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研究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8 15:06: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政治研究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际政治研究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自然垄断性产业;加强规制;放松规制

1英国经济规制改革

英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源地,是最早完成工业革命、最先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20世纪40年代末直到今天,英国的经济规制改革经历了两个调整阶段,调整是逆向进行的。

1.1英国国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

英国的国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具有经济、政治、科技等方面的原因。在经济方面,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自然垄断性行业普遍存在着经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问题,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会对其属下的企业进行保护,维持电力产业低层次、低效率、高成本的运行格局。通过市场力量使企业自愿实行产业集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地方政府的人为阻挠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会失灵,这个过程会更加漫长,甚至变得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依靠法律或行政的手段进行强制性合并、重组,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是一种较优的选择。在政治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工党成为执政党。国有化并不是工党一党的主张,而是多种党派的共识。在科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爆发了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是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合流形成的。它所取得的成果、影响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是科学技术发展中紧密联系综合变革的总合,它使社会生产高技术化、规模化、集成化,科学技术产业化,管理现代化不再是一种幻想,为英国通过国有化手段构建大型企业提供了可能性。

1.2英国私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

英国的私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具有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在经济方面,一是由于政府经济规制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国有经济,用政治目标代替经济目标,削弱国有企业决策权,导致不正常财务状况。二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高失业与高通胀,打破了凯恩斯主义实行宏观调节能够实现供需总量平衡的信念。三是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紧缩预算控制和贷款总量,使国有企业需要的财政补贴无法满足,同时政府无力对国有企业投资,导致投资不足。在政治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对政府干预经济作用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必须建立在效率标准上,判断的标准是政府干预带来的效率增加必须能够补偿市场失灵产生的效率损失。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替代关系意味着公共部门的增长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与效率为代价的。英国的私有化政策采取了三种主要形式:第一,出售国有资产,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出售或通过投标决定国有资产的价格;第二,放松经济规制,取消新企业进入壁垒;第三,通过特许投标、承包合同、鼓励私人部门提品或服务。在英国私有化的起初阶段,主要采取出售国有企业产权的形式。后来,主要是出售国有企业股份。再后来主要是通过竞标、合同鼓励私人部门提供服务。

1.3英国近期规制改革的趋势

英国经济规制经过私有化改革,放松了规制。进入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英国的经济规制继续向深入发展,体现了如下趋势:第一,在维护被规制产业自然垄断技术经济特性的前提下,促进产业内有效竞争。第二,放松进入规制,确保有限竞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第三,以财务可行性、经济效率、激励为出发点,进行价格规制。第四,以提高价格为代价,强化服务质量规制。目标不同的经济规制者和环境规制者存在着现实和潜在的冲突。由于提高质量与环境标准,被规制产业需要进行大量的追加投资购买设备,改进技术。第五,区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

2对我国的政策启示

2.1加强经济规制立法,明确规制机构的作用范围,确定规制机构的地位、职责与权力为了保证规制机构对被规制企业正常、有效的管理,必须制定一部《政府规制法》。该法必须规定政府进行经济规制范围、目标与手段,规定行业受规制的业务和竞争性业务,规制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制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规制机构的结构,选择规制机构的方法,为规制机构提供资金的方式以及规制机构作出规制决策的程序等。政府规制法也可以形成一个法律体系,在它下面包括许多专门的规制法。其中首要的是确定规制机构的作用范围,这是规制机构存在的前提,是规制机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逻辑起点。进行经济规制的范围,应该仅限于市场配置资源出现失灵的领域。此时由政府出面按照一定规则对资源进行配置,克服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

2.2改革我国经济规制管理体制,理顺利益关联各方的关系规制机构是专门针对自然垄断性行业而设立的管理机构。在职能角色定位上,必须独立于政府与被规制企业,必须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规制机构与政府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是一种规制与被规制关系,而不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关系。它的职责在于协调被规制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设定规制政策框架,规制机构在政府设定的政策框架内进行规制。政策框架设定后,规制机构就可以相对独立地行使职权,无须事事向政府请示。

2.3改进经济规制程序,加强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率、参与水平监督和信息公开是确保规制体制合理性的重要途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在监督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由消费者利益集团来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社会舆论来进行。

篇2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

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演变主要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理论界对政府经济职能的不同概括方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理论界对政府经济职能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期。

1.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职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面临着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何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的问题,理论界认为政府具有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其中分配职能是主要职能。

2.经济转轨时期的政府职能。党的以后,我国进行了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改革。改革的前一时期可以称为转轨经济时期,这一时期经济的本质还表现为计划经济,但市场经济的成分不断强化。这一时期政府经济职能的代表性观点是“三职能论”。即认为政府具有分配、调节、监督三大职能,其中分配职能是基本职能,调节和监督职能是派生职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主要内容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九项:一是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二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方针和政策,并据此制定和实施资源开发、智力开发、科技进步、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等全局性方案,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其它必须由国家统一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是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调节手段,引导市场并通过市场调节,协调地区、部门、企业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以保证国家重要经济决策及发展计划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四是对垄断产业加以必要的管制,使市场价格体系能够有效发挥配置资源与收入分配的功能;五是对有成本溢出或具有外部负效应的经济行为如环境污染加以必要的管制,对有效益溢出或具有外部正效应的经济活动如教育、科学研究等予以必要的资助,以减少妨碍市场正常运转的外部性问题;六是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避免因公共产品短缺而引起市场运转失灵;七是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收入分配公平公正;八是制定市场交易规则,推动市场体系发育,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九是组织和管理国家重点建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重大项目,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及实现途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上述各项政府经济职能,概括起来就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又可以概括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

1.国有资产管理及其实现途径

国有资产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首要经济职能,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划分,运营状况评估,收益分配享有和资产的处分归属等行为所进行的控制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有五种实现途径:一是国有资产登记,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为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以及各种组织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权利,而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确认;二是国有资产投资,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依法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对经济组织进行参股、控股;三是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依法对国有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四是国有资产稽核,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核实或评估经济组织占有国有资产的实际数额;五是国有资产处分,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最终处分。

2.市场监管及其实现途径

市场监管是国家为控制市场失灵,而对市场进行的微观介入。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监管而言,要实现有效监管需从两种路径人手:一是从不需要监管的领域退出;二是对需要监管的领域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有效竞争。要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监管的加强是指对市场应当介入的领域,政府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有效监管,弥补市场失灵。

3.宏观调控及其实现途径

由于目前我国要素市场的培育还不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工具还比较单一,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测、监控和预警体系还不完善,因此,政府必须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以确保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具体途径可选择:一是制定经济计划。就长期经济计划而言,加强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和途径。就中期计划而言,主要是指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应依中期规划制定。二是调控的方式应转向间接调控。直接调控方式严重地挫伤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的宏观调控方式进行了改革。整个经济运行的调控方式仍是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但是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三是调控手段应由实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相结合,逐步地转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

