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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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现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分析.
(一)现行准则中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准,势必将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现阶段推行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以控制为准则。这样将会对合并财务报表带来巨大的影响。前阶段推行的会计制度要求合并范围可以不包括相关比重小于10%的小公司;含有特殊业务的子公司也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但是现阶段会计准则规定达到相关要求的子公司应该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加大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复杂性,合并报表中的资产、收入、成本、利润将会大大增加,这些数据的增加将对企业运转情况,现行的资金状况,财务支出与收入等等,影响巨大。如果企业运算不当,把没有合并资格的子公司和不符合纳入合并范围要求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企业各项财务的运算,将会给企业留下大量的盈余空间,进而对管理企业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可估计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界定哪些子公司被纳入或者不被纳入到合并会计报表对整个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二)现行准则对合并报表的质量和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的会计准则更大力度的要求企业必须体现控制的经济实质,从而减少每个个体企业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影响,进一步减少财务风险,这时企业的财务成本也会因为合并报表而增加。例如:子公司在经营企业时,发生的亏损应该把其分配在母公司与其少数股东之间,少量股东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受的份额如果比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当季亏损少时,其剩余的份额应该合理的进行处理:根据合同协议来要求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责任,并且有能力弥补份额的少数股东,该项余额应按协议减掉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权益。该子公司在当期获得的利润,,需要先弥补母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剩下的应该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三、合并报表理论的国际比较
新会计准则下对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将总公司的所有子公司作为合并报表范围,虽然这已经是一项重要的进步,可是在合并范围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合并会计表中的股份持有问题。依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使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的对合并的范围进行控制,由于新会计准则之下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计算持股比例的方式,这样很容易使持股关系在合并的业务中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最终使合并信息出现差错。第二是暂时控制的问题。暂时性控制问题因为没有固定的规定,这就使公司可以借助漏洞进行利润控制,但没有将子公司计算在合并的范围之内,造成利润计算的损失。
(二)长期的股权投资计算对经营产生的影响
新会计标准影响之下,母公司对合并的子公司利润要用成本法进行计算,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按照权益法做相应调整,但是这个方法中母公司不会随着子公司利润变化而发生变化,这就会造成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失真的情况发生。除此之外,因为经常采用的是成本核算的方式,所以在后期需要经常对权益法做相应的调整,这样会增加企业的账目核算难度,最主要的是因为总公司在分配子公司的利润和股份时,要根据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但这样会使子公司成为总公司利益的操纵木偶。
(三)合并会计报表对财务成果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之下,企业合并方式可以通过收购来实现,而被收购的企业自身收益及负债情况都将计入总公司购买的成本,但在权益法的规定下,如果该部门的资产有留存,就可以直接合并到企业报表之中,但是不可以作为母公司收购的成本,只要被收购的公司在收购之前有收益和存留资产,被收购后的资产必将作为收购者法定的利润。在新会计准则中,可以通过权益结合的方式,将被收购的企业收益计算进会计报表之中,这对收购企业资产增加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方式会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
(四)确认合并报表范围时出现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根据会计报表中所有权的合并理论,将会计报表进行合并时需要将报表按照总公司的持股人比例进行合并工作,新会计标准下需要对总公司的控制与被控制权进行了表决,但是却没有一个严格的计算方法,这就使计算的结果变得多样化,使处理方式缺乏统一标准。第二,暂时控制中的问题,在总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赞成收购的支持率时,总公司才可以进行公司收购行为,但是新会计准则并没有将收购后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加入合作的范围。第三,非营利性的公司是否被纳入合并的范围。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关系较为复杂,这就需要依靠一些事业单位的帮助,但是非营利的公司不参与政府财务的核算,却可以使用其特殊的地位进行监管,成为国有企业中掌控利润的工具。
二、解决新会计标准下合并报表中出现问题的方法
(一)完善对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诠释
在企业合并法规定中应加强对企业合并报表编制方式的补充,即权益集合法与购买法,并且对这两个名词进行科学的解释,但这两种方式对企业的经济影响是不一样的,购买法是根据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权益集合法则是根据账目的价值进行计算。在一般情况下,子公司的资产账目大都低于公允价值,可是在企业的合并报表编制中应使用权益结合法,根据子公司中最低的纯资产进行账面价值的估算。虽然现在的国际走势都在使用购买法,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制度,使用权益结合法才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对控制企业使用各种各样手段进行收购,调整利益的结构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采用公允值进行计算
