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3:4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分级护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分级护理论文

篇1

1特级护理

1.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如严重的创伤、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灼伤,以及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等。

1.2护理内容:①安排专人24h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②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客观完整逐项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随时准备急救。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1.3自护理论的应用:当病人完全丧失自护能力不能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时,应给病人实施完全性补偿系统,以满足病人在氧气、水、营养、排泄、个体卫生、活动及感官刺激等各方面的需求。

2一级护理

2.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或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发生变化的病人。如各种大手术后、休克、昏迷、瘫痪、高热、大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2护理内容:①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的变化。②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随时准备急救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2.3自护理论的应用:当病人自护能力绝对受限不能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时,应给病人实施完全性补偿系统,以满足病人在氧气、水、营养、排泄、个体卫生、活动及感官刺激等各方面的需求。

3二级护理

3.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生活部分自理)。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幼儿等。

3.2护理内容:①每1~2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②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按护理常规护理。③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身心需要,指导病人提高其自护能力,促进身心健康。④做好一般的护理记录。

3.3自护理论的应用:当病人的自理能力部分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时,可发挥部分补偿系统的作用,护士和病人共同承担病人的自理活动,根据不同程度分为以护士辅助完成自护需求为主(如按医嘱给予及时准确的药物治疗,进行伤口和引流管的护理)和以病人完成自护需求为主(如协助和指导病人早期正确进行肢体活动和功能锻炼、合理饮食、充足休息和睡眠等)。病人活动包括调整自护能力、满足自护需求、接受护士的帮助。护士的活动包括为病人实施一些自护活动、代偿病人自护方面的不足、根据病人需要予以帮助、调整病人的自护能力。

4三级护理

4.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选择手术前的准备阶段等。

4.2护理内容:①每日巡视病人2次,观察病情。②按护理常规护理,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我护理。③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④做好一般的护理记录。

4.3自护理论的应用:当病人有能力满足治疗性自理需求,但需要健康指导时,护理人员应使用教育-支持系统来满足病人的需要,在护士的指导下,病人通过学习与疾病康复有关的知识技能,改变生活方式完成自护活动。护士活动包括调整及完善病人的自护能力,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病人获得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护能力。

5奥瑞姆自护模式的先进性

5.1赋予整体护理新的哲学理念和实践特征:在实施整体护理的过程中,运用奥瑞姆自理理论对病人进行评估,准确找出病人及家属的自理缺陷,提出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并且随着病人病情的变化和自理能力的改变,用奥瑞姆自理理论的三种护理系统提供不同程度的帮助,尤其是部分补偿系统和辅助教育系统,引导病人和家属参与到护理中来,成为维护和恢复健康的主体,充分调动了病人和家属的积极性,发掘自理能力,促进了病人疾病的康复,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自我护理,体现了病人的自我价值,提高了病人的生存质量,减轻了病人对家庭及社会的负担,拓宽了整体护理的实践内容,构成了整体护理独特的哲学理念和实践特征[3]。5.2以奥瑞姆自理学说指导护理与传统的分级护理相比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奥瑞姆自理学说以自我照顾为中心,最终目标是使个体担负起自我照顾的责任,对伤残老年病人尤为实用。通过护患共同商讨制定针对性、可行性的护理计划,有利于实现共同护理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而以传统的分级护理方式实施护理,护士根据医嘱的护理级别,按分级护理的内容去完成护理活动在实施中对部分病人缺乏针对性,过分强调替代式护理,强化了病人的角色,病人和家属习惯被动的接受护理,助长了对护理工作的依赖,不利于功能恢复[4]。

5.3体现了护士的价值:奥瑞姆自理理论使护士由简单、重复的技术操作者变成健康保健的宣传者,扩大了护士在治疗预防和保健中的作用,提高了护士在维持健康中的地位,丰富了护士的职业内涵,把更多的时间留给病人,不仅提高了护理质量,而且密切了护患关系。通过对病人的帮助指导与教育,训练其恢复正常的自理能力,更加体现护士的价值,同时激励护士对护理工作的研究、思考和探索,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5]。

6奥瑞姆自护模式的局限性

在实际应用奥瑞姆自护模式对病人进行护理前首先要求护士要结合护理工作的实践深刻学习、领会自护模式的内涵,为了合理正确应用理论对护士提出了较高的专业要求[6]。奥瑞姆自护模式应用过程非常繁杂,不仅要求护士具有一定水平,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具备人文、社会、心理学知识及护患沟通知识及技巧,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还需要护士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既要充分满足病人的自护需求,又要充分把握好自己的责任,以免影响病人的康复甚至发生不必要的医疗事故,目前情况下该理论是否适合我国国情,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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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分级护理是按照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分级护理标准和要求,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通常是在病人入院后由医生下达、护士依据医嘱实施[1],目前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在规范临床医疗护理工作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执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从而引发了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思考。

1分级护理执行现状

1.1存在问题

1.1.1分级护理医嘱的准确性肖小文[2]调查发现:一级、二级护理所占比例高,达43.2%、50.4%,比相关资料[3]高;一级护理符合率仅27.8%,二级护理符合率仅36.2%,护理级别实际评定符合率低;从入院到出院一直是一级护理者占38.5%,一直是二级护理者占40.0%,护理级别大多未能客观反映病情变化;医生下达的护理级别整体向一级护理偏移,而且多数护士认为医生确定的护理级别与病情不符,毕慧敏等[4]调查结果是52.55%,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的护士持这一观点的比例更高。毕慧敏等[5]将医嘱护理分级和标准护理分级作比较,发现两者有统计学意义。王淑琴等[6,7]将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护理分级作比较,也得出同样结论。

1.1.2护士落实分级护理的随意性较大由于没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使医嘱逐渐失去严肃性和应有的权威性[4,8];护士淡化分级护理并形成思维定势,对不按相应护理级别护理司空见惯,对确需按规定执行的护理也敷衍了事,结果是分级护理对部分病人只是一种形式[2,8]。

1.1.3临床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魏畅[9]调查发现,分级护理执行人员中有9.01%~58.57%是由分级护理服务体系规定的最低资质标准人员提供的;2.21%~87.96%是由低于规定的最低资质标准人员执行的;1.83%~41.68%是由超过最低资质标准人员执行的,这说明临床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1.2原因分析

1.2.1医学教育要求与分级护理制度不相符医疗与护理相辅相成,但在医学教育中很少涉及分级护理的相关内容,绝大多数医学生不甚了解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10]。王淑琴等[6]调查发现:住院医师在校期间仅有31.75%的人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其余68.25%的人在后期工作实践中逐渐了解;对分级护理依据即病情依据完全了解者为20.63%,部分了解者为79.37%;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为12.70%,部分了解者为86.51%。由于临床医生对分级护理的知识了解有限,医生往往根据主观经验或以惯性思维提出护理级别,造成分级护理制度执行中的不规范[6,10]。

1.2.2医生认识上的偏差如有些医生对护理级别从思想上未引起重视,下达的医嘱存在随意性[2];有些医生对新入院病人倾向于开出一级护理医嘱,以提醒护士注意[5];有些医生从经济考虑,认为把护理级别开高1个或2个等级可增加科室的收入[2];有些医生为自我保护,在病人病情变化时不及时更改护理级别[9]。这些原因也导致分级护理制度执行的不规范。

1.2.3护理人员严重短缺国家卫生部曾调查了全国210所医院,结果显示,护士缺编的医院占被调查医院的93.3%[11]。有些护士认为人员缺编是分级护理不能落实的重要原因,而这种观点在学历、职称高者比例更高[4]。现有护士很难满足分级护理的需要。

2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

2.1由护理学科的课程设置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护理学基础》及全国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教材《护理理论》都对分级护理的标准和要求作了详细的阐述,护士对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的适用范围、护理内容极为熟悉,而且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12],理论上说,护士是有能力下达分级护理的。

2.2由我国高等护理教育的发展现状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我国恢复高等护理教育20余年来,已形成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护理教育体系[13,14]。高等护理教育的年招生量已经超过护理专业年招生总量的30%。据教育部统计,至2005年,我国已有4所学校开设了护理学博士教育,30余所学校开设了护理学硕士教育、133所学校

开设了本科护理教育,近250所学校开设了护理高职教育,400余所学校开设了护理中职教育。除学校教育以外,成人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段均开设了护理专业,加上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完整的护理教育体系[14]。

完善的教育体系使护士掌握了大量护理专业知识,在理论上,护士具有分析病人病情、了解病人疾病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护士可以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做出决策,对病人进行分级护理,组织安排护理措施的有效实施[15]。

