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6:49:5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音乐文化发展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树立多元化教育的理念
在树立了音乐全球化的基础之上,还需要树立音乐教育多元化发展的理念。对于我国音乐教育来讲,首先要立足于我国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之上,在音乐教育中逐渐引入国外相关的先进理念,使得我国音乐教育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从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来看,我国音乐教育主要以汉族音乐为主,在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音乐教育的多元化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就需要树立多元化的音乐教育理念。
3突出民族的特点,促进音乐教育课程体系的多元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共同发展的国家,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成为我国多元文化发展的基础。同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音乐形式,这为多元化文化背景发展下实现音乐教育的多元化提供了基础。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在我国音乐教育活动中突出我国民族特点。首先,要设计多元化的文化音乐课程,在音乐课程体系的设计中,要融入我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促进我国音乐教育效率的提升;其次,跟新教材内容。我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的内容与多元化发展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需要根据文化多元化发展的要求以及我国音乐教育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及时跟新我国音乐教育的内容,促进我国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
4重视音乐教育的本土化特征
多元化音乐教育发展的基础上我国传统的文化,因此这就需要我国音乐在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十分重视文化以及音乐教育本土化的发展特征。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以及民族音乐为我国多元化音乐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内容。虽然国际化发展背景下,国外音乐内容会大量的涌入我国,这就很容易导致我国音乐教育在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下出现偏差,因此在文化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音乐教育必须重视本土化的发展特征,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提升我国音乐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一、音乐文化的特点与意义
音乐文化是我国灿烂文化遗产中的一块瑰宝,从我国远古时期就有最原始的音乐,所以音乐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人们生产劳动中,人们字里行间里,都能见到音乐的相关信息。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里随着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音乐也以它的形式不断影响人类发展,音乐以他特殊的形式推动我们的生活,推动社会的发展;而音乐存在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二、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情况
当前,我国基本每个地区都专门建立了跟音乐有关的产业机构和相关部门,音乐也受到了一定的关注,甚至有些被列为了重点保护对象。这对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证。
1、缺少高质量的音乐人才,音乐作为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瑰宝很长一段时间内收到了传统的限制;在古时候学习音乐的人才社会地位低下,不受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况音乐也逐渐受到重视;中国教授音乐的机构大幅度增加,但音乐的人才量、结构以及整体情况都不能满足音乐这块产业的发展。对一些抱着不同目的学习音乐的人员,音乐的质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而这些抱着目的学习音乐的人群造成音乐市场大量膨胀,造成学生盲目寻找老师,老师为了利益不负责任的教学,从而造成音乐产业质量低下,出现浑水摸鱼人才流失的情况,影响音乐文化整个的发展。
2、缺少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音乐的教学内容是别的课程无法替代的,是培育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从娃娃抓起”这句话从侧面说明了音乐教学的重要性。教师要时刻注意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使学生具备非传统教学要素中的诸多要素,形成一种特殊的品质,而形成的品质又会使得学生对学习产生自觉性,让他们在音乐的认识中懂得如何学习、如何生活,这对他们以后的生活起到了积极性作用。改革学校的音乐教育,课堂上单独授课,学生听讲的教学方式并不能很好的灌输音乐的内容,也过于单一。课堂中师生互动或多放实例,一方面活跃课堂气氛,一方面也提高了教学内容质量。而教师太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播会导致音乐的狭隘性,中国人只知传统文化或只知道外国文化,一味的吸收单方面的文化都对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阻碍,有些孩子只知道流行音乐和低俗音乐对传统音乐文化抵触或不接触,这都间接的歪曲了音乐文化的发展。
