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5:2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市场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市场化论文

篇1

二、金融市场化程度和民营经济发展

(一)中国金融市场化情况

本文利用樊纲等(2011)计算的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指数代表金融发展水平,这个指数包含对金融业竞争和信贷资金分配市场化两方面的考察。其中,金融业竞争程度用民营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比例表示,信贷资金分配市场化程度用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中所占份额来近似反映。1999-2007年中国平均金融市场化指数的变化趋势,这一时段内,中国金融市场化水平一直不断提高。东部地区的平均金融市场化程度要高于中、西部省份,中部地区平均金融市场化程度要高于西部地区(邓伟,2011)。2007年金融市场化指数前五名依次是:浙江、上海、广东、辽宁、江苏,均为东部省份。

(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参照司政等(2010)的方法计算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将民营经济部门占国民经济总体的工业产值比重、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和就业比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该指标,三者权重依次为0.288、0.377、0.335(樊纲、王小鲁,2003)。图3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的总体变化趋势,东中西部的指标差异。在民营经济增长过程中,东部地区始终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又高于西部地区,而自2001年后,西部与中东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差距逐渐拉大。

三、实证模型构建与分析

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对面板数据进行估计,结果列示在表1第一列。该结果表明,金融市场化指数越高(体现为民营金融机构吸收存款比重越大,和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份额越高),即金融市场发展越好,民营经济就越发达。两者的弹性系数为0.0483—金融市场化指数每增加1%,民营经济发展指数就会增加0.0483%。这是符合现实情况的。国有商业银行很多情况下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它们为了完成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行政任务,普遍存在“惜贷”现象,在发放贷款方面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对中小及民营企业存在歧视,这种情况导致国有银行的资金配置效率较低,对经济增长不利。而民营金融机构和偏向民营企业业务的金融机构更加市场化,它们主要依据企业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发放贷款,这些机构吸收的存款越多,效率越高、盈利多的民营企业就越可能获得较多贷款从事生产经营,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以东部地区为参照组,中部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大,其弹性系数比东部地区大0.229,而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大0.206。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中西部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低于东部地区,所以与东部相比,中西部的发展潜力更大,同等程度的金融市场化指数提高在中西部地区会更多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另外,分析显示东部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对民营经济发展影响是负的,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民间金融发展较快,融资不畅的民营企业更多依赖于民间融资机构和渠道,这导致本文基于正规金融的金融市场化指数对于东部地区来说不是一个完整的代表指标。

篇2

1.利率市场化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净息差指的是银行净利息与生息资产的比值。存贷利差、资产负债结构产生变化等的共同影响,使得银行的净息差也受到影响。如果利率的限制被取消,那么银行之间很可能会通过调整利息的方法进行竞争,提高存款的利息,降低贷款的利息,这就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银行之间的竞争同时也会对利率市场化产生影响,使得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受到阻碍,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根据当前的全球局势来看,结果并不一定如此。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利率市场化使得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减小,然而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出现了微小的浮动,而净息差得到了提高。如图1,从1979年开始净息差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而后,在1976年开始有了微小的上升,到美国利率市场化结束时,净息差出现了明显的升高。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尽管利率市场化会影响存贷款的利息差额,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当中也会对净息差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是,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以后,存贷款的比值上升,净息差也出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在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利率市场的资金来源稳定,银行的资金配置能力得到提升,利率市场化的负面影响也最终能够得到缓解。

2.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在负债方面,利率市场化提高了存款利息,银行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存款,然而也会使得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升高。美国制定了Q条例对其国家的存款利息进行限制,使得美国存款的数量减少。在利率市场化刚开始的阶段,银行存款付息成本大大增加。然而当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这一情况基本得到解决。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之间通过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进行竞争,将存款的利息调高,贷款的利息降低,而这样一来,银行的成本也增高了。同时,在当今市场环境下,原来在银行体系融资的大企业集团更青睐于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迫使银行寻求新的贷款客户,比如房地产和中小企业贷款,提升了银行资产配置风险偏好。

