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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毕业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3 15:24: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电大法律毕业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

篇1

法律毕业论文题目过大,操作起来内容面太宽而把握不住中心,论述深入不下去;法律毕业论文题目过小,又展不开论述,不成其为论文。对此:

第一,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选择自己认为比较熟悉的部门法。几年来法律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各自在不同的部门法领域里肯定会各有千秋。有的同学民法部门的问题体会较深;有的同学程序法的学习、思考更为全面细致;还有的同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能想法更多。那么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就首先明确大方向,选择自己平时看书比较多的,手头资料比较充足,思考问题有一定深度的部门法,这样写起来就比较得心应手,平时积攒的资料也派上了用场,常考虑的一些问题也容易深化一步了。法律毕业论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学生几年来法律课程学习的综合性、思考问题的逻辑思路。对一个问题,在写法律毕业论文时,能够综合考虑,从立法、执法的角度考虑,并把平时碰到的问题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进一步学习、探讨,也就达到我们完成毕业论文的目的了。

第二,选好部门法后,注意自己平时知识的积累,看看这一方面还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几年的学习,某一部门法的所有问题不一定都能搞通,这个时候,需要回忆一下,看看所选部门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论问题,与所选法律毕业论文题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论问题是不是还不太清楚,扫清动笔前的一些障碍,非常必要。对于自己运用起来还不太得心应手的一些知识,赶快抓紧时间去给予更多的关注。理清思路,多阅读一些课外的有关书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写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弄清基本理论问题时,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新旧刑法关于此问题的观点,国际上各国的基本观点,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基本资料是否齐全,还有些什么问题需要和老师、同学们再作进一步的探讨。这样,宏观上、微观上你都有了进一步的考虑、思索,拿起笔的时候不至于为一些基本的问题而再影响你写作时的思路了。

二、法律毕业论文应重视法律、法规的变化

几年法律课程的学习,学生们感到特别棘手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期,不管是政治、经济,还是人们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处在翻天覆地的变革之中。与此相应,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法律条文的修改不断变化,给法律的学习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但同时给我们法律毕业论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许多好的机会。新的、重新探索的问题层出不穷,法律中有许多的课题迫切需要去探讨。学员在完成法律毕业论文时,对很多问题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样,在法律毕业论文选题时,就要注意适时、适度的去把握。切记知识的更新,关注国家法律的变化、发展。另外司法实践也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法律毕业论文要注意把握法律发展变化的大方向,在平时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讨。如果主题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论文偏离方向,导致前功尽弃,事倍功半。

三、把握理论研究动向是法律毕业论文的核心

众所周知我们处在一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在选好法律毕业论文题目后就要围绕题目广泛关注我国法学理论方面的动态,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从而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查阅有关的学术期刊、报纸杂志、资料索引,了解理论界进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开阔、更活跃。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来武装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论功底。这样,论文会更上一层楼,写起来也会妙笔生花的。另外司法实践的关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维结合具体的实践,会更加清晰、流畅。

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会感觉到毕业论文的完成已经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了,不会再象刚开始那样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了。在此基础上理顺思路,资料准备充足,再动笔开始写就会水到渠成了。

四、法律毕业论文写作技巧

篇2

[作者简介]代刃(1970-),男,重庆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学、现代远程教育。(重庆400052)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7-0163-02

20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远程开放大学,因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于是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的开放大学建设工作已经纳入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之中。高等教育重视的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而成人教育则是使学生在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同时,培养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成人教育的质量和学生能力素质,关键在于教学模式改革,而实践性教学环节又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本文,笔者首先围绕开放大学实践教学重要性展开论述,之后结合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谈了几点认识。

一、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1.现实意义。在远程开放教育中,实践教学不同于学生的社会实践,它是以特有的教育教学目的和以人才培养为宗旨的特定教学活动,要求教师在既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基础上指导学生学习。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践操作学习为主,把理论学习和实际结合起来,以提高其素质。实践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探索适应开放教育的实践课之特点和规律,探究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理论性实践教学,它是与理论教学内容结合、与课程理论同步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作业、实验、实习设计等;二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以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落脚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表现在学生通过实际参与法律操作,提高解决实际案例和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尤其是专业实践实习,不仅能成为学生了解社会的平台,而且还有利于学生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培养其动手能力。不仅有利于学生提高社会竞争能力;还有利于在教学中引入竞争与合作机制,帮助学生在真实的案例中熟知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能,了解社会现状,拓宽知识面。归根结底,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

