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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财产安全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3 15:20:5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大学生财产安全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大学生财产安全论文

篇1

一、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冲突的现状

1、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财产权的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29条规定。学校有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生财产安全。并基于该目的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和权利。与此同时,财产权作为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大学生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理论上不易成为学校管理权处分的对象。但现实生活中学生的在课堂上玩手机、平板;日常宿舍中热得快、电饭煲等有一经查处给予没收使学生的财产权屡屡被学校的管理权所侵犯。

2、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人身权的冲突

在学校,学生有权进行评教活动,但学校却利用自己的自主管理权把学生的学习活动都限定在一定的框框内。大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高校有保护大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对高校大学生不可以体罚、人格的歧视,这些都是大学生人身权的一部分,也是高校管理中需要十分注意的方面。

3、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隐私权的冲突

学校对学生违纪的事实、处分结果张榜公布、是学校将学生的分数公布于众等等,这些都是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冲突的事实。大学生大部分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他们的隐私权在法律条文上是有保障的,但是学校有权制定一定的规章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且出于安全考虑,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从而产生冲突。

二、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原因

近年来,高校管理权逐步自主化,虽然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学生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但还是出现了学生的隐私权、财产权、人身权等受到侵害的现象。原因何在,我想还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方面、高校对学生行使管理的正当性及其权力限度。学生进入学校就是为了受教育,而教育的目的就要要求高校享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但是高校的管理权也是要有限度的,不可以侵害学生权利为代价;第二方面,由高校管理与学生之间的权限造成。就高校管理而言,高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不规范、高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这些都是有可能造成高校管理权侵害学生权利的原因。而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渐提高,但目前为止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地位尚未确定,关于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少之又少加之学生权利受侵害后法律救济渠道又不畅通,加剧了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第三方面,在对近几年关于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案件中,发现以下问题:1、高校对学生做出的处分畸重;2、高校的管理行为有程序瑕疵;3、学生权利义务的分配不合理;4、高校自制的校规校纪不规范,有与法律及规章相抵触之嫌

三、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协调的建议

高校管理秩序是我国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权利保护也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板块。怎样才能在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中寻求一种平衡,我提出以下建议:1、改革高校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本位”为“学生本位”的观念,切实为学生考虑;提高高校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减少工作当中的疏忽;逐步完善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制度,从制度上减少冲突;2、高校学生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原则,高校学生权利保障应当遵守尊重学生权利原则、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坚持按照正当比例原则;3、逐步完善立法。虽然国家在维护大学生“学位授予和学位证书的颁发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等,但在具体保护大学生的权利问题上仍存在非常多的问题;4、规范内容及制定程序的完善。在修改的过程中对影响学生重要权利的事项实行法律保留同时高校管理活动程序应当完善,最好应当让学生参与校规的制定;5、提高在校生的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6、严格依法管理,依法治理;7、疏通救济渠道。 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的申诉制度;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健全教育司法救济制度;成立专门的非政府组织——大学生权益保护协会;8、加强对高校管理权的监督;9、平衡两者的权利,创造和谐校园。对高校管理权的限制应该是有限度的;对大学生的权利诉求也要进行必要性考虑。

结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正逐步加快,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也日益增强。在这种形势下,高校逐渐从一个封建家长式的管理者向现代服务式的管理者转变,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也逐步提高。然而受传统办学模式影响,高校管理理念过渡缓慢,加之高校管理方面法律滞后,暴露出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益相矛盾的问题。对高校行使管理权过程中的问题及我国大学生权利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我国教育的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好的行使管理权也使学生的权利免受侵害。(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朱孟强.我国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2]马鹰.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分析[M]. 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篇2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高校辅导员要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对待学生财产权问题。首先是学生财物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辅导员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还要及时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笔者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遇到的学生财产被盗事件80%的作案者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有在校大学生的间接参与。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其次,作为经常和学生直接接触的高校辅导员,有更多可能与学生发生财产纠纷。有的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收受财物;更有甚者私自制定规则,对违规的学生或者班级进行罚款。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辅导员的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有害,还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麻烦。

(二)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不少高校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论文著作署上教师其本人的名字。大部分学生因碍于导师的面子或者是对导师在学业上的指导的感恩之情而默默地接受。高校辅导员应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但自己要知道窃取学生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尊重学生的知识产权,更要帮助学生增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处理学生被处分问题不恰当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规范的重要手段,对高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帮助,实事求是,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允许其对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总之,高校辅导员在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注意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二、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作为在教育管理一线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最注重的是应聘者的学生干部经历、应变能力、学历等方面,而对应聘者的法律素养没有明确要求。大部分辅导员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虽然在上岗之前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对辅导员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其培训内容对法律知识的重视不够,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依然是参差不齐。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忽视、漠视、侵犯学生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2003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必然选择。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

三、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举措建言

当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的个人学习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辅导员依法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有效性。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大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力度

目前高校辅导员通常为“杂牌军”,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法律、教育、职业规划、心理学、就业指导等,其中法律知识是他们最为缺乏的知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辅导员,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还是奖惩等都受法律的约束。高校应当尽力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并将他们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细化、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成为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加大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提升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进行宣传教育,把一些经典案例放在法律知识研修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沙龙上进行研讨等多种方式来培养辅导员的法律意识,使辅导员从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将相关法律知识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甚至习惯。这也正是当今教育界经常提到的“养成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辅导员真正做到依法律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理有力地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高校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学生,学校加大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使学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水涨船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无形中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成为辅导员自己的迫切需求。

四、结语

新形势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断提高,他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自觉地依法办事,这也是做好其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必然趋势,高校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有效办法,促使辅导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高校辅导员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刑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还有所在院校的《学生手册》,切实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随机应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提升高校的社会形象。[2]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停止正在做的事情,静静地注视着国旗的冉冉升起,直到国歌停止、国旗升旗仪式结束。这种行为即是一种潜意识,也是一种观念内化的结果。依法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也需要内化为高校辅导员的潜意识,使法治观念在其心中生根发芽。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但自己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应该通过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参考文献:

篇3

大学治理与学生权利都是大学的重要组成因素.是互相联系的有机体。离开治理.大学将是一盘散沙;离开学生、离开了学生权利,学校将不成其为学校。校园是学生赖以成长、不断走向社会化的重要环境.也是学生全面进步,健康发展的主要载体。校园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在不损害学生权利的条件下通过有效的大学治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

1从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看大学生权利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革,尤其是新的办学模式的出现,使我国高等教育不再单纯是一种国家的权利和责任.而逐步转化成一种特殊的消费。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与大学生之间从法律上看存在两种关系:一是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有行使教育执行的权力。在这种意义上校方具有教育执行主体的资格,属于授权执法主体.享有管理权,大学生是被管理者。二是大学生交纳学费.高校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再仅仅是一个受教育者,而且是教育这种服务的消费者,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消费者。基千高校与大学生的这种特殊关系,大学生应该享有多种权利。

1.1受教育者的权利

学业、学位证书权:即获得学校公正评价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权利。

使用权:学生有充分合理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实验室设备、图书馆书刊、电子资料等的权利。

选择权: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下,在兴趣、能力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大学生有选择学校提供的各种教育服务的权利。如选择课程、教师、住宿或申请辅修其他专业的权利。

