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毕业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7 16:50: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大学法学毕业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大学法学毕业论文

篇1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

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61590;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61590;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 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61590;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61549;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篇2

1.时间安排及导师选择

日本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一般是在大四进行的,整整安排一年的时间来完成。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则是从大三的下学期开始,一般是由导师对自己研究室的情况做报告,特别是要对研究室所承担的课题和成果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学生在听报告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到相关的研究室参观,与研究室的教授、研究生等进行交流,然后提交自己的毕业论文导师选择申请。则由系里出面统一权衡,与学生选择较多研究室的导师及学生商谈,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生选择较少的研究室。

2.课题选择及课题指导

日本大学生毕业论文的课题一般都是由导师给定的。课题可能来自于导师当前所承担科研课题,也可以是导师的“萌芽”课题,也就是具有一定探索性的课题。导师当前所承担科研课题,一般已经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承担,本科毕业生则分担研究生任务中的部分子课题。做这部分课题的学生一般由相关的研究生来具体指导,导师只负责把握大的课题方向。而导现的“萌芽”课题一般是导师最近新形成的课题思和构想,比较具有挑战性,需要导师和学生之间密切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论文进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所以导师在承担这类课题的学生身上会花费更大的精力进行指导。

3.课题进行及课题完成

进入大四,学生马上到相应的研究室做毕业论文,由导师指派研究生给学生介绍研究室的规章制度、基本的实验操做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使学生尽快熟悉和适应研究室的工作。学生每天必须到研究室上班,一边做实验,一边查阅资料,了解和学习有关课题的背景知识。一般在进入研究室后4~7周提交开题报告和实验方案。学生在做毕业论文的一年中还要参加研究室每周一次的研讨会(seminar),这种研讨会是由研究室全员参加的,包括教授,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每周有3~4名学生在研讨会上介绍最新的英文论文或自己最近的研究结果,每人发言15~20分钟,每一位参加者都可以向发言者提问质疑,大家充分发言后,教师再提出指导性的意见。通过研讨会,导师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验进展,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对课题指导性的意见。通过研讨会,导师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验进展,并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在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而学生则可以从其他学生的报告中学到很多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知识。而且,学生通过自己做报告,一方面可以理清研究课题的思路,另一方面,也能锻炼归纳总结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篇3

书写差会带来很多麻烦

电子科技大学退休教授陈稼夫是雷达结构专家,其书法造诣也颇有成就。从11年前退休至今,他一直在学校给大学生教授书法课。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陈稼夫毫不客气地批评起当前大学生的书写水平。“每回看见他们手写的作业,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大学生书写差,会带来很多麻烦。”陈稼夫说,尤其在理工类大学,学生经常要写一些理学公式和符号,如果书写潦草,容易造成严重错误,还会给阅卷老师带来很大压力。“好几个老师都向我抱怨,说现在大学生们的字写得很不规范,批阅他们的作业简直‘苦不堪言’。”

“不仅是大学生,大学老师的板书水平也在下降。”陈稼夫对部分大学老师也提出了批评。根据他多年来的观察,相比上世纪50年代以前出生的老教师,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大学老师的整体板书水平明显逊色得多。

书写水平下降因为写字少

什么原因导致大学生书写水平下降呢?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韩邦彦分析,随着书写工具的不断进步,毛笔、钢笔等书法常用工具被人使用得越来越少,电脑、圆珠笔等不利于书法练习的工具使用得越来越多,是导致大学生书写练习偏少,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

“现在有手机、电脑,哪个还写信。发短信、打电话,或者上网聊天就行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大二学生小李告诉记者,自从他上大学以来,从未给别人写过信,“写信太慢了,也麻烦得很”。参赛的西华大学学生表示,钢笔不仅卖价较贵,而且还要经常灌注墨水。相比之下,圆珠笔、中性笔要廉价、方便很多,“不信你去教室里看一下,大部分是用中性笔的,用钢笔的少得很”。

篇4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109-02

在大学前三年的时间中,大学生往往处于一个相对放松闲适的阶段,对于未来的职场生涯还未有一个清晰的规划。当进入大四阶段时,人生的转折点铺就于眼前。学生们忽然意识到,自己无忧的学生时期即将结束,但对于未来的职场生涯并未准备好。这种心态上的骤然转变,加之出于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及受到新闻舆论中关于当代大学生就业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多数学生都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感与焦虑感。据观察,相对于低中年级的学生而言,大四学生往往处于低迷状态,情绪波动较大。这种负面的情绪对于处在人生转折阶段的大四学生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作为高校工作者的我们,应从学生的角度,结合实际,通过实践经验就大四学生的负面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到解决对策,帮助学生调整不良心态,使学生们能积极乐观地面对即将面临的职场生活。笔者通过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根据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将大四学生普遍存在的负面心态及解决方法进行了如下归纳。

一、大四学生普遍存在的负面心态

(一)恐惧、焦虑心态。据研究调查表明,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50万人,比去年的630万多20万人,加上往届未能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加之近年来关于大学生就业困难的新闻层出不穷,这令原本就因就业问题焦虑的学子们压力倍增,许多学生甚至出现了如果找不到工作或找不到好工作就前途尽毁的灰暗心理,恐惧感油然而生。这种负面情绪往往反映在茶饭不思、意志消沉沮丧、失眠等行为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二)自卑畏难心态。大四时,许多学生会通过网络进行简历的投递。可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的简历往往难以收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这种残酷的社会现实强烈地打击了学生的自尊心。如若此时身边的同学因能力优秀而提早获得了工作机会,强烈的对比更会令许多学生滋生了自卑心态,甚至有些学生产生了自己各方面都难比他人、运气差等负面情绪,从而使学生在面对人生转折点时产生了畏难心理,出现了行动力差、心理怯懦、无决断力等行为。这种心态往往对学生就业产生了很大的阻滞作用。