2.3由我国医院护士的发展现状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我国已经培养了大批护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理队伍不断壮大[12]。至2004年底,全国护士数量为130.78万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达25.6%[13]。根据“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的要求:到2010年,护士中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30%[13]。

高学历护士的加入是医院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却存在着高低学历护士、不同等级护士同等使用的问题[16],这不仅大大挫伤高学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极易造成由于不能体现自身价值而流失的现象;而由护士下达分级护理就是体现自身价值、展示护理工作独立性的一个尝试。

2.4由护理专业的自主性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专业自主性是指个人有权利自由的独立作业且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说明,负完全责任[17]。目前,尽管护理专业在不断发展,但护理专业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还未被社会乃至被医院的管理者所认可,护理工作仍被看作是从属于医疗工作之下,甚至有人认为在医院是“以医养护”。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医生是医院的主体,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决策权,护士没有权利参与真正的决策和决定[18],护士的工作自主性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的束缚[19],工作满意度也受到影响。有研究[20]认为,对工作环境缺乏支配能力、参与机构决策机会过少是影响护士工作满意度的因素之一。

弗莱德森在他著名的《医疗职业:应用知识的社会学研究》(Freidson,1970)一书中认为:将职业与其他行业区分开来的唯一标准在于“自主性的事实”,即一种对工作具有合法性控制的状态,一个职业只有获得了对于决定从事其职业工作的正确内容和有效方法的排他性权力的时候,才具有稳固的地位[21]。但是在临床护理实践中却普遍存在着由医生确定病人护理级别,护士被动执行的现象,如此下去护理专业自主性将如何体现?护士的专业知识将如何综合应用?

2.5从护理伦理角度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护理伦理是以医德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范为指导而形成的一种意识形态,它控制和调整着护理人员的思想感情和形态。护理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支持维护、行动负责、互助合作、关怀照顾。

分级护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常常使护理人员陷入了“伦理困境”,出现专业伦理与专业角色要求的冲突[22]:一方面在护理专业的伦理规范中,护士应该支持维护病人的利益和权利,给予其相应的护理;另一方面,在专业角色上,护士应配合医嘱的执行。护理伦理学指出,护士对自己所做的行动负有责任,即行动负责,指在护理领域内有关护理决策由护士做出,可见护理业务范围内如分级护理的问题应由护士自己决策并采取措施[19]。2.6由学者观点看护士下达分级护理的可行性胡斌春等[8]通过了解香港地区部分医院的分级护理情况发现:香港地区的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这样既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值得借鉴。肖小文等[2,4,5,19]认为,分级护理是护士为病人提供不同程度护理服务的依据,应由护理人员在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做出;这样既可避免跨专业指挥带来的问题,又可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护士主观能动性,体现责权利和专业价值[23]。

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医疗与护理是既有合作又有分工的两个专业。护理当然要根据医嘱进行,但不等于说护理工作没有相对独立性;护士与医生是平等的分工合作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因而在如何护理病人问题上,应该由护士做出决策,进行组织安排,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护士工作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树立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19]。护理人员若能取得下达分级护理的权力,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必能提高,我国护理事业必将翻开进一步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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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张立红,韩英军,朱月珍,等.部队医院护理科研开展现状的调查[J].南方护理杂志,1997,4(1):36-37.

篇3

分级护理制度为护理人员实施标准护理提供了指南,对提高我国的护理水平起到了积极而巨大的作用[1]。但是,随着护理学的发展,现代护理理论不断渗透到护理实践中,目前的分级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发展要求。笔者就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良影响及其对策综述如下。

1分级护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1.1分级护理制度的划分依据不足

1.1.1划分依据不够充分分级护理总的分级标准是依据疾病的轻重来划分的[1],并且自分级护理制度制定以来从未发生过变化,是划分护理等级的根本依据。但是,随着疾病种类的增多,患者病情变化较大,而且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下,仅以病情为依据确定护理级别显得很不全面。王淑琴等[2]认为以病情为依据的护理分级标准,虽能体现患者的部分需要,反映护理工作量,但不能有侧重地解决患者日常生活自理缺陷项目,缺乏个体针对性,浪费人力、时间等护理资源。也有学者提出护理等级的确定应以患者在院期间的病情为依据,并与其对护理工作的需求相适应[3],即可将患者的自理能力等列入划分的参考指标,但是在目前医院护理人力资源普遍配备不足的条件下,对患者自理能力大小尚缺乏准确评价的依据。

1.1.2划分标准不够客观护理等级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决定,护士根据医嘱实施相应的护理。而在医疗专业课程中并没有设置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临床医生对护理等级划分依据的认识、了解程度有限[4]。王淑琴等[2]对某军队三级甲等医院63名住院医生分级护理制度相关知识的调查显示,住院医生在校期间仅有31.75%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教育,68.25%是在临床实践中逐渐了解;对分级护理依据完全了解者占20.63%,部分了解者占79.37%;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仅为12.70%,部分了解者为86.51%。因此,医生在确定患者护理级别时,往往根据主观或经验判断分级护理标准,随意性较大,使得护理等级的划分缺乏统一客观的标准。

1.1.3划分范围与临床存在差异《护理学基础》中明确将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划分为一级护理;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者划分为二级护理[5]。但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其划分范围与临床存在很大差异,例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甚至一级医院之间等级不同,所开展的手术种类、难度和方法不同,但是所有手术后的患者护理级别几乎相同,都是一级护理[6];有些医院会根据护理人员人力多少决定患者的护理级别,人力资源缺乏时对有些病情相对稳定而自理能力较差的患者给予较低的护理级别。另外,《护理学基础》、《护理概论》中均明确规定,一级护理15~30min巡视患者1次,二级护理1~2h巡视1次,三级护理每日至少巡视2次[5,7]。其中一、二级护理临床落实率低。随着一级护理患者增多、护士工作量增大、患者需求增高等原因[8-9],对一级护理患者15~30min巡视1次难以保证,尤其在夜间,护理人员较少而有急危重症患者需要集中救治时往往不能做到对其他患者按时巡视;而部分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有可能需要随时巡视,15~30min巡视显然又不能满足其需要。以上现象提示护理管理者需要对一级护理的划分范围及标准进行重新探讨。

1.2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不够完整将《护理常规》(1983年河北医学院主编)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1998年中国人民总后勤部主编,4版)进行比较发现[3],分级护理制度制定以来,其内容从病情依据到临床护理要点,一直没有做过重大修改,其护理内容及要求不明确。虽然对各护理等级的巡视时间和个别基础护理项目规定了较明确的执行次数,但是大部分是指导性原则,如特、一级护理中均有“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一、二、三级护理中均有“满足患者身心需要”,这样的要求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定程度上使分级护理各等级之间只存在文字不同而无措施的区别[2]。另外也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导致护士按分级护理制度对患者进行护理时随意性较大。毕慧敏等[10]通过分析护理人员对分级护理的认知情况,认为护士对分级护理制度不明确,执行时会在巡视时间、病情观察、提供护理范围等方面产生偏差,不能按级别实施护理。

2分级护理制度缺陷产生的负面影响

2.1从护士和护理专业的角度鲁梅丽等[11]认为护理人员缺编,一级护理巡视时间不能达标是导致分级护理不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在一定范围内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包括患者死亡率增加,手术后负面事件的发生,殴打护理人员现象增多,患者意外、交叉感染的发生率增加等[12-14];它已成为阻碍我国护理学科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护理质量的提高,阻碍分级护理制度的真正落实[15]。而医嘱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的随意性又造成护士人力资源更加浪费,毕慧敏等[16]的调查显示,医嘱二级、三级护理中18.58%完全依赖或部分依赖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护理,而不需要一级护理但是有医嘱者占64.41%。造成一方面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护理人力资源又被不合理的大量占用的局面,这导致护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增大,护理人员流失率和周转率增高,最终将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另外,随着医疗市场的开放,护理工作量也相应增加,体现护理人员劳动价值的方法之一,就是护理工作以分级护理的形式被社会承认,各地区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了分级护理的内容及价格;但是因为此价格不甚合理,不能完全体现护士的劳动价值,而且受到来自社会、患者及家属的干扰,为了少交护理费而降低护理等级,使护理人员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17]。

