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4:4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民主管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民主管理论文

篇1

丽嘉卡尔顿酒店是全球知名的豪华酒店,在世界拥有30余家高档酒店,以优质的服务著称于世,著名的美孚石油公司将其作为提供温馨服务的榜样。丽嘉卡尔顿酒店的经营理念是用持续创新保证“卓越服务”承诺的实现和提升。20世纪90年代初,公司因为创新的贫乏感到危机四伏,正如总裁舒尔茨所说,“如果认为保持现状就可以,那简直是太荒唐了!任何一个公司都有可能比我们做得好。要是跟不上别人的发展,那我们很可能是被吞并。”于是变革毋庸置疑。一场组织变革不声不响地开始了,这个变革以丽嘉泰森角宾馆为试点。泰森角宾馆就在华盛顿特区的近郊,1993年4月的一个早晨,这里的员工突然获得一个通知“:我们正在进行一项新的试验,需要每位员工的参与与支持。从明天开始,我们这里不再有经理,只有团队。你不再有上级。”大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互感疑惑。但没错,这是事实。公司已经成立了不同的团队,每个人所属的团队已经在通知里说得清清楚楚。这些五花八门的团队包括抵达前团队、抵达——离开团队、停留团队、烹饪团队、宴会团队、饭店服务团队、晚餐服务团队、操作支持团队、指导团队等。大家不知所措地忙碌开来,抵触情绪非常明显,但是泰森角宾馆负责人还是强制贯彻。这场失败的变革令人震惊。这里的每个团队成员都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谁应该对什么负责,各自努力的方向也互不相同。员工私下相互打听,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要干什么。他们在不停地抱怨“:团队太庞大,从来都没有清晰地对团队目标做个解释,责任的问题也没有说明。没有上级,那谁来负责?”

在此后的三个月里,前台人员的流动率是100%,门童服务人员的流动率是20%,服务变得非常糟糕。泰森角宾馆认识到了失误,决定重新开始。首先宾馆向员工介绍组织变革以及组建团队的原因,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使大家在观念上能够愉快地接受变革,支持团队建设。其次是对团队进行充分地授权,以前一些管理者承担的任务现在由团队员工去做了,通过授权使得团队能够更灵活地工作,高效完成任务。同时,为了保证团队成员能够完成不断增加的责任,泰森角宾馆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丽嘉卡尔顿酒店通过组织变革,以前那种传统的等级结构化组织,转变成了以团队为基础的组织。公司的目标分解为团队及其成员的目标,同时团队成员得到充分的培训、授权,感觉到自己是组织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见改进工作方式去完成任务,自我约束与成就感更强了。团队成员之间充分信任、彼此承诺,以高效的协作实现目标,大家不需要过去的监督与控制,工作氛围更加和谐,他们的微笑服务更加真实。结果酒店焕发出新的生命力,顾客满意度提高了,顾客的回头率不断增加。

二、案例点评

篇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促进建筑物正朝着高层化、密集化方向发展,该建筑物的装修用料和方式也越趋多样化,并随着用电负荷及煤气耗量的加大,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就成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设计内容之一。现依据作者在设计监理工作中的体会,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物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提出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欠明确或不完全相同的细节之粗浅见解,以供同行们讨论和指正。

一、设计依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首先明确设计依据:

1、要掌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系统设计规范、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行政管理法规等五大方面的消防法规,并注意了解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的正面词:“必须”、“应”、“宜”、“可”和反面词:“严禁”、“不应”、“不得”、“不宜”的含义。

2、要结合高层民用建筑物的功能、用途及属于哪级保护对象和防火等级,并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宽严程度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设置部位

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并每隔2~3层设置一个火灾探测器。

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和走道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特别是前室与电梯竖井、疏散楼梯间及走道相通,在发生火灾时烟气更容易聚集或流过,是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故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对于一般电梯前室虽然不是人员疏散必经之地,但该前室与电梯竖井相通,也是在发生火灾时烟气容易聚集或流过,宜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和走道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特别是前室与电梯竖井、疏散楼梯间及走道相通,在发生火灾时烟气更容易聚集或流过,是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故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对于一般电梯前室虽然不是人员疏散必经之地,但该前室与电梯竖井相通,也是在发生火灾时烟气容易聚集或流过,宜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

电缆竖井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一则是恐怕竖井形成拔烟火的通道;二则是恐怕发生火灾时火势沿电缆延燃。为防止竖井形成拔烟火的通道及防止发生火灾时火势沿电缆延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分别在建筑上和在电线或电缆的选型上提出详细的具体规定,但考虑具体实施的难度及现状,对电缆竖井装设火灾探测器是十分必要,并配合竖井的防火分隔要求,每隔2~3层或每层安装一个。

电梯机房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其一电梯是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其二电梯机房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其三电梯竖井存在必要的开孔,如层门开孔、通风孔、与电梯机房或滑轮间之间的永久性开孔等;其四在发生火灾时,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火势蔓延的通道,容易威胁电梯机房的设施。为此,对电梯机房设置火灾探测器是必要的,并对电梯竖井之顶部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针对各楼层的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应作为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选部位。此外,对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在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大厅、过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及主要通道等处,都是人员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故应在这些公共活动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次在主要通道内按“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都是人员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故应在这些公共场所按“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的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及“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其次在公共卫生间的场所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

针对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有防火门分隔及人声噪杂。故应在这些前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及对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此外,疏散楼梯间也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且人声噪杂,就此间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播放疏散指令是十分必要的。

4、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

针对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警报装置?作者在具体实施及现状等方面认为也应装设火灾警报装置,但在控制程序应是:警报装置应在火灾确认后,采用手动或自动的控制方式统一对火灾相关区域发送警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警报装置工作,迅速联动火灾应急广播及向人们播放疏散指令。

火灾警报装置的设置位置,作者在具体实施及现状等方面认为应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位置相同,其安装高度应为距地面1.8米的墙壁上。

5、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的设置,应按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包括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保卫办公用房等部位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特别是对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之轿厢内都应设专用电话,要求电梯机房与电梯轿厢、电梯机房与消防控制室、电梯轿厢与消防控制室等三者组成可靠的对讲通信电话系统,即通常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显示盘(包括位置指示器、方向指示灯、对讲通信电话、故障指示灯等功能对电梯的运行进行监视及控制紧急情况下的运行)。

消防专用电话塞孔的设置,就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位置也应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塞孔。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

