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6:50: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子女教育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本文在大量搜集材料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农民工流动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就学状态;其次,农村的经济基础、教育体制、户籍制度、农民工自身的经济收入、观念和文化素质、农民工流入地学校的接受能力和学生自身的适应能力等各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最后,从观念、体制、社会态度和政策举措等方面上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全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从整个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在各有关部门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关键词农民工;流动儿童;教育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工。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他们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耽误的不仅仅是孩子们的青春和前途。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速,农民工的素质将会出现下降的征兆,将来很可能出现结构性失业,更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中国的人力资源储备受到严峻挑战。因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
一、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现状
(一)关于农民工子女称谓的界定
对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及其子女,人们给了不同的称谓。目前,关于城市农民的称谓多达十多余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口、盲流、自发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暂时迁移人口、农民工、民工等等。上述一些称谓存在着明显的社会歧视和偏见。而对于他们的子女,称谓也比较模糊,这种称谓和概念上的模糊和混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和困难,同时也不利于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则统一称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流动儿童少年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的儿童少年。而通常所说的“农民工子女”特指那些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但未取得城市户口的农民的子女,他们也属于流动儿童。
(二)农民工子女的规模和结构
关于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和结构,主要是基于微观调查和宏观估算,缺乏精确的统计。从宏观来看,我国流动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0%,且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正值生育高峰,家庭流动也占有相当比例,这使流动儿童群体日益庞大,有调查显示,在一些大中城市里流动儿童已占儿童总数的30%~40%。2003年11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推算: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有1982万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0到14岁的儿童已经超过1410万,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3.78%以上。但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仅仅是他们在城市的儿童或者在城市入学的儿童,而非其“全部”子女。除了这些已经进城的“暂居儿童”之外,事实上还有数量更多“留守儿童”仍然滞留在家乡。据推算,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至少有7000万以上,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三)农民工子女的两种生活状况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家庭,孩子的生活状态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负担不起城市里高昂的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只能将孩子们留在家乡,或由祖父母监管,或寄宿其他亲戚家,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或“空巢儿童”,从对“留守儿童”的专门调查来看,父母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行为方式及学习成绩有较明显的影响。尤其是不少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其子女大多是交给爷爷奶奶或请他人照料。而爷爷奶奶一般都是文盲或半文盲,不可能辅导小孩的学习,加之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的溺爱,他们更加放任小孩;即便是管教,也存在交流、沟通上的“代沟”问题。正如一些老师所反映的那样,这些留守孩子不好管,回到家里又没人管,放学后往往在外面玩,在外放任自流,没有约束力,拉帮结伙,思想方面不单纯。除了留守孩子的心理缺陷、行为偏差以外,缺乏管教的子女也时常发生安全问题。事实上,农民工最大的愿望不仅是能赚更多的钱,也希望子女进城上学,受更好的教育,“更有出息”。将子女留在家乡上学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让孩子跟在父母身边在城市里不停地辗转流动,我们称之为“流动儿童”。这两种模式下的儿童都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的社会弱势群体,而本文主要讨论后者的教育问题。
(四)流动儿童的就学状况
1.农民工流动子女,即流动儿童辍学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得不到相应的教育机会,被迫或主动放弃了受教育的权利。3到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率低于城市户籍儿童;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周岁的孩子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少年的31%和10%。另外,在学儿童的“童工”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
2.“流动儿童”的入学呈现倒“U”型结构。据不完全统计,在石家庄市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员达30万,其中流动儿童近6万人。从对省会石家庄市的调查中显示出,小学阶段入学率很高,可达到98.5%,同本地儿童相应阶段的99.1%相比,几乎没什么差别;随着年龄的增长,流动儿童入学率明显降低,最低可至88%.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大,流动儿童中失学者的比例逐渐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率呈现倒“U”型结构。
3.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进城务工农民大多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有的临时租房居住,没有固定场所;有的居住地离学校较远,学生上学不便,学校与家庭联系不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能很好地结合,学生脱离父母监护的问题非常突出,课余时间及往返学校途中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充分保障。此外,农民工子女往往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性格大多内向,不容易与同学和老师沟通。由于农民工子女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城里的生活,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孩子因为父母的流动性大多频繁转学,使一些农民工子女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即人格核心,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4.民办学校境况堪忧。目前一些适应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要求、费用低的简易民办学校发展很快,但是由于资金的匮乏,其办学条件相当恶劣,学生安全和办学质量都没有保障。这类学校的办学者多为初、高中毕业生,其目的多以营利为主,授课教师多数是从劳动力市场招募的人员。此类学校有许多根本没有注册登记,校舍多由民居、仓库改建,教室昏暗、狭小、通风差,消防隐患十分严重。除此之外,很多农民工子弟学校缺少合法的办学手续,处于三不管的半地下状态,在倒闭边缘苦苦挣扎。
5.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各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但实际上高收费这道无形的门槛依然存在。目前教育部虽然已经出台政策取消“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但各地政府依然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子女收取1000到3000元不等的高额入学费用。有些地方虽已取消了各项额外收费,但每个学期几百元的书费和学杂费对于收入并不高的农民工家庭来说依然是个不小的数目。
二、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出现,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不合情是因为青少年应当上学;不合理是我们国家的起步是在农村,而现在最落后的反而是农村;不合法是剥夺农民工子女上学,与《义务教育法》不符。经过分析,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滞后,薄弱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当前的教育现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为代价换来的。如2002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1扩大为3.11∶1,整体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6,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城乡收入的极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涌入,也引起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试想如果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持平,那么农民工子女问题肯定不会陷入目前这种尴尬的境地。如果城市居民能够对此给予理解和支持,将有助于消除两者之间的隔阂。城市居民在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物质文明的时候,也注重农村的发展,将农民工的权益和要求也纳入考虑范围。这样,对于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的原因
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当农民工子女教育出现问题时,政府要负主要责任。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机会。
第一、义务教育体制不完善。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目前我国城市少儿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费用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义务教育问题。这样,农民工离开农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中没有包括这笔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体制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受害的只能是农民工子女。
第二、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现行的不合理的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造成的。中国的“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承载了太多的附加功能,户口簿不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他们难以获得所在城市户口,不仅他们本人,包括他们的子女也难以享受城市市民的待遇。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享有不平等的权利,从而造成人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使本来经济拮据的农民工家庭承担着沉重的教育成本,使得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有的甚至被迫辍学。
