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5:0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职工管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为实现激励员工的最佳效果,通常应用对员工开展个人评价以及鼓励的方式。该做法虽实现了激励员工积极性的明显效果,然而却会对员工、劳动人员之间的协作精神形成负面影响,进而对整体企业的发展运行水平形成抑制作用。再者,职工薪酬体系结构欠缺一定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由于企业欠缺良好的职位评估系统,在明确员工工资的阶段中,总是通过职位评价进行,该过程明确的薪酬标准势必欠缺不科学性。甚至一些企业应用较为单一的排序手段将一样岗位职位拿来进行排序,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该类方式无法显现出职工薪酬管理的合理公平性。
1、2职工薪酬管理法律规范欠缺完善性
当前,虽然新劳动法针对企业职工薪酬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然而,仍旧包含较多不足之处。首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而实际上,用人部门同员工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并无法对各个合同问题均进行明确的规定。而双方履行合同阶段中,基于社会情势的发展变化,使得劳动合同签署时有关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该类状况之下,则需要两方针对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一些内容、条款进行适应性的调节。经过调节之后的合同义务则可由员工继续执行。然而,经过调节变更的合同内容并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如果最终用人机构并不承认,则会使员工利益受损。因而现实工作中,如果劳动合同针对工作岗位没有进行清晰的界定,而事实上企业针对员工进行的调整,虽没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然而仍旧为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体现了法律效力。
1、3工资支付存在不合理性
在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支付以及结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例如,在结算周期上,新劳动法规定,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的报酬支付结算,不应长于十五天,如果超出这一时间段,即可视为拖欠员工工资。而劳动法第五十条指出,工资应通过货币形式依照月份支付到劳动人员本人手中,不应进行克扣或是故意将劳动人员的报酬工资滞后支付。该类规定导致较多机构单位选择在每个月十五号方付给员工上一个月的报酬。规定以月份进行支付的模式以及十五天的工资支付周期使得一些企业单位拖延、克扣劳动人员半月报酬的现象经常发生。
2、优化职工薪酬管理策略
2、1更新薪酬管理理念,履行宽带薪酬管理模式
为有效解决职工薪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单位应全面更新薪酬管理理念,积极引入宽带薪酬管理模式。该模式为对比于传统意义上的等级薪酬管理模式而提出的。主要是为通过一些大跨度的工资范畴取代以往复杂多级别的工资跨度。该类新型薪酬管理工作模式对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展开公平合理的竞争极为有利。可令员工产生更大的斗志,奋发图强,不断升华。另外,该类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可有效的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激发员工核心潜能价值。
2、2引入动态薪酬管理系统
通常来讲,劳动人员在论及薪酬的过程中,所关注的为薪酬之中的经济成分,即经常所讲的报酬工资。针对该部分内容,如果仅仅依据员工劳动服务的期限、年资、工作业绩等刚性标准来提升薪酬等级,则会引发劳动人员懈怠或是消沉的负面情绪。为解决该类问题,可通过应用动态薪酬管理的模式应对。该模式包含四部分内容,即工作岗位、行业市场、工作业绩以及能力水平等。在该四类要素之中,排除工作岗位在短时期之中为固定不变的要素之外,其他要素则为可变的内容,这样便使设计薪酬体现了良好的弹性效果,可发挥激励工作人员、良好的留住人才的功能。同样的,企业单位也可将此看做是员工岗位分析评估的参考依据,进而优化人力资源应用管理效果。
2、3优化增资机制,优化法规体制
各企业单位应进一步明确合理的薪酬标准,创建优质的增资机制。针对相关行业以及工作岗位的薪酬管理、等级水平做好调查分析,细致的考核员工技能、业务,综合各类状况,在召开职代会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做出合理的决策,进一步优化增资机制。企业需要确定科学的薪酬标准,建立完善的增资机制。倘若单位薪酬管理同相关法律规范不一致,可利用调节管理体制的方法进行有效修正。例如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节休假标准等。针对法规同实际脱离的状况,企业单位可依据发展现状利用民主管理的方法设立规章体制,进一步优化补充法律法规。
当前,一些用人机构通常利用提升短期薪酬水平对员工进行刺激,使他们提升贡献度。该类做法令企业员工更加注重眼前利益,没能考量企业战略目标以及长远计划。更不注重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战略,错误的认为谁获得高工资,谁对于单位的价值便最大,贡献度也就最高,相应的工作业绩更好。如果长期下去,该类僵化单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势必会引发人才危机。
1、2职工薪酬管理结构缺乏科学性
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为实现激励员工的最佳效果,通常应用对员工开展个人评价以及鼓励的方式。该做法虽实现了激励员工积极性的明显效果,然而却会对员工、劳动人员之间的协作精神形成负面影响,进而对整体企业的发展运行水平形成抑制作用。再者,职工薪酬体系结构欠缺一定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由于企业欠缺良好的职位评估系统,在明确员工工资的阶段中,总是通过职位评价进行,该过程明确的薪酬标准势必欠缺不科学性。甚至一些企业应用较为单一的排序手段将一样岗位职位拿来进行排序,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该类方式无法显现出职工薪酬管理的合理公平性。
1、3职工薪酬管理法律规范欠缺完善性
当前,虽然新劳动法针对企业职工薪酬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然而,仍旧包含较多不足之处。首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而实际上,用人部门同员工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并无法对各个合同问题均进行明确的规定。而双方履行合同阶段中,基于社会情势的发展变化,使得劳动合同签署时有关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该类状况之下,则需要两方针对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一些内容、条款进行适应性的调节。经过调节之后的合同义务则可由员工继续执行。然而,经过调节变更的合同内容并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如果最终用人机构并不承认,则会使员工利益受损。因而现实工作中,如果劳动合同针对工作岗位没有进行清晰的界定,而事实上企业针对员工进行的调整,虽没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然而仍旧为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体现了法律效力。
1、4工资支付存在不合理性
在非全日制员工工资支付以及结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例如,在结算周期上,新劳动法规定,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的报酬支付结算,不应长于十五天,如果超出这一时间段,即可视为拖欠员工工资。而劳动法第五十条指出,工资应通过货币形式依照月份支付到劳动人员本人手中,不应进行克扣或是故意将劳动人员的报酬工资滞后支付。该类规定导致较多机构单位选择在每个月十五号方付给员工上一个月的报酬。规定以月份进行支付的模式以及十五天的工资支付周期使得一些企业单位拖延、克扣劳动人员半月报酬的现象经常发生。
2、优化职工薪酬管理策略
2、1更新薪酬管理理念,履行宽带薪酬管理模式
为有效解决职工薪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单位应全面更新薪酬管理理念,积极引入宽带薪酬管理模式。该模式为对比于传统意义上的等级薪酬管理模式而提出的。主要是为通过一些大跨度的工资范畴取代以往复杂多级别的工资跨度。该类新型薪酬管理工作模式对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展开公平合理的竞争极为有利。可令员工产生更大的斗志,奋发图强,不断升华。另外,该类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可有效的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激发员工核心潜能价值。
