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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探索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2 17:48:3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艺术探索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艺术探索论文

篇1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学说,人的需要存在先后和高低顺序。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已经逐步满足了自己对物质的需求,那么对更高层次的精深需求也就成为追求的目标。所以,现代视觉传达设计不能仅停留在介绍产品的功用和质量方面信息的快捷获取,更多的应该是给受众带来精神愉悦和审美认同。要获得这样的审美享受和情感上的满足,就需要不断的增加设计作品的文化内涵。毕竟,任何民族对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特定的感情,其设计活动以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融入其中,定能引起受众的共鸣。

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蕴涵着丰厚的思想内涵,书法在其生成与发展过程中,与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而汉字是表意兼表形的文字,相对于其他文字来说,其可塑性较强。同时,因汉字本身是中华名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以,中国书法在其生成之时便沉淀着历史文化的印记。其次,中国传统的文学艺术给书法家以启迪与滋养,使得大量的艺术形象能在无形中融入书法艺术的创作过程。再次,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带给书法艺术的是空前巨大的影响。它对书法思想、书法精神、书法审美以及书法创作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没有特定的民族文化、民族哲学、美学精神,便没有特有的中国书法精神;没有对民族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哲学、美学的理解,对书法精神的理解也将是不可能的。”

由此可见,书法艺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文学、哲学以及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为灿烂的中华文化中独树一帜的特色艺术。笔者认为,设计也是一种文化创造,其目的也是要传播中国文化,而中国书法恰好能将民族文化精神给予合理的诠释。因此,书法艺术理应成为现代视觉传达设计中的至关重要的元素。

书法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在视觉传达设计中运用书法字体,与图形相结合,彼此交相辉映,为视觉传达设计平添一种艺术的灵气与文化的意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图3)。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青少年对书法的把握与书写显然没有网络那般有吸引力,这显然是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将书法与视觉传达设计相结合,在一定意义上拓展了书法艺术的存在空间。同时,若在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中接触的网络、商品包装、书籍等到处都能见到体现中国文化精神的书法,则为不懂得书法艺术欣赏的青少年提供书法欣赏的环境,使其能从设计作品中或多或少的感受到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进而渐渐领略书法艺术的真谛而喜欢上书法。当然,设计者在将书法艺术与平面设计相结合时,需打破常规,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利用计算机等现代科技进行调整布局、变换色彩等设计,达到良好的视觉传达效果。

书法艺术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创新运用

近几年来的视觉传达设计中,对于书法艺术的运用日渐增多,这也暗示着书法在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广泛前景。现代视觉传达设计无论是包装、装饰、标志、书籍、招贴、展示、广告、影视节目、动画以及舞台背景等设计中,都有借鉴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大大拓宽了现代视觉传达设计的领域。

那么如何在视觉传达设计中创新运用书法艺术?首先,设计从业人员的设计观念要与时俱进,自觉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尤其是书法的学习。只有当设计者领悟了书法艺术,运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将书法艺术的富有个性和充满生命活力的线条与视觉传达设计结合,从而传递出丰富的文化内涵。

其次,设计者对不同书体的书写特征要有清楚认识,通过对设计对象的特征。如隶书,笔划蚕头燕尾,通过笔墨的肥瘦方圆,或伸,或屈,使文字具有雄阔严整而又舒展灵动的气度;行书则行飞自如,潇洒飘逸,笔未落,意先存,气势蕴蓄。

因此,在视觉传达设计中,设计者要对书法艺术进行深加工处理,找寻更贴切的符合受众视觉审美习惯的表现形式来传达设计作品的信息,增强作品的感染力。以下是两种具体的书法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表现形式。

1.替构

这里说的替构,是指将书法字形分解开,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用其他物象代替,借以构成新的形象,并赋予这种经替换后的整体形态以新的含义。如图4,是余秉楠先生设计的招贴《家》,将“家”字最后一捺借宝岛台湾的地形轮廓替代,寓意中国海峡两岸是一家,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传达出极强的民族情感,深化了主题思想。

2.符号化结构设计

中国的汉字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一种象形文字,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由笔画构成的方块形符号,有其独特的造型之美。那若将以汉字为载体的书法艺术中的抽象元素(如各种笔画)通过简化来创新运用,设计作品则呈现出与众不同的东方文化韵味。比如在书体的运用上,篆书具有古代象形文字的古朴感,其图形的抽象趣味在近代的图案表现上已经被艺术化。在当代设计中,尤其是国内视觉传达设计中,多把篆书应用于贺年卡、请帖、徽章图案等设计。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会徽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会徽将书法艺术巧妙的运用到标志设计中。

篇2

民俗是一种在人类生存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并与人类相始终的古老文化,它集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情感与理智、实用与审美于一体,扩布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渗透性。而影视是高科技的产物,它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声、光、电、化、自动控制等)手段将大众生活与艺术审美融为一体,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因而,民俗与影视的结合实乃出于必然。一方面民俗孕育并滋润了现代影视艺术。我国古人发明的“走马灯”和“皮影戏”,被某些电影史学家认为是电影发明的先导。自从电影产生之后,民俗便与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国电影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自觉不自觉地从民俗中吸收养份,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以《黄土地》、《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菊豆》、《黄河谣》、《双旗镇刀客》等为代表的“新民俗电影”。这些影片以中华民族特有的民俗、风情向全球展示了东方艺术风范,为中国电影赢得了国际声誉。电影的民俗化已成为全球化语境中民族电影拓展生存空间的文化战略。另一方面,影视也在对民俗进行艺术整合,满足了当代人的审美欲求,同时也使自身的审美特性发生了变化。本文就影视整合民俗的几种形式及审美价值,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诚然,影视与民俗的结合,归根结底是影视对民俗的整合。这里的整合包含如下几层含义:第一层意思,就是主体对某一现象进行整理、加工使之有序化、条理化;第二层意思,在整理、加工的过程中必然包含着主体的创新和改造,会融入主体的理想、情感、愿望等主观因子,并可能使整合对象扭曲、变形,发生质的变化;第三层意思,整合的最终目的是一种现象与另一现象相一致,二者有机地结合成为一种全新的现象。据此,如果对众多的反映民俗的影视作品进行整体的考察,不难发现所谓民俗的影视整合大致可分三种类型:即复制式、点缀式和点化式。

所谓复制式,即影视通过其特有的声像系统(视听语言)对民俗事象进行机械复制。影视凭借电子高科技赋予的记录优势与传播优势,为当代人提供了展示和了解民俗的窗口。从80年代初开始,一些记录片制作者常常远离人群,远离我们熟悉的现实生活,深入荒凉的、人迹罕至的地区,到边远极地去探幽访古,到边缘文化圈中去揽胜猎奇,对我们民族的古老民俗进行重新确认,大型记录片如《丝绸之路》、《话说长江》、《话说运河》、《万里长城》等则是他们的硕果,向观众展示了丰富而又翔实的民俗事象。这些民俗事象内涵丰富,形式多姿多彩,与传统文化融为一体,成为古代文明的结晶,散射出久远的光辉,而其自身则形成一个完整的民俗的认知体系。显然,影视整合焕发了民俗本身原有的活力,正如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文中所说:“复制技术把被复制的对象从传统的统治下解脱出来,它制造出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用众多的摹本代替了独一无二的存在。它使复制品得以在观众或听众自己的特殊环境里被观赏,使被复制对象恢复了活力。”

由于复制式整合主要体现在纪录片中,无可挑剔的真实性、真人实物的现场感,使其具有了文献价值。而就文艺民俗来说,无论是民间文学还是民间舞乐,都是民众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通过影视的声像系统得以发扬光大。尽管如此,从艺术创造和审美的角度看,复制式属于民俗整合的初级层次,更高的层次应该是点缀式和点化式。

