识扎实、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的旅行社行业,导游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18.9%,旅行社经理队伍中这个比例也仅为26.9%。(2)等级结构。中国目前旅行社的导游队伍中,充斥着大量低水平的导游人员,高等级的导游却太少(中、高、特级导游的人数总和比例尚不到4%,特级导游人员全国只有27人),这与中国潜力巨大的旅游市场不太匹配,而且还会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一一高级导游的流动率过高。(3)语种结构。目前,中文导游的数量已经达到供需平衡,在有些地方甚至供大于求;但外语导游却供不应求,尤其是一些小语种导游的数量更是缺乏(见下表)。(4)地区分布结构。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却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也就是说,在旅游业的发展方面,东西部各有优势。但在导游人员的分布上,东部10省(市)和中西部21省(区、市)基本上各占一半(分别为51.3%和48.7%),很明显的比例失调。(5)专业结构。从横向看,旅行社人力资源存在着严重的专业缺口问题。主要表现为既有实践经验又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旅游人才难觅。
(二)机制不灵活,人员流失严重
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留住人才,提高旅游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调查中发现,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普遍。在导游人员中,不同等级的导游人员流失率也各不相同,持资格证书者和特级导游员流失率较高,初级、中级、高级导游人员流失率较低。在持导游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的人员中,目前已不再从事导游工作的有65471人,占33.2%。其中,持资格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45.3%,持初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6.4%,持中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14.6%,持高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10.1%,持特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37%。
(三)对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意义认识不清,缺乏专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才
调查中发现,多数旅行社还没有设立人力资源部,而是把人力资源管理与行政管理归属于一个部门,缺乏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专门人才。通常由办公室的行政人员承担规划、招聘、考核、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忽视业务市场需求对人才的要求,不重视人才的培训,低水平激励,把人力资源等同于一般资源看待。
二、可持续发展的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确立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
快速多变的环境和动态的需求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果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停留在运营(职能)层面,无法满足企业竞争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为人力资源的瓶颈状况而处于下风。只有从战略的高度思考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才可能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不偏离企业的整体发展方向,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也具有了人力资源保障。也只有从战略的高度审视人力资源的状况,才能真正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融入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
在一年中的不同时间段,旅行社对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是不均衡的。如果不把人力资源管理上升到战略高度,一到旅游旺季旅行社就招聘人员,而一到旅游淡季却又解聘人员,从而造成员工更迭频繁,忠诚度下降,既增加了旅行社的人工成本,也损害了旅行社的声誉。而实行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就可以避免这种状况。通过分析旅行社的内外环境和相关的历史数据,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保持一定量的人力资源储备,或者提前招聘、租借一些临时人员等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二)对人力资源实行分层分类管理
按“价值性”和“唯一性”两个维度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划分为四种形式:独特性、辅、核心和通用性人力资源(见下图),针对不同的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对企业来说,最为关键的是核心人力资源,他们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企业要尽最大可能留住和激励核心人力资源。
从前面的资料可以看出,导游人员的流失率是相当高的,流失率最高的又恰好是头和尾西部分——持导游员资格证书的(45.3%)和持高级、特级导游员证书的(分别为10.1%和37%)导游员。这其中固然有地区经济水平失衡的原因,更多的还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对其拥有的人力资源进行分层分类管理,或者做得不到位。持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员工流失严重可以解释为有许多人报考导游员并非出于职业选择,而是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如游览景点可以免门票等)或出于一时的兴趣;但高级导游和特级导游的高流失率就与旅行社对他们的管理和激励严重缺位有直接关系,而他们正是旅行社的核心人力资源。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并保持合理的员工交换率
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两种方式:内部流动(如升迁、轮岗等)和内外流动(如招聘、辞退等)。对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来说,人力资源的流动要兼顾内部流动和外部流动,尤其是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机制。员工的内部流动具有许多优点,如可以减少招聘和培训员工的费用,提高组织对员工的吸引力和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等。而且适当的员工内部流动可以使组织充满活力,保持员工的创造性张力,减轻他们对重复性工作的厌倦程度,同时也间接地为企业储备了人力资源。但仅仅依靠员工的内部流动尚不能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企业必须定期、不定期地淘汰一些绩效不佳的员工(如采用末位淘汰制等方法),同时从外部招聘新的员工来补充。通过员工内外交换,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给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使企业获得新思想和新观念。
(四)建立以信息管理为基础的知识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离不开大量数据与信息的收集,在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仅有信息管理还不够,企业必须具备知识管理的能力,把企业信息上升为企业知识,实现质的飞跃。通过建立知识管理平台,形成知识共享网络。
旅行社经营的路线通常有很多条,有地方的、跨区域的、全国范围的以及国外的线路,只靠单个导游人员从书本上获得的有限知识是无法满足游客和旅行社发展需要的。旅行社可以通过组建知识管理网络,将游客需求、导游员已有的知识加上每一次导游所积累的经验等信息整合成为旅行社的独特知识,并将该知识管理网络向员工开放,使每一位导游人员都成为多面手。同时,旅行社也可以在需要时从系统里找到足够的信息支持来解决某些突发事件。
(五)重视企业教育,创建学习型组织
