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27: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会计管理体制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它对强化会计监督,制止“三乱”、遏制腐败、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笔者认为,会计委派制只适用于开支渠道和资金流向相对集中的行政事来单位,而对企业集团并不适用,这是因为:
1.会计委派制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矛盾。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就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企业享有高度的经营自。如果实行会计委派制,就等于剥夺了企业经营者对资金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势必影响其生产和经营决策。尤其是在市场形势瞬息万变的今天,如果企业负责人与委派的会计人员意见不一致,势必错过市场机遇,影响企业竞争,这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显然是互相矛盾的。
2.会计委派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相悖。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精干、廉政高效的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将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权归还企业。而会计委派制一方面要增加新的人员编制,设立新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导致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悖于两权分离理论。
3.会计委派制不适应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而会计委派制仅仅着眼于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没有考虑到其他股东的利益,显然不利于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
4.会计委派制并不能使会计监督职能完全得到发挥。会计委派制仍然无法彻底打破会计人员与企业的依附关系,其办公和生活等方面要受到企业一定的制约,委派的会计人员单枪匹马长期在一个单位从事会计监督工作,也可能陷入两难境地,坚持原则的会被孤立,特别是时间一长,很容易被企业“同化”,使监督工作大打折扣。
5.实行会计委派制,使新《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新《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对单位的会计工作起组织、领导和决策作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会计委派制却剥夺企业负责人的这一权力,从而导致新《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
二、实行会计集中管理,集中核算体制的探索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1996年初,作为全国特大型企业的中原油田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将1200多名会计核算人员从各生产经营单位分离出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人员集中管理和集中核算的管理体制。经过几年的实践,这一会计管理体制在企业理财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会计监督职能得到了加强。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通过构建“集中核算,两权分离,强化监督”的约束机制,会计人员与原勘探局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只是核算、服务和监督关系,不再受原局属下级单位的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是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从而将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置于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了会计监督职能,堵住了各种漏洞,从源头上控制了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小金库”、潜亏等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是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会计人员不再受原勘探局下级生产单位领导,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人员对各单位的依附关系,而一些单位负责人过去那种指使会计人员编制假报表、假决算、虚报或隐瞒利润等现象得到了根除,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乱设“小金库”、乱投资等三乱现象得到了遏制。会计核中心成立后,会计人员能依法审核每一笔收支,并将各项收支纳入核算,再加上财务结算中心统管全局银行账户,实行全局现金流量的一个“漏斗”进出,防止了资金“体外循环”,从根本上遏制了三乱现象的发生。
但是经过几年的运作,这种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会计核算模式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环节相脱节。将会计人员从各生产经营单位中分离出来实行集中管理,虽然加强了核算功能,但由于所属不同单位会计核算人员往往无法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而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经营特征等,是确保会计核算质量的基础。
二是新《会计法》赋予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从而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由于会计人员与生产单位只是核算、服务与监督关系,不受各生产单位的领导,从而使下级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无法明确。
三是突出了会计核算职能,弱化了财务管理职能。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堵住了各种不合理的开支,发挥了会计监督职能。但是,有的单位也出现了会计人员只是为了核算而核算,为监督而监督,而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起不到生产单位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为消除上述这种会计核算模式的局限性,笔者认为,财务总监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财务总监是指董事会聘任财务副总裁,财务副总裁通过财务主任和主管会计领导企业的会计工作,一般会计人员仍由企业负责人任免。财务总监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审核企业重要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参与制定公司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企业的资金收支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联签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的收支等。该体制的主要优点是:
首先,财务总监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协调。财务总监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是从产权角度出发,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同时,对重大财务活动实行企业负责人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防止了经营者,谋取私利等问题。
摘 要:文章对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关于高校合并、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及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会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完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财务关系。
关键词:教育资源 高校合并 高校民办二级学院 高校后勤社会化
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我国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一是采取校际优势互补,进行资产重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二是利用国内外其他组织的财务资源,合作办学,开拓教育资源;三是在高校内部进行改革,逐步实现高校后勤的社会化。总结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会计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有利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高校合并中的会计问题
为了增强我国高校的办学实力、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科结构,优化办学资源,在21世纪初,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相当一部分院校进行了重组合并,连续三年三大步调整了中央部委院校的管理体制,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60多个部门和900余所高校。迄今,已有556所高校经合并调整为232所,并调整了509所高校的管理体制,组建了一批新的综合性和多科性大学。高校合并的过程也是会计合并的一个动态过程,因此,高校合并中的会计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高校合并过渡期的主要会计问题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合并高校只有在全面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才可能建立一套真实的、合并高校的新账簿。合并高校全面财产清查的内容应包括:对现金、银行存款的清查;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图书资料等实物资产的清查;对债权、债务、投资及无形资产的清查,特别是对债权、债务要了解其形成过程、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便采取积极的措施,清理资金旧欠,搞活资金运用。通过清查,摸清合并各校的实有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财产的完全和完整。