2.必要性。实践环节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基础。实践教学是保证法律专业知识有效运用和确保实现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2)教学体系完整的基石。实践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是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彻始终,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有效手段。(3)教学质量提升的保障。实践教学效果能够有效检测理论教学的成绩,能反映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检测学生理论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的重要方法。

二、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问题分析

法学专业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条理解能力、案例分析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分析,我们发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也存在一些问题:(1)学生对实践教学环节缺乏足够认识,毕业论文质量较差。学生对如何确定论文题目,如何占有材料,怎样写论文,论文的作用,怎样组织文字,论文的基本格式等认识比较肤浅,以致文不对题、抄袭、剽窃等现象时有发生,论文质量不高;(2)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指导工作不能完全到位。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师严重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一位教师往往要指导十几名学生。由于时间紧、要求高,使得许多指导教师求速度不求质量,导致教学效果差;(3)答辩工作有待完善。答辩过程中国走过场、缺乏必要的师生互动、答辩时间紧张等都严重影响着答辩效果。论文答辩中显现出学生对法学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了解较少,对法理知识掌握不够;(4)缺乏稳固实用的法律实践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偏于形式,使用效果不理想,学生参加实践的积极性不够高。并且,实践环节大多以书面报告为主要反映形式,实践效果难以体现。(5)法学课程体系亟待完善。以部门法律进行划分是法学课程标准体系建立的主要依据,这样的教学方法重在传授理论知识,而不是培养应用能力;(6)缺乏可操作性的实践考核方法。

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1)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的局限性。就学生而言,在实践环节上的局限性集中体现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资料不足、时间紧张、有了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所以难以保证论文质量。同时,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大多学术研究都有自己的方向,所以教师教学和课程管理上相对独立,所涉及的部门法律也比较固定,这就造成指导领域相对狭窄,不可能高质量指导实践;(2)支持服务重课程轻实践的情况普遍存在。远程教育平台是为完成课程教学而设计的教学系统,所以,对实践教学的支持服务系统探索还远远不够,有关的资料、学术动态、指导意见、前沿资料获取的渠道等也还很不系统。远不能与课程教学资源相比,这就形成了重课程轻实践的格局,无法实现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的全面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3)办学压力的影响。远程开放教育办学单位包括电大、各类大学、成人高校和网络学院,生源竞争越演越烈;(4)毕业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专业课程设置有许多雷同,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上没有创新,导致毕业论文没有体现实践教学应有的特点。

三、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对策思考

1.更新观念。“质量是远程教育的生命,建立全面多元的远程教育质量观是保障远程教育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转变把实践教学仅仅作为教学环节之一加以实施的观念,树立实践性教学的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理念。实践教学应确立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实践性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目标。以期提高远程教育的法律专业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构建质量评价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对教师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学校只有建了一套严格、规范和可操作的规则程序,才能实施有效的监控,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良好运作与衔接,实现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目标。就教师而言,主要以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为评价要素,形成评价教师教学活动的指标体系,体现实践教学的适用性特征;就学生而言,主要以学生对知识面的掌握和理解情况、对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以及论文答辩效果等为构成要件,形成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只有把培养目标、学生特点、办学特色结合起来,把实践环节的考核以应用性为主,考核方式以实践报告、实践总结或作业方式完成作为基本形式,以此为基础制定的适应开放教育的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标准,才能真正缩减毕业设计教学环节与教学目标的差距。

3.丰富法学实践教学内容。一是注重平时作业。开放教育在课程作业的布置上,应采用多样化的形式,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实施细则、教材、学生水平来设计和安排,找准知识点,分清难易,做到题量适中、覆盖全面、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二是要重视课程实践。通过采取师生互动、模拟现场、双向视频教学系统演示、卫星电视系统播放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充分体现网络、多媒体和交互式等为主要特征的远程教育。以此为基础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三是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主要由社会调查、课程设计、实习组成。一方面,社会调查要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化学习的特点,既要符合法学专业特点,又要注重灵活性。另一方面,课程设计在该课程结束后进行,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另外,实习主要包括现场参观、实际操作、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要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4.加强教学支持服务。要借鉴过去行之有效的教学支持服务途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有现代远程教育特色的校园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立法学网络网站,办出有特色的法学专业。结合法学课程特点,创办网络刊物、网络课程、在线讲座、模拟法庭、案例荟萃、法律前瞻等栏目,以满足教师的教学需要和学生学习需求。学校还可以基于网络开展毕业设计写作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开放教育的自由性、开放性、灵活性优势特点,通过多种载体适时进行师生交流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论文指导水平和效率。

