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3: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评估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论文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质评估风险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自80年代来诞生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发展壮大起来,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公正性的咨询行业,其质量好坏是其存在的生命线,能否为社会提供公允的可信赖的资产评估价值信息是其立足之根本。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我国加人WTO,资产评估业也加入到国际竟争的行列中,对资产评估质量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如侗提高自身的质量,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迅速增长,评估人员规模的迅速扩大.而相应的评估理论规范却严重滞后,行业管理不协调,与迅速发展的评估业务不相适应,造成资产评估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竟争的“混乱”状态,一些评估机构和评沽人员无视职业道德,不按操作程序执业,评沽结果严重偏离客观。有的评枯人员则完全按照委托方的意愿去评估.致使有些企业委托方称资产评估为“皮筋”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些用户对评估结果要“打折’等等,使资产评估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严重受损。目前,在我国资产评估领域出现的质量问题既有市场不完善,执业环境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我们评估人员自身素质低、风险意识不强、执业水平不高等主观方面的原因。这些因素之何往往相互影响、交织在一起发挥作用,影响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资产评估质量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
资产评估业是一种带有鉴证功能的管理咨询性质的服务行业.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资产评估质量是资产评估行业的生命
(一)资产评估质量是资产评估行业自身发展的客现要求
资产评估是由专业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做出的专业判断,是为委托方提供有关被评枯资产价值的意见.而资产评估结论的可信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这种判断又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经验的积累。评估人员所做的评估意见的可信度是这个行业存在的客观基础,当这种惫见的可信度降低到一定的程度时,它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作为提供专业价值咨询意见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必须向社会提供可以信赖的价值判断,这是社会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客观要求。
(二)资产评估质,直接影晌优化资产配量和径曹
通过资产评枯确定的资产实际价值量.是资产管理最重要的基础资料,无论是宏观上资产优化配量,还是徽观上资产有效运营,都需要切实掌握资产价值的基础资料和反映资产保值、增值及其收益状况,对不同行业、地区、企业的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分析。所以,资产评沽质量的高低对优化资产配和经营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提离资产评估质是宪公和岌展魏日杜会主义商品市场的客观姗要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进人市场进行交换.而且企业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也进人商品市场进行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注重资产评估质量,会造成大量的资产流失,严重损害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因此,在企业的资产整体进人商品市场前.必须认真进行评估,确保资产评估质量,这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发育、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提高我国责产评估质量的儿点建议
(一)宪.资产评估法制,统一立法理
我国资产评估立法现状与评估业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修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打破所有制局限,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资产评估准则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指导意见.对评枯质量控制、评估方法运用、评估报告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通过统一立法管理,将资产评枯纳人法制轨道.以避免和减少评估风险.提高资产评估质量.为资产评估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加强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
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评估理论与方法能够及时地指导评估实践.甚至在某些方面超前于评估实践。而我国的资产评估是在实践中摸索着前进的.资产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评估理论发展的迟缓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评估实践的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评估业的现状,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必须从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人手。
(三)建立一套完着的资产评估质控制系统
我国目前对资产评估往往侧重于事后控制,如对评估机构的年鉴、评估出现问题时对机构和人员的处罚等。这种事后的控制对于提高整个评估行业的质量是非常必要的.但如何不让问题出现.防患于未然是现代控制论所强调的。因此.应当将资产评枯活动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建立一套从国家评枯协会、地方评估协会到资产评估机构,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到事后控制的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
(四)加强资产评估机构自身建设,建立一套全面的质控制体系