2.2从患者的角度临床实际工作中,部分医嘱上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的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如对许多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血液病患者,除了需要加强观察并发症外,护理上没有更多的要求,而医生常根据其病情潜在的危险性医嘱为一级护理;相反,有些病情相对稳定而自理能力较差的偏瘫患者则医嘱为三级护理[18];而且,分级护理执行不当还可能造成患者出现意外,或患者依据护理分级标准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护理服务而引发医疗纠纷。

3对策

3.1护理级别的划分方面

3.1.1补充划分依据杨洁[19]对比中日两国的分级护理制度,认为分级护理中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是护理工作的2个不同方面,应分而述之;毕慧敏等[16]认为可以将生活自理能力(ADL)作为分级护理制度的补充,因为不同ADL等级患者的护理时间呈显著的递进关系,根据ADL等级计算护理工作量有很好的代表性,根据ADL制订护理级别及相应的基础护理、生活护理标准,具有可行性[20];王淑琴等[2]也提出将标准分级护理制度与Barthel指数分级法(用来评定ADL)相结合,用于对患者护理等级与ADL的判断,以充分体现患者的护理需求。而傅亚力等[21]提出应将系统化整体护理与分级护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分级护理按照护理程序进行;魏道琳等[22]提出将自理模式运用于分级护理管理过程中,以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思想。鉴于其它地区的护理状况,笔者认为香港的分级护理制度标准比较客观、详尽,涵盖了患者心理、ADL、治疗情况、病情、观察等方面的内容,原则性和操作性均强,既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

3.1.2明确护理级别的确定者护理作为一个独立专业,患者的护理计划应该由护理人员依据护理程序进行制定,但分级护理制度将决定患者护理的权力授予了原本职责为负责患者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医生,因而削弱了护理专业的自[1],也不利于护理学科的发展,更不能满足患者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有人建议,护理级别应由有中级职称的护士通过护理程序来确定、实施并评价,以避免医嘱护理所存在的缺陷[16];也有人认为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以护嘱的形式下达分级护理的等级比较合适[17,23]。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护士下达护嘱,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责任全部由护士承担,故护理等级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比较合适[8]。针对上述情况,建议观察级别和护理级别分别处理,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规定护士巡视病房和测量生命体征的时间等;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的ADL分级,结合病情、心理等综合因素确定护理级别,规定护理内容,使护理更有针对性,同时体现护理工作的主动性。

3.2完善分级护理的内容及要求针对分级护理中的巡视时间,朱宣等[6]建议一级护理1~2h巡视1次,二级护理2~4h巡视1次,三级护理每日巡视4次。而特殊病情变化或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予以特级护理,应该密切监护、随时巡视。对分级护理中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的标准也应有具体可操作的标准,《护理常规》中已有了对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及生活护理的明确具体要求[24],可操作性强,可以借鉴使用;除此之外还应补充完善护理程序和健康教育的内容,魏畅[25]通过对住院患者护理服务需求调查及专家咨询,确定了军队三级甲等医院的护理服务内容,建立了包括各护理等级服务项目、项目执行频次、执行人员资质在内的军队分级护理服务体系,其内容及要求较现有分级护理要求有较大改进。3.3强化管理,提高分级护理质量分级护理的真正落实,依赖于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增加护理人员的投入,其经济保障应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护理收费的合理增加[16]。在制定医疗收费标准时,应重新审视护士的劳动价值,以不同等级护理服务工作量为依据,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分级调整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当护理收费标准达到护士劳动价格与价值的平衡时,一切因收费问题引发的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会得到合理解决[8]。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医院可实行分级护理公示制,使患者了解分级护理内容,发挥对护理工作评价者的作用,以此来规范、促进护士的护理行为[11]。周荣慧[26]通过医院实施等级护理服务标准公示法,体会到公式护理服务标准,既可以使患者了解其应享受的基本的护理服务,也使护士有责任感,自觉、自律地完成工作,同时使护士意识到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记录护理措施的重要性,从另一个侧面推动了护理专业的发展。席延荣等[27]通过总结实施一级护理标准公示制的经验,认为该做法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另外,可以运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质控分级护理,也可以通过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或通过上级护理人员进行护理质量检查等方式,以保证护理质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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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分级护理制度为护理人员实施标准护理提供了指南,对提高我国的护理水平起到了积极而巨大的作用[1]。但是,随着护理学的发展,现代护理理论不断渗透到护理实践中,目前的分级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发展要求。笔者就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良影响及其对策综述如下。

1分级护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1.1分级护理制度的划分依据不足

1.1.1划分依据不够充分分级护理总的分级标准是依据疾病的轻重来划分的[1],并且自分级护理制度制定以来从未发生过变化,是划分护理等级的根本依据。但是,随着疾病种类的增多,患者病情变化较大,而且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下,仅以病情为依据确定护理级别显得很不全面。王淑琴等[2]认为以病情为依据的护理分级标准,虽能体现患者的部分需要,反映护理工作量,但不能有侧重地解决患者日常生活自理缺陷项目,缺乏个体针对性,浪费人力、时间等护理资源。也有学者提出护理等级的确定应以患者在院期间的病情为依据,并与其对护理工作的需求相适应[3],即可将患者的自理能力等列入划分的参考指标,但是在目前医院护理人力资源普遍配备不足的条件下,对患者自理能力大小尚缺乏准确评价的依据。

1.1.2划分标准不够客观护理等级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决定,护士根据医嘱实施相应的护理。而在医疗专业课程中并没有设置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临床医生对护理等级划分依据的认识、了解程度有限[4]。王淑琴等[2]对某军队三级甲等医院63名住院医生分级护理制度相关知识的调查显示,住院医生在校期间仅有31.75%接受过分级护理的相关知识教育,68.25%是在临床实践中逐渐了解;对分级护理依据完全了解者占20.63%,部分了解者占79.37%;对各护理等级的具体要求了解者仅为12.70%,部分了解者为86.51%。因此,医生在确定患者护理级别时,往往根据主观或经验判断分级护理标准,随意性较大,使得护理等级的划分缺乏统一客观的标准。

1.1.3划分范围与临床存在差异《护理学基础》中明确将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划分为一级护理;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者划分为二级护理[5]。但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其划分范围与临床存在很大差异,例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甚至一级医院之间等级不同,所开展的手术种类、难度和方法不同,但是所有手术后的患者护理级别几乎相同,都是一级护理[6];有些医院会根据护理人员人力多少决定患者的护理级别,人力资源缺乏时对有些病情相对稳定而自理能力较差的患者给予较低的护理级别。另外,《护理学基础》、《护理概论》中均明确规定,一级护理15~30min巡视患者1次,二级护理1~2h巡视1次,三级护理每日至少巡视2次[5,7]。其中一、二级护理临床落实率低。随着一级护理患者增多、护士工作量增大、患者需求增高等原因[8-9],对一级护理患者15~30min巡视1次难以保证,尤其在夜间,护理人员较少而有急危重症患者需要集中救治时往往不能做到对其他患者按时巡视;而部分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有可能需要随时巡视,15~30min巡视显然又不能满足其需要。以上现象提示护理管理者需要对一级护理的划分范围及标准进行重新探讨。

1.2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不够完整将《护理常规》(1983年河北医学院主编)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1998年中国人民总后勤部主编,4版)进行比较发现[3],分级护理制度制定以来,其内容从病情依据到临床护理要点,一直没有做过重大修改,其护理内容及要求不明确。虽然对各护理等级的巡视时间和个别基础护理项目规定了较明确的执行次数,但是大部分是指导性原则,如特、一级护理中均有“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一、二、三级护理中均有“满足患者身心需要”,这样的要求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定程度上使分级护理各等级之间只存在文字不同而无措施的区别[2]。另外也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导致护士按分级护理制度对患者进行护理时随意性较大。毕慧敏等[10]通过分析护理人员对分级护理的认知情况,认为护士对分级护理制度不明确,执行时会在巡视时间、病情观察、提供护理范围等方面产生偏差,不能按级别实施护理。

2分级护理制度缺陷产生的负面影响

2.1从护士和护理专业的角度鲁梅丽等[11]认为护理人员缺编,一级护理巡视时间不能达标是导致分级护理不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在一定范围内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包括患者死亡率增加,手术后负面事件的发生,殴打护理人员现象增多,患者意外、交叉感染的发生率增加等[12-14];它已成为阻碍我国护理学科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护理质量的提高,阻碍分级护理制度的真正落实[15]。而医嘱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的随意性又造成护士人力资源更加浪费,毕慧敏等[16]的调查显示,医嘱二级、三级护理中18.58%完全依赖或部分依赖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护理,而不需要一级护理但是有医嘱者占64.41%。造成一方面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护理人力资源又被不合理的大量占用的局面,这导致护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增大,护理人员流失率和周转率增高,最终将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另外,随着医疗市场的开放,护理工作量也相应增加,体现护理人员劳动价值的方法之一,就是护理工作以分级护理的形式被社会承认,各地区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了分级护理的内容及价格;但是因为此价格不甚合理,不能完全体现护士的劳动价值,而且受到来自社会、患者及家属的干扰,为了少交护理费而降低护理等级,使护理人员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17]。

