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5:07: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房地产企业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房地产营销的概念房地产营销就是运用整合营销概念,对开发商的建设项目,从观念、设计、区位、环境、房型、价格、品牌、包装、推广上进行整合,合理确定房地产目标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开发商、消费者、社会三方共同利益为中心,通过对市场调查、项目定位、推广策划、销售执行等营销过程的分析、计划、组织和控制,在深刻了解潜在消费者深层次及未来需求的基础上,为开发商规划出合理的建设取向,从而使产品及服务完全符合消费者的需要而形成产品的自我销售,并通过消费者的满意使开发商获得利益的过程[10]。房地产全程营销是在房地产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全新的专业地产营销策略。它一改过去开发商在房子建成以后才导入营销观念的思路,从项目用地的初始状态就开始导入营销并贯穿于项目设计规划、质量工期、形象推广、销售、物业管理、品牌提升等过程[11]。
(2)房地产营销的特点a房地产营销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区位性、不可移动性、价值大、资本和价值的双重性、受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等特性。房地产市场具有区域性、不完全竞争性、交易形式的多样性和受环境政策影响大等特性。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的特性决定了房地产营销的特性。房地产营销主要分为项目取得与地块研究,产品设计与规划,项目策划与销售三个阶段,因此房地产营销贯穿于房地产开发和流通的全过程,比一般产品营销更复杂,需要更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以,房地产营销中的每个环节、每个渠道的竞争力最终都会上升为一个企业、一个产品的市场主体竞争力[12]。b房地产营销具有独特的运营机制由于房地产市场不完全竞争的特性,使得房地产营销具有独特的运营机制。另外,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投资数额大、回收期长的特性决定了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难度较大。在进入房地产市场后,由于房地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周期长,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商品时非常慎重,导致房地产产品在交易时周期很长,因此房地产营销的时间很难把握。另外,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急于回收资金,往往在产品还没有开发出来,便已开始进行销售,使得房地产营销具有独特的运营机制。c房地产营销受政策影响较大任何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交易都会采取很多的限制措施,尤其在我国,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的加大,从土地、信贷、税收6等各个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调控房价,整顿房地产市场。随着提升房地产企业贷款门槛的“121文件”、停止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831大限”、国六条等宏观调控政策的颁布,房地产市场重新洗牌,很多房地产企业进入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2.1.2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
(1)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的概念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是指房地产企业在长期的营销过程中,在营销战略和营销策略指导下,通过独特的营销程式动员、协调和开发营销资源与营销才能,从而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3]。其实质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综合素质,指房地产企业认识市场,开拓市场,综合运用营销策略,满足消费者需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持久竞争力的综合能力。
(2)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的特点a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具有系统性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是企业的综合素质体现,有多个组成部分,营销子能力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一个因素发生变化,会引起连锁反映。主要表现为房地产企业开拓市场的意识及其能力、开展营销调研及收集和利用市场营销信息的能力、产品和价格的竞争力、营销实施保障能力等的综合体现[7]。因此,要求各影响要素要有一个合理的搭配,否则,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b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具有动态性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各个因素会不断变化,各个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会随着时间、项目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而导致房地产营销能力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c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具有集合性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的构成体系具有有机性,只有彼此之间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任何一个构成部分的能力强或弱,都不能代表整体营销能力的强或弱。
2.2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
综合评价法介绍一个完整的综合评价包含五个环节:一是确定评价目的;二是确立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确定评价方法、模型和权数;四是搜集数据、实施综合评价;五是对评价结果进行评估分析。目前,理论界和实践中关于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方法是德尔菲法;确定评价模型的方法主要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确定模型权数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本文综合应用了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法进行房地产营销能力综合评价,故在以下的内容里详细探讨这三种方法的特点和基本思路。
2.2.1层次分析法
