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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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过程中,由于跨国公司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竞争激烈、复杂多变,故存在诸如政治风险、经营风险、文化风险等众多的风险。其中因政治风险的极难预见性与损失巨大性等特点,已经逐渐被跨国公司所重视。所谓政治风险,是指政治因素对国际投资与跨国投资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或实现其它关键经营目标的可能性。常见的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国有化风险、战争风险、政府干预风险及外汇风险。关于政治风险评估分析方法的研究已经开展了多年,对政治风险评估方法的分类有许多种,有从是否可以量化分为定性和定量分析;也有从所涉各方来分类的,即从东道国角度出发的宏观分析法,从跨国公司角度出发的微观分析法以及综合两大方面的宏微观分析法。但不论分析方法如何,具体的评估方法是不会改变的,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方法有以下几种类:
1政治制度稳定指数
政治制度稳定指数由丹·哈恩德尔(DanHaendel)、杰罗尔德·维斯特(Ger?鄄aldT.West)以及罗伯特·米都(RobertG.Meadow)提出,旨在为政治风险提供一个定量分析框架。它由三个分指数组成:国家的社会经济特征指数、社会冲突指数和政府干预指数,其中社会冲突指数有三个分量:社会不安定指数、国内暴乱指数和统治危机指数。这些指数分别根据各类共15项指标测定,
计算时可从年鉴、政府文件和政治资料等出版物中获得。与其他方法相比,政治制度稳定性指数方法的优点是利用客观数据而不是主观判定资料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包含的因素也较全面。主要缺点是没在政治制度稳定性指数与各个风险变量之间建立联系,因而不能说明制度的稳定性或不稳定性与跨国经营或投资风险的关系。也就是没有指出衡量了政治制度风险之后应该做什么以及投资决策者如何利用所评估的结论。
2失衡发展与国家实力模型
此模型由霍华德·约翰逊(HowardC.Johnson)提出。其基本前提是,政治风险(没收)是该国失衡发展与该国实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决定一个国家失衡发展的因素来自五个方面:政治发展、社会成就、技术进步、资源丰度和国内秩序。失衡发展来自它们相互之间进步程度的差异性和非持续性。而国家实力表现为该国经济、军事与外交关系的结合。这一模型将世界各国依其实力与平衡发展状况分为四类:失衡强大国家、平衡强大国家、失衡弱小国家和平衡弱小国家。四类国家中,发生没收的概率最低的为平衡强大国家和平衡弱小国家,而失衡弱小国家存在中度没收概率,失衡强大国家没收的相对概率最高。在此模型中,与政治不稳定相当的变量因素是非均衡发展。
3国家征收倾向模型
此模型由哈罗德·克鲁德森(HaroldKnudsen)拉丁美洲国家样本统计分析资料提出。其涵义是:一个国家的挫折水平和大量外国投资的相互作用能解释该国没收倾向。而一国的挫折水平形成于该国的抱负水平、福利水平和期望水平,这些水平假定为代表一国生态结构。当一个国家的福利或经济预期低于抱负水平时,该国的挫折水平就高,若此时有大量的外国投资涌入,那么这些外国投资就可能成为国家挫折的替罪羊而遭没收。在此模型中,与政治不稳定相当的变量因素是国家挫折水平。
上述两种模型虽容易理解(失衡发展与国家实力模型和国家征收倾向模型),但比较主观、片面及缺乏可操作性,失衡发展与国家实力模型只是一种理论推导,不便于判断失衡发展的程度。国家征收倾向模型的统计资料来源于拉美,不具全面性。
4政治风险指数
美国BERI公司定期在《经营环境风险资料》上公布世界各国的政治风险指数,动态考察不同国家经营环境的现状以及未来5年后和10年后的情况。它先选定一套能够灵活加权的关键因素,再由专长于政治科学而不是商务的常设专家组对评估国家多项因素以国际企业的角度评分,汇总各因素的评分即得该国政治风险指数。予以评估的因素有3类10项:
评分采用百分制,70分以上为低风险,表示政治变化不会严重影响企业,也不会出现重大社会政治动乱;55-69分为中度风险,表明己发生对企业严重不利的政治变化,某些动乱将要发生;40-54分为高风险,表明已存在或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严重影响企业的政治发展态势,正周期性地出现重大社会政治动乱;39分以下为极度风险,表明政治条件严重限制企业经营,财产损失可能出现,已不能接受为投资的国家。
另外,美国纽约国际报告集团制定的ICRC—国家风险国际指南也较为实用。该指标体系每月公布一次,其构成因素及各自权重如下所示,
ICRC=0.5*政治指标+0.25*金融指标+0.25*经济综合指数
其中:政治指标包括领导权,法律,社会秩序传统……官僚化程度等13个指标。
金融指标包括:外汇管制,停止偿付,融资条件,政府撕毁合同等5个指标。
经济综合指数包括物价上涨,偿付外债比率,国际清偿力等6个指标。
不论政治风险指数还是国家国际指标,都采用定量的方式,方便实用。虽然结果由于评估人的观点和立场不同不宜照搬,但风险指数的设置却具有参考意义,经修改便可自成体系。
5政治风险评估总框架
政治风险评估总框架由杰夫雷.西蒙提出,他从东道国和跨国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将政治风险归纳为类50余种,。该评估方法的多维分类更加明确了政治风险的概念,有助于跨国企业认识风险事件及其可能带来的冲击,故能将风险分析更好融入投资决策分析当中。
6丁氏渐逝需求模型
该模型属于微观政治风险评估方法,丁氏(WenleeTing)的“渐逝需求模型”的基本命题是:在经济民族主义竞争迅速上升、粗暴的社会政治风险不断下降的条件下,外国投资项目的政治风险与该项目对东道国(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看中价值”呈反向关系。此模型考虑了渐逝协议现象以及非工业化国家发展工业经济趋势。这种趋势为:当越来越多的国家加速工业化并致力于经济发展时,对没收和国有化这类暴力风险将逐渐变得罕见。而这里的“看中价值”表现为该项目为东道国所需要的程度,动态的看,它随技术领先程度的降低和其他国际企业竞争的加强而逐渐下降。
项因素的相互作用决定着投资项目的“看中价值”随时间推进而下降的状况,而8-11项因素则间接影响同一时间“看中价值”的大小。如果公司在项目实施中,正面因素作用加强,则该项目的看中价值上升,反之则下降。
7产品政治敏感性测定
产品政治敏感性测定方法是理查德.罗宾森提出来的,该方法的主要含义是: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政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取决于该产品在东道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政治敏感性的大小与该产品面临的政治风险成正比,即政治敏感性低的产品投资政治风险小,得到东道国关注的可能性也小;反之,则政治风险大。当然,即使产品的政治敏感性大,其面临的政治风险也大,但如与东道国经济发展政策同向,也可得到东道国的政治鼓励而减轻政治风险。影响产品政治敏感性的因素共有12项,根据东道国的情况分别给予打分,对绝对否定者给10分,绝对否定者给0分,对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分数。最后累计12项因素总分,分数最低者表示该产品政治敏感性最强,分数最高者则表示政治敏感性最弱。
该方法简单实用,可根据产品特点,并在对东道国调查的基础上,对各项因素进行评分。然而,该方法也有其不足的一面,比如对每项因素的权重都是一样的,这样难免对结果产生影响,在外汇十分短缺的情况下,如果产品行销将明显减少东道国的外汇,则该产品政治敏感性的分数可能远远超过10,甚至达到20或者更多。所以,在对该方法进行使用时,权重应该区别对待,对不同的国家,每一项因素权重应有不同。另外,还需根据东道国不同时期情况,还可以适当增加相应因素,使最终结果更具有使用性。
对上述两种微观评估模型(丁氏渐逝需求模型和产品政治敏感性测定)中,都是针对外资投资项目产品及相关产业的评价,只要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都能受到东道国不同程度的鼓励,就可相应减少所面临的政治风险。比较而言,丁氏模型更为全面,且具有动态评估效果,符合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基本评估情况。但从量化角度来看,产品政治敏感性评估显得更为方便,但权重的等量分配无疑也是它的一个很大的局限。
参考文献
1曾忠禄.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决策、管理与案例分析[M].广东:广东经济出版社
风险投资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投资有其自身的特点:
1. 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高技术项目或企业。
2. 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投资。高科技项目的风险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投资的高风险,同时,高科技项目成功所带来的巨大回报也决定了其高收益。
3. 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参与性。风险投资者在向高技术企业投资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因而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性”。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运作机制不配套。
1.资金来源单一。国外风险投资者大多是机构和个人,社会化程度高,而我国除海外投资机构部分参与外主要是政府,而政府投资政策性强,表现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
2.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美国,拥有110亿美元资产的风险投资公司较多,其风险资本数额达1000多亿美元,平均每个风险企业可获得3000万美元的风险资本。而我国风险投资规模较小,资本接近或超出1亿的很少,大多数公司资本只有千万,甚至几百万。
3.缺乏高效率的信息交流网络。企业无法迅速了解国内外高新技术最新动态, 技术开发具有较大盲目性和风险性。
4.过分追求资金安全, 失去风险投资意义。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偏重于支持技术成熟的项目,而支持风险企业孵化、创建的少。
5.风险投资策略评估体系不完善。一是目前对风险投资项目究竟如何评价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二是项目评价带有浓厚的人为色彩,缺乏严肃性、科学性,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是否有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书,是否成果项目、火炬计划等,而这些并非风险投资的唯一标准。
6.缺少对所投项目的增值服务。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导致了风险投资公司运作上的无规范化操作,因投入风险企业后缺乏配套服务的积极性,后期跟踪和辅导跟不上,无法与国际上有实力的风险投资机构竞争。
7.缺乏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为了弥补主板的不足,在美国出现了NASDAQ, 在英国有USM,我国香港地区也在1999年开辟了二板市场。这些为风险企业上市创造了机会,使风险投资容易退出,而我国的二板市场还未建立。
8.风险投资人才奇缺。我国科技人才两极分化,有高水平的基础理论研究人才和有大批专利的发明家,有了解国内市场、企业和国内技术的企业家、工程师和技术工人,但缺少融管理、市场、技术、金融知识于一身的风险投资管理者和高科技企业创业者。
(二)认识意识偏差
风险投资产生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 而我国缺乏市场操作经验和风险意识, 在引入过程中, 政府管理部门及投资者都产生了一定的认识偏差。如政府对风险投资机制建设重视不够,以为建几家风险投资公司,投几个高科技项目就可以实现,却对其关键因素——创造一种有风险承受能力,有创新力和有经济效益的体制环境认识不足。此外,风险投资行业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控股与否并不重要,而我国则在此问题上套用一般性投资的运作规律与经验,一味地强调控股要求,使风险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导入另一误区。