2、2引入动态薪酬管理系统
通常来讲,劳动人员在论及薪酬的过程中,所关注的为薪酬之中的经济成分,即经常所讲的报酬工资。针对该部分内容,如果仅仅依据员工劳动服务的期限、年资、工作业绩等刚性标准来提升薪酬等级,则会引发劳动人员懈怠或是消沉的负面情绪。为解决该类问题,可通过应用动态薪酬管理的模式应对。该模式包含四部分内容,即工作岗位、行业市场、工作业绩以及能力水平等。在该四类要素之中,排除工作岗位在短时期之中为固定不变的要素之外,其他要素则为可变的内容,这样便使设计薪酬体现了良好的弹性效果,可发挥激励工作人员、良好的留住人才的功能。同样的,企业单位也可将此看做是员工岗位分析评估的参考依据,进而优化人力资源应用管理效果。
2、3优化增资机制,优化法规体制
各企业单位应进一步明确合理的薪酬标准,创建优质的增资机制。针对相关行业以及工作岗位的薪酬管理、等级水平做好调查分析,细致的考核员工技能、业务,综合各类状况,在召开职代会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做出合理的决策,进一步优化增资机制。企业需要确定科学的薪酬标准,建立完善的增资机制。倘若单位薪酬管理同相关法律规范不一致,可利用调节管理体制的方法进行有效修正。例如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节休假标准等。针对法规同实际脱离的状况,企业单位可依据发展现状利用民主管理的方法设立规章体制,进一步优化补充法律法规。
1.林业企业职工年龄偏大,素质偏低,观念趋于老化,知识过于陈旧,与现代林业的发展难以接轨。由于长期工作生活在林区,受环境所困,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机会和途径较少,传统林业的影响根深蒂固,知识更新的速度缓慢。
2.专业人才的分布不适应工作的需要。从学历和所学专业的角度来看,的确有一部分人来自林业大中专院校,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对口专业而改行,非学以致用。文化程度较高、能力较强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相对集中在机关,越到基层,专业人才越少,在生产管护一线,基本上没有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林场的森林管护员绝大多数是原来的护林员或森工作业人员,很多人的文化仅限于初中以下。加之多年来,他们的工作没有什么专业技术要求,只要所辖林区不发生火情和偷盗林木事件,能向辖区的牧民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和一些基本知识,发生火情火警能得到他们的援助即可。而天保工程的实施,则对他们提出了新的要求,管护责任由原来单一的护林防火扩大为资源管护、林政执法、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防治等综合职能,这些工作内容既要求工作人员有一定林业专业知识,还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管护员的工作不能仅凭嘴说,而是要看如何学习、领悟和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看如何向当地牧民宣传党的政策,看管护工作日记、责任心和管护工作成效,很多职工很难满足这些要求。要改变这种现状,使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满足当前林业工作的需要,就必须要结合本场的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改变。
二、造成以上人才资源状况的主要原因
林业职工技术素质偏低,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工作需要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前些年对林业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够,林业社会地位较低,很多人从思想上不愿意从事林业工作,即便是林业职工子女,只要稍有门路,就会想方设法奔出“林门”,“肥水都流外人田”,在社会上难以谋求其他职业的人员才迫不得已留在了林业上,实属无奈,文化素质太低;二是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后,木材停止采伐,相应工作岗位减少,对职工人数的需求少,有的单位近十年来都没有接收过一名大学生,新分配来的技工生,是林场的子女,对林业工作缺少新鲜感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林业企业没有经济能力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科技管理人才;四是一些知识面广、勇于创新、个人能力强的人员,为了谋求发展,利用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的机会,离开林场,走向社会。
三、提高山区林业职工素质的几点建议
1.1我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培养目标是立足于宁波乃至浙江中小型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工作岗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营销、综合管理岗位。目标工作岗位与岗位职业所需技能一一对应,岗位需要相应的基本技能才可以胜任其工作,通过分析调查,这些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核心能力主要有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员工培训与开发、绩效考核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处理等。
1.2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能力目标分解为,使学生能够处理中小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岗位工作职责识别,预测企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状况,能够根据区域企业背景资料为企业进行简单人力资源规划,能够为企业常见工作岗位编制工作规范与任务说明书,能够编制、起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所需的相关文本,招聘简章、应聘申请表、面试相关表格、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工资报表等,能够根据企业招聘计划要求设计招聘测试方案,能够参与模拟招聘,妥善地处理与应聘者之间的关系,能够根据企业的培训需求设计培训方案,能够根据所提供的企业及岗位的背景资料设计绩效考核方案,能够根据所提供的企业及岗位的背景资料设计薪酬方案。同时通过一体化设计使学生能够处理个人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包括能够为自己及他人进行素质测评,能够为个人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书,能够制作规范的求职简历。
1.3通过分析整合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知识目标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概念、基本术语、理论,掌握人力资源规划的流程和方法,掌握工作分析的流程和方法,掌握员工招聘的方法和程序,掌握员工培训的方法与技巧,掌握企业绩效和薪酬设计的要点,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中常用文本的格式内容。
1.4课程素质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设计与学习实施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与人合作沟通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具备良好的成本观念、时间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敬业爱业、乐于奉献,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可持续发展能力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2人力资源管理核心课程“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是培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岗位需求的学生的关键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核心课程应以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为目标,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和安排。以任务的完成过程为线索贯穿整个教学活动的始终,选取多个学习性工作任务或项目作为教学内容的载体。按照“提出任务,分析任务,知识构建,完成任务”这一行动体系组织各单元的教学。引导学生分析工作任务,然后完成工作任务,学生通过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构建知识的目的。这种“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能达到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一致,学习任务与工作任务一致。