4.公共产品的提供及其实现途径

提供公共物品组织和实施公共物品的供给,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应该按照物品本身的性质,合理确定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范围,恢复私人部门对纯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同时,按照效率原则,将相当部分的准公共物品交给私人部门生产和供应。

四、结束语

总之,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经济职能方面有了良好的开端,但与整个改革进程相比,政府经济职能转换明显滞后。我们必须继续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历史上的各种经验和教训。寻求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节为辅的最优组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模式。

参考文献:

篇3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演变

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演变主要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理论界对政府经济职能的不同概括方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理论界对政府经济职能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期。

1.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职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面临着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何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的问题,理论界认为政府具有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其中分配职能是主要职能。

2.经济转轨时期的政府职能。党的以后,我国进行了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改革。改革的前一时期可以称为转轨经济时期,这一时期经济的本质还表现为计划经济,但市场经济的成分不断强化。这一时期政府经济职能的代表性观点是“三职能论”。即认为政府具有分配、调节、监督三大职能,其中分配职能是基本职能,调节和监督职能是派生职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主要内容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九项:一是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二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方针和政策,并据此制定和实施资源开发、智力开发、科技进步、控制人口、保护环境等全局性方案,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其它必须由国家统一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是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调节手段,引导市场并通过市场调节,协调地区、部门、企业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以保证国家重要经济决策及发展计划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四是对垄断产业加以必要的管制,使市场价格体系能够有效发挥配置资源与收入分配的功能;五是对有成本溢出或具有外部负效应的经济行为如环境污染加以必要的管制,对有效益溢出或具有外部正效应的经济活动如教育、科学研究等予以必要的资助,以减少妨碍市场正常运转的外部性问题;六是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避免因公共产品短缺而引起市场运转失灵;七是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收入分配公平公正;八是制定市场交易规则,推动市场体系发育,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九是组织和管理国家重点建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重大项目,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及实现途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上述各项政府经济职能,概括起来就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市场监管职能、宏观调控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又可以概括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

1.国有资产管理及其实现途径

国有资产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首要经济职能,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划分,运营状况评估,收益分配享有和资产的处分归属等行为所进行的控制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有五种实现途径:一是国有资产登记,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为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以及各种组织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权利,而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确认;二是国有资产投资,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依法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对经济组织进行参股、控股;三是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依法对国有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四是国有资产稽核,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核实或评估经济组织占有国有资产的实际数额;五是国有资产处分,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最终处分。

2.市场监管及其实现途径

市场监管是国家为控制市场失灵,而对市场进行的微观介入。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监管而言,要实现有效监管需从两种路径人手:一是从不需要监管的领域退出;二是对需要监管的领域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有效竞争。要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监管的加强是指对市场应当介入的领域,政府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有效监管,弥补市场失灵。

3.宏观调控及其实现途径

由于目前我国要素市场的培育还不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工具还比较单一,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测、监控和预警体系还不完善,因此,政府必须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以确保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具体途径可选择:一是制定经济计划。就长期经济计划而言,加强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和途径。就中期计划而言,主要是指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应依中期规划制定。二是调控的方式应转向间接调控。直接调控方式严重地挫伤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的宏观调控方式进行了改革。整个经济运行的调控方式仍是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但是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三是调控手段应由实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相结合,逐步地转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

4.公共产品的提供及其实现途径

提供公共物品组织和实施公共物品的供给,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应该按照物品本身的性质,合理确定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范围,恢复私人部门对纯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应。同时,按照效率原则,将相当部分的准公共物品交给私人部门生产和供应。

四、结束语

总之,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经济职能方面有了良好的开端,但与整个改革进程相比,政府经济职能转换明显滞后。我们必须继续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历史上的各种经验和教训。寻求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节为辅的最优组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模式。

参考文献:

篇4

由于没有专门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制度,甚至也没有更宽泛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法律制度,当下对于经营状况恶化的高危证券公司主要采取由监管机构主导的、以责令关闭、债权收购/登记和业务托管/转让相结合的行政性退出方式。这种方式被形象的概括为“行政破产”,其基本内容和步骤是:(1)由证监会宣布对问题券商行政关闭或撤销;(2)对个人债权由人民银行再贷款,同时地方财政做担保,予以收购;(3)对机构债权包括银行贷款登记在册,由新设的实业公司或另一家券商承担,或者等待清算偿付;(4)分割业务与牌照,把问题券商的业务、客户及牌照分别转给其他券商。

这种行政主导的退出方式主要着眼于压缩系统风险,防止危机扩散。但是,这种退出方式是以中央银行的大量再贷款为基础的。在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被陆续撤销、接管时,为弥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漏洞,中央银行分别提供了15亿、14.5亿和80亿再贷款;而根据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将系统性的用于补偿问题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的个人债权人和客户,预计用于收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再贷款就将达到600亿元。[01]在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情况下,这实质上是把券商对个人的负债转变成券商对中央银行的负债,债务风险从个人转移到中央银行身上。尽管从短期看,这有助于压缩系统风险和保护个人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但终非治本之策。在本质上,这种方式只是暂时缓解风险,不断转移与积累矛盾,而不是在化解风险。无论是行政接管还是中央银行再贷款,证券公司现有或潜在的不良资产并未得到彻底核销,它们仍需挂在账上等待偿还,所不同的只是坏账从一个帐薄转到另一个帐薄,其后果是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越积越重,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也越积越高。[02]从长远来看,证券公司危机中的客户资产安全不可能一直依赖中央银行或中央财政来保障,而只能通过合理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机制和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来实现。

在一定程度上,国务院制定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为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机制的建立提供了蓝本。该条例在现有破产程序之外确立了一套针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行政清算程序。所谓撤销是指人民银行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在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时,应予撤销。金融机构被撤销时,由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代表和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股东的代表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向人民银行负责并报告工作。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1)保管、清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确认债权;(3)处理与清算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有关的未了结业务;(4)清理债权、债务,崔收债权,处置资产;(5)制作清算方案,按照经批准的清算方案清偿债务;(6)清缴所欠税款;(7)处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8)代表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参加诉讼、仲裁活动;(9)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对金融机构被撤销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0)办理其他清算事务。在清算期间,清算组可以将清算事务委托给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托管机构)办理,托管费用列入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算费用。金融机构的清算财产首先用于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剩余财产用于清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债务。[03]

