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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0 16:27: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人民教育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人民教育论文

篇1

一、影响基层人民银行培训效果的因素分析

(一)会计人员培训缺乏系统规划。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会计培训主要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缺乏系统性规划。一方面在制定辖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时未能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现状,很少站在全局高度统一规划,会计培训需求分析不到位,直接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导致培训与实际需求不衔接,纯粹为了工作开展而培训,培训内容单纯集中在基本业务知识和制度讲解,具有专门特点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培训少。另一方面教育培训内容前瞻性存在过剩或不足的现象,影响了会计人员培训的积极性,比如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完全依托会计网校培训,培训的内容大多是企业会计的内容,与央行的业务脱节,前瞻性不足;总行通过内网组织的培训,包括会计人员培训,培训的内容没有考虑基层行的特点,比如国际性的央行财务体系研究等前瞻性上又略显过剩。未能有效开展深层次的贴合基层的央行会计知识和经济金融知识学习讨论,影响了培训效果的转换,更是不能满足人民银行会计业务转型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第三方面在培训费管理新规出台后,要求所有的培训必须有培训计划,没有培训计划的,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培训费用;在缺乏系统性规划的前提下,会影响会计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进而影响培训的效果。(二)会计人员培训评估体系不健全。一是网络会计教育培训测评基本以测试的形式来进行,测试的内容过于简单,无论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是人民银行内部的网络培训,有的是讲的内容,有的是日常简单的会计基础知识,直接影响了培训的严肃性。导致大部分员工认为教育培训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扎扎实实走过场,培训的质量就可想而知。二是会计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欠缺,除了部分取得国家认可证书的教育培训外,如注册会计师考试、研究生学历教育等有适当的奖励外,其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没有奖励机制,没有真正把教育培训与年度考核、职称聘任开展情况挂钩,造成了会计人员“学与不学都一样”的学习态度,直接导致部分员工以“工作忙、任务重、时间紧”为由敷衍参加教育培训,导致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三是培训效果不理想,培训现场讨论热烈,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内容缺乏有效追踪提高,培训效果转化程度低,对培训后要达到的效果缺乏明确的认识,常常是为培训而培训,没有真正实现以培训促工作的目的。(三)会计人员队伍老龄化导致其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一是年龄结构老化。大多数基层人民银行会计人员年龄偏大,据不完全统计,全辖会计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在42岁,县支行更是达到了45岁,大部分会级人员由于长期从事会计岗位,提拔晋职的希望不大导致其参见教育培训的热情不高,会计工作管理满足于经验管理,工作目标就是安全无事故,会计队伍活力不足。二是思想观念老化。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缓慢,再加上传统思想“人过四十不学艺”的影响,认为没必要再认真学习会计新业务和新知识,用自己在长期工作中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也能应对日常工作,影响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会计人员的培训效果有待提升。随着人民银行会计业务管理不断加强,总行及上级行会计部门对会计队伍的培训教育日渐重视,培训内容和方式也不断改进,但是全员培训的次数较少,培训效果有待提升。一是培训范围有限,主要表现为受时间、费用限制,会计人员培训往往主要集中于会计主管或者部分业务骨干等少数人,使得全员培训目标不能实现。二是培训方式大部分仍以层层培训为主,即总行培训省行、省行培训地市和县支行,更有甚者地市再培训县支行,层层培训的方式直接降低了培训效果。(五)会计人员培训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目前的会计人员培训基本局限于会计基础理论的范畴,没有将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各类法律常规知识、高新技术的发展态势及其影响等与会计培训有效融合,影响了基层会计人员的思路和视野,管理能力和水平改善不大,无法很好适应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会计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更不能站在较高层次有效开展创新性管理工作。

二、改进基层人民银行会计培训效果的建议

(一)制定长期会计人员培训规划,提供良好培训资源。会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应从人民银行会计工作转型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出发,科学制定匹配会计队伍建设现状的培训标准,下发会计人员培训教育整体规划。一是针对会计人员队伍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准确掌握各岗位会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情况,划分各类别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的基本标准,以及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具体标准,从而构成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能力标准评估体系,以此以专业胜任能力为基础、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与履职能力相衔接的会计教育培训体系。二是提升会计人员培训的灵活性,会计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基础内容培训后.可根据自己现有的知识结构和工作岗位的要求,自主地选择培训内容,使培训的供需达到最佳匹配。三是充分发挥总行的在线培训,利用总行的优势,提供更优秀的培训资源。(二)完善会计培训评估机制,创新培训管理手段。一是要加强会计培训组织领导,结合人民银行会计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联合人事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教育会计培训工作落实。二是实施会计人员培训学分制度。借鉴卫生人员目前实施的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会计人员培训学分分为国家级学分和省级学分,国家级学分通过参加国家级的培训获得,比如人民银行各专业司局或者《金融时报》和《金融会计》组织的专题学分培训以及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级培训,省级学分由省会中支组织的培训取得。国家级学分用于职称晋升需要,达不到学分就不能晋升,省级学分用于年度考核,达不到规定的学分,年度职称考核就不能算是称职,督促会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三)创新开展会计队伍培训。采用任务驱动模式培养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会计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受训者具备实际会计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综合职业能力,因此,央行会计培训课程结构设计必须打破传统理论教学模式,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思维,建议尝试试行上岗证培训,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在一个明确的平台很好地结合。针对岗位工作内容设计相应的培训项目及多个对应的工作任务,每个项目都针对会计工作过程中的某一具体方面或环节,都有具体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培养目标,受训人员完成所有项目的学习,也就具备了从事央行所有会计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获得上岗证或者规定的学分,否则就不能上岗。(四)建好人才库,发挥人才“池子”的作用。成分发挥会计人才库的作用,目前按照省行的统一规划,各地市也建立了会计人才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发挥会计人才库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荣誉。下一步要充分发挥人才库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人才的“池子”,提高人才库的含金量,做好应急会计队伍的建设。(五)改进会计培训知识结构,拓宽培训广度和深度。会计培训应不局限于会计专业知识,除开展基本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培训外,适度增加会计前沿动态、最新会计理论和观念;本地区、全国以至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金融形式分析;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热点事件讲解,做到深广结合。并与人民银行会计工作实务紧密联系,启发会计人员的管理性思维,促使其从经济金融管理者的高度看待各类问题,工作中更具全局性思维、前瞻性意识、以及较强的社会使命感。(六)采取多种形式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忠诚度和兴趣。经常组织区域性的会计队伍横向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拓宽思维。会计工作的机械重复性和安全管理的固定模式,在一定程度束缚了会计人员的思维,没有有效触动和启发思维的环境,会计工作兴趣逐步降低。因此,经常性开展会计队伍横向交流学习或者联谊活动,推出先进典型,介绍经验,探讨问题,取长补短,互相启发和激励,有助于在会计队伍中培养浓厚的会计职业兴趣。