3、缺少健全的相关法律和完善音乐机构,中国就音乐上出版的对音乐相关法律还是偏少。就音乐版权上的事而论老是出现某某盗用某某音乐;而盗版音乐也不断出现,维权问题成为了老大难。中国七十年代就出现了不少倒卖音乐的小摊小贩。而随着二十世纪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网络共享性提高,音乐的隐私权越来越透明。一些唱片公司出售的精品音乐文化往往被一些盗版商给剽窃了,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相关的音乐机构重量不重质导致了音乐文化机构一块乌烟瘴气,怨声哀道。大小音乐类的赛事出现,不法人员从中中饱私囊,暗哨和私下操作简直成为了习以为常的事情。这些现象为什么出现,关键还是相关音乐文化中的一些法律体制不够健全不够完善,法律制度缺乏操作性,监督管理也不够理想。
三、我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1、培育高质高量的音乐人才,进行相关方面的调查,对音乐进行一定正确的宣传,让人民大众了解音乐文化的重要性改变传统思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大打击不法音乐培训点;纠正音乐教学机构对音乐教学的目的,看清音乐走向。分门别类的开设音乐教学,淡化教学形式的地域化、人群化、笼统化,从而提高音乐质量。纠正不良风气对音乐的影响,宣传正确的音乐知识,让人民大众了解什么是音乐什么是正确的音乐,进行正确的音乐教学,鼓励人们接触音乐,多引进新鲜血液,鼓励广大群众学习推动音乐市场的流动性,从而培养高质量的音乐人才,另一方面推动音乐文化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J6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1-0059-01
舞台剧《敖鲁古雅》将鄂温克族民俗文化进行了艺术加工整理,并且在世人面前呈现出了呼伦贝尔草原的音乐文化,向我们传递着来自原始森林那古老而清澈的声音。
一、舞台剧《敖鲁古雅》简介
《敖鲁古雅》是一部短小的舞台剧,它汇集了鄂温克民族的生活资料,为观众呈现出了千年民俗音乐文化,不仅仅是音乐与舞蹈的汇合,也集中展现了鄂温克族千年来的生活生产状态。在鄂温克民族的生活中,到处都有鹿,鹿是个表征性的代名词。《敖鲁古雅》描写了一个篝火边依偎在主任身旁的鹿,它有时安静,有时活泼,而女酋长玛利亚索认为,万物都是有灵性的,因此她一直守护着山林和驯鹿,她愿意和驯鹿在一起,愿意在满是植物的大森林中生活。
舞台剧《敖鲁古雅》完美地展现了原始树林中大自然动植物的声音特征,运用了完美的音响设备。并且从全方位的角度,展现了民族文化和内容,使人们带有审美的态度来欣赏其独有的美感,充分地了解到了该民族特有的文化氛围。
二、充分展现了鄂温克族的音乐特点
鄂温克族的民歌音域宽广,多由上下句形式构成,句子结构对称,在歌词方面多衬词,采用头韵,民歌结合使用五声音阶和三声音阶,形式较为古老,具有抒情性强的特点。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扎恩达拉尕”“努该勒”“萨满调”。由于地区和方言不同,鄂温克族民间音乐的风格特点差异较大,最常见的是宫调式的民歌。宫调式民歌强调宫、商、角三个音,其节拍、节奏比较自由,旋律起伏较大,音域宽。
舞台剧《敖鲁古雅》由“吉祥三宝”团队主创,于2010年在北京演出,乌日娜担任了总导演。作为鄂温克族人,乌日娜淬炼出了自己民族中最为本真的灵魂精神,也淬炼出了最具感染力的民族精神,通过鹿的演绎,融入了“喉音”等鄂温克音乐元素,再现了鄂温克族神秘的生活、历史与文化,还原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处的美好场景,并且辅以鹿哨、单鼓等鄂温克族特有的民族乐器,使观众在“祭熊”“萨满舞”等难得一见的仪式典礼中,体味到了鄂温克族的顽强生命力,听到了来自遥远而古老的森林部族的动人故事,体味到了族人们的朴实,以及人们对自然之母的感激之情。
在演唱方面,《敖鲁古雅》使用了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原始发声方法,即:喉音发声打拍法。这种发声方式来自于猎民们对于驯鹿以及鸟雀声音的模仿。猎人们充分掌握了动物发声的要领和正确的发声位置,在演唱的时候,肺部、胸腔等器官要协同合作,才能具有很强的震撼力。《敖鲁古雅》中的乐器属于民族乐器,这些乐器完美地体现了鄂温克族人原生态生活与音乐文化的传承,大多来源于鄂温克族千百年来的游猎生活。舞台剧《敖鲁古雅》运用了环绕音响,把鲜为人知的音乐文化立体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极具森林特色、野性与空灵并存的配乐,还原了寒带自然环境的空旷幽深;直击心灵的最原始喉音,使鄂温克族音乐文化得到了深刻的体现和传承,那几近失传的神秘萨满舞蹈令人震撼。
三、突出了呼伦贝尔草原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
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是《敖鲁古雅》紧紧抓住的两个特色,《敖鲁古雅》重点抓好了鄂温克族歌舞创作,继承和创新了民族传统艺术,汇集了民族中的生产生活方式,为观众呈现出磅礴的艺术作品。导演乌日娜的创作初衷是发现和挖掘祖先的生活状态,因此,团队历经三年,收集、整理、研究了鄂温克族的音乐与文化。从中国到俄罗斯对音乐、图腾、服饰等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强大的民族情怀与创作根基奠定了舞台剧《敖鲁古雅》的基础,使其成为民族文化之瑰宝,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让观众看到了呼伦贝尔草原人捍卫本民族尊严的崇高精神,让观众看到了本真的生活状态,辉煌的音乐、华美的服饰以及精细的图腾,让参与者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鼓舞了民族自信心。
艺术反映的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历史风貌。舞台剧《敖鲁古雅》对传承呼伦贝尔草原民族文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风土人情,使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作品在一个科学、完善的空间下得以流传发展,从而推动了呼伦贝尔草原民族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政府.敖鲁古雅:“使鹿部落”蒸蒸日上[N].中国民族报,2014-01-10(004).
[2]蔡冬梅,江新辉,白江宏.敖鲁古雅使鹿部落过得好吗?[N].内蒙古日报(汉),2013-09-19(008).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过程中汇集成的一种能够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传统文化也是民族文化发展的不竭源泉。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其独特性与潜在价值,实现民族音乐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学校的音乐教育。
