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思想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3 15:22: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生态思想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生态思想论文

篇1

儒家重人道,但是,儒家所讲的人道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与天道相统一的。所以,儒家又重视天,重视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因而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本文着重论述儒家的生态思想,以期对今天建立新的生态观有所启迪。

1“与天地参”的人道论

先秦的道家讲“天人合一”。老子的《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的“天人合一”最终合于自然之道。儒家也讲“天人合一”,其出发点在于人,为了人,但是,人又是天地之中的人,必须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和谐,这就是“与天地参”。

《礼记》中的《中庸》为战国初儒家思孟学派的重要著作,其中说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段论述旨在阐释天地自然万物之本性与人之本性的一致,表述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这里所谓的“赞天地之化育”,就是要依照自然规律以助天地之变化;至于“与天地参”,朱熹注曰:“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1]也就是说,人遵循天地自然规律则可以与天地和谐并立,这就是“与天地参”;“参”,即为天、地、人三者并立和谐。《中庸》还说:“仲尼祖述尧舜,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这里的“律天时、袭水土”,就是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以达到“天人合一”,也就是“与天地参”。

儒家“与天地参”的思想在战国末期的荀子那里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荀子•天论》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在荀子看来,自然界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不可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强加于自然界,但是,人可以按照自然规律而“有其治”,这就是“能参”,也就是天、地、人三者各行其职,和谐共处。

儒家的“与天地参”在《易传》那里得到充分的发挥,形成了天、地、人三者统一的“三才之道”。《易传》是战国末期儒家对《易经》的诠释。《易传•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系辞上传》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认为圣人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要与天地、日月、四时“合”,与天地万物和谐一致。《易传•系辞下传》还在诠释《易经》卦象的六爻时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所谓“三才”,就是天、地、人;在卦象的六爻中,上两爻为天道,下两爻为地道,中间两爻为人道;“三才之道”就是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易传•说卦传》还进一步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易传》认为,在《易经》卦象的中,天道的阴与阳、地道的柔与刚和人道的仁与义都统一于六爻的卦象之中,天道、地道与人道是相互统一的。

2阴阳五行的结构论

先秦的阴阳家讲阴阳五行,儒家也讲阴阳五行。孔子的弟子曾子曾经在与学生讨论天圆地方的宇宙结构问题时,提出天地自然的阴阳五行结构。据《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所载,曾子说:“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阴阳之气各尽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圣人立五体以为民望,制五衰以别亲疏,和五声之乐以导民气,合五味之调已察民情,正五色之位成五谷之名,序五牲之先后贵贱。”

孔子之后的思孟学派较为明确地讲阴阳五行。荀子在所撰《荀子•非十二子》中曾指责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关于思孟讲阴阳五行,郭沫若先生还有过详尽的论证。[2]当今学者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思孟在《五行》中所言“五行”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联系。[3]汉代大儒郑玄在注《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时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4]在郑玄看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与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密切相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讲阴阳五行与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在论及阴阳家时说:“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然而,儒家经典《尚书•尧典》中也有“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说法。这两段叙述如出一辙,很能说明《尧典》与阴阳家的密切关系。而且,《尧典》中的其它部分还明显有五行说的迹象,其中讲到五典、五端、五礼、五玉、五器、五品、五教、五刑、五服、五流、五宅等等。虽然《尧典》没有直接讲金、木、水、火、土“五行”,但是,与《尧典》同属《尚书》的《洪范》则是阐释古代五行说的重要文献。《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段论述几乎成了古代五行说的经典表述。关于《尧典》和《洪范》,郭沫若先生认为,它们都是战国时的儒者所依托,并且就是思孟这一派人。[5]无论《尧典》和《洪范》最初是否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但毕竟在后来成为重要的儒家经典之一,可见儒家与五行说的密切关系。

最能反映儒家阴阳五行自然观的,当属《礼记•月令》。《月令》较为完整地建构了儒家的阴阳五行自然观。在《月令》中,按照五行,有相应的五季、五日、五帝、五神、五虫、五音、五数、五味、五臭、五祀、五祭、五居、五色、五食、五德等等,并且一一相互对应,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框架。可以整理列表如下:

《礼记•月令》的阴阳五行说

日帝神虫音数味臭祀祭居色食德

春甲乙太皡句芒鳞角八酸羶户脾青阳青麦与羊木

夏丙丁炎帝祝融羽徵七苦焦灶肺明堂赤菽与鸡火

中央戊己黄帝后土倮宫五甘香中霤心大庙黄稷与牛土

秋庚辛少皡蓐收毛商九辛腥门肝总章白麻与犬金

冬壬癸颛顼玄冥介羽六咸朽行肾玄堂黑黍与彘水

儒家的阴阳五行说在汉代儒家董仲舒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董仲舒所撰的《春秋繁露》中有许多篇章论及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官制象天》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董仲舒认为,宇宙的基本要素有“十端”,自然之物是从十端而来,归附于十端。在这基础上,他提出了系统的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在董仲舒看来,首先是天地之气的结合进而分出阴阳。其次是阴阳交互运行形成四时。《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说:“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阴阳“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冬至;“阳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阴阳“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夏至;“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此外,董仲舒还进一步提出五行与四时相配。《春秋繁露•五行顺逆》说:“木者,春”;“火者,夏”;“土者,夏中”;“金者,秋”;“水者,冬”。《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还提出五行“比相生”,即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春秋繁露•五行相胜》提出五行“间相胜”,即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水。

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体现了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思想,而儒家对于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体系,实际上成为后来阴阳五行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3“仁民爱物”的伦理学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然而,“仁”除了讲“爱人”,还要进一步推广出去,讲“爱物”。《论语•述而》讲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尽心上》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所撰《春秋繁露•仁义法》也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张载则进一步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6]。

因此,儒家的“仁”也包括爱自然、爱动物植物。《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大戴礼记•易本命》则说:“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

然而,儒家对待具体的自然事物,不是简单的不杀生。《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王制》又说:“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也就是说,要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礼记•月令》中也有较多类似的记载,比如:“(孟春之月)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田猎置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孟夏之月)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季夏之月)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儒家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的思想,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是对儒家“仁”的思想的推广;同时,从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看,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

4“以时禁发”的生态观

儒家讲道德,但不是不讲经济。据《论语•子路》中记述,孔子到卫国,“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又比如,据《论语•颜渊》记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显然,要“富之”,要“足食”,在当时就是要发展农业。据《论语•学而》所载,孔子还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就是要求百姓按照农时进行农业生产。孟子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有较多的论述。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载,孟子曾经对梁惠王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这里的“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要求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荀子的生态思想也十分特出,尤其是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

荀子对自然资源以及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他在《荀子•富国》中曾经说过:“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疏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剸车;鼋鼍鱼鳖鳅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荀子认为,天地之间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足以食人”、“足以衣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只有通过“善治”,也就是要运用科技知识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才能实现丰衣足食的状况。至于如何“善治”,《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还认为,有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必须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这就是“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这里的“发”,就是开发利用;“禁”,就是保护;“以时禁发”,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为此,荀子提出要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的官员,他在《荀子•王制》中说:“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荀子主张从国家政府方面切实保证“以时禁发”,这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

由此可见,儒家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人“与天地参”,与自然相和谐,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并且提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观和“以时禁发”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思想,都充分反映了儒家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M].上海:上海书店,1987.20.

[2][5]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117—119.