2.2从患者的角度临床实际工作中,部分医嘱上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的实际需求相差较大,如对许多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血液病患者,除了需要加强观察并发症外,护理上没有更多的要求,而医生常根据其病情潜在的危险性医嘱为一级护理;相反,有些病情相对稳定而自理能力较差的偏瘫患者则医嘱为三级护理[18];而且,分级护理执行不当还可能造成患者出现意外,或患者依据护理分级标准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护理服务而引发医疗纠纷。

3对策

3.1护理级别的划分方面

3.1.1补充划分依据杨洁[19]对比中日两国的分级护理制度,认为分级护理中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是护理工作的2个不同方面,应分而述之;毕慧敏等[16]认为可以将生活自理能力(ADL)作为分级护理制度的补充,因为不同ADL等级患者的护理时间呈显著的递进关系,根据ADL等级计算护理工作量有很好的代表性,根据ADL制订护理级别及相应的基础护理、生活护理标准,具有可行性[20];王淑琴等[2]也提出将标准分级护理制度与Barthel指数分级法(用来评定ADL)相结合,用于对患者护理等级与ADL的判断,以充分体现患者的护理需求。而傅亚力等[21]提出应将系统化整体护理与分级护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分级护理按照护理程序进行;魏道琳等[22]提出将自理模式运用于分级护理管理过程中,以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思想。鉴于其它地区的护理状况,笔者认为香港的分级护理制度标准比较客观、详尽,涵盖了患者心理、ADL、治疗情况、病情、观察等方面的内容,原则性和操作性均强,既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

3.1.2明确护理级别的确定者护理作为一个独立专业,患者的护理计划应该由护理人员依据护理程序进行制定,但分级护理制度将决定患者护理的权力授予了原本职责为负责患者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医生,因而削弱了护理专业的自[1],也不利于护理学科的发展,更不能满足患者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有人建议,护理级别应由有中级职称的护士通过护理程序来确定、实施并评价,以避免医嘱护理所存在的缺陷[16];也有人认为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以护嘱的形式下达分级护理的等级比较合适[17,23]。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护士下达护嘱,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责任全部由护士承担,故护理等级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比较合适[8]。针对上述情况,建议观察级别和护理级别分别处理,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规定护士巡视病房和测量生命体征的时间等;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的ADL分级,结合病情、心理等综合因素确定护理级别,规定护理内容,使护理更有针对性,同时体现护理工作的主动性。

3.2完善分级护理的内容及要求针对分级护理中的巡视时间,朱宣等[6]建议一级护理1~2h巡视1次,二级护理2~4h巡视1次,三级护理每日巡视4次。而特殊病情变化或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予以特级护理,应该密切监护、随时巡视。对分级护理中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的标准也应有具体可操作的标准,《护理常规》中已有了对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及生活护理的明确具体要求[24],可操作性强,可以借鉴使用;除此之外还应补充完善护理程序和健康教育的内容,魏畅[25]通过对住院患者护理服务需求调查及专家咨询,确定了军队三级甲等医院的护理服务内容,建立了包括各护理等级服务项目、项目执行频次、执行人员资质在内的军队分级护理服务体系,其内容及要求较现有分级护理要求有较大改进。[

3.3强化管理,提高分级护理质量分级护理的真正落实,依赖于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增加护理人员的投入,其经济保障应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护理收费的合理增加[16]。在制定医疗收费标准时,应重新审视护士的劳动价值,以不同等级护理服务工作量为依据,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分级调整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当护理收费标准达到护士劳动价格与价值的平衡时,一切因收费问题引发的影响护理质量的因素会得到合理解决[8]。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医院可实行分级护理公示制,使患者了解分级护理内容,发挥对护理工作评价者的作用,以此来规范、促进护士的护理行为[11]。周荣慧[26]通过医院实施等级护理服务标准公示法,体会到公式护理服务标准,既可以使患者了解其应享受的基本的护理服务,也使护士有责任感,自觉、自律地完成工作,同时使护士意识到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记录护理措施的重要性,从另一个侧面推动了护理专业的发展。席延荣等[27]通过总结实施一级护理标准公示制的经验,认为该做法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另外,可以运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质控分级护理,也可以通过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或通过上级护理人员进行护理质量检查等方式,以保证护理质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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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确定临床护理人员编制、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1],也是确定护理服务收费的标准[2],分级护理制度明确各级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护理要求,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作用[3]。我国的分级护理始于1956年,由张开秀、黎秀芳[4]所倡导,一直沿用至今。随着护理工作范围的扩大,现代护理理论不断地注入到护理实践中去,分级护理制度的内容显得相对陈旧,在临床护理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护理工作质量,制约了护理学科的发展。因此,我国现行的分级护理制度需要改进与完善。

1国内分级护理制度的现状

1.1分级护理的质量标准

特级护理:安排专人24h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特级护理记录。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发生,确保患者安全。一级护理:15~30min巡视患者1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患者身心需要。二级护理:每隔1-2h巡视患者1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患者身心需要。三级护理:每天巡视患者2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患者遵守院规,满足患者身心需要[5]。

1.2我国现行分级护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2.1医、护在分级护理制度认知上存在差异

医生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级别。护士根据护理等级为患者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但当护理级别与该患者护理需求有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地去执行医嘱。王淑琴等[6]报道:某军队医院住院医师对分级护理内容中规定的临床护理要求,完全了解者仅为12.7%,部分了解者为86.51%,不了解者为1.59%。部分医生对护理级别的内容及要求不够清楚,仅从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的角度出发,产生了医嘱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所需的护理级别不一致的问题。研究[6-8]报道,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9]及标准护理分级[10]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1),而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护理分级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由此可见,医嘱分级与患者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分级护理等级存在差异性,这是评估者对分级护理制度内容认知不同所致。

1.2.2分级护理制度部分内容在临床执行困难

分级护理制度有些内容过于细化,有的过于笼统模糊,执行有一定困难。例如一级护理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部分一级护理患者不需要每30min巡视1次,而危重、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又需随时巡视。又如一级护理中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实际工作中有些一级护理的患者无需提供饮食、排泄、卫生等方面的护理,但如果不做就违背了工作制度。上述问题在临床一线工作者中普遍存在。

1.2.3医疗收费的尴尬问题

分级护理制度在收费问题上也面临尴尬境地。有的患者根据一级护理的标准,质疑护士并未做到一级护理中规定的一切而拒绝交费。有时家属提出患者根本不需要进行一级护理,因而不应按此标准收费。这与医生理解的一级护理的标准和书面规定有一定的距离有关。此外,目前的分级护理收费标准与护理劳动价值不匹配。周荣慧、刘坤等[11]研究显示:一级护理患者每日劳动力成本为120.78-210.26元,每日材料消耗成本为36.49元。目前各省市物价局规定一级护理每日收费在6-10元左右[12-13],这与实际成本测算数据有很大差距,连最基本的消耗品支出(36.49元)都难以保证。

1.2.4护理纠纷、医疗诉讼问题

当发生医疗护理纠纷时,患方可能根据分级护理制度的书面资料,质疑护士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标准。例如,1例高血压患者,需每30min测1次血压,但并不需要每30min测量呼吸、体温。如果医嘱为一级护理,而护士没有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每30min测量呼吸、体温等并记录,那么在纠纷或法律诉讼中

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将极为被动;而要求护士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按照分级护理制度去做并不现实。李文清等[14]研究显示:某医院心内科改进分级护理制度,针对分级护理制度出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及措施,患者及家属质疑护理级别收费的次数明显减少,2003-2004年每年发生10-15例次,2005年全年仅有1例次。

