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决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7: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消费者决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消费者决策论文

篇1

一、理论挑战

就在经济人假设借助于理性主义运动在主流经济学中节节推进并向其他领域不断渗透的同时,它过于理想化的内容与现实世界的差异也日益显露出来,从而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理论挑战。其中,有限理性决策论、经济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值得格外重视。它们分别从理性的有限性、理性的交互性和过程性、理性的制度制约等方面挑战和修正着传统的经济人假设。

1.有限理性对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决策论(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激烈竞争环境、复杂多变信息与人的注意力稀缺、信息处理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明确把知识信息不足引人人性规定,并将知识信息视之为与利益价值同样重要的一类决策前提(事实前提),由此阐明满意化目标对最大化目标替代的合理性以及启发式搜索对遍历式搜索替代的合理性。西蒙明确指出:“经济学家们给经济人赋以一种全智全能的荒谬理性。这种经济人有一个完整而内在一致的偏好体系,使其能够在他所面临的备选方案当中做出抉择,他总是完全了解有哪些备选的替代方案,他为择善而进行的计算,不受任何复杂性的限制;对他来说,概率计算既不可畏,也不神秘”。西蒙认为,这种经济人固然“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但同具有血肉之躯的人的其实行为(或可能的行为),看不出有多大关系”。原因在于,所有现实的决策者都面临着三重限制:一是“对后果的了解只是零碎的”;二是“对价值预见不可能是完整的”;三是“只能想到全部可能行为方案中的很少几个”。可以把第一重限制称之为预测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精确的行为预测不可能毫无差错:可以把第二重限制称之为尺度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内在一致的价值尺度很难形成;可以把第三重限制称之为搜索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毫无遗漏的搜索范围实际不存在。这三种限制表明了“理性的限度”。有鉴于此,西蒙强调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与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之间的两点重要区别:其一,“经济人寻找最优”,而管理人“寻找满意”;其二,“经济人同真实世界的一切复杂事物交道”,而管理人满足于“粗略的简化模型”。可以看出,有限理性决策论是作为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它虽不改变经济人自利性的前提,但却为自利赋加了有限知识信息的限制。

2.交互理性、过程理性对个体理性、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纳什所推进的经济博弈论(获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经济个体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它把对方的策略和对方的支付也作为信息乃至共同知识引人博弈结构,主张在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组合与支付组合中寻找博弈均衡。纳什指出:“一个理性的预测应该是唯一的,博弈方应该能够推导和利用它,并且从各个博弈方方面,具有可以预测到其他博弈方会做什么的知识,不会导致他的行为与该预测矛盾这样的原则”。在如此理解的理性中,每个人的效用函数均包含着其它各方的优势战略,从而每个人的优势战略也以其他人的优势战略为条件。这不仅意味着对他人利益的认可、对他人理性的尊重,而且意味着互利性事实上已被引人人性结构,成为理性的内在内容,可以称之为交互理性。交互理性与个体理性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不是把竞争对手和其他个体简化为市场,不是把关于其他人策略的了解简化为价格,从而也不是仅以市场和价格为背景而在边际分析中寻找预算约束边际上的个人效用最大化。交互理性要求,直接面对对方,视对方为有血有肉的、同样具有理性能力并追求其效用的博弈者,在尊重对方利益和理性的条件下,寻找战略结合的支付组合中的均衡。均衡并不改变,自利的前提,但却对自利的边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如此形式的交互理性显然是一种更完全的理性。它不仅要求更强的推理能力和预见能力,而且要求具有其他博弈方策略、理性及相关事情的知识,甚至还要求信任其他博弈方不会犯错误。这种理性的现实性很难保证。因而,纳什对博弈结构中的均衡点又提出过群体行为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解并没有很显著的意义。我们并不需要假设参加者有关于整体博弈结构的充分知识,也不要求参加者有进行任何复杂的推理过程的愿望和能力,但必须假定参加者能够积累关于各种纯策略被采用时的相对优势的实证信息。”按这种解释,纳什均衡的实现并不要求事先完全预测到,只要经过不断的学习(包括试错式学习)过程,只要能权衡采用各种策略(包括别人的策略)的结果是优是劣,就会最终达到稳定不变的均衡状态。这意味着理性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过程理性。

3.个体理性的制度制约

由科斯交易费用理论(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推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极为重视制度对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和经济绩效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人假设中除了有完全自利、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的规定之外,还暗含着明确界定的产权、交易费用为零的前提假定。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家庭与个人仅仅是一部部计算器,它们的功能就是将最大化方案加人到价格渗次量矩阵中去,人们在市场中交易过程则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这样,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完全无摩擦的过程,市场为任何一项经济交易的达成所需要进行的合约的设定、合约执行的监督、讨价还价,以及要了解有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与需求的信息等等这些交易费用都没简单地略去,经济人置身于一个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世界。所以,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因此,由法律这种正式制度确定的有利的权利调整,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二、理论超越