篇2

[中图分类号]K234:N91(2)=34[交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05-0114-07

Keywords: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eco-thought;eco-harmony;eco-ethic;eco-protection

Abstract:Chinesetraditionalthoughthaslongbeenattachinggreatimportancetotheecologicalideaswhichmaintaintorespectthelawsofnature,cherishlivesandadvocatetheharmoniousrelationshipbetweenhumanandnatur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havebeenacrucialtimewhentheChineseancientecologicalthoughtbegantotakeshape.Thetwodynastiesnotonlyadvocatedtheeco-harmonyandeco-protectionbutalsotheeco-ethic.Thesethreewerethoughttobeintegratedandnevertobedeparted,whichremainsthecharacteristicsoftheecologicalthoughtintheWesternandEasternHanDynasties.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尊重自然规律、珍爱生命、倡导天人和谐的生态观念源远流长;而两汉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总结定型的关键阶段。顾后有益于瞻前,研究总结中国历史上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对我们今天的生态认识与实践将会产生积极的借鉴作用,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智地面向未来。然而,目前对中国古代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进行探讨的文章尚不多见①。

两汉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高峰期。然而,与经济发展相伴而行的却是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和恶化:土地滥垦,“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1](《通有》);毁林严重,平原地区的天然森林资源已趋枯竭。尤其在一些农业开发较早、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已经明显感到了木材的匮乏。如《盐铁论》中有关于梁、宋等地缺乏木材的记载。由于生态的破坏,环境质量下降,水、旱、蝗和疾疫等灾害发生十分频繁,两汉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灾害多发期。据统计,自汉高帝元年(前206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425年间,共有242个年份发生了灾害,发生各种自然灾害420年次(灾害发生的次数以年计算),平均1.01年发生1次,可谓无年不灾[2]。

面对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状况,两汉思想界的有识之士提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和谐统一、崇尚自然、注重伦理、加强保护等主张,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令,这些都体现了时人的生态思想。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如陈业新的《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总结了秦汉时期生态思想的部分内容以及秦汉时期生态保护的主要措施。但遗憾的是,作者却没有注意到汉代生态思想中极为显著的生态伦理方面的内容。

一生态和谐思想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征服和自然对人的制约。要想保持二者之间的良好态势,就必须使之趋于和谐。《礼记·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淮南子·天文训》认为“阴阳和合而万物生”。可见,两汉时人并不是把天、地、人三者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其看作一个相互联系、和谐、平衡运动的大整体,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倡导天人和谐。“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3](《道基》)

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本经训》向往“至德之世”的生态状况是:“天覆以德,地载以乐;四时不失其叙,风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当此之时,玄玄至砀而运照,凤麟至,蓍龟兆,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机械诈伪莫藏于心。”好一幅生态和谐完美的理想化景象。

硕儒董仲舒更是在其专著《春秋繁露》中借对远古三皇五帝太平盛世的描述,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社会蓝图: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愤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鸷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4](《王道》)

将以上引文与孔子讲的大同社会相比较,孔子的“大同”社会只讲“人”而不讲“天”,董仲舒则不只讲“人”,且特别突出了“天”。他说:“何为本?日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4](《立元神》)它们分工合作,和谐关系不能破坏,否则就会有灾异产生。这事实上就回答了天、地、人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固有规律的问题。可以说,董仲舒的理想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且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智慧,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谐,可以称之为“理想生态社会”[5]。

另外,成书于两汉时期的医书《黄帝内经》也从人与自然的角度论述人体与四时变化、地理水土的联系,认为四季气候变化是否正常直接影响到人体的健康。《灵枢·岁露论》指出:“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病而少死;岁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因此,季节性发病、时令性流行病都和气候的变化紧密相连。东汉末年,医学家张仲景说得更为直接:“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6]

在人与自然统一、和谐体系中,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影响。汉初贾谊认为,自然界是运动不已的,而且有其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六理”:“六理……之所以生阴阳、天地、人与万物也,固为所生者法也。”[7](《道德说》)《淮南子·主术训》总结前人经验说:“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夫推而不可为之势,而不修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对此,东汉思想家王充也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8](《明雩》)要真正实现天下的和谐统一,人必须顺应自然,并遵循其规律。

两汉皇帝对月令极其重视,在诏令中频繁强调要遵守月令,顺应天时。如西汉成帝曾下诏:“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9](《成帝纪》)东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诏曰:“《月令》仲春‘养幼小,存诸孤’,季春‘赐贫穷,赈乏绝,省妇使,表贞女’,所以顺阳气,崇生长也。”[10](《安帝纪》)顺应天时隐含了对自然法则的遵守,体现了人们对天、地、人大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生共存辩证关系的朴素认识和把握。正如冯天瑜先生所说:“不能违拗自然规律,是中国古代哲人的一贯思想。”[11](p6)

但是,人类在自然面前并非无能为力。两汉思想家在强调遵循自然及其规律的同时,又十分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自然。如《淮南子》说:“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12](《修务训》)

简而言之,两汉时期的生态和谐思想实际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天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二,天人共生共荣,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和谐共存;其三,遵循自然规律,法则自然。

二生态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不少思想家已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提出了部分的生态伦理规范,蕴涵着朴素、直观的生态伦理思想,但他们仍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甚至带有迷信的色彩。如《诗经·周颂》中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的说法,意为善待百神、河川、山脉。在孔子心目中,尧、舜是法天而行的圣人,“唯天为大,唯尧则之”[13](《泰伯》)。这就肯定了人与自然可以统一,即“天人一体”,也从中透露出孔子对天即自然界有着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敬与热爱,因为人的生命与自然界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两汉时期独尊儒术,以经治国,儒家“天人合一”的系统自然观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同。人们把自然当作朋友,甚至是当作父母兄弟看待,主张对生态环境要有正确的伦理观,尊重各种生命权利,善待各种生命体。贾谊将统治者是否能把自己的德泽及于禽鱼作为衡量其是否坚持以民为本的重要标准。他说:“文王之泽下被禽兽,洽于鱼鳖,咸若攸乐,而况士民乎?”[7](《君道》)从以民为本的基点出发,论述古代圣王能够德泽及于禽兽,这固然是为了宣扬圣王“仁德”之厚,但也未尝不包含维护生态平衡的意义在内。他在《礼》中还说:“汤见祝网者置四面,……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其惮害物也如是。”贾谊明确指出汤的网开三面是“惮害物”。“物”,指的就是自然界的生物。

西汉刘向的《说苑》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山水比德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贞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14](《杂言》)在这里,自然的一切特征都和仁人、智者的精神品质具有了类似性、对应性,都被赋予了丰富的伦理道德的意蕴。人比德于自然,在他们眼中,万物都具有人格的意蕴,人与自然互溶互渗。

《淮南子·精神训》将人的器官及其功能比附天地四时等自然现象:“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故胆为云,肺为气,肝为风,肾为雨,脾为雷,以与天地相参也,而心为之主。”其书《天文训》、《时则训》、《地形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显然,这种机械的比附是不科学的,但是认为人的肌体来源于大自然,人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现象的存在,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类而已,这和天神造人的神学是不同的,有着重要的生态伦理意义。

董仲舒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天人合一”。为论证“天人合一”,董仲舒借鉴了《淮南子》天人比附的观点,提出了“人副天数”说。董仲舒认为,人的伦理来之于自然,所以应对自然讲伦理。他认为“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4](《为人者天》)在他看来,天地是以自身为模型创造了人。人一身有366小节,是副天一年的日数,有12大节,是副天一年的月数,人内有五脏,是副天地之五行,外有四肢,是副天地运行之四时,人之眼睛乍视乍暝,是副天之昼夜之交替,正是“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4](《阴阳义》)。总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缩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

篇3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儒家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个统一的生命系统,既表现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理性,又体现了保护自然的道德精神。儒家认为,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万物。

(一)“仁民爱物”的惜生重生观

孔子奉着惜生、重生的原则,主张用生态从善的道德情怀来对待自然界,对自然界及自然界的万物施以爱心。提倡天道生生,仁爱万物,将义、礼、仁等伦理道德范畴推广至自然界。《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之言说:“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这表明孔子懂得维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包含有对于兽类、鸟类、鱼类不可过量捕杀、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含义。人对万物应持一种同情的善待态度,否则就是不入道,所谓“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惜生与爱人悯人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孔子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观点,指人类对搏杀生物要有限度、有节制;捕鱼用钓鱼竿而不要用大绳网,不用箭射杀巢宿的鸟,以免破坏生态平衡和资源的再生,造成资源枯竭。在孔子看来,保护动物,既是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热爱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自己的手段。这种生态平衡观体现了孔子反对无节制的获取自然资源和毁灭生物物种的思想,也体现了孔子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弃恶向善的价值取向。孔子将对待动植物的态度与对待人等同并列起来,反映的不只是人对人的伦理道德,而是对待动植物和大自然的博爱之伦理。孔子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道德问题,初步实现了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这是其伟大高明之处。