5.不断创新教学形式。可采用“判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模式,改革传统的面授辅导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案例剖析和技能训练。其中,判例分析法主要通过判例分析巩固学生知识,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作用,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诊所式教学法和医学院学生在诊所实习相似,即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帮助学生在接触真实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模拟法庭教学法不仅有利于向学生揭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还能帮助他们更清楚掌握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要求。通过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竞争,学习分析处理实际案件以及出庭辩论的经验和技巧,从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论文指导教师师资力量建设。目前,远程开放教育成人学生逐年增加,而师资力量建设力度却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教师学术研究方向不能完全与指导领域对口,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论文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开放大学的优势在于系统庞大,师资可以共享。基于此,学校应建立起系统内外结合,以系统内教师为主体以普通高校专家为辅助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库。与此同时,加强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要求,明确责任,以此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的指导质量。针对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过多的现象,学校应明确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管理论文指导师生比例和专业指导方向,从而确保论文指导质量。

7.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和督导部门应制定教学纲要,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进一步改进集中实践教学活动考核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和评定是通过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监控来实现的,对不合要求的毕业设计不能放低要求使其过关。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只有提高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才能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增强学校的社会竞争力,促进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答辩,应本着方便学生学习和严格答辩的原则,创新答辩形式和过程方法,采取现场答辩、远程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善答辩环节。

[参考文献]

[1]余善云.走向开放的未来[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

[2]罗辉.对县市电大法学实践教学问题的思考[J].南方论刊,2008(10).

[3]余乐.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的理论探索[J].中国校外教育,2009(1).

[4]陈永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探讨[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6(5).

篇3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的传统法学教育中,通常是以传授系统的法律知识为目的。由于缺乏实际应用,法学知识变得生硬而抽象。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对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成了共识,将一些实践活动明确地纳入了法学教育计划之中,加以实施。

一、实践教学的内涵和特点

实践教学从其内容的角度,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是指直接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从其形式的角度,相对于课堂教师讲授而言,是特指通过一定的真实的和模拟的实践形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实践教学具有实践性。实践教学主要通过课堂外有计划、有组织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来培养法学学科学生具体应用法律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实践教学具有教学性。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必然具有教学性。它虽然在课堂之外进行,却也必须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并且是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下进行,是整个法学教育的一部分。

第三,实践教学还具有参与性。实践教学是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下进行的,必须以学生亲身参与实践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在实际的工作或模拟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学会主动应用所学知识,并结合自身能力解决问题。

二、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现状

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育中,通常也有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这种实践教学可以称为传统的实践教学。

(一)我国高校采用的传统实践教学形式

1、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也可称案例讨论,就是在课堂教学中大量的使用典型案例,使学生能够在案例中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以及相关法条。该方式适合于法学专业大部分课程,而且简单、易行,是法学教学中最常见、应用最广泛的实践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方式从教师的单向灌输变为师生间的双向交流,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得静态、被动地接受知识变成了师生共同探讨问题的过程,同时活跃了课堂气氛,能够提高教学效果。

2、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包括刑事侦查试验和物证技术试验。前者是指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模拟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熟悉侦查程序,掌握侦查技巧的一种实践活动。后者则是通过进行科学试验掌握“发现、固定、解读物证”的科学技术手段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

3、审判观摩。审判观摩,是由老师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学生到审判法院实际观摩真实案件审判过程的实践活动。审判观摩,让学生旁听法庭真实案件的审理,学生可亲身体会法庭的威严,感受庭审各个阶段,加深对实体法和对程序法的把握。由于投入少,组织方便,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应用广泛。

4、模拟法庭。模拟法庭主要是通过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别饰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身份,依照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模拟整个案件庭审过程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作为一种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模拟法庭的优点,首先是在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实际的法律工作者那样接手模拟案件,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通过角色的投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使学生熟悉审判环节及审判、检察、辩护、等各项法律事务要求;其次是作为学生活动,模拟法庭能让学生锻炼组织活动能力和团结协作的能力。