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且应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此外,对消火栓设有消火栓按钮之电气装置,其电气装置的工作部位也应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状态(即设置消防水泵的工作指示灯)。

2、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控制系统的启、停,且应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和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此外,对水池、水箱的水位也应进行显示监测;为防止检修信号阀被关闭和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者认为应采用带电气信号转换的控制信号阀进行显示监测系统的控制信号阀之开启状态。

篇3

高二(2)班,是一九九九年所组建的一个文科班,全班六十七人。我这个班主任一年前走马上任。在我的班级管理中,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旗帜。着重于建立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为特点的健康的师生关系。

(一)尊师爱生

尊师爱生就是学生应当尊重老师,老师应当热爱学生,这是我们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也是建立良好、协调师生关系的感情基础。实践证明,尊师常是爱生的结果,爱生是尊师的前提。通过数年的班主任工作我深深认识到,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就在于如何热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生,才能对教育工作高度负责,才能深入了解学生,全面关怀学生,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如果教师不爱学生,就会失去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就难以在教育实践中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教育效果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教师要尽可能利用各种机会,主动接近学生,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全身心地关爱学生,从而赢得学生对自己的尊重。

文科班在刚组建时,大多学生在心理都有一种自卑感,认为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因为理科成绩不够理想才“改换门庭”。这种心态的存在是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极为不利的,所以要尽早将其消除,鼓舞其士气,树立其信心。

我在开学后的第一次班会上,使用了一个“激将法”,说了几句“刺激”的话:“同学们,首先我欢迎大家加入到高二文科班这个集体里来,做为班主任,我将率领大家浴血奋战两年,胜利杀进大学校园。”(听到此话,同学们都面露喜色,突然话锋一转)“但你们知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评价文科班学生的?他们说文科班的学生是成绩不好的才去学文科,是所谓差生的集合。”(听到这里,学生们或埋头不语,或很不服气。刺激见效后,就要树立自信心了)“这是偏见,但面对偏见光用语言去回击未免太无力,我们要用行动去证明,我们是一群有实力的学生,我们大学校园里见!”(然后用历届文科生中的出类拔萃者的事实来说理,鼓舞士气,达到效果)

除了“心理战术”外,教师还需要将爱心融于点滴小事中,高二(2)班有个特点,借读生人数相当多,全班六十七人中,在籍生39人,借读生28人,借读生占全班人数的42%。借读生由于进校分低,往往自觉得低人一等,害怕老师会另眼相看,有同学说在籍生是“亲生的”,而自己是“抱养的”。一旦他们长期得不到重视与关心,加上成绩不理想,很容易演变成“破罐子破摔”心态。这对整个班集体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作为班主任老师,不能厚此薄彼,应一视同仁。

首先班主任老师有意识地在班级管理中淡化“有籍”与“无籍”,强调我们是六十七人组成的大家庭。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奖惩”分明,一视同仁。第三,更多地留意借读生中成绩不够理想者的动向,防微杜渐。

我曾经笑谈,班上学生较多,如果每天找一个学生谈话,全班同学要两个多月才能轮到一次。因此一方面鼓励学生主动与班主任交流,另一方面坚持“一天一谈”(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找一名同学谈话。)这种谈话是平等的交流,班主任以朋友,师长的身份,以帮助学生困难的角度来谈话,效果不错。学生谈完后觉得老师正在关心我,关注我,从而信心大增,积极性增强。此举比多补几节课,多训几次话要成功得多。

例如班上一名女生,一直在学习上漫不经心,对班级活动不闻不问,在“一日一谈”中她说出了心里话:她初中就读于省重点中学,成绩相当好,作为保送生(优录二十分)推荐进入该校高中;但中考中“马失前蹄”成绩大幅下降,以至保送生最低线都未达到,于是心灰意冷,觉得无颜见人高一时便到郊县借读,在哪里未能很快适应,学习更是觉得无回天之力了。不得已高二回来借读,对自己也没有多大信心了。我听完后与她长谈了一个多小时,讲到了人生道路上对待挫折的态度;讲到了如何走出心理阴影区;讲到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讲到了她父母为她付出的努力和辛苦。她听着流下了眼泪。这一谈对她触动很大,好像变了一个人,学习上开始用功了,个性也变得开朗起来,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提高,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眼光中她又成为一名自信活泼的女孩。

通过“一日一谈”,作为班主任的我也尝到很多甜头,总结出了一点规律:考前找那些学习成绩起伏较大同学谈,提醒他们早作准备,精心备考,增强自信。考后找有进步的同学谈,及时肯定他们,使之一鼓作气。更要找退步的同学谈,及时分析失误,亡羊补牢,防止气馁。

同学们和我的关系都不错,朋友式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亲其师才信其道”这句古话我有了更深层的理解。

(二)民主平等

教师的教育应建立在民主、平等、友善的基础上,以说理疏导,循循善诱的方法,促使学生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品德的提高,教师决不能以为学生是孩子而以“大人”、“长者”自居,动辄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和压的方法来对待学生,从而造成师生关系的紧张和对立。

作为教师,不体罚、不训斥学生是平等、民主的最基本原则,实质上,师生民主、平等的关系还应是教师善于虚心向学生学习,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在发生问题时,师生之间要善于民主讨论,服从真理,倡导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风尚。所以我常对学生讲布鲁诺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有产生班干、团干这一关键步骤,他们是班级领导核心。任命班干部,则简单易行,但专制色彩浓些,选举班干部,看似麻烦,但他们代表了学生的要求和利益,使“民主”得以体现。

选举过程大致如下:首先班主任在全班作动员,强调班干部要有为大家服务的意识,要成为班级中的模范。然后由竞选者就竞选职位,自我评价,施政纲领等进行演讲。之后,由全班同学及班主任老师投票表决,产生班委会成员(3名)团支部成员(3名),当场宣布结果。接下来一周时间,由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组阁”,任命宣委、文艺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职务人选。再交全班同学审议通过后,临时班集体核心力量产生,试用期半年。半年后经民主评议,作适当调整后正式任命。在这一过程中,班主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这样民主选举产生的班干部、团干代表了全体同学的意志,他们今后的工作也必然会得到全班同学的支持。

班委会、团支部领导下各小组设组长,各学科有科代表,每天有值日生(轮流),目的是让百分之百的同学参与班级管理与建设工作,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如图示:

副班长学习、宣传、文艺、生活、体育委员

班委会:班长组长(五大组)

副班长值日生(全员轮流)

