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筑施工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4: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市政建筑施工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市政建筑施工论文

篇1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工程总承包方式为未来建筑施工工程的发展方向,它将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策略及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和赢利能力。所谓工程总承包,顾名思义,就是把工程的设计、发包、施工的工作委托给一个公司全权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是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进步,由“施工”越升为工程,“工程”二字扩大了“施工”的范围,这个扩大的范围就是设计与施工紧密相连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这是一个关节点。过去建筑施工的传统作业情况通常为: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无法与专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充分沟通,所做出的设计通常没有从施工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往往发生所做出的设计不容易施工的情形;但是如果能够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来做规划与设计,在设计阶段除了能将建筑、结构、机电、景观、灯光等设计做水平整合的外,更可让规划、设计、施工与维护等原本需要垂直作业的工项在设计阶段即能事先做好垂直整合,使工程能够规划的更完善,设计和施工准备得以同步进行。由于总承包公司有施工经验及技术,提早介入设计,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并减少不同阶段衔接的时间,有助于大幅节省工期,工程质量与建筑施工成本也因施工单位的提早介入而能更加改善。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必将得到业主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未来建筑业的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

1.1需要加强咨询服务、设计和融资功能建设

(1)咨询服务。工程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增加咨询功能对施工企业打造总承包企业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承包商尽早参与项目提供了机会。

(2)设计。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是不可能的。施工企业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功能可以通过修改其组织结构,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部门来实现。

(3)融资功能。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特别是承揽国际工程,需要企业具备很强的融资能力。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如何建立宽泛的融资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

我国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所以,施工企业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工程总承包组织结构形态,形成对接市场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等方面都要健全并形成体系。

1.3完善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程度

工程总承包更为重视的是总包协调和整合能力,对市场资源的掌握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核心能力。只有很高的标准化水平,才能保证企业高层能够对很大的管理幅度进行有效监控。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编码体系和定额体系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基础竞争力的体现,这是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必然选择。

1.4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工程总承包要求企业对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应用的速度和广度大大加快,采用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总包管理是一项基本举措。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总承包企业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吸引和招聘社会上优秀人才的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培养制度,并形成长期性、根本性的解决人才的制度。培育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

2、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过去建筑施工行业的工作环境给人脏乱的印象,而脏乱不仅会遮盖质量且会制造危险,因此,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是非常必要的,除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地现场发生事故的风险外,对提高施工质量与工作者的劳动条件,有显著的作用;再者,产品质量的优劣,与企业整体形象有极大的关系,尤其建筑施工质量的优劣更是会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保障,只有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与“质量”,才是建筑施工业基本的生存法则。

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两大要求:一是提供安全的环境。二是严禁不安全的动作。要拥有一个安全的建筑施工工作环境,首先需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与设施并落实要求,而要避免不安全的动作则要严格要求,对违反者予以严厉处罚,让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宁可多流一点汗、少流一点血”的道理。另外,加强工地现场文明施工,除了保持施工环境的整洁,提供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和良好操作环境外,还可以大幅提高施工效率。实践证明,良好的建筑施工环境,对施工效率提高可达15%.因此,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仅无须额外花费成本,还可对降低成本支出。

要确保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方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持续改善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并能预防事故的发生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适时沟通、迅速应变的目的。另外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应通过公司文化传达到每一个职工,使全体职工都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的知识与意识,并赋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绝对权力与责任,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政策认真彻底落实。

3、不断创新与研发

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必须从创新与研发着手,才能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不断的创新,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创新与研发关系到企业的根本竞争力,良好的管理可提高效率与降低成本,但要拉大与竞争者的差距则只有加强创新与研发。过去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投入创新与研发者较少,但在竞争不断加剧的环境下,对创新与研发较为重视的企业,就可显示出其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技术管理领先的经济价值。目前创新与研发的方向可朝自动化的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和工法创新着手。同时重视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加大科技进步的力度。主要是加强与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的联合,建立有效的科研转化体系,围绕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项目成本;在施工及设计项目上加大应用"四新"的力度,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将现有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用技术保持成本上的优势。为了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应加快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将技术服务、合作承包等作为国际引进的重点。

创新与研发最终将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降低成本,获得更高的效益。

4、加强信息科技的应用

在信息科技发达的今日,各行业无不利用先进的信息科技,以达到有效管理、快速沟通的目的。信息科技的运用可将信息准确快速的传递,可以即时有效沟通,大幅缩短以往文件传递所需要的冗长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系统可将人员和各类其它资源作最有效率的调度,充分的运用企业资源,进而大幅度提高自身竞争力与获利能力。

4.1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施工企业都使用了计算机进行办公管理,包括日常文件管理、财务管理、投标报价和标书的制作等,有的企业还建立有人员、材料等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和统计。通过计算机的应用,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促进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正规化。但这里仅仅是将计算机作为工具在使用,并没有体现出管理的功能。

4.2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

随着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出现了以下的趋势:

(1)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应用,主要包括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4个子系统,这是计算机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基础的应用。

(2)基于局域网(LAN)的工程项目管理。利用局域网和计算机,各个部门之间通过局域网进行信息交换,使项目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调配资源和人力,实现资源共享;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是可以自动流动,效率得以提高。

4.3三维施工布置图的应用

所谓三维施工布置图,就是利用计算机三维成像技术,将施工的构件和工序顺序立体的呈现出来,形成直观的图像,便于复杂工程的施工安排和配合。

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可视为一个大型的现场生产及组装工厂,在任何时刻都有数十、甚至数百个工程项目同时进行。传统建筑施工管理模式是串联式的想法,将工程井然有序的一项一项完成,工期的快慢与否决定在单一项目的施工速度,以及前后工作的衔接。这种过时的建筑施工观念应予以改进,新一代的工序安排是平行化处理,或是重叠化、并联化,可大幅度节省施工时间。若要发挥同步工程的效益,就必须在施工组织时,经过严密的事先计划和周密安排,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土建、安装、装饰等工作的三维空间组织安排变得相当的重要,利用三维施工布置图,使得施工效果完全以图像展现,各工种与班组在施工时能有所依循,可同步作业。对水电配管而言,更可以通过三维施工布置图,布置出最佳配管线路,对管线质量提高与成本的降低,有显著效益。