(三)依赖心态。当代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家长的宠溺滋长了他们过分依赖他人的心理,这一问题也已成为高校大学生心理教育的一个重点难题。当此种心态出现在大四学生身上时,往往造成了他们在应该独立去寻找就业机会时毫无行动力,认为只要依靠家人安排就能顺利找到工作的严重现象。这类大四学生就如同一个超龄的婴儿,生理上已是成人,而心理上还未曾“断奶”,往往意识不到独立的重要性,这对他们未来人生道路的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四)厌世、逃避心态。当大多数大四学生正在为前途担忧,疲于上网投递简历或参加实习工作时,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一类学生整日无所事事,沉迷于网络、聚会等娱乐休闲活动中。这种现象往往出现在一些冷门专业或家境较差的学生当中。他们认为自己先天不足,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无功,对于人生选择了逆来顺受的负面心态。害怕面对挑战与改变,从而选择了逃避,还经常性地会对家庭条件好或者已找到工作的同学产生嫉恨心理。这种极端的厌世逃避心态,对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四学生而言是最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二、解决方法

面对以上所述关于大四学生普遍存在的负面心态问题,笔者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归纳了以下三点解决方法:

(一)勤读勤思。勤读书、大有益,是为历史和实践所证实的真理。人的知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为直接知识,靠在实践中积累;一为间接知识,前人和他人实践的总结,通过书来传播和流传。古往今来,许多有作为的人,既勇于实践,又注重读书。他们因书而得益,也因书而名垂青史。而“勤思”,则是经过对书中知识的深入思考与捕捉,从而进行挖掘和汲取,使其变成自己的精神财富。大四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节点,大四学生除要完成学业与积极求职外,更应通过勤读勤思来拓宽视野,掌握真知,完善自我的知识储备,以便更好地面对即将步入的职场生涯。

1.温故过往所学。大四时期,学生们往往疲于应对毕业论文及投递简历,从而忽视了对前三年所学知识的巩固。某些学生甚至认为,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在此时已不重要。他们忘记了至关重要的一点,现代社会的竞争更是“知识的竞争”,过往书本所学的知识才是他们应对职场所有挑战的核心武器。在大四时期,学生们更应合理安排时间,将所有学过的知识进行重新梳理,巩固记忆。完善的知识储备,将能为应届毕业生顺利找到工作增添成功的筹码。

2.阅读职场类相关书籍。大四学生往往对于未来的职场生涯及职业规划一无所知,这不仅对寻找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对于将来的工作及生活也同样百害而无一利。大四时期,学生们可选择性地阅读职场类相关书籍,这类书籍往往以现实为依据,能够相对客观地反映现实的职场生活。大四学生通过阅读,再加以自我的深入思考及对书中内容进行消化理解,虽是管中窥豹,但已从侧面对职场及社会现状略知一二,做到胸中有丘壑,对于即将面临的职场生涯,便能从容面对。

3.阅读《劳动法》等法律书籍。大学校园素有“小型社会”之称,但与真正的现实社会还相距甚远。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四学生,由于社会经验少,涉世未深,往往不懂得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对自己拥有的《宪法》与《劳动法》中规定的合法权利知之甚少。据研究调查表明,由于应届毕业生缺乏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在求职过程中被欺诈骗工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大多高校都会针对此问题对应届毕业生开展法律讲座。大四学生应积极参与,并及早阅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书籍,了解自己即将成为一名劳动者和作为劳动者在我国的法律中具有哪些基本的权利,掌握这些权利是选择就业的前提保障。

(二)修身。修身,是指修养身心,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个人修身不仅包含了为人、处世的智慧,还包含着始终要有一颗平常心去应对日常的烦恼和不幸。这里所提的“修身”,则指的是大学生通过分析自我、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等途径,从而达到修养身心的效果,最终能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转折阶段。

1.学会分析自我,找准定位。分析自我实际上就是一个加强自我认知的过程。大四学生之所以会对未来茫然无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自我的认知不清晰,不知道自己的优劣势所在,也就难以对自己的未来采取合理的规划。在此,笔者建议大学生可通过“SWOT自我分析法”来进行自我分析,此方法对于个人的学习和职业发展中的规划皆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SWOT分析法(也称TOWS分析法、道斯矩阵)即态势分析法,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韦里克提出,是一种能够较客观而准确地分析个人现实情况的方法。SWOT分别代表: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threats(威胁)。其中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O、T则主要用来分析外部环境条件。总而言之,所谓SWOT分析,指的是在四个维度上进行分析,然后通过矩阵式交叉的分析,找出适合于自己的基本策略。

运用这种强大的分析工具,学生们便能清晰地了解自身的优劣势,更进一步了解和改进自身的能力,通过对劣势的分析,扬长避短,抓住机会,应对挑战,进行准确的自我定位及制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运用SWOT分析法提前做好自我分析定位,可掌握个人的竞争态势,寻求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机会。哪怕未来从事的是与本专业无关的工作,也因自我定位明确,职业发展规划清晰而无畏挑战。

2.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现代社会的竞争力日趋激烈,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标准不仅只局限于学历及工作经验,个人的自身综合能力也是求职成功的重要砝码。构成大学生综合能力的要素包括:独立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组织与策划能力、心理素质、表达能力、自我推销能力、创新能力等。上述8大能力在大四期间,应成为学生能力培养的重中之重。大四学生必须清晰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乐观的心态是远达不到职场的用人标准,必须从自身的综合能力上进行严格培养,并上升到一定的水准,才能提升就业能力,迈过就业困难这座大山。

3.坚持体育锻炼,培养阳光心态。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完成任何一项事业都需要健康的身体。在大四期间,大学生由于承受了巨大的思想压力,生活抑郁,从而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在此阶段,为了能够以乐观心态面对职场挑战、保证健康体魄,学生们应该坚持参加体育锻炼。据研究表明,人的心理是人脑的活动。心理健康发展,必须以正常健康的身体,尤其是以正常健康发展的神经系统和大脑为物质基础。体育锻炼能促使学生身体正常、健康地发展,为心理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心理发展的重要条件。其次,体育运动有助于学生认识自我。体育运动大多是集体性、竞争性的活动,自己能力的高低、修养的好坏,都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使自己对自我有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认识。因此,体育运动可以使学生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为健康的心理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

