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翻译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2 17:45: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中文翻译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文翻译论文

篇1

如何翻译中文医学论文总医院图书馆(610083)蒋吉清随着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扩大,我国的医务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性会议或在相应的国外刊物上的机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必须用外语,特别是用英语进行写作或翻译。但对于许多医务工作者来说,论文的写作或翻译难以达到比较标准的水平,甚至还存在一些原则性错误。这些问题无疑会影响学术交流与合作.本文仅就如何翻译中文医学论文进行探讨,以帮助一些医务工作者提高英语应用能力和译文质量。

1.准确理解原文这是翻译论文的前提。特别译者在为他人翻译论文时,对原文理解得准确与否则关系重大。如果原文句子结构松散,语法关系不明确,或者在有语病的情况下,译者就必须反复推敲。唯有准确理解原文,才能准确表达原意.

2.弄清语法关系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弄清楚句子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语法关系。对于长句则要泛读并了解句子大意,然后分析句子类型,再确定主语、谓语、宾语及句子的其它成分,最终组成一个意思明确、层次清楚的完整句子。

3.正确选词医学论文虽不比文学作品讲究人物个性、语言形象、艺术风格而对翻译提出较高医学情报工作1997年第18卷第6期标准,但其科学性、严肃性要求翻译准确无误;而且医学英语具有词汇量大、同义词多等特点,这一切决定了医学论文中译英正确选词的重要性。英语词汇意义在汉语里的对应程度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英语中有些词所表示的意义在汉语中可以找到完全对应的词来表达,例如:tubereulosis(结核病)、geneties(遗传学)、isotope(同位素)、endoseope(内窥镜)等。二是英语中有些词与汉语中有些词在词义上只是部分对应,它们在意义上概括的范围有广狭之分,例如:phreatiewater和groundwater在词义上都可以指“地下水”;,但具体使用时,phreatiewater一般是指饱水带上部自由水面条件下的地下水(潜水);而groundwater则泛指地面以下的水,以区别于surfaeewater(地表水)。三是英语中有些词所表示的意义在汉语中还找不到最后确定的对应词来表示。这些词是近年来医学上出现的新词,翻译时就需要查考参照一些近期出版的医学词典,有时还需根据构词法的知识来加以确定。四是英语中有许多词一词多义,其表示的各个意义分别与汉语中几个不同的词或词组对应。多义词的具体意义,只有联系上下文才能确定,例如subject这个词一般的汉语词义为“题目”;、“问题”;、“学科”;、“科目”;、“原因”;、“理由”;、“隶属的”;、“受支配的”;,其它的词义还有“受治疗者”;、“受实验者”;、“实验材料”;、“解剖用的尸体”;等。反之,汉语中“出血”;一词,最常用的英语名词是“bleeding”;,实际上还可用hemorrhage或blood1055。

4.勺子各成分的排列组合限于篇幅,这里仅对汉语复合句的英译逻辑顺序作一介绍。汉语中表示因果关系或条件(假设)十结果的复合句一般是“因”;在前,“果”;在后,或条件(假设)在前,结果在后。而在英语中因果顺序、条件(假设)与结果顺序比较灵活,表示原因的从句和条件(假设)的从句的位置可以在主句之前,也可以在主句之后。例如:

篇2

英国著名语言学家Lyons认为语言系统受两种结构的制约 ,一种是 “地层结构” (structure) ,即人类共同的生理特征和世界的原有结构 ,这种结构使语言趋向一致; 另一种结构是“超结构” 或“上层结构”(superstructure) ,即各个民族不同的文化结构 ,它导致各民族的语言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各种各样的差异。 “地层结构” 表现语言的一致性 ,使世界人民的交流成为可能;而 “上层结构” 表现语言的多样性 ,使得交流不能顺利进行 ,甚至产生误解和不愉快。有一次 ,有个外宾对接待他的主人说: “您的夫人很漂亮。 ” 主人很客气地说: “哪里 ,哪里。 ” 译员竟脱口而出地译成 “Where ?Where ?” 当然把外宾装到了闷葫芦里。这段轶事从此也成了译界的笑谈。显然 ,翻译只是逐字逐词地机械对应 ,而忽略了中西方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国人向来以谦虚为名 ,而西方人却习惯于自豪地接受赞扬并礼貌地表示感谢 ,说一声 Thank you。由此 ,我们可以看出 ,语言中渗透着社会意识和文化传统。如果我们不了解外国的文化传统也就无法真正掌握外国的语言 ,所以我们翻译就要越过社会文化差异的障碍 ,寻找能在读者中产生相同效果的外文。

二、 文化对翻译的影响

1. 文化的定义关于文化的定义 ,迄今为止各国学者对它的解释都不尽相同。但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认为 ,文化 “实指一个社会所就有的独特的信仰 ,习惯 ,制度 ,目标和技术的总模式” 。其 4 个主要特点是:完整性、 保守性、 可变性和主次之分性。了解文化的特点 ,对树立翻译的文化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语言、 翻译与文化作为记录人类历史及表达人类生活和思想的工具 ,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深远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因此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 ,它反映一个民族的特征 ,语言的发展常常折射文化的变迁。而翻译是在译语中用切近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 ,它不仅涉及两种语言 ,而且还涉及两种社会文化。翻译是通过语言机制的转换连接或沟通自身文化和异国文化的桥梁;翻译是具有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人相互交际、 交流思想、 达到相互了解的媒介。3. 文化影响的表现方面(1) 因受不同文化习俗的影响 ,各民族表达相同概念的说法是不相同的。例如: Keep dry !请勿潮湿 ! Wet paint !油漆未干 !在此两例中 ,英语是从正面表达 ,而汉语则从反面表达 ,这是由于东西方逻辑思维的差异导致英汉表达习惯不同的结果。再如 ,汉语说 “一箭双雕” 或 “一举两得” ,而英语却说 “一石打死二鸟” ( to kill two birds with onestone) 。因此在英汉互译时 ,要注意转换表达方法以符合译文习惯。(2) 在各种语言里 ,文化个性反映在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上。同一客观事物 ,在不同的文化里可以包含不同的价值 ,引起不同的联想 ,具有不同的内涵。例如 ,east wind 和 west wind ,英汉两种文化里都有对应的词语 ,所指词语意义相同 ,但内涵却完全不同。在中国人心中 ,东风指春风 ,象征春天和温暖 ,它吹绿了中华大地 ,使万物复苏。东风也比喻革命的力量或气势 ,汉语有 “东风压倒西风” 一说 ,因而中国人偏爱东风。而英国的东风则是从欧洲大陆北部吹去的 ,象征寒冷 ,令人不愉快 ,所以英国人讨厌东风。英国谚语里就有这样的内容: “When the wind is in the east , it’ s good for neither man nor beast .” (东风吹寒风到 ,对人对畜都不好)不过英国人喜欢西风 ,温暖的西风相当于我国从太平洋吹来的东风。浪漫主义诗人雪莱曾写过一首脍炙人口的 “西风颂”(Ode to the West Wind) ,英国谚语中也有这方面的反映: “When the wind is in the west , the weather is at thebest .” (风从西边来 ,气候最宜人。 )(3) 不同文化的人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都有很多不同 ,翻译时必须作等值意义转换 ,如英语民族的人不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 ,见面时喜欢谈天气 ,说: “Lovely weather , isn’ t it ?” 之类的话。汉语译成 “你好哇 !” 也未尝不可。同样 ,在我国早有 “民以食为天” 这一吃饭问题最大的思想 ,因而吃饭问题也就成了人们经常挂在口头的话题。人们见面时爱说 “吃了吗 ?” 之类的话 ,在多数情况下只是一种招呼罢了 ,译成英文只说 “How are you ?” 或“Hi !” 就行了。(4) 由于英汉两种文化传统和逻辑思维上的差异 ,英汉语用不同的顺序来表达内容重点 ,英美人习惯于开门见山 ,先说明重点 ,表明态度和观点 ,然后再叙述事物的原因;而中国人总喜欢先摆明事情的来龙去脉 ,然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和观点。例如 , “Many thanks for the dinner yesterday , which my wife and I enjoyed verymuch.” ( 我和妻子对昨天的晚宴感到及其愉快 ,深表谢意。 )