2.建立统一的账簿资料。在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清理出的财产盘盈、盘亏问题,要及时调整账项,使账实保持一致,在批准处理前,作为“待处理财产损益”处理;并查明原因,尽可能在账簿合并之前进行转销;对确定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则暂时挂账。各校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财务合并基准日报表,经审核无误后,作为建立新账的依据。
3.建立统一的财务制度。对合并各校新发生的财务活动,需由新的财务制度来规范。对资金筹集方式、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式、资金的使用范围、费用开支的各项规定、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及监督手段等需通过制定新的统一的财务制度来规范。
(二)高校合并后的主要会计问题如果高校合并后,只是达到会计核算和管理形式上的统一,未能达到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的目的,在高校改革的大好形势下,应充分发挥合并高校后的整体优势,提高办学质量,使新高校更上一个台阶。因此,高校合并后的会计问题要站在更高层次上,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整合资源,开辟新的筹资渠道。高校在合并后,实力应该增强,会计上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财政拨款是高校惟一的收入来源,高校资金运动实质上就是预算资金运动,根本不存在高校自身的筹资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化经济形式的出现,高校扩大招生对资金需求量的增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筹资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高校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 了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新格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已明确了高校的法人地位:“高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因此,高校作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已确立了高校作为筹资主体的地位。合并后高校的发展需要挖掘新的筹资渠道,合理有效地配置高校财务资源。首先,从银行方面来看,对高校合并后整合的实力看好,加之目前在企业效益普遍不好的情况下,教育的回报是稳定的,资金流向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很大,高校在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基础上,应争取银行贷款;其次,合并后的高校,由于整体实力提高,应寻求更高层次的合作办学,争取投资方的投资,提高办学层次;再次,还可申请世界银行贷款、联合国人口基金等国外资金;发行教育债券;建立教育投资基金等。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筹资风险及相关会计规范的配套改革。
2.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并后的高校,摊子更大了,其会计管理要更多地依靠制度建设和制度控制,而不是通过“人治”。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使各单位制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有了依据。加入wto后,我国高校不仅面临着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而且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高校只有采取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来赢得教育市场。为此,规范高校会计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极为必要。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应主要从财务管理权力和内部经济责任体系等方面来完善。
3.实现合并高校会计核算网络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会计电算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校合并后,在财务运作上要解决由于校区分散布局给会计核算带来的时空问题,会计核算网络化可以达到各校区资源共享,通信方便快捷,财务分布式处理,远程账簿报表输出等目的,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合并后的高校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实现会计核算网络化。一是合并后的高校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并且大都由几个校区构成;二是合并后的高校经济业务繁杂,工作量大;三是合并后的高校大多建有校园网络系统;四是高校人才济济,不乏网络专家。高校会计网络化需要注意网络环境的安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配套建设。
二、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会计问题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范下,我国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应运而生,据重庆市教委2002年9月的统计资料,重庆市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已发展到13所,本专科专业56个,年招生7500人,在校生规模18500人。随着这种新的办学方式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会计问题,如何明晰高校及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保全高校的国有资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性质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系统地规定了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目前兴办的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种类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捐资办学,二是投资办学。我国民办二级学院一般是采取投资办学的形式,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境界所决定的。从目前我国兴办的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组织形式来看,投资办学一般采取双法人结构模式,即高校本身属于教育法人,而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一般既是一个非企业法人组织,又是高校的二级单位。根据法人的法律界定,法人应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并且与投资人的其他财产相分离。而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却没有关于投资办学相关的管理办法,即如何明
--> 晰投资办学的产权归属及投资者回报等问题。高校属于非营利性单位,其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但这不等于说他们不能盈利。这里需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正确理解不以营利为目的与净收益的矛盾;二是民办高校净收益可否分配。
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提出在民办教育收费中,应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学校收费标准应与办学主体的筹资方式相适应,但教育部最后强调,民办教育应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费原则,同时学校收费不能替代各级政府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必要投入。从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供给普遍不足的情况来看,其他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国外投资者等各方投资兴办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教育机会,培养了更多的人才,增进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起到了弥补政府教育经费不足的作用,说明民办二级学院在总体上的公益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同时,教育是一种收费服务,教育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较大缺口为教育产业留下了获利空间。由于目前我国财力不足,民办高校暂时难以获得政府的资助,而逐渐向市场组织靠拢,采取全额成本或高额成本收费,以此获得经费的积累和盈利。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等于不存在结余,对民办二级学院来说公益性和收益性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辨证地对待民办二级学院公益性和资本的增值性矛盾;其次,投资办学能否将收益的一部分向投资人分配?从资本具有增值和保值的本质来看,如果不允许民办二级学院的投资人获得任何回报,那就等于要求投资人捐资,这不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其结果将挫伤投资办学者的积极性,必然会导致高校民办二级学院的消亡,因此“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建立在对公众根本利益有益的基础上。只要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以社会效益为最高目的,能保证为社会提品或服务所需的正常经费,在规定将大部分结余用于学校的扩大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小部分结余用于投资办学者的回报,应该是不违背“不以营利为目的”宗旨的。