班主任:领导、协调作用

班级管理

机构组织委员①团小组

团支部:团支部书记③

宣传委员⑤

在班级重大决策时,由班委(3名),班主任及团支部成员(3名)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与严格管理并不矛盾,在班级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的过程中,在民主前提下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民主。

首先让全班同学分小组讨论,班委会、团支部研究修改后制定出《班级公约》等班级制度,从而使班级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然后坚持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检查形式有:

①学生自检。让学生自我反省,如在自检中以现有“违法”行为,可以从以下“自惩”方法中任选一种:a、做一件好事,将功补过;b、在自评表上对“违法”行为作小结,自己保存,以观后效。

②学生互检:互检方式有要好同学自由组合互检,“先进”与“落后”搭档间互检。以起到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作用。

③干部检查:由班干部检查班内同学,发现问题后,作记载,一周一“通报”,使班干部能力得到锻炼,也使班风中充斥着一股正气。

④集体检查:配合校文明示范班评选工作,既检查同学,也检查班主任的工作、言行,评出优秀榜样,激励先进,争创先进集体。

⑤班主任抽检:一旦四种检查落实到位后,班主任抽检工作就会很轻松。班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律精神,学生如果学会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个班集体就会是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甚至老师“不在”比“在”还好。

(三)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包含三种含义:

(1)教可以促进学,即“教然而知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2)教师可以向学生学习。教师虽以教人为主,学生以学习为主,但教师也可以向学生学习,能者为师。

(3)学生可以超过老师。学生不应“书云亦云”,“师云亦云”,要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鼓励质疑。追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在上任三个月后组织了一次恳谈会,请同学们给我提意见,意见收集起来真不少,有听颇为尖锐,大至工作方式上希望我在考试后分析成绩时不要因恨铁不成钢而影响学生心态。小至个人小节上希望我改掉曾随地吐痰的不良行为。虽然我听得有些面红耳赤,但我知道,只有主动听取,学生的批评和建议,教师才可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所以恳谈会成为我班主任工作中的常规活动,二到三个月便开展一次。

篇4

太阳能作为一种热辐射能源,是一种无污染的清洁能源,对于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索取和利用新能源,进行节能、环保的重要研究项目之一,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并已进入实用阶段。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特别是在今年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后,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新型环保新能源,一种较为简单、经济、环保、可靠的改善建筑环境的方法,一种很适合我国经济现状的采暖及供热方式,在我国得到了大力的推广和广泛的使用。

1主动式太阳能采暖

主动式太阳能采暖主要是通过集热装置来吸收太阳能并由热媒将所吸收的热量送入储热装置并加以利用。它对太阳能的利用效率较高,不仅可以供暖、供应热水,还能用于制冷等方面,但存在阴雨天气集热效率严重下降等缺点。近几年已在我国的城乡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使用。

1.1太阳能热水器系统

在民用建筑中主要使用的是热度不高的热水,而将太阳能转化为温度不高的热水只要用简单的装置即可实现,因此被广泛采用。供应热水可以采取集中的方式,也可以用于单独的住宅中。集中供应热水,需要有一定物业投资,可以采取染油或燃气锅炉的作为辅助加热系统,可以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适用于人口较集中的城镇小区、宾馆等民用建筑。单独供应热水,设备简单,不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适用于城乡各类民用建筑。目前在我国市场上常见的太阳热水器按其集热装置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1.1.1平板式热水器

由平板式太阳能集热装置和储热水箱组成,一般采用自然循环运行方式。热效率高,金属管板式结构、免维护、长寿命、性价比高。对于珠江流域等冬天不结冰的南方地区,选取用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是非常合适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缺点是不抗冻。

1.1.2真空管热水器

由真空管太阳能集热装置和储热水箱构成,一般采用自然对流换热。真空集热管不但热损系数小,而且性价比也比热管、U型管等要高。对于长江、黄河流域冬天会结冰但冬天气温高于-20°C的地区,选用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是比较合适的,既可以抗冻又具有较好的集热能力,但是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的主要缺点是:不承压、易结水垢、易爆裂。

1.1.3闷晒式热水器

是集集热与贮热为一体的整体式热水器,一般由二至三个涂黑的圆筒组成,维护方便,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缺点是夜间散热大,热水不能过夜使用且在冬季也不能使用。目前在中国的产量正在逐步的减少,但在农村有较大的应用面积。

1.1.4热管式热水器

由热管太阳能集热装置和储热水箱构成,一般采用自然对流换热。具在-40℃的低温状态下也不会冻裂,热管内介质工作压力低,即使管壁温度高达300℃,也不会“爆管”。对于东北、内蒙、新疆等冬季气温低于-20℃地区的选用热管式热水器就比较适合。但缺点是热管的造价过高且热效率较低。

1.1.5U型管热水器

U型管式太阳集热器主要针对于温度要求较高温度工业热水,一般温度在70-90°C,它不但可承压而且产水温度高,价格又比热管低。但在民用建筑里的应用比较少。

1.1.6其他类型热水器

热管真空管热水器、真空管闷晒式热水器、U型管式真空管等,其原理不过是前面几种集热方式的综合,这里不再做专门的论述。

1.2太阳能热泵采暖系统

太阳能热泵采暖系统一般是指利用以太阳能直接辐射能量和空气中所储存的太阳能为作为蒸发器热源,辅以少量的电能驱动太阳能热泵而将换热器作为冷凝器的采暖系统。并可与制冷系统相结合用于夏季制冷。太阳能热泵采暖系统主要由热泵机组、辅助热源系统和太阳能集热系统三部分组成。太阳能集热板放置于室外平地或屋顶,板内有制冷剂流动,通过吸收太阳辐射能和空气中的热能汽化,再经压缩机压缩制热后,与管壳式热交换器中的水换热,将水加热到60℃用于供暖或生活用水。冬季太阳辐射量较小,环境温度很低,使用热泵进行太阳能低温集热,直接收集太阳能进行采暖。太阳能热泵采暖系统主要特点是花费少量电能就可以得到几倍于电能的热量,同时可以有效地利用低温热源,这是太阳能采暖的一种有效手段。例如利用双向式热泵技术,冬天向建筑供暖,投入1KWH的电力,可得到约4KWH的热能,夏天在向建筑提供冷能的同时提供卫生热水,投入1KWH的电力,可得到约7KWH的热能和冷能。热泵供热系统节能高达70%,节能效果非常显著。

