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0:13: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义务教育工作意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三、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令第364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四、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六、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予以查处。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着眼于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和以人为本的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课改工作的实际,促进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快速、均衡、优质发展,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改革实验,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把“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实处,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合作能力和探究能力,力求在课堂教学上求突破,并带动学校整体工作的改革。探索有效教学的方法和经验,形成各校的特色与模式,进而形成我县特色的教学改革经验,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
三、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教改实验
小学继续进行“小班化教育”实验,从教育思想、教室环境布置、学习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20*年寒假开学后全县20%的班级要进行“小班化教育”实验;初中继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努力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重视学生的自我发展,促进学生自学、合作和探究能力的提高。
2、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1)提高教师备课的针对性。要从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层面整体把握学科教学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全面把握教学目标,教学设计要从学生的学习基础出发,注重接受式学习和体验(探究)式学习的有机结合,从学科框架体系的纵向衔接以及学科间的横向衔接两个角度整体把握教学内容,并有效挖掘教学内容的育人功能。
(2)发挥学生主体性。要将注重教学活动的形式转向注重教学活动的实效,积极创设促进师生平等、民主、开放式思维对话的课堂氛围,增强教学内容呈现的逻辑性、教学环节过渡的衔接性、教学语言表达的流畅性;根据教学内容选择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实效性以及信息技术使用的恰当性和实效性。
(3)精心设计和选择作业。要严格控制作业量,以精选提高实效,减轻学生负担。把提高作业设计能力,加强作业批改与分析作为当前改进作业环节的两个重要抓手。在基础性作业的基础上,可逐步实行分层选择性作业。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书面作业与口头作业、操作作业、实践作业相结合,学生独立作业与教师指导作业、团队合作作业相结合。
(4)重视作业批改与学习辅导。教师要注重作业的反馈功能,及时批改作业,从中获得教学信息,诊断学生的学习问题及教师的教学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反馈,改善教学行为。可采用要点指导和评语激励等作业批改方式,对学有困难或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激励。学校要鼓励教师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实施作业面批,并在作业面批的过程中,加强师生情感交流和个别学习辅导。
(5)改革评价方法。要以发展性评价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和矫正功能,强化过程性评价,做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同时适当兼顾学生差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使评价真正为改善教学工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服务。测验考试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把握试题要求,提高命题质量,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深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使成长档案体现基本达标要求与个性发展要求的结合。
3、形成教学改革的基本模式
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和学习课程和教学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改革实践;要引导教师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学校改革经验的同时,鼓励自主探索和创新,坚持边实验、边改进、边创新的原则,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有效教学模式,并把本单位的教学模式在20*年年底前上报教育局。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并根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在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七、公办学校应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八、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区县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妥善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入学,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九、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本辖区内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20**年**月**日为全市小学新生报名时间。
十一、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20**年**月**日。
十二、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年**月**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年**月**日。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民办初中学校于20**年5月31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年**月**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十三、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十四、切实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符合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号)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部分地区的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收招生地域范围内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进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农民工同住子女,统一安排至本区县公办初中就读。