作者:焦政康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篇2

一、引言

由于金融危机的全球蔓延,并伴随着人民币的大幅升值,给我国进出口贸易带来了极大压力。人民币汇率在未来是否会停止升值步伐,缓解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压力,已成为我国政府和大量进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

一些国际组织机构经常基于购买力平价理论来比较各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并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他们都是以“PPP理论在实践中是成立的”作为前提。然而,关于这一前提,自其创建之日起就不断受到各种观点与检验方法的挑战。

二、购买力平价职称论文

(一)购买力平价的产生

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PowerParity,PPP)理论是采用一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来确定各种货币之间的比价问题的汇率决定理论。该理论最初由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Cassel)提出,决定的是即期汇率。其中心思想是:两国货币的汇率是由两国物价水平之比来确定。

卡塞尔的购买力平价学说又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

1.绝对购买力平价

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即一个国家的货币与另外一个国家货币之间的比价是由两种货币在各自国内的购买力之比来决定的。货币的国内购买力体现在商品的价格水平上,即商品价格的倒数,故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水平是由两国国内物价水平之比决定的。

R=PA/PB

其中:R为绝对购买力平价下的汇率;

PA为A国的一般物价水平;

PB为B国的一般物价水平;

以上公式表明,在某一时期,当A国价格不变,而B国价格上涨,则B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下降,表现为一单位A国货币可以交换到更多的B国货币,即A国货币出现升值,B国货币出现贬值。购买力平价理论认为,按照两国货币在各自国内的购买力确定的汇率水平应该是一种长期均衡汇率。当实际汇率与长期均衡汇率之间出现偏差时,实际汇率将不断调整,最终要趋向均衡汇率水平。

2.相对购买力平价

相对购买力平价是在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卡塞尔认为,在计算绝对购买力平价时,两国物价水平数据的获得很困难,而两国物价水平变动即物价指数或通货膨胀率容易获得。

用公式表示是:

R1=R0(IA/IB)

其中:R1代表通货膨胀后两国货币间的新的汇率;

R0代表两国通货膨胀前两国货币的汇率,又称基期汇率;

IA代表A国的通货膨胀率,IB代表B国的通货膨胀率。

(二)购买力平价的发展

购买力平价理论具有内在的简单性,从购买力的角度分析货币的交换问题,非常符合逻辑、易于理解;同时,它的表达形式也较直观。所以,汇率水平的分析和政策研究经常用到购买力平价。但其是否成立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在早期,它曾被认为是一个公理,随后不断有人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提出修正。早在20世纪30年代,哈罗德(Harrod)就指出,国内外有差异的生产率水平将会导致对绝对购买力平价持久的背离。巴拉萨(Balassa,1964)和萨缪尔森(Samuelson,1964)分别正式地论证了对PPP系统性的“生产率偏离”(Productivitybias):一国可贸易品适用一价法则,因此可贸易品的生产率的提高推动有关产业工资上升,从而推动全国性工资上调,但是非贸易品的生产率无法同步提升,因此其成本和价格必然上涨,从而导致该国的相对物价水平上涨。从长期看,实际经济因素的变动(如国内外生产率差异)会使名义汇率与传统购买力平价产生永久性的偏离。这一修正称为PPP理论的巴拉萨-萨缪尔森修正(BalassaSamuelsonQualification)。

克拉维斯(Karvis)和利普西(Lipsey,1983)及巴格瓦蒂(Bhagwati,1984)也得出同样结论,但是他们强调生产要素的素质差异和生产要素报酬的不同。Niehans(1984)认为,PPP公式中所表示的汇率和价格之间的联系,并不表示汇率的变化来源于价格,争论汇率和价格谁决定谁,没有实际意义。而Frenkel(1978)在使用不同的价格指数验证了汇率变化同两国价格比率之间关系后得出结论:PPP不能作为汇率和价格联系的机制,只能视为研究价格和汇率决定的捷径,不能视为一个完善的汇率理论。但无论如何,经济学家对汇率与物价变动之间存在一定联系的判断给予了认可。

现代购买力平价说包括成本购买力平价、多国购买力平价、事前购买力平价和货币主义的购买力平价说,它们对传统的购买力平价说进行修正和改造。

(三)PPP测算研究

有关世界各国PPP的测算研究主要有:“世界银行Atlas方法”、简化信息方法、国际比较项目、生产法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世界表。然而,各种研究结论并未达成一致。PPP可以针对一国、一地区、一个产业而定。如未特指,则PPP通常是对GDP而言。计算PPP大多使用支出法和生产法。

三、购买力平价对人民币汇率局限性的原因

虽然有不少文献认为“PPP理论在短期不成立但在长期可能是成立的”,但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购买力平价理论对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并不完全成立。

(一)汇率反映的是两国贸易商品价格的比率

用反映全部商品的CPI来解释汇率的变动,显然存在着一定缺陷,而且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结构也不同,两国的CPI所包含的商品及其权数也就相差较大,这种价格指数并不严格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的要求。在一国消费物价指数中包括的商品在计算另一国消费物价指数时可能就没有,这种价格指数是不符合传统购买力平价理论要求的。

(二)汇率变动的影响因素有很多

如一国的劳动生产率、利率和资本流动等其它经济变量,一国实行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汇率政策,而不仅仅只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三)与汇率体制与贸易政策有关

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是我国对汇率浮动管理的严格程度远高于美国。此外,长期以来,我国的外贸管理政策奉行“奖出限进”,致使经常项目顺差十分严重,大量外币的流入导致外汇供求关系严重扭曲,所以体制的影响远大于经济变量的影响。

实际上,现代的汇率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汇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由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决定。另一方面,汇率要为稳定宏观经济、促进本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服务,汇率要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不可缺少的宏观调控手段。但是现有的汇率决定理论,包括购买力平价理论却没有考虑汇率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手段的性质。