经济人假设之所以能够面临以上巨大的理论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个体的实在性、优先性和基础性,并以个体的固有规定为基点合逻辑地推断群体行为。当然,在研究线路上遵循从个体推断整体的方法并无原则不妥。问题在于,当赋予个体以先验的固有规定,并以这些规定为逻辑前提而推断整体行为的时候,如果忽视了个体之间的相干性效应以及这种效应对个体规定的调节,就难免不出现理论上的失之偏颇,以致减少其解释和预言能力。

1.个体间相互作用的形成:交换及其现实性

边际革命以来的正统经济学以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主题,但是它只研究在理想市场下的资源配置问题,不研究现实条件的资源配置问题,因而只能说明经济行为的一种结果,而且是一种理想的结果,不能说明它的可能结果和实际结果以及这种结果如何达成。价格理论是微观经济理论的核心,按此理论,价格机制能自动保证各种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个体无需考虑他人的经济活动.只需在给定的价格体系下做出最大化效用的选择就可以了。所谓价格机制自动保证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就是市场机制的运转是无成本、无摩擦的。对于市场交易者来说,不存在了解市场信息的困难、不存在交易的障碍,这就是所谓的“市场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也是经济人所生存的理想市场状况。因此科斯认为在以前的经济理论中“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场的手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科斯对经济理论的重要贡献是开发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因此而涉及了交换的现实性问题。从交易费用的观点来看,交易依旧是对人的时间、精力、空间的配置和消耗,需要一定的成本和费用。正如科斯所说:“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交易费用概念的引人,把经济理论从研究资源配置的这一物与物关系表面研究深人到资源配置这一结果如何达到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层研究,使经济理论由零交易费用的理想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回归到现实的交易过程中,并基于现实的交易中介而做出决策,乃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2.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运作:博弈及其均衡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既然把交易置于理想化的、无耗损的条件下,那么,它们所推进的均衡理论也必然是理想化的均衡。在这种均衡中,所有决策者面对的是宏观、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和价格,只要考虑自己的预算约束合理配置要素就能够做出优化决策,并不需要具体考虑交易对手的行为策略。换言之,进人个人效用函数中的市场价格变量被认为充分代表了交易对方的状况,从而有血有肉的对手就被浓缩在市场价格之中了。这样,缘起于交换的个体间相互作用.在运作中竟简化成了个体在非人格化的市场价格下对可支配资源的调配运作。 转贴于 经济博弈论与此不同,它在研究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征时,主要不是在既定价格背景和预算约束条件下通过对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体利益最大化,而是从人与人之间策略相互作用这一变化的环境中考察人的行为。每个人的目的和行为不是孤立不变,而是每个人对自己行动的选择必须以他对其他局中人将如何反应的判断为基础。其他人策略和行为的变化,会影响其实现最大化的方式,进而改变效用最大化值,加大或减小实现最大化的难度。因而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决不可能不受外界和其他人的影响。用博弈论术语来说,就是策略相互依赖,利益高度相关。具体表现为每一局中人的策略选择都是其它局中人策略选择的反应(函数),每个局中人的损益得失与所有局中人的策略选择相关。因此个体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取决于自身行为,但另一方面还要受制于与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他人,亦即个人的最优选择是他人选择的函数。从一般均衡中的经济人到博弈论中的对策局中人,可以看到,一般均衡着重研究人对物质资源的配置,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利益关系,而博弈论则强调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为立足点考虑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和归位。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有血有肉的交易对方,在策略相互依赖、利益密切相关的博弈均衡中作出决策,也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3.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调控:制度及其有效性

从本质意义上讲,一定的初始察赋在市场上的交换结果绝不全是市场行为的作用,而主要是一种制度约束。市场行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和外化形式,是社会经济基本制度和意识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起作用也是在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各种要素的相对地位(交换率和变化范围)之后的次一级层级上所发挥的作用二任何制度(正式的、非正式的)都包含着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并基于这些规定而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借助这些规则,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和体制的集合体才能形成,各种交易中介和交易方式才能维持,各种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才能进行。因而制度构成了经济活动得以发生的初始条件。这类初始条件导致了不同的资源配置、不同交易结果、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均衡价格不仅仅是市场要素的数量和结构的函数,从更深层的含义上来讲,市场价格(实际上是资源配置方式)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环境的初始条件,即各种经济环境、制度约束的具体情况。经济均衡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广义经济环境中给定的前提条件。可以理出这样一条逻辑关系链:初始条件—行为特征—对策均衡。从中可清晰地看出均衡对经济环境状态的依赖性。.这正是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所表述的思想,由于存在交易费用,不同的权利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交易费用是衔接“权利初始安排”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至关重要的中间变量,而明晰的产权制度则是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制度运行摩擦的基础。

问题在于制度是否适切有效?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制度既定”的假设不涉此类问题,这样,经济人的决策中将不考虑制度变量。而新制度经济学所推进的制度变迁理论则强调,当存在着与规模效益、外部性内部化、风险回避、交易费用降低等相关的外部利益时,制度变迁必然会发生(换言之,从制度变迁的观点看,制度既调节着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使相互作用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而个体间的相互作用又会推动制度的变迁,使相互作用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在这种交替反馈的过程中,制度以及制度所规定的经济活动都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变迁中的制度,在制度所给定的初始条件以及新制度可能带来的外部利益中做出决策。同样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三、简要结论