孟子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热爱生命的“仁爱”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并初步回答了生态道德与人际道德的关系问题。他说:“君子之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他认为君子之爱包括对亲人的爱,对百姓的爱和对自然物的爱三部分,这三种爱是“仁政”的重要内容。亲亲必须仁民,只有仁爱百姓,让百姓安居乐业,亲人的幸福才有保障。与此同时,仁民又必须爱物,只有珍爱保护自然万物,百姓的安居乐业才有物质保障。这是一种真正地推己及人,由人及物的道德,他把仁民与爱物相提并论。可以看出,孟子认为爱已爱人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把这一爱心扩展到自然万物,这才是真正的“爱”和“仁”。在他看来,道德系统由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两部分构成,人际道德高于生态道德,“仁民”是“爱物”的前提,通过“仁民而爱物”这一途径可以实现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荀子更是把对生态的保护视为实行“王道”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崇高、最神圣的价值选择。他认为,为了使自然界给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必须对天地万物施以仁家的精神,按照自然万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建立一个依时采伐林木和猎取生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荀子甚至还提出要设专职官员负责生态保护,规定“虞师”之职责为“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保证国家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虞师”专司法令制定、颁布及实施监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实行“以时禁发”,取予有度。从税收等经济政策层面鼓励老百姓尊重自然规律。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因此,荀子指出:“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冬藏四者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一自然保护纲领劝导统治者只有按照自然生态的演化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爱物节用,使万物各得其宜,才能有足够的食、用、材等生产生活资料来养活百姓,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天人合一”的生态平衡观

“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事相通、相类或统一。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并存、协调发展,体现着和谐自然的生态伦理观,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精髓。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把人类社会放在整个大生态环境中加以考虑,强调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通,和谐一体,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但他的思想中却包含了这一命题。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孔子肯定了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后世儒家进一步发展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庸》说:“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孟子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

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说:“阴阳合而万物得。”这些论述,都把人与自然的发展变化视为相互联系、和谐平衡的运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天人的协调、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

儒家主张“天人合一”而不是“天人不分”。儒家认为“天”是具有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的自然界。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个“天”就是生生不已的自然之天。自然界自有其运行的规律,不受人类主观意志的支配,正如荀子所说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因此,人类在为自身

的生存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上,即“制天命”须以“应天时”为前提。否则,就会破坏和危及人类的生存基础。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天命观,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适时而动”的生态伦理原则。“时”构成了孟子“不违农时”、“食之以时”的生态伦理原则。孟子从一般意义上认识到了这一规律的重要性,正如他所引用的谚语“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滋基,不如待时。”孟子认为,手段和工具固然重要,但条件和环境却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人的活动会影响到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发展,在自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但是人的活动不能够代替自然界自身的规律,这就内在地将生态学问题与伦理学问题联系在一起。孟子对待自然也是主张爱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例如,孟子与梁惠王论政时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撼也。王道之始也。”孟子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要掌握好度,按时收割庄稼,粮食就会丰产丰收;用合适的方法捕鱼,就可以取之不尽;按计划砍伐树木,木材就可以源源不断得到,并把保护生物资源以满足人们需要作为推行王道和仁政的基本措施,因为生物资源富足、人们生活稳定是仁政的基本要求和统一天下的基本条件。孟子的这种生态伦理观念,提倡树立永葆自然资源造福于民的生态责任意识,对于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荀子则从天道自然的角度理解自然,倡导尊重和保护自然。他否认“天”是有意志的神,认为“天”就是客观现实的自然界唯一存在的物质世界,是日月星辰、阴阳风雨,是水火草木、鸟兽鱼虫,它们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而人的职责是利用天地提供的东西来创造自己的文化。荀子认为天人关系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建立了一个以“时”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体系,描绘了一幅农业社会中自然生态良性循环的蓝图。这种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保护思想,已超越了孟子。

(三)“尽物之性”的资源利用观

遵循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主流和内核。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在中国古代就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据载,大禹曾具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儒家主张人应节制欲望,以便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的生产和消费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儒家自孔子起就坚决反对滥用资源,明确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所载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以及曾子所说的“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都表达了取物有节,节制利用资源的思想。孟子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要求统治者节制物欲,合理利用资源,注意发展生产。他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认识到其他物类对人类的重要性,所以提倡“仁民爱物”。他认识到,只有重物节物才能使万物各按其规律正常地生生息息,人类才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资源。

儒家还认为,合理利用资源须从“尽性”开始。所谓“尽性”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本性。《中庸》说:“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虽强调“人道”,但却没切断人与自然的关系:它高扬人的价值,但又不否定自然物的价值。“尽人之性”就是“成己”,“尽物之性”就是“成物”。“成己”,就是要完成自己的品德修养,“成物”就是使物得以实现其价值。儒家认为,“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其为物不贰”,即每一种生物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一种生物消失了,就永远无法再现。主张人应节制欲望,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那么,人们应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实现“成己”、“成物”,“尽物之性”呢?儒家认为,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特定时期,即动植物的繁衍、幼体成长时期不要过分的砍伐、捕猎。儒家学说并不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反对杀生,而是认为应根据时令的不同来区别对待,不要对自然界过分索取。认为合理利用和养护生物资源,才能使其繁殖兴旺,否则各种生物资源就会在人们的违时获取和过度利用中耗尽。

二、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对构建“两型”社会的主要启示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伦理学基础。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突破了固有的家庭与社会伦理范畴,进一步拓展到生态自然,完成了“亲亲、仁民、爱物”伦理思想的发展轨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应尊重自然秩序和生命。但在实际生活中,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速度超出了人类自己的预料,同时也正在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自食恶果。江河洪水泛滥,资源枯竭。宇宙射线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所有这些都警示人类:自然不是可以随意盘剥的对象,而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警示并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越来越无所顾忌地大肆攫取和挥霍自然资源,造成了生物资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急剧减少,如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已减少了四分之一,生物物种减少了两万余种。人类目前的主要能源石油、煤、天然气的已探明的储量只能再开采50年(以上数据来自世界观察研究报告)。资源的急剧减少验证了儒家资源节约思想地正确性。只有珍惜和节约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才能维持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地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目的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首先,我们应该遵循生态规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人类对自然的改变必须限定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限定在遵循生态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前提下。否则,就会动摇人类的生存基础,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视并遵循生态规律,走与自然持久和谐的发展之路。我们只有尊重自然及其规律、利用自然及其规律、按自然及其规律办事才是最终的和必然的选择。

篇4

首先,设计人员应该做到让建筑与当地的自然环境达到和谐,这就需要建筑设计人员对当地环境进行综合的考察,比如地域环境以及河流植被等。设计人员应该以当地的地形、地貌为基础,如果建筑地貌十分复杂,无法不对其进行改造,但是设计人员需要考虑到后果,有些植被可能改造之后,无法再生长,及时需要对其进行改造,也需要加以设计,确保影响最小。其次,尽量对现有的植被不要进行处理,从古至今,植被都是城市建筑必要的点缀物,但是大多数建筑设计人员或者建筑开发商,一般都会选择先清理植被后再种植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所起到的效果就是事倍功半,不仅前期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后期所栽种的植被也不容易存活,所以设计人员应该在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这样使得建筑更会充分野趣。

1.2结合水文特征

溪流、河道、湖泊等环境因素都具有良好的生态意义和景观价值,建筑环境设计应很好的结合水文特征,尽量减少对环境原有自然排水的干扰,努力达到节约用水、控制径、补充地下水促进水循环并创造良好的小气候环境的目的。结合水文特征的基地设计可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保护场地内湿地和水体,尽量维护其蓄水能力,改变遇水即填的简单设计方法;二是采取措施留住雨水,进行直接渗透和贮留渗透设计;三是尽可能保护场地中可渗透性土壤。

