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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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际化是指各国保险活动日益跨越国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过程,即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一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它包括本国保险人与国外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外保险人与本国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本国保险人走出国境到国外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国外保险公司到本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二,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二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反映着保险资本的社会化、国际化。保险分配关系的两个层次反映着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随着保险活动的扩展,保险国际化的内容日益丰富,主要有保险企业国际化、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监管国际化等方面。
保险企业国际化指一国的保险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形成信息灵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保险企业网络。同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允许外国保险机构进入本国,开放本国的保险市场。
二、我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现实考虑
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现实考虑。
第一,不一定要在本国市场出现饱和时才向海外扩展。通常大型保险公司只有在本国的业务和市场出现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向海外扩展。在本国拓展业务的同时,适当向海外扩张,通过实战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等也可以促进本国业务的成熟。
第二,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仍应重视。在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过去很多曾是封闭型市场,现在向国外保险业开放,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盟、印度以及中国。但实际上包括法国和德国向海外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也是在十多年里才开始的;二是许多曾对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格式进行严格控制的国家,已开始放松管制。现在如果一个企业要进入海外市场,门槛来自于纯粹市场经营能力,而不再是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果人们对新的市场不熟悉,仍然要面临严峻的考验。
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去之后,就要面临所在国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必然需要对所在国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很好的把握。除此之外,保险企业应重视文化的认同,这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最不容易被看到,但又是最容易造成损伤的风险。
可以说,保险国际化后对保险经营的影响主要是经营风险的增加。保险经营风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风险,一类是投资风险。在承保方面,保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经营国际化和惯例化。另外,国际化使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那些片面追求份额、不计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市场,以至于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在国际化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业务和转分保分出业务在更多的国家分散。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和保险市场的波动都会对再保险业务分出国的保险市场产生影响,都会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波动,甚至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这对保险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风险。在投资方面,国际化会增加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不但本国利率的变化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关联国利率的波动也会对本国保险市场产生互动。同时,不同国家的交易方的信用水准也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稳定。总之,在保险国际化条件下,保险公司风险将出现多元化、国际化和复杂化,保险市场波动将呈现出连动化的新局面。因此,对于国际化中出现的风险仍应予以重视。
第三,大力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的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保险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速我国保险国际化的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近年来,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外资公司多种形式并存、专兼业经营相结合、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共9家,其中,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3家(1家集团公司、2家股份公司)、外资分公司6家。随着再保险供给主体的增加,以及各主体资产总额的上升,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途径
3.1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扩大国内再保险供给能力
其一,做大做强中再集团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反对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改造中再集团,使其成为符合现代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不失为一条捷径。但是在改造中再集团的时候,必须将其推向市场,让其感受到市场的压力,促使其自身的变革,实现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凤凰涅槃。
其二,建立共保集团,鼓励各直接保险公司建立互惠共保体系。巨灾风险损失的巨额性和竞争的激烈性,都促使国内保险公司选择了联合以应对大型的单个保险项目。国内已形成了共保机制,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这样的合作无疑增强了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但是对于常规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较少。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承保的是非巨灾风险等,也会由于某一风险的发生,导致赔付额瞬间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经营的不稳定。所以,各保险公司应继续考虑针对一些特殊风险,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组织或组建某风险同保集团,这样既可形成国内各公司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尽快走向成熟,也可防止出现市场开放造成的保费严重外流现象。
其三,鼓励、促进中外资再保险公司合作。国际再保险业开展得较早,早期的经验积累和数据较完善,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可以引进短期外资战略投资者,或中资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建立短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承保与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3.2鼓励再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
由于再保险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一般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国际上大部分再保险人的业务都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而目前我国再保险经纪人寥寥无几,再保险中介机构的缓慢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以再保险经纪人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高要求性则是再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再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项培养,加紧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尤其是国际型、开放型、复合型的再保险管理人才和业务专业人才。
此外,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再保险监管制度。我国应建立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相结合,并以间接监管制度为主体,符合国际惯例并体现自身特色的再保险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我国应建立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内的再保险全过程监管框架。
四、加强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对于跨境保险机构,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因此,在逐渐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同时,应尽快对在我国境内设有保险机构或我国在对方国家设有保险机构的监管当局建立稳定的监管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应参照东道国与母国监管责任划分的国际惯例,加强监管信息交流,协调实施对跨国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在保险业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确保任何国家、任何形式的保险公司都不能逃避监督。
另外,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加大对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引进,从而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作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会员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保险监管当局,中国保监会要切实利用好这个国际保险监管交流与合作的场所,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世界各国同行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近年来制定的对各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保险监管原则和建议,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研究出一套既符合中国保险业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小梅,李小燕.培育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2(5):16-19.