第三、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供给方面存在地区性差异。目前许多农民工通过“朋友介绍”或“媒体报刊获悉”为其子女在城里联系学校,而通过教育部门入学的很少,由学校主动联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这就是说,在教育资源的利用上,农民工很少利用政府为其提供的资源和渠道,而相应的教育部门也没有主动发挥好自身的作用,没有主动担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这表明农民工流入地还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服务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这无形中增大了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社会交易成本,给社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另外,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现象十分明显,在有些城市学校已处于饱和状态,入学机会很少;而在有些地方情况却恰恰相反。这些城市都存在供需上的不平衡,但由于地域的限制,使得有些地方教育资源不能很好利用,而有些地方却存在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
第四、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由于加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流入地政府既要考虑增加财政支出,也担心会降低本地的教育水平,所以,为了不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在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时,把农民工的贡献排除在外。另外,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会导致农民工家庭的集体进入。这意味着城市政府还要考虑解决由此带来的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问题,乃至会增加城市公共设施的压力。其次是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农民工子女就学关系到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大批外地民工进城劳动,不仅为当地创造了财富,也提供了税收,并推动了整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有权享受当地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城市的义务教育资源不仅属于城市居民,也属于那些未能获得居民身份的所有农民工,不能将他们排除在外。正如长春市一位市长所言,“农民工在所在城市纳税,有权享受国民待遇。在农民工所缴税款中,已包含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不应让农民工再额外承担不合理的教育支出。”
(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其主观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贫困。农民进城后,有的工作和收入比较稳定,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且收入普遍偏低。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往往家庭计划生育状况较差,几乎都是两个以上孩子。收入低,人口多,马马虎虎度日都相当困难,更没有节余支付孩子的学习费用。二是观念落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过读书的方式改变父辈贫困、落后的状况,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他们认为时下城里的工人纷纷下岗,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孩子即使读了书,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适的单位,与其这样浪费钱财,还不如让孩子早点学做生意,多赚些钱,为结婚成家做好准备。三是文化素质低下。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艺术,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孩子学习成功与否,与家长的素质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家长对教育不重视,或家长不具备教育孩子的条件(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孩子的学习状况几乎都不理想。这样,就导致了由于学习受到极大困难而不得不中途退学的结局。
(四)农民工流入地学校的接受能力
学校的对农民工子女的接受能力涉及基础设施、师资力量以及财政能力三个方面。从城市学校来看,近些年来,虽然有些学校具有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条件,但是,由于城市公办学校通常分散在各个城区,而打工人员却聚集在城市边缘的城乡交界带,区域内的公办学校资源相对紧张,造成公办学校无法接收全部打工人员子女借读。
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的师资力量在整体上是好的。不过,部分简易民工子弟学校中的师资情况则令人担忧。以情况较好的北京行知打工子弟学校为例,该校的教师主要是招聘刚毕业的大专、中专、高中毕业生,其中80%左右是从外地招聘来的,在教师中经过专门练的只有25%左右。招聘的方式主要有:通过熟人介绍、自己慕名而来、由学生家长散发广告、直接到各省招聘。由于教师中师范学校毕业介绍的很少,因此大部分教师缺乏教学、教法等方面的专业训练,不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此外,这些教师尤其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缺乏训练,这些课的开设存在很大困难。
学校资源紧张更为严重的是财力紧张。一方面是学生人数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是借读费急剧下降,给本已捉襟见肘的学校经济状况带来巨大的缺口。在财政压力下,尤其是在政府实行“一费制”及限制高收费的条件上,城市学校通常少收甚至拒收农民工子女,也衍生出形形的滥收费行为,近而迫使农民工不得不放弃子女的上学选择。
(五)学生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社会环境的能力
学生的适应能力不仅包括农民工子女是否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也包括是否在心理上适应城市的社会环境。目前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在经济上、生活上及观念上存在不少差别,加之社会环境对农民工子女或明或暗的歧视,给农民工子女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正是因为对城里生活及社会歧视的“不适应”,一些农民工子女放弃进城上学的选择。
然而,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将子女留在乡村上学也是一个极其艰难甚至痛苦的选择。虽然不少农民工也认为,将子女留在家乡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尤其是难以直接辅导子女的学习、管教子女的行为,也不放心其安全。但是,在不少进城务工的农民看来,他们进城打工就是“为了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子女有更好的未来”。由于经济能力及多方面的限制,他们目前无力支持子女在城市的学习,只能将他们留在乡村上学。“为了子女的将来”,也只好忍受暂时的别离和困难。事实上,对于这些农民工来说,“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在家的孩子”。
三、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及措施
(一)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正成千上万地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再次,农民工子女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为主的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可是,在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流入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这给孩子们上学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从总体上说,农民工本身是一批经济收入比较低下的社会群体。过高的借读费及教育支出使农民工难以承受,更重要的是这种面向农民工所收取的“借读费”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性的规定,违背了公平教育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取消面向农民工子女收取的“借读费”及其他一切歧视性的收费。
在禁止不合理的收费的同时,要降低学校学杂费的标准,减轻农民子女上学的经济压力。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不仅要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有学上”,而且要让他们“上得起”。
(三)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当前有大量农民工子女随行进城上学,本身是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它表明,不仅农民已经“进城了”,而且已经“留下来”;不仅农民工留下来,他们的子女也“带进来了”。如果说农民工大都是为了经济目的而进城打工,是“经济移民”的话,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则是基于教育的目的而进城学习,是一种“教育移民”。这种“教育移民”不仅可以提高进城“农民”的文化素质,可以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比经济移民更具可控制、有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一种理想的移民或“非农化”的途径。正因如此,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对此应有“大政策”,应从战略的高度、从整个社会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角度,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及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四)强化农民工依法送子女上学的观念
当前,由于农民工子女入学较难,部分农民工产生“畏难”情绪,送子女入学不积极。对此,在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主动出击,积极而为,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给每个农民工子女提供应有的平等教育,使他们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
(五)兴办公立学校,扶持私立学校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由此确立了“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同时,加大民办学校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当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更多的学校以接纳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上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教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公办学校转制、中外合作办学等等多元办学形式,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也是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它符合农民工家庭求“平等”的心态和“流动”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有它存在的必然性。根据当前情况应当明确农民工子弟学校审批标准,给予其合法身份和一定的优惠措施,同时因势利导,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与其联手办学。从而打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间的壁垒,为早日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奠定基础。
(六)教学公平,消除歧视
在教学实践中,应该做到教学公平。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是一视同仁,体现平等。应该热爱和关心每一个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充满信心和希望,而不应该厚此薄彼。努力消除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这一群体因为户籍原因而产生的自卑、认命心理,培养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形象,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适应能力。
1.用爱的雨露滋润他们的心田
构建平等、民主、信任、合作的师生关系,形成融洽的教学氛围,加强师生间的沟通和理解,不歧视民工子女,一视同仁。有一位教育家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如果生活在敌视中,他便学会好斗;如果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使他学会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谊中,他便觉得生活在美好的世界。只要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亲近他们,他们就会向我们敞开心扉,从而亲近我们,接受我们的教育。这正是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啊!
