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期刊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银行发展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4: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银行发展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银行发展论文

篇1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1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欧洲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这一比例达到50%~70%。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也达到20%以上。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篇2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篇3

一、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加强并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经营效益实现了逐步提高。但是,商业银行在体制和机制上矛盾和问题依然很多,改革任务还十分繁重和紧迫。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银行业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健全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建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国有商业银行虽为国家所有,但没有明确的所有者主体,也没有明确的所有者权益要求,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与“内部人控制”的存在。由于所有者主体的不明确,对经营者形成了多元化的目标,其业绩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均无明确界定。极大增加了商业银行作为契约组织内部的协调交易成本。尽管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产权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缺陷,仍未能真正形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

2.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能力的下降。主要体现为3个方面。首先,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体现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清偿能力。由于体制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本金没有稳定的补充渠道,并被大量不良贷款和无效投资严重侵蚀。2003年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11%;11家股份制银行为7.31%。其次,银行盈利能力差。银行资本的主要来源是利润留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4大商业银行赢利水平急剧下降,银行风险程度明显增大。目前4大商业银行的人均利润率仅相当于境内外资银行的1/25(田国强,2004)。第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3年6月,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按5级分类已超过两万亿元。

3.商业银行运作管理效率的低下。首先,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粗放,决策与控制缺乏有效性。由于产权不明与资本“人格化”虚置原因,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中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水平较低。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具体行使监控职能时,职责不明确,或者“齐抓共管”,或者“互相推诿”,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运作机制与制约机制,金融犯罪与管理渎职行为时有发生。其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中国银行业整体上存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风险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感等较差,缺少团队精神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第三,金融创新能力严重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突出问题是业务范围狭窄,盈利空间有限,缺乏产品创新能力。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在现有金融创新能力约束下,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将变得日趋不稳定。

二、加入WTO对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带来的挑战

本人认为,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长期制度环境。根据中国在加入WTO时有关承诺,我国目前已正在人民币业务经营地域与客户等7个方面逐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准入。全面地看,加入WTO对中国银行业改革带来了促进竞争的积极效应,但更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产权制度竞争的挑战。就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构成来看,占国内银行业70~80%市场份额的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新兴商业银行尽管是股份制形式,但其大股东仍然多数与国有成分有关。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产权模式,决定了它经营目标的两重性,既要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同时又必须承担一定的政策性业务,不可能完全按照经济理性来运作,从而制约了自身竞争力的提升。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都是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股权具有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特点,这种产权模式决定了其经营目标只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产权制度竞争上面临着不利格局。

2.银行业务上的冲击。外资银行在资金实力、管理经验与金融创新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必将逐渐使国内商业银行某些业务受到强烈冲击。(1)储蓄存款出现转移。过去我国法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吸收存款的规模和范围。加入WTO后,中、外资银行争夺储蓄的竞争加剧,居民部分储蓄出现向外资银行的转移。(2)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因此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大量增加,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以及与跨国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中资银行争夺业务。(3)贷款业务有所流失。外资银行重视以信贷为手段去争夺市场,而优质企业往往也会选择那些服务灵活、效率高的外资银行。(4)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面临激烈竞争。

3.在客户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外资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往往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与严格分业管理的中资银行相比,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商业银行服务,中资银行在优质客户发展和巩固方面的竞争力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根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银行80%的利润来自20%的优质客户。外资金融机构能够进一步利用其跨国网络优势、创新能力与国内金融机构争夺优质客户群。可能的结果是国内金融机构的一批优质客户出现流失,而有风险、效益不好甚至亏损的客户留在国内金融机构。

4.优秀金融人才的流失。廉价的人力资源是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一个优势,但同时也是一个致命的劣势。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出于业务经营需要,会普遍采用人才本地化战略,雇佣一批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当地高层管理人员和熟练员工。外资银行具有收入水平高、工作条件好与人才任用机制灵活等优点,会以高薪聘请、委以重用等优厚条件,以及科学的管理方式来挖掘“金融精英”,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将面临人才流失的严峻考验。人才流失对我国金融业不仅意味着人力资源的劣化,更严重的是发生客户、业务的转移。

5.我国商业银行有可能在竞争中被边缘化。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国际比较资本实力明显不足。英国《银行家》杂志2003年第7期公布了当年世界1000强银行的最新排行榜,其中欧盟288家、美国199家、日本116家,我国大陆仅有9家银行进入,并且这些银行相比而言资本充足率也明显偏低,资产质量低下。中资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沉重,盈利能力低,在贷款规模、流向、结构等方面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限制,而外资银行以市场规律运作,其灵活性会对中资银行形成较大压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1.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逐步减轻国企与银行间的制度性依赖。商业银行改革与国企改革是一个不可分离的过程,银行不良债权大量累积、银行体制改革步伐迟缓等问题都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性支持有关。因此,商业银行改革与国企改革应当同时推进。在当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加大行业兼并与地区兼并的力度。政府应积极发挥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协调作用,推动行业兼并与地区兼并,优化产业布局。另一方面,就当前最重要的任务而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步伐,运用股份制推动企业改制工作。

2.改善商业银行产权与内部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的独立主体。要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摆脱政府的束缚,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之成为真正独立的产权主体,以此基础,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经营,形成硬化的风险约束机制。没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没有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国有银行的经营绩效提升只是一句空话。我国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应当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产权结构调整,建立起国有银行的法人产权制度,从而实现银行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股份制改造有利于银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有效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改善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当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谋划和操作的层面。

3.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运作能力。在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围绕治理结构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保证银行经营绩效的重要条件。首先,银行内部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监测与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各机构间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包括提高普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建立专项和特别呆账准备金等。第三,要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人为造成的风险隐患。第四,要撤并业务量较小、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的分支机构,实现规模经济。