(二)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亟待解决的会计问题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可采用三级核算方式核算会计单位的收支。这种财务关系是以经费领报关系来确定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以财政拨款为单一筹资渠道的管理模式。从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方式来看,一般是高校以国有的土地、教学楼等有形资产、师资力量和声誉等无形资产投资,而其他投资者以货币及提供国外学习途径等资源投资。因此,不能再采用经费领报关系来确定与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而需要分清投资各方的产权归属,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同时需要正确制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如果我们不理清高校和民办二级学院的财务关系,解决相应会计核算问题,则可能使民办二级学院挖高校的墙角,造成高校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不仅需要完善高校净资产保全的核算体系,还需要建立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机构,设置高校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高校的资产管理机构受托对高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根据有关的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等手续,把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产权管理、效益管理结合起来,明确产权,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样国家利益才能切实得以维护。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会计问题
1.建立全面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后勤改革,是将行政管理、福利服务、由拨款驱动的行政运行机制转变为靠市场驱动、成本经营服务、竞争收费、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企业运行机制。企业依靠竞争获得生存,而加强成本的核算和管理,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成为高校后勤实体竞争的主要手段。高校后勤实体首先要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其次是建立全面成本核算体系。高校后勤实体的成本核算体系应结合高校后勤的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执行同行业或相近行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如修缮中心、运输中心,可参照相应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并合理划分成本核算范围,严格成本管理,实现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
2.高校后勤实体投资多元化问题。在大力提倡高校后勤社会参与的情况下,高校后勤可以吸纳社会资金,以扩大高校后勤实体的经营能力。后勤实体投资多元化,将改变后勤实体的投资体制和所有制形式。在这种背景下,不仅需要分清投资各方的产权归属,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机构的要求。
3.分别核算纳税与不纳税收入。凡是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形成的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的经济实体,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高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包括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提供的各种服务均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而对外提供的劳务则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收支,以便于进行纳税申报。
参考文献:
[论文摘 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由于我国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只有准确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准则与原1+16项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相比,更强调公允价值,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本文试通过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系统介绍新准则的重大变化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的客观形势
1.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与经济国际化协调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2.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二)国内的实际状况
1.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内容上的重大变化
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广泛遵循的原则,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3)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4)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5)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6)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7)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8)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9)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10)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的融合
随着新会计准则新税制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做帐做好帐,不仅要遵守好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税制改制要求的条条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把各种准则与制度融会贯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实现税企筹划。所谓税企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它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或节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作为新型的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做好税企筹划。这不仅是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目前企业进行避税筹划活动的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现象:⑴由于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试图“合理避税”而进行偷漏逃税,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这种情况已严重地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税的及时、足额的入库;⑵没有理论支撑的盲目的减轻税负。这种情况并不利于企业从全局着眼进行系统策划,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升。以上两种情况都应是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税企筹划时所应避开的。中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而且还要当好一位税企筹划大师。真正把税企筹划落到实处,尽力争取税收政策的倾斜和照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更好的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减少涉税风险,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会计人员是信息的直接生成者,因此,成为“猫和鼠”游戏双方争夺的焦点对象。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游戏的制定者———国家(猫)凭借特权直接控制会计人员,并授予他们许多耀眼的桂冠和美丽的花环。游戏参与者———企业(鼠)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下,虽然解决了信息真实问题,但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的懒惰、浪费、效率低下等社会垢弊也难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游戏的制定者根据有效制度,制定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对任何参与者均平等有效,不存在歧视和不公。游戏参与者在游戏规则范围内可以自由发挥。即政府仅限于确认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不争夺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会计人员的待遇、职业道德等属于微观组织运行机制的内容,由企业自行确认。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正处于“转轨变型”特殊时期,“猫和鼠”游戏中,“猫”是只小猫,“鼠”却成精。在鼠精们的操纵下,导致了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并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人员难辞其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亦是必然。目前关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观点是“会计委派制论”和“回归企业论”。本文以管理学原理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为背景,在对会计委派制理性评价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1会计委派制述评
