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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学研究生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研究背景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广义上的法律援助主体并不限于政府,社会各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均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国务院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在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总结后,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与社会混合型的法律援助运作模式。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晚,援助力量薄弱,法律援助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支撑。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出现一方面对于缓解供求矛盾、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这对于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在现阶段,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还远不成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机制来规范,法律援助的效果也受到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高校法律援助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对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
高校的法律援助活动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由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让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责任感;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出现和普及也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铺平了道路。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起步则相对较晚,直到21世纪初才引进这种法学教育模式。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并依托其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截至2012年12月,我国已有151个高校的法学院或法学系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这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以武汉地区的高校为例,武汉大学1992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并依托该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后与社区居委会有机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
(一)武汉大学的法律援助
武汉大学是我国最早一批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高校之一,其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发展优势,在武汉群众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二十余年来,中心面向全国为社会弱者义务提供法律服务,许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依法讨回了公道,走出了绝望和无助的困境。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已接待咨询约50000余人次,回复信件近21000余件,电话咨询约38000余次,通过中心的网站提供法律意见1000余次,诉讼案件达18650余起,胜诉率达78%。现在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已经不依托于武汉大学,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其发展模式在我国高校学生法律援助中独具一格,特色鲜明。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美国福特基金会、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于2000年5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中心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共接待来访者9000余人次,回复电话、信件2000余件次,写作法律文书3000余份,各类案件1200余件,其中包括创中国民间法律援助标的额之最的阳新县8岁儿童石某某高压电电击人身损害赔偿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湖北某船厂150余名职工房屋纠纷集团诉讼案等重大案件,受益人群遍布全国各省市。中心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尽最大努力,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实现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中南民族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它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律诊所的特色之一。中心截至2012年12月已接受咨询2000余次,承办案件70余起,到社区服务8次,社会调查2次。其中办理的案件以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居多。目前,中心已经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一起,就“少数民族及其他少数人语言法务翻译诊所援助教学法探索”课题进行调研,并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四)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