4.在制度先行的基础上开放中小民营银行的行业准入,打破银行业垄断。要有效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引入新的有活力的竞争力量。民营中小银行的出现必将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加快银行业改革的步伐。与已有的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相比,民营银行产权清晰、责任明确,使其能建立起有实际意义的激励机制。发展民营中小银行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政府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成立和运营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同时,在开放准入之前,要下大力气制定准则、监管和退出法规,建立完善的制度环境。

5.加大银行业监管与调控力度,防范金融改革与开放中的风险。中央银行应改变单纯作为主管部门的观念,监管重心也应及时从单纯的常规性稽核监督向以防范风险为核心的审慎监管转变,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金融监管的重心。一是构筑金融法规体系,用法律来规范金融秩序、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金融立法应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中心,吸纳国际惯例和WTO的通行法则。二是建立金融审慎监管体系,包括审慎监管机关,审慎监管政策和审慎监督检查。三是构筑金融安全网,逐步建立适合我国银行业状况的市场准入制、存款保险制、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市场退出托管制。

参考文献:

篇4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篇5

本文作者:陈骏工作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城商行发展模式的特征

差异化、特色化是城商行2010年以来发展的主线。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强调虚拟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强调服务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下,城商行立足自身实际,依托自身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通过深化市场定位,注重规模和特色并重的发展模式,不断突出自身特色,坚定地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1.特色经营(1)突出自身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城商行在突出自身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方面主要有四种:一是通过做深做透传统优势业务来形成特色,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标杆,打造了独具特色的“三三制”和“三品三表”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品牌[5]。二是在开发新业务品种方面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如哈尔滨银行充分依托地区优势成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做市商,并以此进入对俄金融核心领域[6]。三是抓住未来产业发展热点,开辟新战场,如北京银行较早地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品牌组合“影视+金融”的创新服务项目,成为银行提供文化影视产业特色金融服务的领跑者[7]。四是借助战略投资者力量形成特色服务,如厦门银行凭借其台资背景的香港富邦银行的股东优势,构建“”银行间业务的战略合作,已经形成为台商提供特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特色发展模式[8]。(2)准确定位,服务小微2010年以来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因政策鼓励、监管引导以及竞争力导向等方面的原因,城商行开始不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呈现出“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的新局面。第一是产品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适应小微企业特点、满足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与推出。第二是城商行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优化,专门打造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和模式,如上海银行、成都银行、营口银行和辽阳银行等均于2010年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专业提供特色产品与服务。第三是加快行业细分,实行专业化经营。2.不断增添业务品种,打造品牌银行,加快科技创新(1)增添业务品种,提升服务功能在国内金融需求日益多样化、高端化、特色化的背景下,国内银行业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城商行面对产品品种较少、服务能力不强、对中高端客户缺乏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压力大等现实情况,在不断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新型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齐全各类牌照,并藉此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丰富具备自身特色的产品线,积极提升服务功能。(2)打造品牌银行,创新企业文化银行“硬实力”通常包括财务指标、科技处理能力和人力资源储备等内容,而“软实力”则着重指品牌与文化等方面。城商行在注重“硬实力”发展的同时,开始日益关注并实践“软实力”的发展目标建设。品牌方面,如徽商银行公司业务品牌“智汇360”,内容涵盖公司金融、小企业金融和国际业务等三大业务体系的二十余条产品线和六大特色金融服务;宁波银行的“金色池塘”小微贷金融服务品牌;杭州银行的“幸福99”理财服务品牌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企业文化建设领域,齐商银行实施CI战略推出的《企业文化手册》和锦州银行的“家文化”核心价值观在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上均颇具特色。(3)加大科技创新与投入城商行科技创新的核心主要体现在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和产品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目标,覆盖银行经营管理全过程,为产品创新、风险控制和决策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一是为适应业务发展、规模扩张和跨区经营等对技术系统提出的新要求,升级原有的核心系统并开发各项管理系统,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利用科技创新来不断开拓金融服务渠道,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如晋城市商业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城商行,继大型城商行后也陆续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实现了服务渠道的多样化。3.创新机制,加强合作(1)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全方位战略合作主要表现在:一是合作对象的多样化,包括与各类国内国外银行,特别是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具有很强的优势互补性。二是合作范围的广泛、延伸与多样,不仅包括支付结算、业务和银团贷款等业务领域,还积极探索在资产管理、贸易结算、金融产品开发以及客户推荐、顾问咨询等方面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三是合作机制求新务实,如成都银行与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组建联合工作组的模式,约定银行高层间定期会晤并召开工作会议,全力推进合作机制的落实与执行,促进战略合作目标的实现。(2)谋求综合化经营在大型银行介入基金、信托和金融租赁等业务领域,谋求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化发展的同时,部分大型城商行也试图在综合化经营方面实现实质性突破。北京银行是其中的典型代表,2010年5月率先收购了北京首创集团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保险50%的股权。通过借助战略投资者的经营平台以参控股的方式实现综合化经营。(3)合并设立村镇银行2010年4月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设立3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商业银行可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据此城商行凭借其自身机制与地域优势成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仅2010年一年由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就将近50家,占全年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50%。部分城商行在参与村镇银行方面具有明确发展战略,例如包商银行计划设立100家、已设立18家;哈尔滨银行与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计划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长沙银行发起设立的湘西长行村镇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地市级的、总分行制村镇银行,开创了村镇银行设立的新模式。此外还要注意到,“更名—引入战略投资者—跨区经营—IPO上市”已经成为多数城商行发展战略的重要选择之一,但在战略投资者的类型、跨区发展的策略等方面也开始出现差异化选择。前者如宁夏银行引入中行控股的中银集团,湘江银行引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而汉口银行引想控股作为第一大股东,以推进高科技金融领域的战略合作。后者如跨区发展上升为跨境发展,北京银行相继设立香港和阿姆斯特丹代表处。

