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3 1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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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

篇1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1-0336-01

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状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不同于其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作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大量的危险作业极易引发事故,而且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性相对来说也是较大的,可能会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所以在施工安全管理上必须细致入微、常抓不懈,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从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现状来看,企业中普遍存在对项目建设施工的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工作比较粗放,缺乏精细化管理,《施工风险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从而导致在安全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未遂事故和小事故发生率较高。由于项目建设施工承包商自身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较多,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投入不足,尤其是在片面强调施工进度思想的指导下,导致施工建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从这个层面来看,企业有必要加强这些方面的安全管理建设。

2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从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中人的要素的角度来看,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存在思想误区,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失误。

项目建设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各种危险作业较多,比如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用火用电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作业等,施工作业的多样性、复杂性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从实际施工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包括自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下雨、下雪,大风、高温等天气状况,潮湿等恶劣环境因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除此以外,导致项目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如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电源接引不符合安全用电规范,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破损严重或改动设备破坏其安全性能,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安全监护人缺位等。举例来说,在脚手架未铺设脚手板的情况下即开始作业,或脚手板间距过大,都可能造成高处坠落而引发事故。

3 解决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策略

3.1 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

在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中要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适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体制,不断强化企业各级责任者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工程项目管理部、施工监理、施工承包商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从而实现对施工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2 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在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力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在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方面的培训,从而确保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规范;二是不断提高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技术装备及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水平,不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操作能力及安全技术水平进行培训。只有这样,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水平也会随之不断得到提升。

3.3 完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部各部门的安全职责,明确工程项目管理部与监理单位、各施工承包商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施工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射线探伤以及上述危险作业形成的交叉作业的管理程序和要求;细化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的管理,强化特种作业的管理,使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管理方面得到制度上的保证。

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才能使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篇2

1 研究背景

公益项目,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发展的需要,而投入资金建设,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这类项目具有非盈利性质,属于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领域,通过政府来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投资结构的优化。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从初步发育向比较完善阶段的发展,政府对公益项目的管理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该类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为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2008年底,面对当时全球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出台了到2010年底主要面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4万亿政府投资经济刺激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是政府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它意味着政府投资监管体制的建设将步入实质性的法制化轨道,违规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提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至此,政府再一次表明了改革投资管理体制,研究和解决政府投资建设监管领域问题的决心。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一种委托制度,政府作为委托方只能通过契约对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不能直接参与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直接干涉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课题组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领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套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理论体系。体系强调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目标导向,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体系的构建,并引入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在寻找共同监控点的基础上将二者有机融合。文中将着重研究基于进度目标导向以及合同中心理念的公益项目代建管理监管机制问[①]。

2 代建项目的监管

2.1监管思想

代建需要监管。代建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建设管理体制下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方面的诸多问题,然而若不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就会导致代建管理水平低下,以及代建单位与承包商串通来蒙骗业主的行为。对于代建公益项目而言,政府职能的重点则应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1]。因此,一个好的建设管理机制需要一个严格的监管机制来与之配套,才能保证该管理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确立合同中心地位。合同是工程建设市场领域法制治理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管理利益相关方所必须依据的准绳。在工程建设市场运作中,合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主线,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合同是基本依据,本质上是合同目标的实现。代建制其实质是一种建设制度,其核心在于业主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业主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维持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合同在整个项目代建过程中将是一个总的纲领,任何双方应具有的权责利都由这个纲领来确定[2]。因此,对于项目代建行为的监管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对代建合同执行的监管上。

监管需以目标为导向。“目标导向管理”(MBO,ManagementBy Objective)是一种重要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其精髓是目标指导行动。目标具有未来属性,决定了目标管理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主动管理;同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和人的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因此,目标导向是监督和评价管理效果的基础。

项目管理协会(PMI)编制的标准和指南性出版物,《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给出了一般项目管理的9大知识领域;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也界定了我国建设工程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作为一般性指南和规范,两者都全面列举和阐述了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基本管理结构,可以为所有管理者提供管理指导。费用、进度和质量被定位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目标,这三大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工程管理传统的三角形分析框架中;曹小琳,韩冰(2002)分析了工程项目目标系统的特征[3];文艳芳,苏三庆(2009)提出采用六点分析法权衡项目目标系统[4];任宏,晏永刚(2008)以新的思维视角诠释了工程管理三大基本目标的新内涵,进而提出了从“对立”到“共赢”的投资模式[5];石碧娟,郭峰构建了建设项目全目标体系,明确了建设项目参与方的责、权、利[6];赵晗萍,王立文(2000)曾提出项目管理六目标体系(界定、组织、质量、费用、时间和风险)[7]。关于目标管理的学术研究主旨都在于寻找更高效的目标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帮助管理者提高管理效率。

