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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计量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不同。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天。税法将停止资本化的时间明确为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当天。如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却尚未交付使用,会导致会计资本化利息小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资本化利息,导致固定资产会计成本小于计税成本,从而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金额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内企)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向关联方取得的借款,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函〔1991〕326号(外企)规定,外方资本不到位,相当于不到位注册资本的借款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此外,企业向非金融部门取得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银行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浮动利率取消上限后,原则上执行浮动利率取消上限前的最高上限。上述不得扣除的借款费用,如果已按借款费用准则进行资本化处理,则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小于会计成本,以后期间,按计税成本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与会计折旧之间的差异,需作纳税调增处理。
3.无论是外购固定资产,或是自行建造(包括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必须取得合法的凭据。如果固定资产会计成本中一部分金额没有取得合法凭据,则这部分金额应从计税成本中剔除。
4.固定资产计量属性的差异。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通常在正常信用条件期限内付款,但也会发生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通常在3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该类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租赁性质,购入资本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为原价,不按现值计价,不对支付购款折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固定资产的计价,应当以原价为准。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费、安装费和使用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为原价。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原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由于上述缘故,导致超过正常信用条件期限付款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成本小于计税成本。
例: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3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2011年内,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210.6万元。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该设备并投入安装,发生保险费、装卸费等7000元;2007年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安装费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甲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决定采用10%作为折旧率,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确定购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款、增值税税额、保险费、装卸费等。
购入固定资产成本=2106000×3.7908+7000=7990424.8(元);
借:在建工程7990424.8
未确认融资费用2539575.2
贷:长期应付款10530000。
税务处理:在建工程计税成本为1053万元。
2.2007年度发生安装费用5万元。
借:在建工程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税务处理:在建工程计税成本追加5万元,累计计税成本为1058万元。
3.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的分摊额如下表所示。
4.2007年12月31日,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结转工程成本、支付款项。
借:在建工程799042.48贷:未确认融资费用799042.48借:固定资产8839467.28贷:在建工程8839467.28借:长期应付款2106000贷:银行存款2106000。税务处理:固定资产计税成本仍为1058万元,而固定资产会计成本为8839467.28元,差异金额=10580000-8839467.28=1740532.72元。由于计税成本大于会计成本导致以后期间计税折旧大于会计折旧的金额,应当分别调减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一、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开程度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的内部人员提供的,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真实信息,而对于外部人员来说,对企业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企业对外的公开资料,他们只是会计信息的接受者,因此惧怕会计信息受到操纵。进一步分析,如果一个企业是私营的,或者是非上市公司,它对外界的信息公开程度就比较低,对于企业的外部人员来说,如果企业还使用较为主观的现时成本会计进行资产计量,企业外部人员对其会计信息的怀疑就不言而喻了。相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身的公司信息披露较为规范,这类公司即便使用现时成本,企业外部人员也可以适当进行验证,从而减少了会计信息的可操纵性,使得现时成本的相关性优点能更好地发挥。
因此在实务中,往往一些涉及现时成本、公允价值的准则会优先使用于上市公司之中,或者要求公司作较多的相关信息披露来对这一现时成本提供相关的可验证信息。如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5年颁布的第3860号条款:金融工具的披露与表达,该准则要求公司的金融工具以现时成本在报表上予以反映,同时确认持产损益,并要求上市公司率先执行,而四年后才要求其他公司加以执行。此外,加拿大CICA手册3461号条款:关于企业退休金的会计处理与披露中,也要求上市公司对于退休金事项做出许多额外的披露,从而加强以现时成本计算的退休金数额的可验证性。
二、企业的相关资产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对于历史成本的资产计价而言,过去的交易事项已经发生,且有据可循,企业的相关资产现时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不重要。而现时成本的资产计价就不那么简单了,如果现时并无任何交易事项作为参照,企业现时成本的获得应该是颇为主观且不可信赖的。因此,相关资产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是现时成本计价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讲,对于一些证券或金融工具类型的资产,发达国家往往存在着与之相关的发达的交易市场,从而满足了现时成本计价的前提条件,且这类资产的价格变化颇为频繁,也使得采用现时成本计价能更好地发挥其反映现时信息和相关性的优点。而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而言,很多是企业的专有设备,一次易所占的比重较大,且往往不存在一个专门的交易或报价市场,因此,如果使用现时成本计价会遇到相当大的技术困难。
反映在实务中,绝大多数国家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而投资或金融工具以现时成本计价。如美国FASB的115号公告就要求负债和权益类的证券投资,除了准备持有到期的之外,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确认持产损益。FASB的133号公告还要求所有的衍生工具也以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确认持产损益。这两条准则,可以说是与美国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紧密联系的。
三、报表主要使用者的类别
会计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提供会计信息给其报表使用者,并随着使用者偏好或要求的不同而加以改变。企业对于会计方法的选择应当考虑到其报表主要使用者的类别及要求。一般来说,报表的使用者不外乎证券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等。对于证券投资者来说,他们最为看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现实甚至未来相关的信息可以帮助他们进行投资决策,因此,他们会愿意失去一定的可靠性来获取相关性。显然,现时成本计价是比较符合要求的。而对于政府来说,他们可能就比较看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别是像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把资产交给企业运营,希望企业能在资产保值的前提下有所增值,可靠的会计信息能使政府对企业的资产运营情况有较为真实的了解,从而能对经济进行宏观上的调控。这时,历史成本计价是比较符合要求的。