完善和创新我国城商行发展模式的对策

1.构建风险管理体制城商行发展模式的创新,必须“风险先行”,将风险管控作为创新发展的底线,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谋求风险可控、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发展模式。构建科学的风险管控体系,就是建立对主要业务流程全程跟踪,包括产品设计、渠道营销、风险控制和条线管理等各方面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全过程,并实施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价、预警和报告机制。2.引入基于Copula函数全面风险管理模型目前国内银行业都在推行全面风险管理,而全面风险量化管理中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众多风险的相关性和风险度量中的集成性问题。将基于Copula函数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型引入城商行的风险管理中,使得城商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可以在实现可控、能控、在控的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风险的有效预警、业务结构的及时有效调整、风险的及时有效防控和创新的有序推进等目标,为城商行实现其发展模式打下坚实基础。3.特色经营策略城商行在已经取得的特色经营、差异化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地方特征、小微企业需求和市民需求,创新产品与服务,巩固和深化特色经营策略,真正实现“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百姓身边自己的银行”等特色经营目标,构建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4.产品领先策略产品领先是城商行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市民、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核心,只有拥有独特的、符合客户需求的、领先于同行的特色产品和服务,才能实现客户需求的最大满足,也才能实现特色经营、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模式。5.社区银行策略中小城商行发展模式的创新,在区域经营环境中,应探索走社区银行的发展道路。社区银行是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按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的中小银行群体,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的社区银行,在国内较有代表性的是哈尔滨银行的社区银行发展模式。社区银行策略主要是指中小城商行通过为社区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私密的以及低成本的产品与服务,实现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和做精、做优、做深、做强的业务精细化发展模式。6.跨区域发展策略跨区域发展策略是国际所有中小银行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最为典型的是美国花旗银行,其前身是1812年成立的“纽约城市商业银行”,经过两个世纪的发展、并购与整合,花旗银行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银行,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还有美国第一银行,前身是成立于1929年的哥伦布市国民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公司,1979年更名为第一银行,曾发展成为全美第六大银行,2004年1月被摩根大通银行收购。城商行跨区域发展应按先省内、再经济区、再跨省市的监管要求,同时引导城商行向下延伸,向地县延伸,由此在跨区域发展模式上不断创新。7.并购整合与IPO策略城商行通过资本市场IPO上市,是实现跨区域发展,实现做优、做精、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但首发上市的条件相对比较高。为此城商行可以探索独立IPO、强强联合IPO、并购整合IPO等多种发行股票、上市交易的模式,最终实现跨区域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将创新带来的规模化效应不断向外延伸,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篇6

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这样,大股东对村镇银行占有的绝对控股地位,致使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相当于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诸多方面都受到约束,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另外,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较低,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存款客户特别是一些大额资金不敢进入,影响了负债业务发展。此外,受最大贷款户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限制,难以满足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影响其资产业务拓展。

(二)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三)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信用环境是村镇银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他们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其次,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凡是国家在涉农方面的政策举动都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助”。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借钱,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三,担保机制缺失,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但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

当前银监部门对村镇银行采取“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低门槛”即适当降低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严监管”即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首先,目前的监管力量不够充足;其次,即使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并采用目前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来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也可能因为管得过多过严,而使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以退出机制的运用来看,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五)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从存款的角度看,首先,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及业务范围。

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如果村镇银行改变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做法,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村。例如:可以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银行格局,更好地为农村小额农户、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及县域小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的支持政策应当明确。作为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特别是诞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型地方性银行,村镇银行在发展时处于明显的经营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准备金、再贷款等各方面的支持或优惠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第二,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第三,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第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并考虑建立村镇银行的联合银行;最后,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农村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童.首家“草根银行”的标本意义.农民日报,2007-3-30

篇7

2004年,中行和建行相继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工行和农行的股份制改造也在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带给中小商业银行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时间的临近,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的渗入不断加速,中小商业银行所受的冲击将是前所未有的。面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双重夹击,中小商业银行该如何发展?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史上,中小商业银行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产生和成长起来的。近几年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中小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在诸多方面与国有银行相比有着一定的优势。

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了产权多元化,股权结构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地方政府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都由地方政府控股,调查显示,20家样本银行里,平均只有23.7%的股权由私有非金融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持有,另外76.3%左右的股权则集中在包括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少数法人大股东之手,大股东数量大都在10家以下;二是国有法人持股,如招商局集团持股招商银行;三是民营企业持股,如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是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随着银行业对外资开放进程的加快,外资股东也出现在中小商业银行的股东名单中。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股权结构虽然广泛,但缺乏活力,在股权结构上还有不尽合理之处,如股权结构中政府依然占据核心,这就使政府干预不易避免,股权过分集中于地方政府或单个企业集团,缺乏制约机制,影响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产权制度的不同必然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国有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多层委托组织体制。中小商业银行大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银行内部实行分权决策制度,董事会确立银行的经营目标并挑选高级管理人员。

盈利能力盈利模式单一、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低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共同弊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中国银行业产品开发能力薄弱、市场竞争策略趋同的反映。利差收入仍然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模式。中小商业银行只有通过大量放贷来提高盈利水平。

资产质量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中小商业银行最大的优势是资产质量较好。从银监会公布的2005年一季度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高于国际上公认的10%的警戒线,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比例为4.9%,还是高于国际上优秀商业银行3%的比例。这4.9%的平均不良率还存在扩张规模、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人为的操作痕迹。可以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控制仍任重道远,且这一优势将随着国有银行改革的完成而不复存在。