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保证评估业务质量的关键,合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应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工作,重点是在评估过程的控制方面。即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监控的始终。
项目的计划阶段是评枯质量控制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评估机构首先应详细了解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对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做出合理的判断。其次应当拟订一套较为详尽的资产评估方案,对评估的事项做出整体安排,包括评估方法的选用、人员分工的安排、时间进度计划、可能发生的风险等,良好的评估方案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应重点做好与项目负责人的双向沟通,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在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评估工作底稿加强对评枯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在项目的报告阶段.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通过三级审核。把好评估工作过程的最后一道关。
(五)增强资产评估人员的质和风险派识
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于没有能力完成的项目,不应接受;对于没有经过现场勘察、分析的项目不能出具评估报告;在评估具体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评估准则和规范执业,认真撰写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充分利用评估报告中的“重要事项说明,等项内容,合理规避风险。
(六)提离资产评估人员业务班质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资产评估行业相比,诞生的时间短,起步比较晚,且行业组成人员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是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关键。针对我国评估人员的现状,应当加强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职业道.建设
(一)特色化建设原则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中,资产评估是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在实务中,资产评估的服务更是涉及价值鉴证、财务绩效评价、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诸多领域,其有包括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珠宝鉴定师等许多的专业分工。受制于教学资源的局限性,各高校所培养的资产评估人才只能是某一或某几个专业领域的人才,而不能是资产评估行业的通才。因此,各高校的资产评估实践教学体系也应根据自身所培养人才专业领域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实践环节。
(二)资源整合原则资产评估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资源整合原则是基于实践教学的特点和资产评估跨学科特性。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校内、校外资源整合。实践教学的场所包括课堂、实验室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践教学参与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等,实践教学项目是教学、科研和工程项目的结合。综上,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应当整合校内、外资源。二是校内资源整合。主要是基于资产评估的跨学科特性,从有效利用已有资源的方面考虑,要综合使用学校的实验室和师资资源。比如,房地产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实践环节可能利用建筑和机械制造专业的实验室和师资。
(三)“渐进式”原则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和顺序安排不当,均会影响实教学的效果。资产评估实践教学体系的各环节根据其教学目标的不同,应在整个本科教育时间段内渐次展开。通常情况下,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安排应与理论教学进度相匹配,并与学生实践能力“递进式”提升规律相适应。
二、资产评估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资产评估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是指根据实践教学目标,设置具有不同教学内容的实践环节,并将这些实践环节按照学生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综合的认知规律进行合理配置,由此而显示出的实践教学内容结构体系。它是资产评估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根据资产评估实践教学目标,构建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由三个层次五个环节构成,其中第一层次是专业认知,第二层次是技能素养,第三层次是创新能力。其基本构造如图1所示。
(一)专业认知专业认知是资产评估实践教学体系的第一个环节,在大学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该环节主要教学目标是解决大学新生对所学专业的认知不足,增强其专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其学习兴趣,引导其建立适合自身的大学学习和将来的职业规划。该环节的要教学手段包括:(1)通过参观工作场所和听取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流程介绍,了解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对所学专业的感性认识;(2)听取行业精英的讲座,了解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职业对求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3)通过与优秀校友座谈,了解其学习和工作经历,从中吸取经验,从而有效利用大学的学习时光,增强就业竞争力。该环节可通过学生提交专业认知实践报告来检验实践效果。
Abstract:Ithasnotbeenlongsincetechnicalcollegesbegantorecruit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majors.Therefore,thereisnoexperiencetoreferto.Fromtheaspectsofconstructionorientation,coursessetting,specializedteacherstrainingandpracticebaseconstruction,thispaperputsforwardsuggestionsonteachingreformof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specialty.