在实务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企业中以股权资本占主导地位,证券投资者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公允价值会计正越来越多地得到准则制定者的青睐,如美国最近已经取消了对商誉类似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而是改为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处理的方法,这实质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商誉每年的计价基础,以及前述美国对投资及衍生工具现时成本计价的处理等。而我国目前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资产计量的基础,这都与这一会计环境密切相关。四、相关法规的完善程度
这里的相关法规,主要指与会计造假、会计信息操纵等相关的会计法、公司法或证券法等。企业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组织,它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成本——效益的比较。我们可以把企业自主地操纵会计信息看成企业的效益,而把相关的法规约束视为成本,这样一来,如果相关的法规基本没有约束,那么企业进行会计信息操纵的成本就非常之低,换言之,企业的操望非常之强烈。这时,如果企业使用主观性较大的现时成本计价方法,必然会导致广大信息使用者对其的不信任,从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只有在造假成本很高时,企业使用现时成本计价方法才不会受到信息使用者的怀疑与非难。
在实务中,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立法比较完善,伴随着会计造假的往往是巨额的赔偿和不断的法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报表使用者一般会倾向于信任企业的会计信息,从而使得现时成本、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有相当的使用市场。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仍然对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情有独钟,也与其本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或处罚力度不够有关。
五、会计工作者的职业判断能力
历史成本计价之所以适用面广泛,是因为它极少涉及职业判断,而现时成本计价则会涉及到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都需要会计人员运用其职业判断能力进行判断,可以说,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现时成本使用的效果。如果在会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的国家使用现时成本会计,只能使现时成本会计的主观性进一步强化,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进一步降低,在可靠性根本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下,相关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由此可见,在这种类型的国家只能使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放弃现时成本计价模式。
在实际中,美、英等发达国家进入资本主义较早,会计比较发达,后续教育也比较完善,其会计人员的素质也普遍较高。因此,这些国家的会计准则在向现时成本、公允价值计量倾斜的同时,有着强大的后盾支持。而在我国,广大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高,如果实行现时成本计量模式,必然会导致上述弊端的出现。因此,我国已经适时地把原先与美国相类似的现时成本计量的准则,改为了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
六、国民经济通货膨胀的程度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将越来越高,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将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在高新技术企业,衡量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志不再是物质资源的多少,而是无形资产的多少。比如美国微软公司,其账面价值远不及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账面价值,但其产值和利润却超过了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的总和。同样,我国也有类似的高科技企业,例如网易公司。《新会计准则》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新准则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项目,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一,该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即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二,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按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是具有可辨认性特征的资产,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不具有可辨认性的,由于新准则不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会使得这类企业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反映。除此之外,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还有很多新兴的无形资产,如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另外还有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对人力资源上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多,如不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将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无形资产价值的计量缺乏合理性
对于《准则》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其计量标准亦缺乏合理性。对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仅将其开发成功后为取得专利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注册费和律师费等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对于其主要的研究开发费用则作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使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不能得到全部确认,同时也不符合收益和费用配比的原则。大多数无形资产在尚未开发成功的会计期间里可能不产生任何收益,却要负担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而开发成功以后的受益会计期间仅摊销少量的申请、注册费用,这显然很不合理。
3.无形资产的计量过于注重货币实物性
所谓的货币实物性,就是指在对无形资产计量时沿用有形资产的计量方法,以货币为主要单位进行核算。这在一般情况上没有什么错误的。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无形资产,诸如企业研发能力,企业人类资源价值、企业文化、企业顾客满意度等反映企业竞争力方面的资源,就难以准确地用货币进行计量了。如果就此消除对以上资源的计量,将其排除在无形资产范畴外,那对于企业资产的核算无疑是很大的损失。
二、准确计量我国无形资产的对策
新准则的颁布,无疑是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一件大事,反映了会计准则在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在无形资产的处理方面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也对今后的会计实践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一具体准则中也存在着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1.扩大确认范围
新准则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这导致很多重要的无形资源被排除在外,如自创商誉、人力资本等,从而使企业无形资产整体价值被低估。企业的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被排除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之外,但这些“资产”却在现代企业价值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高度竞争环境下的创新型企业在这些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如制药业、无线通信业等,它们的投资重点主要表现在雇员知识、营销和分配系统等方面。然而,这些在财务报表中都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可以考虑采取一种最适当的方式将此类无形资源的相关信息纳入财务报表,有助于投资者得到靠且相关的会计信息。
