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2: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保政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据统计,1991~1995年,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年增长率为8%,但达标排放量的年增长率仅为1%。由此可见,我国有限的环保投资并未产生应有的效益。这一问题的产生,除了环保设备技术含量较低外,主要在于以下二方面:一是环保资金使用过于分散且缺乏监督。目前我国环保投资的大部分都用于各个点源的污染治理方面,用于区域性综合防治的投资很少,这种“撒糊椒粉”式的环保投资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大大削弱了环保投资效益。而这种资金使用分散的状况又与资金来源分散有很大关系。作为污染治理资金主要来源的“三同时”环保投资主要来自各企业,又用于各企业,排污费也是以环境保护补助金的形式返还给企业使用。这样的运作过程必然使得整个社会疏于综合利用,造成资本和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由于环保资金的使用缺乏预算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考评制度,许多企业把应该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挤占或挪用,或将治污资金的相当比例用在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人头费及其它装备上,而不是用在排污设施方面。二是现行环保投资的行为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整体的市场化进程。由于规模经济、技术特征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环保投资带有极强的社会福利色彩,属于国家垄断性行业,既不允许国内社会资金的有效介入,又缺乏一套严格规范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以保障投资主体的合理权益。这种机制在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的同时,也使环境公用部门普遍出现低效率现象。
二、促进环保投资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
从促进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的财政政策来看,其思路应是:国家财政除应直接承担起市场不能或不愿介入的投资责任外,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各种财政手段,推动环保投资的市场化改革,这是增加环境保护投入,提高环保投资效益的治本之道。具体举措如下:
(一)增列环保支出预算科目,建立财政环保投资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控力度
经济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这些国家的环保投资占其总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中国财政环保投入由于在国家预算中不被单列,因而既不利于统计,也不利于监督,更不用说保证其占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了。为此,笔者建议在国家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环境保护支出项目,在此之下具体分列新建项目防治污染的投资、老企业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等项目,并立法规定其支出额度和增长幅度,以确保国家在环保问题上的宏观调控力度。
财政直接参与环保投资,如下二点至关重要:一是财政应是在划分各投资主体环境事权的基础上,承担起一些公益性很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以及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等方面的投资任务,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囊括应由企业和个人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原则承担的环保投资。二是财政的投资行为也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贯彻“自负盈亏”的原则。
(二)运用各种激励性财政政策,调动企业和个人环保投资积极性
以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现状,要想在一定的时间内遏制环境整体恶化的势头,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的财政支撑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解铃还需系铃人”,引导市场力量自觉防范、治理污染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此,财政可运用以下政策:(1)提供优惠贷款,即对企业环境投资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2)对企业投资于防污设备给予投资抵免、税前还贷、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的税式支出。许多发达国家常用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政策刺激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财政除对废物利用给予直接税收减免外,还应允许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如无公害的生产设备、特定基础材料产业结构改善用设备等实行加速折旧制度,这样不但可以把污染的可能性扼制在萌芽状态,还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先进技术,加速设备的更新换代。其次,应加强税收支出对治污领域里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推动作用,将政策优惠的重点从事后鼓励转为事前扶持。(3)在环保融资中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地说,可发行环保债券或建立环保基金,对个人或企业购买环保债券或存入环保基金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所筹集资金主要贷给企业购买环保设备,实现环境达标。(4)利用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对环保产业和有明显污染削减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贴息。此外,政府还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的援助。
(三)改排污收费制度为污染征税制度
为改变目前环保资金使用分散及监督不力所造成的低效率,有学者认为可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排污费纳入预算管理,由政府集中统一使用,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但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对超标企业的惩罚性消极手段,不能激励企业主动积极降污,也就是说,该项政策带有先天缺陷。而对污染课税不仅能激励企业积极创新,提高治污水平,使社会生产达到最适点,而且便于形成由政府统一使用的、有着严格预算约束的专项环保资金来源,因而以对污染课税来代替排污收费制度,不仅能带来效率生产,而且还能有效解决排污费等使用分散和缺乏监督所造成的环保投资规模不经济问题。
在我国,环保产业被称为“环境保护产业”(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简称为“环保产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看,国际上普遍认为目前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包括环境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提品与服务,针对环境问题的终端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的必然走向是针对产品的整个过程,既包括环境问题的终端,同时还涉及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国内的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产材料的选择等全程跟踪管理。
环保产业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利用量和废物排放量,某种程度上讲环境保护的目的也正在于此。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需要环保投资。环境保护的投入对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的需求推动了环保产业的产生和发展。
1. 2环保产业投融资
