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审计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4: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评估审计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资产评估审计论文

篇1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篇2

资产评估质量,直接关系到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的则是评估管理机构和操作方法,以及企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在此,以美国安永会计公司为例,结合我们的情况。谈谈如何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质量。

一、美国安永会计公司在资产评估方面的主要做法

美国安永会计公司是世界六大著名的会计公司之一,其分支机构遍及120多个国家。多个城市,雇用专业人员s万多人,年营业额多亿美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眼务、税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在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三个主要领域是企业整体评估、房地产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其中,更侧重于对企业未来收益及风险程度的评估,以便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在评估过程中有以下做法及特点。

1.法制健全。资产评估在美国已有一百多年厉史,因而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配套健全。资产评估已成为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自觉行为。评估师协会也制订了评估人员的道德规范,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强烈,个人负有直接法律责任.有随时准备上法庭当“被告”的思想准备。工作认真,实事求是,一丝不荀。

2.操作方法统一规范。由国家评估者协会确定了42个项目的专业定义及操作标准,还制定了一系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使评估人员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提供的有关数据和信息详实、准确、面广,具有法律效力,经得起历史捡脸。这包括了企业的总体概况、股东资料、人员管理、行业的市场状况、竞争对手,过去5年及未来5年的财务计划及经营情况的数据及预测。若有5大类130多种数据信息,保证了评估质量的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4.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首先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行业状况、企业的总体分析到定量分析、到财务报表的调整,对一百多种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真实反映未来企业的经营业绩。对未来企业风险及财务风险、回报率进行预沁评价。

5.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全国联岗的数据库,并应用资产评估专业软件包,切数据的运算,分析和研究均由计算机进行。并采用通用标准,使评估成果国际化。

二、目前影响我们资产评估质量的主要问题

资产评估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我国、资产评估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至今还不到十年的历史.在我部系统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相应的管理机制尚未配套,故在资产评估方面还存在一些间题.主要表现如下:

1.思怒认识上的偏差。由于资产评沽是较新的业务,加之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一些行政领导、企业(单位)和管理人员把资产评估与“会计事务”、“审计”、“价值重估”混为一谈。认为只要组织本单位的专业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评价即可。

2、评枯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感不强,执法力度不够。评估工作受行政干预、违反了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估的方法较单一,一般多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主要侧重于企业的现状及有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及企业未来收益及风险的评估较少涉及。

3.一些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虽然《统计法》已经颁布实施。但是,以权扰数,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统计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各专业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统一的统计标准,各行其是,有的是根据项目的目的或领导意图而编制.同一个项目可出多种统计结果,使人无据可从。加之评估人员执法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评估质量,不利于维护所有者权益。

4.国有资产管理薄弱。尤其是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名存实亡。管理部门被撤并,行之有效的基础管理工作严重削弱,评估操作中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无处可查.无法全面反映个企业(单位)的全貌,难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及未来收益、风险的分析和评估。

5.存在着行政干预现象,有的单位领导对评估限价、限值、限时,从而影响了评估质量。地区封锁,自我保护,行业垄断,各成体系,难以实现平等竞争。影响了评估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的宣传工作。采用报刊、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资产评估的法规和基本知识、作用与意义,不断提高资产评估的知名度,使行政领导和企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理解并支持资产评估工作。

2.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以《统计法》为准则,增强统计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统计人员的业务行为。依法检查、监督统计工作,确保信息源头的清澈和数据准确无误。

3、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在吸收西方先进经验.结合本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企业(单位)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需要加强资产的基础管理,才能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以适应市场瞬变的需要。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设置机构.划分职能,明确责任,形成对市场变化反映灵敏,运转自如的管理机制。

篇3

一、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要求特点

1、行业对资产评估类人才的需求量大,但从业门槛高

至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有10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约27800人,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5000人。资产评估行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人才。

但是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要求普遍较高,据调查,90%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资产评估人员中要求具有评估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国家注册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者,用人单位在招聘评估助理人员的时候则要求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而我国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则规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1年,方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虽然资产评估行业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由于门槛高,要求多,导致了许多应届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尽快融入到行业中去。

2、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领域广泛

随着评估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从传统的资产管理与评估领域逐渐向房地产、土地、矿产、无形资产等领域发展。2004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发展,行业对房地产估价师的需求急剧增长;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尤其是近年来土地评估中增加了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价测算等内容,因此行业对土地估价人员的需要也大为增加;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社会对机动车评估、保险公估、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人员的需求也持续增长。

3、行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学生的就业调查发现,资产评估行业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面较宽,对具有资产评估、财务会计、金融证券、审计、税法、建筑工程、机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进行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二、高校培养资产评估类人才普遍存在的问题