点缀式,指民俗事象成为影视艺术作品中的一种点缀、一种不可或缺的陪衬物。形象地讲,如果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故事等似红花,那么民俗就像绿叶。通过点缀式整合,民俗与影视艺术作品有机地融为一体,并担负起多种叙事功能。民俗是人类绵延至今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的可靠纪录,并融入了民族的、地域的、历史的、心理的等诸多文化因子,又因其传承性和扩布性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可创性的生活材料,这就成为影视艺术的表现对象。影片《良家妇女》以“小女婿大媳妇”这一传统习俗为题材,对旧时代妇女的生存状态进行了沉思。《湘女萧萧》似乎是《良家妇女》的异地重演。《寡妇村》所反映的是福建惠安一带“不落夫家”(或称“长住娘家”)的原始遗风。当然,影视对民俗物态化文化层面的反映绝不是简单的照抄,而是一种审美描绘与把握,嵌入了创作主体的理性评价和情感观照。这类影片有两个不容忽视的审美要素:其一是用现代的眼光审视过去,《良家妇女》、《湘女萧萧》讲述的是旧时代的故事。其二是从内地的文化视角观照边远文化,《益西卓玛》表现的是的风俗民情。正是整合对象的“异时”性和“异地”性,给观众带来的是艺术所需的“陌生化”效果,并激发了观众的审美感悟。

民俗熔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情感与理智、实用与审美于一炉的多重文化品性,为影视作品中的人物提供了一种特具民俗氛围的生存环境。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具有浓厚的民俗韵味,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将原作中的韵味直观地展现出来。影片中的鲁镇,保留着的许多古老的传统习俗,人们恪守男尊女卑、长尊幼卑的封建关系,街上的行人卑躬屈膝,鲁四老爷的客厅悬挂着陈腐的条幅,祥林嫂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喜剧片《五朵金花》把白族的奇异风情与民歌作为电影元素注入影片中。《青春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组空镜头:鳞次栉比的竹楼,高大粗砺的仙人掌丛,神秘而死寂的缅寺,挂着红布条的大青树。几个画面就把观众带到辽阔、神奇、安谧的南国傣乡。然后,虚实相间,引出人物,展开故事。在叙事的过程中,制作者又巧妙插入少女“洗澡”、“对歌”、“赶摆”、“猎少”、“杀牛祭谷”、“葬礼”等风土习俗。《过年》是从过年开始的:冬日的北方小城,银装素裹。除夕,大人、孩子都沉浸在辞旧迎新的喜庆气氛之中。请门神,贴窗花,摔钱罐,到处是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整个影片场景集中、矛盾集中、时间集中,故事发生在过年的24小时之内。尽管在点缀式整合中民俗并不是影视叙述的重心所在,却已为作品提供了耐人寻味的细节,仍给观众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记。《白毛女》中杨白劳给喜儿扯红头绳,《祝福》中的“阎罗大王分尸”、“捐门槛”,《牧马人》中许灵均夫妇孝敬父亲的“茶叶蛋”,《人生》中刘巧珍的婚礼,《良家妇女》中的“石人”,《湘女萧萧》中的“沉潭”,《老井》中那“血红的棺材”和镌刻着打井人名字的“石碑”,诸如此类的细节不胜枚举。当然,点缀在影视作品中的民俗事象绝不仅仅是点缀而已,更重要的是传达了作者的情感、意愿和理性思考。《菊豆》中杨金山葬礼上的挡棺仪式,深刻地揭示了宗法制度的本质。《鼓楼情话》中“滚泥塘”的人生礼仪连续三次出现,其深层含义则是对侗族人顽强生命力的讴歌。作为民俗事象的场景、细节、器物等,既有历史的积淀,又有现实的根基,选择蕴含丰富的细枝末节与故事相链接,能产生惊人的艺术效果。如《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妻妾争宠与大红灯笼、《霸王别姬》中的主人公命运与京戏、《活着》中福贵一生的坎坷与皮影戏、《桃花满天红》中桃花和满天红的私情与皮影,等等。除了故事本身之外,这些民俗元素为影片带来了电影自身的奇观。影片叙述的故事是西方所熟悉的,而故事的民俗氛围却是西方所陌生的,这“熟悉的陌生”正是艺术创造的秘密。当然,从民俗入手展开对民族本性和民族精神的思考,已成为当代影视人的关注点。从某种角度讲,人是民俗的人。人类在创造民俗的同时也在创造自身,人类生存机制的核心是民俗,这就为影视通过民俗塑造人物形象提供了理论依据。《刘三姐》根据“刘三姐”传说改编。据钟敬文先生考证,此传说遍及我国南部广西、广东、云南、贵州等省,始为口头传承,后记录于文字,至今已有700多年之历史。“刘三姐乃歌圩风俗之‘女儿’”影片《刘三姐》中刘三姐形象的塑造主要是通过“歌圩风俗”来实现的。死亡是人生的终结,葬礼就有“盖棺定论”的成分在里面,影视创作者常常在葬礼上大作文章。美国电影《甘地传》铺陈的葬礼为甘地形象加上了灿烂的一笔,而葬礼本身的大场面和大气势则为影视制作树立了榜样。我国影片《焦裕录》、《》、《垂帘听政》、《我的父亲母亲》等都在葬礼上极尽铺陈之能事,电视剧《努尔哈赤》、《红楼梦》、《三国演义》、《大宅门》等作品中的葬礼就不仅仅是为了渲染气氛、吸引观众,更在于对人物进行刻画。所以,《我的父亲母亲》中对待父亲的遗体,儿子准备用车拉,母亲却坚持人抬,她的固执正是导演的匠心所在。在人物刻画的过程中,借民俗塑造人物的心态也是常见的技法。电影《人生》中,刘巧珍的结婚场面可谓热烈,但红盖头并不能遮掩她内心深处的忧伤和哀怨。根据沈从文先生小说改编的影片《丈夫》,反映的是湘西农村的一种旧习,妇女结婚后为生计被迫离开丈夫去做皮肉生意。影片用舒缓的笔调,细腻地表现了男女主人公在特殊境遇下的深情厚爱。

点化式,指民俗事象经过艺术点化,晶化为一种饱含创作者情感、想象、理性等诸多主观成分的审美意象,并且不再处于陪置,而上升为影视表现的主体。首先,点化意味着创作者对民俗事象的扭曲变形。艺术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能“点铁成金”、“脱胎换骨”,改变表现对象原有的性质,直至创造新的形象。因此,影视创作者在点化过程中往往充分运用自己的想象、联想乃至幻想,在已有民俗事象的基础上“幻化”出具有审美价值的民俗虚象,或称幻象。这种幻象已与原来的民俗事象自然脱离关系,同时达到一种高度的自我完满,并且包含了比现实某种民俗事象更多的意蕴。正如苏珊?朗格所说:“电影‘像梦’,则在于它的表现方式:它创造了虚幻的现在,一种直接的幻象出现的秩序。这是梦的方式。”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大红灯笼”以及“点灯”、“灭灯”、“封灯”的一套程式,就是典型的民俗虚象。这些民俗虚象不是可以证实的民俗,而是一种浪漫的虚构,不是一种真实,而是一种叙事策略。本来,虚构与创新是一切艺术的本性。“电影作品就是一个梦境的外现,一个统一的、连续发展的、有意味的幻象的显现。”如此看来,影视对民俗的整合,可使原生态民俗事象发生质变,同时也并未排除其认识功能。