(四)购买力平价模型所提供的均衡汇率在很大程度上受基年的影响

主观判断或因观察能力、技术和数据不足等问题,基年选择十分困难,基年不同,均衡汇率就不同,缺乏科学性。

(五)贸易壁垒和交易成本等的存在

Cassel的PPP理论是建立在一个较理想的交易状态下,如不存在交易成本等等,这是与现实中各国的商品贸易不符的。

四、结束语

购买力平价理论描述的是在理想状态下汇率与两国物价的绝对水平和通胀率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看,购买力平价理论较为合理地解释了汇率的决定基础,所以,虽然购买力平价理论忽略了其他影响因素对汇率的影响,但汇率向购买力平价仍在起作用,所以该学说至今仍受到西方经济学者的重视,在基础分析中被广泛地应用于预测汇率走势的数学模型。由于购买力平价不能很好地解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因此单纯利用购买力平价方法来确定人民币汇率水平,并据此制定相关经济政策来刺激出口、缓解当前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毫无疑问不可行。即使认为PPP理论是一种决定长期均衡汇率的有效方法,这种超长期有效的理论也不能指导我国目前的汇率改革,难以成为制定汇率政策的依据。因此,我们不应当只局限于购买力平价理论,而应该去寻找一种既能有效解释人民币汇率变动,又能指导汇率改革的中长期汇率均衡理论。

对于我国而言,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变化应防止其剧烈变动,而使其处于一种温和的变化态势,央行应当仔细观察中美两国的物价变化情况和利率水平,立足于国内确定政策工具,并据此制定基于人民币汇率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

参考文献:

[1]陈志昂,方霞.人民币购买力平价和实际汇率分析——兼评巴拉萨-萨穆尔森假说[J].浙江社会科学,2004,(1).

[2]窦祥胜,杨忻.人民币均衡汇率决定的理论和实证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3,(12).

[3]赵登丰.人民币市场均衡汇率与实际均衡汇率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篇3

一、商法的主导价值

效益,在经济学上原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这也是效益的初级的或直观的衡量标准。效益的高级的或深层的衡量标准是根据预期目的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最终结果作出社会评价,社会资源的配置使越来越多的人改善环境而同时没有人因此而环境变坏,那就意味着效益提高了。法的效益价值是指法能够使社会或人们以较少或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多或较大的产出,以满足人们对效益的需要的意义。其在于利用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方式,来规范资源的有效配置,及利用法律的有机作用促使效率结果的出现。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作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动机而建立的。营利乃是一切商事活动的本质之所在,是商人据以从事经营活动的终极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法就是为了商人的利润最大化而存在的行为规则。因此,商法中的一些重要制度之构造,如商事登记制度、商是帐薄制度,商事名称制度等等,以及商行为中的一些重要规则之确立,如买卖、、仓储、证券、票据、保险、海商等等,都是为了确保商人的营利目标的实现。规范重点为商人的营利活动是商法的基本特征。这一基本特征本质上是对商人获利观和商业动力机制的法律肯定,体现着商法在增殖社会财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基本社会功能和价值追求。这也决定了效益在整个商法价值体系中的主导价值地位,是商法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商法的效益价值可以表述为商法调整商事主体行为使市场资源配置达至效用可能性曲线或称帕累托最优态即经济实现“一般均衡”,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的安排,都不可在无损于任何人的前提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较前更好。商法还可以降低交易费用。

科斯于1937年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创交易费用学说,以阐释企业存在及扩张的意义。后来,交易费用这个概念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分析法律学派的基本范畴。交易费用是指生产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信息费用(发现交易对象、产品质量、交易价格、市场行情等的费用),测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即提供交易条件或交易前提的费用),时间费用(包括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执行合约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实施制裁、以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以及风险的费用。费用是社会财富或资源的一种无谓浪费。由于节约交易费用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而商法是保护正当营利活动的法律,因此,节约交易费用成为商法存在的经济根源,商法可以从降低交易费用入手实现效益价值。依科斯关于企业理论的一般观点,用企业内部的行政协调去代替市场上通过契约完成的交易,说明企业(公司)与市场是两个相互替代的手段。这是因为,由于组织生产不外乎通过市场交易和建立企业两种基本方式进行,与市场通过契约完成交易不同,企业是依靠权威(董事会和经理机关)在企业内部完成交易,把交易由市场移到企业内部,以节约交易费用。简而言之,企业存在的根据就在于它能够减少交易费用。公司法所确立的公司法人格制度之所以能发展完善到今天的地步,与其具有极大的经济功能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可以通过现代经济学家关于企业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的学说来证实。应该说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公司法人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公司法人格制度的经济价值之根源所在。这种将股东的责任限制于其投资范围之内,使股东与公司债务隔离的原则,被视为是成立公司之主要利益。所以,当历史发展到将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与法人制度完美地结合到一起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为主要公司形式时,就使公司制度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杠杆,使其在资本迅速集中、资本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减少、利润最大化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其他法律主体所不能比拟的作用。真正实现了法人制度社会经济价值目标。由于节约交易费用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而商法是保护正当营利活动的法律,因此,节约交易费用成为商法存在的经济根源,商法可以从降低交易费用入手实现效益价值。

二、民法的主导价值

什么是公平?对此,英国著名法学家哈特认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和‘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是公平观念的核心要素。”实际上,公平本为道德规范,主要是作为一种社会理念而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意识中,其判别主要是从社会正义的角度,以人们公认的价值观和公认的经济利益上的公正、等价、合理为标准来加以确定的。公平主要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在相互关联的社会主体之间合理分配或分担。这种分配或分担的结果能够为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

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分派的要求,谓之公平。公平偏重于社会正义方面,不仅可适用于严格意义上的交换关系合同关系,而且.可适用于非严格意义上的交换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由于就调整对象而言,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所关注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的本等和利益的平衡,其立足点不在于主体的额外价值获得,因而,公平是其首要原则。公平原则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映了民法所追求的目标。对此,我国著名民法学者徐国栋教授深刻地指出:“公平是民法的精神,尽管民法的各种规定千头万绪,复杂万端,如果要对其作一言以蔽之的说明,必定用得着‘公平’二字。舍却公平,民法将不成其为民法。”即公平是民法精神的集中体现。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平是民法的活的灵魂。因此,公平是民法的主导价值。超级秘书网

公平价值在民法中的具体体现是:民事主体有同等机会参与民事活动,行使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不得显示公平: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时,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不少国家对公平原则还设有明文规定。

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契约不仅依其明示发生义务,并按照契约的性质,发生公平原则、习惯或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德国民法典》第315条规定:“由契约当事人一方确定给付者,在有疑义时,应依公平的方法确定之。依公平的方法确定给付者,其确定只于适合公平时始得对他方当事人发生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存在依一方预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签约的情形,因此《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