至2012年7月,我国共有70多所本专科院校资开设了资产评估专业,这些高等院校为资产评估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但不可否认这些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普遍存在着问题。

1、培养目标雷同,不能完全适用行业的需要

查看这些院校的培养目标,发现其对评估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可以归纳为: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比较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人才。在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则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要求科目为主干课程。

而在行业实际的资产评估业务中,评估工作不仅包括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同时还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税基评估、珠宝鉴定与评估等。因此在雷同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下,培养出的学生则无法完全适合行业的需要。

2、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

目前许多高校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但或是由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开拓不足,或是由于场地经费的缺乏,或是由于课程设置的问题,使得了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没有通过现场勘查、顶岗操作等过程,直接参与评估工作,从而导致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无法满足评估单位的要求。

3、缺少经验丰富的优秀资产评估类教师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综合专业,它不仅要求教师精通资产评估和财务会计,还有熟悉金融、法律、建造工程、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珠宝、车辆、房产土地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工作。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与评估专业开设较晚,硕士以上学历资产评估类人才本身就很缺乏,同时加上许多评估公司、金融机构等对优秀评估人才的高薪吸引,造成了高校内资产评估类教师的匮乏。许多高校内的资产评估类教师则由财务管理类、会计类、土地类的教师兼任。由于教师的评估经验缺乏,因而无法培养出符合行业需要的高素质的资产评估类人才。

三、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我校于2000年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至2013年7月资产评估专业已培养了10届约5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约80%的学生毕业后一直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部分学生已经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经可以独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用人单位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普遍认同。通过对我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探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

1、根据行业需要,调整完善资产评估专业课程体系

在培养方案的设置上,既要体现资产评估类学生的专业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同时又要注重对学生独立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在培养方案的调整上,应当根据评估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再结合行业调研访谈、用人单位的反馈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随着评估业务的逐步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领域需要资产评估,高校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需要调整课程,除了常见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外、流动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外,还可以增设珠宝收藏品评估、商标商誉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等课程,以满足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

2、建立大型的实习基地,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我校的资产评估专业一直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近年来专业与行业内的北京杜鸣房地产评估公司等几家评估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的协议,同时专业与北京几家大型的资产评估公司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不仅便于专业开展对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同时便于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学生虽然有到实习单位进行评估实习锻炼的机会,但在平日正常的课堂上,仍然是教师讲课学生听,教师及学生都对行业的最新动态把握不足。因此为了让专业的师生及时把握行业动态,高校可以从行业中聘请校外知名专家、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来校进行讲座,介绍行业的最新动态、研究热点、评估中的特别注意事项等问题,以弥补课堂教学的缺陷。

3、以毕业评估报告代替毕业论文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资产评估专业在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检验和总结。考虑到资产评估专业的特点,依据资产评估专业培养方案和目标,结合我校本科学生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总结历年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存在的选题空泛、资料陈旧、逻辑性差等问题,我校提出了适用资产评估专业特点的改革方案,即以撰写评估报告来替代毕业论文,并对09级资产评估本科学生进行了试点。

在撰写评估报告的过程中,首先将学生6-7人分成一组,由专业任课教师及行业内的资深注册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指导教师,每组学生负责一个综合项目的评估。在该综合项目中学生应当进行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企业价值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通过毕业评估报告的撰写,学生们感到收获很大,很多同学认为撰写评估报告是对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且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项目的进行,同学们掌握了资产评估的程序,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且能够熟练地撰写资产评估报告。总之撰写毕业评估报告可以使学生理论联系于实践,学以致用,并为学生能够顺利的融入日后的实际评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请进来,走出去”,建设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要培养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评估人才,必须要有一支既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又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否则无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我校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校内校外密切结合的师资队伍。“请进来”是将行业内的资产评估师请进课堂,如《机器设备评估》,则聘请校外的资产评估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师,该教师专门从事机器设备评估的业务,评估经验丰富,讲解生动,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走出去”是指本校的教师到评估行业中挂职锻炼,并参与具体的评估项目中。通过在行业中的实习锻炼,教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权交易、产权变动等经济行为越来越多,产权市场空前活跃,市场急需高素质的资产评估人才,为了适应中国对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及学生就业的需要,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的教学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及手段,从而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

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以就业为导向的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教学指导思想是:为社会培养既懂专业评估知识、又具有实际动手能力的高素质资产评估专业人才。根据资产评估的课程特点及教学指导思想,本课程的教学上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教学形式多样,但主要形式单一,以理论为主,实验实训为辅。本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是掌握资产评估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而本课程教学主要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与教学相关的实验实训不多,教学与实训全面结合的渠道较少;另一方面是受专业特点的制约,不能进行成批量的或长时间的实习而导致学生参与顶岗实习的力度不够。