一、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
(一)民族音乐文化的定义
民族音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长期的音乐实践过程中,经过不断总结而逐渐积淀下来的各种音乐元素,包括乐律、乐器、乐谱、乐理、调式、节拍以及该民族的习惯、观念、语言、气质、风格等的集中反映。
(二)民族音乐文化的特征
1.民族文化能够体现爱国主义精神。民族音乐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是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文化与精神食粮。民族音乐是社会思想与艺术高度发展的历史积淀,民族音乐可以使人们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前途联系在一起,能够激发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自尊心等,能够传承和弘扬民族美德。
2.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包容性。民族音乐文化所蕴含的文化的情结,其涵盖的情感和精神也是这个民族的灵魂、思想与智慧,民族音乐文化是最优美、最富有人性内涵、最富有生活气息和民个性形象集合体,充分的把民族本质以最完美的音乐形式表现出来。
(三)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方式
1.传统音乐的传播方式划分为无意识传播与有意识传播。其中无意识传播是民族音乐传播的最主要方式,是指民歌、民间歌舞、民间乐曲、戏剧声腔、曲艺音乐等,通过民歌手、民间乐手、民间艺人等民间音乐家的演唱演奏的方式流传下来的。无意识传播主要是传播者出于自娱自乐、谋求生计的目的,是一种无序的、顺其自然的状态,无意识传播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这种方式也是最普遍的。有意识传播主要是指师傅传授徒弟技艺,例如少数俗字谱和工尺谱刊行流传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针对性。
2.现代民族音乐传播更注重有意识的传播,主要是以学校为载体,通过音乐教育的方式向青少年一代传播民族音乐文化知识,已经成为有意识传播的重要途径。例如运用民间曲调与现代作曲手法相结合编创的学堂歌曲在学校中广为传唱,还有的学校在音乐教育中,把传统音乐及现代作曲家的民族音乐作品编写进音乐教材中,这种有意识的音乐传播方式为现代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为民族音乐走向世界提供了发展的契机。
二、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的融合
民族文化是国家、民族谋求生存、促进发展的基本国策,民族文化传承有着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在全面推行素质的时代背景下,民族文化已经成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学校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是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民族音乐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融合了各种文化形式,涵盖了人们生活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不同的民族音乐能够直接反应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文化、风俗、语言、审美价值、审美观念,民族音乐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地区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程度的直接体现,学校教育包含多样的社会功能,因此,学校音乐教育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提供了途径,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时展赋予学校音乐教育的历史使命。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逐渐成为学校独特的校园文化,能够营造民族传统文化氛围,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怀,也能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民族音乐文化的不断发展。
(二)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音乐是学校音乐教育的宝贵资源,民族音乐在学校教育中占主体的地位,既能够为学校音乐教育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又能够为学校音乐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丰富的经验。民族音乐是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有益于构建新的学校音乐教育模式,有利于学校培养以开放心态吸纳人类一切优秀的多元音乐文化的高素质人才,其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
(三)学校的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发展是互为基础的关系,学校音乐教师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队伍,在学校音乐教育过程中应坚持“我为主、外来为辅”的原则,学校教育把中国民族音乐文化放在首位,树立华本土音乐的主体思想意识,正确看待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都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学校教育作为传承民族音乐文化重要基地,要对学生进行民族素质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教育,在传承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也要从世界各国音乐中吸取营养,要培养学生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意识,让中国音乐教育立足于自身,更放眼世界。