3.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影响图2显示了美国非金融公司向银行进行借贷的份额变化。图中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银行逐渐开始拓宽业务的种类及范围,而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贷款占到所有业务的比例却是逐渐减小的。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表外业务,因此从非利息收入的增长可以看出在这接近20年的时间当中,美国银行表外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表外业务特指银行业务中除去资产负债表的所有业务的总和。在美国利率仍旧受到管制的阶段,非利息收入占比长期低于20%,但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当中,金融创新得到不断的提升,银行的表外业务也得到了深远的发展,非利息收入占到的比重不断升高,1979年时该比率为18.25%,而到了2000年就上升到43.11%,然而,净利息收入占到的比例却呈现下降的趋势。从结构上看,美国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与存款相关的服务收入、来自信托活动的收入、各种衍生交易收入和其他收入。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方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认为利率市场化只会对银行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大,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银行纷纷提高存款的利率,以此来吸引融资者,同时,还要适当降低贷款的利息,顺利放出融入的资金,因此,就会出现存贷款利息差额逐渐扩大的局面。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得到重视,出现了更多进行融资的方式,降低了贷款利率的提升空间,这就加剧了存贷款的利息差额。利率市场化的整个进程当中,银行受到的利息的限制逐渐减小,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减小,使得银行不得不进行转型,加大对表外业务的投入,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更多的利益。

二、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

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的利息限制被打破,存贷款方面的业务数量逐渐减少,使得银行必须谋求其他业务弥补存贷款方面的缺陷,同时,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货币市场的利率以及存贷款方面的利率得到联合,使银行通过衍生品交易转移利率风险成为可能,同时也提高了贷款定价的准确性,刺激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因此,利率市场化促进了银行中间业务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其相应业务的收入份额得到提升,以此来弥补存贷款造成的利润差额。然而,从对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研究的结果可以发现,尽管美国的银行中间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却并不是每一个银行都享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只有少数极具竞争力的银行能够获益。建设银行作为我国的五大国有银行之一,具有足够强的竞争力,然而,如果建设银行没有及时抓住机遇,也是没有办法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获益的,怎样乘着利率市场化的春风进行建设银行的发展呢?这是本次课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篇3

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而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存款“脱媒”情况的缓解,可贷资金总量的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居民与企业贷款需求的能力也将增强,这必然减少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不同的收益与风险比来为不同的投资者制定个性化利率,理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够获得贷款机会,这同样大大减少了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因此,社会对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也必然减少。再次,民间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可能下降。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这些主体中不乏一些信用良好,但是缺乏抵押品或是担保的居民与企业,不乏一些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但资金缺乏的投资者,也不乏一些选择风险高收益高项目的风险偏好投资者。贷款利率管制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有效的根据收益风险比来制定贷款利率,因此它们也没有将这些潜在的贷款对象区别出来的能力与动力。利率市场化后,根据收益风险比,这些潜在的贷款者实际上是银行增加收入的较为优质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贷款利率这些主体都有极大的可能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这些主体从民间借贷市场“夺走”,势必将拉低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二、利率市场化下民间金融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深,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将面临资金供给下降、资金需求下降、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下降等冲击,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似乎走向了“死胡同”。但实际上,民间金融不可能消亡。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来看,即使在当前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其民间金融市场也保持着相当的活力。相对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特有的优势并没有改变,利率市场化带给民间金融市场的不仅仅是冲击,也有机遇:首先,民间金融的相对优势犹在。一是民间金融资金规模小,覆盖率高。

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民间金融规模很小,10万以内甚至几千、几百一笔的借贷金额普遍存在,这种规模的借贷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规模效应太低,不利于成本控制。同时民间金融无处不在,覆盖全国各地没有死角,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二是民间金融程序简单,快捷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一笔贷款的发放,必须对贷款者的信用水平、资产状况、资金用途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批,过程复杂且耗时长。而民间借贷的主要贷款对象往往是“熟人”、“亲人”,或者“熟人”、“亲人”所推荐的关系户,其信用水平、资产状况等在平时的生活交往中基本确定,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考察,也不需要复杂的审批过程,借贷的程序简单快速,这对一些急需资金“救急”的居民与企业可谓“及时雨”;三是信息不对称性更低。对于银行来说,完全掌握贷款者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而招到“骗贷”。而对于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的关系较为密切,在长期的交往中,相互的了解也较为细致,信用考察也更加针对性,因此,一定程度上,民间借贷的信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更加透明。四是民间借贷能够接纳的风险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高。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虽然理论上可以按照收益风险比来确定贷款利率从而发放贷款,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人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必须控制不良贷款率,这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接纳风险过高的贷款,即使贷款者能够支付较高的利率。而民间借贷则不受这些政策限制,只要有主体为了获得高收益而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就能实现供需双方的资金融通。