(1)层次分析法简介7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Saaty教授于二十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实用的多方案或多目标的决策方法。其主要特征是:它合理地将定性与定量的决策结合起来,按照思维、心理的规律把决策过程层次化、数量化,主要应用于能源系统分析、城市规划、经济管理、科研评价等领域。人们在进行社会的、经济的以及科学管理领域的系统分析中,面临的常常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众多因素构成的复杂而往往缺少定量数据的系统。层次分析法为这类问题的决策和排序提供了一种简洁而实用的建模方法。
(2)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思路层次分析法采用先分解后综合的系统思想来整理和综合人们的主观判断,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实现定量化决策。首先将所要分析的问题层次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总目标,将问题分解成不同的组成因素,按照因素间的相互关系及隶属关系,将因素按不同层次聚集组合,形成一个多层分析结构模型,最终归结为最低层(方案、措施、指标等)相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相对重要程度的权值或相对优劣次序的问题。运用层次分析法建模,大体可按下面四个步骤进行:a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应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决策问题时,首先要把问题条理化、层次化,构造出一个有层次的结构模型。在这个模型下,复杂问题被分解为元素的组成部分。这些元素又按其属性及关系形成若干层次。上一层次的元素对下一层次有关元素起支配作用。这些层次可以分为三类:最高层:一般它是分析问题的预定目标和理想结果,这一层次中只有一个元素,称为目标层。中间层:这一层次中包含了为实现目标所涉及的中间环节,它可以由若干个层次组成,包括所需考虑的准则,子准则,因此称为准则层或方案层。最低层:这一层次包括了为实现目标可供选择的各种措施,决策方案等,因此成为措施层和方案层。在深入分析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将有关的各个因素,按照不同属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层次,同一层的诸因素从属于上一层的因素或对上层因素有影响,同时又支配下一层的因素或受到下层因素的作用。最上层为目标层,通常只有1个因素,最下层通常为方案或对象层,中间可以有一个或几个层次,通常为准则或指标层。当准则过多时(譬如多于9个)应进一步分解出子准则层。b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层次结构分析了因素之间的关系,但准则层中的各准则在目标衡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一定相同,在决策者的心目中,它们各占有一定的比例。在确定影响某因素的诸因子在该因素中所占的比重时,遇到的主要困难是这些比重经常不易定量化。此外,当影响某因素的因子较多时,直接考虑各因子对该要素有多大程度的影响时,常常会因考虑不8周全、顾此失彼而使决策者提出与他实际认为的重要程度不相一致的数据,甚至有可能提出一组隐含矛盾的数据。比如现在要比较n个因子X={x1,x2….xn}对某因素Z的影响大小,如何比较才能提供可信的数据?Saaty等人建议采用对因子进行两两比较建立成对比较矩阵的方法。即每次取两个因子进行两两比较,建立成对比较矩阵的方法。即每次取两个因子xi和xj,以aij表示xi和xj对z的影响大小之比,全部比较结果用矩阵A=(aij)n×n表示,称A为Z-X之间的成对比较判断矩阵(简称判断矩阵)。若xi与xj对Z的影响之比为aij,则xi和xj对Z的影响之比应该是aij=1/aji关于如何确定aij的值,Saaty等建议引用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标度。下面表2-1列出了1-9标度的含义:表2-1判断矩阵相对重要度及其含义标度含义135792,4,6,8的倒数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具有相同重要性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稍重要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明显重要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强烈重要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极端重要表示上述两判断之间的中间状态对应的标度值若因素i和因素j比较,得到判断值为aij,aji=1/aijaii=1从心理学观点来看,分级太多会超越人们的判断能力,既增加了做判断的难度,又容易因此而提供虚假数据。Saaty等人还用实验方法比较了各种不同程度下人们判断结果的正确性,实验结果表明,采用1-9标度最合适。根据矩阵,一般做n×(n-1)/2次两两判断是必要的。有人认为把所有因素和某个元素比较,即只作n-1次比较就可以了。这种方法的弊端在于,任何一个判断的失误均可导致不合理的排序,而个别判断的失误对于难以定量的系统往往是难以避免的。进行n×(n-1)/2次比较可以提供较多的信息,通过各种不同角度的反复比较,从而导出一个合理的排序。从层次结构模型的第2层开始,对于从属于(或影响)上一层每个因素的同一层诸因素,用成对比较法和1-9比较尺度构成对比较矩阵,直到最下层。c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值的特征向量W,经归一化即为同一层次相应因素对于上一层次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这一过程称为层次单排序。上述构造成对比较判断矩阵的方法虽能减少其他因素的干扰,较客观地反映出一对因子影响力的差别。但综合全部比较结果时,其中难免包含一定程度的非一致性。如果9比较结果是前后完全一致的,则矩阵A的元素还应当包括:aij×ajk=aiki,j,k=1,2,…n.满足上述关系式的正互反矩阵称为一致矩阵,以便确定是否接受A。d针对某一标准,计算各备选元素的权重计算权重向量并做一致性检验。对于每一个成对比较矩阵计算最大特征根及对应特征向量,利用一致性指标、随机一致性指标和一致性比率做一致性检验。若检验通过,特征向量(归一化后)即为权向量;若不通过,需重新构造成对比较阵。e计算当前一层元素关于总目标的排序权重及进行一致性检验由上面我们得到的是一组元素对其上一层次某元素的权重向量。我们最终要得到各元素,特别最低层中各方案对于目标的排序权重,从而进行目标判断。总排序权重要自上而下地将单准则下的权重进行合成。设上一层次(A层)包含A1,.Am共m个元素,他们的层次总排序权重分别为a1,…am。又设其后的下一层次(B层)包含n个因素B1...Bn,他们关于Aj的层次总排序权重分别为bij,..bnj(当Bi与Aj无关联时,bij=0)。现求B层中各元素关于总目标的权重,即求B层各元素的层次总排序权重b1...bn,计算按下表所示方式进行,即bi=∑bij×aj,i=1,..,n组合权向量并做组合一致性检验。计算最下层对目标的组合权向量,并根据公式做组合一致性检验,若检验通过,则可按照组合权向量表示的结果进行决策,否则需要再次调整模型进行检验。
(3)应用层次分析法的注意事项运用层次分析法,把决策过程中定性和定量的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判断矩阵的建立、排序计算和一致性检验得到的最后结果具有说服力,比较适合应用于营销能力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同时,可将人的主观性依据用数量的形式表达出来,使之条理化、科学化。从而,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性导致权重预测与实际情况相矛盾的现象发生,克服了决策者和决策分析者难以相互沟通的现象,克服了决策者的个人偏好,提高了决策的有效性,在多目标规划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所选的要素不合理,其含义混淆不清,或要素间的关系不正确,都会降低层次分析法的结果质量,甚至导致层次分析法决策失败。为保证递阶层次结构的合理性,需把握以下原则:a分解简化问题时把握主要因素,不漏不多;b注意相比较元素之间的强度关系,相差太悬殊的要素不能在同一层次比较。