三、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价值
首先,学校重视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能够促进音乐教育的改革,打破传统音乐教育的局限性,能够在教育发展的新时期实现音乐课程的价值与教学目标,能够促进学校的美育和德育。民族音乐文化传承融入学校音乐教育中,有利于音乐课程资源的整合,拓展和丰富音乐教学的内容,开阔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发展历史的了解,使抽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化、形象化,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分析乐曲的不同变化,能够让学生在不同的民族音乐中体验和感受民歌的不同风格,认识民歌中常见的形式,学生在民族音乐学习的过程中不仅是一种美的体验更是精神的洗礼,同时提高了学生对祖国音乐文化的热爱之情,又能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水平和树立正确的审美价值观念。
其次,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视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是时展的必然趋势。21世纪是政治、经济、文化全球化的时代,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也日趋频繁。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说:“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尊重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才能获得文化在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因此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的生存与发展,首先要树立起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坚定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基本立场,重视民族音乐文化在教育中的重要意义,才能创造与时俱进的新民族音乐文化,才能促进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民族音乐文化具有独特价值,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民族音乐传承能够为21世纪学校音乐教育体系构建打下坚实基础。1994年在音乐教育领域对音乐教育改革提出“文化意识、文化传承、文化发展以及文化策略”的改造建议,将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引进到学校音乐教育之中,将“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教育”这一理论指导学校音乐教育实践,构建“音乐理论体系和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以推进民族音乐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四、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措施
民族音乐教育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加强对学生民族音乐教育,能够使学生加深对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艺术的理解,能够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能够提高学生的民族素质,也能提升学校音乐教育的水平,进一步促进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一)营造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客观环境
1.社会环境
社会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大环境,国家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政府制定的相关文化政策是民族音乐文化生存的精神土壤。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制定和完善文化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例如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无形文化财宝”保护法等,以及加大对非物质文化保护资金投入,如筹资建立“中国无形文化财宝博物馆”等,而且政府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财宝”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营造一个有益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的社会环境。
2.校园环境
学校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阵地,学校要加强利于文化传承的校园环境建设,一方面,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要深刻认识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树立现代的音乐教育观念,组织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音乐教育活动,以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同时学校要鼓励音乐教师进行音乐教学科研活动,促使教师创新音乐教育的方式,更好的传承民族音乐文化,为民族音乐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
(二)完善中国民族音乐理论体系
我国的民族音乐具有独特的创作方法、音乐观念、形态特征和表现形式,在美学、史学、形态学等方面已经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学校的音乐教学要摒弃以往的“中轻西重”、“ 技重论轻”的观念,形成涵盖中国传统的语言、美学、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音乐理论体系,以推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民族音乐教材的改革与课程结构优化