[2]孟龙.关于新兴市场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接轨问题[J].2005(1):11-14.
中国加入WTO后,分销行业成为率先开放的领域之一,国外零售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据悉世界零售50强中的70%都已落户中国。国外零售企业凭借其强大的势力和丰富的国际化经验大都在中国市场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加剧了中国零售市场的竞争,并引发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零售企业应该“攘外必先安内”而坚守本土化,还是“师夷长技以制夷”进军国际化?对该问题的回答,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动因分析:为什么国际化
零售企业的国际化是指零售企业从事跨国的商业经营活动。国际化除了可以实现规模和经营组合的最优以降低成本外,其最根本的动因有二:一是受国内市场环境的限制而“被迫”国际化,如国内市场狭小趋于饱和、市场竞争激烈或国内市场法规的限制等等,法国的零售企业国际化大都因此原因;另一因素则是受海外市场潜力的吸引而“积极”国际化,由于海外市场比国内市场有更高的潜在利润,许多有实力的零售企业当然会主动出击赢取利益。据此来考察中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的动因,可以发现:
一方面中国零售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零售业的零散度高达90%,零售企业的数量超过了市场承载能力,竞争激烈。入世后国外零售商的进入,更是雪上加霜加剧了竞争。而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对国外零售企业的限制将全部解除,因此可以预见,届时各零售巨头一定更是会大展拳脚以拨得头筹成为个中翘楚,国内零售企业的处境会愈加艰难。
另一方面在全球零售业竞争激烈利益微薄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其市场增长迅速,有着十分诱人的商机。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2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长8.2%,200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万亿元,达到40911亿元比上年增长8.8%。因此无论从市场总量还是发展前景来看,中国市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条件分析:能不能国际化
考察国际化的条件是否成熟可以从零售企业自身发展和其面临的宏观环境两方面入手。
从宏观环境看,零售企业国际化的外部条件已成熟,这表现在:首先,国际经济环境宽松。WTO的成立和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的出台使得各国贸易壁垒和投资障碍逐渐减少,这有利于跨国投资和采购,也为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了机遇;其次,国际消费需求趋同,现代传播促进了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的流动和融合,消费信息流行传播极快,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购买方式和习惯等正在逐步趋同,使得人们的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国际化的零售业态、销售方式和商品购买得到满足。再次,现代技术快速发展。依靠现代通讯、信息技术和高效的运输技术以及网络,零售企业通过卫星通讯线路和国际信息网络,可对遍布全球的分店、供应商、运输商采集信息、指令、实施动态管理。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和大型的集装箱运输使得商品跨国运输更为方便快捷和成本低廉。最后,政府对企业国际化的支持。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商务部拟定了各项政策,放宽了行政审批项目的限制,并对境外投资采取政策性支持,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后的外汇管理措施。
从零售企业自身的发展看,其国际化的条件喜忧参半,有利条件是:第一,产业链的完善和发达。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品加工和供应基地,国内零售企业依靠多年的积累和优胜劣汰已经能够在已市场为主导的产业链中引导生产商和供应商,并拥有较稳定、成熟的关系。紧密、高效、系统、市场化的产业链正逐步形成,是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的有利条件;第二,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我国零售企业经过长期的市场磨练和竞争考验,出现了华联、上海联华、国美跨地区经营的较有实力,基本掌握现代零售企业管理方法,有一定市场应变能力的零售企业。这些零售企业在商业欠发达的国家具有比较明显的比较优势,能够获得较好的生存条件和较快的成长。
而不利条件主要表现在:第一,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技术的限制。同国外从事跨国经营的零售商相比,中国零售企业不仅规模太小,更重要的是管理水平和技术的落后。大多数零售企业缺乏明晰的经营理念,营销、信息和财务、国际物流、配送体系方面的管理和人员培训效率不足方法落后,而对先进技术的应用也极为有限,对要求高度严密管理的跨国经营来说,中国零售企业明显力不从心。第二,缺乏高素质人才。人才匮乏是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的一大桎梏。目前我国非常缺乏熟悉WTO规则、国际市场规律、具有零售业经营管理经验,掌握现代资本运营和国际市场营销理论和方法的人才。人才缺乏,也加大了我国零售业国际化的难度。
地域选择:去哪里国际化
我国零售企业在选择经营对象国时,应重点考察经济发展状况较好、较有市场潜力,与我国政治关系稳定的发展中国家,目前较为理想的区域包括东南亚地区、印度为主的南亚地区、中东地区的卡塔尔、伊朗等国,还有非洲诸如埃及、南非等国。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文莱、老挝等国。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想的实现,自由贸易和市场准入上限制的取消更有利于中国零售企业在此区域的经营。形式选择:怎样的国际化
从投资方式看,可以有独资经营和合资经营两种独资经营虽然可以使海外投资的零售企业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独占权,但是由于投资资金规模大、风险大和零售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使得独资经营不适合零售企业初期的跨国经营。合资经营是指我国零售企业资本与东道国当地企业资本合股,各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合资经营把外资和内资利益捆绑在一起,外资风险小,可以获得内资的帮助和支持。零售经营受
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大,涉及的方面较多,经营环节多而复杂,风险大,所以,我国零售企业应主要采用合资经营来实现国际化。
零售业态可以有百货商店,也有以经营特定品牌为主的的专卖店,同时也有超市、购物中心等业态选择主要应分析拟进入市场的要素结构和本企业经营系统特点之间的关系。所要评估的要素结构主要包括进入市场的市场集中或分散度、公共交通设施、政府管制、城市规划及规则,土地价格和店铺租金、物流基础设施、制造业与批发业的发展水平、住宅状况、人口规模与结构、收入水平与结构、消费者的流动性、偏好、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等等。如果两者有较多的共同属性,则可以采取相同业态,继续发挥在本国市场的经营系统作用;反之,则需要进行变更和调整因地制宜选择其他业态。
战略选择:如何国际化
在跨国经营中,有全球整体扩散战略和全球区域战略两种选择。前者实质在于国际化扩张中采用标准化的零售业态和管理模式,零售企业忽视国家和地区的差异,认为所要满足的目标消费群体是相同的,具有相同的消费需求、偏好和生活方式。在高度集权的控制下,零售企业通过采用标准化的管理和连锁经营的方式迅速在全球扩张,形成统一的形象和品牌的大规模零售集团,法国的家乐福就是采用此战略,在全球设立具有统一店面形象、位于十字路口的大型超市。后者是指在国际化中采用不同的本土化的零售业态和管理模式,零售企业的市场力量集中开发少数的几个重要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并根据其市场特点采用不同的零售业态,经营不同的商品组合,注意零售技术的本土转换,以适应当地市场的需求,以使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得到稳定并不断提高。比较两种战略,对于实力不够强大的中国零售企业而言,集中力量稳健经营的全球区域集中战略可能更适合。
立足本土,面向国际
综合以上对中国零售企业国际化问题各层面的分析,可以发现中国零售企业的国际化不如想象中的乐观,本土市场巨大的潜在增长和零售企业较低的国际化适应程度,难以“推动”或是“拉动”国内的零售企业真正“走出去”,据悉目前为止国内零售企业走出国门的就只有在莫斯科经营的“天客隆”超市,但其背后的政府行为很难评说其经营的成败。所以,在现阶段国内零售企业的目标应该是“立足本土,面向国际”:
立足本土国内零售企业只有在国内市场上站稳脚跟,积蓄实力才有可能进军国际市场,同时在国际市场国内化的市场环境中,和国外零售巨头的正面过招无疑也将锤炼国内企业进行国际竞争的能力,累积国际竞争的经验。
面向国际立足本土的同时,零售企业也应该意识到国际化的必然性和紧迫性,而树立“走出去”的目标,积极地参与国际经济分工,谋求在世界零售格局中的一席之地。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可以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有实力的零售企业可以先进入最相似的国外市场比如东南亚地区,取得国际化的经验;然后采取跳跃式的方式进入高增长的地区获取高额的利润;最后进军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以打造世界级的零售企业品牌。
参考资料:
一、引言
国际化运营是企业在国与国之间从事生产运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实行生产资料的配置,以及其他超出国境的各种运营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企业开始了国际化运营。在全球化经济的今天,中国经济需要继续繁荣,中国企业就必须走向国际化。而最终能真正走向国际化的中国企业,也必将成为中国最成功的企业。
二、国际化内涵
国际化是指国际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以期达到长期的总体效益最优化,即在变动的国际经营环境中,为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而做出总体的长远的策略。企业国际化进程主要是指一个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市场竞争,并且由国内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的过程。
三、国际化阶段理论
美国学者RichardRobinson,H.Perlmuter,H.IgorAnsoff等学者对企业国际化进行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例如Roberson在他的1976年和1989年所做的论述中,将企业国际化进程分为六个阶段。
1.国内阶段。在国内阶段,企业的经营重点完全放在国内市场,但当国内原材料市场供货紧张、价格昂贵,而国外原材料充分且价廉时,企业就会采取以部分产品换取国外原材料的方式,解决企业的生产问题。
2.出口阶段。当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并有饱和迹象时,企业开始逐步开发国际市场以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出口阶段,企业会设立专门开发国际市场的部门,统一管理产品的出口事宜。
3.国际经营阶段。随着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企业不再满足于单纯出口且利润较低的局面,而开始转向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创建子公司。
4.多国阶段。多国阶段是指企业在多个国家建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而国内市场的地位逐步下降,只占其世界市场的较小份额。
5.跨国经营阶段。在跨国经营阶段,企业开始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对整个经营过程进行调整,通过加强统一管理,使母子公司关系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过度,从而真正进入到国际化经营阶段。
6.超国家阶段。在超国家阶段,企业的经营范围遍及全球,企业的组织形态发生某些根本性的变化:许多企业可能会出现无国别的约束,在国际机构注册登记,在法律上并无国籍的存在,也就是达到企业国际化的最高形态。
四、国际化路径模式
根据外部竞争环境和自身的资源能力,制造企业国际化的路径主要有渐进模式和跳跃模式两种:
1.渐进模式