国家环境保护局将环保投资定义为:环境保护投入是指社会各有关投资主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以社会积累基金和各种补偿基金、生产经营基金中的资金支付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科技投入两个方面。环境保护投资和环境保护融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保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筹集资金的融资活动,而有些环境投资也需要进行相关的融资活动,两者的资金活动有所重叠进而很难将二者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单独提“环保投资”或“环保融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从目前来看,“环保投融资”的提法更加合适。当它强调环保投资时,指的是为着预期产出而投入资本于环保行业的经济活动;当它作为环保融资强调时,指的是资金融通。
2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一直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2007-2012年,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分别为3387.3亿元、4490. 3亿元、5258. 4亿元、6654. 2亿元、7114. 0亿元和8253. 5亿元,占同期UDP的比重分别为1. 36%、1. 49%、1. 54%、1. 67%、1. 5%和1. 59%(根据2007-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各年相关数据整理得到)。 但是,环保产业投资总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控制环境恶化加剧及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环保产业投资总额占同期UDP的比重仍然偏低。
2. 1环保产业投资主体仍以政府为主,企业缺乏环保投资动力
从表2环保投资结构可看出,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呈快速上升趋势,“十五”到“十五”环保投资总量增加了2. 5倍,但环保投资占UDP的比例都在1. 3%左右徘徊,但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由“十五”的655. 8亿元增加到“十五”期间的5182. 2亿元。“十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总量逼近60000“十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达到22356. 2亿元,约占UDP的1.500“十二五”前两年,国家已经投入了15367. 5亿元。
2.2环保产业投融资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当前,由于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使得外界参与投资出现了瓶颈效应,企业对环保产业缺乏投资信心,阻碍了建设资金的投入,环保基础设施资金缺口加大。一是价格体系不完善,价格不以价值为基准,而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准,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抑制了资金流入环保产业。20世纪末以来,尽管国家对环境保护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进入环保领域等,但这并未完全打破行政垄断,从而抑制了社会资金的进入。二是政府企业(市场)职责分工不明晰。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转变,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外部成本还没有完全内部化,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性缺乏。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环保事权划分不明确,使得环保领域的投入存在着重复和缺位,各级政府不能很好履行其环保责任。
2.3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现状。从政策内容来看,不少政策措施还以各级政府的传统计划和行政管制为基础,依赖于领导的重视。从政策制定、实施、评估、修正这一循环周期来看,各个环节都相当薄弱,没有很强的连接性和稳定性。在相当多的地区,仅仅依靠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无法保证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落实,这直接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改善。
3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的政策研究
据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理论,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国家予以一定的财力支持。但是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发展环保产业并非长久之计,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引进民问或社会资本流入环保领域才能真正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1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诱导企业投资于环保领域
(1)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一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中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建立确保财政环保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预算制度,规定政府对环保产业的刚性投入。二是明确环境事权和财权职责。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体制的依据是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事权配置,应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政府对一些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政策和财力支持。
(2)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实际上我国税收制度的设计已经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政策倾向。如1995年财政部「财工字152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综合利用方面,而且各地落实情况也不尽如意。因此,必须加快税制改革,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调节范围,鼓励各类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建设。
3.2政府通过金融信贷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产业
3. 2. 1金融政策
制定金融政策能够引导金融机构资金进入环保投资领域。对环保信贷给予相应的优惠,鼓励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相关的项目。通过建立投资优惠机制,使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环保产业领域。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应以多重优惠方式对环境保护予以信贷方面的资金支持。同时应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行为列入信贷对象评价标准之内,使同一行业中环保投资做得良好的企业易于获得信贷资金,而忽视环保行动的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
3. 2. 2融资政策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识码:A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贸易流通、资源循环再利用、信息服务、工程运营等活动的总称。进入21世纪,全球环保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噪声与振动控制等多个领域的产业技术水平有所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环保产业日益呈现出了稳定、快速发展的趋势,并且逐渐成为支撑产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重要力量。环保产业是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活力的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新的增长点。因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1 我国的环保产业现状
