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5: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粉丝经济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粉丝经济论文

篇1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自20世纪80—90年代起,发达国家为提高综合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经济理念为基础,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一种新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20世纪90年代末,循环经济理念开始引入我国。2004年9月29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虽说“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理念,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尤其是在论述“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问题时,就曾经明确提出过与“循环经济”原则类似的思想、观点。马克思的这些见解给我们以深刻地启迪,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理论先声。马克思循环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应用科学技术是减少工业和生活废物的有效手段。这种思路与当今人们处理生产与生活垃圾的思路是一致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讨论“生产排泄物的利用”问题时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生产排泄物,是指工业和农业的废料;消费排泄物则部分地指人的自然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排泄物,部分地指消费品消费以后残留下来的东西。”那么靠什么手段来处理这些排泄物呢?当然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因为“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马克思特别强调,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过的工业,可以充分利用工业废料,变废为宝,减少工业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化学工业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最显著的例子,它不仅发现新的方法来利用本工业的废料,而且还利用其他工业的各种各样的废料,例如,把以前几乎毫无用处的煤焦油,变为苯胺染料,茜红染料(茜素),近来甚至把它变成药品。”马克思指出:“化学的每一个进步不仅增加有用物质的数量和已知物质的用途,从而随着资本的增长扩大投资领域。同时,它还教人们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从而无需预先支出资本,就能创造新的资本材料。”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利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的问题、废物资源化问题和产业生态化问题。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与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利用可持续的科学技术来支持和支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见解是一致的。

其次,马克思认为,利用科学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可以提高生产资料的使用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的生产实例,对生产工艺的提高在充分利用工业废物,减少排泄物方面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的生产工艺水平也日益提高。工艺的进步,改变了对生产原料的利用途径和方式,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生产中的各种废料,获得了一种在新的生产工艺中可以再利用的形式,废料成为了新工艺的原料。现在,循环经济学家常说的一句话是:“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原料”。其实,马克思早在100多年前就明确地说过类似的话:“所谓的废料,几乎在每一个产业中都起着重要作用。”马克思用实例说明,当时由于生产工艺水平的低下,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许多地方的农场主不愿种植和很少种植亚麻,一个主要理由是:在靠水力推动的小型梳麻工厂里,粗糙落后的生产工艺导致了在加工亚麻时产生了很多废料,损失高达28%到30%,工人们经常把这些废麻拿回家当柴烧,可是这些废麻是很有价值的。后来,人们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用水渍法和机械梳理法对亚麻进行精细处理,使亚麻的损耗大大减少。再次,马克思还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大批新型生产工具的问世,而生产工具的革新同样可以提高工业废物的利用率,变废为宝,减少资源的浪费。马克思多次指出:“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废料的减少,部分地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的质量。”马克思列举了意大利和法国在磨谷技术上的差异说明这个问题。在罗马,当时的磨还很不完善,因此,不仅同量谷物的面粉产量低,而且磨粉费用相当大,客观上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巴黎人使用的磨,是按照30年来获得显著进步的力学的原理实行改造的精致的磨,大大提高了同等谷物的面粉产量。马克思还提到,处理纺织工业产生的废丝时“人们使用经过改良的机器,能够把这种本来几乎毫无价值的材料,制成有多种用途的纺织品”。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过程中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原料变为废料,这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质量。而这一点是最为重要的。”我们都知道,生产工具是“物化”了的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手段改造我们的生产机器和工具,的确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率,从而节约自然资源,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减轻生产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篇2

一、引言

企业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导致了审计风险。因此,企业持续经营审计问题也就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1].我国自1997年出现首份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①,这类审计报告大量出现。从1998年12月《独立审计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以下简称《准则》)征求意见稿到2003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准则》修订稿[2],几年来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的审计意见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的研究根据《准则》修订前(1997~2001年)和修订后(2002—2004年)两个时间段,对我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展开研究。

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总体情况

(一)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数量

根据笔者统计,我国从1997年第一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意见审计报告出现以后,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从1997年的3份,到2004年的68份,占各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重由3.19%上升到50%左右②[3].其中两次较大幅度的增长出现在1998年和2003年。由1997年的3份增加到1998年的20份,明显地折射出1998年《准则》的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意见的影响。尽管《准则》对1998年的审计报告没有法定约束,但已产生实质性的影响。2003年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较2002有较大增长,而2002年相对于2001年则变化不大,这也部分地折射出2003年《准则》修订稿的颁布实施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影响。2003年独立审计准则修订稿颁布实施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审计报告占当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重高达52.34%。