我国的民族音乐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涵盖的资源也十分丰富。而学校的音乐教材是教育实施的重要载体,教材的系统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程度直接决定音乐教育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因此,学校的民族音乐教材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把中国民族音乐理论成果直接转化成学校音乐教材。另一方面,依据学校的实际发展情况编写民族音乐教材,教材体系要依据“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在教材内容上要体现出“经典性”、“文献性”。 民族音乐教材的改革与创新能够使学生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同时培养学生的审美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能力。学校在设置民族音乐的课程结构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民族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基础、中国传统音乐、中国乐理课、中国音乐风格课、中国音乐史、中国艺术美学课等课程,以完善中国民族音乐理论体系。
(四)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教师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教师要具有多元文化知识和丰富民族文化知识,才能在音乐的审美和文化传承教育中发挥关键作用,才能增进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与认同。其次,教师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例如利用多媒体网络,给学生介绍民族生活地域、风俗习惯、经济形态、文化传统,语言及民歌风格的相关知识,还可以通过播放影音资料,让学生鉴赏民族音乐,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的体验和感受,养成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第三,教师还可以组织音乐活动,例如民族音乐歌唱、民族音乐舞蹈、民族音乐演奏为主题的活动,增强学生参与的热情,通过组织这些丰富的音乐活动,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民族意识、民族音乐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
五、总结
弘扬民族音乐、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将是学校音乐教育担负的历史使命。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与传承,能够使学生欣赏、学唱民族音乐,吸收民族音乐的精华,更好理解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民族责任感,也能促进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磊.论学校音乐教育与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传承[J].大家,2010,(13)
[2]吴洁.论当代教育中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D].天津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2008,(6)
[3]范立芝.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4]苗秀伟.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J].小作家选刊(教学交流),2011,(5)
[5]陈培刚.论我国民族音乐传承模式的当代意义――《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随感[J].人民音乐(评论版),2010,(2)
[6]杨静.论中国民族音乐在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中的文化传承[J].煤炭高等教育,2007,(6)
[7]王文韬 .学校教育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可持续发展[J].音乐探索,2007,(1)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1-0038-02
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少数民族戏剧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也在逐渐加大,它不仅促进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也逐渐渗透到了音乐文化相关产业中,我们应该积极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少数民族戏剧加快发展。
一、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促进了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
旧时的戏剧主要是指戏曲艺术,当代的戏剧则包含了戏剧、话剧、歌剧、舞剧、诗剧等艺术形式。中国戏剧发展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种类丰富,各民族的戏曲剧种有三百多种,少数民族戏剧也是中国戏剧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方少数民族戏剧主要有蒙古族二人台、阜新蒙古剧、朝鲜族歌舞剧、满族新城戏等。
从音乐方面来说,少数民族戏剧的曲调多是在本民族曲调上发展而来的。满族新城戏是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流传于吉林省扶余一代的满族戏剧剧种,因为扶余镇曾是清朝新城府治所,故而定名为满族新城戏。它的唱腔是在“八角鼓”基础上,大量吸收满族民间音调、清代宫廷音乐以及宗教音乐形成的。常用板式有慢板、三眼、原板、弹颂板、行板、快四板等,曲牌以四句板、靠山调为主。朝鲜族的戏剧主要指的是歌剧,由韩国传到中国,它的曲调主要来源于朝鲜族说唱艺术盘索里,盘索里主要以唱为主,曲调也是多来源于朝鲜族的民歌。