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起步相对较晚,其最大的特色是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也仅限于该社区居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设立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与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合作、相互配合,遴选课业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居委会为据点,为寻求法律帮助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写作法律文书等服务。该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案件及接受咨询40余次,其中20余起为家庭和财产纠纷。该校法律援助中心运作资金主要是由该校法学院与居委会共同负担。由于资金短缺等限制,该中心遭遇了不能扩大受众、进行更深入的法律援助的尴尬。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在补充法律援助资源,扶助弱势群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高校援助机构在诉讼中存在局限性
第一,目前我国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定位为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补充,却没有在立法上得到确认和支持,这一状况使得某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诉讼时身份不明的尴尬和运作不畅通等问题。
第二,高校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并不具有律师身份,他们只能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来办理具体案件,因此学生的调查取证权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要想像律师一样开展法律实践,无论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状况势必会影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与社会的广泛接触,对法律援助活动的顺利开展形成巨大的障碍。
(二)对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成立具有特殊性,其依托的是高等院校,因而其首先要受高等院校的领导。其次,由于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故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又应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可能造成因管理权限不明确而带来的管理缺失或管理冲突。其负面效应在于,一方面使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作缺乏合理规制,导致无序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管理和监督的不明确,会导致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社会支持,而生存艰难。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资金支持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到的最大问题便是资金不足问题。这一问题在不同的高校存在的程度有所不同。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可以获得外来援助,但是相关基金会对于受资助的高校法援组识的审查非常严格,因而获得资助的高校比较少。其他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学校团委、院、系资助(如中南民族大学获得学校专项拨款);社团会费;商家赞助(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拉外援的方式曾得商家赞助);各种基金会资助;律师事务所资助;社区组织临时性赞助(如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律师赞助等等。经费不足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负担不起进行案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不得已放弃了一些原本可以办理的援助案件,这直接影响了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
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援助立法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基础上。就我国目前而言,法律援助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法规。除《法律援助条例》之外,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一般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尤其是在民间法律援助方面,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民间法律援助组织进行规范。因此,这就需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为高校法律援助确立法律依据。
首先,应对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地位予以确认。像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这样成功注册的案例并不多见。只有立法确认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合法主体身份,进行统一注册登记管理,才是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迈向规范化的第一步。