在购买法的股权中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可以采用公允值进行计算,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子公司资产出现双重计算的问题,符合会计法的目标,并更好的根据合并法实现合并会计编制的目标。
1.明确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现金流量表的最主要内容是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化情况进行揭示,因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就显得至关重要,只有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明确之后,才能编制正确的现金流量表。然而目前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是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由此可以看出,目前的会计制度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的规定是比较笼统的,具体的确认标准并没有进行说明。这样对于企业来说,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实际核算时,很难准确地进行判断和确认,因此我们应当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以具体和明确的方式放在现金流量表的附录部分,这样就能够使现金流量表更加清楚和一目了然,不但有利于财务人员进行操作,而且还能使现金流量表提供更直观有效的重要信息。
2.改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在现行的会计制度下,现金流量表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编制方法,具体来说,对于现金流量表的主体部分采用直接法来体现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而对于现金流量表的补充部分则采用间接法把企业的净利润改变成现金净流量,同时对各项目的填列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财务工作人员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并不深入了解,因此使得企业公开的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大大降低,不能够真正反映企业的现金流状况,究其原因是因为现行的现金流量表填列方法不直观,很多的项目是间接调整的,与财务工作人员的思维习惯不一致,因此我们应当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进行调整,使得其中的调整分录得到更加直观的展示。如管理费用项目就可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如下调整。通过这样的调整以后,就使得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更加一目了然,编制方法也变得更加简单易懂,这样就促进了现金流量表能够真正给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资产负债表的改进探索
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资产和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它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的资源存量和财务状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繁荣,资产负债表的项目逐渐增多,内容变得日益复杂,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只有不断加强资产负债表的改进才能提高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和其应用价值。
1.统一计量模式传统的会计计量模式主要是采用了“历史成本/名义货币”的模式[3]。然而现在已发生了变化,财务信息已经成为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传统的历史成本已难以满足时代的要求,现时成本和重置成本等多种计量模式纷纷出现,使得计量模式日益纷繁复杂。有的资产负债表采用历史成本,有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现时成本和重置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资产的根本内涵有了较大的区别,失去了相互之间的可比性,因此我们应当对计量模式进行最大程度的统一,为此我们可以使用“历史成本/名义货币”作为基础编制资产负债表,然后把各项资产的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坏账准备和计提减值准备作为补充资料展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就可以使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更加准确,而且使得信息的使用也更加便利。
2.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资产与负债一般情况下,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估计和判断,而这些估计和判断大多都是根据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进行的,如计提跌价准备、确定资产经济寿命和递延所得税等都是由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主观的估计和判断,而且判断结果不经过任何论证就进入了资产负债表中,因此使得资产负债中的信息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为了提高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我们应当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资产与负债,把主观的估计和判断加以一定的限制,也可以将原始的会计信息直接传递给资产负债信息的需求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资产负债表的改进。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12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根据这一规定,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有资产总额等四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选用。例如,当被审计单位净利润接近于零时,不应将净利润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当被审计单位波动幅度较大时,不应将当年的净利润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而应选择近年的平均利润;当被审计单位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时,不应将资产总额,净资产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
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有固定比率,变动比率两种:
1。固定比率法。采用固定比率法的计算公式:
判断基础×固定比率=重要性金额
如资产总额(期末)1000万元×重要性水平1%=10万元,则确认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为应查的重要性金额,10万元以下即为非重要性金额。