事实上,目前的证券公司退出程序,基本上是《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框架下进行的。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金融机构撤销条例》明确规定只适用于人民银行(现在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被排除在外,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关闭/撤销程序虽然可以比照或者类推,但毕竟缺乏依据,亟需正名。第二,既然是“撤销”,那么这套程序只能由监管机构启动,证券公司、客户或其他债权人均无权启动,因此需要更广泛意义上的破产清算程序。

金融机构破产是否及如何写入破产法,一直是新破产法制定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在起草过程中有人主张金融机构破产不写入破产法,专门立法调整;有人主张区分类别,有的写入有的不写入;还有人主张统一纳入破产法,但在是仅规定原则还是以专章具体规定特别程序的问题上仍有分歧。[04]在《企业破产法(草案)》2004年6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采取的方式是在第163条(附则)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破产时,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换言之,金融机构的破产在基本程序上适用破产法的规定,但在一些特殊机制上,如监管机构批准作为前置程序,则留待国务院的实施办法解决。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使用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表述,而没有直接列出证券公司。个中原因,主要可能在于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已经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有所规定,[05]而证券公司的破产却未在《证券法》或其他法律中明确提及。尽管如此,“等金融机构”无疑也已将证券公司涵盖在内。

但是,无论是单独立法还是由国务院制定专门实施办法,证券公司的破产清算都需要专门作出规定。鉴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制度与证券投资者补偿制度的密切联系,需要结合起来统一考虑。因此,不妨借鉴美国SIPA的作法,将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用同证券公司的破产清算和财产分配统一作出规定,并赋予基金管理机构(在证监会的任何和监督下)启动、介入和主导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权力。

注释:

[01]参见莫菲:《600亿解决“券商原罪”》,载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1月24日。

[02]从根本上说,再贷款最终依

赖于中央银行发行更多的货币,从而给国家的支付系统造成压力。因此,尽管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看,目前以再贷款收购个人债权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必要的,但这绝非长久之计,也不能成为常规方式。

篇5

一、关于分析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的方法论

在调查和论证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时,既可以应用整体数据的基本统计方法,也可以应用抽样或个案等调查方法,还可以援用国际上通行的反映人们生活水平及其差距的分析方法如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等。不可否认,这些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性。但是,方法不等于方法论。当所应用的研究方法忽略了科学方法论的支撑时,即使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性,其研究结果或结论仍有可能存在偏差甚至严重的错误。

研究与分析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的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就是唯物辩证法。

(一)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差距的现象及其本质

在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中,目前存在着区域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和学校之间的差距。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都能够直接观察到并切身感受到此现象。对上述差距进行研究,仅仅较为细致、精确地描述存在差距的现象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还必须分析此现象的本质。

如果将 20 世纪末我国基本实现“普九”作为一个临界点,那么我国义务教育在质上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 20 世纪后期,我国的义务教育就存在着差距,但那时的差距在质上表现为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着数量巨大的失学人口,尤其是初中阶段失学人口,也就是“普及”与“未普及”的矛盾。进入 21 世纪,我国的义务教育仍存在着差距,如占全国总人口约 10 %的地区至今尚未实现基本“普九”的目标。如果将此类尚未“普九”的地区与全国大多数已实现“普九”目标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进行比较,可以说目前少数地区的义务教育状况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存在很大差距,但这决不是全国的普遍状态。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和绝大多数人口的角度看,目前的差距在质上已经不是“普及”与“未普及”的矛盾,而是如何巩固“普九”成果与提高“普九”水平的矛盾,是其发展水平高与低、快与慢的矛盾。因此,尽管在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义务教育都存在差距,但它们是完全不同质的差距。不同质的差距根本不存在可比性,所以仅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义务教育不同质的差距进行比较,是不能断言目前的差距比以往更大的。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这一点,在研究中就不能公正评价我国在实施义务教育方面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也就不能公正评价各级党委和政府为之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并会无意或故意地混淆义务教育发展不同阶段的差距在质上的根本区别,误导理论研究与舆论,甚至误导公众对我国义务教育形势的判断。

也许人们关注的主要是现阶段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高与低、快与慢的差距是否在扩大,即同质的差距问题。但是,既然是同质的差距,那么此类差距的产生一定存在特定的、与以往不同的原因,因而只能采取与以往不同的对策。

(二)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差距的因果关系分析

在理论研究中,仅仅指出差距是不够的,还应当追溯其原因,而且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正确的判断。造成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差距的原因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

1. 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延续关系

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在现实上的差距,是其在历史上的差距的延续,其中的影响因素也部分地由历史延续到现实之中。从历史角度看,尽管我国具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但教育发展在古代就存在着差距。在古代经济发达的地区,人们重视教育的理念较为浓厚、稳定,文化繁荣,各级教育设施较多。从清末开始,近代教育发展的重心开始向沿海地区和城镇转移。在中华民国阶段,虽然大力推进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设,但教育发展较好、较快的仍多集中在经济富庶的地区和城镇。这种非均衡状态在建国以后虽然得到很大改变,但仍不同程度地延续下来,因而使一些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缺少历史基础,客观上造成义务教育目前的非均衡状态。

因此,在分析义务教育目前的差距时,不应忽略其历史因素所起的作用,不能割断历史因素的延续。正如任何对现实与未来不利的历史积淀都需要在现实与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逐步改变、祛除一样,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利的历史因素也需要在其现实与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逐步改变和祛除,同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利因素也需要逐步形成。于是,尽管我们必须“只争朝夕”,但也必须认真地意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

2. 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辩证关系

从客观角度看,造成我国义务教育目前差距的现实原因主要有: (1) 自然地理因素。在山区、牧区以及广袤的高寒地区,人类生存环境恶劣,人口密度小,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居住地极为分散,使义务教育学校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增加了教育成本。 (2) 人口迁移因素。上述地区的居住人口多为少数民族,其民族文化、生活习俗以及人权因素等使他们难以集体迁移到其他地区,也难以根据劳动力的市场调节而实现个人的区域流动。此外,庞大的农业人口携家在全国范围内的城镇间流动,一方面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缩小或生源不稳定、布局调整困难,并由此严重影响教育成本,另一方面造成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的诸多困难。同时,农村留驻人口和流动农业人口的“超生”又加剧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财政压力。 (3) 经济及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因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虽然可以避免“平调”的平均主义,但它在客观上造成各行政区划之间公共财政资源的很大差距。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又建立在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之上,这就在客观上导致各行政区划之间义务教育公共财政资源的很大差距。