点化的过程也是创作者注入情感的过程,情感化的民俗事象成为一种审美意象。如果说点缀式偏重于再现,那么点化式则侧重于表现。若将影片《人生》和《黄土地》的“土地”稍作比较,《人生》中的“土地”仅仅承担叙事功能,而《黄土地》中的“土地”,既是现实的,又是理性的;既是再现的,又是表现的;既被一定的历史文化所塑造,又在创造着新的历史文化。在这里,“土地”不再仅仅是一种自然物象,而人与自然的关系被赋予一种高于社会、政治的容量,具有更深沉的历史内涵和更鲜明的民族性。再将《人生》中刘巧珍的结婚场面与《黄土地》中的结婚场面比较,会得到同样的感受。英国著名视觉艺术家克莱夫?贝尔曾说“艺术乃是有意味的形式”,并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中必定存在的一种特性,“离开它,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基于对视觉艺术的考察,贝尔对“有意味的形式”作了如下的说明:“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之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情感。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电影《黄土地》中的红色以乐景写哀情,收到了很好的反讽效果。《红高粱》中的红色基调同十八里坡等野性场景相结合,突出了生命的激昂之情。《大红灯笼高高挂》红色的热烈与妻妾争宠相辉映,更

反衬出人性的被压抑。《桃花满天红》片尾的红色与姚老爷的阴谋,把大喜突变至大悲的大反差透彻地表现了出来。

如果说点缀式作品中民俗只是陪体,为叙述故事、渲染环境、塑造人物服务,那么点化式作品中民俗已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如果说点缀式仅仅表明民俗意识尚处于萌生阶段,那么点化式则是民俗意识的高度自觉。《黄土地》的摄影张艺谋面对黄土地兴奋地说:“就拍这块土!”因为“陕北的黄土地虽然贫瘠,却养育了我们中华民族。它既是贫瘠的,又透着母亲般的温暖,给人以力量和希望。”所以,《黄土地》的叙述主体不是顾青、翠巧、翠巧爹、憨憨等人物形象,而是土地、花轿、锣鼓、祈雨等民俗事象晶化而成的审美意象。同样,《红高粱》给观众印象最深的不是“我奶奶”、“我爷爷”的情事和抗日的壮举,而是送亲仪式、颠轿、红高粱、高粱酒等。《大红灯笼高高挂》令观众难忘的是点灯、灭灯、封灯的一整套程式。民俗意象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给影视艺术带来了新的艺术因子,并引起了影视艺术审美特性的变化。影视对民俗的整合,一方面使民俗本身因“典型化”得以被发掘、整理而发扬光大,给观众以更为深刻、鲜明、直观的审美感受;另一方面又使民俗成为一种观念的载体,其现实性亦在逐渐削弱乃至消亡。

二、实际上,任何一种整合,都是一种改造、一种重构,而且对整合双方而言又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影视艺术在对民俗进行改造、重构,另一方面民俗也使影视艺术的审美机制悄然发生变化。从点缀式到点化式的演进,民俗的影视整合的美学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了影视的叙事机制,突出了影视的影像性。二是削弱了影视的理性成分,提升了审美娱乐性。

影视艺术的叙述特性,决定了影视在本质上是偏重于再现的时间艺术。影视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运用影视特有的声画系统叙述一个生动、直观、曲折、动人的故事。正如斯坦利?梭罗门说:“只有按电影的特殊表现方式来塑造一个叙事观念,才能完成自己的创作冲动。”[6](P2)伊芙特?皮涪也强调:“影片永远是一个故事。”[7](P11)可见,叙述性一直被认为是影视的主要特性。点缀式民俗事象丰富了影视作品的叙述对象,并与人物、故事情节构合为有机统一而和谐完满的叙事文本。《祝福》、《人生》、《老井》、《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影视作品承袭了中国最为传统的叙事精神,结构完整清晰,发展脉络清楚,其中的民俗事象入情入理,为整部作品添色不少。由于点缀式民俗在整部作品中是陪体,因而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作品的叙事机制,也并没有削弱这些作品的叙事特性。一部作品的艺术时空都是既定的,各种艺术因素所占的时空比例形成了作品的总体特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点缀式意味着民俗因素所占的时空比例明显处于劣势。与点缀式不同,点化式中民俗成为影视表现的主体,同时也就意味着民俗与非民俗因素在艺术时空上形成争夺态势,结果至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俗因素压倒非民俗因素。《黄土地》中的迎亲仪式、婚礼、土地、黄河、锣鼓、祈雨等民俗因素在叙事时间上处于优势,又由于这些民俗因素大都属于非情节因素,也就决定了整部作品叙事性削弱,叙事节奏迟缓,而其在空间上的优势则又突出了作品的影像性,给观众强烈的视觉冲击。另一种情况是民俗因素与非民俗因素平分秋色,《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影片大致属于这种情况。民俗在时空上的特有位置,使其既有时间上的延伸性,又有空间上的拓展性。事实上,张艺谋正是这样处理民俗的,他所谓的“好看”也就是情节性和影像性的巧妙结合。其中“颠轿”、“红高粱”、“高粱酒”、“红灯笼”等民俗所拓展的艺术空间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影像性,给影视带来了空前的艺术景观。

民俗本身具有娱乐功能,像节日、游戏、体育等民俗是人类生活的调节剂。影视艺术的主要目的也是使观众获得娱乐。鲁迅先生曾说:“美术诚谛,固在发扬——真美,以娱人情,比其见利致用,乃不期之成果。沾沾于用,甚嫌执持。”这样,娱乐就成为民俗与影视的契合点,也成为二者的终极关怀。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在作品中所占比重越大,作品的娱乐成分也就越大:反之,民俗成分越小,其娱乐成分也就越小。感官娱乐性又是和人类的理性始终处于矛盾状态,艺术的发展变化就是此消彼长的过程。就民俗的影视整合而言,点缀式带有更多的理性成分,点化式则更具有娱乐因子。《祝福》、《人生》、《老井》等影片,带给观众的是更多的理性成分,对《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接受而言,感官刺激几乎取代了人们的理性思考。原因在于,影片过分地渲染了某些仪式。仪式,通常被界定为象征性的、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渡(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人类的生存需要仪式,没有仪式的生活是枯燥的、毫无生气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一方面,仪式为人类提供了情感释放的契机,如婚礼上的“闹洞房”,葬礼中的哭丧等。另一方面,某些仪式(如婚丧嫁娶)对于非当事人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审美活动,其非功利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黄土地》、《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等影片“好看”(张艺谋语),就在于通过某种仪式强化其作品的审美机制。王一川曾指出:“由于这里的奇异民俗总是交织着民间狂欢节气氛(如《黄土地》里的婚嫁喜庆和祈雨仪式,《红高粱》里的送亲仪式、颠轿,野合、酒誓等),所以对于厌倦了第三代虚幻大叙事而寻求个体解放的当代观众(主要是知识分子),能产生瞬间性的狂欢享受。”对于影视创作而言,理性和娱乐似乎构成了审美价值的两端,任何一种顾此失彼都是艺术的大忌。审美离不开娱乐性,但仅有娱乐性是远远不够的;审美也离不开理性,只有理性同样也是行不通的。艺术创作乐趣,是在不断地追寻新的平衡中获得游戏的快慰。

总的说来,影视艺术从其发生形态和发展走向来看,是以民俗为其依托和前提的,而最终则成为一种新的民俗,它是美的,也是民俗的。同样,民俗的生成和发展,也要以艺术为契机和指向,当代的影视无疑为民俗提供了展示其风采的艺术空间。

【参考文献】

[1]陆梅林.西方美学文选[M].南宁:漓江出版社,1988.

[2]钟敬文.钟敬文学术论著自选集[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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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克莱夫?贝尔.艺术[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

[5]张艺谋.我拍《黄土地》[J].当代电影,1987,(1).

[6][美]斯坦利?梭罗门.电影的观念[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3.