1.3保护土壤资源

在进行建筑环境的基地处理时,要发挥表层土壤资源的作用,表层土壤是经过漫长的地球生物化学过程形成的适于生命生存的表层土,是植物生长所需养分的载体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在自然状态下,经历100-400年的植被覆盖才得以形成1cm厚的表层土,建筑环境建设中的挖填土方、整平、铺装、建筑和径流侵蚀都会破坏或改变宝贵的表层土,因此,在这些过程之前应将填挖区和建筑铺装的表土剥离、贮存、在建筑建成后再清除建筑垃圾、回填优质表土,以利于地段生态环境的维护。

1.4生态建筑的能量利用

我国的建筑中需要的能量主要是电能和热能、电能是市政线路供电,热能是采暖所需的暖气和做饭所需的煤气,天然气或石油液化气,电力来自水利或者火力,核能发电,而火力发电暖气和煤气供应需要耗费大量的煤,煤和天然气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就我国的能源贮藏结构而言,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大致可采年限分别为320年、16年、50年形势非常严峻。并且这些能量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污染,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粉尘悬浮物严重污染了我们生存的环境。因此,我们在建筑设计中,在节约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同时,应当重视新的能源利用方式从可再生能源多想办法。目前应用于生态建筑中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其中以太阳能的利用最为广泛技术也最为成熟。

1.5被动式太阳能利用的原理与方法

阳光、空气和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在修建房屋时,就知道利用太阳的光和热北方民居多设火墙、火坑、墙内设回环盘绕的烟道饮烟的烟道通过火坑然后通过空心火墙流至排烟口,把饮食余热做为采暖热源二次利用且利用得很充分。这一绿色思想及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在能源危机的今天,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窑洞这一传统民居形式,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就地取材,利用黄土所特有的保温隔热性能,冬暖夏凉,是传统节能节地建筑的典范。

篇5

    佛教起源于古天竺,进人中土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1世纪。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的玄学融合,因此形成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作为世界著名宗教之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佛家的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尊重生命、保护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虽带有朴素的直观性质,但却彰显了人类对生命和生活的感悟,不断在人类道德演进过程中被认同,进而铸就了人类生态伦理的智慧。

    一、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概述

    (一)万物一体的生态和谐观

    佛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主张“万物一体”,即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佛家认为,生命主体和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联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通融”。佛家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看成是心与世界的关系,即“一心二门”。“一心”即宇宙之心,天地之本,是世间的物质和精神等一切现象的本质,也是众生本来具有佛性的依据,这一表述带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二门”即“心真如门”和“心生灭门”,前者是说心具有无量的本有的功德,能产生人世和出世的善因果,它显示出心本性的一面;后者是说人世和出世的一切现象是真如本体的相和用,它显示心表象的一面,这与儒家“天人合一”的观点是相通的。

    (二)众生平等的生态价值观

    佛家认为,生命对人类和一切动物及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其具有思维和意识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尘埃,大到整个宇宙,同处于同一生命河流中。而且,佛家是从佛的内在性承认众生平等,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特别是禅宗,不仅肯定有情的众生有佛性,无情的草木也有佛性。“有情、无情、皆是佛子”,“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所有生命都潜藏着佛性,都有可能达到“佛”这一生命的最高境界,故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无的、不真实的,一切现象都具都共同的本质。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即本性上的平等,所以,自然界一切生命都值得尊重。

    (三)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

    佛家的慈悲在强调保护自身生命的同时,更强调对其他生命体的关怀,甚至放弃自己的利益,保护其他生命体的权利。它从非人类中心和万物平等的立场出发,主张善待万物。佛家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在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上。在佛法上,“与乐”叫做慈,“拔苦,”叫做悲。佛教教导人们要对所有生命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佛家倡导的“慈悲”心怀以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就是要求人们要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以平等心对待众生。“诸恶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在佛教中首恶是杀生,这里的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的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与动植物的关系。珍惜生命是佛家的第一要求,为此,佛家要求佛徒素食、放生。

    佛家把世界万事万物看成是一个统一整体,人与自然万物相辅相成、和谐相处,世界万事万物处于不断循环中。人对自然既要合理利用,又要积极保护,这对于解决  当今世界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更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代价值

    近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快速增长,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危机已成为当前乃至将来制约中国发展的阻碍。严峻的生态环境状况促使中国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生存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影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无数事实表明,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生态文明。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完善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化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借鉴中创新。从发掘和整理文化遗产人手,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进行去粗取精和总结在深人研究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并使之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融人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尽可能的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生态文学作品,充分展示大自然的魅力,激发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动员人们投入到保护地球家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去。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战略。作为理想主要是指实现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作为一种战略则注重国家的政治民主,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理论创新,他蕴含着关于社会建设和发展理论的真理性和亿万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外部支持和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内核上是相通的,都是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佛家中关于生态环境的智慧是值得借鉴的,探讨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时代性的意义。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观念

    现代生物学和生态学证明:人与自然是同质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的视角着眼,从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自然界,加强环境保护,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更助于我们用整体的理念审视自然界,树立正确的生活方式。佛家追求“常、乐、我、静”的境界,倡导“清心寡欲”的朴素生活方式,强调“修行”的戒规生活。这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使人类的要求和欲望得以净化和控制,使人类不断适应环境和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立人与自然统一的思想基础,只有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们才能更好的实践。

    (二)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

    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殖的权利。生存权是生命体最基本的权利,这种生存权对于万事万物是平等的,而且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佛家的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在爱护万物中追求解脱,它启发人们通过参悟万物的本质来进行认知。万物统一于佛性,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一切生命既是其自身,又包含他物,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佛教正是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生态实践成为觉悟成佛的具体手段,这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出的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客观上为人们去保护自然,发展生态文明,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界和睦相处提供了理论基础。

篇6

生态伦理又称环境伦理或环境哲学,其主要内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皆具有内在价值,人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伦理的中心,应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并承担道德人的责任;人与自然应协同发展。它着眼于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最终达到人类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中,着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现代生态伦理的思想正在成为中国生态伦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们在理论倾向上更多地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的一致性。的确,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并不是一种完全契合的关系,还存在着相矛盾、相冲突的地方。

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它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化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

(一)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长养生命)作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从自我生命的体验,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苟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博施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质于爱民,以下至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泛爱,成不独成。要真正的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泛爱万物”的思想,类似于当代生态伦理观所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两者也有着本质区别。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层层向外推扩。这里儒家的人与物虽为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万物享受的爱的关怀也截然有别,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人与物同体”的角度,作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庭血亲处于中心、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层层向外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还认为,如果接受上述这种观点,那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人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差异性的,强调的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二)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历代王朝的兴衰和百姓之生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汪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事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山林与水泽要按时封禁与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去采集捕猎可免征税赋。

孟子、苟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时也。”“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苟子则使管仲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早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食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苟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并建议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三)取时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仪”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孔子主张“政在节财”。唐代名相陆贽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长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为出。”儒家“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从而避免了对自然的掠夺和资源的浪费。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再生性与有限性规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同时,儒家把节制的要求延伸到自然资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儒家历代把“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不用大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自觉地体现在行动上。《吕氏春秋》认为破坏大自然是一种不祥的举动,它必将召来灾祸,使那些象征吉祥的动物都销声匿迹。“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同时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使物种灭绝,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认为,只有统治者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鼓励生产,不断地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国泰民安。“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国之极也。”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费用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环境保护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二、传统文化中的反生态伦理思想

虽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像西方文化那样被纳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构成的系统中,人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如同天、地、人虽然可组成一个“家庭”,但人是“主人”,天、地则是吾家之旧物。

它们虽然也时常得到主人的呵护,但那是由于它们是“主人”的所有物,三者之间的亲密无间并不意味着自然之天、地的独立性或内在性已经为人所尊重、认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仍然弥散着浓厚的反生态伦理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一)自然规律伦理化