二、煤炭企业的医疗保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1、报销程序复杂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的医疗费用通过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报销。第一,归属地医院就可以直接报销。就是说不管是本地员工还是外地员工在指定的医院就医,通过IC卡与病例就可以在就治的医院直接结算,不用到企业去报销。第二,在异地的医院就医时需要先支付后报销的办法。异地退休职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病,就需要5日内通过电话告知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由经办人上报当地医保中心。职工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先支付,待结束后,由职工列明清单、复印件交与相关管理部门,再由企业每月上报到医保中心,经过审核,再返回报销的款项给企业,由企业发给每个职工。在这一系列的手续中,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操作极其复杂。2、异地垫付医疗费加重职工的经济负担在煤炭企业中的异地职工,特别是那些退休员工,在有限的工资中垫付就加大了他们的经济困难,要是一些小病小痛,还在承受的范围内。但是,如果生病住院,就要花费成千上万,就加大了职工的经济负担。特别是病情严重的职工经济压力就更大。3、异地就医个人承担比例高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如新矿集团近几年的异地员工住院医疗的数据统计,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是38%-45%的比例[1]。比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的个人负担医药费还要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因控制在20%左右。出现这种原因的主要是:第一,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有较大的差异,使得企业在管理医疗项目中出现问题。第二,归属地的医保中心不能有效的对异地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导致过多的治疗情况。第三,企业员工对属地医保的相关政策不够了解,信息知识了解相对封闭。这就是造成职工个人承担比例高的主要原因。
三、加强煤炭企业的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医保运行规范的方法首先要设立专门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专职人员,集中管理煤炭企业异地职工的病例以及IC医保卡。其次,目前在医疗政策中,政府还没有对医疗保险进行集中的管理,煤炭企业职工的IC医保卡仅仅使用于属地指定的医院。同时异地职工的医保账户资金不规划医保卡内。最后是给异地职工提供合理的就医指导。根据新煤矿的异地职工多的情况,专门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人员要了解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政策。要及时的接听异地职工的书信、电话等咨询,耐心解答异地职工遇到的问题,并且指导他们合理的就医,最大限度的降低煤炭企业的负担,使异地职工做到能保就保,防止过度治疗等。2、煤炭企业与医疗机构同步建立对于各省、市、镇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部门应以门诊为主,以门诊企业医院治疗为主。成立新矿井,各医疗卫生部门同时建立医院门诊部门,从而行使医保的医疗服务职能,通过利用企业的网络优势,与银联企业进行门诊,利用POS机进行医保账户进行结算。在当地指定的医院治疗重大病患,例如,急症、手术等[2]。3、充分利用属地的医疗机构的作用社保部门可以利用总额控制的方法对属地进行基金管理与控制,单位企业医院要充分发挥医疗的作用。煤炭企业要与医院机构修订相关的管理合同,尽量控制医疗基金的使用,要按照医疗保险的支付管理进行门诊费用的支付。同时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医疗保险的制度改革,完善煤炭企业的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达到企业对职工参保的管理的统筹。规范医疗机构对医保的执行方式,争取全国各大力度的进行医疗保险的的投入以及统筹管理。同时加强医院医生的医德医风的措施,一定要做到对职工做到三合理的方法:合理用药、治疗、检查等[3]。4、提高煤炭企业职工对医疗保险的认识煤炭企业应制定卫生安全的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卫生防护意识,降低各种病菌的传播和发生,避免职工生病的机率[4]。定期安排医生到基层进行身体健康、卫生安全检查等,也可以通过讲座使职工树立良好的卫生防护知识,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四、煤炭企业医疗保险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保险是煤炭企业的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主要包含了社会保险的基本特点:社会性、强制性等。在国家立法中就包含了医疗保险,所以强制实行和建立有关制度,即医疗保险的费用需要企业和职工进行一起承担缴纳费用,在突发事故之后会有相关的医疗保险机构赔偿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降低劳动者患病带来的医疗风险。通过与其他企业相比较,煤炭企业是各种疾病发病率最高的行业,这就需要更加有效的管理医疗保险,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体系,建立完善医疗的医疗保险的管理,解决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不用担心没有足够的资金看病。使企业职工更加安全放心的工作,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推进了企业的生产发展。同时也解决了职工的保障。医疗保险不仅仅给职工带来经济上的帮助,还给企业职工带来了安慰,消除一切后顾之忧。
五、提高煤炭企业的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的建议
扩大煤炭企业的医疗保险的范围,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通过制定相关的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合理的保险资金的结算,私营企业不得片面的实行内部保险;解决城镇医疗保险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政府要强化医疗保险的监督工作。降低医院的医疗价格,解决劳动者的经济压力;企业要做好卫生防护工作,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病情况。
二、教职工绩效管理信息化的理论分析:协同论
协同论是20世纪70年代初由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研究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在与外界有物质或能量交换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己内部协同作用,自发地出现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有序结构。这是一门跨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为理解和处理多关系、多构成的复杂问题提供了思路。
1.协同效应的应用
协同效应是指复杂开放性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产生的整体效应。教职工绩效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式的复杂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推进过程中,协同效应在绩效管理理念制度与信息系统的协调、绩效管理过程中多部门工作的配合和人事信息系统中多工作模块的协调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2.支配性原理的应用
支配性原理是指,在系统向有序演变过程中,序参量通过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支配整个进程。根据支配性原理的观点,起到支配作用的通常是有限的关键序参量。在这些关键序参量中,具有恒定意义的慢变量决定短期效应的快变量。从绩效目标的设定、分解、实施,到绩效评价和结果的应用,是一个环节间相互关联、作用和影响的协同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绩效管理理念、方法、工作流等人才绩效管理系统中关键因素和绩效考核中关键指标都会对系统对绩效管理的完成效果产生影响,而确定衡量教职工工作效果的关键指标,就可以把握管理系统的发展方向和效度。
3.自组织原理
自组织原理是指,在没有外部调节干预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接受外部信息流的输入,内部子系统间能够按照某周规则自动形成新的功能或有序结构。人才绩效管理信息化是一个向有序发展的过程。外界因素是辅助和导向,学校自身对绩效管理和信息化的需求才是深层次动因。这一动因也迫使人才绩效管理系统逐渐推进自组织进程。学校战略规划、竞争压力形成外部信息流,学校的整体向上的氛围使人才绩效管理系统中的各子系统都自发完善、有意合作,形成自组织氛围。同时,这一发展过程是开放性的,可以通过调整关键指标不断得到优化。
