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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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论文

篇1

【英文摘要】Inhiseconomictheory,Marxdiscussesandanalyzescompetitionfromtheangleoftheunityandcontradictionbetweenproductiveforcesandproductiverelations.ThistheorycanbeveryinstructiveforChinainparticipatingininternationalcompetitionundertheframeworkofeconomicglobalization.Forinstance,Chinashouldconcentrateresourcesonindustrieswithcomparativeadvantages,developscienceandtechnologyandeducation,maintainandnationaleconomicsecurityandsovereignty,enhancethedegreeofopening-up,andactivelyembraceinternationalcompetition.

【关键词】/竞争理论/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世界市场

Marxism/competitiontheory/economicglobalization/internationalcompetition/worldmarket

【正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经济日益融为一体。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能置身于国际竞争之外,笔者试图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分析当代世界经济的国际竞争问题,并提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具体策略。

一、马克思的竞争理论

竞争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理论部分,而是贯穿并服从于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平均利润理论之中。马克思正是在其经济理论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统一和相互矛盾的角度讨论与分析了竞争问题,从而形成了内容丰富的竞争理论。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竞争的本质是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竞争理论发展史上,马克思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为研究竞争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他超越了古典经济学把竞争看作与人的本性相符合的永恒范畴的观点,第一个把竞争当作历史范畴加以考察,揭示了隐藏在竞争背后的经济关系本质。马克思认为,竞争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在商品经济下的社会分工体系中,交换双方都具有自身的物质利益和要求,要实现这种利益就必然产生竞争。他指出:“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394)。他第一次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竞争现象背后所掩盖的经济关系本质,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在竞争中是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251),“只有了解了资本的内在本性,才能对竞争进行科学的分析,正像只有认识了天体的实际的、但又直接感觉不到的运动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运动一样”(352)。因此,竞争是一个历史范畴,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竞争的本质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生产者之间争夺经济利益的斗争。

2.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技术进步决定着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从而决定竞争双方的胜败。马克思考察了在竞争中由于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对价值形成和价值实现的影响,并且把这一变化过程看作是规律性的、长期的必然趋势,从而在竞争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揭示了竞争的动态性质。他指出:“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201)。这个相同的市场价值是由在竞争的作用下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且受劳动生产力高低的影响。“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53)。这里,马克思是从社会经济运行的角度,把竞争与其他相关因素放在一起,在其相互作用中,揭示竞争的性质和功能,从而为研究竞争提供了科学的动态分析方法。马克思还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技术进步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生产超额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影响。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获利,不断地改变他们的行为参数。其中,总是有少数资本家率先进行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其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于是,其他资本家也不甘落后,竞起摹仿,使这种创新的收益得到扩散,导致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基于对新的超额剩余价值的追求,又会导致新一轮的创新,而后又是创新的扩散,带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商品的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消失了,但相对剩余价值却增加了。如此循环往复,就使竞争过程表现为一个周期性的动态过程。

恩格斯曾从一般意义上把竞争使供求变化导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概括为竞争规律。他指出,“竞争的规律是:供和求始终力图互相适应,但是正因为如此,就从来不会互相适应”(613)。在这里,恩格斯实际上揭示了竞争的作用是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即通过竞争导致供求关系的变化,迫使商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而形成商品市场上供求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运动。这种运动促使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一个生产领域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领域,使社会劳动重新趋向合乎比例地在不同生产部门进行分配。通过竞争调节供与求的平衡,但又由于竞争的作用,使供与求的平衡不断被打破,从而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

3.资本主义的三种基本竞争形式。马克思认为,竞争是价值规律的实现形式,而价值规律的要求包括三个层次,竞争的基本形式也包含三种:

(1)生产领域的竞争。在生产领域中,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各个资本家的个别劳动时间量不一样的,为了解决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只能通过同一部门资本家之间的竞争,从而形成商品的价值,在这一层面上,单个资本家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进行的竞争,其目的在于缩短个别劳动时间,降低社会价值,获得更多的超额剩余价值。

(2)流通领域的竞争。在流通领域中,价值规律要求商品按其内在价值量进行交换。但在不同的供求状况下,价格和价值在每个个别场合往往是不一致的,这就构成了价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只有通过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才能解决,商品价格才能以它的价值为基础,商品价值才能转换为生产价格,等价交换的原则才能实现。

(3)分配领域的竞争。占有和瓜分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目的,但资本家内部如何瓜分剩余价值是通过竞争规律的作用由平均利润率规律决定的。就资本的性质和目的而言,任何单个资本在客观上都要求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种内在客观要求是通过内部之间的竞争使利润趋向平均化来实现的。由于各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利润率,通过不同部门的资本家以生产要素在部门之间的自由转移为特征的激烈竞争,转化为平均利润率。这时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可见,利润平均化过程也就是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资本家激烈竞争的过程。

4.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并推动资本主义生产集中和资本积聚,为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最后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毁灭提供条件。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加剧了市场供求矛盾,从而形成更大规模、更激烈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他们的资本一部分转入胜利者手中,一部分归于消灭”(687),这“是资本家剥夺资本家,是许多小资本变成少数大资本”(686),是“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831)。这一过程不断进行,最后由于各种矛盾的尖锐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最后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毁灭提供条件。对此,马克思精辟地指出,“随着这种集中或少数资本家对多数资本家的剥夺,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日益发展,科学日益被自觉地应用于技术方面,土地日益被有计划地利用,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的性质。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831-832)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而资本主义积累是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世界市场的竞争推动了世界市场商品的供求变化并引起商品国际价格的波动,促使商品国际价值的形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当商品超越国家的地域范围进入世界市场时,其价值就不能再由任何一国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不同国家由于其经济技术水平、劳动强度以及劳动生产率不同,商品的国别价值有高有低,“因此,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614)但是,决定商品国际价值量的,并不是某一个国家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而是一定时期内,国际市场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大致相同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劳动强度的情况下,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这就是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当然,在国际市场上这个平均单位是通过竞争来形成的,它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变化的。通过这个计量单位,可以将每个国家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还原为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正如马克思所说:“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程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614)它构成商品的国际价值。商品国际价值在世界市场上的货币表现就是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的基础是国际价值,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根据商品的国际价值来进行,这是国际市场价格形成和变动的基本规律。但这并不是说,在每一次交换时,国际市场价格都是和国际价值相一致的。因为国际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都是变化不定的,这种价格上的不一致,通过竞争,反过来又会影响世界市场上供给和需求的变化,使它们逐渐趋于平衡,从而使国际价格接近国际价值。价值规律在国际市场上的作用也是通过竞争来强制实现的。

二、马克思竞争理论的意义及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策略

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以资本主义竞争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竞争的本质、形式和结果;既包含了对资本主义竞争特殊性的分析,也包含了对竞争一般性的深刻分析,是两者的高度统一。因此,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为我们研究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竞争问题奠定了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竞争的理论基础。

1.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竞争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又反过来推动了国际竞争的发展。早在16世纪,随着欧洲一些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兴起,并力图把其产品向国外推销,世界市场即开始萌芽。到了17世纪中叶,商业和航运的快速发展,使各殖民地开始成为廉价的原料来源地和巨大的消费市场,各国瓜分已开辟出来的世界市场的斗争渐趋激烈。而17世纪后半期开始的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则采用机器生产,实行最广泛的分工,使大工业得以尽快发展。技术进步、机器的大规模使用、交通工具的更新极大地拓展了市场范围。这种资本主义世界化的趋势,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一直在不断地强化之中,并形成了全球范围的国际竞争。可以说,正是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国际分工的细化和深化推动了国际市场竞争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国际分工构成了国际竞争的基础,反过来,国际竞争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国际分工的深化和细化。从深度上讲,正是国际竞争的激烈使国际分工日益细密,由过去单一的垂直型分工发展为垂直型、水平型和混合型等多种分工形式并存的新格局。而从广度上讲,国际竞争使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和地区遍及全球,国际分工的细化和深化把每一个国家都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中,推动了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面前,中国绝不能将自己置身于国际竞争之外,而只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展自我,依靠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马克思指出,只有积极参与世界经济,“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89)。为了提高整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首先,在企业层次上,要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和组织能力;通过科技进步和有效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绩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在不断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开发设计出具有创新性、高需求、高附加值、高价格的产品;并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以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其次,在国家层次上,建设与竞争相关的基础设施,培育企业生存、应变和发展的环境;积极促进市场开放和高新技术引入,使企业始终感到外在的竞争压力而不得不提高生产率,最终缩短与世界最具创新和竞争能力企业的差距;精心制定增强国家新优势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和规划政策;由政府出面对国内各个部门和组织的竞争力进行系统整合,即根据国家总体发展的战略目标,用系统的观点与方法,以网络与数据库为手段,把权力、资金和知识在产学研一体化的基础上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

2.从竞争理论的观点来看,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竞争本质上仍然是体现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国际市场上,国与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本质又是经济利益关系,是世界各国为了追逐更大的自身利益向外进行扩张形成的一种国际利益关系。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2),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因此,各个国家为了追逐经济利益,都不会囿于国家边界的限制,而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他们在国内无法实现的经济利益。比较优势原则的本质是利用本国的比较优势来建立产业和配置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用本国花费劳动较少的产品交换到本国需要劳动较多或即使花费较多劳动也一时生产不出来的产品,这样就能够获得廉价的原料、燃料以及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使不变资本更加便宜,从而节约了用于不变资本的成本费用,提高了剩余利益。为了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的生活福利水平,我国也必须根据本国国情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竞争。当前我国的要素禀赋状况仍然是劳动资源丰富而资本和技术有一定积累但仍短缺,因此,中国必须集中资源继续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产品,并向具有较好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倾斜。

篇2

一、再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扩大再生产理论

(一)劳动价值论的简单再认识。

按照马克思的解释,商品中的价值量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一部分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原有生产资料的价值。商品价值决定于物化和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观点区别于生产要素价值论。虽然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本文认为改革开放进行的30年来,劳动价值论对整个中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二)扩大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扩大再生产按扩大的方式又分为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和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要素的数量增加与使用效率的提高往往是同时显现的。本文试图根据价值形成总公式C+V+M,对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区分的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分别考察,在对不同资本区分基础上结合扩大再生产理论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对于不变资本C部分,中国经济主要经历了一个量上的增加;而对于可变资本V部分,中国改革开放后形成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带来了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双面提升。

二、基于可变资本V部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解释

(一)劳动者数量的增加。

1,“人口红利”。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生育率迅速下降使少儿抚养比例迅速下降,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的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坚持不懈地在全国范围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些人口一方面为中国提供了充足的劳动者数量,而且还带来了储蓄的增加,相应的带动了资本的增加。

2、劳动力转移。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同样就是一个逐渐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整个工业化过程和城市化过程起主要作用的是资本积累,但劳动者的积累和转移更为重要,它仍然起着基础性作用。在中国一系列改革的进程中,由农补工不再采取明显的“剪刀差”,而是通过价格双轨制、人口转移等形式,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剩余人口的过剩,继而城市人口增加,平均工资不变但总量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带动一系列的投资从而引发经济增长。可以看出.农村人口的转移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的劳动力,保证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和中国经济的增长。

(二)劳动力质蚤的增加。

1,“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的概念,可以主要理解为对劳动者经过一系列的技能、知识培训使得劳动者具有更大的市场回报价值的一种资本。国家一直推行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在教育上政策的重视和实}’’都对我们普遍性人力资本的提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技术引进。

技术进步一方面提升了资本和劳动力结合的效率,但更主要的是提升了劳动者普遍的素质。FDI能否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依赖于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积累。在这方面,中国的人力资本优势就体现的非常明显了,不断对外的政策出台和对内教育措施的实施,都保证了中国人力资本积累的快速形成,继而可以吸引更多的FDI技术引进。当技术引进不再是为了本国资源而是为了其他市场因素的时候,人力资本吸引更高层次的技术就更加有优势。高人力资本带来高技术,高技术又推动高人力资本形成,如此循环,加速推动中国劳动者质上的提高。

三、基于不变资本C部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解释

(一)不变资本C中的资金部分:量增加、质增加。

篇3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篇4

关键词

自然-历史、共时-历史、一般-特殊、抽象-具体、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抽象人类劳动、剩余价值、能指/所指/历史参照物