(二)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的类型

1997~2004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298份出现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其中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共107份,保留意见18份,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74份,否定意见4份,无法表示意见的95份。

通过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类型的进一步分析,有两个问题值得引起注意和思考。

一是出现了否定意见。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渝钛白1997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成为我国第一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这份颇具“勇气”的否定意见恰恰是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事项的。随后1998年、1999年、2000年各出现一份。其中代码600833的上市公司商业网点连续两年(1999、2000)被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均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事项有关。

笔者发现,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1997~2004年的8年问仅仅出具了4份,且均发生在2003年《准则》修订之前。值得思考的是,修订后的准则是否使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逃离”了否定意见的条件范围,还是修订后的《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判定审计意见类型的条件,使注册会计师发表该种意见类型的比率大大降低了。

二是无法表示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出现率居高不下。在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五种审计意见类型中,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占总数最多,其次就是无法表示意见类型。《准则》修订前上市公司因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占当年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报告的比例较高,在1/3以上。

无法表示意见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比较乐意选择的,但这种意见在西方国家受到一定程度的批评和限制。

无法表示意见,无疑是承认注册会计师在经过一番劳动后并无收获,这是报告使用者所不愿看到的,但可以把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无法表示意见看成审计委托双方的一种计谋:对注册会计师而言,规避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对委托人而言,完成了委托、对报告使用者有了交代。

值得关注的是,审计中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无法表示意见,2002年较2000年和2001年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且2002—2004年的出具情况稳定在23.21-27.94%之间,由此也可以推论,《准则》修订稿关于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修改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有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表述出现的位置

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明确提及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能够运用专业判断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和经营困境等发表意见,但另一方面也看出注册会计师所发表的此类意见在意见类型上存在差异,在表述形式上也各有不同。有相当比重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属于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带解释说明段的保留意见。

《准则》修订前,有55份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占这一期间130份此类意见的42.31%。《准则》修订后,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表述在意见段之后的要远远多于在意见段之前的,有107份审计意见在意见段之后提及了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占这一期间168份意见的63.69%。

在注册会计师明确提及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问题上,由于通常把注册会计师以拒绝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类型出具的报告视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如果仅仅出具了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说明段列于带解释说明段保留意见的意见段之后,那么很可能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一些误解甚至误导。这种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表述差异可能由于被审计的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上确实存在着差异,但也有可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以严重程度较低的意见表述方式向被审计上市公司妥协造成的。

以往文献对上述问题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关注和研究。陈朝晖认为,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较大、财务报告又没有进行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发表保留意见或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不正确的[4].孙铮、王跃堂通过描述性分析提出,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实存在着运用说明段改变审计意见性质的倾向,他们认为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和压力,另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主观上认为说明段为其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推卸法律责任提供了途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也认为对于持续经营审计所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量刑不准”[6].如果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表述形式不当,很可能对投资者准确理解会计信息造成误导,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

由此,笔者认为《准则》在此方面的规范作用并不如所期望的那样。有必要在考察上市公司财务因素的基础上考察其他因素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表述行为的影响,为审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行为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来源

审计报告是审计的最终产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或制度、审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修订后的《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考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落脚点,即充分关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这一变化贯穿于修订后的全部准则,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为此,这里仍根据《准则》修订前和修订后两个时间段,分析检验修订后的《准则》在评价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可操作性是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来自《准则》修订前的证据

通过对《准则》修订前的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类型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一期间因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和公司停产而被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的情况占绝大多数,超过了60%,其余依次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无法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资金或提供帮助的承诺、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遵守银行贷款协议、公司的股权置换频繁、募集的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以及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影响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③。

(二)来自《准则》修订后的证据

在进行《准则》修订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来源分析时,我们将来源按照修订后的《准则》中所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加以分类,更加具体地检验修订后的《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帮助和指导作用。《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是各种因素的综合结果,修订后《准则》仍以被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为注册会计师需充分关注的中心,表明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是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笔者也注意到,因存在“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事项而被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的数量较之《准则》修订前大为增加④。修订前的《准则》将“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一项列为注册会计师应予以关注的“其他方面”,而修订后的《准则》将其作为“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列入“财务方面”需关注的事项,更加具体化了。