2.2.2模糊综合评价法
(1)模糊综合评价法简介模糊综合评价法是由美国控制论专家L.A艾登于1965年创立的。模糊性主要是指客观事物中间过渡中的“不分明性”。综合评价指的是对一个涉及多个因素或多个指标10的事物进行评价时,必须根据所有的因素或指标做出全面综合的评价,而不能只从某一方面去评价。由于模糊评判可以很好的解决综合评判中的模糊问题,因此适合评价层次多,结构因素多的对象系统。其优点是结果清晰,系统性强,能很好的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适合各种非确定性的问题的解决[9]。
(2)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房地产营销能力评价的适用性评价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能力其实是确定被评价对象对优劣的隶属度。优与劣这两个对立概念之间也不存在绝对分明的界限,具有模糊性。从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评价的过程来看,评价指标的构建、指标权重的确定以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也都带有一定模糊性。其理由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外界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影响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评价的外界环境因素很多既有宏观的,又有微观的。前者指房地产产业所面临的房地产市场外的因素,如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因素等等。后者指的是房地产市场中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业内因素,如房地产市场竞争状况,整体房价走势等等。外界环境因素对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虽有直接、确切的影响,但更多的是间接的、不确定的影响。第二是房地产营销能力评价过程的复杂性。要全面、正确地评价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能力,不仅要考虑房地产企业外部营销环境,也要考虑企业的自身状况;不仅要考虑定量的指标,而且要考虑定性的指标;并且,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性质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对其营销能力的重点也应有所差异。所以,选择什么样的指标以及指标之间权数如何确定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第三是人类认识的模糊性。人类对事物的认识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许多问题的研究不能不考虑人类观察认识问题所具有的这种模糊性。像房地产营销能力评价这类完全是人类主观行为的活动,必然要受到评价各方的性格、偏好、价值观念、经验、知识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的影响因素较多,通常以多层次,多指标的方式揭示事物的相关性和系统性,对其营销能力评价,许多实质性影响因素不便或不适于直接用数字给予反映,需要定性与定量结合运用,因此具有模糊综合评价的特征。
(3)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实施步骤a建立企业营销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层次分析法,根据企业营销所固有的特性,所建立的企业营销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目标层(A)、准则层(Bi,i=1,2,……,n)和指标层(Bij,j=1,2,……,n),同时确定衡量指标层各个指标的具体评价因素。b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判断矩阵。采用1-9同比率标度法对同层次的各个指标分别进行重要性比较评价,确定判断矩阵,求解出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并对其进行一致性检验,若检验合格,那么求解出的特征向量即为该指标对其所属上一层次评价指标的权重。c建立企业营销能力评价集V。根据对企业营销能力进行评价的目的,借鉴国外经验,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评价指标的优劣等级,具体的含义为:V={v1高,v2中,v3低,v4差}。11d构造模糊综合评判矩阵。根据企业营销能力评价集V,对准则层指标Bi构造单因素矩阵Ri。(2-1)Ri=ri11ri12ri13ri14ri21ri22ri23ri24…………rij1rij2rij3rij4其中:i为准则层各指标下标,j表示准则层Bi的指标个数。rijt(t=1,2,3,4)为准则层指标Bij隶属于评价集V的程度,该数据的取得可以采用专家打分法由专家进行打分,然后采用算术平均的方法得到,也可以用随机调查方法,最后经算术平均得到。e对准则层Bi进行二级模糊综合评价Ui=wi×Ri={u1,u2,u3,u4}(2-2)其中Ui表示准则层Bi对评价集V的隶属度。f对目标层A进行一级模糊综合评价U=w×{U1,U2,…,Un}T(2-3)其中U表示目标层A对评价集V的隶属度。g对评判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首先对评价集进行一致性分析,然后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房地产企业营销能力的等级,再详细分析比较准则层Bi的评价集Ui,以发现企业营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及时采取对策措施进行提高改善。
2.2.3德尔菲法
改革开放以前,西安仅有十来家国营房地产企业,市政建设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房地产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截至2007年3月1日,西安房地产企业突破545家,而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把西安建设的更加宏伟壮观。但是,由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因而总体上与国内其他省会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个别甚至突破90%,这给其发展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如何化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和预期的经营目标所发生的偏差,具体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等四项。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率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无法销售产品并回收垫付本金的可能性;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而导致的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时间性、全面性、损益性、激励性等特征。其中,客观性是指财务风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经济事项;时间性是指财务风险的大小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发展变化;全面性是指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损益性是指企业的风险越大则收益越高,风险越小则收益越低;而激励性是指由于风险普遍存在,为了持续经营,企业不得不面对与防范它,并想方设法降低风险的危害,从而引导企业自身主动地去完善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其财务风险同样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风险。现分述如下:
1.筹资风险的具体表现
(1)负债金额巨大
房地产开发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筹资金额巨大。西安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初期阶段均以投入债务资金为主,自有资金相当低,而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自有资本,而大量的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近年来,西安房地产贷款增长率持续偏高。在所谓的高回报利益的驱动下,很多房地产企业盲目举债,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盲目再筹资
再筹资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项目滚动开发最常使用的办法。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真正从现有的企业内部挖掘资金潜力,利用自己的积累资金和设法追回应收款项而取得资金来源,而是想方设法对外借款。在西安一些大型房地产集团,往往还会出现连锁筹资担保链,一旦“链”中的某一环断裂,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致命的威胁。它会导致原有的财务风险扩大化。
(3)利率与市场变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率和市场变动可能引起的房地产定价和定位的不准确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最为致命的不测风险。目前,国内与国际通货膨胀的预期比较明显。为了降低通货膨胀,我国中央银行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而2008年的预期加息行为也比较显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一旦贷款利率发生增长变化,必然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从而抵减相应的预期收益。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投资收益不足以抵消贷款利息,则房地产投资将无利可图。同时,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也成为影响企业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而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影响其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
2.项目投资的盲目性较大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只要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组织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再投入相应的资金,工程项目能够按期交工使用,就会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少房地产企业纷纷化费巨额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进行所谓的“圈地运动”。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征地的成本上、资金的运作方面、经济效益的回报率方面上做出细致的财务预算,那么企业就无法确立目标利润,更谈不上各项成本指标的测算及分解落实工作。这可能造成项目投资的盲目操作,从而加大项目投资的成本。
3.项目经营过程缺乏理财依据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忽视了财务部门的事中监督职能,没有发挥财务部门自身拥有的优势。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过于简单、粗糙,没有针对自己企业的特点进行成本管理,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这导致成本管理工作与财务预算偏离差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4.没有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
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基本上属于高利润行业。许多房地产企业在获得高额收益之后,大大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尤其是管理层的薪酬水平。但是,当前我国东部、南部的房地产企业大力进军西部。它们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设备,这对西部的房地产企业造成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果西安的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内部的消费与积累的关系,在分配环节耗费资金较多,必然给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5.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西安的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财权主要集中在关键人物手中。他们要么过于注重控制,要么疏于管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工作仅仅局限在登记账簿的范围内,没有全面发挥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能。同时,财务人员的房地产专业知识缺乏,会计实务水平不高。
三、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应加强对其财务风险的动态管理。也就是说,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筹资环节、投资环节、经营环节、利润分配环节,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其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全过程的预测和管理,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的范围内,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针对筹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一般而言,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本身的良好信用、土地使用权进行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另一方面,应把债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企业要安排适当的负债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通过合理安排企业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关系,使它们达到理想组合。