(三)践行。践行指的是实行、实践,另有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既定计划实行的意思。此处所提到的践行,指的是大四毕业生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实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行,再者是通过积极参与实习实践工作来提升自我就业的能力。

1.践行学习、工作计划。大四期间,学生除要应对学业外,还要应对实习工作或兼职工作。这是一个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过渡过程,许多学生都因工作课业并重的繁忙产生了不适应的心态。此时大学生必须要了解到,在未来的职场工作中,一个人往往不只是专注于一件事,而是需要同时进行多项工作事宜。所以,在大四期间,应该尽早调整好心态,对工作与学习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合理的工作学习安排能有效缓解不适心态。做出计划后,要严格督促自己完成,要从社会人的角度来要求自己,完成所定计划,切勿拖延。

2.积累实践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就业难度大与自身的工作经验匮乏有着密切的联系。大学前三年由于学业繁重,大多数学生无法兼职工作。大四期间,随着课程量的减少,大学生应该有针对性地多参与实践工作,积累经验。在实践工作当中,学生将能挖掘自身潜能,改善缺点,为未来的职场生活做好充足准备。与此同时,所积累的实践经验,也是降低就业难度的关键。

参考文献:

[1]陈霞.浅谈体育锻炼与心理健康[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2009,(2).

[2]王国维,叶玉平.论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及要求[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2).

篇5

本报讯(记者余媛媛)“不是说今年的毕业生本科论文不写了的嘛,咋个现在还要写哦?”这两天,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大四学生李灵(化名)有点困惑——进入11月份了,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纷纷开题,要求同学们尽快选定导师、确定论文方向……

10月中旬,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签署了一份名为《四川大学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意见》说,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实行“多样化”,学生可以写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也可是反映学生能力的设计、调研报告、竞赛成果等等。意见说,具体实施由各个学院自定。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表示,今年是本科论文多样化的第一年,拥有调研报告、竞赛成果、参加科研训练的同学毕竟很少,大部分同学还是要完成毕业流程的“硬杠杠”——写毕业论文。

篇6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传统模式运行现状分析:“法学院”内毕业论文存废之争

进入21世纪以来,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一直受到媒体与学界关注,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热点话题。而《光明日报》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别刊载《取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可不可行》、《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则直接让这一场“存废之争”白热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专业,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双重性特点,则直接导致各大高校法学院将这场“存废之争”延伸到实践。

支持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如何加强,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校,同样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认为毕业论文制度应该坚持,但应该改良,是“对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训练,它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与运用、逻辑思维、动手、写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学院实践中也持这种态度。取消者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应用型人才目标定位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视科研创新为生命的毕业论文与法律实践性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相悖。悖论下毕业论文已是“人神共怒”,“与其目前这种尴尬局面,不如放弃”。③2008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取消毕业论文,以案例分析取代毕业论文。折衷者认为,应该对待毕业论文应改变原来“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革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适应法学教育对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应用能力的双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汉东湖学院法学院实施的“双轨制”。

正如有学者言,孤立地争论毕业论文的“存”抑或“废”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毕业论文只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一环,任何脱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争论都是空谈。换句话说,如果毕业论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则应该坚持加强;反之,则应该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众化趋势下,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逐渐分化。独立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法学教育定位为培养法律实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应更重视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至于传统毕业论文模式是否可以适应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需要,笔者以为将模式放到独立学院培养目标下重新评析至关重要。

2 模式创新的必要: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评析

2.1 与培养目标不合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本科办学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体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体的法学院系“研究型”或“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却存在本质的差异,更多应定位为“普通应用型”或“高端辅助类”法律人才,具体包括基层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律师助理、司法执行人员以及在公司企业等其他机构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等。显然应用型培养目标下,各独立学院法学院专业应该强调的是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即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照搬母体院校模式强调学术创新能力。故视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传统毕业论文模式与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合。也正如有学者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要求,说到底是对大学培养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大学定位,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④

2.2 与重实践理念不合

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范畴,学术论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做科研做出来的,不进行科学研究写出的文章不是学术论文”。⑤科研能力的培养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毕业论文写作一门课程能解决的,不是指导老师一个人能解决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科研能力培养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教育培养过程,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重视对学生科研理论创新能力的培养。显然这种能力培养理念,是与传统“研究型”大学“重理论”教学理念相一致的。而随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独立学院教学理念由传统“轻实践”转变为“重实践”已成趋势与必然。当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都重在围绕“实践性”展开,突出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总之加强独立学院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重中之重,显然不是毕业论文所强调的科研创新能力。

2.3 与学生智力不合

独立学院生源特点是独立学院“独”特性之一,与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学生相比,他们在基础知识、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传统毕业论文模式的目标定位上显然还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点进行要求与设定,以此来指导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势必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打击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感到力不从心。正如有学者言,“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毕业论文具有创新性。其实“创新”别说对大学生,对我们大学生的老师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几个。我们可以鼓励创新,但不能把社会对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当成大学本科生的基本目标。”⑦笔者以为,忽略生源特点地强调毕业论文创新,强调“教育公平”是不切实际的,毕竟不可能让所有大学生都写出有创新、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难以适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构建一套更强调应用型和实践性的毕业论文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3 模式创新的途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构建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设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传统毕业论模式,实践性是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灵魂。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3.1 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选择案例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3.2 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⑨

3.3 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点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进行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3.4 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独立学院 “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其毕业论文模式考核指标的“应用型”。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构建,为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学校“高校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JXJG-11-86-11)

注释

① 巩建闽.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N].光明日报,2012-05-15:002.

②③江胜清.论“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对当前地方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影响[J].宿州学院学报,2012.27(4):93-96.

④ 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N].光明日报,2012-05-08:002.

⑤ 杨晓旗.论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下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关于当下本科毕业论文现状的反思[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6-7.

