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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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论文

篇1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Equity,以下简称PE)是指定向募集、投资于未公开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形式。在新《合伙企业法》实施前,我国PE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形式,公司制PE基金(如大部分创投企业)的税收制度虽然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07年6月,新的《合伙企业法》实施后。我国有限合伙制PE基金也逐渐发展起来,究其原因,除了有限合伙制具有灵活的激励机制和决策机制等外,税收优势也是重要的原因。

一、公司型PE基金的所得税问题

1、基金公司层面缴纳的税收。公司型基金从被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性质不同。税率也存在差异,如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2007年《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转让股权的收益,应并入基金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基金投资人层面缴纳的税收。我国公司型FE基金的股东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自然人或公司)。个人投资者从公司型基金获得的收益,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视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所得税率。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率如低于或等于公司型基金的税率,则从基金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缴纳所得税;如果高于公司型基金的税率,机构投资者分得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自然人做基金管理人。税收待遇视同个人投资者;公司做基金管理人,税收待遇视同机构投资者。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自然人投资者从投资公司型PE基金所得的收益,不仅要缴纳基金层面的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7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个规定一定程度上减轻了PE基金的税负,从而间接降低了PE基金投资者的税负。但更根本的解决办法是颁布相关的个人股权投资的相关税收规定,若基金公司已经足额税率缴税,个人投资者从PE基金获取的收益可以视为税后收益。避免双重征税。

二、有限合伙型PE基金的所得税问题

有限合伙制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GeneralPatt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Patter)组成的合伙制基金。有限合伙人作为基金投资者,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比例一般为基金总规模的99%,基金进行分配时。有限合伙人可以收回本金。并获得80%左右的利润分成。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出资比例一般是基金总规模的1%,基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同样可以收回其投资本金,同时在基金收益率超过预定的最低收益率时,还可以获得20%左右的利润分成。

1、基金公司层面缴纳的税收。合伙企业因不具法人地位,不是独立的纳税单位,故在税法上无需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所得或损失,全部传递到合伙人层面。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由此可见有限合伙制PE基金在基金层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基金的合伙人在取得分成收益时分别纳税,避免了公司制基金的“双重课税”问题。2、合伙人层面缴纳的税收。我国的有限台伙制PE基金的构成中,有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普通合伙人同样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作为有限或普通合伙人投资PE基金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额规定》,在取得基金分成收益时,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作为有限或普通合伙人投资PE基金,根据新《合伙企业法》规定,必须对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经与其自身的其他收入和亏损合并计算后,再根据其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自然人担任有限合伙人,税负较重。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此规定,5万元以上的收入部分都要缴纳35%的所得税。但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其收益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同于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更类似于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篇2

目前已有的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文献大多从实务操作的层面展开,鲜有文献从经济学理论角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研究,更缺乏对其存在性以及治理机制的经济学分析。对于这一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需要从理论上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种金融中介存在的经济学原因。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私募股权投资的本质特征,推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经济学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存在性问题,首先要研究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投资者等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实现价值增值后再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投资的高风险性和专业性。具体表现为:

1.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实业投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实现价值增值需要时间,难以在短期内调整投资组合;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股权,往往不存在公开的股权交易市场,投资者大多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投资缺乏流动性。

2.投资对象的风险性高。私募股权资本所投资企业,不论是处于初创阶段的创业企业,还是需要重组的大型企业,或者是处于急需资本快速发展的企业,都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3.投资的专业性强。私募股权投资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所投资企业所处行业有深入了解,而且还须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这样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并有能力对所投资企业实施监督。此外,为实现所投资企业的价值增值,往往还需要投资者利用自身的专长、经验和资源向其提供必要支持。

4.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严重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是普遍现象,但该问题在私募股权投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它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投资后的监督控制等各个环节中。投资者在事前选择投资项目时,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其很难对所投资企业做出准确评估,企业家或经理人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但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夸大正面信息、隐匿负面信息来提高对企业的估价,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在获得投资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严重的道德风险,企业家或经理人奉行机会主义政策从而可能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私募股权投资的上述特点使得单个投资者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常高,必须支付大量成本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筛选和监督控制。由于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高、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外部融资非常昂贵甚至变得不可能。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分析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金融中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缓解了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投融资成本,提高了整个市场的效率。下面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等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问题进行讨论,从中揭示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中介存在性的经济学原因。

1.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GurleyandShaw(1960)、Chan(1983)、AllenandSantomero(1998)等认为金融中介通过分工、专门金融技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于单个投资者而言,由于投资所伴随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需要支付更高的搜寻、评估、核实与监督成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能够将交易成本在众多投资者之间分担,并且能够使投资者分享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相对于直接投资,投资者利用金融中介进行投资能够获得交易成本分担机制带来的好处,提高投资效率,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最基本原因之一。

2.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许多文献对信息不对称与金融中介机构存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例如,LelandandPyle(1977)是最早将信息不对称引入到对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研究中的经典文献,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涵盖的范围太广了,它不能成为惟一的原因,金融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使金融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应该成为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一个基本原因。Diamond(1984)认为金融中介是通过充当被委托的监督者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该问题贯穿于投资前的项目选择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各个环节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的投资中介,能够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要减少信息不对称则要求投资者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这些活动如果由多个投资者分别进行,则可能存在重复行动导致调查和监督行为的过度产生,这一方面造成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则会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而不能有效得激励投资者进行调查和监督,导致效率低下。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通常由对特定行业富有相当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产业界和金融界的精英组成,他们所拥有的专业技能与经验积累使他们在选择、管理、监督所投资企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他们在信息生产与处理上的优势使得他们能够成为投资者的人。他们通过投资前对企业进行深入的考察和投资后的监督控制,可以缩小信息差距,并且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规模效应降低监督成本。