篇3

季羡林、许国璋先生为《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一卷写的“翻译”词条中说,翻译是“把已说出来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1]由此可见,翻译活动首先是语言本身的一种表达,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一个民族的语言必然与其民族文化联系在一起,因此翻译活动也是文化传递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翻译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文化意识。

一、翻译、语言、文化的关系

(一)翻译与语言的关系

做翻译要有较强的语言功底和良好的表达能力,在英汉或者汉英翻译中,必须懂得这两门语言是最基本的。王佐良在《英国诗人选译集》中指出,翻译时用的“语言要设法接近原作,要保持其原有的新解和锋利”,“做翻译单有汉语功夫当然不行,还要外语好,要能深刻理解原作”。[2]汉语和英语在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上均有明显的区别,因此翻译时能用译文的形式正确表达原文的内容就算达到目的了。著名翻译家傅雷曾说,“琢磨文字的那部分工作尤其使我长年感到苦闷,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西方人的距离有多远……,要不在精神上彻底融化,光是硬生生地照字面搬过来,不但原文完全丧失了美感,连意义都晦涩难懂,叫读者莫名其妙。”可见无论是原作、译作,都离不开语言这个载体,思想、情感、形象都是通过语言呈现的,因此在翻译和翻译批评的研究中,第一位的重点是语言。[3]

(二)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语言与文化相互缠绕、难以分割。早在1921年美国语言学家萨皮尔(Sapir)就在其著作《语言论》中指出: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深深植根于语言。[4]在语言发展的过程中,语言能够保存和促进文化的发展。“每一种语言都服务于文化并反映该文化的需要。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亦即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文化形式、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都会在语言当中得以体现”。[5]

文化的经典定义,是1871年由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Tylor)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指出的:“文化是一个复合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6]现代文化人类学认为,文化指的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价值观和行为观,正是这些观念在控制和指导我们的行为,包括语言行为(Linguistic behavior)、伴随语言行为(Paralinguistic behavior)和非语言行为(Non-verbal behavior)。因此,要掌握一门外语,学习者就要培养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社交语言能力(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文化与语言相辅相成,学习语言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相应语言文化的过程。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将语言文化特性分成五类:生态学(Ecology)、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宗教文化(Religions Culture)和语言文化(Linguistic Culture)。[7]由此可见,文化与语言关系十分密切,文化包含着语言并影响语言,而语言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存文化、交流文化和反映文化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三)翻译与文化的关系

翻译之所以那么复杂,是因为语言反映文化,并承载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同时又受文化的制约。张今曾在《文学翻译原理》一书中对翻译创作做过精辟的论述:“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它的目的是要促进本语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进步,它的任务是要把原作品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像或艺术映像,完好无损地从一种语言译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8]因此,对于翻译工作者来说,在翻译过程中传达文化就成了一个重要的主题。一旦进入语言交际,就需要对文化内涵进行理解和表达。这要求译者不仅要有双语的语言能力,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双文化知识。

文化与语言有着密切关系,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深深根植于语言。文化与翻译的关系,是基于文化与语言关系的研究之上。翻译活动不仅涉及语言问题,也涉及文化问题。翻译应从传统的字面翻译过渡到文化翻译,应转向学科意义上的跨文化的翻译研究。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文化词汇蕴涵的文化意义及其产生的文化联想意义大不相同,语言、词语中蕴涵着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因此翻译不仅要克服语言的障碍,更要克服文化的障碍。

二、翻译中文化意识的重要性

(一)翻译原则的体现

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要遵守“忠实、通顺”的原则。所谓忠实,首先指要忠于原作的思想内容,即作品中所叙述事实、说明的事理、描写的景物,以及作者在叙述、说明、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立场观点、所流露的思想感情。一般情况下,译者应把原作的思想内容完整而准确地传达出来,不得随意增删或篡改。忠实还指要保持原作的风格,即原作的民族风格、时代风格、语体风格及作者个人的语言风格。一般来说,译者对原作的风格不能任意破坏和改变,更不能以自己的风格取代原作的风格。通顺是指译文语言必须通顺易懂,合乎规范。一般来说,译文应该使用现代语言,不可逐字生硬地翻译,不能出现文理不通、结构混乱、逻辑不清的现象。[9]P12-13

在翻译原则的指导下,译者除了具有扎实的语言功底和翻译技巧之外,成功的翻译还要求掌握一定的文学和文化背景知识。如英语中“spend money like water”在汉语中是“挥金如土”的意思,在翻译这个习语的过程中,就要求译者对这一习语的英汉两种语言的历史背景都有所了解,这样翻译出来的结果既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也恰当地表达了两种语言的不同文化。再如汉语中有“借花献佛”在英语中却没有与之对应的翻译,而在英语中则会出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这种说法,主要是由于这两种不同文化的的差异导致的。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要真正体现“忠实、通顺”的原则,除了字面的意思之外,更重要的是注重文化内涵的表达。

(二)句法的差异

文化差异的主要体现就是思维方式的差异,而思维方式的不同则导致了中英文句子结构的差异。中国人自古代起就习惯于从总体方面认识事物,把世界看成本质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并用这种观点去解释一切事物的现象。而西方人则是分析型的,他们强调人与自然世界的对立。所以中国人采用的是散点视的思维方式,而西方人采用的则是焦点视思维方式。[10]这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导致了汉语句子结构为话题―说明型,而英语汉语句子结构为主谓型。如句子“且说鸳鸯一夜没睡,至次日,他哥哥回贾母,接他家去逛逛,贾母允了,叫他家去。”(《红楼梦》)名家David Hawkes将其翻译为:“That night Faithful was unable to sleep.Her brother came next morning to ask Grandmother Jia if he could take his sister back home for the day.His request was granted,and Grandmother Jia ordered Faithful to get ready.”由此可见,英汉思维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在翻译过程中句子结构的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原文通过一句话说明了一件事,是典型的话题―说明句型,而译文将其分成三个不同的句子,并根据主谓型句子结构的要求补充了一些原文中暗含的内容,使表达更完整清晰而不失原文风采。

三、翻译中文化意识的培养

(一)词汇的正确理解

一个单词的意义可分为两种:概念意义和关联意义(Conceptual meaning and Associative meaning)。概念意义是词义的核心,它直接明确地表示所指对象;关联意义是词的附带意义,包括文化意义、情感意义、问题意义等。[9]P28在翻译活动中首先要对句子中的每个单词进行正确的理解,如果一个句子中每个单词都出现了误解,那么译文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如句子“It was Friday and soon they’d go out and get drunk.”此句中Friday是一个关键的具有文化意义的单词。因为在英国,星期五是发薪水的日子,人们往往拿到钱就去痛饮一番。如果对此不理解,把句子翻译成“星期五到了,他们马上就会出去喝得酩酊大醉”,读者就可能会迷惑不解。如果把这个单词的文化信息增补进去,译为“星期五发薪日到了,他们马上就会出去喝得酩酊大醉”,这样读者就一目了然为什么星期五会出去喝得酩酊大醉。由此可见,正确理解译本中词汇的关联意义对于成功的翻译至关重要。

(二)翻译材料的文化比较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渊源,从历史、种族、宗教到风土人情、思维习惯、表达方式等各方面无不存在差异。针对培养翻译中的文化意识,纽马克提出针对不同的文本类型,应采用不同的翻译处理方法――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译者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本,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文的风貌,促使不同的观点和思维方式在对话中得以交流,这在东西方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翻译活动促进各民族自身文化的繁荣,促进文化交流,促进世界文明的发展的使命也因此得以实现。

在对文本进行翻译之前,应提前查阅相关文化知识、自主学习、体会文化现象,并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恰当地处理翻译活动。在学习过程可通过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来提高文化意识,因为文学作品最贴近生活,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包含着文化。总之,要想提高翻译水平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文化意识。

综上所述,译者应把翻译看作是跨越语言和文化的信息交流,时时保持警觉的文化意识,对原文文化含量比较高的词语处理中采取不同的方式,使词语中的文化因素在译文中得以体现。译文既要保持原文的风貌,最大限度地传达原文特定的内涵,又要顾及读者的接受习惯,实现文化交流的功能。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王佐良.英国诗人选译集[C].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2.