⑥ 汪涛.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路径分析——以襄樊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1):11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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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代刃(1970-),男,重庆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学、现代远程教育。(重庆400052)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7-0163-02

20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远程开放大学,因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于是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的开放大学建设工作已经纳入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之中。高等教育重视的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而成人教育则是使学生在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同时,培养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成人教育的质量和学生能力素质,关键在于教学模式改革,而实践性教学环节又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本文,笔者首先围绕开放大学实践教学重要性展开论述,之后结合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谈了几点认识。

一、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1.现实意义。在远程开放教育中,实践教学不同于学生的社会实践,它是以特有的教育教学目的和以人才培养为宗旨的特定教学活动,要求教师在既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基础上指导学生学习。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践操作学习为主,把理论学习和实际结合起来,以提高其素质。实践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和探索适应开放教育的实践课之特点和规律,探究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理论性实践教学,它是与理论教学内容结合、与课程理论同步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作业、实验、实习设计等;二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以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落脚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表现在学生通过实际参与法律操作,提高解决实际案例和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尤其是专业实践实习,不仅能成为学生了解社会的平台,而且还有利于学生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培养其动手能力。不仅有利于学生提高社会竞争能力;还有利于在教学中引入竞争与合作机制,帮助学生在真实的案例中熟知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能,了解社会现状,拓宽知识面。归根结底,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

2.必要性。实践环节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基础。实践教学是保证法律专业知识有效运用和确保实现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2)教学体系完整的基石。实践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是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彻始终,是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有效手段。(3)教学质量提升的保障。实践教学效果能够有效检测理论教学的成绩,能反映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检测学生理论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的重要方法。

二、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问题分析

法学专业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条理解能力、案例分析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分析,我们发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也存在一些问题:(1)学生对实践教学环节缺乏足够认识,毕业论文质量较差。学生对如何确定论文题目,如何占有材料,怎样写论文,论文的作用,怎样组织文字,论文的基本格式等认识比较肤浅,以致文不对题、抄袭、剽窃等现象时有发生,论文质量不高;(2)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指导工作不能完全到位。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师严重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一位教师往往要指导十几名学生。由于时间紧、要求高,使得许多指导教师求速度不求质量,导致教学效果差;(3)答辩工作有待完善。答辩过程中国走过场、缺乏必要的师生互动、答辩时间紧张等都严重影响着答辩效果。论文答辩中显现出学生对法学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了解较少,对法理知识掌握不够;(4)缺乏稳固实用的法律实践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偏于形式,使用效果不理想,学生参加实践的积极性不够高。并且,实践环节大多以书面报告为主要反映形式,实践效果难以体现。(5)法学课程体系亟待完善。以部门法律进行划分是法学课程标准体系建立的主要依据,这样的教学方法重在传授理论知识,而不是培养应用能力;(6)缺乏可操作性的实践考核方法。

分析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1)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的局限性。就学生而言,在实践环节上的局限性集中体现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资料不足、时间紧张、有了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所以难以保证论文质量。同时,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大多学术研究都有自己的方向,所以教师教学和课程管理上相对独立,所涉及的部门法律也比较固定,这就造成指导领域相对狭窄,不可能高质量指导实践;(2)支持服务重课程轻实践的情况普遍存在。远程教育平台是为完成课程教学而设计的教学系统,所以,对实践教学的支持服务系统探索还远远不够,有关的资料、学术动态、指导意见、前沿资料获取的渠道等也还很不系统。远不能与课程教学资源相比,这就形成了重课程轻实践的格局,无法实现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的全面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3)办学压力的影响。远程开放教育办学单位包括电大、各类大学、成人高校和网络学院,生源竞争越演越烈;(4)毕业论文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专业课程设置有许多雷同,毕业论文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上没有创新,导致毕业论文没有体现实践教学应有的特点。

三、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对策思考

1.更新观念。“质量是远程教育的生命,建立全面多元的远程教育质量观是保障远程教育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转变把实践教学仅仅作为教学环节之一加以实施的观念,树立实践性教学的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理念。实践教学应确立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实践性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目标。以期提高远程教育的法律专业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构建质量评价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对教师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学校只有建了一套严格、规范和可操作的规则程序,才能实施有效的监控,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良好运作与衔接,实现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目标。就教师而言,主要以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为评价要素,形成评价教师教学活动的指标体系,体现实践教学的适用性特征;就学生而言,主要以学生对知识面的掌握和理解情况、对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以及论文答辩效果等为构成要件,形成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只有把培养目标、学生特点、办学特色结合起来,把实践环节的考核以应用性为主,考核方式以实践报告、实践总结或作业方式完成作为基本形式,以此为基础制定的适应开放教育的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标准,才能真正缩减毕业设计教学环节与教学目标的差距。

3.丰富法学实践教学内容。一是注重平时作业。开放教育在课程作业的布置上,应采用多样化的形式,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实施细则、教材、学生水平来设计和安排,找准知识点,分清难易,做到题量适中、覆盖全面、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二是要重视课程实践。通过采取师生互动、模拟现场、双向视频教学系统演示、卫星电视系统播放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充分体现网络、多媒体和交互式等为主要特征的远程教育。以此为基础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三是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主要由社会调查、课程设计、实习组成。一方面,社会调查要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化学习的特点,既要符合法学专业特点,又要注重灵活性。另一方面,课程设计在该课程结束后进行,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另外,实习主要包括现场参观、实际操作、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要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4.加强教学支持服务。要借鉴过去行之有效的教学支持服务途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有现代远程教育特色的校园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立法学网络网站,办出有特色的法学专业。结合法学课程特点,创办网络刊物、网络课程、在线讲座、模拟法庭、案例荟萃、法律前瞻等栏目,以满足教师的教学需要和学生学习需求。学校还可以基于网络开展毕业设计写作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开放教育的自由性、开放性、灵活性优势特点,通过多种载体适时进行师生交流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论文指导水平和效率。