2.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价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价。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以公允价值。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示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3.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他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成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一可喜的一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研究费用与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生产或使用及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确定性较差,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并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对于研究活动——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费用化处理;对于开发项目由于开发项目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应该采取资本化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1]王霞.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差异分析.财会通讯,2008(7)
1人力资源、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源会计的概念辨析
研究人力资产计量模型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概念:
1.1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的概念于1954年由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首次提出,他认为:人力资源拥有其他资源没有的“协调、融合、判断和想象的能力”,“对自己是否工作拥有绝对自”。
美国学者帕纳斯认为:人力资源就是其生产贡献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人。
我国学者张文贤认为人力资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自身的力量,也就是人在劳动活动中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
我们在这里将人力资源定义为: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宏观意义上的人力资源概念以国家或地区为单位进行划分和计量;微观意义上的人力资源以部门、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进行划分和计量。作为一个经济范畴,人力资源具有质和量的规定性。所谓质的规定性是指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能、知识、技能等,体现在劳动力人口的体质水平、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上,这是人力资源不同个体或总体之间相互区别的关键。所谓量的规定性是指可以推动物质资源的人数。衡量一个国家人力资源的量,用人力资源率来衡量,即劳动力人口总量与人口总量之比。
1.2人力资产
我国学者王化成认为:人力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能给企业未来带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它包含了能直接或间接增加企业现金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潜力。
刘兴斌认为人力资产是将企业招聘、录用、培训、保护以及开发人力资源所花费的成本,按照资产衡量标准确认为企业的会计资产。
人力资产作为企业的一种经济资源,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换性和边际收益递增性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可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将人力资产定义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交易或事项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本身,也就是当一定量的人力资源进入企业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就形成了企业的人力资产。
2人力资产计量模型的建立
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对人力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下对企业的生存与持续经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计量恰恰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进行绩效评价的基本,也是企业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会计的起点。因此,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建立模型来讨论人力资产的计量问题。
2.1模型的前提假设
人力资产的质量对于一个企业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人力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组成资产,依靠自己的主动行为能力为企业创造新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对人力资产进行评估分类,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对其进行提升和进一步的开发。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需要建立人力资源的计量模型来对其进行分类和评估。在本文中,企业人力资产的价值将被定义为该人力资产在企业中可工作年限中所获得的总工作报酬的现值。
2.2模型的建立
下面我们分4步来建立模型:
(1)对人力资产进行分类。
对人力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的第一步是对人力资产进行分类,我们依据不同的属性将企业的员工分成不同的服务类别。企业所有的人力资产都将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水平。比如说划分为六类:公司主管、项目经理、监督人员、行政人员、工程师和技术工人。处于同一水平的不同人员将进一步对应不同的评价等级,不同的水平状态和评价将共同决定这个员工的最终的服务状态。所有的服务状态将被重新分类为一系列的以时间为基础的评价因子。我们将企业所有的服务状态表示成一个服务状态序列I。
(2)确定员工所处的不同的服务状态。
假设为i状态(属于序列I的一个元素),处于该服务状态的员工相应的服务年限为Ni。在确定员工的服务年限时,我们将综合考虑员工的退休期限n和员工的流动率a。例如我们假设处于i服务状态的A员工的可工作年限为ni,处于服务状态i的员工的流动率为ai,则我们计算出来的A员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为:Ni=ni×(1-ai)。
(3)估计不同服务状态(i状态)的基本工资率。
不同服务状态(i状态)的基本工资率的估计,意味着不同水平级别和不同服务年限的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将被确定下来。其基本工资工资水平Wi,包括基本的薪酬,补助,还有一些长期的社会保险收益等,将由同一水平上的不同员工所获得的收入的平均水平来决定。在基本工资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我们引进一个增量乘数bi,比如说5%/年,这样可以使工资水平保持一定的增长,以确保生活水平不下降。在这里,在确定基本工资率时,我们并没有考虑到不同的个人因素,为了修正这一点,我们再引进一个员工效率因子E,它将根据员工的不同表现来对员工的薪资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我们可将它的变动范围确定在[0.45,0.95]的区间内。
(4)估计人力资产的价值。
从上面三个阶段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处于某一特定服务状态i的第j个人力资产Aij的价值将取决于三个因素:服务年限Ni,基本的工资水平Wi以及其相应的效率因子
2.3模型总结和意义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力资源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明显了。现代企业的竞争,不仅仅是物质资源、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的竞争,更重要的是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和知识技术的竞争。我们必须对人力资本及其理论有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增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缩短和发达国家在人力资本上的差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世界经济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才能更好地面对各种挑战,并增加经济剩余的积累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而这一切,都要求我们能够对人力资产能够进行可靠的计量,因此,建立企业人力资产的计量报告体系将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起到指导作用。对企业的人力资产进行确认计量是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是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前提基础,是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效益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美)彼得·德鲁克.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廖泉文.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研究[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3]王化成.试论人力资产投资[J].财会月刊,2000,(18).