(三)风险资本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在风险投资的早期,尤其是风险投资还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时候,政府的表率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随着风险投资的逐步发展, 政府介入一方面会受到资金限制, 另一方面,反而会阻碍风险投资的发展。又由于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规模偏小, 我国风险投资公司只能支持一些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项目,而无法进行组合投资,难以实现资本快速积聚与集中。
(四)战略定位不科学, 风险意识不强
风险投资业追求高回报,重视短期目标,眼光往往放在过去和现在,而忽视了风险投资的根本特征是投资未来。另外,由于风险投资的对象往往是没有任何业绩记录的新创企业,而且因投资而取得的股权缺乏流通性,必须长期持有,甚至在投资回收前,还要持续不断地融资。因此它属于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为了降低风险,投资前能否正确、有效地进行各项投资方案的评估,以挑选出具获利潜力的投资方案,将成为经营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但目前的风险投资中存在着明显的投机心理,受高收益的诱惑,缺乏理性分析和理性决策,风险意识不强。
(五)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健全
从理论上讲,风险投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退出:一是公开上市。可通过主板市场独立上市,亦可在将来设立创业板上市,也可以在香港创业板或海外上市, 还可以与其他公司重组以捆绑上市;二是兼并收购。通过出售股权、兼并收购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的手段退出;三是出售给其他风险投资机构;四是被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五是破产清算。由于我国主板市场的上市“门槛”过高, 基本上将中小科技企业拒之于门外,加之我国创业板还未设立,严格地限制了风险投资的滚动式投资。
三、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对策
1.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1) 尽快制定和完善《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管理条例》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的风险投资有法律保障;(2) 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力度。
2.建立多层次的风险投资网络,明确政府与民间风险投资的合理分工,实行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并存。
3.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二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 、三板市场( 区域性资本市场)。我国应建立以公开发行上市为主,出售和清算为辅的风险资本退出体系。但我国目前只有沪深两个主板市场,且审批手续复杂,实行额度控制,因此,笔者认为我国风险资本退出可通过香港创业板上市或者借壳上市,不愿意受IPO约束的风险投资家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企业都可以采用直接出售的方式退出。在此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盘出业务,项目组方式,股转债方式,场外交易,清算与破产方式实现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
4.培养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我国应积极创造适宜环境,提供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风险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创新家和金融人才,组建强大的风险投资队伍,使我国风险投资良性发展。
5.完善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财务、法律咨询与投资顾问等策略。包括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技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我国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目前还不够完善, 尤其是服务于风险资本运作的中介机构尚未起步, 因此我国应建立诸如官办投资信息网络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评估机构, 以及进行技术定级的标准和办法等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监督制度, 以确保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从广义讲,包括对一切有意义的开拓性、创业性经济活动的资金投放。从狭义讲,是一种主要对尚处于创业期的未上市的且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企业(主要是新兴高科技企业)做长期股权投资,旨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并通过所投资企业的资本增值来实现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目前,大多数学者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均采用后一种理解。如何借鉴国外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发展我国高科技风险投资业,已成为当前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及意义
(一)发展风险投资的意义
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推进器”,对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意义主要体现在:
1.发展风险投资是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
几十年来,风险投资以举世瞩目的业绩开创了美国等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牵引这些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火车头”、“创新、创业、创造奇迹”的化身,也使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
2.发展风险投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风险投资支持的重点是开发和试点这两个阶段,科技成果的转化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给予支持。
3.发展风险投资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始终体现了政府行为,而风险投资则使投资由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风险投资公司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投资决策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并善于在风险和回报之间作出优化抉择;对被投资企业的筛选体现了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准则。
(二)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风险投资是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如下:
1.我国的风险投资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如四通、实达、联想、清华同方、海尔、宝钢、希望等公司都独自或联合其他机构成立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2.风险投资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3.风险投资公司的分布相对集中。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公司多数集中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有风险投资公司52家,西部地区只有11家;二是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集中于高新区内,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项目。
4.外资风险投资机构开始涉足中国风险投资业务。
5.各地在风险投资发展的这么多年来,都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一大群优秀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产生。
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风险投资主体单一,风险投资资本来源渠道狭窄
我国目前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据统计,2007年末全中国拥有风险投资公司160多家,风险投资资金仅有 180亿元,实际项目投入只有30亿元,这一规模仅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的2%。
(二)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财税政策的支持不够有力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正积极参与和支持风险投资,但政府参与和支持的力度还存在一些问题:1.政府资金投向不合理。 2.所得税减免力度过小。这让好多参与风险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有个很重的包袱,也就无法刺激他们的热情和积极性了。3.政府缺乏对高科技风险企业的界定和评级标准,导致“假冒伪劣”的所谓高科技风险企业满天飞,进而影响了风险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乏力
现代社会是法律社会,所以如果法律保障不到位,势必会影响到风险投资的发展。
1.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从萌芽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其间,我国也陆续制定了一些与风险投资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和办法》、《关于设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等。
2.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1)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限制。(2)关于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金额的限制。(3)关于风险投资公司设立条件的限制。(4)关于风险投资基金供给的限制。风险投资运作的重要条件是有巨大的风险资本来源和通畅的风险资本筹集渠道。(5)缺乏有限合伙法律制度。1997年颁布的《合伙企业法》是继《公司法》之后,按照订立协议、区别处理出资方式和投资者责任形式等法律要求制定的又一重要的市场主体立法。(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的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参加了若干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在相关制度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四)风险投资中介发展令人堪忧