未来最具竞争力的企业是学习型企业,其核心是企业教育。对旅行社而言,企业教育除了正常的导游人员和经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年审培训之外,还应包括有目的地安排导游人员的轮岗(如导游线路轮换)等,这也是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这样,不但可以消除导游人员对固定工作的厌倦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要求他们不断学习与进步,既满足了他们职业生涯发展的要求,增强了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又保证了旅行社的未来发展前景。随着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开放其旅游市场,使得中国公民有了更多的旅游目的地选择,同时这也给我国的旅行社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只有通过持续的企业教育和员工学习,使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经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才能满足这种持续增长的需要。
(六)构建区域(地方)乃至全国的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002年12月9日,民营企业东星集团下属的武汉东星旅行社出资数百万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汉口国际旅行社95.7%的股份,成为该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国际旅行社。民营资本正在释放活力,突破出境旅游“”,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国有资本)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在投资开发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在到来。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本文试图以历史和宏观经济视野,就我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困惑作一番理论探讨和反思,抛砖引玉,以期更多专家学者关注民营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旅行社东星国旅借“壳”出境游
据悉,东星国旅是一家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接待的民营国际旅行社,管理经验先进,经济实力雄厚。但该社尚未获得出境游经营权。因此,东星国旅有意收购一家在武汉市场上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借壳一步跨进国有旅游企业的专有领地——出境游市场,以便做大做强。汉口国旅拥有近20年的国际社资格,并正式获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武汉市8家出境游资格组团社之一,还是湖北得到全球认可(CITS、CTS)旅游公司的两家之一,出入境旅游做得相当不错,即使在面临收购的今年也接送1万多游客。而东星国旅去年的客源仅为几百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蛇吞象”的现象呢?
汉口国旅是一个大型国有旅游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门市部采取的是承包经营,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让其门市部成了游离于母体之外的独立个体,最多时达到了12家。再加上老国企过时的经营规模及单调的分配制度,使得资金匮乏的汉口国旅感到无法应付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正是汉口国旅分散的股权结构让东星动心,“这样收购就变得简单,不用受制于人”。
东星吞并汉口国旅后,收购传奇还在继续演绎。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泰国联手将泰国游拉低至1880元,第二步是东星集团将在本月底完成对深圳一家出境游组团社的收购,控股100%,同时上海并购计划正在进行中。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僵化,滞后于旅游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因素是传统的外事接待体制的影响。因此,改革问题,尤其是旅行社企业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行业里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旅游主管部门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落后的旅行社行业制度已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力。本文主要借助于政府管理体制、旅行社运作机制的历史考察来对中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进程加以动态的研究。
我国旅游业在起步之初,由于受当时旅游事业是外事活动的观念影响,将旅游业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之下。在当时,仅有国、中、青等少数几家旅行社,全国的宾馆饭店也必须通过这几家旅行社的口子对外,因此在当时的业界和教科书中都将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1981年国务院提出了旅游行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体制。这一体制基本上是一个“偏紧”的操作系统。即使到了1984年在“五个一起上”政策的作用下,全民办旅游蔚然成风,宾馆饭店的投资开始出现多元化和民营化之时,国家仍是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旅行社,民营行社的口子一直都未开,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私有经济,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民营企业已经走出了以前带有歧视性政策的阴影,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旅行社行业,这为民营旅行社业市场发育起到了宏观推动作用。特别是1997年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不再对旅行社投资主体的性质进行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投资不足问题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仅仅依靠国家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已经无法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只有民营资本的参与,才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并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民营旅行社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仍没有摆脱“小、散、差”的整体局面。尽管有些民营旅行社尝试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如武汉东星国旅,但是目前的制度环境并没有给这种市场竞争态势提供一个光明的变迁前景和有效的市场模式。
三、民营旅行社发展受阻的原因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条中重要一环,其发展的障碍不仅来自旅游产业内,也来自旅游产业外。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探讨阻碍旅游产业的产业内因素,并将其归纳为立法因素、观念因素及管理因素。
(一)立法因素
1.旅行社性质规定的缺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盈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管理条例》并未规定旅游服务类的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对旅行社的性质规定还处于缺位状态。投资主体的行业进入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背景,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官员的行政偏好取代了企业家的市场偏好。