传统文化中,天道则常常要服从于人伦之理,即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将自然规律伦理化的思想倾向。对自然规律的探究、对自然现象的揭示常常成为推导宗法伦理道德价值的一个逻辑环节,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为论证宗法伦理道德神圣性的铺垫或衬托。如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恶的评价依据,阴阳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为论证人世伦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相类”、“天人感应”的逻辑环节,来神化儒家伦理道德。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天”的神圣性是至关重要的,好像没有“天”的神圣性就无法体现出儒家伦理秩序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天”的神圣性在这里只是体现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这一套,主要是为了以宇宙系统确立君主专制权力和社会的统治秩序。”宋明理学的产生,旨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即为儒家道德确立终极的价值根据,“心”或“理”的形上意义同样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统一来确立,但是这样确立起来的具有至高道德价值的“心”或“理”,反过来又形成了对整个自然界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摄、包容之势:“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该无载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倾向,张岱年先生明确指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不得将其强加于自然界,汉宋儒家讲天人合一,其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有正确的一面;而将道德原则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就完全错误了。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二)重德性,轻技艺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宗法伦理道德精神的高扬,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或张力。具体说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常常受到宗法伦理观的抨击或限制。孔子曾将要求“学稼”的樊迟斥为“小人”,将各种生产或手工技艺看成小器、“末业”,将从事宇宙探询或天文历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阴阳家所做的事情,从而开启了儒家重德性、轻自然、斥技艺、贬功利的思想。这种观点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断得到加固而成了一个庞大的人文价值传统,在历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笔。这种鄙薄探询自然、技艺的传统使得古代众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受到了“于国事无补”或“玩物丧志”等诸般嘲弄,并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然科学总是停留在一种直观、经验的水平上。

(三)重主体。轻客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所构架的天、地、人的思维系统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和高扬实际上也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重生”意识,即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这与宗法社会促进生命生生不息的伦理要求是完全契合的。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天地万物都统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为保持生命、延续生命的手段和材料,这实际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终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则常被忽视,或所强调的仍然是其工具价值。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尽管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与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视自然必然性这点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自然物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以饮食为例,在西周时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围,周朝为此设立了专门的“食医”,位于各种医师之首,其主要职责是掌握饮食的搭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饮食文化非常注意从人与自然相合的基点来决定饮食上的选量与选味,这其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东西。在历史上有不少人把追求奢华的生活作为人生价值实现的一个标志,把占有和消费自然珍稀之物作为个人身份的体现,豪门贵族常以奢侈为荣,竟事侈糜,饮宴常是“食前方丈”,“穷水陆之珍”。他们崇尚口腹之欲,广市齐珍异好,对难得之物嗜食尤甚。隋唐之际,捕食麇鹿、野象之风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总之,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有许多教训,“滥捕野生动物就是深刻的教训之一。这一教训,在当时并看不清楚。因为野麋鹿等生动物还相当多,鹿肉等又为人们所喜爱,只是到了后世,当麋鹿等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成为珍奇稀有动物时,才会感到教训深刻,这对于今天来说亦应引以为鉴”。

三、评析

篇7

二、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进一步推动思想引领,重点突出主题教育活动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为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依法治国与青年使命”、“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头脑。广泛开展“为青春点赞”系列活动,通过群众性创先争优,选树一批优秀个人及青年组织,用正面典型激励大学生。在校园内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形成整体联动的活动工作格局,提高教育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二)以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为载体,提高学生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以深化“保护母亲河”、大学生“三下乡”暑期志愿服务、公益性等传统品牌项目,积极宣传及推广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团队和服务项目,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弘扬文明志愿的正能量。同时加强青年学生网络文明志愿队伍、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深化志愿服务统筹推进机制,在网络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登记、培训和激励等日常管理制度,及志愿服务骨干培训,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进一步拓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

(三)大力加强社团组织建设,提升学生组织的活力

以加强社团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制定“五型社团组织”星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活力型社团组织创建达标竞赛活动,大力创建优秀社团,并将此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基础考量指标,推动各个社团组织全面推动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广校园文化活动社团申办领办制度,加强对社团组织的保障支持力度,进一步挖掘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力。

篇8

关键词:马克思;自然观;生态文明

Key words: Marx;conception of nature;ecological civilization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6-0246-01

1马克思自然观在本体论方面蕴涵的生态文明思想

马克思自然观在本体论意义上明确自然界的先在性和人对自然的从属性。世界的存在是“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自然观在明确自然的先在性的同时,也指出人对自然的从属性,即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人首先依赖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一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即使人类意识的能动性再巨大,也都不能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和被制约性。因此,人类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这与当代生态文明思想不谋而合,进一步说明了马克思自然观对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自然观认为,自然界一方面为人类的生活提供生活资料,另一方面又为人类的生产提供生活资料。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缺的自然物质前提。自然界同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既是人类生产的基础,也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既是人类物质生活的基础,也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不可能的。人类存在于自然界“之内”,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休戚相关、生死与共、互利共生、和谐共存的有机整体,而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纯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所以不能把人类摆在自然界“之外”,更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因此,人类要尊重和保护自然。马克思自然观说明生态文明是一个人性与生态性全面统一的社会形态。

2马克思自然观在辩证法方面蕴涵的生态文明思想

马克思在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考上,充满了辩证的思维方法。马克思自然观有力地批判了形而上学的、机械的自然观――这种自然观孤立了人与自然的联系,把自然界视为静态的“固体”,将动态的人类演进与静态的自然界相分离。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看到“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及其辩证统一关系,这只能引导人们毫无顾忌地迫害自然,破坏生态环境。马克思提出了全新的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的思维方式。马克思自然观表明,人们应该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去分析和处理生态问题。“辩证法的规律就是从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概括出来的。”“在自然里,同样的辩证的运动规律在无数错综复杂的变化中发生作用,正像在历史上这些规律支配着似乎是偶然的一样。”马克思自然观认为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共处的关系,自然界不仅提供了生活资料,而且为人类从事物质生产提供了劳动对象,同时自然界为人类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提供了劳动资料和劳动场所。马克思不仅仅单纯阐述了人依赖于自然,更重要的是人可以利用自然、改变自然界,同时也深刻地提出了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界是一个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有机整体,人类存在及其活动既是自然界永恒运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又构成一个特殊的部分。

马克思自然观从辩证法的角度为人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哲学依据,为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它是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构建科学生态文明理论的基本思想原则。

3马克思自然观在认识论方面蕴涵的生态文明思想

实践是贯穿哲学认识论部分的核心,实践的观点也是贯穿马克思自然观的核心。因此,马克思的自然观与认识论的结合可谓天衣无缝。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劳动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是人类的生存方式,人类一直是通过劳动同自然界发生作用。劳动实践反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样态和取向。本质地看,实践观具有深刻的生态文明内涵。劳动实践是自然系统长期演进的产物,人连同人的劳动实践是属于大自然系统的,劳动实践是大自然系统中物质变换过程中的一个基本环节。马克思从实践论的角度看待自然界,所有的自然和环境的变化,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都在人的社会生活之中。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内在尺度和外在尺度的统一,这其中蕴涵着深刻的自然生态文明思想,是实践观应有的价值规范,体现了自我与万物、人性与物性、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文明理念。

马克思指出,劳动实践“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这就是说,劳动实践不仅是人从自然系统中获取物质能量的方式,而且是人与整个自然系统实现生态平衡和稳定的运行机制。通过调控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来实现自然系统的良性循环,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自然观揭示了世界生成的本性,揭示了世界由自然界成为“人化世界”的生成过程,强调了人类实践活动对自然界的作用,包含着深刻的生态思想。它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人在生态优化中的作用和人类生存范式等重大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当代生态文明建设中,要以马克思自然观为指导,采取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从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参考文献:

篇9

所谓生态环境意识是人类对自己所生存的生活和活动环境的自觉保护及使其美化的意识,即人们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适应和追求。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维吾尔人是生活在中亚和新疆这个干旱地区塔里木——吐鲁番盆地上的绿洲上的古老民族之一。他们自古以来,从追逐水草、土地和环境的游牧阶段逐渐地进入了稳定居住的农业——园艺经济阶段。该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养成了适应自己生存条件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维吾尔族的传统的生态环境意识在他们在原始时代的崇拜自然和万物有灵论的观点基础上形成并逐渐发展,与他们原始时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密切相关,在他们的生活实践过程中深深地生根发芽,并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同时它在他们的生命意识、民间文化、道德观念和日常生活习俗中生动地表现出来。

维吾尔人从远古时代起就认为客观世界和生命由水、空气(风)、土地、火等四个因素构成的,并且对这些客观物质对人类生命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依赖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结果他们不仅把自己关于客观世界和生态环境方面的科学和人文性的观念,在自己创造出来的语言、文学、生活习惯道德和审美观点上具体地再现出来.而且把这种传统意识代代相传;与此同时把生存环境看作是对生命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对其时刻予以维护。

一、维吾尔人对绿色植被的关爱意识

维吾尔人自古以来,在广阔的田野中自由生活。他们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认识到作为自然界的资源的森林和植物不仅给人类提供物质能源和生活资料,还认识到它们在生态环境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把森林和苔藓看成生命的重要标记之一。维吾尔人的这种环境意识在他们的古代文学艺术遗产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比如在英雄史诗《乌古斯汗的传说》中,叙述了作品的主人公乌古斯可汗某一天在一个神秘的湖中的一棵树孔中看见了神性美女,并娶她为妻的情节,其中森林风景的描述特别值得一提。《牟羽可汗的传说》叙述了盖世英雄布谷出生于非常神秘的两棵树之间的土丘和他长大后与他的同胞弟兄们向这两棵树顶礼膜拜的情节。维吾尔人对树木和苔藓植物的爱护,甚至把它们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在后来的农业和园艺经济阶段中表现突出。在维吾尔人的古代族源和图腾神话中,存在着有关崇拜树木的神话。如回鹘可汗被认为是从神树诞生的。据(元)募集道园学古录》卷二十四《赤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记载,多桑蒙古史》(伊朗)志费尼所着世界征服者史》引证:维吾尔人祖先居住的土拉河与色楞格河交汇的地方,并排长着两颗大树。一天,树中冒出一个土丘,一道亮光从天而降,照在土丘上。从此,土丘慢慢长大了。维吾尔人怀着敬畏虔诚的心情走进时,听到一种象唱歌一样美妙悦耳的声音,而且总有一道天光照射在土丘周围。后来,土丘裂开了,中间有5个帐篷似的内室,每间室内都坐着一个孩子。部落首领们以为他们是神,都来顶礼膜拜:当风吹拂到孩子身上,他们变得强壮起来开始走动。终于,他们走出了石室,被交给乳母照管,同时,人们举行种种崇拜的典礼。他们断了奶,能够说话,马上就询问他们的父母,人们把这两棵树指给他们看,他们走进树中像孝子对待父母一样跪拜,对生长这两棵树的土地,也表示恭敬和尊敬。这时,两颗树突然出声:“品德高贵的孩子们,常来此走动,克尽为子道。愿你们长命百岁,名垂千古!”

高昌汗国时期古维吾尔语诗歌中对树木和绿色环境的描述也十分突出。维吾尔人对绿色环境的爱护,甚至把它们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在后来的农业和园艺阶段表现得更为明显。如:为了改良自己耕种的沙滩地和盐碱地并减少污染土地的物质,维吾尔族农民习惯于村庄和田堤上栽种胡杨、红柳、梧桐、垂柳、沙枣等树木。他们通过实践认识到这种树木有改良土壤.分解土壤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并减少其危害等作用。

历史上生活于典型的内陆地区的维吾尔人在古代时用柏树、香树、骆驼蓬等树木点火或者点香,利用其香味给人治病或者表示对诸神的崇拜。这方面的一部分内容除在《突厥语大辞典》中有详尽的表现外,在维吾尔民间故事中也有所呈示。上个世纪8O年代我国考古学家们从新疆孔雀河一带挖掘出的“具有4千年历史古尸《楼兰美女》旁曾发现一捆麻黄和其他东西”,这说明古代维吾尔人的先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认识到一些树木和植物具有净化环境和杀灭病菌的作用,因此把其看成是神圣树木并已知道多方面使用这些树木和植物的方法。由于维吾尔人历史上靠农业园艺业和畜牧业生活,他们便自觉地认识到树木和植物具有防风治沙,美化、净化生态环境的作用,因此他们养成在村庄和路边植树造林的习惯。他们无论在何处建房居住,都要在住房庭院内修造果园,种植葡萄瓜菜大搞绿化,还在农田周边种植桑、沙枣等果树,他们把这一作法看成是行善积德。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各地人们特别重视果木园甚至有些乡村的名称也与果园有关系。例如:多来提巴格(幸福之园)、夏马力巴格(空气好的园地)、比依稀巴格(象天堂一样的园地)等。另外,维吾尔人的美化自然环境和绿化意识还突出表现在他们的传统服装和住房装修习惯上。如:维吾尔人的传统服装布料图案有的就采用了一些农作物和果树的图案(尤以在他们戴的帽衣图案表现得特别突出)。

维吾尔人古代时期特别崇拜自然。如萨满教就认为蓝色象征神理,崇拜蓝天和蓝色,同时还把绿色看成是兴旺和从政的标志。这种原始信仰和概念在他们创造的神话传说中表现得很明显。因此该民族农民至今十分倚重村庄,注重庭院的绿化,出现损害树木和植物的现象.就会受到谴责。

二、维吾尔人的土地意识

土地至高无尚是古代维吾尔人的主要信仰之一。这一信条在他们传统风俗习惯和多种原始宗教信仰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伊斯兰教认为“人来自于土地,其生命与给养也跟土地息息相关”。他们对土地推崇的在萨满教流行的时期创作的一些神话传说中可见一斑。如在《艾司玛女神》神话中,讲述了这样一个内容:据说天上的天使之皇长得比所有的天使都漂亮,她住在七重天上。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现象都是由这个天使的情绪变化中产生的。天使睁开眼睛,太阳光便普照大地;天使睡觉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漆黑,天使哭了就会下雨,笑丁就下雪.天使呼吸便会刮风.天使张嘴便会狂风大作,天使翻眼皮天气就变坏.天使发火便会发生地震.天使皱眉头,天空便会出现彩虹。

维吾尔人对水和土地的这种推祟意识在鄂尔浑时期产生的碑铭上也有所表现。例如《阔特勤碑铭》上有“腾格勒(天),乌迈女神,土水神保佑我们”的字样。维吾尔人把人类和大自然看作是一个整体,而推崇大自然、爱护土地的意识,在伊斯兰教传人后出现的《福乐智慧》《先知者传》《君子神往》《世事记》等文学遗产中也有突出的表现,甚至认为这种精神是做人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维吾尔人中自古以来就有类似“土地伟大,人也伟大”“土地吃不饱,人也不会吃饱”的谚语。古代维吾尔人还在发生旱灾时公众集中在某一地举行求雨活动。在历史上维吾尔族农民就是再穷也从不挖甘草、麻黄等这些保护土壤的植物去卖钱。就是到现在维吾尔人为死者送葬时将死者尸体放人墓穴并盖上后,就开始诵读《古兰经》,这时送葬的人,每人都抓一把土放在手里,当诵经完毕后,所有人手中土都被集中起来,向墓投去,表示人们向死者亡灵祝福,这些土被称为“崇敬土”。维吾尔族手工业经营者往往把刚开业赚到的钱扔到地上,让钱沾上地上的土后,然后再装进口袋。这样做是希望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兴旺。当前在解决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减少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之间的矛盾处于严峻形势的情况下,保护好土地和自然环境,这具有更大的科学价值。