网络分布在机构布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的原则是争取以较少的网点做更多的业务,辐射面广。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延伸到县域,现在出现收缩,而中小商业银行却在拼命扩张网点。网点的不足使中小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的局限。要发展又要赢利,要市场也要质量,这些都不可偏废,市场份额较小的中小商业银行不得不在夹缝中生存。

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差异决定了两者在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的差异。就激励机制而言,中小商业银行作为具有“四自”特征的市场主体,始终贯彻投入与回报相匹配的原则,使其成为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从约束机制看,中小商业银行处于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一般都有较强的约束力。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多层委托关系的存在,为“寻租”活动提供了空间,这直接导致其约束效率的低下。

基于金融功能的金融发展理论

默顿与博迪关于金融体系功能的分析美国学者默顿和博迪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基于功能观点的金融体系改革理论,他们提出了两个假设: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金融功能优于组织结构,即金融机构的功能比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更重要,只有机构不断创新和竞争才能最终导致金融体系具有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他们认为从功能观点看,首先要确定金融体系应具备哪些经济功能,然后据此来设置或建立可以最好地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

白钦先对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我国著名学者白钦先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比较银行学》一书中已经注意到金融功能问题,90年代中期,白钦先在以金融资源学说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的研究中,更为明确地提出金融功能问题,将金融功能提到金融资源的高度,将其定位于高层金融资源。2004年,白钦先重新界定了金融功能,探讨了金融功能具体是如何演进的,最后得出金融功能的演进就是金融发展这一结论。根据金融功能所处的不同层次(另一方面也是从产生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白钦先把金融功能划分为四个具有递进关系的层次:基础功能(服务功能、中介功能)、核心功能(资源配置)、扩展功能(经济调节、风险规避)、衍生功能(风险管理、信息传递、公司治理、财富再分配、引导消费)。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建议

在与国有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中小商业银行在确立发展战略时应遵循这样的原则:准确定位,重在做强不在做大;市场细分,不求齐全只求特色;集中实力,有所不为才能更有所为;经营目标,不在规模而在质量。

中小商业银行的功能事实上,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金融业务都是在实现诸多金融功能中的一种、两种或多种。作为金融体系中的制度安排,中小商业银行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中小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具有独特的资源配置功能。中小商业银行熟悉经营地区客户的资信与经营状况,与客户之间存在“关系型”融资联系,委托层次少,决策迅速,在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上海银行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上海银行紧扣上海经济建立了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主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上海银行与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上海分公司共同合作,推出了“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贷款”;其次与与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合作,率先在全国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同时,上海银行还开发了针对中小企业的“兼并收购专项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发了中小企业再贷款项目。

中小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的业务上具有独特的风险管理功能。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硬化中小企业预算约束。中小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股权分散化提高解救企业的事后成本,还能够凭信息优势给优质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还有助于解决道德风险、委托等问题。

中小商业银行具有特殊的经济调节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加强和完善政府调控功能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发展中小商业银行正好可以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来做到这一点。事实上,中小商业银行不但可以相应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相应的地下金融的风险。另外,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中小商业银行具有特殊的信息发现、传递的功能。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能充分发挥其精细灵活、反应迅速的优势,及时获取和传递各种丰富的信息。

具体策略中小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其功能,既要有自身素质的增强,又要有外部环境的支持。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民营资本。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日期的临近,国内商业银行无不深感压力,首当其冲的就是很多银行都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在标准普尔对中国银行业2003年评级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无一例外地被认为由于急于增长,现有的资本充足率已不足以应付业务扩张的要求,构成了潜在的风险。目前,很多看好中国银行业前景的国外投资者都在积极寻找素质优良、潜力巨大的中小商业银行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随着大批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民营资本的数量也在迅速膨胀,因此,将民营资本引入商业银行,改善资本结构,建立起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也成为一种必然。

在资本充实后,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谋求在境内外上市。这样有利于中小商业银行筹集长期、稳定资本,提高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监督,提高透明度,形成良好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理中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参照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全行业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建立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全行业统一的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清理。全行业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不良资产归集到一个资产管理公司,由其统一进行管理。例如:美国在解决其储蓄贷款协会的不良资产问题时,成立了一家“债权重组信托公司”来负责400家以上的有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的管理和清算。或者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由中介机构对中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出售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中小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变现,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

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联合。鼓励中小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实现较高层次的联合。通过联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增强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中小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改善中小商业银行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和保障体系。尽管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已逐步转向市场竞争,但它仍然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为维持银行业的稳健发展,确保中小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行,政府的制度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公平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规范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同时也为中小商业银行的运行提供社会保障,消除社会公众对中小商业银行清偿能力的疑虑。建立全国统一的清算银行。它将彻底解决中小商业银行汇路不畅的状况,有利于各商业银行之间平等的竞争,也使中小商业银行从清算体系建设中解脱出来,避免重复建设。灵活监管,给金融创新更大的空间。人民银行、银监会应制定扶持中小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方面的政策,使其与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

中国的经济成份、经济规模、经济区域具有多样性,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为中小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大银行与小银行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关键是在金融生态圈中、在整个经济环境中找到适合的发展模式。

篇8

其实,在商业银行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款。即使在银行内部,也可以开展一些非证券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和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等。各种商业银行机构也可以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前的热身运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银行转帐业务,开展网上交易业务,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动力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或分业经营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对于经营的选择,应该视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自从九十年代初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以来,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目前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要求的条件还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大潮看,银行综合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况且我国政府在银行综合经营上的管制有所松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提高其竞争力的考虑,有着实行综合经营的强烈冲动。

(一)应对加入WTO后的竞争

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出现重大的变化:

1、在地域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加入WTO五年后中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2、在业务对象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加入WTO后将逐渐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3、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涉及的银行服务范围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对;所有类型的贷款,如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商业银行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如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担保和承兑;其他商业银行服务提供者从事商业银行信息、商业银行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以及对上述所有活动进行的咨询、中介和其他附属服务,如信用调查与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与咨询、为公司收购与重组及制定战略提供建议等全方位商业银行服务。

4、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以及外资商业银行机构企业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的非审慎措施,即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于2006年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经营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进入我国市场,能够全面运用各种商业银行工具为客户服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显然他们具有更强的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范围存在的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竞争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不仅在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上根本无力与西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竞争,甚至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也难以应付由于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必要根据国际经济商业银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认真研究和探讨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保护期即将结束,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面临进一步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之能够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二)应对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的竞争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依然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但其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证券、保险业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来源无非是存贷款利差。随着各个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不断的商业银行创新和融资证券化趋势,优化传统的利润来源将受到巨大的挑战。

首先,从负债业务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商业银行产品多样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符合不同投资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将逐渐开发出来,居民的储蓄会纷纷发生分流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更有利的方向,这样,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将是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公司等机构创造出的各种各样存款性质的商业银行投资工具,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因而,这时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发生动摇,银行传统的汇总储蓄、活期存款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随着这些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利差基数减少,银行利差收入会急剧下降,盈利形势恶化,到那时,商业银行就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以求生存和发展,商业银行各业的交叉领域的广大业务空间必会成为其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

其次,从资产业务方面看,由于多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需要,银行原有的资产业务,也会受到竞争的压力,如原有的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也会渐渐为建筑协会等机构渗透。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以股票市场为例,证券市场上无论是上市公司总数规模,还是资金规模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发展会给其他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和大公司直接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筹资提供方便,通过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总体呈递增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银行的间接商业银行转向直接商业银行这样的一种趋势。虽然,银行在融资方面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间接商业银行的发展,这将削弱了银行原来所占有的垄断地位和在融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激烈的竞争已使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中发生“脱媒”现象,随着银行传统的商业银行媒介作用降低,银行传统业务市场份额缩小,银行盈利也会受到影响。面对融资的证券化,商业银行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市场的定位发生挑战时,分业压力、综合呼声会随之增加。

再次,从表外业务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活动,包括了担保、商业银行衍生工具、贷款承诺、投资银行业务及信托、咨询、结算等。世界范围内,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银行一改过去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银行关注重点的传统。国外的银行积极通过表外业务寻找利润空间,国外银行的表外业务十分发达一般占到业务收入的30—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我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大部分来自存贷差利自、收入,大约占到90%。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出于竞争的压力,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现在也在渐渐实行通用的巴塞尔协议的做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要求,表外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较低,有的非或有资产与非或有负债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为零,银行出于逃避对有资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扩大表外业务成为必然的选择。表外业务包括了商业银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它的商业银行工具有许多是银行与证券结合的产物,如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因而随着不断创新,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模糊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界限,使得分业与综合的篱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6、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7、郑辛硕:《全球银行合业经营趋势对中国银行的启示(上)》,《投资与合作》2000年第12期。

篇9

1格莱明模式

在信贷实践中,尤诺斯教授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要求抵押的方法,创造了一种被称为“格莱明模式”的信贷模式。

因为他认为,传统的信贷模式将会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2格莱明银行的定位

尽管“格莱明银行”是因“反贫困”而生,然而它却摒弃了政府“补贴信贷”的做法,基本上是一个市场性的金融组织,并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采用“小组信贷”的方法,只向一组大体相近的农村穷人提供小额贷款。其次,“格莱明”总会以一种适合穷人的方式提供信贷产品。例如,借款人无需到银行去申请贷款,工作人员就会准备好书面文件来到他们的门前,这种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信贷对农民有较大的吸引力。最后,“格莱明”以较为“适中”的利率向穷人提供贷款,通常年利率为20%,比商业银行的稍高,但较之“高利贷”穷人则能承受。此外,银行还向贷款者提供投资咨询、财务管理、技能培训等服务,因此,许多村民觉得“格莱明”的利率是可以接受的。

与传统的抵押贷款不同,“小额信贷”的决策是基于小组成员的“可信度”,或借款人的表现而决定的。在这种模式下,五个成员自由结合形成“小组”。在形成小组之前,会员都需要经历一周的培训来学习银行的信贷规则和管理制度。小组形成之后,每个小组都要选出一名组长和秘书来管理小组内部事务,并监督成员如期参加分支机构召开的“中心会议”。在发放信贷时,通常是小组内两名最需要资金的会员首先得到贷款,当他们按期归还后另外两名会员才能获得贷款,而组长是最后得到贷款的人。由于这种贷款的金额常常在100美元以下,因此也被称为“小额信贷”。

“格莱明银行”这种与借款人直接保持持久的联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逐步贷款规则有许多好处,并成为“信贷偿还”的有力保证。其一,这一程序能提高银行职员的决策能力,帮助他们判断谁是需要贷款的人、谁又是值得信赖的人,因为通过与会员保持紧密的联系,随着程序的运行,银行职员能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避免较大的风险。其二,由于信贷行为是在“中心会议”上公开进行的,这种操作上的透明度有力地避免了贪污、挪用以及其他增加信贷成本和风险行为的发生,而这恰恰是传统农业信贷中致命而又难以克服的问题。其三,为了能够获得未来贷款,所有会员都想保持一个较好的信贷纪录,因此小组成员总会相互监督并支持彼此所进行的经济活动,而那些怀疑自己不能还款的人通常也不愿加入小组。除此之外,“格莱明”还会根据会员早期的信贷纪录提供金额更大、期限更长的住房贷款、技术更新贷款等等。显然,这项政策也能有力地激励借款人及时归还早期的贷款。储蓄是“格莱明银行”保证还款和减少信贷风险的另一有力的工具。例如,银行要求每位会员每周要在“小组储蓄基金”中存入一塔卡,这种强制性的储蓄基金将被用于弥补小组成员的违约。