由于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很薄弱。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风险投资方面的专家,中介机构力量薄弱。
2.没有形成与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相适应的社会监督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
3.各种中介机构组织混杂,没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组织。
4.无明确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条件。
(五)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缺乏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懂金融投资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
(六)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
在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中,风险投资的退出具有重要意义。风险投资能否顺利的退出,关系到风险投资企业能否收回资本,使资本得以循环的流动,从而实现投资升值退出再投资再升值这样一个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的过程。
而我国不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经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单一。
2.现行法律中存在着制约风险投资退出和发展的条款。
3.没有制定科学的为企业进行技术定级的标准和方法。
4.产权交易制度相对落后。
三、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对策及建议
由以上对风险投资发展的问题分析,我们可以从下面介绍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发展多元化风险投资主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
实现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拓宽资本来源渠道是我们首先要努力的目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金融机构
(1)将保险业引入风险投资领域。(2)将养老保险基金引入风险投资领域。
(3)将银行业引入风险投资领域。
2.企业
利用大型企业集团的雄厚资金实力,是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一种选择。从目前来看,可以利用的资金有:
(1)上市公司的资金。(2)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3)民营企业资金。
3.个人
引导个人进行风险投资,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个人投资者,允许开办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按公司的运行方式进行风险投资活动;二是普通居民可以通过购买风险投资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债券等方式进行风险投资;三是直接以合伙人的名义以资金入股风险企业。
4.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5.国外风险资本
国外风险资本大规模介入,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内风险投资的发展。
(二)政府给予支持,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
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风险投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降低到10%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
(三)制定和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
针对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存在的上述缺陷,并借鉴世界各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和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
1.修改完善现行法律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扫除障碍
风险投资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其运行规则与传统经济的运行规则有重大差异,而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是建立在传统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对传统经济的法律调整。
2.制定风险投资核心法律——《风险投资法》和《风险投资基金法》
在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一旦条件成熟,可制定风险投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至少应该规定以下内容:(1)投资主体;(2)基金的组织形态;(3)基金的募集方式;(4)基金的交易方式;(5)基金投资的监管等等。
3.建立风险投资辅助法律制度和政策
在风险投资业运作过程中还需要包括税收、知识产权、政府采购、风险投资保险等辅助法律制度的支持,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辅助法律制度体系,以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加快发展。(1)修改完善税收法律制度。(2)制定《高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法》。(3)制定新的《破产法》。(4)完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法律制度。
(四)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人力资源是任何产业比不可获取的要素,对风险投资来说,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就显得更加重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加快对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
2.利用国际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方面主要是收入分配问题,可以给予风险投资人才工资、福利、奖金、股权、期权和收入提成制度等,这样可以激发风险投资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
(五)完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风险投资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投资活动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可靠性。
1.完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
要充分利用、挖掘和发挥现有社会资源的潜力和积极性,改造、新增一些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当前主要是健全三类机构,一是标准认证机构。二是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三是科技项目评价机构。
2.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社会信用水平是指包括政府信用、商业信用,集体信用、民间信用等的全社会总体信用的发展程度。
3.建立全国性的风险投资行业协会
这是一个行业性自律组织,是联结政府与风险投资机构、国内风险投资家与外商和外国金融机构,沟通业内信息、规范同业经营行为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4.加强中介机构方面的法规建设
我国的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价、市场分析、投融资中介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与风险投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5.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政府应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中介机构行业的规范发展。 (六)建立完善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
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包括两方面的思路,一方面要为风险资本的ipo退出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快包括产权交易在内的三板市场的发展,构筑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风险企业的股份转让和破产清算提供灵活多样的退出通道。具体建议如下:
1.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风险投资退出的渠道。
2.大力发展产权交易,使股份转让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渠道。在风险投资可以选择的退出机制中,企业并购和股份回购都属于股份转让。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应当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因此需要为风险投资股份转让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从本质上看,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适宜的外部环境,而政府要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扶植,从而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当重要的“推动器”角色。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活动,更离不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政和金融环境。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的财政和金融支撑环境至关重要。
一、政府财政资金的适度扶持