2国外分级护理现状

杨洁[4]报道:日本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的程度分A、B、C3度,同时根据患者的生活自由度分1-4级。这两个方面组合为12个类别,分别为:A1-A4,B1-B4,C1-C4。具体划分标准为如下:A度:必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心电监护,随时观察生命体征;B度:1-2h观察1次;C度:不需要经常观察。1级:禁止自己活动或自己不能活动,基本生活完全需要帮助;2级:允许床上活动,基本生活给予必要的帮助;3级:自己能室内行走,室外的基本生活需要帮助,如相关检查需护理人员陪送;4级:自己基本能照顾好自己的生活行动。例如,护士评估一名骨折卧床、病情稳定的患者,可能为其下达C1级别的护理,表示此患者需卧床,自己不能活动,生活护理要求很高,但不需要经常观察。Weitl,Josef[15]报道,德国的分级护理视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为患者需求的两个不同方面,因此,将两者分而述之。根据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护能力(A-bilityofDailyLife,ADL)分为A1-A3共3级。A1:患者只需要健康指导与教育,自己具有完全补偿能力。A2:患者只有部分补偿能力,需要部分照护者,如年龄偏大易跌倒的患者。A3:患者自己没有补偿能力,完全需要照护者,如大小便失禁的患者。根据患者对病情观察、生命体征监测以及导管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分为S1-S3共3级,类似于日本的A、B、C3度。日本、德国的分级护理均从病情观察和生活护理两方面着手,体现护理工作的两个不同方面,明确、具体地将两个方面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满足患者的需求。英国没有将护理明确分级,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定为病危、病重或一般,护士非常细致地落实好护理评估、护理措施、健康教育,真正满足患者各方面需求[16]。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的分级护理制度及不实行分级护理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3建议

分级护理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护理质量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价值不容否认和低估。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进步需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或被新的制度所替代。当今,针对我国目前的分级护理制度在临床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适宜临床护理实践的护理分级制度。

3.1改进我国现行的分级护理制度

保留现有的分级护理制度,由资深护士再将每一等级分A、B、C共3个子级别。即:1A,1B,1C;2A,2B,2C;3A,3B,3C。在医嘱定为一级护理的患者中,将需要注重密切观察病情的患者分入1A类,将注重提供生活照顾的患者分入1B类,既要密切观察病情、又要提供生活照顾的患者分入1C类。同样可将特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各分为3个子级别。[3.2参照和借鉴已有的其他分级护理制度

香港的护理级别分为四级[12],Ⅰ级护理要求最低,Ⅳ级护理要求最高,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护理标准比较客观、详尽,涵盖了患者心理、ADL、治疗情况、病情观察等方面的内容,原则性和操作性均较强,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

日本和德国的分级护理制度,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级别分别开具。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对护士提出要求,规定如何巡视病房、监测生命体征、护理记录频率及导管护理等。由资深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ADL分级,结合病情、心理等综合因素确定护理级别,规定护理内容,使护理更有针对性,同时体现护理工作的主动性。采用Barthel[17]指数分级法评估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此评估法是美国康复医疗机构常用的评估方法,在我国也广泛应用,评定简单,可信度及灵敏度高,主要用于治疗前后患者独立生活功能的变化,体现护理需要的程度。分为差、中、良3等级。差:Barthel指数计分≤40分者,生活上依赖较明显或完全依赖;中等:Barthel指数计分41-60分者,生活上部分依赖;良:Barthel指数计分>60分者,仅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能够自理。邵爱仙[18]等研究表明,根据ADL,采用Barthel指数分级标准,结论得出不同等级患者的护理时间呈递进关系,计算护理工作量有很好的代表性和可行性,具有正确、客观、方便等优点。因此,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标准制定护理级别、确定

生活护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还可以应用奥瑞姆自理模式(oremself-caremodel),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评估得分,制定完全补偿、部分补偿和支持教育系统的标准护理计划。

3.3改进护理收费

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生活护理分级进行收费。以不同等级护理服务工作量为依据,即按实际服务项目及内容收费,综合病情观察级别和护理分级调整收费标准,合理收费,减少不必要的医患、护患纠纷,公平保证患者、医院、护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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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我国的分级护理始于1956年,为张开秀、黎秀芳等老前辈所倡导而成,一直沿用至今。在医学科学和护理理论不断发展的今天,原有分级护理制度中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已不能适应现代护理的要求[2],国内也有同行提出,分级护理的内容已相对陈旧,在临床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院分级护理临床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了执行分级护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随机选取2007年3~9月在我院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妇科、儿科共19个病区住院的病人1816例进行分级护理实施情况调查,其中男961例,女855例,年龄6~78岁,平均年龄43.2岁。调查特级护理病人117例、一级护理病人441例、二级护理病人1012例、三级护理病人246例,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816份,回收1816份,回收率100%。

1.2方法

根据分级护理制度中各级别护理的要求,设定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种问卷调查表。

1.2.1调查内容

(1)病人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住院科室。

(2)护理实施内容包括以下6个指标:①巡视病房间隔时间:分为24h专人护理,15~30min,1h,2h,>3h,12h;②生命体征监测间隔时间:分为15~30min,1h,2h,3h,4h,6h,8h,12h;③生活自理能力评价:分为完全依赖、部分依赖、自理3个层次;④基础护理项目:包括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⑤心理护理;⑥卫生宣教。

1.2.2调查方法

指定1名经过培训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师深入病房,用各级别护理问卷调查表,评价相应级别护理病人的病情,填写调查表后收回汇总,统计出病人病情与级别护理的符合情况。

1.3符合率的评价标准

特级护理:能够24h专人护理、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依赖的视为100%符合;一级护理:每15~30min巡视病人1次,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或部分依赖的视为100%符合;二级护理:每1~2h巡视病人1次,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依赖的视为100%符合;三级护理:每12h巡视病人1次,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2次,生活完全自理的视为100%符合。

2结果

(1)本次调查中有266例病人的病情与其医嘱护理级别不符合,属人为因素导致的,如医生对分级护理认识的差异性和受收费因素影响,其级护理11例、一级护理91例、二级护理141例、三级护理23例。

(2)病人病情与医嘱护理级别符合情况见表1。

3讨论

近几年来,国内对分级护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的人日渐增多,探讨的问题愈加深刻,提出的建议应引起我们护理工作者的重视。本次临床调查结果显示,分级护理制度在临床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问题。

3.1分级护理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分级护理制度中有些内容较笼统,临床执行中随意性太大。例如,特级、一级护理对生命体征监测的间隔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本次调查级护理的病人间隔15~30min监测生命体征的65l例(61.3%),1h的22例(20.8%),2h的19例(17.9%);一级护理的病人中间隔1h监测生命体征的191例(54.6%),2h的52例(14.9%),3h的17例(4.8%),4h的90例(25.7%);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范围,形成同样级别的护理,病情监测的时间却相差甚远。

3.2分级护理制度中病情依据和护理要求存在矛盾

分级护理制度中依据病人的病情轻重来决定病人的护理级别,并规定了相应的护理要求。在一级护理中,有时会出现病情与护理要求不符,有些病人需要给予完全的生活帮助,但不一定需要严密的病情观察。本次调查中,骨科一级护理病人51例,其中46例(90.2%)为卧床病人,生活自理能力低,需要完全依赖或部分依赖,护理要求很高,但是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并不需要随时监测,给临床护理级别的选择带来问题,给临床医生和护理人员带来困惑。

3.3分级护理制度中有些内容执行有一定难度,不切合实际[4]

分级护理制度中要求对一级护理病人每15~30min巡视病房1次,该标准既概念模糊,又不可执行。每次巡视病房做什么,全面评估病人病情,还是监测生命体征,是否需要记录,无明确规定。况且,本次调查中有此需要的病人仅为33.4%。再说,假如一个病区有10个一级护理病人,每个病人巡视1次需要5min,那么需要3个护士连续巡视才能完成,此标准适合特护的病人应用。调查又发现一级护理巡视病房时间间隔1h的183例(52.3%),生命体征监测时间间隔1h的191例(54.6%),每小时巡视时间的例数与每小时监测生命体征的例数接近,因此取消巡视时间的规定,改为病情监测时间更为合理。

3.4分级护理中病情依据滞后

由于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从前的疑难、危重病例,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或治愈,例如肾衰竭病人在分级护理中定为一级护理,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开展,不但挽救了病人的生命,而且,定期透析病人还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各种制度需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进行修改,否则就会给临床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3.5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分级护理制度中规定,对特级、一级、二级护理病人要做好基础护理。但由于内容笼统,不同护理级别的病人需求不同,如特级护理病人基础护理需要护士做,而一级、二级护理病人需要护士完全或部分协助。况且不同的疾病需要的基础护理项目不同,如妇产科的病人会阴护理多,神经科的病人则需要口腔护理和皮肤护理。所以,不同护理级别、不同疾病不能一概而论。