其次,民间利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将趋向统一。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原因在于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非法金融活动拉高了民间利率。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能力将大大提高,这会抑制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政府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更加严密,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也会进一步的受到抑制,因此,长期来看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有降低趋势。这极大地保证了贷款者的利益,降低了贷款者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民间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民间借贷风险依旧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根据收益风险对称原则,民间借贷利率依旧会长期的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再次,民间金融市场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其市场定位将更加明确。利率市场化要求经济社会具备完善的市场运行与监管机制,因此,政府的监管以及法律制度必将趋于完善,民间金融市场将更加规范,民间金融的违约风险将极大的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不再是投机倒把的场所。在政府监管与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民间金融市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将极大提升,这极大地提升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信用度。居民与企业转向民间借贷的原因将主要是为了获得民间借贷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具备的独特优势,而不是为了“圈钱”、“骗钱”,民间金融也不再是高利贷的代名词,民间金融市场将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而长期存在与发展。

篇4

1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1)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导向,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首先是分设了专业银行和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大一统”的计划金融体制的框架。先后恢复和分设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其次是成立投资信托类型的金融机构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1979年至1984年,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以及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以后各省市也相继成立地方性的投资公司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4年以后,不少大中城市相继成立城市信用社,成为为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

三是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在法律上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和地位,以及明确了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

(2)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中央银行间接金融调控机制。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中国宏观调控手段从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转变的关键。从1979年起,先是在部分地区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但新体制仍然存在各专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之间吃“大锅饭”的问题,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为主的框框仍然没有打破。

(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金融市场,建立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推行,使人们重新考虑建立金融市场问题。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拆借市场;二是证券市场。货币市场中的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市场首先得到培育和较快发展。1981年上海市首先出现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正式开办了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94年以后,商业汇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省市被广泛使用,成为企业主要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手段。1985年,中国先后在广州、武汉、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同业拆借中介机构,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为依托,跨地区、跨系统的同业拆借市场。

2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当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产生广泛影响情况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仍在稳步进行,金融开放渐进扩大,但也应该看到,我们所处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已经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滚滚而来。金融变革和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在国内也遇上了经济发展格局从需求过旺到需求不足的变化。在这种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的条件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将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2.1积极进行金融组织机构的深化改革

今后除应完成机构调整任务,加快新机构同各方面关系的磨合,建立新的工作制度,发挥新机制的优点,进一步搞好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工作外,必须花更大的力气加强金融监管。并把这一工作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尤其要与促进国有企业尽快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运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彻底消除新的亏损的各项改革相联系。商业银行要真正企业化,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优胜劣汰。

2.2银行利率市场化

目前我国利率仍处于双轨制,官方规定的利率水平较低,而市场上利率较高,其原因是违约风险贴水较大,这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面临困境,对此,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降低违约风险,保持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低通货膨胀率,逐步扩大利率的浮动范围,最终完全放开利率管制。按照自主经营的原则,银行有权自定贷款条件。在中央规定的最高利率和最低利率幅度内,银行可根据时常资金供求情况自定利率,灵活调整利率,运用利率杠杆,调节资金供求。实现资金商品化和利率市场化。

2.3谨慎对待金融自由化。稳步把握市场开放的程度

金融自由化是今后改革的方向,对我们来说,金融自由化也就是走向国际金融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持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稳妥地实行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今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实力,丰富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经验,培养一大批能熟练进行国际金融业务操作、精通国际金融活动的金融财务人才。具备了这些条件,人民币不但应该实现自由兑换,而且应该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世界货币之一。今后引进外资银行的力度会加强,因为中国需要借鉴其管理体制和操作方式,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与素质,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向国际市场积累经验。

篇5

2.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利率市场化理论和金融脆弱性理论都分别进行了不少相关研究,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国对于金融危机的研究日益增多,但是缺乏对于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脆弱性两者的综合性定量研究,对两者关系的定性分析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因此,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丰富我国利率市场化影响金融体系稳定性研究的理论。