奖贷权:每个大学生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1.2学生作为教育消费者的特殊权利

知情权:大学生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学校发展概况、自己所学专业的发展前景、对木专业的师资队伍水平、课程设置以及经费投人等基木情况有全面了解的权利。

监督权: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以及课堂教学质址,对学校教学经费投人情况等进行监督的权利。

就业权:每个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学分,准予毕业的大学生都享有就业的权利。

参与权:学生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尤其是与学生利益有关的事务学生应有提供建议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1.3公民的墓本权利

申诉权:《教育法》规定学生如果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财产权:学生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只要不违法,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并负有保护学生财产安全的责任。

人身自由权: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人身自由,比如限制其外出的权利。

平等的受教育权:每个适龄青年都有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2目前大学生权利受侵害的现实表现

近年来,大学生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1999年的’‘田永案”改写了“高校无讼”的历史,学生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将学校推上被告席的现象不断出现。这不仅引起了教育界对高校学生权利维护的重视,也引起了整个社会对大学生权利的普遍关注。目前大学生权益的损害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学生公民权利的侵害。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我国的高校在学校的治理过程中更偏向于管理的角色而非服务者的角色,而学生只能扮演“被管理者”。权利意识的缺失往往使他们忽略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口前对学生公民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教育乱收费,甚至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也被擅自娜用,学生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公寓建设质量不合标准,盗贼猖撅等不良现象严重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高校招生过程中录取分数线的划分不统一,在全国统一实行高考的条件下,不同地区的考生升人高校的机会不均等。有的在校大学生因疾病、残疾或在校犯错等被剥夺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侵犯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某些高校没有经过学生允许就将学生的隐私材料公之于众,扰乱了学生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2)对大学生特殊权利即受教育者和教育消费者权利的侵害。大学生作为一个既年满18岁又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他们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又为他们增加了教育消费者的角色,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他们受教育者和教育消费者的权利也不能被忽略。但是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侵害学生这些特殊权利的状况,如:教学设施的匿乏和有偿使用而侵害使用权;对学校发展概况、收费情况、专业发展、课程设置、教师配置等情况缺乏了解而侵害知情权;对专业选择、课程设置和教师课堂选择等缺少自主性而侵害选择权和参与权;对课堂教学质址、学校教学经费投人情况等缺乏有效监督而侵害监督权;学校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贷制度而侵害奖贷权;毕业生没有得到良好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而侵害就业权;有的学校对犯错学生做出了不公正的评判.致使学生拿不到学业、学位证书而侵害了学业、学位证书权;对于各项评判.不管公证与否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评判而不得提出异议,从而侵害了其申诉权等等。

3高校治理与大学生权利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以及zoos年3月29日教育部公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规为学生的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学生不再完全是一个被动的个体,他们已经开始了自我维权道路的探索。教育模式的改革、教育理念的进步以及旧教育模式所暴露的弊端也要求高校在治理的过程中要舍弃.‘父爱思维”,积极引导和培养大学生的自制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校园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他们的生存能力和组织能力。充分实现对学生权利的尊重,维护大学生的权利。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高校在治理的过程中加强民主建设,增加沟通渠道,广开言论,为大学生参与学校建设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增开大学生申诉制度,搭建学校信息的平台,扩大大学生对有关学生问题的参与程度。具体来讲可以从下述5条途径着手解决。

3.1加强法制教育以唤醒大学生的权利意识

由于我国高校与大学生的特殊关系以及中国传统教育管理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学校教育环境的影响,口前,大学生维权意识整体上还比较薄弱,为此,我们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从而形成正确的权利观,学会采取适当的方法维权,并积极开展有关教育活动,逐步树立正确的主体意识和权益意识,要坚持、鼓励学生成立大学生权益自我保护组织,在实践活动中逐步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

3,2建设高校内部申诉和维权体制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在我国学生申诉制度尚不完善,《教育法》对学生申诉的范围规定的比较宽泛,在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受理学生申诉的机关、职权、申诉处理等不够明确的条件下,学校对于学生的惩罚,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为此要建设高校内部申诉制度,完善高校内部的维权运行制度,注重学生的实际参与。学校可设立专门的申诉机构,在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上,要做到“处理前须告知、处理中可申辩、处理后可申诉”。

3,3增加学生工作的透明度

只有得到学生的认可,各项学生工作才能得到有效开展,所以增加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以期做到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事情,关注自己的事情,维护自己的事情,决定自己的牢情。可通过推行“学生工作信息制度”,将学校以及各院系的学生工作计划、学生工作制度、学生工作的各项重大措施、校园活动、综合测评内容及成绩、违纪处分、学科及专业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以及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师安排等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均以信息会或张贴布告栏的方式向学生公开,并设意见箱或专门接待人员接受学生的反馈信息。要将奖贷制度和程序透明化,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获得救助。

3,4创建学生与学校进行相互信任的沟通平台

篇4

高等学校管理是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生活良性运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条件。然而,近几年来,高校在其管理中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状告学校侵权的法律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如何依法治校,保护大学生合法权利,成为一个亟待锵决的问题。

一 当前高校在依法治校中的几个热点问题

问题一:高校与大学生的关系定位:民事关系抑或行政关系?

在我国,随着高校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状告母校的事件自1996年刘燕文起诉北大拒发博士学位开始,已逐年增多。重庆某学院发生的“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引起国内外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多数观点都对高校处分学生权利的正当性提出质疑。那么高校与大学生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关系?是民事关系还是行政关系?当前学者的几种观点:(1)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学生选择某一高校,意味着他接受了该校一系列学生管理规则的契约,包括对学校依据所制定的规则对其行使处分权的认可。当然学校也必须遵守这种契约,不得随意剥夺学生的学籍。确实需要剥夺学籍时,要设置一定的救济途径,包括司法程序救济。(2)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许多事情并不是可以通过民事方法解决的。(3)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也有民事法律关系。

笔者认为:高校与大学生关系是一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特殊法律关系。这种特殊性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既非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民事关系,又非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从教育具有“公务”性质意义上分析,可以把这种法律关系称为准行政法律关系。其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方面,高校是一种教育机构,大学生是受教育者,因而高校与大学生是教育与受教育的关系。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于学校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都分别作出了规定,为高校和大学生享有其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高校是一种组织管理系统,学生是该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就是说,高校是组织者,学生是被组织者,因而高校和学生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享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特别权利,《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同时,法律也规定大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认可和服从学校管束的义务。

问题二:高校处分权的合法合理界限在睇里?

在讨论澄清了第一个问题之后,即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就是说高校拥有一定的公权力,可以对学生行使处分权。现在的问题是,在这种管理中如何体现和尊重学生的权利呢?在法律上高校的处分权应被控制在多大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对于高校的处分权应把握以下三点:(1)应当依法进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高校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既“小法”必须符合地方、教育工作者行政部门的“中法”和国家的“大法”,不能仅从学校自身利益出发,擅自出台一些与上级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及其精神相悖的规定。(2)高校在行使处分权时应尊重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与诉讼权,在涉及到学生的根本性权利时,法律上应有一定的渠道加以救济。(3)高校处分权的行使必须既合法又合理。此间,“合法合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其一,主体与权限要合法,处分必须以高校的名义作出,而不能以其院、系名义作出;其二,内容要合法,即处分所依据的事实、证据要真实,充分,并且还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处分条件、处分种类与处分幅度。在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应“就低不就高”,尽量别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上靠。其三,目的要合法,处分学生必须是为了教育学生、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等公共目的,而不能纯粹是为了学校本身的利益。其四,要有程序保障,高校在处分学生时要告诉学生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依据、听取学生的意见与申辩。在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情况下,还应举行听证会,提供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途径。

问题三:高校行使处分权应否遵循正当程序?