4.4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

随着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和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普遍采用定单生产与全球化运作模式,此时企业需将资源予以整合,其中包括公司的人事、财务、物料、技术、信息、生产,并结合上下游企业成为完整的供应链模式,于是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ERP)应运而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可以使管理者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与绩效,提供及时性的整合及最佳企业流程来拟定策略并提出整合解决方案。ERP系统的使用除了与其它领域接轨外,最重要的是如何提供给管理者作资源应用的参考,而整合资源形成企业的优势,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一体化系统或集成系统,它进行的信息管理是从总体出发,全面考虑,保证各种职能部门共享数据,减少数据的冗余度,保证数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信息依靠管理系统实现收集、分析、应用、共享;只有集中统一化,才能成为企业的可用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不只是计算机的应用,计算机只是工具、是硬件,关键是靠各类管理软件的支持。管理信息系统也不是计算机辅助企业管理,它是企业的神经系统,是一个人机系统,是每个企业都不能没有的分析决策系统,其重要职能是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流程化和现代化。

5、提高服务水平

任何产品都需有顾客消费,产品才会有市场需求,而任何企业想要达到持续发展,就必须研究如何让自己的产品满足顾客(业主)的需求,而提高服务水平就是使产品达到顾客满意的最佳手段。良好的服务必须以诚恳方式解决顾客投诉的问题,对于客户的反映,要承担责任,要及时处理。同时,检查自己让客户不满意的产品或流程,找出自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馈以后的生产中,改进工作,以长期让用户满意为依据与准则。提高服务水平还在于在工程的进行过程中以用户目标为施工管理方向,做到维护用户利益的同时实现施工企业的长远利益。

对于建筑施工产品而言,质量可分为看得见的质量与看不见的质量,如何让顾客对看不见的质量有充分认知,是取得顾客认同的重要关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向业主进行汇报,包括例会、书面报告报表等,就属于服务的重要工作。工程汇报可满足顾客的四大权力:安全、被告知、选择和表达意见。通过汇报向业主说明施工情况可满足顾客被告知的权利,使业主了解其并认可所购买的产品(工程)的真实质量,及其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绝对可以符合安全的要求,而在工地会议中与业主交流,可使业主充分地表达意见,对建筑施工工作有进一步认知与认同,对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很大帮助。

6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面对严峻的挑战,提高产品质量是必经之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首先,需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建立水平与垂直整合的模式与架构。再次,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环境提高施工环境安全性与效率。再次,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与研发,从设计到施工,从工法到材料,从技术到管理,从空间到时间,都要进行研发创新,以提高竞争力。最后,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业主的提出问题,并将相关问题的解决反馈到工作中去。以上是未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所需努力的方向,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篇2

一、遗嘱效力概述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因为遗嘱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有效成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遗嘱有效成立对立遗嘱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一要求。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遗嘱应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也是法律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保护的体现。

(三)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遗嘱行为无效,即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四)遗嘱类型、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形式上稍有欠缺,会导致遗嘱无效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将遗嘱的分类定位为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五类,每一种不同的形式其成立条件也各不相同。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的遗嘱;代书遗嘱是立遗嘱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书写,便自己口述,找人写作,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或按指印确认;自书遗嘱顾名思义就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否则就不是自书遗嘱了;录音遗嘱则是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对口述的内容进行录音制作的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则是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述遗嘱,由他人代为转述,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归于无效。

二、遗嘱继承公证中公证员审核的重点

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中,除了按照继承权公证的常规对申请人的身份、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亲属关系等进行审核外,还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区分遗嘱的形式,对遗嘱的效力予以认定

我国现行《继承法》确认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为了继承财产而不择手段,公证员必须要做好审核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工作,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首先确认遗嘱内容是否经公证变更或撤销进行审查,然后进一步核实确定被继承人没有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后,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为公证遗嘱以外的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取得全体法定继承人对该遗嘱内容无异议的书面确认,并经审查认为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二)对公证遗嘱效力的认定

立遗嘱人去世后,如果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的,依照我国现行的遗嘱效力认定原则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大多数情况下的遗嘱继承人都会在办理公证遗嘱的原公证机关申请遗嘱继承权公证,因此公证机关首先就要调档查卷、查核本单位的公证信息网络,查看此遗嘱人有无新的公证遗嘱,申请人所依据的遗嘱公证有无修改、撤销等情况。如果是其他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因为目前公证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全行业的信息中心网络,无法实现行业资源共享,各公证处承办的业务不能进行联网检索与查询,所以就需要使用现有的信函、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核查,同时需要对查核过程的相关证据予以规定、保存。

(三)注重对其他继承人意思表示的审核

公证机构为了保证立遗嘱人和相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继承权公证中的每一项细节工作,办理遗嘱继承中应了解清楚立遗嘱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受益人有无丧失继承权的问题,家庭成员中是否有需要立遗嘱人抚养的人,立遗嘱人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相关问题。在询问其他继承人时,可能会出现四种情况:第一种是相关继承人对遗嘱的内容或有效性提出异议,并且无法通过沟通达成统一的结果,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司法部门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第二种是相关继承人存在异议,但这种异议可能是由于对一些法律和先关事实不理解所造成,通过最终的解释、沟通后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可以进一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后公证机构可以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第三种是相关继承人没有任何异议,这时候公证处便可以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并按照程序出具公证书;第四种是相关继承人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公证机构的查核,如果是公证遗嘱的话,公证员在告知相关继承人的权利并保存相关证据后,可以视为相关继承人认可所核实的遗嘱效力,公证机构可以按照程序出具公证书,如果遗嘱为非公证遗嘱的话,则应终止办理该遗嘱继承公证,按照其他继承途径解决。总而言之,在整个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审核其他继承人的步骤是最受争议的环节,但是为了保护继承人和立遗嘱人的利益、规避各项风险,必须要严格的执行这一步骤。

(四)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的相关情形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认为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直接依据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就可以了,不必像办理法定继承权那样,让当事人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材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因为当事人有了遗嘱公证书而有所减少。相反鉴于继承法的规定,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要审查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继承法规定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 遗嘱经审查无效或者无法确认遗嘱效力的;(5)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或者遗嘱处分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分了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的;(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7)相关人员对《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有争议的;(8)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继承人没有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

三、实践中加强遗嘱继承公证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在遗嘱继承权公证处中申请人及相关参与人签订遗嘱继承承诺书

这也是目前很多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时候广泛采用的方式,需要事先建立并要求当事人签署“遗嘱继承承诺书,”在“遗嘱继承承诺书”中要明确指出当事人的身份、公证遗嘱情况、保证陈述及提供材料属实以及侵害他人权益时当事人应向受害人和公证机构承担的责任等等。这样便能够保护到各方的利益,即使因此导致的公证书的无效,也能够对承诺人产生一定制约,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这种做法很值得借鉴。