我国环保产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步,经过40a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拥有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产品生产、生态产业等领域的一个综合性产业。特别是“”以来,政府加大了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轻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有力地拉动了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发展,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领域不断拓展、结构逐步调整、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从政策上看,环保行业也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我国政府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加大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规模,从而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市场契机。随着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全球气候的变暖,使发展环保相关产业成为各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是一项具体的政策,而是形成的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目前来看,国家征服总体的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已基本计划完毕,细分领域中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也已有多项政策出台,2013年出台的政策将更为细化,并有希望落实到具体的措施完善等多个方面,促进资源节约和污染控制及治理,推动“环保型中国”建设,并能真正实现推动环保产业投资落地、及快速发展。
2 我国环保产业的构成
2.1 环保产品生产
其中包括环境保护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销售产品,有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污染治理专用药及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其中环境保护产品以水污染治理设备和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为主。
2.2 清洁产品生产
包括低毒低害产品、低排放产品、可生物降解产品、低噪声产品、有机食品等。其中清洁产品以低排放产品和低毒低害产品为主。
2.3 环境保护服务
我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服务业有5个:环境技术服务从业单位,其中有涉及环境技术与产品开发,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咨询服务从业单位,其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咨询,产品生命周期与环境技术评估,环境信息服务;污染设施运营管理从业单位,其中生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除尘脱硫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废气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废旧资源回收处置从业单位,其中包括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处置,废旧造纸原料的回收处置,废塑料的回收处置,废旧橡胶制品的回收处置,费油制品的回收处置,费木材制品的回收处置,废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棉、麻、化纤、玻璃等其他资源的回收处置;国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产品专业营销从业单位。
2.4 废物的循环利用
其中包括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废水(液)的循环利用和废气的循环利用等。
2.5 生态环境保护
包括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恢复与治理3个方面。
3 环保产业中存在的问题
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偏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研发能力薄弱。目前世界上普遍将环保产业视为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而我国在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开发等领域,却仍以常规技术占主导地位。能自己解决投资、自己完成技术开发并占领市场者,仅有20%;环保执法不严,很多地方不能按环保法律法规执法,导致污染得不到治理,各种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市场准入的条件没有限制,环保的市场资源比较分散,无法形成竞争优势,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严重制约国内环保企业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政府支持、引导机制,没有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管机制,造成环保产业盲目发展。
4 环保产业的出路
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社会问题,它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由于我国过去的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环境治理会成为中国国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压力。中国的环保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壮大自己,这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改变环保企业的生存环境与生存模式,使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高科技化,市场规范化。
4.1 增加环保投入力度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 的比例达到1.0%~1.5%时,可以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2.0%~3.0%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可见,为了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增加环保投入,是实现环保产业有效市场需求的关键。
4.2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约束,可以拉动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的需求,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和监督,促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污染治理,这对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的形成也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4.3 实施强强联合,增强环保产品国际竞争力
中国环保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整合国内外的优势资源,实现环保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并加大环保科技开发力度与科研成果转化力度, 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4.4 政策扶持
根据不同的产业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比较好的企业作为环保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加以扶持。在目前条件下,有意识有目的地向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在政策、市场、资金等方面给重点骨干企业以优惠,使他们的实力不断地增强;要努力提高他们的知名度,为他们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5 环保产业发展前景