从目前发生的高校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来看,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学生普遍认为学校作出的处分是武断的.既没有告诉学生处分的理由与依据,也没有认真听取学生的申辩。显然.这与现代社会提倡的“程序公正”的观念与实践相背.高校的处分权是否要接受正当程序的限制呢?笔者认为: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越来越重视程序正当性。高校行使处分权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是告之相对人作出处分决定的理由与根据,听取其申辩,在作出重大处分时举行听证会,允许相对人进行抗辩、质证,最后是送达书面处分决定,并告之可以申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处分都要按照这种程序走一遍,这里还存在一个成本的问题,正当程序要与处分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对给予警告或记过这样的内部处分是一般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但是,如果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这时学校与学生之间就转化为一种准外部关系,应该举行听证会和为学生提供复议、诉讼等途径。

问题四:高校的处分权应否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

正当程序与司法审查,应该是检验依法治校的试金石。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学生状告母校的现象逐渐增多,但学生在以学籍管理为核心的案件中能否直接状告高校,现在法律规定得并不明确。目前,学生就自己与高校之间的纠纷,一般是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委申诉,但教委一般都是维护学校利益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把学生推到弱势地位上去了,这种做法必须改变。对此,笔者认为:一是要建立一些中介机构来处理学生的申诉,以确保学校处分的公正性;二是要允许学生对学校的处分提出异议仍至最后向法院起诉,把学校的处分权置于司法监督之下,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

二 当前高校管理中对学生侵权的突出表现

(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受教育主体公平、公正地普遍享有各种类型和各种形式教育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宪法》第四十六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在现实中,全国统一高考,不统一的录取分数线,造成不同地区考生入学的不平等;以2001年文科第一批本科录取线为例,全国重点大学录取线相差100多分,同样500分的考生,在北京可以顺利进入重点大学,而在有些地区却连大学的门都迈不进去。现在,高考虽改成各省单独命题,因此无法与其他省份对比录取分数线的高低了,但这仅仅是回避了问题,并没有最终解决公平录取的问题。教育的平等权还要求对所有考生自身来说在录取时要做到人人平等。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在招生时对考生的身高、视力、健康状况等往往都作了一些限制。当然,一些特殊的专业对考生作出一些特定的要求是正当的,而对于那些根本无须作任何特定限制的专业考生进行限制,或仅仅因为考生患乙肝等疾病就不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其入学资格,那么高校就明显存在着对考生进行歧视和滥用职权侵犯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之嫌。

(二)侵犯学生名誉权

法律保护学生的名誉权。学生名誉权是学生依法享有的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学生名誉关系到其在学校的地位、人格尊严以及老师和同学对他的信赖程度。但是,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往往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的具体规定精神,这种做法已经构成了对学生名誉权的侵犯。

(三)侵犯学生财产权

与其他公民一样,学生依法享有财产权,但一些高校在利益的驱动下,则以各种借口侵犯学生财产权。如有些学校以学生自己保管财物不安全为由,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代其保管;有些学校甚至为了谋取利益擅自动用学生财产如奖学金、助学金等;还有些学校没有经过职能部门的同意而向学生“乱收费”,或凭借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强制并在购置学生生活用品时提高生活用品的价格。

(四)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

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要求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品行作出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成绩档案中,在完成相应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从现有的学生诉母校的案件看,学校对学生权利的侵犯主要是不颁发学位证书。此间,都涉及到如何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问题。

三 高校管理工作中对学生侵权原因的浅析

(一)大学生与高校的关系被扭曲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与大学生之间构建起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需要的纵向关系,强调了学校、教师的主导和主体地位。忽略了高校与大学生还存在着一种属于私法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师对学生无所不管,其尊严神圣不可冒犯,学生权利被漠视,甚至被抹杀。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二)法规与学校规章存在着冲突和缺陷

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作为行政规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作为基本法律的《婚姻法》之间的关系,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下位法的规定不能违背上位法的规定。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内容违背了《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必然造成对学生婚姻自由权的侵害。二是学校校内的自治性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如田永案,学校根据其制定的《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给予田永退学处理。并据此不给田发“两证”。但学校的规定与原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相抵触。三是在一些教育行政管理法规规章中存在着不符合法治与人文精神的规定。如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有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的高考生,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这一缺乏道义性和公正性的规定势必侵害这类考生平等享有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权利。

(三)学校管理程序存在瑕疵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美国的程序法学派认为,把“程序制度化,就是法律”。管理过程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程序上存在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 高校管理法治化,加强学生权利之保护

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与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体制的落后,使得高校管理的实践过程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冲突。正视高校管理所面临的这种挑战,我们必须以法治的理念和精神来应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规范高校管理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推进高校管理法治化。

(一)正确理顺和把握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与主管部门是行政隶属关系,这种关系直接影响到校内各种主体关系,在学校与学生之间构建起“一律是我说你服从的关系”。然而,这种绝对的行政服从关系在今天是行不通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高校教育改革的实践,高校与大学生关系是一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特殊法律关系。此间,既有属于公法性质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也有属于私法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为此,不管是高校作为教育机构,还是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都应当根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具体规定,切实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尤其是高校作为教育的组织管理者,在具体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切实贯彻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权利意识和法治理念,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具有服务合同性的民事法律关系,应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由民事法律加以调整。

(二)完善教育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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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校园厂商直销的调查情况分析

(一)大学校园厂商直销在校园的现状

校园厂商直销在90年代开始流行,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在兴起,但是当时的物流、信誉基础建设还不够完善。引发大学生与厂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据本文作者在校园对大学生消费者和校园厂商直销的15份问卷调查和10份访谈笔录得知,约有60%的大学生在服务过程中有过受骗的经历;其中46%的大学生没有主动追究责任;66%的大学生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草草看过或者认为合同款项和违约责任无关紧要;约有30%的大学生不了解合同的性质,很多大学生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其中有部分以金额涉及不多和怕麻烦选择了花钱买教训,还有小部分同学选择投诉或者法律咨询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很多厂商直销资格难以确定,大学生兼职常引发大学生之间矛盾冲突,而学校在监督方面职责不清,发挥作用甚小。

(二)主要问题

1.大学校园厂商直销所产生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很多问题单凭学生自身难以解决,其复杂性随着商业模式的混杂而难以理清其中关系,其中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点:

(1)直销厂商良莠不齐

①众多直销厂商是皮包公司,利用大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单纯,并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眼球,形成价格欺诈,经常通过冒充学长学姐加以上门推销的方式,使新生放松心理戒备,从而实现其诈骗的目的。

②由于校园厂商直销门槛较低且缺乏有效地监督管理,诸多厂家都是以小作坊,盗用或者套用大品牌的方式存在,通过各种广告推销,标注物美价廉,抢购从优的方式吸引大学生消费者,消费者很难通过主观判断辨清真假,往往发生购买商品质量低劣的情况,例如,电子产品U盘发生断裂,读取空间不足,小电器漏电、衣服起毛掉色、热水瓶掉底烫伤、移动硬盘烧坏等。