(二)加强证明材料的取证

证据材料审查是所有公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审查材料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并判断证明的力度以及证据的能力,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相关资料信息的审查核实力度,以此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确认遗嘱的效力。在遗嘱继承公证中,特别是继承人提供的非公证遗嘱,必须重点查核以下内容:(1)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这是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这类证据要求为公安部门或者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2)被继承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关系,并要对相关继承人逐一谈话、核实相关事实;(3)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是否有处分该财产的行为;(4)对有疑问的证据必须灵活采用深入继承、亲往出证单位、询问证人等多种进行核实,正确行使法律赋予公证员的,力争证据之间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

(三)加强流程管理

篇3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工程总承包方式为未来建筑施工工程的发展方向,它将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策略及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和赢利能力。所谓工程总承包,顾名思义,就是把工程的设计、发包、施工的工作委托给一个公司全权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是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进步,由“施工”越升为工程,“工程”二字扩大了“施工”的范围,这个扩大的范围就是设计与施工紧密相连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这是一个关节点。过去建筑施工的传统作业情况通常为: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无法与专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充分沟通,所做出的设计通常没有从施工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往往发生所做出的设计不容易施工的情形;但是如果能够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来做规划与设计,在设计阶段除了能将建筑、结构、机电、景观、灯光等设计做水平整合的外,更可让规划、设计、施工与维护等原本需要垂直作业的工项在设计阶段即能事先做好垂直整合,使工程能够规划的更完善,设计和施工准备得以同步进行。由于总承包公司有施工经验及技术,提早介入设计,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并减少不同阶段衔接的时间,有助于大幅节省工期,工程质量与建筑施工成本也因施工单位的提早介入而能更加改善。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必将得到业主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未来建筑业的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

1.1需要加强咨询服务、设计和融资功能建设

(1)咨询服务。工程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增加咨询功能对施工企业打造总承包企业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承包商尽早参与项目提供了机会。

(2)设计。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是不可能的。施工企业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功能可以通过修改其组织结构,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部门来实现。

(3)融资功能。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特别是承揽国际工程,需要企业具备很强的融资能力。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如何建立宽泛的融资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

我国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所以,施工企业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工程总承包组织结构形态,形成对接市场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等方面都要健全并形成体系。

1.3完善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程度

工程总承包更为重视的是总包协调和整合能力,对市场资源的掌握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核心能力。只有很高的标准化水平,才能保证企业高层能够对很大的管理幅度进行有效监控。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编码体系和定额体系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基础竞争力的体现,这是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必然选择。

1.4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工程总承包要求企业对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应用的速度和广度大大加快,采用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总包管理是一项基本举措。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

总承包企业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吸引和招聘社会上优秀人才的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培养制度,并形成长期性、根本性的解决人才的制度。培育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

2、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过去建筑施工行业的工作环境给人脏乱的印象,而脏乱不仅会遮盖质量且会制造危险,因此,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是非常必要的,除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地现场发生事故的风险外,对提高施工质量与工作者的劳动条件,有显著的作用;再者,产品质量的优劣,与企业整体形象有极大的关系,尤其建筑施工质量的优劣更是会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保障,只有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与“质量”,才是建筑施工业基本的生存法则。

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两大要求:一是提供安全的环境。二是严禁不安全的动作。要拥有一个安全的建筑施工工作环境,首先需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与设施并落实要求,而要避免不安全的动作则要严格要求,对违反者予以严厉处罚,让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宁可多流一点汗、少流一点血”的道理。另外,加强工地现场文明施工,除了保持施工环境的整洁,提供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和良好操作环境外,还可以大幅提高施工效率。实践证明,良好的建筑施工环境,对施工效率提高可达15%.因此,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仅无须额外花费成本,还可对降低成本支出。

要确保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方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持续改善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并能预防事故的发生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适时沟通、迅速应变的目的。另外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应通过公司文化传达到每一个职工,使全体职工都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的知识与意识,并赋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绝对权力与责任,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政策认真彻底落实。

3、不断创新与研发

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必须从创新与研发着手,才能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不断的创新,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创新与研发关系到企业的根本竞争力,良好的管理可提高效率与降低成本,但要拉大与竞争者的差距则只有加强创新与研发。过去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投入创新与研发者较少,但在竞争不断加剧的环境下,对创新与研发较为重视的企业,就可显示出其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技术管理领先的经济价值。目前创新与研发的方向可朝自动化的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和工法创新着手。同时重视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加大科技进步的力度。主要是加强与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的联合,建立有效的科研转化体系,围绕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项目成本;在施工及设计项目上加大应用"四新"的力度,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将现有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用技术保持成本上的优势。为了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应加快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将技术服务、合作承包等作为国际引进的重点。

创新与研发最终将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降低成本,获得更高的效益。

4、加强信息科技的应用

在信息科技发达的今日,各行业无不利用先进的信息科技,以达到有效管理、快速沟通的目的。信息科技的运用可将信息准确快速的传递,可以即时有效沟通,大幅缩短以往文件传递所需要的冗长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系统可将人员和各类其它资源作最有效率的调度,充分的运用企业资源,进而大幅度提高自身竞争力与获利能力。

4.1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施工企业都使用了计算机进行办公管理,包括日常文件管理、财务管理、投标报价和标书的制作等,有的企业还建立有人员、材料等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和统计。通过计算机的应用,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促进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正规化。但这里仅仅是将计算机作为工具在使用,并没有体现出管理的功能。

4.2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

随着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出现了以下的趋势:

(1)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应用,主要包括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4个子系统,这是计算机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基础的应用。

(2)基于局域网(LAN)的工程项目管理。利用局域网和计算机,各个部门之间通过局域网进行信息交换,使项目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调配资源和人力,实现资源共享;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是可以自动流动,效率得以提高。

4.3三维施工布置图的应用

所谓三维施工布置图,就是利用计算机三维成像技术,将施工的构件和工序顺序立体的呈现出来,形成直观的图像,便于复杂工程的施工安排和配合。

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可视为一个大型的现场生产及组装工厂,在任何时刻都有数十、甚至数百个工程项目同时进行。传统建筑施工管理模式是串联式的想法,将工程井然有序的一项一项完成,工期的快慢与否决定在单一项目的施工速度,以及前后工作的衔接。这种过时的建筑施工观念应予以改进,新一代的工序安排是平行化处理,或是重叠化、并联化,可大幅度节省施工时间。若要发挥同步工程的效益,就必须在施工组织时,经过严密的事先计划和周密安排,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土建、安装、装饰等工作的三维空间组织安排变得相当的重要,利用三维施工布置图,使得施工效果完全以图像展现,各工种与班组在施工时能有所依循,可同步作业。对水电配管而言,更可以通过三维施工布置图,布置出最佳配管线路,对管线质量提高与成本的降低,有显著效益。