会计委派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这一制度时下正在不少地区积极试行,如湖北、四川、江苏、重庆等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战略来看,“会计委派制”不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价值取向,因为它存在以下缺陷:
1.1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现代企业依靠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了“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使现代企业不服从行政权威,而服从于市场权威,使现代企业对行政命令产生了“抗逆机制”,以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在现代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客观、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现代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因此,不能将产生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服务于企业管理,企业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职能机构———企业会计与会计机构独立出去。会计委派制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
1.2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关系,将会计人员置于“两难”的尴尬的境地
衡量一种企业制度是否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关键的一点是看这种企业制度是否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本质要求。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认为:一个人或组织不能接受来自于两个以上的命令来源。因此,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机制能够协调一致,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会计委派制一方面意味着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倾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动力结构基本内倾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责任与权利的脱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当国家与企业存在矛盾时,委派的会计人员怎么办?倾向国家就可能被“炒鱿鱼”或“穿小鞋”,偏向企业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会计人员必将处于两难境地。
1.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立法宗旨相悖,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
提出会计委派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乏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主要是衡量和评价企业内部其它管理控制行为的有效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会计本身,而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的认识程度、利用程度和信任程度,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合理化建议的采用率。根据《会计法》,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四部分组成。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司法机关对违法会计案件的判决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会计行为依法进行。如对“琼民源”聘用的会计班文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司法判定。[2]行政监督主要是政府有关机构通过服务和支持等方式约束规范会计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监督上。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职业人员和自律性组织通过业务活动来矫正会计行为,从而起到维护会计秩序的作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在单位“管理层”的授权下,对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对授权“管理层”负责。《会计法》突出了内部控制的要求,体现了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立法基本精神。形成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监督承担了部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责,这是一种“错位监督”,这种“错位监督”是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根源。为强化会计监督力度进行会计委派是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体系的误解,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定国安邦的长久战略之策。
1.4会计委派制实际操作问题
1.4.1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
会计委派制意味着会计机构中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就由企业的“内当家”变成了企业的“外管家”,其工作范畴属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诸如董事、监事、经理)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要么违背委派初衷,与企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要么被架空,认认真真做假账。
1.4.2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
企业经济效益有好坏之分,则其所属的会计人员待遇也应有差异。如果委派人员按原标准执行,则工作相同,待遇不同,不合理;如果按折衷标准进行,则原经济效益好的会计人员不愿接受委派;若委派人员的开支纳入国家预算,统一收取,势必倒退回到以财政代替财务的尴尬境地。若要以行政手段强制“均贫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则委派会计人员势必吃“大锅饭”,无法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分配原则。
1.4.3机构设置庞大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后,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管理变为直接管理,会计人员的考核、提拔、培训、交流、资格认证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原财政部门下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必然增加,不符合政府是“守夜人”的经济学理念。
1.4.4委派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和考评问题
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委派单位提供证明,写出鉴定,还是由会计局直接考核;考核和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方法,考核和考评成绩优秀或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问题,很难确定科学的方法与措施。
1.5会计委派制忽略了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控服务体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拿薪水的“经济警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企业1998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3]
1.6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决定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13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这种直接监督形式。正如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指出“取消大检查,不是取消或弱化财政监督,而是调整财政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4]有些人认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就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是错误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已经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会计法规,颁布会计准则;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支持与约束;对会计案件的审判等手段来完成。)
1.7“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其它问题
1)割裂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内在关系:会计的核算与控制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核算,控制就失去了依据;反之,没有控制,核算就没有真实性。
2)为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那么,为加强统计监督是否需要对统计人员进行委派呢?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否需要对厂长、经理们进行委派呢?