3.解决了公司治理中传统的委托—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专业化投资中介机构的实质是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替代了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投资者做出这样的理性选择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投资者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成本要低于直接监督企业经营者的成本,这一方面是由于单个投资者可能不具备专业化的投资技能,其单独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成本非常昂贵;另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可以通过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形成特定的契约关系和组织结构,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和利益分配在事前做出明确的规定,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可以通过声誉机制和报酬激励机制解决中介机构信息生产的可信赖性和自我监督的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上相比单个投资者更具有优势。首先,可以发挥基金的资金规模优势,它们一般对所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能够对企业形成更有力的监督。其次,基金管理人能够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通过设计不同的金融工具、资金供给方式,以及制定复杂的合同条款,甚至直接参与管理来对所投资企业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减轻二者之间的委托—问题。

4.分散投资风险,发挥风险管理优势,提供价值增值。从风险角度解释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理论认为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比如,DiamondandDybvig(1983)提出的DD模型分析了金融中介在防范因消费需求的意外流动性冲击造成的不确定性方面所具有的作用,认为金融中介为“熨平”这种不确定性对投资与消费跨期交易的影响提供了可能;此外,Santomero(1984)、Chant(1989)、Merton(1989)、AllenandSantomero(1998)也从风险管理角度诠释了现代金融中介的存在性。对私募股权投资而言,由于投资规模大,单个投资者很难实现分散投资。并且分散化投资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成本,例如投资者可能不得不减少在某个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从而使得投资者对该企业的控制减弱,或者投资者将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对不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的是集合投资方式,它可以通过对不同阶段的项目、不同产业的项目的投资来分散风险,因此投资者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投资中介进行投资,除了获得成本分担的好处外,还能够得到分散投资风险的好处。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复杂的委托—问题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般性委托—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特殊问题,即存在更为复杂的委托—问题。

篇3

(二)国内文献近年来,国内研究者越来越关注私募股权投资给目标企业IPO带来的影响。谈毅,唐运舒(2008)以香港创业板市场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后发现有PE支持的企业上市后的业绩要显著好于没有PE支持的企业。向群(2010)通过实证研究证实,私募股权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绩效;私募股权投资行为优化了公司融资结构。但阐磊(2009)研究发现,从公司上市当天溢价表现和两年内长期股价表现两个角度,运用广义矩阵回归法对深圳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无法有效说明PE投资理论上应对上市公司产生的积极影响。郑庆伟(2009)、曾文强(2009)、邓尧刚(2010)等人分别采用我国深沪市上市公司,发现有无PE支持的目标企业在发行市盈率和发行价格上没有显著差别,有私募背景的上市公司IPO抑价程度并不显著低于无私募背景的上市公司IPO抑价,私募股权投资者对目标企业的认证假说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总的来说,对于有私募背景的企业IPO表现,有些学者认为抑价比较高,另一些认为抑价比较低,也有学者认为抑价虽然有,但不显著,基本上没什么差别;这些研究结果的差别可能由于时间、样本或国家经济环境等原因,或者是研究方式不同造成的。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本文将有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与没有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IPO当日的各项指标进行实证检验,并且比较IPO当年的经营业绩及股票收益等财务指标,实证上市公司有无私募支持的差异。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基础上,利用可获得的有关样本历史数据,依据前人分析的我国PE投资的特点,提出待检验的假说如下:(1)私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IPO当日股票表现具有积极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上市公司的IPO过程中,可能存在认证作用。由于企业在发展最初阶段缺少企业信誉,需要外部机构提供证明以保证企业具有良好信誉,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凭借自身品牌及声誉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这种保证。私募股权投资的认证作用能够减少或者部分消除IPO发行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与无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新股相比,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新股更易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会表现出更高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从而能够降低IPO当天股票的抑价度。在评价企业上市表现的众多指标中,IPO抑价度是最有代表性的指标。另外,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拥有多次成功公开发行股票的经验,因此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在IPO时能够吸引高质量的承销商,并且降低发行费用。为此,针对私募股权投资的认证作用,提出假设:假设1a:PE支持的企业的抑价度比无PE支持的企业的抑价度要低假设1b:PE支持的企业的发行费用比无PE支持的企业的发行费用要低(2)私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IPO当年经营表现具有积极影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因其自身优势,会给目标公司带去多方面的正面效应。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主动参与型的专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凭借本身专业性、经验性等大家普遍承认的优势特性给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保证,企业凭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良好的信誉支持,减小了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并可用更低的代价换取管理咨询服务。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介入企业的管理,可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进行监督与指导,从而改善企业经营业绩,提高收益,提升企业竞争力,使企业在IPO当年拥有更好的市场和经营表现。假设2a:PE支持的企业IPO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优于无PE支持的企业假设2b:PE支持的企业IPO当年的每股收益优于无PE支持的企业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以沪深两市中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2007年至2011年五年间所有新公开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是否有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取值,依据投中集团CVsource数据库。五年间,A股共上市935家公司,其中有私募支持公司390家,剔除数据不完整的上市公司,最终确定的样本数为927个,数据的处理分析采用Spss16.0和Excel软件。