为了有效解决风险投资发展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很多发达国家都先后推出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试图从系统抚育的角度解决风险投资所遇到的难题,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美国不仅先后培育出了IBM、英特尔、思科、微软这样的大公司,也极大地激发了美国公民的创业、创新精神。但是,由于风险投资涉及面广,资金需求个性化明显,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风险中起主导性作用。政府财政资金主要是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出发,抓住制约风险投资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风险投资环境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使财政支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首先,任何产业和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市场与环境条件,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对资本、法制、人才、市场机制等条件的要求更高,政府应在满足这些条件方面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其次,风险投资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战略重要性无法在追逐商业利润的市场上通过成本-效益关系完全反映出来,这就需要政府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目标出发,采取措施,鼓励并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如通过设立政府种子基金,对处于研发阶段的创业项目提供资本金支持。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规定,凡企业利用风险资本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均可从政府得到约占其开发总支出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补贴;澳大利亚企业科技开发费的60%由政府通过免税方式提供。我国1999年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第一个政府种子基金。该资金设立以来,通过无偿资助等方式,对优化种子阶段企业资金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作用非常显著。政府基金只能起到引导和催化剂的作用,而不能成为风险投资的主力。目前,风险投资主体单一,风险资金来源短缺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为推进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要有更多的风险资本加入进来。因此,应着力培育多元化的民间风险投资主体。从长远看,国家对风险投资的支持主要表现在政策的支持上,风险投资的真正发展还是在于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主要的资金渠道包括:允许保险公司将多年来积累的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包括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公司,由后者进行风险投资,或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吸收外资和鼓励外国机构在我国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开展风险投资活动;通过商业银行介入风险投资的担保机制,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
二、建立政府信用担保制度
毫无疑问,政府是最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政府信用担保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具有放大效应。
在目前银行贷款仍占企业资金来源的主导地位,且银行仍以“安全第一”为经营原则的情况下,由政府为风险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是促使银行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最为直接和有效途径之一。发达国家为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普遍选择了政府担保的方式。例如,美国中小企业局(SBA)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85%~90%的担保,为从事股权投资类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发行长期债券的担保。日本设立的“研究开发企业培植中心”负责对风险企业的贷款担保,担保比例为80%。实践证明,通过财政担保,政府可以用少量的资金带动大量的民间资本投向高科技风险企业,其资金放大倍数在10~15倍之间。为发挥信用担保的资金放大效应,可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成立专门的风险投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由政府、银行及民间资本合资设立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投资的保险保障体系,如可由政府组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保险机构,或鼓励现有的保险公司开展风险投资保险业务;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入风险投资担保领域,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担保业的政策,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担保业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风险投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能过分依赖于政府担保。从国际经验看,政府担保在风险投资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即使是政府担保,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行政担保,而是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担保,政府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现状
2.1知识生产的投入情况
知识生产投入主要包括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R&D经费及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R&D/GDP)这两个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研发的投入和强度;R&D人员是各种科技投入的使用者,是科技活动中最直接最积极的因素。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是R&D人员中的核心力量,担负着科技发现、知识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任,其人数比例反映了整个R&D人员的研发能力。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投入的重要指标。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R&D经费投入整体呈上升趋势。2008年,我国R&D经费达到4616亿元,是199O年的36倍。尤其是自1998年以来,在这1O年间我国R&D经费年平均增速达到24左右。R&D/GDP反映的是科技投入的强度,比起R&D经费的绝对水平,Rb-D/GDP的变化要复杂一些,但是在我国近3O年来GDP以年均8的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我国R&D/GDP依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到2008年,R&D/GDP达到了1.54,远远超过了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从图2可以看出,l996-2008年间,我国无论是R&D人员总数还是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的比例都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我国R&D人员总数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到2008年,我国R&D人员总数达到496.7万人,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2位。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的比例,除了在1998年和2004年出现小幅下跌以外,其它年份都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到2008年,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的比例达到了69.2。从横向来看,我国R&D强度与G7国家相比差距不断缩小。如图3所示,从2002年开始,超过了意大利,但与G7其它国家尤其是与美日两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值得注意的是,从1990年开始,G7国家的R&D密度从未低于1,日本更是多年在3以上,而我国R&D密度在2000年以前一直是在1以下徘徊,这反映了我国R&D存量与G7国家相比尚存在着严重不足。R&D投入结构主要是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在RD投入中所占的比例。R&D结构合理,则知识生产的效率高;结构不合理,则事倍功半,甚至会导致R&D投入的闲置和浪费。如图4所示,2007年,我国3项研究的比例是4.7;13.28:82.02;2006年,美国是18.56:23.12:58.31;2006年,日本是12.65:22.18:65.17;2005年,法国是23.17:38.14:38.69;2005年意大利是27.71:44.4:27.89。而国际上通常认为三者的最佳比例是15:25:60,由此可见,我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比例偏低,尤其是基础研究,仅仅才占最佳比例的1/3。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国知识生产的投入无论是经费投入还是人员投入,都呈现出高位、高幅度增长的态势。但从横向来看,我国R&D的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R&D流量还是R&D存量,都存在着明显差距。从R&D投入的结构来看,我国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
2.2知识生产的产出情况
知识生产的产出主要是科技论文、专利等知识成果。科技论文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知识产出的重要指标。根据2009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的统计结果,1999-2008年我国科技论文的发表量占世界科技论文总数的比例持续增长,从1999年的3.3上升到2008年的11.5,排在世界的位次从第8位上升到了第2位(见表1);从2006年开始,我国的论文总数连续3年居世界第2位,仅次于美国。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科技的数量在世界科技论文总量上占据重要位置,科技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效果。在对科技论文的质量进行评价时,目前最为普遍并受到大多数国家公认的是以被ESI收录的论文数量和论文引用率作为评价指标的论文。2008年,在ESI收录的论文数量排序前8名的国家中,我国的论文数量居世界第5位,但其引用率在8国中却排名最后,不仅远远落后于排在第1位的美国,而且与排在第7位的日本也有非常大的差距,这说明我国科技论文的质量亟待提高。利是衡量各国知识生产的另一项指标,按其类型可分为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反映了一国技术发明创造活动的水平和产出状况。其中,发明专利因知识含量高、具有国际可比性,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一个国家的知识生产能力。从专利数量来看,2000—2006年间,我国专利总量呈持续增长的态势(见图5)。尤其从2002年开始,其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到2006年,已经远远超过英、法、德、加等国,仅次于日本和美国。而从3项专利的分布情况来看,2008年,我国发明专利仅占全部授权专利的26(见图6),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6O的水平,这同样说明我国专利的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对我国近年来知识生产的产出情况分析,我国知识的产出无论是科技论文还是专利,在数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居世界的领先位置;但在质量上即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这表明,近几年我国对知识生产的投入重数量和规模,轻效益和质量。