(2)签订合同极不规范

①为了提高效率,在很多厂商直销售过程中往往通过口头约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在出现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时,厂商直销态度恶劣,借口推脱责任,大学生消费者居于不利地位,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在大学生消费者与厂商直销之间签订合同时,其书面合同往往是格式合同并且在篇尾经常标注,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该厂商所有。这使得消费者在法律上居于被动不利地位,在引起法律纠纷时,消费者难以据合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3)校园人资格漏洞频出

①一些厂商根本不具有合法销售资格,则其任命的人表面上足以使大学生消费者相信其资格,比如苹果电脑直销,出国留学校园,往往涉及金额数目较大,在交付押金签订合同后人去楼空,携带资金潜逃,无权事件在大学校园中时常发生。

②在厂商直销过程中,常有假借推销的名义随意出入学生寝室,行盗窃之实,学生贵重物品时常丢失,据调查,校园中经常发生笔记本电脑失窃事件,每学期至少有三起以上。

③大学生校园往往几家以上的品牌,而且和厂商签订的合同一般为一年,这样引发了大量表见案件,商通过大量盖章的空白合同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间订立合同关系,而后撤出,引发了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争端。

(4)大学校园监管机制缺乏

①纠纷发生前,学校对厂商校园一块视为校园外的事物,对于其设立和撤出都缺乏明确的标准,任其发展,大学生消费者的权益仅通过自身判断力,辨别商品的真伪,很难获得校方的帮助。

②纠纷发生后,维权成本过高是很多大学生消费者采取花钱买教训的重要原因,例如,大学生通过团购的方式订购寒假火车票服务,在交纳20元的订购费用后,常常因为火车票订购困难、“严打黄牛党”等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回家,而且无法收回其费用,因为时间紧张,往往产生“花钱买教训”的心理,放弃追讨费用。

2.问题成因

厂商直销纠纷产生的原因不仅仅局限在商的产品问题,随着销售模式的多样化和涉及人员的复杂化,主要问题成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签订合同缺乏审慎心理

①在选择直销时,通常是因为被商品的价格低廉所吸引,直接购物不便利或者校园是其熟悉同学时,匆忙下单,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

②在大学生消费者与厂商直销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仔细审核合同条款,往往忽视了一些对消费者非常不利的条款,在出现问题退换或者保修时,商据此不利条款不以理会。

(2)厂商直销纠纷是各方责任的综合

①大学生消费者的责任:在选择厂商直销,尤其是以上门推销的方式介绍商品时,没有通过网络或者电话在工商部门网页上查询该厂家是否存在,尤其是大宗商品的销售资格,像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考证培训等。

②学校的责任:只将精力关注于日常教学、学生社团组织活动、校园安全保障等方面,欠缺对校园商家的监管力度,将其认定为社会有关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设立统一的进入门槛,统一采取外包的方式,成为受益者的同时忽略了其作为监管者的作用。

③厂商直销的责任:一般情况下直销由两类人构成,其一是专职商;其二是大学生兼职,第二种更为普遍,其特点是没有基础工资,而是依靠产品销售提成的方式作为回报,只有合同,按销售业绩提成。为了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夸大宣传、联合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的手段给校园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例如,校园常常宣传网络包月套餐,限时套餐,校园此前统一定价,形成价格垄断。

二、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一)防范机制

1.学校应当承担积极的监督角色,一则有利于维护校园环境,保障学生财产安全,二则有利于促进厂商直销这种商业模式的完善,提高师生在生活上的便利。

2.正规商家在厂商直销中的作用

例如北京澳加教育咨询公司针对高校制定了专门的澳加高校管理制度,本身通过制定公司条例的方法,明确权、责、利。不仅规范了本身的模式,对总、复的选择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防止关系的混杂而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为自身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3.提高大学生消费者的法律维权意识

(1)针对大学生普遍缺乏的自身权益维护意识,可以由学校或者校团委组织开展消费权益保护的专题讲座、发宣传单的方式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和提高购物判断力,减少上当受骗的几率。

(2)另外,通过本校法律专业学生组成法律问题咨询小组,针对校园厂商直销常见问题总结报告,为大学校园购物监督条例的制定提供借鉴素材和法律依据。

(二)纠纷解决机制

1.协商机制

在建立纠纷解决机制之前首先要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尽量避免发生暴力冲突,如果在该处不能得到很好的问题解决方法,可以通过了解厂商联系方式直接沟通,对该商品购买的数量、质量和售后服务全面了解,并协商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2.调解机制

(1)通过由学校、厂商、学生代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之间协商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可以设立在校园,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在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该组织直接找到厂商,对核心问题厘清,并出具调解书,这样更具有法律效力,也有利于挽回大学生消费者的损失。

(2)在厂商设立校园,其商品在校园的销售时,通过学生会及学生代表的监督,由其厂商在新设立银行户头上存入保证金,数额由其销售标的价值和厂商的规模而定,该保证金由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在厂商、学校、学生代表调解成功或认定厂商责任时支付,以尽快解决纠纷。

3.诉讼机制

(1)在大学厂商直销的商业模式中最为普遍的情况是涉及人数众多,而争议的标的额普遍较小,在涉及标的额较小的大多数情况下很少有同学注意索取保存凭单,只有销售记录,而这些销售记录常常没有印章而缺乏法律效力,而且校园人数过多,很难搜集相关证据,因此本文作者认为,在涉及诉讼,尤其是代表人诉讼时,应当采用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共同原则,只要有一人能证明其与有权人签订了有效地合同,即使其他的消费者证据欠缺,仍应该推断他们是交易的第三人,除非该厂商有相反的证据进行抗辩。

(2)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既有其有效地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诉讼往往是最具有执行力的,但作为大学生,通常没有时间、精力和金钱去耗费。厂商有时也会通过“拉锯战”使调解胶着不前,最后的情况往往不了了之,本文作者提出一个建议,可以由本学校法学院学生将涉及交易同种类合同汇集起来,代为诉讼,一方面,由于数量众多,囊括金额积少成多,便于法院受理,另一方面,可以培养该法学院学生司法实践的水平。

三、结语

校园厂商直销是大学校园普遍存在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便利了大学生校园购物生活,但是也存在着众多问题亟待提供法律依据加以解决,对于大学生选择校园进行工作实践签订合同前,应当询问曾兼职或者正在兼职的同学,发生纠纷难以解决时,更要即时咨询父母、老师亦或者律师等专门的法律人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要轻易发生直接的冲突,以免出现损伤。并且需要社会、学校、学生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加以监督和管制,完善这种模式,通过借鉴各种先进法律理念加强立法监督强化权利救济机制,完善司法规制,同时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维权意识。(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魏振瀛.民法(第四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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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工作事关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随着我国高校扩招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的学生公寓管理迈出了可喜的一,但尚遇到许多新问题,存在诸多不同程度的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强势话语,新一代重视自我权利,张扬个性的今天,如何有效地对学生进行依法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巫待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研究的新课题。本文拟阐述目前公寓管理存在的系列侵权现象并从法制管理的思路提出若干对策,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存在侵害学生合法权利的现象