其次,开展法律援助的高校学生的资格问题应当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法律职业化教育的角度出发,承认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的“准律师”身份,使其在真正地从事法律职业之前,充分地参与法律实践,同时也为法律援助的高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高校与司法行政部门双层管理体制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作为高校内设机构,应当在日常工作、人事安排、行政管理等方面接受本校职能部门的领导,以便正常运转,获得支持。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在人员资格、场地、工作范围等问题上服从其管理,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从而保证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杜绝低质量的法律援助机构出现。
一、引言
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考斯基1974年最早提出信息素养的概念时认为,“信息素养是指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能”。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涌现,信息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信息素养也有了更为深广的内涵。2015年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框架》中对信息素养的定义为,“包括对信息的反思性发现,对信息如何产生和评价的理解,以及利用信息创造新知识并合理参与学习团体的一系列综合能力”[1]。如今信息素养不仅包含对信息的检索、获取、使用、传播、共享、评价等能力,也包含了对信息及知识内容的创新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仅仅依靠传统的文献检索课程是无法达成的,而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则能事半功倍。
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信息素养教育现状
2019年3月1日至15日,通过网络调查和电话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对广东省10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8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的调研结果显示: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信息素养教育主要是以文献检索课为主、以专题讲座和培训为辅的传统模式,还很少开展嵌入科研和教学的信息素养教育;在被调研的18个高校图书馆中,18个馆均有面向师生的关于数据库使用方面的专题讲座或培训,有17个馆开设了文献检索课程,有12个馆开展了新生入馆教育,只有广州大学图书馆进行了基于科技查新的嵌入式信息素养的深度实践。
三、广州大学图书馆以研究生开题查新为载体的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实践
(一)研究生论文开题查新工作的开展。科技查新是指以反映查新项目主题内容的查新点为依据,以计算机检索为主要手段,以获取密切相关文献为检索目标,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方法,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做出文献评价的情报咨询服务[2]。研究生在论文选题到开题报告撰写的过程中,对选题方向、实施方案等的修正调整都是以文献检索、获取、研读、综合分析对比为基础的,为研究生提供论文开题查新服务可以将信息素养各种能力的培养嵌入到学生的科研和学习中,是实施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广州大学图书馆研究生论文开题查新服务与一般的科技查新服务的不同之处在于,研究生不仅仅是项目委托人,而是要参与到完成报告的每一个环节,是完成报告的主体,查新员的定位是指引和辅导,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二)研究生论文开题查新的成效。2013年3月至2019年5月,广州大学图书馆先后为来自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和数学学院的506名研究生提供了个性化的论文开题查新服务,指导研究生熟练使用检索工具、全面准确地收集文献、深度阅读并综合分析文献,进而调整选题方向、提炼创新点、优化研究方案,显著地提升了我校研究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效率,得到了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的肯定和好评。(三)经验总结和方案优化。广州大学图书馆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得益于两点:(1)采取了合作式教学,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的开展是基于图书馆与相关职能部门、院系以及研究生导师之间的紧密合作。图书馆在开展研究生开题查新服务前,有针对性地推广普及科技查新服务,得到了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的支持,2012年10月,研究生处拟定了《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查新暂行规定》,要求理工类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前必须提交开题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各相关院系也在研究生开题前积极配合图书馆安排学生参加开题查新培训,开题查新过程中查新员与研究生导师之间也有频繁的互动交流。(2)采取了体验式学习。不同于传统文献检索课与应用剥离的模式,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中检索、评估、使用等技能的学习是依托也贯穿于具体的研究任务(论文开题)中,老师的教学是问题导向式的,学生的学习是深度体验式的,在用中学、在学中用,因而掌握得更全面而深刻。广州大学图书馆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模式也存在两个局限有待改进(图1虚线框部分):(1)因广州大学图书馆没有开设文件检索课,学生的检索技能较差,导致个性化辅导环节效率较低,存在很多重复性讲解,可充分利用图书馆既有资源,比如推送数据库使用培训、各种专题报告、微课资源、慕课资源等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解决共性问题,从而提高辅导效率。(2)因人力资源有限,未能好好利用用户反馈系统。开题报告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服务的结束,重视用户反馈,提供追踪服务可使信息素养教育具有可持续性,同时也能累积数据、及时发现问题、指导优化现有流程和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072-01