4.4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

随着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和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普遍采用定单生产与全球化运作模式,此时企业需将资源予以整合,其中包括公司的人事、财务、物料、技术、信息、生产,并结合上下游企业成为完整的供应链模式,于是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ERP)应运而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可以使管理者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与绩效,提供及时性的整合及最佳企业流程来拟定策略并提出整合解决方案。ERP系统的使用除了与其它领域接轨外,最重要的是如何提供给管理者作资源应用的参考,而整合资源形成企业的优势,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一体化系统或集成系统,它进行的信息管理是从总体出发,全面考虑,保证各种职能部门共享数据,减少数据的冗余度,保证数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信息依靠管理系统实现收集、分析、应用、共享;只有集中统一化,才能成为企业的可用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不只是计算机的应用,计算机只是工具、是硬件,关键是靠各类管理软件的支持。管理信息系统也不是计算机辅助企业管理,它是企业的神经系统,是一个人机系统,是每个企业都不能没有的分析决策系统,其重要职能是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流程化和现代化。

5、提高服务水平

任何产品都需有顾客消费,产品才会有市场需求,而任何企业想要达到持续发展,就必须研究如何让自己的产品满足顾客(业主)的需求,而提高服务水平就是使产品达到顾客满意的最佳手段。良好的服务必须以诚恳方式解决顾客投诉的问题,对于客户的反映,要承担责任,要及时处理。同时,检查自己让客户不满意的产品或流程,找出自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馈以后的生产中,改进工作,以长期让用户满意为依据与准则。提高服务水平还在于在工程的进行过程中以用户目标为施工管理方向,做到维护用户利益的同时实现施工企业的长远利益。

对于建筑施工产品而言,质量可分为看得见的质量与看不见的质量,如何让顾客对看不见的质量有充分认知,是取得顾客认同的重要关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向业主进行汇报,包括例会、书面报告报表等,就属于服务的重要工作。工程汇报可满足顾客的四大权力:安全、被告知、选择和表达意见。通过汇报向业主说明施工情况可满足顾客被告知的权利,使业主了解其并认可所购买的产品(工程)的真实质量,及其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绝对可以符合安全的要求,而在工地会议中与业主交流,可使业主充分地表达意见,对建筑施工工作有进一步认知与认同,对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很大帮助。

6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面对严峻的挑战,提高产品质量是必经之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首先,需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建立水平与垂直整合的模式与架构。再次,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环境提高施工环境安全性与效率。再次,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与研发,从设计到施工,从工法到材料,从技术到管理,从空间到时间,都要进行研发创新,以提高竞争力。最后,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业主的提出问题,并将相关问题的解决反馈到工作中去。以上是未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所需努力的方向,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篇4

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暂行条例》、新《实施细则》),原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的规范性文件已失去了法律效力,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依各自的权限于2009年上半年相继下发文件对原有文件进行清理。

相对于1994年1月1日施行的老《暂行条例》和老《实施细则》,新《暂行条例》、新《实施细则》在建筑业营业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其中最主要的是调整了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相当一部分建筑业的纳税人不能系统掌握新条例的政策精神,从而面临较大的税收风险。对建筑业来说,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五大税收政策变化:

1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供建筑业劳务过程中使用自产的建筑材料及安装设备的,应当就货物和劳务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新《实施细则》第六、第七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新《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属于列举的范围)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这比旧规定少了资质和合同签订方面的要求。根据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纳税人,才能按混合销售分别纳税。

对于《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这样理解与把握:混合销售行为的流转税不是“一刀切”,既不是一律全额征收增值税,也不是一律全额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纳税人,不论是否有建设资质,在计征营业税时,均不包含货物的销售额,在计征增值税时,均不包含建筑劳务收入。所以,存在混合销售行为的建筑业纳税人,应设置不同科目,将工程项目中的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销售收入分开核算,按各自税率分别计提与缴纳营业税、增值税,避免核算上的错误加重自身税收负担,并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2工程总承包人不再是营业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总承包人按扣除分包价款后的营业额差额纳税

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而新《暂行条例》将些项内容删除。新《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第六条规定:“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这是对建筑业总包人的税务规范。新《暂行条例》在纳税义务方面已经解除了工程总承包人的法定扣缴义务。建筑业的总包人不再被法定为分包人的扣缴义务人,省去了代扣代缴税款环节,由分包方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总包方差额纳税的方法在老《实施细则》也有相应的规定,前提都是取得合法凭证。所不同的是新《实施细则》规定只有总包方发生分包业务可以差额纳税,其他企业的再分包业务应按取得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因为转包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新《实施细则》还删除了老《实施细则》对“转包”的相关规定。

为应对上述税收政策的变化,建筑企业应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约束分包方层层再分包行为;应加强发票管理,监督分包企业及时开票,已进行分包结算的要确保取得分包发票,以便取得合法凭证进行差额纳税。此外,作为总包方的建筑企业,在理顺下游分包方的业务的同时,要处理好向建设方开具总包发票的金额及税款计算问题,防止出现不合理开票现象。例如总包工程款为100万元,其中分包为40万元,如何开具发票更合理?正确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1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4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将分包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总包开100万元的发票,但计税依据只有60万。

3工程总承包人全额纳税后,分包人或转包人仍应当就分包或转包收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新《实施细则》规定:未提供分包人或转包人发票的工程总承包人应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但总承包人的纳税并不能抵销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应纳税款。提供建筑劳务的分包人或转包人仍应按营业税法规定,就其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

这是对上述第二点变化的延伸与强化,主要是对建筑业分包人进行规范。通过总分包间的业务关系,用总包单位的利益来约束分包单位合法取得发票,堵住税收漏洞。

为应对税收政策的这个变化,作为分包方的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主管税务机关对于分包发票开具的规定,防止开具的分包发票不规范被总包单位拒收,既影响工程款的结算又造成税款损失。作为总承包方的建筑企业在结算时应认真审核分包发票的各项信息内容,特别是工程项目信息内容,防止取得不能抵扣的分包发票。例如,河北省地税机关要求从2010年4月1日,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要进行项目登记,生成全省唯一的15位数字组成的工程代码。若该工程存在分包,则分包单位必须在该登记项目下注册,在上述15位代码基础上再生成4位数字组成的工程代码,用来代表分包信息。总包单位取得的分包发票如果不符合上述规范,将不能抵扣,全额纳税。

4建安企业外购设备计征营业税时,不允许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原政策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也就是说,对列举范畴内的设备,不论是由建设方提供的还是由施工企业购买的,均不组成承包人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而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征收营业税。由施工方提供外购设备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根据新《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来处理。

为应对税收政策的这个变化,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加强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讲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在不影响甲供材料总金额的情况下,争取让建设方多提供设备,少提供消材,以获得最大的税收优惠。