2被动式太阳能采暖

最简单的被动式太阳能设计是那种之间获得式设计,即让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上并加热它。太阳光的热量储存在建筑物固有的蓄热体里,如混凝土、大理石地面或是石墙,都能储存并缓慢地释放热量。被动式太阳能采暖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朝南开一扇大窗,并采用保温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做墙体,且蓄热体一般置于这种好的保温材料做成的隔热墙之中。蓄热体一般指可以储存热量的集热体,多采用附属于隔热墙的形式存在于建筑物的墙体之间。隔热墙是由8到16英寸厚涂黑的石墙、热吸收材料、覆盖并距涂黑石墙3/4到6英寸距离的单层或双层玻璃。太阳光的热被储存在玻璃和黑材料之间的空气中,通过涂黑的石墙慢慢地传导到建筑物的内部。

3太阳能发电系统

家庭太阳能发电系统主要由逆变器、控制器、蓄电池组成,其光电转换率可达到19%-35%。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负责把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以供交流负荷使用。控制器对所发的电能进行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把调整后的能量送往直流负载或交流负载,另一方面把多余的能量送往蓄电池组储存,当所发的电不能满足负载需要时,控制器又把蓄电池的电能送往负载。蓄电池充满电后,控制器要控制蓄电池不被过充电。当蓄电池所储存的电能放完时,控制器要控制蓄电池不被过放电,保护蓄电池,同时并网市政供电系统,保证用户的正常用电。

4太阳能在制冷方面的开发和设计

目前,利用太阳能制冷空调不外有两种方法,一是先实现光-电转换,再以电力推动常规的压缩式制冷机制冷;二是进行光一热转换,以热能制冷。前者系统比较简单,但以目前的价格计算,其造价约为后者的3—4倍,因此国内外的太阳能空调系统至今仍以第二种为主,而后者又多采用吸收式太阳能制冷系统,一般来说吸收式制冷是液体气化制冷的一种,它和蒸汽压缩式制冷一样,是利用液态制冷剂在低压低温下气化已达到制冷的目的,所不同的是:蒸汽压缩式制冷是靠消耗机械功使热量从低温物体向高温物体转移;而吸收式制冷则靠消耗热能来完成这种非自发过程。并且吸收式太阳能制冷系统具有对热源温度要求低,可以在比较大的热源温度波动范围内工作的优点。该类系统的研究和利用得到了国际上极大的关注。其他例如太阳能喷射式制冷系统近几年也取得了广泛的关注。

5今后太阳能利用的发展前景

现在太阳能的利用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太阳能的利用也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加上太阳电池应用,为建筑物提供采暖、空调、照明和用电,完全能满足这些要求,称为“零能房屋”,并采用新的建筑一体化和模块化的设计从而实现太阳能技术和建筑艺术完美结合。这种一体化的设计思想是由美国太阳能协会创始人施蒂文、斯特朗20年前所倡导的,由于当时太阳能电池过于昂贵,无法实施。如今随着太阳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完善,其一体化思想的实现已成为可能。目前已经在我国建成经过了特殊设计太阳能建筑,该建筑是完全依赖太阳能提供热水、制冷、取暖、照明的“零能耗”的新型太阳能建筑示范楼。其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小于10W/m2,建筑自身节能水平达到75%,考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综合节能率超过了90%。建筑热工设计指标远高于国家节能50%标准并且达到欧洲现行最高的节能标准。从建筑使用中节约的能源费用角度去计算是具有明显效益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由于采用了一体化和模块化的设计思想,使太阳能技术和建筑艺术取得了完美的结合。

参考文献:

1、《建筑节能》杨善勤,郎四维,涂逢祥编著.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主动式太阳能建筑在西北地区的应用前景》赵敬源,郊永亮.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18(4):81-84

3、《太阳能在住宅中的应用》高芳藏.住宅科技,1989,2:33一35

4《我国太阳能建筑发展对策》陆维德.太阳能,1999,1:2一3

5、《新型太阳能吸附式制冷系统研究》李云苍,Eric,J.Hu等.新能源,2000,22(11):1一5,15

篇5

为了使民用建筑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首先就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来规范管理人员的工作。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由施工单位领头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技术管理的部门,在施工现场由总工程师和先关的技术负责人经过讨论,共同制定一个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当工程开始了实际工作后,应该由项目部总工牵头,配合技术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参与,结合现场的实际进度和环境要求,编制一系列具有可实现性、可操作性的科学的技术管理制度。

1.2认真执行图纸会审

建筑施工规模庞大,动工后再返工耗时耗力,因此在施工前期,就要做好对图纸的审核工作。审核时要进行会审,技术人员要充分了解图纸的设计意图,确定质量合格标准,针对图纸中存在疑问的地方仔细分析,重点部位专门编制施工方案,并向现场操作人员仔细讲解,实际施工时技术人员也要在场指导。参与图纸会审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这些人员将来也将担任管理工作的主体。会审时,设计单位要向其他各方仔细讲解工程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一些构造的建造目的等,积极听取各方意见,酌情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还可以在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前提下,对图纸中有关执行的“四新”要求的质量标准等进行技术洽商等,以便形成书面文件用于指导工程实施。

1.3坚持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工作时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工程开工前必须要完成技术交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参与施工的一线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熟练的完成自己工作要求的操作,并能够及时灵敏、正确的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故进行处理和补救。技术交底工作一般都是逐级进行,先由技术总工向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可以扩大到班长、组长),然后由现场主管人员向各班、组管理人员交底,最后由班组管理人员向工人交底。班组管理人员是最基层的管理层,班组管理人员一定要向施工人员说清楚施工的任务和难点,并提出安全需求和质量要求,帮助施工人员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设。

1.4材料检验与质量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较大,使用的材料种类众多,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就必须做好材料检验与质量控制工作。建设单位在事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可以指定某一家材料供应商的材料,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来选择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明确写出材料的数目、质量要求,并注明违约的惩罚措施。材料进场前要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检查材料的使用说明、保存说明、生产许可证、生产批次等说明书。对于一些需要进行重复检查的材料,检验过程应该有监理单位在场,将检测材料送往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合格后材料才能进场或入库。

1.5重视技术安全管理

技术管理工作应该从细节着手,过多的管理措施未必全部奏效,只有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种安全措施被彻底的执行,才能使危险降到最低。为此,必须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让参与生产建造的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负起责任,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对相关负责人有所惩戒,并进行及时的补救。安全故障可能造成许多经济损失,如电梯口、通道口、楼梯等位置,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处理,设置相应防范措施,在现场进行施工的人员必须要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免发生危险。