Keywords:hightechnicalinstitutes;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teachingreform
一、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资本运作是企业实现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国际上一些成功的大企业都是通过开展资本运作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成功的资本运作,离不开科学的财务管理指导。现结合实践,对企业资本运作中的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处理作一分析。
一、前期调研的财务问题
开展前期调研是企业资本运作、并购重组的前提,通过调研作出实施决策,如果调研不充分,关键问题不了解,作出的并购决策可能就是错误的。在调研过程中,除对企业概况、人员、资产分布、产业特点、发展趋势等内容作全面了解外,更要关注企业的资产结构及组成情况,是否存在财务风险,全面分析或有事项,并根据调研情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
1.1系统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构成情况
资产构成情况是企业状况的重要方面,优质的资产情况是企业规范畅通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并购重组时,应将资产构成状况作为重点进行调查,包括并购目标企业的总资产情况、净资产情况、注册资本构成、负债结构、企业负担情况、经营性资产状况等。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对目标企业在财务角度有一个大体的评价。
1.2准确把握目标企业的财务风险
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是衡量企业财务运作能力的重要尺度,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完善、专业人员业务素质情况、财务机构职能情况、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措施能力等作出正确判断,并判断目标企业是否具有较强的财务决策能力,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根据财务状况对今后企业的营运发展能力作出科学判断。同时,应审查企业隐性负债,对或有负债及潜在的危机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价。
二、资产评估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
资产评估是双方谈判的基础和依据,应结合目标企业的实际,选定评估基准日,确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对有形、无形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建筑物、房地产、长期投资等各类实体资产的整体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包括目标企业的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①聘请质信高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明确评估范围,选取恰当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评估基准日应当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有利于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和评估业务的执行。②在全面深人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取评估方法,客观公正评估。③认真抓好账实核对。要根据账面资产情况进行资产核实,对资产质量与账面不符的,要进行科学调整。
由于目标企业经营是个动态过程,在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
(1)担保问题。许多企业都存在着诸如担保等或有事项,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多个企业间相互担保形成的一种担保链,担保责任纵横交错,“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其中一家企业担保事项出现问题,就可能会使其他相关企业承担连带偿债责任,给相关企业带来风险。
(2)或有事项问题。尽可能恰当地估计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是正确认定企业资产的重要环节。相关中介机构除了以企业取得的资料为依据,并充分考虑内外环境各种因素来作出估计外,必要时还应征求专家的意见,将其影响因素及其性质、估计的程序和公式披露在报表附注中,以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对企业净资产有影响的重要合同问题。对净资产而言,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应收账款、存货、收人及成本等费用,评估值与账面值以及收购方最后支付的购买价可能相差较大,这种情况在企业改制收购时表现尤为明显。应依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并结合相关合同研究而定。
(4)土地使用权、商标及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合理确定问题。企业拥有的如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是企业多年经营的结晶,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不能忽略此类资产。
三、拟定谈判协议
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具备了商谈并购价格的基础。应围绕充分利用财务理论,开展并购价格及相关并购协议有关事项的谈判。
(1)确定并购价格。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以目标企业净资产为依据,适当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预期发展情况及成长性,确定并购价格。一般地,对具有成长性的目标企业,并购价格可以适度高于评估净资产的价格,而对于亏损企业,应低于净资产值的价格。
(2)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对方意愿,确定并购重组的方式。包括股权受让、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对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可通过授让股权达到绝对控股的方式,实现并购目标;对资产质量不高、但通过改造后可迅速扭转的企业可收购其净资产,对规模适中、急需注人资金金的企业,可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重组目标。另外,还可以通过换股等渠道实现控股目标。
(3)确定支付方式。应结合企业资金实力,确定有利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支付方式。①现金支付方式。需要收购企业筹集大量现金用以支付收购行为,这会给收购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②证券支付方式。包括股票支付方式,即收购企业通过发行新股以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票。③债券支付方式。即收购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票;此类用于并购支付手段的债券必须具有相当的流通性及一定的信用等级。
(4)对一些或有事项,要着力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避免在接收重组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并购方的或有事项发生,引起并购方的损失。
(5)对于重组整合的企业,应明确享受财务收益分配的方式和起始时间。
四、企业并购后的财务管理