(三)变量选取和模型建立本文选取变量如表(1)所示。(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用首日抑价度(Y1)和发行费用(Y2)来衡量目标企业首发当日的上市表现。首日抑价度=(上市首日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在Megginson和Weiss(1991)的研究中,他们利用抑价度的差异来检验私募股权投资是否对目标企业的市场定价有所帮助;本文采用单位发行费用来比较公司发行费用的差异,单位发行费用定义为上市公司每融资1元所支付的费用,计算上等于发行总费用除以发行规模。IPO首日抑价度越低,发行费用越低,代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给目标企业IPO当日股票表现带来越积极的影响。本文采用净资产收益率(Y3)和每股收益(Y4),来衡量目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当年的经营表现。净资产收益率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每股收益指标衡量了公司的每一股可以为其带来多大利润的能力,是研究公司经营业绩最简单明了的方法。IPO当年目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越高,每股收益越多,说明私募股权投资给目标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越明显。(2)解释变量。私募股权投资为一个哑变量,当目标企业有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上市时,取值为1,否则为0。该哑变量回归系数为正数时,说明私募股权投资会对被解释变量产生正向影响。(3)控制变量。为了控制除被解释变量以外的因素影响到上市公司IPO的表现,本文选取公司规模(X1)、公司历史(X2)、上市首日市盈率(X3)、市净率(X4)、资产负债率(X5)作为控制变量,更好的考察私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IPO的影响。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所示。

(二)回归分析从表(3)可以看出,以首日抑价度为因变量的方程中,拟合优度为0.352,F值为84.930,Sig值为0.000,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该回归模型具有意义。回归结果显示,私募股权投资者与首日抑价度的回归系数为-.065,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二者呈现负相关关系,说明PE支持的公司IPO当天的抑价水平并不显著低于无PE支持的公司,有PE支持公司的抑价度反而会高,假设1a并不成立;以发行费用为因变量的方程中,F值为115.900,Sig值为0.000,方程通过检验,但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回归系数为0.017,且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私募股权投资并不能帮助降低发行费用,假设1b不成立。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并不能起到降低发行抑价及发行费用的作用,原因可能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为了建立自身的声誉而将目标企业过早推向IPO市场,导致有私募支持的公司抑价度要高于无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公司,该实证结果与Lee(2004)提出的逐名假证结论一致。从表(3)还可以看出,模型3与模型4均通过了F检验,Sig值显著。根据回归结果显示,私募股权投资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呈现正向相关关系,并在5%水平下显著,说明有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公司上市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要优于无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实证结果表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利用自身专家优势能够改善公司治理绩效,提高公司业绩。假设2全部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对公司上市当年的经营表现产生积极影响。

篇4

首先,部分民营企业信誉、形象欠佳,使银行对民营企业态度冷淡。我国早期的民营企业是在传统体制的边缘和缝隙中成长起来的,经营者多为工人、农民、小商贩或供销人员,很多是政策催生,他们缺乏现代企业经营者的理念,执行的是家族垄断的产权制度、隐私式的财务会计制度、任人惟亲的人事制度和家长式的治理制度,企业形象先天不足。从财务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料不全、数据失真、信息失实的问题;从抵押来看,明显薄弱;从经营手段审视,粗放、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甚至一些民营企业为急于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而不择手段,从而失去诚信,败坏了民企整体信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了一个数据,60%以上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是3B或者3B以下的等级,银行难免对其谨小慎微,贷款自然举步维艰。

其次,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民营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我国现行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公众直接融资问题,入市门槛较高。2005年10月通过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发行债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一般民营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不能进入现行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最终仍然需要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因此,完善资本市场,引导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是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出现,无疑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工具。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PrivateEquity),是指按照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对非上市实业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也被称为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产业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所以说它是民营企业融资的最佳途径之一。

篇5

论文摘要:文章研究了在私募股权融资模式下,被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评估原理,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效应,探讨了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了私募股权投资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方法。

本文通过分析在私募股权融资模式下,企业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委托—问题,构造对治理结构效应的评估。治理结构效应是指制度的完善和效率的提高,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以及激励约束机制。

一、公司治理效应的评估原理

公司治理中的各种机制设计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企业的股权不是由分散的股东所拥有,而是由少数机构投资者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同样可以有外部控制市场的可能,即中断追加投资,使企业很难继续得到资金,或者通过股份调整,减少管理方的股权,使管理方时时感受到来自投资方的压力。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的投资不是以依赖性的关系为准则,而是完全以企业的业绩作为投资标准,这充分反映在分段投资策略和中断投资的威胁,以及追加投资的激励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家有足够的信息来判断企业经理层的行为及其动机,并有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果断行动的权利。

私募股权投资机制下的董事会是由名义上为非执行董事的私募股权投资家领导的,并为企业提供管理上的支持,推动企业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家虽然名义上是一个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却相当活跃主动,形成了一个积极的内部投资者的独特模式。与一般的非执行董事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家在企业中有直接的重大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盈亏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家的收益。正因为如此,私募股权投资家愿意并且注重和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过程有足够了解,有效地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和人风险,并与企业管理层能够达成目标函数的统一。私募股权投资家代表出资方长期持有企业的股权,不可能在股市上随时套现,因此一旦企业出现问题,只能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没有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即使在企业上市后,私募股权投资家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持有股票,继续进行监控和管理支持,帮助企业更有力地融资,更快速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家也吸引了其他机构投资者的长期持股,并吸引证券分析师的跟踪,使企业有更好的信息披露,而其他个体投资者也认同了这种管理支持的价值而进行长期投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又是独立于企业经理人员的,他们可以通过企业转售,企业回购股票,其他企业的兼并收购来达到回收投资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私募股权投资的股权相对集中,加上私募股权投资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能力也有意愿通过影响董事会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企业朝着更有利于股东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效应