2.“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并实行“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和“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国有旅行社垄断出境旅游市场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成为以后民营旅行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中国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郭东杰明确指出,正是政策上的一些限制,造成了目前全国组团社与社之间的鱼龙混杂,有时为了扩大自己的营销网络,一些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社也会成为一些大社的社,为他们提供一些散客来赚取一些中介费或费。国家旅游局在1997年将出境游的旅行社扩大到67家时,就明确表示取消代办点,但时至出境游社增加到528家的今日,从“广之旅”开始,社又名正言顺地出来了,而且不久前40余家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组团社初步达成协议,允诺相互对方的旅游产品,由此形成了以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国康辉、广东广之旅旅行社等几家大型组团社为主干,多家中小型组团社为支脉,辐射全国各地的分销网络,这似乎又开始了依靠组团与社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共同垄断国内出境游市场的局面。这无疑又一次将民营旅行社排除在出境游市场之外,后果就是难以在客观上形成大的民营旅行社团。民营旅行社的市场仍是一种平面的,不具有深层次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王兴斌教授认为,这只是市场不规范下的一个过渡的办法,从发展过程来看,在具有出境游资格的社里选择社来扩大营销网络只是暂时的,也是不需要的。最终的作法是,在《旅游法》的规范下,放开对零售社的资格限制,让市场来调节批发社与零售社的发展规模和程度。
(二)观念因素
产业观决定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长期流行着一些偏见,如将小旅行社看做是搞乱市场的祸根;有背景和后台的旅行社被视为有实力的大旅行社;而民营旅行社等同于不正规经营的代表……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偏见导致了在制定一系列旅游政策时,对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苛刻和歧视的态度,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和民营旅行社成为这个行业的弱势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而国企大公司在管理层的政策扶持下(例如“放权让利”、授予特许经营权、设置外资进入的障碍等),从市场开发、产品设计、联合促销到人员培训,政府的直接操纵之手处处可见,市场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的改革动力都不大。可以说正是这些偏见和歧视延缓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一位体制内参与过制定政策的有识之士曾撰文论及管理层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认识,“对旅行社业实施严格的所有制限制,作为审批的一条主要标准,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也是今天旅行社业保持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态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资产量、营业收入、税收、对旅游业和旅游者的影响度等方面比较,旅行社业只有涉外饭店业的较小份额(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两者的营业额相差2.6倍,固定资产规模相差30倍),所以政策的出发点不在经济层面;旅行社业的业务也不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因此也不在政治层面。能够支持这种政策的论点大概是:一是旅行社业是旅游业的龙头,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保持对旅行社业的行政管理权,必须保持旅行社业的比较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二是旅行社业是创汇行业,在旅游业起步阶段,创汇是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避免外汇流入个人手中,必须避免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此项业务;三是顾虑非国有经济成分经营形式过于灵活,从维持行业的秩序、保持国有经济的利益或旅游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利益的角度,对非国有经济采取限制的政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过去对国内旅游不重视,对三类社(国内旅行社)的行业管理相对松弛,才使得较早起步的一些民营旅行社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如上海春秋旅行社的创业和发展便是民营旅行社成功的范例。这也反证了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负作用。
(三)管理因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指出,民营企业尽管已经在体制活力等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但是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度还算不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二是企业文化亟待创新。三是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四是融资方式有待突破。民营旅行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民营旅行社尽管经商有道,但对开发旅游产品如何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生态规律却非常陌生,开发路线的随意性很大,产品雷同、淡而无味。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梁传运说,一些民营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规范现象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民营旅游企业尚缺乏创立品牌的意识和能力。日中友好协会全国参与系统株式会社董事长西美和彦认为,中国旅游业亟待建立新的旅游理念,他介绍说,日本的旅游形态已经进入了世界标准的“电子旅游时代”和以环境、绿色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观光时代。
四、民营旅游企业路在何方
旅游本身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正是民营经济擅长的领域,近几年旅游业良好的成长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纷纷介入。总的来讲,民营旅行社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但是民营资本有强烈进入旅游领域的愿望。一旦外部环境完善,民营旅行社将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主力军。
(一)入世给民营旅行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过去那种按照所有制制定政策、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同待遇的做法将彻底成为过去,民营企业将在广阔的经济领域,同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在公平竞争的法治舞台上进行表演。同时,长期垄断的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将逐步开放,昔日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难题将迎刃而解。WTO的透明性原则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确立服务意识;法律法规会更加透明,用“内部规定”管理经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民营企业会少吃“不知法”的亏。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当然,外国旅行社业特别是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也给民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又对入世准备不足,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
(二)具体应对对策