我国西部地区包括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在内的12个省市自治区,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各个方面不断得到发展,但与东部地区相比,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快西部发展,对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对大量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西部地区近年来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可以说西部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然而,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认识并最终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未来西部研究生教育继续向更好方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1 西部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办学条件和学术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西部高校虽不断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但研究生教育的实验、教学等硬件环境却严重滞后,对于一些重大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新兴学科发展的研究条件、研究手段都十分缺乏,研究生的科研经费也明显不足。在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些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学校经济创收的主要途径,在不具备足够学科带头人和梯队人员,或者根本就没有专门学科队伍的情况下,通过非学术因素获批后,盲目大量招生,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少学生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研究生教育质量也必然下降。
1.2 导师队伍参差
西部地区学校研究生大量招生后,虽然很多导师能做到对学生认真负责,但很多学校的导师队伍也存在问题。导师队伍学历结构整体偏低,年龄层次偏大,在推进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国际化方面本身都难有所作为。有相当数量的导师缺乏研究项目或经费不足,研究生依然是受本科式的书本教育,并未投身到学术研究中去,缺乏实践。一些导师只顾自己做课题或搞行政工作,对学生缺乏引导和交流,研究生培养质量也随之下降。
1.3 研究生培养制度与模式
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缺乏差异,大多数强调理论的创建,各类研究生培养标准整齐划一,缺乏个性,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对薄弱,无法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在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口径过窄,不能体现学科交叉的发展趋势。培养课程的设置过于陈旧,不能反映最新学术成果、研究进展,有些课程完全是因人而设,并没有真正考虑现阶段课程如何设置才最合理,不能跟上科学技术和时展。同时因扩招速度过快,一个导师要带十几甚至几十个学生,专业课程也进行大班教学,研究生在整个课程学习过程中处于盲目接受知识的被动状态,学生依赖书本的惯性思维无法改变。
1.4 毕业论文质量堪忧
国家对学位论文的要求是明确的,但现实中情况令人堪忧。研究生阶段最关键的事情,一是找工作,二是完成毕业论文。然而二者相比,毕业论文往往被冷落。美国一位研究大学教育的学者布鲁斯指出,硕士学位本身如果已不再是学术造诣的标志,而仅仅意味着能过上一种收入可观的生活[1]这无疑是研究生教育的退化和悲哀,是对研究生教育固有理念的破坏。现阶段研究生论文存在以下几点重要问题:①研究生论文抄袭现象严重;学生充当剪刀、浆糊的作用。②研究生论文创新性不够,包括论文选题、实验方法等;好的论文选题应该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还要有可实现性[2]。③研究生论文答辩流于形式。由于参加答辩的评委大部分是本校或导师熟悉的外校老师,为照顾彼此情面,答辩都容易通过,非学术性因素对学术的影响较为明显。
1.5 西部研究生教育缺乏特色
西部地区高校办学模式单一,研究生教育缺乏特色,人才的培养多表现为创新动力缺乏、创新能力不足。因此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认识到西部在人才需求上的特殊性,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不大。
2 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所引发的思考
2.1 调整学科结构,提高办学环境和学术
科学规划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实现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良性互动,是改变西部教育落后局面的重要保证。切实从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结构出发,扶持一批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特别是西部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加速以环境保护建设和以交通、能源、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工程学科的研究生教育,适应西部开发的需要;大力发展电子科学、信息与通信、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学科和新能源,生物技术等新兴学科[3]。
2.2 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不断进行创新教育