三、教职工绩效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必然性
1.当前教职工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数据流流转模块不完整,服务绩效管理整体环节的功能缺失。绩效管理是一种过程式管理,是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管理过程中,每一步骤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循环系统。而当前的人事系统,普遍只记录教职工的各类信息,或是人事工作各业务模块的简单衔接,并未跳出业务处理的概念框架,绩效目标设定、考核、应用等重要功能缺失。第二,数据流采集指标不完备,服务绩效目标实施评价的功能缺失。绩效管理中,绩效指标体系,也就是教职工分类素质模型的建立至关重要。指标体系将贯穿绩效管理的整个循环圈,既是导向也是目的,是绩效管理的基础。而当前的人事系统中的指标设定并未从绩效管理的角度出发,只是按照业务需求简单罗列,缺乏总体设计和布局,也缺乏延展性。第三,数据流处理结果利用不充分,服务绩效管理导向激励的功能缺失。绩效管理是一种目标式管理,从初期目标设定,到中期目标考核,再到后期结果应用,激励倾向十分明显,而且最后一环中评价结果的应用策略对绩效管理效果的影响最为深远。而当前的人事系统对后期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或为空白,或者缺乏针对性,不能为决策服务,也无从体现激励导向。
2.信息化的SAFE效应
如前文所述,绩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促互进的关系。教职工的绩效管理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如果不使用信息化手段,将无法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精髓,使其不能在效率和效果之间达到双赢。高校教职工绩效管理的特点与信息化建设所能提供的优势相互契合,这使得信息化手段的SAFE(Standard,Accurate,Flexible,Efficient)效应能够充分发挥,从而大大提升绩效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这是体现在:第一,绩效管理是一种过程式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标准化(Standard)特性。相对绩效管理的过程式需求,信息化手段的这一特征有三层含义:其一是标准化,是指信息化建设能够遵从绩效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定标准体系,满足绩效管理对统一标准和公平性的需求;其二是流程化,是指信息化建设的模块设计和流程衔接能够保证绩效管理流程的实现;其三是平稳化,是指基于标准流程化的信息系统,能够顺畅平稳地完成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管理各环节的无缝对接。第二,绩效管理是一种目标式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精确化(Accurate)特性。前文提到,绩效目标指导下建立的绩效指标体系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在数据采集和处理中,信息化手段可以充分发挥准确性和客观性的特点,按照各项指标的要求精确地收集和加工数据,同时确保客观和公平。第三,绩效管理是一种分类式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灵活性(Flexible)特点。作为一个体系健全、功能多样的高等学府,绩效管理的对象构成非常复杂。从整体上看,如前文所述,就可分为教学科研为主型、管理服务为主型两类机构组织,以及领导干部、教职工两类个人群体。尚不包括各种目标导向下形成的数量庞大的各类科研、教学、管理团队。从教职工群体来看,由于岗位设置和绩效目标不同,还可分为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信息化手段的灵活性恰可以满足绩效分类管理的要求,模块设定和流程设计灵活可变,可随需求调整开发,使目标细分和分类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第四,绩效管理是一种导向式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高效性(Efficient)特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影响绩效管理效果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的实现效果也影响着被管理群体的积极性和整体状态,所以对评价结果的及时反馈具有较高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快速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职工,并根据既定策略实现结果应用,使管理对象能够迅速调整方向和状态,从而改善学校的整体产出。同时,信息化手段的高效性特点也有益于绩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四、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初探
1.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
高校的教职工绩效管理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教职工绩效管理分为绩效目标制定和分解、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与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四个环节。绩效目标制定和分解。这是学校整体目标确立的环节,也是各组织参照学校战略规划总体目标进行目标分解的过程,各组织将按照自身的目标对教职工个体制定分解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绩效目标的实施。主要包含教职工日常管理和素质模型的建立两方面。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包括引进、培育、晋升等人事管理的业务内容;建立素质模型是针对不同教职工群体的特性构建评价业绩的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与考核。绩效考核一般包含阶段评价和期满考核。制定评价策略,根据素质模型对不同教职工群体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考核。在这一阶段应控制好考核的节奏,评价周期不能过长或过短。评价结果的应用。这一环节最能体现绩效考核的形成性评价的意义,其分为两部分,一是与教职工个体的反馈与沟通,扬弃并重,促进教职工的个体发展;二是将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的薪酬、晋升、岗位等切身利益挂钩,赏罚并用,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导向。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到绩效管理系统的整体流程。结合当前计算机技术发展,对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的整体需求分析可分为工作模块需求、技术需求和绩效管理需求三部分。其中工作模块需求是指系统要具备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块、制定岗位任务书功能、数据库基本功能和数据统计、分析、成表输出功能;技术需求是指要具备可调整的多层次灵活架构,支持标准化的工作模块、可读取的数据库支持开放性标准、支持php或asp语言,以及不同类别数据库的集成、支持分布式应用,面向对象的Web体系架构,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绩效管理需求是指系统要具备关键指标设定功能、客观、主观计分和得分结果排序等分析功能,以及具有基础信息调用接口,以及教务、科技、财务等数据接口。
2.教职工绩效管理的关键指标分析
教职工绩效管理的关键指标从整体上来说决定着绩效管理的整体效果,就系统本身来说,关系着字段设定,贯穿系统设计和应用的始终。高校的岗位设置按对象一般分为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由于工作性质和内容,其中后三类岗位可按照德能勤绩廉设定岗位任务书和考核标准,专任教师岗位承担着高校的大部分职能,对其设定和考察更为复杂和细致。如果按照高校职能设定,专任教师岗位的关键指标可分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类,每一大类中再细分为描述核心能力的具体指标,并由不同部门或人群采取适当方式参与计分,最后再根据不同类型岗位设定的权重计算总得分。
3.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规划