3.国外研究现状

1973年,Mckinnon和Show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在他们看来,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对利率实行高度管制,使之低于市场均衡水平,进而保证国家重点支持项目能获得廉价资金的保障。过低的利率水平在降低储蓄意愿的同时,更刺激了资金需求。超额需求使得政府不得不采取配给手段引导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保护和实际上对自身债务的刚性兑付又加剧了这种资金流向的不均衡。因此,金融市场被人为分割成了受利率管制的官方市场和不受利率管制的自由市场,后者利率远高于前者。生产效率较高的中小私营企业只能通过内部积累或利率较高的自由市场筹集资金,市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寻租腐败泛滥,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因此,麦金农和肖认为,金融抑制必须得到解除,各国应当逐步放弃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进行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代表的金融深化,使利率能够真实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资金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最终促进经济增长。基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欠发达的现实,麦金农和肖认为,私人企业投资主要靠内源融资是普遍现象,投资需求越大,所需资金积累就越多。这种需求与积累之间的互补关系,而非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的替代关系,使得储蓄与投资同向变动。利率提高导致储蓄增加,因而也可以导致投资增加。事实上,麦金农和肖在对1962-1972年间61个发展中国家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投资率与实际货币需求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提高实际利率确实能增加储蓄和投资。

篇6

1980年代以来,企业、银行名义上已经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但受政府主导的投资推动、粗放型增长模式影响,银行对国有企业仍无法形成严格的预算约束,国有股东也无法对银行形成硬的预算约束,即所谓“双重预算软约束”(施华强2004)。企业在预算软约束的激励下不断扩大投资规模,银行部门在国家信用担保支持下无节制地提供信贷资金,中央银行的角色则是实施信贷规模、利率管制等政策以维护这种利益格局。具体而言:

一是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低利率弹性。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对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国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经理人员利益最大化目标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内外两方面的因素造成国有企业追求规模最大化和费用最大化的行为特征(易纲2005)。国有企业在规模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产生过度信贷需求,进一步造成信贷资金的紧张和抬高贷款利率。这种信贷需求的利率弹性很低,企业往往只考虑信贷资金的可得性,而较少考虑利率水平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不仅如此,有的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仍可以获得所谓“安定团结贷款”,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或司法部门的纵容下,恶意拖欠银行债务,这都使得利率对于信贷需求的约束作用被严重削弱。

二是商业银行资金供给中的风险外部化。斯蒂格利茨和魏斯(1981)在不完全信息信贷配给模型中指出的,银行会选择使自身预期利润最大化的均衡利率水平发放贷款,而不是追逐最高水平的利率。但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利率水平对银行预期利润的影响完全是单调递增。具体而言,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银行基层经理人逐步掌握了较大的经营自和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充分利用国有银行对资金市场的垄断能力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但另一方面,国家为维持向国有企业输送资金的体制,不得不向银行提供隐含的信用担保,这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外生化。在可以负盈不负亏的激励机制下,商业银行当然选择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在1992、1993年金融投机热潮中,许多商业银行绕开贷款利率上限规定(如通过银行下属的信托公司放款或账外经营等)投资于高风险项目,表现出风险偏好的经营特性。

三是中央银行的低利率政策和流动性支持。这期间,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间接货币调控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还局限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包括规模管理、利率管制、信贷政策等。国家从支持国有企业投资扩张的战略出发,将利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利率只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而无法起到有效配置资金的作用。特别是在高通胀时期,中央银行为稳定商业银行存款来源而提高存款利率,但在国企部门反对下,无法相应提高贷款利率,最终形成贷款利率偏低和存贷利差过窄的局面。不合理的利率水平进一步刺激了企业的信贷需求,虽然央行对此实施了贷款规模管制,但在特定的政策环境以及银行采取倒逼策略的情况下,央行往往要通过追加再贷款保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显然,由于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和银行都存在着严重的追求高风险的人问题,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助长了问题的蔓延,金融市场必然长期处于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同时上扬的巨大压力。因此,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现实选择就是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以防止利率过高对经济运行产生伤害。