[3]王克非.关于翻译批评的思考[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4,(3):33.

[4]端木义万.谈谈外语教学中的文化导入[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6).

[5]Wang Lifei.A Survey of Modern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 Teaching[M].Shanghai Education Press,2000.

[6]Edward Tylor.原始文化[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128.

[7]刘重德.翻译与文化[A].浑金璞玉集[C].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4:85-87.

篇4

一、商标翻译的主要原则

尽管商标翻译是一种颇具创造性的翻译,但也需要严格遵守一些必要的原则,这里只列举两个基本原则。

(一)易记原则

如同广告一样,商标的翻译也应使人易记、朗朗上口,即既简洁又有新意。据调查,广告心理学家得出结论,如果广告字数少于6个字,那么消费者能记住广告的34%。但如果广告字数在6至12个字之间,消费者只能记住广告的13%。由此看来,简短的广告更能使人印象深刻。大多数中文商标,依据中文的字面意思,直接翻译出来,如将“天绿园”(茶工厂)译为“Natural Green Country”,这虽然严格遵循了翻译中的忠实原则,但未免略显冗长。但如果将其改译为“Green”,对于消费者来说就好记多了。

(二)易识原则

通常,每种产品都有自身的特点。翻译时,应译出产品的功能和特性,这样消费者一看商标就能立即想到产品的功用。准确展现产品的特性,是商标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商标本身就是最精炼、有效的广告。

正如同徐荟和陈振东研究得出那样,产品的特征就是一个产品与众不同的基本构造。因此,译者要做的就是找出产品的特点,准确地翻译出来。译出的商标应符合产品的特点,表达出原商标的理念。例如,化妆品“Clean & Clear”意为深层清洁。商标的原意是,如果你用了这一产品,你的肌肤会变得娇嫩又干净。如若将其译为“干净清爽”,则没有原文朗朗上口。但如果,译成“可伶可俐”,无疑既俏皮可爱了又与原商标谐音,爱美女孩专属用品的身份立辨。

(三)注意文化差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大量产品涌入国际和国内市场。鉴于这点,各国文化差异也愈发的受到重视。

本文所说的民族特性和价值观是指特征、性质、标志和信仰等。如果想要译出的商标在目的语地区受到广泛的欢迎,那译者必须首先尊重目的语文化,将原商标进行适当的修改。本文以“Kiss Me”这一国外唇膏商标为例。在一些西方国家这一品牌较为受欢迎,因为它能让人联想到,用过这个唇膏后,女性会更加性感美丽。但相对于开放的西方人来说,中国人则要更为保守含蓄。因此,如果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将其直译为“吻我”,可能无法为不喜感情外露的国人们所接收。如此,不如将其音译成“奇士美”,这样不仅突出了该唇膏将带给女士们美丽,也巧妙地避开了“索吻”的歧义。

二、商标翻译技巧

商标的翻译技巧也不外乎直译、意译、音译等这些基本的翻译方法。但除这些方法之外,本文也将介绍其他三种翻译商标时常用的方法。

修辞法在商标的翻译中很常见。运用修辞法更易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使人们得以记住。

修辞方法种类繁多,例如头韵、拟人、拟声是较为常见。遇到头韵时,译者应尽可能与原文的押韵处保持一致。例如,备受青睐的洗发水“Pantene”译作“潘婷”,这是我们联想起一位妙龄少女在清洗她的秀发。

增减法。增减法是对原商标进行适当的增减,以迎合消费者。例如,“Transfer”为变形之意。但译者将其后加上“金刚”两字。在中国的文化中,金刚是佛祖的侍从力士,是力大无穷、技艺高超、不可战胜的武士的代表。用“变形金刚”作为“Transfer”这一玩具的译名,不仅能激起孩子们的兴趣,也能表达家长们对孩子坚强、勇敢地成长的愿望。

拼音法。用拼音法译出的商标或许不是最富吸引力的,但无疑是最实用的。这在商标中译中很常见。例如,人们常喝的“露露”,则被译为“LL”。用拼音法翻译商标时,译者需注意拼音法翻译只是强调了商标的发音,而没有实在意义。

套用典故法。该方法是一种比较取巧的方法,如使用得当,会产生极佳的效果。例如,化妆品“Revlon”,被巧妙的译为“露华浓”,即是引用唐代诗人――李白的名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如此引起消费者美好的联想,也表达出该化妆品成分天然,浓度较高之意。

三、商标翻译需注意的问题

拼音的误用。的确,用拼音翻译的商标不乏成功的案例,如“Chang Hong”(长虹空调)以及“Chun Lan”(春兰空调)。但这些成功的案例毕竟占少数。某些用拼音法翻译的商标让人误解,产生消极的联想,引起歧义。化妆品“芳芳”,用拼音译为“Fang Fang”,但在英语中,“Fang”一词意为蛇的毒牙。因此,对于想要使人们变美丽的化妆品来说,这一翻译则与其本意相去甚远。更遑论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尽管拼音译法与其他的译法相比比较简易,但如此译出的商标仅是一种标志,通常失去了原商标的深层含义。例如,“金锁牌”(棉花)译为“Jinsuo”,“骏马牌”(代步车)译为“Junma”等,在这些例子中,商标失去原有的美好含义,也会使国外的消费者疑惑不已,不明白这些商标是什么意思,从而影响了销量。

商标翻译中,另一突出问题是无视文化差异。文化差异可以说是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鸿沟。它在商标的翻译中是不可忽视的,有时甚至可以决定一个品牌的存亡。相对来说,商标翻译的现状,英文商标中译要比中文商标英译好很多(李燕,2000)。我们不能否认有文化差异在“从中作梗”的因素。

在一些动植物、数字、种族等方面,中外是有着不同禁忌的。在国际商务中,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商标在某些国家很受欢迎,而在另一些国家却反响冷淡。一个商标能否做到“入乡随俗”,关键在于是否迎合消费者的美学。正如王佐良先生所说:“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只有深入了解某国的文化及其禁忌,在翻译时才能采取有效的翻译手段,绕过这些禁忌,使商标得以顺利推广。例如,“金鸡”钟表本意是这个牌子的钟表会像公鸡一样准时。但我们在出口时,如果将其翻译成“Golden Cock Clock”就容易给潜在的客户留下粗俗的印象。因为cock在英文中除了有公鸡的意思,也指男性生殖器。

“黑人”牙膏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品牌。但在远销欧美国家时,它被译为“Darkie”,这显然行不通。因为“Darkie”是对黑人的一种轻蔑的称呼。

由于中西文化的不同,翻译商标时合适的策略是必不可少的。与此同时,翻译商标时,译者应注意翻译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商标适应目的语的特点,打入目的语市场,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上述翻译策略也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变化、文化的变革,商标的翻译策略也将有所改变。但只有牢牢掌握商标翻译的基本方法,才能随心所欲额的大胆发挥。

【参考文献】

篇5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人把握为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活动,将人的本质界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即人作为“类存在”意义上的劳动的存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则摒弃了以抽象的人道主义和人类学概念理解人的本质的做法,将人的现实性归结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人的存在的社会性。20世纪50年代以前,西方把分立为青年、老年马克思的做法(即早期马克思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而后期的思想是早期思想的退化)正是基于对这个研究而得出的,而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统一于人道主义是20世纪西方思潮的主流观点。大多数西方学者明确反对“两个马克思”论,认为“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上是一致的。本文从西方统一的人道观点出发阐述西方的“人本”观点。