(二)考核方法不完善。首先没有实施考教分离,考试模式还是传统的平时成绩加期末考试,不能体现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师资力量不足。本课程综合性强,它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懂资产管理,而且还要懂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审计、工程技术等知识,目前在我国大学教育中,开设资产评估的财经类院校寥寥无几。本专业的大部分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从教,专业知识面比较窄,复合型人才较少。

二、教学改革

(一)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依照目前状况,本课程大部分是以理论为主导,与课程相结合的实训课不多。针对这一情况,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上采取以下改革:

1、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内容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学要求,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关键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1)实现课程结构的综合化,并体现职能技能的培养。旧课程结构不够合理,不仅会造成过渡学习的浪费,割断了学科的联系,难以形成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综合能力,造成学而无用。资产评估课程结构改革后的课程主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而且采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方式,效果特别显著。根据考试需求和人才市场对资产评估人员素质的需要、就业市场信息和岗位技能要求确定专业课程的具体实施内容,授课内容紧紧围绕资产评估的内容展开。

(2)加大实训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遵守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加大了实训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实训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校外学年实习、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

积极推行工学结合,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积极推行校内实训和毕业实习的实践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技能模拟的强化训练,专业的实训时间在1年左右,使实践性环节的学时占总学时的40%以上。

2、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学实施中,以质量保证为宗旨,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大力推广案例式、讨论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1)案例式教学:通过大量的案例导入,启发和掌握各个知识点。主要做法是结合课堂内容,选取相关案例,要求学生围绕该案例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讨论式教学:为锻炼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选取一部分知识点让学生组织讨论,提出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学生讨论热烈,此方法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3)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启发学生的思维积极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获得知识,提高能力。

(二)教学模式改革。采用“课堂+评估事务所”、“课堂+实验室”、“教学+认证” 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训和实习环节,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鼓励并创造条件让学生利用暑期、节假日到工地、事务所实践实习,使其在走出校门之时即能适应社会需要。

(三)考试模式改革。独立本科院校教育考试改革就是要按照素质教育的方针,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在深入研究考试功能以及合理设计课程大纲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观念、内容、形式、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考试的功能,从而实现教育目标。

1、更新考试观念,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将素质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能力及心理素质、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始终坚持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是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教育目标自身。

2、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考试命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对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特征确定教和学的方法,最后确定课程效果的评价方法和考核大纲。考试内容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试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3、构建多种形式的考试体系,突出独立本科院校特色。考试方式突出了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不是只限于笔试,还采取了口试、实地调查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课堂评价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写论文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篇5

二、资产评估风险识别

(一)评估固有风险

评估固有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本身不能直接控制的,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这种风险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法控制。其表现形式有:

法律法规欠缺带来的风险。截至目前,中国尚未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行业本身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法规体系。中国评估监督体系尚未形成,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也很难验证,评估人员缺乏充分的执业法律依据。

市场信息不完善带来的风险。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各种失真现象严重,市场交易信息、相关技术参数不充分,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增大了评估师的评估风险。

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产生的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形成和发展的时间较短,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形成,使评估师缺乏充分的执业依据而带来风险。

(二)评估程序风险

评估程序风险指资产评估师通过预定的评估程度未能正确估价的可能性。评估风险是资产评估风险要素中唯一可以通过资产评估师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要素。其表现形式有:

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健全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个别评估机构法制观念淡薄,对某些不合法或有争议的资产也进行评估;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在承揽业务时违规操作,为关联方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客户提供评估服务;评估机构规模大小、人员结构、执业水平等因素与评估目的存在差距等。

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可能带来的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但在实际执业过程中,有些评估师过分依赖委托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忽视对资产价值尺度判断的市场性,无原则地满足委托方的不当要求,明显高估或低估委估资产价值等,由此导致评估风险。

评估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执业能力不足而带来的评估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但是,实际中评估师个体的知识结构和评估经验总是有限的,而评估对象及面临的客观环境在不断变化,这就会使评估结果存在发生错误的可能。

三、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

(一)评估固有风险规避措施

从理论成果来看,应充分挖掘和运用资产评估风险防范的理论创新、评估科研成果,应用于评估实践,指导服务评估工作,并在评估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将理论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使理论、科研与评估实践有机结合。对评估工作中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工作经验进行研究,尽快形成防范评估风险的制度成果。