中国环保产业被纳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后,进入了外部发展环境比较良好的黄金期。在国家和各级的政策不断加大投入作用下,近年来,中国环保产业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环保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将越来越大,逐渐将成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技术档次的产业。但是我国环保产业起步较晚,市场、政策和社会环境都还不够成熟,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境质量任重而道远。科技创新是环保企业发展的根本,是存在的基本保证。没有创新能力,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质的提高,要走高技术、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道路,逐步形成一大批基础好、竞争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环保产业高科技骨干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支撑我国环保产业的中坚力量。那些技术落后、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将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自然淘汰。只有这样,我国环保产业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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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纪武(导师:万君康).环保产业发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博士论文,2002.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世界建筑业启动了新一轮的发展,建筑物单体的高度与体量急骤增加,二、三百米的超高层建筑,单体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已十分普通。建筑物规模的增大与工程建设的技术难度不仅体现在高度与面积上,建筑物的多功能使用(同一幢建筑物内分层区具有办公、酒店、商场、公寓、娱乐等使用功能)。各类使用者对建筑物的服务要求多样化与服务性能日趋提高,越来越重视生活条件与环境的舒适性、与社会和人际沟通的便捷性、生存空间的安全性、设施服务的完善性、管理组织的严密性等。在解决这些复杂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智能建筑的概念。
1智能建筑的理论体系
长期以来,对智能建筑是否存在理论与学科特征,一直未能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有些人士认为智能建筑就是把计算机、控制及电子设备运用于建筑物,只是高新技术的综合应用而已,并无理论可言。
然而,笔者认为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智能建筑已不如早期那么神秘朦胧,在长期的建设、应用与管理中,已经凸现其深层的特征,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图1所示为智能建筑理论的结构,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a.应用对象层。智能建筑为人类活动提供信息化、自动化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它的应用对象就是建筑物的使用者、管理者与服务提供者。
b.特定功能层。只要是按现代化、信息化运作的机构所在地都有智能建筑的需求,因此智能建筑早已不是办公建筑的专利,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军事建筑都可以按智能建筑建设。近十年来,中国与全球一样建成了大量智能型的办公楼、酒店、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医院、学校、法院、图书馆、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住宅、电子厂、食品厂、化工厂、发电厂、军营、应急指挥中心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层面上,智能化系统功能需求与设备配置往往受建筑物个性、建设目标,管理模式和投资力度的影响而有较大的差别。
c.应用技术层面。这是智能建筑的技术基础,由通信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综合管理技术等组成。在这些技术领域中,最新的技术成果及其形成的装备会以最快的速度应用于建筑业。如在5年前,当软件工程界刚开始讨论中间件技术时,市场上立即推出了采用中间件技术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软件iz bms集成化智能建筑管理系统)。又如当工业以太网技术出现突破,随即出现了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楼宇自动化系统。
d.基础理论层。虽然从表面上看,智能建筑嵌人了许多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的技术,但实质上智能建筑并不仅是新技术的综合与新装备的组合,而在其深层次中是有基础理论的支撑。
1945年奥地利人贝塔朗菲创建系统论形成了“系统哲学”,这是把世界看作一个巨大组织的机体主义世界观,它包括了系统本体论、系统认识论、系统价值论和系统方法论。系统理论的概念(等级秩序、渐进分化、反馈、开放等)与方法(图论、集论、控制论、对策论、排队论等)是智能建筑总体设计与工作流程规划中的重要工具。
美国人香农在1948年奠定了信息论的理论基础,使人类传统的科学从以材料与能量为中心的体系,转变为以材料、能量与信息为中心。当建筑物的智能水平日益提高后,人们已不满足仅在通信信道容量、噪声抑制、数据加密上应用信息论,而需要进一步通过统计及随机过程的分析来讨论语义分析、信息的嫡的应用。
“以人为本”在如今似乎已成为一句时尚的语句,但在智能建筑的功能设计与运行管理中,如果缺乏针对使用者与管理者的工作和生活便利考虑,缺乏以人机工效学对人机界面、机器与人的共享空间的设计,缺乏在智能化、数字化环境下对不同职能与层次人的行为处理分析和对策,那么任何再先进的智能化系统也是失败的。
智能建筑不仅仅是当前高新技术的尽情应用,而且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建筑物的一切进行考量:设备与材料的环保、系统运行方式的综合能效设计、建筑物节能模式的选择、建筑物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都需要从有利于协调“自然·社会·经济”关系,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来考虑。这些工作要有助于建立7项工作:选择资源节约型的经济体系、推进社会公平化的社会体系、重视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科技体系、保持自然生产能力的生态体系、促进环境质量提高的环境体系、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人口体系和规范合理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已深人到整个社会。智能建筑自然也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覆盖之下。
显然,在智能建筑所有的相关领域,以上的理论都在工作过程中起着宏观导向与微观指导的作用。
2智能建筑理论的特征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智能建筑不仅存在理论,而且其理论结构相当复杂,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a.多目标的优化智能建筑不是机械的技术与设备集合,而是一个大系统,需要多视角地考虑技术、管理、经济、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大系统运行目标,并且调动各种手段使系统达到最优的综合目标。即系统的优化目标函数为:s=f<技术、效率、价格、智能建筑理论与工程实践—程大章发展、环境、人气等)。
b.多学科的综合这一点是显然的,智能建筑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管理,所涉及的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问题,都必须有效地应用各学科的知识成果来解决。
c.多因素的相关性智能建筑与社会信息化、社会经济发展、管理模式、装备技术发展、政府导向等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尽管就表面来看智能建筑仅是一种建设行为与经营管理方法。但是从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成本(lcc life cycle cost)(见图2)来看,当某种设备与技术采用后,可改变其生命周期中许多相关的分项状态。
比如采用完善的ba(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进行照明系统的节能控制(按照度、时间、夜间最低照度、分区等),可以有效降低电耗与照明设备的运行时间,而照明设备因此而延长寿命减少了照明设备的维护更新费用。这可使建筑物生命周期成本中的能耗费与设备更新费用减少。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设置完善的ba系统,要增加建设的一次投资.同时,降低能耗的效益并不仅仅体现在lcc的图中,它对于广义的环境保护价值更是巨大的。
3智能建筑工程实践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全国各地的智能建筑热潮有涨无退。由于我们已经历了较长期的探索,在工程建筑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无论是建设方/业主,工程技术人员,还是物业管理人员,都逐步趋于成熟。因而最近起步建设智能建筑的地区(暂称为后行地区),往往可以比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行开发建设的大城市(暂称为先行地区)有更好的建设效果。我们将之称为后发优势,见图3
智能化系统工程先行地区由于一开始处于探索前进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在早期建设中存在着各种过份的行为(控制论中称之为超调),随后又出现因失误而放弃的行为(称之为振荡过程),最后趋向于合理的装备与功能水平。而后行地区由于可以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可以比较合理稳妥地确定自己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目标与行为,虽然起步稍迟,但最终可以与先行地区趋向于同样的建设效果,而他所化的代价则比先行地区要小得多(如早期智能住宅小区建设成本高达230元/mz,而近年来则在60元/mz左右,而且装备的性能与质量更好)。
4智能建筑已经形成产业链