引言

生活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对于马克思、以及《资本论》的态度不得不带有复杂的情感。改革开放是在批判“”历史的基础上开启的,而在思想领域则伴随着对于教条化的清算,以至于在新时期以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再成为知识人的普遍信仰,但是随着90年代市场化在中国的全面展开,一些曾经借助批判和拒绝的东西浮现出来,中国究竟是在“发展主义”2的历史允诺中走向“更美好的明天”,还是掉进了“现代化的陷阱”3,于是,一部分对社会持有批判立场的知识分子又重新认识到马克思和的价值,并把其作为介入社会批判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幽灵”4又回来了(按照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说法,“马克思的幽灵”从没有离开过),或者借用《资本主义的终结》一书的结尾语“因为指引我们思考剥削,而剥削还没有终结”5,可以说,并没有被历史想象性地“终结”6。

正如20世纪法国著名结构理论家路易·阿尔都塞在《阅读<资本论>》一书的开篇就写道:“毫无疑问,我们都读过《资本论》,而且仍在继续阅读这部著作”7,阿尔都塞借鉴结构主义的方法,以哲学家的身份采用“征候读法”来重新阅读《资本论》,以便恢复苏共“二十大”以后人们对的信仰,这样一种“保卫马克思”8的方法依然是我们今天阅读《资本论》的主要的哲学背景,也使本文的分析不得不打上结构主义的烙印。因为《资本论》首先或许最终是一个文本,尽管马克思从没有打算把自己的思想只呈现在文本中,他更关注文本的实践意义,但是在当下的历史语境中,已经很难获得这份突破文本而抵达历史的自信,或者说支撑马克思信念的哲学根基已经动摇了,尤其是20世纪初期在哲学界发生的“语言学转向”以及最终波及到整个社会人文学科的结构主义,似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语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结构主义对马克思的阅读和阐释还依然有效。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资本论》应该属于马克思所深处的历史的“必然”产物(至少马克思这样认为,否则他就不会坚信自己的研究工作是科学的和真理的),这并不是说《资本论》中所讨论的问题不适用于当下的历史,而是一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9,本文就试图采用历史唯物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法,来论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叙述动力和话语结构,并通过考察商品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来检验这一系列话语结构及其辩证运动是否能承载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叙述任务,这或许也是处理的“遗产”以及偿还其留下的历史“债务”10的一种方式吧。

篇5

本文将讨论马克思《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中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并且证明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概念来证明资本利润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课题的意义

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在中国仍然占据着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引进市场经济后,出现了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的情况。例如,在市场经济中是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而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劳动价值决定商品价格;发展经济需要大量引进利用外资,但是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利润来自剥削。尽管如此,很多中国经济学界的重要人士,仍然顽固地坚持原有观点(1,2)。经过多年的政治宣传和理论教育,“资本家靠剥削发财”已经在中国劳动阶层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工人理论家激烈批判私有化改革理论的基本依据(3)。中国高等院校的经济学教科书仍然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线,仅仅略微增加了一些有关市场经济的内容。虽然有人发出了“改写政治经济学”的呼吁(4,5),但是至今未见行动迹象。对于在大学中讲授西方经济理论,有人提出仅仅“述而不批”或者“批而不透”是不行的,必须“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评析”(6)。中国基本经济理论的滞后状态,可能成为阻碍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障碍,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时,甚至可能成为走回头路的推动力之一。

中国的经济学家现在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严重脱离实际,既不能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又不能指导制定经济政策;另一方面,由于在中国的独特地位,无法把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放在一个客观的位置上,批判其中违背客观实际的部分,利用其科学成分。

由于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中国很多经济学家正试图通过修正劳动价值论,走出这一两难境地。例如,有人提出不仅活劳动(人的劳动),而且物化劳动(机器等)也能够创造价值,试图在不违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为资本利润的来源找到一种正当解释(7)。虽然他们小心地遵循着马克思的思想方法,但是仍然受到了激烈的反驳(8,9)。

笔者认为,尽管面对经济现实,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捉襟见肘,但是仍然占据着中国经济理论的主导位置,除了政治因素,还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劳动价值论无法在实践中进行验证。

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价格取决于其劳动价值。但是,马克思又说,同样时间不同种类的劳动创造的价值量是不同的,而且商品价格可以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因此,在仅有的两个可以实际测量的参数──商品价格和劳动时间──之间,存在两个不确定的环节,即:

劳动时间和劳动价值之间的关系

商品价格和商品价值之间的关系

因此,对劳动价值论的定量分析根本无法进行,最多只能责问一声:有些商品的价格,偏离其劳动价值的幅度是否太大了?(10)无法使用实际数据验证理论,正是中国经济学家围绕劳动价值论多年激烈争论却不能得到一致结论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

(二)反对马克思的人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资本利润的来源。

马克思的理论在解释利润来源时,直观易懂:人类肌肉和大脑的劳动创造了价值,没有生命的货币、机器和土地不会创造价值,因此利润只能来自对劳动者的剥削。反对马克思的人只是坚持资本和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应该和劳动一样获得报酬。这种解释与其说是理论,还不如说是对现象的写照,因此缺少说服力。

(三)反对马克思的人,有一种错觉,即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如果存在问题的话,也只是其基础──劳动价值论──存在问题。

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特别喜欢引用一百多年前一个反对者的话:“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思的人的唯一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11)这段话是这种错觉的起因还是加强了这种错觉,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可以肯定,正是这种错觉使得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几乎全部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上。

然而,仔细研读《资本论》,可以发现,至少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中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本文将主要讨论马克思在定义工人必要劳动时间时的一个错误。

一个无法成立的“如果”

我们知道,马克思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他认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要求雇佣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12)。

这种思想在农业生产中是基本正确的。因为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和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仅仅是劳动地点不同,劳动效率是基本一样的,例如,生产一千斤谷物所需要的总的劳动时间是差不多的(和地主雇佣的其他农民合作、使用较好的农具,会提高一些劳动效率),因此,农民只能在相当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之外,增加劳动时间来补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但是,在工业生产中,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工人在工厂里劳动时,与其他工人合作并使用机器,和他作为个人、在家里独自使用简单的工具从事生产相比,劳动的效率要高得多。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模型是:一个工人每天在工厂劳动12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12个物化劳动小时(马克思用来衡量价值量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价值单位”。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一个“物化劳动小时”,即一个价值单位)。然而他一天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有6个价值单位。资本家把新创价值的一半(6个价值单位)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另外6个单位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他的利润。在这个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均为6小时。剩余价值率(马克思用来衡量剥削程度的指数)是

6/6=100%

马克思在定义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时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既然工人在生产劳动力日价值(如3先令)的工作日部分内(即6小时内──引者注),只是生产资本家已经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是说,只是用新创造的价值来补偿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所以,这种价值的生产只是表现为再生产。因此,我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不以他的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这种劳动对资本和资本世界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工人的经常存在是它们的基础。”(13)

这段话有几层意思:

(1)如果工人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

(2)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6个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3)这6个小时的劳动只是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所以称为“必要劳动”,这6个小时就是“必要劳动时间”。

(4)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必要的,因为不论他是为资本家劳动还是为他自己劳动,他都必须进行这部分劳动。

(5)这种劳动对资本家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资本家需要工人能够长期进行劳动,而且不断有新的年轻工人接替年老的工人。

然而,上述第二点是存在问题的。工人在不为资本家劳动、“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其他条件”怎么会“相同”呢?资本家之所以成为资本家,是因为他预付了货币,准备了机器等各种生产资料,把工人组织起来,实行分工和协作,使生产这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一个工人“独立地”劳动,怎么会有这些条件呢?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商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生产商品实际消耗的劳动时间,而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14)。如果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6小时,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那么,一个人即使耗费了12个小时才能生产出一件这种商品,他的产品的价值仍然只有6个价值单位,而不是12个价值单位。

由于一个工人独立劳动时没有和工厂相同的“其它条件”,所以,他生产同样的产品劳动时间要长得多,但是产品的价值只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他要在家里创造出6个价值单位的产品,劳动时间将不止6小时,而是几倍甚至几十、几百倍于他在工厂里的劳动时间。保守一点,我们假设需要两倍于他在工厂劳动的时间,即12个小时。

根据马克思的定义:“必要劳动时间”等于生产生活资料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对于一个工人来说,他原来为自己劳动时,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需要工作12小时。现在他在工厂里,也是劳动12小时才能获得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对他来说也就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了。

如果我们假设生产同样的产品,独立劳动需要的时间是在工厂劳动时间的一倍以上,就可能出现负的剩余劳动时间,即工人在工厂劳动比独立劳动更合算(见表1)。

也就是说,马克思仅仅注意到“必要劳动”的必要性,是不以工人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但是他没有注意到,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却是随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变化而变化的。

表1:对工人劳动时间的分析

在工厂劳动

(生产一件产品需要6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50%,生产一件产品需要12小时)独立劳动

(方式II,生产效率为工厂的25%,生产一件产品需要24小时)

劳动时间

(小时)121212

产量

(件)210.5

产品价值

(例中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工厂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即6小时;每件产品的价值是6个价值单位)1263

工人得到的报酬6

(工人得到新创价值的一半)6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3

(工人得到全部新创价值)

必要劳动时间

(每天生活资料的价值量为6个单位)6小时12小时24小时

对工人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独立劳动时获得同样报酬所需的劳动时间)12-12=0(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计算)

12-24=-12小时(根据独立劳动方式II计算)

对资本家而言的

剩余劳动时间

(等于工人在工厂里的总劳动时间减去创造工人工资的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12-6=6小时

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工人在工厂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和其他工人合作,必要劳动时间比他独自劳动时要短得多。因此马克思遗漏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剩余劳动时间可以是完全不同的。

马克思的那段话实际上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如果工人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由于其他条件完全不同,他平均一天要劳动更多的时间,不仅可能超过6小时,而且可能超过12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因此他在工厂里劳动可能比自己独立劳动更加合算。工人在工厂里劳动,不仅可能不受到剥削,反而因为和现代化的生产方式融为一体,使自己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尽管他只能得到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实际报酬仍然比自己独立劳动时高得多。”

对于工人来说,在工厂劳动无所谓剩余劳动时间。但是对资本家来说,由于他准备了机器、组织工人相互协作,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工人是存在剩余劳动时间的。从这种意义上说,资本利润的确来自这些剩余劳动时间。

但是,能不能因此就说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不能。因为剩余劳动的出现,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劳动效率的提高,来自使用机器和工人的协作,而这一切均是资本的贡献。

把劳动效率提高产生的成果强行归给工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借助汽车,人们可以缩短从一地到另一地的时间,但是谁也不会把时间的节约归功于乘客的两条腿。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愿意制造汽车了。

把工人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是不准确的,这段时间实际上是资本的“必要劳动时间”:维持投资者继续投资兴趣的“必要劳动时间”。利用资本,工人可以大大提高自己劳动的效率,获得独立劳动时不可能得到的报酬。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工人为资本工作,为维持投资者投资兴趣而工作,也是在为自己工作。

我们可以看到,和分析商品交换时一样(15,16,17),在分析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也要考虑“劳动时间”以外的因素,例如不同劳动条件下生产效率的差别。工业生产方式中这种差别非常显著,是不能忽略的。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和地主一样,资本家也只能通过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价值才能获得利润。在工业生产方式中,使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概念来证明资本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是没有说服力的。

错误的原因

人们可能难以理解,为什么伟大的博学家马克思会犯如此简单的错误,把一个影响波及全人类的重要理论,建立在一个可能性等于零的假设上。笔者认为,问题在于

(一)马克思没有正确理解人类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本质动机。

马克思说“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18)。也就是说人们相互交换商品是为了互通有无。但实际上不是这么简单。

亚当·斯密有一个经典的关于商品交换的例子:“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么,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19)也就是说,捕杀海狸的渔夫和捕杀鹿的猎人,为了互通有无,按照“等量劳动相互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然而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

我们假设一个渔夫可以用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一个猎人可以用一天的时间捕杀一头鹿,他们两人在市场上交换各自的产品。

斯密没有告诉我们如果猎人去捕杀一头海狸的话需要几天时间。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猎人也能够用两天或不到两天的时间捕杀一头海狸,他就会自己去捕海狸,而不是花两天时间先去捕两头自己不需要的鹿,然后再来和渔夫交换一头海狸。因为这至少将额外增加交换产品的麻烦。就好像我们不会用5元钱买一本我们不需要的书,然后去旁边的柜台费一番口舌换一枝价格为5元的钢笔。我们肯定是直接去买那枝钢笔。

猎人不直接去捕海狸,而是去捕鹿,然后再用两只鹿换一只海狸,充分说明对于他来说,间接地得到海狸比直接捕杀海狸对他更加有利,最可能的原因是:只要花费较少的劳动。因此,猎人捕杀一头海狸肯定需要两天以上的劳动时间。我们不妨假设是三天时间(这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但是足以说明问题)。