三、结语

效益是商法的主导价值,商法自然应为繁荣市场、提高效率作出周密设计;公平是民法的主导价值,民法为维护正义、公序良俗作了很多安排。而这种差异的根源,正如我国台湾学者张国键先生所言:“商韦法与民法(尤其债篇),虽同为规定关于国民经济生活之法律,有其共同之理,论其性质,两者颇不相同。盖商韦法所规定者,乃在于维护个人或团体之营利:民法所规定者,则偏重于保护一般公众之利益。”

篇4

所谓国民性,指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总体表现出的品性,即一个国家国民最普遍表现出的人格类型,是对一国具有代表性的人的特征的概括,故针对正常人格而言。这种品性,既源于种族特征的不同,也可来自后天遭遇和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各个国家中不同的国民性。国民性与典型人格类型不同,其分析不需太多田野调查实践与复杂数据,具有普遍概括性和笼统性,故较易实行。

对国民性问题的研究在西方二战时期曾一度兴起。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以及西方文化的渗入,现代中国的国民性已变得较为混杂难以表述,甚至某些已与中国古人的文化精神相背道而驰,西学的传入与过度应用更使现代中国国民性格不具有了中国本土的代表性。本文仅从中国古代儒学角度对中国人的传统国民性进行分析探讨,从信仰体制、道德准则和人格培养三方面将国民性概括为忠君爱国、仁义至上和中庸之道。

一、信仰体制:忠孝统一

从信仰体制上看,中国古代社会中主要以信仰中国传统宗法性宗教作为全民性的国家宗教。其宗法观念与天人合一观念从信仰层面进入到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对国民性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

中国人普遍重视家族观念,祖先意识强烈。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不仅体现在中国人祭祖的隆重仪式上,更表现在中国人“以孝治天下”的观念上,这早在先帝舜时期就有了很好的体现。

中国十分重孝,一家中若是出现孝子,则会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与赞扬。汉朝时期的选官制度就以“孝”作为最基本的选拔标准,由众人推举,称“举孝廉”。中国儒家传统“十三经”中就有一部十分重要的经典――《孝经》,是关于孝的理论的集大成者。

在中国人家族传统中,是以父权至上的宗法制,一般重大事情都需要向父亲请教过问,包括婚姻问题,大多是父母包办,即使是自己的意愿也需事先请示父母,征得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就会有被社会指为不孝而被边缘化的危险。

中国人如此重“孝”,包括统治者也宣扬孝道,以孝治天下,以得到支持与维护。中国人认为,以孝为先,有了孝,人民自然会归顺于君主,孝是忠孝仁爱信义等基本道德的根本所在。“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者也,其为仁之本也。”《论语》中的此言正是体现了“孝”的一系列好处,孝子极少有犯上作乱背叛君主的想法。由此可见“孝”是忠君爱国思想的前提。这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忠孝二者相统一的观念,也是国民性之一大特点。

二、道德准则:仁义之上

前面讨论的中国人所重视的忠孝观念,但这种忠孝观念是以仁义的道德准则为前提的。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就曾说过,忠孝都要“以义为先”。不符君子道义的事万万不可做,而这道义的前提就是符合“仁”。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仁”的实现是孔子认为最理想的社会状态。“仁”是最重要的品格,万事都应符合“仁”复归于“仁”。“义”则由“仁”衍生而来。所谓仁义礼智信都是以“仁”为根本的。孔子主张回归“仁”的道路是“克己复礼”,通过严格要求自己回到礼的道路上来。西周时期即已制定形成的周礼是与封建等级制度相应的。“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儒家主张以礼治天下,这其中就要以统治者实行“仁政”作为基础。实行仁政,人民就会温顺并且厚道,像先帝尧舜时期就是如此。

且君子也应以仁为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儒家主张有志之士要不惜一切代价捍卫仁义道德理念。孔子认为,“恭而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这样即可实现仁。仁不仅应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和统治者的根本统治手段,更是作为了百姓庶人一切道德准则的基础。

孔子还认为,“刚毅木讷,近仁。”这可谓是对接近仁的状态的外在表现的较为细致的描述了,也正是中国人性格中的一大特色。中国人普遍具有老实内敛,逢人不爱张扬,遇事不爱争抢的特征,却给人一种温和敦厚的亲近感。古代社会中的中国人中更是普遍具有“仁”的特性。辜鸿铭先生认为中国人精神的最大特点就是温良,这主要是儒家文化影响的结果,这也是“仁”在国民性格中的一大体现。

三、人格培养:中庸之道

中国古代社会中对人才的培养,不似西方教育那般重视专业技能培养,而是更重形而上的气节与道德观念的树立。中国古代社会中儒家思想几乎是持续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中对“君子”的推崇也成为中国社会中普遍的人格完善标准。

所谓君子,可用“中庸”来概括。“君子不器”,君子尚要“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经过历史发展逐渐成为一种民族气节,体现在忠君爱国的观念中。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可见中庸的品质在中国人中具有神圣性,是一切美好品质的概括,并形成一种价值趋向体现在中国人的国民性中。用孟子的话概括,这是一种“浩然正气”。

中国古代注重对人才的培养,不仅体现在后来的教育中,也体现在在童蒙教育。所谓童蒙教育,指中国古代7~12岁的教育,即洒扫应对等基本礼仪和伦理道德的学习。其作用不可忽视,是为后期儒家系统教育、为日后学习君子之道打下深厚基础,是中国古代社会人格气质初步奠定形成中的重要一环。

中庸之道同样表现在礼上。儒家主张以礼治天下,礼节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乃至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原则。它处处体现了中国人特有的中和色彩,建立在天人合一观念基础上,体现了中国人高尚的修养,也是中庸之道的一种外在表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古代儒家思想主导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在文化与人格理论的视角下所探见的中国人国民性具有忠孝统一、仁义至上、中庸之道三者合一的特性,不仅体现在传统的等级宗法性制度中,更体现在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普遍文化群体中。中国人特有的文化与品格特征,区别于西方,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包括政治思想、社会制度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如今我们更应弘扬这种文化特性,弘扬中庸之道,选择传统并适合我们国民性的东西,而不是盲目学习西方的科技、制度,这有中体西用,才能使中国人得以重新闪耀于世界之林。

参考文献:

[1]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2]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篇5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民族村寨被认为是中国最大文化遗产和未来10年中国文化最大的问题。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了少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已投入9.1亿元资金。2014年2月国家民委了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湖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仅次于云贵两省。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湖南境内有63个,占湖南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国保”名录的79%。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下辖的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占全国“国保”名录66%。本项目首次将法人类学、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连接起来研究,国内外没有直接的研究文献,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方面,研究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村寨民族志,典型的有《中国民族村寨研究》(张跃,2004)介绍了包含文化在内的民族村寨13个方面的问题,此类文献为研究者提供了全面而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但整体民族志的浅层建构需要足够的后续性研究。另一类是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保护的现实对策,学者们提出了很多可资借鉴的观点。田茂军指出在民俗旅游中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保护了,才有可能进一步开发;合理开发也是一种保护,是一种发展性质的保护”。[1]麻三山指出在村寨旅游开发要产业开发和民族遗产保护双赢等[2]。还有人研究了民族村寨文化遗产社区参与式保护模式(林丽,2009)、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保护(陈华,2012)等,此类文献大多集中于村寨发展中的经济应对、行政应对,尚欠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最有效的应对手段即法律的介入。

(二)民族村寨文化教育传承方面的研究文献约有10篇,仅有朱祥贵以民族法学视角分析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自治权,指出“我国立法在立法理念、权利体系、权利内容、国家义务、救济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需深化立法的理论基础和重构制度设计”。[3]显然,民族村寨文化教育传承的法学综合研究仍十分滞后。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方面,现有文献可以分为三种研究视角,一是整体立法研究视角,学者们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立法保护问题、背景、意义、立法框架作了思考,多数人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立法可操作性不强;涵盖文化各个领域的私法不完善,利益保障机制缺失,权属不明;法律保护滞后(高永久、叶盛荣等)。二是权利研究视角,周勇的著作《少数人权利的法理》指出“对这类冲突的调处不可能仅仅凭籍道德上的善意和政治上的方略,还必须依据公平、正义、人权等人类的基本价值理念,通过法律的技术手段来协调和构建和谐的族群关系。”[4]169David W.Elliott论述了加拿大对原住民权利进行保障所采取的各种有力措施及所取得的巨大成效,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文化遗产法视角,国际文件典型的有1982年《关于小聚落再生的Tlarcala宣言》提出了小聚落保护建议。国内学者们研究了文化遗产立法对策、文化遗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等方面,文献资料十分丰富,但遗憾的是村寨文化遗产形态的立法未及细化。

(四)法律人类学对本项目研究的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方式的贡献。法人类学强调田野调查,乃至参与性观察;法人类学注重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提倡文化个体间的比较研究。这些研究方法对本项目研究影响颇大。二是理论观点的影响。法人类学研究是在19 世纪兴起和发展起来的。孟德斯鸠、萨维尼、梅因、马林诺夫斯基、霍贝尔、斯奈德等人的学术成就,引导我们关注“规则应如何去适应人类生活”。[5]97国内研究中苏力研究法与乡下人习惯人情的关系,是应用法人类学分析中国乡村法律社会的经典表述。三是分析思路的启示。澳大利亚法人类学家参与原住民遗址保护权的工作,他们力图把法律规范、概念和社会控制过程置于具体的历史和社会场景之中。国内将法人类学应用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文献不多,王启梁,刘希等运用法人类学对民间文化保护进行了尝试性分析,为研究提供了思路。但正如胡守勇(2008)的批评,“人类学一直以来对文化的研究侧重于对不同文化现象的描述和解释,较少专门针对文化建设出谋划策。” [6]将法人类学应用于新一类文化遗产――村寨的研究,正可谓是人类学的使命所趋。

二、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研究价值

(一)理论价值

针对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的特殊区位,以法人类学进路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打破了传统法学原来刻板的面孔、狭窄的视野,弥补了法律规则与村寨内生规律研究的不足,推动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实质性法制的系统研究。以法人类学研究进路,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学术热点、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保护的学术难点开展系统研究,具有较强的新颖性。

(二)实践价值

法人类学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纳入一个“开放的社会科学”之中,为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立法机构、民委提供决策的思路、方法和策略,推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依法进行。法人类学作为人类学对法学的“闯入者”,不拘泥于静态的法律条文,用动态的观点看待法律,把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置于情理法、法律现代性、法律语境化、民族社会现实、经济发展之中,在传统法律无法满足变迁中的复杂社会的要求时,担当起开拓视野、提供思路、贡献方式方法的作用。

三、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论纲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1.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现状与法人类学进路。主要研究:(1)遗产概念下民族村寨的重新解释和话语建构。以民族村寨的遗产本体及本质属性的高度抽象形成民族村寨的规范概念,分析遗产法体系中民族村寨的准确定位,构造民族村寨法人类学研究的话语体系。(2)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影响因素分析。(3)法人类学反思与进路。既存相关立法的主要视点在于遗产文化的表面现象与外部特征,而对其内涵文化的生成规律与文化延续的社会机理缺乏理性深究,法人类学能积极地为村寨遗产的本土化研究提供反思与创造的空间,克服既有法律模式选择存有的功能性缺陷。

2.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人类学分析。主要研究(1)法律理解问题。针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村寨社会,探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的法律意识、法律传播、法治认同。(2)国家权力问题。在国家主导的遗产运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战略背景中,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的国家义务、权力运行等。(3)遗产主体的权利问题。分析地方性遗产主体的地位、内在结构、利益获取与利益分享及制度需求。(4)维权行动的逻辑解读。分析地方性遗产主体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支配与反抗的行动过程和方式,阐释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法与人类学的双重控制。(5)个案研讨,围绕武陵山地区田野个案进行研讨,探索多民族、欠发达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实践过程。

3. 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主要研究:(1)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中的人类学理性。①法制建构中人类学因素考量。从文化与经济互动、传统与现代的有效整合、文化多样性、文化整体生存伦理,探求法律规则与指向客体间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层连接和互融。②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原则。从村寨社会的利益控制与平衡,探讨连片特困地区权力与权利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平衡与配置。③从法律制度的核心――权力与权利展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总体架构。(2)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村寨权力规范。继续强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功能,实现权力设定、行使到违法责任的法律控制。(3)村寨文化主体权利的精细化研究。从多元主体的类型化研究出发,重点分析原住社区、原住民权利的性质、表征、法律保障,以达致法律规制与内生的、自觉的保护行为、教育行为之和谐。(4)法人类学下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具体制度,探讨以公法和私法双向系统展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制度与教育传承制度。

(二)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基本思路:本研究以问题-理论分析-解答为主线,首先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基本现状以法人类学反思,检审法律“客位”规则的局限性,分析遗产法体系中民族村寨的法人类学进路。其次就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制核心领域,即法律理解问题、国家权力问题、遗产主体的权利问题、维权行动的逻辑解读展开法人类学分析。最后提出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