2.3我国知识的应用情况
根据知识经济资本运行的总公式G—K—G’,知识资本的生命在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只有在不停的运动中才能实现价值增值,而知识应用正是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并带来经济剩余的重要一环。如果K—G’不能实现,那么之前对知识生产的投入就无法收回,甚至会造成浪费;而如果K~G’转化后带来的经济剩余不足以支撑高速的持续投入,那么知识资本的循环也不能持续运行。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反映了知识应用水平的高低。科技成果转化率是指转化为生产力的知识成果占全部知识成果的比例,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知识应用在数量上的指标。而科技进步贡献率是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它是衡量区域科技竞争力和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综合性指标,它主要反映了知识应用的质量。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决定了科技进步贡献率的高低,只有保证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产生出社会经济效应,才能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目前,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平均仅为2O,实现产业化不足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尽管每年我国有近万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其中有3O左右的成果为国际首创,从一定程度上占据了国际领先地位并填补了国内空白,但遗憾的是这些成果仅有15~20被转化为批量生产,只有5%的成果形成了产业化规模,专利的实施率也仅为3O左右。相比而言,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7O~80。据测算,目前我国的科技进步贡献率为39,而美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已经达到80左右。因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减少科技投入的闲置和浪费,提高知识应用的水平,是我国知识经济实现集约型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展迅速,实力大增,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及国家对科技事业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所提出的建设创新性国家的宏伟目标加大了对科技事业的投入,使我国的科技事业蒸蒸日上;二是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仅仅只停留在数量和规模上,粗放型特征很明显。这主要表现为R&D投入的结构问题突出、知识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科技与经济严重脱节等。
3我国知识经济集约型发展的对策
3.1加大投入,调整结构。提高知识生产能力
3.1.1加大投入
国家的繁荣昌盛是靠人民创造的,不是继承来的。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创造力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而强大的知识创造力源于巨大的投入。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通过知识经济的集约型发展来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没有大量的R&D投入是万万不行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在R&D投入的流量上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要在存量上多还过去欠下的“旧债”。加大R&D投人就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杠杆,多渠道吸收社会各类资金投入R&D活动。具体来说,一要继续加大政府对R&D活动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二要大力引导民间资本投人R&D活动。目前,我国有超过10万亿元的民间资本处在闲置状态,利用民间资本参与R&D活动将是政府财政资金的一个重要补充;三要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那些在国际市场上独领的跨国公司,大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要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来华进行研发投资和人力资本开发,充分利用其“溢出效应”积极参与R&D活动的国际合作,与国外大学、研发机构和企业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进行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
3.1.2调整结构
结构合理才能事半功倍。就R&D投人结构而言,主要指R&D投人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三者的比例。目前,我国实验发展在R&D经费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比例却偏小,尤其是基础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我国基础研究占R&D经费总额的比例常年在5左右徘徊,这一比例仅是最佳比例的1/3,不足美国的I/4。而基础研究的每一个重大突破,都会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作用。人类技术文明发展史上的大革命,大多是由基础研究上的突破所引起的技术开创性的革命和变化。因此,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对于缓解当前R&D结构失衡、提高R&D的产出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基础研究由于耗资大、风险高、周期长,且知识成果的外溢性强,私人企业不愿也无力对基础研究进行投入。因此,政府应该在基础研究投入中扮演主要角色,积极承担进行基础研究的责任,同时充分利用多元化的投融资途径来分散风险,才能吸引私有资金参与到基础研究活动中去。
3.2激活源头。创新机制,推进知识资本的运营
3.2.1评选机制
R&D人员的知识生产活动是知识经济的源头,源头得不到保障,知识经济也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科教系统在对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提升、奖金分配等方面普遍都与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成果的鉴定直接挂钩。在评价科研单位的科研水平及评级达标的考核中,主要也还是以科研成果和的数量来确定。这就导致我国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者普遍都存在重成果轻专利、重评审轻市场的观念,使许多知识成果一开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乏市场导向,要么距工程化要求太远而没有商业价值,严重影响到知识产业化进程的发展。因此,要想完善科教系统的评选机制,就要把获得专利和知识成果实现产业化发展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知识生产者的积极性,保证有源源不断的优质知识成果实现资本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3.2.2分配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即由货币出资者取得对企业所有权的掌控。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日益成为主导因素。显然,这种“所有权系于出资”的产权结构已不能再适应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的实际状况和实际需要。它既不能有效激励企业的创新人员,也不利于留住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鉴于此,许多专家提出了以产权激励为主要形式来构建知识型企业的设想。在知识型企业中,创新者成为委托人,是企业增量知识的创造者并决定着企业生产什么样的产品;经营者管理工人并组织生产;资本所有者成为债权人,获取固定的股息收益;生产者负责生产,获取固定的工资报酬。创新者和经营者共同分享企业的剩余价值。这种以产权激励为主要形式的知识型企业,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激励创新者和经营者发挥他们的技术来开发知识和管理知识,使他们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另一方面,还可以对企业创新者和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不至于使他们频繁地离开企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
3.2.3风险机制
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过程。一项科研成果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到产业化的投资比例是1:10:1。O。在成果转化的不同阶段,需要不断地注人资金,且注入的资金需要不断地加大。同时,由于新技术、新成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着很高的失败率,因而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但从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如果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其收益也是无法估量的。正是由于知识产业化的特点,才决定了它仅仅依靠传统的融资手段是不可能满足其资本需求的。因此,风险投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就好比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能使知识快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并能够取得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实现风险投资自身的发展壮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尤其是近几年来,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加上人民币存在较大的升值空间,吸引了大量的国际风险资本进入中国市场。但与欧美风险投资起步早、发展快且较为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风险投资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要扩大风险投资资本来源。虽然近些年来我国风险资本呈井喷式发展,但与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比,仍然是杯水车薪。