固定比率的参考标准:(1)净利润的5%-10%(净利润较小时可用10%,较大时可用5%);(2)资产总额的0。5%-1%;(3)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
对亏损企业或微利企业,选用重要性水平指标时应慎重。
对负债事项重要性金额的确认,可通过分配方法;
如企业期末负债总额为1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0万元,会计报表整体重要性金额确认为:资产总额1600万元×1%=16万元;则负债重要性金额为16万元×1200万元/1600万元=12万元。
各项判断基础适用范围,“营业收入”、“净利润”一般适用于流通企业;“资产总额”一般适用于生产企业;“净资产”一般适用于其他行业。
2。变动比率法。采用此种方法时,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允许的错漏报金额相对比例小;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允许的错漏报金额相对比例大。
如某著名国际会计公司根据表一计算确定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N计算)。
某公司当年的营业收入1398。40万元,资产总额2134。80万元,或确定按资产总额2134。80万元计算,经查对表一计算确定重要性水平的金额为8。55万元+[0。0046×(2134。80万元-1000万元)]=13。77万元。为此,以整数14万元确认为重要性水平的金额。
又如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的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原则是根据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两项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百分比。
假如某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580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确定重要性水平金额为90万元(6000万元×1。5%)。
二。账户或交易层次重要性水平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15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判定账户可交易的审计程序前,可将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分配至各账户或各类交易,也可单独确定各账户或各类交易的重要性水平。”从这条准则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账户或交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既可以采用分配的方法,也可以不采用分配的方法。同时第16条又强调指出,“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各账户或各类交易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当考虑以下重要因素:(1)各账户或各类交易的性质及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2)各账户或各类交易重要性水平与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关系。”
1。分配的方法。通常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分配方法,分配对象一般是资产负债表各账户。
如注册会计师判断企业重要性水平金额。期末资产总额14000万元,重要性水平为1%,重要性金额为140万元,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报和漏报金额140万元。
说明: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如扭亏)计划的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产值、销售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财务数据。除了内部考核外,外部考核如行业排行榜,主要也是根据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来确定的。
(二)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会计报表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然而,资金又是市场竞争取胜的四要素(产品质量,资金实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之一。在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缺局面。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三)为了发行股票而粉饰会计报表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配股)。在首次发行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此外,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也与盈利能力有关。为了多募集资金,塑造优良业绩的形象,企业在设计股改方案时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
(四)为了减少纳税而粉饰会计报表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二、会计报表粉饰的常见手段
(一)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
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现已被广为滥用,以至提起资产重组,人们立即联想到做假账。近年来,在一些企业中,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确实被广泛用于粉饰会计报表。不难发现,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秘诀在于资产重组。典型做法是:
(1)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
(2)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
(3)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国有企业。
(二)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在股票发行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对国有企业局部改组的方式设立。股份制改组后,上市公司与改组前的母公司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粉饰会计报表,调节利润已成为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游戏”。
(三)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
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责表,严格地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就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其“合法”的借口包括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
(四)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