因此,当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时1:2时,猎人用两天的劳动产品:两头鹿,可以换得他本来需要三天时间才能获得的一头海狸,因此他可以节约一天的劳动时间。

猎人需要一头海狸,这是他参加商品交换的出发点(他为什么需要海狸不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但是,这不能成为他进行商品交换的根本动机。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那头海狸。仅仅因为先捕杀鹿,然后去交换海狸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海狸捕杀者──渔夫──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

猎人捕杀海狸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经验、合适的工具、居住地离开海边较远等等因素。

同样道理,渔夫需要鹿,不能成为他参加商品交换的理由。因为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捕杀所需要的鹿。仅仅因为先捕杀海狸,再去交换鹿可以节约劳动,他才选择了和专业的鹿捕杀者──猎人──交换劳动产品。

渔夫捕杀鹿之所以需要较多的劳动时间,可能同样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捕鹿经验、合适的工具、需要额外的时间进山等等。

因此,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是节约劳动,而互通有无仅仅是商品交换的表面动机。

由于我们(包括马克思)身处一个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的社会,当我们需要某种物品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去商店购买,而极少考虑自己制造的可能性。当孩子要吃巧克力时,我们总是花几块钱去商店买一包,而不是花费整个星期天的时间自己在家里制造,尽管这样可以彻底杜绝孩子吃到伪劣产品的可能性。人类自己制造所需物品的念头,已经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而退化得差不多了。反映在经济学中,就是错误地理解商品交换的本质动机仅仅是互通有无。当代经济学把“偏好”作为商品交换的出发点显然也是存在问题的。

由于马克思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只注意到了商品的物质区别,而没有注意到交换双方获得同样的物品需要不同的劳动时间(这种差别正是商品生产者利润的来源(15,16,17))。因此在讨论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时,他没有注意到同样的劳动时间对交换双方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也就不可能发现:从工人的角度看,必要劳动时间可能等于或者大于在工厂的总劳动时间(分别对应表1中独立劳动方式一和二)。

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用自己的劳动换得货币,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被马克思忽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工人因此得到的货币要多于自己独立劳动、然后出售产品所能获得的货币。劳动和资本结合后所产生的利益增值,是雇佣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长期和平共处、雇佣制度得以稳定存在的基础。

(二)马克思没有把对工业生产方式的理解应用到对劳动和资本交换过程的研究中去,仍然使用农业时代的观点看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讨论了分工、协作和使用机器对商品生产的影响,说明他对工业时代已经有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然而他是在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确定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之后,才引入这些范畴的。这充分说明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并没有考虑工业生产方式不同于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之处。因此,在研究工人劳动报酬问题时,他只注意了“劳动时间”一个因素,却忽视了在不同的劳动条件下,同样时间的劳动会创造不同量的价值。

马克思有一个错误的观点,他说:“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一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20)这是和他自己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完全自相矛盾的。协作可以缩短生产商品的时间。因此,在同样的时间里,1200个工人相互协作,生产的商品数量肯定多于1200个单独劳动的工人。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样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因此,1200个工人协作劳动创造的价值肯定多于他们分散劳动的结果。

(三)马克思的论述方式存在问题,很多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展开,没有加以仔细的推敲,因此难以发现自己的错误。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很多至关重要的地方,往往寥寥数语,几笔带过。对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另一个重要的例子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

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观点,在他的经济理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他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却非常简单:“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4)那么,具体如何确定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只给了一个简单例子:“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14)可是,在蒸汽织布机刚刚开始被使用,产量远远低于手工产品时,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等于手工织布的一半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除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恒等于最短必要劳动时间(这和马克思的定义相冲突)。因此,根据马克思的逻辑推导出的结论应该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和生产它所需的劳动时间长短有关,还和它在各种不同生产方式中的产量有关。只有用蒸汽织布机生产的布大大超过了手工织布的产量,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等于(严格地说是“接近”)用蒸汽织布机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与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量有关,还与不同生产者的产量有关。即使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不变,只要企业主调整各自的产量,就可以改变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的价值。

与此同时,马克思常常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不惜笔墨,反复论述。例如,他花费了二十多页的篇幅,讨论“20码麻布值1件上衣,1件上衣值10磅茶叶,所以10磅茶叶值20码麻布”之类的问题(21)。尽管如此,这一长篇论述中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错误。

例如在讨论一种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变化、其相对价值也将发生相应变化时,马克思列举的第二种情况是:“麻布的价值不变,上衣的价值起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羊毛歉收而增加一倍,现在不是20码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21,第68页)羊毛歉收为什么会引起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根据常识,只要羊毛的质量没有变化,工人生产上衣所需的劳动时间不可能因为羊毛歉收而发生任何变化。马克思这样说,其出发点显然是:羊毛歉收,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上衣厂的资本家必须花费更多的货币去购买羊毛。多支付的货币属于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可以折算成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所以羊毛歉收后,生产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把构成商品成本的不同因素全部不加说明地换算成“劳动时间”一个因素,然后再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

结论

(一)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

(二)本文的分析并不需要以否定劳动价值论为前提。相反,在本文的论述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所以,即使劳动价值论成立,剩余价值理论也不能成立。因此,《资本论》没有证明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

结束语

《资本论》中简短有力、象现代广告的口号一样简洁明了的结论(例如,“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22),很容易引起文化程度不高的劳动大众的共鸣,得到他们的认同;而它壮观的厚度和拗口晦涩的论述,给真正想研究它的知识分子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只有象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结合对实际经济活动的深入观察和理解,坚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逐字逐句地推敲分析,才能在马克思的文字丛林中理出一点头绪来。

1997年8月于上海

参考文献:

1,傅军胜:“全国劳动价值论研讨会综述”,《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35页

2,钟粟:“经济学家面临选择”,《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26页

3,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1期,第54页,全国总工会工运研究会1996年年会介绍。原载于《改革内参》1996年第19期

4,王则柯:“还得下决心重写政治经济学”,《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9期,第31页

5,黄佶:“赞成:政治经济学的确需重写”,《上海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第43页

6,引自《经济研究资料》1997年第5期,第44页,原载于《当代思潮》1996年第6期

7,钱伯海:“论物化劳动的二重性”,《学术月刊》1995年第7期,第24页

8,梁劼:“物化劳动果真创造价值吗?”,《学术月刊》1996年第7期,第75页

9,顾钰民:“再论活劳动是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学术月刊》1996年第11期,第71页

10,王则柯:“‘物以稀为贵’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上海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第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2月版,第353页,注3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63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2页(其它版本《资本论》中的此段中文译文见注)

1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52页

15,黄佶:“剩余价值不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民主中国月刊》,1993年11月号,第28页

16,黄佶:“利润:消费者给生产者的报酬”,《民主中国月刊》,1994年10月号,第38页

17,黄佶:“商品不是等价交换的”,《中国研究月刊》,1995年7月号,第68页

1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182页

19,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42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358页

2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61至87页

2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版,第245页

注:

马克思:《资本论》(根据第一卷德文版第一版翻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9月版,第190页:

篇6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市场营销交换竞争

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座令人仰止的高峰。1999年,马克思被英国BBC评为“千年伟人”。作为一代伟人,马克思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经济学是的基础,对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理解和掌握。是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整体。马克思经济学有别于政治经济学、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更加明确地是指马克思本人在其有生之年确立的经济学基本范畴、方法和结构的总和。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可以发现,马克思不仅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为我们留下珍贵遗产,而且还形成了马克思市场营销思想,这对市场营销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马克思关于交换的理论

马克思经济学,对交换做了较多的阐述。马克思指出:“分工和交换是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作为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的明显外化的表现。”这表明马克思对分工有足够的认识,因为分工的不同产生了交换。在存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交换是可能产品向现实产品转化的基本途径。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产品是作为价值,作为交换价值,作为等价物来生产的,不再是为了它同生产者直接个人关系而生产的。”这个观点是马克思对交换的重视,因为交换是经济社会中最普遍的现象,这种物与物或通过货币为媒介的物与物的交换,都是劳动交换。而交换是市场营销的核心内容。马克思还指出:“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在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生产商和经销商,都是为他人需要而生产和经销商品的,都要通过交换实现价值增值和经营目的,以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实现。

二、马克思关于产品实现的理论

马克思经济学,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产品必须满足市场的需要。马克思指出:“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这表明,只有消费才能使产品最后完成,才能使潜在产品或可能产品变成现实产品,这个过程是一个由商品变货币的过程。马克思的论述指出了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必须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调研,根据消费者需求来设计产品,组织产品生产,这样才能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为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指明了方向,使人类社会做到可持续发展。马克思还指出:“要生产商品,它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所阐述的使用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是否有用,商品质量好坏,而是产品的整体概念———消费者购买产品所追求的利益(核心产品)、产品的物质形态(形式产品)、消费者得到的销售服务与保障(附加产品)、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时期望得到的与产品密切相关的一整套属性和条件(期望产品)以及消费者购买产品包括所有附加产品在内的可发展成为未来最终产品的潜在状态的产品(潜在产品)。也就是说,生产者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还要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的这个观点,实际就是市场营销观念的问题。即生产者要从满足市场需要出发,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安排产品的生产,合理配置企业的资源。只有生产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才有可能使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价值,进而实现其价值。

三、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条件下竞争的理论

马克思指出:“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马克思的论述表明,竞争是商品经济规律的要求,不是人们的主观想象。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要有适当的竞争。马克思还指出:“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竞争的结果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他们的资本一部分转入胜利者手中,一部分归于消灭。”在这里,马克思着重强调了市场经济是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的,一个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迟早会被淘汰。在市场经济中,没有竞争也就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调控经济运行过程只有在竞争前提下才是有效的,市场经济归根结底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基本制度原则。竞争本质上体现的是竞争者相互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某种产品今天满足一种社会需要,明天就可能全部地或部分地被一种类似的产品排挤掉。”这表明,一种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是相对于竞争者的同类产品而言的。今天你生产的产品能比竞争者的产品更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明天可能竞争者生产出了更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这样,你生产的产品就被排挤掉了;再有,企业本身的资源也在发生变化,今天的资源生产的产品,明天可能就被新材料、新技术生产的产品所淘汰。值得指出的是,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引起消费者消费倾向的变化,从而引起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由此,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要使产品符合日益变化的消费者需求,就必须研究市场,研究消费者的需要,不断进行市场创新,产品创新。综上所述,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论述,对准确理解市场营销理论,唤起企业、政府对市场营销理论的研究与重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营销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市场营销”这个术语,但他对市场营销理论的认识,对其重要性的阐述,要比现代西方市场营销学者的论述更深刻、更全面。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是创立市场营销理论的先驱者之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95

2.杨春峰.《资本论》选编[M].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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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经典巨著《资本论》的核心理论之一,这一理论深入地阐释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社会总资本是单个资本的总和。“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着保障生产消费的资本的流通,还包含着保障个人消费的一般商品流通。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考察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为核心,即如何实现价值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和实物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货币形式转化为物质产品和服务)的问题。

社会总资本在一定时期内执行的结果即为社会总产品。马克思将社会总产品按用途分为生产资料部类Ⅰ和生活资料部类Ⅱ两大部类,按价值构成分为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三大部分。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Ic

II(c+v+m)=I(v+m)+II(v+m)

实现条件I(v+m)=IIc

简单再生产是积累的一个现实因素,是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扩大再生产的巨大潜力。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c+v+m)+II(c+v+m)=Ic+IIc+I(v+m)+II(v+m),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马克思认为,同样的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Δc)+IIc+II(Δc)

II(c+v+m)=I(v+Δv+m/x)+II(v+Δv+m/x)

实现条件I(v+m)>IIc

扩大再生产是对简单再生产的发展与扩充,I(v+m)>IIc表明不能完全实现对生产资料部类和生活资料部类的等价交换,即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要存在多余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v+Δv+m/x)=II(c+Δc),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二、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说明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揭示的客观经济规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适用,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不难发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难以保障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国家进行干预和调控。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从而确保以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的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问题。面对我国当前产能过剩、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为保障总供给和总需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国家进行了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但需求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难以解决长期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缺乏强制性难以产生有力的调控效果;错误地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故而要正确地处理好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从我国当下的经济实际来看,从供给端发力迫在眉睫。

以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来分析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相应地,宏观调控方式的选择也要依据马克思的相关经济理论和所处的经济大背景以及实际进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需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在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实施宏观调控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厘清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并且宏观调控手段实现的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不仅仅是指价值量上的机械相等,而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一种集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为一体的整体平衡,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调控目标。