权利或称权益,这里专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指体现国家意志上的法律法规所承认和保护的一般性的行为规则。其含义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和资格。

大学生在公寓生活、学习,与之相关的权利主要有:在公寓学习权、休息权;交费住宿(即与学校订立住宿合同)的自由权,住宿交费的知情权、监督权;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学校保护的权利;因违纪或违法受行政处罚后的申诉权、申请复议权,等等。

由于我国教育制度改革滞后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和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后勤服务工作没有完全到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过去,各地高校学生免费住宿,而现在学生都必须向学校交纳一笔不菲的住宿费,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校与学生之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学校是房东”、“管理就是服务”的后勤社会化管理理念,要求学校转变角色,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对待顾客—学生。但因体制因素制约,学校弱化了对学生服务的意识和工作质量,没有充分尊重学生的切实利益,使学生对学校产生误解、怨言、不满和矛盾,无法赢得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阻碍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水电故障维修服务态度差,学生无权参与制定水电费的补助标准;抄表、计价不公开,缺乏透明度;交费一样却要住宿不同年代建造和配套的生活设施不同的公寓,所住楼层、距离澡堂远近以及所处的周围环境等也大不一样。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尽管如此,学校还往往用行政手段迫使学生在校内公寓住宿,以保持高住宿率,确保学校的收人,实质上是剥夺学生订立合同、选择服务的自由权。

(二)思想政治教育乏力,成效低。扩招后生源质量、生均资源占有率明显下降和独生子女的个性特征,使宿舍管理工作产生了新问题。有的学生在公寓通宵达旦地沉溺于麻将、扑克牌或电脑游戏;有的肆意酗酒、猜码、吵闹;有的违章用电,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从楼上乱扔东西、倒水,室内烟味、酒味、汗臭味弥漫其间等等。公寓内脏、乱、差成为老大难问题。本来实行学分制改革以后,各班级已经没有固定的教室,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在学生公寓中学习、生活,学生公寓因而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但部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公寓的工作名存实亡。部分管理者工作缺乏耐心,对违反规章制度又不主动认错的学生,动辄“株连”,集体处罚,严重地伤害了无辜者的情感,从而把他们推向学校及其管理者的对立面。而那些违反学校纪律,视情节和事后态度被学校给予行政处分的学生,只能处于被动挨罚的地位。正是校方管理不善,客观上侵害了大部分在学校住宿公寓的同学的休息权、学习权和人身安全权利。

(三)规章制度和住宿收费欠公平和透明度。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学校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就是学校的“法律规范”。但是,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学校管理学生的行政权力是学生通过契约让渡的、赋予的。学生之所以要服从学校管理,即让出或者失去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自由成为公共权力,是要获得在学校对他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财产的保护,实现平等的权利。学生服从学校管理,学校也要遵从绝大多数学生的共同意志。

由于社会不可能提供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民房供学生自己住宿,在学校住宿成为学生的必然选择。学生集中住宿实际上就是大集团消费,学生完全有权选举和组织代表与权利相对人(学校)就住宿的条件和价格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谈判。因此,学校在将自己的收费申请报送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前,充分征求和吸收学生的意见,以做到公平、合理、合法但学校长期以来形成单方面行政行为,并不主动听取民意,学生的合理性建议和正当性理由常被忽视。

(四)人身、财产权利受侵害。学校对学生的浸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公寓管理水平、生活条件和后勤服务质量是目前各高校招生宣传介绍的硬性指标和必选内容。学校向考生宣传,目的是希望考生报考本校,是希望与学生订立就读合同的要约。但是许多新生报到(承诺)之后常常后悔,有被欺骗的感觉,因为学校提供的住宿条件与招生宣传资料货不对版,学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事实上构成了对新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其二,在利润的驱使下,不少学校借口统一要求的名义为新生购置军训服装、校服、宿舍生活用品,普遍存在质量瑕疵、价格欺诈。其三,线路改造不及时和扩招后用危房继续作宿舍使用,常常潜伏着安全隐患,随时会给学生的生命财产带来灭顶之灾。其四,学校为节约开支,保安力量有限,宿舍内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财物失窃案。其五,近年不少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其六,学校或后勤服务集团无一例外地将围墙或学生宿舍楼底层作商业出租,繁荣的商业和闲杂流动人员进人学校造成宿舍周边安全环境恶化,侵占了学生的活动空间,严重干扰了毫无商业利益的学生一方正常的学习、生活,损害了学生的行动自由权利和带来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五)校园成了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法外桃源”。对于学生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学校总是本着“家丑不外扬”的思想,担心影响学生前途、学校声誉和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成绩,不问行为性质是否已构成违法,习惯于将案件扣在校内处理,不恰当地代之以行政手段来解决,使学校真正成为“法外桃源”。如个别学生连续作案二十余起,总价值达万余元,最后公安机关主动介人,启动司法程序,学校不得不开除其学籍以自保声誉。因而笔者认为,似这类案件应根据情节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防微杜渐,绝不能扣压瞒报,养痈成患。

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对策

(一)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学生权利。从民事法律的规定看,该项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是合同的当事人,两者地位是平等。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学生作为租赁消费的主体,有权根据后勤服务的态度、质量和规格,对之提出批评意见,甚至选择拒绝接受服务,搬到校外住宿。即便如此,学校也无权强行要求学生接受。另外,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租赁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维修。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承租人可以减少或不付租金,甚至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等。这表明法律对出租方—学校在服务质量、人财安全保障等规定了种种义务,学校应明确自己作为房东的义务和责任并切实履行,让学生住得称心满意,从而保住住宿市场(高住宿率),稳定收益。

(二)建立和健全学生参与制订规章制度的机制。要学会正视学生在公寓中的权利,凡是涉及学生收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有学生自己的声音。建立反馈机制,虚心听取和采纳学生的意见,这是为政者执政为民,顺应民意,体贴民情,尊重民权的反映;建立学生民调机构,涉及学生利益的敏感问题先调查后施政,民所不欲,勿施于民,做好稳定工作;设立主管学生校长和后勤处、学工处学生处处长助理,出台宿舍管理措施前先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宿舍管理事务法律顾问,涉及学生权益主动征求意见;成立学生自治组织—学生公寓自律(管理)委员会,让学生参与管理,行使与校方对等的谈判权,以及住宿问题、收费工作、后勤服务和履行合同义务的监督管理权力,赋予他们与学校各级部门进行沟通的权利,促使校方做到服务与收费公平,切实了解和解决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合理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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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校少数民族新生在总体上呈现出“人数多、民族杂、生源地广、来自民族聚居地多、经济困难比例高”的五大特征。例如,在某省属重点大学某学院201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中,共有少数民族学生16人,占全年级人数的6.1%,分属维吾尔族、回族、瑶族、苗族、朝鲜族、穿青族、畲族等7个民族,来自新疆、福建、吉林、贵州、广西等不同省份。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的学生有5人,占比31.3%,比全年级平均数16.9%高出十四点四个百分点。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生活习惯、基础教育、发展程度等方面的原因,许多少数民族新生还面临着比较突出的生活、心理和学业困难。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高校学生工作者应加快工作精细化的进程。

一、因类施助:立足少数民族新生的具体实际

由于少数民族学生之间在生源地、民族特点、录取渠道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不能对其一概而论,而应立足调查研究,合理地分类对待。总体而言,各专业少数民族生源结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由外校转入的少数民族预科生