关键词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费用化
引言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进步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它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约束性的影响。中国“入世”首先要解决无形资产的核算问题,对于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具体准则里存在着几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本文从无形资产的含义入手,对国际惯例中研究开发费用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针对我国现存的问题,提出几点改进意见。
一、无形资产的概述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
在理解无形资产这一概念时应首先明确无形资产对企业而言是一项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的长期资产。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一概念时,就应该从资产的含义入手。所谓资产,就是指: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且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无形资产作为一项资产,就必须满足资产的定义并具有自身的特点。从资产的实质内容出发必须具备两个特点:其一,预期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二,成本能可靠的计量。下面,笔者拟从这两方面入手,分析无形资产自身的某些特点,谈谈无形资产的确认问题。
首先,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独的产生净现金流入,而某些情况下则需要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才可能在将来直接或间接产生净现金流入。在这定义的理解基础上,无形资产无疑具有这种特征。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进程在进一步加剧,无形资产所形成的未来的净现金流入将会逐年增加。一是从高新技术企业上看,企业技术的含量与日俱增,相应地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会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二是从服务行业的角度看,各种咨询公司、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建立和兴起都很可能与企业其他硬件设备相互配合从而形成巨大的无形财富。三是从传统的企业看,企业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都会为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当然,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性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它必须与其他资产相结合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且在创造利益的能力上也较多的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考虑到相关因素并结合职业判断来予以确定。
其次,无形资产的成本是否能够可靠计量。资产的计量是指入帐的资产应按什么样的金额予以记录和报告,目前,在我们国家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一般都以历史成本为主要的计量方法。即按企业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根据实际成本计量。现在,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在计量问题上也显得尤为突出。因为无形资产本身具有某些特点如:无形的实体、非货币性资产等,所以在有关其计量问题上就或多或少带来了许多困难。无形资产是否可以计量,应该如何计量是许多会计人士一直都在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在从资产定义的角度分析完无形资产的概念之后,就不难发现无形资产有别与其他资产。因此,这就迫切地要求我们要解决有关无形资产确认的诸多问题:首先是应当认真的反映无形资产,其次是必须谨慎的反映无形资产,再者必须解决无形资产中的若干计量问题。
二、关于费用化与资本化的处理问题
在了解了无形资产基本确认条件后,我们将进而分析有关自创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研究开发费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09号《研究与开发费用》中规定:研究活动是指“为预期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认识而进行的具有创造性和有计划的调查。”其性质是因特定研究支出而形成的未来经济效益将来能否实现,不具备足够确定性。开发活动是指“在开始商业生产或使用前,把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与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工艺系统或服务。”其性质是在某些情况下,企业能否确定获得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性。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包括可直接计入研究与开发活动或一个合理的基础分配计入这些活动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1)、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人员的薪金,工资和其他与聘用人员有关的费用;(2)、用于研究和开发活动中消耗材料和劳务费用;(3)、用于研究和开发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4)、与研究开发有关的间接费用;(5)、其他费用。在知道了何为研究开发费用之后,我们就可以比较目前几种关于研究费用的处理模式。
1、美国模式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02号中规定:为研究与开发的所有支出均应列入费用。但是,对于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费用处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86号指出:内部自创计算机软件发生的属于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当时计入损益,直到所开发的产品建立了技术可行性为止。该种方法大体上是依据了谨慎性原则,持该法的人认为尽管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形成无形资产,带来未来收益,但是研究和开发工作本身是否能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按照谨慎性原则,应计入当期损益中。
2、国际会计准则模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指出:为评价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标准,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中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同时指出,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当期确认为损失。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因而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
具体而言,只有当企业可以证明以下所有各项内容时,开发产生的无形资产才能确认:(1)从技术上讲,可以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其能使用或销售;(2)有意向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销售它;(3)有能力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4)该项无形资产是否很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6)对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3、我国研究开发费用处理模式
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此,本准则把研究与开发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地,自行开发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或成本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确定。
(二)有关后续支出的处理
所谓后续支出就是指无形资产购入或自创完成后的相关支出。对于后续支出的处理,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1、美国模式
在美国,会计实务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是,对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允许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常仅限于那些能够延长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支出。即:在符合某些条件时,内部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后续支出可以资本化。
2、国际会计准则模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指出,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除非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该支出很可能使资产产生超出其原来预定绩效水平的未来经济利益;第二,该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和分摊该资产。同时还指出,商标、刊头、报刊名、客户名单和实质上类似项目所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能确认为费用,以避免确认自创商誉。
3、我国关于后续支出的规定
在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简要的分析和评价
对前面关于自创无形资产中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通过对不同模式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各种会计模式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就笔者看来,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自企业的人力资源、科学技术及高层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整个运行过程将发挥着越来越多的重要作用。这就是说,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批露是迫在眉睫,即必需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一种比较规范的处理原则,使得各国会计准则能相互协调,以加强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研究开发费用及后续支出的处理,究竟是应该资本化还是应该费用化。一方面应遵循会计原则中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划分,另一方面则看其是否能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是否能可靠的计量。通过前面对各种模式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处理研究开发费用的方法可分为两种方式,即资本化处理方式和费用化处理方式。