Johanson等人认为,企业的海外经营应该遵循上述渐进过程。这种渐进的连续形式主要包括国际化的地理顺序和经营方式的演变次序。渐进模式遵循规模经济理论和需求偏好理论。
2.跳跃模式
瑟威尔和巴克莱(1978)通过对英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研究发现,英国中小企业国际化中有采取“跳跃式”路径的案例,即由国内经营直接到设立海外子公司,进行海外生产和经营。五、中国企业国际化运作的对策
1.实行多方位的市场开拓战略
国际市场既是一体化的,又是多元化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也应当是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因此,在生产技术方面,企业应对不同的市场分别采取不同的技术以取得比较优势;在经营内容方面,企业不仅要扩大产品出口,而且还要积极开展技术输出,劳务输出,工程承包,有步骤地进行海外直接投资。
2.制定地区投资战略,促进发展跨国企业
根据对方国别不同,结合不同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跨国经营战略,来发展海外企业。对于输出导向型投资,以保持和扩大市场、增加出口、多创汇为目标,一般可流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对于输入导向型投资,海外企业最终产品返回国内,获取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技术及人才,资金流向以资源丰富的欧美国家为主。
3.开发国际型人才,保证企业经营国际化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的情况之下,国内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如何进行国际化发展,在全球市场范围内竞争将成为我国企业今后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际化进程阶段论
阶段理论是企业国际化进程的主要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批北欧学者在对瑞典4家制造企业进行深入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他们将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分成4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不规则的出动、通过商进行出口、建立海外销售子公司和直接在海外进行生产制造。这种发展是连续和渐进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由浅入深地涉足国际市场。
北欧学派用“市场知识”的学习道路来解释企业国际化的渐进式阶段发展。市场知识可以分为企业经营的一般性知识和具体市场运作知识,后者只能通过实际经营活动获得和积累,是决定企业在本国之外经营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正是这种市场知识的积累导致了企业国际化阶段发展的渐进性。同时,这些北欧学者用“心理距离”或“文化距离”的概念来解释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发展道路,他们认为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次序是依据心理距离或文化距离的远近进行选择的。选择的原因在于,相同的文化使企业的市场知识更易获得,企业的经营活动更易获得成功。
笔者认为,将阶段理论作为对现今企业国际化的一般性解释是缺乏完整性和客观性的。这种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一部分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的规律,但是它的局限性也同样明显:第一,这种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展起来的,当时的世界经济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相对落后的信息环境使企业获取和积累海外运作的知识有很大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学习能力的提升,这种渐进的阶段形式可以回避的;第二,国际化进程的阶段理论是基于对中小型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的调查和研究,以中小企业相对有限的市场知识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为前提,它在解释其他类型企业的国际化活动时,其适用性会明显下降;第三,这种理论的解释能力和解释范围有限,虽然能够很好地分析制造型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但对于服务业如金融、保险等类型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就无法用出口和生产活动的逐步演替进行解释。因此,需要有一种理论对于企业的国际化过程进行更加全面合理的解释。
二、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层次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企业依旧用传统的阶段理论指导国际化运作已难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竞争。企业能力的竞争正成为国际企业间竞争的下一个主要战场,这种竞争不再是运用何种战略来提高国际竞争力,而是如何发展出相应的能力来达成这一目标的竞争,也正是企业的组织能力决定了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状态和道路。
国际企业是通过向国外转移竞争优势来产生新的价值的,根据国际化水平的高低,可以将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分为5个不同的层次,每一个层次的国际化程度不一,其向国外转移的竞争优势的数量和难度也各不相同,对组织能力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区别。企业的国际化水平越高,对组织能力的要求也就越高。
第一层次:出口。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最简单层次,企业直接向国外转移包含了本企业竞争优势的产品。这种产品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咨询、广告、金融等小规模服务产品。大部分企业还需要对其产品进行某种程度的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市场的要求。因此,处在这一层次的企业需要具有国际化产品开发和品牌维护的能力。
第二层次:合资子公司。由于企业对某地区市场或国际市场缺乏了解,国际市场运作经验不足,而需要通过与当地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进入该地区市场,学习市场知识。在这一层次发展模式中,企业的资源优势只有部分能够有效转移利用,因而合作者在当地的资源优势对于该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就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与当地公司的合作中学习到哪些基础优势是可以直接转移,哪些优势可以通过向合作者学习获得,哪些优势则必须调整甚至寻求其他优势取代。在这一层次的发展模式中,企业除了需要第一层次中的国际产品开发和品牌维护能力之外,更需要有建立、发展与当地合作者关系的能力。
第三层次:全资子公司。在此层次中,企业开始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国外子公司的功能逐步完善。制造企业建立自己销售队伍、产品仓库和销售渠道,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服务业公司则在提供简单的本国延伸服务之外,在当地建立自己的服务渠道,乃至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创造出新的服务品种。在这一层次上,总公司需要对公司所拥有的竞争优势进行识别,对无法直接转移的竞争优势进行修改与调整,以适应国外子公司发展的需要,甚至寻找和创造全新的资源优势来保证子公司的发展。因此,在这一发展层次中,以公司本部为基地的资源优势的转移和调整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组织能力。
第四层次:跨国公司。随着公司在全球建立了多个子公司,并分别获取了资源优势,总公司的经营复杂程度大大增加,跨国界的管理活动越来越多,这就进入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第四个层次,即跨国公司层次。在这一层次,总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寻找和形成某些独特的资源优势,并根据全球发展的要求进行适当修改,继续向新的地区扩展,在全球市场中发展壮大自己。在此发展层次中,子公司、总公司间关系协调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这一层次的公司所需要的关键组织能力也正是组织协调能力,即如何发展与保持跨边界、跨职能的管理手段的能力,这种组织能力的强弱决定了该跨国公司的跨边界协调行动的多少、子公司间的联系牢固程度、国外经营单位的权力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处于这一层次的跨国公司也因而具有高度多样化的发展形式。第五层次:全球公司。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最高层次,国外子公司在整个公司的战略制定和优势形成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开始向公司本部及全公司内转移资源优势。这种子公司一般位于某些具有独特地方资源优势的地区,并充分利用这种资源优势发展出独特的竞争优势。整个公司逐渐演变为一种在全球范围内按产品、职能分工,甚至是地区总部形式的全球公司。这种全球公司的发展形式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分散在全球各地区的多重战略中心间的协调活动和多重资源中心间的优势转移活动对于公司的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的全球公司的运作需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协调能力,需要借助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和高效的人力资源体系,对公司进行比跨国公司层次更大规模的整合,在全球公司内部运用统一的标准和价值观消除这种大规模交流和协调过程中产生的障碍。
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正是其国际化水平依据上述发展层次提高的过程。下表显示了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层次和其相应组织能力。
三、组织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一般情况下,初步涉足国际市场的国内企业,特别是那些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都需要经历一个从对外出口、成立合资公司开始逐步发展的过程。通过这种渐进式的发展,不断学习海外经营知识,使组织能力逐步提升,从而保证该企业沿着这一国际化进程的方向往更高的层次发展。在这一点上,组织能力观点与阶段论是一致的。但是,现代国际企业发展的现实表明,各国企业由于发展历史、人力资源状况、信息技术水平、行业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国际化进程的途径已日趋多样化,而不再按照同一种模式发展。事实上,一家公司可以从任何一个层次开始其国际化发展的进程,这种国际化发展可以是向高层次(或低层次)运动,也可以跳过某些层次直接进入较高的水平层次运作。一些国际化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公司甚至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获得高层次运作所需的组织能力而直接进行发展。在如今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国际环境中,这种组织能力获得途径的多样性,使企业国际化进程也更趋多样化。
一家全球公司在世界不同地区也可能处于不同的层次,这同样取决于该公司是否具备了相应的组织能力。一些具备丰富的国际市场运作经验、处于较高国际化层次的欧美企业在进入亚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时,仍然需要通过采取合资企业等形式,培育相应的组织能力。
这种基于组织能力的观点更加符合现代经济环境中国际企业发展现状,对于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也具重要的启示作用。我国的跨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要逐步提升组织能力,稳扎稳打地开展跨国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我国一些企业迅速提高企业组织能力、实现跨国经营的跨跃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参考文献:
1.鲁明泓.国际企业管理.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一、保险国际化与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界定