这类学生一般来自西南各省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瑶族、苗族、穿青族为主。在大学预科期间,他们接受过系统的外语、普通话、计算机教育。他们比较适应大学的外语学习和管理制度,表现出较好的处事能力。但由于目前福建师范大学接收的预科生都来自外省院校,他们容易对大学产生“审美疲劳”和对比心理。同时,部分预科生面临着地域差距导致的贫困问题和基础教育薄弱导致的学习困难。

2.按特殊政策或定向招收的少数民族新生

这类学生以维吾尔族、朝鲜族等为主。由于他们来自边远民族聚居地区,且没有经过大学预科的适应阶段,往往在报到后的几天内便表现出对饮食、气候、语言等方面的不适应现象。此外,在优惠的录取政策下,一些少数民族新生的外语基础相对薄弱,甚至在中学阶段未修英语。对此类学生应当无微不至地关怀,采取思想沟通、政策解释、经济资助、生活照顾、学习引导、文化熏陶、朋辈帮扶等多管齐下的措施。

3.普通批次中与汉族杂居的少数民族新生

从福建省情况来看,这类学生大多属于回族、畲族等。他们自幼与汉族共同生活,接受类似水平的基础教育,在语言、风俗禁忌等方面已经同化。他们的外语专业学习没有太大困难,有的成绩还很优异。对待这些长期杂居且学习生活无困难的少数民族新生,适宜采取与普通学生相类似的措施,无需刻意“贴上标签”,以免人为地制造民族隔阂。

二、纵向延伸:提早完成高校教育与家庭、社会培育的对接

1.对接中学,在入学前完成情况摸底

按照现行的高招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政策性少数民族高中生源的档案材料会在录取后先于其他学生寄达高校。辅导员应在新生报到前“突击”调阅档案,详细了解少数民族考生的特征。除个人身份信息外,重点调查其科类、语言、学力、爱好特长、奖惩经历、家庭经济状况、教师评语等内容。通过查看评价,形成关于其形象和性格的初步印象,为进一步沟通奠定基础。另外,还要翻看头像图片,并运用意象回忆的方法不断强化记忆,做到迎接新生时能够“一见如故”。例如,一位维族同学的档案显示有排球特长,而高二班主任对她的评语是“总是不爱说话,但又能默默无闻地把事情做好”。开学后,可以推荐她在相关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从而增强其自信,培养其开朗的性格。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因民族语言和高考外语是小语种等问题,在外语专业学习上存在“先天”困难,往往又因自卑情绪而不愿主动向教学人员表达。因此,学生工作者应当在查档工作中摸排潜在的特殊学习困难学生,为今后其选课、调整课程、分专业方向等提供指导,并帮助教学人员了解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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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沟通家庭,在解决实务中建立情感纽带

由于语言和地域的差异,少数民族新生及其家长基本上不会主动与学校沟通,导致其面临的一些难题处于隐藏状态。因此,学生工作者应当利用第一步查档中取得的资料,提前与少数民族考生家庭取得电话联系。交流的内容可涵盖以下方面:一是录取通知书是否寄达,报到事项是否知悉,交通、路费有无困难。二是学费是否缴清,生活费筹集情况如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作出大致判断,从而为入学后即将开始的资助工作提供参考,并向其介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三是在电话访谈中观察少数民族家庭的语言种类,及其与汉人对话的能力。四是侧面了解其民族特殊生活习惯,以及中学阶段的住校学习生活经历。五是提前做好新生安全提示。

实践证明,在入学前主动与少数民族新生家庭建立联系,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一些民族新生的困惑被提前消释,特殊情况得以提前摸底。一些少数民族家长事后表示,对学校辅导员“上门服务”感到“十分意外”和“非常感动”,从而建立起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情感纽带。

3.介入社会,在引导扶助中帮助学生适应

与中学相比,大学生活与社会的接触面明显扩大。同时,许多少数民族新生第一次从聚居地区或少数民族学生聚集的学校来到新的环境,处在重要的转折时期。他们往往面临比汉族学生更多的障碍和更强烈的不适应感。许多具体和琐碎的事务都可能导致少数民族新生的思想波动和身心问题。

对此,一方面,要搭建社会管理与学校关爱之间的桥梁,使行政指令融入思想关心的内涵。例如,地方防疫部门出于防范疾病的考虑,多次通知某少数民族新生进行专门的健康监控和预防。敏感时期,某些政府部门可能会对部分学生的宗教信仰、活动情况进行排查。为避免少数民族学生产生疑惑和误解,学生工作者不宜机械地传达指令,而应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解释防疫工作、治安工作的原因和目的,并借此关心其饮食、住宿条件和人生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引导少数民族新生在社会交往中形成对民族身份的正确认识。由于我国还有73.4万未确定民族成份的人口,许多民族经历了分流合并,划分不尽详实。一些特殊民族的新生在接受招生部门对其民族身份的复查时,存在焦虑、自卑的心理。学生工作者应当熟知相关民族历史和国家政策,帮助新生做好身份解释工作。再如,一些少数民族学生还会遇到因金融机构无法录入其姓名而影响办理贷款,物流部门无法到达其生源地,乃至家长无法提供汉语文件资料等琐碎而又“致命”的障碍。对此,学生工作者应当从党的民族政策出发,主动帮助他们解释困难,出谋划策,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做到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结合。

三、横向延伸:全面贯穿辅导员角色的各大职责

实践经验表明,少数民族新生的民族问题往往与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人际交往困难、个人发展困难等多方面的问题交叉影响。这一现象的产生既与民族历史根源有关,又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着密切联系。可以预见,少数民族新生面临多重困难的现状还将持续较长的时期。因此,对待少数民族新生,可以适当提升关爱的层次,扩展辅导的范围,使辅导员角色的职责向其大学生活的各个方面延伸。

1.服务先行,当好生活上的“老大哥”

新生报到之初,学习工作尚未展开。少数民族学生面临的最大困难往往在生活适应方面。例如,饮食不适、气候不适、语言不通(以听不懂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为主,也存在自身汉语表达能力欠佳的个例)等等。这一阶段,辅导员首要解决的是少数民族新生的具体生活困难。要做到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不宜“高高在上”、“空谈理论”,又要做到悉心照顾与培养其自主能力相结合。例如,陪同他们参观宿舍,陪同他们前往清真餐厅,帮助其向家人电话报平安,用标准普通话讲解办事流程,鼓励不同民族新生相互迎接、培养感情,“授意”同专业新生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暗中”照顾等等。通过对少数民族新生生活上的悉心照顾,确保安全,树立威信,赢得信任,为下一步的思想政治工作奠定基础。