篇6

一、案件中的取证行为与证据效力

我们不妨先围绕此案中的行政处罚证据做一分析。众所周知,证据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而取证过程要受到法律的诸多约束,证据效力也要经过排除规则的严格检验,若无瑕疵方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根据。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取证过程及其证据效力到底应做何评价,笔者认为此案判决中的有关结论值得商榷。

首先,公安机关的取证行为并非行政权力的委托和让渡。试想果如法院判决所言,市民拍摄的照片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且此时的调查权为市民所掌握,那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下面结论:首先是公安机关一旦获得这些“证据”,对其效力也就无须甚至不能加以甄别排除;其次是公安机关一旦对此类“证据”不予采纳反而将因行政不作为而构成违法。这样的逻辑无疑十分荒谬。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我们仔细辨析这一规定便可发现,调查与检查作为两种不同的取证手段,后者的实施条件比前者严格,非行政机关亲自进行不可,但也仅在必要时方需如此。而调查收集证据的方式则可以多样化,例如可以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电子眼、录音器等现代技术设备采集,可以是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制作调查笔录等,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广泛收集和公民主动提供。这就意味着,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采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调查方式方法,也即证据来源多样化,是行政机关很自然的选择,而其直接目的就是高效地收集到行政处罚所需证据,同时降低调查取证的成本。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调”来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查”实之后择其符合要求者而用之,“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查”的主体还是公安机关,又怎么谈得上是将调查权委托、甚至让渡给市民呢?此时的调查权仍牢牢地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鼓励市民提供线索恰是其行使调查权的方式之一。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个人不能成为接受委托实施处罚的主体,实际生活却已经出现了由个人接受委托、甚至获得授权实施处罚的需要。最明显的例子是船舶航行途中的船长和列车行驶途中的列车员为了保障船舶或列车等流动性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授权或委托获得实施处罚的权力。因此,我们只能将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视为一般的原则而非绝对的铁律,本案判决中称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就未免过于绝对了。

其次,市民“拍违”的照片经得住行政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与诉讼证据类似,行政处罚证据的效力须经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所谓证据“三性”的检验方能被采信。[2]本案中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具备真实性与关联性已无须赘言,否则公安机关根本无法辨认原告,而原告在复议程序中也承认了违章事实,这也反证了照片具有真实性与关联性。[3]

那么这些照片是否具备合法性呢?“非法性排除要求对来源和形成为非法的证据(资料)不得作为诉讼中定案的依据,应该予以剔除。这种非法不仅指违反了程序法,而且也包括违反实体法,同时,亦包含对基本法——宪法的违反。”[4]具体而言,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因非法性而应排除其效力的情形主要包括:(1)严重违反法定取证程序收集的证据;(2)不合法主体收集和提供的证据;(3)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4)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5)不具备合法性的其它证据材料。[5]笔者将其概括为程序违法、主体违法、手段违法、侵害法益四种主要情形。就本案中的违章照片而言,它的取得在程序上并没有违反“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也无其它违法情形;在主体上,诚如上文所言,取证过程始终操之于公安机关之手,其权力从未假手于人;在手段上,无论是孔某拍摄赖某交通违章的过程,还是公安机关向知情者孔某收集照片的过程,均无利诱、欺诈、胁迫、违反善良风俗等情节;而取证的过程也并未侵犯赖先生的生命健康、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因此,对本案中公安机关所采证据材料的效力,应当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

再次,类似的取证方法在我国其它法律中已不乏先例。众所周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可以使用通缉悬赏的方式鼓励公民提供线索、协助侦查,公民提供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也常常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指控与定罪的证据。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便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依照“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规则,刑事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重,而行政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轻。严厉的刑事处罚尚且可以通过广泛发动民众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并依法加以选用,较轻的行政处罚难道就只能使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笔录的证据材料吗?要知道,即使与最轻微的刑罚比较起来,数额一般在百元左右的交通罚款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进而言之,其实无论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即便是侦查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得到的证据材料也同样可能不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律采用,而是同样需要按照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加以甄别和筛选。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这也体现了现代行政执法制度中一项重要原则——调查与决定相分离。

二、案件中的行政行为与各方关系

本案公安机关采取的特殊行为方式和由此形成的不同寻常的官民角色关系,以及它们所体现出来的行政改革方向,同样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在本案的行政处罚中,“拍违”的市民并非以所谓“行政相对人”的角色出现,而是反过来站在公安机关一边协助它“对付”另外一部分违章的市民。这种不以传统面目出现的官民关系尽管属于制度改革、方法创新的新生事物,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方向,但许多时候却由于人们对新生事物抱有的习惯性的怀疑、否定态度,而受到

非议和责难。所谓“市民做回市民,警察做回警察”、“执法归执法,挣钱归挣钱”便是持否定意见者的代表性意见。对此,笔者却乐于为这种看似“别扭”的官民角色关系做一番辩护。

首先,从行政机关一方来看,其实施的是旨在调动公民积极性的行政奖励。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公民赖先生等交通违章者实施的是行政处罚,对另一类公民孔某等“拍违”者实施的则是另一种行为——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6]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拍违”市民所给予的物质奖励,属于行政管理方法的创新,却被一些人讥称为公安机关在做“买卖”。尽管行政奖励与等价交易的“买卖”之间存在种种不同,二者并不能划上等号,但笔者却以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即便把这种奖励视为“买卖”,做这种“买卖”也并非就那么大逆不道。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桩买卖中,作为“买主”的公安机关获得了查处交通违章的重要线索,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开支,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作为“卖方”的市民获得一定的物质回报;其它普通公众则得到了更加良好的通行环境和更有保障的交通安全;即便是对被拍者而言,这种“买卖”纵然会使违章者更可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却并不至于使守法者遭遇不当的错罚,也并不冤枉。从法律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买卖”有人得益却无人受损,实现了帕累托改进,当然值得一试。

其次,从社会公众一方来看,其履行的是旨在协助行政机关执法的公民义务。基于行政优先的行政法理和法律的规定,公民负有协助行政执法的义务。过去我们常将这种义务的承担者局限于行政机关向其发出要求的特定对象,实际上不特定的多数人也有可能作为此种义务的承担者。在交通违章行为高频出现难以查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通告,当可视为向不特定人提出的协助执行公务的一般要求,市民对此便负有协助义务。