通过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来源分析,有几点值得注意:

1.注册会计师比较注意分析资产质量,例如关注资产的获利能力。另外,因存在大量巨额担保或债务诉讼,被审计公司的资产冻结、抵押、质押现象较多,注册会计师对此表示关注也是重视资产质量的表现。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尽可能“揭开现象看本质”。

2.上市公司不仅存在《准则》所提及的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的现象,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象也较为严重,且存在一部分因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收回的重大不确定性被注册会计师提出持续经营疑虑的审计报告。由此,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准则》完善过程中应进一步关注关联方。

3.被审计单位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段中被多次提到,说明存在着通过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

四、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对我国1997-2004年期间注册会计师明确提及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状况有了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揭示问题,这里主要揭示《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的审计报告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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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意见没有明确提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

笔者在收集2001-2004年期间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资料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是:通过审计意见表述,可以发现存在对被审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对事项作了说明,说明的理由完全符合《准则》规定的范围之内,但却没有明确提及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也未指明被审计公司是否对此进行披露。2001-2004年期间共有21份这样的审计报告,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意见类型,如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带强调说明段的保留意见,同时还发现一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

意见的理由也非常充分,可以归纳为:(1)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停顿;(2)因巨额担保涉及诉讼引发的或有负债;(3)巨额逾期借款,且未办理展期手续;(4)连续三年亏损,遭受退市警告,股权置换;(5)资不抵债;(6)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严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7)主营业务萎缩,现金流量不足;(8)营运资金出现负数;(9)母公司长期占用巨额资金;(10)应收关联方欠款;(11)经营活动停顿。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对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甚至连“持续经营”的字眼都没出现。笔者认为这是没有尽到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表现。

(二)强调事项段的运用不符合要求

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在无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持续经营问题,但是笔者发现无论用修订前或修订后的《准则》衡量,有相当一部分带强调事项段的运用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准则》规定,强调事项段的表述应包括:(1)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以表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2)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这才能构成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3)不应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这三要点缺一不可,但经过分析,笔者发现部分审计报告在这几方面做得却差强人意。

一是理由不充分,判断不明确。一些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或没有充分披露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事项;有的披露了部分重要事项或情况,而对其他重要事项或情况只字不提,给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一些审计报告在强调事项段中没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只是提及上市公司认为可以保证持续经营。

二是存在带有附加条件措辞的强调事项段。一些审计报告在强调事项段中使用了附加条件的措辞,例如,某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为:“……若未来上述担保事项无法妥善解决,往来占款不能及时收回,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还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措辞“除非能够获取财务支持,否则公司的持续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种假设对审计报告使用者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一家公司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持续经营都不能进行下去。而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的判断变得模糊,使审计报告使用者更加疑虑,违背了对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评价的初衷。

(三)对管理当局相关披露的表述

根据《准则》的规定,被审计管理当局是否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对自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成为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还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分界点。其中有两点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作出明确表述的,一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作了披露;二是所作的披露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对于前一点的关注尤为重要,因为这将涉及审计意见类型的选择。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未作适当披露,则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同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由此,应关注意见段之后的强调事项段,是否存在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未作披露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未作披露应在保留意见段前说明却在强调事项段中评价的审计报告。另外,出具的保留意见中,是否存在没有在意见段前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的现象。笔者在分析《准则》修订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后发现,对于未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管理当局是否披露的情况,2002年共有10份,2003年7份,2004年仅有1份,而这一期间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与保留意见、且在意见段后表述持续经营情况的分别为28份、38份、46份,无论从数量还是比重来看,这种现象均呈好转之势。

笔者对《准则》修订后三年沪沪市强调说明段中对管理当局的表述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统计分析,发现《准则》修订后沪市分别有4家、3家和2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虽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但经查阅会计报表,管理当局并未对持续经营事项作出披露。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的4家中有1家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管理当局已作披露,而2004年的2家也为同类情况。由此可以看出确实存在利用强调事项段改变意见类型的情况。这9家上市公司本应被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如此的结果只能大大降低审计意见的质量。对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情况分析中发现,2004年有了改观,4家上市公司应在保留意见段前的说明,却出现在强调事项段,这也呼应了上述问题中强调事项段的运用。