篇2

差序格局的概念最早由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他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就像漾起的一圈圈波纹,以自我为中心逐渐扩散形成“差序格局”。费先生的语境是传统乡土社会,面对社会的变迁和互联网的崛起,差序格局在网络环境中存在的特点、产生的流变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使用量化的方法,对网络中差序格局的特征与流变进行分析,并探讨流变背后深刻的历史、技术、社会原因,对网络社会中差序格局进行多维理论诠释。

“差序格局”的概念化与测量

1.“差序格局”的概念化。本研究使用“厘差定序”的方法,对网络社会中的差序格局进行测量。首先通过计算不同圈层相对中心的差等距离,确定个体的社会网络结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测量个体行为“序次”的变动程度来确定差序程度的强弱。概念里的“差”是静态的差等结构,即以自我为中心、人际关系逐层向外扩展的类似同心圆的模型。本研究以“由私到公”的顺序选取“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陌生人”五种人际关系为“差”的测量变量。“序”则强调个体动态的行为模式,即个人如何对待不同圈层中的对象。本研究使用关于信任的测量题器,测量个人对不同人际关系圈层的信任水平(S)来判定“序”的程度,并将序的程度分为四级。2.问卷设计与数据统计。研究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共回收202份问卷,有效问卷196份,并运用SPSS进行分析。研究参考RotterJ的人际信任量表(ITS),以“微信人际交往中的信任水平”为主题设计问卷,包括人口统计学信息、对人际关系结构的测量、对个人与不同圈层的人的信任程度的测量、对差序结构松散程度变化的测量四大部分。其中第三部分是核心,共8个问题,每个问题形成一个对家人、亲戚、朋友、同学、陌生人的五点评分矩阵量表。五个圈层最终根据8个问题得到各自的总分,这个分数即为本圈层信任水平,根据这个值划定圈层的“序”。网络社会中差序格局的呈现特点1.网络社会中差序格局的存在特征通过频次统计发现,82%的人使用微信的目的是聊天和社交,且62%的人好友数量都在150人之上。这证明微信是网络社会重要的社交工具,对微信中的人际关系网络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网络社会存在类似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结构。数据分析显示,五种人际关系真实存在于网络人际关系中,且比例有所不同,超过七成的人表示好友中最多的是同学同事,最少的是陌生人且数量不到20%;人们依然倾向于将陌生人放置在个人社交网络的边缘,并表示更愿意花费时间和家人、朋友等亲近的人聊天。不过有趣的是,与亲戚相比,人们更愿意花时间与陌生人交往。传统的差序格局中,亲戚与个人存在血缘关系,仅次于父母和兄弟姐妹;但在网络社会中,人们却表现出对于亲戚圈层的疏离。(2)网络社会存在自我中心的差序格局。通过计算各圈层信任程度(S),得到S值分别为:家人36.4、亲戚29.6、朋友31.7、同学/同事26.9,陌生人16.6。将各圈层值划入“序”的程度,发现个人对家人的信任程度最高为“四度”;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为“三度”且差别不大,但对亲戚的信任程度低于朋友,这与传统差序格局特点不一致;陌生人为“二度”且与上一层的差距较大,说明虽然网络赋权个人与更多人交流的机会,但与陌生人之间仍然存在着不可弥合的信任鸿沟。2.网络社会差序格局更为紧凑化通过分析发现,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微信聊天使他们与家人的距离更亲密,40%认为无变化,极少有人认为更加疏远,网络差序格局的内边界呈现向内移动的趋势。关于外边界的变化,数据显示个人在网络中对陌生人的信任程度比现实中更强,与网络中陌生人相处更加放松,更愿意展示自己的想法,并觉得对方产生危害的可能性更小。但是,与现实相比,人们却不容易接受网络中陌生人的推销,这可能和当面拒绝难度高以及担心网络诈骗等因素有很大关系。3.文化程度成为影响差序程度的显著性因素。本研究选取性别、出生地、文化程度三种人口统计学因素,观察它们是否对个人差序程度产生影响。首先要对差序程度的测量进行规定:定义差序格局中“距离值”为各圈层到个人中心的距离,通过计算各圈层与相邻圈层“距离值”的差值得到“距离差”,对各圈层“距离差”的均值、标准差进行计算,进而求出标准系数来表示差序程度。分别将性别和出生地与差序程度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二者对差序程度的影响并不显著(均t<2)。通过对文化程度与差序程度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和F检验,发现文化程度对差序程度影响有显著性差异(p=0.208>0.05),文化程度低的人可能对网络陌生人存在更多恐惧与偏见,对家人和亲戚的重视程度也更高,更加回归乡土色彩。