(一)股权结构

公司价值是公司股权结构的函数,之所以会存在这种函数关系,是因为公司股权结构与促进公司较好经营运作的诸多治理机制之间具有相关关系,并对这些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具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些治理机制包括激励、收购兼并、权争夺以及监督机制。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委托—问题的存在,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需要股东对管理者实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就会导致无人愿意也无人能够去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能够在相对无约束的环境条件下,追逐自己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股东监督企业经理人的成本将由自己承担,而其收益却为所有的股东所分享,因而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股东没有对企业的经理人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股权的相对集中能较为有效地解决现代企业中经理人的监督问题。但如果股权高度集中的话,大股东有可能会利用其控股权为其自身牟取利益,而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为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也可以控制董事会,从而对包括经营管理、兼并收购在内的一切决策都具有绝对控制权。

私募股权投资是通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最后以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过程,利用在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以及丰富的经验,帮助创业企业建立规范的制度,解决各种问题。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决定了其一般不要求有绝对的控股权而只要求有相对的控股权,相对的控股权有利于对公司进行实质上的监督管理。所以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入主的公司一般都具有两到三个有相对控制权的股东,这样就会形成一种制衡机制,既避免了无人管也避免了大股东谋取私利的现象。

通过比较私募股权投资入主前后被投资公司前三大股东拥有股份的比例变化,以及比较同类公司前三大股东拥有股份的比例,可以看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否更加趋于合理。

(二)董事会的职业化运作

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利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利由董事会行使。私募股权投资家既是股东又是专业的管理和财务专家,具有良好的教育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建设高效的董事会包括制度的建设和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对于制度的建设,只要请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就能完成,但是制度的贯彻实施要涉及到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而这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理念的股东才能做到。这也是私募股权投资能真正有效的改善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的关键所在。通过分析被投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化程度,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董事会的效率和职业化程度。

(三)激励和约束机制

1.激励机制。所谓激励机制是指用“利诱”的办法来激励管理层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同时防止其为了个人利益或管理层集团的利益而损害股东的利益。私募股权投资家往往通过股权和期权的办法来构筑针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篇6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China's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very fast.But in China some private equity funds' cash flow chain management is terribly poor. Therefor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of limited partnership or of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ystem by international laws of China's private equity funds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the break of the cash flow chain.

Key WordsInformation Technology;Limited Partnership;Private Equity Fu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与研究基础

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非公开的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它是由private equity firm(私人直接投资公司)管理的,以策略投资者(strategic investor)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企业的经营与改造。它投资未上市的新兴企业,期待靠投资标的企业的首次公开招股(IPO 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大赚一笔,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以那些陷入经营困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取得这类上市公司的主导权,然后通常会将之私有化(下市),放手改造,优化管理,再重新上市大赚一笔,然后退出的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简称私募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KKR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和黑石集团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中国国内的一些学者吴敬琏、吴强、石勇进和张瑞彬等开始运用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对PE的投资运作机理、契约关系和制度环境进行了研究,对于PE投资的作用和政策研究在近几年形成了热潮[1],但大都不涉及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国际化出路相关的问题。对国外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侧重于微观层面和“技术“层面,也出现了一些尚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倾向,例如夸赞PE管理者具有超人的鉴别能力是违反实证研究的,而且过分强调了PE支持高科技产业化的“历史责任“[1]。其实,这是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研究没有实现国际化,中国股权投基金资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与国际接轨还有一段距离。

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合法与非法的真空

中国加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2006年到2008年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黄金扩张时期。2006年以来,《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了一定的法律环境,为股权投资发展提供了旺盛的市场需求和融资的法律基础。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中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对129家中国及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参与投资的私募投资机构数达到75家,投资总额达到129.73亿美元。但现有融资工具和金融服务仍然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仍然不高,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方面滞后了。中国对于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缺乏法律规范,没有与外国接轨。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准入有待明确,监管体系不够成熟等,导致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不适应产业创新的需要,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严格来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法律上没有正式的地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这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地下,管理主体往往介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他们只能以各类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即以各种委托的方式操作着巨额资金[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过去几年中,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迅速发展,却没有遵守有限合伙制的国际惯例。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不够,遵守法律法规不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防范做得不够;在美国金融危机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资金链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

要在借鉴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制定或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不必要的融资压抑和金融垄断,以与国际化接轨的金融法律法规,规范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有效运行。

(一)遵守国际惯例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化

按照国际化要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s)和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s)组成,其集合资金的方式包括基金制和承诺制两种。基金制由投资者在加入时缴纳其全部出资;承诺制不需在加入时交纳全部出资,投资者只需要承诺一定的份额,在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时,再交纳出资即可。[3]所以,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加快立法,争取与外国先进国家的相关法规接轨。

1.明确界定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性和组织法规

从法律上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禁止新加入的PE,为了拉客户,给企业报价过高,不懂行业自律,破坏了商业氛围。减少和禁止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给企业胡乱报价的现象。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正确的收益观和科学的利润观,严格限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2.尽快制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法》

从改革和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入手,完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激励制度。大部分在美国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采取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没有多个层次的税收负担或双重征税,[3]采用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的新型资本促进中国高科技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中国高科技产业化。

3.建立公开、公正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程序进行投融资管理并积极促进高利润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做大规模

以严格合理的程序和法律的形式,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体的各项权能,逐步建立与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者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对相关企业选择的发言权,力争协助和发现管理良好的各类优质企业到股票市场发行上市股票融资,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为股票上市的大型公众公司。