3)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司法》等法律矛盾。
4)与国际惯例不协调,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介入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职务、待遇、升迁等由企业自行确定。[5]
诚如刘玉延副司长指出的那样,“会计人员委派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它的提出和实践是受一定环境因素制约,不能全盘否定,更不能认为它是灵丹妙药,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认为,“会计人员委派制”仅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和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不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应属于投资者委派监事,属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范畴,不应属于委派会计人员范畴,有不少同志将两者混为一谈。[6]有关委派财务总监的问题将在审计运行机制中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是高风险的改革方案,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不应成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目标,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建立有中国特色并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2“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新模式
“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宏观措施国务院财政部门与其它部门运用立法手段,通过颁布实施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政府部门与会计职业团体相结合的宏观会计运行机制。《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明确了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是以间接管理为主的“立法主导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务院财政部会计司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系统的协调运行创造条件。《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按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简单,主要适用于非上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按会计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对某个会计要素或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进行阐述,主要适用于会计事项复杂,经营规模较大,股票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似应考虑上市公司采用会计准则形式,中小企业采用会计制度形式;”[7]
2)积极与立法部门合作,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为此必须加快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为会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会计法实施细则》等)涉及会计内容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披露加以制约和规范,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为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3)负责我国会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预测我国会计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及时、合理地制订、完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尽快解决我国会计研究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问题;
4)负责国际会计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将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好我国会计的本国化与国际化,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和会计行业参与世界分工与合作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客观上要求建立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接受客户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查帐、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会计法》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七条)。3种监督管理体系相互结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司法监督体系,加大对会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国务院及地方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不可能过细、过多,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应是非营利组织,其主要作用是负责会计管理日常工作。诸如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定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制订颁布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对违反职业道德标准的会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协调会计行业、会员之间的矛盾等。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相比,我国的会计职业团体数量比较少、规模比较小,应大力发展诸如高级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等民间会计职业团体。
2.2微观上: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是企业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须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认证后,由企业根据客观需要聘请。“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8]被聘请的会计人员依法为单位服务,向单位相应经理层负责。被聘请会计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以及组织关系等属单位权限范畴。会计人员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体系的约束下,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有权根据单位相关利益者的偏好,进行资金、财产、成本、费用和利润等的会计核算,有权根据单位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单位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作为单位纳税、贷款等的依据。会计责任应分为两类:有意过失责任和无意过失责任。前者指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由于获利动机驱使,有意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的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后者是指由于会计人员个人原因(如会计业务不熟、自身贪污受贿等)形成的会计责任,此类责任会计人员为第一责任主体。若分不清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
“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框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基于如下考虑:
体现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基本指导思想。这种管理体制既有利于政府对全国会计事务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单位会计工作为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
2)理顺企业会计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精力,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运用财政杠杆和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有利于企业会计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3)与国际惯例协调。大多数国家对会计事务的管理,也采用“立法主导型”管理模式;
4)有利于“抓大放小”;[9]
5)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运行机制相比,其改革成本、风险都较小,而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方向一致,是现实和理性的必然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此运行模式将游戏规则制定权赋予宏观会计运行机制,而将具体从事会计工作,从属于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管理权限赋予微观会计运行机制,使企业会计人员回归企业,使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等一样,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体现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利益,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机制中的游戏规则。
参考文献:[1]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会计准则问题专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4
[4](美)罗伯特C·希金斯,沈艺峰等译财务管理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2000