三、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指导宏观调控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依据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指出的要想使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就必须保证全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动态平衡。参照这一政治经济学原理,有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便于实现社会生产的协调发展。社会宏观经济的合理运行,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这一原理蕴含着丰富的理性逻辑演绎体系。通过这一系列的逻辑演绎体系得出要以“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状况,这种理性逻辑演绎体系有助于把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简化为易于分析推理的公式,这对于我国宏观调控的安排与布局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我国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方法论层面的指导。形成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智慧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制,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和当代中国经济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同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需要对我国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进行研究。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结合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实践经验,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机制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而西方却以私有制为基础,寻求资产阶级利益的最大化,片面的追求GDP的增长。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作为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延伸和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是无源之水,只有把马克思的经典经济理论贯彻落实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实践中来,才能实现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创新性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三)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逐步转为中高速;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逐步转为质量高效型;经济发展动力由依靠资源、劳动力逐步转为创新驱动。必须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概念是对宏观经济政策思路的全新认知,也进一步指明了今后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以及落脚点。供给侧改革尽管意味着宏观着力点发生调整,但并不代表全盘颠覆所有经济改革的举措,而是一系列改革举措更明晰、更具体的表达方式,从而有助于带动改革红利更快释放出来。这些举措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使得市场经济的长处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消除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的障碍,形成了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良性循环。

政治经济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探究论文

摘要:本文从供给侧改革和供给学派的理论差异入手,从社会商品部类的平衡角度和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角度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探究,从而得到了立足于实际,发展中高端生产力、提振科技创新的结论。以期能够由远及近的保证我国市场能够繁荣稳定。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3-0-0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依旧放在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深化改革以推进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减少低端生产或无效供给,发展振兴有效的中高端产业供给能力,在维持供给结构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前提下,尽全力提高商品的生产能力。经由政策手段、科技创新、实业经济等措施,以解决我国供给侧现存问题。

一、供给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的不同

1.西方供给学派的现有观点

西方供给学派片面性的强调供给可以创造需求,意图从单纯的供给方面推动经济政治的发展[1]。增加供给和生产动力,最终使用的手段就是减税政策,通过振兴人民储蓄理财的积极性。西方供给学派的思路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是过分突出税率在经济中的错误,特别是注重供给侧而对需求侧市场的忽视,只能说是一种完全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例如在今天如果生产大量的机械打字机,是很少有收藏家和猎奇者之外的市场存在的[2]。

2.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现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立足于政府干预的基础上,在考量社会需求的前提下,保证供给方面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完整性,从而发挥政府经济部门在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配置上的领导作用,从而以其在周期性微调的情况下发挥长效的经济振兴作用。

二、社会总商品部类平衡角度的改革研究

社会总产品能够分为两类:其一为能够进入或必须进入生产消费之中的生产资料商品,其二为进入个人消费领域的生活资料商品[3]。在商品部类的平衡性上,生产资料商品需要向生活自理商品提供生产资料,生活商品则必须向生产商品提供消费资料,其中的平衡关系是社会生产消费的基础。举例来说,工人需要买菜做饭来维持工作,生产出的商品换得工资来进行买菜做饭。这之间的比例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扩大生产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从而使得工厂能够消化更多的生产资料;但是更多的工人需要企业维持更高的人力成本,让工人能够消费更多的消费商品。如果生产紧缩,或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率大幅度跃进,就会出现供给拥塞的情况,这时的工厂倘若进行人力优化,工人失业或薪水降低,同样也会降低消费商品的需求,造成更大规模的供给拥塞现象。为了避免这种链式经济反应,需要保持平衡稳定的供给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比例关系。马克思在社会总商品再生产理论的宗旨思想就是部类比例平衡。为了维持市场处于出清状态,控制再生产和部类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才能够使经济进入稳定发展阶段[4]。

大的消费生产部类进入平衡阶段,也就意味着各个细分部类也进入了合理的平衡比例,保证在各个小类之中的生产和需求达到了平衡,这样才能够维持整个社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正常运转。如果某些小类出现了产品过剩,另一些小类出现了产品不足的现象,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严重的生产资料浪费,甚至会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转。

部类供需不平衡是我国当前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产能失衡是过去经济飞速发展所遗留下来的合理问题。但是如钢铁、煤炭、石化方面产能严重拥塞,重工业领域产能过剩非常严重,因为技术问题,生产效率也较为低下。但是一些轻工业、新兴产业的产能仍然不足,民生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生产资料,发展部分受限。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苏联就面临着国防与民生经济的严重失衡,并且最终导致了社会的巨大混乱。这种最深层次的产品部类供需失衡,仍然需要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大化的警惕。

三、社会主义经济本质角度的改革

社会主义经济是存在计划特征的市场经济,是在政府部分干预下的自主经济。当前世界,除朝鲜、香港与美国外,全部国家或地区都使用带有政府管控调节的市场经济进行发展。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出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以最大限度的解放生产力为目标,提高生产资料的配置效率和产出结构,提升全要素的生产率,适应当前社会不断发展的人民需求和国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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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12-0021-07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逐步下滑,对于中国是否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不绝于耳,可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2010年的人均收入就已经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①。而一种流行的说法是,当一个国家进入到中等收入阶段后,就有可能落入到“中等收入陷阱”之中,难以再继续上升到高收入水平。那么,中国经过了多年的高速增长后,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可持续,成为亟待进一步探索的重大问题。

一、缘起:陷阱和高墙

经常用来描述“中等收入陷阱”现象的是拉美等国家的情景,这些国家大都有过快速增长、又长期处于停滞的经历。例如阿根廷的人均收入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5000元左右一路上升到70年代初的8000元左右,然而从1974年到1996年,其人均收入起起落落、跌跌撞撞,在长达20多年时间内一直处于6000―8000元左右的区间之中。类似的情况有巴西的1980―1995年(5195元)、墨西哥的1981―1998年(6717元)和智利的1971―1988年(5597元)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报告明确区分了两种不同经济增长速度回落情景,前者是一国的工业化没有正常持续进行的状态,人均收入在4000―7000国际元(报告称之为“陷阱”);后者是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基本结束、后发优势基本释放的状态,人均收入为11000国际元左右(报告称之为“高墙”)(刘世锦等,2011)。报告指出,拉美等国家之所以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根本原因是其工业化基本架构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后发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工业化和高速增长过程难以持续进行。该报告认为中国不会落入拉美国家类型的“中等收入陷阱”,对中国构成“真实挑战”的是其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基本结束、后发优势基本释放后,能否成功地实现转型升级,像德国、日本、韩国等一样跨越“高收入之墙”③。该报告还根据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经济体的经验,预测在2015年前后,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会下一个台阶,实际GDP增速将从“十二五”

(2011―2015年)时期的年均9.7%下降到“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的6.5%。考虑2010年中国经济增速高达10.6%,而且在2001年至2010年这十年间也基本上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高增速。研究报告在当时就提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速度会下滑,并预判了下降的时点和幅度。在事后看来,这些预判有着惊人的准确性。有鉴于此,此项研究成果获得了“孙冶方经济学奖”和“中国发展研究奖特等奖”等殊荣。

当然,任何研究既有独到成功之处,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对于此项研究而言,较多的质疑集中在:一是依据的国际经验仅限日本、德国、韩国等几个经济体,样本数量太少,使得总结出的“挤压式增长”和“经济增速下台阶”等“典型化事实”其实并没有那样“典型”,有限的样本也难以支撑起严格的计量检验。二是预测只根据国际经验作简单的类比外推,考虑到不同国家在各自经济增速下滑时所处时代不同,国际环境、资源禀赋和技术条件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简单类比的方法不免有“刻舟求剑”的嫌疑,存在不小的主观性和偶然性。因此,相对于较为粗疏的理论框架和预测方法而言,此项研究的问题不在于预测结果的准确度太低,而是太高,如此高的准确度可能更多地要归因于运气和巧合,而不仅是理论的合理性和方法的有效性。

尽管如此,此研究敏锐地观察到德国、日本、韩国等经济体在高速增长阶段结束时的一致性,其人均收入水平分别在德国10440元(1969年)、日本11145元(1974年)和韩国10974元(1994年)(刘世锦等,2011),且均处于工业比重达到峰值后逐渐下降、城市化步伐放缓的局面。如上所述,不同国家的发展情况千差万别,其工业化和城市化发生阶段转换、经济增速明显下降的时间也存在不小的跨度,为什么会有如此一致的人均收入水平呢?这也许不完全是巧合所能解释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中国确实遵循的是德国、日本、韩国等经济体类似的发展路径,那么目前中国的战略、体制和政策与当年的德日韩等经济体又存在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中国是否也能像这些经济体一样顺利地完成经济增速下台阶的过程、实现转型升级而跨越高收入之墙呢?报告并未给出明确的回答。无论是冠以“陷阱”还是“高墙”的名称,中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可持续,仍然是亟待进一步探索的重大问题。

二、增长、分工与交易费用

对“中国能否顺利迈向高收入国家”的疑问,一些主流的看法认为中国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在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增长理论的角度来看,则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应该更多由要素数量投入的增加转向要素使用效率(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在内生增长理论中技术进步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因此如何推动创新、提升技术水平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或增长方式)转变的重中之重,这也是当前社会的普遍观点。

然而通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中国过去30多年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低。有研究指出,日韩等亚洲经济体高速增长时期的年均经济增速大约在7%―8%,其中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在一半左右(即年均增速3.5%左右),其他则来源于要素投入的增加;而中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增长速度之所以能达到两位数,不是在要素生产率提高上有什么根本不同(中国要素生产率的年均增速也在3.5%左右),而是要素投入和人均资本的积累比其他经济体增加得更多、更快④。

与此同时,“要素投入增加”和“要素生产率提高”之间也并不完全是非此即彼、互相替代的关系,它们在很多情况下是密不可分的。例如一个新机器设备的引入,既带来了投资的增加,也导致技术水平的提升。尽管在理论上可以明确区分“要素投入的增加”和“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但在现实中两者往往一起产生作用,甚至只是同一过程的不同侧面。如上所述,中国在过去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要素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逊色,将中国过去的增长模式完全解释为只是依靠要素投入增加的粗放式增长,并不符合事实。

更关键的是,虽然将中国能否进入高收入归结为能否实现发展方式(增长方式)的转变,或更为准确地解释为能否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高,从而提出推动创新和转型的战略和措施,这样的政策思路并没有错。但是,又是哪些因素影响着一个国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妨碍其创新和转型而不能进入高收入行列?那些顺利迈进高收入的国家又做对了什么,能够保证其全要素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呢?这些仍然是有待继续探究的问题。

在新古典经济学框架下的增长理论,更多地是站在分工水平和产品结构既定的前提下,用各种要素投入和要素生产率的变化来解释经济增长。换言之,新古典经济的增长理论既不考虑分工深化提高专业化水平而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也很难引入由分工而致的新产品和新行业对经济增长的收益(杨小凯,1998)。

但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分工的不断深化才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根本原因。斯密早在《国富论》中就指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由于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助于分工程度的持续深化,而分工深化带来的生产方式迂回和生产效率提高,使得产品成本下降和产品数量增加,反过来又会促进市场规模的扩大,由此形成了一个“分工深化―市场扩张”的循环累积过程,有力地推动着经济的持续增长(Young,1928)。在上述过程中,无论是物质资本(机器)的引进、人力资本的积累,还是技术的进步乃至相应的制度变迁,都既是分工不断得以深化的原因,更是分工深化所带来的结果。例如许多应用于具体生产过程的专门技术和设备,如果没有相当程度的分工水平,是很难产生出来的,或者即使产生了也没有用武之地⑤。因此,分工深化是经济增长过程中一个最为核心的因素,伴随着市场扩张,它与资本、技术和制度等发生着密切的双向互动,从而决定着经济增长的表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分工持续深化”被看作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同义反复,“分工水平”也成了“生产力水平”的代名词。因此站在分工理论的视角,中国经济能否保持继续增长而迈入高收入社会,就成为一个分工水平能否持续深化的问题。