2.组织活动减轻压力
为了减轻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心理压力,学校应组织活动,师生互动。经常与学生谈心,培养他们自信、乐观的性格,能做到尊重和理解他们,以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同时,也采用榜样示范法、讲座辅导法等,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给更多学生接触的机会。在这些活动中,教师要正确引导,教给他们一些交往技巧和方法,让他们在同龄间的人际互动中,掌握礼貌待人的原则,增强自信心和自我表达能力,体会同伴间美好、真挚的情谊,使彼此的心灵有机地相融,从而促使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完善。
3.家长配合正确引导
学校成立家长协会,让家长们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彼此的教育经验。当然学校要请专家和本校的资深人士对家长进行指导。由于城乡差距的现实存在,农村的孩子来到城市,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别,让他们在心理上必然产生“不公平”的想法,家长正确引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种心理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家长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勉励子女努力学习,让他们知道知识的重要性。
家长还要经常与学校老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学习情况,同时也要经常与子女沟通,然后与老师共同“对症下药”。
4.树立自信,积极向上
“解铃还需系铃人”,为了帮助农民工子女克服不良的情绪,寻找措施解决心理问题,我们常常把他们集中起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给他们控制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方法。如针对“自卑”的心理问题,我们选择了一些积极的、富有激励性的语言,教会他们用充满希望和热情的眼睛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四、结束语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1]。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2]。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3]。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4]。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二、女子高职院校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
女子高职院校既是高等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更是女性教育的重要阵地。在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元社会文化生活,多样活跃态势,职业院校女大学生面临着性别角色的选择和定位的困惑与焦虑,迫切需要加强先进性别文化的教育与引导。女子高职院校应自觉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对加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推进男女平等进程;提升学院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为先进性别文化构建提供了理论的基础和实践的可能。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我国性别文化教育起着引领作用,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先进性别文化以性别平等为核心,以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只有男女两性人格与尊严平等,才能真正地、具体地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通过先进文化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关于人生观、道德价值导向成为女性人生观、道德价值取向中的主流意识。通过先进文化教育,以女性四自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女性正确的职业观与经济、政治价值观男女平等是先进性别文化的核心内容。先进性别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只有把先进性别文化统一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才有可能有力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先进性别文化是在思想的指导下,摒弃了落后的性别文化中的腐朽成分,发扬了传统性别文化中的合理性因素,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性别文化规范,是一种促使女性与社会同步发展的先进文化。它是正确评价男女两性社会价值作用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积淀,积极有效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精神保障。
(二)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需要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落后的性别文化还有相当的市场,严重影响女性成长发展。女子高职院校既是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主阵地,又是先进性别文化的集散地,提升包括性别文化在内的文化竞争力,促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女子高职院校把先进性别文化教育与高职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开发女性特色课程,自编女性教育教材。让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消除腐朽落后性别文化影响,避免性别文化精神枯萎,树立先进性别观,帮助学生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把握正确方向,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以增强女性主体意识和性别自尊感和自豪感,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是女子高职院校传播先进性别文化的关键之所在。
(三)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的需要
我国提出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已十多年,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法律,但现实中男女不平等问题依然突出,与传统性别文化中的落后观念的消极影响是分不开的。社会上对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认识存在着三大误区也影响男女平等实现的进程。我国是一个有着1.8亿文盲,其中70%是女性的国家。如果女性自身都没有与男性平等发展的主观愿望和主体意识,那么不论国家为妇女解放提供多么优越的制度和政策,也不论生产力的发展为妇女解放创造多么有力的条件,都不会形成男女平等的现实。所以我们要实现真正意义男女平等,建设性别文化,当务之急要在女性群体中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唤醒女性主体意识,促使她们加入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队伍中来。
(四)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是提升女子高职院校品质的现实需要
追求卓越,提升大学品质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大学品质即大学的品格与气质。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对提升女子高职院校自身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女子高职院校只有打造特色鲜明的女性文化,丰富先进性别文化的底蕴,提升自身大学品质,才能在日益竞争激烈的高职教育中支撑起自己的一片蓝天,增强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而女子高职院校学生将成为先进性别文化的最大受益群体,女子高职院校也将因性别文化教育在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
三、女子高职院校开展先进性别文化教育的实施策略
女子高职院校作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培养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建设者的重要阵地,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女性教育特色和优势,认真做好先进性别文化“三进”工作,不断推进先进性别文化教育,切实担负起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和发展的历史责任,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一)先进性别文化进课堂
开发女性特色课程,让性别文化立起来。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先进性别文化的主渠道,开发校本课程或特色课程、专题讲座,创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纳入教学计划,确立应有的教学地位。通过开发女子高职院校特色课程和女性关注的热点专题讲座,如《女性成才》《女大学生成才学》《高职女生素养》《女性文化讲堂》等特色课程或讲座,边缘化甚至隐形化的许多与女性有关的问题纳入女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并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对大学时期女性进行性别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人生指导的重要课程。特色课程的开设为女性先进文化教育融入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由边缘走向主流核心,成为真正的知识主体,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
(二)先进性别文化进校园