1923年,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明确提出把人的地位中心化,就此开启了把人本主义化的浪潮。西方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反对第二国际把机械化为经济决定论,他们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机械化的经济决定论,而必须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人是历史的主体。他们认为现实的总体性,就是历史运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直接统一,哲学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社会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辩证法,即主客体辩证法。而“人本身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基础的同一的主体——客体,是以决定性的方式参与辩证过程的”279。人类历史过程中最真实的存在是人的客观活动本身,即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如果“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50。在主客体运动的历史过程中,卢卡奇认为只有大工业的产物无产阶级才能做到把自身作为主体的同时,把客体也作为同一整体的一个方面来认识,从而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他认为马克思第一次用历史唯物主义真正地说明和揭示了历史的本质,第一次真正地发现了历史的主体,即无产阶级。卢卡奇认为:“每个社会的力量按其本质是一种精神力量,只有认识能够使我们从中解放出来。”350据此,他把无产阶级革命归结为一种意识活动,认为“只有无产阶级的意识才能指出摆脱资本主义危机的出路”136,因而也就把意识形态斗争提高到了革命的首要位置。存在主义代表人物梅劳·庞蒂认为,苏联模式的与斯大林主义者只看到外部的客观因素,而低估了无产阶级意识的主观作用。这种观点体现了一些西方强调人学来源于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同时过分强调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以至于陷入一种“意识决定论”的主观唯心主义当中,忽视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法兰克福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弗洛姆认为,“正统的者”将马克思的哲学误解为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这种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马克思所反对的19世纪资产阶级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而不接近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然而“马克思的目的在于人的精神解放,在于人从经济决定的枷锁下解放出来,在于恢复人的完整性,使他有能力达到与他人和大自然的统一与和谐。”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绝不是简单地认同经济决定论,将所谓的客观规律说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更不是试图将人性泯灭在历史物质的总体运动中,总而言之,马克思从不否认人之精神存在的重要价值,恰恰相反,马克思追求的正是人的解放。马尔库赛在对待斯大林主义的问题上,也说明了他把马克思的人学理解为人道主义。他在《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一文中说:“最近《手稿》被用来证明‘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以对抗官僚极权的苏联模式;这些手稿有力地推动了反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的斗争。”弗洛姆认为马克思把人性理解为人的本能和欲望。弗洛姆的目的是在突显人的自然存在,而贬低马克思的人的社会存在本质。马尔库赛认为,马克思把感性作为人的本质规定,马克思人学的根本变革在于感性这个本质规定上,他说:“也许正是在感性(作为对象化)这个概念上,在人的本质规定这个中心问题上,马克思完成了从德国古典哲学到革命理论的决定性转变。”马尔库赛最终把马克思的人性思想归结到了一点:人的自由和全面性的实现,在马克思那里是人的感性需要、和本能的实现。西马理论家们都从马克思学说的社会批判方面中获取了最初动力,都以批判作为人本主义立场的原点。他们力图使自己所关心的对象是现实中具体的、个人化的实际存在。

无论是西方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要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从各个方面构建不同的主体观,卢卡奇人的总体性、马尔库塞的多向度的人、弗洛姆的健全的人以及列斐伏尔总体的人都把人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们不大一样的理论背景又为他们提供了不同的救赎之途。比如卢卡奇的浪漫主义,霍克海默的理论批判性,萨特的哲学确证,马尔库塞的审美之维,弗洛姆的技术人道化,还有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改造。不过,他们的相同处在于,都把革命从街头挪进了书斋,企图通过心灵革命和思想改造来变革社会,从中体现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行动取向和现实的巨大压力。

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到底是不是手段?国内外研究者都赞同“人”是目的,因为我们最终是为了人,很多学者都从人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不应该是手段,人不可以作为手段,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下,人不仅是目的,而且应该是手段,而且大部分时候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只要生活在社会中,自我与他人就必然互为目的和手段。对此,马克思曾作了辩证的阐释:“(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为他的存在);(3)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可见,人本身就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如果把手段和目的割裂开来,仅仅把人当作目的,其实无异于否定了实践的必要性和社会存在的可能性。

无论是人本主义还是管理中的“人本管理”,目前大部分学者都过分地强调了人,并且在现实中又

篇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4-008-01

文学艺术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文学艺术的创造乃美的创造。散文,更是美的文学。美的思,美的情美的景,美的色彩美的音响。好的散文像一幅图画,具有图画美,除了要求感情灼烈以外,还应当意境隽永、语言清新;而且散文质朴、自然、意境悠远。美学的出现为翻译的研究特别是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翻译美学是美学与翻译的结合,一直受到翻译研究者的青睐。

一、图画美的再现

文学作品是借助语言来创造形象的,这种形象通常融合了作者的思想和感情,经过艺术加工后就成为意象。作家用形象优美的艺术语言表现意象,引发读者进入艺术境地, 其“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

All white save the river, that marked its course by a winding black line across the landscape; and the leafless trees, that against the leaden sky now revealed more fully the wonderful beauty and intricacies of their branches.(Henry Wordsworth Longfellow,THE FIRST SNOW)

在一片白茫茫之中,只有河流在美丽的画面上划出一道曲曲弯弯的黑线;还有那叶儿落净的树木,映衬著铅灰色的天空,此刻更显得枝丫交错,姿态万千。(《初雪》高健译)

译者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语言的启示性,在读者头脑中形成了一幅浓淡相宜, 意境悠远, 情境动人的写意国画,让人读着不知不觉似乎自己置身于一片雪景中。

二、音响美的再现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朱自清《荷塘月色》)

All over this winding stretch of water,what meets the eye is silken field of leaves,reaching rather high above the surface,like the skirts of dancing girls in all their grace. Here and there,layers of leaves are dotted with white lotus blossoms…(朱纯深)

朱先生利用英语中的头韵“winding”“water”“what”以及“layers”“leaves”加强了节奏感,实现了形式上和音韵上的美。而且妙用了头韵中柔和的辅音[I]和半元音[W],进而再现了原文所要表达的宁谧美。

三、句式美的再现

散文翻译中词汇的对等是保证散文形式的基础。有些经典的译作在译文字数上都几乎是相当的。

英汉两种语言在逻辑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异:汉语表意朦胧,文采斐然,意境细腻,喜欢在模糊中传递语义,在散文的语言风格上表现尤为明显;而英语则重逻辑分析,语言干净利落,逻辑明晰。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 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If swallows go away,they will come back again; if will withered,they will turn green again; if peach blossoms fade,they will flower again.(张培基)

原文中用三个排比句式“…了…时候”,声音悦耳,句式平衡。译文中张先生运用了连词 if 引导的排比句“if… again”,在形式上展现了和原文一样的形式美,读上去也给人一种节奏感,传达再现了原文的形式美。

四、流畅美的再现

What silence, too, came with the snow, and what seclusion! Every sound was muffled, every noise changed to something soft and musical. No more tramping hoofs, no more rattling wheels! (THE FIRST SNOW)

初雪飘荡时,是何等的宁静,何等的幽静!一切声响沉寂,一切噪音都化作柔和的音乐。再也听不见马蹄得得,再也听不见车轮辚辚!