如果一个国家的分工状况决定着其经济增长的表现,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分工的不断深化?既然分工会带来专业化水平提高所导致的生产效率改进,那么为什么在许多国家这样的改进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呢?斯密认为,分工源于人们交换的愿望(即交易能带来双方利益的改善),但分工的深化程度会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在交易费用的视角下,市场规模的大小其实就是交易费用高低的表现之一,如果交易费用(交通、运输费用)减小,市场规模就会增大。在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下,分工既会带来收益(生产效率提高),也会产生成本(交易费用增加)。在张五常看来,交易费用包括鲁宾逊经济(即单人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在经济中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任何成本都应计算在内。经济产生分工,就会需要制度的协调,即使是不存在交易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成本(制度成本)⑥。因此,分工能否深化取决于其所带来收益和成本之间的对比,若分工所导致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收益能够超过相应增加的交易费用,那么分工深化就能不断进行,反之则分工水平难以持续提高,经济增长就会趋于停滞。一旦把交易费用的概念引入分工理论后,经济学家在很大程度上聚焦于探讨与分工相关交易费用的相对大小(与分工带来的收益相比)。为此,他们开始对各种交易费用进行分类和仔细考察,例如区分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即合同签订之前和之后的交易成本),或者是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引入和对各种交易费用的详细研究无疑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于分工的理解,然而如果只是把分工能否深化归因于交易费用的相对高低,似乎也并未真正解决问题。人们会继续追问:又是什么影响着交易费用的高低呢?如果将交易费用看作是“经济系统的运行成本”,甚至是无所不在的“制度成本”,那么仅仅基于“生产效率改进、交易费用降低”的经济视角来解释整体制度的演进,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影响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并非只有经济力量。或者说,尽管交易费用的相对高低决定着分工的深化程度,但影响交易费用高低的,并不只局限在经济领域,探究决定交易费用和分工水平高低的其他重要因素,需要一个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

三、从分工到分化

当把分工问题放到更宽泛的领域加以探讨,有两个人的著作对笔者的思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个是德国社会学家尼可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社会系统分化理论,另一个是金观涛教授的《探索现代社会的起源》。虽然分工看起来只是一个在经济领域下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问题,但它却与社会系统的其他领域发生着密切的关系,一个社会系统的“分化模式”对其“分工状态”有着重要影响。与此同时,不同形态社会系统的变迁,意味着其分化模式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也带来分工状态的本质不同。传统社会向着现代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是理解分化模式演变、分工水平变化和经济增长变迁的关键。因此,结合“社会系统分化理论”和“现代化转型理论”,可以对一个国家的分工和增长现象做出更有穿透力的解释。

卢曼的分化理论根据系统分化的形式区分了不同的社会类型。系统分化(system differentiation)是指在系统之内重复建立系统的过程,即一个系统如何生成不同的子系统⑦。卢曼认为社会系统的分化模式主要有三种理想类型:即“分支式分化(segmentary differentiation)”“层级式分化(stratified differentiation)”和“功能式分化(functional differentiation)”。分支式分化是全社会分化为相同的次系统,层级式分化是全社会分化为不同的上下阶层,而功能式分化是全社会分化为功能不同的次系统(如经济、政治、法律、宗教、教育等)⑧。

原始社会是分支式分化形成的社会系统,其分支(家庭、部落等)均为自给自足、功能相同的小型社会单位。分支式分化导致的是量的扩张,而没有质的变化,它不具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也无法承担更为精巧的社会功能,更不可能有较高程度的分工和经济发展水平。

传统社会以层级式分化为主,虽然也存在着各种功能不同的领域,但本质上是一个在统一价值观念(例如宗教意识形态)笼罩下按照单一分层规则所形成的等级分明的金字塔结构。层级式分化按照统一的意识形态赋予不同职业以各自的等级,在金字塔塔尖的统治阶层(国王、主教等)可以凭借自身的等级支配着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宗教等不同领域。换言之,整个社会虽然分化为不同功能的领域,但这些领域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社会等级高的群体可以同时身兼多种功能而实行统治,表现为一种功能泛化(functionally diffused)的治理模式,典型的特征便是政教合一或政教融合的统治形态。

现代社会以功能式分化为主,其突出特征是个人从传统社会的有机体中独立出来,统一的意识形态让位于更为多元的价值信仰,承担不同功能的各个领域日益成为界限分明、相对独立的自治系统。现代社会中的每个领域之内虽然也存在着层级秩序(例如政治领域存在权力大小的级别、学术领域存在职称高低的层级等),但各个领域的层级划分只能遵循自身的规则,不同领域之间的规则不能混淆(例如政治领域的规则不能引入到学术领域,导致权力越大则职称越高的结局)。功能式分化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多个领域、多个分层规则并存的网络型结构社会,整个社会并不存在一个单一的层级划分规则,而是遵循各个领域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化(functionally differentiated)式治理。

如果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分工仅意味着一个人把越来越多的工作时间用于越来越少的工作领域,即一种专业化的过程。然而,分工的展开不仅涉及个体的意愿和努力,也取决于相应的激励环境,而这个环境的塑造则深受整个社会分化模式的影响。在层级式分化的传统社会中,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职业,也产生出相当规模和深度的社会分工。然而,首先人们选择职业的范围受到层级的不同程度限制,一个人的出身等级极大地制约其职业的选择(极端的例子如传统印度社会的种姓制度,种姓级别与职业种类一一对应);其次,社会分工水平也会受到层级结构的限制,社会分工深化到一定程度,就会触碰到统一意识形态和层级规则的天花板而不得不停滞下来;再次,在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下,不同领域的相对独立性无法得到保障,在各自领域中的人们难以仅凭借自身的专业化水平提升获得合理的回报,阻碍了分工的持续深化⑨。

所以在现代化转型理论看来,只有在功能式分化的现代社会中,社会统一意识形态和单一分层规则被打破后,个人拥有了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人们可以在不同的领域凭借自身的专业化努力而跻身更高的阶层。虽然社会仍然会有笼统的精英/普通民众、上层/下层之分,但不同领域的精英阶层遵循的是各自的规则,某一个领域的上层人士不能任意僭越到其他的领域,由此保证了不同领域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也使得各自领域的分工深化可以不断持续。

表面来看,分工深化只是一个经济领域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问题,然而一个社会的分化模式及由此相伴的社会结构和治理模式,会深深影响着这个社会的分工水平。层级式分化的传统社会,虽然也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分工和一定的经济增长水平,但其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和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从根本上制约着分工深化的持续展开,也难以带动经济增长速度的有效提升。只有在功能分化式的现代社会,才真正破除了限制分工深化的樊篱,营造出专业化水平提高可以带来相应回报的激励环境,从而推动分工的无限深化,带来经济的持续增长。

四、中国的分工、分化与现代化转型

运用上述的“社会系统分化理论”和“现代化转型理论”来审视中国的问题,与其他传统社会相比,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世袭因素相对少、社会流动性比较高。自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以来,国家派出的政府官员而非世袭贵族逐渐成为地方的实际治理者。钱穆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⑩。更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推行在理论上实行了“将政权开放给任何人”的目标。绝大多数人无论出身,只要有才学和一定的运气就可能通过考试进入到社会的上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即使贵为宰相,许多也是“贫寒出身,平地拔起”。有研究发现明清社会上层的垂直流动性甚至是现代西方国家也难以企及的B11。因此,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也是层级式分化为主而形成的金字塔结构,但不同阶层中的人员却非完全固定,上一辈处于社会的下层,下一辈可能转变到上层,反之亦然。较少的身份世袭因素和较高的社会流动性使得人们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和更大的阶层变动可能,这也使得层级式的社会结构更为灵活和宽松,可以产生和容许更高的社会分工规模和深度。与其他传统社会相比,中国传统社会能够取得比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此也是密切相关的。

然而,传统中国社会也具有层级式分化的鲜明特征,即单一分层规则和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在以儒家为主的统一意识形态的支撑下,整个社会按照单一的政治权力规则被区分为不同的等级,由此形成了“官本位”体制,贯穿传统社会几千年,一直延续至今。所谓官本位,即人们以追求政治领域的行政权力(即“做官”)为指向。在官本位的层级式分化下,权力级别的划分原则弥漫到不同的社会领域,其他领域的发展或多或少均要受到行政权力的直接影响甚至支配。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明显体现在传统中国社会的“士大夫政治”之中,士大夫作为集读书人、官僚、地主、乡绅等各种身份为一体的阶层,承担着维护道统、服务朝廷、教化百姓等多种功能,是整个社会治理的主体和社会运行的黏合剂,但由此带来的负面结果是官僚阶层的非专业化和治理的功能泛化。所以,尽管传统中国社会有着更为宽松的社会结构和较高的社会分工水平,但仍然突破不了层级式分化所设下的限制。官本位体制和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从根本上制约着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样也难以产生出现代的经济增长。

虽然与过去相比,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从分工和分化的理论视角来看,官本位体制和功能泛化治理的特征仍然明显,总体上中国社会目前仍然处在由层级式分化向着功能式分化、由金字塔结构向着网络型结构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之中。社会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仍然不够清晰,权钱交易、权学交易、权法交易等不当现象仍屡见不鲜,各个领域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功能泛化的现象仍然普遍,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定位和关系都有待进一步厘清。

因此,回到最开始的中国能否成功迈入高收入国家的问题,从分工、分化和现代化转型的理论视角来看,中国要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生产效率提高和经济持续增长,实现创新和转型升级,就需要分工的继续深化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社会应该由层级式分化向着功能式分化转变,由此伴随着社会结构从金字塔型逐渐过渡到网络型、治理模式从功能泛化转向功能分化的现代化转型过程。所以打破官本位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和政资分开,将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任务的重中之重。

五、未尽的讨论

随着研究的深入,笔者日益发现,无论是运用“社会系统分化理论”还是“现代化转型理论”,上述研究的方法和结论其实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均意味着“中国会逐步走向一条由西方经验所导致的发展道路”。这其实是一个韦伯式的命题,那就是“为什么西方独特的发展经验和道路,会具有普世性的价值和意义?”韦伯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引言”中曾经问到:“究竟哪些情势一起作用,导致了那些在西方,并且仅仅在西方这里,才出现的文化现象――而这些现象,至少我们通常都以为,它们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B12

如果不假思索地认为中国的发展必然会遵循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所总结出来的社会演进模式,并由此来推断中国未来的进程和应该做出的转变,这是不是又成为了另一种类型的“刻舟求剑”呢?

西方国家功能式分化的社会,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传统之上的,整个社会的制度安排和运行都基于个人权利。在这种文化传统和相应的制度安排下,每个个体都是社会的完整缩影,都有其内在的权利和责任,仅凭个人串联着互相分立的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宗教领域和政治领域。就像先生所采用的经典比喻,西方社会就像捆柴,单个个体就是一根根的柴火,再由若干根柴火组成一捆一捆的捆柴(即一个个社会团体)。每个社会团体同样具有个人权利衍生出来的权利和责任,不同的社会团体之间形成相对分明的界限,因此社会的结构是一个团体格局。这种基于个人权利而形成的团体格局,对于功能式分化现代社会的产生具有重要的影响。而西方之所以会逐步演变成这种基于个人权利和团体格局而导致的功能分化式现代社会,与其所秉持的救赎和求知两大终极价值、独特的历史进程等一系列因素是密不可分的B13。

而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下,个人是社会关系网的中心点、而非孤立的个体。中国的社会关系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其关系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人会与所处圈子中心的人发生联系(即所谓关系),联系的紧密程度和所遵循的规则取决于处于不同圈层的人与中心的人远近程度,即血缘和亲缘等关系的密切程度,这种关系的远近程度是儒家通常所称的人伦。中国社会结构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的社会关系共同交织所组成的差序格局B14。

很显然,不同的文化传统产生出不同的观念和制度,一个社会的分化模式不可避免地也会受到其文化传统的影响。在中国这种“关系主义”和“差序格局”的特征下,中国一定会向着那种“功能分化”式的社会演变方式前进吗?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从增长、分工和分化的理论视角来看,如果“要维持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分工持续深化,而要推动分工持续深化则需要社会由层级式分化转向功能分化式”的逻辑命题成立,从而推出“中国要实现经济增长和分工的持续深化,也需要转向功能式分化的社会”的结论,那么在“差序格局”和“关系主义”的文化传统下,中国的功能式分化又该如何具体实现呢?换言之,中国式的功能分化社会又表现出哪些与西方不同的特征呢?这同样是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

至此,为了回答“中国能否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国家”这个问题,从“增长”“分工”一路追踪到“分化”“现代化转型”,再继续讨论到“社会格局”和“文化传统”,似乎已经离开最初的问题太远了。根据推算,2015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11772国际元,已经超过了前述“高收入之墙”的11000国际元标准。即使根据当年价美元计算,2015年中国人均GDP也达到了8000美元左右,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最早在2020年、最晚也会在2022年能够跻身世界银行设下的高收入国家行列,看起来“中国能否迈入高收入国家”,已经是一个即将由事实所验证、无须再多加讨论的问题了。

然而我们却不能这样盲目乐观,无论是中等收入陷阱还是高收入之墙,其标准仅仅只是几个数值,更为重要的是数字背后所反映的观念和制度的变化。中国迈向高收入,本质上是其现代化转型的一个环节,而中国的现代化转型,目前依然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中国现代化转型的目标,即“中国的现代文明秩序的建构”,仍然任重而道远。即使从经济领域来看,随着经济增速的下降和增长模式的变化,过去30多年高歌猛进的发展阶段已经结束,中国这艘大船逐渐离开了原有的航道,来到了一片真正未知的水域,未来的征程必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继续展开探索。同样如上所述,从“增长”“分工”“分化”到“现代化转型”的探讨依然没有结束,中国在自身传统下是否应该、以及如何能够走向功能式分化现代社会的道路仍然有待研究。从更深层次来看,中国如何在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大背景下,在不同观念、制度和器物碰撞的过程中实现“以古引今、以中化西”B15,真正解决“孔子+马克思”的难题,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转型之路,也许还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

注释

①2010年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GNI per capita)达到4270美元(当年价美元),迈入了世行所设定的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世界银行从1987年开始,按收入高低把各国分为低收入、下中等收入、上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四类。2010年世行的上中等收入国家标准为人均国民收入在3976―12275美元区间内。参见http:///DATASTATISTICS/Resources/OGHIST.xls.