积极营造有利于女性成长的校园氛围,使先进性别文化活起来。通过开展富有女子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性别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培养四自精神,健全女性人格和健康心理,让先进的性别文化理念在校园文化活动中传播,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活力。一是积极开展以女性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活动,“我的青春我做主”“青春助力我成长”等系列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女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女性主题实践活动,“魅力女生,精彩人生”“青春手拉手,姐妹向前走”“创先争优金牌女院人”等形式多样活动舒展女性美的天性,升华女的人格,增强女性自豪、进取精神风范,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女性教育论坛和女性热点探讨,“女性学法论坛”“女性美德论坛”“女性教育论坛”“女性职业发展论坛”“女性礼仪论坛”,“树四自精神,做睿智女性”,提炼女校特色校园文化,引导并培育女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作为义务教育的主要承担人,可以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的工具性支持。例如,设立农民工子女奖助金制度,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学杂费减免等。笔者所在的学校,针对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家庭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一些孩子不按时完成家庭作业的现象,就特别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之家”,不仅有专职轮岗教师指导孩子们的学习,更为他们提供文艺课程教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环境。这种方式在实践操作中广受好评。教师作为义务教育的主要执行人,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直接帮扶。教师应在课堂上鼓励他们积极思考问题、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及时为他们释疑解难,以达到感染、培养的教育目的;课后对各班学生实行“包保制度”,建立成长档案,将学生完成学业、社会实践、遵守纪律的情况填写到“学生成长卡”,每周交由学生带给家长,及时让家长了解情况,也便于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补偿活动。
2制定补偿政策,维护教育结果公平
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质量优劣的集中体现,取决于政府无差别地配置教育资源和教师对受教育者的无差别教育。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谈及教育结果公平时指出:“为了实现教育结果的真正公平,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不足和社会身份较低的人们”。因此,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还应充分发挥政府及教育工作者的能动性。在我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已制定和实施了多项政策,如2003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由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负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不断规范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此《意见》给农民工子女流入地政府提供义务教育给予政策引导,但部分地区也存在将问题推给地方政府的嫌疑,在地方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无差别地接纳农民工子女,这无疑需要政府更多的补偿政策来实现。
教育工作者对学生无差别教育的实施,首先需要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教育主管部门在选聘时要严格把关,全面推进教师的聘任和考核淘汰制,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其次,不断鼓励教师深入农村偏远地区任教,拓宽农村教师来源渠道,不断缩小农村与城市教育质量差异。
最近,一些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生活不良现象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少数未成年人甚至参与吸毒、赌博和敲诈,走上违法犯罪歧途。在这部分未成年人中,单亲家庭子女占很大比例,所以单亲家庭子女是易出现问题的隐患人群,关注这部分人群,研究这部分人群的教育,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所谓单亲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离异,孩子只跟随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随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亲属)生活,称为单亲。然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单亲,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子女父母双方均健在,也未离异,却因父或母或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只由一方或其它亲属照管孩子,也把它归入单亲家庭之列。这是因为从教育孩子角度而言,仍属“单亲”范畴。所以,我们所提“单亲家庭”可以称之为“广义单亲家庭”。对此我在本班级作了调查,符合这个条件的学生居然占了班级的百分之二十四,在我们这个小集体中就存在这么多的学生。我在1995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亲家庭的学生还没有被放在特殊要求关注的地位,十年以后的今天单亲的学生越来越多,作为班主任已经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这些孩子的身上。我把这些孩子单独规划在一个表格中作了比较分析,分析出他们的共同点:不能够和其他的同学和睦相处,学习没有积极性,成绩普遍中等偏后,性格暴躁或者内向,经常说谎话,做事情容易走极端。这样的学生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难度,往往在班级中有违犯纪律的同学就是这几个,他们对同学怀有敌意,稍微有触犯他们利益的地方,就会表现得非常激愤。作为班主任就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这些孩子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人生起点,失去了人格形成的源头,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在这个班级中找寻起点和塑造完整人格。
怎样才能做好这些孩子的工作呢?我们既是教师又是母亲,这样的一个双重身份很利于我们的工作。对待这样的学生我们首先要做到有爱心。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见,爱在教育中的重要,爱是教育的真谛。教育的艺术就在于关爱学生的心灵,拨开学生眼前的迷雾,以点燃学生心中的希望之火。我现在的班级中有一名男同学,他是在一年级的下学期转到我们班级的,他的到来打乱了班级的平静。刚刚到班级没有两天,就开始和别的同学打架,当你找他问事情的原因时,他总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可以说他给我留下的印象一点也不好。
1.1外来人口的基本现状
外来工家庭多是多子女家庭,一般都是2-4个孩子,超龄上学问题十分严重,特别是女童。由于家长流动性大,孩子生活学习不稳定。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多半是离城市边远的学校。外来工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差、贫困生多。外来工子女家长中除极少数部分是“大款”外,大多数是小商贩和“打工族”,只能从事一些脏、乱、苦低层次工作,而这些工作往往是被城市人所轻视的;虽然收入低,但与流动前在农村相比,家庭收入还是有所提高,而与城市居民相比,收入依然偏低,部分家庭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人月均生活标准不足300元。
1.2外来人口的教养态度
在外来人口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教育期望有理想的一面,处于对自己文化水平、职业现状、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不满意,多数家长对子女将来期望高,职业理想化,希望孩子学历达大专以上,能给自己“争口气”出人头地,有较稳定、声望高的职业,以改变自身较低的阶层地位;有部分人对自己孩子在这方面没有想法,让孩子自然成长,还有少部分人认为只要人身体好,能挣钱就行。从我们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外来工子女家长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基本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家庭教育存在着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以学校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有的外来工子女的家长,因找不到工作或失业,对子女不管不问,放任自流。
1.3外来人口的人际关系
一是夫妻关系失和,由于流动家庭的经济状况相对窘迫,住房面积狭小拥挤,往往造成家庭成员心理失衡,特别容易发生夫妻的矛盾冲突,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恶化,常常当着孩子面吵架或打架的比例高于当地居民家庭,这种现象给孩子造成伤害往往影响其心理的健康和发展;二是亲子关系淡漠,父母由于忙于生计或夫妻关系失和,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相互推诿,互相指责,不愿承担子女的教育责任,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家庭中难以形成和睦温暖、交流沟通的和谐人际关系。调研中我们也发现,近2/3的家长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超过半数的家庭月收入在2500元以下;90%以上的家长文化程度不高。以上种种情况说明学生的家庭教育存在较大问题,需要加以帮助和指导。由于受家庭教育经济状况的约束和流动生活模式的影响,外来工子女,他们懂事、勤俭朴素、勇敢谦让、关心他人、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行为。很多孩子兄弟姐妹间互相照顾,经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有时承担一些家长所经营的小贩生意,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2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2.1、放纵型
部分外来民工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偏低。外来民工在外打工,生活的艰辛、经济的拮据,没有时间对孩子进行教育,也没有对教育有个清楚的认识,因为本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对于孩子的教育过于疏忽,没有对孩子设置目标,比如说教育子女努力学习,树立远大崇高理想;要求他们对人有礼貌,珍惜时间与生命等。他们认为自己只有养育孩子的责任,只要让他们吃好、穿好、住好就行了,而对子女的教育采取“树大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原则,对子女的学习、品德等方面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对孩子没有明确的培养目标,无原则地原谅孩子的过错。这样容易助长孩子的歪风邪气,使孩子常犯小错误,养成许多不良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很少有时间对孩子进行管理,孩子出现不良的习惯,没有及时的制止,就会导致孩子以后犯错误越来越严重。例如:有的学生由于家长给的零花钱过少,首先想到的是偷家里的钱,家长对此也没有加以制止或惩罚,最后导致不满足于钱少,开始抢钱,最后得到法律的制裁。