从伴奏乐器方面来说,一般都是采用本民族的乐器,例如蒙古剧的伴奏乐器主要是马头琴、四胡等,马头琴、四胡是蒙古族最具特色的乐器,已经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
从戏剧题材来说,少数民族戏剧选用的题材都是在本民族有影响力的故事,例如满族新城戏的代表作《红罗女》就是选自于满族古代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少数民族戏剧题材最初关于宗教的内容比较多,随着社会发展,世俗化的内容越来越多,戏剧题材涉及比较广泛,充分体现了社会的变化,这是戏剧适应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
戏剧另外一个重要的表演元素就是舞蹈。许多少数民族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舞蹈种类繁多,能够表现不同的生活含义以及喜怒哀乐的感情,这些舞蹈不仅丰富了戏剧的表演手段,还突出了戏剧的民族性。通过这些舞蹈语言,使观众突破语言障碍,更加深刻理解戏剧表达的含义。另外,少数民族戏剧中的唱腔、对白、服饰也都有各民族的特色。
二、少数民族戏剧发展态势
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提升了音乐文化产业的层次和质量,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少数民族戏剧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精华部分,其中很多剧种都被列为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如满族新城戏被列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列为吉林省新兴的三个地方剧种之一,成为吉林省重点扶持的地方剧种。
少数民族戏剧发展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本民族、本地区的人民是它的主要受众,他们热爱自己的戏剧,并将这种热爱传承下去,因此也培养了许多剧作家、表演家,促进了本民族戏剧的进一步发展。例如蒙古族作曲家美丽其格,他是蒙古族戏剧音乐的奠基人和开拓者,这是在他的引领下,蒙古族戏剧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使得蒙古族戏剧在北方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说少数民族本土艺术家就是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动力。
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丰富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生活,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振兴民族传统文化的潮流激发了少数民族戏剧的蓬勃发展。民族文化、传统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社会文化多元化的发展,国家完善的法律、政策的扶持、振兴民族文化等一系列的举措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
三、对少数民族戏剧发展的建议
(一)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
纵观戏剧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发展的重要阶段,甚至是文化繁荣阶段,都会出现大量经典的作品,正是有了这些经典作品,才促进了戏剧的发展。我们不仅要求作品的“量”,更要求作品的“质”。“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在创作中,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坚持把“中国精神”当做“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努力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一方面努力培养创作人才,给予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创作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少数民族戏剧创作中。
(二)鼓励民间演出与交流
以前,文艺演出主要是由文艺团体承办,例如吉林省有吉剧团、朝鲜族歌舞剧团、松原满族艺术剧院等,他们肩负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尤其是戏剧表演发展的重要责任。随着社会文化生活的发展,单纯的文艺团体演出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同时也不利于戏剧的发展,我们应该在加大支持文艺团体产业化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演出与交流。重视培养民间演艺“达人”以及民间演艺团体;扩大喜欢少数民族戏剧观众的数量;增强专业团体与业余团体的交流以及与观众的互动。让少数民族戏剧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而不是成为“高岭之花”。
(三)加强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发展
文化传承是文化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于文化的传承是一个非常浩大的工程,而且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戏剧在传承过程中,除了少量的文字记载外,大多数是靠口耳相传的,人与人之间的传承往往增加了传承了难度,而且“流派”问题也增加了传承的复杂性。当然,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使得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看到或学到一些戏剧,但是关于少数民族戏剧的内容,尤其是不出名的戏剧或戏剧流派还是比较少的。因此,我们应该多借助与现代媒体推广少数民族戏剧,让人们更加方便地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来欣赏、了解,甚至学习它。
通过政府、民间举办演出、比赛等形式来推广提高少数民族戏剧水平,也是促进少数民族戏剧传承的重要手段。扶持少数民族剧团的创作和演出,努力挖掘优秀作品,促进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