对农民工同住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十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确定本区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不得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各区县要将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十六、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一)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
(二)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班级和人数)、招生结果;
(三)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招生录取结果;
(四)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数量和面积、图书馆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内容。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和收费标准。
(五)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六)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及招生名额;
(七)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
(八)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十七、各区县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十八、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或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其中的公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其中的民办学校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十九、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应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时间内,根据本区的实际适龄儿童人数做好资源配置、招生计划编制以及招生范围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和上网公布工作,并按时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送达《告知书》。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实际出发,合理布局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二)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坚持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坚持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以学生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片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将本年度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解决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三、招生报名资格
(一)常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居住地点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多处住所,以实际居住且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父母双方名下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
(4)孤儿。
4.在6月30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证明、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5.城镇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6.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产权属于法定监护人),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对持有烈士子女、港澳台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
(二)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流入地学校就读:
1.父母在流入地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父母在流入地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
2.子女随父母在流入地居住1年以上(含1年)。提供现居住地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1年以上的暂住证及原籍户口簿。
3.户口所在地不具备监护和入学条件。提供流出地所在村居出具的父母双方同时经商或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并加盖流出地乡镇政府和户口所在地应就读学校公章。
4.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均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流出地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均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材料。
四、招生程序
(一)小学招生
6月30日前,各小学要完成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排查。向服务区内各单位发放适龄儿童入学摸底调查表,汇总后按要求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学校招生范围继续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8月中旬前,学校根据各单位摸底情况,通知家长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给子女办理报名手续,手续完备的,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填写《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3)报县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同时做好本服务区内无集体单位的常住居民子女的入学工作。学校应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当地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对待。
2012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清退,并将弄虚作假情节通报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及涉及到的有关部门。
(二)初中招生