由于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还很不发达,对股权投资的会计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除了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天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取“暴利”外,还有不少国有企业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粉饰会计报表。典型的做法是,对于盈利的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而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即使股权比例超过20%,仍采用成本核算。
三、会计报表粉饰的识别方法
(一)不良资产剔除法
这里所说的不良资产,除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外,还包括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高龄应收账款、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不良资产剔除法的运用,一是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则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而形成“资产泡沫”;二是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和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减幅度比较,如果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超过利润总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表有“水分”。
(二)关联交易剔除法
关联交易剔除法是指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这一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关联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就应当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交易发生交易进行会计报表粉饰。
关联交易剔除法的延伸运用是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可能意味母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包装注入”上市公司。
(三)异常利润剔除法
异常利润剔除法是指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剔除,以分析和评价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当企业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时,所产生的利润主要通过这些科目体现,此时,运用异常利润剔除法识别会计报表粉饰将特别有效。
四、抑制会计报表粉饰的若干建议
一是应当要求企业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公允价格的差异、账款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对于明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不等价关联交易,还应当获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明显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不等价关联交易,还应当获取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是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制定非货币易的准则,对通过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进行资产重组行为进行规范。为抑制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进行“报表重组”,建议将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的差额收益,按一定期限分期摊销。
三是制定有关资产评估会计处理的准则,对资产评估调账、流动资产项目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处置已评估且发生增减值的资产项目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防止企业利用资产评估调节利润。
四是制定大额费用资本化准则,对借款利息支出、研究开发支出、大额广告支出等的资本化行为进行规范,使不同企业对大额费用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以提高会计信息的横向和纵向可比性。
二、会计报表附注对于企业财务分析的影响
对于财务分析的概念意在上文中有所介绍,那么财务比率分析又是什么呢?财务比率分析是财务分析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反映的是会计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日常的财务比率分析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负债、资产管理和变现能力比率分析,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对财务分析的影响也主要从这四个角度加以体现。
1、会计报表附注对企业盈利能力比率的影响
企业的盈利比率是指销售所得的毛利润比率、净利润比率、资产的净利率和净值报酬利率四个内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盈利能力比率说的其实就是企业获得利润的能力,一般的,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对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分析是针对正常的经营活动而言的,因此,关于证券的买卖与交易、即将或者已经停止的营业活动、对于重大事故或者法律更改期间所开展的盈利活动以及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改变带来的资金累积的影响等内容不包含在盈利能力的分析范围之内,因此,为了获得此类信息,就必须依靠财务报表附注。另外,以下几项内容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首先是存货流转假设,即在物价保持不断的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利用后进先出的方法进行计算,就会使得企业的销售成本升高,相应的利润就会降低,而反过来,如果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进行计算就会导致企业的销售成本降低,利润高于实际值;其二是计提的损失准备,一般的,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往往要进行坏账的计提准备,其中所采用的坏账计提准备的方式被比例都会对企业的利润造成影响;其三是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的不同也会对财务分析造成影响,即进行投资核算的时候采用的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如果采用的是成本法,那么对于实际收益的确认是以实际收到的股份利润为准的,如果采用的是权益法,那么在每个会计周期内都要根据投资者在投资单位所占有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以及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所占有的投资比例的变动来确定企业的收益状况。