5.不断创新教学形式。可采用“判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模式,改革传统的面授辅导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案例剖析和技能训练。其中,判例分析法主要通过判例分析巩固学生知识,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作用,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诊所式教学法和医学院学生在诊所实习相似,即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帮助学生在接触真实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模拟法庭教学法不仅有利于向学生揭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还能帮助他们更清楚掌握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要求。通过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竞争,学习分析处理实际案件以及出庭辩论的经验和技巧,从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论文指导教师师资力量建设。目前,远程开放教育成人学生逐年增加,而师资力量建设力度却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教师学术研究方向不能完全与指导领域对口,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论文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开放大学的优势在于系统庞大,师资可以共享。基于此,学校应建立起系统内外结合,以系统内教师为主体以普通高校专家为辅助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库。与此同时,加强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要求,明确责任,以此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的指导质量。针对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过多的现象,学校应明确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管理论文指导师生比例和专业指导方向,从而确保论文指导质量。

7.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教学管理和督导部门应制定教学纲要,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进一步改进集中实践教学活动考核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和评定是通过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监控来实现的,对不合要求的毕业设计不能放低要求使其过关。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只有提高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才能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增强学校的社会竞争力,促进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答辩,应本着方便学生学习和严格答辩的原则,创新答辩形式和过程方法,采取现场答辩、远程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善答辩环节。

[参考文献]

[1]余善云.走向开放的未来[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

[2]罗辉.对县市电大法学实践教学问题的思考[J].南方论刊,2008(10).

[3]余乐.远程开放教育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的理论探索[J].中国校外教育,2009(1).

[4]陈永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探讨[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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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学院其他专业一样,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已经招收8届17班,已毕业4届9个班516名毕业生,目前尚有在校学生8个班约500人。经过八年的改革探索,在实现自己培养目标上,努力打造高等法学专业建设新的模式,办出自己特色;在实施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应对当前人才竞争的严峻挑战,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4届毕业516名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法学院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21名,被省、市各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90名,录用事业单位70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47人,截止目前以上“三考”达标人数为228人,占毕业生44.2%。尤其是05届57名毕业生中,当年就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等硕研3人,录用公务员16人,经过近三年努力,现先后被录取公务员35人,占61.4%(其中录用法院9人,检察院6人,司法行政及律师5人,公安、税务、工商等其他公务员15人);录用事业单位8人,占14%;到企业就业12人,占21%;出国、读博2人,占3.5%。国家司法考试通过11人。05届法学专业毕业生百分之百、高规格就业的佳绩为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打出了新的品牌。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被学院确定为办学模式样板,得到全面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实际出发,确定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阳光学院是阳光(国际)集团与福州大学联合举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性质上,阳光学院属于民办的独立学院,具有民办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在招生上,阳光学院为本科第三批招生,其生源录取分数线与一本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法学院相差在100分以上,与二本的师大、农林大生源也有很大差异。这一差异性决定了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无论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还是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既要注意传承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好的传统经验,但又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阳光学院的实际情况,以勇于创新、改革的理念,正确务实地设计和确定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这就是通过四年学习,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所有学生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最后要达到取得“两证”,参加“三考”的目标,即取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和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获取更多的专业就业机会和提高竞争综合能力。这样培养目标既具体明确,又务实可行,不仅为法律系正确设计实用性的教学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且也成为法律系师生一起做好法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动力。

正是根据这一培养目标要求,系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开设14门核心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变,作为必修课程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从适应“三考”需要,开设一些诸如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法律职业道德等实务性强的课程,为配合“公务员考试”需要,还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程,专门训练学生适应“申论”、“行政执业能力测试”两门公务员考试的课程,以应对公务员考试的现实需要。

二、专职教师队伍培养是建设特色法学专业的基本保证

在建院初期,法律系同其他系一样,基本上采取外聘的方法,从福州大学、福州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行政学院等九个院校聘请了约30余名具有“双师型”职称的教师,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6名,讲师、硕士研究生10名,他们的丰富教学经验,不仅支持了法学专业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而且可以使学生从多院校优秀教师多风格教学模式中获得更多教益,同时也为我们加强对系里专职教师的培养提高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教师体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外聘教师早来晚归难以承担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担,为此有计划引进一批专职教师,采取积极有效培养措施,促进专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必要的。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法律系从02年开始,先后积极稳妥地引进聘用15名专职教师。每名教师一到职,系里就根据新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从事讲授专业课程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并采取“赶着鸭子上架”、“推着卒子过河”,“比着擂台打拼”等方法以及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交流、进行案例教学法研讨等措施,促使教师尽快成长,比较顺利地经过了教学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经过一年锻炼,04-05学年学生对教师的测评教学质量人均为76.4分,05-06学年以及06-07学年第一期学生和院督导组的综合测评人均为81.3分。学生和专家对法律系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持肯定的评价。二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逐年增加。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我系专职教师全部都上公共课;04-05学年开始,专职教师逐步开始上专业课;05-06学年,两学期我系教师共开27门专业课,共完成3461课时,人均168课时,占全系专业课的53.8%;06-07学年第一学期共开专业课10门,合计1134课时,人均103课时,占全系专业课69.06%。教师已经走上专业课教学的主战场,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教师教学方法得到不断进步。法律系所聘用的教师,过去基本上都未站过讲台,普遍缺乏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他们受聘后,系里首先安排他们在公共课讲台上锻炼,为了使他们更快熟悉教学环境和工作,系里组织他们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取经,定期交流教学方法。在公共课教学上普通受到锻炼的基础上,逐步安排他们开设专业课,一来有一定讲课的实践经验,二来有老教师榜样和对比,三来有较为充分的备课过程,所以他们走上专业课教学就旗开得胜,普遍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巩固成绩,提高教学水平,系里又通过教学法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开展互相学习和交流,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促进大家更用心地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教师科研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几年来,在学院科研管理政策的鼓舞和推进下,法律系教师在积极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也努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以肖义方、翁连金、王浩云等人申报、承担了阳光学院第一项省教育厅“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课题项目,并已完成结项。全系教师共同编写出版具有实用特色的第一部教材《新编大学法律基础》和四辑《法学教学案例汇编》,系主任陈训敬教授认真总结、撰写并发表教学改革系列论文6篇,其他教师也撰写发表学术论文9篇,开启并初步形成了全系法学学术研究、法学教学改革研究风气,这对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有着积极作用,对教师今后职称晋升也打下坚实基础。系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所有成效,年轻教师尽快成长,直接为建设特色的法学专业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的保证。