5预收工程款发生纳税义务

对于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财税主管部门先后下发过两个文件进行明确:一个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159号),另一个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财税[2006]177号文规定,建筑安装合同中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开工时收到的预收款项以及开工后收到的预收工程款,在收到的当天即发生纳税义务。

为应对税收政策的这个变化,建筑企业应改进营业税的提取计算方法,在计算确认本期应纳税营业额时,增加考虑本期新增的预收款,并注意抵减前期已经计算缴纳营业税款但在本期确认为收入的预收款。

参考文献:

篇5

 

一、漳州市政工程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市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政工程建设投资和建设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和发展中。市政工程建设投资已从单纯由政府投资发展为政府投资、企业等其他社会投资共同参与建设的新格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也由以施工单位自控为主发展为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控制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市政工程质量控制涉及的内容和环节较多,遇到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

1、质量意识方面。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的为了献礼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

2、技术标准方面。现在的市政设计、施工标准与实际发展相比,有的标准滞后,有的标准空缺,这制约了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造成先天不足。

3、设计方面。现在有些市政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与实际科技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些设计人员对现在国家新上的项目如污水处理厂等的设计缺乏应有的知识及经验,使得在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时,出现图纸自相矛盾,各专业图纸之间相互打架,设备无法安装,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现象时有发生。

4、施工图审查方面。现在国家有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但无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这使市政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市政施工图时有些审查难以操作。其次,许多地市县施工图审查机构,无市政施工图审查资质,无相应资格专业人员,这就使施工图审查批准制度难以得到切实贯彻,并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建设单位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有些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时常出现“三边工程”;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低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_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内在品质的降低,运行后出现大量质量问题。

6、施工方面。现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项目部只给公司交管理费,这种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削弱了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有的以包代管,质保体系不健全;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另外,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和结构调整,原来的许多分包企业逐步成长为总包企业,这些新兴的总包企业往往在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

7、监理方面。工程监理不到位,监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监理单位存在资质问题和缺乏专业人才。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对于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偷工减料等行为,监理单位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理措施。硕士论文,质量控制。

8、检测方面。个别施工企业的企业试验室,未能本着科学、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试验报告。

二、加强我市市政工程控制的路径

1、重视培育全员质量意识。人是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人应作为控制的核心。要通过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形成重视质量的风气,增强人的责任感和质量观,达到以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的目的。硕士论文,质量控制。

2、重视原材物料质量。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证原材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3、重视施工机械设备控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必须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设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来参与承包单位机械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以充分发挥建筑机械的效能,力求获得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4、重视施工方法控制。施工方法控制主要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硕士论文,质量控制。施工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硕士论文,质量控制。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影响质量。硕士论文,质量控制。为此,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硕士论文,质量控制。

5、重视现场跟踪检查。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实用办法。工程质量的许多问题,都是通过现场跟踪检查而发现的。要做好现场检查,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经济损失。

6、重视营造良好环境。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组合、劳动工具、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变化万千,高温、台风、暴雨、酷暑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对环境因素的控制,涉及范围较广,在拟定控制方案、措施时,必须全面考虑、综合分析,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篇6

 

1.工程概况

某市一新建高层建筑,占地面积为约9600m2,建筑面积约66800m2,地上部分30 层,高约96m,为框架- 剪力筒组合结构构成。地下2 层,建筑面积约12000m2,层高分别为3.5m 和4.6m。本工程采用直径为450mm的预制管桩桩基,桩长约32m,单桩承载力不低于2500kN。

2.施工方案研究

根据建筑所处地理区位,西向相邻距离6.5m 远某建筑物是80年代施工的砖混结构小高层,基础形式为设在填土层上的条形基础,北向约6m 处有市政管线和煤气管道等设施,故对本基坑开挖工程围护结构体系变形位移限制要求很高。该基坑工程地下开挖最大深度9.5m,根据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和相关设计文件,本基坑开挖范围内的场地土体分层变化情况大致如下:(1)杂填土,主要为耕土,结构松散,层厚1.5~4.6m;(2)淤泥质粘土,可塑性状态,中高压缩性,层厚1.3~2.9m;(3)淤泥质软土,流塑状态,高压缩性,层厚7.5~10.6m。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对周围设施的不利影响,拟采用φ650 静压沉管桩作围护桩,靠西向砖混结构一侧采用φ700mm 钻孔灌注桩,有效桩长不短于15m,桩间距均为900mm,并设置350×700mm 压顶梁连接各桩顶顶部。只在标高-3.65m 处设置一道水平撑支撑体系,并充分利用地下负一层周边梁板结构和部分支撑梁结构作为基坑水平支撑,在局部需加强处加设角支撑。通过在工程桩上接钢构柱作为地下负一层周边结构梁板的竖向支撑。

同时,为减少土体地下水流失过多引起地表不均匀沉降,在靠砖混结构建筑和市政管网两侧围护外增设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

3.基坑支护体系特点

(1)充分利用结构的地下负一层周边梁板结构作为基坑内部水平支撑体系,其平面刚度相对大,可大幅减少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围护体系的变形位移量,有效控制基坑施工对周边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影响。(2)采用地下负一层周边梁板结构这一水平支护体系,基坑施工完成后仅有极少量的支撑梁构件需要拆除,极大降低了工程投资的费用,有效缩短了施工工期,也极大减少了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的排放量。

4.半逆作法施工

4.1施工工序

围护桩施工,排水沟及护坡、围护桩压顶梁现浇施工,地下一层土方开挖,土胎模施工,地下负一层周边梁板结构及少量外加水平支撑梁施工,养护,地下负二层土方开挖,封底,地下负二层底板混凝土现浇,地下负二层墙柱现浇,拆除地下负一层少量外加水平支撑梁,地下负一层剩余梁板结构现浇,地下负一层墙柱现浇,地下室顶板现浇,养护。

4.2土方开挖

(1)根据设计方案,本基坑土方开挖分两次施工,第一次开挖至标高-3.90m 处,第二次土方开挖时,地下负一层周边梁板下的二层土方,沿基坑周边5m 范围内土体采用人工开挖,其余区域则均采用机械开挖。论文格式。(2)根据基坑平面分布及内部水平支撑布置情况,采取沿基坑东西方向分层开挖的施工顺序,并且沿东西向中轴线附近开挖进度相对较快,两侧进度相对放慢,这种进度安排有利于基坑围护结构的体系整体稳定性。同时,也有利于地下负二层部分土方人工挖取时,可将土方临时堆御在土坡上,及时利用机械接驳外运。