近年来,“格莱明银行”又开发了一些新的制度和机制。例如,为了防止因裙带关系而引发的腐败和信贷风险,银行规定职员不得在本土工作,银行助理在一年中要轮换到10个不同的村庄服务。此外,“格莱明银行”还开发了一套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分析财务数据以及一些重要的指标,例如退出者的比例、信贷偿还率等,一旦发现数据或比例异常,银行就会及时采取措施。

3第二代格莱明银行

3.1诞生的背景

自“格莱明银行”于1976年开始实施“小额信贷”以来,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过去的30多年中,“格莱明”遇到过许多实施上和制度上的问题,为了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危机和问题,“格莱明银行”既抛弃和调整了某些不必要和无效率的方法,又开发了一些新方法和新技术。

在“格莱明”发展的历程中,孟加拉遭遇了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最严重的一次便是1998年的大洪水,“格莱明”成员和许多其他孟加拉人民的大部分财产都被这场洪水吞噬。洪水过后,“格莱明”启动了“重建家园计划”,发行新贷款帮助会员重新开展经济活动和修建房屋。但是,会员们很快觉得分期还款的金额超出了承受能力,感到了贷款累计的压力。于是,他们逐渐逃避每周的“中心会议”,偿还率开始迅速下降。“格莱明”试图改善这种状况,但收效甚微。尤其是这种洪水后的危机又与1995年的偿还危机交织在一起,形势非常危急,许多女会员的丈夫在当地政客的刺激和支持下组织了这次“逃债”计划,要求“格莱明”改变规则以便他们在退出时能拿到“小组基金”中个人缴纳的“小组税”。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个月,尽管“格莱明”最后通过增加规则的开放性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偿还率还在下降,有些会员甚至在问题解决后仍在逃避还款。

在这次危机中,外部因素使“格莱明”体系内部的一些弊端开始彰显。“格莱明”体系是由一套经过周密设计的标准和规则组成的,任何人都不允许违背。一旦借款人因某些原因偏离了“格莱明”的规则和信贷轨道,就很难重回到这个体系中,因为他们很难达到规则的要求。一位会员停止还款,就会刺激其他人模仿,随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会员开始偏离轨道,最后乘数效应就会发生。偿还危机为“格莱明银行”的新发展提供了契机,管理层于是着手设计新规则和新技术,并启动了“第二代格莱明银行”计划。

3.2基本原理

新一代“格莱明银行”或“广义格莱明系统”(GGS),是紧密围绕着一个被称为“基本贷款”的信贷产品而建立起来的。除此之外,其他两种重要的信贷产品“住房贷款”和“高等教育贷款”与“基本贷款”平行运行。所有会员的贷款都是从“基本贷款”开始的,一轮轮地运转下去。然而,人生并非风平浪静,穷人尤其如此,某位会员很有可能在借款之后因遇到“麻烦”而无法按基本贷款的偿还条件还款。在“广义系统”中,格莱明银行为无力还款的会员提供了退出机制,不让会员被逼违约或有负罪感。这项退出机制便是“灵活贷款”,也叫“重议贷款”,当会员无法偿还“基本贷款”时,银行、小组和借款人便会通过协商来重新安排偿还计划,于是贷款人便进入“灵活贷款”计划。

“灵活贷款”实际上就是经过重议的“基本贷款”,但是拥有另外一套规则。尤诺斯把“基本贷款”比作“小额信贷高速公路”,只要会员遵守规则,就能沿高速公路快速运行下去。因为“基本贷款”规则事先既定,遵守规则的会员就能预知下一轮更大贷款的额度,并相应地安排自己的商业计划。一旦会员无力履行“基本贷款”的偿还计划,只能经过“重议”走下“高速公路”,进入“灵活贷款”这条“岔道”。通常,经过重议的贷款期限较长、额度较小,以便发生“困难”的成员能够承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之后,一旦会员完成了“重议贷款”,可再行进入“信贷高速公路”。

3.3面向顾客的信贷服务

“古典系统”是一种针对所有会员只提供一种产品的信贷技术,“广义系统”改变了这种方法,创造了为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的信贷技术。在广义系统中,会员可以获得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任何他期望期限的贷款。在这种信贷技术中,银行职员具有较大的创造力,他可以根据会员的需要来安排信贷期限以及偿还计划等等。“银行职员越是一位具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他就越能演奏出更美妙的音乐”,“格莱明银行”也将为具有创造力的职员提供空间。当新会员第一次使用“广义系统”时,“格莱明银行”象古典系统一样把他的信贷限定在一年,随着信贷经验的增长,他将在银行职员的帮助下能够自由地选择。除了贷款期限可以自由选择之外,每周的偿还额度也可自行确定,会员可在商业高峰期偿还多一些,也可在低谷时少还一些,甚至每个分期偿还额度都可以不同。在贷款发放之前,经过协商之后,借款人和银行职员需要签订偿还计划,计划一旦确定,借款人必须按计划还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议定的计划还款,就只能按要求进行“重议”,进入“灵活贷款”。

即使是经过重议进入“灵活贷款”,借款人也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4格莱明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第二代格莱明银行中,普通贷款、季节贷款、家庭贷款以及其他几十种贷款都被取消了;小组基金被取消了;基于分支机构和地区的贷款上限被取消了;每周的固定分期还款也被取消了;随时可以获得一年期的贷款政策被取消了以及在“古典格莱明体系”中,其他的一些大家熟悉的特征都消失了。