从主观角度看,造成我国义务教育目前差距的现实原因,主要是许多地方政府未能真正认识到义务教育及其“均衡化”的战略重要性,未能将其放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未能切实落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战略地位,政府不能依法执行义务教育公共财政预决算制度,学校经费严重短缺。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人员挪用义务教育公共财政资金,非法占用、转移、拍卖公立义务教育学校资产等。此外,政府某些教育政策的失误如集中巨额公共教育财政资金用于少数“窗口学校”、“示范性高中”等建设,也导致了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在承认上述两者都是影响因素的前提下,需要确定的是:究竟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在根本上造成了义务教育的差距?如果用“物质与精神相互关系”的哲学思想来解释,那么答案应当是清楚的:一方面,主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客观因素、最大限度地利用客观因素中的积极方面并限制消极方面。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同样是经济困难地区,主观因素使有些地方的义务教育发展得好些,而有些地方的义务教育发展得就很差;为什么同样是经济发达地区,一江之隔的两片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却存在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客观因素是造成义务教育差距的根本原因。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尽管有些经济困难地区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其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及均衡状态仍然落后于不甚努力、根本不努力甚至主观上反向而行的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因此,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政策制定中都不能夸大人的主观因素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3. 经济上的差距与义务教育上的差距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般情况下,当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在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之上时,经济上的差距导致了义务教育上的差距。而义务教育上的差距又导致了弱势群体发展起点的不公平,进而维系并扩展了人们在经济上的差距。从逻辑学角度看,两种差距互为因果关系,但从哲学角度看,经济上的差距是义务教育上的差距的决定性因素。正因为如此,即使在发达国家,当它们实行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公共财政体制时,经济的区域差距也使其义务教育存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公立学校之间的差距。虽然它们也实行中央财政的补贴,但那只能保障弱势地区的义务教育不低于最低标准或基本标准,却不能保证弱势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都接近或达到发达地区的同等水平。如果忽略经济差距对义务教育差距的决定性作用,而过分强调义务教育差距对经济差距的作用,那么在研究中就会违反哲学的基本原理,在政策制定中就会产生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

二、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对性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心在于“发展”

经过 20 世纪后期的奋斗,我国已基本实现了“普九”目标,形成了由近百万所各种水平的学校组成的义务教育体系。随后,尚未基本完成“普九”目标的地区如西部地区,在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援下,继续为实现“普九”目标而实施“攻坚”工程。迄今为止,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至少可以划分为以下层次:其一,尚未基本完成“普九”的地区要基本实现“普九”目标;其二,“普九”水平出现下滑的地区要巩固“普九”成果;其三,“普九”水平原先较低的地区要提高“普九”水平;其四,原先水平较高的地区要提高教育质量,并逐步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其中,处于前两个层次的多为农村地区。此外,无论处于上述哪一个层次的地区,都面对着义务教育城乡差距的挑战,面对着一定数量的农村学龄人口以一定的规模和速率向城镇转移的挑战,从而面对着义务教育“属地化”的挑战。因此,我国义务教育在 21 世纪前二十年的发展,不是全局性的“有或无”的问题,也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同速发展”问题,而必然且必须是根据“分层、分类、分区、分段发展”的原则提高发展水平、质量和效益的问题。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在于“均衡”

“均衡”是发展的指导原则与价值标准。但“均衡”的目的必须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其结果必须是实现义务教育的发展。这就是“均衡”与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根据上述逻辑关系,来研究与确定“均衡”的含义、指标和标准。

1. “均衡”至少有以下两种含义: (1) 在全国各地的城乡地区,义务教育都得到发展,而不是有的地区发展,有的地区停滞甚至倒退;也不是仅仅城市的义务教育发展,农村的则停滞或倒退。 (2) 在全国各地的城乡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或义务教育发展达到相近水平。如果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分层、分类、分区、分段”的话,那么在今后数年中对“均衡”的规定应取上述第一种含义,然后到 21 世纪前叶结束时,对“均衡”的规定应当体现上述第二种含义。无论对“均衡”做出上述哪一种规定,都意味着“均衡”的相对性,意味着在“均衡”状态下某种差距的存在。

2. “均衡”的关键性指标必须包括:教育资源(其中必须包括生均教育财政资源、物力资源、教师资源和信息资源等)、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益。上述指标既涉及“均衡”的外在形式,即通过学校外部各方的努力所形成的教育资源状态,又涉及“均衡”的内在本质,即受教育者素质的普遍提高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这意味着尽管教育资源的供给与配置是“均衡”的关键性指标之一,但不是唯一指标。如果没有义务教育质量的普遍提高或没有质量的“均衡”,资源供给与配置的均衡就仅仅是表面的,并反而可能导致教育资源的浪费。当教育资源相对均衡时,义务教育质量的普遍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长、教师和学生们的主观努力,难以通过外部的强制性力量来实现。人们在主观努力方面的差距是绝对的,这就决定了义务教育质量的“均衡”是相对的,进而决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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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浮动佣金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参与主体的近期影响

1、投资大户和机构。

不少投资机构与大户几年前就开始享受到了较大佣金打折的优惠,佣金五折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些资金量非常大的机构甚至出现了二三折的情况,折让后的佣金水平一般已低于2‰。不少学者估计,经过改革后一段时间的调整与淘汰之后,佣金水平将与此大体相当。无论最终各证券公司调低后的佣金水平到底如何,它至少会高于部分已享受较大拥金折扣的投资者的佣金成本。虽然大部分投资者会从佣金下调中获益,但是,资金规模较大的投资者获得的实惠则会相对较少。因此,佣金改革只不过将暗折公开化,对大户与机构目前还难以有太多实惠。但是,从长远看来,由于市场的规范化、完善化和手续的进一步简化,大户将来自然会从中受益匪浅。

2、中、小型投资者。

一方面固定佣金制度不利于证券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暗折早已是禁而不止,在2000年的佣金大战中,尽管有关部门严禁佣金暗折,但是返佣之战仍然愈演愈烈。长期支付着相对较高佣金成本的中小投资者,无疑渴望获得公平待遇,希望证券公司公布的佣金水平是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较高的费率标准提高了证券交易成本,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参与评判市场的积极性。因此,此次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调整是降低投资者证券交易成本的一项重大举措,其中、小型投资者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更加公正的地位,并且也会从降佣中获取较大利益。

3、经纪类证券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交易佣金。据统计,去年证券公司的利润构成里面,9%以上的证券公司的佣金收入超过了其业务总收入的5%以上,在浮动佣金制中,强烈的竞争有可能使佣金降得很低。那些既不能做投行业务、也不能做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或咨询服务等业务的一般纯经纪类公司,由于收入结构单一,将可能面临被淘汰或被收购兼并的命运;而一些主要依靠大户交易运作的营业部则因为明确佣金浮动后,营业部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客户优惠,佣金调整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不会很大。统计分析显示,戴至200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01家证券公司,其中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包括1亿元)的证券公司共46家。他们都是经纪类券商,约占证券公司总数的46%.这46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共350家左右。假设这些券商的收入来源基本上都是佣金收入,且实行浮动佣金制后为争取客户均收取最低限佣金(交给交易所的费用),根据它们目前的运营成本——平均每家营业部成本约为每年500万元,则350个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营运成本约为每年17.5亿元,他们的总注册资本约为27.6亿元——估计不到两年注册资本将全部赔掉。