②数据参见Maddison(2010). 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World Economy:1-2008 AD.单位“元”为1990年国际元(1990 Int. GK$),文后未加其他说明,“元”均指1990年国际元。根据数据推算,中国2010年的人均GDP为8127国际元。

③Fatás和Mihov(2009)提出了“高收入之墙”的概念,指人均GDP8000―13000美元(2007年汇率法)的收入门槛。他们指出,凡是人均GDP超过13000美元的国家,其制度质量指数(世界银行2005年)的得分都比较高(沙特除外),而绝大部分人均GDP低于8000美元的国家,制度质量指数的水平都较低。因此,一国要跨越高收入之墙,必须在政治稳定、政府效率、法制建设、反腐败状况与管制质量等制度建设上有良好的表现。

④参见乔纳森・安德森:《走出神话:中国不会改变世界的七个理由》,中信出版社,2006年,第152―165页;刘世锦等:《我国未来生产率提升潜力与经济增长前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14年,第173号(总第4670号)。

⑤杨小凯曾用一个“私人建房”的生动例子来比较中国和美国分工水平的明显差距。在美国,私人修建别墅中“复杂灵活的推土机”“现场水泥浇灌机”等专业化设备的使用,与其拥有较高程度的分工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参见杨小凯:《经济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3页。

⑥例如在计划体制下,各种原材料和产品虽然由计划调配而不存在市场交易,但同样也会产生政府部门、企业等主体之间因互相协调产生的制度成本,而且这个成本往往会高于市场调节下的交易成本。参见张五常(1998)“交易成本范式”,Economic Inquiry,Vol.36,转引自《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17―518页。

⑦⑧参见G. Kneer, A. Nassehi:《卢曼社会系统理论导引》,鲁贵显译,巨流图书公司,1998年,第148页,第181页。

⑨例如在行政化的教育科研机构,教师或科研人员需要更多借助于行政级别而非研究水平提升自身的地位和回报,由此导致科研的专业化水平难以有效提高。

⑩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页。

B11参见何炳棣:《的成功阶梯:社会流动的方面1368―1911》,转引自何怀宏:《选举社会:秦汉至晚清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0页。

B12参见韦伯:《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页。

B13例如权力高度分散化的封建社会、大一统的天主教会制度、科学革命、宗教改革、文艺复兴等等。

B14参见:《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24―27页。

B15唐文明教授认为当代儒学面对现代性的立场应该是“以古持今、以中化西”。参见唐文明:《迎接儒学复兴的新阶段》,《天涯》2016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美]弗鲁博顿,[德]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姜建强,罗长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2]刘世锦,等.陷阱还是高墙:中国经济面临的真实挑战和战略选择[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篇9

一、对资本与成本范畴的厘定

要理解和定义资本成本,先要理解和定义好“资本”与“成本”。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基于经济学中“资本”与“资产”不分,我认为,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是资本的定义。一个佐证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对资本的定义。他认为:资产是可用的经济资源;资产必须有主,才可能被善用,但清楚界定产权,从来也不意味着“自己的资产只能自己用”;资产须经交易而转手(资产转让),才能提高有主资产的利用效率;资产的自用权利一旦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资产所有者就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来源;这时,资产就转变为资本;所以,资本是构成独立的未来收入流的资产,即可以独立提供与本人劳动无关的权利租金的资产(1)。

会计学中的“资本”一般是指“资产(资金)的来源”,按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资本”即指“负债+所有者权益”。我认为,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中的“资本”应作会计学上的解释。

张五常(2000)认为,“成本是所放弃的价值最高的选择”。可见,经济学家是把成本定义为“机会成本”的。汪丁丁(1996)进一步认为,机会成本的两个要素是:(1)任何成本都是选择的成本;(2)任何成本都是对于某一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言的成本。因此,成本概念是建立在人们依据主观价值标准作出选择的基础之上的。不存在选择,便不存在成本;也不存在独立于人们行为选择的“客观价值”基础上的成本。据此,在经济学家看来,沉没成本、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在公司财务理论中,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应是可取的。还要注意的是,选择是面向未来的,所以成本也是未来成本,而且必须弄清楚谁将承担成本。公司财务中的筹资、投资等财务决策正是面向未来的,作为财务决策标准的“资本成本”自然要能面向未来,所以用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来理解“资本成本”是合理可行的。

二、资本成本的定义与计量

(一)资本成本的定义及相关问题

在公司财务中,资本成本的一般定义为:公司筹集和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个“代价”应以“机会成本”作衡量,而且承担资本成本的主体是特定的公司。因此,资本成本是特定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应承担的机会成本。

根据上述定义,资本成本由两部分构成:(1)筹资费用,指在筹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属于市场交易成本;(2)用资费用,指在使用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具体表现为:①以利息(利率)形式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②以发红或股利(股息)(投资报酬率)形式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进一步,资本成本的静态(不考虑时间价值)表现形式有:(1)绝对数,即“资本成本额=筹资费用+用资费用”;(2)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k)=年平均资本成本额/筹资总额”。实务中则常用“资本成本率=年平均用资费用/(筹资总额-筹资费用)”。通常,用到“资本成本”时,即指“资本成本率”。

资本成本有四层含义:(1)个别资本成本,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下的资本成本。(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综合资本成本或总资本成本),即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3)个别边际资本成本(MCC),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它有三种定义方法:①数学上的定义。若y=f(x)[y:个别资本成本;x:筹资量],则MCC=dy/dx.②经济学上的定义。x=1时的y(因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本而增加的资本成本),即为MCC.③财务管理实务上的定义。企业新筹资本的个别资本成本,即为MCC.这个定义的误差大,但实用。(4)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它是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

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一般是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或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而且并不严格区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与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笼统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资本成本概念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1、资本成本是比较筹资方式、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依据。个别资本成本是比较各种筹资方式优劣的一个尺度(但不是选择筹资方式的唯一依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基本依据;个别、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是比较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重要依据。

2、资本成本是评价投资项目、比较投资方案和追加投资决策的主要经济(财务)标准。人们通常将资本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Aminimumreturnrate),即视为投资项目的“取舍率”(Acut-offrate),还作为比较选择投资方案的主要标准。

3、资本成本作为资本化率,是运用贴现的现金流量方法进行价值评估(财务估价)的关键因素(变量)。

4、资本成本还可作为衡量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基准。近年来,在对公司的绩效进行财务衡量时,人们越来越喜欢用剩余利润(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EVA)或调整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这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上述指标中不可或缺的解释变量之一。

(三)资本成本的计量

要发挥好“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公司的财务决策与绩效解释的功能,如何准确计量(也许用“预测”更恰当,因为要计量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可能是徒劳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1、所罗门的“现代公式”(2)。所罗门于1963年出版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就是“促使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资本化价值与企业当前价值相等的折现率”。据此,所罗门建立了一个被学术界称为“现代公式”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计量模型:K=[(x-kD)(1-t)/V](S/V)+[k(l-t)D/V]/(DV)

式中,x为企业预期未来净营业收入;k为债务资本成本D为债务的市场价值,S为(所有者)权益价值;V为企业价值(V=S+);t为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率。

阿迪提(1973)认为,“现代公式”所隐含的下列假设以成立:①预计企业将有永续固定的盈利(为了运用永续年金值公式);②企业盈利等于预期未来净营业入。

我认为,“现代公式”还有两个致命缺陷:一是推导的问题。所罗门的推导起点是“K=x(1-t)/V”,然后将“x=(-kD)(S/V)+kD(D/V)”代人“K=x(l-t)/V”,即得“现公式”。问题是,x≠(x-kD)(S/V)+kD(D/V)。理由如下:x=xkD+kD=[(x-kD)+kD](V/V)=[(x-kD)+kD][(S+D)/V](x-kD)(S/V)+kD(D/V)+(x-kD)(D/V)+kD(S/V),而(x-k)(D/V)+kD(S/V)≠0,所以x≠(x-kD)(S/V)+kD(D/V)二是本末倒置。在财务估价中,人们本来是要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估计(预测)适当的折现率,以便评估企业价值。而“代公式”不过是这一过程的逆运算(有“循环论证”之嫌),试问:“企业价值”又如何确定?用折现现金流量之外的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代人“现代公式”,反求“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能保证与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匹配(即能否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这恐怕是“现代公式”无法回答的。

2、MM的“平均资本成本方法”。MM在1966年出了另一种计量“行业平均资本成本(C)”的公式:

C=f(K,dD/dA)=K[1-T(d/dA)]

式中,K为企业权益资本成本;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D/dA为企业负债比率。其中,K=1/■,■由下列模型回归而得:

(V-TD)/A=■+■/A+■+■(A/A)+U/A

式中,V为企业当前市场总价值;D为企业负债的市场价值;A为企业总资产的账面价值;A为资产的变动量;X为企业预期息税前收益;U为随机干扰项;■为常数项;■为规模系数;■为预期收益系;■为增长系数。

笔者发,这一方法可能存在如下问题:①MM方法不是对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虽然它对个别企业的财务决策有参考作用,毕竟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②难以从MM方法发展出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公式;③C=f(K,dD/dA),而与负债资本成本本无关,在理论上难以令人信服;④MM方法放弃了“加权平均”思想,未必可行;⑤“X(1-T)”的做法与实践(税法)不符,改“(X-I)(I-T)”才对(I表示因负债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与因变量“(V-TD)”相匹配;⑥1/■是企业资产收益率,用来作为K替代,显得很牵强;⑦寻找V的替代变量(计量方法)成为成功运MM方法的关键,而对V的计量本来不易;⑧就算MM方法正确,也只能求得历史(过去)的资本成本,但这与资本成本的定义相。未来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线性的延伸,因此经验估计的结果对来的指导作用要大打折扣。

国内,沈艺峰(1999)、王宁(2002)运用MM方法检验了“股权成本高债务成本”理论的正确性。裴平(2001)用自己构建的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成本进行了计量,但与前两位的结论相反,少安(2001)的研究结果支持裴平的结论。他们的相互矛盾的结果难以解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MM方法存在缺陷。

3、财教科书方法。几乎在所有财务管理教科书中,多是先求出个别本成本,再以财务结构(各种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作为权数,用统计学上的加权平均方法,最后算出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笔者把这种方法叫做“财务教科书方法”。胡玉明的博士论文《资本成本会计》,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既然大量财务管理教科书财务学者采用上述方法,笔者认为必有一定道理。

纵观个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无不是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求的。这说明资本成本是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财务教科书方法”还有一大优势是,它能求出个别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而可直接用于财务决策。正如胡玉明博士所:“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简单易行且不必涉及任何主观判断就准确的计量出普通股资本成本的方法,那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情。不幸的是,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找到这种方法(作者注:也永远也找不到)。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根据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经环境,对各种计量方法的实用价值进行判断,从而,选择出在现有的情况下相对合理的计量方法。”(1997)笔者以为这种概括深“机会成本”概念的真谛。据此,可以预见,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构建与选择不能偏离“机会成本”概念,否则,都将难免犯错误。

三、对“资本成本”的分拆及可能的创新

将“资成本”理解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才有可能对其进行分拆。一种最简单的办法是“还原”,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还为债务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成本。进一步,将债务成本分拆为短期借款成本、短期债券成本、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债券成本等,将权益成本分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拆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因为财务决策需要的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此,我们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分拆为“债务成本”、“市场交易成本”、“所有权成本”等成本概念(魏明海,2003),以开拓现代财务理论的创新空间。

1、债务成本。公司因债务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出一般是预定的,不存在太大的预测难题,所以债务成本的计量相对容易做到。不过,因公司一般有多种债务,所以债务成本也应是一个加权平均概念。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增加债务可以增加税盾(TaxShield)效应,降低成本(信号传递效应),但债务成本本身却会因此增加(债权人将要求更多的风险报酬,破产成本也会增加),那么债务成本与成本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此消彼长关系?这种关系对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有何影响?此外,金融市场是如何影响债务成本的?在公司重组(如债务重组)时,降低财务杠杆,随之降低债务成本,是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效率),资本市场又作什么反应?