保险国际化是指各国保险活动日益跨越国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过程,即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一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它包括本国保险人与国外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外保险人与本国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本国保险人走出国境到国外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国外保险公司到本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二,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二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反映着保险资本的社会化、国际化。保险分配关系的两个层次反映着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随着保险活动的扩展,保险国际化的内容日益丰富,主要有保险企业国际化、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监管国际化等方面。
保险企业国际化指一国的保险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形成信息灵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保险企业网络。同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允许外国保险机构进入本国,开放本国的保险市场。
二、我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现实考虑
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现实考虑。
第一,不一定要在本国市场出现饱和时才向海外扩展。通常大型保险公司只有在本国的业务和市场出现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向海外扩展。在本国拓展业务的同时,适当向海外扩张,通过实战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等也可以促进本国业务的成熟。
第二,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仍应重视。在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过去很多曾是封闭型市场,现在向国外保险业开放,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盟、印度以及中国。但实际上包括法国和德国向海外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也是在十多年里才开始的;二是许多曾对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格式进行严格控制的国家,已开始放松管制。现在如果一个企业要进入海外市场,门槛来自于纯粹市场经营能力,而不再是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果人们对新的市场不熟悉,仍然要面临严峻的考验。
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去之后,就要面临所在国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必然需要对所在国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很好的把握。除此之外,保险企业应重视文化的认同,这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最不容易被看到,但又是最容易造成损伤的风险。
可以说,保险国际化后对保险经营的影响主要是经营风险的增加。保险经营风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风险,一类是投资风险。在承保方面,保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经营国际化和惯例化。另外,国际化使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那些片面追求份额、不计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市场,以至于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在国际化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业务和转分保分出业务在更多的国家分散。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和保险市场的波动都会对再保险业务分出国的保险市场产生影响,都会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波动,甚至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这对保险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风险。在投资方面,国际化会增加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不但本国利率的变化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关联国利率的波动也会对本国保险市场产生互动。同时,不同国家的交易方的信用水准也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稳定。总之,在保险国际化条件下,保险公司风险将出现多元化、国际化和复杂化,保险市场波动将呈现出连动化的新局面。因此,对于国际化中出现的风险仍应予以重视。
第三,大力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的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保险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速我国保险国际化的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近年来,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外资公司多种形式并存、专兼业经营相结合、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共9家,其中,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3家(1家集团公司、2家股份公司)、外资分公司6家。随着再保险供给主体的增加,以及各主体资产总额的上升,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途径
3.1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扩大国内再保险供给能力
其一,做大做强中再集团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反对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改造中再集团,使其成为符合现代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不失为一条捷径。但是在改造中再集团的时候,必须将其推向市场,让其感受到市场的压力,促使其自身的变革,实现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凤凰涅槃。
其二,建立共保集团,鼓励各直接保险公司建立互惠共保体系。巨灾风险损失的巨额性和竞争的激烈性,都促使国内保险公司选择了联合以应对大型的单个保险项目。国内已形成了共保机制,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这样的合作无疑增强了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但是对于常规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较少。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承保的是非巨灾风险等,也会由于某一风险的发生,导致赔付额瞬间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经营的不稳定。所以,各保险公司应继续考虑针对一些特殊风险,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组织或组建某风险同保集团,这样既可形成国内各公司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尽快走向成熟,也可防止出现市场开放造成的保费严重外流现象。
其三,鼓励、促进中外资再保险公司合作。国际再保险业开展得较早,早期的经验积累和数据较完善,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可以引进短期外资战略投资者,或中资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建立短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承保与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3.2鼓励再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
由于再保险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一般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国际上大部分再保险人的业务都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而目前我国再保险经纪人寥寥无几,再保险中介机构的缓慢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以再保险经纪人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高要求性则是再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再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项培养,加紧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尤其是国际型、开放型、复合型的再保险管理人才和业务专业人才。
此外,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再保险监管制度。我国应建立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相结合,并以间接监管制度为主体,符合国际惯例并体现自身特色的再保险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我国应建立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内的再保险全过程监管框架。
四、加强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对于跨境保险机构,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因此,在逐渐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同时,应尽快对在我国境内设有保险机构或我国在对方国家设有保险机构的监管当局建立稳定的监管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应参照东道国与母国监管责任划分的国际惯例,加强监管信息交流,协调实施对跨国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在保险业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确保任何国家、任何形式的保险公司都不能逃避监督。
另外,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加大对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引进,从而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作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会员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保险监管当局,中国保监会要切实利用好这个国际保险监管交流与合作的场所,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世界各国同行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近年来制定的对各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保险监管原则和建议,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研究出一套既符合中国保险业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小梅,李小燕.培育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2(5):16-19.
[2]孟龙.关于新兴市场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接轨问题[J].2005(1):11-14.