其原因之一就是我国风险投资融资渠道狭窄,投资资本单一。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金融机构贷款上。结合我国国情来看,要解决风险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就必须广开投资渠道,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把资金投资用于风险投资领域,适度开放对养老基金的投资限制,积极引导外资参与风险投资,加大力度吸引民间资金等;二是政府应加大对风险投资扶持的力度。由于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不足3O年,大部分国民的投资观念尚未转变,他们不了解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因此,许多人宁愿把闲余资金存入银行也不愿做风险投资。在我国,风险投资还远远不成熟,这就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的引导往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使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向风险投资领域聚集;三是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其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以后,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变为资金形态。退出机制不仅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连续的流动性,而且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可以说没有退出,风险资本就难以生存和持续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往往事倍功半。
3.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优化知识经济的发展环境知识经济发展的主体主要包括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科研机构拥有丰富的人才和知识储备能力、较强的研发能力,是知识的主要提供者;企业具有较强的知识需求和充裕的资金,能敏锐地感受到市场对新知识成果的需求,往往走在创新的前列;政府能够承担一定的知识成果转化风险,具有较强的组织调控能力,可以为知识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服务环境。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应彼此配合,来优化知识经济的发展环境。
3.3.1法制环境
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作为第一要素的经济,对于智力资源这种无形资产的归属和占用进行法律判断,其难度远远大于有形资产的判断。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所确认的权利,其实质就是确认知识(智力成果)是财产、是财富的法律制度。因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知识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法律条件,是保证知识经济正常运行的有效手段。同时,随着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wTO把知识产权贸易列为世界贸易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国际化的需要。法制环境最重要的是要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人,切实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3.2政策环境
知识经济是以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为支柱产业的经济,由于这些产业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成熟性,因此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具体而言,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知识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加强产业技术政策的引导,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通过产业技术政策调整,扶持知识型企业加快进行技术和管理创新,以提升它们的技术档次和服务水平;二是要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知识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财政扶持主要是对R&D的直接投入和运用贴息、担保等手段对创新进行激励和扶持。对于符合产业技术政策的研究开发活动,政府就应在资金上予以支持,用少量资金来引导产业技术政策的实施和刺激企业创新投资的积极性;三要改革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知识型企业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应把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相结合,以项目优惠为主;改进与所得税相关的折旧政策和费用列支政策,并实行投资抵免政策,对中间试验产品和专利所得收入实行减免税政策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3.3.3社会环境
1 引言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也在不断的发展之中,要发展就得使企业不断的在规模和技术上不断的扩建,然而企业的扩建并不是有简单的因素决定的,尤其是现在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经济萧条,对于增资扩建问题就更需要加倍的小心、认真分析,所以本文试图通过对层次分析法模型的建立,将其运用到此领域,并通过实证分析以便使企业在金融危机爆发的当下能够合理正确的对企业扩建问题作出判断。
2 研究现状
现代风险管理最早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败的德国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管理论文,提出包括风险管理在内的企业经营管理问题,较早的建立了风险管理的理论体系。后来美国于1929-1933年卷入20世纪最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更使风险管理问题成为许多经济学家研究的重点。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首先倡导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问题得到了理论探讨和在一些大企业的初步实践,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的一些大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促使高层决策者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风险管理理论研究逐步趋向系统化、专业化,使风险管理成为管理领域中一门独立学科专业,专门处理那些因未发生的事而带来可能性的负面影响。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美国主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都开设了风险管理课程,风险管理日渐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
目前对风险分析评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分析、工程运行、网络安全、企业财务状况分析、投资分析、灾害规避、信息安全与动植物贸易安全等方面。风险分析评价过程实际是探索系统未来运行轨迹的系统运行过程,要提高风险分析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必须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做指导并贯穿于风险分析评价的始终论文的格式。
有关投资风险评价的研究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己经开始,其起点是Marquis和Myers做的大规模实证研究。Moriarty和Kosnik认为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Souder和Bethay认为应分为技术、资金、设计、支撑体系、成本与进度和外部因素等六类。
钱水土(2002)研究投资风险因素分析,在对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引入了成长风险和道德风险分析。
高斯林和巴格(1986)研究表明,在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评价中,管理质量和水平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们认为是企业家组建了经营管理小组管理论文,既然是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了风险企业合同,因此企业家必须具有挑战性素质。
关于企业扩建的研究方法,许多专家运用权重和概率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模型的指标进行量化,将数学中的定量分析方法用于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评价中,目前主要有: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灰色模型法、数据包络分析法、蒙特卡罗经济风险分析法、期权定价模型以及人工神经性网络的应用等方法。本文将以层次分析法为主建立模型。
3 建立模型
3.1 层次分析法的原理
AHP把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又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层次中诸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然后综合决策者的判断.确定决策方案相对重要性的排序[2]。整个过程体现了人的决策思维的基本特征,即分解、判断、综合。
3.2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
运用AHP进行决策时,可以分为4个步骤:
3.2.1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递阶层次结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支配关系所形成的层次结构。其构造原则是: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元素。然后按照其属性将元素分成若干组。形成不同的层次同一层次的元素作为准则对下一层次的某些元素起支配作用。同时它又受上一层次元素的支配这些层次大体可以分为[3]: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
3.2.2 构造两两判断矩阵
①确定比例标度:就每一个上层元素对与其有逻辑关系的下层元素进行一对一的成对比较。 即通过分析、判断确定下层次元素就上层某一元素而言的相对重要性。判断结果显示在判断矩阵中采用1-9之间的整数及其倒数作为比例标[4]论文的格式。如表1所示
表1 标度的含义
标度
含义
1
3
5
7
9
2、4、6、8
倒数
表示两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性
表示两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冈素稍微重要
表示两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明显重要
表示两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因素强烈重要
表示两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因素极端重要