(2)缩短预售时间,减少款项回收风险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二元性,因而房地产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另外,房地产投资还涉及政策法规、金融动向、区域供求状况、需方消费倾向等各个方面,因而易受各因素变动影响,造成变现风险,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因此加强资金回收和集中管理尤为重要。如果能及时回收相应的款项,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公司的发展将是很大的资金支持。
(3)注重融资策略的创新
对于规模较大的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为了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应该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前提下,积极地、主动地探索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并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途径,以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避免主要依靠银行举债来获得发展资金。只有通过多种途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开创广阔的天地。
(4)规范融资担保,控制债务风险
一般的房地产企业都有很多下属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时常发生。子公司合理有效地运用融资资金,是公司整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母公司应在事先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全年融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子公司并列入考核指标。有权独立融资的子公司按照计划融资,必须先填写“融资担保审批表”,在上面注明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所贷资金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资金效益等,上报母公司确认后,再由母公司出面进行融资担保。经同意由母公司担保融资的子公司,还必须每月上报准确的融资情况报告,如需在核定的范围之外追加融资,仍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5)建立西安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
所谓财务预警系统,就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从而能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测或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3]。企业财务预警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进行。其中定性方法包括标准化调查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管理评分法;而定量方法包括财务指标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Z计分模型、F分数模型。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系统。
2.针对投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房地产公司应通过事先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综合评估比较,对决策过程中选定的投资方案,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投资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合理预期投资效益,加强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2)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合理进行投资组合;(3)采取风险回避措施,避免投资风险;(4)积极采取其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针对经营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全面预算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管理机制,目的之一是建立有效的预算系统。通过该系统,将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控制在萌芽之中,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并通过滚动预算,不断通过实际与预算的比较以及两者差异的确定和分析,制定和采取调整经济活动的措施,对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揭示和预防。同时,全面预算体系还可以初步揭示企业下一步的预计经营情况,根据所反映出来的预算结果,预测其中的风险所在,以预先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规避与化解风险的目的。
(2)财务集中管理,规避财务风险
为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确保财务安全,西安房地产企业应在公司内实施财务集中控制,体现财务管理功能。如果公司分权过多,则会带来现实中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各成员单位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资金调度困难、资产调拨困难等,这会影响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集中而不能放开。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充分利用规模优势,规避财务风险。实行财务集中控制,有利于保证公司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减少人为控制现象发生,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3)委派财务主管,加强财会监督
对于西安的房地产集团企业而言,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可以由母公司挑选优秀财会人员经过理论培训和轮岗锻炼,以“双向选择”的形式,委派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同时赋予财务主管代表母公司行使监督职责的必要权限,根据母公司的要求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有权对可能导致损失、危害投资人、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财务收支行为实行否决。通过有效监督,化解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4)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与监督