1.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生对象为当地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本文件“招生原则”规定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2.6月30日前,由小学负责填报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学校要组织专人填写,并对学生户口、家庭住址进行认真核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并逐级签字盖章。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在初中入学前由教育主管部门保管,严禁个人提留、造假、复制。入学后,作为初中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3.7月底前,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范围和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填写的家庭住址、户口等确定本学校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并将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带回本学校,同时将分配结果告知各小学,由小学通知学生。
4.8月中旬前,初中学校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组织学生报名,并对学生户口、家庭住址进行审查。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学校将《初中招收新生花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发放初中学校入学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在开学前15日之前发放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民办学校招生
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具备招生资格,不得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5月份向县教育局提交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各镇办教委要统计好儿童或学生的去向报县教育局备案。
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领办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取消“校中校”、“校中班”的招生。县第一实验学校领办的“众友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黄冈实验中心(原光远学校)和孙武街道办中学领办的“惠滨教学实验中心”停止招生,现有各年级学生按原招生规定执行。
五、积极做好残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县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六、招生纪律
1.国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各学校依据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控制新招生年级班额,新生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计划招收新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
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管理,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除基本支出外,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必须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和教育信息化建设预算。按市镇财政体制划分的事权、财权,分别纳入市级财政和镇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三、适度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继续执行城乡统一的公用经费标准。从年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将按高于省定基准定额标准预算,并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小班化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边远地区规模较小学校实行倾斜,小班化学校按每班45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学生数低于600名的规模较小学校按每校6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加大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幼儿教育水平。从年开始对公办幼儿园预算公用经费。
四、努力增加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年市财政将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1%计算安排市级教师培训经费,从年起按1.5%的比例安排市级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统一按照5%的比例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五、落实免收住宿费政策,为偏远、留守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住宿费后,各学校要继续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按寄宿生数合理配备宿舍管理人员,义务教育学校聘用的编外人员从事宿舍管理工作的,其工资和社会保险列入编外及临时人员预算,标准按编外及临时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经费由市镇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六、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金,为师资均衡配置创造良好条件
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市财政设立“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金”,将地方教育附加的5%用于对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补贴。各镇各学校要加强新建教师周转宿舍的论证,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切实加强教师周转宿舍维护和管理。
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一、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招生对象:具有黄桥镇常住户口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2014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为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
2、审核时间:6月24日至30日。
3、审核办法: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适龄儿童的幼儿园毕业证书、园籍卡、预防接种证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接受资格审核。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2014年6月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房产证,以及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学籍卡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核。
(二)报名注册
1、7月15日至19日,各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报名注册。
2、7月23日前,各学校在将新生学籍信息报教育局的同时报送一份镇教育科备案。
二、关于施教区的认定
1、原黄桥镇区内小学施教区仍按《关于调整镇区内小学施教区的决定》文件精神执行。
2、原浩堡小学施教区内的浩堡、野屋、勤丰、合心4个村,原东进小学施教区内的东闾、革新2个村的适龄儿童到东街小学就读。
3、三里实验学校小学部与初中部的施教区为:三里村、封庄村、前进村、双桥村、樊集村。