差序格局流变诠释的三重维度:历史、技术、社会

1.社会历史变迁颠覆传统“家”的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血缘与地缘关系是人际交往中重要的纽带和联系,亲戚、街坊等在差序格局中处于核心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城市化发展使许多农村人开始进城打工,地理隔离也一定程度拉开了个人与亲戚的距离。但是,中国仍然难以摆脱根植于骨子里的小农社会思想,虽然“家”的概念一定程度上被颠覆,但是以“己”为中心的差序结构却长久存在。2.技术赋能“差序格局”紧凑化。在互联网兴起之前,人们与父母的交流仅限于面谈、书信等传统方式。随着移动电话、网络聊天、视频语音通话等高效高质的交流方式走进视野,网络技术的发展成为推动差序格局内边界向中心移动的重要力量。同时,技术也使人与人的交流成本更低,更加方便快捷。网络的匿名性也为与陌生人交流提供了保护屏障,人们能更加坦然地展示自我,差序格局的外边界也逐渐向内移动,整个网络差序格局更加紧密化。3.文化程度反映社会阶层,影响个人差序格局。个人的文化程度代表受教育程度,也代表了个人知识文化水平。由知沟理论和数字鸿沟理论可知,虽然网络信息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但是要弥合鸿沟仍然相当困难。文化程度不同使得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存在自我偏见。其次,文化程度不同,社交圈也存在很大差异,对社交的理解以及对不同人的亲疏态度都受到周围圈子的影响。因此,这可能会导致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对社会关系有不同理解,进而产生不同的态度和行为,从而对个人差序程度产生影响。

本研究发现,网络社会中确实存在着中国传统社会“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结构,且与传统中国社会相比产生了流变,具体表现为:一是人们将朋友关系视为“私”的程度超越了亲戚关系;二是网络社会“差序格局”的内外边界都呈现向内移动的趋势,展现出更为紧凑的差序格局。网络差序格局的呈现,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与技术发展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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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岚冰,吕新艳.大学生群体微信使用意向分析与实证研究[J].情报科学.2016(34).

篇3

技术认识论这个学科本身有一系列基本的范畴,如技术问题、技术功效、技术设计、技术发明、技术解释、技术预言、技术评价、技术实施和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等。其中技术解释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技术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求得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而是求得客观事物以及人工事物的效用,以满足人们的现实的需要。自从人类越过了采集时代,技术的主要手段便是设计、发明和检验各种人工客体(又称技术客体),利用它们的功能(function),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任何技术问题的本质,就是人们的某项实际需要与当前现实条件不能满足这项需要的矛盾,而解决任何技术问题的出发点就是要调查和明确我们的现实地可能满足的需要是什么。通常它从定义一种商业要求,军事要求或自身就是一种技术机会开始的。这些需要、要求或需求就表现为我们想要的将要设计、发明的那种技术客体的实践功能是什么,比如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曼哈顿计划就是需要制造原子弹并将它投到日本本土。于是技术的要求就是这个技术客体,更准确说这些技术客体组成的系统,要有巨大爆炸力和杀伤力的功能,并将它带到日本去发挥作用。于是技术认识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将所想要的功能分解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子功能,并将这些子功能联结成总体功能,在现代工业中这通常是非常制度化和专业化的东西。第二个问题就是要设计发明和制造出各种各样的人工客体,使它们分别具有这一系列子功能,并对它们何以有这些功能进行论证。例如,要用什么样放射性元素作材料才能具备核子爆炸所需要的链式反应的功能呢?又用什么方法才能从大量的矿石原材料中制造出几十磅至几百磅这样的铀235材料?也就是说用什么人工客体,人工过程使这个制造厂具有提炼出铀235的功能?又用什么容器什么方法将这些核燃料装进去使之具有封闭的功能?还有用什么装置使这个密封的原子弹具有起爆的功能?并且要发明一种什么样的大飞机以运载原子弹于高射炮火力所不能达到的3万英尺高的高空上飞行从而具有安全投放原子弹的功能呢?而所有这些发明和设计何以有这些功能?这里我们对于这个过程的组织方法论或运筹方法论暂且不谈,系统工程方法论与运筹学会帮助我们分析这个问题,我们主要从实体性技术方法论的角度讨论问题。这里从功能及其分解到发明设计及其论证,都贯穿了一系列技术解释问题。即我们如何用科学原理或科学规律来解释我们的技术装置及其运行的操作原理(operational principle,又可译为运作原理),我们又如何用我们的操作原理来解释我们这些技术装置的组成结构及其操作规则或技术规则,我们又如何用这些操作规则来解释技术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行为呢?并用这一切来解释我们所要求的功能是如何得到实现的?例如,我们如何用核物理关于某种放射性元素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链式反应的科学原理来解释原子弹的运作原理呢?又如何用原子弹的运作原理来解释它的组成与结构为什么要这样做及其操作规则,又如何用这些操作规则去解释哈曼顿计划参加者们的各种行为以及我们所要求的总体功能是如何得到实现的呢?这里归根到底是一个与科学解释很不相同的行为解释问题,它被解释的对象不是某一种自然现象是什么,而是某种人工事物怎样做,为什么应该这样做,这样做对人们的需要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当然,技术认识论的主要问题不仅是技术解释问题,另一个可能更加主要的问题是技术发明问题,可是技术发明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有一部分不接受逻辑分析(例如天才、机遇、灵感等心理因素)。有一部分接受逻辑分析和方法论分析并具有某种算法的因素。而这一部分思维过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技术解释的逆运算,即因为某种人工客体的物理结构最有效地解释了它的功能的出现,而这种功能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所以选择这种结构。所以掌握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技术解释知识又是技术发明的必要的虽然不是充分的条件。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选择技术解释作为我们具体研究技术认识论的一个突破口。