从管理机制来看,首先是推行评估标准化作业。制定包括评估业务立项、评估程序设计、评估程序实施、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指南,大力推进计算机评估、联网评估,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评估质量提高。其次是严格执行评估复核制度。认真落实评估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积极探索在评估组开展初步分析和评估风险,从评估现场源头控制评估质量。第三,建立健全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不断完善依法评估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内部评估制度,贯彻评估程序。

(二)评估程序风险规避措施

首先,增强资产评估风险意识。资产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是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的表现。评估人员除了应加强知识技能学习外,还应积极参加职业后续教育。如果评估人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就必然不关注资产评估工作的质量,这无疑会加大资产评估的风险。因此,对资产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科学严格的考核,可以有效地督促评估人员的强化风险意识。

其次,注重资产评估质量。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基本的流程是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资产实地调查、收集资产评估资料、评估估算这四个结算。科学的资产评估计划编制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关键。评估计划是对人、物、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整合。要做到通盘考虑,不可顾此失彼,尤其要注意尽可能不应受到工作重要性及完工期限的影响。当必须要满足某个较为苛刻的时间目标时,时间估算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可以接受。资产实地调查是对评估资产的整体描绘,评估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各种不同的搜集资料方式,如通过与直接接触评估资产的人员沟通、照相、录像等手段以保证对评估资产的准确认识,增强评估结果的可信性。资产评估的相关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列示资产评估清单,防止漏掉重要的评估资料。通过资料的收集情况,确定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确定评估结果。

参考文献:

[1] 张志红,韩芳.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责任及其质量功能展开[J].中国资产评估,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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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对公允价值的应用,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我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切实可行,且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利于投资者作出决策(谢诗芬,2004;于永生,2006)。已有的对公允价值的研究主要从会计的角度来分析,包括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计量属性等(葛家澍,2006;夏成才,2007)。笔者以为,会计作为一种经济计量活动本身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对计量属性问题的研究应该扎根于经济活动当中。因此,本文拟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角度来分析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本文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在于:在制度经济学看来,会计准则就是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的运行会带来一定的交易费用,在合理计量经济交易的同时如何降低交易费用是制定会计准则的必要条件。本文仅选择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对交易费用产生的影响。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完全一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ASC)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情况和自愿的各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能够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或将一项负债进行结算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自愿的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我国财政部在新会计准则(2006)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特别强调交易的公平性和交易双方的自愿性。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对一项资产来说,公允价值就是市场根据资产的风险与收益所确定的价格。因此,公允价值确定的前提是存在市场,而且是完全市场,具体地说这种市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市场存在竞争,买方或卖方对交易的对方有充分的选择余地,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对象进行交易。第二,市场的信息是对称的。交易者根据市场上的信息考察某项资产或负债的风险与收益,对某项资产或负债形成相同的预期,最终对交易价格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所掌握的特定信息并不能左右市场的价格,也不会影响正常交易的进行。第三,交易双方经济地位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方关系。新准则规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易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经济交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规定了具体处理方法。

(二)交易费用的概念和内容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其思想萌芽于美国经济学家科斯。科斯在其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后来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又把交易费用具体化为人们在市场上搜寻有关的价格信号、为了达成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以及监督合约执行等活动所花费的费用。国内学者张五常对交易费用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发挥,认为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都是交易费用。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交易费用是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交易费用是制度的源泉。可见,交易费用实质上就是在一定契约安排下的制度的运行费用。会计准则作为约束会计信息形成的行为规则,其实质上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项契约安排,其存在的价值也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会计准则的运行费用主要包括制定费用、执行费用、监督费用和违反准则规定提供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费用等等。

三、公允价值应用中的交易费用分析

(一)取得公允价值的费用新会计准则中提到的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可归为两类:市价法和收益法。(1)市价法下公允价值的取得费用。在采用市价法评估资产价值时,如果相关资产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且能够在市场上找到与评估资产条件完全相同的资产,则很容易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但基于我国目前的市场状况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采用市价法评定公允价值时主要依据市场上类似资产的市价来确定。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细则中规定采用市价法评定公允价值时,应该选择至少三个类似的资产作为参考物。由此带来了评估机构的市场调查费用、资料收集费用,特别是为取得一些相关行业的数据库资料和企业内部没有公开的信息而发生的费用等等。(2)收益法下公允价值的取得费用。采用收益法评定公允价值时,评估机构一方面要结合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发展前景等方面来确定相关资产的未来收益额,另一方面评估机构要综合分析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市场风险、资产收益水平等方面来确定折现率,与市场法相比,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成本更大。