近年来,安全与环境管理从国家层面,已被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从规范导向角度,形成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研究中将目标导向监管体系限定在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其中的进度、质量和费用是工程管理最为核心以及传统的三大目标;政府投资公益建设项目,因其特别的社会公共属性,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环境是社会公共管理的重点关注问题,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在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普遍推行,因此将环境和安全列入目标导向监管体系,由此界定了本研究的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

2.2监管机制

本课题组提出的监管理论体系要求在整个监管过程都要维持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即任何纵向或横向的监管工作都必须以合同为标准来开展,符合合同内容的给予通过,不符合合同内容的就给予整改,保证整个代建过程自控或者监管工作合法合理进行。五大目标是代建管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代建监管工作所要求实现的主要目标,所以本体系强调代建人的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应该以五大目标为导向来进行,即在合同框架的基础上明确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这五方面的达标要求,代建人在建设过程中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也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监督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该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予以详细描述。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五大目标为导向的监管指导思想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理论基础。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的监管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操作方案。该体系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是主线,贯穿整个监管过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设计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的,强调合同文本在监管工作中的先导地位。监管部门需在监管工作开始前就认真对合同结构进行分析,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条款落实到项目建设实施的每个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依章办事,并不是等到纠纷发生后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2)监管工作是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导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好坏是根据费用、进度、质量、环境和安全这五大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衡量和评价的,本监管体系提出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意指监管目标的设置是以五大目标为蓝本的,监管体系的构架是以五大目标为基础的,监管体系的工作是以五大目标为指导来开展的,即本监管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五大目标的协同。实际上,五大目标主线与合同主线是相互交互的,合同主线可以协调和约束各个目标主线,反过来,目标主线也同样可以查询合同主线的相关内容。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并不是最终目的,它只是作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一个手段和方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才是最终目的。

3)监管工作是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监控相结合的。本体系是立体的监管体系,纵向上,代建人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规的项目管理自我监控,以五大目标的实现为导向来评价和监控自身的项目管理工作,编制阶段工作报告。横向上,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监管小组对代建人的代建行为进行外部监管。代建人的纵向自控和横向监管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为实现项目最初制定的建设目标,这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各自实现目标的方式和手段上。纵向的自控和横向的监管在合同管理和目标导向的指导下形成有机的立体网络监管体系。

3 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3.1项目进度的纵向自控体系

代建人需要建立自控体系。自控体系指的是代建人项目部基于全过程目标导向划分若干关键节点,在关键节点之间建立起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约束机制。

代建人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资质,其对项目负有直接的建设责任,应全面掌握并控制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进度自控的宗旨就是尽量避免超进度或拖进度的行为出现,代建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进度管理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纵向自控体系是针对代建人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实质内容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本身进行工程管理工作,因此本文对该体系的设计主要遵照项目管理阶段的划分来进行。

表1 代建人进度管理内容

编号

工作内容

1

编制项目进度管理计划、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

2

审核设计进度计划

3

审核建安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4

审核各专项、分包工程施工及供货单位的二级进度网络计划

5

审核监理单位的进度控制措施

6

制定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计划

7

督促并审核各参建单位制定月/周工作计划

8

制定涵盖项目管理部及相关各方的月/周工作计划

9

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进度计划的管理体系

10

项目进度计划的前锋线检查(每月一次)

11

参加工程例会、检查和落实进度计划

12

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影响因素的检查、分析

13

督促赶工措施的制定、落实和综合协调

14

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与处理

15

阶段性工期目标的检查和奖励

16

制定竣工等专项工作计划

17

检查总工期目标实现情况,纳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首先是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即对与项目相关的合同进行总体策划。此时代建人需弄清整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的重大影响因素,通过合同总体策划摆正工程过程中的各方面重大关系,以预防因不协调或矛盾而造成工作障碍和重大损失。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则要对总体策划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制定和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大问题要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