上述两相邻判断中值.如2为属于同样重要和稍微重要之间
1选题
1.1研究背景
(1)风险投资被称为产业升级的“触媒”。研究表明,风险投资能够帮助信息落后地区提高资源配置,加快创新技术提高,缩减融资约束成本。风险投资机构作为专业投资者,可依据拥有的资金和相关知识技术,对企业创新发挥重要作用。(2)作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十分重视创新能力提升。在70周年之际,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将长三角一体化抬升为国家战略。
1.2国内外现状评述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经历了14年的缓慢发展尚在初期阶段,随着国家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计划的出台,全国范围的风险投资热将持续升温,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前景令人乐观。美国、日本等风险投资大国在世界风险投资额中占比巨大,已形成独有的风投体系。风险投资在科学技术向实际生产力转化中能够牵动新经济发展,促进各国产业升级,但理论与实践方面仍不完善,国内外各方学者做了大量调研:(1)风险投资对创新的促进方面。周泽将和胡刘芬(2018)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发现风险投资可以降低企业与投资者间的信息错误率,向市场传递企业品质的信息,从而降低约束成本,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Lerner(2010)实证风险资本增长可以有效驱动创新增长[2],引起专利数量的增加效应提高。(2)风险投资机构的职能方面。郑馨(2019)基于“理论”,肯定了风险投资机构具有“内部人职能”。Amit、Glosten和Muller(2019)强调了风险投资机构事前评估与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性。1.2.1风险投资网络与城市创新能力相关文献表述,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关系和上市公司投资效率间的相关影响是基于理论和实践双重依据,风险投资在网络中心度的变化可以抑制投资不足,市场上企业的变化对城市十分重要,间接说明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对城市创新能力起很大作用,这也是本文重点探究的一方面。从我国经济发展分布来看,城市创新能力的不同空间分布[3]与地区经济状况有相关性,创新能力自东南部向西部地区递减;在影响创新能力方面,受金融环境影响较大的是西部和东北部城市,而东南部城市受原有经济水平影响较大。风险投资作为重要的融资形式,深刻影响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相比单独投资,联合风险投资更利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但投资方之间在不同指标上的差异过大,也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发挥。1.2.2文献评述风险投资网络发展至今虽然有很多不足之处,但从整体发展上看已逐渐走向成熟。近些年因为市场经济发挥着更大效用,很多有创新潜力的企业认可风险投资对地方经济尤其长三角城市群的积极作用。在解决资金困境时都会采用风险投资这一方法,在获得资金后,将其转变为更大的生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经济结构,进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1.3选题意义
1.3.1理论意义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创新能力作为经济增长核心驱动力[4]的影响作用日益加强,成为衡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参考。因而在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竞争的加剧和分工深化的全球背景下,探讨如何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转换发展思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也是依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状况,研究长三角城市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3.2现实意义当下,我国正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创新驱动发展尤显重要,应把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整体创新水平。长江三角洲创新能力的提高可促进整体经济实力的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市场化程度。而风险投资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不同层面有了显著的进步,为长三角地区各方面能力的提高提供有效思路,开拓新的道路,引领城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内容
2.1课题研究思路
查找相关中外文献,搜集各地区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对长三角城市群的影响资料,于风险投资网络对创新能力的促进效果展开分析讨论。通过对长三角主要城市受风投网络位置影响的分析和实地研究,总结出对于政策制定者、风险投资者以及创新型企业的相关决策建议,撰写论文(见图1)。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研究法收集有关的中外文献和新闻材料,全面、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的问题。在导师的帮助及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查找了大量有关风险投资网络位置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文章,参考资料过后,对其有了一定了解和掌握。2.2.2定量分析法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调查,了解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市的常住居民对于该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的了解程度,及对他们的影响,得到更加精准的数据,为后期研究区域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对城市群影响提供可靠的依据。2.2.3定性分析法通过对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市受风险投资网络位置的研究,进行归纳、概括,对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认识其本质,并进一步分析其对嘉兴金融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2.3主要内容
2.3.1长三角城市风险投资网络位置和创新能力现状我们查阅了相关新闻媒体报道,时刻关注有关风险投资网络位置的国家政策和当地政府政策,了解到近几年,长三角城市群的风险投资工作已经在很多领域开展,发展速度迅猛。同时收集、查找了与本文有关的中外文献和大量数据,进行梳理,即对网络中心度指标(投出风险投资事件和收到风险投资事件)进行分析,详细了解了长三角城市群的风险投资集聚程度。2.3.2周边城市与本市创新能力受风投集聚程度影响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引入“政府风投引导基金”[5]指标,结合长三角城市群近五年的网络区位变量作为衡量风投集聚程度的指标,对风险投资集聚与城市创新能力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风险投资集聚程度对城市创新能力呈正相关。结合空间杜宾模型,比较长三角城市不同的风险网络投资区位对创新能力的影响程度,了解到风险投资在总体层面上能够提升长三角城市的创新水平[6],对于大型企业密集度和风投集聚程度更高的城市,风险投资对于创新的影响更为显著。2.3.3风投企业不同生命周期与行业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借鉴空间杜宾模型,研究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公司对其他城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效应。为了研究在运用风险投资过程中的被投资企业,和企业生命周期对该城市高新产业化的影响,采用投资阶段(stage)和投资行业(industry)两个虚拟变量。通过查阅比较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等若干新兴行业,实证接收风险投资的企业科技越前端,发展越趋于成熟,越能促进该城市的创新技术;与此同时,研究得出城市中收到风险投资的企业管理制度越完善,越不利于周边地区企业经济的发展。2.3.4借鉴国际几大湾区协同创新实践的研究及对长三角地区的启示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作为世界著名的三大湾区,在协作分工、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协同创新的发展经验对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建设具有借鉴价值。从世界三大湾区风险投资与城市创新能力发展所采取的主要做法汲取经验,从中挖掘风险投资与城市创新能力间的内在联系与相关机理,并建立模型,从而为政策制定者、风险投资者以及创新企业提供相关的决策建议。
3预期价值
3.1对政府而言
创新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拥有决定区域经济的实力,是各影响因素的主心骨。在这个风险和机遇并存的时代,各个省市中心领导层都渴望搭乘风险投资这艘大船,享受其中的资源,推动各地发展。从长三角城市群风险投资网络的角度来看,必须紧紧抓住风投区位以及周边城市区位创新因素,挖掘有价值的资料供大家参考。此外,也可以提出针对性的意见,为推动经济发展做出独特的设计。
3.2对投资者而言
从地理位置上看,风投机构往往通过自身的集聚产生一些辐射效应,从而拉动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并通过用户交互资源以及共享基础设备,实现边际效用最大化,不触碰到边际效用递减,同时,机构的联合形成了资本集聚,庞大的资本团为股票、基金等领域敞开了方便之门。对投资者来说,研究的理论能够帮助投资者识别各类风投机构的差异,从中理性看待事物,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带来的成本溢出,还能对其他管控问题防患于未然,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为各种主体强化了同样的意向。
3.3对企业而言
各种集聚的风险投资企业能够使得城市的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企业心中,我们的研究能够清晰城市在风险投资中的地位,可以对各类投资产品与投资主体进行有效辨别,为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升价服务,包括检查、管理以及对接。这些服务大幅的促进了风投机构多样性研究的开发与开拓。比如,通过这类机构的帮助,创新科研公司水平飞速进步,各类技术人员涌现,从事业最底端解决投入产出比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在金融领域创业艰辛的特点,谋得了较好的回报,拉高了各城市整体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J].城市规划通讯,2019(24):1-4.
[2]J.Lerner.The.FinancingofR&Dandnnovation[J].HandbookoftheEconomicsofInnovation,2010:609-639.
[3]滕丽,罗艺蕴.中国城市风险投资与创新空间耦合性研究[C].中国地理学会经济地理专业委员会.2019年中国地理学会经济地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摘要集.中国地理学会经济地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地理学会,2019:191.