(四)强调少数民族戏剧要多元化发展并逐步形成品牌优势
文化元素多元化发展也要求戏剧发展多元化,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广大观众的不同需求。现代文化发展、传媒力量的增强使观众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快速提高,广大观众在观赏能力方面往往是“见多识广”、“兴趣各异”的,要想吸引他们,就必须编排戏剧精品、编排各种各样适于不同人群的戏剧。从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状况来看,也要求少数民族戏剧朝多元化方向发展,不仅要编排历史剧,还要编排反映时代潮流、贴近民族生活的戏剧,不仅要吸引“老观众”,更要吸引“新观众”包括青少年,只有拥有了观众的支持,才能促进少数民族戏剧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田联韬.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2]张庚.当代中国戏曲[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
[3]柯琳.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概观[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
关键词:新民歌;原生态民歌;比较研究
我国古代音乐,主要是指1840年后中国逐渐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时期的音乐发展阶段。主要包括我国原始社会音乐形式、奴隶社会音乐文化、封建社会音乐风格等。我国现有的古代音乐的理论基础一共有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到了现代后转变为七个,分别是Do、re、mi、fa、sol、la、ti。中国古代音乐的演奏乐器有鼓、磬、钟、箫、管、篪、笙、琴、瑟等。
二、礼俗音乐
当前阶段,礼俗音乐中的“礼”在古代音乐中主要是指社会基层中的下等人对于上等人的敬仰和听从,故理解为古代音乐中的礼俗音乐中的“礼”不仅是古代社会音乐中一个关乎伦理道德的系统机制,还是一个非常完整的连带政治性和国家利益性的音乐体系。而礼俗音乐中的“俗”,主要是指古代生活中的下等人或者是生活在最基层的普通民众之间自发形成的一种音乐文化活动。“礼俗音乐”主要是指古代生活中的民间自主产生出的具备礼节性质有制度性和仪式性的交往行为。“礼俗音乐”同时也是随着人们举行的各种各样的礼俗性活动,来充分展示音乐自身涵盖的内容,深入的体现礼俗音乐自身的多元化形式,以及经久不衰的音乐发展特性。
三、礼俗音乐与中国古代音乐之间的关系
当前阶段,我国现有的古代音乐文化中各种各样的礼俗音乐形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古代音乐赖以为生的主要音乐形式。这一系列的礼俗音乐形式,上可延续到我国古代各个国家中制定的各种的礼俗音乐制定,例如,良辰吉日、凶煞、迎宾、婚嫁等诸多的礼节。下可延伸至我国当代仍然沿用的各种各样的地方特色风俗活动。例如,如岁时、岁事、时节、时令等事、婚丧嫁娶等,全部都采用了音乐的融入。当前阶段,音乐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仪式活动中最不可缺少的部分。为此,要是没有音乐,古代礼俗音乐活动是根本无法正常开展的。笔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中国古代音乐与礼俗音乐之间,存在一些细微的关系。
以阶级的角度分析礼俗音乐与中国古代音乐之间的关系:
当前阶段,笔者运用阶级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现有的古代音乐中具备强烈的特色社会功能,笔者将这一社会功能简单的划分成为两个阶级段。分别是“原始社会阶段”“阶级社会阶段”。
首先,我国古代音乐与其他民族的礼俗音乐是比较相似的。我国古代的音乐形式,主要是想要充分的反映我国古代当时阶段的生活特质。为此,古代音乐自身具有比较显著的综合性的。简单的说就是,我国现有的古代音乐主要是由当时推崇的宗教文化活动以及民族文化不断发展而产生的。
其次,随着我国古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积极发展的音乐文化背景下,我国的古代音乐文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古代音乐也逐渐与当时的政治文化相接轨。在进行互相交融的过程中,我国古代音乐渐渐被披上了一层关于政治性的礼俗制度的外衣。为此,就古代音乐文化发展历程来说,我国古代音乐文化不断健康发展的同时,还大力的推动了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最后,就音乐文化发展时间段来进行具体的分析,在我国古代音乐文化发展过程中,社会生活中出现音乐形式最早的,留存时间最长久的就是古代音乐中的礼俗音乐。同时,礼俗音乐与全球上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相比,礼俗音乐的发展历程是最为特殊的。简单的说就是,我国现有的古代音乐发展历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形式相比较,是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古代音乐并没有实质上标准化的音乐形式,为此,它无法真正走向完全独立性的音乐发展道路中。为此,我国音乐文化在这种现实的文化发展背景下,我国的古代音乐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我国礼俗音乐的发展载体,经过时间的历练和发展,逐渐形成一种特殊的音乐形式——礼俗音乐。在礼俗音乐在不断发展填充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了我国古代的种种音乐制度化,还包含了古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凸显的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我国古代音乐逐渐成为我国现有的礼俗音乐中最不可缺少的内容。