篇3

电脑艺术设计是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的重要课程。电脑设计既能作出手绘作品又能创作出比手绘更丰富、更具体的艺术形象。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艺术研究、美术绘画、艺术品制作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教育、影视媒体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新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的品质和审美要求不断提高,对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度提高。由于经济及人才培养方式等许多因素,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水平与现实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设计人才的培养以及如何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方面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当前在教学中对电脑艺术设计的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看法,如有的认为电脑只是一种在艺术设计过程中起着辅助设计手段的工具,因此对电脑艺术教学重视不够。还有的认为电脑艺术有自己的艺术表现形式和艺术语言,只要学会电脑就会设计,单纯注意电脑艺术的表现能力和形式,忽视了对艺术的理解,不能有效的发挥电脑艺术设计的作用。近年来艺术设计专业电脑教学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距形势的发展现实的需要依然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还需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探索与力度。

二、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电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基础薄弱课时相对较少

高职高专课程较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因此专业基础课程课时量也相应较少,两三个学期未必能学好的专业,只能用一个学期的时间匆匆学过。美术基础、计算机技术需要学生通过大量的动手实践才能获得。由于实作条件限制,学生动手练习的机会相对不足,这对于美术基础相对薄弱计算机课程安排较少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说,教学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二)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够强

艺术设计专业所学的知识内容较多,目前开设的相关计算机课程教学内容都是面向所有学习艺术专业学生的,这样就有一些软件课程与学生所学专业联系不够密切,导致学生抓不住学习重点分散了精力。大量的计算机技术的逻辑内容,使以文科和感性思维见长的艺术专业学生难以消化,降低了学生对电脑学习的兴趣,影响了电脑教学的效果。

(三)课程实训跟不上要求

艺术设计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技术性,要求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色彩等能力,还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术。而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实践机会相对不足,由于上机教学学时、专业指导教师、实践设施等方面跟不上要求,实际操作条件受到限制,使课程理论与实际操作脱节,影响了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

(四)师资力量急需加强

电脑艺术设计课程要求授课教师要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实作能力。目前担负艺术设计电脑教学的教师,有的对电脑软件的使用非常熟悉,但对艺术设计理论知识和对艺术设计作品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还有欠缺。有的虽然具有丰富的艺术设计专业知识,但计算机技术跟不上课程的要求。这样在艺术设计课程教学中,以及在艺术设计的表现和表达上,还是会受到这两种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五)学习存在偏差缺少创意

一些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电脑设计课的过程中,误以为单纯突出电脑画面效果就能吸引人,就能体现设计美感和水平,就能实现设计效果。实际上电脑技术只是众多的设计工具之一,并不能代替设计者的基本技能和创作意识。部分学生过于依赖网上的图片和设计素材,把电脑设计作为单一的手段,在设计中只会借鉴模仿,无法表现作品个性,在艺术设计上出现缺少创意的情况。

(六)硬件设备相对不足

搞好电脑艺术设计的教学要有一定的教学设备作保证。由于现有电脑配置、教学设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加上教育经费相对紧张,招生人数年年增加等因素的影响,硬件设备一时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使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计算机教学质量与新形势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电脑教学改革的探索和思考

(一)抓好专业课程的教学

艺术设计专业电脑教学的改革,重要的一点是抓好课程的设置及教学这个环节。在实践中可选择合适的教学软件结合手绘进行教学。为了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教学中还要将不同软件中能够体现创意的部分作为重点,抓好计算机软件和教学内容的整合,发挥计算机辅助创意表现的优势,使学生真正了解掌握软件的目的不仅仅是达到逼真的效果,同时是为了创意更好地实现。通过运用所学的设计知识更好地完成教学中的具体要求和练习,利用电脑软件尝试不同的创作表现,活跃学生的设计思维,增强学生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习的效率。

(二)加强学生专业基础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美术基础差异较大,给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带来一定影响。一件好的艺术设计作品,外在和内涵都十分丰富,要想设计好的作品,无论是知识面还是专业技法都离不开基础课的学习。专业设计教学应多以实际课题进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电脑设计软件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密切结合,既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认识程度,也间接地引导着学生的设计思维方式,让艺术设计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适应实际需要。专业教学既要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动手能力的提高。软件的应用不能完全替代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因此必须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上下大功夫,要把美术基础同电脑设计手段结合起来,互取所长相辅相成,这样就能增强学生的设计兴趣,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学到设计的精髓。

(三)注重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的主要目的。计算机技术革新与发展使得教材和教师的知识也要不断的更新,学生知识的获得不再仅仅依靠课本和老师,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有关知识进行学习和选择,从而不断增强自身的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是一个综合类学科,涉及面较广,在教学上我们需采用引导、讨论、讲评等多种方式去鼓励学生,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创造能力。在指导学生设计实践、动手制作的过程中,不断消除在创新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使同学们通过勤学苦练达到熟则生巧,从而激发灵感增强创新能力。

(四)改革电脑艺术设计教学方法

在电脑艺术设计课程的教学方法上,构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新的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让教师既是知识的传授者和解释者又是技术助理和合作者。使学生不仅要接受知识的灌输,还要主动参与教学、参与操作、参与改革。在具体教学上,采用启发式、引导式等素质培养为主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学习中更好地掌握各种应用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知识结构水平和能力结构水平。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在教学方式上将单向传授与双向互动教学有机结合,在检验考核上,既考查知识掌握情况、创意表现、艺术效果又注意检验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情况。利用各种时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将电脑艺术设计的新知识与同学们分享交流,加强辅导重点培养学生独自完成设计任务或课题的能力。日常组织学生利用计算机或其他数码产品进行艺术设计创作,开拓学生的思维,丰富他们的造型语言。教师要主动收集艺术设计信息,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倡进行自主学习,帮助学生增强对网络信息的选择能力和辨别能力,以便择优去劣少走弯路。

(五)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精通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专业实作能力的师资队伍是教改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电脑艺术设计知识更新较快,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设计专业知识、文化底蕴,熟悉各种设计软件,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为此教学改革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求,多给专业教师提供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和条件,让教师通过贴身体验,更多更快的了解电脑艺术设计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并获得大量的校内环境暂不具备的实践教育信息。同时将现有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习重点、实践活动等情况与兄弟院校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交流,取长补短,为进一步顺应毕业生市场需要,全面进行教学改革创造条件。

(六)完善教学设施

良好的教学条件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注重和加强专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学设备资金投入,改造和优化现有设施设备,健全和完善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和校外有关实践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工作技能提供新的教学平台。

(七)面向社会适应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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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就是通过有关的艺术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传授,通过专业能力、专业意识的培养,通过艺术专业方法、专业技能的训练.以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是一种建立于感性与理性协调发展的人格教育的基础之上,以人的创造素质与能力的培养为核心的教育。

一、艺术教育的目标培养

教育的目标培养或培养目标是教育最根本的方向问题。它可以分成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来确定,这是纲领性的标志。但各类高校的艺术专业如何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总目标,目前教育界在认识方面不尽一致。对于高等教育自身来说,当务之急是调整和把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培养的方式和途径,努力使培养出来的人才符合和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在市场多元化的今天,对艺术人才和人员的需求也向多元化和多样化发展。

二、如何培养创新思维的能力

如何培养创新思维的能力呢?