2.方法:(1)田野调查法。针对性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村寨进行调耍深入民族村寨实际生活领域,研究民族村寨的人文环境,获取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进而谙熟民族村寨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实践运作及存在的问题。(2)文献资料法。收集、整理民族村寨国内外的相关学术著作、论文及地方文献资料,并对这些文献进行较为细致地归纳、演绎等分析工作,为课题的研究建立坚实的理论基础。(3)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一方面,充分注意民族村寨法律规律的抽象归纳、总结;另一方面,充分反映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实践规律,将法律制度应用于实践中检验。

(三)研究确定的重点与难点

1.重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人类学分析。法人类学分析是突破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现实法制障碍的前提,又是法人类学法制建构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基础,故为研究重点。

2.难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无论是从人类学角度,还是民族法学角度,学界几乎没有阐述如何将法与人类学联系起来形成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制度,故提出具有正当性和可操作性的法人类学制度建构为研究难点。

四、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主要观点

1.整体看来,以村落遗产为单位的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相关法律规定,仅仅是以工具化的视角、“ 客位”的立场加以规范,法律保护不尽人意。村寨文化遗产有其生成、延续的社会机理,法律规则应当 “体察” 保护对象的全方位的特征,这正是法人类学应用研究的新领域。

2.伴随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法律实践形态几乎都不证自明地将国家立于法律保护优位。而权力纵向的绝对支配性,既存在着战略开发的突破性推进,又存在各类权力衍生出的“利益链” 组成的利己主义。

3.在政府主导的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基本上沿用了公权力的背景,村寨保护的主体权呈隐性状态,文化主体的参与、集体性私利、单子式个人利益在整体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中往往被忽视,法律保护缺乏对本土民族私主体生存与文化自主性的关注。

4.村寨主体的维权是围绕权力-权利-利益之网表现出一种弱者的抗争,在隐藏的法律文本下的点状事件容易激发为非理性群体对抗事件,并影响社会稳定。

5.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保护应置于特定社会的知识谱系中去看待和考察,法律保护应致力于原生土壤上文化主体的认同与支持、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相容共生、民众生存与经济、文化的和谐。

6.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保护具备公私权融合的公私法域特质,公私权的平行关系决定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保护的公私法混合式法律选择模式。价值目标上,创设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公私法平位保护秩序。既要跳出公法或私法单点要素的模糊评价,又要转到多要素的多元化调整;内在结构上,建立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私权为目的、公权为基础的公私法合一法律体例。法律选择的权重在于村寨文化主体私权保障的具体法律安排,公法则是以总体性的宏观管控为核心;实现路径上,以利益平衡推进民族村寨公私多层利益的体系之间定位、衡量、评估,以法律配置方式最终使公权利益和私权利益各得其所。

结语

绝大多数民族村寨研究是从非法律领域出发,法学研究鲜有涉及且失之琐碎,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创新之处在于就此类相关论题开展的法学系统研究,是单项式、断裂式、零散式研究范式的重大突破。 运用法人类学的新视野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是一种新的研究方式,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创新性。从文化与经济互动、传统与现代的有效整合、文化多样性、文化整体生存伦理,探求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规则与指向客体间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层连接和互融,既是人类学的拓展,又是传统法学的重大突破。

参考文献:

[1]田茂军.保护与开发:民俗旅游的文化反思――以湘西民俗旅游为例[J].江西社会

科学,2004(9).

[2]麻三山.对民族文化村旅游开发的思考[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8(4).

[3]朱祥贵.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自治权立法保护的完善[J].社会科学家,

2010(11).

[4]周勇.少数人权利的法理[M].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

[5](英)马凌诺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M].梁永佳,李绍明译.华夏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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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事件,教材对于拿破仑对俄战争兵力问题的表述,却相差了20万人之多;这一数字的出入,使许多学生乃至教师都感到困惑。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教材所提供的这两个相差了20万的数字;这两个数字是否又都准确无误呢,笔者结合相关的资料,拟对此问题进行简单的辨析,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首先是对“拿破仑亲率60万大军远征俄国”这一表述的分析。

在萧石忠所译《拿破仑日记》的附录中,有这样的记载:“俄国战役兵力:法军60万人(50万步兵,10万骑兵,1350门大炮)。俄军43万人,第一线兵力20万人。”

而在法国人乔治·勒费弗尔所著,中山大学翻译的《拿破仑时代》一书中,作者也这样写道:“在对俄战争中,拿破仑统率了七十万人以上的军队,其中六十一万一千人在战争过程中相继越过了边界。这些部队反映出大帝国的面貌,其中有三十万法国人,包括新并入法国的居民;十八万德意志人,包括施瓦岑贝格统率的三万奥地利人和约克统率的两万普鲁士人;九千瑞士人、九万波兰人和立陶宛人、三万二千意大利人、伊利里亚人、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

不仅是中国人所著作、翻译的书籍,在西方学者所著的英文原版书籍中,我们也看到了关于拿破仑远征俄国兵力问题的类似记载。如在著名英国军事历史学家Chandler David的《The Campaigns of Napoleon》一书中,作者也进行了这样的描述:“Of the 61,4000 troops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lines, rather less the half (perhaps 302,000) were Frenchmen; the Germans, Austrians, Prussians and Swiss between them accounting for a further 190,000,the Poles and Lithuanians for 90,000, the balance being made up of Italians, Illyrians and a handful of unwilling Spaniards and Portuguese(32,000 in all)” 。

通过对以上几部具有较高学术权威性的著作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分析,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在拿破仑于1812年6月发动对俄战争期间,大约有60万——61万4千名左右的士兵,接受拿破仑的指挥,对俄国发起了进攻。“拿破仑亲率60万大军远征俄国”这一表述,可以说是准确无误的。

那么,“拿破仑亲率40万军队侵入俄国境内”这一表述又如何理解呢?

王朝田、梁湖南所编著的《从土伦到滑铁卢——拿破仑战争述评》一书,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问题的答案;书中写道:“为了进攻俄国,拿破仑调集了包括欧洲各个国家提供的巨大兵力……到六月初,准备第一批跨越涅曼河入侵俄国的第一线部队,大约四十五万人左右,已经展开在涅曼河前线了。……拿破仑把他的主力分成为两个梯队展开。第一梯队接近四十五万人,拥有火炮九百四十门,展开在涅曼河与维斯瓦河之间。”

而法国人乔治·勒费弗尔的《拿破仑时代》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在维斯杜拉河的前线上,四十五万人和一千一百四十六座大炮的密集的突击部队,分成九个兵团,外加近卫军、四个骑兵团和各盟国部队。”

篇7

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论文参考文献:

[1]陈树民《汉字特殊功能与教学创新》[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5.