3.6医嘱中护理级别不准确

在本次调查中有266例医嘱护理级别与病人需求不符,应为一级护理的病人,医嘱定为特级护理;应为二级护理的病人,医嘱定为一级护理等等,医嘱护理级别不准确的原因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4建议

分级护理制度病情依据不可能涵盖所有疾病,建议用生命体征监测时间的长短,作为病情轻重的依据,取消巡视病房时间;另外可以根据病人的自理能力分为不同的活动度,护士根据病人的活动度给予生活协助,病情监测与生活护理应分别分级分度,匹配使用;基础护理项目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待,以便使分级护理制度更实用、便于操作。

参考文献

1丁言雯.护理学基础.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63

篇7

1.引言

在供热行业推广和应用“分户计量、分室调温”技术,可以促使用户按需合理用热,节约能源,并按实际用热量缴纳热费,避免了吃“大锅饭”现象和由此引起的矛盾,也为热费的收缴管理带来了方便。但是热费的收缴并不能简单地按热表读数乘以热价计算,还要考虑户间传热、公摊热量等因素影响,以建立公平合理的收费机制。本文提出一种考虑上述因素的热费收缴模式,供参考。

2.户间传热

住宅供暖分户计量收费的基础是各户用热量的准确计量,采用适宜计量的供暖系统和足够精度的热表,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可归结为以下三种情况:

2.1标准用户

标准用户是指在供暖期实际用热天数d≥d0(当地供暖天数)的用户,实际用热量q1i可用各户热表上的读数q1i′表示,q1i′为热费收缴的主要依据。

2.2不供暖用户

不供暖用户是指在供暖期不居住也不用热,实际用热天数d=0的用户,因热表相对读数q1i′=0,不能按“表”计量收费.此时应计算由相邻各户传入的热量(即户间传热)[1],作为收缴热费的依据。

对户间传热,考虑其传热特性,按稳定传热方式只计算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文献[2]给出了按不供暖用户(房间)室内空气温度tb或按温差修正系数α计算得热量的方法,但使用上不够方便。

实际上,标准用户和不供暖用户,若结构、面积、楼层和朝向均相同即边界条件相同,二者差异仅在于tn或Δt即(tn-tw)的不同。设不供暖用户室内空气温度为tb,当传热边界条件相同时,若室温相等认为供暖效果相同,则可把不供暖用户的用热量表示为同类型标准用户用热量的函数,即

q1i=ξq1i′(1)

式中q1i——不供暖用户的计算热量;

q1i′——同类型标准用户的热表读数;

ξ——热效系数,表示供暖效果与同类型标准用户的接近程度,0≤ξ≤1。

由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计算公式可导出

ξ=Δt/Δt0=(tb-tw)/(tn-tw)(2)

经实测确定Tb后,用(1)、(2)式可算出不供暖用户由邻户传入的热量。表1为根据tn=18℃,tw=-5℃和不同tb计算的ξ值

表1热效系数表tb181614121086420-5

ΔT(℃)232119171513119750

ξ10.910.830.740.650.570.480.39.0300.220

2.3部分供暖用户

部分供暖用户是指在供暖期某些天不居住、不用热的用户。实际用热天数0<d<90%d0,热表读数q1i′≠0,介于以上两种情况之间。用热量既要计入热表读数,又要计算邻室传入的热量,可表示为

①长安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邮编:710061FEL:029-2377329

q1i=q1i′+ξ(q1i′-q1i″)(3)

式中q1i′为第i个部分供暖用户的热表读数,q1i″为同类型标准用户的热表读数,ξ(q1i′-q1i″)为扣除q1i′后应计算的由邻室传入的热量。

2.4用热量一般公式

以上三种情况,无论用热天数多少及热表读数大小,均可用(3)式表示用热量,即q1i=q1i′+ξ(q1i′-q1i″)(3)

式中q1i′——本户热表读数,GJ;

q1i″——同类型标准用户的热表读数,GJ,当各户q1i″不同时取平均值。

ξ——热效系数。

由上式知,对标准用户,若(q1i′-q1i″)≈0,则可忽略式中第二项(当该值较大时不得忽略),q1i=q1i′;对不供暖用户,q1i′=0,q1i=ξq1i″;对部分供暖用户,q1i′及ξ(q1i′-q1i″)均不为0,q1i=q1i′+ξ(q1i′-q1i″)。

3.热量分配

3.1邻室传热量

某一用户从邻室获得的热量是由相邻各用户共同负担的,并计在了邻户的热表读数之中,显然,这部分热费不应当由“供热方”负担,而应由“受热方”支付。根据图1分析,几种典型用户向其它用户的传热情况见表2。

外墙左户中户右户外墙顶层

左户顶层

中户顶层

右户

中间层

左户中间层

中户中间层

右户

底层

左户底层

中户底层

右户

平面简图立面简图

图1传热状态分析

表2向受热用户传热状态表受热用户位置可能的传热户数N热流方向

上下左右前后

中户顶层3-±±±--

中间层4±±±±--

底层3±-±±--

左户顶层2-±-±--

中间层3±±-±--

底层2±--±--

注:(1)+表示得热,-表示失热;(2)右户与左户对称

因此各类用户凡是有向邻户传热的,均应从q1i′中扣除所占份额,例如n分之一q1i′或ξ(q1i′-q1i″)。考虑到热流方向,传热面积和围护结构的不同,进行必要修正后,向不供暖用户传热应扣减:

(q1i)A=(mKAεkξq1i″/n)A(4)

向部分用户传热应扣减(q1i)B=[mKAεkξ(q1i′-q1i″)/n]B(5)

式中(q1i)A、(q1i)B——第i户应扣减的向不供暖用户和向部分供暖用户的传热量;

m、n——分别为第i户的得热户数及共同向某一用户传热的户数;

KA——传热面积修正系数,与各向传热面积有关,KA=Fi/Fp(Fi、Fp分别为第i户临室的传热面积和各户总传热面积的平均值);

εk——传热修正系数,与各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有关,εk=Ki/Kp(Ki、Kp分别为第i户通过围护结构向邻室的传热系数和各户传热的平均值)。

综合式(3),(4)和式(5),有

q1i=q1i′+ξ(q1i′-q1i″)-[(q1i)A+(q1i)B](6)

显然,不供暖用户和部分供暖用户通常是由邻户得热的,一般不扣减后两项。式(6)即为计算各户用热量的一般公式。

3.2公摊热量

一般地,建筑物总表热量大于各分表热量的代数和,这是因为实际存在着公用面积的耗热量及管道散热损失,设其值为Q2,Q2应由楼内全体住户负担并按建筑分摊,即Q2=∑q2i=∑(Q2/A)Ai(7)

令qA=Q2/A,qA为面积公摊指标(GJ/m2),则

Q2=∑q2i=qA·Ai(8)

式中A、Ai分别为总建筑面积和各户建筑面积(m2)。

4.热费收缴模式

4.1各户应缴热费的热量

qi=q1i+q2i=q1i′+ξ(q1i′-q1i″)-[(q1i)A+(q1i)B]+qAAi(9)

4.2各户应缴热费

Fi=qf·qi(10)

式中qf——热价(元/GJ)。其它符号意义同上。

4.3总热费

由热平衡总表热量=∑分表热量+∑分摊热量

即Q=Q1+Q2=∑q1i+∑q2i(11)

总热费Fi=qf·Q=∑Fi=∑qf·qi(12)

5.应用举例

西安市某四层住宅(见图2)共12户,建筑面积均为86m2,其中202为不供暖用户,301为部分供暖用户,其它为标准用户。已知总表热量为411GJ,各分户热表读数(见表3),经实测不供暖用户室内空气温度tB=5℃,西安地区热价20元/GJ,供暖期101天,求各户应缴热费和每m2每月热价。

各户供暖状态见表3,计算取KA和εK=1(过程略),结果见表4。从本例看,总热费=20×411=8220元,各户热费=8220/12=6851.17元,不供暖用户(202)应缴热费为平均热费的56.13%,占总热费的4.86%,小于平均百分数1/12=8.33%。部分供暖用户(301)应缴热费为平均热费的86.67%,占总热费的7.22%,略小于平均百分数(8.33%)。

表3各户供暖状态表楼层

户名

供暖状态

热表读数(GJ)