当然,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方式与程度有一个较大的弹性空间可供伸缩,否则便有可能成为行政机关推诿自身职责,将执法工作转移到市民头上的借口。客观条件与主观态度决定了不同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时在方式和程度上的差别,以拍摄违章协助交通执法而言,则摄像器材与摄影技术的限制便对许多市民构成了限制,但我们并不能据此便否认他们对这一义务的履行。因此,本案中公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最低程度即消极的履行方式,便是对公安机关的此项工作不加妨碍、不施破坏即可;其更为积极的履行方式才是拍摄违章、提供线索,二者均是其履行义务的方式。而公安机关对履行此项义务中的更积极者、更出色者,给予物质上的表彰,自属理所当然。

再次,从违章者一方来看,其接受的只不过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本案中公安机关所尝试的新的行政手段,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官民关系也并未使违章者遭受更加不利的对待。诚然,监控交通违章行为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交管部门鼓励市民拍摄违章,将违章行为置于公众的监控之下,兴社会之力以敌一人,看起来使得违章者陷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里似乎有滥用行政职权之嫌,而权力控制和禁止权力滥用恰是依法行政原则的根本要求,这也是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颇受诟病之处。

但我们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实际上并无可厚非。一则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力量的目的旨在制裁市民的违法行为而非合法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违章的市民因此遭受处罚的可能性虽然加大了,但他们所遭受的处罚却不是额外增加的,而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二则市民们与违章行为斗争的过程同样受制于法律的严格约束,若市民以此为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受到追究。现实中已经出现有成为“职业拍车族”的市民为牟利而引诱司机违章,或者更改照相机的时间显示以造成多次违章假象等,交警部门则表示一旦发现“拍车族”存在以上行为将取消其拍摄资格。[7]三则市民提供的线索也须经过行政机关依法甄选方能形成证据并接受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公安机关并不能因证据线索是由市民提供的而降低其要求,从而使违章者遭受不利。

三、蕴藏在案件背后的现代行政法理

进一步地,我们还可以继续探究本案背后蕴涵的现代行政法理。现代行政法理,即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它是适应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方向而对传统行政法理念进一步修正、发展的结果。追求政府在有限规模约束下的高效运作,鼓励公民对行政过程的积极参与,以及行政手段的不断丰富革新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最突出的特征。这些变化要求我们对传统的行政法治理论不断矫正,以新的理念——有限政府、公民参与、行政手段革新等等,来对现代社会中的行政法现象做重新的检视和评判。对于本案,如果我们做更进一步的追问,就不得不要求我们对下面的命题做出回答。

首先,面对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我们能否容忍它变得臃肿庞大起来?社会管理的日益复杂与公众期望的不断上升带来的政府职能扩张已是不争的事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十九世纪末期开始便进入了所谓“行政国家”的时代,到了“二战”前后,其政府规模更是达到了空前地步。同样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空前繁荣,以及转型期一系列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的存在,势必要求我国政府职能大幅度地扩张以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那么,我们的政府是否就应该为此而变得日益庞大起来并不断地增加其公共开支呢?

一如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所业已做出的选择,我们同样更希望拥有一个“有效”然而“有限”的政府。如此一来,政府在多数时候,就将被要求满足于“掌舵”的角色而非事必躬亲地去“划桨”,从而将行政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交给社会力量去完成,政府则收缩战线专事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必要的直接公共服务。这就是近些年来在世界范围出现的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进程带来的变化,在某些国家甚至已经出现了民营监狱。在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的过程中,分担政府职能的社会力量不但应当包括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也完全可以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在内。如果我们真正地把建设一个“有限且有效”的政府作为目标的话,我们就既不能容忍公安机关让交通违章者逍遥法外,但也决不会同意它以此为由而不断扩充其规模和开支。既然如此,当公安机关循着这一思路,试图借助市民的力量,以较小成本来完成其法定职责的时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来指责它呢?

其次,面对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垄断,我们是否应该继续置身事外?在依法行政的传统逻辑链条中,行政过程超脱于直接民意之外,行政机关无须听取民众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也当然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公民除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被动地进入行政过程接受处理之外基本上便与此无缘。然而,伴随着传统行政模式固有的冷漠、僵化、低效对公民的伤害,更重要的是直接民意在通过立法机关向政府传递的间接过程中所遭受的扭曲被不断地暴露出来,直接民主作为一针有效的“解毒剂”被逐渐地注入到传统行政模式僵硬的肌体当中。行政民主化运动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其核心内容在于改变那种单一功能、单一主体、单方意志、单一行为、单一标准、单一效果的传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模式,代之以在间接民主基础上有

选择地结合直接民主的新模式,其客观基础在于现代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更加现实有效的参与热情与条件。直接民意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主要表现可以被概括为:对行政的直接组织和参与、对行政的直接评价和监督,以及对行政直接提出要求。公民协助执法就属于对公共行政的直接参与,它打破了政府部门对公共行政的一贯垄断,使公民能够以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对人之外的身份置身于行政活动之中,体现了当今行政民主化的要求。

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而言,城市政府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城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城市政府势必常常捉襟见肘。美国的许多城市便已经形成了调动利益相关者全过程参与城市治理的一整套机制,包括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发现”城市问题、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现代城市管理过程固然离不开行政机关,但如果没有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则城市治理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成本也会十分高昂。[8]公民参与依法治理在我国也并不鲜见,人们对于行政立法中的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监督行政中的群众举报和公民评议行政机关、行政首长等行政民主形式已经不太陌生,那又何妨把市民通过“拍违”而参与行政执法的行为也视为行政管理民主化的新尝试呢?

最后,面对公共改革的潮流,我们是否应该继续保守观望?成型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传统行政模式又被称为秩序行政、管制行政,行政目标往往简单,行为手段较为单一,单方性、命令性和强制性是其主要特征。进入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行政管理的手段发生了重大变革,相对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现代行政管理手段的权力性、强制性色彩减弱了,淡化了,而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民主、协商的品格,体现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相互合作的精神。[9]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风起云涌的背景下,许多暂新的行政手段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行政奖励等纷纷涌现,共同冲击着传统行政的陈旧框架。“行政机关将会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依法实施一些权力色彩较淡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这是现代行政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10]

在深化体制改革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正进行着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方式方法创新,例如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大量采用电子技术手段,采用更加人性化、柔软化、灵活性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实现行政管理中更多更深的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等等。广州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就属于此类行政方法创新的做法。而此项创新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非议、矛盾和困难,实际上源于一些人用陈旧眼光衡量当下鲜活的社会变革所得出的评价,而这与刻舟求剑、叶公好龙又有何异!