首先,培养学生的批判精神。批判精神是创新思维能力培养的前提。创新思维不同于简单的重复与掌握了基础知识与技能,而是在此之上对前人及习惯善于否定。

其次,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丰富的想象力是创新思维能力培养的源泉,是一切发明创造的前提。创新活动没有现成的固定的答案。这就要求创新思维能超越一种障碍,自由地、流畅地在现实与幻想间不断往返。

最后,培养学生捕捉创新灵感的能力。善于捕捉灵感是创新思维能力培养的关键。灵感是创新思维过程中认识飞跃的精神状态,是以已经拥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在意识高度集中之后产生的一种极为活跃的精神状态。

三、专业和课程设置上突出特色树立品牌形象

加强学科建设,完善课程体系,树立品牌与特色意识,是艺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各高校在教学创新的同时不要忽略在教育体制上的创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根据社会实际情况,适当给高校放开一些专业设置自主权,让学校根据自己教育资源和社会需要拓展专业方向。也就是说“高校应当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根据人才的需求及其变化情况,灵活机动地自主调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同时,每个大学应当根据自己的条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有所侧重,突出艺术教育的特色,树立与众不同的品牌形象。”各院校根据自己的角色及地方区域特色准确定位,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的设置,使之适应市场的需求,整合学科专业优势,优化课程布局,尝试学分制,建立评价体系,不断探索新的艺术教学管理模式。

四、建立更科学的艺术教育方向

(一)艺术服务的价值

艺术服务的价值在于为他人、为集体和为社会造物、造境、传信和传情。服务的道德、才能、热情和勤奋,一样都不能少。没有道德的服务是卑鄙的,没有才能的服务是愚昧的,没有热情的服务是僵死的,没有勤奋的服务是空洞的。惟有高尚服务的艺术才是真正人性化的艺术。古往今来,真正成功的艺术者都有一个崇高的服务精神在支撑,因此我们说:服务是艺术的生命。

(二)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培养模式

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培养模式,使学院教育更好的融入经济环境中。高师艺术教育必须完善我们的教育功能。高等教育应该具有教育、研究、服务三重功能,但我国目前高师艺术教育更多的是注重教育本身的教育职能,忽视了学院教育的社会职能。在教育的研究领域,忽视了对技术型科学和行业指导性理论的研究,特别是针对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非常欠缺。因此,对学院教育和行业发展的帮助并不大,这就使得我们的教育不能很好的溶入产业发展的链条之中。其次,高师艺术教育应该加强同区域经济之间的横向联系,当艺术教育对自己的服务对象有了很清晰的认识以后,就应该与这种经济建立很密切的横向联系,及时地转化为经济成果。

五、艺术教育的创新发展

(一)专业教育要看市场需求

在市场经济中,高校艺术教育既要遵循自身的规律,又要适应市场。按照传统艺术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所培养的专业人员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合格的高等艺术教育只有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前,把握自我、不失本性,才能更好地接近市场,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甚至可以调动市场、决定市场走向。当今社会,市场一般不会迁就高校,而高等教育却往往被要求适应市场。

(二)培养创新艺术教育的模式

中国的艺术教育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表现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基本功的训练,而忽视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然而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向艺术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新能力的培养已成为高校素质教育的核心。创新能力的培养包括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性思维是用创造性方法来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创新实践能力是保证创新活动顺利进行并实现创新目标的综合性能力,包括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表达和表现能力,掌握和运用创新技法的能力等。对学生以上各种能力的培养,应体现于广泛的课堂教学、课外教学及社会实践之中。

六、艺术教育创新的意义

高校的艺术教育将面临怎样的发展是我们当代研究的重要课题,研究高校的艺术教育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历史的需要。高校担负着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只有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水平,不断地创新教育模式,迎合市场发展的需求,不断改变教学模式教学思维,才有可能不断为社会输送高水平的艺术人才,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为了正确、全面的高校艺术教育进一步实施改革与规范,研究它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参考文献:

[1]陈望衡.艺术设计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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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移动通信技术飞速发展,已经历了3个主要发展阶段。每一代的发展都是技术的突破和观念的创新。第一代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采用模拟和频分多址(FDMA)技术。第二代(2G)起源于90年代初期,主要采用时分多址(TDMA)和码分多址(CDMA)技术。论文百事通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可以提供更宽的频带,不仅传输话音,还能传输高速数据,从而提供快捷方便的无线应用。但是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仍是基于地面标准不一的区域性通信系统,尽管其传输速率可高达2Mb/s,仍无法满足多媒体通信的要求,因此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4G)的研究势在必行。

一、4G的定义及其技术要求

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可称为广带(Broadband)接入和分布网络,具有非对称超过2Mb/s的数据传输能力,对全速移动用户能提供150Mb/s的高质量影像服务,将首次实现三维图像的高质量传输。它包括广带无线固定接入、广带无线局域网、移动广带系统和互操作的广播网络(基于地面和卫星系统),集成不同模式的无线通信,移动用户可以自由地从一个标准漫游到另一个标准。其广带无线局域网(WLAN)能与B-ISDN和ATM兼容,实现广带多媒体通信,形成综合广带通信网(IBCN),他还能提供信息之外的定位定时、数据采集、远程控制等综合功能。其主要技术要求是:

(1)通信速度提高,数据率超过UMTS,上网速率从2Mb/s提高到100Mb/s。

(2)以移动数据为主面向Internet大范围覆盖高速移动通信网络,改变了以传统移动电话业务为主设计移动通信网络的设计观念。

(3)采用多天线或分布天线的系统结构及终端形式,支持手机互助功能,采用可穿戴无线电,可下载无线电等新技术。

(4)发射功率比现有移动通信系统降低10~100倍,能够较好地解决电磁干扰问题。

(5)支持更为丰富的移动通信业务,包括高分辨率实时图像业务、会议电视虚拟现实业务。

二、4G的关键技术

1.OFDM(正交频分复用)

OFDM技术实际上是MCM(Multi-CarrierModulation,多载波调制)的一种。其主要思想是:将信道分成若干正交子信道,将高速数据信号转换成并行的低速子数据流,调制在每个子信道上进行传输。正交信号可以通过在接收端采用相关技术来分开,这样可以减少子信道之间的相互干扰(ICI)。每个子信道上的信号带宽小于信道的相关带宽,因此每个子信道上的可以看成平坦性衰落,从而可以消除符号间干扰。而且由于每个子信道的带宽仅仅是原信道带宽的一小部分,信道均衡变得相对容易。由于OFDM技术由于具备上述特点,是对高速数据传输的一种潜在的解决方案,因此被公认为4G的核心技术之一。

2.软件无线电

软件无线电(SoftwareDefinedRadio,简称SDR),就是采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在可编程控制的通用硬件平台上,利用软件来定义实现无线电台的各部分功能:包括前端接收、中频处理以及信号的基带处理等。即整个无线电台从高频、中频、基带直到控制协议部分全部由软件编程来完成。其核心是在尽可能靠近天线的地方使用宽带的“数字/模拟”转换器,尽早地完成信号的数字化,从而使得无线电台的功能尽可能地用软件来定义和实现。软件无线电是一种基于数字信号处理(DSP)芯片以软件为核心的崭新的无线通信体系结构。

3.智能天线

智能天线是波束间没有切换的多波束或自适应阵列天线。多波束天线在一个扇区中使用多个固定波束,而在自适应阵列中,多个天线的接收信号被加权并且合成在一起使信噪比达到最大。与固定波束天线相比,天线阵列的优点是除了提供高的天线增益外,还能提供相应倍数的分集增益。智能天线具有抑制信号干扰、自动跟踪以及数字波束调节等智能功能,其基本工作原理是根据信号来波的方向自适应地调整方向图,跟踪强信号,减少或抵消干扰信号。智能天线的核心是智能算法,而算法决定电路实现的复杂程度和瞬时响应速率,因此需要选择较好算法实现波束的智能控制。

4.IPv6协议

4G通信系统选择了采用基于IP的全分组的方式传送数据流,因此IPv6技术将成为下一代网络的核心协议。

(1)巨大的地址空间。在一段可预见的时期内,它能够为所有可以想像出的网络设备提供一个全球惟一的地址。

(2)自动控制。IPv6还有另一个基本特性就是它支持无状态和有状态两种地址自动配置的方式。无状态地址自动配置方式是获得地址的关键。在这种方式下,需要配置地址的节点使用一种邻居发现机制获得一个局部连接地址。一旦得到这个地址之后,它使用另一种即插即用的机制,在没有任何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获得一个全球惟一的路由地址。

