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45: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全工程师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的建设是关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是水利建设事业的重要主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作为工作的最重要核心。想要有效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高水利施工的安全性,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只有在思想方面的觉悟有所提高,才能在行动上有所表现。提高安全意识、对工作人员普及安全教育,督促他们安全施工,既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保护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是水利工程施工不可缺少的工作,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施工,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意义,还要进行严格的考察测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1.2完善安全管理体制
高质量的水利工程建设离不开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体制,在这一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建设安全管理体制,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另一方面,政法系统也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于一些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和建筑企业,要及时查出,并加以警告和监督,确保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从而保障施工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确保安全工作真正有效进行,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所有在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1.3增加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安全施工有较高的认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科学高效的防护措施,这三者是保证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三者缺一不可。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增加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能在安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加以援助和处理,将安全施工的损坏降至最低。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置备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例如消防所用的灭火器等。还应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教导他们如何使用防护器材并进行自我保护。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有效避免人员伤亡、降低损害。另外,施工单位还应该指派固定人员,对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能够正常工作。
二、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电力工程中不光只有线路架设、电气安装项目,除此外还有一些土木建设项目等,因而一套完善的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体系譬如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权责分明的施工过程、施工安全方针与政策的建立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务必逐级、逐项、逐层来进行,建立健全这样完善的责任体系是摆在电力工程管理层面前的难题。
2.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式各样的问题存在于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严重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预防误操、操作流程规范系统化是缩减事故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此外,除制定奖惩措施、健全操作规程以及细化相关制度、章程外,管理人员务必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严格遵循各项工作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细则,这样才可有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此外,务必加强管理层质量监控措施与安全管理力度。除技术交底外,施工人员作业行为可以通过技术作业指导措施、施工方案详细且准确的制定统一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应该做到未雨绸缪,比如勤跑现场,及时找出解决施工中薄弱环节的有效措施,做好事先准备工作,以便出现状况能够及时解决。合理安排安全监督人员来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协调组织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各监督人员,班组长、工作责任人、及现场监护人员都要严格按照相关章程进行工作,并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避免疏忽,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疏忽大意等问题。终止与安全管理工作疏忽、松懈、不到位的外委施工单位合作的同时对于其承建资格予以取消,加大监管的力度。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升员工安全素质行之有效的措施,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升,也能保障安全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可经过实行技能教育与安全教育获得,加大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力求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与“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可通过开展各种安全学习与教育培训让员工牢固树立,并把技术、思想、岗位专业培训教育与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提升技术业务能力与提升自我防护能力与安全意识相结合,工作中互相提醒督促,意识到确保安全施工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率,始终铭记安全施工的责任意识。
4.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技能操作错误或技术能力低、身体健康状况或生理状况欠佳等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因而,无论是一线施工人员还是管理层人员都不能忽视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这样在逐渐培养他们办事作业好的习惯。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其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的控制。安全措施的安全性评价要依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及时补充完善察觉的安全薄弱环节,将漏洞堵塞,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力求在萌芽状态扼杀事故苗头。
1.1井下采矿技术较多
目前,有很多种井下采矿技术,在不同的矿产开采中,不同采矿技术的应用方式和适用程度也不同。例如,长壁开采技术作为最常见的井下采矿技术,通常在煤矿开采中应用,但在金属矿产开采中却没有较好的适用性,因为金属矿在储量和矿层厚度方面不同于煤矿,这时就需要结合矿产的不同,采取差异化的采矿技术。
1.2井下采矿工艺技术复杂程度较高
相比于露天采矿工艺技术来说,井下采矿技术在安全性和生产效率方面都存在很多差异。通常在应用井下采矿技术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保证开采的安全性;同时,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比如场地较小等,相比于露天采矿,井下采矿技术的工作效率较低。因此,在应用井下采矿技术时,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改善工艺技术,强化科学管理,使井下采矿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得以有效提高。