4、黄桥初中施教区为黄桥镇中心小学、市东街小学、市南街小学和市横巷小学的小学施教区。
5、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小学、初中施教区(主要是南沙、溪桥、刘陈)仍按原乡镇学校的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6、吴韩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南街小学或溪桥小学就读。
三、关于户籍、房产的认定
(一)有效房产的界定:(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2)前述唯一住房若为按份共有的房产,其登记所占份额应大于或等于50%;(3)房产性质不可以为纯商业用房。
(二)具有黄桥镇户籍和房产证,但户籍、房产证不在同一施教区的,以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三)空挂户的处理: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对改制学校回归前招收的小学生,既无黄桥镇常住户口又无有效房产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原籍施教区的初中就读;如果有黄桥镇空挂户口,或者有固定有效住房并能提供合法监护人证明,但必须是在2014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可按照泰政办发文件精神,由镇教育科统一安排到有关初中学校就读,服从安排的视为施教区非择校生。从2014年秋学期起,所有小学一律不得招收施教区以外以及在镇区内未购、建房且无固定住所的空挂户适龄儿童入学。
(四)一些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无其它固定住房,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常住,且其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以及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监护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妥善安排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根据黄桥小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华庄、野向、吴韩及土地整理、增产挂钩项目被拆迁并安置在定慧一、二期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分别安排到黄桥小学和黄桥初中就读;被安置在吴韩小区适龄儿童和少年可安排到南街小学和黄桥初中就读。但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验房单等相关证明,经镇教育科审核,凭《拆迁户子女入学通知单》报名。其他在镇区内被拆迁的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后有一次回原施教区的学校入学机会。
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居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限价房的,根据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施教区。
8、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他项权证》;新购房产而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所购房产的全额房款的完税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预售房发票与协议书不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9、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四、关于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律凭下列材料到镇教育科办理申请转学、借读审批手续:(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镇暂住,有学习能力,未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2)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镇的暂住证;(3)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4)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租赁房协议。经审核批准后按就近入学规定,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必须服从安排,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泰教规〔2014〕1号),从2014年就读的初一年级学生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招收的非择校生必须在本校读满三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户口房产审核、学籍办理、履行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秩序井然。
二、按照各乡镇和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各乡镇、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要将进城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人社部门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物价部门要与教育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各乡镇、社区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乡镇、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四、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
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
财政部门要多拨付一些经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我县的学前免费教育、“三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各种教育惠民政策。共青团县委、妇联、民政局要将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减免有关费用,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帮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决不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门外,违者将及时予以查处。
六、进城务工人员所在乡镇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乡镇、学校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建立并妥善管理好这些学生的学籍档案。在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要派出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加强管理。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返回原籍就学,我县教育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七、加强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民办学校的管理。
二、目标任务