[2]王云峰、马长燕《语文教学基础-实践取向小学教师教育教程》[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3.

[3]刘济远《小学语文教学策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5.

[4]刘丽霞.让小学生识字充满情趣[J].新语文学习(教师版.小学专辑),2005(04).

[5]杨自敏.低段识字教学的方法和策略[J].小学语文教学,2005(12).

[6]童伟勤,秦小华.新教材低年级识字教学的思考[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02):28-29.

[7]谢广田.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及其方法[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09).

[8]苏志霞.趣味识字教学举隅[J].教学与管理,2005(03):52-53.

[9]禄冬梅.字,人生殿堂的第一张入场券[J].甘肃教育,2006(01):34.

[10]郭根福新课程背景下的识字教学改革[J]小学生作文辅导2010(07)

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论文参考文献:

[1]倪文锦.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

[2]于魁荣.写字学科的育人功能.学科教育理论研究[J].2002年第02期

[3]路克修等.现代小学识字写字教学[M].语文出版社.2002-04-01

[4]戴汝潜,赫家杰.识字教学改革一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

[5]张辉.低年级识字教学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07)

[6]黄嘉烨.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探索与实践[D]华东师范大学2010.09

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论文参考文献:

[1]黄小梅.对识字教学的几点反思[J].考试周刊,2009,(06).

[2]何凤娟.创新识字教学四法[J].西江教育论丛,2007,(02).

[3]张永强.小学语文低年级识字教学[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9,(05).

[4]张茜.浅谈低年级识字教学中的兴趣培养[J].语文天地,2009,(01).

[5]魏长青.新课改背景下的识字教学[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09,(03).

[6]苏金禄.识字教学的新探索[J].小学教学参考,2009,(03).

[7]吴耀堂.浅谈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J].科学教育,2009,(01).

篇8

[2]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M]. 韦卓民,译.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4.

[3]MACINTYRE. After Virtue [M]. 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81:52.

[4]刘大椿. “自然辩证法”研究述评[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8.

[5]DECKOP J R.Getting More than You Pay for: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and Pay-for-performance Plans [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9(4):20-428.

[6] 陆峰. 是论文当家,还是成果为重?――代表建言科技评价体系不能“一刀切”[N]. 新华日报,2014-03-13(A5).

[7] 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M].旬春生,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432.

[8]李志锋,龚春芬.“管理主义”阻碍高校学术职业权威[J].中国高等教育,2008(4):64.

[9] 臧兴兵. 知识经济背景下学术职业的地位与发展[J].中国高教研究,2007(8):14-16.〖ZK)〗

[10]〖ZK(#〗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王承绪,徐辉,郑继伟,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06-107.

[11]沈红. 论学术职业的独特性[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1(3):24-34.

[12]. 教育论著选[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72.

[13]约翰・布鲁贝克. 高等教育哲学[M]. 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等,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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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智技能的内涵与特征

现代认知心理学把个体的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两大类。程序性知识是办事的一套操作步骤。 程序性知识又分两类,一类为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称为智慧技能(心智技能);另一类为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后者又称策略性知识。[2]R.M.加涅认为智慧技能是运用规则对外办事的能力,而认知策略,是用来对内调控的,因而在R.M.加涅理论中,智慧技能的定义就是“运用规则对外办事的能力”。[3]

R.M.加涅的女儿E.D.加涅,提出程序性知识划分为两个维度,其中一个就是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与非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只适用于特殊领域,而非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用于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和步骤,作文心智技能属于专门领域的程序性知识。

至于心智技能的特征,还得从前苏联加里培林的智力活动观点说起。80年代以前我国教育理论方面主要受前苏联的影响,心智技能方面主要采用加里培林的观点,他认为智力活动是借助于内部言语在头脑中默默地完成的。我国的著名学者冯忠良先生认为,这种说法并没有确切反映智力活动的主要特征。他把心智活动的特征归为三点:第一,就活动的对象说,是一种观念的活动。第二,就活动的进行说,它是在头脑里,借助于内部言语默默地完成的,具有内潜性。第三,就活动的结构说,智力活动具有简缩性。[4]并且他认为智力技能指的就是这种智力活动的方式,基本表达了他对心智技能的看法。

我国学者吴庆麟根据对大量资料的研究,归结出心智技能的四个方面的特征:这类知识的动作速度极快,在启用它们时人几乎豪无意识;具有惊人的准确性,它们几乎总能产生正确的预期铜佛;人对于这类知识一般缺乏控制;人们一般不能对这类知识作言语描述。[5]他的理论比较具有概括性。

(二)心智技能在写作过程中的意义

作文心智技能关系着学生作文产出方面的问题,是学生能否顺利写出作文的关键。写作是学生运用所学的语文知识、技巧来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活动,既综合地体现了学生的水平,同时又对学生将来的社会生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理所当然成为了考试的重点内容。语文教师为了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除了给予大量的作文技能指导,还通过让学生阅读中外优秀文学作品来进行熏陶,然而有时事与愿违,还是会有一些学生写出的作文不能达到要求。这就涉及到了心智技能,也就是说学生虽然掌握了作文的规则,实际操作却还不行。心智技能与陈述性知识不同,它需要大量练习,熟练了才算掌握,因此学生如果没有真正掌握作文方面的心智技能,他也许能够在理论上滔滔不绝,但却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写作任务。因此,这便要求教师除了讲授作文陈述性的知识,还要注重心智技能的培养训练。

心智技能的培养训练有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养成,有利于学生养成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注重心智技能的教学更偏重于学生内在的学习,更能让学生意识到自我的存在。

二、心智技能在学生作文教学中的培养

我国学者冯忠良在《智育心理学》中提出心智技能形成的阶段理论。他把心智技能形成分为三段:1.原型定向,使主体知道该做哪些动作和怎样去完成这些动作,明确活动的方向。2.原型操作,即把主体在头脑中应建立起来的活动程序计划,以外显的操作方式付诸执行。3.原型内化,即心智活动的实践模式向头脑内部转化。[6]其实从表面看来,传统的作文教学方法大致和这三段论是相符合的,也就是讲述写作相关知识,然后学生开始写作,最后评讲。然而这套方法的实际效果却不佳,也一直以来受到批判,原因何在?主要是没有体现出心智技能在学生头脑中的内化过程,教学没有给学生知识内化提供指导,也没有针对性地分阶段进行训练。