在古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音乐活跃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日常生活中的诸多仪式全部需要音乐的融入,以此来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音乐自身也在一定程度上依附礼俗仪式活动而存在。古代音乐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获取了一种半自发、半强制状态的波折的经历。我国古代音乐在发展历程中半自发、半强制的状态,实质上是指音乐文化中礼,俗二者的特殊性决定的。古代音乐中的俗主要是指我国古代音乐文化发展过程中的自发状态,礼则以一种完全强硬的状态影响古代音乐文化的发展。对于全面构建古代音乐文化形式来说,礼与俗各自占据着一半的重要地位。一部完整的中国音乐历史,实质上就是一部完整的古代礼俗音乐的发展历史。其中包含的社会生活中的音乐趋势、音乐风格、音乐派别、音乐种类等多个内容的变化,这也正是古代音乐文化发展历史中的真实反映。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古代音乐发展过程中的礼俗音乐,对于当今社会中的古代音乐形式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四、礼俗音乐在我国古代音乐中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古代音乐发展长河中,礼仪是一个国家的整体政治面貌经济形态的体现。礼俗音乐中的“礼”其实质就是与我国古代国家政治体制密不可分的,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古代国家管理制度中最具威严性的制度。为此,在我国古代音乐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礼俗性音乐是大力推进古代国家实现自身经济健康发展、经济水平平稳提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后代安康等内容的动力源泉。为此,在正常音乐发展过程中,主要都是通过国家中人民群众的实际道德规范表现而反映的。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礼俗音乐会突破一定的限制,古代音乐为受限于封建统治的牢笼中的民众提供可以释放自身压力的一种途径。尤其是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中的劳苦的人民。现代人们对于礼俗音乐中的“礼”的理解,可以主要分支为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比较显著的道德反映。第二种则是人民自身发挥出内心客观控制意识的能动性作用,使其可以表现出具有强烈制约性的音乐效果。为此,人们无论选用何种形式的礼俗音乐形式,都会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的影响。与此同时,礼俗音乐中的“俗”,字面意思上讲,就是指从古代延续至今的一些地方的特色的风俗习惯。主要是一些时代变革中遗留下来的精神层面的音乐形式。古代音乐中的礼俗音乐主要是反应当时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音乐本能这两大方面的内容。由于我们国家古代音乐在经过漫长的历史变革形成的,部分人运用文字的形式来记录下古代的音乐,现代人再对于这一些有限的音乐资源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从中具体的了解古代音乐发展过程中呈现的规律。从古代音乐自身的角度而言,古代中的人们常常以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进行古代音乐的传播,音乐比古代文字更加具有形象性,可以更加彻底的反映出当时阶段中的音乐核心指向。 五、中国古代音乐发展中礼俗音乐所处的历史地位和实际作用
随着我国封建制度的瓦解,古代音乐中的诸多礼俗文化也不再具有昔日的风光。于此同时,礼俗文化也随之不再具备一些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文化意义。首先,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制度瓦解的那段时期,来自西方欧洲国家的一些音乐形式得到了大众的认可。音乐形式的相互杂揉造成当今现代音乐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物质基础。古代音乐形式中的礼俗音乐也逐渐演变成为家喻户晓的民族性音乐。由于礼俗音乐自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发展音乐元素,不可能在一瞬间就全部消失或者灭亡,特别是活跃于我国地方民间音乐活动中的礼俗音乐,也会随着民间礼俗活动的不断发展而得到延续。在古代社会不断发展进程中,礼俗是以整体的形式在民间存在和发展的,后来西方音乐等文化侵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发展也开始呈现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民俗也随之发展,在民间残存的民俗礼乐影响力大大削弱,更无法对中国音乐产生较大作用,然而,与民俗发展相适应的思想精神,却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生存顽强,并且以猛烈的势头发展。要想真正深入研究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长河、必须需要对我国古代音乐历史中不断探究礼俗音乐的具体界定含义。以礼俗音乐的基本论点来作为研究古代音乐史的具体发展依据。礼俗音乐是我国古代音乐文化的现实传播载体,中国古代文化同时也是礼俗音乐创新发展的主要途径,二者之间的关系所谓唇齿相依,不可分割的。随着我国古代音乐历史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参考借鉴一些关于礼俗性、民族性、社会性和生活性的一些音乐成果,以各不相同的音乐视角来具体分析礼俗音乐的未来发展趋向。通过对中国古代音乐中的礼俗音乐的深入研究,才可以更加深刻的表明出我国独有的古代音乐的特色精神。
六、结语
综上所诉,笔者在文中首先对于中国古代音乐以及礼俗音乐的定义进行了简单的定义。其次,对于礼俗音乐与中国古代音乐之间的关系分三个层面来进行划分,同时并对礼俗音乐在我国古代音乐中的具体体现的相关内容进行细致的阐述,最后对于中国古代音乐发展中礼俗音乐所处的历史地位和实际作用进行了综合的评定和分析。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我们不可以任由古代音乐中的礼俗音乐文化不断弱化,也不可以一味地否定礼俗音乐的发展作用,我们需要保持对于中国优秀古代音乐的继承发扬,结合礼俗音乐的文化内涵,进而最终实现中国音乐文化的健康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一论 文 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1]吴丹.礼俗音乐在中国古代音乐研究中的定位[J].北方音乐,2014,(12).
[2]柏互玖.中国古代音乐史撰述相关问题探析[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11,(03).
[3]陈剑一.仪式音乐中的古代礼俗音乐[J].文艺研究,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