并购协议正式签订后,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的重组整合,对做好资产划转、资产过户手续、账务处理,真正与母体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无缝对接,实现实质性重组,达到收益最大化和对并购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有重要意义,并且也使并购以后的生产要素发挥出最大的效应,最终实现盘活资产存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二)评估人员对准则的满意度较高对四项准则满意程度的调查显示,有89.29%、94.10%、93.25%和92.98%的评估人员分别对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准则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准则表示满意。可见,四项准则的满意程度还是很高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满意度相对较低些,这与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其中,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92.6%)、部门经理(92.08%)和业务经理(91.26%)对该准则的满意度比其他评估人员相对较高,管理层对准则的接受和支持更能推动准则的规范作用。
(三)准则的执行遵守情况较好调查显示,在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44.70%的评估人员完全遵照准则执行,51.29%的评估人员按照强制性的条款执行,4.01%的评估人员按照利于自己的条款执行,没有人不执行准则。在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时,46.72%的评估人员对于强制性的条款才予以执行,43.25%的评估人员会完全遵照执行,8.24%的评估人员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0.69%的评估人员对利于自己的准则执行,1.10%的人员不清楚。
二、准则实施的主要效果
(一)准则的规范作用显著从总体上看,四项准则都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准则,50.78%的评估人员认为其规范作用很明显,44.57%的人员认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总体上为评估人员执业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不动产评估准则,43.33%的评估人员认为其规范作用很明显,52.59%的评估人员认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较系统的评估准则可以使评估人员执业有章可循,客户也更愿意提供资料。具体分析,不同职务的评估人员的看法不同。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不同看法,如图2所示。可见,越是评估一线人员越能感受到准则的规范作用。
(二)执业风险明显降低资产评估从受托到收集市场信息、对被估资产状况的勘察、对参照物的选取、评估方法择定,直到评估报告的出具,是一个诸多要素相互交合的复杂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评估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把握以及执业水平存在差异,在执业过程中达不到专业标准就容易导致执业风险的产生。准则的颁布使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在准则框架内合理合法地执业,减少了主观性对评估过程的影响,大大降低了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调查显示,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和不动产评估准则,分别有73.29%和91.91%的评估人员认为严格执行准则可以降低执业风险。
(三)评估质量与执业水平明显提高准则的颁布为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执业依据,提供了科学的标准和全方位的指导,也成为有关监管方进行有效监管的统一尺度,推动了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在评估过程、评估程序以及评估报告方面,评估人员基本都能严格遵照准则执行,提高了行业的规范化水平和执业质量。调查显示,对于企业价值和不动产评估准则,分别有69.72%和74.57%的评估人员认为可以提高评估质量和执业水平。(四)社会各界给予较高评价准则颁布以来,中评协、地方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相继举办了一系列的研讨班、培训班,以加强评估界对各准则的理解、贯彻和执行,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得到了广大评估人员的认可和接受。与此同时,与评估行业相关的行业外人士对准则的呼声和期望也越来越大,其颁布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有助于评估报告使用方正确理解评估行为、过程和结论,因此,社会各界对准则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准则实施的主要问题
(一)准则执行有一定难度评估人员执行不动产准则遇到的最大难度是对准则尚未完全掌握,占39.97%;其次是时间精力花费大,占29.77%;最后是委托方缺乏配合,占28.76%。其中4.52%的评估人员认为准则的“操作性差,不好执行”,比如,准则条款原则性较强;具体参数调整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准则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不好操作等。1.51%的评估人员认为准则中有些条文不明确,如准则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另有3.68%的评估人员选择其他难度。比如,行业壁垒、操作机构过多、标准不统一、地价指数没公布等。
(二)准则执行力度不足根据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调查,除了3.57%评估人员表示不清楚外,没有一人完全不执行该准则。但是,只有39.91%的评估人员完全遵照执行,46.58%的评估人员只是对强制性的条款予以执行,4.35%的评估人员对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执行,另有5.59%的人员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不同职务评估人员执行准则情况,如图3所示。
(三)多种参考标准并存当选择不动产评估方法时,关于各种涉及不动产评估的相关标准,执行或参考最多的是《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占92.67%;其次是《房地产估价规范》,占83.15%;再次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占74.26%;2.18%的评估人员还参考过其他的标准,如财政部91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
四、提高准则实施效果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评估准则的社会宣传力度对于准则原则性的定位,需要中评协继续引导评估人员正确认识。至于操作性问题,可以在准则体系的其他层次予以解决。另外,准则没有很有力度的推进,与监管方的理念也有关,尤其是证监会,有时他们的理解与准则不一致,如果评估人员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则会面临很大风险。所以,对基层国资委部门、证监会等监管方也要加强评估准则条文的宣传和培训。
(二)加大基础性工作的投入据调查显示,评估人员普遍反映参数的选取、方法的使用等技术性工作比较困难,需要有可靠的数据平台、操作性的指导、案例的参考。对于折现率、期限等参数,美国提供参数指导值,而我国的修正标准尚未建立,由定性转为定量,是今后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于数据库的建立,由于成本高、耗时长,且需要持续更新维护,则需要各地方协会组织各地的评估机构共同完成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并与资讯公司、数据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评估协会负责信息费用,当地评估机构免费享用。对于案例的提供,目前主要是以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形式,但是从论文中提取的信息量小、局限性大。建议由评估协会牵头组织,规定评估机构定期提供一至两份具有代表性的匿名案例,再由中评协组织编写成案例集,免费提供给积极有效配合协会工作的评估机构,其他机构则要付钱购买。