五、结语

优美的散文,有着风光绮丽的图画美,把抽象的意境转化成色彩艳丽的画面,使读者的头脑中具有光、色、态的具体形象,让人们百看不厌,陶醉其中。散文翻译是文学翻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自己的特色和规律。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散文翻译关键取决于原文的美是否能够在译文中得以传达和再现。译者要尽量把作者的审美转化成自己的,从而最大限度再现原文的图画美、音响美、句式美、气韵美、流畅美,使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达到同等的欣赏效果。

参考文献:

[1] 代菊英.从《初雪》译文赏析看散文的英译汉翻译时美的统一[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

[2] 胡经之.文艺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篇7

【中图分类号】 H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285-1

中国悠远的历史本身就蕴藏着深厚的美学基础。许多翻译标准的讨论也都涉及到对翻译美学的探索,如严复的“三难”准确概括了翻译的审美标准和价值观;马建忠的善译等译理也是在信言与美言的讨论范围之列;傅雷的重神似而不重形似更是对严复“信达雅”美学造诣上的补充。可见中国传统译论同哲学与美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美学思想成为翻译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学翻译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翻译美学视角下的文学翻译更成为翻译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翻译美学理论的发展

翻译美学借鉴现代美学的基本理论和结构框架来阐释翻译的机制和功能,体现出翻译学跨学科发展的要求。傅仲选的《实用翻译美学》,是我国第一部翻译美学专著。翻译中的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审美活动、翻译美的标准和美的再现等问题得到了具体的研究。刘宓庆在《翻译美学导论》中进一步明晰了翻译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翻译美学以翻译审美客体(原文和译文)、翻译审美主体(读者和译者)、翻译审美意识系统、审美标准及其审美再现手段为研究对象,以“本位观照,外位参照”为研究原则,立足自己的文化土壤,充分挖掘中国古典文艺美学思想,研究其对翻译的启示,同时,以针对性和相关性为指引,借鉴和吸收西方美学中的有关理论,丰富中国翻译美学的理论内涵。这种论述是翻译与美学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成功探索。其中对翻译审美意识系统的探讨等方面都采用了现代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有着浓厚的美学学科特征。他的研究标志着中国当代翻译美学理论研究框架初具规模。

系永吉的《文学翻译比较美学》和毛荣贵的《翻译美学》等著作对翻译美学理论又做了进一步的探究,推动了翻译美学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完善。

二、文学翻译中的翻译美学

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归于过于应用,而翻译美学最大的应用莫过于在文学翻译方面的应用。虽各位学者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但对实践却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奚永吉和他的《文学翻译比较美学》一书,他认为文学翻译研究“必赖之于比较,求之于美学。”,而不同国家、民族深厚的文化内涵使得其美不仅仅体现在文字的“表层结构和形态”之中,而更多的集中于作品的文化内涵上。所以他提出采用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相统一的方法,对翻译美学比较范畴和途径进行分析,如对东西方译者译品、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译品、不同地域或同一地域译品、同一译者不同时期之译品、同一原著不同译者多种译品等比较,以期待在译介过程中能够彼此融合互通,达到翻译美文的目的。奚永吉的文学翻译比较美学观关注的是不同文化内涵中美学方式的不同表达。而许渊冲的“三美论”则是文学翻译中诗歌领域的美学探究。 “译诗要像原诗一样能感动读者,就达到了意美的要像原诗一样有悦耳的韵律就是音美;还要尽可能保持原诗的形式,就是形美”(《翻译的艺术》)在“三美”之中,许渊冲认为最重要的是求意美,次求音美,再求形美。也就是说,要在传达原文意美和音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形美。并力求三者统一,只有三者兼备,才是好的译文。

如此看来,美学要素在文学作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将美学分析运用到文学翻译中,用翻译美学理论以及跨学科多元文化来指导文学翻译是不可逆的发展趋势。

三、美学分析运用到文学翻译当中

翻译的起点是原文,翻译的终点是译文。译者要做的就是把原文中的美学要素转移到译文中去,不论是语言的形式,还是语言的内容。该内容不仅包括语音、语义、语言所反映的现实,还包括语言中所隐含的情态、韵味、意境等。而在文学翻译中英语作为西方语言的一种,必然反映西方美学的一些特点,所以强调理性、抽象思维、逻辑推理和空间结构,其形式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些修辞手法上,如对照的均衡美,比喻的形象美、简洁美,排比的气势美,诗歌的韵律美等等。中文的修辞手法反映的形式美,如对偶、排比等,比英文更明显突出;更重要的,中国古典美学还讲究中和、气韵、意境、美丑、情志、形象、形神、文质、虚实、真幻、文气、情景、动静、比兴等强调文字内在精神的美学要素。而这写美学要素极大的体现在文学翻译当中,如此对原文和译文进行美学分析,就是要保证原文的美学要素通过翻译尽最大可能转移到译文中去,以使翻译的艺术不断发展。如此,体现出美学理论对文学翻译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结论

我国翻译与美学的结合有悠久的传统,美学理论对翻译及文学翻译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从美学角度不仅有利于了解翻译理论的形成,也有利于文学翻译批评。文学作品是译者解读原作的美并将其转移到译文中的过程,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翻译实践中要得到成功的译本不可忽视翻译理论的重大指导作用。而运用于文学翻译中的美学理论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傅仲选.实用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

[2]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

[3]奚永吉.文学翻译比较美学[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4]毛荣贵.翻译美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5]方梦之.译学辞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6]黄龙.翻译的美学观[J].外语研究,1988.

[7]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4.

篇8

关键词 :术语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 准确性 一致性

一、引言

术语是专业语言的核心和灵魂,术语的标准化对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术语翻译的具体标准跟所有翻译一样,第一个要考虑的也是准确性”(姜望琪 2005:80)。语言学术语的译名亟待规范,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也值得专门探讨(罗天华 2012)。王宗炎(1987)提出术语译名的六条原则:通用、准确、明白、简洁、有系统性、有区别性。赵世开(1992)把语言学术语的译名简化为三条:准确、好懂、照顾系统。从上述对术语翻译的论述可见,“准确”是术语翻译中需要遵循的第一原则。语言学术语的翻译存在不一致和不规范的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同一个术语有不同的中文译名,且各个中文译名的意思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术语的准确性;不同理论中的术语又有相同的中文译名,造成了混淆,失去了区别性。这些现象影响到对语言学的理解和学术交流。作为现代语用学最重要的理论来源的“言语行为理论”[1],其译名以及相关术语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着译名不一致、和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不同甚至错误的问题,同时这一理论又和其它语言学理论的中文译名相混淆,缺少区别性,而这一问题得到的关注却很少。系统地梳理和甄别这一理论的概念体系,根据原文探讨各个相关术语的确切涵义和所指,区分该理论和其它理论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方面的不同,有助于找出恰当、贴切的中文译名。

二、文献综述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二战后英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奥斯汀(1962~2002)首先提出的。奥斯汀属于日常语言学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在他之前,大多数人都没有关于“言语行为”(speech act)的概念,他们把语句看作在实际上与陈述相同的东西,并且用研究语句的方法来研究陈述。由于奥斯汀、维特根斯坦和其他所有哲学家的工作,人们开始认识到,语言学习中所涉及的东西并不仅仅是抽象的语句形式,而是使用这些语句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正是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完成的。这种认识为研究语言哲学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将语言研究变为人类意向行为的一种形式,由此产生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在语言哲学中,整个“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的语言研究狭隘性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突破。

奥斯汀打开了语言学研究的新领域,他研究的具体问题是人们如何以言行事。他之前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仅关心命题的真伪问题,但奥斯汀发现,很多情况下,人们说一句话并不是要表达一个命题,而是要做一件事情,例如宣布开会或给一个婴儿命教名(christen),这就是以言行事(陈国华 2007:F24)。

国内对于奥斯汀的介绍和引进始自1979年许国璋(1991)对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如何以言行事》)的摘译和介绍。近四十年来对奥斯汀及其理论的研究从未中断,一类研究主要集中于语言学领域,侧重于对“言语行为理论”的阐释和发展。一类研究致力于探究奥斯汀理论的哲学渊源和哲学意义。第三类研究属于应用研究,主要是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到不同研究领域。除了传统的领域如运用该理论研究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反讽(曲家丹 2006)、英语教学、翻译、广告、跨文化交际等等之外,有些研究也结合了较新的领域。陈海庆、张绍杰(2004)将之应用于分析语篇连贯性的问题。刘风光、张绍杰(2007)运用该理论中的以言行事分析诗歌语篇问题。付习涛(2004)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为自然语言处理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尽管上述研究涵盖了“言语行为理论”的很多方面,但是都未关注一个问题:“言语行为理论”这一中文译名是否确切,是否准确反映了原本的意义。特别是speech act theory,其最普遍的译名是“言语行为理论”,但是这一译名和另一常用的语言学术语“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使人无法区别二者的异同。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是奥斯汀自创的体系,概念是新的,术语也是自撰的,他将“言语行为”分为三种: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初学者很难理解其中的前缀il-,per-,将它们翻译确切则更为困难。