(二)强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风险防范

新加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金融公司,忽略了风险,投资失败率增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的融资风险防范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一个健康发展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发展不但要充分利用好已经募集的资金,而且还应从外部科学、有效地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不要为了增加利润,增加了股权投资的风险,在负债结构中,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应该更广,严禁保底承诺下组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避免成为地方债的替代品[4]。为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降低和防范对相关企业的融资风险就尤显重要。

(三)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的资金链管理

美国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私募投资在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要预防集资诈骗,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向募集资金的渠道[5],用法律界定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控股公司、个人投资者、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都可以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6],因而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链管理,是指使得现金--资产--现金增值的循环不断延续,维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常生产经营运转所需要的基本循环资金链条不断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营的良性循环的过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维持运转,就必须保持这个循环不断良性地运转。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人才的国际化

积极探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国际化双语人才。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有人或其代表进入管理层参与国内国际企业管理,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积极普及“培养双语国际化人才”的理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断促进着中国国际化人才培养事业的发展。

(五)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创新措施

加快私募股权投资信息化建设,建议采取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技创新措施,促进其运行信息化,采取规范化的法律制度,通过推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信息化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引领金融科技化和信息化潮流,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信息化科技创新,提高私募股权投资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结论

2009年开始,最近三年里中国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可能会重新洗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按照国际惯例采用有限合作形式很有必要。无论如何,中国PE在未来数年内依然是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圣地。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相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一定会有大的发展空间,一定会为中国公民的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冯进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国内外研究综述[J],经济师,2008年第5期.

[2] 游筱璐、徐鹏. 中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比研究[J],决策&信息,2008年第5期,总底1期.

[3] 姚琦.中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浅析[J], 财会月刊, 2008年第3期.

[4] 王佩真、殷洁.国际视角下的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J],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10期.

[5] 张荣琴,发挥产权市场平台作用拓宽私募股权融资渠道,产权导刊[J],200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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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1.基金募集方式——私募。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是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这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即潜在的基金投资者,是拥有一定财富水平,并且具有较高的财富获取能力,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投资者。

2.私募证券基金的定义。理论界人士和实业界认识比较一致地认为,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的资金,然后把资金投向具有较高增长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着准股权投资,甚至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监督和管理被投资企业,使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最终通过公司上市、管理层认购等股权转让方式实现资本的增值。

3.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从本质上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信托关系的体现,以非公开的发行方式,基金管理人、发起人在特定的满足相关条件的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建立起资金联系。因为只针对少数投资者,所以私募股权基金对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较少,一般只需要半年或一年私下对投资者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的运营情况和他们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及现状分析

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所面对的难题也是很多的,首当其冲的应该是融资难的问题。

1.银行信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了控制风险、保证盈利,纷纷提高了自己的门槛,贷款成本本身就比较高;而且获得银行的贷款程序复杂,获得贷款之后在资金的运用上还要受到多种限制,所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实际上存在许多困难。

2.直接融资。目前在我国,沪深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上市的条件要求很高,融资的数量也较大。此外,二板市场股票发行上市的条件也是比较高的,而且具备发行上市资格的企业已有上千家,而资金的供给是有限的,对于一个新市场来说,是无法容纳这么多的企业在短时期内发行上市的。

3.其他融资方式。正因为以上原因,民间借贷和一些私募活动在一些经济活跃的地区仍然比较多,对于企业来说,在银行信贷无门,资本市场不知从何进入的情况下,只能转而寻求民间私下借贷,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形成所谓的“地下钱庄”,这样获得的资金虽然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灵活性较大,但是成本要比银行信贷高,而且由于政府没有规范和保证这种融资活动的相关政策,企业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亮点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证券市场条件要求高,银行信贷门槛也高,而私募股权基金融资成本少,门槛低,显然具有极大的融资优势,受到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科技企业的欢迎。

1.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

私募股权基金的意义在前文已经详细说过了,这里就简要地就中小企业融资针有对性地介绍一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私募股权基金这一融资方式的优势所在。

(1)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私募股权基金所需资金门槛低,不需要抵押和担保,投资给企业的资金也不需要偿还和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行为,它的利润模式是对一个企业或产业进行培育,通过企业未来的发展取得收益,因而中小企业可以在几年内获得稳定而且充足的资金来源。

(2)可以改善企业的股东结构。私募股权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来,从而为企业引进具有战略性眼光的股东,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家族式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改善股东结构,而且也可以建立起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以致未来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财务制度以及法律框架。

(3)拓展企业外部资源。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专业的投资中介,拥有在多个行业领域的丰富投资经验,他们能够利用自身资源帮助投资对象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拓展财务资源以及商业伙伴,从而有效地节省中小企业的寻求成本,有利于其快速健康而且有方向地发展。

(4)为中小企业上市带来品牌效应。私募股权基金通常拥有良好的品牌、经验和信誉,可以为其投资对象带来增值的效益,而且在其投资参与或影响经营的过程中,也对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财务、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再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寻求上市时更容易找到声誉良好的国际承销商。

2.我国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应注意的问题

(1)合理预测融资风险,企业在考虑总收益的同时,还要预测将要承担的风险,收益与风险要相互匹配。

(2)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情况,从资金的形式和需求期限两方面考虑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

(3)合理保持企业的控制权,在引进资金时不仅要考虑资金的数额,还要考虑由此带来的所有权、控制权的分配以及再分配情况,要保持合理的企业控制权。

四、结束语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对于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虽然私募股权融资对中小企来说仍然面临一些现实的困境,但由于它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必然会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新的亮点。