建筑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国民经济状态上升建筑业必然兴旺,建筑业发达了,国民经济必然形势大好。中国近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其中就有1---2个百分点来自建筑业贡献。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的基本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北京市2008年的奥运会与上海市2010年的世博会,大大刺激了建筑业发展,智能建筑与智能住宅小区则成为建筑业的精品。在工业建筑物、民用建筑物、军事建筑物与市政建筑物中的电气设备投资已从上世纪80年代总投资的6%一7%,增长到总投资的10%----18%,并且还在不断上升。与此同时,市场中的各类智能建筑电气设备不仅引进了大量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也推出了一定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不完全统计,与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相关的国内企业约有6---8千家,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的民族企业在稳定成长。目前智能建筑行业,已基本形成了一条稳定的产业链,产业链的各方关系可以用图4来描述。
图中箭头表示各方的相互关系:①提供建筑化系统设备工程与技术服务;②提供智能化系统设备功能信息、设备使用改进意见;③提品与设备技术信息;④提供系统设备需求信息与系统设备功能信息;⑤人才与技术的需求与供应。
图4智能建筑的产业链示意图
图4所示的关系中,工作的基础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注:gb/t50314为《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为《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5智能建筑应用的发展趋势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工作与生活的环境要求不断地提高,建筑物的功能与相应的标准也逐步提升.智能建筑作为现代建设技术的核心,面临着新的挑战。
【论文关键词】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
一、投资监管概述
(一)投资监管的内容
投资监督管理是指有关监督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政府的投资活动和政府管理投资的工作进行的监督管理,其实质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使政府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投资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同时,投资体制中还存在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投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投资制衡体系,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二、我国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现状
(一)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众多,监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主体众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这种监管机构分散,监管效率不高。目前,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一个民用机场建设投资项目要接受多个监管部门的重复监督检查,既浪费监管资源,又影响监管效率。
虽然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部门和机构众多,但没有一个部门或机构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实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监管。这种分头监管的局面使得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性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降低了投资监管的作用。
2.监督的法律依据比较多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中,各监管部门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和规章制度比较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民用机场建设各个阶段的,都是比较零散的,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涉及到监管的全过程。
(二)民用机场建设中技术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民用机场建设时间跨度长
由于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大、审批环节多,因此历时较长。特别是筹建期,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多部门的审批,如此繁琐的审批环节为民用机场建设单位带来沉重的人力和财力负担,也为以后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上升等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
2.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前期工作考虑不全面
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都进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报告批复程序,但有些项目仅仅是履行了建设审批程序,没有深入地从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角度进行预测,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及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不够客观、科学。
3.民用机场设计分别存在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由于对民用机场业务量预测不够准确,对民用机场规模涉及不够准确,导致设计目标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出现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4.预算、概算与实际投资差异较大
在民用机场建设的实践中,无论是新建或者是改扩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不良现象,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家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而且给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投产运营后带来了较大的财务负担。
5.机场建设工程结算不规范
在机场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一些不规范之处。比如结算资料保存不完整、费用项目重复计算、变更合同没有补充协议等。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这些不规范之处至少会产生两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会助长现象的滋生;另一方面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算的正常和按时进行。
三、完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措施
(一)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投资监管沿着法治的轨道发展
全面落实民用机场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除了要健全监管模式,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理顺监管流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尚未对政府投资监管特别是决策责任的追究做出专门的明确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来推进政府投资的监管,用法管权、法管人、法管事,尽快构筑起政府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1)理顺管理部门职权。投资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使投资管理的权力配置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行政的层级监督制约。
(2)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拨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进度款和尾留款,及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地方审计部门可选择一定规模的项目,依法对项目实施、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民航局会同地方管理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和稽查,发现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设计概算、不按规定招标发包、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建设资金损失、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等、、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体系