1.3井下采矿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大投资成本,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专业化人才,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2采矿技术的应用发展前景
2.1采场围岩的控制技术
相关的技术研究人员需要充分结合煤矿采场的具体情况,比如地质围岩结构压力等,对采场围岩控制方面的理论进行完善。对那些难采煤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比如不太稳定、倾斜度较高和地质构造复杂等。研究在较恶劣的环境中,支架围岩同放顶煤开采岩层之间的作用机理,对支护质量技术和顶板动态监测技术进行研发和完善。此外,还需要研发其他一些岩层控制技术,比如如何有效地预测和防治冲击地压等,提高煤矿开采的效率,保证煤矿开采的质量。
2.2深矿井的开采技术发展前景
冲击矿压防治、煤层开采的矿压控制、井巷布置、瓦斯和热害处理等是深矿井中进行煤炭开采关键性技术的几个方面。针对深矿井开采的现状,目前急需大力研究和发展的有:深井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的变化;深井围岩状态和应力场分布状态;深井冲击矿压的监测、监控和防治技术;深井的高产高效开采的相关配套技术等。
3采矿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首先,要构建科学的井下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个工种岗位的操作流程,以便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分层、分解井下安全生产目标,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工作上,促使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生产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还需要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并坚持和落实每周的安全例会制度。
其次,要大力检查安全责任,及时消除井下采矿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综合应用多种方法,例如日常监测、专业检测和大规模检测等。如果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存在检查过程中,需要责令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避免出现问题。再次,要结合矿山的具体情况,在科学地制订灾害应急方案时,要将灾难事故作为重点考虑的内容;提高采矿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培养紧急情况下处置事情的意识,并完善和健全灾难应对体制;强化救助演练,结合具体情况,对灾难逃生和救援方案进行科学的制订;应用高科技的救援和检测设备,以保证矿区的生产安全,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护。
最后,为了避免因通风不畅而导致的窒息灾难,对矿区来讲,构建通风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除了要强化通风管理外,还需要构建检测风量、风质和风速的台账,促使其与相关要求相符。此外,还需要落实基层班组建设,在班组建设中加入安全管理规划内容,不能只重视生产,还需要重视安全;构建班组考核等级制度,给班组提供一个更加规范和科学的平台,鼓励班组自查自纠,促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班组要做好安全监察工作,保证采矿工作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在煤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以班组建设为核心内容,重视标准和考核,进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工作。
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35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也应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1.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1.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1.2施工过程存在的隐患水利工程技术难度高且复杂,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安全问题,来自于诸多方面:其一,自然环境因素。我们知道水利工程大都修建于大江或大河等地势相对较为险峻之地,环境气候不多变,水文地质情况复杂,给施工安全造成巨大安全威胁。尤其是雨季,随着雨水的暴涨不但影响到施工人员的安全而且危及到工程的安全;其二,人为方面的因素。水利工程需要开辟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需要拆除建筑或开山凿石等,无形中给施工安全带来了隐患,如果未能及时加以处理将时刻影响到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甚至会威胁着州门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水利工程建设一般位于山区,一旦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会弓发泥石流,从而给人民群众造成更大损失。
1.3施工技术存在的隐患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是保障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的关键,处于整体工程的核心地位,也正是因此施工技术的是否符合要求对施工安全存在巨大影响,甚至会造成致命的危害。例如,在1998年,我国南方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部分水利工程在暴雨的侵袭下轰然倒塌,造成人们生命财产巨大损失,但事前相关领导与技术人员却坚信能够抵御此次洪灾。事后调查得知,除了暴雨客观因素之外,技术不达标导致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是罪魁祸首。
1.4施工现场控制存在的隐患与其他建筑工程相比,水利工程因建设的特殊性,地点较为偏僻、施工场所面积较大、施工现场较为分散,属于开放性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不像其他工程可以设置门岗与栏杆等加以监管。由于水利工程现场其有较强的开放性,施工建材难以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同时外部社会上闲散人员容易混人,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给其管理难度以及责任认定带来一定的难度。
1.5施工人员素质存在的隐患在影响水利工施工质量的因素当中,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起到直接影响。而就当前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一线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而言,在学历层次方面,文化素养较低且专业知识缺乏,甚至存在临时召集的闲散人员的现象;在专业技能,因缺乏相关的技术培训,大都不具备上岗资格。虽然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给当地人们群众增加收人,造福群众,但这些农民工大多安全意识差,给正常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2影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分析
2.1影响工程安全的内在因素此方面的因素指的是水利工程承建单位内部管理中的组织与管理方面的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例如,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部分中小型承包企业施工制度流于形式,无人管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视进度忽视质量管理导致安全漏洞过多;安全管理制度不成体系等,在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不断。
2.2影响工程安全的外在原因所谓外在因素,就是指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安全质量问题。一般来说,这些客观因素不仅包括相关政策的变化,还包括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导致的成本控制问题。
2.3影响工程安全的主客观因素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不论是设计者还是施工者或是管理者等,均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个人意识的人,其不但是施工安全的实施者和接受者,其具体行为关乎到施工安全的高低。例如,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缺乏,未严格遵循技术规范或施工程序;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薄弱或存在侥幸心理;工程设计人员,设计前为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仅凭个人经验进行设计等,在此类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可想而知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当环境条件或者物质上能够满足员工心理、生理需要之时,就会降低发生不安全行为概率,但是如果这些因素不能够满足,就会提升不安全行为发生概率厂2009年山西某水利工程就出现一起事故,调查发现是因为没有满足工人物质上需要,他们将情绪带到施工中去造成的。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策略