2.人风险意识提高及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1994-2004)。

1993年的金融过热开始令中央政府认识到,以微观低效益、银行高风险为代价的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为此对原有的金融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并采取措施整顿金融秩序,撤销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同时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其政策取向也由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维护国有企业利益,转变为加快推动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包括实施国有银行体制改革、对银行开展审慎监管、建立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等。在上述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的背景下,企业和银行的行为机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进一步加快贷款利率改革变得必要且可行。一方面,企业部门的资金需求特性发生较大变化。1993年宏观调控以来,大批国有企业出现效益持续下降,原来很容易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的国有企业面临日趋严重的流动性不足。这反映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及其内生的“私人部门储蓄—国有企业"的资金融通模式已逐步被打破,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安置下岗职工、核销呆坏账等)后,被逐步、彻底推向市场。从1996年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大规模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重组,其中包括股改上市、推行“抓大放小”政策、若干城市试点国企破产兼并的优惠政策。实际上,经过几年的整顿和重组,国有经济部门从整体上已经不必依赖于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同时,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非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5.6%,而这一比例在1980年是20%。总之,作为社会资金的主要需求者,企业部门的资金约束硬化,风险意识得到增强,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需要指出的是,以往许多学者过分夸大产权改革的作用,似乎只有实现彻底的私有化,商业银行才会实现理性经营。近些年关于控制权理论的研究指出,完善的外部监管、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改善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刘芍佳等1998;钱颖一2004;傅立文等2005)。从外部监管看,由于意识到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对于整改进程的重要意义,近几年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都对商业银行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商业银行在努力满足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的过程中风险意识显著增强;从市场环境看,随着竞争水平不断提高,以及预见到加入WTO后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中资银行的危机意识日益强烈;从管理水平看,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现了一级法人治理,管理架构趋于扁平化,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意识增强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曲线已经不是完全与利率水平正相关,而是在考虑了风险因素后,在一定利率水平以上向左方弯曲的曲线。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对扩大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商业银行已经能够比较好地适应贷款利率浮动空间不断扩大的政策环境,在产品定价的行为上表现出合理性,能够按照贷款利率补偿资金成本和风险溢价的基本原则决定贷款利率。各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基本呈现对大型优质客户利率下浮,大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中小企业利率上浮的特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2004)。这样,2004年彻底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的一个展望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意味着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再由金融当局决定,这对商业银行自主定价和保持利润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从各国经验看,利率放开往往导致利差不足、竞争加剧,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大。因此,能否放开贷款利率,关键在于商业银行能否自我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在我国情况看,关键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首先是由于商业银行还没建立起对基层经营单位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过度强调贷款风险使商业银行盲目追求低风险项目,贷款利率存在向下的巨大压力。1990年代后期以来,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由风险意识淡薄转变为高度重视防范风险,这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推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风险意识的增强很大程度上是外部监督压力使然,而不是由于对真实利润的关注所造成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追逐高利润、高风险转向绝对的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具体表现为,许多银行的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总、分行,信贷投向集中于重点企业、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责任追究过于严格,激励相对不足。信贷人员对贷款风险要承担重大责任,但个人收益不高。

适度规避风险本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原则,但过度风险厌恶则与银行经营的基本规律相违背。贷款风险是基于大数法则的概率来度量的,贷款收益抵补风险的前提是银行必须忍耐合理的失败率,形成综合的风险和收益。如果迫于不良贷款压力,不能容许任何一家企业出现风险,其结果必然是:大批经营良好、对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则围绕数量不多的优质客户开展激烈竞争,贷款议价能力基本丧失,这在一些票据融资项目上表现特别明显。在这个意义上,过度追逐低风险项目以至于丧失了合理的利差,也是一种风险。从根本上说,利率机制的这种缺陷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存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还无法使长期利润水平成为基层的真正经营目标。

其次是金融生态环境还不理想,商业银行必须维持一个合理的利差。周小川(2004)较早将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概括为金融生态,并指出金融生态状况对利率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如对金融合同的法律保护不力,《破产法》不完善,造成经济主体对利率信号不敏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记录缺乏,造成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较严重;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的标准过低,“骗贷”行为屡禁不止等。不难看出,金融生态的概念是我们在前文所述法制环境的一个更广泛的概括,金融生态不佳是金融交易中人风险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结果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损失比例过高,客观上要求保持较大利差。为此,在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或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合理水平之前,应继续维持贷款利率下限。

总之,贷款利率下限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银行能够维持相对合理的利差,避免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际上从1999年以来,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之差始终保持在3个点以上,这表明了中央银行对低利率风险的一种关注。

参考文献:

[1]丁伯平等.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2

[2]傅立文,何卫江.市场竞争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自生能力[J].金融研究,2005;2

篇7

2、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后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4、资本市场与货币政策传导问题

5、风险投资在中国(河北)的发展

6、河北省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问题

8、民营银行在中国的发展问题

9、河北省消费信贷发展状况及问题

10、我国利率政策有效性分析

11、关于商业银行融入资本市场的思考

12、论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点及对策

13、中小商业银行的营销策略选择

14、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15、金融市场中的流动性风险与管理

16、货币市场基金对金融市场发展的作用

17、信息不对称与金融市场的脆弱性

18、新时期应建立怎样的银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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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期金融创新的思路

1.组织体系方面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促进银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的实现,同时也使得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机制建立起来;其次,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使得银行全方位的市场竞争格局形成;再次,努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使得民营金融机构稳步的发展,完善民间信用;最后,积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证券公司兼并和资产重组,形成中国的投资银行业。

2.金融市场方面

建立优质服务观念和科学的市场营销观念,进行经营策略创新。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使得资本市场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推进利润市场化改革过程,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市场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及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间接调市场利率。

3.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方面

各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利用先进的手段,开发出金融新业务和新工具。在实际的工作中,除了保持常规金融业务外,还要大力开发中间业务、表外业务,推行电话银行、信用借记卡、代客理财等业务。金融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要进行大力促进,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高新技术在金融中的应用,提高金融生产力。有机地结合科技和金融工具、产品创新,从而使得金融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得以提高。除此之外,金融服务以往的柜面服务这方面要得以突破,实现金融服务的多样化。

4.金触监管方面

金融体系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就是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能使得广大投资人权益得到维护以及能够使得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得以增强。创新需要监管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且能够且其提供应有的空间和平台,同时还要使得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得以保证。首先,要按照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分业统一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分业监管体制和相应的制度规范;其次,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要进行改进,把合规监管为主转变成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相结合,把“分割式”监管转变成法人整体风险监管,把“一次性”监管转变成持续性监管,把具体业务监管转变成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有效性监管,把监管方式从定性监管为主转变成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再次,要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理机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机制;最后,实现与国际监管接轨,从而使得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能够得到不断地提高。

二、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

1.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鉴于我国市场环境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市场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吸纳型创新上,还存在一定地局限性。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我国金融机构如果只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那么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着很好的冲击。因此,我国金融创新还必须以我国市场的实际环境为基础,实现原创性。

2.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3.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必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人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

4.高度注重金融创新的安全性

金融创新真正能够实现促进金融发展的作用的前提就是能够保证创新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借鉴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仅靠微观主义的自觉是不能够实现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必须从宏观上明确指导和有效监管才能够实现。而且我国现阶段的市场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市场不稳定、不能很好的排斥不良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管和严密的防范措施,可能会阻碍金融创新的发展。因此,在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的控制金融风险,从而保证金融创新的安全性。

三、总结

金融创新是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行业的创新,中国金融市场的创新是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成果。全球金融业走进了后危机时代,国内金融业也迎来新发展。在后危机时代金融业还将继续创新,但加强金融创新迫在眉睫。金融创新一定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切实面向我们的市场,了解我们的市场需求,面向我们的民众,面向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深入研究我们面临的问题。同时也要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既要研究他们成功的方面,也要研究他们的失误。金融创新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在创新过程中要宽容失误,同时也要控制风险,要防范系统性风险,否则就会影响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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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贷款利率限额逐渐放宽

放宽存贷款利率的限额的范围包括普通居民的存贷、私人投资者的贷款利率,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等等。

(二)民营银行逐步设立

新事物的发展往往不会一帆风顺。民间资产设立商业银行虽然是金融市场化很重要的一步,但由于民营银行要面临诸多问题,如资本、人员、制度等等,其发展将面临许多困难。同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存款保险制度逐步确立

存款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意味着之前政府为商业银行提供的隐性保险不再存在。因此,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当然也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传统银行的存贷息差收入占比将不断下降,而提高非贷款利息收入占比将是必然选择,中间业务将逐渐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点。

(四)深港通即将启动

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深交所和港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通的启动,不仅对深圳与香港两座城市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将加速A股市场的国际化进程,自从2014年底沪港通启动以来,深港通何时开通备受各界关注。