按照新形势下我市商务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以强化我市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目标,开展高层次的现代商务管理、政策业务知识和商务领导能力培训,着力提高我市商务工作领导素质和管理水平;以提高我市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对商贸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商贸企业家队伍;以推动我市外资专业化招商为目标,多渠道开展专业化招商队伍的轮训和骨干强化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的外资专业化招商队伍;以优化我市商务领域专业人才结构为目标,多方位开展专业岗位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商务专业岗位技能人才队伍;以提升我市商务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开展商务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务实、高效的商务工作者队伍。
三、重点工作
(一)围绕现代商务发展和管理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商务领域领导干部的商务知识和领导能力培训
1、举办现代商务专题讲座和高层论坛。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现代商务的发展对经济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要结合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将现代商务知识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中去,并与市委组织部门、党校、高校和有关涉外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强化领导干部对商务政策学习和知识更新。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现代商务高层论坛,邀请高层次专家和领导来淮讲座,以提高各级领导对现代商务工作的认识。
2、开展现代商务重点专题的境外培训。随着我市国际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商务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领域、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需要各级领导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增强新形势下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我市商务工作发展的实际要求,拓宽培训渠道,提升培训层次,重点抓好境外开发区建设及管理、现代服务业及国际服务外包等现代商务工作重点课题的培训力度。
(二)紧贴现代商贸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认真实施我市商贸企业管理者的政策业务和综合素质培训
3、实施“商贸企业家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立足于提振发展信心、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抓好商贸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要结合我市商贸企业家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与境内外高校、专业机构联合开展商贸企业家高级培训班,并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参观考察,开拓眼界,提升素质。联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商贸企业家赴境内外知名院校举办创新及国际化经营高级研修班,组织市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高级研修班,学习考察先进地区发展经验。
4、开展商务企业促进政策和重点业务培训。国家内外贸发展促进政策是国家实行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是促进我市商贸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继续采取集中培训宣讲和基层送政策等形式,分类别、有侧重、成系列地开展内外贸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企业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创新思路和办法运用政策,充分放大政策效应。
(三)针对外资招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扎实开展我市专业化招商队伍的招商实务和产业政策培训
5、开展专业化招商人员招商实务培训。要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培育和城市化发展需要,按照专业化招商工作要求,多类型,有侧重地做好专业化招商人才系列培训工作。要组织各开发区(园区)招商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长赴昆山等先进地区就最新经济形势政策、城市运营及投融资方案策划、招商洽谈技能、产业链及产业集群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训;对一线专职招商人员,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就国际产业转移动态、我市重点培育产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及招商实战经验等方面开展轮训,大力培养一批“懂产业、晓政策、会招商”的专业招商人才。
6、开展招商服务人员审批和服务能力培训。按照苏南等地先进经验,以商引商是最有效地招商引资的渠道之一,招商服务人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要在强化专业招商服务人员配备的同时,不断强化招商服务专业能力的培训工作,将专题组织全市招商服务人员培训班,就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投融资分析、最新经济政策、企业注册审批及国际商务礼仪等方面开展培训。
(四)根据商务领域专业岗位人才需求,不断强化我市商务工作专业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7、大规模开展商务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缺乏足够的能力强、素质高的内外贸专业技术人才是制约我市商贸企业发展重要因素之一。要联合海关、外管等经济部门及高等院校,继续深入探索建立全市商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立足企业需要,加大我市外销员、报关员、报检员及外贸会计等实用型、操作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举办专业资格考试能力提高班,大规模开展商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五)按照商务领域的新发展和新标准,切实提升全市商务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8、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行政能力培训。机构改革后,我市商务系统将承担加快内外贸融合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接轨重要工作,其工作领域和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围绕中心工作,贴近我市商贸发展实际,加快我市商务系统干部知识更新,全面提升业务技能高和服务水平。要根据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开展商务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务实、高效的商务工作者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企业礼仪问卷调查
1.问卷调查综述
笔者与课题组成员依据研究需要,基于了解当前员工对礼仪的认识、礼仪遵守状况、对礼仪重视程度和礼仪教育落实状况目的,设计了企业礼仪调查问卷,问卷就开设礼仪课、着装、节庆着装、递送名片、握手、微笑、体态、职场细节等八个方面内容展开调查。
对答卷信息整理、归纳、统计、图表制作之后,发现企业礼仪呈现如下情况:
(1)有88%的被调查者认同职校需要开设礼仪课程。
(2)有48%的被调查者知道握手时应伸出右手,适当用力紧握对方右手的礼仪。但有31.9%的人却认为可以双手握,也可以左手握。
(3)有94%的被调查者知道送名片时,名片正面应朝向对方。
(4)有57%的被调查者认同会心的笑才是正确的微笑方式。有20.4%的被调查者认同微笑时应露出六颗牙齿要求。
2.问卷调查分析