长期以来,由于中小企业资金薄弱、生产规模不大、运作能力有限,因此活跃于国际市场的主要是大企业。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市场加速全球化,使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先天因素和后天环境因素,中小企业在国际营销活动中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每一个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而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国际营销的内部优势
1.中小企业相对大型企业的比较优势。尽管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并不具有规模、人才、管理和前沿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但国际化经营中,中小企业机制灵活、组织结构简单高效,这使得它的信息传递比较及时、准确、快捷,从而形成对市场灵敏的反应能力。而对大型企业来说,大部分层次和级别繁多,造成信息传递速度减慢甚至失真。特别是我国原有许多国有大型企业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产权不明晰、管理不科学,经济效益普遍不好。
2.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传统行业中,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也是企业经营优势中的很重要的方面。以纺织行业为例,我国纺织行业的劳动力成本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仅占美国的4.8%,法国的4.4%,意大利的4%。土耳其、墨西哥等国的劳动力成本也高出中国许多。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决定了我们的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其他国家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
3.健全的专业市场的促进作用。以浙江为例,据统计,浙江省目前拥有各类专业市场4347个,年成交额3606亿元人民币,其中超亿元的专业化集群有400多个。专业市场汇集了商品供求的大量信息,在信息的积聚和交流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使中小企业能在较短时间里了解到商品行情的变化,降低了搜索市场信息的成本。同时,专业市场形成了一个可供共享的销售网络,中小企业依托市场分享中间品和最终消费品在营销方面的外部规模经济,并依靠专业市场的知名度和整体营销宣传战略来开拓市场。
二、中小企业国际经营的劣势
1.中小企业出口产品结构雷同,缺乏品牌意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在产品结构上的“三多三少”: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品牌观念不成熟,没有意识到品牌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没有意识到品牌代表着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员工素质和商业信用;没有意识到品牌是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更没有将创名牌与企业利益和长远发展联系起来。
2.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低。由于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有限,表现在设备陈旧、工艺落后,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同时还反映在产品开发能力弱,升级换代艰难。劳动力密集是中小企业得以发展的一大优势,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入、产出周期较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短,但这种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果不进行产品开发和升级换代,必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涉外经营人才。小企业家族式的管理,企业管理者不具备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不能做出正确的外销决策。此外,企业内不少涉外项目的工作人员不懂基本的国际贸易、际技术标准、WTO规则、国际财会和税收知识,外语水平低,不熟悉当地的社会和法律环境等这些知识的匮乏也为跨国经营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多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三、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营销的误区
1.观念误区。(1)中小企业不适宜进行国际市场营销。只要中小企业在人力、财力以及产品特点上符合国际市场营销的要求,采取正确的国际市场营销策略,中小企业不但适宜进行国际市场营销,而且能够不断壮大。(2)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容易被国际大型企业打败。虽然中小企业的整体实力比不上国际大型企业,但国际市场的要求是多样化的,只要中小企业避免与大型企业作无谓的竞争,采取有利于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策略,中小企业肯定能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3)国际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现在进行国际市场营销太迟了。国际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在变化的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的市场。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开展国际化经营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策略误区。(1)我国加入WTO后,有些中小企业还缺乏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人才,盲目进入国际市场,结果受骗上当。所以,企业既要有熟悉WTO的专门人才,又要有熟悉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人才。另外,在国际市场上,中小企业不要为了抢占国际市场而出口一些适销不对路的产品。(2)采取“薄利多销,打价格战”的策略。很多中小企业希望通过低价策略进入国际市场,获得一定的市场分额。实际上,低价策略不但容易引起竞争对手的报复,而且容易引起贸易对象方采取各种贸易壁垒抵制其产品,最终导致失败。(3)由于受到资金、人才等问题的限制,有的中小企业干脆采用“以不变应万变”的市场营销策略。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国际市场上,企业应积极寻找和创造市场机会,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中小企业国际化营销的策略
1.转变观念,通过灵活的品牌运作推进中小企业跨国经营效益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因此,对于那些在行业中的某一市场领域已经具备相当竞争能力的中小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抓住入世后其他WTO成员国对我国降低市场和贸易壁垒的契机,尽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另据有关资料统计,某些著名跨国公司的品牌溢价高达500%以上。可见,作为产品品质和企业声誉标志的品牌的重要性。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金人才等方面的缺憾,它们可通过合作或合资经营的方式利用国际知名品牌,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利用国际知名品牌,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利用国际知名品牌等。
2.在跨国经营区域的选择上应注重对普惠制待遇的延续使用,并借助跨国经营突破区域经济集团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选择在某些可享受免税待遇的最不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绕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另一方面又可利用当地更为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进一步降低成本,享受免税待遇。此外,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了成员国企业的要素配置,满足了成员国企业对于市场扩张的需求。然而,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存在,非成员国企业面临失去原有市场份额的风险。因此对于中国的中小企业而言,通过到区域经济集团内的成员国境内投资设厂,实施跨国经营,已成为突破区域经济集团对非成员国贸易壁垒的必然选择。
3.调整国际市场营销策略,注重应用非价格竞争手段进行国际竞争。丰裕的劳动力资源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极具价格优势,再加上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品牌产品,所以被业内人士称为“割喉”式的价格战便从国内蔓延到国外,成为我国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之一。因此,中小企业应加快调整国际市场营销策略,摒弃以低质廉价取胜的传统观念,加大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尽快开发出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同时配合灵活的品牌运作,事先告知产品的高溢价销售,从而彻底走出反倾销的阴影。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的情况之下,国内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如何进行国际化发展,在全球市场范围内竞争将成为我国企业今后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际化进程阶段论
阶段理论是企业国际化进程的主要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批北欧学者在对瑞典4家制造企业进行深入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国际化阶段理论。他们将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分成4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不规则的出动、通过商进行出口、建立海外销售子公司和直接在海外进行生产制造。这种发展是连续和渐进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由浅入深地涉足国际市场。
北欧学派用“市场知识”的学习道路来解释企业国际化的渐进式阶段发展。市场知识可以分为企业经营的一般性知识和具体市场运作知识,后者只能通过实际经营活动获得和积累,是决定企业在本国之外经营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正是这种市场知识的积累导致了企业国际化阶段发展的渐进性。同时,这些北欧学者用“心理距离”或“文化距离”的概念来解释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的发展道路,他们认为企业的海外市场拓展次序是依据心理距离或文化距离的远近进行选择的。选择的原因在于,相同的文化使企业的市场知识更易获得,企业的经营活动更易获得成功。
笔者认为,将阶段理论作为对现今企业国际化的一般性解释是缺乏完整性和客观性的。这种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一部分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的规律,但是它的局限性也同样明显:第一,这种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展起来的,当时的世界经济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相对落后的信息环境使企业获取和积累海外运作的知识有很大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学习能力的提升,这种渐进的阶段形式可以回避的;第二,国际化进程的阶段理论是基于对中小型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的调查和研究,以中小企业相对有限的市场知识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为前提,它在解释其他类型企业的国际化活动时,其适用性会明显下降;第三,这种理论的解释能力和解释范围有限,虽然能够很好地分析制造型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但对于服务业如金融、保险等类型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就无法用出口和生产活动的逐步演替进行解释。因此,需要有一种理论对于企业的国际化过程进行更加全面合理的解释。
二、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层次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企业依旧用传统的阶段理论指导国际化运作已难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竞争。企业能力的竞争正成为国际企业间竞争的下一个主要战场,这种竞争不再是运用何种战略来提高国际竞争力,而是如何发展出相应的能力来达成这一目标的竞争,也正是企业的组织能力决定了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状态和道路。
国际企业是通过向国外转移竞争优势来产生新的价值的,根据国际化水平的高低,可以将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分为5个不同的层次,每一个层次的国际化程度不一,其向国外转移的竞争优势的数量和难度也各不相同,对组织能力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区别。企业的国际化水平越高,对组织能力的要求也就越高。
第一层次:出口。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最简单层次,企业直接向国外转移包含了本企业竞争优势的产品。这种产品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咨询、广告、金融等小规模服务产品。大部分企业还需要对其产品进行某种程度的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市场的要求。因此,处在这一层次的企业需要具有国际化产品开发和品牌维护的能力。
第二层次:合资子公司。由于企业对某地区市场或国际市场缺乏了解,国际市场运作经验不足,而需要通过与当地公司合作的方式来进入该地区市场,学习市场知识。在这一层次发展模式中,企业的资源优势只有部分能够有效转移利用,因而合作者在当地的资源优势对于该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就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与当地公司的合作中学习到哪些基础优势是可以直接转移,哪些优势可以通过向合作者学习获得,哪些优势则必须调整甚至寻求其他优势取代。在这一层次的发展模式中,企业除了需要第一层次中的国际产品开发和品牌维护能力之外,更需要有建立、发展与当地合作者关系的能力。