2、市场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交易成本”并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再加之学者们的注释与发挥,更使人坠入云里雾里。为此,我们尝试作一粗浅的梳理。

张五常(2000)认为:“必须把‘交易成本’定义为所有在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汪丁丁(1996)提出了批评:“这个定义显然不是构建性的。因为它只能说明哪些成本不是交易成本,而不能说明哪些成本是交易成本。”新制度学派把交易成本按照发生的时间分成两类:(1)事前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前,包括生产信息、交换信息,讨价还价等等的费用;(2)事后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后的执行契约的成本,包括监督、惩罚、奖励、怠工等等行为造成的费用(汪丁丁,1996)。于是,交易成本即指人的契约成本(尤金。法马,1990)。

在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1976)那里,交易成本即指成本,它包括:(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2)人的保证支出;(3)剩余损失。

张五常曾经提出,“交易成本应该称为‘制度成本’,这一点科斯也完全同意。”汪丁丁同意这个观点,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制度成本是选择制度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是那些没有得到实现但经由参与博弈者的影响可能实现的博弈均衡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均衡价值。他还分析了这样的定义无法回避的四个困难:(1)交易成本是在一群利益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组织分工所花费的机会成本。然而这群人可以通过许多种方式来组织分工并协调利益。有些方式如宗教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的、自我约束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等等,其“成本”是无法定义的。(2)交易成本往往不能从生产的“技术成本”(Transformationcost)分离出来。(3)交易成本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着不确定性。于是,当事人不可能确定他的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是多少。(4)任何交易成本必定涉及两个以上人的行动,所以必定是博弈行为。改变交易成本就意味着博弈的人“选择”从一个均衡跳到另一个均衡。但是,这种跳跃到底是怎样实现的,就连博弈学家也还没有找到答案。他的分析表明,计量交易成本是困难的。

至于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威廉姆森(Williamson)认为影响交易成本水平和特征的三个因素(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而亨利。汉斯曼(HenryHansmann)在《企业所有权论》中则认为下列因素对交易成本产生影响:单纯的市场支配力、置后的市场支配力(锁定,Lockin)、长期合作的交易风险、信息不对称、策略性的讨价还价、客户偏好的信息传递、客户的不同偏好的妥协和协调、异化(Alienation)。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他回答道,企业所有人、企业客户、其他生产要素的供应方将分担这些成本,最后究竟落在谁的头上是由企业涉足的其他市场的性质来决定。无论这些成本由谁来承担,总是存在着一种动力或利益驱动推动企业以重组的方式采用一种更有效率的所有权形式,以尽可能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可见,要对象化交易成本并不容易。

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公司财务理论中,笔者以为至少还要解决如下问题:(1)可操作的交易成本定义及其构成;(2)交易成本与成本、契约成本之间的关系;(3)不应将交易成本等价于制度成本;(4)如何分清楚各种交易成本的承担者;(5)哪些具体的交易成本才可以进入公司财务理论视野,即将宏观意义上的“交易成本”微观化(深入公司层次);(6)公司资本成本中,哪些属于交易成本。

想搞清楚上述问题难度很大,交易成本经济学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目前,可行的选择是进行简化处理:将公司资本成本中的交易成本分为显性的交易成本和隐性的交易成本。显性的交易成本即前述“筹资费用”,即企业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至于隐性的交易成本,由于计量的困难,我们暂时不作考虑,有待经济学和会计学研究的新成果来解决。但在决策时,我们必须定性地考虑诸如隐性的成本、破产成本、寻租成本等的影响。

经过简化处理后,还必须明确一点:计算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成本时,就不要重复计算显性的交易成本——“筹资费用”了,必须将交易成本从原来的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权益成本中分离出来,以便单独考虑。单独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意义在于,将促使公司财务管理关注其外部市场环境,从而更加重视对理财环境的研究,以便在筹资时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3、所有权成本。相对于经济学而言,“所有权”概念在法律上比较明确。按照钱颖一(1989)的理解,经济学中的“所有权”有三种常见的含义:(1)对财产资本回收的权利,这是“产权学派”的定义;(2)对实物财产的控制权利,这是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定义;(3)资本回收和控制权利。现在,一般取第三种含义,并表述为: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和收益的索取权,而且收益权(而非控制权)是所有权的本质(李笠农,2001;殷召良,2001)。这时,企业所有权事实上被不同的要素所有者分享着。由于一些要素所有者只享有固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企业所有权被严格定义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谢德仁,2001)。亨利。汉斯曼在《企业所有权论》(中译本)中写道,企业的“所有人”指分享以下两项名义权利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的索取权。由此可见,企业所有权不是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

亨利。汉斯曼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权成本”概念:企业所有权的两项核心权能——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本身都有其固有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大致分为三种: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前两种是与所有权的剩余控制权这一权能相关的,第三种则是直接与剩余收益的索取相关。具体而言:(1)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其实就是成本。它包括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成本(企业所有者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付出的获取有关企业运营信息的成本、所有者之间交换意见和作出决策而沟通信息的成本、敦促管理层执行决策的成本)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管理人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2)集体决策成本是指当多个人共同分享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时,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可能会不一致甚至会发生冲突,他们要作出决策就必须采用某种形式的集体选择机制(如表决)。当所有者之间出现利益上的分歧时,这种机制本身也会制造成本,即“集体决策的成本”,包括因决策无效率产生的成本和决策过程本身制造的成本。(3)所有权的第二种权能——剩余收益索取权也涉及很多成本问题,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与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相关的风险承担成本。因为这些风险通常都直接反映在企业的剩余收益中。

笔者认为,所有权成本是企业所有者获取和维护所有权而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同样用“机会成本”计量,而且由企业所有者承担。不过,这种所有权成本最终将在企业得到补偿——企业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除非企业失败)。因此,转换一下,可以认为,所有权成本即财务管理中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从而使所有权成本回归“资本成本”的逻辑体系。“(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可定义为企业支付给权益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报酬,投资报酬又可分解为无风险报酬和风险报酬。这里,大致可以这样理解: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对应“无风险报酬”,风险承担的成本则正好对应“风险报酬”。在财务理论中,“风险报酬”、“无风险报酬”均可以单独计量,只是要将“无风险报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并进一步分解成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这个计量就困难了。

将“(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分类,将有助于改进财务决策理论,使决策分析深入“分子”层次,考虑问题将更周全,并提高决策效率。为了区别传统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的分类(如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将“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总称为“所有权成本”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定义。

“所有权成本”概念还将企业与其所有者联结在一起,必将拓宽公司财务理论的研究视野。公司财务管理应该为降低所有权成本作出贡献。同时“所有权成本”概念为论证“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了支持,或者说,公司价值最大化也是为了“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改善公司绩效,我们必须重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市场对所有权成本的影响,理论上值得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研究。

参考文献:

1、亨利。汉斯曼(HenryHansmann):《企业所有权论》(于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路易斯。普特曼(LouisPutterman)、兰德尔。克罗茨纳(RandallS.Kroszner):《企业的经济性质》(孙经伟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沈艺峰、田静:《中国上市公司资本成本的定量研究》,载于《中国资本市场前沿理论研究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4、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陈晓、单鑫:《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企业的融资成本?》,载于《中国资本市场前沿理论研究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6、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于《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A.A.阿尔钦H.登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载于《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8、迈克尔。詹森威廉。梅克林(1976):《企业理论:管理行为、成本与所有权结构》,载于陈郁编《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9、尤金。法马(1990):《契约成本与融资决策》,载于陈郁编《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0、陈郁:《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1、汪丁丁:《在经济学与哲学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12、钱颖一:《企业理论》,载汤敏、茅于轼主编《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一集)》,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13、张五常:《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易宪容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14、王宁:《企业融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5、裴平:《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胡玉明:《论资本成本会计》,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17、李笠农:《探寻新的模式——从所有权到国有资本经营体制的创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8、殷召良:《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9、刘芍佳、从树海:《创值论及其对企业绩效的评估》,《经济研究》2002年第7期。

20、孙铮、吴茜:《经济增加值:盛誉下的思考》,《会计研究》2003年第3期。

21、魏明海:《公司财务理论研究的新视角》,《会计研究》2003年第2期。

篇10

一、对资本与成本范畴的厘定

要理解和定义资本成本,先要理解和定义好“资本”与“成本”。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基于经济学中“资本”与“资产”不分,我认为,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是资本的定义。一个佐证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对资本的定义。他认为:资产是可用的经济资源;资产必须有主,才可能被善用,但清楚界定产权,从来也不意味着“自己的资产只能自己用”;资产须经交易而转手(资产转让),才能提高有主资产的利用效率;资产的自用权利一旦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资产所有者就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来源;这时,资产就转变为资本;所以,资本是构成独立的未来收入流的资产,即可以独立提供与本人劳动无关的权利租金的资产(1)。

会计学中的“资本”一般是指“资产(资金)的来源”,按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资本”即指“负债+所有者权益”。我认为,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中的“资本”应作会计学上的解释。

张五常(2000)认为,“成本是所放弃的价值最高的选择”。可见,经济学家是把成本定义为“机会成本”的。汪丁丁(1996)进一步认为,机会成本的两个要素是:(1)任何成本都是选择的成本;(2)任何成本都是对于某一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言的成本。因此,成本概念是建立在人们依据主观价值标准作出选择的基础之上的。不存在选择,便不存在成本;也不存在独立于人们行为选择的“客观价值”基础上的成本。据此,在经济学家看来,沉没成本、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在公司财务理论中,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应是可取的。还要注意的是,选择是面向未来的,所以成本也是未来成本,而且必须弄清楚谁将承担成本。公司财务中的筹资、投资等财务决策正是面向未来的,作为财务决策标准的“资本成本”自然要能面向未来,所以用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来理解“资本成本”是合理可行的。

二、资本成本的定义与计量

(一)资本成本的定义及相关问题

在公司财务中,资本成本的一般定义为:公司筹集和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个“代价”应以“机会成本”作衡量,而且承担资本成本的主体是特定的公司。因此,资本成本是特定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应承担的机会成本。

根据上述定义,资本成本由两部分构成:(1)筹资费用,指在筹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属于市场交易成本;(2)用资费用,指在使用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具体表现为:①以利息(利率)形式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②以发红或股利(股息)(投资报酬率)形式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进一步,资本成本的静态(不考虑时间价值)表现形式有:(1)绝对数,即“资本成本额=筹资费用+用资费用”;(2)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k)=年平均资本成本额/筹资总额”。实务中则常用“资本成本率=年平均用资费用/(筹资总额-筹资费用)”。通常,用到“资本成本”时,即指“资本成本率”。

资本成本有四层含义:(1)个别资本成本,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下的资本成本。(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综合资本成本或总资本成本),即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3)个别边际资本成本(mcc),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它有三种定义方法:①数学上的定义。若y=f(x)[y:个别资本成本;x:筹资量],则mcc=dy/dx.②经济学上的定义。x=1时的y(因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本而增加的资本成本),即为mcc.③财务管理实务上的定义。企业新筹资本的个别资本成本,即为mcc.这个定义的误差大,但实用。(4)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它是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

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一般是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或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而且并不严格区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与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笼统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资本成本概念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1、资本成本是比较筹资方式、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依据。个别资本成本是比较各种筹资方式优劣的一个尺度(但不是选择筹资方式的唯一依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基本依据;个别、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是比较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重要依据。

2、资本成本是评价投资项目、比较投资方案和追加投资决策的主要经济(财务)标准。人们通常将资本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aminimumreturn rate),即视为投资项目的“取舍率”(acut-offrate),还作为比较选择投资方案的主要标准。