对资本化处理方法的合理性在于遵循了配比性原则。因为研究开发活动是为了获得新的技术知识,创造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材料设备或工艺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希望在未来时期获得收益。研究开发项目一旦成功,作为其成果的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往往会持续在以后若干会计期间带来收益,因此,按配比原则,可将研究开发活动的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在未来收益期内分摊,如果不资本化,会对企业未来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难以解释,也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诚然,资本化的主要缺点则是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为研究开发活动虽与未来的收益有一定的关系,但这种收益能否取得,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把研发费用计入资产,企业承受的风险太大。
对费用化处理方法的合理性在于遵循了稳健性原则。所谓稳健性,因为它考虑了研究开发活动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实务操作中采用这种方法也是与当时的特定客观条件相适应的。另外,这种方法也易于会计人员掌握,便于操作。但是,费用化的处理原则也同样会暴露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第一、费用化不符合配比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费用、成本应当配比,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其相关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而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将其研发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即在研制开发前费用,而当该支出作为无形资产依法申请成立是为企业创造收益时,其分摊成本则远远少于研制开发的总成本,这显然严重低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符合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第二、不符合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与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此看来,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当期损益,显然歪曲了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开发过程中会虚减当期利润,可能使企业由盈利转为亏损;而在开发成功时,又潜在虚增了企业利润,这就难以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成果,有悖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企业外购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支出全数计入无形资产,自己研究开发的只在特定条件下资本化,同样的资产因其取得的渠道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不符合会计上的一致性原则,使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可比性。
三、对无形资产确认和披露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笔者认为对企业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要考虑因研究开发结果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企业风险,更要考虑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在充分把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成本能可靠计量时将其于以资本化。比如:在判断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成本能可能流入时就应该要求会计人员准确地运用职业判断,采取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准确详尽的处理;而在成本计量方面,则应在新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下改革传统的确认标准,不仅进行初始确认,还要进行价值变动后的再确认,即在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同时,也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等公允价值计价。综合以上情况,笔者提出以资本化为基调,兼顾稳健性原则与配比原则的一种处理方法。
(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新的会计处理
应专设一个会计科目来核算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该科目类似于“在建工程”科目,是用于核算正处于开发研究过程中无形资产,待其开发研究成功后转入“无形资产”帐户,若开发研究失败则再转入当期损益类帐户。该科目的借方用于核算企业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注册费等,贷方用于核算无形资产研制开发成功结转到“无形资产”科目或直接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转或摊销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于“无形资产”项目之后,以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具体核算过程如下:1、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等则借:在建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等。2、在研究开发各项无形资产成功后,借:无形资产,贷:在建无形资产。3、当研究开发失败后,借:管理费用,贷:在建无形资产。经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之后,就能够弥补前述的诸多不足,并且能真实的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有利于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进一步与国际准则接轨,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披露
对无形资产重视不仅仅应准确的加以确认,而且还应有一种较为完整的披露体系,以全面的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价值。在目前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披露部分规定如下:1、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2、各类无形资产当期起初和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3、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和取得方式。然而,在当前知识资本的比重日益提高的今天,仅仅披露这些内容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伴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剧,许多新兴的无形资产种类将会进一步增加,因此,在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过程中应更加完整地披露无形资产信息。所以,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应更明确指出各类无形资产的种类;2、其摊销年限应分别披露,且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3、期初,期末余额应包括“在建无形资产”部分;4、如有可能还应明确指明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以表明该公司潜在的创新能力。当然,考虑到无形资产成本和收益的原则及自身唯一性的特点,如果把无形资产披露的过于详尽,这就会给竞争对手提供更多的信息而危害到本企业的利益,也会使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失衡。所以,我们在具体披露过程中应把握适度。
结束语在全面分析了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关于无形资产准则的基础上,我们不难看出两者存在差异性。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个公司、企业都将重点放在了高新技术的开发与研制领域问题上,因此,无形资产这一概念对每个企业而言将不再陌生,它对企业的未来发展也越来越重要。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技术管理者,信息资源的使用者将会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企业自身的新技术开发上,所以我们就更应该用更详实的信息资料来记录计量无形资产,更加准确的来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
当然,仅本文提出的几点建议和意见来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提高各界人士对无形资产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开发、培育、创造、维护和保护各单位无形资产,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利用无形资产的扩大、扩展和扩张作用,使企业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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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傅晋豫.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浅议、财会月刊,2002.2
3王氩.关于无形资产准则的一点思考、财会月刊,2001.12
4薛云奎,王志台.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及其价值相关性研究、会计研究,2001.11
5郭华平.无形资产价值离合研究、当代财经,2001.11
一、生物资产的特征
我国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所定义的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与国际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活的动物或植物的概念完全相同。而我国会计准则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大类。作为一种经济资源,生物资产不但具有一般资产的特点,它还有与其它资产不同的生物特性,主要是指生物资产具有生命、是自然生产力形成的价值、生长周期长期性以及部分生物资产与其附着物的不可分割性等特征。“资产计量是运用一定的计量单位,选择被计量对象的合理计量属性,确定应予记录的各项资产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汤云为,1997)由于生物资产作为计量对象的特殊性,在会计计量上必然要选择符合生物资产特性的计量模式。
二、生物资产计量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一)对资产本质的理解
从资产定义的演进过程看,对资产本质的理解主要归集为两种观点,资产的成本观和价值观。资产的成本观立足于资产取得的耗费,强调资产的客观存在性和可计量性,认为资产是剩余成本或未耗用的成本,将资产的原始购置价格作为合适的期初余额,对以后如何估价不予考虑。因此计量模式是面向过去,选择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资产的价值观立足于资产的未来使用能否给企业创造价值,资产实质是企业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体现。理论上计量是面向未来,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现行权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均采用了资产的价值观。从现实经济环境的发展来看,资产的价值观和成本观都将对资产会计理论与实务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国平,2003)
(二)会计目标的选择
受托责任观是从会计信息提供者(企业管理当局)的立场出发,选择的计量模式应能够反映管理当局对受托者的履行情况,倾向于采用原始成本计量模式。决策有用观是从信息使用者(外部的利益关系人如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管制机构、一般公众等)的角度出发,资产计量的结果能够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关,倾向于在资产计量中采用现时成本计量模式或其他。