完善和健全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行业的大发展必须依赖制度创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有旅游法规的不适应性,使出台新的旅游法规显得更加紧迫。刘德谦教授分析说,许多现有的旅游法规需要进行修改,应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做出全面开放市场的制度安排,多让市场来引导发展。旅行社行业对国内资本开放,也对海外资本开放;旅游产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逐步由许可证管理转向行业宏观指导,企业数量不加限制;允许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取消异地设立旅游企业分支机构的各种形式的限制,包括条文上、习惯上、程序上的障碍,实行公平、透明和竞争性的授权程序,减少排他性的特许权审批;普遍实行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取消对异地经营的限制;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干预,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区域割据等阻碍市场自由、完全竞争的措施。全面开放市场是一项促进和推动旅游业生产力大解放的战略措施,也是旅行社行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有利于民营旅行社发展的环境。第一,对民营旅行社各项权益的保障要有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第二,对民营旅行社信贷上的支持要调整为公平的政策;第三,对民营资本进入旅行社,尤其是国际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以及各种创汇业务,要予以支持;第四,提高办事效率,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政府应对民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给予推介,旅游局应多到民营旅行社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民营投资者在市场竞争、日常经营以及项目开发方面会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政府除了要给予宽松的经营环境外,还要给予适当的和必要的引导。对有悖于旅游业发展规律的企业行为要坚决的予以制止。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旅行社实行分类指导,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旅游企业,引导组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之路,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打造行业“航母”,逐步培育和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帮助他们进入国际旅游市场;选择一批素质高、前景好、潜力大的民营旅行社,通过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扶持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素质,引导和扶持优势民营旅行社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资本扩张,规模经营,以互助的形式开拓共赢局面。民营旅行社以中小型为主,实力弱,产品品种单一,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要发展,必须加强一个“合”字。形成以大企业相关产业链连接众多中小型企业的产业群,发展集团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种协作网络中,大企业处于中心位置,通过自身的辐射效应,使中小企业参与分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烟台市9家民营旅行社自发整合,成立了该市首家旅行社联合体。这家名为“烟之旅”的旅行社联合体共由9家中小规模的民营旅行社组成。联合体章程中规定,今后在旅游景点、酒店、交通、导游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抵制黑社、黑店、黑司机,以集体力量提升竞争力。同时南京“原野”民营旅行社也收购了南京市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和大连一家旅行社,建成了自己的“产品供应链”,以包机的方式迅速开辟国际旅游航线,两年内建成全省第一个民营旅游企业集团。
民营旅游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人振奋,使人惊喜,也使人看到了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希望和新的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关注旅游,投资旅游,也希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纪,我国的旅游业必将蓬勃发展,中国也必将成为世界旅游强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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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
课题组对全国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一些调研,采用了两组数据,一组数据是全国20所旅游类高职院校。另一组数据是高职旅游教育资源大省山东、浙江、江苏、广东、四川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每个省选取了10所学校进行调研。调研数据来自于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部分学校的网站上的招生简章。调研的内容各个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通过调研发现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程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不吻合
课程设置应该紧密结合培养目标,每门课都应该对应的培养目标。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学校旅游管理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结合不紧密,设置的课程体系无法达到培养目标。比如,某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主要面向国际旅行社、景区及国际酒店等现代化旅游企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技能、高素质的服务与管理人才。但课程体系里面没有一门酒店管理概论课,也没有一门是能够扩展学生国际视野的课程。
(二)课程体系没特色,是旅行社、酒店、景区相关课程的大杂烩
各个学校旅游管理的课程体系有一些差异,主要在于各个学校所处的区位、资源、办学定位不一致。但是,通过对全国70所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调研可以看出:第一组数据显示,全国20所旅游类高职院校中,有3所学校没有开设旅游管理专业,另外开设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有8所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都涉及了酒店、旅行社、景区三个方向,有9所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涉及了旅行社、景区二个方向。第二组数据显示,50所学校中有31所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涉及了酒店、旅行社、景区三个方向,有19所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涉及了旅行社、景区二个方向(详见表1)。有极个别学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只涉及旅行社一个方向。
(三)课程体系与中职本科雷同,不能实现以能力为中心的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高中职培养目标的混淆,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某行业或某岗位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某行业或某岗位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职业人才。中职教育注重的是高素质、中级初级技能,高职教育注重的是高素质高技能的职业人才。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更多地注重了专业能力,但是没有注重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要求。
由于对培养目标的混淆,导致高职课程设置缺乏准确定位,没有充分结合旅游企业对人才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的需要。导致,一些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方面与本科院校差别不大,办成了本科压缩式的普通专科。实践课程体系设置不如中职,专业理论水平不如本科,专业特色不鲜明,没有完全实现“以能力为中心”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旅游教育和旅游产业在人才培养上没有完全实现“无缝对接。”旅游教育培养的人才与旅游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二、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题体系优化与创新的思路