按照绩效管理的理念,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也可按照目标制定、过程控制和结果应用来设计。同时,根据协同论的观点,在系统设计中要注意绩效管理多部门的统筹,并配合人事管理中多工作模块的协同作用,以及关键指标的确定和采集,最终形成有序的系统结构。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规划分为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四个模块。目标设定是指将每一岗位的岗位任务书输入信息系统。对于高校来说,岗位设置主要包括专任教师和其他专技、管理、工勤等岗位类型。在这一模块中,最为关键的是对关键指标的设定,主要由高层管理者决策。教职工绩效web2管理的核心作用在于找出影响其绩效提高的关键因素,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关键指标关系到教职工绩效管理的走向和效果,所以这个环节中的关键指标也与绩效考核相对应。绩效管理工作流实质上是指传统人事管理系统中的招聘、培训、职务评聘等工作流模块,主要参与用户为基层的人事工作管理人员。与传统信息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绩效管理的信息项需要与岗位任务书衔接,并为绩效考核模块提供信息流。绩效1考核是对教职工整体工作效果的考核,所以该模块不仅涉及到教务、研究生、科技等多部门的信息流集成,计分方式也根据计分人而有所不同。最后一个模块实际上是绩效管理的结果应用和分析阶段。绩效薪酬方案由高层管理者决策,通过系统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自动列示。同时,通过绩效考核指标分析绩效管理的整体效能。
4.教职工绩效管理系统的整体模型设计
以工作流程框架为基础,按照不同模块分布进行系统的整体模型设计。从整体运行角度分析,系统可分为系统初始化模块、岗位设置模块、人事管理工作模块、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模块、绩效考核结果统计模块、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模块。每个模块都有若干子模块构成。
一
从上述事实性知识或判断性知识来审理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兴起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公共权力结构和政府管理的破碎、僵化并出现危机,反映在治理话语中,则集中体现在三个论点上。其一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国家已经丧失应有的行为能力,也难于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甚至难于避免产生有害的决策;并受落后的思想束缚,不时颁布不适宜的或无必要的合法性迫使各种群体接受。其二是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地位危机、社会一致性分裂和文化分裂,公众对公共权力的效能和未来越来越不抱幻想,公众的心灵世界碎片化,行为边缘化日趋严重。其三是作为社会一致性中枢的公共行政体系能力衰减,并进一步成为公众的负担,中央集权、分等论级的控制不再有效;科层系统陷入了的怪圈,公共政策无力承受大量社会需求,无法对太多和太矛盾的公共问题做出裁决,超优政策真正的仲裁者是国际市场。对于这一总体性的危机,治理话语走向了积极的知识重建:在文化上返古希腊之本,在政治上重开自由主义之源,在实践出路上择定新制度经济学,在技术上亲和于管理主义,从而推出具有建设意义的政治学理论和分析方法。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一致和有效性问题上做出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与制度突破,在一定意义上,包括近代以来在内的一切政治学知识都在这一框架下实现了新的整合,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判断上,政治学知识体系都在悄悄地脱离统治这一核心而转向个人对公共事物的关心这一主题,由此导致现代政治类型在三个维度上发生重大转向:
第一,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变迁。一般而言,高级政治首先是指那些在国际关系中意义重大、影响非凡的决策活动,如讨论一国是战争还是结盟等等。其次高级政治是指在共同体层次上、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重大决定和政策制定,如号召种族或集团一体化,或是与产权制度有关的政治关系的变革,如私人产业国有化,或者对政府的体制和形式进行根本性变革等等。所谓低级政治也是一种政治类型,这类决策不涉及对国家或国际社会中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它涉及次要性的决策,如将大型社会系统保持在某种均衡状态。低级政治通常由官员和管理者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实行,一般属于官僚政治行为,功能是在不干扰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条件下为贯彻高级政治决策所进行的活动。在国内层次上,低级政治包括通过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法规;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和社会福利标准;对外贸易、旅游和投资往来的促进等等。现在应当已经到了把上述思维方式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第二,从暴力政治向规劝政治变迁。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革命及各种规模的国内骚乱等等是暴力政治形式。个体或国家之所以发动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其目的总是在于改变或控制对手的行为。虽然只要暴力或暴力威胁仍被人们用于实现政治目的,那么人们就不能否认暴力在政治中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应当是有限的。相反,规劝政治应该是公共政治活动中的基本形式。规劝政治一般是指伦理的、道德的、合作的和相互依存的和交易性的政治,比如谈判、协商、立法、集体讨价还价,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合作或激烈的竞争。当然,前提是这种竞争是普遍接受的,并且在预先规定其法则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从等级政治向复合政治变迁。等级政治是权力和权能的增殖以金子塔结构为前提的,由等级政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表现为下级单位从属于上级单位,每个等级社会当中的顶峰都是最高权威,但这一权威并不一定总是合法的,权威的下属是各级权力层次,每一下属权力层次又控制着更多的下级次层次,这一系统最后通到普通公民,最后为塔基部分决大多数的人民无所抗辩地承认。与之相反,复合政治是指平等或接等的行为者们之间的政治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社会由信息畅通的、积极的和自治的政治单位组成,这些政治单位对维护自身的独立和幸福往往采取十分戒备的态度,然而它们也承认相互合作和秩序井然的共存既对自身利益有利,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所在。复合政治只有在具备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其成员需求的社会中才能付诸实践。进一步推断,复合政治应有一套自由的和竞争性的教育和信息系统,该系统无需依赖于对大众传媒介实行垄断性控制,而等级政治的目的是通过发动具有强烈倾向性的宣传运动来造成一种虚假的社会一致感。[NextPage]
政治学知识要具有真理性,她就必须客观地、全面地、深刻地反映政治生活的本质与规律,但这是一件不太容易做到的事。因为它需要政治生活的充分的展开,真正成为符合人的本性的而不是同人相异化的日常生活。政治学知识的发展与人类思维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当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展到能够充分把握自身生活的程度时,政治生活的神秘性、彼岸性才会消失。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和复合政治的形成,使得政治学知识发生重大转变,并为治理型政治学代替统治型政治学提供了基本概念。兴起于现实公共政治生活危机中的治理理论,它之所以能引起政治学知识的转向,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新的思维回应了当代人类生活的变革。从近代从统治—解放的政治到治理—生活的政治的变迁,体现了公共权力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公民权利真正成为公共权力唯一合法性源泉时,治理—生活的政治才真正有利于市场秩序,政府制度才会内生于市场秩序。应该说这才是民主政治本来应该有的样子,换言之,主流民主政治学长期以来都未能到位。所以治理理论更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精神。
二
从治理型政治学的应用或其实践战略来看,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是其必然的逻辑展开,是治理型政治学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如果把治理型政治学看成是一种新的政治科学研究纲领,那么按照拉卡托思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有关硬核和保护带的理论,治理和新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科学研究纲领中硬核和保护带的关系。因此,割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降低新公共管理的政治学科的性质,减弱治理理论在回应现实问题时的力度,而且也使治理理论在学术论战中失去有效的保护带。国外有些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之所以和治理理论有关,是因为“掌舵”是分析公共管理的核心,而“掌舵”是治理的代名词,简略分析一下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框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