参考文献:

[1] 郭恩才:解密私募股权基金[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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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高新技术企业自90年代在中国兴起后,以其高成长、高收益的运营特点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推动力量。2012年底,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3044个,从业人员达到594万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9269.4亿元{1}。但是目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在资金上的匮乏、投资效率也比较欠缺、融资渠道更是得不到完善,这些不利因素影响了这类型的企业做大做强,自身战略很难实现。发达国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对私募股权的运用则为我国的企业开辟了一条很好的借鉴之路。私募股权投融资市场在中国的发展日趋增强,推动了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张合金、徐子尧(2007)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难题提供帮助。吴晓灵(2009)认为,中国应该更多的发展私募基金优化我国的资本市场。刘媛媛、何晓峰等(2011),他们选取了创业板上市的高新技术公司实证研究得出,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的盈利水平与能力有显著的提高。王荣(2012)对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其结论是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有着正相关的关系。

二、私募股权发展现状概述

私募股权是市场化的金融工具,它主要运用于非上市公开交易的股权融资。它主要投资与非上市企业为其提供私募资金,当企业发展壮大时再以一系列的退出方式(如回购、并购、上市等)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得到比其初始资本高出许多的投资收益。私募股权主要特征:一、募集方式非公开。筹备私募股权基金时,会以非公开方相关收益、风险、期限等要与资金持有者进行商讨并以合约形式达成协议。二、投资主要对象大多为成长型高新技术公司。这些公司传统融资受阻,自身技术与产品风险较大,这些项目成功率通常较低。三、私募股权最终目的是顺利退出并获得高额收益。私募股权投资者与企业一般维持长期合作关系。企业遇到困难时,私募股权投资者会竭尽所能帮助企业。当企业获得融资最终成功上市并稳定股票价格时,私募股权投资者才能成功退出。

2006~2012年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规模涨幅波动很大,2009年、2012年出现低谷,2009年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投资受阻,2012年由于全球投资环境恶化、IPO账面回报趋紧、投资者信心下降、资金到位率低,全年只募集253.13亿美元,较2011年下降了34.9%但2013~2015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出现飞跃式增长,2015年达到了1921亿美元,这一数据占全球总规模的48%,普华永道分析这主要受到我国创新创业活动的推动。就投资领域而言,高新技术行业如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互联网等仍受私募股权基金的追捧,在投资数量上和规模上都稳居前列。2014年互联网行业投资规模为79.02亿美元排名第三,生物技术与医疗共融资29.55亿美元列第七位。高新技术行业占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40%{2}。

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特点与融资现状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集知识与技术为一体,以自身知识产权为核心开展经营活动,技术产品收入占到企业的60%以上。中小高新科技企业员工规模规定在300~2000人,销售额在3000万~3亿,资产总额4000万~4亿元{3}。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以下特点:1.企业的技术研发密集程度高。2.成长快、收益高同时兼具高风险的特征。该类企业以其新颖性、高度产品附加性快速抢占市场。但是由于该类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高新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失败在所难免,所以高风险是该类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

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现状:1.内源融资,企业将内部闲置资本转化融资。其融资成本由于只发生在企业内部使得成本大大降低;而且内源融资不需要对外支付费用,所以不会减少所拥有的现金流。因此,内源融资目前选择率很高。2.外源融资,即通过借助其他企业的资金,进行企业资金融通的过程。融资方式是否合理将决定企业融资结构是否优化,这对企业有效的、正确的举借债务资本,发挥其财务杠杆和防范财务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因为其自身的特点与金融市场规避风险的理念有些冲突,这使得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更为艰难。如表一所示,目前我国融资存在较大难度的该类企业占到69.3%的份额。

四、私募股权投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影响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私募股权不依赖于金融中介,投融资双方直接协议签订。因此这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第一,私募股权融资可以帮助企业改善其股东结构,为上市所规定企业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财务制度、和法律框架等进行优化。第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其发展初期需要大量的资本。私募股权资金使企业能够迅速扩大规模,解决其资金瓶颈,使企业更具有发展前景。第三,私募股权投资人更加专业化,其在战略资源、市场视野以及产业运作方面更有经验,这对企业成长更为有利。

(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应用私募股权融资效果个案分析

沃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成立,注册资本为126万,是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现代生物制药企业,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2008年引入PE,红塔创投占10%,长安创投占5%。公司于2010年11月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42④。本案例选取了未引入私募股权的两家企业(钱江生化:股票代码600796;四环生物:股票代码000518)作为沃森生物的同行业对比企业。本文采用财务分析体系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首先对净财务杠杆进行分析。三家企业的净财务杠杆率都比较低。沃森生物的净财务杠杆的比值数据相对较小,表明该企业筹资能力仍然较弱。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仍处于成长期,该阶段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其融资方式。而其运营能力如表三所示比较好,故其应整改融资策略,增加其金融负债的运用,进而加强对财务杠杆的作用。

其次是对经营差异率的分析。经营差异率越高表示企业的营运效果越好。由表三所示,沃森生物的经营差异率为三家最高,所以沃森生物的营运状况在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

通过表四可以发现,沃森生物的税后经营净利润逐年提高,净经营资产周转次数则大幅度下降。这说明企业在不断成长,经营结构也日趋完善,这是因为融资规模不断加大促成。

权益净利率是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体系的核心。在图一中,通过对沃森生物与三家企业的均值比较发现,沃森生物的权益净利率是三家最高,显示私募股权融资后的沃森生物的经营效果为优。但是企业对自身的筹资能力与营运能力仍然不重视,所以私募股权投资者投资于企业后,为了达到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双方的预期收益,投融资双方应加强对企业筹资能力和资金运用能力的培养。