(二)公允价值的执行费用公允价值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更有利于投资者作出决策,但其有效施行会带来一些与之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导致报表披露成本增加。一方面,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市公司在每次定期报告中均要按照取得的公允价值对期初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价值与期初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中。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季报、半年报、年报,按照前述要求,在各个会计期末都要做出相应的会计调整,相比较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增加了总账、明细帐的核算。为了使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公允价值计量要求更详细的核算。例如,对于短期股票、债券投资,当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三个账户;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需要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三个账户来核算。相比较修改前的准则中关于短期投资的核算方法相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更为复杂、更为详细、全面。(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导致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增加。为了保证公允价值的公正透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19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除此以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均要求详细披露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3)公允价值的审计费用。当会计技术升级时,审计技术也必须升级,否则很难对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公允做出评判。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有本质的不同,这对审计师提出了

严峻的挑战。对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年专门出台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此准则去评价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允价值审计的重点在于公允价值可靠性审计,对此准则有详细的规定:首先是被审计单位对某项业务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if-tit,被审计单位对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应当以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因此,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时,不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次,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计取得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及相关控制活动时,应当考虑从事公允价值计量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依赖服务机构挺供公允价值计量或支持计量数据的范围以及在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时,应当考虑利用专家工作的程度等因素。当被审计单位自行选择某种估值方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与管理层讨论,了解其选择该估值方法的理由,并审核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有疑问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以印证被审计单位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这些都加大了公允价值的审计费用。(4)增加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的风险水平,其变动较大,这导致了企业财务状况的波动并进一步影响企业股票价格的震荡。特别是一些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复杂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金融工具的重估价值随之产生变化,进而导致盈利能力的波动,这种波动充分显示了企业面临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当对市场风险有较强的预见能力,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控制技术,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5)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用。公允价值的有效施行需要做三方面的基本工作:资产评估师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财务人员根据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注册会计师根据新审计准则进行外部审计监督。这三方面工作要求资产评估师、企业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相关机构应该做好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尤其是对于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机构应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和领会。

(三)公允价值的监管费用公允价值的应用需要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到,任一机构违规操作都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因此应该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督管理。这些监管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因为评估价值的公平合理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出发点。由于评估机构可能会为了争揽业务而违背评估准则的要求,按照客户的要求去评定资产的价值,导致资产评估失去独立性,因此,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2)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管。由于企业的管理层具有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以稳定股价、获取配股融资的资格等动机,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强外部的审计监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进行审计。同时,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的监管,防止其利用公允价值操纵股价损害投资者利益。(3)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与企业“合谋”获取利益的可能,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总之,这些监督增加了公允价值应用中的交易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四)利用公允价值操纵报表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费用会计信息是在市场上流动的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人们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降低利益相关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然而,当监管不到位时,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这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损失。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在对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等经济交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也为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留下了空间。这些成假信息误导了投资者,影响其投资决策,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进而增加了经济运行的成本,这些费用也属于交易费用的范畴。

三、交易费用降低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资产评估机构体系公允价值计量的根本在于取得的公允价值要“公允”,应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充分发挥评估机构的作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过多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容易滋生利润操纵行为。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金额较大的交易必须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定公允价值,如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等。而对于一些金额较小、对财务报表影响不大的交易事项可以由会计人员根据职业判断来确定,再经注册会计师指定的评估机构复审,如果评估机构对此有异议,则由专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确定。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平合理”。(2)制订全面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操作指南都没有详细提及计量公允价值时应该考虑的一些因素,也没有提及公允价值具体的计量方法,这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实务操作性和可比性。为此,财政部门应跟踪国际公允价值应用研究的最新动态,借鉴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制订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另一方面,还应该及早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法,以便在法律上对资产评估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3)完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应该至少有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含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8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含股东)。实际中大多数评估机构的评估师不足10名,并且部分评估师只是在公司挂名,根本不从事实际的评估工作。这种状况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因此,应该提高专职评估师人数下限。(4)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数据信息的提供平台或网络。在确定公允价值时,若缺乏标准及参照物,其价值难以公允。所以,当务之急是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平台,通过政府协调指挥与各行业协会合作,建立起政府和各行业的物价体系及数据平台,定期相关信息,如各行业相关产品的市价行情及变化情况预测,及时提供物价参考依据。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信息披露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应该加强以下两个方面:(1)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作用。改善董事会结构。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特别是在独立董事当中增加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的数量,同时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决策、提名等方面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加董事会的功能。另外,将审计与财务监察权赋予监事会,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确保监事会的监督功能。(2)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应该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提高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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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集团投资内部控制的特点

企业集团和单一公司不同,在投资方面,单一公司所考虑的投资结构,更多的是考虑具体资产的分布和构成,而企业集团考虑的投资结构更多的是从公司的行业或经营分布的角度。因此,企业集团投资内部控制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投资风险是一个能引起重要警觉的要素,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已成为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须具有的重要能力。