2.思政跟进,关注思想与心理波动

少数民族新生的思想波动较多地出现在军训结束后、专业课程开始之时,有时还由国庆长假独自留校和季节变换等外因诱发。这一阶段的思想波动与心理问题可包括思乡心切、人际交往困难、自卑、迷茫等。总的来说,少数民族新生的各种思想问题往往与经济贫困、学习困难、人际交往困难、综合竞争力困难、自我认同感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一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在厌学、自闭、自卑、迷茫等类似的征状上具有共性,但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和生活根源却各有侧重。因此,学生工作者应当有意识地与其保持密切接触,利用请销假、巡课、参与活动、转交物品、用餐等一切活动创造各种“邂逅”机会,先在日常交往中拉近距离,再对症下药地进行专门谈心。另外,还可以通过邀请留校的少数民族新生参加节假日茶话会,为他们庆祝民族节日,推荐他们发挥特长参与集体活动等方式,增强其对民族身份和民族融合的正确认识,实现在“点”上关心与在“面”上促进的结合。例如,某院2011级一位来自西南山区的少数民族女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存在比较严重的焦虑。经过多次书信交往和面谈,了解到其自我预期较高,又对身高问题十分敏感,担心因此无法实现职业理想。后来,辅导员为她解释了该专业良好的就业形势,介绍了行业体检标准,推荐其担任勤工俭学岗位,并根据她优良的身体素质推荐其加入女子篮球队,发挥个小灵巧的优势,增强了其自信。

3.构建“一站式”的多功能资助体系

目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日趋完善,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因此,少数民族新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方向是提升精细化程度,在资助中渗透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能力培养。

篇8

2021班主任工作总结1班主任工作千丝万缕、繁琐罗嗦。一个学期来,我能时刻牢记“爱岗敬业”和“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为宗旨,在实际工作中不辞劳苦地主动开展班级管理和德育教育,在领导的关心、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现就本学期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常抓常规管理,初步养成良好习惯

学生从早晨上学到放学,一日的常规是否规范、文明,影响到良好集体的形成及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在班主任工作中,我主要从小事抓起,抓好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期初,我就根据班中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负责人。如:各小组扫地检查员、两操检查员、班级卫生检查员、纪律检查员等。同时,我利用班队、晨会让全班同学讨论,明确小学生应做到哪些,不能做哪些。

二、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主动性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要圆满完成班级的各项任务,必须领导学生,信任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班级事务的管理。为了挑选出来的班干部成熟起来,我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如每月的更新黑板报都有专人负责,学期初的美化教室评比,我一改一二年级我一手包办代替的方法,让孩子们动起手来划分为四小组每小组负责一面墙,孩子们积极性很高。早读课我让孩子不再扫地,而改为人人参与早读,由班长分别负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每天的作业由各组组长负责检查和收,组长们很能干每天的作业查收很及时并能做好记录。

三、开多种活动,丰富孩子的生活

二十一世纪要求的学生不再是高分低能的学生,主张张扬个性,发展能力。根据我校的工作计划及本班的实际情况,本学期开展了丰富多彩活动,除学校举行的献爱心活动外,我在班上举行了手抄报比赛、书写钢笔字比赛、给古诗配画活动、写童话故事比赛、“逗笑大会”等,让学生在学习的同时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四、加强家校联系

一个孩子的成才,主要功劳不是学校而是家庭。道理很简单,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氛围如何,家长教养如何,家长素质如何都将影响孩子成长。所以说孩子的教育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协作,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只能通过家长来获悉,同样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也应及时反馈给家长,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教育的效果。因此,在本学期主动与家长们保持联系,将一些孩子的表现通知家长,共同商量对策,发短信和打电话与多位家交流。

五、注重安全教育

生命安全最重要,学习才是其次,因此这学期我很注重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利用一切时间对孩子们进行安全教育。如下课时什么不能做,上放学时路上要注意安全宁愿迟到也要注意安全,一个人在家时要注意什么,过春节要注意放鞭炮时的安全等。

以上就是我个人在近半年的班主任工作中的一点得失体会。当然,我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以更大的信心和热情投入到其中。

2021班主任工作总结2一个紧张、充实、有序、奋进的学期即将结束了,回顾这一学期初三年级工作,我们深感欣慰。我们年级的全体教师为了实现学校“办南城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目标,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为本,以质量为本”的教学理念和“细节温暖,真情感动,才华感染,实绩服人”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品牌意识,以素质教育为本,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努力拼搏、互相协作,各项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扎实抓好了年级组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决策,顾全大局,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桥梁作用,保证学校政令畅通,积极参加各种管理学习。

牢固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体现管理”的服务意识,力争使管理工作做到公正、公平。

2、进一步加强年级组与各处室的配合工作,认真完成了学校、各处室安排的各项任务。

3、加强管理与督促,不断强化教师工作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大力倡导班主任“手勤、腿勤、口勤”的“三勤”服务理念。

形成了全员育人,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

4、创建和谐向上的年级集体,大力倡导组员的团队精神,强化个人利益和荣誉与集体的利益和荣誉紧密相连的观念,对热爱集体,热心公务的教师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

在今年上期的生地会考的迎考复习中,教师献计献策,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助生地教师抓好学生的知识过关,抓好后进生的教育和辅导工作。

二、认真抓好了学生的教育工作

1、通过班会、晨会、主题班会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养成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使学生逐步养成健康向上的个性品质。

各班充分利用黑板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感恩教育,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等。

2、以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为主,促成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进行学习方法专题讲座,建立了转差档案,把转差工作落实到课堂教学当中,实施转差“三级”管理,做到“四有”(有计划、有目的、有安排、有措施)切实做好防差、转差工作。

3、关心学生生活,加大对学生就餐、住宿的指导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树立学生财产保护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各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班财产保护制度,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结合各学月考试分别召开初三教师会,全体学生家长会、以班为单位分别召开了临界学生和偏科学生会议,以及后进学生会议,并进行家访工作;

加强思想不稳定学生的思想教育,及时向家长了解、汇报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形成了学校、家庭协调配合、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了学习,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

组织教师深入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和培训活动,每一位教师都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和教育教学论文,从而提高了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切实抓好了教学工作

1、严格规范教学常规。

期初每位教师认真制定了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各学科的质量调查。配合教务处每月对教师常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在检查中发现我组教师伏案工作扎实,教学计划详细,备课认真,作业批改细致,后记有针对性。

2、加强培优辅差工作。

培优辅差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由于把培优辅差工作落到了实处,从而大大提高了合格率和优秀率。

3、自觉应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备课、上课,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做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有效的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

4、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结合我校本学期的校本培训,围绕公开课、课题研究,以教材分析、说课、评课、理论学习为主,定时、定人、定内容,提高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形成了良好的教研之风。

5、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学竞赛活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6、认真组织月考和一次“四校联考”,并很抓了学风和考风建设,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进行了处分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

每次考试以后,年级组都做好了统计分析,并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课认真进行总结与表彰,利用课余时间对成绩出现异常的学生做好思想工作,分析原因,提出下一阶段的奋斗目标。

总之,本期我年级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评价,但是离我校的“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创佳绩。

2021班主任工作总结3作为一名大学的班主任,工作其实没有高中,初中,小学那样的繁忙了,但是责任却一点也没有小过,其实是一样的,只要你是一名人民教师,你就必须要为学生负责,在那里都一样。我只这么认为的。

在大学里,大部分学生都已经成年了,做事都有自己的分寸了,所以我不用我这个班主任整天说不要干这个,不要干那个的唠叨,相对就比较轻松了。只要学生不外出打架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一般是不去管他们的,都成年了,再管的很严也不合适。

我觉的做一名大学的班主任主要就是做好我的专业方面的教授,让他们按时完成作业,还有下面这些方法,就可以了。下面是我做大学班主任做的主要方法:

1、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思想状况,根据校学员的总体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校规校纪的教育。