同时笔者也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虽然对持续经营情况作了披露,但是并不符合《准则》要求的“适当披露”。《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1)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可见需做出披露的有三要点:(1)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2)改善措施;(3)明确指出自身存在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此三点均具备,才能称之为“适当”。

部分披露不适当的原因是出于管理当局改善措施表述不当,有的没有任何改善措施,有的虽有改善措施却不能令人信服,形同虚设。例如,一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是这样披露的:“目前,虽然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如申请银行贷款核销,寻找目标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以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为公司今后发展寻求出路。但是,基于上述事项的存在,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大部分表述不当的情况是不能满足上述要点(3),对于这一点,可以理解,被审计单位当然不想主动承认自身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是这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如果此方面揭示不当,无形之中扩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审计风险加大。2004年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披露情况的说明情况较往年有了进步,但对其披露的质量的把关仍不能令人感到乐观。

同时笔者也对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但在意见段前发表持续经营意见的情况作了分析,《准则》修订后,此类意见并不多,其中2002年4份,2004年1份,2003年没有。5份中,2002年的3份未指明管理当局是否在会计报表中对持续经营情况作出披露,其余两例,均指明管理当局已在会计报表中作了披露。面对后面的情形,到底在意见段后表述还是在意见段前表示值得注意,审计意见的质量值得思考。

(四)评价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表述

在关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表述中,有两点是不能或缺的:一是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理由;二是对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明确判断。在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1.表述过于“委婉”。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在持续经营问题上表述得过于委婉,简单提及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但又不直接触及持续经营问题,以至于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读懂注册会计师到底要告诉人们什么信息。人们要通过查阅会计报表才能知道这些审计意见是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说明。

2.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未作充分说明。在上面关于审计意见来源的分析中,将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理由,根据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在财务、经营、其他等方面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作了详细的统计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虽有个别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充分说明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大多数审计报告在这方面也作了一定的说明,但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导致许多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

审计报告行为的规范离不开《准则》的规范和约束,从本文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还很不规范,应加强跟踪研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①本文的分析限于A股上市公司,所指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意见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

②1997~2000年数据来源于李爽,吴溪。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报告行为:监管角度与经验证据。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47—150;2001~2004年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数据是笔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料查阅得到。

③1997—2000年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编著。注册会计师说“不”——中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分析(1992-2000)。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2年;2001年数据由笔者根据当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分析得出。

④笔者根据2002—2004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分析得出。

[参考文献]

[1]庄恩岳。中外审计准则比较[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4[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李爽,吴溪。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报告行为:监管角度与经验证据[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篇3

首先,应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我省的山区县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有着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生产经验,农产品不仅是他们生产和生活的的主源,也是城镇居民生活和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基本物质来源。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加强农业在山区经济经济发展的根本作用,巩固其地位。

其次,要认清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马克思辩证主义认为影响事物发展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是影响事物发展的主因,外因是影响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影响我省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也如此。总的来说,影响这些地区发展的内因有:当地人们思想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等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外因有: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健全,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等也影响了当地的发展环境,尤其是投资环境。只有认清这些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才能使山区经济工作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进行,只有排除掉这些因素,山区农村经济才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认清影响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对山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今年三月,我在省十六个贫困县之一的揭西县作社会调查后认为,该县有很多经验值得其它山区县借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为了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定期召开农村经济会议,探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领导还亲临农村指导农业生产,并实行领导扶贫挂钩责任制。这些措施,取得了成效,它使农民的生产劳动不但有了指南,也加深了他们依靠农业脱贫致富的信心。二是因地制宜,合理生产。该县针对各个镇的不同实际,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如有些镇主要产茶叶,有些镇主要产水果,有些镇主要产养殖业,有些是产农产品加工业等,这些发展路子使该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了合理分工,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三是创办农业生产示范基地。该县先后建了十几个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有水果基地,有茶叶基地,有蔬菜基地等,为了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他们还聘用了华农,中大等高校专家作为指导,这些基地的创办,给该县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辐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四是加强对农村干部队伍的培养。该县针对农村干部队伍素质整体不高的问题,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如举行党员培训班,对党员理论知识的学习,举办经济知识培训班,增强党员的经济意识和经济发展观念。这些措施,使党员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五是大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建设。自省两大会战以来,该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指示,通知精神,较为圆满的完成任务,目前,该县各镇都有公路,大部地区可通汽车。六是,该县为了提高农民的科技生产知识,举办了培训班,还发送大量科技书籍到农村,这些都增强了农民的生产知识。七是该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事实证明,农产品加工,使该县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最后是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由于地处山区,农民思想守旧,封建在所难免,该县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经常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仅如此,还经常派宣传队到农村进行宣传,给农民解答问题,这些举措,使农民的思想观念有了一定的解放。该县的以上成功经验,我觉得值得其它山区县学习。