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是陈国华(1984:35)。他将speech act这一术语译为“言语动作”而不是沿用已有的“言语行为”。他认为有两个原因:1) 将act译为“行为”,其汉语意义与behaviour(行为),无法区别,而verbal behavior(言语行为)又是语言学的一个常用术语;2)acts是可数名词,“动作”也是可数名词,(如two directive acts指两个指使动作),而“行为”前面的量词只能是“种”,不能用来翻译单位意义上的acts。尽管这一探讨很有意义,但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固有的译名仍然被沿用下去。

王宗炎(1987)讨论了翻译中术语译名的问题,认为有如下的原因会导致译名的错误:1.误解原文,如对乔姆斯基的术语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误解而译为“语言习得方法”,而乔姆斯基实际上讲的是人类大脑中的一种机制(mechanism);2.原文意思清楚,译名意思含混;3.原文一名一义,译文一名两义;4.两个原名意义各异,译名的界限不大分明。他也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它所包含的三种行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在理解上的困难以及给翻译所造成的困难,但是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译名。本研究在对“言语行为理论”的涵义以及相关的译名进行仔细分析梳理后,发现其译名的翻译所存在的问题和王宗炎的归纳基本吻合。

三、“言语行为理论”以及相关术语的译名辨析

通常speech act theory被译为“言语行为理论”,《现代语言学词典》也使用了这一译名,但是该译名和语言学中常用的另一个由斯金纳首创的理论verbal behavior完全相同,因此,这一译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和原文的意思有偏差;原名名字意义各异,译名界限不清,一个译名对应了两个原名,失去了术语该有的区别性。speech act theory和斯金纳的verbal behavior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上都完全不同。verbal behavior 和speech act都是各自研究领域里重要的术语,作者选择某个单词自有其意图和含义,而汉语却用完全相同的字眼表示,未免会引起混淆和误解。Verbal Behavior是斯金纳的代表作,属于行为主义语言学说,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基础。斯金纳认为人类的语言行为不只是简单的刺激和反应,他研究可观察到的行为,以及为什么有这种行为,该行为是如何形成的,属于行为学的一种。其研究对象是可见的,能说出因果关系的,可控制的。behavior一词被翻译成“行为”由来已久,如behaviorism被翻译成“行为主义”。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erbal:1a:of,relating to,or consisting of words b:of,relating to,or involving of words rather than meaning or substance

behavior:1a:the manner of conducting oneself b:anything that an organism does involving action and response to stimulation c:the response of an individual,group,or species to its environment.

中文维基百科对行为的解释:行为是指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动作、行动方式,以及对环境与其他生物体或物体的反应。词性为中性。在人类或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里,有一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受到内分泌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控制。综合上述释义可见,verbal behavior译为“言语行为”符合源语言的含义和用法。

和斯金纳一样,奥斯汀也创造了新术语,而这些术语对于理解奥斯汀的意图很关键,术语理解不准确,对其理论的理解也会有偏差。因此其理论中术语的中文译名不可忽视。奥斯汀主要关注说话的作用和说话者的意图,研究非理想化的语言和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他不研究言语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的表现,他关注的是不同情况下说话者不同的目的,强调的是言语的交际及效果层面。

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speech:1a:the communication or expression of thoughts in spoken words b:exchange of spoken words

act:a:the doing of a thing b:something done voluntarily

由上述释义可见,speech 侧重于交流,符合奥斯汀关注说话者意图的研究目的,而act侧重于某一具体动作,正是奥斯汀(Austin 1962/2002:94)所强调的“就通常意义而言,‘说某事’的举动,如‘封……为爵士’,就是以言行事,因此在这个层面就是研究言语,或者是整个言语的举动”[2]。克里斯托(Crystal 2008:446)认为,奥斯汀所谓的speech act并不是仅仅指 an act of speech(张嘴说话)这一动作,而且指a communicative activity(交际活动),并且交际活动是其术语的重心所在。其翻译不仅要表达出系统性,还要表达出区别性,因此,将speech act theory译为“言语行为理论”,既和已有定名的“verbal behavior”相冲突,也不完全符合奥斯汀的本意。“言语举动(speech act)”(陈国华2007:F24)这一译名既可以避免和verbal behaviour的译名相冲突,又强调了“说话”这一具体动作和交际目的,更为符合奥斯汀原意,同样,speech act theory可以译为“言语举动理论”。

而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三个acts: 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的中文译名情况更为复杂。最常用的是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其它相对应的译名分别还有:1.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2.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4.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取效行为;4.话语行为;5.话语施事行为,话语施效行为。这些译名是否全面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和内涵,还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的解读。

细读原文,先看奥斯汀如何阐述“locutionary act”。“言辞举动”大约等于说出某种感觉和指称,这还是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意义”[3]。(Austin 2002: 109)由原文可知,“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只是奥斯汀把言语举动抽象化后所分析出的其中的一个层面,并无内外之别;奥斯汀也阐述了关于“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和“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的关系,“我们可以说,通常而言,实施‘言辞举动’本质上也是实施‘以言行事举动’,这是我打算采用的术语。因此,在实施一个‘言辞举动’时,我们也在做这样一个举动:问或回答一个问题,给出信息或确认或警告。”[4](同上:98)可见,“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是同一言语举动的另一个层面,查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in- or il- or im- or ir-意为in,within,toward,所以将其译为“言外行为”正好与原意相反。奥斯汀对另一个术语“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的表述是:再进一步讲,实施一个言辞举动的同时也在实施一个以言行事举动,同时也还在实施另一种举动。说某件事常常是,甚至通常是对听众,说话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产生某种效果…我们把实施这种举动称之为“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5](同上:101)。

这段话更加清晰地阐明了所谓的三个acts并非把一个言语举动切分为三,事实上是做了一个言语举动就一定同时有这三个举动,奥斯汀原文一直用的是“sense”,即从不同的层面来剖析同一言语举动,也即在阐释奥斯汀理论的核心“说话就是做事”。“per-”在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中的释义是through,所以perlocutionary 表示透过locution完成的举动。姜望琪(2005)在分析了奥斯汀的理论和原文之后,也认为在实施一个locutionary act时,也是在实施下列行为,如提出或回答问题,提供信息、保证或警告,宣告一个决定或表达一种意图,认为奥斯汀在挑战传统的把说话和做事、言论和行为对立起来的观念。如果将locutionary act译为“言外行为”,就将其理解为游离于言说之外的行为,如此奥斯汀所谓的“说话也是一种行为”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命题。另一方面,将三种acts译为“言内力、言外力、言后力”则忽略了奥斯汀在阐述该理论时所强调的“言语是一种具体举动”,而且,“力”和acts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没有对应之处。因此,本文认为locutionary act,illocutionary act 和 perlocutionary act较为确切的译名分别为:1)言辞举动(locutionary act);2)以言行事举动(illocutionary act);3)言辞取效举动(perlocutionary act)(陈国华 2007:F24)。

四、结语

原则上一个术语指称一个概念,一名一译是理想的,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准确地翻译术语需要研究其概念、所指对象、文体特色、语义区分度、语境以及术语产生的背景。术语译名的统一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多个译名并存的局面常常存在,原有的译法可能会被新的译法取代。在遵循一定的术语翻译原则的基础上,逐渐地规范术语翻译,促进其标准化,不仅是语言学发展的要求,也是翻译学研究的要求。

注释:

[1]“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中文译名,但是和另一语言学理论“verbal behavior”的中文译名完全相同,本文将会详细对比二者的异同。

[2]英语原文:the act of‘saying something’in this full normal sense I call,i.e.dub,the performance of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 study of utterance thus far and in this respects the study of locutions,or of the full units of speech.

[3]英语原文:A locutionary act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 uttering a certain sense and reference,which again is roughly equivalent to“meaning”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4]英语原文: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 is in general, we may say,also and eo ipso to perform an illoctionary act,as I propose to call it.Thus in performing a locutionary act we shall also be performing such an act as:asking or answering a question,giving some information or an assurance or a warning.

[5]英语原文:There is a further sense(C)in which to perform a locutionary act,and therein an illocutionary act,may also be to perform an act of another kind.Saying something will often,or even normally,producing certain consequential effects upon the feelings,thoughts,or actions of the audience,or of the speakers,or of other persons.…we shall call the performance of an act of this kind the performance of a“perlocutionary”act.