3、资本成本作为资本化率,是运用贴现的现金流量方法进行价值评估(财务估价)的关键因素(变量)。

4、资本成本还可作为衡量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基准。近年来,在对公司的绩效进行财务衡量时,人们越来越喜欢用剩余利润(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eva)或调整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这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上述指标中不可或缺的解释变量之一。

(三)资本成本的计量

要发挥好“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公司的财务决策与绩效解释的功能,如何准确计量(也许用“预测”更恰当,因为要计量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可能是徒劳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1、所罗门的“现代公式”(2)。所罗门于1963年出版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就是“促使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资本化价值与企业当前价值相等的折现率”。据此,所罗门建立了一个被学术界称为“现代公式”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计量模型:k=[(x-kd)(1-t)/v](s/v)+[k(l-t)d/v]/(dv)

式中,x为企业预期未来净营业收入;k为债务资本成本d为债务的市场价值,s为(所有者)权益价值;v为企业价值(v=s+);t为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率。

阿迪提(1973)认为,“现代公式”所隐含的下列假设以成立:①预计企业将有永续固定的盈利(为了运用永续年金值公式);②企业盈利等于预期未来净营业入。

我认为,“现代公式”还有两个致命缺陷:一是推导的问题。所罗门的推导起点是“k=x(1-t)/v”,然后将“x=(-kd)(s/v)+kd(d/v)”代人“k=x(l-t)/v”,即得“现公式”。问题是,x≠(x-kd)(s/v)+k d(d/v)。理由如下:x=xkd+kd=[(x-k d)+kd](v/v)=[(x-k d)+kd][(s+d)/v](x-k d)(s/v)+kd(d/v)+(x-kd)(d/v)+kd(s/v),而(x-k)(d/v)+kd(s/v)≠0,所以x≠(x-kd)(s/v)+kd(d/v)二是本末倒置。在财务估价中,人们本来是要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估计(预测)适当的折现率,以便评估企业价值。而“代公式”不过是这一过程的逆运算(有“循环论证”之嫌),试问:“企业价值”又如何确定?用折现现金流量之外的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代人“现代公式”,反求“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能保证与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匹配(即能否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这恐怕是“现代公式”无法回答的。

2、mm的“平均资本成本方法”。mm在1966年出了另一种计量“行业平均资本成本(c)”的公式:

c=f(k,dd/da)=k[1-t(d/da)]

式中,k为企业权益资本成本;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d/da为企业负债比率。其中,k=1/■,■由下列模型回归而得:

(v-td)/a=■+■/a+■+■(a/a)+u/a

式中,v为企业当前市场总价值;d为企业负债的市场价值;a为企业总资产的账面价值;a为资产的变动量;x为企业预期息税前收益;u为随机干扰项;■为常数项;■为规模系数;■为预期收益系;■为增长系数。

笔者发,这一方法可能存在如下问题:①mm方法不是对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虽然它对个别企业的财务决策有参考作用,毕竟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②难以从mm方法发展出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公式;③c=f(k,dd/da),而与负债资本成本本无关,在理论上难以令人信服;④mm方法放弃了“加权平均”思想,未必可行;⑤“x(1-t)”的做法与实践(税法)不符,改“(x-i)(i-t)”才对(i表示因负债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与因变量“(v-td)”相匹配;⑥1/■是企业资产收益率,用来作为k替代,显得很牵强;⑦寻找v的替代变量(计量方法)成为成功运mm方法的关键,而对v的计量本来不易;⑧就算mm方法正确,也只能求得历史(过去)的资本成本,但这与资本成本的定义相。未来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线性的延伸,因此经验估计的结果对来的指导作用要大打折扣。

国内,沈艺峰(1999)、王宁(2002)运用mm方法检验了“股权成本高债务成本”理论的正确性。裴平(2001)用自己构建的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成本进行了计量,但与前两位的结论相反,少安(2001)的研究结果支持裴平的结论。他们的相互矛盾的结果难以解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mm方法存在缺陷。

3、财教科书方法。几乎在所有财务管理教科书中,多是先求出个别本成本,再以财务结构(各种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作为权数,用统计学上的加权平均方法,最后算出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笔者把这种方法叫做“财务教科书方法”。胡玉明的博士论文《资本成本会计》,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既然大量财务管理教科书财务学者采用上述方法,笔者认为必有一定道理。

纵观个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无不是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求的。这说明资本成本是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财务教科书方法”还有一大优势是,它能求出个别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而可直接用于财务决策。正如胡玉明博士所:“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简单易行且不必涉及任何主观判断就准确的计量出普通股资本成本的方法,那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情。不幸的是,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找到这种方法(作者注:也永远也找不到)。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根据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经环境,对各种计量方法的实用价值进行判断,从而,选择出在现有的情况下相对合理的计量方法。”(1997)笔者以为这种概括深“机会成本”概念的真谛。据此,可以预见,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构建与选择不能偏离“机会成本”概念,否则,都将难免犯错误。

三、对“资本成本”的分拆及可能的创新

将“资成本”理解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才有可能对其进行分拆。一种最简单的办法是“还原”,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还为债务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成本。进一步,将债务成本分拆为短期借款成本、短期债券成本、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债券成本等,将权益成本分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拆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因为财务决策需要的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此,我们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分拆为“债务成本”、“市场交易成本”、“所有权成本”等成本概念(魏明海,2003),以开拓现代财务理论的创新空间。

1、债务成本。公司因债务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出一般是预定的,不存在太大的预测难题,所以债务成本的计量相对容易做到。不过,因公司一般有多种债务,所以债务成本也应是一个加权平均概念。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增加债务可以增加税盾(taxshield)效应,降低成本(信号传递效应),但债务成本本身却会因此增加(债权人将要求更多的风险报酬,破产成本也会增加),那么债务成本与成本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此消彼长关系?这种关系对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有何影响?此外,金融市场是如何影响债务成本的?在公司重组(如债务重组)时,降低财务杠杆,随之降低债务成本,是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效率),资本市场又作什么反应?

2、市场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交易成本”并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再加之学者们的注释与发挥,更使人坠入云里雾里。为此,我们尝试作一粗浅的梳理。

张五常(2000)认为:“必须把‘交易成本’定义为所有在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汪丁丁(1996)提出了批评:“这个定义显然不是构建性的。因为它只能说明哪些成本不是交易成本,而不能说明哪些成本是交易成本。”

新制度学派把交易成本按照发生的时间分成两类:(1)事前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前,包括生产信息、交换信息,讨价还价等等的费用;(2)事后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后的执行契约的成本,包括监督、惩罚、奖励、怠工等等行为造成的费用(汪丁丁,1996)。于是,交易成本即指人的契约成本(尤金。法马,1990)。

在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1976)那里,交易成本即指成本,它包括:(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2)人的保证支出;(3)剩余损失。

张五常曾经提出,“交易成本应该称为‘制度成本’,这一点科斯也完全同意。”汪丁丁同意这个观点,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制度成本是选择制度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是那些没有得到实现但经由参与博弈者的影响可能实现的博弈均衡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均衡价值。他还分析了这样的定义无法回避的四个困难:(1)交易成本是在一群利益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组织分工所花费的机会成本。然而这群人可以通过许多种方式来组织分工并协调利益。有些方式如宗教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的、自我约束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等等,其“成本”是无法定义的。(2)交易成本往往不能从生产的“技术成本”(transformation cost)分离出来。(3)交易成本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着不确定性。于是,当事人不可能确定他的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是多少。(4)任何交易成本必定涉及两个以上人的行动,所以必定是博弈行为。改变交易成本就意味着博弈的人“选择”从一个均衡跳到另一个均衡。但是,这种跳跃到底是怎样实现的,就连博弈学家也还没有找到答案。他的分析表明,计量交易成本是困难的。

至于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威廉姆森(williamson)认为影响交易成本水平和特征的三个因素(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而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在《企业所有权论》中则认为下列因素对交易成本产生影响:单纯的市场支配力、置后的市场支配力(锁定,lock in)、长期合作的交易风险、信息不对称、策略性的讨价还价、客户偏好的信息传递、客户的不同偏好的妥协和协调、异化(alienation)。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他回答道,企业所有人、企业客户、其他生产要素的供应方将分担这些成本,最后究竟落在谁的头上是由企业涉足的其他市场的性质来决定。无论这些成本由谁来承担,总是存在着一种动力或利益驱动推动企业以重组的方式采用一种更有效率的所有权形式,以尽可能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可见,要对象化交易成本并不容易。

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公司财务理论中,笔者以为至少还要解决如下问题:(1)可操作的交易成本定义及其构成;(2)交易成本与成本、契约成本之间的关系;(3)不应将交易成本等价于制度成本;(4)如何分清楚各种交易成本的承担者;(5)哪些具体的交易成本才可以进入公司财务理论视野,即将宏观意义上的“交易成本”微观化(深入公司层次);(6)公司资本成本中,哪些属于交易成本。

想搞清楚上述问题难度很大,交易成本经济学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目前,可行的选择是进行简化处理:将公司资本成本中的交易成本分为显性的交易成本和隐性的交易成本。显性的交易成本即前述“筹资费用”,即企业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至于隐性的交易成本,由于计量的困难,我们暂时不作考虑,有待经济学和会计学研究的新成果来解决。但在决策时,我们必须定性地考虑诸如隐性的成本、破产成本、寻租成本等的影响。

经过简化处理后,还必须明确一点:计算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成本时,就不要重复计算显性的交易成本——“筹资费用”了,必须将交易成本从原来的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权益成本中分离出来,以便单独考虑。单独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意义在于,将促使公司财务管理关注其外部市场环境,从而更加重视对理财环境的研究,以便在筹资时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3、所有权成本。相对于经济学而言,“所有权”概念在法律上比较明确。按照钱颖一(1989)的理解,经济学中的“所有权”有三种常见的含义:(1)对财产资本回收的权利,这是“产权学派”的定义;(2)对实物财产的控制权利,这是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定义;(3)资本回收和控制权利。现在,一般取第三种含义,并表述为: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和收益的索取权,而且收益权(而非控制权)是所有权的本质(李笠农,2001;殷召良,2001)。这时,企业所有权事实上被不同的要素所有者分享着。由于一些要素所有者只享有固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企业所有权被严格定义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谢德仁,2001)。亨利。汉斯曼在《企业所有权论》(中译本)中写道,企业的“所有人”指分享以下两项名义权利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的索取权。由此可见,企业所有权不是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

亨利。汉斯曼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权成本”概念:企业所有权的两项核心权能——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本身都有其固有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大致分为三种: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前两种是与所有权的剩余控制权这一权能相关的,第三种则是直接与剩余收益的索取相关。具体而言:(1)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其实就是成本。它包括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成本(企业所有者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付出的获取有关企业运营信息的成本、所有者之间交换意见和作出决策而沟通信息的成本、敦促管理层执行决策的成本)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管理人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2)集体决策成本是指当多个人共同分享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时,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可能会不一致甚至会发生冲突,他们要作出决策就必须采用某种形式的集体选择机制(如表决)。当所有者之间出现利益上的分歧时,这种机制本身也会制造成本,即“集体决策的成本”,包括因决策无效率产生的成本和决策过程本身制造的成本。(3)所有权的第二种权能——剩余收益索取权也涉及很多成本问题,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与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相关的风险承担成本。因为这些风险通常都直接反映在企业的剩余收益中。

笔者认为,所有权成本是企业所有者获取和维护所有权而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同样用“机会成本”计量,而且由企业所有者承担。不过,这种所有权成本最终将在企业得到补偿——企业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除非企业失败)。因此,转换一下,可以认为,所有权成本即财务管理中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从而使所有权成本回归“资本成本”的逻辑体系。“(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可定义为企业支付给权益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报酬,投资报酬又可分解为无风险报酬和风险报酬。这里,大致可以这样理解: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对应“无风险报酬”,风险承担的成本则正好对应“风险报酬”。在财务理论中,“风险报酬”、“无风险报酬”均可以单独计量,只是要将“无风险报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并进一步分解成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这个计量就困难了。

将“(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分类,将有助于改进财务决策理论,使决策分析深入“分子”层次,考虑问题将更周全,并提高决策效率。为了区别传统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的分类(如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将“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总称为“所有权成本”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定义。

“所有权成本”概念还将企业与其所有者联结在一起,必将拓宽公司财务理论的研究视野。公司财务管理应该为降低所有权成本作出贡献。同时“所有权成本”概念为论证“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了支持,或者说,公司价值最大化也是为了“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改善公司绩效,我们必须重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市场对所有权成本的影响,理论上值得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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