第三层次:全资子公司。在此层次中,企业开始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国外子公司的功能逐步完善。制造企业建立自己销售队伍、产品仓库和销售渠道,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服务业公司则在提供简单的本国延伸服务之外,在当地建立自己的服务渠道,乃至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创造出新的服务品种。在这一层次上,总公司需要对公司所拥有的竞争优势进行识别,对无法直接转移的竞争优势进行修改与调整,以适应国外子公司发展的需要,甚至寻找和创造全新的资源优势来保证子公司的发展。因此,在这一发展层次中,以公司本部为基地的资源优势的转移和调整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组织能力。
第四层次:跨国公司。随着公司在全球建立了多个子公司,并分别获取了资源优势,总公司的经营复杂程度大大增加,跨国界的管理活动越来越多,这就进入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第四个层次,即跨国公司层次。在这一层次,总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寻找和形成某些独特的资源优势,并根据全球发展的要求进行适当修改,继续向新的地区扩展,在全球市场中发展壮大自己。在此发展层次中,子公司、总公司间关系协调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关键。这一层次的公司所需要的关键组织能力也正是组织协调能力,即如何发展与保持跨边界、跨职能的管理手段的能力,这种组织能力的强弱决定了该跨国公司的跨边界协调行动的多少、子公司间的联系牢固程度、国外经营单位的权力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处于这一层次的跨国公司也因而具有高度多样化的发展形式。
第五层次:全球公司。这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最高层次,国外子公司在整个公司的战略制定和优势
形成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开始向公司本部及全公司内转移资源优势。这种子公司一般位于某些具有独特地方资源优势的地区,并充分利用这种资源优势发展出独特的竞争优势。整个公司逐渐演变为一种在全球范围内按产品、职能分工,甚至是地区总部形式的全球公司。这种全球公司的发展形式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分散在全球各地区的多重战略中心间的协调活动和多重资源中心间的优势转移活动对于公司的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的全球公司的运作需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协调能力,需要借助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和高效的人力资源体系,对公司进行比跨国公司层次更大规模的整合,在全球公司内部运用统一的标准和价值观消除这种大规模交流和协调过程中产生的障碍。
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正是其国际化水平依据上述发展层次提高的过程。下表显示了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层次和其相应组织能力。
三、组织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一般情况下,初步涉足国际市场的国内企业,特别是那些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都需要经历一个从对外出口、成立合资公司开始逐步发展的过程。通过这种渐进式的发展,不断学习海外经营知识,使组织能力逐步提升,从而保证该企业沿着这一国际化进程的方向往更高的层次发展。在这一点上,组织能力观点与阶段论是一致的。但是,现代国际企业发展的现实表明,各国企业由于发展历史、人力资源状况、信息技术水平、行业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国际化进程的途径已日趋多样化,而不再按照同一种模式发展。事实上,一家公司可以从任何一个层次开始其国际化发展的进程,这种国际化发展可以是向高层次(或低层次)运动,也可以跳过某些层次直接进入较高的水平层次运作。一些国际化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公司甚至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获得高层次运作所需的组织能力而直接进行发展。在如今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国际环境中,这种组织能力获得途径的多样性,使企业国际化进程也更趋多样化。
一家全球公司在世界不同地区也可能处于不同的层次,这同样取决于该公司是否具备了相应的组织能力。一些具备丰富的国际市场运作经验、处于较高国际化层次的欧美企业在进入亚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时,仍然需要通过采取合资企业等形式,培育相应的组织能力。
这种基于组织能力的观点更加符合现代经济环境中国际企业发展现状,对于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也具重要的启示作用。我国的跨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要逐步提升组织能力,稳扎稳打地开展跨国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我国一些企业迅速提高企业组织能力、实现跨国经营的跨跃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参考文献:
1.鲁明泓.国际企业管理.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一、保险国际化与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界定
保险国际化是指各国保险活动日益跨越国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过程,即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一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它包括本国保险人与国外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外保险人与本国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本国保险人走出国境到国外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国外保险公司到本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二,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二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反映着保险资本的社会化、国际化。保险分配关系的两个层次反映着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随着保险活动的扩展,保险国际化的内容日益丰富,主要有保险企业国际化、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监管国际化等方面。
保险企业国际化指一国的保险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形成信息灵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保险企业网络。同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允许外国保险机构进入本国,开放本国的保险市场。
二、我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现实考虑
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现实考虑。
第一,不一定要在本国市场出现饱和时才向海外扩展。通常大型保险公司只有在本国的业务和市场出现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向海外扩展。在本国拓展业务的同时,适当向海外扩张,通过实战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等也可以促进本国业务的成熟。
第二,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仍应重视。在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过去很多曾是封闭型市场,现在向国外保险业开放,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盟、印度以及中国。但实际上包括法国和德国向海外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也是在十多年里才开始的;二是许多曾对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格式进行严格控制的国家,已开始放松管制。现在如果一个企业要进入海外市场,门槛来自于纯粹市场经营能力,而不再是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果人们对新的市场不熟悉,仍然要面临严峻的考验。
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去之后,就要面临所在国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必然需要对所在国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很好的把握。除此之外,保险企业应重视文化的认同,这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最不容易被看到,但又是最容易造成损伤的风险。
可以说,保险国际化后对保险经营的影响主要是经营风险的增加。保险经营风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风险,一类是投资风险。在承保方面,保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经营国际化和惯例化。另外,国际化使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那些片面追求份额、不计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市场,以至于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在国际化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业务和转分保分出业务在更多的国家分散。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和保险市场的波动都会对再保险业务分出国的保险市场产生影响,都会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波动,甚至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这对保险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风险。在投资方面,国际化会增加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不但本国利率的变化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关联国利率的波动也会对本国保险市场产生互动。同时,不同国家的交易方的信用水准也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稳定。总之,在保险国际化条件下,保险公司风险将出现多元化、国际化和复杂化,保险市场波动将呈现出连动化的新局面。因此,对于国际化中出现的风险仍应予以重视。
第三,大力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的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保险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速我国保险国际化的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近年来,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外资公司多种形式并存、专兼业经营相结合、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共9家,其中,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3家(1家集团公司、2家股份公司)、外资分公司6家。随着再保险供给主体的增加,以及各主体资产总额的上升,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途径
3.1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扩大国内再保险供给能力
其一,做大做强中再集团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反对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改造中再集团,使其成为符合现代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不失为一条捷径。但是在改造中再集团的时候,必须将其推向市场,让其感受到市场的压力,促使其自身的变革,实现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凤凰涅槃。
其二,建立共保集团,鼓励各直接保险公司建立互惠共保体系。巨灾风险损失的巨额性和竞争的激烈性,都促使国内保险公司选择了联合以应对大型的单个保险项目。国内已形成了共保机制,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这样的合作无疑增强了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但是对于常规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较少。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承保的是非巨灾风险等,也会由于某一风险的发生,导致赔付额瞬间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经营的不稳定。所以,各保险公司应继续考虑针对一些特殊风险,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组织或组建某风险同保集团,这样既可形成国内各公司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尽快走向成熟,也可防止出现市场开放造成的保费严重外流现象。
其三,鼓励、促进中外资再保险公司合作。国际再保险业开展得较早,早期的经验积累和数据较完善,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可以引进短期外资战略投资者,或中资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建立短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承保与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3.2鼓励再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
由于再保险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一般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国际上大部分再保险人的业务都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而目前我国再保险经纪人寥寥无几,再保险中介机构的缓慢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以再保险经纪人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高要求性则是再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再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项培养,加紧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尤其是国际型、开放型、复合型的再保险管理人才和业务专业人才。