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直到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好学风。

3、经常听取和分析学生对教学、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4、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经常参加班会及班级活动,经常找学生谈心。

5、对学生的学籍变动、毕业分配及奖惩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本班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学生鉴定和毕业鉴定。

6、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工作指导,协调团支部与班委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班级工作。

7、协同有关教师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8、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完成院领导、辅导员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工作研讨,不断提高班级工作质量。

9、每学期初要依据校系的整体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实事求是写出工作总结。

上面就是我提出的如何做好一名大学班主任的计划,虽然不是很完善,但是具体到方方面面还是很全面的。就像前面我多说的,大学生大部分都已经成年了,不需要强加管教了,他们都可以独立的完成学业事业了,着都需要他们自己的努力。

大学生毕业后就要走向社会,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我们应该多教他们在以后社会上如何做好自己,照顾自己,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的更好,这才是我要教的首要的课题。

上面就是我所提出的如何做好大学班主任的具体措施,希望大家认真提出不同的观点。

2021班主任工作总结4在我任一年级二班的班主任工作半学期的时间中,我尽力履行班主任的各项工作职责,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们得到了锻炼,得到了教育。透过这半年的班主任工作,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于做班主任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一、抓好德育工作

首先我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用心配合校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纪律与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端正学习态度,构成良好的班风。除了班会课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外,课外还联系实际,用讲故事的方法教会孩子们做一个好人,优秀的人。

二、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

班干部是班主任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在班内的影响甚大。班干部素质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工作就能做好,良好的班风就能构成;反之,则影响恶劣,良好的班风就无法构成。因此对于班干部队伍建设我一向十分重视。人选是一个关键,如何选出适宜的干部来呢?我认为务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班上学生实际状况进行评选。此刻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因此我班的干部名称的后面都加上了“班长”二字。同时给予班干部必须的权利。我对班干部要求个性严格要求,对他们的工作既要指导,又要放手让他们去做,没有限制得很死,我着重树立班干部的威信。透过一个学期的锻炼,我班产生了一批十分优秀、有潜力的班干部,例如:李雪妍、何星宇等等同学。让我的班工作简单了很多。

三、抓好班群众建设

一个班级的好坏,从班风中能够体现出来。要使整个班级拧成一股绳,增强凝聚力,这样才会有良好的班风。这就要着重培养他们的群众主义精神、主人翁精神,增强群众荣誉感。要教育学生团结友爱、关心群众、关心他人,让大家都能感觉到班群众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作为班主任,主动到学生中去,了解他们,关心他们,与他们交朋友,个性是对于潜能生,更应主动接近他们,这样能够在必须程度上消除他们的自卑心理,利用赏识教育,经常鼓励他们多学一些知识。我也尽量为他们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比如:教室文化布置上以学生的习作为主,鼓励他们培养各种各样的兴趣爱好。透过这些做法,使整个班级基本上构成了一个爱学习、同上进的良好学风。

四、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

1、丰富德育活动促进养成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同时深入开展了礼貌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知识教育等等。

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

我们要求班主任用心思考,加强班级制度建设、班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班级特色,争创“礼貌班级”。班级的学习园地布置力求彰显班级特色,规范实用,富有教育性,好人好事都有记录。

3、加强后进生的教育与转化。

德育处要求各班对后进生转化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措施,并比较及时地了解掌握有关状况,协助班主任做好个别学生的帮教工作。

五、今后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突出全员育人观念,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育人作用,真正做到服务育人,教书育人的全方位育人观。

2、加强德育科研,探讨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

加强德育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把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校园教育工作中去。

3、继续抓好班主任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树立全体教师皆为班主任的教育管理思想,使全体教师能共同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园各项规章制度。以严要求、高标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

4、校园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校园实际出发,不断更新观念,努力使德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结合我校德育工作中的新状况、新问题,结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意识,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使所教班级跃上一个新台阶

2021班主任工作总结5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核心,是组织和协调校内外各种教育力量,发挥整体教育的关键。本学期,我担任七(x)班的班主任,我结合学校提出的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展班级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素质,使学生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我主要做了以下的工作:

一,从规范入手,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

由于我是新教师,我为了更快,更透彻地了解学生,做到勤下班级,与学生接触,细心地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我发现班中存在一批纪律,生活散慢,不爱学习,集体观念差的同学,买零食的现象也相当严重,造成班内不清洁。

我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贯彻学校的各项常规教育,分析本班的特点,制订本班在学习,纪律,卫生等行为规范要求。结合规范开展文明学生评比,利用一切机会表扬遵守纪律,勤好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的文明学生,为全班学生树立积极的榜样对象。如每周把评比的结果公布,连续几次做得好的同学表扬。通过这样做,促使学生良好的行为养成。加强课前,课外纪律,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耐心诱导。

二,制订学习目标

学期初,我让每个学生制订好本学期的学习目标,时刻用目标来衡量,约束学生。如徐某,对集体很关心,但上课经常说话,与同学闹不团结,于是我找他谈话,肯定他的优点,经常与他制订的目标结合教育,学习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学习很积极。每次犯了错误,我都耐心地教导,使之认识自己的错误,还懂得同学之间要谦让,互相团结,合作,要形成一个好集体,必须从自己做起。

本学期,我继续担任初三(1)班的班主任。本学期班级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做好班常规的管理工作,同时,抓好升学考试的成绩,做好提前录取的有关工作等等。本学期我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班纪文明公约,安全文明公约,抓好班级常规管理

以前也制定过班纪文明公约,但在安全方面缺乏一个具体的约定,针对这种情况,我地制定班纪文明公约的同时,也制定了安全文明公约。制定以后,在班上宣读,宣讲,使每一个同学都有一个具体的认识,而不是以前的模糊不清。宣讲完成之后,再在班上张贴出来,时时给同学们一个警醒。事实证明,这一方法是切实可行的,我班这个学期在街为规范的扣分方面,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减少。

二,加强班墙室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以前班墙室的建设几乎是一片空白,既起不到对同学们学习的促进作用,也达不到对同学们进行宣传教育的结果。本学期我在班后面的墙壁上,开创了两块学习园地,学习园地四个字用剪纸剪出来,四周再贴上彩纸边框,起到一个美化的效果。学习园地里面的内容定斯更新。如先后举办过"升考专题"和"法制专题"的墙报。同学们对这种做法非常欢迎,下课后大家都主动涌到后面去看,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的作用。

三,进行卫生改革,加强班级的卫生管理

以前的值日工作存在着很的缺陷,经常出现有同学不扫地的现象,罚也起不到较好的作用。本学期我进行了很大的改革。首先党小组成员的组成由同学们自己自由组合,不再是以前的硬性规定的组来扫地,这样就避免了同学内部之间的不合作关系。组定下来之后,由原来的每组值日制改为现在的每组值周制。每一周的值周成绩由学生会公布出来之后,达到学校的第一名,本组成员奖励笔记本一个,如果过不到本周学校的平均分,该组要重扫一个星期,由于奖惩有具体的依据可循,同学们值周的积极性比以前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很多同学一大早就回来扫地了,包括那些平时偷懒的同学,这时也变得特别勤快起来。由于卫生工作得力,本学期学校十项评比的流动红旗,我班几乎每个星期都拿到。

四,抓好提前录取工作和升学考试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