作为新公共管理内容的主体,它有两个基本学术支持: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在这里的应用是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直接的职业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评估标准、根据结果进行管理,以及更晚些时候所提出的接近消费者——公民的观念。新制度经济学则是把交易成本分析和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中,通过新的激励制度安排削减官僚机构,通过承包和准市场的运作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选择。而关键也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统治结构羁旁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推动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大致如下:(1)把控制权从官僚手中转到社群手中授予公民;(2)推崇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3)驱动政府管理者前进的是自己的目标——部门和角色的使命,而不是文本的规则和规定;(4)公共管理者重新把自己的公众定义为消费者,并且为它们提供选择的机会;(5)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简单地提供事后服务;(6)把精力放在赢利而不是简单地支付财政拨款上;(7)实行分权制度,主张参与式管理;(8);公民评估自己的者的绩效时,关注的不是投入而是结果(9)关注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包括激励所有的部门和公民,为解决他们社群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动。显然,新公共管理的这些观念和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及复合政治都关心竞争、市场、消费者以及结果,公共部门围绕这些主题的转变就是脱离统治政治的、更小的政府,而另一方面则是更多的治理。
三
在一个全球化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大变革时代,各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新的治理形式,以便在经济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并让社会获得有质量的增长,治理理论正成为回应这一变革的强势政治理论话语,支持这一话语体系的价值观和以之相一致的知识文本,修正了主流政治学的统治理论,并在全球范围引起政治家、学者以及官员、实业家的共识。立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解治理理论时,我们深感这对重构中国民主政治知识体系,寻求善治的制度平台和有质量、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摆脱市场化进程中公共管理的低效甚至多方面的失败,在新的合法性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仰,均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从社会或区域之间竞争的可持续性来看,治理理论资源合法充足的利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本的一种提升途径。中国正在发展公共管理制度,开始研究公共管理的知识,以便为有效地治理中国提供基础性条件,这一努力要趋于最后的成功,可能需要在以下三点达成共识:[NextPage]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一
从上述事实性知识或判断性知识来审理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兴起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公共权力结构和政府管理的破碎、僵化并出现危机,反映在治理话语中,则集中体现在三个论点上。其一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国家已经丧失应有的行为能力,也难于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甚至难于避免产生有害的决策;并受落后的思想束缚,不时颁布不适宜的或无必要的合法性迫使各种群体接受。其二是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地位危机、社会一致性分裂和文化分裂,公众对公共权力的效能和未来越来越不抱幻想,公众的心灵世界碎片化,行为边缘化日趋严重。其三是作为社会一致性中枢的公共行政体系能力衰减,并进一步成为公众的负担,中央集权、分等论级的控制不再有效;科层系统陷入了的怪圈,公共政策无力承受大量社会需求,无法对太多和太矛盾的公共问题做出裁决,超优政策真正的仲裁者是国际市场。对于这一总体性的危机,治理话语走向了积极的知识重建:在文化上返古希腊之本,在政治上重开自由主义之源,在实践出路上择定新制度经济学,在技术上亲和于管理主义,从而推出具有建设意义的政治学理论和分析方法。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一致和有效性问题上做出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与制度突破,在一定意义上,包括近代以来在内的一切政治学知识都在这一框架下实现了新的整合,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判断上,政治学知识体系都在悄悄地脱离统治这一核心而转向个人对公共事物的关心这一主题,由此导致现代政治类型在三个维度上发生重大转向:
第一,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变迁。一般而言,高级政治首先是指那些在国际关系中意义重大、影响非凡的决策活动,如讨论一国是战争还是结盟等等。其次高级政治是指在共同体层次上、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重大决定和政策制定,如号召种族或集团一体化,或是与产权制度有关的政治关系的变革,如私人产业国有化,或者对政府的体制和形式进行根本性变革等等。所谓低级政治也是一种政治类型,这类决策不涉及对国家或国际社会中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它涉及次要性的决策,如将大型社会系统保持在某种均衡状态。低级政治通常由官员和管理者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实行,一般属于官僚政治行为,功能是在不干扰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条件下为贯彻高级政治决策所进行的活动。在国内层次上,低级政治包括通过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法规;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和社会福利标准;对外贸易、旅游和投资往来的促进等等。现在应当已经到了把上述思维方式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第二,从暴力政治向规劝政治变迁。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革命及各种规模的国内骚乱等等是暴力政治形式。个体或国家之所以发动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其目的总是在于改变或控制对手的行为。虽然只要暴力或暴力威胁仍被人们用于实现政治目的,那么人们就不能否认暴力在政治中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应当是有限的。相反,规劝政治应该是公共政治活动中的基本形式。规劝政治一般是指伦理的、道德的、合作的和相互依存的和交易性的政治,比如谈判、协商、立法、集体讨价还价,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合作或激烈的竞争。当然,前提是这种竞争是普遍接受的,并且在预先规定其法则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从等级政治向复合政治变迁。等级政治是权力和权能的增殖以金子塔结构为前提的,由等级政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表现为下级单位从属于上级单位,每个等级社会当中的顶峰都是最高权威,但这一权威并不一定总是合法的,权威的下属是各级权力层次,每一下属权力层次又控制着更多的下级次层次,这一系统最后通到普通公民,最后为塔基部分决大多数的人民无所抗辩地承认。与之相反,复合政治是指平等或接等的行为者们之间的政治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社会由信息畅通的、积极的和自治的政治单位组成,这些政治单位对维护自身的独立和幸福往往采取十分戒备的态度,然而它们也承认相互合作和秩序井然的共存既对自身利益有利,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所在。复合政治只有在具备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其成员需求的社会中才能付诸实践。进一步推断,复合政治应有一套自由的和竞争性的教育和信息系统,该系统无需依赖于对大众传媒介实行垄断性控制,而等级政治的目的是通过发动具有强烈倾向性的宣传运动来造成一种虚假的社会一致感。