施工安全无小事,安全隐患危害巨大,在施工环节中应当综合工程需要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保护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建立与完善安全施工制度。在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之中,应以相关法规以及安全管理制度为准则,禁止个人主义安全管理。首先,综合国内外经验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从管理人员到一线施工人员都须纳入安全管理之中;其次,严格执行,落实到实处,日常施工中加强监督,对执行不力者严加处理。(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工作。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教育不和少,必须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其一,制定定去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参与其中;其二,培训内容丰富多样,不仅有常规的安全知识更需对安全事故进行教育与分析;再次,安全教育检测,为避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定期进行抽检。(3)加强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质量与检验。此类用品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用品以及施工现场保护的安全用品等,关系重大。必须在采购过程中加以检测,施工中再次检测,每天施工前再行检测,做到防护用品符合需求。(4)强化安全巡查和质量检查。根据工程进度制定日常安全巡查和质量检查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问题并及时加以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5)安全生产强制执行。在施工中一定要将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够不顾生命安危抢进度、抓工期,更不能够减低安全投入谈成本、谈效益:同时安全还能够随某领导想法而改变,必须要加强安全机构设置,杜绝发生三违现象。
1桩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预制桩的安全要求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2沉管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
1.3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挖孔桩护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其他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2.2施工安全措施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健康检查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的方法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在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还应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因挤压而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3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技术
3.1沉井施工安全技术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道应编号,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是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而酿成事故。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通信联系。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水。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epening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the state has increased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project is more and more wildly beating gongs and drums started, securit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n recent days, frequent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s in each area, and attracted great attention of the country and people. The cause of security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are in many aspects, we here for reason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ssues are further discussed and proposed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19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批建设潮流,从基础设施的建设到城镇化的发展,哪里都离不开工程建设。不过在大规模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施工安全的问题在这几年的工程建设过程中频繁发生,如坍塌、高空坠落、易燃物体燃烧以及各类机械事故。发生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施工监管不利,有的是因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有的是因为当前制度的空白。由于全国性的建设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国家对于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如何解决施工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个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引发建设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
引发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来分析:
1.1 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能力低,防卫装备差,未及时解决突发事故
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安全施工,然而企业对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防卫装备不良,内部缺乏对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普及。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很多施工单位甚至对安全意识不足的工作人员不管不顾,将工程施工的首要目标定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第二为了方便工程的施工要求,随意的更改设计图纸。这也直接导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当真正出现安全事故时才意识到严重性。
1.2建设单位安全意识薄弱
将建筑工程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部分分包给资质不够或者能力不足的施工单位。在这种层层分包之后,极易导致安全投入不足、施工监管不到位以及工程管理不严等问题。在此同时,有些不负责任的分包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减少了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使得施工安全隐患频繁出现,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1.3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与监督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在大体上还处于一个分散的状态。容易造成相应的管理标准、模式不统一,互相推卸责任,谎报伤亡事故。
1.4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