此外,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再保险监管制度。我国应建立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相结合,并以间接监管制度为主体,符合国际惯例并体现自身特色的再保险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我国应建立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内的再保险全过程监管框架。
四、加强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对于跨境保险机构,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因此,在逐渐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同时,应尽快对在我国境内设有保险机构或我国在对方国家设有保险机构的监管当局建立稳定的监管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应参照东道国与母国监管责任划分的国际惯例,加强监管信息交流,协调实施对跨国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在保险业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确保任何国家、任何形式的保险公司都不能逃避监督。
另外,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加大对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引进,从而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作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会员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保险监管当局,中国保监会要切实利用好这个国际保险监管交流与合作的场所,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世界各国同行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近年来制定的对各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保险监管原则和建议,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研究出一套既符合中国保险业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小梅,李小燕.培育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2(5):16-19.
[2]孟龙.关于新兴市场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接轨问题[J].2005(1):11-14.
一、保险国际化与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界定
保险国际化是指各国保险活动日益跨越国界,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过程,即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一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它包括本国保险人与国外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和国外保险人与本国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本国保险人走出国境到国外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国外保险公司到本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其二,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第二层次的保险分配关系,反映着保险资本的社会化、国际化。保险分配关系的两个层次反映着保险分配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体现。随着保险活动的扩展,保险国际化的内容日益丰富,主要有保险企业国际化、保险市场国际化、保险监管国际化等方面。
保险企业国际化指一国的保险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形成信息灵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保险企业网络。同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允许外国保险机构进入本国,开放本国的保险市场。
二、我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现实考虑
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企业国际化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国保险业国际化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现实考虑。
第一,不一定要在本国市场出现饱和时才向海外扩展。通常大型保险公司只有在本国的业务和市场出现饱和的情况下才会向海外扩展。在本国拓展业务的同时,适当向海外扩张,通过实战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等也可以促进本国业务的成熟。
第二,国际化所带来的风险仍应重视。在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一是过去很多曾是封闭型市场,现在向国外保险业开放,明显的例子就是欧盟、印度以及中国。但实际上包括法国和德国向海外保险公司开放市场也是在十多年里才开始的;二是许多曾对保险产品费率和条款格式进行严格控制的国家,已开始放松管制。现在如果一个企业要进入海外市场,门槛来自于纯粹市场经营能力,而不再是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如果人们对新的市场不熟悉,仍然要面临严峻的考验。
中国保险企业走出去之后,就要面临所在国的法律约束和监管,必然需要对所在国法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很好的把握。除此之外,保险企业应重视文化的认同,这是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最不容易被看到,但又是最容易造成损伤的风险。
可以说,保险国际化后对保险经营的影响主要是经营风险的增加。保险经营风险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风险,一类是投资风险。在承保方面,保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经营国际化和惯例化。另外,国际化使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那些片面追求份额、不计经营效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市场,以至于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在国际化条件下,再保险分出业务和转分保分出业务在更多的国家分散。任何一个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和保险市场的波动都会对再保险业务分出国的保险市场产生影响,都会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波动,甚至导致业务分出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这对保险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风险。在投资方面,国际化会增加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这种体制下,不但本国利率的变化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发展,而且关联国利率的波动也会对本国保险市场产生互动。同时,不同国家的交易方的信用水准也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稳定。总之,在保险国际化条件下,保险公司风险将出现多元化、国际化和复杂化,保险市场波动将呈现出连动化的新局面。因此,对于国际化中出现的风险仍应予以重视。
第三,大力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的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保险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速我国保险国际化的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近年来,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外资公司多种形式并存、专兼业经营相结合、公平竞争、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共9家,其中,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3家(1家集团公司、2家股份公司)、外资分公司6家。随着再保险供给主体的增加,以及各主体资产总额的上升,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途径
1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扩大国内再保险供给能力
其一,做大做强中再集团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反对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改造中再集团,使其成为符合现代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不失为一条捷径。但是在改造中再集团的时候,必须将其推向市场,让其感受到市场的压力,促使其自身的变革,实现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凤凰涅盘。
其二,建立共保集团,鼓励各直接保险公司建立互惠共保体系。巨灾风险损失的巨额性和竞争的激烈性,都促使国内保险公司选择了联合以应对大型的单个保险项目。国内已形成了共保机制,实行首席共保人制度,这样的合作无疑增强了国内保险公司整体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但是对于常规保险业务,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较少。对保险公司来说,即使承保的是非巨灾风险等,也会由于某一风险的发生,导致赔付额瞬间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经营的不稳定。所以,各保险公司应继续考虑针对一些特殊风险,建立行业互助保险组织或组建某风险同保集团,这样既可形成国内各公司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尽快走向成熟,也可防止出现市场开放造成的保费严重外流现象。
其三,鼓励、促进中外资再保险公司合作。国际再保险业开展得较早,早期的经验积累和数据较完善,我国专业再保险公司可以引进短期外资战略投资者,或中资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建立短期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承保与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2鼓励再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
由于再保险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一般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国际上大部分再保险人的业务都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而目前我国再保险经纪人寥寥无几,再保险中介机构的缓慢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以再保险经纪人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高要求性则是再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再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项培养,加紧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尤其是国际型、开放型、复合型的再保险管理人才和业务专业人才。
此外,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再保险监管制度。我国应建立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相结合,并以间接监管制度为主体,符合国际惯例并体现自身特色的再保险监管体系。具体来说,我国应建立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内的再保险全过程监管框架。
四、加强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对于跨境保险机构,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等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因此,在逐渐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同时,应尽快对在我国境内设有保险机构或我国在对方国家设有保险机构的监管当局建立稳定的监管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应参照东道国与母国监管责任划分的国际惯例,加强监管信息交流,协调实施对跨国保险机构的有效监管,在保险业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确保任何国家、任何形式的保险公司都不能逃避监督。
另外,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加大对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引进,从而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作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会员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保险监管当局,中国保监会要切实利用好这个国际保险监管交流与合作的场所,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世界各国同行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近年来制定的对各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保险监管原则和建议,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研究出一套既符合中国保险业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机制,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周小梅,李小燕.培育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几点思考[J].中国金融,2002(5):16-19.