(三)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选择与权衡
会计信息的两个最重要的特征是可靠性和相关性,在正常情况下,会计信息应当达到二者的统一,但有时会出现矛盾。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的立足点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权衡,如果可靠性为主,则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如果相关性为主,则倾向选择其他计量方式。在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企业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还很不完善,为了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多数人认为,确保信息的可靠性比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更为重要。
(四)经济环境或市场环境的成熟度不够
一般而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计量属性,都要以能够符合经济环境的规定性为其基本前提。(葛家澍,2003),尽管公允价值是一种理想的计量属性,但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优势还需要有相应环境基础,其采用通常需要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环境,要拥有健全而成熟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专业评估技术以及娴熟而讲求诚信的评估队伍等,在一个条件不具备的经济环境中过多地使用公允价值,如果不对会计计量属性的应用加以严格地限制,可能适得其反。
三、中外生物资产准则中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现实比较
我国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且规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2)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而IAS4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明确规定除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以外,生物资产在初始确认和各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计量。并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的损益账户。在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其他估价方法明显不可靠以及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假设对初始确认无法成立的情况下,生物资产应按其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计量。IAS41也指出,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旦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至销售将发生的费用计量。四、选择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原因
运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是过去发生的,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但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这些信息可能与现实不符,即相关性较弱。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提供的财务信息正好弥补了其相关性不足的缺陷,但同时由于在计量的过程中存在估计、判断,因此又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以上中外生物资产准则中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现实比较中。考虑到会计信息相关性、可靠性等因素对生物资产计量的影响,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仍然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模式,而仅在特定条件下允许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其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农业企业总体上是属于小规模微利企业,且以家庭经营为主,这类企业通常不要求且其也没有能力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而目前我国以农业为主业的农业类上市公司仅40多家。加之,我国地区差异大,农业结构差异大,目前我国生物资产计量的公允价值还难以现实。
第二,我国农产品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都很不发达,信息化程度较低,不适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取得公允价值需要有充分发育的市场。农业市场体系不完善,从农业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取得完整的信息还比较困难,因而无法确定公允价值。所以我国目前直接采用公允价值作为生物资产的计量模式的市场条件还不成熟。
第三,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规范,资本市场不够成熟,完整的资产评估体系、完善的债务重组法律法规等外部条件不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作用受到限制。农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差额作为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的处理结果会对企业资产价值的稳定性以及企业的损益带来很大的波动。公允价值计量容易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粉饰报告的手段,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误导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
第四,我国农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职业判断能力有待提高。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超的职业判断能力。要获取高质量的公允价值信息,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与实践素养,还需要会计人员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而在我国现有的会计从业人员中,整体素质不高将直接影响职业判断水平,从而制约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效果。
第五,诚信虽然是道德的范畴,但是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缺乏了诚信,完整的会计制度、企业治理结构、资本市场等其他条件,无法忠实执行。因此,必须建立对诚信负责的机制,明确诚信的评判标准及违背诚信标准应付出的成本。而在我国,诚信机制的建立,还在不断完善之中。违背诚信的事件还时有发生,这对公允价值模式的运用是非常不利的。
第六,在市场上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因此,在选择计量模式时不得不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若取得公允价值的成本过高,则企业很可能会放弃采用公允价值而采用历史成本。
综上所述,我国在现阶段对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模式是现实的必然选择。公允价值的若干优点以及国际趋同的实际要求,我国在最新的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生物资产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我国目前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公允价值计量为辅”,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公允价值在我国还没有发挥较大的作用,相信随着宏观环境(农业市场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完善、诚信机制的建立等)和微观条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的不断完善,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来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情况报告,2013年1月至4月,4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3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本文将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统称为非标准意见报告,共89家非标准意见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根据同行业、同规模选择了相应的89家标准意见公司作为配对样本,样本与配对样本如表2所示。收集2008—2012年研究样本与配对样本的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数据,并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本文所有数据均来自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与和讯财经网站。
(二)指标选取
一张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共有67个项目,但并非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生所有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关联公司款、消耗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关联公司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非正常经营项目收益调整等项目只有部分或极少数上市公司会发生,故将这些大多数公司缺失或者数据总数不及样本总数一半的项目予以剔除,主要选取了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类”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类”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等32个项目作为分析指标。
(三)研究假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报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年报,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H2: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报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季报,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H3:非标准意见公司与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各个报表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对于资产负债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将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小于后者。
(四)相关系数标准及审计质量评价
相关系数作为检验数据是否符合奔福德定律重要指标。借鉴张苏彤等人对财务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的分级标准,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正常,财务数据真实。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不正常,财务数据不真实。表3给出了不同相关系数的分布标准以及相应的审计对策。