(3)服务质量。服务质量(QoS)包含几个方面的内容。从协议的角度看,IPv6与目前的IPv4提供相同的QoS,但是IPv6的优点体现在能提供不同的服务。IPv6报头中新增加的字段“流标志”,有了这个20位长的字段,在传输过程中,中国的各节点就可以识别和分开处理任何IP地址流。

(4)移动性。移动IPv6(MIPv6)在新功能和新服务方面可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每个移动设备设有一个固定的家乡地址(homeaddress),这个地址与设备当前接入互联网的位置无关。当设备在家乡以外的地方使用时,通过一个转交地址(care-ofaddress)来提供移动节点当前的位置信息。移动设备每次改变位置,都要将它的转交地址告诉给家乡地址和它所对应的通信节点。

三、结束语

由于4G与1~3G相比具有通信速度更快,网络频谱更宽,通信更加灵活,智能性能更高,兼容性能更平滑等优点,4G将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相信不久的将来4G将一统移动通信的天下,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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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由于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1](P411)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2](P13)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也就是说,这并没有改变上述规定仍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事实。[3](P527-528)(二)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指的是不管合同当事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甚至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有关国际惯例的约束,惯例自动约束有关当事人,即惯例具有强制约束性。《法学辞典》持的是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因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不能对当事人进行约束。[4](P7-8)第三种观点认为,惯例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一类是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意性规范。[5](P27-28)其实,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某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文件,也不是国家间的国际公约,因而它不是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惯例的广泛适用性和长期实践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合约当事人对自身及他人遵守惯例的心理期望,惯例对当事人各方又有一定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一般是在当事人明示接受惯例的情况下产生的,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90)在导言部分表达了这一观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第1条也阐述了这个意思,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这一规定符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一项国际贸易的契约中,不可能穷尽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默示”做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第2款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认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签定该公约的国家同意,何为惯例由法庭来决定。该款规定反映了国际贸易惯例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约束性(自动生效)的一面,但是这也没有改变惯例作为任意规范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的方法排除对某一惯例或某一惯例部分条款的适用。

以上分歧的主要表现是学者们对一些英文单词的解释不同,特别是对custom、usuage的理解差异。有人认为custom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而usuage则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也有人认为custom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usuage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还有人有其它的看法。其实,翻查一下国际商会的出版文件我们会发现,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考究,在不同的文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词,甚至在同一份文件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用语。比如,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使用的是custom和practice,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的是usuage,而在《托收统一规则》使用的则是rule一词。可见,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看重,他们重视的是某一术语或某一做法在商业实践中的状况,只要这种术语或这种做法广为人知(widelyknown)和被业者经常遵守(regularlyobserved),它们即是惯例,而不管在国际商会或其它组织的出版物中用何词来描述它们,或有没有见诸文字。至于惯例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则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惯例定义为:在国际商品贸易和与国际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实践中形成的,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遵守的任意规范。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惯例有成文和不成文之分,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惯例有两个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与不成文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指的是经过某一组织编撰和公示的规范化文件。编撰国际贸易惯例的主体可以是一些有影响的基于国家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也可以是民间的国际组织,如波罗的海黑海航运公会;还可以是能对市场起到主导作用的商事组织,如通用汽车公司,它们的产出物因而也相应地表现为具有一定法规性质的文件。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一般依据过去已有而且现在仍然流行的商业做法而作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必须有一个宣示的过程,因为比制订规范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广为人知。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之一,原因主要是多数国际贸易惯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际商业习惯做法的一个演进形式,而且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过去活跃在跨国或者说超国家或地区利益之上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通过编撰和公示之后变成了国际贸易惯例。今天的习惯性的商业做法还在重复着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惯例的渊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步入认识的误区,或者认为惯例仅表现为成文化的规范,或者认为只能从过去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中寻找惯例。这两种僵化的认识不能反映现实,因而也不能指导发展中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一国之内或地方性的商业习惯做法也有可能演变成国际贸易惯例,这主要取决于该习惯是如何整合(incorperated)到国际贸易流程中去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港口的码头工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向集装箱货主收取近乎落地费性质的杂费,这种杂费被各国班轮公会列入班轮运价或班轮条款,因而这种做法就成了有关业者之间的国际贸易惯例。承认惯例的习惯做法渊源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因为从国际贸易惯例中体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大都可以从习惯做法当中找到源头。从商业道德的视角看,所有国际贸易惯例都来自于千百年来一直在支撑着川流不息的国际贸易活动的一套伦理体系,借助它可以形成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通过它的应用———即对己对人的约束,各方在此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区分、履行和保障。这套伦理体系的强化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而未成文的惯例则归于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一类。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业习惯做法虽同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以对现有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贡献而论,由习惯而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后者在当今技术创新的条件下开始显露出重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

由两国政府或多国政府签定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称为国际贸易公约。从公约法律约束力的角度,可以将国际贸易公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一类是任意性的公约。前者包括调整国家间经贸关系的一般性公约及约束某一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约,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强制性的公约要求缔约方或接受公约的国家在本国的法律与公约冲突时,修改本国的法律,使之符合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以国际公约为准据法。既然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大于国内法的效力,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效力当然优于没有取得正式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惯例。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的关系则不同。

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主要指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个公约,即1964年的两个海牙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及二者合并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这些公约遵循合同自愿的一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或排斥这些公约的规定,即可减损公约条款的效力。在同为任意性规范的层面上,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十分类似,但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对此《,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未在这方面作具体规定,但它是由前两个公约发展而来的,据此也可认为该公约持同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惯例与上述3项公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采用惯例的规定。

(二)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

一般而言,国际贸易惯例是在与本国利益无冲突的领域发展起来的,其所规范的领域大多与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没有重叠。从这个角度上讲,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国内法的不足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拾遗补缺作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干脆把国际贸易惯例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如伊拉克和西班牙就把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引入国内法。采取这种作法的国家不多,多数国家一般按照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途径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直接适用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接受国际惯例的约束,法院或仲裁庭依据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进行裁决。法国、丹麦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些国家一般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独立于国内法律体系之外,国际贸易惯例可直接应用于国际经贸往来,无需国内法的指引。与采用直接适用的国家相比,采用间接适用的国家更多,我国也是采用间接适用的途径。间接适用指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不能脱离国内法而独立运用,必须经过国内法的指引,而且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有赖于国内法对国际贸易惯例明示或默示的接受。明示接受指的是在国内法中明文规定,对特定的民事关系可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默示接受则是指在某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法律实践中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从而可以推断该国认可国际贸易惯例的。

我国采用的是明示的方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有人据此认为,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不可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规范,但可与任意性的规范不一致。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采用,只要当事人未明示拒绝惯例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就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尽管这部分并未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表示。然而,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则没有自动成为合同一部分的效能。由此可见,国际贸易惯例虽然是国内法的补充,但其效力仍优于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四、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这里所讲的合同,指书面达成的合同。对于口头达成的国际贸易合同,我国不予承认。对此,我国在1986年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已表明了这一点。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国际惯例的方法有3种:其一,引用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的条款或术语,如买卖双方以CIF价成交。普遍认为,采用了某一成文惯例的条款或术语,对该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应以该惯例为准。多数情形下,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但也存在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不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情况,并且各惯例的解释不一致。如没有对具体采用哪一惯例作出规定,这时候的解决方法一般是以与合同最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所采用的国际惯例作为依据,而判断这一点往往是不太容易的。比如,对贸易术语FOB的解释就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美国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两个惯例,这两个惯例对卖方交货地点等方面的解释差异很大。为防止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就采用哪一惯例产生争议,合同当事人最好在采用条款或术语的同时明确规定采用哪个国际惯例。其二,采用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成套设备和机器的出口合同、伦敦谷物交易协会制定的关于谷物买卖的合同。标准合同对合同全部或大部分条款都作了规定,一般只留出当事人名称、货价等项目供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对印定的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这类合同试图囊括有关合同关系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从合同的签定到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反合同的救济的整个过程。由于在大宗货物的买卖中广泛采用标准合同,标准合同事实上已成为当事人普遍遵守的权威文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接受某一惯例的约束,这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类别:(1)合同中采用了惯例规定的条款或术语,并且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与惯例的规定相同,或合同直接引用惯例条款或术语并未另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惯例与合同的规定并无二致。(2)合同中某些条款与惯例的规定不一样,此时应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规定为准。(3)合同中对某事项未作规定,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会遇到这些问题。此时,当事人应按照惯例的规定履行合同或对合同救济。