5、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以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一定的司法实际工作,以验证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了解司法实际、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工作技能和有关社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由于大多数学校将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毕业前的一学年进行,因此专业实习又被称为毕业实习。

(二)传统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的问题。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在巩固和促进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案例教学的不足。第一,从案例教学的组织者而言,法学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由于我国现实的法学课程安排上,案例教学是课堂教学的一部分,教师为保证教学进度,使案例教学属于理论讲授的附属品。所以,大多数教师所采用的只是一种“举例教学”,即在讲课中穿插一些生动典型案例,做到以案析法,通俗易懂。这使案例教学的功能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起不到应有教学效果。所以,需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理论水平和执教能力;第二,从案例的角度而言,案例教学一般是教师先讲解相关理论知识,再举几个案例对理论加以巩固认识,这种方法由于只注重对课本理论的解释和说明,其用意过于简单明显,根据刚刚讲过的知识,学生往往不假思索便能判断出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因而导致一种思维上的惰性。所以,案例教学中具体案例的选取应鲜活生动,并最大限度地贴近生活实际,这样才能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所选的案例应该能在学生中引发争论,来引发学生的思索以强化其思辨能力。

2、“模拟法庭”的不足。第一,模拟法庭要求的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因此,在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学习:分析好案例、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的法律规定,而且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应有不同的学习重点。学生模拟整个的法庭程序,必须拥有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而程序法多在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所以大学低年级的学生要进行模拟法庭审判非常困难。即将毕业的学生由于写毕业论文,再加上求职、就业的压力,往往无暇参与,模拟法庭实际适用的阶段非常有限;第二,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已掌握基本的知识及技能,要勉强在短时间内论证一个复杂的问题,只能采取快捷方式恶补,这样的方法学习到的法律内容不会久留,因此对学生没有长远好处;第三,一次模拟庭审耗时多,角色有限,既不能保证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也不能给予学生有多次练习的机会。

3、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的不足。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专业的学生骤增,给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方面指导老师和试验室资源的有限性,难以保障每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学生数量过多也使得实习、法庭观摩难以集中安排。由于实习生众多,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也不够重视,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形成的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等,实习效果参差不齐。而且自高校扩招以来,大多数学校程度不同地忽视了这些教学形式的建设,对此缺乏规范的管理,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实际上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学校甚至这些基本的教学环节在形式上都没有健全。

三、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新形式

随着我国各地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探索,近几年法学实践教学又出现了以下新形式:

(一)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认识。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诊所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它让学生在实际的法律工作实践中学习法律。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教育对医学院这种诊所教育模式的借鉴,它把学生安排在直接面向社会从事法律服务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学生在法律应用的具体实践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高法律职业意识。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首次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等7所院校尝试运用诊所法律教育方式,开设“法律诊所”选修课,建立了自己的“法律诊所”。随后,中山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和四川大学法学院也陆续开设此课程。

四、完善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实现法学实践教学的独立性。针对传统实践教学课程从属于理论教学的现象,要改善实践教学的地位,应以理论教学体系为参照,建立独立而平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具体来说,在课程设置上,整合现有课程,适当增加实践课程,除保留原有直接服务于法学实践的专门课程如法律文书、证据学以外,还应增设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法律职业技能、司法过程等方面的实用性课程,并提升实践教学学分,从制度上保障实践教学的地位。

(二)借鉴特色实践教学方式

1、推广学生社团开展实践教学。湘潭大学早在1990年就指导学生组建了学生社团“法律援助中心”,后更名为“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除进行普法宣传外,还为社会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成为湖南省第一家为百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高校学生社团,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600余起。

2、电大法学专业“案例设计与分析作品比赛”。我国电视大学每年会在全国范围举行电大法学专业案例分析抗辩赛,全国各地分校参与。竞赛内容以法学类的基础学科为基本范围,所有参赛作品的内容均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学生在设计案例、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提升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以致用。

(三)完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拟法庭作为比较成功的实践教学方式也需要完善。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最好有专业人士,如法官、律师的点评,从现实的角度让学生知道欠缺之处,从而加以改进。而且,模拟法庭活动需要和专业实习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实际听审过程中发现自己模拟时存在的问题并加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