(三)强化系统性、实践性强的后续教育评估人员工作非常繁忙,系统学习的时间较少,通常是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学习,所以统一性、系统性、连贯性较差。建议中评协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出版更多的著作、教材,或者在培训中去强化这方面的学习,并结合大量案例来深化对理论的理解,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内容,做到各有侧重。另外,对于培训工作,由于时间和空间有限,有时不可能照顾到所有评估人员,所以,远程培训一定要在各地落实到位。各地评估协会要严格培训后的考核标准,切实提升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谈判、成交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并不是确定最终成交价,其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应该对外资并购中资产评估的作用给予客观评价,不应高估或低估。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外资并购实务中,很多并购当事人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的目的仅仅是“走过场”,以满足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文件审核需要;更有甚者,对资产评估机构指手画脚,将评估结果达到其要求作为委托评估机构或支付评估费用的前提条件。
2.评估范围
在实施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因为评估的目的和范围决定了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范围因并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外资并购方式可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亦可分为整体并购和部分并购,相对应的资产评估范围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被并购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同时应考虑被并购企业的商誉;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此外,交易性质、交易架构、交易方案及交易税负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评估范围的确定。许多评估机构在对企业并购的评估过程往往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导致了评估结果不公允乃至国有资产的流失。
3.评估机构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如国有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该等评估机构一般由并购当事人共同选定。值得注意的是: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不能为同一个机构。
4.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资产评估,笔者认为该等做法很值得商榷,至少不符合并购规定所要求的“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判断资产的价值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收益等,而不仅仅是帐面成本。看一个企业值不值钱,就是看它的赢利能力,如果把它卖来继续经营,是看它最终的赢利能力。笔者认为,在三种评估方法中,往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其中一种作为主要方法,其它的作为次要方法及/或验证方法。
5.评估结果
评估是一个艺术,为了最终得到各方的认可,要经过很多沟通、讨论。在讨论过程当中,评估师要始终保持其独立性。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评估报告有效期(国内一般为一年)已过,应当重新进行评估。请注意,评估报告日期和外资并购成交日可能存在较长时间,专业律师起草并购合同时应考虑到并购对价的调整问题。此外,在外资并购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认可,在此情况下并购当事人应事先与相关外资及/或国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1.2生态景观综合评分及分级通过蒸发量、森林固碳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综合效应来测定被评估森林对当地气候的影响。也可采用机会成本法,即通过对地形相似地区为维持与本地区相似的气候环境所付出的成本来测算被评估森林对气候调节的经济效益。依据生态景观综合因子调查,参照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对各项指标的评价等级进行数量化,依据数据化得分值确定评估区生态景观资源质量等级,从而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此外,还可以维持生物多样性。其经济价值的确定,采用机会成本法:通过对每种动物的生活密度、人工饲养成本、成长周期等数据的计算得出被评估森林维护物种生存降低的人工支出,再考察被评估森林物种多样性情况对其进行折现,可得因被评估森林存在降低人类维持生态多样性的成本,即森林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价值。
2森林资产核查方法
2.1传统的资产核查方法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要求,有效的森林资产清单应依据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设计调查、林业部门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的档案资料编制。因此,森林资产核查方法可采用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全面核查法。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重点将转向以林农为主体的小范围资产评估,在生产实践中全面核查法将广泛使。
2.2新形势下森林资产核查方法新形势下森林资产核查方法是在传统方式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对生态和社会效能的核查。如植物生物量、植物贮光能系数、土壤侵蚀情况、土壤理化相关数据、森林调蓄相关数据、森林旅游相关数据等,以及风景等级评定相关的核查内容,如森林景观质量、环境质量、开发条件等相关资料。在评估调查范围内,新增森林资产核查内容存在以下特点:核查内容不可能全部小班同时存在,小班内分布情况不均衡,部分因子没必要全部核查。针对此特点,资产核查方法也应作出相应变化,除传统资产核查方法外,设置调查样点和布设踏查线路等典型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样点核查内容主要有:大气、地面水、土壤、负离子、空气细菌、土层厚度、枯枝落叶厚度等。线路踏查的核查内容主要有:景观资源质量、环境质量、土壤侵蚀类型等。
3森林资产价值评估
3.1生态效能价值森林景观资源在环境、生态和美学上都有极高价值。森林景观属公共商品,没有交换市场,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可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其进行核算,或采用模拟市场价格进行核算。评估依据森林生态小班资产明细统计内容、评估时期各种生态效能单位价值、评估时期资本化率、其它相关部门资料调查数据,按照国内外评价森林生态价值的流行方法,可测算“政府层面”森林生态价值,视具体项目评估此价值可同林木商品价值同时计入林木价值。以生态损失评估为例,其生态效能“政府层面”评估结果如:森林吸碳、放氧、保土保肥、调蓄、贮能、净化大气、生物多样性保护、减灾、生态旅游等价值。