随着我国大规模基础建设以及城乡建设的兴起,造成原有的建筑企业已经不能从数量及规模上满足当前的建设需要,我国建筑企业的数量在近几年迅猛增长,我国的建筑企业审查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各种各样的施工企业涌入了我国建筑行业,导致这些施工单位参差不齐,施工人员素质很难保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别是私人建筑企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了很多建筑企业过分注重企业规模,从而淡化了企业内部质量,从施工人员到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不齐。因为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是一个中心环节,起到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所以私人企业的施工素质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筑安全问题大多出在那些施工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人员素质偏低的施工企业身上。
二、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问题
2.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防患于未然
要做到安全施工,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工程基层工作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经常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要符合行业的规范和规定,制定内容翔实、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制度。在制度完成后,通过安全意识的教育使各个施工管理层和负责人都十分明确自己的责任,施工人员尤其是从事登高作业、车辆驾驶、压力容器、爆破、等特殊工作人员对操作过程中安全意识有足够的重视。
2.2明确施工现场责任制管理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施行责任制度的最终落脚点仍然是在施工现场,这也是说施工现场才是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因此,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就必须突出重点难点,狠抓现场管理。具体来说,要严格把握现场的施工安全,完善防火、安全等基本制度,完善机械设备等安全使用制度,对材料进场出场进行严格把关,合理分配,并及时回收。设立现场安全监督队,对任何安全隐患或违章操作规章的行为立即制止严肃处理。在施工现场,施工方应施行责任制管理,划分请各个部分的责任,加强相应培训,明确各部分责任分化,并建立安全施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其成员组成中应有独立的安全生成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仔细认真的检查工作。
2.3 制定应急预案
在施工现场,应设计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安全施工的时候可以启动。并且在施工现场还应设置警示牌,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分工进行协作,安全的交接,尽量避免深夜施工,加强夜晚巡视,做好消防措施。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意识,及时发放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教导施工人员如何使用。作业人员对于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规章制度要有足够的了解,并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该标准施行。
2.4严格的监控每一个施工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的监控,确保先后单位工程的完美衔接。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做到三个“经常”(,经常观看设计蓝图,经常记录问题,经常的交流、沟通)。做好三个“经常”,首先,可以有效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其次,将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记录下来,可以帮助管理以及施工人员累计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第三,可以促进团队成员间的团队意识,促使大家共同努力,意识到每一个人在工程中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另外在交流的过程当中往往会帮助质量管理人员发现并及时的问题。
2.5其他措施
对施工设备的管理,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说需要对常用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完好态。定期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注重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对于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施工建设的开始阶段,对于施工可能造成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必要的前期保护措施。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为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而进行的措施。,从工程的实际出发,加强生产的科学管理以及安全检查,并且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安全检查监督,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应从细节做起,在施工中努力去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真正解决在施工生产中存在安全技术问题,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相应技术意见与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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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叶水火;浅谈如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08期
1.2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起关键性作用,但目前很大一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没有经历过专业的上岗培训,缺乏一定的文化知识,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即使部分人员经过培训,在技术和技能上有所提高,基本达到了施工要求,但在进行安全管理时会存在众多问题。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难以达到工程施工应有的要求。同时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看,施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普遍缺乏。
1.3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没有落实到位部分建设单位没有真正重视安全责任,也没有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过于注重企业生产效益,忽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对于安全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也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经常发生,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某些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作出有效处理,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甚至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也存在这一现象,政府作为承包商,对于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只停留在较浅层次,有时甚至是过于重视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而忽视施工安全管理。
1.4人才得不到及时补充,技术力量薄弱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人才得不到及时补充,技术力量薄弱,高学历人才比例不高。其原因如下:1)工资待遇较低(见表1)。近年来国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大城市的月收入平均水平显著提高,但施工安全管理员的工资一直没有怎么增加,导致公路系统施工安全管理人才流失严重。2)工作环境艰苦。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大多在偏僻的山区,工作条件艰苦且流动性较大,大多数高学历人才不愿意到现场去进行施工管理。