4、综合类证券公司

佣金下调意味着营业部减少单笔交易的收入。佣金下调千分之二,综合类券商收入会下调15%,经纪类券商的收入就会下调43%,因此佣金下降,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下降。但综合类证券公司一来实力雄厚,可以承受一定时间和一定程度下的损失,另一方面它们一般也做投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或资询服务等业务,并且同时它们往往拥有大中型客户——在浮动佣金实施前就已经给予了较大佣金折扣,因此受到的损失不会太大,相反,综合类证券公司还可以利用资金优势,下调佣金,抢占市场,增强实力。

二、佣金改革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近期价格大战的预测。

实施佣金浮动后,在短期内通过价格战抢地盘的竞争战术将很难避免。在降佣政策公布之后,成都的“川财证券”便打出了“零佣金”的招牌,上海的江南证券推出了佣金“年费制”,无锡、兰州等地个别证券营业部也提出了“零佣金”、“年费制”等佣金方案,其它券商也推波助澜。但是,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各证券公司应在充分认清自身实力的基础上,制定自己能够承受的佣金标准。理论上,边际成本是完全竞争市场中价格决定的主要依据,长期边际成本等于价格是厂商长期均衡的条件。根据全国证券公司上报的经纪业务成本数据,可以测算出证券公司1998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达到经纪业务盈亏平衡的平均佣金率大约是2‰,2001年度可能更高一点。而我国证券公司目前佣金收入在全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超过50%,2001年度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亏损。如果个别证券公司一味强行压低佣金收取标准,不仅不利于证券公司自身发展,而且可能损害整个证券业长远发展的利益,还可能违反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中国证券会和证券行业协会也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但是短时间内压低佣金的竞争似乎还是很难避免,博弈的结果将是券商竞争格局的重大变化。

2、远期策略。

浮动佣金制的实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无疑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调整浮动佣金制将引起券商竞争格局的变化,经营模式也会逐渐发生重大变化,同时还将推动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的变革,甚至促使整个市场投资理念发生转变。

A、产品策略方面:从通道服务向理财服务转变

券商经纪业务的产品是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国外券商在佣金自由化后产品品种日趋多样化,主要呈现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价格低廉的交易服务,即为客户提供自动交易手段,其目标消费者是不需要咨询服务的投资者;二是为客户提供交易通道的同时增加了咨询服务,开展此类服务的券商一般没有自己的研究力量,而是通过第三方的研究资源来满足客户的需求;第三类产品是经纪业务的最高层次,它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咨询服务,有的甚至客户买卖股票,这实际上已经发展为一种委托理财业务。实际上外国券商目前已经分化成全职经纪商、折扣经纪商和高折扣经纪商等三种类型,分别提供从“通道服务”直到“委托理财”的多层次服务,极大地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券商的经纪业务主要是通道服务。交易佣金降低后,券商会在提供通道服务的同时,力争为投资者提供财务顾问、现金管理、财务计划等多样化、综合性的服务,尽快实现商业模式由通道服务向理财服务的转变。

B、价格策略方面:从单一定价向多元化佣金结构转变

尽管改佣前国内多数券商针对不同资金量的客户提供不同的返佣比例,但从国外经验看,佣金费率的结构远不如国外券商丰富和灵活。长期来看,我国券商可能会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推出多样化佣金结构以供投资者选择,具体可能从两个方面入手:(1)根据客户不同的资金量和交易金额制定不同的佣金费率,这里的佣金费率可以是与交易金额挂钩的固定比率佣金,也可以是与资金量挂钩的年费佣金制;(2)与客户收益挂钩的浮动佣金制度。所谓收益挂钩的浮动佣金制就是对投资者的每笔交易只收取少量的基本佣金,只有当投资收益达到一定水平时才收取增值佣金。与收益挂钩的浮动佣金制度实际是为客户提供了风险管理的增值服务。

C、销售渠道方面:由现场交易向非现场交易发展

以网上交易为主的非现场交易是全球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趋势,具有下单方便、资金回流快、资讯获取灵活和咨询服务便利等特点,股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电话等多种通道进行下单和获取信息,摆脱了以往下单必到营业部的束缚,缩小了中小散户与大户及机构之间的信息差距。目前国内券商营业部现场交易的成本过高,总量调整在短期内难以完成,因此应该采取“变有形为无形”的策略,通过大力开展非现场交易来扩大客户群体,分摊和降低成本,逐步实现营业部现场交易和各种非现场交易并存的新型服务模式。因此同时在这场变革中,有一个很大可能从这次竞争中突围出来的群体,就是与网络技术结合比较紧密的新型券商。

D、促销策略方面:从分散促销向统一营销发展

从国外经验来看,当经纪业务的竞争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券商必须从产品、价格、区位、促销、流程以及形象演示等多视角来全方位地进行形象推介,以提升经纪业务市场份额。我国券商以往在营销过程中各营业部孤军奋战的特点比较明显,不利于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未来的趋势可能走向全面的客户营销体系,要求以公司为整体来面对所有的客户,通过建立由多部门人员组成的营销小组,来充分利用公司所掌握的资源,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树立客户营销的竞争优势。

3、目前浮动佣金制的实施措施还是单一的,既没有补充说明,也没有配套制度,缺少相关配套的改革措施。我国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还属于“低水平重复竞争”,如果浮动佣金制实施成功,市场将形成以大规模券商、专业特色券商和新型券商并存的局面。而这一切离开了相关的持续的制度支持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证券行业准入、营一网点设置、业务创新等方面和其它方面,将会有更多的有关核准制下的市场化方向的政策予以颁布。

佣金浮动制是我国证券市场适应加入WTO的必然选择,也是作为证券市场规范化、国际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目前的佣金制度改革只是刚刚起步,从监管部门到证券公司、投资者,都面临着新的考验。佣金市场化后,证券公司必须转变传统的经纪业务运作模式,加大成本控制和业务创新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可以预料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证券公司终将被兼并或退出证券行业,而那些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将不断发展和壮大。最终佣金改革将促进证券公司优胜劣汰并进而全面提升证券业的整体实力,各投资者也会从中受益非浅。

「参考文献

(1)刘秀兰:《关于中国发展网上证券交易思考》,《金融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3期。