2、企业集团的治理层与管理层控制相互结合。在投资项目过程中,企业投资治理层控制包括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而企业管理层控制则为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项目这两个层次上的控制在整个内部控制系统中相辅相成互相影响。投资内控系统缺乏管理层控制,设定的投资决策将难以实施,而投资内控系统缺乏治理层控制,投资决策将可能失误,造成巨大损失。

3、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特性。从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整个过程来看,可将集团企业投资分为四个阶段,即集团公司投资决策阶段、集团公司资产投出阶段、集团公司投资持有阶段以及集团公司投资处置阶段。

二、企业集团投资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点

可将集团企业投资分为四个阶段,即投资决策阶段、资产投出阶段、投资持有阶段、投资处置阶段。在不同阶段需要重点加以防范和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有所不同。

(一)投资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的控制关键环节有: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环节、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决议环节。

1、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部控制方法:

因企业集团在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不同,投资指导原则也会变动。应指定投资指导原则及标准,包括经济效益、政策法规标准等。并按照制定的法规严格执行,对不符合投资原则及标准的项目不予以立项。

2、项目可行性的研究内部控制方法:

要确保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的专业性,也可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研究。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针对公司当前的战略目标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指标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内部控制方法:

应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规定,并明确各级的审批权限。投资负责人员组成不能局限于企业负责人个人或是其管理的几个人,而应由来自企业相互牵制的不同部门和社会相关部门的投资专家组成。建立投资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联签。

(二)投资执行阶段

投资方案经过批准后,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投资实施计划,并组织策划、财务等有关部门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在企业投资执行阶段,企业应加强资产作价审批、产权转移、实物资产转移、权益证书、投资收益核算等五个环节的重点控制。

1、资产作价审批的内部控制方法:

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需要审计的应当进行审计。应当由财务部门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确定审计、评估机构,并依据公司批准的行为文件等向公司办理资产评估申请立项手续。

2、产权转移和实物转移的内部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转移,企业集团应该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如实物资产的转移,应当经过申请、审批、调出等环节。并且应该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在资产投出之后,投资管理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就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现状和现金流进行及时的了解,并且要定期检查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确保实施质量,防止项目出现异常。

3、投资收益核算的内部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应当定期核对投资项目账目,对于投资项目相关的权益证书要严格保管,以确保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投资处置阶段

投资处置阶段也是内部控制的重点。企业集团投资处置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投资的收回、投资转让和投资的终止及核销。

1、投资处置决策的控制方法:

可采用内部经济责任控制、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监督检查控制、文件记录控制、人员素质控制、制定投资处置原则,控制投资决策人员的组成并建立投资处置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的投资处置决策上,应该以可行性研究为基础,选取多种方案,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制度。

2、投资处置的内部控制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可采用招标方式对投资进行处置,积极寻找合作者。为保证资产作价合法合理,可采用岗位分工、财产保全控制、审计控制、人员素质控制等方法。

3、资产转移和产权收回的内部控制方法:

资产保全控制方法:对于实物资产应编制回收清单,并由资产接受部门接收清单,依据清单罗列的资产核实收回的资产是否正确。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财务部门应遵从相关的规定及时办理收款业务。对于无形资产,控制重点是确保被投资单位是否还在使用。以债券形式存在的资产,财务部在收回资产后要确认债券的价值和真实性。资产进行投资处置后,财务部应对资产回收清单和验收报告进行及时的核实,并及时跟踪未收到的资产。另外还可以组织内部审计小组对资产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总之,相对于单个企业投资而言,企业集团的投资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既涉及到单个企业投资面临的问题,又涉及到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因此,在进行企业集团投资管理时应该站在较高角度,从战略目标出发,更加科学高效地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作者单位:西华大学)

参考文献

[1]陈万江.高级财务管理[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胡为民.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操作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3]张立波.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战略的观点 [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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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近日《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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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2010年度选拔测试面试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67名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笔试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了本次面试选拔。

非金融机构申请支付服务需CPA审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进行了规范。为保证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申请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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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署要求,上海市审计局将对上海世博会相关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将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告。同时,审计署将加强对这次审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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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目前正在组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进行审计调查,以促进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新农合部级联席会议要求,审计署从今年5月起,组织9个特派员办事处对安徽、湖北、江苏、辽宁、湖南、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9省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省调查5个县,每县延伸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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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挖掘行业文化内涵,展示行业发展风采,中注协将建立行业史料展示厅,并举办“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主题展览活动。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中能够反映行业优良传统与优良作风的图文和实物资料,征集时间截止至2010年7月15日。