户间传热

一层101标准29.7无

102标准35.9-经楼板向上

103标准30.4无

二层201标准30.8-经楼板向上和侧墙向左

202不供暖0+上下左右

203标准31.9-经侧墙向左

三层301部分供暖17.6+上下右

302标准29.6-经楼板向下和侧墙向左

303标准32.4无

四层401标准36.7-经楼板向下

402标准30.2无

403标准32.8无

外墙左户中户右户外墙401402403

301302303

201202203

101102103

平面简图立面简图

图2例题用图

表4各户应缴热费表楼层户名热表读数计算热量分摊热量缴费热量热价应缴热费单价

q1i′q1iq2iqiqfFiq0

GJGJGJGJGJ/元元元/月m2

一层10129.729.76.3536.05207212.49

10235.929.2335.67713.42.46

10330.430.436.757352.54

二层20130.826.0132.36647.22.24

202012.8819.23384.61.33

20331.928.4234.77695.42.40

三层30117.623.3429.69593.82.05

30229.624.6430.99619.82.14

30332.432.438.757752.68

四层40136.734.7941.14822.82.84

40230.230.236.557312.52

40332.832.839.157832.70

12

335

334.9

76.2

411.1

8222

平均2.37

6.结语

6.1标准用户的用热量以热表计量,非标准用户热表未计入的用热量按等效法计算。

6.2各户缴费的热量,应计入公摊热量并相应增减户间传热量。

6.3文中方法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完善和简化。

6.4本文未考虑朝向、楼层等对热计量的影响。

篇8

特级护理:安排专人24h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特级护理记录。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一级护理:15min~30min巡视病人1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二级护理:每隔1h~2h巡视病人1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身心需要。三级护理:每日巡视病人2次,观察病情。按护理常规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1]。

2.1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足,缺编现象严重卫生部2003年曾调查全国210所医院,按1978年我国卫生部规定病床与护士之比为1∶0.4的标准进行检查,护士缺编医院占93.3%;实际病床与护士之比平均为1∶0.296[2]。中国护士与人口比为0.97∶1000,而绝大多数国家为3∶1000[3],2000年全国平均护士与床位比为0.4∶1,而许多国家都在1∶1以上;美国1.6∶1、法国1.2∶1、日本(0.9~1.2)∶1[4]。可见,我国目前的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尚达不到28年前规定的最低标准,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已成为阻碍我国护理学科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护理质量的提高,阻碍了分级护理制度的真正落实。

2.2分级护理质量标准要求的护士人数按分级护理要求的护理内容所需要的护理时间计算,应编护士数=各级护理所需时间总和/每名护士每日工作时间+机动数[5]。应编护士数=病房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平均护理时数(min)/护士平均每日工作时间(min)+机动数。2005年底我院工作总结公布数字显示,全院平均床位使用率为120%,每名护士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480(每日上班时间8h)-240(每周学习时间)/5(减2日周休)=432(min);每科住院床位数40张,一级护理病人每日所需时间为4.5h,二级护理所需时间为2.5h,三级护理所需时间为0.5h[5]。如某病房一、二、三级病人数分别为10人、20人、10人,该病房平均护理时数=4.5×10+2.5×20+0.5×10+13.3/40=2.83h=170min;按护理级别计算应编护士数=40×120%×170/432×(1+25%)=23.6(人),而我院平均每科护士人数15人,每科平均有2名护士工作在门诊,有1名护士总管费用,参与病房护理人数约12人,随着护理记录书写要求的不断提高,每科室至少有1名或2名护士的工作时间用于书写护理记录,实际参与病房护理工作的护士人数仅为应编人数的50%,远远不能满足分级护理工作的需要。

2.3分级护理制度在医护间存在差异医师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级别,护士根据护理等级为病人提供不同的护理服务内容,但当护理级别与该病人病情有所差异时,护士也只能机械地去执行医嘱。以医疗为职业的医师,对护理级别的实施及要求较含糊,仅从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的角度出发,产生了医嘱护理级别的不确定性,不但造成护士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出现护理收费的不合理,影响护士规范化的护理行为[6]。医师多用惯性思维提出护理级别,与以病人为中心,以满足病人身心整体需求为目标的现代护理模式不相适应。因此医师应加强对分级护理制度内容的学习[7],提高对分级护理等级判断的标准性认识[8]。

2.4分级护理在临床实践中所面临的经济困难与法律纠纷护理人员的低配置,出于管理者经济的考虑,面对过于低廉的护理收费,增加护理人员数量,无疑等于负债经营。增加护理收费已刻不容缓。目前我省护理等级收费标准:一级护理5元/24h,二级护理3元/24h,三级护理1元/24h。而我市医疗市场上普通护理用工最低收费标准为4元/h。我们再次以40张床的病房一级、二级、三级病人数分别为10人、20人、10人为例计算该病区24h护理收费=10×5+20×3+10×1=120(元),仅够雇佣1个普通护工,而护士是经过高等护理教育培养出的医学技术人才,所提供的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护理服务,其所从事专业护理服务的价值却低于普通护工,这应该引起管理者的重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护理质量、分级护理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一定要创造相应的物质条件,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使护理工作主体的配置及待遇参照国外同等医院标准。

护理人员配置不合理,分级护理就不能很好的落实,而分级护理又是绝对不可回避的,每一份完整的医嘱必须有护理等级的体现。这一深层次的矛盾不能很好的解决,使护理工作在法律面前,在常规检查中显得被动,护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努力的工作换不来社会的认可,护士身心疲惫,又难以摆脱法律的纠纷,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病人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由护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护理纠纷不断增多,现已有不少省份将分级护理制度公布于众,这本无可厚非,但在缺少实施客观支持的情况下,对护士是不公平的,使护士陷入极为艰难的困境,护士的从业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挫伤。加班加点工作,身心疲惫,护理质量难以保证,病人的认同性较差,也常因在上级质量检查中出现漏洞受到严厉批评。

3对策

3.1增加投入,转变观念实施分级护理是护理人性化的需要。而分级护理的真正实现,依赖于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增加护理人员的投入,其经济保障应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护理收费的合理增加。改变人们重仪器轻人工,重医疗轻护理,重医药轻护理的错误观念,合理增加护理收入的比例,使护理收入与支出维持平衡,为分级护理提供客观保障和物质支持。实施分级护理能提高护理质量,保护人权,使病人享受到真正的分级护理所带给他们的生命的尊严,使病人得到身心的整体呵护,使护理质量得以提高,病人生命质量得以保证。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满足病人的身心整体康复的需要。

3.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21世纪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以知识为主宰的全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与知识资本优势的独特性成为国际竞争的根本点,也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特点。现代社会,人力资源的价值已成为衡量企业或部门整体竞争的标志。所以,21世纪的国际竞争,是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本优势的竞争[9]。人力资源能否发挥最大作用,主要在于科学有效的管理。分级护理制度的真正落实,依赖于政策的有利支持,护理人力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护理人员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用科学去说话,用制度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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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艳,沈宁,闫瑞芹.我国护理专业人力资源现状及改进建议[J].护理管理杂志,2004,4(2):19-21.

[4]刘雪琴,陈玉平.护理人力资源短缺现状[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12):928-929.

[5]姜小鹰.护理管理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33-138.

[6]毕慧敏,蒋兰芬,米桂英.住院病人护理分级的差异性研究[J].护理研究,2004,18(8A):1394.

篇9

在临床护理实践中,由于病人个体差异很大及病情多变,加之受医学发展的限制,未知的医学领域很多,使护士在执业过程中遭遇护患纠纷的情况可能随时存在和发生。“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更加重了护士的责任。护理人员稍不留意就可能引发病人的不满或投诉,导致护患纠纷,给护理工作带来困扰,给医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为杜绝护患纠纷,笔者认为,护理人员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学习卫生法规,加强道德修养

护理人员应自觉、认真地学习有关卫生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内容,在护理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道德修养,自觉以《医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无欲无求,诚信奉献,以高尚的医德,良好的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真诚善良之心尊重、同情、理解、关爱病人,真正做到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帮病人之所需,以此建立良好、和谐的护患情感,在病人及家属的心目中树立起圣洁形象,是防止和减少护患纠纷的基础保证。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俗语所说的规矩在行业中就是规章制度。医疗行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护理人员的行为准则,更是保证医疗、护理安全,确保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制度的内容,自觉严格地执行医院的各项制度,照章办事。

质量是医院的生命,医院必须以质量寻求病人,以质量寻求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护理人员要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质量标准,履行质量程序,加强质量监控,提高质量水平。护理质量水平的提高需要护理人员不断地学习和充实专业知识,才能不断地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护理活动中努力做到:学习技术要精益求精,运用技术要规范操作,创新技术要科学求实。要积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开拓新领域,以一流的护理质量减轻患者的病痛,促进病人的康复,赢得病人的信赖。