(五)设立更多自贸区

自上海自贸区的成功建立之后,天津自贸区、广州自贸区、厦门自贸区等正在蓬勃发展之中。作为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闪亮点,自贸区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的领头者。

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改革原因)

(一)金融主体市场化尚不完善

相比较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市场发展仍有很大潜力。政府在金融市场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央行独立性较差,过多地与政府(主要是财政部)联系,导致其对整个宏观金融市场的调控能力不够。

(二)金融创新不足

金融创新是指变更现有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利润的方式。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一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占据着金融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但是因为其在政府的隐性保护之下,商业化转型并不彻底。破产压力、竞争压力很小,成为金融创新不足的直接原因之一。各类信用工具不足,使市场流动性较差,市场活力较差,这极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

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以其政策优势欺压中小金融机构,取得竞争优势。并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诸多漏洞,以获得利益的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同时,相较于大型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获取信息的能力较低,这就直接将投资者置于较大风险。

三、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7月23日的《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称,“从长远来看,实现金融稳定根本上还要靠发展改革”。从各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市场改革确是当走之路。

(一)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金融市场的改革,让市场的无形的手变得更加有力,价格对各类信息能够做出及时反应,提高了其合理性,更加接近于有效市场。其次,市场活力增强,金融创新逐渐增多,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增多,直接有利于投资者以及融资者的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二)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

金融改革,使金融机构集聚资金的能力增加,同时其资金使用的效率增大,同时新的市场环境所带来的竞争压力直接导致金融机构调整其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以上种种改变,均使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增强。整个金融市场的活力增加与金融机构的效率增加相互补充,成为良性循环。

(三)金融市场活力增强

存贷款利率限额逐渐放宽、民营银行的逐步建立等改革,使各类投融资限制逐渐被消除,便利了整个市场的资金融通。同时金融创新使得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增多。金融改革使市场的投融资活动更加灵活,满足了各类投融资者。同时资金运用效率增大,较少的货币即可满足货币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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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十多年来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国债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性的招标机制、国债回购利率的市场化、国债期货交易的试验等改革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革的进程。近年来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市场利率,以及各种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为最后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准备了基础条件。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央银行亟需确定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

所谓市场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们公认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目前,中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实际上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

首先,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规律来看,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国债利率具备这一特点。国债有“准货币”之称,变现力极强,它的价格形成与波动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因而可以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诚然,国债利率也会受到通货膨胀和到期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国债到期还本付息是一个固定额,在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变化可以预期的条件下,国债利率就自然成了基准利率的代表。实际上,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债利率,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中心环节,它的变动决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变动。

其次,作为基准利率,必须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国债利率也具备这一优点。在债券期限结构理论中,预期理论与市场分割理论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水平差异的原因。预期理论在债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证明了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是期限的长短,即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市场分割理论则在市场不完全性与不同期限债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说明了各种期限债券利率取决于各种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期限结构理论与流动性升水理论则综合了上述两种理论,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债券供求状况的期限升水,从而比较全面地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非国债(如企业债券)不同期限利率的决定虽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论解释,但由于存在违约风险,因而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而国债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结构也就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因而可以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别,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最好选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在市场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也有可比性,但同业拆借市场毕竟只是一个短期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也只是对短期利率有参考作用。国债市场则是提供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债券种类的市场,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

一旦国债基准利率形成,国债市场的发展对其他金融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仅改变金融市场规模格局,而且还影响其他市场利率水平的确定,出现明显的利率市场化的传递效应,其中影响最明显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因为国债市场发展后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首先会冲击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结果必然是,在国债市场发展以及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将更加完善,银行存款市场也将逐步放松利率管制。

二、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

完善我国国债市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必要条件。目前,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完善国债发行机制

(1)进一步规范滚动发行机制。扩大基准国债期限品种范围,进一步健全滚动发行机制,使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形成更加持续的发行利率曲线,也使一级市场国债招标价格更好地发挥对国债定价与估值的参考作用。

(2)尝试推出国债预发行机制。为建立发行前债券价格揭示机制,规范一级市场债券分销行为,借鉴国际成熟债券市场预发行做法,在中国国债市场尝试进行国债的预发行操作。

2、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

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

(1)合理设计国债的期限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政府必须兼顾自身与应债主体这两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时考虑宏观经济条件和清偿能力等因素,对国债的期限结构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