从调查结果看,大多数员工都能认识到礼仪对企业的重要性,应该学礼仪,行礼仪。一半以上被调查者对个人着装、握手、微笑、体态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知晓并自觉执行。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落实到位。有一些人对企业礼仪规范和要求茫然无知,建议企业加大职场的礼仪宣传、学习和落实检查力度。企业应指派专人监管督导员工礼仪的学习和执行,建议职校开设礼仪课程,加强职业礼仪宣传教育,开展礼仪活动。
二、职业学校开展礼仪教育的实践
1.在制度中约束
为了宣传礼仪制度,加强礼仪学习,学校德育管理人员在开展3Q7S管理过程中,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学生礼仪制度。这些制度直接或间接涉及了学生礼仪,或独立或依附于其他管理制度而存在。它们覆盖了职校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实训、就业各方面,从仪容、仪表到言语、行为、举止、人际交往,从起床、跑操到上课、就餐、就寝。最重要的是学校制定的《富阳市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十大礼仪规范》,其特点是全面、严格、精细。
为了加强礼仪制度学习,在高一入学时,学校就组织学生学习《富阳市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习手册》(以下简称《学生学习手册》)《学生学习手册》分日常规范、3Q7S学生管理推行标准、礼仪教育三个部分。礼仪教育篇重点讲述了学生仪容仪表要求、同学交往礼仪、师生交往礼仪、与人交谈礼仪、行为举止要求。为了督促学习,检查学习效果,学校举行了《学生学习手册》测试,测试优秀者,学校大会表扬,并颁发奖状。
2.在活动中修正
(1)职业素养实践周活动。职业素养周活动是学校常抓不懈的活动,目的是培养职业礼仪意识,锻炼礼仪行为能力。做法是:全校各班级轮流参加职业素养周活动,轮值素养周学生不上课,全天协助生活指导教师和值日教师管理卫生、纪律、安全等事务。任务是负责教学区、生活区清洁保洁,督促检查出操、上课、就餐、自修、就寝情况。早晨校门口有专人值日,微笑迎候师生入校。值周学生头戴小红帽,见到同学点头问好,见到老师鞠躬问好,见图1。
(2)进企业和顶岗实习活动。职业素养周活动开展企业礼仪的学习和模拟活动,进企业和顶岗实习是企业礼仪落实和内化过程。学校进企业活动利用职业素养实践周时间到企业参观、观摩、学习,结束后,写出下企业见习感受。其意义在于,不仅让学生耳闻目睹企业工作现场、企业文化和企业礼仪要求,聆听礼仪制度讲述,而且重要的是在真实企业环境里,牢记校园教育和要求,自觉自主地展示自己,给企业留下好的印象,见图2。
(3)“三要三不要”活动。“三要三不要”活动针对校服、头发、校牌不达标,吃饭打冲锋的非礼仪行为,向学生倡导“三要”:要说文明话、要穿着校服、要排队就餐。禁止“三不要”:不要大声喧哗、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跑步吃饭。学生处督促检查,对每个班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生德育学分和班主任月度考核挂钩。
(4)实训课礼仪活动。在统一落实7S管理标准的同时,学生在实训操作前、中、后要有严格的细节礼仪,如穿工作服、排队进场、按工作任务划分工位、两手倒背跨立于工位等。在拆装汽车发动机时,教师设置四个工位,操作时,要求学生大声喊出拆下的零部件,清洁零部件油污后,放于指定零件架,结束时,整理清洁,排队离场(见图3)。
3.在环境中改变
(1)校园礼仪宣传。礼仪宣传由校长室和学生处领导,为了配合国家级示范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重新整理了青云文化和增加礼仪标语和图片。人造环境,环境育人。正是基于文化育人,环境育人角度考虑,学校向全校师生征集礼仪文化标语,张贴于校园道路明显之处,时时提醒、警醒和教育全体师生注意个人身份、个人形象和行为礼仪。
(2)教室、寝室礼仪宣传与布置。教室和寝室的整齐整洁标准很多,很严,也近于苛刻。但是我们信奉“严师出高徒”。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要求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课桌横直对齐、人离座位,桌脚对齐、张贴物整齐有序、个人物品整洁有序。寝室被褥叠放整齐,地面干净,毛巾牙具整齐摆放,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对各教室、寝室配合校级7S管理要求进行定期卫生检查,积分进行奖罚,把检查结果纳入量化考核中。
4.在课程中学习
(1)开发校本教材。为了科学规范礼仪管理,研究礼仪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针对中职生礼仪现状和需要,学校开发了礼仪校本教材。在校长室倡导下,学校组织学生处、心理咨询室人员,精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编写《中职生礼仪规范》教材。教材涵盖中职生个人礼仪、校园礼仪、公共礼仪、家庭生活礼仪、社交礼仪、求职礼仪和职场礼仪七个模块,涉及中职生居家、在校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礼仪。
(2)选修课程选学,公共课程渗透。为了加强礼仪教育,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推出礼仪选修课程:礼仪训练队、大合唱、健美操、瑜伽和十字绣。礼仪训练队是直面礼仪专业的学习,受训者是班级和专业部推荐的文明礼仪标兵。大合唱、健美操、瑜伽和十字绣在内容上与礼仪关系不大,但项目的入场、受训和结束都有礼节和仪式要求,如瑜伽有双手合十行点头礼、合唱前行鞠躬礼等。
除了选修课外,职业生涯教育、与人沟通和创新创业等公共课程都有礼仪元素渗透。如职业生涯教育课把专业知识、团队合作、职业行为礼仪称为职场 “敲门砖”。
5.在监督中整改
(1)德育学分制。礼仪教育目标内容与德育学分目标和考核内容基本一致。两者致力于培养文明有礼行为习惯,培养道德素养,提高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在考核细则中,近三分之二内容对礼仪有重点要求。学校德育学分考核有三个部分: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文明习惯,文明习惯对礼仪有重点要求和考核细则。
学校德育学分制度相当完备成熟。校、部、班三级体系是一个特色和亮点。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既保证全校秩序和礼仪工作整体全面稳定的管理,又下放权力给专业部和班级进行内部管束和自主创新管理。有面有点,点面结合,形成时时有人在、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德育管理局面。
(2)德育导师制。德育导师制度体现了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关注个体差异教育原则。本着挽救一个学生,挽救一个家庭,争取一个稳定班级宗旨,德育导师对问题学生实施帮扶。受导学生大多仪容仪表不达标,行为规范不合格,反复犯错,屡教不改,管理难度较大,需要教师十分耐心,十二分热心,一对一,面对面交流辅导。经过几年实践和摸索,一些曾经的问题生经过导师帮扶之后,有了很大的变化和进步。仪容仪表规范了,言语行为文明了,学习有了起色。实践证明,德育导师管理对于礼仪教育和不规范礼仪监督整改有帮助与促进作用。
案例:章某某的变化
章某某是11级汽修班学生。他平时不穿校服,有一次穿校服,教师发现校服背后用红字写着“小日本滚出中国去”。大家跟在后面围观,他却得意洋洋。连续两个月德育学分不及格,因为仪容仪表不达标,名字登上专业部礼仪核查通告。班主任把他交给了专业部。笔者被指定作他的德育导师。我们了解发现他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婚,父亲赌博,从不过问儿子。但他对母亲的话还是听从的。笔者与其母亲联系,以朋友身份找了章某某谈了三次话,给他分配洗衣服任务。第一个任务完成较好,然后趁热分配第二个任务:阅读小说《天方夜谭》。因为他比较爱看书。一周后,小说读完,随后交给老师一份读后感,足有1000字。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作用。
三、礼仪教育实践成效
三年礼仪教育实践取得一定成效,学校现为富阳市“一校一品”特色学校、浙江省中职德育先进集体、杭州市安全文明示范学校。2012年,学校成为省级心理辅导站。
1.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礼仪教育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的出台是经过充分民主,充分酝酿和讨论的,经过校长室研究、科学论证后决定实施。学校礼仪制度全面、严格。2011年暑期开学,高一新生报到当天,有一名新生在校园抽烟被值日领导发现,按礼仪制度规定,被通知退学,后经家长极力求情,才勉强让其回校,但给予试读处分。
2.总结了一套礼仪教育策略,提高了教师员工管理能力
通过礼仪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宿管人员在管理上都积累了自己特色和学校共性的管理策略和事件应对方法。这些策略行之有效,用之得法,如发现校服涂画或不穿校服学生,首先晓之以理,再动之以情。不听劝告者,责令停课。对言语污秽、顶撞老师者,决不手软,一次心软会助长其嚣张气焰。老师会即时当面责令其道歉,不道歉者上交专业部学习《礼仪规范》。 但有时这样的管理效果不理想,有经验的教师会采取让其帮老师搬水、拖地、周五留下等办法管理。