二、技术陈述的性质与类型

为了研究技术解释,首先需要弄清技术陈述的性质与类型,因为解释就是这些陈述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有关技术陈述,我们至少可以分为下列几种类型来加以分析:

(1)技术行动目标陈述:它表述行动的目的、意向、企图等等。通常它可能用意向的或规范的陈述(例如命题a)来表示,但似乎也可以用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例如命题a’)来表示。

(a1)1942年美国想要制造一颗原子弹。

(b1)我意愿坐飞机到太原参加第九次全国技术哲学讨论会。

(c1)陈医生必须为胃癌病患者A君作切除肿瘤手术。

(d1)这只老虎企图捕捉住一只野鹿。

以上表示的是意向性的或规范性的陈述。如果用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来表示,似乎有:

(a1’)1942年美国制造原子弹是美国整个战略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b1’)坐飞机到太原开会是我今年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c1’)给胃癌病患者开刀是陈医生的医生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

(d1’)这只野鹿是那只老虎的捕捉的目标。

以上的例子,除了(d)与(d’)涉及到广义目的性或非人类的生物的目的意图,在此我们暂且不谈,在下文中涉及这个案例的分析也暂且不谈。我们的问题是,对于人类的目的、意图、企图等等主观的或心理的东西,我们能否采取描述性的陈述呢?我们认为应该是可能的,例如对于人类伦理行为的研究除了有规范的伦理之外,还有描述的伦理学,人类学不就是已将人类的伦理,当作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描述它的起源与进化吗?经济学不是对消费者的意图与偏好,作了客观的描述性的分析,从而找出它的规律吗?不过请注意这些学科及其对目的与意向的描述性陈述有如下的特征:[1]它不是从内涵上陈述它的内容,而是从外延上说明它的存在与范围,不是从内部分析这些意向,而是将意向当作一个既定事实,用范畴与概念将它固定起来,包裹起来,只从外部考察它的起源与作用。[2]它不是关于目的、意向、计划的一阶陈述,而是关于目的、意向、计划的二阶陈述。如果(a)“x想要制造原子弹”是一阶陈述,它就必定是要用规范的意向的命题来加以表达。这个规范句可以表达为(a)=P(x);但这里的描述语句(a’)表达为“x制造原子弹是它的总体战略目标的一个部分”即“x的目的O。”(这里0表示目标)。它是一个二阶陈述,即F(P(x)),这里F表示“属于它的总体目标”。所以a’,b’,c’三个描述性的行动目标语句中,是以规范性、意向性描述为基础的,因而不是纯描述性语句,因为它出现了目的、责任、计划这些意向词和规范词。这些词在纯描述性语句中,例如在自然科学中,是不出现的。所以对技术行为目标的基本陈述是规范陈述而不是描述陈述。

(2)作为达到目标的手段的技术行为陈述

人们的技术行为,例如设计、制造、使用工具和其它各种装置等等,都是有目的的行为,而在现代,大多数技术行为是理性的,即在一定的经过检验的理性知识和经验知识指导下进行并尽最大可能达到目标的,对于这些行为的表达,也有两种陈述,即规范的陈述和描述的陈述。

(a2)1943年美国核科学家必须(或应该)提炼出几十磅铀235材料。

(b2)我应该于2002年10月11日乘坐飞机从广州到太原开会。

(c2)陈医生应该对A君的胃作彻底的CT检查。

(d2)那只被追捕的野鹿必须拼命逃跑。

请注意:这些规范陈述,是休谟关于“ought to”陈述的典型,都在本体论上预设了一有一个目标的存在,和在语义学和语用学上预设了一个目标陈述的存在。如果忽略了这个目标,我们可以对这些行为作描述的或事实的陈述。

(a2’)1943年美国科学家和工人们,是在他们的核原材工厂中提炼出几十磅铀235材料。

(b2’)我是乘坐10月11日的飞机从广州到太原去。

(c2’)陈医生是在为A君的胃部作CT检查。

(d2’)那只野鹿是在拼命奔跑。

这完全是行为主义的陈述,在这些描述的陈述或事实陈述中,没有目的,没有意向,没有企图。它所描述的,正是马克思或陈昌曙教授所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转换过程”①[2]在这里人“作为一种自然力”而起作用②。这是一种纯粹事实描述的陈述,不过它仍然与自然科学的事实陈述不同:(1)它不是单一的自然属性变量的函数:f(N1,N2,N3……);而是人的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二类变量的函数:f(N1,N2,N3……;H1,H2,……)(2)一旦要对这种人类技术行为的描述陈述进行解释,就必须引进包含目的、意向、信念这些范畴及其组成的规范陈述。这个由“应然”推出(尽管不是演绎地推出)“实然”的推理叫做实用推理(pragmatic syllogism)或实践推理(practical reasoning syllogism).下一节我们将简要地讨论这种推理。