2.2、压抑型
由于外来工生活不稳定,收入低下,导致家庭的变动要大于一般的城镇家庭,家庭是一个学生温暖的港湾,如果家庭的不幸福,就会极大的影响子女的精神状态、世界观、人生观,家庭的变故和破裂,造成青少年性格内向、早熟,思想负担重,对社会和人生观扭曲的理解。由于父母的原因,家庭对于孩子来说并不能感到温暖,反而出现由于家庭的原因,对于整个社会产生一种不信任感,思想极为压抑,这样的学生很难融于学校班集体之中。
2.3、过激型
由于外来工的文化素质不高,因此,在教育孩子方面过粗暴,而且有的缺乏人性化,不是用讲理来说服孩子,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情绪化严重,根本不尊重孩子的思想和人格,方法简单化,手段严厉过激,非打即骂。这种教育方法容易造成孩子反叛心里和欺骗习惯,甚至造成孩子出走、自杀等恶果。如:男生李某,父亲开车,母亲摆摊,平时家中少有耐心教育,养成了撒谎、抽烟、逃学、偷窃等许多不良习惯,父母发现孩子有问题后,常用的教育方法就是“毒打”,但最终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3外来工子女家庭教育的对策
我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氛围与孩子的态度、情感和个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家庭教育不仅存在于孩子青少年时期,可以一直延伸到孩子成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德育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超过了学校教育。因为家庭教育是启蒙性、个别性、终身性的,而学校教育是发展性、共同性、阶段性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影响有直观性、渗透性(家庭氛围、家长思想意识、评议行为、文化素养、娱乐爱好等都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学生的心理又刚好处于独立与依赖、理想与现实、自负与自卑、沟通与封闭之间的重重矛盾之中。这些问题是学校教育难以全面解决的。必须依靠家庭的长期教育得以逐步解决。
3.1引导外来工子女正确评价自己
首先,对于一些外来工子女来说,虽然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非常必要,但如果总是给予他们消极的强化,利用惩罚以期待改变他们的行为,反而收效甚微。如果能使学习任务变得有趣并能使那些学习较差的外来工子女由此而获得成功体验,他们就会乐于完成这种任务。因此,教师可以针对这些孩子的特点,让他们在正式自己与别人的差距的同时也感受到“我很能干”,从而通过逐步的自我认可体验成功的喜悦和找回自信。其次,外来工子女父母也要自觉改变自身权力型的家长形象,努力建立父母子女之间温暖、关爱、信任的关系。他们要尽量帮助孩子消除其自卑心理,使他们能正确对待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快。再次,他们尤其要拿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当孩子犯错误时,进行必要的谈话,而不是简单的用暴力解决,帮助孩子积极排解日常生活事件及社会压力对其道德发展和健康个性形成的消极影响。在这些方面,由于特有的亲情关联,通常父母对孩子的一句安慰和鼓励的话所起到的教育作用往往是他人无法替代的。
3.2搞好外来工子女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开展,以此帮助外来工子女形塑健全人格、保持良好心态及增强心理承受力。学校也要注重发挥教师在教学育人中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对一些心理问题表现得较为突出的外来工子女,有关教师要主动而又耐心地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并且要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对他们进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排解心理烦恼和提高心理调适能力。例如:当学生家里出现情况时,首先影响的是学生的行为,教师很容易观察到学生与以往的表现不一样,这样,教师可以亲自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其内心的想法,如果实在无法对其进行调节,可以寻求学校心理小组或者专业的心理医生,防止学生一味的消沉下去。
3.3制定家校联系制度
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两次与家长进行书面沟通,平时用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家访。这样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以及将学生的情况反映给家长,实现学校和家庭双方共同管理学生,这样可以有效的对学生进行监督,保障学生学习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例如:有的学生放学回家比较晚,或者没有回家,这就可以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进而能够采取相应的办法。在寒暑假期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学习、生活健康、品德教育。开学时由学生带回回执。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流行性疾病爆发前、学生安全预警时,也统一发放《告家长书》,预告家长作好预防工作。
3.4每学期按班级或年级举行家长集会
向家长汇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对于家长进行必要的教育,要求他们对于孩子教育要有科学的方法,而不是一味的打骂,因为好多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对于孩子的教育认识不到位,只认为棍棒下出孝子这样传统的思想,这样会极大影响孩子的情绪,起不到良好的效果,在对孩子的教育时,教师不仅可以亲自用科学的方法向家长进行宣传,如:《孩子学习能力的培养》、《怎样了解孩子》、《教育子女十个最佳时机》,还可以让家长之间互相讨论如何教育孩子,做到优劣互补,家长之间互相吸取经验或教训。如:孩子在学习上落后时,一般的家长可能就是简单的打骂,这样起不到明显的效果,还可能使孩子出现厌学情绪,经过家长之间的沟通、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可以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而能够找出原因,最后才能解决问题。
3.5对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和照顾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这里的流动人口子女主要是指户籍在农村,并且在城市中从事生产性和服务性劳动的“农村外出就业者”的子女,年龄范围界定在6~16岁之间,即在义务教育范围内的这部分孩子。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指跟随父母进城,在城市中的各类学校学习的这部分孩子,他们又被称为“流动儿童”。
一、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环境影响孩子教育
1.贫困的家庭条件,直接影响孩子的教育。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对子女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和人格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与城市正常家庭相比,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要缴纳很大一部分费用。而对于现实中的大多数流动人口家庭来讲,家长的经济收入低且不稳定,他们不仅仅要承受生存、就业的压力,也面临着子接受正常教育的经费压力。庞大的经济压力,使得农民工无法给子女同城市孩子同样的条件。
2.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会对子女的教育产生很大影响。当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中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父母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很多父母本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受经济利益诱惑和封建小农意识、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认为读书无用,与其花大把的钱让孩子读书,不如把孩子带在身边,帮自己挣钱,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助长了农村孩子辍学打工现象的增长。
(二)学校条件有限,孩子就学难
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当地公立的学校借读;二是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读书。
1.公办学校
近年来,虽然流入地政府部门对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开始关注,但明显地保障力度不够,对于经过努力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当他们的父母把他们送进校门时,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主要表现如下:
(1)因成绩跟不上,面临老师不公正的待遇。由于经济收入、文化背景以及教学质量等构成的城乡差别,在农民工子女进城学习过程中,学习基础差,出现成绩跟不上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致使一些对农民工子女有偏见的教师,在对待城乡孩子的态度和行为上往往会出现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如在处理城乡学生的矛盾冲突中,偏袒城市孩子;在学习辅导上,对农民工子女缺乏耐心,相反对城市孩子给予更多的照顾等。
(2)由于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对公办学校来说,近些年来,新生入学人数和在校生的缩减趋势,使之具有了接受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条件。但是,相比于外来人员子女的数量,公办小学可接收的学生人数有限,这就致使流动人口子女被公办学校拒之门外的现象频频出现。
2.农民工子女学校
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出现是进城人口自立自救的结果。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存在给那些被排斥在公办学校之外的流动儿童提供了一个受教育的场所,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资金缺乏、校舍不稳定、课程设置不到位、师资力量单薄等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教育。