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仅表现在论文质量,更表现在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创新思维与能力。为了使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得到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良好培养,西部研究生教育还需要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除了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不断改革现有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也非常必要。建设以激发研究生积极思维,主动参与的研究型课程,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3 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培养学生正确的学术环境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西部地区导师队伍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从数量上均不能满足需求,导师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在导师队伍建设中,要增加投入,完善机制,改善环境,增强吸引人才的能力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学历层次,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导师遴选条件和淘汰制,选出具有真才实学的导师。另外,可以改革导师个人指导制度,以导师小组制代替导师个人指导制,使导师资源共享,开展联合研究与协作培养的制度。
2.4 注重过程管理,保证论文质量
论文的撰写是对研究生学习的总结,然而写论文不是最终目的,完成论文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要保证论文质量,必须对论文撰写的整个过程严格监控,在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环节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对于论文的送审可以采取盲审、随机送审等方式进行,严把“出口关”,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5 结合西部特点,发展特色教育
由于研究生培养与社会需求息息相关,西部地区如何培养研究生,培养怎样的研究生,应该把社会需求作为学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以学科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在研究生教育中引入市场机制,根据西部大开发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模式,真正实现自主办学。通过西部高校与当地政府、企业的联合,高校出师资、政府和企业出资金的办法实现产学研结合是建立科技与经济密切联系的新体制的重要手段,加强西部与东部、中部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也欢迎国外高校和企业来西部地区联合办学。
参考文献
我大学毕业时被分在清华的建筑历史及理论教研组当研究生。1961年我这个研究生有幸参与教研组进行的两次大规模的学术考察活动。第一次是在北方考察历史遗址、古建、园林,第二次在南方,则主要是园林。两次都由莫宗江先生带队。每到一处都是莫公(当时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莫公”)为我们“导读”。他边走、边看、边讲,揭示了许多我们看不出或不懂的美景和典故,特别是点评规划设计的成败,言简意赅、切中要害,入情入理。他既要对我们这些晚辈进行教学辅导,还要围绕自己的课题抓紧深入研究、实地拍照,所以总是忙得不亦乐乎。那时正值的困难时期,连香烟也要限量供应,这对劳累不堪而曾是烟不离口的莫公真是相当够呛,可他却每到一处总是神采奕奕。
这两次学术考察使我为中国古典园林倾倒,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古为今用的广阔领域。1962年在我的研究生课题定向时,我竟然没有按照梁思成先生和系里原来希望的那样选宋《营造法式》,而表示想研究中国园林。事后又为此好几天心里忐忑不安。於是我去向梁先生汇报一下我的心思。可喜的是梁先生毫无责怪之意,并尊重我的志愿。他说:“你有志于研究中国园林,这很好。这方面请老莫(即莫宗江先生)指导最合适。他对古典园林研究很深。不但造型、尺度十分精到,而且对这种东方的美有特殊的感受,对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亭一阁、一情一景都能讲出许多道理。”从此,我就正式追随莫先生学习中国皇家园林了,一学就是三年。
这时正值、自然灾害之后,全国正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这是风平浪静的三年,清华园洋溢着浓浓的学术氛围。清华建筑系历史教研组在中国古代建筑史方面有两个重大课题,一个是梁思成先生宋《营造法式》研究。一个是莫宗江先生的颐和园研究。莫先生在关于清代北方十大皇家园林,特别是颐和园的来龙去脉、规划布局、景点设计、艺术特色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他曾在教研组小范围内讲过几次《颐和园研究》。他到颐和园进行现场研究有时叫我随同前往。他不时会提出问题要我回答,促我思考。一次,他让我分析一下“意迟云在”、“重翠亭”和“千峰彩翠”这三个处在一条路上的建筑的景观特色。为此,我在这三处转了好几次,画了速写及平面图,后来发现在造景方面除建筑的形式、位置外,道路与建筑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我把这些图和体会向莫公汇报时,他笑着表示满意。然后,他让我接着做一个课题,把昆明湖中的龙王庙这个岛屿作为景点进行研究。对当时的我这就是个大题目了。我学着莫公的工作方法,查阅历史文献资料、弄清沿革,从全园总体布局上进行分析,对岛上建筑群进行测绘并研究,摄影、画图、成文。在此过程中不断受到莫公指点。在他鼓励下,我将这篇文章送交《建筑学报》发表。
这时莫先生给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研究生论文题目定为《颐和园后山西区若干风景点的园林原状、造景经验与修复改造》。莫公就是这样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一步步引领我进行学术的攀登。他对我们年轻人的教诲总是严格而又慈祥,高深而又浅出。他曾经说要在一场大雨之后带我们年轻人去看香山的瀑布,这是他独到的发现。可惜,时光流逝却始终未能成行。
莫先生在从事课题研究、带研究生、给同学讲授中国建筑史外,还在教研组内部给教师作专题讲座。如:他在教研组内曾系统地讲《中国古代建筑法式制度》,内容丰富,分四次才讲完。有一次我和年轻教师一起带学生测绘古建筑实习之前,莫公专门给我们讲了《清官式的基本作法》。从莫先生那里得来的关于古建筑的系统知识,可以说是我受用终生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还回到母校专程拜访莫先生,就唐代建筑问题向他请教。他仍像当年我在校时一样,不厌其烦地向我讲解传授唐代建筑之要领,对于我在西安设计新唐风建筑是莫大的鼓励与支持。