(一)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要符合高职专业设置的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同时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指导性文件,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职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对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与创新就必须遵循这个目录的规定。
(二)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要符合旅游职业教育的要求
旅游管理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课题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旅游职业教育的要求。强化校企合作,学校与旅游企业共同来开发课程体系。国家旅游局、教育部于2015年10月26日颁发了《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鼓励校企联合开发专业课程,增加任务驱动型、项目开发型、行动研究型、案例教学型课程数量。推动专业教学紧贴旅游技术进步和旅游服务实际,加大实践性教学比例,提高“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比例。推广“多学期、分段式”“淡旺季工学交替”等顶岗实习模式。引导旅游企业充分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三)坚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综合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
旅游教育不属于单纯的学科性教育,是培养人的岗位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职业教育,是学历教育和岗位职业教育相结合培养应用型管理人才的教育。既是学历教育,又是岗位职业教育,属于“双证书”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既要把科学理论传授给学生,又要坚持以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学生获得大学毕业文凭的同时,还取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岗位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能力,学生毕业就能直接在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
三、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优化与创新的措施
(一)学习教育部高职教育专科目录,明确专业对应的岗位群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突出职业性和高等教育属性。在该目录中旅游大类(64)分为旅游类(6401)、餐饮类(6402)、会展类(6403)三个专业类。旅游类又分为《旅游管理》(640101)、《导游》(640102)、《旅行社经营管理》(640103)、《景区开发与管理》(640104)、《酒店管理》(640105)、《休闲服务与管理》(640106)六个专业。六个专业中《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三个专业对应的岗位群均为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岗位,衔接中职专业均为旅游服务与管理,接续本科专业为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对应的专业岗位群也有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酒店管理》专业对应的岗位群是住宿服务人员、销售人员、商务专业人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二)根据学校所处区位和自身条件确定专业重点培养方向
从目录规定来看,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主要是培养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这个范围比较广泛,但是主要是指旅行社和景区的工作岗位。每个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来确定专业重点培养方向。笔者认为旅游类专业院校,可以不开设《旅游管理》专业,可以细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等专业,使培养出专业性更强的专业人才。非旅游类高职院校可以开设《旅游管理》专业,但不同的学校开设的《旅游管理》专业包含的重点专业方向可以不一样。如果学校位于旅游业发达的省级城市、学校教学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旅游管理》专业的重点是培养旅行社方向的专门人才;如果学校位于旅游业不是很发达地区,学校开设有《酒店管理》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的情况下,《旅游管理》专业的重点是培养旅行社方向、景区方向的专门人才。如果学校处于二级城市、当地酒店比较多,学校只开设了《旅游管理》专业的情况下,《旅游管理》专业就要兼顾旅行社、景区、酒店三个方向了。
(三)校企联合进行市场调研,共同确定该专业的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的制定单靠学校是不能完成的,需要旅游企业和高职院校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搞好市场调研。首先,要摸清旅游行业特点、人才结构、需求状况、岗位群对素质、知识、能力的要求,应该具备的职业资格等。然后,才能从宏观上把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与高职院校的培养现状,最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来确定《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
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要从专业能力、学习能力的和方法能力三个方面来把握。专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旅游活动所需要的专门技能及专业知识,方法能力是指具备从事旅游活动所要的工作方法及学习方法,社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旅游活动所需要的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念。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目标培养目标为:该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旅游行业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旅行社、导游、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工作能力,具备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胜任(旅行社、导游、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服务、管理岗位需要的,掌握技能学习方法的高素质高技能职业人才。
(四)校企联合制定该专业的课程体系体系
在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指导下,旅游管理专业应紧密结合培养目标,以旅游企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向导,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为手段,以为地方旅游经济建设服务为载体来构建课程体系。把课程体系分成专业基本素质模块,专业基础知识模块,专业核心技能模块、专业可持续发展模块。要完成这四个模块课程体系的开发,就需要高职院校与旅游企业深度合作。课程开发既要有高职院校的教师,也要有各种类型旅游企业的总经理、部门经理、一线员工。首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职业岗位任务,把职业要求的知识、技能、态度、素质与受教育者的认识、习得过程有机结合起来,组织、筛选相关教学内容。然后,共同设计课程结构,实现课程结构的模块化。其基本设计思路是:对旅游职业能力进行分解,将其中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确定为各个具体工作岗位的技能,确定为选择性岗位技能,设计就业方向性课程。多个核心课程模块和就业方向性课程模块的组合,构成一个旅游管理的课程体系。
近年来,随着中国旅游业的不断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旅游服务活动中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现象尤为引人注目。据调查,仅2011 年,四川旅游投诉问题竟高达70%是在霸王条款上面,表现为旅游服务企业在旅游合同中设置了种种不对称、不公平格式条款,达到减免旅游企业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义务的目的。