4.3地下负二层墙柱施工

4.3.1墙柱插筋施工

因采用“半逆作法”工艺进行施工,地下负二层墙柱插筋定位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上下结构的连接施工质量。该建筑地下结构墙柱插筋数量多,规格种类也多,为保证整个地下结构体系的施工质量,采取了以下措施:(1)先进行地下负一层底板钢筋工程绑扎,待钢筋施工全部完成后,严格按设计尺寸进行放样,确定地下负二层墙柱插筋位置再开始插筋施工。(2)为防止插筋过程中出现偏位现象,在进行柱插筋施工前设置好井字形钢筋网,按预设位置进行插装插筋施工,插装完成后并将每根插筋与钢筋网焊接,再套入箍筋,再将每个钢筋节点焊接。(3)在进行墙柱混凝土现浇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看护,纠正柱筋的偏位现象。论文格式。

4.3.2 混凝土施工

采用“半逆作法”工艺进行施工,大部分墙柱仍是按正常的从下至上顺序进行施工,仅有少量劲性柱和内墙需“逆作”施工。对于“半逆作法”进行混凝土柱和墙的浇筑施工而言,其顶部混凝土的浇筑方式和密实程度都相对较困难,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如下:(1)劲性柱施工措施。论文格式。作为地下负一层梁板结构的直接承重结构,该劲性柱是由4 根L110×10 角钢作为骨架,组成450×450mm 的实心钢- 混凝土组合柱。待地下负二层基坑土方开挖完成后,应在该劲性柱外围加浇厚度为180~300mm 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对该钢骨料进行截面加强和防火保护;在地下负一层梁板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在钢- 混凝土组合柱周边预留200×200mm的浇筑洞口,待地下负二层该柱外围混凝土浇筑及振捣施工时使用;并采用高流动性细石混凝土进行浇注施工,通过泵送导管从预留洞送入,采用振动棒进行充分振捣,并同时在外侧敲打,保证混凝土浇注具有较高的密实度。(2)内墙混凝土施工。1)在地下负二层内墙顶梁现浇施工时,每隔1000mm 预留一直径100mm 的洞口,待地下负二层内墙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可由此预留洞口插入振动棒进行充分振捣,保证墙体混凝土的充分密实性。2)内墙模板应一次性安装到位,混凝土从负二层顶梁预留洞往下导入进行浇筑,每隔3m 设置一个尺寸为150×150mm 的混凝土预留导入洞口,由于内墙厚度相对较薄,因此,内墙混凝土浇筑施工应采用高流动性细石骨料混凝土进行,从预留洞口处向下泵送导入浇筑,同时并从预留洞口插入振动棒进行充分的振捣,保证内墙混凝土在顶梁处具有较好的密实性。3)为使得内墙该部分新浇筑的混凝土能与顶梁处之前浇筑的混凝土能够充分连接成整体结构体系,在内墙混凝土浇筑施工开始前,应将顶梁底面混凝土表面充分打麻,同时并冲水将其进行充分的湿润,以利于两者的连接。

4.4支护体系换撑处理

当基坑地下外墙施工至-3.5m 位置后,需对增设的非结构体系临时角撑、水平撑梁进行更换和拆除。为方便换撑施工的进行和保证换撑过程中整个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采用长550mm、直径50mm、壁厚4.5m 的钢管作为换撑梁,并在钢管内预埋φ20 钢筋并浇筑C30 细石混凝土进行加强处理,按间距900mm(即每根桩与四周梁板都设一道)布置该支撑梁。该钢管混凝土支撑梁能有效地将水平力传给内部梁板结构,待新的水平支撑结构体系形成后,再将原来增设的非结构体系支撑进行拆除。

5.支护体系及周边建筑监测

基坑施工监测是真实了解和掌握基坑施工期间场地及周边道路、建筑变形情况的有效手段,是一种最常用的现代化信息化的基坑施工方法,对保证基坑开挖施工的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基坑周围测点最大水平位移25mm,西侧砖混结构建筑最大沉降量35mm,但其水平位移较小,该基坑施工期间没有对周边产生破坏性影响。

参考文献:

[1]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缩印本)[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7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核要求。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90学时。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造价、风景园林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的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技术、道路桥梁施工技术、建筑预算、园林工程施工;水利专业按浙水办人〔2009〕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

    (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九)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篇8

现阶段,随着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市政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质量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中,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与质量实践中出现的诸多偏差有密切关系。通过对现有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障碍进行分析,进而完善质量保证的体系,对纠正我国大型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中的诸多偏差,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1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特点

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市政工程建设为城市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它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等。随着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要求,市政工程的发展必须坚持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周期短,时间性要求高。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通常由政府投资,为尽量减少工程建设期间对城市的干扰,对工期往往有十分严格的要求。②施工场地狭窄。市政工程一般在市内的大街小巷施工,常常影响实施地段的交通和环境,因此,可以留给施工作业的场地往往非常狭窄,增加了施工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难度。③地下管线复杂,综合协调事项多。市政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常常遇到地下管线位置不清的情况,容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而且工程建设过程中,牵涉征地拆迁,与周边单位和居民协调的事情也特别多,需要业主投入大量精力去搞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④综合性强,管理难度大。随着建筑材料的更新、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市政工程特别是大型市政项目(如特大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往往牵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专业方面的知识,这 对市政工程的质量的保证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2我国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纵观我国建筑业的现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对施工质量管理作了严格的要求,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质量及管理水平比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并且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与此同时,也仍存在随意混乱、不按程序管理的情况。有些项目管理是由非专业人员组成的工程指挥部来组织实施,项目依然处于“项目来了搭班子,项目完了散摊子”的状态,往往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目前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项目只重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忽视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后期评价。前期策划阶段是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后续阶段的成败。而对于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前期策划往往由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干部负责决策,而不是由专业的管理团队通过科学论证来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工程的实施过程,最多也只是在项目细节上做适当的调整,使工程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使用功能,这对于一些前期决策先天不足的项目始终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作用。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实施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并通过项目活动实践的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项目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然而对于市政项目,对于工程的后评价,往往也是容易忽视也不愿投入精力的一项内容。

2)实施过程中只重视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管理,忽视对业主管理团队的要求。大型市政工程一般都具有规模大、工期短、结构复杂等特点,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如水文气象、地质条件的变化、规划以及设计的变更、及其他人为因素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工程项目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在这种模式下,没有专业的管理队伍,许多管理人员甚至可能没有接触过工程管理,质量难以保证。

3)追求短期效益,缺乏对工程整体的策划。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水平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无疑,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城市建设中,许多情况下为追求短时间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往往在工程决策阶段不能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整体筹划、分期实施的目标管理,导致一些工程项目建成后反复整治或使用期限只有短短3~5年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了。