图4 与自控体系对应的各阶段合同管理内容

确定代建人、设计、施工单位等参与建设的单位或组织的重要步骤为招投标,这个阶段,委托人需要按照代建项目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分析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法律为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手段维护项目的整体利益的原则来确定相应的招投标合同体系;按照代建项目的资金状况、自身的管理能力、对项目目标的要求、项目进度款支付的方式,考虑确定发包方式;按照代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律环境、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等来确定合同的分解层次;按照代建项目的特点选择合同定价方式。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地监督,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以确保达到要求水平,保证招标、评标过程合法合理,避免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确保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并进行合同结构分解,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以担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合同交底的宗旨是按需要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主体双方的合同交底和合同主体一方内部的合同交底两种。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应要求代建人对合同文本进行充分的交底,特别是重大的关键性的问题要阐释清楚,然后在监管部门内容做好交底工作,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负有的监管职责及相应的权利。

合同实施控制是代建项目合同体系的实现过程。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如下内容:①代建单位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之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②合同实施的监督;③合同实施情况跟踪;④合同变更管理;⑤合同资料管理。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依据合同并依法对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监管,不能滥用权利强加干涉,有理有节地对合同实施进行控制。

合同实施后要进行合同策划是否准确、风险分析是否全面、实施方案是否有效、判断策略是否运用得当等的总结评价,即合同实施后评价。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合同实施后的分析和评价报告,并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备案。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动态的,即在签订合同时要减少合同隐患,中期要加强跟踪、诊断,后期要进行总结评价,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与各方的协调和沟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结论和展望

本文研究了关于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的进度监管机制,在介绍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趋势之后,讨论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方式,并重点提出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进度目标为导向的代建人自控与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监管的进度监管体系。

文中首先建立了代建人进度纵向自控体系,该体系是以项目建设阶段的划分为线索构建的,重点控制的是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接着构建了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该体系是以需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组织构建的,为实现协同管理效应,本文应用组合管理的思想设计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合协同监管委员会的监管机构,并详细阐述了该机构对项目进度实施监管的流程。最后以合同管理为线索对上述纵向自控体系和横向监管体系进行整合,主要根据纵向自控的阶段划分来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并在各阶段穿插了政府横向监管所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形成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监管的研究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本文只是从合同和建设目标的角度对监管方式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理论体系。事实上,要将该监管理论体系付诸实施,方式之一就是构建一个基于上述模式的项目进度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模型,以辅助代建人和政府监管方更直观地把握工程项目进展状况。

辅助监管的信息系统一方面必须是知识库,存储代建项目的总体和阶段性任务,并且允许代建单位有关责任人或者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了解和查看这些任务知识,以作为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监管工作的比对标准;一方面是信息资料库,要求系统自身或者相关责任人及时采集项目实施进度信息,以满足有关部门及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而这些活动应该以进度信息的及时更新作为宗旨。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智能工具,信息系统最好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准确、合理的分析和处理进度数据,并按照具体管理者的需求和要求输出数据处理结果,最终以计算机的方式实现进度的辅助管理。总之,该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实现项目进度从第一手的现场数据收集到量化处理,运用评价方法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定,再参照前期进度WBS的总控任务对评定结果进行预警处理的功能。根据本文提出的理论体系研究上述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型,将是课题组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Saad H. Al-Jibouri,Monitoring systems and their effectiveness for project cost control in construction[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03, 21(20): 145-154.

[2]乌云娜,牛东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M].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6. 57-58.

[3]曹小琳,韩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系统的建立与控制[J]. 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5(7):107-110.

[4]文艳芳,苏三庆,董晓宁.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系统的权衡与控制分析[J]. 建筑经济, 2009, 11:42-44.

[5]任宏,晏永刚.工程项目管理三大基本目标的新思维[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25(10):63-66.

[6]石碧娟,郭峰,方东升.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基于协调管理的视角[J]. 经济与管理,2008,22(12):34-36.

[7]赵晗萍,王立文.项目的目标管理[J]. 航空制造技术,2000,1:34-36.

[8]刘伊生.建设项目管理[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 133.

[9]肖爱玉.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对策研究[D]. 厦门: 厦门大学, 2008.