四、简短的结论

案件终审,法效立现,利弊得失,尚难评判,本案背后的真正矛盾尚未得到解决。广州市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举措已被迫暂停多时,许多原本打算群起效仿的其它城市也变得对此望而却步,这一项自其出台以来便饱受争议的改革措施是否就此偃旗息鼓、改弦更张,确需拭目以待,但我们不愿看到它就此夭折。[11]审判机关作为常规状态下公民合法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应如何通过审判工作对行政改革与行政方法创新引起的争议依法评判?如何依法规范和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改革与创新行为?笔者以为,这需要审判机关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依循现代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发展的方向三思而后行,确保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合理界限和张力,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扮演适当的角色,避免对于行政改革积极性和公民参与积极性的双重压抑。在此,笔者热切呼吁我们的政府多一分信心,法官多一分远见,民众多一分宽容,社会多一分理解,让每一关乎治道变革、有利人民利益的“良法美策”能多一分存活之机和用武之地。

注释:

[1]余亚莲:《广州法院: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做处罚依据》,载《信息时报》2004-12-03;王海涵:《“向法规叫板”: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作处罚证据》,载《南方都市报》2004-12-03.

[2]行政处罚程序中应当排除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对非原本证据的排除,在听证程序中还应当适用案卷排它的原则。而本案所适用的既非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其证据材料又是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自然无法因这两项采证规则而排除其效力。

[3]当然,根据“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原告赖先生在复议程序中的陈述已经不能够被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它却足以说明原有的处罚证据——违章照片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4]王利明、江伟、:《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5]徐继敏:《试论行政处罚证据制度》,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

[6]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5。

[7]据王铭铭:《广州“拍车族”设陷阱诱司机违章以谋奖励引争议》,载《信息时报》2004-02-16.

[8]莫于川:《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依法治理主体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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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的控制理论

成本在广义上是指商品的价值,而在企业项目控制中,成本包含着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抽象和具象的资金总和。为了使企业能正常的持续生产,资金的及时补偿就非常必要,而资金的来源是靠整个企业的销售得来。为了使资金流转的更为迅速有效,就必须提高企业本身的市场竞争力。成本管理的优劣,可以反映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好坏,同时也影响着企业的营利情况。

3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原则和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要符合成本最低化、成本控制全面化、控制动态化、管理目标化和责、权与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控制成本的根本目的,需要通过各种手段不断的降低施工成本,达到基本要求。但是在不断降低成本的过程中,要明确整个过程是在合理的条件下改变的。不能因为一味的追求成本的降低而使施工的质量下降。并且在整个过程的管理控制中,要保证涉及到每个管理层,将管理的条例实施到每个工作人员当中。成本的控制管理作为一个动态的管理,随着施工项目的改变,其也随着改变,在施工初期进行设计之后,在每个施工阶段都应该有反馈,进行及时的调整,避免施工结束时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一般民用建筑的成本控制非常明确化,因为对自身的利益影响较大,所以对人员的奖惩制度必须明确,调动每个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并且对低成本的意识进行培养。

4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对于成本控制的认知不够强烈。其次,没有利用科学的方式进行成本控制。第三,成本的管理手段处于落后状态,比较封闭。第四,没有意识到关于成本的制度建设。第五,整个行业的控制管理信息不够流通。

5成本管理控制的方法

1)控制人工费。计算人工费就是通过计算实际的工程量和规定的人工实际工作数,参照着行业的指导价格,在整个工程的开始就已经确定完成。决定工程工作实施的途径:一部分外包,一部分根据实际做工量进行价格制定。不论选取哪种方式都需要在合同中讲清楚,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选择更适合民用建筑企业的施工方式。

2)控制材料费。a.对材料的单价进行比对,并且加以控制。采用控制采购成本的方式,以本地的材料价格作为基础,根据本企业采购量大的特点,充分发挥优势,并且对采购的价格进行初步的分析,多次比对计算,确定成本中各种费用所占的额度。最后审核整个采购过程,使材料费降到最低;b.对领取材料的控制。严格制定材料领取的相应制度,每人每次领取时将关于数量、部门、用途、日期等表格填全。及时的将材料的领取录入电脑,对所消耗的材料进行总结,做到每一份材料都能应用到实处;c.对周转材料的控制。在确定施工方案的时候就应该保证经济的合理性,充分利用新型的技术,对不同的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分析,保证周转材料的完全利用率。所以在施工的前期一定要对整个施工方案进行分析,尽可能的采取最优化的分析结论。

3)控制机械费。在确保满足整个施工进度的条件下,对机械的利用率和设备的完好程度都应该有所保证,对待租用的机械设备,要对整个的机械的完好做保障,机械的修理方面都应该在工期结束后进行考核,使负责人能够发挥作用。在保证以上费用应用除外,做好良好的信息沟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沟通可以使负责人免去一部分通过计算等进行的预测,通过互相交流,掌握整个的管理体系流程,使每个分流转换都能够畅通无阻,项目实施起来就更加的顺畅,保证整个项目按照原定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进一步做到成本的控制。

6建筑施工成本的管理以及工程周期控制

对于成本的控制是贯穿于每一个项目中的,而不是仅仅对工程项目周期结束进行总结、概括和核算。整个核算控制体系分为事前、事中、事后,而事中的管理控制是最为关键的。也就是说在工程的各个阶段需要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进行控制。

1)事前控制。在整个项目开始之前,制定出先进的、合理的施工计划,使得工期在最短的时间能够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事前控制最关键的在于对施工方案正确的分析和决定;

2)事中控制。在这个阶段的控制主要是一边干一边算,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成本。根据本身的规律,规划出适应项目本身独特的施工方案。进行限额配料节约使用,奖惩有度,使节省材料资源与每个人的经济效益相关。在获取材料和材料运输的时候要进行合理的调度,专门人员进行有序规划,有理有据,提高利用率,防止成本超出预计,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3)事后控制。事后控制最重要的就是对整个项目的总结,分析出在这个项目中所经历的矛盾与错误。并分析其原因,为今后其他项目的进行提供了经验,为企业提高策划管理水平。

7与成本控制的相关因素

1)与工期相关。对于成本来说,工期的长短决定其高低,存在着正比例的关系。尤其是固定成本,正比例增加减少都是非常明显的。把计划与实际共同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比对,是工期成本分析的重要一项。