广东山区经济的发展,必将有力的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和广东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应一如既往的支持山区经济,尤其是山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十分愿意能与各位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篇4

大陆法系在法律、法学的历史发展上的贡献是巨大的,功不可没。现在看来,仍然有着重要的法律价值和不少的法理精华。原有的法律、法学部门包括新兴的经济法都仍然应该研究它、运用它。但也必须看到,主要发源于欧洲大陆,成熟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大陆法系,其不少理论观点和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实际和需要。它应该也必须有所改革,有所前进。这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应如此。在我国更不可简单地将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作为评断我们法学理论是非和法制工作成败的标准。

经济法的出现,至少在以下十个方面对传统法律、法学有所突破,有所发展。

一、把法律、法学与经济直接地、密切地结合起来。传统法学理论多半在原则上和抽象意义上谈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民法也只在微观上渗入到经济领域。经济法的出现使法与经济实现全面、整体的结合,使法对经济的作用大大加强,更有力地为经济基础服务。

二、突破了公法与私法绝对划分的界限。经济法是在西方“私法公法化”和东方的一定程度上的“公法私法化”过程中产生的,是公法与私法在一定范围内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产物,它既非私法,也非“纯粹”的公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第三法域,是在公法与私法之间进行平衡协调的“社会经济法。”

三、正确解决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法在西方突破了国家不干预市场经济的传统观点,实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参与和管理的历史过程。在我国情况正好相反,我们已经实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直接的、全面的和过度的干预和管理,所以,中国经济法的任务是要解决国家干预过多、市场无法自转的体制问题。因此,不能照搬西方经济法早期的“国家干预说”,不能简单地说“经济法是国家之手的法”。其实,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法,还是东方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都是在“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结合协调中产生的,都是两只手的产物,只有一只手是不可能产生现代经济法的。只有“市场之手”,产生和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民法;只有“国家之手”,产生和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行政法或实质上是行政法的“经济行政法”。经济法的“双手说”,解决了现代经济法两家产生、形成的共同规律问题,也为现代社会正确处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在调整对象理论上,突破了传统理论中一个法律部门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的“一对一”观点,提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的主张。经济法认为,在现代社会,尤其在经济领域,由于经济关系复杂多变、相互交错;也由于法律、法学自身的变化,因此,一个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层次上,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调整。此种见解主要是就经济、民事关系而言的。刑法是典型的‘一对一“调整模式,所调整的关系在实质上不应混淆,但其调整方法却可由有关的经济法规规定和运用。

五、突破了国家身份的“一重说”(行政管理者)和“二重说”(行政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提出国家身份“三重说”(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说”(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以及“三次权利分离说”(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将经济管理关系从行政管理关系剥离出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基石。经济管理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有相同处和相通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上下层次性),有时也运用行政方法,但两者有着基本区别。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是对物质利益实体进行管理的关系,必须承认被管理的相对方(经济组织等),是有着自己独立利益的经济实体。在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都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国家机关仍然可以发号施令,依法行政,但必须对相对方的经济组织承担义务和责任;经济组织应依法接受领导和管理,但也有权对上级国家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应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而不能以行政命令为主……这些都不同于行政管理关系。

六、突破了“法律只调整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外部关系)”的观点,提出“法也调整那些有着共性的和重要意义的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的理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内部条例、《公司法》以及一系列财务、会计规则,都是这一理论的法律依据。在现代社会,国家基于社会利益的需要,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企业公司的“后院”,进行必要的、直接的管理和监督。这表明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和调整功能的加强。当然,对此应严格限定,不可把企业管死,企业大量的内部关系仍应由其内部章程调整。