中图分类号:U4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目前,随着世界范围内人口急剧增长a,地表土地资源越发紧张,人们开始注重地下空间的应用。地铁隧道作为一种有效的应用土地资源的手段很受重视。
我国目前隧道的修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隧道的长度越来越长,隧道所处的地质环境越来越复杂。其次,隧道在施工过程中经历了从钢钎大锤施工到新奥法施工再到目前的盾构机施工,施工的工艺越来越精良,速度越来越快了,水平也越来越高[1]。因此研究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国内外研究现状
盾构施工法在隧道施工的过程中有着比其他方法更加有力的竞争力,它可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地面上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而且对地层性质要求不是很高。所以在国内外隧道的施工中,人们首选盾构施工法,但是盾构法施工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施工的过程中和在隧道后续的使用过程中会造成对周围地层的扰动,严重时会导致地面的塌陷,建筑物的倒塌,所以采用盾构施工时要注意开挖面的稳定性问题。
隧道盾构法是使用盾构机,一边控制开挖面及围岩不发生坍塌失稳,一边进行隧道掘进、出渣、并在盾构机内拼装管片形成衬砌,实施壁后注浆,不扰动围岩而修筑隧道的方法[2]。
人们通过多年来的研究探索,对隧道盾构施工时开挖面的稳定性分析以及与地表沉降量的关系,提出了很多可以借鉴的观点,但对于软粘土中的施工,研究的不是很充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
我国在盾构技术方面也在近几年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在理论发展的同时,针对我国的一些特殊地形进行了特殊研究,对已经存在的公式进行修正,从而得到适合中国国情的隧道盾构施工方法。
Peck在1969年提出了地表沉降量的横向沉降值的计算方法;Clough Schimidt Attwell等人在Peck的基础上,提出了盾构在含水塑性粘土的地表沉降槽的宽度计算公式以及地表沉降的经验公式[3]。在对前任研究的基础上为研究隧道在盾构过程之中地表沉降量的问题,为了更加联系工程实际纵向沉降量经常用Peck提出的另一个公式:
(式1)
式中主要参数含义:为沿隧道方向的地表沉降;L为盾构机的长度;为地层损失。
2两种开挖面平衡模型
隧道在开挖的过程之中开挖面的破坏形式有三种:第一种破坏形式土体的锥形体在滑动中沿着圆弧路线滑动,第二种是两个锥形块产生沿着圆弧形路线滑动从而产生破坏,这两个锥形体是相交的关系。第三种破坏情况是在圆弧路径上两个并排位置关系的锥形块产生运动,最终发生破坏[4]。
为了研究开挖面稳定性问题针对以上三种破坏形式提出两种模型,中心平衡模型和合力平衡模型。
中心点平衡模型,取盾构机开挖面的中心点作为参考点,来研究两侧土压力的平衡,来确定最终施加力的大小。并且还能够得到开挖面上的力的分布,进而可以求出开挖面两侧压力差值的分布情况。
盾构机前面产生的土的压力:
(式2)
盾构机应用土压平衡盾构方法在开挖面中心处产生的土压力:
(式3)
施加在开挖面上的支护力的值:
(式4)
合力作用点平衡模式,参考点的位置是合力作用点,在这个参考点上建立平衡方程,来确定所要施加的力的大小,从而可以确定开挖面两侧压力差值分布的情况。
假设在开挖面上的合力的作用点的埋置深度为H(即合力作用点距地表之间的距离)则:
H=(式5)
由于要在开挖面保持压力相平衡,则:
(式6)
盾构机在刀盘附近的支撑力为:(式7)
假定隧道所处的地点是一个土质较软,土层性质较单一的地区,具体数据如下:土的重度为20,,埋置深度为20m,所选用隧道的直径分别为:5m, 10m, 15m。应用以上两种模型研究不同隧道直径的压力值。
图1图2
根据上面的两个坐标图,可以总结出一些规律:
1、应用两种方法在相同的埋置深度的条件下,三个不同直径的压力差值是不同的,具体关系是:直径越大压力差值的绝对值就越大。
2、心点平衡模式所绘制出来的图形为中心对称的,合力平衡模式却是非对称形式的,因此,如果采用合力点平衡模式有可能会出现超挖或者是欠挖的现象。可得结论对于同一性质地层中进行开挖的过程中,采用中心平衡模式对于隧道的开挖很有利。
3 稳定性系数
由于伴着盾构隧道直径的增大,隧道开挖表面积也会随着增大,开挖面两侧的压力值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5]。为了判断隧道在开挖过程中是否是处于稳定的状态,并在判断在开挖后使用何种支护措施,我们有必要用一个数值来表示隧道的稳定性,即开挖面土体稳定系数:
=(式8)
;为隧道在施工过程中应用土压平衡方法或者是其他方法施在开挖面上的支护力;。
稳定系数的大小会影响到地层的稳定性,稳定系数愈大,土体的稳定性就越差[6],土体就越容易发生剪切破坏,会增大地层的损失,增大地表的沉降量。如果,稳定系数很小,说明支护力相当大,支护力大于土体产生的土压力这就导致了,地表土体会产生隆起。所以,稳定系数大小的控制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工程师经过大量的工程实例得出下面的结论
4地表沉降和稳定性系数之间的关系
为研究地表沉降量和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将1式和8式联立可以得到:科洛夫推导在低塑性粘土中稳定性系数和地层损失之间的关系式[7]:
(式9)
,; m为,取值在0.002-0.006之间。
在施工过程之中,要开挖面上方安放大量的监测设备,用来监测地表的变形情况,其中稳定性系数就是一个重要的监测项目。当盾构机逐渐接近并来到放置监控设备的地区时,要紧密观察仪器的数据变化。如果发生数据变化过大,那么就要进行施工的调整,并分析产生现象的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所施加的推进力要大于土的侧向压力所以在地表一般会产生轻微的隆起。如果地表隆起严重则说明施加的推力过大或者是推进时速度太快,导致地面隆起。如果地面产生严重的塌陷,很可能就是因为推进的速度过慢,土压平衡盾构时所施加的土压力过小。
研究开挖面稳定性与地表沉降量之间关系时选取盾构法施工条件下直径为5m,10m,15m的隧道分别作为研究。分别取隧道开挖面正上方和隧道边缘处做研究总结成下表:
表1隧道中心点上方地表沉降量和开挖面稳定性的关系
(m)
D=5m 0.55
D=10m 1.60
D=15m 3.21
开挖面所处的状态 弹性变形,较稳定 弹性变形、塑性变形 塑性变形开挖面不是很稳定 开挖面失去稳定性
表2 隧道边缘地表沉降量和开挖面稳定性的关系
D=5 0.62
D=10 0.93
D=15 0.73
开挖面所处的状态 稳定,弹性变形 弹性变形、塑性变形 稳定性破坏 破坏,失去稳定
通过研究以上两个表格可得到以下结论:根据隧道中轴线上方土体沉降量的数值,来对隧道开挖面的稳定性进行判断。应用两种方法在相同的埋置深度的条件下,三个不同直径的压力差值是不同的,具体关系是:直径越大压力差值的绝对值就越大。可以说,直径越大,盾构时开挖面上的压力就越不平衡,施工难度就越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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