[5]MBA必修核心课程编译组理财:资金筹措与适用[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6]梁汉星资本委托管理制度〔M〕广东: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一、会计主体、中介机构及全社会要树立适时的会计监管理念。
1、会计主体要转变监管理念,由被动地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的参与监管。会计主体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份子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要与其它会计主体进行公平交易而实现自己的经营目的、经营理念,从而使会计主体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通过自身发展又带动全社会经济进步。自身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在动力,即通过自身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另一个是外部环境,即网络信用度高、会计信息值得信赖的经济合作伙伴,在彼此互利的情况下共同发展。外部环境与内在动力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内在动力决定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又反作用于企业内部,外部环境的形成是每一个会计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就要求所有的会计主体主动接受社会、投资人、经济合作伙伴等的监管,在提高自身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创造一种以信用为主基调的市场环境。
2、会计信息使用者、中介机构及全社会要树立未雨绸缪的会计监管理念,主动参与对会计主体的监管活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表现,这些“不关已”的事终究会由于无人制止而泛滥成灾,到那时“灾祸”就会降落到每个人头上。只有会计信息使用者、中介机构及全社会从思想上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从行动上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管,我们的经济生活才会建立良好秩序。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会计监管工作,健全会计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会计主体必须披露真实、准确会计信息的游戏规则。
每一个会计主体就好像是政府的一个孩子,对一个孩子来说父母的严加管教会使他茁壮成长;而怠于管教,甚至父母本身就是不学无术之徒,那这个孩子可惨了,也许他会成为社会的犯罪分子。所以,政府重视会计监管工作,制定严肃、完备、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惩罚手段和力度准确、奖励适合的会计监管法律、法规是会计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会告诉会计主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
三、建立会计监管平台,确定会计监管主体、客体及监管方式。
1、形成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监管主体。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会计监管主体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由单一的政府监管主体转变为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主体。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会计监管。国家要通过建立会计监管制度、实施会计监管行为,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但要杜绝工商、税务、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等多头监管而导致无人监管的现象产生;社会要通过渗透全民信用意识、诚信理念而实现百姓关注企业会计诚信、参与企业信用管理的自觉性,同时要积极发挥会计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强化行业指导功能;企业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会计监管。
2、一切产生会计行为的经济实体均为会计监管客体。会计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所不在,会计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就好比一个人不管是开汽车、骑自行车、步行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会计人员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单位,只要该单位从事经济活动,产生会计行为均为会计监管客体。
3、通过会计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审计、政府的监事会监督等不同形式实现会计监管程序化、制度化。进行会计监管的具体形式在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研究的进程中我们的会计学者、经济学家在不断的研究、探索、试行,并且不断进行改进,先后实施过企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公共财政为目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会计审计制度;政府向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委派监事会监督企业会计行为的监事会制度等等都是在实施会计监管过程中表现出的具体形式。今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还会呈现出更多、更广、更实用的会计监管形式,通过会计监管形式的不断优化,逐步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
四、建立会计监管的信息反馈系统,通过反馈信息实现会计监管效益最大化。
会计监管结果是监管过程的结晶,是会计监管体系的精华,有效地利用会计监管结果是实现监管效益最优化的重要一环。就好比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有工作简历,通过工作简历你会对他做出一个一般性的认识,这个认识是他经历的结晶,通过这种认识可以判断他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道德修养以及委以重任的程度。会计监管的结果也要有这样的效应。1、建立会计监管客体信息资料库,形成监管客体会计信息“历史档案馆”。一个人如果今天做了坏事,明天仍是好人,并从这件坏事中使这个人得到了经济利益,那他明天会继续做坏事,别人看到后也会模仿他做坏事。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监管行为产生监管结果,对监管结果如何处理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监管结果是该监管客体披露了虚假会计信息,而监管主体只采用说服教育、纠正虚假信息、适当惩处等轻描淡写的手段只能解决眼前问题。要想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为监管客体的会计行为产生的会计结果建立监管结果信息资料库,在监管主体存续期间将监管客体的会计行为记录在案并公布与众,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骗子,便不再会有人同他交往。建立监管客体监管结果或会计行为信息资料库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约束会计主体,真正实现会计监管目的。
二、财会管理在知识经时代济之下面临的问题
在最近的几十年里,电子领域的高新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整个人类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步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当下的经济形势需要探索新的财会管理的模式,旧的财会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了。
1.在知识经济时代科研技术逐渐占领主导地位
只有对于高新技术进行不断研究,对于产品进行不断地研发和创新,才能够给企业带来新鲜的生命力,同时也能够满足消费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而逐渐提高的消费要求。只有对于高新科技进行投入和研究才能够对于产品进行快速的更新换代,能够很有效地扩大产品的利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尤其是对于研究开发技术的大规模企业,产品一旦不能进行及时的更新换代,就会使市场上的顾客逐渐流失,同时不能及时推出相应的替代品还会给竞争对手留下发展的机会,所以企业关注的重点应该是产品的研发而不是产品的销售,同时,在财会管理当中,对于成本的管理应该具有相应的资金企划而不是一味的压缩成本,对于成本的估计和产品的运营策划更加重要。除此之外,对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减少了企业的单一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管理层简单化,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能够和基层管理者进行联系和沟通,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在听取了基层的员工和经理的一些意见之后再综合考虑进行相关决策,这不仅能够使得信息的传递渠道不再单一化,还能够使得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参与到企业的运营当中,使得企业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营和调整,达到更好的运作效果。
2.对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旧的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物质水平要求比较高,主要将财会工作重点放在物质的管理之上,对于企业最大的资源—人力的管理十分忽略,基本上没有意识到人力管理的重要性。虽然当下的财会管理的相关研究已经从传统的误区当中逐渐走了出来,但是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的相关研究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对于企业的实际管理运营当中的应用比较少,企业当中的管理对象主要就是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对三者进行有效的运用就是很大的成功。对于企业来讲,这三者里最重要的还是人力,企业只有有了高新技术人员和出色的管理以及决策人员才能够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经营或是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忽视对人力的管理时很大的浪费。