三、课堂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法与开展法制视听课第二课堂建设

(一)加强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系里采取集体备课,组织教师编写教材、选编案例,召开案例教学法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全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系积极推行“讲法理、看法条、析案例”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首先,他们在选择教材上十分注意兼顾教材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也重视配套相应的法律汇编和重点学科的案例分析资料,使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有可能在教师具体指导下,深刻分析一百例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例和结合各个课程学习亲自分析一千例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这样做,不仅使学生能够比较扎实地学习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而且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去分析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和社会上各种法律问题,使自己在法律素养和能力上都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培养。三是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分量,不仅在教学计划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门类和学分,而且落实到课任教师身上,结合理论教学,进行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案例教学,使案例教学法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法制视听课作用,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种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学院的支持下,系建立起法制影视资料库和视听实验室,购置了一整套包括古今中外法制影视资料和庭审资料,共有五类百部千碟,为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化的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配合专业理论教学提供了良好条件,并发挥着积极作用。其“三看”的具体做法:一是“必须看”,即在第一学年,针对新生的专业思想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红色康乃馨》、《大法官》、《主诉检察官》、《被告》等电视连续剧,并结合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班会,使学生在影视情结中增强对法制专业的认知和责任感,培养对法律职业的热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法律专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看”,即在第二、三学年各专业课教学中,结合实体法、程序法专业教学,由课任教师组织学生观看民、刑、行政等法庭庭审实录案例,使学生更多地了解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增加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起到旁听庭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三是“自由看”,即在第二学年以后,由年级、班级两委组织同学,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时间,自由选择观看其他各类法制影视资料片,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第二课堂内容,活跃了课余文化生活氛围,而且寓教育于娱乐,潜移默化,不断地深化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广大学生牢固地树立“做合格的法律职业人”的理念和宏愿。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习基地的建设

(一)注重抓好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活动,环环衔接,努力把学用结合贯穿教学计划始终

法律系不仅重视在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而且充分利用假期安排一些有益的实践环节活动,使学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自始至终贯穿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如在第一学年暑假,学生初步学了一些法律课程,系就结合学院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感性认知实习,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和调查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法治的人和事,并写出心得体会,在新学期伊始组织班会交流,培养学生从法治视角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从而加强专业思想,提高法治责任感;在第二学年的暑假,学生学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后,专门安排学生到司法部门见习一个月,进行初步的专业实习,通过见习,让学生熟悉司法环境,初步学习司法实践知识,由于做到去前有动员布置,返校有检查总结,评定学分,使见习起到加深学生对法治实践的认识,起到提高学习积极性的作用;结合第二、三学年的专业课程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作业,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努力培养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的“三动”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从第三学年暑假开始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模拟法庭毕业设计工作,努力把这两类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带着毕业设计的课题到法院的实习基地有目的向司法实践学习,使毕业实习更好地为毕业设计创造条件,打好基础,通过系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个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最后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毕业设计演示、考核,对学生的四年法学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的实践能力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验和锻炼,为学生毕业工作和“三考”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建立规范的实习基地,实行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毕业实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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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1-0001-03

一、当前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课程之间缺乏匹配性

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政策非常重视实践教学。在这一政策指引下,各高校法学院都增加了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案例讨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由于以前实践教学研究的对象都是具体针对某一个环节,未注意到从宏观层次把握每个环节的联系和区别[1],所以导致法学实践课程设置类型单一,内容简单,缺乏综合性、系统性、匹配性。这不利于全面性、渐进性、与各学年理论教学相对应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以“发散与逻辑相结合”的思维能力、验证性实证能力、学习能力、收集运用信息能力等为基础的。目前,很少法学院设置相应的实践课程来有针对性地培养这四种能力。

(二)大学一、二年级缺少实践课程

当前,我国许多法学院在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上存在着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缺少大学一、二年级的实践课程,这非常不利于全面性、渐进性地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目前的大学一、二年级学生普遍养成的是“应试型”思维方式,只知道背记教师或书本给定的所谓“正确答案”,不知道接受课本以外的知识,不知道怀疑给定的答案。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他们的创造才能和个性不能得到培养和发展。要打破这种思维方式,法学院就必须加强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开拓思维能力、到课堂外寻找案例以验证课堂知识的实证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单靠一两门实践课程来完成。

(三)实践教学评价不合理

实践教学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的评价;二是学生的评价。从教师方面来看,当前“重科研轻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法学院不理解实践课程的重要性,不把实践教学的研究成果当作“学问”看待,对于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不给予应有的评价,导致了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呈现出结构性不足:其一,高职称、高学识、经验累积丰富的教师不愿意、不屑于指导实践教学。其二,导师不能像上理论课那样规范化地进行实践课的教学。其三,教师没有途径去积累法学实践课的经验。由于法学院对于教师晋升职称评价依据主要是理论科研文章,导致青年教师往往利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理论研究,很少研究法律实践问题和法学实践教学问题。从学生方面看,当前一些法学院对于实践课的考核不像理论课那样规范、严格,学生在实践课中表现的好与坏一般不影响考核结果。这导致学生参加实践课的主动性不高,付出的努力不多。

二、法学专业“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含义与内容

所谓“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是指对法学专业大学生从大一到大四的各学期不间断地安排实践课程,各课程的功能与各学期的理论课程相匹配,按照培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的三个层次渐进性地设计课程内容的实践课程的有机组合形式。下面以广州大学法学专业的“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为例,来介绍其主要内容。

1.读书报告。本门实践课程的功能是改变一年级大学生“背教材、背答案”的思维定式,让其思维视野跳出课堂、跳出教师讲授知识之外,养成根据自我兴趣、自我发展需要来培养学习知识的能力。同时本课程还能强化学生的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锻炼其文字书写能力。这一实践课程的基本要求是:(1)学生在大学一年期间每两个月写一份读书报告,全年共需要写四篇。(2)读书报告是实践课的重要环节之一,合格者获2学分,不合格者不能毕业。(3)读书报告应以认真阅读一本书为基础;阅读的书目可在法学院“推荐书目”中选读一部或自选一部法学名著。(4)每篇读书报告应在2万字以上,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对阅读书目作者的生平和学术地位等加以介绍;第二部分针对阅读书目中的重要内容加以摘录,每摘录一段落,必须按写科研文章之注释(夹注)的方式标出该段的出处和页码;第三部分对所阅读书目的观点进行简单评价。(5)读书报告必须用手写,不得打印、复制。