例如:(1 )“出现单身男女需自补房价差”;(2 )“以出团确认的行程为准,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3 )“旅行社有权临时改变旅游行程”;(4 )“旅客所住宿的是三星级标准酒店”或“准三星级酒店”等等。
(一) 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何以在急速发展、竞争激烈的旅游业中会出现如此多的霸王条款,甚至一时成为整个行业约定俗成的“行业惯例”,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四个方面。
1.由于旅游行业的特点,使得旅游消费者在对旅游信息的掌握方面,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旅游者对于所要旅游的目的地,通常都比较陌生,因而对于旅行社所安排的具体景点、团费、食宿、购物、交通等究竟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可行,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于旅游产品也就难以分辨其优劣。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等,很容易使得旅行社有利可乘,使得旅游消费者不知不觉就踏进了霸王条款的陷阱。
2.绝大多数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示范标准,这就使得旅游者根本没有机会对于旅游合同中的每一条详细磋商交涉。事实上,对于同一家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旅游合同而言,旅游者只存在接受与不接受两种选择,非此即彼,并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选择余地。而很多时候,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旅行社仍然敢于制定不平等条款甚至是霸王条款,是整个行业的风气使然,因此,对于众多的“行业惯例”,旅游者的选择面就更小了。
3.中国旅游消费者大多维权意识淡薄,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常常是你怎么规定我就怎么去消费,不习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些旅游者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都不知道,有些旅游者即使稍有不满也是能忍即忍,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再加上中国现行的旅游投诉机制确实成本比较大,很多人都选择了隐忍,这也间接地对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经营过程的高风险、高不确定性。我们知道,霸王条款出现较多的行业,如电力、银行、铁路等,一般都是基于其垄断地位,但是旅游业中的旅游经营者却有成千上万家,而且它们的产品具有高度替代性,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现行行业中的霸王条款问题,可见并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企业的意志所决定的,相反是由于整个行业经营过程中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特点所带来的。
(二) 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的解决之道。
针对“霸王条款”的问题,中国立法曾经多层次多方位地对格式条款做了规制,这些大多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二十四条)和《合同法》(如四十一条)中,但由于缺乏对旅游业的行业针对性,且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规定少,往往难以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笔者认为杜绝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条款在旅游合同中出现,要从旅游格式合同着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出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将旅行社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置于平等地位,达到社会示范和内容控制的作用。事实上,早些年,国家旅游局亦曾出台《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并使用至今,但由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强制统一使用规范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加之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品种繁多,往往可以根据特定的情况进行灵活组合和调整,一份《国内旅游组团合同》难以满足旅游业千差万别的需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制定出更加合理完善的旅游示范合同,这些合同的条款的编写应以明确双方风险为原则,同时也要适当考虑旅行社方面,减少旅行社经营的不确定性,规避旅游活动中的高风险性。
(三) 旅游示范合同制定过程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如何制定和完善旅游示范合同,使之在实际操作中真正切实可行,应当注意几个方面:
1.编写针对尽可能多情况的合同条款。旅游业具有其特殊性,一份示范合同不可能满足旅游活动千差万别的需要,这就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编写针对尽可能多情况的合同条款,供消费者同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作为参考,这些合同的条款的编写应以明确双方风险、公平公开、合理提示为原则。
2.充分利用标准合同中的备注条款,发挥旅游消费者的作用。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
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在旅游合同中,由双方磋商协议而写入的非格式条款的效力是要高于旅行社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的效力。考虑到满足旅游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切实维护其权益,在旅游示范合同中可以留有专门的“特别约定”或“补充约定”一栏,用以填写旅游消费者和旅行社达成的个性化约定,充分发挥旅游消费者的作用。
3.平衡和征求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意见。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上,应力求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重视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旅游营业人一方的利益,减少旅行社经营的不确定性,规避旅游活动中的高风险性。
可采用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征求广大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意见。
4.吸收借鉴国外旅游示范合同的成功经验。中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多吸收借鉴国外旅游示范合同上的成功经验,如日本的“旅游业标准约款”就是日本旅游合同的范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为中国旅游合同的规范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而在中国的旅游市场日益与国外接轨的前提下,这样的借鉴和移植更能体现出它的价值。
中国的旅游业发展迅猛但兴起较晚,因此在许多旅游政策法规上相对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也就滋生了“霸王条款”等不平等条款问题,这就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制定和完善统一规范的旅游示范合同,切实有效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然,除此之外,还需要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进一步进行统筹整顿和规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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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军。略论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04-106.