3提高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对策

3.1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及前期的质量策划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尤其以预控为主,如要能很好的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预控,在市政工程工项目开工之前就应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统筹合理的安排,主要表现在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施工方案的编制上。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整个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文件,作为文件的核心内容,市政施工组织设计强调建立和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做好建筑(删掉)施工质量控制管理,是保证施工方案实施的保障和手段,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基础,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具有重大意义。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3.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优选监理单位。通过资质、业债、信誉度的考核审查和招标,择优确定监理单位。2)通过委托监理合同,充分下放工地管理的相关权力。例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权、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组织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的主持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单件材料或设备的检查检验权、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和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等,全力支持监理工程师管理好工地事务。3)监督监理工程师正确行使监理权力,主要措施包括:出席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地会议,随时听取和掌握工地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方共同协商并督促及早解决;经常调阅监理质量月报,对月报所述一切质量缺陷及质量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参建方研究补救方案,争取及早解决,以防事故发展和升级。4)建立、完善质量信息情报工作。建立质量记录档案。即要求按照统一的规定和格式,将所有的质量检验数据、原始记录、验收记录、业主意见、监理工程师指令等信息资料全部记录归档。这些资料不仅是工程质量的真实反映,而且在以后的竣工总结以及可能出现的施工签证等工作中还极具参考价值,适时掌握工程各个部位的质量动态,便于做到及早发现质量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对和补救措施,从而避免或者把可能出现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结语

总之,对于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来说,它一般具有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参与方多以及影响面广等特点,论文通过分析当前大型市政工程质量控制问题的根源,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希望能为提高业主方在大型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起到一点借鉴与推进的作用。

参考文献:

篇9

关键词监督施工;施工项目;质量监督;研究分析;建筑项目

Keywords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rveillance; analysis;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途分类号:TU712+.2 文章标识码:A

引言

建筑是施工建设的根本,与社会的多方利益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同时,针对建筑本身的质量进行提高,还需要对各个细小的环节进行改进,针对相关的建设内容进行强化和重视。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环境之中,需要准确的把控市场经济的形势和工作的体制,全面的强化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方案对策,按照市场建设的机制和市场的切实需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另外,还需要切实的依照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细则进行必要的改进和提升,进而从根本之上保证建筑的质量要求,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我国建筑项目质量监督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阶段的建筑项目监督管理之中还存在有较多的问题,诸如制定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不完善、不健全,同时针对建筑监督的投入较小、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水准不高等等,都严重的影响了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所以还需要从根本上做起,全方位的提升建筑监督的工作质量,达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标准。

(1)建筑质量监督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完善、不健全。建筑施工项目主要依照的是政策和制度的规范条例来进行管理,同时依照地方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来进行处理,但是在针对相关的项目进行检查的过程之中,却难以得到相对应的规定或者是处罚的依据等等,所以在处罚的规定和现行的体制之间存在有一定的差距,导致出发较为困难,缺乏必要的质量监督执行标准。

(2)建筑施工项目针对质量监督的投入较小。投入较小,也是一个重点的影响因素。我国的质量监督工作,多半是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是监督管理的单位来进行执行,但是监督管理机构本身的经费来源一般都比较少,而且建筑施工单位所支付的监督管理费用比较低,所以在当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过程当中,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进一步的节省建筑经费,不愿意在质量监督过程当中投入大量的资金,也就进一步导致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难以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人才队伍,出现欠款、拖延费用等情况的发生,造成机构运营的困难,难以有效的发挥出应有的质量监理的作用和效应。

(3)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准不高,还有待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不够重视,从上至下缺乏建筑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责任意识观念,同时难以发挥出质量监督应有的效应,使得质量监督工作缺乏相应的基础。因为建筑项目质量监督控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的要求较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要求较强的系统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了专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才能够使得监督的效应发挥至最大,使得监督的程序和项目可以有效执行下去,发挥出质量监督应有的保障功能。

我国建筑项目质量监督的对策分析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阶段我国建筑项目质量监督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全面分析,可以对现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难点以及不足之处有着全面的了解。下文将针对我国质量监督的对策和建议方案进行研究,旨在全面加强质量监督的作用,将建设项目监督的效应发挥至极致。相关的工作需要从完善市场建设的法律条例规定开始进行,同时还需要针对建设项目的许可制度进行全面强化,加强各方面的监督控制,不断的强化监督的地位、加大对于监督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且强化现代化的质量管理的观念意识,提升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

(1)针对建筑市场的法律规定进行完善,统一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标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好逐步完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也要纳入到规范的法律管理之中,所以要对我国当前混杂的各种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完善统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建筑业的市场化运行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统一的国家标准。在进行法律的完善过程中,还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从业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从事质量监督工作。

(2)针对建筑项目的许可制度进行全面规范处理,同时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内容就包括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管理等许可制度,这也是大多数国家在管理建筑企业方面的重要措施。对建筑工程进行规范的许可,能够有效减少甚至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实施,降低造成质量不合格建筑的出现,保证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此外,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要发动社会团体、舆论以及公众的监督,通过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监督。

(3)强化现代化的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意识水平。在最近的几年当中,针对建筑市场的科学技术和新型手段可谓是飞速的发展和进步,科技化的水平显著提升,一系列高新技术手段的渗透性也得到全面加强,所以,对于整个建筑施工的监督行业而言,是一个大好的发展机遇,合理的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针对建筑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全面提升,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也有助于现代化的质量监督管理客观性、准确性以及有效性的提升,确保建筑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现代化信息技术相互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新的发展体系,保证政策制度和基本程序的有效执行。总体的而言,信息化的质量监督体系,可以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信息,保证建筑资料的共享,为政府以及建筑企业的领导提供必要的决策和依据,保证各项监督工作的稳步执行,增强了质量监督的控制效应。

(4)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强化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需要有具备专业资质和工作能力的监理人员队伍来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标准来执行相关操作,对于监理人员而言,需要不断的提升专业技能,具备基本的综合应用能力,而监理人员队伍的素质高低,对于整个建筑项目质量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还需要加强对于人员的培训,强化建筑监理的作用和效应,确保建筑的质量。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在深入的研究了现阶段工作的不足以及缺陷之处的基础之上,针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改进建议和措施方案对策进行了研究,旨在进一步提升建设的水准,为现代化施工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曾广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析[J],科学之友,2010(18)

[2]蒋小芳.楼佳青,大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分析[J],中国科技博览,2009(22)

[3]卢洪宇;孟赞;郭鑫;;强化监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上水平[A];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研究院院庆五十五周年论文选集(1950~2005)下册[C];2005 年

[4]姬战勇;;浅谈公路工程建设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A];全国城市公路学会第十四届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5 年