参考文献:

[1]姜望琪.论术语翻译的标准[J].上海翻译(翻译学词典与翻译理论专辑),2005:80-84.

[2]罗天华.也谈语言学术语的翻译问题——以增译《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为例[J].当代语言学,2012,(1):73-79.

[3]王宗炎.关于译名的三个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4):38-43.

[4]赵世开.语言学术语译名中的新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1992,(4):3-51.

[5]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62/2002).

[6]陈国华.导读[M].Fawcett,2007:24-26.

[7]许国璋.许国璋论语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8]曲家丹.言语行为理论与《哈姆雷特》中的戏剧反讽[J].长沙大学学报,2006,(3):85-87.

[9]陈海庆,张绍杰.语篇连贯:言语行为理论视角[J].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04,(6).

[10]刘风光,张绍杰.取效行为与诗歌语篇[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10):6-8.

[12]付习涛.论言语行为的性质[J].语言学研究,2005,(4):81-86.

[11]陈国华.称谓动作与英语祈使句的分类[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4,(3):35-39.

[12]沈家煊(译),克里斯特尔,戴维编.现代语言学词典(A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 and Phonetics)[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篇9

“忠实”还是“背叛”?直译还是意译?同化还是异化?究竟可译还是不可译?对这些看似截然不同的翻译方法的讨论是翻译理论与实践中的永恒的话题。然而,无论是探讨译文是否应忠实原文,抑或是纠结于应选择尽量保留原貌的直译抑或改头换面的意译,乃至质疑原文的可译与否,这都体现出翻译活动无法逃避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如何面对他者?

在全球化的今天,现代性、民族性与翻译性已经呈现水融的态势。如何处理语言文化的异质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早在19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就已经对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翻译论。

1813年,施莱尔马赫发表了《论翻译的方法》,他在文中阐述了自己翻译观点,认为翻译活动的实现有两种途径:一是尽可能地不扰乱原作者的安宁,让读者去接近作者;二是尽可能不扰乱读者的安宁,让作者去接近读者。而其更倾向于“把读者送到国外”的翻译方法,认为真正的翻译就是要保留原文之异,体现他者的异质性。

他的这一理念在20世纪80年代被法国当代翻译家、翻译理论家、哲学家安托万・贝尔曼进一步上升到了“翻译伦理”的概念。贝尔曼对长期统治西方翻译界的以“意义的传达”为中心的翻译思想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在其《异的考验》一书中,通过对从路德到荷尔德林这一历史阶段的翻译史研究,探讨了翻译在德意志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指出,“翻译的本质就是开放、对话、杂交繁育、非中心化,翻译要么处于关联之中,要么什么都不是”,同时他还指出翻译的目的事实上是完成一种伦理行为,而“伦理行为是指认可和接纳作为‘他者’显现的‘他者’”。 由此可见,贝尔曼的翻译伦理观就是尊重原作,尊重原作中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彰显差异,认可接纳他者,通过对他者的传介来丰富自身。

贝尔曼的的翻译伦理观进一步启发了美国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在其《翻译之耻-走向差异伦理》一书中,韦努蒂明确表明他受贝尔曼思想影响至深。他通过对17世纪以来西方翻译史的考察,指出流畅译法或透明译法抹掉了原文里的语言、文化差异,而翻译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引进差异,包括语言差异、文化差异、政治差异、伦理差异等等。而要真正引进并保留这些差异,则必须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而非同化。韦努蒂在贝尔曼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影响翻译活动的社会政治因素。在他看来,归化翻译带有民族中心主义色彩,试图以自己的文化同化他者,为本民族的利益服务。而与之相反,异化翻译反抗和消除文化自恋,帝国主义和民族中心主义,有利于民主的地缘政治关系。其思想的核心,即在翻译中抵制译入语的主流文化价值观,彰显外国文本的语言文化差异。韦努蒂提倡的异化翻译,不仅仅体现在语言的翻译上,还体现在对翻译文本的选材上。他主张选择边缘化和少数化的文本,即选择在话语或流派上与当时已获得经典地位的叙事形式背道而驰的文本。至此,韦努蒂在施莱尔马赫的异化翻译方法和贝尔曼尊重吸纳他者文化异质性的翻译伦理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翻译差异伦理。

翻译自古以来在促进人类的语言、文化的进步上就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翻译研究从对语言文本的研究,过渡到对文化的研究,而又进一步进行伦理转向,这与每个时代所处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施莱尔马赫的异化翻译的提出,是处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语言文化统治德国的背景之下。作为一名爱国者和政治激进主义分子,施莱尔马赫希望德国能保留住自己的文化和政治尊严,因此提倡异化的翻译策略,从而保留外国文本在语言及文化上的差异,通过差异的凸显来丰富德国的语言和文化,挑战法国的霸权主义。无独有偶,韦努蒂在对17世纪以来的翻译进行研究之后,发现英美国家和非英语国家之间的翻译活动交流极为不平等,在英美国家同化的流畅翻译占主流地位,而在非英语国家,英语文本翻译成其他语言则大多采用异化的策略。因此,其之所以大力发展施莱尔马赫和贝尔曼的理论,也不无出于抵制当今英美霸权主义文化的入侵的目的,避免弱势文化被予以同化。

贝尔曼曾指出,每种文化都具有骄傲自满的特性,因此在本质上都带有民族中心主义色彩。然而翻译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有关文本的字面转换,其更是有关两种不同文化,不同民族性格的交流与争锋。王东风先生说过:“翻译,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向本土文化意识形态输入异域文化的意识形态,对于本土的价值体系而言,这是一种外来的文化渗透。在某种意义上,它意味着破坏,意味着颠覆;或者意味着异质增加,活力增强。强势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权利话语反过来利用这外来的破坏力,以巩固和加强自身的本土文化的强势地位;弱势文化则常常在这外来的破坏力前显得束手无策,最后要么被同化,要么被颠覆。而拒绝与外来文化交流的,则只能是封闭、保守、落后,最后走向灭亡”。

纵观中国历史,在中西文化交流方面,面对外来的他者,中国译者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出于不同的目的而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正体现了文化的强弱对翻译活动的影响。

翻译研究派的代表人物安德烈・勒菲弗尔曾指出,中国在历史上经历了三次翻译。第一次是公元2世纪到7世纪盛行的佛经的传播,第二次则是16世纪基督教的盛行,最后一次则是19世纪西方思想的输入。在这三次大规模的异域文化输入过程中,翻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勒菲弗尔看来,大多数译者在这三次翻译中,都不约而同的采取了同化的翻译策略,尤其是前两次宗教的传入。面对根植中国社会的儒家思想,译者们在翻译佛经及基督教经典时,不得不对原著进行适当修改,使其顺应中国社会传统的儒家道德观,以便便于中国人民接受。譬如佛经中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原本阐述为:“双亲养大我们,我们养双亲;为了他们(双亲),我们要做应做的事;保留家系;承继财产;在适切得时候供奉祖先。”而在翻译成汉语之后,则补充了“父母所为恭顺不逆”“父母正令不敢违背”等儒家思想。而利玛窦在传播基督教时,将耶稣翻译成“天主”以及后来的“上帝”,则是在翻阅儒家经典后,发现“天”以及“上”与“帝”在中国人心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含义。

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翻译过程中,异化与同化同时并存。以鲁迅、、梁实秋和徐志摩为代表的“西方模式”派,就主张以西方为本,不作任何抵抗,利用异化的翻译来全面改造本土文化。鲁迅在给其朋友的一封信中便这样写道:“为什么不完全中国化呢?我的答案是:这也是译本。这样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中国的文或话,法子实在太不精密了[...],这语法的不精密,就在证明思路的不精密,换一句话,就是脑筋有些胡涂。[...]要医这病,我以为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去,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据为己有。”虽然近代中国由于闭关锁国已明显处于弱势文化,但当时的人们仍然自豪于五千多年的古老文明,主观认为中国文化比西方文化优越,所以这些译者入严复、林纾、傅东华等为了更好地迎合读者的口味采用了归化策略。但是在民族文化输出上,由于清政府闭关自守,中国的辉煌时代已经不复存在,译者们在翻译时也主要以翻译外来作品为主,而很少将中文翻译成英语,并且在翻译时由于担心西方读者不能理解中国的文化,为了迎合西方读者,就尽量采用了通顺流畅的同化翻译。所以只有极少数的中文进入了英语。由此可见,翻译作为对话的手段,采用“异化”还是“同化”,如何面对他者,基本上由国力的强弱和文化的强弱而定。