(1)“小组基金”的消失。

在“广义系统”中,一项显著的变化便是“小组基金”的消失。从创立以来,“格莱明银行”一直保持着“小组基金”制度,并作为预防会员违约的重要手段,但是现在“格莱明”取消了这一重要的制度。因此,在“广义系统”中,不再存在类似“小组基金”这种具有“连带责任”的共同账户,但是每个会员必须拥有三种强制性的储蓄:个人储蓄、特别储蓄和养老储蓄(借款超过8000塔卡的会员)。

“广义系统”沿用了“古典系统”中5%的“强制储蓄”制度,在发放贷款时自动扣除。但是,它们不再是“小组税”或“小组基金”,而被称为“强制储蓄”,其中的一半将被存入“个人储蓄账户”,会员可以自由使用,另一半将被存入“特别储蓄账户”,会员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

(2)小组责任的变化。

“古典系统”一个显著的特征便是隐含的“小组担保”或“连带责任”,即如果小组中的一位会员违约,其余的会员都要为贷款的偿还承担责任,“小组税”等“共同账户”便是这一精神的体现。大量的学者也从“社会资本”、“同伴压力”、“社会担保”、“声誉机制”等各个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较为翔实的研究,认为这种制度不仅是“格莱明银行”成功的关键,也是“格莱明模式”的显著特征。然而奇怪的是,“格莱明银行”对此并不十分认同。早在1982年,尤诺斯教授在《孟加拉格莱明银行的计划》中介绍“格莱明银行”的概念时,并没有把与“共同责任”有关的机制作为重要的特色。(Yonus1982)按照尤诺斯教授自己的说法,他从来没有打算让“小组”或“中心”的会员为其他违约成员作“担保”或承担“共同责任”。在他看来,“小组”和“中心”的作用是使会员通过相互帮助以克服和解决那些可能的偿还困难;他认为,一旦经济学家根据自己的想象从“小组信贷”来分析“格莱明银行”,那么“连带责任”就出现了。然而,一些实地考察则表明“格莱明”确实在使用某些形式的“共同责任”。

“广义系统”设计了一些新规则,试图改变这一局面,并强调“无压力的小额信贷”。当会员无法偿还“基本贷款”的分期付款时,通过退出机制,问题会员可以通过“重议”暂时退出“信贷高速公路”,进入“岔道”进行调整。这样,银行就不必通过小组动员向问题会员施压,也就避免了小组内部的矛盾,以及银行和会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因此,在“第二代格莱明银行”中,任何会员都不用为他人承担责任,就连乞丐这类特殊的穷人,也不需要用类似于“连带责任”的机制来监督他们的行为,相反,“格莱明”则为他们量身订制了一套特别的信贷方案。

正因为如此,在自己的网站上,“格莱明银行”明确地宣称:不需要抵押,也不需要法律工具;不需要小组担保或“连带责任”。“格莱明银行”不需要为小额信贷作任何的抵押;也不需要借款人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因为银行不希望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把他们带到法庭上。尽管每位会员必须要加入一个5人的小组,但是并不要求小组为它的成员作任何的担保。会员仅仅为自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小组”和“中心”是用来监督会员的行为是否合理,以防出现偿还问题。因此,“格莱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小组成员不用为其他违约者承担责任。

5格莱明银行的发展及启示

在所有研究“格莱明银行”成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几乎所有的分析都是从“小组信贷”开始的。在这种并非“格莱明”首创模式的模式中,“社会资本”的出现激发了大量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兴趣。社会学家认为,正象许多传统的“储蓄基金会”一样,通过利用和培育内嵌于当地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信任和规则,“微型金融组织”(MFIs)使穷人通过“集体行动”走出困境成为可能。经济学家则更多地关注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如何利用非市场手段来进行信贷资源的配置。正如许多理论学家所期望的那样,“格莱明银行”和许多其它“微型金融组织”在成功解决小农和穷人信贷约束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小组信贷”、“连带责任”、“同伴压力”、“社会处罚”等制度和机制既被认为是“微型金融”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被认为是与“格莱明模式”有关的东西。然而,这些制度显然不是“格莱明”的发明和创造,因为在民间传统的“基金协会”中都闪耀着这些被众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盛赞的思想。就连尤诺斯自己都这样说,“我们从来没有打算让‘小组’或‘Kendra’来为成员的贷款作担保”(Yunus2002),事实上他已经放弃了“传统的格莱明银行”,开始建立一个“无抵押、无法律工具、无小组保证或连带责任”的“第二代格莱明银行”(GrameenBank2)。

倘若“小组信贷”、“连带责任”、“社会处罚”等制度不是“格莱明模式”,那么什么是“格莱明模式”?或者,“格莱明”有没有模式?如果“格莱明”没有模式,那么世界各地的复制者在学习“格莱明银行”时又学到了什么?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当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第一次从“格莱明”复制“微型金融”时便失败了,最后通过所谓的“复原战略”时才开始好转。放弃了“社会资本”中的一些分配信贷资源的非市场机制,“格莱明”依靠什么来预防违约从而保证“金融上”和“制度上”的可持续性?“格莱明”为什么要放弃这些传统的制度和机制?