(3)行动规则(rules of action)陈述:

人类的行动,特别是他们的技术活动,是根据一定的行动规则行事的,各种工厂都给工人规定长长的操作规程,甚至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训来使工人掌握这些行动规则。医生给病人开刀之前一定要先戴手套,和穿上白衣,并且预先准备好各种手术工具和设备就是这样一种行动规则,连餐馆的前台服务员,穿什么衣服,站在什么位置,给顾客的碗里盛汤时采取一种什么姿势都有一定的行动规则。这些行动规则或者来自经验的总结,或者来自知识的启发,或者来自社会的建构,甚至来自本能,它们没有真假之分,只有有用还是无用之别。下面给出一些与上面所举的相对应的行为规则例子:

(a3)如果想要制造原子弹,则必须准备足够的核燃料。而运输这些材料,必须严格保密。

(b3)如果想即日从广州到达太原,则必须坐飞机,而登机之前,必须接收安全检查。

(c3)医生在给癌症病人开刀之前,必须准确地检查出癌症组织所在的位置。而开刀之后,必须缝好伤口。

(d3)为了要逃过捕食者的追捕,野鹿必须发展出它的奔跑技能。

行动规则的标准表述式是要说明,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人们应该怎样行动,它由一系列行动指令构成,并形成一种行为的规范(norm),并且不用单称陈述而用某种范围的全称陈述来表示。不像自然规律,它的论域是行动而不是自然事件,它是人类行为状态的规范而不是自然事件的状态空间的约束,它是目的定向而不是原因定向的。因此它的典型的语言表达是规范的、命令的陈述而不是描述性的陈述,它不具有真假值而具有有效值(effectiveness value)。当然要说明行为规则有效用性的根源。还得依靠因果律与其它自然规律对之进行解释,这就发生一个如何由科学上的“实然”陈述导出(当然不是演绎地推出)技术上的“应然”陈述的问题。M·邦格曾给出技术行为规则的形式表达式,并用三值逻辑来表达它的有效值及其推导规则。①[3]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

马克思说过,自然界不会创造火车头和蒸汽机,它是人类智力物化的产物。但是人类一旦创造和生产了各种工具、设备、机器、厂房等人工物品,它们便成了技术客体进入了“人工世界”。它不但可以成为人们客观地进行描述的对象,并且可以成为异已的、“异化的”力量作用于我们,那么对于技术客体的陈述是不是完全是描述性的事实陈述呢?如果是,这种描述性的事实陈述与自然科学的描述陈述和事实陈述是不是毫无区别的呢?近年来Delft理工大学P·kroes连续发表两篇哲学论文②讨论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和技术客体的功能陈述问题。并提出“必须发展出一种关于技术功能的认识论”。不过,我们认为,他的讨论过分繁琐而且抓不住要领。因此需要加以重新表达。

从系统科学的观点看,一个系统内部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称为结构,而系统在与外界环境相互关系中所呈现的变化、所具有的能力、所表现的行为称为该系统的功能。结构是从系统的内部变量看的,而功能是从外部变量,即输入与输出的变量看的。依这样看,辐射阳光是太阳的功能,为生命提供能源也是它的功能。(这可以叫做物理因果性功能)保存物种的生命,使之代代相传是DNA的功能,泵血以维持生命是心脏的功能。(这应该称为生命的目的性功能,科学哲学的功能解释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所说的技术客体的功能指的是以技术客体及其相关因素组成系统,以人类作为这个系统的环境来确定的功能。于是这个技术客体系统怎样由人生产出来以满足人的需要,它对人们发挥什么作用或对人来说具有什么能力,就成为技术客体系统的功能。于是在广岛具有极大杀伤力便是第一颗原子弹的功能,具有极高运输能力和投弹能力便是B52轰炸机的技术功能,炸弹的雷管具有引爆功能也是一种技术功能。一个装置的外部表现凡是直接间接地可以追索到满足客体制造者、使用者、操控者以及有关人们的需要,无论其满足的程度如何都可称为技术客体的技术功能。它是哲学对“功能”这个概念分析中的第三种功能:实践功能。许多技术客体的名称,就是从它与人的关系中,在人类行为的语境中给出的。如驾驶盘、锣丝刀、汤匙、秋千、复印机、收音机、电视机等等。这些都是技术功能名称。因此,撇开与人的关系来对技术客体系统的物理性质、关系进行内部分析与描述,便称为技术客体的“结构陈述”。它基本上可以运用自然科学的语言和语词来进行描述的,如一部汽车的重量、燃料消耗、外形、运行的阻力等等就是这种描述。这种结构陈述的特点是对客体系统内部的不依赖于主体的自然属性的进行无价值评价的描述。但是功能描述则不同,它是对技术客体的与人的需要相关的外部作用的可作价值评价的描述。这样技术客体的功能陈述与结构陈述不同。(1)结构陈述所涉及的变量只是自然变量,而功能陈述所涉及的变量是自然变量(N1,N2,……)与人为变量(H1,H2,……),于是它的陈述形式和人类行为的描述形式一样是F(N1,N2,……;H1,H2,……)。(2)结构陈述是不可作价值评价的,例如不能说个铀235的原子好的还是坏的。结构一旦作出这种价值评价,它就成了功能陈述了,例如铀235原子对于制造原子弹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原子材料,这种陈述就是功能陈述了。而功能陈述是可作价值评价的,而且由于人们在技术上必须给出人工客体的功能以规范性的标准,以便进行工业生产的标准化,例如我们的电视器产品说明书给它的功能规定种种标准,如图像的像素、清晰度、音响的灵敏度、分辨率等等……这样功能的陈述就变成规范性陈述了。这样便产生了一个解释逻辑上的困难,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技术客体的功能,设计和制造一个客体的结构,这个结构只要是成功的,就能够实现我们所需的功能。但是在逻辑上技术客体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是不同性质的陈述,前者不能推出后者,描述不能推出规范,那么用技术结构来解释技术功能是一种什么样的解释逻辑呢? (5)技术客体的运作原理陈述