七、提出了“经济法主体”概念,给纵、横、内部各类经济关系中的各种组织以一个统一的主体资格。若能运用于立法、将可能解决现行法律、法规中许多模糊、疏漏之处,也有助于司法审判中诉讼主体的认定。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转机条例》都规定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这是一种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在此种关系中的企业应属何种法律主体,上述法律和法规均未明确。很显然,叫行政法主体不行,叫法人更不可,因为企业不能以法人身份和政府发生关系;叫企业也不可取,因为“企业”不是法律主体概念。再如,《经济合同法》等几个法规定的“其他经济组织”,又属何种法律主

体,很显然,它不是法人,但也不是合伙。诸如此类问题甚多,我们的立法不应再这样“模糊”下去!经济法主体涵盖了“内部组织”,这也是对法学理论和法制实践的一个突破。传统理论是根本不承认内部组织有任何主体资格的,但是,从经济法所调整的内部经济理论中已经必然引伸出内部组织主体的概念。现行立法实践中将继续会出现这类问题。如两个银行法中的分行、支行,都应属内部组织,法规将会给予它们以统一、明确的规定。只称之为“分支机构”,由银行内部章程调整是不够的,无法满足其地位和活动的需要。

八、突破了“法只是打官司”的观点。持此狭隘观点的人可能已不多,但我们的法学教育中许多方面仍然突出着这种倾向。法律是要“秋后算帐”的,法律也是要为打官司服务的。但这只是法律功能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将可能有所缩小。经济法是天然的法系统工程,其系统调整的思想,将法律调整功能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经济纠纷、经济违法事件发生之前即发挥作用。通过管理、监督、引导、指导,确立法律关系,保障依法运行,使经济纠纷和经济违法案件不发生、少发生,这对国家、对社会、对当事人,对有关方面都是有利的。经济法当然也要“治于已然”,但更着重“防于未然”。其实,我们当前正在大力推行的“依法治国”的方针,其重点也不是依法追究责任,而主要是指导、引导经济关系的依法确立,依法运行。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不同于西方的产品责任法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它不是单纯的产品责任追究法,而是将其包括在内的产品质量管理法与产品责任法的统一体。加强质量管理,将产品质量纠纷消灭在其产生之前,这正是我国产品质量法较之西方的产品责任法更为先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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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生视角回归新闻本质

民生新闻节目的新闻本质是矢志不渝的坚持制作理念,但在电视民生新闻节目竞争白热化的环境下,一些地方频道新闻栏目为了追求收视率,民生节目的采编剑走偏锋,开始呈现低俗化、娱乐化趋势,“吸睛”的目的达到了,却失去了民生新闻的本质。在全媒体环境下,民生新闻节目竞争更为激烈,新媒体抢夺了电视民生节目的收视份额,影响了传统电视用户的收视习惯,这对于电视民生新闻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相对于新媒体承办的民生新闻咨资讯来说,地面频道的民生新闻更为专业和权威,这就要求地面频道坚守自身优势,采编扎实的新闻。首先,地面频道要创建开放的观众话语互动平台,让受众真正参与到新闻讨论中来,增强观众的公民意识。其次,新闻采编人员要坚守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抵制糖衣炮弹的诱惑守护新闻理想。最后,民生新闻的叙事要避免过度粉饰,在利用故事化叙事方式辅助新闻讲述的同时守住新闻报道的底线,保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平衡。

2 挖掘新闻调查的深度

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记者和评论者,新闻的时效性成为新媒体传播的强项,但新闻传播的深度和速度是不可兼得的,新媒体新闻的草根性、全民性必然导致专业性和深度性相对缺失,在信息爆炸的全媒体传播环境,冗杂的新闻讯息让人眼花缭乱,挖掘新闻事件的宽度和深度显得尤为重要。挖掘新闻的深度包括横向的宽度和纵向的深度。首先,发展宽度指的是要拓宽民生新闻的格局,由“小民生”视角转向“大民生”视角。“小民生”更多的是快餐式新闻,关注百姓个体生存状态,而“大民生”是对某个社会事件进行深度剖析,关注的是社会群体的普遍生存状态。“大民生”的报道视角,可以对民生政策、方针进行深入讲解,软化处理难啃的时政新闻,在政策下达和群众接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其次,纵向深度是针对某一事件进行深入探讨,刨根问底追究事件本质,对于民众关注的新闻选题进行专题报道,并辐射其他类新闻选题形成系列报道,突出新闻选题的重大意义,经济论文起到警醒民众的作用。