孟龙.关于新兴市场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接轨问题[J].2005(1):11-14.
中图分类号:F272.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149-02
1企业文化的基本特征
(1)企业文化具有人本性。现代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强调人的理想、道德、价值观、行为规范等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这是有其积极意义的。传统的管理理论把企业当作专门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认定企业的唯一目的就是创造利润。在现代企业文化看来,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而且更是一个人的组织;它不仅谋求利润,而且更谋求人的发展。
(2)企业文化具有独特性。企业文化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强烈地反映本企业的独到之处。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具有自身的社会环境和行业特点,都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职工群体、管理模式、经营之道、价值观念和文化氛围,这种客观存在决定着企业文化建设只能从企业的实践出发,针对企业生存发展中的主要环境有的放矢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以体现行业特点,形成自身特色。
(3)企业文化具有时代性。企业文化是企业存在的反映,企业的存在总是受其所处时代的客观环境的影响,并打上时代的烙印。当前市场经济是时代的主旋律,而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市场充满了竞争,竞争和开放推动企业走向市场,使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和广泛,使企业的周围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进行相互作用。这一过程,既是一个不断向市场辐射、传播企业文化的过程,也是促进企业文化内涵在时代的影响下不断扩大和丰富的过程。
(4)企业文化具有民族性。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作为亚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民族文化的强烈影响。不同的国家,其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制度不尽相同,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民族习惯等,都有很大的差异。任何企业文化,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都是某一民族文化的微观表现形式。因此,企业文化具有民族性。
(5)企业文化具有继承性。作为意识形态范畴的企业文化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不可能凭空产生,而是继承了外来文化中的优秀成果,使之与本企业、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现实文化相融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逐步形成符合国情厂情的企业文化。
(6)企业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和企业文化都处于运动变化中,不会永久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但企业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具有相对稳定性。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信念等是职工理想、追求、意志的体现,它溶于职工思想,作用于职工行动,能形成一种传统。这种传统一经形成就成了企业发展的灵魂,不会朝令夕改,也不会因企业的人动、机构改组和产品更新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2企业文化的基本要素
(1)组织精神。作为组织灵魂的组织精神,一般是指精心培养而逐步形成的并为全体组织成员认同的思想境界、价值取向和主导意识。它反映了组织成员对本组织的特征、地位、形象和风气的理解和认同,也蕴涵着对本组织的发展、命运和未来所抱有的理想与希望,折射出一个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格,成为凝聚组织成员的无形的共同信念和精神力量。
(2)组织价值观。指组织评判事物和指导行为的基本信念、总体观点和选择方针。
(3)组织形象。指社会公众和组织成员对组织、组织行为与组织各种活动成果的总体印象和总体评价,反映的是社会公众对组织的承认程度,体现了组织的声誉和知名度。
3企业文化的功能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企业文化是一种是生产关系。它改变的是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方式,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促进或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落后的企业文化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企业文化是一把“双刃剑”。优秀的企业文化的功能很多,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向功能。一方面,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全体员工的思想、行为起着导向作用,通俗地说,就是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企业文化可以引导顾客的消费文化趋向,领导社会消费时尚和潮流,最终影响物质生产的发展方向和社会文化观念。从世界范围看,优秀的企业文化所体现的导向功能,总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顺应着社会价值的走向。
(2)团结功能。从根本上说,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共存的,但实际上,企业利益与个体利益难免发生冲突。企业借助于企业文化,引导并统一职工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目标,把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凝聚员工的向心力,使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
(3)规范约束功能。好的企业文化规范了企业行为,使之产生于社会之中,服务于社会,回报社会,按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发展,对社会负责。同时,企业文化对员工心理、行为产生影响或约束力。不同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心理、行为产生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这种作用主要通过制度文化和道德规范来实现。
(4)激励功能。企业文化以人为中心,承认人的价值,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它在追求企业共同目标的前提下,允许个性存在,对职工中各种不同的要求、兴趣爱好不强求统一,起到传统激励方法所起不到的作用,它能够激发和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4加强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以企业文化激励、鼓舞员工自强不息,促进企业蒸蒸日上。最重要的是应该有意识地建立一套企业共同的价值观,以此来统一职工思想,为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加强企业文化,就是要在总揽企业全局的宏观基调下,随着企业形势的发展着眼于未来,努力在建设上求进,在特色上求进,在影响力上求进,促进企业员工与企业心连心,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通过企业形象效应,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使企业市场活力激增,企业发展蒸蒸日上。
(2)倡导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断创新企业文化。在企业文化上求新,就是要在企业与员工中增强情感意识、精品意识、效益意识和面向市场的竞争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追求优良品质的严细作风,倡导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根本上孕育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求新的过程,就是给企业和员工以新的观念、新的精神、新的面貌,把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到更高更新的水平,凸现出崭新的有企业特色的精神风貌,并努力在实现一流的效益上求新,在塑造一流的形象上求新,从而引导企业和员工不断追求高素质、高品位、高效率,不断追求进步,追求完善。
(3)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营造精神文化“乐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离不开必要的物质基础。物质文明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可靠保证。在大力发展企业生产建设的同时,还应努力为职工修建家属住宅、单身宿舍,提高广大职工的生活质量。另外,还应为员工修建俱乐部、文化宫、图书馆、健身房等,不断丰富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满足不同层次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娱乐环境。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