1.5盲目压缩工期,资金不到位当前,中国公路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恶意压低标价,以至于工程中标之后施工费用不足,只剩下工程的直接建设费,不得不减少安全生产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等间接费用;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片面追求利益而降低工程造价,直接将安全经费挪作他用,致使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安全防护用品没有及时发放、安全事故率增加等。建设方普遍随意压缩工期,使原本紧张的工期更加紧迫,无形中增加了工人的工作量,工人不得不增加更多的夜班,工人疲劳工作,使安全隐患增加。发包方不依照合同支付足额工程款,以项目审计为由,迟迟不予结算,导致施工方压缩安全生产资金。
1.6安全检测仪器配备不足公路工程施工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原有靠耳听、手摸、眼看、鼻闻等感观经验进行安全检测的方法已不能适应现场施工管理的要求,大部分安全隐患要通过专业化的检测设备检测后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判断。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公路施工企业没有给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装置,发现事故隐患成了一大难题,更谈不上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加上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更新速度快,施工机械设备的更新数量多,施工企业很难及时、快捷地使用最新技术,一般要等到施工检测设备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才会更换,导致安全检测仪器设备严重不足。
2国外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2.1完善施工安全法律制度为了强化施工安全监管,美国政府下设职业安全与健康局。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在各州设有10个区域分部,并在各州设办事处,各州都有独立的安全立法和管理条例。美国政府的安全检查一般为抽查,为了能更真实地了解施工企业在平时施工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及相关的管理措施,大部分情况这种抽查不事先通知。另外,还有两种情况要进行安全检查:1)承包商的邀请。承包商在对施工安全问题比较清楚的情况下,需要告知政府相关部门,这时可邀请安全官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或监督。2)强制检查。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官员从法院领取传票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此时安全官员的检查将会十分认真、仔细。此外,美国还有一个庞大的国家安全与健康研究所,专门负责劳动安全与健康的研究。由此可见,美国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来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健康工作环境,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保险制度。
2.2设立施工安全检查机构国外许多国家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安全检查机构,通过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日本负责安全生产的政府检查机构是国家劳动基准局,它隶属于国家劳动省,由劳动省直接负责管理(属中央检查制);劳动基准局下属的343个劳动基准监督署(隶属于劳动省)代表国家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基层的监督检查。美国安全生产政府检查机构是联邦劳工安全与健康保护署(OSHA),隶属于美国劳工部;施工安全基层检查机构是OSHA下属的区域办公室,负责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策划和执行。瑞典劳动安全健康署是国家安全生产政府检查机构,隶属于劳动部;施工安全基层检查机构是劳动检查局,隶属于劳动安全健康署。
2.3运用先进技术设备改善施工安全管理发达国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需要,把各种先进技术应用于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如采用高效率、高技术含量的大型机械设备,减少现场施工人员等。欧、美、日本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高于中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操作人员,他们对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视也普遍比中国强。新技术的应用对安全技术的评判有不同的标准,在技术较发达的国家,施工单位及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以此作为员工上岗前的必需教育,因此施工事故较少。
2.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离不开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大量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代表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能促进施工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能在经济上满足施工队伍对工程施工安全的需求,从而避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比较典型的代表有英国BP公司。该公司在珠海PTA项目建设中投入2000万美元,用于购买安全技术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硬件和软件及时到位。BP公司不仅自己舍得投入,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由于这种严格要求,在珠海PTA项目施工的某省建安珠海分公司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的资金接近工程造价的10%。他们除要求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全身防护式安全带、钢板护趾鞋、皮手套、安全帽、护目眼镜等高级安全防护品外,还要求所有临时设施的建造均按规范搭建,每间宿舍内必须配备烟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工地上必须安装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因此,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视施工安全,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保证了工程按期、按质完成。
3中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安全生产为目的,采用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的,以保证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按质、按量、按期顺利完工的管理过程。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减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1大力培养和引进安全生产管理高层次人才提高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和引进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要多种多样,要提高培训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过程中要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做到严格、严肃、严密、严谨,正确对待培训课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合理,要讲求实效,充分展现安全教育培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重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掌握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从事特殊工种的施工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施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宣传新的安全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增强其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有计划、长期、规范化地引进和培养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3.2健全法律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体系,使其适应范围广泛,法令、行政规则到强制性技术标准层次清晰、相互配套,并有清晰、公正的处罚手段。在全国建立统一完善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誉评审体系,在招投标过程中具体体现,鼓励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全国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宣传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纳入政府部门的绩效评定中,充分调动政府力量,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