三、知识经济时代下财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改革开放之后最近的几十年里,电子领域的高新的科技的快速发展让人吃惊,高新技术使得整个社会的生活和运作模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信息的爆炸式传递使得人们步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样的大的社会环境之下,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也随之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当下的经济形势是需要进行探索新的企业财会管理的模式,旧的财会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了。在最近的几十年里,我国的通信技术和信息科技的进展是十分巨大的,对于经济时代对于高新科技的巨大诉求,企业的管理战略决策也在进行不断地改进,尤其是对于财会管理而言。传统的财会管理模式对于成本过于看重,这和当今市场的需求已经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对于财会管理对于信息技术的有效利用势在必行。为了能够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大环境,很多企业都在进行不断地寻找可以对企业产生有效的管理与控制的一些方法,对于企业的相关财会方面,企业都在追求能够有效分析出来企业的存在优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培养和发展、企业优势的培养像对于产品的价格拟定、成本评估、市场占有率、业务量和现金的流动水平等的变化规律和有效利用策略进行研究。这些所有有关财会管理的相关研究已经开始脱离了原本的传统模式的财会的管理范畴,能够进行联系实际对于企业在市场当前的竞争力和地位,分析自身企业与对手企业的优劣所在,对于企业能够避免自己的劣势,发扬自身优势,有效利用资源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财会管理进入一个新的局面。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财会管理是把企业的相关发展和现状和财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的结合,综合研究将效果优化,对于新的财会管理模式来说,财会管理系统是以企业管理为中心展开的。一般来讲,新的财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几点:①对于当下企业在所在市场当下的处境的分析;②企业所在的产业链运作的分析;③对于成本的策划和产品运营的分析;④对于企业现存的竞争对手的优劣处的分析;⑤对于企业每月的效绩的水平分析。对于财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进行研究和总结,我们能够明白,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和企业所在的市场的诉求变化对于财会管理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知识经济时代下的财会管理的变革是对于市场经济的改变的顺应,将财会管理有机的利用到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当中,给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为企业更正了发展的方向。
管理会计源于现代管理学,是会计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的有机结合,是管理学理论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的应用,主要以服务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为自身目的。而内部控制则是源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经营者和所有者分离的现状,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自身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起合理的自我审查、制约、调整机制,以防止企业内部滋生出营私舞弊的现象,影响企业发展。从内部控制体系与管理会计的产生基础和目的上来看,两者都源自于企业对于内部管理的需求,具有相同的产生基础。
(二)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具有一致的目标
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虽然管理会计是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分析与评价,即以将企业的运营价值化管理,侧重点是为企业提供有用的财务管理信息;内部控制是企业的内部制衡机制,旨在帮助企业资产、信息等方面的安全,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但实际上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的目标都是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两者的目标具有一致性。
(三)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在内容和方法上具有相通性
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都是以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依据,以提升企业效益为根本目标。其中内部控制包含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财产保护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运营分析控制、预算控制等,管理会计的内容忽然方法包括考核、预测、控制等,虽然两者侧重点不尽相同,但是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在许多方面都相互渗透,因而两者在内容和方法上具有相通性。
二、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运用管理会计的必要性
现代经济体制的变革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企业在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上的不断变革,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交叉、联系越来越紧密,只有各部门相互配合,才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在现代企业经营模式中,会计与管理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由于管理会计不仅仅是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核算,还要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管理,为企业经营做出预测、评价等。因而,管理会计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因而管理会计工作的进行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支持,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不到位,就会导致管理会计数据获得比较困难,从而影响管理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只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才能保证管理会计工作顺利进行,才能使企业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同时,企业内部控制的顺利进行也需要管理会计的支撑,将管理会计的方法运用于内部控制的实践当中,能使得内部控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效率更加高效。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十分重视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但是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都还在制度建立阶段,管理会计是一种能有效提升内部控制效力的重要手段。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体系的相互融合能够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将管理会计运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将企业内部控制切实落实到企业的运营实践中,使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两者的结合不仅有利于企业内部完善的控制机制的构建,更有利于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切实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综合管理水平。
三、内部控制体系下管理会计的应用建议
(一)将成本性态分析应用于成本控制
成本性态分析是管理会计的重要分析方法,在成本性态分析中将成本分为混合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它是通过研究业务量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来对业务量变动对成本变动的影响加以把握。将成本性态分析应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成本控制,能够有效帮助企业从数量上掌握业务量和成本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企业潜能,使企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将CVP分析应用于全面预算和成本控制
CVP分析作为管理会计中的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实质上是一种研究企业业务量、成本及利润之间的变量关系的一种数学方法。它通过揭示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价、变动成本、利润、销售额等变量之间的内在联系,来为企业提供决策、规划、预测等所需要的财务信息。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可以利用CVP分析进行盈亏临界点预测、利润预算编制、目标利润规划,对保证目标利润实现所需要的目标销售量和目标销售额进行预测,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制定出合理的计划,从而控制目标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三)将经济批量模型和ABC分类法应用于资产管理控制
所谓经济批量是指使企业的存货相关成本最低的每批次生产数量或者购进数量。将经济批量模型应用于企业存货控制的成本控制当中,通过对缺货成本、寻获取的成本和仓库管理成本等相关成本的分析计算,用经济批量模型的方法来决定进货的批次,从而有效降低成本。ABC分类法即按照相关标准将企业存货按照ABC进行等级分类,从而对存货进行重点管理。这样有利于企业在存货较多的情况下分清主次,对存货进行合理高效管理。
(四)将责任会计运用于企业内部控制
责任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责任预算、设立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等,是管理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目前,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主要建立在管理阶层,这容易导致企业无法有效的对非重大风险进行合理预防、无法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等弊端。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运用责任会计制度,能够使工作人员权责明确、统一,有效提升员工积极性,从而使企业效益得到提升。
(五)将货币时间价值应用于对外投资控制