(三)地方政府支持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的户籍管理藩篱,流动子女很难享受到和城市孩子相同的待遇。虽然有很多流入地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来解决流动子女就学问题,但其实施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政府对于外来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仍然处于支持能力不足的现状。
二、造成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
(一)国家相关制度形成城市壁垒
1.长期实行与户籍制度相应的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出现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义务教育体制密切相关。户籍制度致使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相割裂。同时与户籍制度相对应,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义务教育体制,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城市的义务教育由政府财政担负,而农村的义务教育却由农民自己买单。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义务教育体制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性。
2.政府政策管理缺位。城市外来人口子女的大量流入,使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群体结构发生了变化。在法律上,《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流人地政府对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然而,由于没有具体的统一标准,使得上述政策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流入地政府的做法是盲目地将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出来,并对其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致使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出现很多问题。
(二)学校教育的不公平
一方面,由于公办学校资源的有限性,面对庞大的流动子女大军,城市学校只简单地以家长的经济实力作为筛选条件,直接损害了外来人员子女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虽然在城市中有很多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但是由于其是私人办学,不管是经费,还是师资力量都很难达到规定标准。与城市子女相比,流动人口子女在接受学校教育上存在着先天性的不公平。
(三)家庭教育的有限性
长期以来,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滞后于学校教育,家长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处于被动地位。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长们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对孩子的学习辅导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民工进城后从事的职业大都为低层次的体力劳动,劳动报酬低且十分辛苦,父母也就没有额外的精力来管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家长会认为孩子进了学校,教育方面就是学校的事了,而自己在教育子女上的任务就是为子女提供充分的经济上的支持。
(四)变更的学校环境。使学生很难适应
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环境、生活方式等与城里孩子有较大差别,同时流动人口工作的不稳定性,致使其子女在接受教育上也存在间断性和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流动人口子女不仅要去适应城市学校的学习环境,还必须不断地去适应变更的学校环境,这都严重影响了孩子对学习的热情,使其跟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心理上出现厌学、抵触情绪。因此,在以城里孩子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传统教学模式下,流动人口子女遭遇了适应性障碍。
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工作力度,解决流动子女就学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规模庞大,其教育问题关系到我国义务教育能否全面普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公正,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应从以下几个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1.加大就学渠道,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顺利实施创造条件。鼓励公办学校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挖掘办学潜力,使其扩大招生容量。同时鉴于城市公立学校在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方面的有限性,当务之急就是规范民间办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审批条件,尽量简化入学审批手续,为其提供实际帮助。
2.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法制轨道。第一,应把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用法规形式规定下来,当地政府要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纳入本地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公办学校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应在全国范围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为保护流动人口的平等权利提供法律保障,真正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3.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功能,使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环境得到改善。作为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政府,必须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流动人口的做法。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更多的关于流动人口的正面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主动走进流动人口家庭,了解这个群体。从根本上给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真正使其子女在学校中树立信心,与城市孩子共享一片蓝天。
(二)充分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
1.充分发挥学校育人功能。以公立学校为主,流入地的公立学校应切实做好接收工作,积极利用教育资源,禁止在入学手续和赞助方面对流动人口子女设置障碍。同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鼓励下,应该积极争取在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达到公立学校的标准,从而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为流动儿童创造一片新的天空。
2.教师尊重学生,帮助营造一个良好的班集体氛围。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这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尊重他们,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但又由于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本身认知的有限性,这就要求学校老师更加关注这些外来子女,在学习上给予更多的鼓励帮助,同时在生活中还应注意组织城市儿童与流动人口子女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以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班级中,在班集体中获得更健康的发展。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
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摘要: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我国教育界面临的突出问题,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约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处于流动之中,这当中有9.3℅的学龄儿童处于失学状态。如何处理好这一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边缘群体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民工潮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参考文献: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在中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就一直呈递增的趋势,随之所带来的留守子女数量也是逐年递增。由于农民工子女的“留守”,外出打工父母对他们的教育出现了或多或少的缺失,农村留守子女在思想品德、学业、行为习惯、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探索出适应农村留守子女现状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日益突出的留守子女及教育问题要求构建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
(一)留守子女概念及其现状
留守子女,从其内涵上讲,学术界一般将其界定为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生活和学习、需要他人照顾的16周岁以下的孩子。据不完全统计,到2006年底,中国已有2200万的留守子女,占到农村同龄人口的20%左右。随着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部分随父母到工作地就学的子女也陆续返回家乡学校学习。所以,中国留守子女的数量近几年都将一直呈现逐步递增的趋势。
(二)留守子女教育问题的基本分析