运作原理所说明的是某种人工装置是怎样进行工作的。它与上面第(3)点所说的行为规则不同,后者讨论的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约束以及人对物之间相互关系的约束。而运作原理或操作原理讨论的是人工客体之间或人工客体的组成部分之间要有一种怎样的关系,服从一种怎样的原理才能使这个人工装置进行人们所希望的运作和达到人们所希望的目的。例如飞机的操作原理是燃料推动和空气阻力引起的上升力与飞机重量之间的平衡原理。扬声器的运作原理是电子管的栅极电压的微小变化引起板极电压巨大变化的原理。中央空调的自动控温的运作原理是反馈原理等等。这些操作原理就是所谓技术科学基本规律,是工程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并组成技术科学的理论体系。自然科学并不研究这些规律,数学家和哲学家波罗尼说:“力学并不告诉我们机械是什么以及它是怎样运作的”。于是便产生了自然科学规律与技术科学规律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运用自然科学来解释技术科学,运用自然规律来解释技术规律问题。

这样,在语言上,在技术领域中我们有六种陈述:技术行动目标陈述,技术行为陈述,技术行为规则陈述,技术客体结构陈述,技术客体功能陈述以及技术运作原理陈述或技术科学规律陈述,这些陈述都与对应的科学事实陈述,科学规律陈述和科学理论陈述是不同的,它们大多数是规范陈述、准规范陈述或可表达为规则陈述的。

三、技术解释的种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技术解释有下列几种类型:

(1)技术行为的解释,它解释在技术上人们为什么采用某种行为。他们为什么要提炼核燃料,他为什么要急急忙忙到飞机场去,他为什么要给A君动大手术,它为什么要追捕一只野鹿等等。这里被解释是一种技术行为。这里解释者通常是援引一些动机、意图、目标等技术行为目标陈述,或目的性陈述,再援引行动者的一些信念,即对作为手段的行为规则、行为方法、行为工具能达到目标的信念。由此解释了他、他们甚至它的行为,这里解释的实质也是说明被解释的行为为什么出现,不过这个“为什么”多半指的是“为了什么”。这种解释被称为实践推理解释或目的性解释,不过最好还是称为意愿信念解释模型。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看如下的技术行为解释实例及其模型:

[1]行动者A意愿要制造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

[2]A考虑到(他有这样的信念)除非能提炼出超过12磅的,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

………………………………………………………

[3]所以A在新墨西哥州开设核燃料工厂提炼

这里[1]项是意向(intenton)项,说明什么是行动目标(G),记作I(G)。第[2]项是信念(belief)项,说明行动者A对某一种行为规律(R)的有效性具有信心,记作B(R),由此“推出”[3],即行动者的行动A,记作:。这是对A的一种解释,这个解释也是一种推理论证。不过不是演绎推理,也不是归纳推理,而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推理,记作…,部分地属于决策逻辑的领域。DN模型在此失效,萨尔蒙在讨论他的科学解释的因果模式(C-R模型)时,曾定义了他的科学解释:(1)所谓对一个现象进行科学解释就是要说明这个现象的因果机制。(2)解释不是论证,而是一组说明因果关系的Sentences,说解释就是论证乃是逻辑经验论的第三个教条。不过C-R模型对技术行为的解释也失效了,技术行为的解释并不是要说明行为的因果机制,而是要说明行为的目的性/ 意向性机制,而且这个解释也是一个论证,即实践推理论证的一种形式,它实质上是用意向陈述、规范陈述来解释对人们技术行为的一种事实陈述。是用“应然”解释“实然”。

(2)技术规则解释,它解释说明人们为解决技术问题为什么要采取某种行为规则,为什么制造原子弹必须至少准备12磅的铀235材料,为什么上飞机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为什么医生给病人开刀之前必须进行消毒并带上手套和口罩。为什么针灸“足三里”这个穴位可以医疗偏头痛。为什么日本有些钢厂出第一炉钢之前必须举行某种宗教舞蹈仪式。这里解释者可能是一些自然规律陈述,也可能是一些类比的隐喻,也可能是一些社会的约定俗成。这里可能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的解释:因果论证解释或规律推理解释,功能类比解释以及所谓直指解释(deictic explaination)。当然我们要着重讨论因果论证解释。不过这个因果论证解释和科学中的因果解释不同,它要用关于因果律和自然事件的事实陈述去解释人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规则,遇到了一个和第一类解释相反的过程,如何用“实然”陈述去解释“应然”陈述。