三、维吾尔人的水资源保护意识

维吾尔人自古以来就认为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之一,从原始社会阶段起,他们就把水看成是神圣的东西并将它神化,还把它看作幸福、兴旺的象征。他们把自己的城市和居民区建在河边。在古代夏季发生旱灾的地区他们搞求雨活动;冬季他们搞降雪庆祝活动,打雪仗。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维吾尔人推崇水的信仰观点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一观点在英雄史诗《乌古斯汗传》中有突出的表现.史诗叙述了英雄乌古斯汗娶一个从湖中树上出现的女子为妻,还叙述了乌古斯汗,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海”(dengiz)的情节。维吾尔族民间故事《会破开的山》则叙述了一个受虐待的孤女的妹妹因喝了“神秘的水”而变成了鹿,而孤女本人在“水神”的帮助下摆脱了敌人的控制的故事。这种故事情节明显地彰显着古代维吾尔人对水的原始信仰。

历来把水看成无比神圣的先辈们在给子女们取名字时往往使用“阔力”(维文意:湖)这个词构成“阔尔特勤”“阔尔毕伽…‘阔尔塔尔汗”(koltarhan)等名字。维吾尔人居住的地方大多数是干旱地区,因此他们先民们特别崇尚水,保护水域和水源已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并认为可与人道主义精神联系起来。维吾尔人历来就有诸如“水伟大,人也伟大”“水是土地的血液”“一口水应得到四十年的敬意”等谚语或传统习惯。维吾尔人不仅禁止在沟渠湖边洗衣服梳头和带牧畜进渠堂饮水,而且还严禁向水中乱倒脏水、垃圾、炉灰等肮脏的东西,甚至把这种行为看成是罪孽,对少年儿童从小就进行上述教育。维吾尔人的英雄史诗《英雄勤钦木尔》中的主人公马合图木苏拉不听其哥哥劝阻去河边梳头.被卡力玛克人首领抓走及后来他的悲残生活遭遇就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现今水的问题已成为当今人类所经常遇到的世界性的大问题,我们为先辈们为保护水资源而作出努力的这种环境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而感到无比的骄傲。

四、维吾尔人对住房和生活环境的改善

追求美、爱护美和再创美是人的本质,也就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方式。维吾尔人特别重视住房建筑设计和美化自己的生活环境,盖房前考虑房屋的位置、阳光、空气等环境。维吾尔人在古代就认为空气是构成世界和生命的重要因素。过去他们的传统居住环境主要是“露天、自在的环境”或“半野外环境”。农民在建房前要充分考虑建房环境,房前要修建前廊,庭院内要栽种果树和花卉。任何~处住房的门窗都要认真、周密地设计,以确保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维吾尔人中有“新鲜空气治百病”和“清洁环境使人健康聪明”的谚语箴言。因此在维吾尔人中早晨起床后立即开门窗换气已成为他们的习惯,他们甚至在冬季的白天开窗换气。他们认为“在清新的空气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将成聪明的人”“在清新的空气中生活的人是健康的人”。着名学者麻赫穆德·喀什葛里在《突厥语大辞典》中提供一部分维吾尔人居住的古代城市的信息时,对这些城市的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作了详尽的论述。维吾尔人一般除了院落外还特别重视房内装饰和室内卫生,他们用图案、雕刻和各种饰物将住房装饰得很漂亮。历史上维吾尔人不仅重视美化自己的住房环境,而且还特别注重清真寺或大礼拜堂的装饰。维吾尔人中还有“不看女人的眉毛而看她的碗边”的谚语。这里的“眉毛”是指女人的外表美,而“碗”的引申义则是指女人所拥有的住房及家具的卫生和质量。平时维族妇女每天很早就起床,先把房内和院子收拾好了以后,再做其他事情。他们在传统的日常生活中禁止周边随地倒污水和垃圾的行为。

五、维吾尔人的动物保护意识

动物是大自然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永远的朋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动物界的作用。维吾尔人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教育以及他们保护动物和鸟类的传统美德和风俗习惯在民间文学作品里表现突出。维族古代神话传说故事绝大多数都是与动物有关的标题,他们都以人和动物的亲密关系作为主题。例如维吾尔文学早期出现的《狼的图腾神话》中.描述了一只母狼将一个古代部落中遇难的十几岁的男孩救了出来,后来这个男孩与这只狼结成伴侣后.狼生了九个男孩.使维吾尔人不但没有绝种.反而继续得到发展的情节。《属相的传说》中则描述了传统的属相年鉴中的12种动物的名称及称呼的原因。在维吾尔民间文学中关于动物的传说故事中.描述人将一些野生动物或传说中的凤凰等救出,后来这些它们做好事报答人类的情节也是较多的。当今维吾尔族传统乡镇居民除了养殖牛羊外还有用鸡、兔、狗、猫等与人作伴的习惯。认为大自然与人类生活同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于是热爱和保护大自然的宠儿——动物和鸟类就成为维吾尔人的传统美德和生活习惯。维吾尔人不管在佛教、摩尼教或是伊斯兰教文化的环境下.都没有为满足消费和谋利的需要而随意猎杀捕捉部分飞禽走兽的习惯(边远地区例外)例如在古代西域除了《投身饲饿》《舍头施人》《挑眼施人》《割肉贸鸽》等故事外,还广泛流传《金光明经》等佛教文学作品宣扬佛教禁杀生的教义。伊斯兰教文化环境中产生的巨作《先知者传》也具体表现出爱护动物和鸟类的人文思想。维吾尔人给已去世的亲人扫墓时,为了鸟类的食用或出于行善积德的用心,往往在墓前撒上麦粒、玉米粒或大米等谷物。另~方面他们认为墓前撒上的麦粒、玉米粒对死者来说起到减少罪孽的作用。在维吾尔人居住的农村普遍禁止捕杀猫、兔、狗等家养小畜,也不得捕捉各种鸟类尤其是燕子、麻雀等。维吾尔人认为无故的虐杀动物是一种造孽行为。在维吾尔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中描述人将一些野生动物或凤凰、山鹰救出,后来这些动物飞禽做好事报答人类的情节很多。维吾尔人保护树木、将土地视为至高无上、崇拜和保护水资源、保护动物和鸟类等古代民俗习惯起源于他们祖先原始时代的万物有灵论和萨满教的影响。现代科学更进一步证明动物和鸟类在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从哲学观点来看,社会存在物决定于人的社会意识。因维吾尔人历史上生活在典型干旱地区,而他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具有与悠久的民族传统,长期以来这种意识不仅表现在他们所创造的民间文学遗产、生活习俗中,而且这种意识在历史上他们所创造的有文字记载的文献上也表现得较突出。例如根据关于在塔里木河流建立的楼兰王国去卢文文献看,大约2千年前维吾尔等民族中曾有正式的保护森林法和关于管理水利的规章制度。

篇10

解决当前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探索并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但解决这一世界性难题,仅靠经济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生态危机除有它的经济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根源,就是人们的生态伦理观念。徽州是中国传统文化积淀最深厚、保存最完整的“标本”,中国古人的生态伦理思想也在这青山绿水和族群村落之间得到了最充分的实践和展现。因此,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探讨徽州生态伦理思想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对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借鉴意义。但这必然有一个创造性的转换和重构的问题,后工业时代毕竟不同于农耕时代,直接地照搬运用,很可能会造成理论与现实的错位,从而无助于现实生态问题的真正解决。因此,对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机遇与挑战保持一种双重的审视是不无必要的。对此问题,本文加以探讨。

一、徽州生态伦理思想的特点与意义

面对曾经富甲天下、人文昌盛的徽州留给我们的中国农耕社会完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大量古村落群,想必人人都无不惊叹和称奇,它们不仅是人类古老文明的见证,而且是人与自然结合的光辉典范。然而,古老的徽州人是如何造就这个光辉典范的?这恐怕要追根溯源到古代徽州人充满智慧的生态伦理观念。总体上说,就是把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精神与古徽州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最高境界。这一点儒家和道家都是认可的。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通,和谐一体。《中庸》说:“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孟子・尽心上》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礼记・郊特牲》说:“阴阳合而万物得。”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天地人的协调、和谐,以保持自然的生机和谐及自然环境的生态。道家崇尚自然,希望通过“道法自然”实现人道契合、人道为一。老子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天地由道而生,万物与人既是平等又是相互联系的,主张顺道而为,复归于朴。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提倡一种“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生命境界。道家以其天、地、人、宇宙万物在“道”中实现了生态自然的和谐统一,构筑起一个朴素、自然、豁达、飘逸的宇宙观、人生观和方法论。所以,秉持“天人合一”,达到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实现自然、人类、社会和谐相处,一直是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最高的生命追求和理想境界。