政治学知识要具有真理性,她就必须客观地、全面地、深刻地反映政治生活的本质与规律,但这是一件不太容易做到的事。因为它需要政治生活的充分的展开,真正成为符合人的本性的而不是同人相异化的日常生活。政治学知识的发展与人类思维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当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展到能够充分把握自身生活的程度时,政治生活的神秘性、彼岸性才会消失。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和复合政治的形成,使得政治学知识发生重大转变,并为治理型政治学代替统治型政治学提供了基本概念。兴起于现实公共政治生活危机中的治理理论,它之所以能引起政治学知识的转向,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新的思维回应了当代人类生活的变革。从近代从统治—解放的政治到治理—生活的政治的变迁,体现了公共权力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公民权利真正成为公共权力唯一合法性源泉时,治理—生活的政治才真正有利于市场秩序,政府制度才会内生于市场秩序。应该说这才是民主政治本来应该有的样子,换言之,主流民主政治学长期以来都未能到位。所以治理理论更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精神。
二
从治理型政治学的应用或其实践战略来看,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是其必然的逻辑展开,是治理型政治学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如果把治理型政治学看成是一种新的政治科学研究纲领,那么按照拉卡托思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有关硬核和保护带的理论,治理和新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科学研究纲领中硬核和保护带的关系。因此,割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降低新公共管理的政治学科的性质,减弱治理理论在回应现实问题时的力度,而且也使治理理论在学术论战中失去有效的保护带。国外有些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之所以和治理理论有关,是因为“掌舵”是分析公共管理的核心,而“掌舵”是治理的代名词,简略分析一下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框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
作为新公共管理内容的主体,它有两个基本学术支持: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在这里的应用是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直接的职业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评估标准、根据结果进行管理,以及更晚些时候
所提出的接近消费者——公民的观念。新制度经济学则是把交易成本分析和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中,通过新的激励制度安排削减官僚机构,通过承包和准市场的运作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选择。而关键也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统治结构羁旁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推动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大致如下:(1)把控制权从官僚手中转到社群手中授予公民;(2)推崇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3)驱动政府管理者前进的是自己的目标——部门和角色的使命,而不是文本的规则和规定;(4)公共管理者重新把自己的公众定义为消费者,并且为它们提供选择的机会;(5)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简单地提供事后服务;(6)把精力放在赢利而不是简单地支付财政拨款上;(7)实行分权制度,主张参与式管理;(8);公民评估自己的者的绩效时,关注的不是投入而是结果(9)关注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包括激励所有的部门和公?瘢饩鏊巧缛褐写嬖诘奈侍獠扇⌒卸O匀唬鹿补芾淼恼庑┕勰詈偷图墩巍⒐嫒罢渭案春险味脊匦木赫⑹谐⑾颜咭约敖峁膊棵盼普庑魈獾淖渚褪峭牙胪持握蔚摹⒏〉恼硪环矫嬖蚴歉嗟闹卫怼?/P>
三
在一个全球化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大变革时代,各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新的治理形式,以便在经济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并让社会获得有质量的增长,治理理论正成为回应这一变革的强势政治理论话语,支持这一话语体系的价值观和以之相一致的知识文本,修正了主流政治学的统治理论,并在全球范围引起政治家、学者以及官员、实业家的共识。立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解治理理论时,我们深感这对重构中国民主政治知识体系,寻求善治的制度平台和有质量、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摆脱市场化进程中公共管理的低效甚至多方面的失败,在新的合法性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仰,均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从社会或区域之间竞争的可持续性来看,治理理论资源合法充足的利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本的一种提升途径。中国正在发展公共管理制度,开始研究公共管理的知识,以便为有效地治理中国提供基础性条件,这一努力要趋于最后的成功,可能需要在以下三点达成共识:
建筑工程施工贯穿于整个建筑过程,从建筑工程的设计到建筑投入使用,其中都要涉及到建筑施工,因此建筑施工的质量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则制度进行施工,那么建筑工程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纵观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由于其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难度也就比较大。
1.2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影响因素
比较多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周期比较长,涉及环节比较多,因此影响建筑施工的因素也比较多,首先,是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虽然在建筑设计前期阶段就充分考虑了建筑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但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没有预想道德水文地质,比如在进行建筑物的地基施工时可能会遇到浅水层地质,影响施工的进度;其次,建筑材料、施工人工以及投资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建筑材料的短期、人工数量的不足以及投资资金不到位而无法开展工作而导致施工被迫停止;最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比如遇到恶劣天气、地震的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导致施工受到影响。
1.3施工质量具有很大的波动性
一般来说施工质量管理具有严格规划的流程控制,因此施工质量具有很大的稳定性,但是毕竟施工质量管理不同与其它流水式的管理,其受到各种突发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的质量存在很大的波动,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材料的轻微变化都会给建筑施工质量构成影响,而且建筑材料轻微的变化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又很难发现,因此需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要严格规范施工质量,切实将各种质量变化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具有隐蔽性
特征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每个施工环节都具有联系性,要想实施下一工序就必须要做好上一工序,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具有很明显的隐蔽性,如果没有及时地发现上一道工序的质量问题,那不可能在下面的工序中发现此问题进而会给建筑施工的质量构成威胁,产生安全隐患。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