3 与新媒体加强媒介融合

在媒介融合环境下,省级地面频道要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不能继续“一言堂”的老路,闭门办节目。新媒体的用户数量急剧攀升,大有超过电视用户的趋势,在新闻资源上新媒体开放的互动平台每分每秒都在集中资源。地面频道与新媒体合作可以整合多种媒介资源,突破传统媒体与用户交流互动的短板,扩大民生新闻节目的社会影响力。新媒体也是电视民生新闻进行品牌营销的重要手段,现在绝大部分电视民生新闻节目都已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官方门户网站,在社交平台与群众进行即时在线交流,并且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节目播放,个别地面频道创建了app应用,与新媒体抢夺互联网用户。民生新闻节目在节目中利用扫描二维码或者微信摇一摇的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与用户实现实时互动,节目之外,节目组在微博每日更新状态,并建立“微话题”,吸引粉丝在“微话题”下展开讨论,并@相关权威人士、网络红人进行互动,吸引受众加入新闻的全民讨论。

4 引进新媒体节目创新理念

电视民生新闻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制作体系和理念,全媒体时代,新媒体的话题制作理念非常具有吸引力。央视新闻在2014年春运制作了“春运说吧”节目,创新了民生节目的表现形式,之后“两会说吧”“清明说吧”等“说吧”系列节目,在社会上引发了较强关注。“说吧”这个新闻产品,虽然不是新闻节目的主菜,但是作为一道特色菜,在新闻频道里,烘托了整个频道的气氛。“说吧”说的是个体的事,表达的是个人情怀,但连带的却是大众情感。在共同的主旨指向下,既要广泛的情感连带,又要真实的个性展示。

参考文献

[1]胡智锋,禹成明,袁胜.2010中国电视民生新闻发展报告蓝皮书[R].中国传媒大学,安徽公共新闻频道,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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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式服务的概念

图书馆移动式服务是图书馆为“移动阅读”或“数字阅读”开展的服务,也是为移动用户提供访问网上目录的入口,使之能得到快捷的阅读、检索、借还等服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读者越来越多的通过网络进行阅读。根据2012年4月23日第九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可见,2011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的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光盘读取等数字阅读方式接触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具体来看,2011年有29.9%的18-70周岁国民进行过网络在线阅读,比2010年的18.1%增加了11.8个百分点;有27.6%的国民进行过手机阅读,比2010年的23.0%增加了4.6个百分点;有5.4%的国民在电子阅读器上阅读,比2010年的3.9%增加了1.5个百分点;有2.4%的国民用光盘取读,比2010年的1.8%增加了0.6个百分点;有3.9%的国民使用PDA/MP4/MP5等进行数字化阅读,比2010年的2.6%增加了1.3个百分点。可以看到,各类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较去年增幅均超过30%,而其中网络在线阅读的接触率增长幅度最大,增幅达65.2%。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只有适应数字化的挑战,采取主动应对,开展移动式服务才能满足读者新的阅读需求。从另一方面看,这也是日趋成熟的移动信息技术为图书馆服务方式和图书馆业务开拓带来的新变化、新契机。

二、重庆图书馆开展的移动式服务

重庆图书馆从2009年开始逐步开展移动式服务,从远程登录系统到数字图书馆、手机图书馆、微博客以及未来准备发展的3D图书馆,它的移动式服务理念是将传统图书馆的服务简单便捷的设置成为一个拥有合理组织的功能性移动在线目录,这是重庆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延伸和创新,读者能充分享受图书馆带来的全新体验。

1.重图数字图书馆

(1)服务模式

重图数字图书馆采用超星读秀资源平台,一站式检索模式实现了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等各

种资源在同一平台的统一检索、获取,并整合了所有的数字资源,实现同意跨裤检索。重图数字图书馆是重庆图书馆用移动无限技术为远程登录访问服务,可以在家里阅读,也可以用笔记本电脑随时随地访问阅读。

(2)服务体验

重图数字图书馆2009年9月正式开通,到目前已成为读者常用的阅读平台,并获取知识资源的捷径。现有外购数据库26个,数据量庞大,仅本地镜像数据存储容量就达25TB;资源种类繁多,包括电子书、期刊全文、论文、在线数字报纸和杂志、在线工具书查询、政策法律法规查询、网络新闻资讯、音乐和视频、数字漫画、统计数据和年鉴、古籍全文资料检索等等。目前正在试用阶段的数据库14个,种类包括在线模拟考试、软件教学视频、人物百科、经济论文和社科类资料、音乐类视频资源等。