(2)蒋健蓉:《国证券市场佣金制度的发展思路》,《上海金融》200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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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论文是从政治角度阐述和评论当前重大事件和社会问题的议论文,形式多样,范围广阔,具有一定的政治倾向。凡是对时政问题进行议论说理的文章,都可以属于政论文的范畴。

一、政论文的特点

政论文讲求确切,严谨,富有鼓动性;词语多具宏观性;繁使用政治术语;句型单一、连接成分少、句与句之间无明确的逻辑关系。而英语则在句式衔接上多“形合”,常用各种形式手段连接词、短语、分句或从句将句子衔接起来,注重显性衔接,把句子形式和结构完整放在突出位置,并且尽量避免重复。

二、具体翻译策略

中文政治文献翻译要高度忠实,但为了达到对外宣传的目的,中国政论文的英译本总体词汇特征应接近于本族语中同体裁的文本特征,被目的语者接受。

1.笼统词汇具体化。《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不少词意模糊的“宏观性”词汇和词组高频出现,用以表明某事物的特征或状态等,但英语词汇比较严谨、具体,因此翻译时,根据不同的上下文和文体风格选择用词,说到实处。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We will accelera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oing global” strategy.“走出去”战略实质就是走向全球,翻译成going global符合其实质相。又如:我们不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而是持续推动结构性改革。Rather than adopting strong stimulus policies that would have an economy-wide impact, we continued to move forward with structural reform.报告中并未直译”大水漫灌”,而是着重于它对于经济的影响译为an economy-wide impact

2.词义抽象化。词义抽象化是把原文中某些意义比较具体和形象的词在译文中引申为一般的词。译者应把所有意象与译文有机结合,帮助读者了解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内涵,来提高译文的可读性。如: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到50.5%,首次占据“半壁江山”。The service sector as a proportion of GDP rose to 50.5%, accounting for more than half for the first time.“半壁江山”本是中文的四字成语,报告翻译中确并未将其翻译得具有文学色彩,只是根据全文译为accounting for more than half。我国经济就一定能够浴火重生、再创辉煌。we can, without question, reinvigorate the economy and ensure its dynamic growth.这里浴火重生、再创辉煌也是根据上下文的语境,将其理解为振兴经济、保证经济的蓬勃发展。

3.解释翻译策略。《政府工作报告》中频繁使用政治术语。简单来说,就是“职业行话”。一般而言,行话只有“圈内人”懂得,对于外国读者来说就晦涩难懂。英国翻译学家纽马克(Peter Newmark)提出的解释翻译策略对于政府报告中某些特定术语的翻译颇为重要。它准确地再现出某些术语的内涵,能够很好地解决汉语政论文英译中的某些术语空白。例如,政府报告中“三严三实”译为Three Stricts and Three Honests。三严三实其内容包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仅仅翻译成Three Stricts and Three Honests,外国读者很难理解,若是加以解释译成be strict in cultivating one’s moral character,preventing abuse of power and disciplining oneself;be steady in planning matters,starting undertakings and conducting oneself则更具体。又如报告中出现的“五位一体”,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中解释性的译为the overall plan for promoting all-round economic, political, cultural, social, and ecological progress而不是five-in-one。

三、结语

政论文涉及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方方面面,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中国特色。在其英译中,灵活地运用各种翻译方法,既能合理准确地表达出带有中国特色的政论文所含有的文化信息,又能全面考虑到目的语的表达方式以及目的语读者的思维模式,更好地促进中外交流,推动中国国际政治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李秋荣.李新新.中国特色用语在政论文中的英译策略探析――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为例[J].海外英语,2016.

[2]李晓君.浅谈政论文体的特点及翻译策略――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翻译为例[J].China’s,2011.

[3]杨敏.《政府工作报告》的翻译研究[D].山东大学,2012.

[4]张克燕.浅析政论文英译的问题及策略――以《2011年政府报告》为例[D].苏州大学,2012.

作者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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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赵贞吉诗文的整理

(一)、子弟与门人对赵贞吉诗文的整理

最早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的是赵贞吉之子鼎柱、景柱与门人龚懋贤、邓林材等。他们在赵贞吉逝世八年以后,终于缀遗稿为诗抄、文抄、讲章凡二十三卷,名《赵文肃公全集》,于万历十二年刻,有高启愚序、陈文烛序、姜宝序、许孚远序、王藩臣跋、詹尔选跋、肖如松跋、陈谨策序。出版了《赵文肃公全集》。先有蜀刻本,闵刻本《赵文肃公文集》,后有南京、内江翻刻本《赵文肃公全集》。

(二)、内江市政协赵贞吉研究小组的整理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四川省古籍整理领导小组将《赵文肃公全集》列入重点整理书目。内江市政协赵贞吉研究小组先后编印了《赵贞吉研究初集》和《赵贞吉研究资料集》。

(三)、官长驰编撰《赵贞吉诗文集注》

内江师范学院官长驰先生,积十余年辛劳对赵贞吉诗文进行整理,1999年由巴蜀书社出版了《赵贞吉诗文集注》,列入建国五十周年《四川出版界推荐重点书目》。这对于研究赵贞吉其人及明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学史均有重要学术价值。

《赵贞吉诗文集》原名《赵文肃公全集》,凡二十三卷。《赵贞吉诗文集注》是赵贞吉诗文结集问世四百对年来,对赵贞吉的第个注释本。填补了我国古籍整理的空白。

这为后世学者研究赵贞吉与明代社会、政治、历史、哲学、文学等文献资料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做了开创性努力。为深入整理、研究和利用赵贞吉诗文中的宝贵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

官长驰1998年撰写《赵贞吉诗文集注》后记说明[1]:

本书主要面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故笺注力求简明扼要人文历史论文,习见的熟语典故或略而不注,或仅简单提示。笺注者对某些不了解的人名、地名、典故、出处,为免词费,大多为予注明。

(四)、《内江风物咏丛》辑录笺注赵贞吉吟咏内江风物诗赋四十七篇

(五)、笺注研究论文

1、罗宁、武丽霞的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勘补《赵贞吉诗文集注》初阅前六卷之诗词及7卷九至卷十四讲章部分,获益良多,赞叹之余,偶见其失漏之处。

2、陈世英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点校商议 从《赵文肃公文集》的版本和流传情况,对官长驰先生的《赵贞吉诗文集注》的讹误脱漏之处一一进行正误补脱。本部分还对较完整的二十三卷本《赵文肃公文集》未收录的和官长驰的《赵贞吉诗文集注》漏辑的赵贞吉的作品进行辑佚。

3、邓国军博士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点校注释商兑》对《赵贞吉诗文集注》中的部分点校、注释、系年之误漏作出举正。