我国将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警务等硕士专业学位。文件称,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审计署援外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日前了90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9年度公证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财务核算、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10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或项目特定目的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出具了有保留意见报告。

政策

CPA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

中注协近日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了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各相关主体在学时标准与学时要求、学时的取得途径、学时的申报与确认以及组织与认证等方面的程序框架,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豁免规定的非执业会员,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财务行为,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财政部近日《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财政部: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

为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维护财经秩序,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财经

财政部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

财政部规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产品标识卡管理、补贴审核兑付以及日常监管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要求各省份有关部门于近期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暂免征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印发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其中明确,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

国税总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最低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称,6月底前,全国各省市地方税务局要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向税务总局汇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五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补贴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内地和香港签署税收协议第三议定书

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北京分别代表内地和香港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该议定书对两地税收《安排》信息交换条款进行了修订。

农村金融获四项重大税收优惠政策

为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人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洪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2日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12日正式实施。

地方

上海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

2010年6月12日,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并进行表决。这两个法规,对评估行业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提升了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作用和地位。

四川:责令22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通报了2009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和处理的情况,2009年受到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人数都是有史以来最多的。通报的检查结果令人吃惊:检查的22家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存在问题,均发出整改通知书。省财政厅并未公布受罚者名单。

毕马威厦门分公司十月揭牌

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将于10月启用其新设于福建厦门的分公司,董事长CarsonTon表示,厦门分公司服务范围将辐射包括整个福建省在内的海峡西岸地区。至此,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入厦驻点。

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台登场

2010海峡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近期在台湾国立政治大学举办。在中国会计学会带领下,来自大陆的近70名会计产官学界人士齐聚政大,与台湾会计学界共同讨论两岸会计学术合作之道。

数字

深市18冢公司信思披露小合格

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工作,公布了信息披露考核中不及格的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名单,其中主板公司不合格12家,中小板公司不合格6家。深市主板2009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公司分别是:SST华新、深国商、ST玉源、宝石A、旭飞投资、ST银广夏、紫光古汉、茂化实华、ST亚太、ST锦化、ST城和宗申动力。

审计署1~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

日前,审计署办公厅了2010年1至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据统计,1至5月,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261225-单位,依法查处了违法违规、损失浪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等问题。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71.2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94.2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39.1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53件,涉及人员276人。

声音

刘玉廷:三年完成企业内控规范体系

“自2010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让整套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落地。”6月9日,在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全国财政系统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培训班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师资培训班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如何有效贯彻实施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出了时间表。刘玉廷表示,贯彻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顺利进行,有赖于企业对内控配套指引的掌握程度,而决定企业内控实施水准的则是专业人才。

刘家义: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资源环境审计路子,为促进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际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大会召开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于2010年6月8日至11日在广西桂林召开。本次大会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会议主要包含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2011~2013年工作计划、气候变化审计专题研讨、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课题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大会主议题二论文研讨等内容。

IASB与FASB趋同工作联合公告

日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一份重要的趋同工作联合公告。双方有意优先考虑重大的趋同项目,以便将工作重点更聚焦于那些双方相信能够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的改进和趋同带来显著效应的问题和项目上。

美国公众公司舞弊最新研究报告

根据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近日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公众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会对投资者和企业高管产生重大负面后果。报告指出,在涉嫌舞弊公告的前后两天内,新闻曝光会引起股价非正常下跌,平均跌幅达到16.7%。涉嫌舞弊的公司通常将经历破产、从股票交易所除名、或资产出售的窘境,而在90%的案件中,SEC会点名所涉及公司的CEO和(或者)CFO卷入其中。

新审验标准加强模拟财务信息审验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已经提交了一份旨在解决模拟财务信息编报的新的审验标准。模拟财务信息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

房地美房利美将从纽交所退市

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发表声明,要求其监管的美国两大抵押贷款巨头房利美(FNM)与房地茭(FRE)将它们的股票从纽约证交所退市。退市的原因是两家公司的股价长期处于纽约交易所对股价要求的最低水平。

美参议院批准中小企业免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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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评估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研究目标与意义

资产评估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素质评估人才的重要环节,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继2004年重新开设资产评估本科专业后,2010年又增设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目前全国有15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本科专业,68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资产评估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法律知识,还要同时具备相关工程知识,复合程度很高,需要通过高等教育来培养复合型的资产评估人才。人才培养层次的逐步高级化,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对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的现状

1.资产评估人员普遍专业素质不高

目前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约 2.78 万人,其中一半以上人员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他们的主要业务是审计业务而非资产评估,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 1.5 万人,这些人员大多是通过后续教育、职业培训的方式成长起来的,没有受过系统的资产评估教育,造成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缺乏基本理论功底,目前已经难以应付复杂的经济环境的要求。