(五)数据处理方法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为Excel2003。其中,基本数据处理采用Excel2003的LEFT函数和COUNTIF函数,相关系数分析采用CORREL函数。
三、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过程
1.资产负债表年报通过对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4和图1所示。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报数据分布明显符合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首位数概率递减的规律,2012年、2010年、2009年、2008年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均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2011年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低于非标准意见公司的相关系数,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并且5年中非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标准意见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明显不同步,非标准意见公司2011年相关系数最高,2009年最低,标准意见公司恰恰相反,2009年相关系数最高,2011年相关系数最低,样本公司数据和配对样本公司各年资产负债表年报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假设1得以验证。2.资产负债表季报通过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季度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5和图2所示。从表5和图2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各季数据的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出现概率递减的规律。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首位分布和标准意见公司各季首位分布均与奔福德定律相一致,两者相关系数几乎接近于1。但是,各年各季的相关系数存在差异,差异度较小,相对而言,非标准意见公司第1季、第4季相关系数较高,而标准意见公司第3季、第3季相关系数较高,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意见公司2010年第1季、2011年第1季和第2季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假设2得以验证。3.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从表6和图3可以看出,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首位数据五年合计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分析,非标准意见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应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标准意见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应收账款”、“负债和所有者合计”、“资产总计”、“应收票据”和“无形资产”。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意见公司的“应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和标准意见公司的“应收账款”、“资产总计”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意见公司各个主要项目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标准意见公司真实性高于非标准意见公司,假设3得以验证。
(二)实证分析结果
1.相关系数分析利用上市公司的非标准意见公司和标准意见公司2012年资产负债表数据,将其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计算的相关系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达0.97900、0.97292的*ST中华A、九龙山等公司均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53998、0.40158、0.37229的上海科技、S舜元、浩物股份等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2.审计质量分析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理,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因为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为依据。资产负债表数据真实被出具标准或非标准审计意见均说明审计意见正确。而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意见,说明审计意见正确,但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被出具标准意见,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真实未被审计师发现,审计意见不正确。根据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的相关系数和相关系数分级及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将具体审计意见进行分组如表8所示。所以,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92家上市公司审计意见正确,占51.69%,86家公司审计意见不正确,占48.31%。
四、研究结论
(一)并非所有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首位数分布均符合奔福德定律
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资产负债表数据总体上就应该符合奔福德定律,因为虚假的资产负债表数据极少能够符合奔福德定律的随机性。从表8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上的只有5家,占2.81%,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下的有173家,占97.19%,也就是说不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多于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而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数据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符合度不高,说明资产负债表数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即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假陈述。
(二)资产负债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只能说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没有造假,而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财务数据真实为依据,非标准审计意见主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虽然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如果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就会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也就是说,财务数据真实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前1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40%,排名前2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1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55%,排名前3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3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43%,排名前4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20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占50%,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的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三)资产负债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不一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只能说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可能造假,同样审计意见标准与非标准并不只是以财务数据真实为依据,虽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但如果审计师认为数据不真实影响不大或数据不真实未被审计师发现,审计师依然可以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也就是说,财务数据不真实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后10位的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53998、0.40158、0.37229的上海科技、S舜元、浩物股份3家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这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低的不一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考虑到会计国际趋同的要求,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在38项新具体会计准则中有17项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同时结合我国的现实会计环境,在具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增设了一些限定条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我国运用公允价值的具体会计准则较多,主要集中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下面就公允价值法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和计量等的影响作详细阐述。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是:“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金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后者基本相同:“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而且,“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强调“公平”、“自愿”的交易价格,它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基于活跃市场的理性双方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公平认定和计量,不是某个特定主体的估计;它的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性而形成的价值,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具体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章“后续计量”中指出: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时又指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而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其持有的房地产溢价在账面上集中体现,导致账面利润大幅增加,新准则还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基本排除了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而产生巨额账面利润的可能性,充分体现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应用的谨慎性。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应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分别对“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营业外支出)