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涉及多个环节的因素,为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需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有目的重点控制,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环节,我们主要从建筑工程施工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着手。
2.1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事前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主要是建筑工程还没有进行施工之前的控制措施。建筑工程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因此准备工作是事前控制的关键,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原料的质量控制、对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方案的审查以及对工程技术环节的检查等。同时也要严格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图纸。
2.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该环节的控制重点是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该环节的施工控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分布分项质量控制以及设计图纸的修改。可以说事中质量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施工过程的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2.3施工过程事后质量控制
事后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建筑施工完工以后对其进行的质量控制。该环节主要包括:竣工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工程质量审查。事后质量控制是对建筑施工质量的总体检验,是发现问题并弥补质量缺陷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最后环节,如果事后质量控制不严格那么就会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3影响建筑施工过程质量的因素
如前所述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因素比较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
3.1人的因素在建筑施工中,人是重要的因素
人的因素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很大的影响,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人能够认真负责,并且具有过硬的技术技能,那么就会促进建筑工程的质量,相反则反之。在建筑施工中人的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组织人员等等。
3.2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因素
建筑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施工要求高,涉及较大机械设备的生产过程,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就会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进度。
3.3建筑施工方法的因素
采取什么样的施工方法对施工质量也会构成很大的影响,比如采取科学的先进的施工方法就会大大提高施工的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
4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具体措施
4.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
强化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因素,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就要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首先,实施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项目经理发挥其组织与协调的职能,只有项目经理切实履行其职责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得以保障。因此要建立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的职责,规范他们的职权,从而提高他们履行其职责的积极性;其次,要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施工人员是具体施工者,他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一线,因此要规范他们的施工流程,保证他们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操作,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反映,以此将问题及时地解决;最后,加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制。监理人员要发挥其监理职能首先就是要熟悉与掌握施工设计图纸,并且在监理过程中要切实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严格监督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
4.2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机械设备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保障,机械设备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而引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加强对机械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工作。首先,要加强对机械设备采取的控制。在采购机械设备时一定要选择质量过硬的生产厂家,并且要经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机械设备生产商,并且要与其签订合同,保证采购的机械设备的质量;其次,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具体的建筑施工要求。在选择机械设备时一定要保障机械设备能够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的要求,并且在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对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试运行,分析与掌握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最后,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地进行维护与保养,以此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4.3提高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生命,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是建立在质量过硬的建筑材料的基础上,而且由于建筑材料的应用范围非常广,任何环节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都会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构成致命的威胁。因此要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材料的进场检查工作。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查验建筑材料的生产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并且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在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运行建筑材料进场;二是保护好现场建筑材料。许多建筑材料对存在的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钢筋,钢筋要存储在干燥的地方,因为一旦钢筋被雨水淋湿之后就容易生锈,进而就会影响钢筋的性能;三是提高对建筑材料采购人员的管理。建筑材料采购人员有时为了获得某些利益,他们会采取以次充好的方式,将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用到建筑施工中,这样会给建筑工程的质量带来直接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