试分析下列技术规则被解释的实例:

[1]因果律:根据核物理, 物质达到其临界质量(12磅),则它将会产生链式核裂变。

………………………………………………………

[2]行为规则:如果要制造出第一颗原子弹,实现人工核爆炸,必须先制造出超过12磅的核燃料。

在技术上,我们常常用[1]来解释[2],但这里[1]是事实陈述,是描术性的,但[2]是对人们行为规则以及行为程序作出的规范,所以属意向性的和规范性的陈述。[1]的真不能传递到[2]的有效性的真。所以是一个“实然”陈述解释了“应然”陈述而不是推出了“应然”陈述的问题。

(3)对人工客体技术功能的结构解释。考古学家发掘出人类早期的石器工具、铁器工具的残骸,便用它可能的功能或用途来解释它的结构。这种用技术功能来解释结构是属于前面所说的目的性解释或功能解释,不是独立的一类解释,在人工客体的结构陈述与功能陈述之间,最重要的解释类型是运用人工客体的结构去解释它的功能。为什么纽可门蒸汽机具有抽水功能,为什么扬声器或助听器具有扩音功能,为什么投下广岛原子弹具有杀死10万人的功能,这都要运用它的结构陈述来进行解释,而结构陈述之所以能够解释功能,依据W.G.Vincenti(1990,1992)的研究,主要是运用它们运作原理,即我们所说的技术规律陈述和实现这些运作原理的具体型构来进行解释,但由于异构可以同功,同构可以异功以及标准的功能陈述属于规范陈述的范围,因而这种解释是非演绎的。这里又遇到(1)、(2)两种解释所遇到的问题。

(4)对技术科学规律的解释。如何用自然科学规律与理论来解释工程科学的技术规律和人工客体的运作原理,这也是科学解释中所没有遇到的问题。

所有这些解释都违反了科学解释的标准模型,即亨普尔和奥本海默提出的DN模型,我们需要一个“技术解释的面面观”来回答这些问题。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面临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休谟的Is-Ought问题,译作是——应问题或实然--应然问题①[4]。这个问题问的是:我们能够从用“是”联结起来的命题推出用“应该”联结起来的命题吗?我们能够从经验的事实推出规范的规则吗?休谟回答是否定的。现在有许许多多生态伦理学家,决策论专家以及技术哲学家纷纷攻击休谟的回答。不过我们却十分感谢早在几百年前已经逝去的休谟先生,他首次提出这个问题并以他的非凡智慧告诉我们,想要从“是”

陈述推出“应”陈述,此路不通,免得我们的研究走错了路。不过我们现在要转换一个提法,“是”陈述与“应”陈述的关系到底如何呢?我们既然不能从经验的事实推出行为的规范,反之亦然。那么我们能够用经验的事实来解释行为的规范,或反之用行为的规范来解释经验的事实吗?我们的回答却是肯定的,只是解释的模式和逻辑必须探索。技术的解释的根本问题,不过就是用科学的事实陈述解释技术规则的规范陈述,再用技术规则的规范陈述来解释人类技术行为及其后果的事实陈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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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Kores(2001),Technical Functions ad Dispositions:a Critical Assessment .Techne’5:3 spring 2001.

3、K.Kornwachs,(1998)A Formal Theory of Technology? PHIL & TECH 4:1 Fall 1998

4、M.Bunge(1998),Philosophy of science,VolⅡ.D.Reidel Publising Company,1998.

5、C.P.Joseph(2001),What Engineers Know, Techne’5:3 spring 2001.

6、W.G.Vincenti(2001),The Experimental Assessment of Engineering Theory as a Tool Design. Techne’5:3 spring 2001.

7、W.G.Vincenti(1990),What Engineers Know and How They Know it.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Press.1990.

8、A.Borgmann(1978),The Explanation of Technology, in Paul T.Durbin(ed) Reseach in Philosophy & Technology. Vol.l.1978.Jai Press inc.1978.

9、A.C.Michalos(1983),Technology Assessment,Fact and Values. In Paul T.Durbin (ed) Philosophy and Technology.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

10、张华夏、张志林(2001)从科学与技术的划界来看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自然辨证法研究Vol.17.No.2,2001.

11、张华夏、张志林(2002),关于技术和技术哲学的对话,自然辨证法研究Vol.18.No.2,2001.

12、张华夏、张志林(2002),科技划界与技术认识论,第九届全国技术哲学研讨会论文。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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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昌曙,《技术哲学论》第183页。

①陈红兵,陈昌曙,关于“技术是什么”的对话,自然辨证法研究。2001(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10页。

①M·Bunge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Ⅱ.Berlin, Heilieberg. New York: Springer.1998.P.14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