2、会计报表附注对企业负债比率的影响
企业的负债比率是指企业的资产负债的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的比率和产权的比率,其中有形净值债务的比率和产权的比率属于资产负债比率的延伸,分子中反映的都是企业的负债额的总值,可以更为保守的反映出企业股东对债权人的资本的保障水平,故而对这两个指标的分析与资产负债率的分析是相类似的。由于企业中或有债务的存在,资产负债表其实并不能全面地对企业的总负债额加以反映,因此,在进行资产负债率的分析时应该参考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有关事项,同时,对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因素,租赁资金也是其中的一项,如果企业在某一段时间内急需要某一设备或者一定的资产,但自身又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就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来满足这一需要,一般的,企业进行财产租赁的方法有两种,即融资和经营,所谓的融资租赁就是指有租赁公司完成设备购买资金的额垫付,然后将设备转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再向租赁公司垫付一定的租金,通常如果承租方已经将最后一笔租金付清,那么设备的所有权就归为租赁公司单独所有,从本质上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对设备这一固定资产的变相购买,因此,所租入的固定资产就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的一项计入到会计报告中予以管理,而租赁所消耗的资金则成为长期负债,在进行负债能力的分析时已经将这种具有资本化性质的租赁模式含入债务比率中进行计算了。
3、会计报表附注对企业资产管理比率的影响
企业的资产管理比率是指对企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以及效率进行衡量的财务比率的一种,主要有营业周期、应收款项的周转率等内容组成。在会计计算中,有营业周期记为存货周转时间和应收账款周转时间的和值,因此,在进行企业的资产管理比率的分析时可以以存货周转时间和应收账款周转时间进行替代,通过会计常识我们可以知道,应收账款的周转比率等于销售收入额与平均应收账款的商值,其中,平均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中没有扣除坏账的那一部分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期末与期初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平均值,销售收入指的是会计报表中损益表一栏中去掉折扣及折让的销售额的余额。出于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在会计政策中收入确认是其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参考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对同一笔业务进行收入确认时,通过收入准则的确认在整个会计制度中的要求非常之严格,所以,按照收入准则进行收入的确认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收入值要低一些,相应的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也就低,也就是会降低业的资产管理比率。
4、会计报表附注对企业变现能力比率的影响
企业的变现能力比率只要针对的是资金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母反映的是流动负债值,在会计报表中是不会反映的,不过在制作会计报告的时候会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予以显示,在企业的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的影响因素中或有负债和未做记录所起的作用比较明显,分析企业的会计准则中关于或有事项的规定就会发现,或有负债指的是过去额或者潜在的交易义务,对于这项义务的履行会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进行变现能力的分析应该参考会计报表附注,如有或有负债,很明显回桨企业的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削弱,而如果存在有违背披露或者发现的或有负债,那么企业的变现能力的准确性就会受到更大程度的影响。
(一)税务信息披露不够完整第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项目,都是按照财务会计准则指导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类项目缺乏明细分类项目,尤其是应交税费项目,是以年初、年末时点的静态指标来反映应交未交的税额,不能反映当年企业总体的、动态的、详细的纳税情况,而且也没有明细地列出具体税种的应交税费的情况,例如消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信息,就难从资产负债表中获得。第二,在利润表中,也存在着不能够详细反映涉税存货等资产和应税劳务方面信息的问题。例如营业税金及附加栏目,是消费税、城建税、营业税及教育附加这些税的总额,缺乏对各个税种明细的反映。而且从所得税计算角度看,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并没有在利润表中反映,更没有按照具体明细项目来反映这两者是如何产生的。而且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加计扣除、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都无法在利润表中体现出来。第三,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下设的收到的税费返还、支付的各项税费这两个项目,仅反映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而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反映这些税费所实际归属的会计期间,哪些是代收代缴所支出的税款也无法区分出来,自然也无法反映实际税负。投融资支出的税费信息,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统一列示,也无法做到详细反映具体的税目支出,以及税负原因、实际期限,是否企业自身负担等详细信息,都无法详细反映出来。第四,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虽然税务机关一般不对提供的会计报表附注做硬性要求,而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纳税信息往往只是总体情况说明,并不提供明细信息,这满足不了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二)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实际的涉税收支状况现金流量表只是反映一个缴纳税款现金支出的总计,同样存在缺乏缴纳税款具体明细项目的问题,也无法反映具体涉税业务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例如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税法规定应计算销项税额并纳税,而企业并无实际现金流入,这实际上属于现金流出。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如果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还没有收到来自受托方的款项,也要计算并垫付增值税款,然而当下的税务会计报表中对此项现金流的支出并无反映。