尽管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于游客和政府来讲都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发现,国内外对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研究十分欠缺,不仅没有对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内涵和测量量表进行清晰的界定,更谈不上对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作用机制进行研究。本研究以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在简要介绍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测量量表开发过程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其与游客满意感、游客对政府的信任感以及游客感知的目的地形象的关系。
1文献综述和概念框架
1.1变量定义
自20世纪80年代服务质量的研究兴起以来,研究者们普遍认为服务质量是服务实绩符合顾客期望的程度(Grnroos,1982;Parasuraman,et al.,1985)。与之类似,公共服务质量是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满足公众需求及提升公众满意程度的总和(陈文博,2012)。两者都是对服务满足期望的评价,然而在评价主体和客体方面有着显著区别。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价主体是顾客,客体是服务型企业和服务人员;公共服务质量的评价主体是公众,客体为公共服务机构和公职人员。此外,政府与企业在性质、存在基础等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公众评价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与顾客评价企业服务质量的角度和标准有所不同。公共服务具体到旅游管理领域即旅游公共服务。纵观国内对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有限研究(肖婷婷,黄燕玲,2011;张德勇,梅晓蒙,2013;王颖凌,等,2014),本文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定义为游客对旅游管理部门主导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卓越性的感知性评估。评价的主体为游客,评价的对象即客体为旅游管理部门,评价内容涉及公共信息、安全、公共交通、行政监管等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
游客满意感及其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的研究,是企业管理和服务营销理论研究的重点。国内外学者对游客满意感的定义可以分为以下3类:一是根据满意感的形成过程,认为,游客满意感是游客对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期望与到目的地后的实际感知相比较的结果(Pizam,et al.,1978;Oliver,1980);二是从满意感的心理含义入手,认为,游客满意感是游客的需要得到满足后的心理状态,是游客对目的地产品和服务满足自己需要程度的判断(Oliver,1997),指游客将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服务实绩与某一标准比较后产生的满足、高兴、愉悦和欢喜等心理反应;三是从情感的角度定义游客满意感,认为,游客满意感是游客对目的地产品和服务结果进行评价与归因后产生的情感。本研究从满意感的心理含义入手,将游客满意感定义为:游客对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自己需要程度的评估及由此产生的心理反应,是游客对某个目的地某次旅游体验的满意感而非累积性的总体满意程度。
信任感是关系营销中的关键要素,指交换一方相信另一方是诚实的、可靠的(Morgan,Hunt,1994;Ranaweera,Prabhu,2003),是交换一方信赖交换对象的意愿(Moorman,et al.,1993)。交易一方对另一方可信性的期望,来源于该方对另一方专业技能、可靠性和意图的分析(Moorman,et al.,1993)。根据社会心理学和营销学文献,信任感可以划分为对信任对象可信性和善意的看法:可信性是指一方认为对方会履行诺言,值得信任;善意指一方对另一方利益的真诚关心和共同获利的愿望(韩小芸,汪纯孝,2003)。对公共服务部门来讲,信任感包括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信任、公众对公共服务部门的信任、公众对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信任以及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对部门的信任。本研究主要探讨游客对旅游管理部门的信任感。根据对政府信任的研究,公众信任感,是指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相信政府会做正确的事情,能够代表公众实施恰当、公正的行为,是人们对政府提供服务的诚信和能力的感知(Bélanger,Carter,2008);游客对旅游管理部门的信任感,是指游客信赖旅游管理部门的意愿,体现了游客对旅游管理部门的信任、支持和信心。
国外研究者把目的地形象定义为个体或群体对目的地的总体印象(Embacher,Buttle,1989;Kim,Richardson,2003)。作为反映游客态度的一个概念,目的地形象是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认识、情感和印象(Baloglu,Mccleary,1999),可以分为认知形象(Horng,et al.,2012)、情感形象(沈鹏熠,2012)、总体形象(Hahm,Wang,2011)和自我一致性(Hung,Petrick,2012;Hosany,Martin,2012)。国内研究者通常把旅游目的地形象称为旅游形象和旅游地形象等。有研究者认为,目的地形象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一特定旅游目的地的感知、印象、想象和情感性思考的表达,是对该区域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文化、旅游业发展等各方面的认识和观念的综合(王红国,刘国华,2009)。也有研究者认为,旅游地形象是由旅游地的各种旅游产品(吸引物)和因素交织而成的总体印象(李瑛,2008)。综合国内外研究者的定义,我们认为,旅游目的地形象是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综合感知和印象。 (本篇文章太长,小编建议你们找客服要完整的)