3转变服务理念,增强超前服务意识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服务的需要,护理人员必须更新观念,转变服务理念,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服务工作要主动超前,要善于发现和总结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如当前引发护患纠纷的热点之一就是住院病人的费用问题。因此,主管护士对新入院病人除介绍“病人入院须知”及住院环境等,还应主动超前介绍实施“一日清单”的目的,病人需要做哪些检查及治疗。说明解释等服务性工作主动超前可增加病人及家属对护理人员的诚信度,避免病人及家属的疑虑和误解,为防范护患纠纷奠定良好的基础。

4书写护理文书要规范

护理文书是法律文书,护理文书把病人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记录在案,为医生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规范的护理记录也为医疗诊断提供了依据。因此,护理文书也是防范护患纠纷的法律依据。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客观、及时、真实准确、认真详细地记录,使书写的护理文书成为科学规范、系统严密、全面完整、保存完好的护理资料,为医疗事故举证提供重要依据。

5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

护理操作规程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经过实践,不断充实、修改、完善而逐渐形成的,其每一项都有其可行性、必行性和科学性。护理操作规程是预防差错事故的要素,也是防范护患纠纷的准则和依据。因此,护理人员不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不可凭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忽视操作过程中的病情观察,应严格按程序完成每一项护理操作。

6尊重病人的权利

尊重病人的权利是护理人员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在护理实践中,护士如不谨慎行事,就可能侵犯病人的权利而导致护患纠纷。为此,护理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如病人的诊断、治疗、护理等,该问题一定要充分说明,必要时可重复说明,让病人了解知情,心中有数;(2)尊重病人的消费同意权。医护人员首先要考虑病人对消费的承受能力,在必要使用价高的药品及昂贵的检查时,要向病人及家属讲明其必要性,要征得病人的同意并签字。护理人员在发用药物或陪同病人检查前,病人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医生反馈解决,要让病人明明白白地自愿消费;(3)要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对有隐私的病人,护理人员不应歧视病人,注意该保密的不要张扬泄密,保密性治疗须考虑病人的承受能力,可逐步稳妥地向病人讲明病情或只告诉家属,以减轻病人的精神压力,可让病人及家属在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选择放弃或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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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分级护理的制定我国的分级护理工作模式始于1956年,由张开秀等前辈倡导而成,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我国护理环节质量控制的内容和医院评审的项目指标之一,其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等四个等级[6]。具体的制定方法和护理标准[7]。

1.3分级护理(1)特级护理。适用对象:病人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如严重创伤、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灼伤,以及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等。护理内容:①安排专人24h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②制定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特别护理记录。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2)一级护理。适用对象:病人病情危重,需要卧床休息,如各种大手术后、休克、昏迷、瘫痪、高热、大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护理内容:①每15~30min巡视病人1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②制定基础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③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3)二级护理。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幼儿等。护理内容:①每1~2h巡视病人1次,观察病情。②按护理常规护理。③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身心需要。(3)三级护理。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选择手术前的准备阶段等。护理内容:①每日巡视病人2次,观察病情。②按护理常规护理。③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2国内分级护理的局限性

2.1划分等级的依据与适应范围的不一致性国内医院的护理等级由医生开具医嘱的形式确立,而目前与医疗有关的教科书及规范还没有关于护理等级划分的依据及标准[8]。医生在接受教育时没有学过分级护理的有关内容,对其缺乏了解,界定分级护理时主观因素多于客观依据[9],临床医生主要从疾病的角度去确定护理级别,而不同的医生对分级护理的认识不一致,掌握的尺度也不一致,造成护理等级缺乏客观性、严谨性。

2.2分级护理的划分医护脱节,影响分级护理制度的落实执行分级护理强调医护协调,而临床上常常出现在实施分级护理时医护脱节。如医生开具护理等级时缺乏与护士沟通,部分医生不客观分析病情,不加区别草率开具一级护理,笔者做的相关统计提示约有26.5%的患者医生医嘱一级护理至出院。而面对众多的一级护理,额外增加了护士的劳动强度,护士无法按要求15~

30min巡视1次,更不可能对所有一级护理病人按要求每天填写护理记录单,或造成每天给病人书写的护理记录前后无变化,内容空洞、贫乏[10]。其结果是:一级护理流于形式,而使一些真正需要一级护理的病人护理措施不到位,影响护理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病人的切身利益及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2.3分级护理内容的不切实际难以落实如分级护理在巡视病人的时间上规定过细[11]。一级护理要求15~30min巡视1次,在目前的护理人员配置上是很难实现的。国内目前的普通病房,一般设置40~50张病床,有的病房有近半数的一级护理病人,每巡视一次病房,都不止花上15min;而有的需严密观察病情的病人,巡视间隔间要求更短,以做到更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另外,夜间过于频繁的巡视也会影响病人休息。因此,显然在巡视时间上死板规定是不切实际的。而在三级护理的病人,要求每日巡视两次也是不够的,如对于外科术前待手术病人,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加强巡视和沟通,做好术前的心理护理及健康宣教,减轻病人的焦虑,使其积极配合手术治疗很重要。笔者认为分级护理的内容有待改进。

2.4分级护理划分不当易引发护理纠纷分级护理划分不当,造成护士执行时会在巡视时间、病情观察、提供护理范围等方面产生偏差,不能按级别实施护理,一旦发生意外,引发护理纠纷时,护士很难举证表明自己无过失[12];由于分级护理的划分依据缺乏量化的客观指标,以及在护理内容上的不够明确,易导致一些维权意识强的患者,如在某些专科,病人的意识长期昏迷,而病情稳定,留院做进一步康复治疗的患者,医生通常开具一级护理,家属往往会对巡视的时间及病情观察等护理活动提出质疑,认为护理措施不到位而引发护理纠纷。也有部分病人认为只要生活能自理,就不应该收取护理费,普遍认为应按护理时数或具体的护理操作项目收费更客观合理。

2.5分级护理内容不够完善随着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护理模式的实施,等级护理的内涵不断加深、外延不断扩大,对护理专业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而目前的分级护理仍局限于病情的观察和生活护理,显然有待改善。

3展望与设想

3.1护士制定护理等级标准,促进护理措施的落实分级护理是护士为病人提供服务的依据,应由护士通过护理评估来确定,并以护嘱的形式下达分级护理等级比较合适,如香港医院的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分为四级,Ⅰ级护理要求最低,Ⅳ级护理要求最高,护理标准涵盖了患者心理、ADL、治疗情况、病情、观察等方面的内容,原则性和操作性均强,既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又避免引起护患纠纷[11,12],值得我们借鉴。[3.2加强医护协调,共同制定制度在目前护士严重缺编的情况下,鲁梅丽等[14]考虑将病情护理级别与生活护理级别分别开具,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缓急确定病情观察级别,并对护理内容细化,由护士完成各项观察内容及护理技术操作;而由护士开具的生活护理级别由从陪护公司请来的陪护人员协助护士完成,如为病人洗脸、洗脚、洗手、擦澡、更单、协助大小便等,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护理病人、观察病情及时落实护理措施,保证基础护理落实到岗,服务到人。

3.3公示分级护理的标准,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为满足患者需求及适应当前形势,开展护理级别公示制[15,16],向社会公示各级别护理常规要求,由患者监督和评价护理质量,进一步规范护理行为,对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病人的身心需求,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全面推行等级护理服务公示也存在难点[15]。

3.4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障等级护理服务质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是保障一级护理服务质量的关键,Aiken等[17]的研究结果显示,护患之间的比例与外科病人的死亡率以及护理人员的辞职情况高度相关。张玲娟等[18]对等级护理标准操作时间与实际操作时间的进行测量分析发现,目前临床护理人员编制不足,工作超负荷,为了完成各项护理工作,护理人员不得不加快操作速度。简化操作流程,这实际上对真正提高护理质量是无益的。这和Feldstein[19]研究护理操作时间并不是越短越好,每一项护理操作应规定一定的标准时间范围,若片面追求效率,降低成本,势必造成护理质量的滑坡。因此,应根据不同病区、不同病种、不同护理等级合理配置人员,才能真正保障等级护理的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分级护理实施与先进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在临床的实践中出现了诸多不足之处,能否通过护士长带领护士与主管医生沟通交流,改革及完善护理等级的划分,如将分级护理的病人分类划分更详细,相应的护理措施更具体化,使护理质量得到真正提高,让病人更满意,并更合理

的利用人力资源,值得护理管理者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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