(三)纳税申报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财税分离模式的逐步实施,在填制纳税申报表时,需要计算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调整会计收入和会计利润,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的工作无疑加大了税务会计信息填报的难度,而且调整项目较多,计算程序较复杂,填报容易发生错误,也给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减值,会计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并不一样,需要调整的地方较多,而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多,调整难度逐渐增加。
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的构建分析
分析现行税务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后,可以看出科学规范的税务会计报表应当更具独立性,而不是财务会计报表的简单更改,而且税务会计报表应当结合税法和涉税事项要求,提供更明晰、按照具体税目列示的数据。具体应当包括税务会计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税收总况表。
(一)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虽然可以按照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结构来编制,但是每个明细项目,应当按照税法及税务会计理论的要求,以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进行分析填制,例如在财务会计体系中,资产负债表项目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的数据填制,而税法则要求按照历史成本和具体的计税基础(主要是资产是否需要纳税)进行分析后填制。总体来说,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计量强调的是公允价值、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而税务会计强调的是符合税法要求、法律规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定为准等原则。税务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计税基础如表1所示。
(二)税务会计利润表的编制税务会计利润表可按照两步骤进行,首先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的填制,设计如上页表2所示。但是税务会计利润表的重点在于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计税基础的计算,税法与会计准则有很多的不同部分,企业编制税务会计利润表时,应按照税法要求,将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加以调整。
(三)税务会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税务会计现金流量表,应当注意结合各税种和各经济事项来逐项地反映涉税现金的运动情况,而不是以税金总额作为编制基础。所以应当在原有的现金流量表基础上增加明细项。例如,在“税收活动现金流入”下的“收到税收返还项目”下,增设“收到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收消费税(委托加工企业)”等具体项目;在“税收活动现金流出”下的“应纳税款总额”项目下设“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具体项目;在“税收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设“企业代垫增值税额项目”。
(四)税务会计下税收总况表的编制目前的纳税申报表,缺乏反映税收总体情况方面的报表,而增设税收总况表有利于企业对每个税种的缴纳情况、税收优惠享受情况、纳税管理成本(包括涉税处罚成本)进行明细的反映,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纳税管理和税收筹划,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缴税情况的稽查。对税务会计下税收总况表的设计建议如表3所示。
(五)实现税务会计报表的电算化的设想目前,企事业单位申报纳税,主要采取网上申报纳税的方式,所以推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应当先从变革官方申报纳税网站上的纳税申报表开始入手,按照前文的分析和建议,设计符合税法和税务会计独立性要求的税务会计报表体系。但是这样做,恐怕会给报税会计人员造成不熟悉、不方便,提高了他们的工作难度,所以建议增设方便税务会计数据填制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以为税务会计信息项目的填列做好数据和计算的准备,相比直接填制税务会计报表,能够起到降低难度和提供更明晰会计信息的作用。其中“资产负债表”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主要填制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项目中填制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各项目事先设置公式以自动算出抵扣额,如坏账准备项目,只要填制期间应收账款总数,就能自动算出坏账准备的最大抵扣额等。
“利润表”的“涉税事项基础数据表”,应填制计税营业收入、其他计税收入、计税投资收益、计税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税管理费用、计税财务费用、计税销售费用、计税资产减值损失、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栏目,其中企业成本费用的各项扣除政策,也要事先设置好计算公式,以方便报税单位会计人员正确计算成本费用扣除额度。最好能按照具体的每项经济业务,逐项填写,例如在表格中事先设置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类型栏目,以方便报税单位会计人员进行计税收入的处理。
1.1所有权理论依据所有权理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会计主体与其终极所有者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的整体,所以它强调的是会计主体最终的所有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就是为了向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净资产。这部分净资产就是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与负债的差额。在这样的编制目的下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只满足母公司股东的信息要求,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信息需求则只有通过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予以满足。因此这也就决定了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只按照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净收益进行比例合并。这种按比例对子公司的各项科目进行合并的方法称为比例合并法。
在所有权理论下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强调的是母公司所实际拥有的,而不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实际资源。当母公司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而子公司又非全资子公司时,在所有权理论中就没有对这种情况进行考虑。而比例合并法却将子公司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机械的分为母公司所持有和少数股东所持有的2部分,使原有的经济意义消失。