货币时间价值理论是管理会计的重要理论,在货币时间价值理论中,资金在不同时间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因而,价值比较必须将不同时间的资金折合为同一的时间点的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是企业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将货币时间价值引入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中,有利于企业在做出对外投资决策时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投资的影响,从而更好地进行企业投资评估,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杨教授是国内知名会计专家,其研究注重从实际出发,他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成本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过深入研究,基于实际调查的研究成果对相关监管部门与企业的管理经营活动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如何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进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更是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上世纪90年化杨教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管理理论与方法都进行了深入思索,其研究成果集中反映在1998年出版的专著《市场经济与国有资产管理》中,杨教授认为我国应在立法监督、行政管理、产权经营和企业管理四个层面上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标模式。他在著作中系统阐释了经营性、事业性、行政性与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政府专设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行使法人所有权,基层企业行使资产经营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标模式的设想。杨教授的观点受到业界的重视与好评,为推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目前,我国许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财经秩序,阻碍了资本市场的有效发展,延缓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剖析现有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创新会计管理的模式,为会计的国际化奠定经济基础和社会依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和制度平台。
一、我国现有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着“两重性结构”特征。会计人员既是管理者,必须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又要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会计人员的立场势必会出现摇摆移位。尽管《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的权利,真正敢于监督的人并不多。许多事项还得按“上司”的意志去处理,甚至明知是违法的事,也得去做,导致会计被动违法。我国现有会计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弊端:
1.会计信息失真。我国会计主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十分普遍。
2.会计监管不严。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监督机制还存在许多问题,会计人员的业务执法地位、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不为社会所广泛承认,仍然把会计人员视为法人代表的私有财产,会计工作听命于单位负责人的随意指挥,会计工作没有执法独立性。
4.会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丧失原则,其结果势必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二、创新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实行,它必须经历一个由权治、人治到法治的过程。
1.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做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效果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有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依据法津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对本国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会计管理体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在不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历史阶段,其内容都有所不同。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规模管理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规范的总称。
一、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没有发挥内部会计的控制和监督职能。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监督职能的履行有赖于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所以在相关立法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制度安排,明确双方的职权和义务等事项,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般来说,内部会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会计监督,但是有些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以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几乎无法进行。
3、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环节相脱节。将会计人员从各生产经营单位中分离出来实行集中管理,虽然加强了核算功能,但由于所属不同单位会计核算人员往往无法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而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经营特征等,是确保会计核算质量的基础。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新《会计法》赋予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从而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由于会计人员与生产单位只是核算、服务与监督关系,不受各生产单位的领导,从而使下级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无法明确。
二、解决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向。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有3种思路:①实行会计委派制,即把国有企业会计人员从企业中独立出来,由政府向国有企业委派,强化会计监督。②实行适度控制,政府对国有企业会计人负人事管理进行干预,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适度强化会计监督。③实行间接控制,即会计回归企业,强化会计管理,政府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对企业会计实行间接指导、控制。我国国有企业会计应采用何种管理体制,应从会计本质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来进行选择。
3、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可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资料和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实行会计工作电算化,不但可以规范会计行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也给会计监督和管理上作带来了诸多方便。更重要的是,它给会计造假者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或障碍,可以大大减少会计领域的作假行为。
4、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这一职业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品德,它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正确处理会计事物的行为规范,是调整会计人员职权与职责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武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几方面。从长远考虑,应在各层次、各类型的会计教育中增设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对现有在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广大会计人员不但明确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还要懂得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良好的风尚。
三、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对强化会计监督、遏制腐败、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还是要根据每个不同单位部门的不同性质,进一步进行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与实践。只有这样,会计制度的改革才能真正地切合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才能为我们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监督、参谋、助手的作用。
参考文献:
[2]孙续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若干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
[3]顾建平.试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J].财会研究, 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