3.2社会效能价值该指标测定应通过对被评估森林的科研贡献大小折算成经济效益,对其折现并加总即可得被评估森林的教学科研价值。对相关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可通过成立行业协会等方式进行。生态价值主要表现在生态旅游方面。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娱乐和休闲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渴望亲近自然,调节紧张的工作节奏,舒缓心情,使身心放松。对该指标的测定可直接通过其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所获得的营利收入确定森林资源资产的收益能力,对其折现求和,即被评估森林的生态旅游价值。
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资产交易的不断发展和扩大,资产评估的范围也从传统的国有资产评估逐渐扩展到金融资产、资源性资产、公共资产、文化资产等领域。随着资产评估市场的不断地扩大,人们对资产评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由于资产评估自身的业务特性,加之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不成熟,使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过程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公允价值。
2.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涵义
职业判断是资产评估的精髓,评定估算、鉴证功能的实现来源于评估师个人的职业判断以及职业界的集体判断。笔者在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会计职业判断的定义,认为资产评估职业判断是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制度等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评估的目的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在评估基准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评估方法和不确定事项进行选择、认定和判断的过程。
3.资产评估职业判断遵循的原则
资产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作为一个以市场价值理念为基础的综合性中介服务行业,独立性是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精髓。独立性原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职业判断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方和其他机构,独立对评估业务做出判断。(2)科学性原则。资产评估是一项极具专业性的工作。要求资产评估师在职业判断时,要把主观评价与客观推算,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所评估的对象进行科学的评定和估算,使评估工作做到专业合理,真实可信。(3)合法性原则。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资产评估过程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资产评估人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客观公正原则。资产评估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在进行资产评估职业判断时,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实际。评估人员要对资料认真调查研究,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出客观公正的公允价值。
4.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的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职业判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微观层面如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评估对象、委托方要求等;宏观层面则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政府的经济方针与政策、法制建设状况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完善程度等有形环境因素和社会文化等无形环境因素。
二、我国资产评估职业判断现状分析
1.评估人员现状
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新统计,截止2013年底,评估行业已拥有评估机构30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3.2万多人,从业人员10多万人。从目前我国执业人员存在的问题来看,一是评估人员经验与理论缺乏互补的欠缺,要么经验不足,业务不精通,要么虽有丰富经验,但知识结构老化,新知识能力欠缺。二是在目前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兼职甚至挂靠的。资产评估成了第二职业,这将会影响到执业的水平和质量,甚至可能对社会公平性产生一定的影响,难以培训出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三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从业人员的结构明显不合理,基础从业人员太多,高层次的综合人才却相当缺乏。这将严重影响评估行业职业判断的质量。
2.评估机构和行业协会现状
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规模大都很小,缺乏大型的专业评估机构。相比评估机构数量而言,业务数量明显不足,评估供给大于评估需求。这造成了有些评估机构之间恶性竞争,为了赢得业务,迎合客户需要,评估独立性丧失,以致出现虚假评估的现象。在内部控制方面,很少或者根本无暇顾及,部分评估机构甚至没有专门建立评估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评估业务操作规程。还有的评估机构相关制度制订得过于简单,流于形式,这都不利于职业判断。对于我国评估界而言,目前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比如,财政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评估叫做资产评估,建设部所辖范围内的评估称为房地产评估,国土资源部所辖范围内的评估称为土地评估等。虽然评估业务相互联系、重叠,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介入、行业协会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执业标准不统一,加大了职业判断的工作难度。
3.社会环境状况
在法律方面,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毕竟是一个新兴行业,基础理论仍然不够成熟,还有许多准则需要补充完善,尤其缺乏相应的法律。毕竟准则与相应法律是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在经济方面,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市场经济化程度还不高,资产评估业务面临不稳定的外部社会和经济环境。市场交易信息和评估专业信息不充分,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增大了评估师搜集处理信息的风险,进而增大职业判断的风险。在文化方面,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得到很大提升,但文化实力依然比较落后。突出的一点是社会公信力不断下降,对资产评估这类中介服务行业影响很大;而且评估业务经常处于人情化环境中,评估人员很难做出公正客观的职业判断,这将直接影响资产评估的发展。