[4]睢博.风险投资、空间临近性与区域创新.青海社会科学,2018(2):109-117+124.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二)风险投资的特征
1.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借贷资本。风险投资为风险企业投入的权益资本一般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昂贵的资金来源,但是它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虽然说相对比较便宜,但是银行贷款回避风险,安全性第一,高科技创新企业无法得到它。
2.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性。一方面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由于这些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缺少资金支持,导致风险投资的目标往往是处于起步设计阶段的“种子”技术,可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但在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有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使风险投资承担了高于一般投资。
二、中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
(一)投资方向主要为具有高成长性或高科技性领域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并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根据资料显示,在我国29.27%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成长性;16.75%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科技领域;仅有4.23%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新农业。这就说明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成长性及高科技性领域。
(二)主要出资方为政府
在西方国家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条途径:独立民间基金、各类金融机构风险资金、大公司的风险资金以及政府出资。但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由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政府部门创办的,虽然它们采取了提供无息贷款、贴息贷款、信用担保、直接投资等多种运作形式,但却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使得投资带有明显的政策性。目前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是以政府为主要出资方,属于政府主导型。
(三)投入资金时机为企业成长期
一般而言,企业发展经历四个阶段,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风险投资是由专业的金融风险企业将风险资本投向迅速成长的并具有竞争力的未上市的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的一种投资方式。据统计,我国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不足全部股权投资的10%,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转贴于
三、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的风险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主要是借助财政拨款和银行开发贷款,还没有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资金供给渠道。使得我国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权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中,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普遍规模较小,管理风险大,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抗衡。因此,由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致使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小,无法承担较大风险的资金支持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只能支撑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短期项目,无法体现风险投资真正的意义,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机构的良性运作。
(二)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风险投资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运营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2.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对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一政策存在两个缺陷,其一,刚投产的风险企业基本上没有盈利,这时免税为之过早;其二,风险投资一般需经4~7年才能通过退资取得收益,这一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效果不明显。
3.缺乏风险投资专业型人才。
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横跨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是一项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到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综合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加速器。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风险投资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由政府设立,公司实际操作的往往是非专业人才,真正具备风险投资知识的风险投资家难以发挥才能。四、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我国风险投资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二)风险投资的特征
1.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借贷资本。风险投资为风险企业投入的权益资本一般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昂贵的资金来源,但是它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虽然说相对比较便宜,但是银行贷款回避风险,安全性第一,高科技创新企业无法得到它。
2.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性。一方面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由于这些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缺少资金支持,导致风险投资的目标往往是处于起步设计阶段的“种子”技术,可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但在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有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使风险投资承担了高于一般投资。
二、中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
(一)投资方向主要为具有高成长性或高科技性领域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并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根据资料显示,在我国29.27%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成长性;16.75%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科技领域;仅有4.23%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新农业。这就说明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成长性及高科技性领域。
(二)主要出资方为政府
在西方国家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条途径:独立民间基金、各类金融机构风险资金、大公司的风险资金以及政府出资。但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由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政府部门创办的,虽然它们采取了提供无息贷款、贴息贷款、信用担保、直接投资等多种运作形式,但却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使得投资带有明显的政策性。目前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是以政府为主要出资方,属于政府主导型。
(三)投入资金时机为企业成长期
一般而言,企业发展经历四个阶段,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风险投资是由专业的金融风险企业将风险资本投向迅速成长的并具有竞争力的未上市的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的一种投资方式。据统计,我国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不足全部股权投资的10%,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的风险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主要是借助财政拨款和银行开发贷款,还没有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资金供给渠道。使得我国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权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中,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普遍规模较小,管理风险大,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抗衡。因此,由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致使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小,无法承担较大风险的资金支持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只能支撑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短期项目,无法体现风险投资真正的意义,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机构的良性运作。
(二)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风险投资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运营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2.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对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一政策存在两个缺陷,其一,刚投产的风险企业基本上没有盈利,这时免税为之过早;其二,风险投资一般需经4~7年才能通过退资取得收益,这一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效果不明显。
3.缺乏风险投资专业型人才。
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横跨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是一项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到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综合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加速器。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风险投资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由政府设立,公司实际操作的往往是非专业人才,真正具备风险投资知识的风险投资家难以发挥才能。四、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我国风险投资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和特点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
风险投资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产生的,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要随着中国的科学技术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才能逐渐成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为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我们也必须要坚定不移的发展中国的风险投资事业。现在我们正面临21世纪的大挑战,挑战的内容包括三方面:第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将会成为新的社会形态,第二方面是虚拟经济将会成为新的经济活动模式,第三方面是网络经济将会成为新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三方面的挑战对我们而言是严峻的。
二、我国风险投资的鼓励措施
国外对于发展风险投资的鼓励措施主要体现在税收的优惠上,而且优惠的力度相对较大。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在税收方面对风险投资业的优惠政策还十分有限,力度也不够,很多地方还存在双重征税的现象。另外,许多国家对于风险基金的出资人和管理人都有一套约束和激励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目前我国对于投资者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同时,出售风险资本的股份获得的资本利得能否减免税,遭受的损失能否抵税,这些也是出资者关心的问题。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鼓励措施,让出资者愿意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风险资本市场,这样才能增加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仅对于出资者,对于风险基金管理公司来说,采取一定的鼓励政策也是必要的。
在我国的税收法规中,对从事投资活动的外资企业并没有相应的鼓励措施,原有的对生产型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从事投资活动的外资企业中并不适用。1995年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于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问题有这样的规定:投资公司按照有关法规从事投资业务及与投资有关的其它业务,不应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外商投资企业从其境内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境内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它各类所得,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风险投资的受资公司主要是各类高技术企业。目前我国对于风险投资受资公司在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对新办的高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低效的优惠措施,因为只有大约30%的高技术企业在前两年就能够获利,而绝大多数的高技术企业并没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所能带来的好处。
在增值税方面,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而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技术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企业实际上享受了提前抵扣税款的权利,相当于得到了国家提供的一笔无息贷款,极大地降低了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对策
1.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此带来资产所有者虚置、错位和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不利于风险投资发展。需要对这部分风险投资公司加以调整,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政府不能对风险投资公司运作横加干涉,经营管理者必须与原所在单位割断联系并作出承担投资风险责任的承诺,政府出资起带动作用,在公司发展步入正轨、能获取较高利润时,政府资本应该退出,让其他社会资本介入。二是风险投资基金。用私募或公募方式筹集风险投资基金是扩大风险资本的主要手段,也是发展风险投资主体的方向。与风险投资公司相比,公募基金的集资规模大,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具有天然的联系,在设立运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上市,这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容易大规模积聚资金。
2.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首先,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其次,商业银行资金也可以多种模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三,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不仅可以获得风险投资资本,而且可以学习经营管理经验。第四,引导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同时解决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供增值服务的问题。第五,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投资领域。第六,证券商可通过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入股风险投资公司等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七,发展风险投资离不开政府资金投入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3.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尽快培养大批既懂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招聘或国际交流,引进风险投资专家,弥补国内人才的不足,改善人才缺乏状况;利用社会传媒,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知识,培养公众的风险投资意识;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与经济管理人才投身于风险投资事业中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