3.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公司领导到施工队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预防,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公路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宣传,施工过程中树立每日班前安全会制度,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应急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完善资料签字手续和存档制度。建立分级、分类、定期、专项、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日常学习和例行检查等。
3.4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防范筑牢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通过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专题培训、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谈心对话、组织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措施完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5确保安全投入,完善安全奖励与约束机制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施工人员的家庭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安全生产既是施工企业的责任,也是施工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一、第十七、第十八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实践证明,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上投入越少,事故发生率越高。另外,在施工完成后,对于安全生产措施做得较好的企业或施工队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2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内容及流程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桥梁隧道的安全问题。在进行桥梁隧道施工环节,地形环境、地质条件、围岩的变形与荷载、水文情况以及有害气体等因素,都会诱发施工中的事故与灾害,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实施安全评估监控,制定详尽科学的安全预案,组织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管和控制。同时,要不断总结与反思以往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缺陷,不仅要积极进行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研究,扩展监控内容与类别,有效完善安全评估监控体系,使之能够达到地质灾害超前预报、毒性有害气体探测、水文检测、监控预警及量测等技术水平,还需要相关监管人员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等采取合理、实时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全方位掌握施工情况,有效降低甚至是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及时科学的补救措施,将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达到优化设计、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实现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的真正意义。对于桥梁施工过程的安全评估监控,主要是通过系统的测试对桥梁结构的参数(挠度、应变、温度、变形等)实行测量,并将测量的数值与常规数值进行全方位对比,根据对比结果判断该桥梁结构是否属于正常范围。该检测系统仅对桥梁结构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实行评估,目的在于有效预报和预测结构的工作状态。结合桥梁的特征和实际情况并遵循刚构桥的力学特点,选择合理的检测测点、检测周期、检测参数,继而将预测结果与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对比验证,在对数值误差进行变量调控之后,由相关设计人员进行后期施工直至竣工之后的结构状态分析,对后期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同时对下一环节需要安装或者已安装的设备进行状态分析并预报,从而判断现阶段施工中是否需要调整相关变量。
有关桥梁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系统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针对隧道施工安全的评估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对隧道施工环境、地质条件、水文情况、井内岩层变形情况等一系列监测信息进行管理、处治、预警,该评估监测的目的是保障施工安全,及时对施工环境、结构荷载、地质灾害、围岩变形等一系列施工环境异常信息的预警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该流程是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系统实际价值的体现,也是辅助管理人员有效处理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前提条件,由此可知,对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流程的清晰认知相当重要。针对我国现行公路隧道施工监控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控技术的发展状态和隧道施工管理监控要求分析。
3有效实施公路工程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的具体措施
3.1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
(1)凭借法律的监督和和强制性作用,在管理体系中明确划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譬如,管理部门要确认在管理、规划、监理、设计等内容的合同中出现明显错误,以及管理不到位和监理不全面因而致使工程发生问题的责任方。要明确划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施工环保等方面的职责,同时,还要明确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所参照的检验标准和规范的检验程序。另外,还需要定期对工程施工进行分段式检查,验收检查结果。
(2)在管理体系中对质量费用设立详细的管理规范,在进行工程设计阶段时,将质量费用纳入工程整体预算中,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如工程性质、工程规模等要素进行预算编列。并且,需要将质量费用单独标注在招标文件中,需要注意的是,质量费用不属于投标条件。通常情况下,质量费用所占整体建安费用的0.6~2.0%。质量费用主要包含第三方管理机构对施工材料的抽样检查费用,以及相关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劳务费用。
(3)聘任专业的管理人员实行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具备专业资质的管理人员,根据设计施工图纸以及有关合同,结合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全面的施工质量监管流程并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另外,积极实行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检查工作,统计检查结果并进行深入的分析,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或者完善问题的有效途径。
3.2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进行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评估监控,主要就是从施工材料检验和施工工序检查等两个层面入手,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该环节的工作主要是由第三方监理单位实施。第三方监理单位需要在工程施工之前,结合实际的工程内容制定出工程监理计划,监理计划中需要确定施工检查中的重点项目以及关键阶段,在实际检查中要落实检查方案,细化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的具体内容,并对检查过程进行录像保存,以满足后期工作中的需求。在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评估监控中,还需要将检查工作延伸到施工材料的进场监督与质量审查中,此过程需要取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三方合作,相互配合联合实施施工材料的抽样检查,在通过三方单位以及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才能顺利进场投入建设施工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