青少年阶段的教育不仅是个人接受文化教育的关键时期,更是一个人思想品质、身心健康、行为习惯、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养成的关键时期。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青少年的思想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教育大部分由父母承担。而家庭教育一旦形成缺失,子女教育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中国留守子女教育问题越来越严重,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相对于非留守子女,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留守子女的学业、行为习惯、人际关系状态和兴趣爱好的方面所存在的不足(见表1)。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子女还存在逆反、偏执、厌学、沾染不良嗜好等问题。
(三)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亟需构建切实可行的解决模式
对于解决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专家学者们从很多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提出了多种解决模式。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为主导的解决模式,即由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辖区内留守子女进行相应的管理;二是学校为主体的解决模式,即学校建立监测体系,加强教师对留守子女的关爱与引导;三是社会介入型的解决模式,即利用群团和民间力量来解决留守子女的学习、身心健康发展等问题。这些模式在实践中发挥出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些模式过于宏观,甚至有的只停留在文件上,难以切实地解决问题。
二、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是解决留守子女教育的必然选择
寄宿制学校可追溯到斯巴达克时代的学校和英国的14世纪英国公学,“公学”(publicschool)是不折不扣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20世纪50年代以来,俄罗斯、欧美陆续开办了寄宿制学校。从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已经成为解决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的必然选择。
(一)建设寄宿制学校是改善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寄宿制学校是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义务制阶段教育质量的“民心工程”。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中,建设寄宿制学校是改善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从而真正实现“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变农村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未来贫困人口的发生”的目标。
(二)寄宿制学校是推广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有力保障,是弥补家庭教育缺失的重要途径
寄宿制学校实行全日制、封闭式管理,学生每天24小时在校。校园是寄宿学生的家园,教室、学生公寓、课外活动场所都是他们接受教育的课堂。由于寄宿制学校这些的特点,它成为当前农村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保障,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1、通过学生寄宿的方式,有利于真正在农村地区将素质教育全面推广开去。调查中发现,有的山区学校教师的住宿条件差,老师来匆匆,去匆匆。除了基础科目,学生综合素质及能力培养是无暇顾及的。从教育的目标要求出发,学生不仅在学业上,更应在德、体、美、劳等多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培养和发展。而寄宿则保障了学生在校的时间,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条件。
2、寄宿制学校是弥补家庭教育缺失的较好方式。寄宿学校实现24小时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学生与老师、同学交流的机会多,且他们处在同一年龄段,相互学习与彼此促进的意识强,有利于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及爱好兴趣的培养,从而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寄宿学校为留守子女提供了最可依赖的亲人。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子女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的孤独。当他们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困难,最为苦恼的就是没有可依赖的人。比较于非留守子女,无论是学习方面,还是生活方面,留守子女都更多地依赖于他们的老师。
三、当前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中面临的问题
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是国家“两基”攻坚计划的主要措施之一。自2004年起,国家拿出近百亿的资金建设西部地区的农村寄宿学校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解决越来越突出的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而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仍面临很多问题:
(一)社会对小学阶段实行寄宿制认识不充分,思想上准备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寄宿制学校在初高中以上阶段发展。在小学阶段发展缓慢,甚至没有得到发展。对如何在农村办寄宿制小学这个问题,社会对之关注不够,理论探讨与研究不足。以至于在留守子女早已不是一个新生事物的今天,对寄宿制学校这一途径,社会认识不足,思想准备不够。
(二)硬件设施严重缺乏
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寄宿制学校发展缓慢,为学生提供寄宿的硬件设施严重不足。在调查的地区,有近80%以上的学校没有学生寄宿的基本设施。而有的一部分,条件非常有限,学生住宿、生活、课外活动等场所及设施严重不足。在部分山区的农村学校,不仅没有学生的寄宿设施,也没有老师的住宿设施。
(三)师资力量不能适应寄宿制学校的要求
从现有农村学校来看,师资力量更多地集中在如何指导学生的“学”上。而寄宿制要求教师在完成教学的基础上,更多地是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训练学生社会交往能力,以及发展他们良好的兴趣爱好等。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小学的师资以大专和师范为主体。他们大多以语文、数学的教学为主要工作,而艺体类知识对他们来说都是空白。不得不说,目前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难以达到的寄宿制学校的要求。
(四)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亟待改善和提高
一般寄宿学校实行“三段管理”,即把学生一天24小时分成三段,由班主任、兴趣指导老师和生活老师分别负责。但从现有农村学校管理内容来看,除了“学”的指导以外,“住”、“行”、“食”方面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没有相应的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所以,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业余生活管理、行为习惯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水平和能力都亟待改善和提高。
四、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对策与建议
(一)国家应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
在推行《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基础上,应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放在首位,加大国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起国家投入义务制阶段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硬、软件建设上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硬件建设
近年来,各级政府也在加大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400多所。但相对于我国农村上千万的留守子女来讲,只是杯水车薪。按照《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布局、规划及配置的职责,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所需的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进行认真规划和建设,以保障学生寄宿所需的硬件设备。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体系
寄宿制学校不仅要有教学质量过得硬的老师,还需要教师对留守子女学生有爱心,能进行生理和心理健康、文化艺术、兴趣爱好、行为习惯、社会交往等方的教育与培养,所以应形成文化课教师、课余辅导教师和生活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可以利用大学师范生的实习、支教等方式进行一定的弥补。对现有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之适应当前寄宿制学校的要求。
(四)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义务制阶段的教育,对学生的管理比教学更为重要。一是应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一位好校长,一个好的管理机构,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关键。应有对实施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人员进行培养的机制,使之适应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要求。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要从日常生活、学习、课外活动、食品卫生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以实现寄宿制学校发展的要求。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寄宿制学校是一项“民心工程”,学校建设、管理、收费等问题将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以保障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参考文献:
1、陈建平.寄宿制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影响的调查与研究[J].教学与管理,2004(12).