二、赵贞吉生平研究

主要是针对《明史?赵贞吉传》作了校正和补充,并将其为官情况制成《仕途履历表》。

《年谱》;《内江县志》卷十一收录(邓林材撰《赵文肃公先生年谱序》)按赵大洲自著《赵文肃年谱》,邓石阳万历六年戊寅(公元1578年)为该谱作序。在此基础上,曾孔恕、黄世杰编《赵贞吉年谱》,是赵贞吉生平研究重要资料。

三、赵贞吉的政治思想品格和军事思想研究

陈世英论赵贞吉的政治品格

赵贞吉的政治思想丰富,无论是在用人,还是在守业方面;无论是在处理君臣关系,还是在治民方面,他都有自己的一番见解。

赵贞吉的政治品格是两方面的,既有正直敢言的优点,也有“好刚使气”、“动与物迕”的缺陷,这也是其政治主张难以实现的重要原因。

以赵贞吉在“庚戌之变”时的主战和“隆庆和议”时的主和来说明其军事思想的灵活性。同时介绍了赵贞吉重视防务、主张恢复明初分府分兵的旧制和重视赏罚分明在军事中的作用等军事思想。

四、赵贞吉的学术思想研究。

韩国学者李庆龙《赵大洲二教参究和经世思想》,论文认为:赵大洲等泰州学派的学者们,起初学习王阳明良知教,最后转出于儒教;赵大洲之子赵台鼎承继家学参究佛道二教修炼,对“本体即工夫”有独到的解释;赵大洲对阳明学作出自己的解释,特别是对“良知”在儒家学术上所起的作用作出极高的评价,他有出世经世、体用一源的与从前儒家不同的特点。

陈若愚教授的论文,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赵贞吉的思想与贡献

指出:本文以《赵贞吉诗文集注》本所收266篇文章为评述对象,对明代中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学者、文学家赵贞吉的学术思想、政治建树、道德境界、文章成就进行了系统的评述。

陈世英论赵贞吉的学术思想

论述赵贞吉的学术思想存在一个渊源辨别的问题,黄宗羲将之归入泰州学派,本文主张不在其学派归属问题上争执不休人文历史论文,而从整体上对其学术思想作一梳理。本部分主要介绍了赵贞吉的“出世入世说”、对“心学”的发挥、禅学观、儒佛道一家等学术思想,并介绍了其学术思想的变迁与博采众长的特色。

梁明玉的论文《论赵贞吉的人才观》探讨了赵贞吉的管理、教育思想。

五、赵贞吉的文学、禅学成就研究。

明清人对赵贞吉的诗文的评语,并对赵贞吉的诗文选材和诗文特色予以分析。其选材有反映为国为民的诗文,有反映自身经历的诗文,有送别赠别诗,有应和之诗,有游历诗,有祝寿诗等。其诗文特色主要是多宗教用语、善用典故、文辞气势雄伟和以古论今,阐发道理。

释智常、铁波罗论文《赵贞吉的资中情结和他的寓教于禅》、

孟光全《赵贞吉笔下的明代内江佛寺》从地方文化建设的角度对赵贞吉的作品进行了研究。、

曾明教授交了论文《略谈赵贞吉诗的用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贞吉诗歌的艺术特色。

曾良教授论文:《佛学对赵贞吉诗歌的影》阐述了赵贞吉信禅的主观愿望是沟通儒佛之辨,使出世为入世服务,但客观上佛学对其人生态度和生活情趣等产生了复杂影响,使诗歌增强了表现力,形成了迷茫幽境的意境,增添了艺术情趣。

张文进、段庸生提交的论文《论赵贞吉的诗风》从比较的角度对赵贞吉的诗歌艺术特色进行了探索。

王发国教授论文《赵贞吉(杂咏六首>官注漫议》对官长驰先生的《赵贞吉诗文集注》中的部分诗歌的注释提出商榷。

六、内江师范学院召开纪念赵贞吉诞辰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邓国军博士撰写纪念赵贞吉诞辰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除以上例出相关文章外,研究员钱明提交了论文《王学在新安地区的遭遇与挫折——以王守仁与汪循关系为例》,为赵贞吉哲学思想研究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哲学文化背景资源。

吴震教授提供了荒木见悟著、廖肇亨译《赵大洲的思想》,把日本学者研究赵贞吉的特殊视角展现在与会者面前。

本次研讨会除了论文丰富多彩外,热烈的讨论也是一大亮点。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黄卓越认为:李贽是弘扬赵贞吉思想的功臣,赵贞吉有三大贡献:政治功绩、哲学思想、诗文成就。邹作圣先生认为赵贞吉的疏奏价值极高,并对赵氏“性命为根、经世为用、文章为枝叶、人世为根本”进行了阐释。

内江市佛教协会会长释智海认为赵贞吉的最大成就是“王学”,并联系高校培养人才的实际对赵贞吉的人格魅力进行了分析。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吴震教授、西南交通大学罗宁博士、四川大学周斌教授、内江师范学院邓国军博士等人对部分文献展开了非常激烈的论争。

此次研讨会对促进明代哲学思想的研究、宣传四川文化名人、推进四川文化建设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赵贞吉诗文整理研究的现实意义

在赵贞吉留下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明代社会、政治、经济的深刻剖析和革故鼎新的主张;他是一位哲学家,“左派王学”的代表人物,对人生、物我、性命之学没每有沉思妙悟;他还是与杨升庵、任少海、熊南沙,并称“蜀中四大诗文家”之一。

赵贞吉是位著名的爱国主义者、锐意改革的政治家,教育家;王阳明、王艮学派传人。赵贞吉最能代表内江文化人的精神与气骨。

通过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对发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批判地吸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古为今用,增强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发扬其崇高的爱国精神,宣扬其对敌斗争非凡的胆识,配合历史知识及爱国主义教育,对当前的社会的改革开放人文历史论文,建设文化内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赵贞吉诗文博大精深,而且不少是文言文,官长驰撰写《赵贞吉诗文集注》是赵贞吉诗文结集问世四百对年来,对赵贞吉的第一个注释本。填补了古籍整理的空白。这为后世学者研究赵贞吉与明代社会、政治、历史、哲学、文学等文献资料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

但“该书主要面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故笺注力求简明扼要,习见的熟语典故或略而不注,或仅简单提示。笺注者对某些不了解的人名、地名、典故、出处,为免词费,大多未予注明。[1]”一般的读者读起来还有障碍,要使其通俗易懂,还需要做大量的笺注。

所以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研究方兴未艾,需要同仁和有志者,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官长驰赵贞吉诗文集注[M] 成都: 巴蜀书社 1999