在浩瀚的对“微型金融”的研究中,无论是来自于经济学家还是社会学家,过多的目光都投向了“信息”、“监督”、“处罚”以及“社会资本”等用以维持和保证“交易”、“合作”得以运行的制度和机制上。而很少有人关注农村金融的微观运行基础、穷人和小农的行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制度演化问题。在研究“社区治理”时,著名的社会学家奥斯特罗姆认为,当代的集体行动理论都没有关注制度资本的积累过程。这暗含着一个启示,利用“社会资本”的非市场手段来解决“合作”和“交易”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这一过程来实现从“非正规制度”到“正规制度”的演化和发展。

事实上,演化和发展的视角几乎能为我们提供解决以上所有问题的钥匙。例如,“微型金融”为什么在不同的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模式;“格莱明银行”为什么要放弃传统方法;在放弃传统非市场机制以后如何预防小农和穷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样的机制才能促进金融制度的演化等等。这一认识与国际主流思想也是不谋而合的,自“蒙特雷共识”的达成到建立“内生性金融体系”(inclusivefinancialsystemUN2006),主流经济学家已经肯定了非正规、半正规以及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并且意识到这一金融制度序列演化和发展的趋势。

然而在中国,对“微型金融”的认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把握甚至是肤浅的,一些主要的顾虑是:“微型金融”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将扮演什么角色,是反贫困的政策工具还是另一种制度安排?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扮演不同角色的进行监管?如何通过“微型金融”的制度设计或者金融教育制度,来促使小农和穷人行为的转变,进而在促进穷人发展的同时达到制度演进的目的。显然,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重要问题将对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深化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我们如何借鉴和利用这一模式提供指南。

参考文献

[1]UniteNation.Buildinginclusivefinancialsectorsfordevelopment-executivesummary,2006.

篇10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循环的血管,是政府调控经济的稳压器。银行的健康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银行业在内的金融市场在两年后将全面开放,将以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和市场机制推进经济运行,融入经济全球化。市场的开放,外资银行的准入,带来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压力,同时也带来了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机遇。对处于我国金融体系中主体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更是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是大势所越,我们只有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运作的客观要求,大力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体制改革;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稳健、高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才能激流勇进,直面竞争和挑战。

二、对治理结构改革的认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治理结构改革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核心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用以处理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债权人和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明晰各方权责,实现权利制衡,确保有效监督,实现长远发展。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首要的就是要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分权与制衡关系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信誉的先决条件,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为股东和相关利益者在保证透明度、公正责任制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条件,增进彼此的信心和信任,也为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提供了有力保证。所以,股份制改造就是要引入战略投资人和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直接结果就是促进产权关系的明晰,其本质则是借助单一产权关系的改变,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改革,强化银行内部管理,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增强银行的技术创新力、风险掌控力,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重点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要解决因为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权责问题,妥善处理所有者和经理层之间潜在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风险不对称的矛盾。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1999年了《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以银行公司章程及治理目标为指引,符合内外部治理和监管要求,保证自身健康发展需要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合理的股权结构基础之上,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其中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规范、透明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关系。

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改革涉及到银行各个层面,无论是经营管理还是业务流程都将因为治理结构的改革而发生巨大且深刻的变化,这是一个庞杂的金融系统工程。在此,笔者以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进展情况为例,逐一讲述。

(三)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进展情况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从2006年下半年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已在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面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要求选定发起人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股权结构单一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建立必须改变目前单一的股权结构,促进产权关系的明晰。合理的股权结构要能使股东权益与经营利益保持一致的方向,并能使股东之间以及利益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能在相互制衡的基础上共同发展。

根据国务院对建设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时间要求,并兼顾建设银行的业务性质、行业特点、今后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等因素综合考虑。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当然发起人股东外,建设银行选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股东,完全满足了《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的要求,并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从产权结构上解决了股权单一问题。同时为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制定为主线,建立规范的治理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既能满足中外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又符合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在建行股份治理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原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代起草人,除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境外监管的要求外,还认真征询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各家发起人股东、中外一些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现行的建行股份公司章程和与章程有关的公司治理文件,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在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其中的责权利关系,并据以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

在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后,借鉴国外股份制银行治理模式和我国银行管理经验,建行股份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定了高级管理层,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各方独立有效地运作。

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拟订银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制;同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注于银行高管人员和决策层的业绩考评和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制约机制的作用。设立并完善了监事会制度,真正赋予监事会权利。有效发挥监事会作用,真正实现决策权、经营控制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四是稳步推进发展战略、人事、经营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等的配套制度改革。

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是一项牵动银行各方和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因此,建设银行推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同时,必须同时启动与公司治理结构有关的各项配套制度改革。

首先,在确定银行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上,要准确认识和把握银行发展战略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基本组成部分。同时,发展战略一系列措施也必须以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依托。健全的公司治理促使经营管理制度设计的科学化,通过成立各种专门委员会,以确保总体战略目标以及风险控制、审计监督、激励约束等关键职能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不久前,建设银行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合作,根据财务预测等模型,确定了今后五至十年发展战略和分步骤战略规划。

其次,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积极向市场化、商业化方面迈进,并力求取得一些实质性突破。目前,已聘请曾成功实施日本新生银行重组复苏的新生银行董事长八城政基先生担任银行独立董事,八城先生的丰富经验将有助于建设银行正在推进的改革与发展计划。下一步,还将根据建设银行的岗位空缺,采取公开招聘方式,从海内外引入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再次,推进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按业务流程和产品线实行垂直化管理,也是建行股份在公司治理方面改革的重大进展。例如,聘请了国际知名的咨询机构对建行组织结构改革进行诊断分析,已经在一些省市进行改革的试点,并计划向全行逐步推广等。

建设银行目前正在对银行管理的关键流程和组织进行重整和梳理,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在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审计体制、风险控管、财务管理、资金与保全体制、信息技术等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总之,建设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已经基本搭建起来,股份公司的章程、“三会”的议事规则、有关管理层权力与义务的各项规范制度等也已经具备,并已经开始有效运作。

三、建设银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