1.2主体理论主体理论将母子公司的关系视为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不仅仅局限于母公司所拥有的子公司的资源,还包括了母公司有权支配的子公司的其他全部资源。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合并主体所有股东的信息需求,并将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也包括在内。因此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就应将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及净收益等都归入合并会计报表中,这种方法称为完全合并法。
采用完全合并法虽避免了将子公司进行人为的划分,但也存在其它方面的缺陷。子公司的整体价值的确定是根据母公司购买价格与收购的股权比例相比而推算出来的,而未考虑少数股东支付的股份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所计算的商誉具有了推定性,因此受到了学术界的质疑。目前采用主体理论的只有少数国家。
1.3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的发展其实是对所有权理论与主体理论的一个折衷。母公司理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与所有权理论相同,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反映其所控制的资源。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合并主体提供了不可分割的经济资源,所以少数股东对子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相应权益也要在合并报表中明确体现。“在母公司理论下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母公司采取了双重计价基础即市场价与成本价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等项目进行计价。子公司的账面价值部分以100%合并,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购买价格中为了获得控制权而支付的超过子公司账面价值的那部分溢价、资产和负债的增值(包括贬值)则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合并。
(2)合并会计报表上反映的少数股东权益也不再作为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而是单独列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一个项目。”由于母公司理论是对所有权理论和主体理论的一个折衷,因此缺乏了理论应具有的独立性。采用的双重计价标准,对少数股东权益性质的无法确定受到了学术界的争议。虽然在实际的运用中它克服了前两种理论存在的许多不足,但其理论的一些具体操作方法还是受到了许多批评,因此它在使用上也越来越缺乏科学性。
2合并会计报表理论选择的影响因素及我国的选择
论文提要:本文介绍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和新会计准则下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优点,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称新准则),该新准则已经在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第33号准则全面推行后,将取代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及其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以下称国际准则)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企业集团视为单一企业编制的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企业。我国新准则中的表述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新准则强调控制,并且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子公司,这与国际准则的表述基本趋同。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者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的。
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人为地粉饰财务报表情况的发生。
二、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对象,主要明确哪些成员企业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哪些成员企业应排除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外。正确界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而要界定合并范围,必须首先明确界定合并范围的标准,才能合理地规范企业的合并范围,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过任意变更合并范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为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我们可以发现,新会计准则已经注意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对于报表信息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子公司的添增、处置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准则明确指出应以控制为标准来界定合并范围,因此在具体实施新会计准则时应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个方面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控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复杂持股合并的问题。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由于新会计准则没有就如何计算间接拥有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确规定,选用的方法既可以依据加法原则也可以依据乘法原则,因而容易造成对于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会因不同会计人员的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处理,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导致最后提供的合并财务信息不一致。
实际上,由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建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乘法原则来计算母公司对“间接拥有”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但是,由于加法原则更能真实地反映实质性控制。因此,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时建议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数。