2.4假设检验
本研究使用AMOS17.0对结构模型进行分析。结构模型各拟合优度指标均达到要求(χ2=299.444,df=83,χ2/df=3.608,RMSEA=0.062<0.08,NFI=0.959、TLI=0.962和CFI=0.970>0.90),且所有路径的标准化回归系数均达到显著水平(见表3)。
由表3可知,从直接效果来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游客满意感、游客信任感和旅游目的地形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标准化β值分别为0.722、0.561和0.128;游客满意感对游客信任感和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影响关系显著,标准化β值分别为0.343和0.519;且游客信任感与旅游目的地形象显著相关,标准化β值为0.255。从间接效果来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游客信任感和旅游目的地形象有显著影响,标准化β值分别为0.247和0.582;游客满意感对旅游目的地形象有显著影响,标准化β值为0.088。从总效果来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结果变量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标准化β值分别为0.722(游客满意感)、0.808(游客信任感)和0.710(目的地形象);结果变量之间也存在着影响关系,游客满意感对游客信任感和目的地形象的标准化β值分别为0.343和0.607,游客信任感对目的地形象的标准化β值为0.255。本研究的假设检验结果如下表所示(见表4)。
3结论与讨论
3.1研究结论
本文关注游客感知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游客满意感、游客对政府的信任感,以及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影响。通过对广东省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游客满意感、信任感和目的地形象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游客满意感正向影响游客信任感和目的地形象;游客信任感也会对目的地形象产生积极的影响。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启示如下:
(1) 以往学术界对服务质量的研究,多站在服务型企业的角度,探讨顾客感知的服务质量对其满意感、信任感的影响;本研究则从公共服务部门的角度,研究游客感知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对游客满意感和信任感的影响,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现有关于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探讨,多以定性研究为主,缺乏整体的理论分析框架,也缺少具有说服力的定量研究;本文通过定量研究,验证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感、信任感和目的地形象之间的关系,弥补了研究缺陷,也为游客更好地评价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以及旅游管理部门更有效地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2) 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旅游管理部门更好地提供旅游公共服务,建立更完善、更能满足游客需要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旅游业在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旅游目的地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旅游目的地形象。其次,有助于缓解游客对旅游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旅游管理论文部门对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节约政府资源,建立和谐的政府与公众关系,并使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能“有的放矢”,更好地满足游客需要。再次,有利于在游客心中树立良好的目的地形象和政府形象,推动目的地可持续健康发展。
3.2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本研究存在以下缺陷:采用横截面研究,无法证明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只能判断出变量间的相关性,因此有待进行纵向数据的研究;尽管构建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作用机制模型,分析了其对游客满意感、信任感和目的地形象的影响,但是没有考虑对游客行为意向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广东省这一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为调研区域,研究结论的普遍适用性有待进一步验证。此外,旅游公共服务的接受者不仅包括游客,还包括其他政府部门、旅游企业、社会组织和当地居民等,本文仅调研了游客,后续研究可扩展到其他对象。未来的研究可构建更加全面的模型,考虑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其对游客、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当地居民等的影响,厘清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前因后果。
参考文献:
[1]宝贡敏,贾跃千,胡抚生.目的地形象和感知质量对游客未来行为意图的影响研究[J].技术经济,2008(6):1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