三、提高资产评估职业判断质量的建议
1.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1)资产评估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职业判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2)资产评估人员要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评估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好评估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法律、机械、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形成较完整的知识系统,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2.加强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修养
(1)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材中充实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内容,实地开展一些与评估职业道德相关的讲座,通过结合一些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2)要建立的有效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督体系,以约束信誉缺失的个体行为。
3.完善评估行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当前,要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要树立为中介服务业服务的意识,减少行政干预,把管理权交给行业自律组织,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督下的行业管理体制,支持评估机构走企业化的自主发展道路。实行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为职业判断提供一个良好环境。
4.严格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后续教育质量
在减少政府干预,提高行业话语权的同时,要严格评估机构的准入,提高行业门槛,加强监督。实行淘汰制,对于违规违纪机构,给予强制退出。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避免形式主义,真正提高评估人员职业判断素质,提高行业公信力。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评析并对应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历史成本(即最开始购置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完全成本)或简单重置成本(即以重新购进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需的支出费用)作为推算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无形资产时,按被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重置价)减去应扣减损耗及贬值,或乘以成新率来确定被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在实际运用中,重置成本是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历史成本体现了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具有易获得性和可验证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成本法的适用场合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但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无形资产有其特殊性,所以成本法的使用也有局限性。一是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等特点,因此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合理的。二是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三是大多数无形资产常常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应用前景差或开发成本低而应用前景好的现象。对这样的无形资产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是不合适的。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资产未来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不论是收益现值法还是成本收益加法,其出发点均是将所预计的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收益期限和收益率作为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优点主要表现在:第一,运用此法时基本上不用考虑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克服了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缺陷。第二,从理论上讲,收益法以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为基本依据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评估结果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有较强的说服力。第三,它克服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弱对应性和虚拟性特点给成本法使用带来的不便,对于成本和收益相关性差的无形资产也能评估。第四,采用这种方法会使评估者站在买者(或受让方)的角度来确定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往往对无形资产的接受方比较有利。但是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也存在着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因为在收益法运用中评估者需要对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年限等指标做出预测,预测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和随意性。评估者对这些参数预测的主观态度都将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
(三)市价法。市价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并根据它们的交易条件,市场交易价格和价值影响因素的差异,以及使用权转让次数,综合分析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的方法。市价法在使用时应注意其前提条件:(1)存在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估无形资产相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从这个角度看,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是一种很直接的方法,得出的结果也很有说服力。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充分发育而且很活跃的市场。再者,由于无形资产垄断性强、透明度不高,使取得相关信息资料十分困难,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有时甚至是不可操作的,现行市价法的局限性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些因素限制了市场法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新方法