案例:周五放学后的留守
周某某性格外向,学习中等,经常犯些小错误:上课迟到、自修课聊天、教室吃瓜子。老师教育一下,好几天,没多久又会重犯错误。一次,她犯了较大的错误:逾假不归,超假一天以上。老师让她周五下午留守,练习珠算。
经过六次不间断留守,周某某同学身上发生了双重效果:一方面她知道旷课的代价,另一方面掌握了珠算技能。
3.规范了学生的形象、言语和行为表现,校园、班级更加整洁、文明、和谐
通过礼仪活动月和“三要三不要”整治,学校卫生与环境清洁了,穿校服人越来越多了,在校服上乱涂乱写乱画的现象少了,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人少了,见面问候的人多了,吃饭冲锋的人大幅度减少,因粗鲁无礼引发冲突的大幅减少了。
4.强化了学生职业意识,职业礼仪得到普及和推广,校企深层合作
良好职业素养使企业对学校满意度上升。在杭州日月电器工作的毕业生王燕华,工作三个月后就担任了生产线组长。因为礼貌文明、勤学肯干、能力突出转做统计工作,受到公司的重用。
(一)项目建设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教通号)和《关于进行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事项目校申报和自行安排校备案的通知》(教通号)文件精神,年度我县将启动8所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其中实事项目校4所,备案项目校4所,并达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完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行为。
(二)主要任务。对照《办学标准》要求,8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630.2万元,其中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00.6万元,管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9.6万元。新建及维修加固校舍6970平方米,更换、添置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914件,平整、硬化操场、道路及绿化校园21132平方米(米),培训校长、骨干教师及班主任122人次,编辑、印刷教育教学制度4套,进行教学比武,参加省市优质课观摩等教研活动42人次,并逐步建立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成立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事局、编办、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地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学校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二)部门职责。实行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建设、国土资源、人事、房管、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整体和年度规划,落实省级考评验收的内容,牵头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并向省、市汇报。县发改局负责将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落实上级各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做好大宗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教师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县编办负责规范教职工岗位与编制的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教育等部门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合格学校建设“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原则上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
三、项目学校的申报和备案条件
(一)项目学校应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合格学校建设县级总体规划现存的学校且列为年度建设规划改造的学校。
(二)项目学校应在全县学校布局规划之内,属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以农村学校为主。
(三)项目学校必须按省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
(四)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必须在年度内能够完成。
四、项目资金保障
(一)县本级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有关部门下达给我县的布局调整奖励资金。
(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约51万元)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四)优先将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捐赠款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合理利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比例支付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教学业务开支。
(六)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费,优先安排采购合格学校建设所需信息技术设备设施。
(七)鼓励国有企业和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支持合格学校建设。
(八)处置闲置校舍,盘活资金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项目建设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核实,结合省颁发的《办学标准》,制定本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二)严格项目管理。凡是列入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都实行项目管理,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同时要区别不同的学校、针对不同的问题,组织实施。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设计由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符合认证等级的县级或县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扩建项目且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项目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检和监理,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工程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
采购大宗的音体美、科技、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维修加固和校园硬化、绿化等小型工程,由县教育局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注重办学效益。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的同时,按照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将各级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实行按建设进度拨款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支付到经销商帐户。严格资金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