(三)将自用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摊销(累计折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营业外支出)
(四)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良或装修
借: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五)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其账面余额:(或者公允价值<其账面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一其账面余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收益
同时,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或借):投资收益。
四、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对相关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但公司是否利用或怎样利用这种模式仍需要深入研究。
(一)正式确立重估净资产值法(NAV)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中心地位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只有企业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或者对外投资这两种情况下,才允许使用重估净资产值法作为记账依据。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使得相关企业在更大的范围内使用此法,提供的账面价值更能真实地反映该企业资产的真实市场价格。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及人民币升值的状况下,新会计准则的采用,必将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重估净资产值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即使对以开发业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也将导致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公司的价值。
(二)提高公司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反映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速膨胀,企业若继续按照历史成本的原则来计量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这显然会使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而且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里,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大都存在很大程度的升值。公允价值模式的引入肯定将加大市场对一些原来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的公司价值的挖掘,使投资者对这类公司价值的认识更为全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企业若以公允价值的记账模式取代传统成本模式记账的,应该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使公司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同时也使投资者更全面充分地把握相关企业的真实信息。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记账的当年,公司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即这些企业的上年度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规模。(三)公司每年净利润的波动程度会增大
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现行会计制度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都是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其市值变动并不计入当期损益,我们无法从相关的会计报表中寻找其变动的痕迹,也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当前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市场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虽然并不排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出现贬值的可能性,但更多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按照新准则所要求的公允价值法来重新计量这些“名不副实”的投资性房产,企业每年的重估增值额应该会使当年的净利润预计得到持续的额外提升,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巨额利润终将能够在账面得到充分体现,由此也大幅提高了每股的净资产,降低了市盈率。但由于对净利润的影响比较多,相应波动程度也会增加,因此,如何评价这种由于增值带来的利润增加需要市场进一步达成新的均衡,而且,投资者也需要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此类房地产公司的真正价值。
(四)未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认
公允价值模式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尽管公允价值的确认仍然是一个难点,很多人担心在现阶段的实务操作中公允价值容易导致利润操纵,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售房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相对于其他资产而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公允价值还是比较容易取得的。同时,新会计准则也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进行评估,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产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而且巨额利润的出现意味着企业缴纳的税额也相应攀升,之前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的抵税功能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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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高速公路公司中广泛采用车流量法的公路资产折旧办法。在高金平所著《最新税收政策疑难解析》中,就有某提问者介绍的这样一个案例: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市交通委员会于2005年9月签订了某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中规定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融资、建设、运营、养护及最终移交项目设施、权利。特许经营期28年,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收费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移交政府。该公司的公路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方法为:测算28年的总工作量为6.6亿辆(即总车流量),总投资额为39亿元,然后按每年车流量计提折旧。
1车流量法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仍以上面提到的案例为例。要采用车流量法计算折旧,首先要预测在特许经营期内的总车流量,该例中为6.6亿辆。实际的预测过程为:根据相关的分析,运用一定的数学模型,预测出特许经营期内各年的车流量,加总即为特许经营期内的总车流量。不失一般性,我们假设该例中预测的前三年的车流量分别为1、2、3千万辆。现在我们来考察该企业运营三年后的情况,实际的运营结果是不可能完全符合预测结果的。为方便说明,我们假设该企业的两种实际运营结果并加以讨论。
(1)假设前三年实际运营结果为2、3、4千万辆,由于实际的车流量比预测的车流量多,那么根据实际运营结果计算的折旧情况也比较大。照此发展,由于实际的车流量有可能在不到28年甚至不到20年的时间内就达到了预测的总车流量6.6亿辆,如果一直根据实际车流量计提折旧并且不修改预测的总车流量,将会在不到28年甚至不到20年的时间内提完折旧。
(2)假设前三年实际运营结果为0.5、1、2千万辆,由于实际的车流量比预测的车流量少,那么根据实际运营结果计算的折旧情况也比较小。照此发展,由于实际的车流量有可能在28年期满后仍达不到预测的总车流量6.6亿辆,如果一直根据实际车流量计提折旧并且不修改预测的总车流量,将会在28年期满后仍未提完折旧。
有些企业有定期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修改预测总车流量的计划,那么在修改预测总车流量后,又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仅以后年度以新的预测总车流量为基数计算折旧,以前年度已经计算的折旧不再调整,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各个期间的单位车流量分担的折旧额不同;另一种情况是不仅以后年度以新的预测总车流量为基数计算折旧,以前年度已经计算的折旧也要追溯调整,这种情况下会造成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单位车流量分担的折旧额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直到期满后才能最终确定。
2工作量法的性质及适用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税函〔2006〕452号):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由此可见,工作量法是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的备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之一,在性质上属于直线折旧法。工作量法之所以能与年限平均法一样同属直线折旧法,是由于其与年限平均法一样具有直线折旧的属性。年限平均法是单位时间承担的折旧额相等,而工作量法是单位工作量承担的折旧额相等,二者均具有一定单位承担相同折旧额的特性。
但作为直线折旧法之一中的工作量法据用一定的适用条件。既然要使单位工作量承担相同的折旧额,这就要求拟采用工作量法折旧的固定资产具有这样的特性:介于资产的自身设计及构造,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与其使用强度具有很直接的关系,而与资产的使用时间关系不是很大,而且该资产的总的可使用工作量能够事先得到合理的估计。典型的适合采用工作量法的资产例子为汽车,汽车就具有行驶到一定的历程后(即达到一定的工作量)就要报废的特性。我们知道,如果使用强度大即每年的行驶里程长,则汽车就用不了几年;而如果其使用强度小即每年的行驶里程短,则汽车就可以用好多年。换句话说,对于适合采用工作量法折旧的固定资产来讲,对它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根据它的可达到的总工作量进行而不是根据使用年限进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符合该项资产的特性。
对于具备工作量法适用条件的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会呈现下述特征:每单位工作量承担的折旧额可以事先确定,在达到总工作量也即提完折旧时资产已经或接近于报废。
3车流量法不属于工作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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