建立一套涵盖宏观调控管理、建设决策管理、计划控制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建设过程管理、后续审计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需要全面认识“工程”和“资金”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它们之间作用力的大小,以这两条链为准绳,挖掘控制点,采用恰当的监管方式方法,并将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监管效果(见图1)。
1.工程链监管
工程链监管是指对于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流程从工程建设角度监管各阶段的合法、合理、合规性。
(1)投资决策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选址、项目建议合理性的审查。审查可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项目申报及筛选;项目立项审查;签订责任书。
(2)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合理性的审查。建设单位提出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民航局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对外贸易发展水平、铁路、水运、高速公路等运输方式的发展水平、邻近区域民用机场情况、本地区人口统计状况等因素研究并确定民用机场建设标准。
(3)项目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初步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图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对造价的影响较大,应确保建设单位在综合考虑安全、功能、标准及经济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础上,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4)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招投标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如果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的现象。该阶段审查主要可通过审查民用机场招投标制度及管理程序作为基本考核点。
(5)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是否合理。对此进行审查主要是检查建设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与有效控制措施。比如变更立项制度,凡是与原合同量、价有变化的,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立项等。
(6)竣工决算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民用机场建设的质量是否合格,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等。
2.资金链监管
资金链监管是指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过程中资金拨付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进行监督管理。
(1)投资决策、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应尽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划费、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为后期做好项目经济评价提供数据。
(2)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资料,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审核概算,控制造价,确定民用机场概算总投资和具体建设内容,同时确定民航基金拨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阶段。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偏多、工程验收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等情况。因此,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有足够的资金,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
(4)竣工决算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检查工程监督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核实建设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审定建设项目的资金结余;检查各类竣工验收时工程与概算内容的一致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要关注工程技术资料对执行项目概算、财务决算结果的影响程度。
(5)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在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要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决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提供参考。
3.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
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需借助社会专业审计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行业部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合力。既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又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节约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投资。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工作十分重要,它从根本上影响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投资效益,因此应对其进行审计。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决策、项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标底、投标报价审查;建设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审计。施工阶段的审计是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关键环节,审计内容包括对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拨付金额进行核实,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中途定性评价。
(3)建设项目结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完工后,审计部门要对项目部门实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进行审定,对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规定情况进行审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计机构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一主线,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紧紧抓住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审核这一关键控制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纠正并完善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制度、合同签订、质量管理、造价控制、资金使用管理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等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审计监督。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昭晓.关于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监管的思考.科技信息,2007,(20).