篇3

中图分类号:U4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76-01

1 概述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环境复杂,工期长,露天作业多,建筑物与地质环境关系密切,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更多,更复杂,在施工中建筑物处于最薄弱状态,在施工中具有更大的风险。施工风险将对业主和承包商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为此,须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掌握风险识别技术,开展风险评估与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风险管理

风险一般是指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故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可定义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影响施工目标(工期,质量和成本)实现的各种不利因素的不确定性,现代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任何项目都具有风险,风险管理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施工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施工中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减少风险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己所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风险管理是符合一般管理逻辑程序的连续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环节:施工风险因素的分类,施工风险因素的识别,施工风险分析,施工风险控制(即风险规避)。

2.1施工中的风险分类与识别施工风险分类和识别是施工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是人们系统地、连续地识别施工风险存在的过程。即确定施工风险之所在及其主要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对其后果作出定性估计,最终按类别形成一份合理的施工风险清单,以列出所有有意义的施工风险。要达到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目标,就必须对施工中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合理分类。

2.1.1施工中的风险分类施工中所遇到的风险因素具有各自的特征,在风险识别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特征,使得风险因素的识别更客观、更准确,通常根据其特征将风险因素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风险的分类方法有很多,本文主要就施工风险进行分类。 2.1.2施工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识别就是以人为中心的对施工中各种数据收集分析和预测,主观性较大,为了力求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和分析的科学性。目前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有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方法,情景分析法等。本文提出一种更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识别方法:即用表格把施工中的各种风险进行分类列出,在利用上表进行风险识别时,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只需要对自己所熟悉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后填入表格然后汇总确认,在工程施工各阶段均可进行风险的识别,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

2.2施工中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在施工中进行风险识别与分类的目的在于能够更好的进行分析评估与控制,由于风险因素的差异很大,故对其进行分析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在施工中应用的风险分析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决策树法,多目标决策法和敏感性分析法。

2.2.1施工风险的定性分析风险定性分析是评估已识别风险影响和可能性的过程,根据风险影响的大小和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对风险因素进行排序。利用随机决策树分析方法:风险量(值)=概率(P)×风险影响(I),在定性分析中主要依据是(1)风险管理计划;(2)已识别的风险;(3)概率范围与后果;(4)假定的条件;(5)数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在定性分析中也可利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分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进行分析中尤其要注意那些对施工控制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再次细化分析和管理控制。例如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控制中的风险因素其风险发生后的影响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失败或工期的严重拖延,成本的大量增加,就需要加强管理。

2.2.2施工风险的定量分析风险定量分析一般是和定性分析同时进行,在定量分析中要善于采集相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按照乐观,悲观和最可能分类列表。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尽可能的情况下进行模拟,通过定量分析可以明确施工成本,质量和时间目标的概率以及其所反应出来的趋势。

2.2.3施工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就是采取一定的技术管理方法使风险事件不发生或在发生时减小损失,例如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目标就是要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即对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规避,采取这种手段有时不可避免要有一定的花费,但较承担风险,这些花费比风险真正发生时的损失来说就少得多,目前建设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就其原因就是施工者赶进度,省成本,未能注意风险规避效应的辨证关系。施工风险控制的方式有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风险自留就是由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后果,在施工中那些造成损失较小,重复性较高,通过加强管理能够避免的风险是适合于自留的。例如在混凝土浇注中的混凝土搅拌质量风险,分项分部工程工期风险,分层交叉作业时工作面能否顺利交接的风险等。风险转移则是将可能出现的一些施工风险转移给其他人承担,风险转移并不能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有时反而造成风险的显著增加,只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而已。如在施工中有些施工技术工艺复杂,专业性强自身不能胜任或难以达到质量要求的施工任务则可以采取转包或分包的方式把风险转移出去;在施工中的不可预见费用,事件则可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有发包方来承担。风险转移的主要方式则是保险,通过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用把施工中的大部分风险(如施工中工人操作不慎造成的伤亡事故)转移到保险公司承担,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效果。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在施工中一般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两种方式,事前预防是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在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索赔权力,施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进度安排前紧后松,留有余地,建材采购中严把规格质量关,雨季施工时考虑汛期排水等;事后控制则是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尽可能防止扩大和恶化,减少损失,并就产生损失大小和原因进行分析确认,明确责任,如是业主(发包方)的责任则要提出索赔。如业主付款延期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均可提出索赔并可获得赔偿,施工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延期则可以采取加班加点,调整计划安排来控制工期损失。

3 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

当前我国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普遍认识不足,如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笔者认为关键是(1)要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中改变观念,加强风险教育,增强企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意识,把风险管理与企业的效益结合起来,并逐步的把风险管理引入到施工中的“三大控制”和“三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