当儒家思想强势不可的情况下,弱势的佛教及基督教教义便需要将自己同化,以更好的渗透于强势思想中。而当中国文化处于弱势之时,有识之士便采用异化的策略,基本保留强势文化的全貌以向读者指明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差异性,借以丰富自己的文化,同时抵抗文化霸权。对他者的态度,对差异的处理,随着时代背景国家强弱的不同而不同,同样也对中华文明的传承与融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如今,国与国之间在各方面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而中国,作为新兴的大国,经济实力不断加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在世界舞台上拥有越来越重要的话语权,同时也备受实行霸权主义的质疑。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作为一名译者,在翻译中如何调和我国文化和异域文化的关系,如何面对文化实力迥异的他者,把握翻译的“度”,是每个译者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面对更强势的文化,输入文化时采用异化?而面对文化实力薄弱的文化,采用同化,抹去它的异质性?其实,国与国的相处,文化与文化的碰撞,便如同人与人的相处。孔子曾说过“和而不同”,这一观念莫不显示着对他人的存在,对他人价值观的尊重,无论对方强弱与否。

因此,当代翻译研究中归化与异化讨论的实质不是关于何者更能忠实传达原意的翻译策略或方法问题,而是关于如何对待文化他者的伦理态度问题。面对文化他者,译者应该寻求差异、发掘差异、尊重差异,而不是求同,这是当代翻译研究对翻译的人文价值所作出的价值评判。所谓求异,就是尊重他人文本中所描写的世界的完整性,尊重他人文本自身的价值;所谓求同,就是在他人文本中取其所需, 利用他人文本来实现自身价值和目的。对差异的尊重就是对他人的尊重。贝尔曼曾提出一个历史翻译的概念,在他看来,那些创造了一个时代,创造了历史的翻译,无论是个人翻译还是集体翻译潮流,都应称之为历史翻译。我们希望在的原则下,中华民族能够迎来历史上的第四次翻译,在尊重异域文化的前提下,汲取他者的精华,传播自己的特色文化,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Berman Antoine, L’Epreuve de l’tranger. Culture et traduction dans l’Allemagne romantique,Gallimard,Paris,1984.

[2]Berman Antoine, Pour une critique des traductions?: John Donne, Gallimard, Paris,1995.

[3]Venuti Lawrence, 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 Towards an Ethics of Difference, Routledge, London, 1998.

[4]Venuti Lawrence, 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 A History of Translation, Routledge, London, 1995.

[5]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2004.

[6]罗新璋,《翻译论集》,商务印书馆,北京,1984.

[7]彭萍,《伦理视角下的中国传统翻译活动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2008.

[8]王东风:《翻译研究的后殖民视角》,载《中国翻译》,2003.

篇10

二、动物商标翻译文化意义对比

1.联想共鸣。动物词汇在各民族的文化中被赋予不同的联想意义,能更加生动的反映某种特殊的品质,使得动物词汇更加的生动形象。虽然大千世界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物种但是多带有相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在赋予他们联想意义时,也大多大同小异。比如,在英汉文化中对于“狐狸”和“fox”的联想意义基本没有差别,多来形容一个“狡猾、疑心重或者精明”的人。同时,在英汉文化也赋予“狐狸”以“诡计多端”的形象。再如,公牛和“bull”也被赋予相同的联想意义,因此,如公牛电器,在商标英译时直接翻译成“BULL”是可取的,也能在西方文化中产生共鸣。

2.联想碰撞。动物商标翻译的联想碰撞指的是同一个喻体在中西方不同文化中所产生的联想意义却不同。所有词汇的意义在于人们所赋予它们的联想意义,因此由于宗教、地理、信仰、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词所含有的联想意义就会不同。动物词汇也自然是一样,因此在动物商标英译过程中要格外的注意。比如:白象牌(WhiteElephant)在中国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牌子,在中国文化中大象就被赋予稳重可靠的品质,因此“大象牌”的电池在中国自然就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在国外却没有收到同样的商业效益,原因就在于“WhiteElephant”在剑桥字典中的意思却是“some-thingthathascostalotofmoneybuthasnousefulpurpose”即:昂贵却无用的东西。那么自然英语国家的消费者自然不去购买这个牌子,因此这个动物商标翻译是失败的。再如,“五羊”牌自行车翻译成“FiveRams”,Ram,在英语中的意思是有羊羔的意思,但是同时它也被赋予其他的联想意义即“碰撞”,那么这个牌子的自行车自然就会给西方的消费者带来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3.联想空缺。动物词汇的联想空缺指的是一种动物词汇在某个名族文化中拥有丰富的联想意义,但是在另一个民族文化中却没有任何的意义。比如:“凤凰”在中国文化中代表“高贵、皇族、吉祥如意”之意。如攀龙附凤,阮凤和鸣等。但是“phoenix”仅仅是希腊传说中的一种长生鸟,能活百年,而后涅槃重生。再如大鹏牌文具译成“ROC”,大鹏鸟在中文中具有丰富的联想意义,它是汉民族神话传说中的一种最大的鸟,寓意是大鹏展翅、鹏程万里,比喻一个人拥有无量的前途。但是翻译成“ROC”却丢失的原有的寓意投,它只是“中华民国”的缩写,因此不能够传达其真正的联想意义。

三、基于目的论的动物商标翻译策略

用动物词汇来当作一个产品的商标目的在于动物拥有丰富的联想意义,而且可以生动形象的向人们展示商品的特点。因此动物商标的作用就在于文化移情,展示民族文化,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要把握联想意义,取吉求利,迎合消费者心理,那么动物商标翻译过程中更加要注重他的恰当翻译。

1.直译。直译法在动物商标翻译中比较常见,这种方法使用与动物之间拥有共同的联想意义的动物词汇。比如:公牛牌电器直接翻译成“BULL”;熊猫牌直译成“Panda”,双狗牌直译成“TwoDogs”等。直译方法的特点大家都知道,他可以原汁原味的保留喻体和寓意,能够准确的展示商品特点,迎合消费者的心理,有利于商品的推广。

2.音译。许多动物商标在翻译过程中会采用音译,即直接用拼音代替翻译,例如:老凤祥(LaoFengXiang)、银鹭(YinLu)、大红鹰(DahongYing)等。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这种翻译方法并不能达到迎合西方消费者的作用。因为西方的消费者对中国的文化的了解需要一个时间的跨越,因此从竞争的角度而言,不利于产品的竞争。

3.对应译法。对应译法适用于联想碰撞的动物词汇,即英汉动物词不对等情况下,可以找寻对等意义的其他动物词替代。这样不仅尊重不同文化的用词习惯,同时更加可以迎合消费者的心理概念,用一个熟悉的相同意义的动物联想词替代陌生的动物词。例如:玉兔牌(JadeRabbit),玉兔对于中国人来说再熟悉不过,它出自于中国古代神话婵娥奔月。但是JadeRabbit却没有这场意思,Jade在西方文化中指的就是正真的玉石,和原来的意思南辕北辙,因此在翻译中我们可以试图译成“MoonRabbit”。再如,在汉语中用“虎”来形容一个人很“勇敢、威武”,如“如虎添翼”等,但是在西方的文化中却用“lion(狮子)”来表达这层涵义,因此在动物商标翻译时,应该注意替换翻译。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对应翻译法不仅可以让动物商标起到文化移情的作用,同时也可给英语消费者提供熟悉的喻体,迎合消费者的心理,有利于商品的宣传和竞争。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