在上述情形以外,即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约束的情况下,则采用下列两个标准:表示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主观标准;以国际惯例为标志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似乎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但如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以文字表示他们的意愿,以后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其真实意思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举证或判断的。可以想见,在实践中应用主观标准进行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往往采用所谓的客观标准,客观标准即是国际贸易惯例。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这一客观标准甚至也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当事人没有表示接受惯例的约束,同时也未明示拒绝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亦可自动地解释和补充合同并对合同当事人构成约束。

参考文献:

[1]辞海(经济分册)[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

[2]李双元。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实务新论[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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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1-0278-02

高校食品文化艺术节是基于食品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教育、食品文化传播、食品技能培养的一种专业文化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学生专业精神,提升审美修养,提高职业情操为目的。它在构建良好食品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爱好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以笔者所在高校湖南农业大学为例,作为全国较早开设食品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始终将食品文化教育贯穿于学生培养教育的各个环节,自2002年开始,连续十三年开展食品文化艺术节,该活动以源远流长的中华食品文化为基础,以独具匠心的活动形式,诠释了食品文化的精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食品艺术的创造性,本文笔者拟立足于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为基础,对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育人特色、问题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高校开展食品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育人特色

1.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培养相结合。食品文化艺术活动往往以食品制作、展示、艺术表演、品尝、观赏等为主要活动内容,以多种多样灵活新颖的形式来表现中华传统食品文化,让大学生把在第一课堂里学到的专业理论,通过食品文化活动予以运用,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融合,将专业知识和中国传统文化巧妙融合,让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巩固专业知识,提升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创新意识。

2.实现专业文化与人文素质教育相结合。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往往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出现,活动融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体,它克服了传统专业教学活动的单调性、枯燥性和机械性,增强了活动的趣味性、文化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无形之中让学生牢固树立了专业思想,提高了专业技能,强化了专业素质,提升了专业境界,弥补传统专业教育的不足,实现专业发展与活动育人的有机交融,更好地促使大学教育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3.实现食品文化和食品安全教育相结合。高校食品文化艺术节不仅是食品文化传播的窗口,更是食品安全教育的大舞台。比如,大学生们用各种日常食材为原料,手工制作出一件件精真的艺术作品,通过亲手制作蛋糕、水果拼盘等,有力地宣传了中华美食文化,加深大学生对中国传统食品文化知识的普及、理解和传承。

4.实现院企合作与就业创业教育相结合。例如,湖南农业大学食品文化艺术节一直遵循“打开门来办活动”,依托“学研产”良性互动的办学优势,充分挖掘与学院联系密切的企业资源,十三年来,邀请国内近二百家食品企业前来活动现场展示校企合作产品、企业产品,同时举行人才招聘。不仅为企业做出良好的宣传,促进了院企合作和双向交流,扩大了活动影响力,而且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实习和创业机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现状与问题

1.活动涵盖面受限,育人内涵拓展不够。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往往离不开“食品文化”和“食品安全”这两个核心主题。但随着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的不断增加,很多高校对食品文化育人的内涵和活动形式缺乏深入的挖掘,食品安全和食品文化艺术教育尚未真正深入人心,问起大学生对有关“食品文化”或“食品安全”的理解时,发现他们往往只知其形而不知其魂,深谈则不知所以然。活动缺乏系统的文化内涵,往往局限于一些粗浅的层面,比如只涉及食品原材料的文化、食品加工的文化,忽略了与之相关的食品器械、食品典故等关联文化,而整个活动的各个版块之间联系性也不强。另活动中设计的内容涉及中国现代、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内容较少。这使得大学生通过参与专业文化活动的学习效果并不深刻,学习的内容也较为局限。

2.活动参与面受限,育人效果凸显不够。高校专业文化艺术活动育人的效果不应仅仅局限在主办高校,而应该带动其他相关院校和单位部门,产生广泛的育人效果,起到弘扬食品文化,宣传食品安全的实质作用,拓宽社会影响。而在现行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中,往往是由某一高校牵头来主办,举办地点往往局限在高校校园内,影响到了活动规模,也直接影响了活动的参与面和育人效果。加之,高校主办方经费有限,组织实力较为单薄,其他高校的大学生和社会群众参与少,使活动规模、活动地点、活动持续时间和活动参与面受到了限制,未能使食品文化艺术节的效果辐射到校外乃至更广的范围,导致社会影响力受限。

3.学生能力提升受限,专业性指导不够。校园文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大学校园生活相对沉闷的状况。大学生是一个具有创新性、带动性的群体。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本身既含有丰富的专业元素,又含有活泼的文化艺术元素。因此,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往往是在高校辅导员老师和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实行由大学生群体自主策划、筹办与参与的模式,这使得校园文化活动更加富有创造性、快乐性、民主性。但在实际组织过程中,由于专业教师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活动内容和形式的设计缺乏专业教师的直接参与和有效的专业指导,活动模式多泛而不精,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指向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使大学生在专业理论和实践教育的延伸不够。

三、对策与建议

1.寻求多方支持,实现强强联合。同一地区采用强强联合的方式筹办一场专业文化活动能够扩大其影响效果,单一高校可以和同一性质高校或含有相同专业的高校联合举办专业文化活动。高校更可以将每一届的专业文化活动以项目的形式上报地方教育厅,以省级专业文化活动项目进行开展,针对面拓宽到全省高校大学生,宣传效果也会增大。同时,多个高校合作可以争取更多方的赞助方合作,确保资金支撑并逐渐扩大规模。

2.挖掘文化底蕴,实现内涵延伸。把握时代背景,抓住高校自身的特色背景环境,着力熏陶文化氛围,是加强专业文化活动人文艺术性建设的重要点。食品安全的教育则应该挖掘时代热点与大众的关注点,例如,湖南农业大学2011年食品文化艺术节中将世博会的各大展馆与艺术展结合等,用大众能够理解的方式表达,达到育人效果。此外,随着精神文明意识的逐渐深入,每所高校都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以育人为根本目标,构建符合时展要求,为广大师生喜闻乐见,具有实效、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校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体系。而在以往的食品专业文化活动中,较为缺乏的是传统文化、西方文化、食品精神文化和关联文化,食品文化不仅仅是食品原材料、工艺的文化,烹饪工具、烹饪技巧等也是一门独特的文化。选择主题时,应注意选题的精读和广度,不局限在某个地域、某个时代或者某个方向。配合性地挖掘关联文化同样可以拓展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

3.加强专业指导,实现“学”、“玩”结合。专业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以学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培养为核心,紧紧围绕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展开,实现专业文化特色和活动育人紧密结合。那么,应将专业教师的指导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实现全程指导。活动应使尽可能多的大学生参与其中,不仅参与筹办,还参与引导。同时,专业的内容、思维、视野和标准应贯穿其中。从专业的角度去筹办活动,才会使大学生深入认识和了解专业内涵,提升和巩固专业学习热情。除此之外,娱乐性的活动内容也应该进一步探索:以节日食品的制作与创意为内容的专业实践活动,以娱乐游戏、节日食品分享馈赠、诗文吟诵等为形式的文化熏陶活动等。只有运用专业和人文教育相融合的方式举办活动,才能真正做到大学生“学”与“玩”的结合,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最佳育人效果。