(三)实质控制存在与否的判断标准不明确。新会计准则只是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并且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却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从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但是,新会计准则并未给出在会计实务中应如何判断实质控制是否存在的标准。因此,建议完善准则中关于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有关合并范围的实务操作。
(四)完善“控制”的定义。新会计准则将控制定义为: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为了更深刻地认识“控制”的内涵,建议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有关规定,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即“控制”不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还可以限制自身的损失。“主要受益方”原则是对“控制”概念的补充。主要受益方可能为向可变权益实体转移资产的一方,也可能为设立可变权益实体的一方(即发起人),或者是根据法律文件能够替可变权益实体做出投资决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担了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风险或者损失,或者有权收取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剩余报酬,那么就应该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该可变权益实体。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体系更完善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特别重视会计的核算内容及步骤,对其开展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变革、预算及国库管理制度变革的背景下,全方位地反映医院收入和支出及资本的实际情况。第一,会计的主要因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及费用五个方面,把以前收付实现制下的“支出”改成“费用”,这样更加符合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则。资产类会计科目中新添加了“累计折旧(摊销)”、“固定资本的清除”、“正在进行的项目”、“长期和短期的投资”、“长久以来待摊的费用”等,去掉了“药物进货和销售的差价”、“基础的建设项目”、“办理的费用”、“对外的投资”等。负债累计科目新添加了“应该支付的票据”,添加了“应该支出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应该上缴的税务”代替了以前的“其他应该支付的费用”,即核算应该上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及税务的功能;新添加的“应该上缴的费用”、“应该上缴的税务”替代了以前的“应该上缴的超出的费用”。净资产会计科目中,去掉了“固定资金”、“修购资金”等,新添加了“提取医疗风险的资金”、“待冲基金”等。第二,会计核算上,去掉了固定资金,资本性支出构成的固定资本经过累计折旧变成了真实的价值;医院自有资本组成的固定资本折旧被加入到了医疗支出中,财政项目支出组成的固定资本根据一次补偿、分期摊销的政策,在“待冲基金”中核算;药物根据其进价进行核算;药物的收入不进行独立的回馈,纳入医疗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不进行独立的核算,按照收入的分类,依次添加到科教收入和其他的收入中;科技类型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独立的核算,实行专款专项;“本期结余”仅仅核算业务收入和支出的结余,科教及财务项目构成的结余采取独立核算的方法。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下财务报表应用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的应用分析第一,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提倡把资产负债表作为会计报表系统中核心的部分,真实地反应医院所有掌握的信息、承担的债务及净资产相互间的关联,为剖析医院的财务结构、债务偿还能力、未来发展前途等提供一些重要的会计资料,有助于医院由传统的事业单位变成服务型的企业。第二,资产确认及分类的改变、新添加的折旧及摊销策略、合理加入公众认可的价值测量方法,使医院的账目变得更加清晰,更好地和真实的价值相一致,从而对资产的周转、变化、盈利水平的剖析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助于医院增强资产监理,优化资产的机构及运作资产管理。第三,应该对医院资金的出处、使用的地方进行严格的管理。财政补贴和科教拨款应该独立管理,医院的事业发展资金应该来源于事业的收入、结余、患者交付的押金及借款,然后医院结合完整的负债信息,推动医院对资产的结构和财务杠杆系数开展全面的剖析,然后安排合适的筹资种类和规模,把筹资的资本降低到最低,实现杠杆的正效应。第四,净资产中新添加了“待冲资金”,而“事业资金”仅仅是核算了医院具有的非限制使用区域的净资产;本期结余仅仅是核算了业务收入及支出的结余,但是科教及财政项目结余独立的核算使得报表变得十分完整,更真实地反映了医院项目落实的状况及运行的结果。这些都是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中最关键的创新,不仅可以实现财政部门在收付实现制原则下对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监管,还可以满足医院内部按权责发生制下的绩效考核要求。
(二)收入费用总表的应用分析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下收入费用总表的计算、报告、内容出现了很大的改变:去掉了药物提成的核算,把药物收入归入了医疗收入,医疗收入包含收款及服务,折扣可以直接从医疗收入中抵消,长久的股权投资实行成本计算的方法,进而影响医院的收入;科教资产归入到收支管理中,全面彰显医院科教研三位一体的全部投入及创新;财政项目资金的收入及支出状况显示了财政补贴制度的状况;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分类,有助于项目进行效益分析及发现医院未来的发展前途,使现有资源的利用率提高。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现金流量表说明了医院在一段时间内的支出及收入状况。医院的现金收入主要包括业务收入、投资及筹资。伴随医保的执行,医院越来越重视现金的流动,对其进行有效的剖析有利于提升医院的全部资金利用率。现金流量表主要用在政府部门、医院管理部门和相关的企业中。下文从医院现金流动的结构及质量开展研究。现金流量表中业务活动造成的现金流动净增量不大于零,这就说明医院经过业务活动带来的收入不能够支出,说明医院经过业务活动带来的现金不够。如果发生这种事情,医院管理人员应该及时采取手段,尽量降低业务活动成本,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业务水平。业务活动带来的现金量为正或零,这就说明医院的创造资金水平及稳定性高,运作情况良好。现金流量表中业务活动造成的现金流动净增量不大于零,这说明医院拓展规模的水平很强。假若医院的投资有用,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收益。但是在分析该数据时,还要考虑投资活动是不是和医院的长期计划一致。投资活动带来的现金量为正或零,说明医院的投资活动带来的收入大于支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的处理。如果是因为投资而带来的收入,说明医院的投资活动的资金流量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