在写作教学上,教师应该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作文心智技能的指导上,注重训练。首先,应找到能表现学生写作过程中头脑里看不到的思维过程的原型。这个原型可以是权威专著上的,也可以凭教师多年经验归结,当然专著的原型可以更科学些,然后进行原型模拟,也就是摸拟原型对学生一步步进行训练,直到掌握为止。前苏联心理学家兰达,就是原型的最初的提倡者。作文教学设计可以根据科学的原型,把综合训练与分项训练相结合来进行。

(一)综合训练

关于中学生写作原型,我国学者韩雪屏就提出了一个较为细化的写作内在结构:计划――构思――转换――执行――调整。计划阶段:形成动机、认识语境;构思阶段:确定主要内容、搜索记忆信息;转换阶段:记下语义初迹、提炼中心命题、编织命题网络;执行阶段:认真选择体式、规范书写字句、严格遵循行款、正确使用标点;调整阶段:检查失误、修正谬误、润色文句。[7]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此原型,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对写作课进行作文综合训练的教学设计。如在第二个步骤“构思”中,可以让学生把自己确定的作文主要内容及大脑中搜索的可用的相关材料,如议论文写作中想用的实例、理论等,都写在纸上,然后进行讨论。第三个步骤“转换”,让学生写出文章主旨,列出作文提纲。总之,让学生把动笔之前在大脑里发生的事情外化,通过多次这样的练习让学生掌握如何进行写作前的计划。写前做充分的准备能让学生写出更优秀的作文。

(二)单项训练

也就是说作文课以单独的项目作为单位进行教学。单项训练可分两类,一是按韩雪屏提出的写作内在结构,进行分阶段地练习,如:一堂课只练习计划和构思,另一堂课只练转换。另一类是按中学阶段要练习的作文文体来练习,按文体作文可分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各个文体又可以分别分为若干个项目,如议论文可分为解题部分、绪论部分(首句、首段)、本论部分(句群的逻辑结构、常用论证的九种方法、内容与结构层次)、结构部分(内容、尾段和尾句)、议论文的过渡、结构列纲、检查修改。这些都可以作为单项进行训练。在单项训练中具有普遍性的教学步骤是:(1)讲解。讲解每一项的定义、特点、公式、例子和注意事项。(2)讨论研读。讨论与本项有关的范文、词语。范文、词语应尽可能地具有代表性,让学生体会该项的特点。(3)练习。按教师的作业要求进行半独立或独立作业。作业可以上完一项就进行练习,也可以是上完几项再一起进行一次性练习。作业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在当堂完成,内容不需太多,达到目的就行。(4)讲评。按单项要求进行讲评,可师生共同讲评,只要符合本项要求即可。(5)布置作业。课后可布置作业,适当增加练习率,能促进学生的熟练程度,达到自动化,以形成相应的技能。这主要是课堂教学步骤,课后教师还可敦促学生平时多按单项进行积累,多做笔记多练笔。

三、结语

培养学生的心智技能等于“授之以渔”,有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和培养他们的学习独立性。由于心智技能在作文中的重要性,如今已越来越受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但是要真正把作文心智技能的培养落到实处,还任重道远。

注释:

[1]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

[2]皮连生.智育概论――一种新的智育论的探索[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4,04,41-49.

[3]皮连生.教育心理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4,08,129.

[4]冯忠良.智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04,112.

[5]吴庆麟.认知教学心理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08,92.

[6]冯忠良.智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4.

[7]韩雪屏.语文教育的心理学原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参考文献:

[1]韦志成,韦敏.语文教育心理学[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

[2]冯忠良.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3]韩雪屏.语文教育的心理学原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4]叶圣陶.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

[5]皮连生.教育心理学(第三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6]吴庆麟.认知教学心理学[M].上海:上海科技技术出版社,2000.

[7]陈琦.教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8]冯忠良.智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9]朱晓斌.写作教学心理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10]皮连生.智育概论─―种新的智育论的探索[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4,(04).

[11]韩雪屏.言语能力结构与言语心智运作[J].高师教育研究,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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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栏目:专家观点、理论与政策、区域改革与发展、院校治理、比较教育、人才培养、教师与学生、课程与教学等。本刊也欢迎视角独特、观点新颖、现实意义强,能够涵盖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研究或教育研究论文。

三、来稿要求

1.篇幅:以5000一8000字为宜。

2.题名:简明、具体、明确,概括论文要旨;不超过20个字。

3.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多名作者姓名之间要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于其姓名右上角及工作单位名称前标注相应的数字序号;工作单位名称包括工作单位全称(含院系)、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

4.摘要:直接概括论文的学术观点和结论,一般不超过300字。

5.关键词:3一5个,中间用分号隔开。

6.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一),性别,籍贯,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置于论文首页的页脚。

7.图表:插图、表格要清晰、整齐,用序号标明,并命名图题和表题。

8.注释与参考文献: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用带圈数字注于当页页脚;参考文献是论文中引用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内容的出处,用带方括号的数字按顺序编码标明,并与文末编码对应。

9.英文翻译:包括论文题名、摘要、关键同、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置于参考文献后。

四、注意事项

1.本刊以刊发较高质量论文为原则,优先刊发依托国家级、省级科研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

2.本刊不收任何版面费,实行优稿优酬。

3.本刊编辑对来稿有必要的修改或删节权,作者对此若有异议,请在来稿时说明。

4.请务必在文末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包括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五、投稿方式:本刊已启用在线投稿系统,地址gzvef.gzpyp.edu.cn。请将按步骤填写资料,将论文电子版上传至本系统,原投稿邮箱gzpypxh@126.com保留使用。联系电话:020-84738555。来稿审稿期约一个月,自投稿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收到采用意见,作者可自行处理。

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及示例、文献类型代码、电子文献载体代码

1.普通图书、学位论文、论文集、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代码〕.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

[1〕王英杰.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208.

[2〕王伟宜.中国不同社会阶层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6.

[3〕王乐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C].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8. 21-22.

[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2000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R].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3-25.

2.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例:

[1〕贺修炎.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高职教育[A].王乐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C].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8. 265-272.

3.期刊论文〔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起止页码.

例:

[1金顶兵.美国七所世界一流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的比较分析[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 , (3):129-139.

4.报纸〔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称,年一月一日(版次).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