一、投资监管概述
(一)投资监管的内容
投资监督管理是指有关监督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政府的投资活动和政府管理投资的工作进行的监督管理,其实质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使政府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投资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同时,投资体制中还存在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投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投资制衡体系,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二、我国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现状
(一)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众多,监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主体众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这种监管机构分散,监管效率不高。目前,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一个民用机场建设投资项目要接受多个监管部门的重复监督检查,既浪费监管资源,又影响监管效率。
虽然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部门和机构众多,但没有一个部门或机构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实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监管。这种分头监管的局面使得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性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降低了投资监管的作用。
2.监督的法律依据比较多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中,各监管部门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和规章制度比较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民用机场建设各个阶段的,都是比较零散的,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涉及到监管的全过程。
(二)民用机场建设中技术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民用机场建设时间跨度长
由于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大、审批环节多,因此历时较长。特别是筹建期,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多部门的审批,如此繁琐的审批环节为民用机场建设单位带来沉重的人力和财力负担,也为以后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上升等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
2.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前期工作考虑不全面
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都进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报告批复程序,但有些项目仅仅是履行了建设审批程序,没有深入地从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角度进行预测,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及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不够客观、科学。
3.民用机场设计分别存在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由于对民用机场业务量预测不够准确,对民用机场规模涉及不够准确,导致设计目标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出现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4.预算、概算与实际投资差异较大
在民用机场建设的实践中,无论是新建或者是改扩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不良现象,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家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而且给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投产运营后带来了较大的财务负担。
5.机场建设工程结算不规范
在机场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一些不规范之处。比如结算资料保存不完整、费用项目重复计算、变更合同没有补充协议等。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这些不规范之处至少会产生两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会助长现象的滋生;另一方面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算的正常和按时进行。
三、完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措施
(一)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投资监管沿着法治的轨道发展
全面落实民用机场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除了要健全监管模式,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理顺监管流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尚未对政府投资监管特别是决策责任的追究做出专门的明确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来推进政府投资的监管,用法管权、法管人、法管事,尽快构筑起政府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1)理顺管理部门职权。投资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使投资管理的权力配置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行政的层级监督制约。
(2)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拨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进度款和尾留款,及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地方审计部门可选择一定规模的项目,依法对项目实施、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民航局会同地方管理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和稽查,发现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设计概算、不按规定招标发包、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建设资金损失、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等、、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体系
建立一套涵盖宏观调控管理、建设决策管理、计划控制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建设过程管理、后续审计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需要全面认识“工程”和“资金”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它们之间作用力的大小,以这两条链为准绳,挖掘控制点,采用恰当的监管方式方法,并将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监管效果。
1.工程链监管
工程链监管是指对于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流程从工程建设角度监管各阶段的合法、合理、合规性。
(1)投资决策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选址、项目建议合理性的审查。审查可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项目申报及筛选;项目立项审查;签订责任书。
(2)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合理性的审查。建设单位提出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民航局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对外贸易发展水平、铁路、水运、高速公路等运输方式的发展水平、邻近区域民用机场情况、本地区人口统计状况等因素研究并确定民用机场建设标准。
(3)项目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初步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图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对造价的影响较大,应确保建设单位在综合考虑安全、功能、标准及经济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础上,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4)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招投标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如果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的现象。该阶段审查主要可通过审查民用机场招投标制度及管理程序作为基本考核点。
(5)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是否合理。对此进行审查主要是检查建设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与有效控制措施。比如变更立项制度,凡是与原合同量、价有变化的,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立项等。
(6)竣工决算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民用机场建设的质量是否合格,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等。
2.资金链监管
资金链监管是指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过程中资金拨付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进行监督管理。
(1)投资决策、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应尽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划费、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为后期做好项目经济评价提供数据。
(2)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资料,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审核概算,控制造价,确定民用机场概算总投资和具体建设内容,同时确定民航基金拨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阶段。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偏多、工程验收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等情况。因此,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有足够的资金,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
(4)竣工决算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检查工程监督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核实建设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审定建设项目的资金结余;检查各类竣工验收时工程与概算内容的一致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要关注工程技术资料对执行项目概算、财务决算结果的影响程度。新晨
(5)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在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要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决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提供参考。
3.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
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需借助社会专业审计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行业部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合力。既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又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节约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投资。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工作十分重要,它从根本上影响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投资效益,因此应对其进行审计。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决策、项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标底、投标报价审查;建设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审计。施工阶段的审计是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关键环节,审计内容包括对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拨付金额进行核实,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中途定性评价。
(3)建设项目结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完工后,审计部门要对项目部门实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进行审定,对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规定情况进行审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计机构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一主线,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紧紧抓住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审核这一关键控制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纠正并完善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制度、合同签订、质量管理、造价控制、资金使用管理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等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审计监督。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昭晓。关于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监管的思考。科技信息,2007,(20)。
[2]王志清,宋昕。美国民用机场投资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中国民用航空,2005.(Vol.52)。
[3]李艳华。多元化投资背景下的民航业监管重建。政策论坛,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