篇10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钉墙支护及其喷浇砼面层的工作,并不是基坑开挖完成以后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整个支护是随基坑挖土的过程同时完成的。常用的土钉是钻孔注浆钉,以变形钢筋为中心钉体。在成孔困难的松散砂土,软粘土中也可击入钢管作为钉体,然后注浆(管壁留出浆孔)。不注浆的击入钉可用角钢做钉体,它能起到稳定土体的作用。土钉施工的速度快,用料省,造价低,与桩墙支护相比,工期常可缩短一半以上,成本大概只有其1/3。土钉支护可以紧贴已有建筑物施工,可以省出桩体和墙体所占有的地面。密集的土钉群与周围土体组成一整体,土钉在其中兼具加筋(如同砼中的钢筋)和锚拉的作用,因而不同于主动压紧土体的预应力锚杆。尽管土钉是被动受力部件,但土钉支护的变形却不大,与一般的内支撑桩墙支护相当。国内一些工程实践表明,土钉支护的最大水平移位还往往小于同样土体条件下的桩支护,这显然与土钉支护的特殊方法有关。土钉支护施工对土体的搅动小,分层(通常1-1.5m/层)。分段(通常不超出5m/段),小步开挖并紧接着迅速支护(设置土钉和喷射砼保护层),这种步步为营的施工工序对控制变形起到了极为关健的作用。由于土体状况多变并难以准确预测,土钉支护的这一优势使其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国内在建筑物密集的城市地区用于直立基坑的土钉支护深度已有一些达到16-18m,其中包括复合土钉支护。为了严格控制支护变形及在不良地层(如:夹有局部软粘土层)中施工,土钉支护可以与预应力锚杆联合使用,这种复合土钉支护对于高层建筑这样深大基坑且使用期较长的基坑更为适合。与土钉墙支护施工方法十分相似的还有一种称为锚杆幕墙的支护,也是从上到下分层开挖, 设置较密集间距的预应力锚杆并分层现浇混凝土墙面(厚20-30cm)。

2010年我公司承接临沂北城新区滨河阳光1-4#楼高层建筑施工,根据滨河阳光实际地质地貌,现有实际状况及我们过去对高层建筑施工的经验,集团公司对其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设计和验算。施工中严格执行预定方案,取得了良好的施工效果。现简单介绍如下:

工程概况:临沂滨河阳光(A组团二期工程)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滨河大道北侧,府右路西侧。拟建24层高层住宅四栋,地下联体车库一层,局部二层。预计基坑开挖深度5.5m,局部7m,基坑开挖面积约50m×200m。在基坑西侧约2-3m处有4栋4层别墅建筑物,基坑开挖时必须保证其建筑物的安全,基坑东侧平行有市政水、电管网,南、北侧无重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放坡空间。

二、工程地质情况:依据勘察报告,土层自上而下共分五层,第一层为杂填土,厚度0.2-1.2m,平均厚0.66m;第二层粉质粘土,黄褐色可塑,含有较多铁锰结核,土质不均匀,层厚1.2-2.30m,平均厚1.74m;第三层粘土,黄褐色可塑,含有较多铁锰结核,土质不均匀,层厚1.50m~3.90m,平均厚2.98m;第四层中粗砂,黄褐色,稍密至密实,饱和。主要矿物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分选性及磨圆度一般,层厚1.90-12.0m,平均厚5.58m;第五层中风化基岩,以中风化石灰岩为主,层状构造,岩石坚硬程度为较硬岩,岩体完整程度分类较完整。

三、水文地质情况:水位埋深4m左右,地下水为第四系潜水,且该建筑离祊河较近(较大河流距离约150m),距该基坑20m处有一人工观景河流。都对基坑施工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以上水文情况,我们采取了轻型井点降水措施,并专题制定了排水、降水、补水的专题施工方案,本论文不再详述。

五、支护方案设计:

1、支护方案(一):水泥土搅拌桩+锚杆+挂网混凝土喷面。基坑西侧2-3m处沿基坑纵向,有4栋4层别墅住宅。基坑开挖无放坡空间,采取垂直开挖,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锚杆+挂网混凝土喷面。锚杆布置三排。参见下表:

锚杆参数

每层锚杆水平高度分别设一道通长横腰梁,腰梁采用[16的槽钢和锚杆接连,预应力锁定荷载100KN。

水泥土搅拌桩,桩为¢500的微型桩,桩长为8000mm,桩间距为330mm,桩塔接150mm,水泥搅拌桩参数如下:(1)每米一袋水泥,水泥掺入比应>15%;(2)室内配合比设计:7d无侧限抗压强度qu≧0.8MPa;28d无侧限抗压强度qu≧1. 6MPa;90d无侧限抗压强度qu≧2 .4MPa;(3)现场质量检测:28d取芯强度:R28≧0.8MPa;90d取芯强度:R90≧1.2MPa。

支护方案(二)土钉墙支护:基坑东侧为府右路,路边埋设市政水、电等管网,且为该工程基坑纵向,结合施工道路等因素,故采用有限放坡1:0.5放坡开挖,采用土钉墙支护方式,沿基坑上口垂下在1.5m、3.0m、4.5m处,采用击入式土钉,土钉采用¢20变形钢筋,长度为2m,土钉水平间距均为1.5m,水平夹角为10~15度。

锚杆注浆:锚杆注浆采用纯水泥浆,水灰比0.5左右,注浆方式为低压注浆,注浆压力0.5MPa左右,孔内注浆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

六:工艺流程:

1、水泥土搅拌桩施工

制定方案施工准备桩位放线钻机成孔桩体注浆清理验收

水泥土搅拌桩以机械钻孔成孔。施工时做好机械设备、材料及三通一平等准备。预先桩位放线定位。桩机到达指定桩位,对中调平桩机,将动力头抬起,开动电机,辅送清水开始钻进。待深层搅拌机下沉到设计深度时,开始搅拌水泥浆,并倒入集料池中。将深层搅拌机下沉到设计深度,开启灰浆泵将水泥浆从搅拌机中心管不断压入地基中,并且边喷浆边旋转搅拌钻头,同时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速度和要求提升深层搅拌机,待深层搅拌机提升到设计加固范围的顶面标高时停止。

锚杆施工

制定方案施工准备孔位确定 成孔锚杆置入一次注浆

二次注浆放置横梁施加应力锚杆固定检查验收

锚杆施工前,应做好设备、工具、材料、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施工时,随开挖进度,做好锚孔的定位,采用人工洛阳铲的施工方法成孔。成孔后应将按设计要求制作好带定位卡的锚杆置入孔内,然后注浆。待水泥浆终凝前再进行二次注浆。待水泥达到凝结强度后,在锚杆水平方向放置通长槽钢,锚杆端部穿过槽钢。然后施加应力,将锚杆端头固定,专人检查验收,转入下段施工。

3、土钉及护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