这在徽州古村落建筑群中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甚至可以说徽州古村落建筑群在根本上就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境界的现实化和具体化。总体上,徽州古村落给人一种独具魅力的较为统一的格调和风貌。这种特殊风格的徽派建筑艺术,实际也正是中国古代以“天人合一”为特征和旨归的生态伦理思想的外在表征。比如徽州古村落的择址和民居建筑都有与其地理条件相适应的布局特点。一般说来,徽州古村落大都结合徽州独特的丘陵地貌结构:群山环绕,川谷崎岖,峰峦掩映,山多而地少,岩谷数倍于土田,因此,比较注重以天然山水为依托,讲究枕山环水,随坡就势,择高台建筑,应合了堪舆学所说的“阳宅须教择地形,背山面水趁人心。山有来龙昂秀发,水须围抱作环形”。[1]P96在古徽州,察山川地势,依山旁水,择吉地建宅,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案例比比皆是。它们大多都是按照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阴阳和谐等生态伦理观念和民间堪舆之术择地而建的。比如古黟宏村,枕山面水,背靠黄山余脉雷岗山,面临新安江末支西溪,以卧牛为形状,并根据牛的生理特性来进行村落的规划和建设,先将村中一天然泉水窟扩展成半月形的月塘(即月沼),形为“牛胃”;然后,引西溪以凿圳绕村屋,其长川九曲,流经十弯,形为“牛肠”,并相互连接贯穿。此后,又在西溪河羊栈河、双溪河架起四座木桥,俗称“牛脚”。这样形成了以“山为牛头,树为角,屋为牛身,桥为脚”的牛形村落。此后宏村的建筑,全部围绕“牛肠”和“牛胃”来建造,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村落规划和独具特色的古村落建筑群。[2]P2这样,整个村庄既水脉环绕,湍流不息,又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同时也解决了村民的饮用、清洗、灌溉和消防等实际需求。由此不难看出,徽州村落不仅富有山水意境,宛如一幅幅凝固的中国山水画,兼有山之静态与水之动态的交汇,山之封闭与水之开放的互补,而且这种特殊的意境,使得徽派民居建筑群落的古村庄很好地与自然保持了“天人合一”的和谐状态,既充分认识、服从于自然力,又对自然很好地加以利用与开发。

同时,为了保护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徽州的很多古村落都特别重视保护植被和土壤,并且制定了不少村规。其中,有的村落以“保龙脉,来龙为一村之命脉,不能伐山木”为由,严禁村民砍伐后龙山的风水林。绩溪龙井胡氏就有禁伐之族规:“堪舆家示人堆砌种树之法,皆所以保全生气也。各族阴阳二基宜共遵此法,尤必严禁损害。”[3]P14另据《橙杨散志》记载,乾隆三十七年徽州府歙县颁布告示,严禁在溪口山冲要脉等处“采伐”、“开凿”、“挖煤采石”,“倘敢故违。立拿从重究治”。[3]P14又据《白杨源志》记载:“各村祠下之山林,赖祖栽未向理,斧斤不时入伐,……若不经理严禁,恐做尤不堪设想,故今邀集公众议决,将山场树木,概行严禁……如违照章重罚,觉不宽容。”[3]P15从上述宗规、府令和议章可见,当时徽州人对自然界的山石草木、土壤植被是非常珍视的,认为它们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宗族命运息息相关,所以采取了各种措施来禁伐禁凿,以保护民众聚居地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由以上的分析可见,尽管徽州古村落林林总总、形态各异,但其总体特征却是显著的、鲜明的,它们大多依山傍水,处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一方面充分认识、服从于自然,另一方面又对自然很好地加以开发与利用,从而保持了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以及自然、人类、社会和谐相处,体现了古徽州人充满智慧的生态伦理思想。在全球生态日益恶化的今天,它正在受到国内外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它所拥有的丰富的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和生态智慧对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显然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性和借鉴意义。

二、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在建设生态文明中面临的挑战

今天,充分肯定徽州古村落所体现的生态伦理思想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但它毕竟是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孕育而成的具有农耕社会特色的生态伦理思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工业化社会乃至后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徽州古村落的原生态文化存续的基础已开始遭到破坏,原来古村落所具有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局限也开始受到冲击,甚至被打破。在这种状况下,我们一方面要看到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对今天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意义,增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冲击所带来的古村落现代生态失衡与破坏。从这个意义上说,进一步分析徽州古村落现代生态失衡的表现和根源,探讨和解决传统生态文明向现代生态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徽州古村落建筑群的总体风格基本上表征了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但这又不是后者可以完全解释的。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从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古代的徽州村落业已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对农业的依赖,而是靠境外的徽商和徽籍官僚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反哺乡里来保持繁荣,是典型的寄生型村落,其经济形态属于资源寄生型。村落的主人是那些累资千万、富可倾国的大商人或出将入相、主政一方的大官僚。他们掌握着大量的财富,衣食无虞,无需向徽州本土索取生活资源,从而能够有足够的条件超越一般的农民意识和现实需求,而陶醉于对自然的欣赏与吟咏,流连于天人合一的精神之域,追求人道合于天道,营造宁心怡情的和谐世界。”[4]P49这就是说,徽州古建筑群所体现出的人与自然的充分和谐及其生态伦理思想是有其经济的富足作前提保障的,在某种意义上,它更像是古代徽商或徽籍官僚们的“后花园”。但随着徽商的衰落,徽州古村落的生态和谐就逐渐失去了昔日的资源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慢慢地被打破了。特别是改革开发后,一方面现代文明以其裹挟的技术优势、现代性的价值观念和物质产品的诱惑,正在形成一种快速地解构着农业文明的摧毁力,另一方面当代的徽州古村落正在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努力地向现代文明转型,以至从前的富商返乡享乐、仕绅退隐休闲的文化园林变成了现时代的旅游的生产基地,以前的资源寄生型的经济形态变成了现时代的资源内耗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村落的主人也由过去的富商、绅士变成了地道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村吃村的平民了。所以,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因此,这种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形态的转变在破坏着徽州古村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的同时,也考验着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在社会现代转型时期的生命力。

总体上,徽州古村落及其体现的生态伦理观念是适在应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之需要而建造起来的,它的空间形态、内部结构、材料质地、环境容量等均与农业文明条件下能量的消费方式和人均消费总量相一致。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现今的人们生活消费的能量形态(种类)、消费方式、消费条件、消费量均大大突破了传统社会的规模,因此,现代生活必然对古村落生态系统整体产生不可抗拒的破坏性力量。同时,徽州古村落在其形成和发展的漫长历史行程中,缓慢地产生了维护古村落生态的一系列传统民俗文化,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社会的急速变迁,特别是旅游业的直接刺激,现今的古村落里的人们已经没有先辈那样的热情与自觉意识去维护村落的生态环境了。这势必进一步加剧徽州生态文明的危机,同时也挑战着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在社会现代转型时期的生命力。所以,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我们一方面要看到徽州生态伦理思想对今天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意义,增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意识。现在“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已经由国家文化部批准正式挂牌设立。它标志着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特定时段典型代表的徽州文化,其保护、承传和弘扬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冲击所带来的古村落现代生态失衡与破坏。所以,对徽州古村落及其所体现的生态伦理思想,我们要有一种当代的问题意识。而当前问题的关键是:农耕社会的生态伦理思想如何通过创造性的转化、重建,与工业社会实现有机对接,从而在当下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

参考文献:

[1]汪昭义.徽州村落视野中的生态文化意蕴[J].黄山学刊,19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