传统的方法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存在的一定的缺陷,在此介绍几种新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复合成本法、生存曲线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现值法。
(一)复合成本法在评估无形资产中的应用。所谓复合成本法,就是在评估一项无形资产时,不仅考虑其历史成本或重置成本,还要考虑其稀缺性及其效用的大小。用公式表示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效用函数/稀缺系数)×100%
通过上面的公式,可知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劳动量、效用性和稀缺度3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1)劳动量。无形资产具有存在唯一性,理论上讲应当取最先研制成功的具有相同功效的一批无形资产中包含的最小劳动量。未获得成功的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劳动量则不能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中,也只有包含最小劳动量的无形资产交易才最容易成功,价值得到认可。不过最小劳动量在确定时有一定的难度,在实务中应当尽评估师所能,多收集资料,筛选对比后选出最小劳动量使用。也可以用历史成本或传统成本法求得的重置成本替代之,因为劳动量在无形资产价值中的影响并不显著。
(2)效用及效用系数。无形资产的效用可以划分为生产资料效用和生活资料效用。生产资料效用的测量标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效用对劳动量起着约定作用。效用系数通常用0,0.1,0.2,……1,1.1,1.2……表示。系数越大表明效用越大。无形资产效用系数的确定可参考专家和专有技术人员的建议按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专家如果认为使用一项无形资产可提高产量100倍,则可将效用系数定为100。
(3)稀缺度及稀缺系数。稀缺度指的是无形资产的稀缺状况以及市场上无形资产的供求关系,通常用稀缺系数表示。在理论上稀缺系数存在0的值,但是当其为0时实际意义及不大,所以我们将稀缺系数定在0.01至1的范围之内。而1则代表着供求平衡时的稀缺系数。系数越小表明越稀缺,反之亦然。
可以看出,复合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很好地解释无形资产价格和成本背离的现象,在评估实务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与传统成本法不同的是,它考虑了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因此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二)生存曲线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生存曲线法主要用来预测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又叫有效期限,是指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所有系统,都会随使用年限而退化并最终失效。而失效的时间往往是一个随机变量。生存模型就是以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状态(生命状态)为研究对象的,视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为随机变量,用一个恰当的概率分布函数(生存分布)去描述,对生存分布函数进行统计处理从而预计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
采用生存曲线法预计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六个主要步骤:第一,收集生存数据。我们可以选定一个样本进行观测,所有观测点由存活的初始状态转变为死亡状态后试验终止。另外,我们还可以观测市场上同类无形资产的生存、死亡情况来收集生存数据。第二,数据的初步分析,绘制数据图以获取模型选择的一些信息。第三,模型选择,即选择一个恰当的模型去拟合生存数据。第四,参数估计。第五,模型检验。第六,求出无形资产的期望剩余寿命。
(三)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即历史成本双折现及超额收益现值法,是指在无形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折现值,加上其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和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该评估方法适用于一切易于获取历史数据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重置成本可以获得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的评估,该评估方法也是适合的。当涉及到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转让和许可权时,该评估方法是不适宜的,因为其评估的结果不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成本收益双折现法的计算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值=历史成本折现值+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历史成本折现值,即无形资产的历史折现至评估日的值。当评估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易于获取时,可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按照一定的复利率折现为评估日的数据;如果评估日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不易或不能获得时,可用其完全重置成本代替之。(2)使用过程中价值积累,即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投入积累。(3)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磨损贬值,它是指资产在使用或闲置中因磨损、变形、老化等造成实体性陈旧而引起的贬值。(4)功能性贬值,也称无形磨损贬值,它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性能优越的新的无形资产,使原有的无形资产部分或全部失去使用价值而造成的贬值。(5)经济性贬值,指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与同性质资产相比活力能力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市场需求的减少、原材料供应的变化、成本的上升、通货膨胀、利率的上升等因素都可能使原有无形资产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而贬值。(6)预期超额收益现值。如果至评估日,无形资产才开始出现,则公式中除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外其余各项均为零.这时该评估方法与现行的三种评估方法中的收益现值法等价。
(四)成本收益现值法。成本收益现值法,就是考查评估基准日以前评估对象所费成本,并通过一定的物价指数将此成本调整为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现值)作为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的一部分;评估价值的另一部分是在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各年销售收入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提成率,其提成额除税后作为评估对象带来各年收益,再通过折现求和计算所得的结果,以上两部分之和即为该评估对象的评估值。由上述可见,该方法同时考虑重置成本标准和收益现值两种标准,它比单一的重置成本或收益现值标准全面,该方法适用于商标所有权价值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