2.结案报告。这门课程的功能是培养学生的“发散型”思维能力、收集运用信息能力和创新能力。二年级大学生学习到了一些法学基础知识,为了防止其被动地陷入教师的知识背景下和思维模式中,必须设置实践课程来促使其怀疑教师的观点,使其能接触到实践部门操作的案例,理解案例解决方案与教师讲授的理论课之间的差别及其原因。其基本要求:(1)二年级学生必须每月写2篇结案报告,全学年共需要写16篇。学生可以从网上、书中查找案例素材,或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调研取得案例素材。(2)结案报告一般分三个部分:首先是对案件事实的概括,其次是对争议各方观点及根据的总结,第三是判决结果、依据以及自己的看法。(3)学生必须用打字电子版存档并用A4稿纸手写,每学期末统一上交指导教师手写稿和电子版,由指导教师评分存档。

3.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功能是锻炼学生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和法律知识应用技能,提高概括案件事实能力、形成意见或辩护观点的能力。其基本要求是:(1)以班级为单位,精选案例,对案例事实加以准确、精练概括。(2)根据法庭审判的角色,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刑事审判为例,可分成法官组、公诉人组、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辩护人(律师)组等。(3)各角色组要共同撰写法庭审判过程的诉讼文书。例如,法官组要准备审判提纲、判决书等;公诉人组要准备书、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等;辩护人组要准备阅卷摘要、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辩护词等。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的学生必须熟悉掌握证人权利义务、证据理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特点、口供的证据特点、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等知识。司法警察扮演者在法官组、公诉人组或辩护人组中产生。(4)各班级在模拟法庭表演开始前,必须向指导教师上报各角色组名单。法官组,辩护人,人组,公诉人组的成员应当占班级学生的2/3。其余1/3学生参加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5)在法庭模拟表演时,学院随机抽取某位学生参加法庭模拟表演。(6)法庭模拟后,由学院指定教师和聘请实务部门专家进行点评并打分。(7)模拟法庭表演结束后,每位学生必须写一份《参与模拟法庭报告》,写明自己参与诉讼角色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如何被应用的、理论知识与实务技术如何衔接及自己的感受和体会等。此报告作为评定成绩的根据。

4.学年论文。这门课程的功能是使学生对大一、大二所学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反思和总结,温故而知新,锻炼学生检索、利用文献技巧,提高学生书面表达能力,初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其基本要求是:(1)学生在第二学年之第一学期中,必须与指导教师联系,并确定论文题目。学年论文题目以学生自拟为原则,教师指定为补充。(2)学年论文一般以两年来所学法学必修课涉及的某一特定知识、某一专门理论为研究内容。(3)在第二学年之第二学期末必须上交论文定稿。(4)学年论文一般要求写5000字左右。学院统一制定学年论文写作格式模版。(5)对学年论文学院统一组织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5%者为合格。

5.侦查与鉴定实验。这门课程的功能是培养学生实验报告的制作、分析能力,使学生养成实证思维模式,能对案件事实用多个证据从反复实验的角度来证明其真实性、客观性,养成重实证调查,重实验数据,不轻易下逻辑推理式的判断结论的思维方式。

6.法律诊所。这门课程的功能是通过模拟案例与真实案例的实际动手操作,让学生掌握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与技巧,为学生走向法律工作岗位提供实践基础。其主要内容是让三年级学生将具体的案件事实概括成典型法律事实,根据诉讼角色要求,担当不同的诉讼角色,形成不同诉讼角色的思维方式,掌握不同诉讼过程的诉讼法律知识,形成不同的诉讼观点,多角度地提出并合理论证自己观点。学生要分组训练当事人会见、事实调查、法律分析、接待当事人咨询、法律商务谈判、调解、诉讼等实验项目。

7.办案实习。这门课程的主要功能是使学生从感性上掌握各类案件的司法实务流程,提高案例分析能力,让其学习律师的思维模式,锻炼其阅读卷宗、提炼概括案件事实的能力。其主要内容是:三年级学生必须撰写2篇办案报告。学生可利用第三学年的短学段或寒暑假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尽量直接参与律师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在征得办案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律师办理结案的案件卷宗的全部材料加以抄写并写出总结。办案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对案件事实加以概括;(2)摘抄律师阅卷记录;(3)摘抄律师调查取证过程及证据种类、证据内容、证明方向等方面资料;(4)全文抄录书;(5)全文抄录律师的词、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辩护词等;(6)全文抄录法院判决书;(7)写出参与办理案件、抄录案卷材料的体会和总结等。学生必须用A4稿纸手写,不得打字或复印。

8.毕业实习①。这门课程包括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实习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实习单位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集中实习由学生报名,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事先由学生报名,由学生家长出具同意的意见书,学院出具联系函,学生本人自主联系,学院审核批准后派出。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供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学院随时派人检查。

9.毕业论文。这门课程要求学生尽量通过毕业实习获取真实的案例素材,将解决此案例的方案和论证作为毕业论文选题。这种选题方式能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两个实践课程有机地连接起来,能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一般不会与往年毕业论文题目重复,能够调动学生的研究兴趣。撰写这样的毕业论文(设计)能锻炼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培养其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特点

1.各门课程能够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能力。读书报告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选择能力;结案报告和法律诊所能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对于课堂知识的鉴别能力;侦查与鉴定实验能培养学生的实证分析能力;办案报告能培养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和案件操作能力;学年论文能使学生反思大一、大二所学基础知识,初步确定研究方向;毕业实习能使学生从感性上了解法律职业特点,获取毕业论文写作素材,确定解决问题的方向;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课程之间具有渐进性和功能互补性。“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一年级到四年级学生的知识背景和能力特点,各门课程由浅入深,由简单到综合,由校内到校外,依次渐进开设。一、二年级学生法学知识积累较少,应对其开设自主性学习、课外实践素材收集、实证或发散思维培养等类型的实践课程。读书报告、结案报告、侦查与鉴定实验等课程都具有这样的功能。三、四年级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办案报告、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课程主要对大三、大四学生开设。以上课程分别着重培养学生的不同能力,具有很好的功能互补性。