数字资源已经成为重庆图书馆馆藏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图书馆每年都加大对数字资源的投资力度,重图数字图书馆也成为了国家数字图书馆的分馆。目前为止,数字读书卡已发卡25114张,全年通过远程访问系统登录数字图书馆的读者达到了203124人次,总的数据下载量达到了1151GB,这些丰富的电子资源读者都可以免费体验。

2.重图手机图书馆

(1)服务模式

重图手机图书馆又称掌上重图,它是以手机为平台,利用目前先进的无线移动技术将重庆图书馆的传统业务(如:书目OPAC检索、读者流通业务)移植到智能手机、ipad、itouch等移动设备上。重图手机图书馆实际是建立的一个新的移动网站,有别于传统的WAP式应用,而是根据现有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平台Android、IOS、Symbian 3个版本的客户端软件定制应用,这样的应用更适合手机操作阅读。通过3G、GPRS、WIFI等无线网络登录到重图手机图书馆,下载并安装重图手机图书馆客户软件,就能查阅借阅信息、预约续借图书、下载电子书刊等。在重庆图书馆馆外并无WIFI热点区域登录掌上重图需按通讯运营商规定产生3G、GPRS流量费用,在重庆图书馆馆内热点区免费使用掌上重图所有服务。

(2)服务体验

重图手机图书馆的页面简单易懂,内容分类一目了然,信息架构组织清晰明了,检索简短便捷,首屏基础服务包括8个模块,读者轻松一键便能体验到移动式服务。下面一起体验多项服务:

1)基础业务服务

2)查询服务

3)互动服务

4)阅读服务

3.重图微博

在百度百科中微博是指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微博开通的多种API使得大量的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来即时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方面对读者而言,微博对用户的技术门槛要求很低,微博已在读者中普及;另一方面对图书馆而言,利用微博这一现有的公共平台开展移动式服务能节约成本。基于以上两点,微博是图书馆开展移动式服务的理想选择,能较好的向读者信息以及沟通交流。

(1)重庆图书馆官方微博

重庆图书馆官方微博的主要功能是向读者进行信息传播,比如重图的最新动态、活动消息、更新上架的图书和报刊等。另外,还开展互动服务,将读者在微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微博中互动的语言简洁、幽默、具有亲和力,这样的形式拉近了读者和图书馆之间的距离。目前重图官方微博的粉丝数量达到6000多人。

(2)重庆图书馆各个专题活动开设微博

重庆图书馆除了官方微博以外,每个品牌活动都有自己的微博,目前有:杂志有约微博、重图讲座微博、重图太阳花微博、重图英语角微博、重图读者俱乐部微博、重图展览微博。每个品牌活动利用自己的微博进行宣传推广,介绍活动方案、及时上传最新活动信息,同步活动过程。

三、移动式服务的共同特点

第一,随意性:图书馆开展的移动式服务满足了读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下自由学习、检索、下载,将图书馆当做随身书房。第二,快速性:移动式服务提供了便捷的搜索引擎,能快速的查询所需信息。第三,无限性:移动式服务不局限于在图书馆馆内阅读,而是可以在办公室、在家里,或是在路上,不受空间的限制、也不受时间的限制,这增加了图书馆服务的无限性,成为了市民的24小时图书馆。第四,互动性:移动式服务能提供个性化服务,开设与读者交流和分享的栏目,有利于读者的参与意识。

四、开展移动式服务的意义

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诸如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或是Ipad、Itouch等移动电子设备的普及,人们阅读习惯逐渐改变,图书馆开展移动式服务越来越有必要性。移动式服务能实现更为丰富的用户体验:它能实现移动访问图书馆馆藏的功能,并支持图书馆各类基础业务,包括检索图书馆馆藏以及完成诸如查看、请求或者更新之类的服务能力。另外,移动式服务中的视听功能符合残疾人士或其他使用公共图书馆的特殊人士的要求,这是公共图书馆必须拥有的重要功能。未来,移动式服务还将更加完善,集成的数据库会越来越丰富,服务方式也会不断优化,总之,以读者需求为目的,让他们在馆内馆外都能有好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