五、结论与启示

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作用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新型投融资方式。其运作机制的完善性是解决我国目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瓶颈的一种重要解决方式。经过本文理论以及案例分析,私募股权的投资特点与中小高新技术的企业特征在短期内能够迅速达成协同反应,能够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规模扩大以及利润的提高到来帮助。私募股权融资可以帮助企业改善其股东结构,为上市所规定企业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财务制度、和法律框架等进行优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其发展初期需要大量的资本。私募股权资金使企业能够迅速扩大规模,解决其资金瓶颈,使企业更具有发展前景。私募股权投资人更加专业化,其在战略资源、市场视野以及产业运作方面更有经验,这对企业成长更为有利。鉴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和决策部门有必要在产业扶持、法律完善、政策引导以及规范监管等方面做好配套工作。

注释

{1}数据来源: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2}数据来源:清科研究中心http:///201504/20150424381787.shtml。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4}资料来源:沃森生物官网http://.cn/。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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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源组织形式退出机制

1.私募股权基金的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lty简称PE)是指通过非公开募集的形式募集机构投资者或个人的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控制或管理所投资公司使企业实现价值增值。投资者按照其出资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并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了企业首次IPO前所有阶段的权益投资,包括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各个阶段,也包括投资扩张期企业的直接投资和参与管理层收购在内的并购投资。投资于过渡期企业或上市前企业的过桥基金也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范畴。狭义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对己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投资。它伴随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培育公开上市的企业资源,在企业的种子期、成长期和扩张期都发挥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2.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通常为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养老基金和捐助基金等。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时间长,与其它金融资产相比流动性较差,对于投入资金的性质有着特殊的要求。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募集的主要对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来源于政府单位

在我国的各地省市级高新技术园区都有财政拨款,直接经营私募股权业务或投资到私募的产业投资基金中,但这一类型的投资者皆肩负着一定的政策目的。在投资区位上有一定的限制。经营或决策不同地方的政府资金很难投到同一基金中,但部分政府的资金已经开始了运营机制的转型—即从直接投资人变为出资人或有限合伙人,开始扮演基金的角色。

(2)来源于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及本土的上市公司

在我国的部分跨国公司因有较高的人民币积累或看重我国经济的未来潜力,都纷纷表现出以人民币或美元投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趣。由跨国公司来收购那些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这减少了跨国公司直接寻找项目和直接投资的风险和成本。即使跨国公司最后没有收购那些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推动了跨国公司所主导行业的产业链的发展,间接地为跨国公司创造了价值。

(3)来源于国外投资者

近年来,国外资金对我国风险投资市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据《亚洲风险投资杂志》报道,自1985年以来,己先后有50多家国外风险资金进入中国,基金资本额从1991年的1.8亿美元上升到2003年的36.1亿美元。对这些数量可观的资金,应当加以充分利用。为此,我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私募股权基金的目标客户的选择

在目标客户的选择方面,私募基金倾向于选择拥有资金在100一2000万之间的客户。通过私募基金的推出,基金管理人能更好地拓展这个层次的客户。此外,私募基金这种形式更便于基金管理人吸引投资者。另外,由于私募基金的客户数量很少,私募基金更有可能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设计投资策略,客户也因此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4.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盈利模式

私募在赚钱的情况下才能收管理费。当然,同样的盈利比例,规模越大,私募赚的钱越多,准确地说,私募是业绩、规模都追求,如果客户赚不到钱,私募一分也别想拿到。国际、国内通行的私募盈利提取比例是盈利部分的20%。打个比方,如果客户资金总盈利是40%,私募公司会提走40%x20%=8%。提取的方式有的公司按月提取,有的是按季度提取。提取的前提是,必须在每次利润结算周期内盈利,私募公司才能提取业绩,如果亏损则一直计算到下一个周期出现盈利后才能提。除此之外,客户还需承担2%一3%左右的银行托管费、发行费。为保护投资者,对客户提成还约定,留出一定的盈利空间不提,以防在以后周期因系统风险而出现亏损。

2006年国内开放式基金的最高收益率约160%,这在很多人看来几乎是一个投资界的天文数字,但如果和私募基金的收益率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据了解,不少私募基金去年的收益率都远超过200%,300%-400%也是常见的业绩。由于私募基金面对的是少数资金大户,监管相对宽松,不需要严格的信息披露,投资股票的比例也没有限制,因此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私募基金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收取2%的固定费用和赚取利润的15%-20%。这一方面是要远高于公募基金,基本上与国际对冲基金相同。

在收入分配方面,国内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约定的比例提取。具体分红比例各家私募基金都是按照跟不同的客户签订的合约来定。如果出现亏损,则没有收入,有的可能是营业部给的佣金。可以说私募基金与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完全捆在一起。

当然,高收益自然也有高风险。由于私募基金都是由私人创办,自有资本少,且人数不多,投资者委托理财后,收益完全是靠私募基金经理的个人表现甚至道德水准,面临的市场、操作、法律和信誉等方面风险都很大。

5.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分析

(1)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就是最终通过退出实现价值增值或盈利,因此通畅的私募股权资本退出机制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乃至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培育都至关重要。根据被投资公司股权出售的对象和股权出售的比例可把退出机制分为以下几种方式:IPO、收购退出、二次售出、回购以及破产清算。