4.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周密部署。要积极探讨食品文化的育人内涵,分析食品文化艺术活动的育人功能,紧扣专业和学科特色,科学设计和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从活动宣传、人员安排、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各环节要精心组织。活动前期要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媒体、网络平台、海报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前、中期宣传活动,广泛发动,提高全校师生和周边社会居民参加食品文化艺术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当天人力物力及时到位,保障现场秩序有条不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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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群,杨万根,麻成金等.浅谈食品类专业大学生食品文化教育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J].中国电力教育,2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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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在顶岗实习下高职院校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从选题多维化、建立切实可行的校企“双师”指导制度、制定符合

>> 顶岗实习下的高职院校毕业设计(论文)改革探索 高职毕业设计(论文)改革探析 依托顶岗实习的高职机械类专业毕业设计改革与探索 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探索 改革工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几点思考 高职毕业设计(论文)流程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基于顶岗实习工作过程的毕业设计改革探索 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网络课程“五环节”教学模式探索 以顶岗实习为依托构建高职商务英语学生毕业设计的探索与实践 浅析高职计算机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教学改革 引进第三方评价:高职毕业设计(论文)改革研究 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探索 独立学院染织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改革 谈网络环境下高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培养模式的探索 开展探索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与思考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中的信息系统应用探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08-09-02.

[5]高素萍.就业导向背景下高职机电类专业毕业设计的新模式[J].教育教学论坛,2012,(5):141-143.

[6]肖珊美,刁银军.工业分析专业实习过程中进行毕业设计的尝试[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64-67.

作者简介:周翠英(1969-),女,四川眉山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食品类专业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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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创作能力。衡量一个地方的群众文化是否繁荣,其重要的标志为这个地方是否创作出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我们要求全馆专业人员加强自身创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创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十年来,我馆业务干部在音乐舞蹈创作、美术摄影创作、文学曲艺创作等方面硕果累累,先后创作出了许多弘扬正气、真切感人、喜闻乐见的作品,其中有109件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进一步提高组织辅导能力。我馆在主办和承办市级文艺活动的同时,积极组织辅导市直各单位XX县区的群文活动;

xx年来先后为市直、基层和驻衡单位策划、组织、编排和辅导文艺活动万余次,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文艺辅导和少儿艺术辅导培训,1995年创办的群众文化艺术学校积极领舞全市艺术培训市场,常年开办各门类艺术培训,每年平均辅导学生xx余人次,并为中央、省市专业艺术院输送大批艺术人才,也为基层培养一批又一批艺术骨干。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能力。群众文化工作既要注重实践,也要重视理论的创新。因而我们注重积累、注重调研,深入研究群众文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群众文化的新路子,以创新的精神指导实践。

①创办了XX省第一家市级群众艺术馆网站,全国各地群众艺术馆单独建立网站总共只有10家,通过这个网站,我们加强与全国各地群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总结推介了全市各项文艺活动及工作经验,从而为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开拓出新的平台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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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

3.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培养研究 

4.山东省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

5.我院首次颁发音乐硕士、学士学位

6.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7.有关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问题的若干思考

8.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初探

9.综合性大学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之研究

10.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与思考 

11.上海音乐学院第一个音乐硕士诞生 

12.日本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13.关于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及质量的探讨与思考

14.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硕士培养解析 

15.中美德音乐表演专业硕士教育的并置比较

16.台湾师范大学在职音乐教学硕士培养模式探究

17.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现状之反思

18.我国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使用调查研究方法的分析与反思

19.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积聚能量 服务社会——记流行音乐作曲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论坛

20.从NBPTS音乐教师专业标准谈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硕士的培养

21.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2.浅议英国的音乐表演硕士教育

23.音乐教育研究的社会调查方法应用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

24.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

2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量化分析的可行性 

26.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上) 

27.关于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思考

28.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9.2000-2010年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方向硕士毕业论文综述

30.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假劣之风当遏止

31.新疆音乐学硕士点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32.中美艺术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比较之思考——以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和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艺术管理专业为例

33.儿童钢琴音乐在硕士研究生论文中的研究状况综述

34.中美音乐学科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之比较及思考

35.社会现实下的分享与抗争——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教学与毕业要求

36.音乐硕士研究生扩招现状与分析

37.音乐教育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学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

38.留美硕士座谈音乐治疗学 

39.论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

40.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若干思考 

41.民族音乐学方向硕士论文的社会调查方法审视

42.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硕士点介绍 

43.简论加强音乐硕士导师队伍建设

44.学术的探讨 人生的启迪——王耀华老师一堂普通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的记录与感想

4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教师调查问卷简析

46.音乐学系92届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

4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学生调查问卷简析

48.普通高校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定位思考

49.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态度调查研究——以音乐舞蹈生为例

50.我国音乐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51.我国应当设立音乐表演类硕士专业学位

52.音乐治疗的临床操作规律  

53.音乐艺术硕士教育研究中的标志性参数 

54.论艺术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平台构建的学科价值与意义——以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术活动周为例

5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动态致变因素分析

56.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舞台表演实践的教学保证

5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问卷的调查分析

58.《民族乐器演奏》选修课程在高校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设置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59.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研究的数学实证

60.音乐学硕士“声乐教学与研究”方向专业课程改革探析

61.赴美留学生马淑慧获音乐教育学硕士学位回国

62.武汉音乐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63.音乐学硕士“声乐类研究方向”名称需准确和规范 

64.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65.吉林艺术学院喜获音乐学、绘画艺术(油画版画)两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66.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

67.長江師范學院艺术硕士(音乐)学科简介

68.来自汾河畔的歌声——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硕士研究生杜兵印象

69.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思考

70.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方法现状分析——基于五所高校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研究

71.音乐类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评估

72.音乐节奏与英语节奏的共性研究  

73.聚焦多元选题理念 彰显传媒音乐特色——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综述

74.中西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现状比较及启示

75.音乐艺术硕士需提高文学修养

76.思考与实践——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西方音乐史教育

77.技巧·修养·境界——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教学的三个基本追求

78.对吉林大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思考

79.从博硕士论文看流行音乐传播的研究

80.皖西锣鼓——中国传统音乐的一支奇葩——读田耀农先生的硕士论文《皖西锣鼓研究》

81.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82.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引入“社会导师”的可行性研究

83.音乐殿堂里解译密码的行者——记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健

84.中央音乐学院一九八七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85.《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序言

86.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价值观调整  

87.音乐和语言神经基础的重合与分离——基于脑成像研究元分析的比较  

88.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  

89.音乐训练对认知能力的影响  

90.四川音乐学院表演专业首届硕士研究生举行毕业音乐会

9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92.民族器乐演奏专业的就业形势

93.“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报告 

94.国际关系中的音乐与权力 

95.关于歌剧《党的女儿》中音响运用的实践与探索

96.春花秋实 继往开来——武汉音乐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97.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谈研究生教育 

98.为了一个承诺,呈一片赤子之心——高佳佳教授 

99.聚焦区域音乐文化研究 促进音乐地理理论建设

100.开启心灵 共筑前沿——访著名音乐心理学教授周世斌  

101.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构建研究 

102.论仪式音乐的系统结构及在传统音乐中的核心地位 

103.音乐与情绪诱发的机制模型 

104.中国传统音乐在高校存在方式的反思 

105.北京市音乐旅游资源分布规律研究

106.音乐疗法配合长强穴按压对初产妇产程及分娩结局的影响 

107.音乐疗法在失语症康复中的应用 

108.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109.音乐干预在痴呆症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110.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审视

11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112.中国当代音乐学家  

11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