2.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发展滞后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等少数院校,2005 年在全国率先设置资产评估专业招收本科学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但目前全国只有 11所高校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每年的毕业生人数只有几百人,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评估行业的需求。

三、各学科资产评估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1、理论教学方法单一

大部分教师的教学模式主要是以理论知识讲授与习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种模式具有通过习题练习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的优点,有利于学生应付各种理论考试。但不同习题间往往是孤立的,使各个知识点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学生在分析现实综合问题时就会无从下手。

2、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

目前资产评估的教学方法也只是强调课堂知识的传授,向学生灌输课本知识,忽视学生主观能动性,学生在课堂上只是被动的接受理论知识,没有主动的、带有创造性的去学习。缺乏独立思考和积极参与的意识。而资产评估课程是实务操作极强的课程,仅仅依靠课堂知识的灌输,不仅学生理解困难,而且也达不到课程设置的真正目的。

3、课时安排过少

学时安排制定教学进度,就理论部分和具体对某一资产的评估也只是概括性讲解,或针对某一资产特点只讲某一种方法。例如针对机器设备评估只讲成本法。房地产评估只讲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只讲收益法。并且没有实践操作时间。

4、不注重与实践相结合

资产评估本科教育的目的之一是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实务操作能力。但是目前资产评估课程很少与实践相结合,所谓实践也是做习题。没有相应的教学实习软件,也没有供学生实习的基地。比如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应对实际评估问题的能力较差。

5、专业教师缺乏资产评估业务的实践经验,难以对该课程进行形象透彻的讲解。

从事资产评估教学的教师多数都是毕业后直接走进工作岗位的,这些教师的理论知识掌握得较好,但是没有直接的资产评估工作经验。而资产评估的教学内容覆盖面广综合性强,与评估机构的实际工作联系紧密,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难对该课程进行形象透彻的讲解,无法实现教学目的。

6、不同评估客体使用相同评估方法不利于吸引学生兴趣

资产评估客体即被评估标的物,它是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也称为评估对象,资产评估课程评估客体较多,包括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源资产评估等专项评估,但不论是哪一种类的评估基本上使用的都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三大资产评估方法,内容上有重复性。这一情况容易导致学生丧失学习兴趣,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6、资产评估考核方式单一

资产评估目前的教学过程中通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效果的考核。对于理论部分采用闭卷考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衡量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但是对于学生实际能力的测试很难通过卷面成绩反映出来。

四、江西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硕士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案例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课程可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体系。

课堂教学体系

1、专业基础课。该课程群主要有: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以及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等课程。

2、专业主干课。专业主干课是资产评估专业特有的在本专业领域纵深发展的专门化课程群。该课程群主要有:资产评估准则解析、资产评估事务与案例分析、企业价值评估与分析、资产评估法律与法规研究、不动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税基评估、投资项目评估、无形资产评估、财务管理学等课程。

3、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根据学生自身条件和研究兴趣进行专业拓展和深化教育的课程群。该课程群主要有:资产评估国际比较、并购价值评估、风险评估、金融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评估、机电设备评估、资产评估理论前沿、不动产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会计准则研究、土地政策分析与评价、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建筑工程概预算、经济法、财税政理论研究与事务、金融学及投资学等课程。

实践教学体系

1、拟开设资产评估综合模拟实验课程。

资产评估综合模拟实验是一门将资产评估理论与资产评估实务融于一体,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宗旨的实践课程。学生通过资产评估综合模拟实验,可以进一步检验在课堂上所学的资产评估基本原理与方法。

2、根据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的需要,我们将加强高校与各行业的合作,充分发挥现有实践教学基地的平台作用。

3、学位论文须与资产评估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理论和方法来分析、解决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总结

培养资产评估高端人才是资产评估大学本科学历教育的基本目标。由于资产评估涉及到的学科和专业领域极其广泛,任何一所高校企图把本科大学生培养成精通所有资产评估领域的高端人才或储备性人才都是很难想象的。当然, 即使有的高校本身学科和技术专业设置非常齐全,也具有较为齐备的师资,要使一名本科大学生成为跨越整个资产评估所有学科和专业的高端人才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应该有所侧重。

培养资产评估高端人才是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的基本目标,培养专业方向有所侧重的资产评估高端人才是不同学校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的具体目标。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不应采取急功近利的方式,不应当采取大而全的模式。资产评估本科教育应当着眼于资产评估高端储备人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提高资产评估高端储备人才素质和能力的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该文章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该研究成果归属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和项目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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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