(2)IPO。在IPO中,公司的股份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给公众投资者。但是,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并未在上市时就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售出,而是在上市后的一段时期内逐步售出,最终实现完全退出,收回投资。IPO被公认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可以使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充分实现社会化和公众化。在中国,IPO包括在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以及境外市场实现直接、间接上市,近期有望开通的创业板市场将成为私募股权投资IPO退出的另一重要舞台。

(3)收购退出。在收购退出中,整个公司的资产(或股权)将出售给第三方,第三方通常为战略收购者,在规模上比被投资企业大得多。收购完成后,鉴于原有企业管理层的出色表现,买方(战略收购者)可能会将被投资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子公司,留住原有的管理团队;另一方面,买方也有可能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并入自己公司内部。总之,收购退出中的买方多是为了合并被投资公司的资产、人才或者技术,以获得协同效应。收购退出的实现,可能是因为被投资企业与私募股权基金之间的协议: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私募股权投资者将有权要求原有股东和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必须按私募股权投资者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4)二次售出。在二次售出中,私募股权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第三方通常也是战略收购者,有时则是另一家VC/PE。因为资本对接职能是VC/PE的主要职能之一,在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甚至到成熟期的各个阶段中,都会有不同投资主体的介入。因为不同VC用E的特长和关注阶段不同,一方比较擅长投资的初期运作,另一方则比较擅长投资的后期运作;也有可能是因为不同VC/PE对被投资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存在不同的看法。二次售出与收购退出的区别在于:二次售出仅将私募股权投资者所持的股份出售给第三方,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所有者)并未出售其所持股份。收购退出则是将整个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第三方.

(5)回购。在回购中,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将私募股权投资者持有的股份重新购回。回购的发生多是由于被投资企业无法达到合约中的特定条款:(1)如果被投资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其管理层将被迫以约定的价格买回私募股权投资者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权;(2)虽然在约定的期限内被投资企业可以上市,但是由于其盈利不够,以至于它上市后的市值没有达到一个约定的数值,即没有达到一个合格IPO的条件,回购也可能发生。

(6)破产清算。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方式,部分或完全的失败是很普遍的。当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意识到所投资的企业不能产生盈利,并且不具有发展潜力,无法获取预期的回报时,他就应该果断退出,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与其浪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在一个没有前途的项目上,还不如将退出的资金和富余的人力投入到下一个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中,实现资本增值,同时避免更大的损失。因此,虽然清算退出预示着私募股权投资在这个项目上的失败,但是及时有效的清理失败项目仍然是非常明智和重要的。

6.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建议

我国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进程中,必须将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走向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坚持发展符合中国特色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才能促进了中国的产业升级,拓宽居民资金运用渠道,又能为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提供资金支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发展建议:

(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私募股权投资机制。稳定、规范、繁荣、公平、公开、公正的证券市场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至关重要,政府必须也有责任全力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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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发展机遇

在世界范围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有三种形式:有限合伙、信托和公司。其中,以有限合伙型最为常见,公司型最为少见。毋庸置疑,有限合伙型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因为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或人士担任普通合伙人,可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应的,出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享受合伙收益,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不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不同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清晰,激励约束明确,从而实现资金与专业管理能力的有效结合。

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指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设立的投资基金,通过信托契约明确委托人(投资人)、受托人(投资管理机构)和受益人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资金与专业管理能力的协作。信托型蕴涵的是一种“委托——受托”关系,由投资管理人以自身名义对基金资产进行经营,投资人作为受益人分享利益,不参与基金资产的具体运作。

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所体现的是一种“委托——”关系,它以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承担风险和责任。投资者在购买一定的基金份额后即可成为公司股东,有权通过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等方式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基金管理人可作为公司经营者以公司名义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此形式基金的缺陷明显,如问题、双重征税问题等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理论指导

金融危机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功的三大要素:长期性、公共性、价值投资。

1.长期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广泛汇聚着巨额的长期公共资本,在长期价值投资中创造了骄人的业绩,其凭借独特的投资眼光和高效的管理技巧,严重的金融危机中,超越了投行,得以善存。其成功不仅得益于其高效的投资管理技术,也得益于其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2.公共性。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资金源自于公共资本,才使得其在管理和盈利模式上也独具特色,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潜在价值它更为关注,正是这一特色使私募股权基金获得了超乎寻常的长久而持续的收益,也使其成功地避开了经济危机的正面冲击,并可以在更长的经济周期中化解投资风险,实现价值投资收益。

3.价值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价值投资上对于熨平经济波动具有积极意义,它大大减轻或提前消化了一国资本市场的投机性和泡沫,其收益与公共资本相关联,既提高了公共福利水平,也使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关联,保持了两者的一致,不致寅吃卯粮。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促进效应。私募股权基金能加快国有企业产权社会化的步伐,使国有企业在保留相对的所有权和相对的控制权的情况下适度开放产权,适量吸收私募股权基金等外来资本,逐步淡化企业的行政色彩。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授权私募股权基金制定国有企业产权社会化的方案,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向社会募股、员工持股以及企业兼并、联合、互相参股等形式,向现代企业转变。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促进效应。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产业整合的重要市场,国内产业投资需求日益旺盛,产业整合的潜力巨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根据经济规律和产业政策进行科学投资,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行为进行引导,引导社会资金的正确流向,从而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促进效应。

3.平滑非上市公司的上市效应。中国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治理结构较差,而私募股权资本的加入,可把上市公司存在的治理问题尽可能地在其上市前的私募市场上解决,从而有效避免公司上市后经由公开市场的放大作用造成的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即便企业不以上市为目标,仍然对其长远发展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