三、“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实践教学研究,实现课程的预定功能

实践教学研究是当前本科教学研究的重中之重。一门实践课程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其各功能是主次有别的。课程设计者在设计课程之初并不能预见到其全部功能。这就要求指导教师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地研究和发现其规律和新问题。当一门实践课的新功能在教学中呈现以后,指导教师必须及时发现它,并把它固定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核方案中。这样会使实践课程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也可以根据其新的功能来不断改革实践课程体系。

(二)科学设计考核方式,增加学生参与实践课的强制性和体悟性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宪法,能从根本上规范教学活动。实践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必须被纳入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首先,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把每一门实践课开设的学期、课时数规定清楚,必须将实践课程规定为必修课。其次,法学院一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来制定实践课的教学大纲,要把教学目标、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考核方式规定清楚。再次,实践课程必须“学分化”。学院必须安排专职的实践课教师按一定量的课时来组织教学。最后,必须强化对学生参加实践课的考核。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规范化地组织实践课的考核,学生要通过考核过关,考核不合格不能毕业。现代教学理念强调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性。让学生把自己参与实践课的直接经验和体会表达出来,是促进学生主体性的重要手段。不同实践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及考核环节都必须围绕着显示学生对实践活动产生直接体悟这一核心指标。

(三)成立实践课导师组,使指导教师专业化、固定化

高校教师承担自己的专业理论课教学几乎是一种自觉的有预期性活动。到哪个学期上哪门理论课,教师都一清二楚。教师与理论课程之间几乎形成了固定的联系。这有助于教学活动的专业化、学术化。教师会自觉地在理论课上积累知识,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各个教学环节。

根据以上教学规律,“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实施的关键是指导教师专业化、固定化。学院要成立班级实践课导师组,要使每位教师固定地承担某一门实践课。这样做可以使教师自觉地与学生建立联系,自觉地积累实践课的经验,精心组织实践课的各个教学环节。这样也有利于教师自觉地对于自己固定承担的实践课进行研究、开发,充分实现实践课应有的功能。另外,学院应当设置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应当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科研工作同等看待。

注释:

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是各学校普遍开设的实践课程,其

功能已成为本科教学界的共识,因此本文对此不予阐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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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

一、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中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

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法律课程,强调素质教育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并着重培养学生利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实践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过于注重理论知识讲解,而忽视实践应用培训的问题,从而不能有效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热情,导致实际教学效果不佳。而且由于过分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学生不仅缺乏利用法律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而且毕业后也不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2.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学质量不佳

一方面表现为法律实习环节流于形式,实习质量不能有效保证。法律实习是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的主要环节,也是学生得以检验自身所学知识的一个重要过程。然而因管理不佳、实习态度不端正、时间冲突等多种问题,导致目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实习环节多流于形式,且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法律实践课程偏少,教学质量不佳。法律实践课程不仅能为学生重现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而且能开拓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然而在当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中,法律实践课程的开设量偏少,只占据了总课程比重的10%左右,且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学质量不佳。

二、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

1.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观念

在原有的法律教学理念中,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为主要目的。而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其教学理念重点是提倡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科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为此,教师应当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理念。一方面,教师应当积极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改变原有的照本宣科的做法,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法律实践教学的认识,通过不断强化法律实践教学,以开拓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科创造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

2.增加法律实践教学的比重

目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以实习为主,以课题案例分析、法律诊所、专题辩论、课外模拟审判等为辅助的教学模式。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法律实习和其它实践课程的时间少,缺乏教学规范性且教学随意性大,学生实际参与度低等多种问题。为此,我们应积极改变原有的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做法,通过不断提高法律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比重,使学生能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得到培养、锻炼与成长。一方面,建议将20%以上的总课时时间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时间,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以形成能贯穿于整个中等职业法律教育全过程的实践教学方案与测评体系,并在教学方法中注重于实用性与多样性,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体验教学法、探究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提高法律教学的质量与教学效果。

3.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

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应当是多样化的,学校应当通过实习、毕业论文、模拟法庭、诊所式教育等多种实践教学形式,以形成规范、完整的实践教学链。

(1)加强实习管理。首先,应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避开学生找工作的高峰时期;其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否考虑实行弹性实习制度,在学习情况不紧张的条件下,可允许学生申请进行实习。要求一年级到二年级的每一学年,学生至少应当有15~20天左右的法律实习时间;而对于毕业实习,则要求实习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2)加强毕业论文管理。首先,要求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法律实践问题相挂钩,要求题目应来源于实践,素材来源于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在论文中对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解决;其次,要求实行毕业论文指导的双师制度,即论文指导教师应当有两名,一位是作为实践中的带教老师,另一位则是学校中的专业教师,两位教师同时就毕业论文中的相关问题、理论的实质及解决方法进行系统的指导,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调研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积极在法律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通过让学生分组进行模拟审判,并让每一名学生参加和担任具体的角色,使学生能详细了解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在模拟法律的开设中,首先学校应鼓励教师大量开设模拟法庭教学,并将其作为实践教学测评的标准,还可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于部分实践性强的课程(如刑诉、民诉、刑法等),还应当硬性规定必须开设;其次,学校还应当加强模拟法庭软硬件的建设,为开设模拟法庭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摄像等条件的配置,并制定好完善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4)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通过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能帮助学生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并处理真实案件。教师也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与运用法律知识。法律诊所应当向全体学生开放,使所有学生得到锻炼与培训,并且通过这种与现实案件零距离接触的方式,使学生深切体会到作为律师所背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并努力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真实案例当中。本文从中等职业法律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着重就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我们应当不断对原有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与优化,以真正引导学生建立起实用、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并切实强化学生的学科应用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从而使学生在毕业后也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