2)与工程质量相关。质量成本除了必须的施工质量所需的人工成本外,还有对于返工和返修相关的损失,这经常被忽略,是在管理控制中容易被忽略的环节。在施工的过程中,既要保持满足质量要求,也要保证质量过剩导致的超额支出。所以说,在质量方面一定要全面规划,做到统筹兼顾,事半功倍。

3)与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体现出企业的管理体系。对全局的把握控制是企业建筑施工的经济效益提高的重中之重。所以,加强动态经济控制,使其建立起具有行业特色的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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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难到位。有些地方在民主选举村委会的过程中,怕出乱子,怕麻烦,简单行事,走过场。一般性宣传多,深入发动少。有些村在选举宣传发动阶段,仅限于开一,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两次会,贴几张标语,未能及时、准确地把选举目的、意义、对象标准和办法宣传到群众中去。有的甚至到了召开选举会时,才与群众通气、打招呼。候选人保密,划票不保密。不少地方村委会候选人的产生,由村党支部书记提出,未由村民推举并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后产生。谁为候选人,直到选票发下来,选民才知道。选民在广众之下划票,往往易受他人左右。

解决好村委会“民主选举难”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篇9

引言

纵观这些年民用建筑的质量问题,例如“上海在建13层住宅楼倒塌”、“成都歪歪楼”等,让社会开始重新审视工程质量。而作为工程承建方的施工单位,首当其冲地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关注。

一、施工质量与下列因素有关

1.1工程材料

在材料验收方面:对材料的外观、性状、数量、尺寸等进行核查,不能出现“缺斤少两”的现象;在材料质量方面:每种材料都应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设计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严加查验,不能有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应做好材料的抽样复查工作;在材料的存放方面:要根据材料的性质,由专人进行保管,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应有相应的预案存档。

同时应做好材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每种材料的供应商,验收人员,存放地址,存放环境,使用情况等做好记录,使得领导对每种工程材料的具体情况能够一清二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进度。

1.2施工人员

要保证能正确的指导技术工作业,就要求工程技术人员熟记相应的规范,并能正确理解它,同时要经常给自己“充电”,对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要有明确的方案可以提出。对技术工的作业情况和工程进度,要有准确的了解。技术资料的完善,也应本着从实从准的心态进行,切勿弄虚作假。

对于技术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是首要目标。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技术工也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对于一些平常容易出现的技术问题,尽量做到能自己解决。

1.3责权明确

目前出现的众多工程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施工现场责权不明造成的。要想实现施工质量的提高,必须明确责权,每个人的首要任务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领导没有具体另外安排的情况下,完善自己的工作。这对工地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用人唯亲,要因材善用,具体人安排到具体的岗位上,责权分清。

1.4工序

一个成功的建筑肯定是依据科学的工序进行的。很多劣质工程的产生都是由不合理的工序引起的,盲目抢进度,不按合理的工序进行,只会给工程带来安全隐患甚至是直接倒塌。因此,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也是至关重要的。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包括两个方面:①对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监控;②对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控制。对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监控是指对保证工序活动科学合理进行的若干因素的监控。具体包括对人的监控,对材料的监控以及对施工机械的监控等。同时,还应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施工组织方案的调整工作要及时跟上,以免盲目施工,影响工期。

二、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

2.1工程参与各方的关系协调

一个成功的建筑,绝不是哪个人或哪单独一方的成就,是所有人共同创造了它。所以工程各方应多展开交流,正确认识彼此间的关系。重庆某居民楼盘,在5.12地震发生时,17楼以上的楼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有的裂缝甚至达到3cm。居民楼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允许的。至于到底是施工方还是设计方或是监理方的责任,一时间也不得而知。但是造成的影响肯定是很恶劣的。设计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来设计,施工方也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监理严格按照监理手册执行,遇到特殊情况,三方一起探讨解决,是不会出现上述情况的。个别工地有以下情况发生:设计单位和开发商相互勾结,降低设计标准,不完全按相应的规范设计,监理方对此也熟视无睹,质检部门也收受贿赂,大开方便之门,到最后,受骗的是房子的业主。我们对这种工程方之间彼此“和谐关系”要坚决抵制。我们需要的是合法的,合理的,公开的,真正的和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保障彼此长期的利益。

2.2安全管理

人员的安全,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工程的安全更重要。一旦工地上发生安全问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同时也在施工人员的心灵上蒙上了一层阴影,严重影响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除了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配发安全设备外,还应定期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根据具体施工环境,给予施工人员相应必备品。

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护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周围非工程人员的保护。设置栅栏,划定施工区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即便做好了这些防护措施,还应安排专人对施工周围巡查,及时排除因非工程人员不按要求走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险情发生。

2.3培训工作

为了能够提高工程质量,除了上述几点外,对工程人员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很多施工单位一味只顾产值,忽略了对员工的培训。“磨刀不误砍柴工”,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能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减免工程事故的发生,对公司成本也是一种节约。:

2.4管理制度的执行

篇10

一、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据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85%以上,他们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由于以下特点,决定了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一)文化素质较低,建筑市场的农民工主要来自偏远的农村,大部分只是初小文化水平。据调查,有90%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当前,很多工程项目要求二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时说普通话,中标后则讲本地腔”,用工基本上是在本地劳务市场招聘。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从近十年来的伤亡事故统计情况反映,农民工的伤亡人数占建筑业伤亡人数的85%以上,是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三)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头工”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行业管理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十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二、农民工队伍培训的现状

(一)培训的方式。目前,对农民工的教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式。

1.社会力量办学。各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他们一般开设建筑中专班,同时也根据建筑业的需要,开设职业技能技术人员的短期培训班。由于这些学校的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好,教学较为规范,故参训人员获得相应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较好。但近年来由于经费、编制、师资和生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学校濒临倒闭,有的甚至已经解散。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而进行的,每年一般是1~2次,而且针对性强,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而较少涉及到普工这类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新法律、新规范出台的宣传贯彻。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强制性,是建筑安全教育的主要力量。

3.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的培训是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企业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二)培训存在的问题。以上三种培训模式为安全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维持下去,但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管理部门培训力量有限,上岗作业人员无法普遍得到培训。特别是在施工高峰期,造成无证上岗、混证上岗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部分技能培训考试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比如培训只发一些资料,没有进行理论讲解和实践,考试也不是很严格,有作弊的现象。三是培训体制没有跟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纵观这么多年来的培训模式,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水平,相对落后,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缺少专门进行技术服务培训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对这方面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三、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管理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首先我们要了解农民工的特点: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能吃苦耐劳。我们应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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