[2]赵贞吉赵文肃公文集[M] 四库全书存目从书影印本 济南:奇鲁书社 1997

[3]内江政协文史委内江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M] 内新出内(2005)002号

篇9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第2篇:吉首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一、选题的依据

1)本选题的理论、实际意义

国家形象,是近年从国际政治学、传播学领域引入文化学电影学的一个新名词,一般认为是指在一个文化交流传播愈益频繁的时代,一个国家的外部公众、国际舆论和内部公众对国家各个方面的主观印象和总体评价,主要通过媒介和舆论传播与表达,是国家整体实力的一种重要体现。而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中的大国,越来越被世界所关注,这时候更需要一个真实友好的国家形象。

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原因,中国的国家形象,往往会被拥有优越传播途径与资源的西方媒介所抹黑,甚至扭曲。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中国需要创造一种事实上更文明进步富强的中国,呈现一个"现实"的中国形象;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相互沟通、相互视界融合来尽可能呈现一个相对"正面"的中国。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往往能够回避国家形象认知方面的硬性差异,用更加柔软的方式塑造国家形象。这种文化塑造不仅更容易感染和影响人,而且往往也比特定的事件、人物更加持久、更加深入人心。而在所有的文化形态中,电影因为其声画合一、动静合一、逼真与虚拟合一,信息传达手段多样、意义丰富、可理解性强、感染力强,特别是跨文化交流能力突出,在塑造国家形象方面更是具有特殊地位。

2)综合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大多西方国家都有通过民族电影来塑造国家形象和民族形象,加拿大国家电影局就明确提出,电影是加拿大的眼睛,所以电影应该关注和表述加拿大的历史、现实、政治和文化,成为民族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在国际化语境下,尤其是对于意识形态比较特殊的中国而言电影绝不仅仅是经济,是票房;更重要的,电影还是向世界传播中国,塑造中国形象的重要工具,它直接影响和决定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文化安全。我们要研究如何在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差距下突出一种民族个性,从而通过这种独特的文化个别性来确立自己在世界电影中的位置,而这种民族个性又绝不能一味的迎合西方观众的猎奇心理,不能以落后的、乡土的、闭塞的,意识形态混乱的国家形象为代价而占据市场,应该要在这种民族个性展现出一种充满创新精神、具有生机与活力、具有浓厚民族精神与正确价值观的当代中国形象。

二、研究内容

在论文中,主要对八十年代末至今部分在国际电影节上出彩或是在国际市场上票房成功的部分电影进行研究。研究这些影片获得成功的因素,以及它们在传输民族文化与构建国家形象上的贡献与不足。通过这样的研究与反思,我们试图让中国电影在揣摩和研究西方受众口味的同时表达我们的民族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观,使得中国电影在以后的发展中既能被西方电影市场认同又能更好的传播多彩并正面的国家形象。

1、八十年代末至今,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国电影主要是通过哪些因素吸引国际关注赢得国际市场;

2、通过这些因素被认同的中国电影给世界带去了一些怎样的"中国形象";

3、这些影片在国家形象的构建上带给我们怎样的反思;

4、通过这些反思,在赢得国际市场与构建良好国家形象之间,我们应该吸取哪些长处,避免哪些短处。

三、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全面正确的掌握xxxx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电影在构建国家形象上的状况,再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其中一些案例的分析与反思试图寻找一种正确的国家形象构建策略。

第3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研究的现状:

农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自19xx年"三农"问题提出之后,国内外众多学者加强了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注,人们对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大家一致认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要解决现在的"三农"问题,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林毅夫,20xx)。如何解决农民增收困难这一问题呢?有学者认为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农业问题,也非"三农"问题所能涵盖,而是一个越来越多地和非农就业问题相关联的问题。农民增收问题的核心就变成了如何解决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张车伟等,20xx)。

一些学者认为国家要通过政策、金融等手段把资金引导到农村,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为农民增收开辟第四条渠道(徐祥临,20xx)。还有学者认为调整农业组织结构才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王乃学,20xx)。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在20xx年9月22日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上提出,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减少农民,减少农村劳动力人口,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众多学者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的研究当中,有人强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有人认为农业结构调整对目前农产品总体上供过于求的局面,国内市场给农民带来的收益是有限的。一些学者的研究认为,农业结构调整的经济效应并不是增加农民收入。有的把农业结构调整的经济效应总结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发展(宋洪远等,20xx)。

有研究表明,农业结构调整在微观层面上对农民收入产生效应,但在宏观层面则没有效应(王萍萍,20xx)。也有学者将农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作用归于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而对整个国家的农业总量扩大不会产生显著影响(张明林等,20xx)。还有学者认为,中国行政体制制约了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增收效应的发挥(谭秋成,20xx)。另有学者认为,近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市场化进程,提高了农民收入的货币化程度;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农产品市场交易量不断扩大,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始终保持增长;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纯收入增长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李国祥,20xx)。

研究目的和意义:

篇10

以下英国大学排名是莱顿大学根据各高校论文被引用率排名得出。

 

1、伦敦卫生与热带医学院

P:247;PP:19.6%

该校很多同学肯定很陌生,伦敦卫生与热带医学院是伦敦大学下的研究生学院,专业主要涉及对公共卫生及热带医学的学习及研究。

 

2、牛津大学

P:2151;PP:15.5

牛津大学想必不用小编介绍了,在所有英国大学排名中几乎都稳稳占据前三的位置,其论文被引用率也高居第二位。

 

3、伦敦大学学院

P:1921;PP:15.2%

伦敦大学学院是伦敦大学联盟的创校学院,与剑桥、牛津、帝国理工、伦敦政经并称“G5超级精英大学”,代表了英国最顶尖的科研实力、师生质量、经济实力。

 

4、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P:1261;PP:14.3%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是一所将教学与科研集中在社会科学领域的顶尖学校,是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等方面研究的全球先驱。

 

5、剑桥大学

P:1460;PP:14.1%

剑桥大学是著名的研究型书院联邦制大学,且子啊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也是英语世界第二古老大学。其科研成果相当不错,共培养了92个诺贝尔奖获得者。

 

6、帝国理工学院

P:353;PP:14%

帝国理工学院研究水平被公认为英国大学的五强之列,并以享誉世界的工程相关专业而著名。尽管帝国理工是专攻科学的大学,它仍然能够占据综合排名前五的位置,同时排在许多工程和医学院排名的三甲。

 

7、伦敦大学国王学院

P:1032;PP:13.9%

国王学院仅次于牛津、剑桥和伦敦大学学院,是英格兰第四古老的高等教育机构,享有世界性的学术声誉。也是全英最难入读的学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