调查表明,首先,大量民办幼儿园以及农民工子弟幼儿园办园起点低,多是租用普通民房所建。其次,院内条件简陋,硬件设施较为缺乏。再次,园内管理缺失,幼儿园的收费水平、人才平庸、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评估等没有合理的规范,并缺乏长远的规划。另外,与公办幼儿园、优质幼儿园相比,这些幼儿园师资力量匮乏,教学质量低。大多是由学历偏低、无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最后,幼儿园外部环境恶劣。家庭流动性强,幼儿适应困难。农民工家庭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为工作的原因来到流入地城市,又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离开。首先,幼儿入园时间较短,入园年龄大。“根据有关学者的调查研究,进城务工家庭子女普遍集中在5~6岁,占调查总人数的74%,与此相应,幼儿所在的幼儿园年龄班级也集中在中大班。但是,儿童的实际年龄与所在班级占的比例并不一致,存在一定偏差,分散到了中班或者小班。”其次,幼儿入园适应困难,发展状况不佳。陌生的环境造成幼儿心理造成了负面影响,使幼儿过度紧张,他们和周围的环境和人不能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缺乏安全感。
二、社会资本的缺乏和社会资本的培育
人是社会性的,个人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或者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中取得成功必须掌握一定的“资本”。布迪厄这样定义“社会资本”,即“社会资本是指当一个人拥有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时,这个由相互熟悉的人组成的关系网络就意味着他实际或潜在所拥有的资源。”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由一系列的信任、网络和规范构成的,这种具有组织性质的网络可以促进机体合作意愿的达成”。布朗对社会资本的起源和性质提出了更具精确性的定义阐述:“社会资本指处于网络或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中的个人动员稀有资源的能力。”“这三位社会学家从不同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代表了最主要的三种观点,即社会资源观、社会规范观、攫取能力观。总之,社会资本理论超越了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在内的一般资本范畴,强调了社会资源、社会规范和攫取能力的重要性,提出了社会关系中嵌入资源的观点。”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探究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问题,要分析作为随迁子女父母的农民工自身的社会资本存量,这是研究的关键,衡量和增加其社会资本存量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着手,即社会规范、公共组织、人际关系。
(一)宏观层面的分析
1.社会规范维度上社会资本不足
首先是法律法规方面的缺位和失衡。具体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户籍制度的限制。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颁布之日起正式形成,长期以来,我国的各种资源,包括教育资源都紧紧围绕户籍设置,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2)教育经费的限制。据《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在园幼儿园总数为3685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为1852万人,占总数的五成,然而公共财政经费的投向并不合理,目前我国有限的公共财政大部分都投给了公办幼儿园,而已占我国学前教育的半壁江山的民办教育机构却不在公共财政辐射的范围,在公共财政经费使用上,不能很好地侧重于弱势群体。其次,社会中的互惠、信任氛围不强。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外来者与城市的融合有一个过程,这样一个过程是艰辛的。没有本地人与农民工的相互信任与合作,农民工及其子女就无法在城市生活中有“家”的感觉。
2.社会规范维度上社会资本的培育
(1)提高社会容忍度,建立信任和互惠机制首先,流入地政府要在政策制定上重视和接纳农民工。“在教育问题上不搞歧视,让社会公共资源为城市的所有常住居民所共享,无论其是否拥有所在城市的户籍。”其次,支持社会志愿者开展针对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服务活动,社会志愿者的服务可以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找到归属感,促进农民工群体与城市中其它群体的互动交流。最后,通过社区或公共组织开展一些本地居民与农民工之间、农民工与农民工之间的互动活动,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加入进来,增强相互的交流。(2)推动宏观政策转变,保证幼儿园规范运营。首先,“政府要创办更多的公办幼儿园,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的人,”要鼓励民办园的发展,将其纳入到财政支持和监管的范围,加大“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但不可采取简单的取缔措施,要对其区别对待,对于确无资质对于周围社区并非不可缺少的幼儿园要坚决取缔,对在园幼儿实行引流,对于没有资质,但对周围社区属于不可缺少的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其转变为合格的幼儿园。其次,要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减轻农民工父母的经济压力。
(二)中观层面的分析
1.公共组织维度上社会资本不足
首先,良好的社区环境使农民工有一种“家”的归属感,良好的社区建设也为社区的农民工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和纠纷解决的渠道,这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进而有利于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发展。其次,不能忽视社区在幼儿学前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社区可以通过与各种各样的人进行交流和亲近自然等来丰富幼儿体验的场所。然而,农民工多聚集在城市中的城中村或城郊区,这些地区的社区建设虽已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但总体来说,仍然相对滞后,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问题比较严重。
2.公共组织维度上社会资本的培育
为幼儿的学前教育创建良好的社区环境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社区,二是农民工组织。(1)完善社区教育服务机制。社区要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和谐社区,要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组织社区内部幼儿的集体活动,为家长养育幼儿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和社会志愿者的联系和合作,定期开展幼儿的益智健身游戏。(2)加强农民工组织建设。动员农民工组织起来,改变最初的相互陌生和不信任的关系,“通过农民工组织,更好地了解农民工随迁子女的需求,建立互帮机制,打通相互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好地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创建良好的社区环境。”
(三)微观层面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