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西安房地产企业不但要做好投资回收衔接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而且要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方法研究。要对资金利用率、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费用支出等,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准确的财务预测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防范、抵御各种风险。
4.针对分配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应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作为分配决策的主要财务指标。由于现金流量反映出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现金收支状况,所以现金流量往往比利润更为重要。如果企业的利润在上升,现金净流量却在减少,这说明企业当年实际收益在下降;如果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利润总额,则意味着本期有不真实的或未到账的利润存在。在考虑上述主要因素的前提下,注重约束房地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过高的薪金报酬,以便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较多的资金。
5.建立健全其他预防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1)进行市场调研,防范市场风险
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经常派人进行市场调查,及时了解市场房地产的容量及波动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的优劣等,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手资料。企业除了关注目前的市场,还要着眼于市场的未来需求,认真调查市场容量和社会承受能力,以便为项目投资获取信息资料。
(2)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修养与提高
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房地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财会人员的素质培养,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财务人员能较好地适应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相关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企业可以进行定期的考试、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为从整体上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应该主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及其财务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整个经营过程的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并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中,对所有的财务往来都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原因。
四、结束语
总之,由于房地产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其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强化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研究,提高其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西安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杰:浅谈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05(15):125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2013年2月20日,“国五条”,即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其中第五项加强市场监管中明确了要强化企业信用管理。
随后,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五项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中也细化了对企业信用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1]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信用经济,而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则能同时发挥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伴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控,其中就包括对房地产企业信用的管理,可是依然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收效不大等问题。
其实,早在 2002年8月20日建设部就了《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现在已基本实现了部、省、市三级系统联通、信息共享的建设目标,但仍存在着入网企业少、信用档案内容不全、利用效果不甚理想等问题。此外,在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过程中,最重要的不良记录信息是以企业自报为主的,这就相当于给企业信用档案的作用打了折扣。同时,这也体现出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缺乏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合作,不能在信息共享上实现互联互通。
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为了实现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更加全面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状况,促进政府信息的依法披露、资源共享,并依法保护房地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相关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有必要推进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二、问题研究的现状
(一)国内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只有建设部的《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但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上已经有许多地方性立法实践可予以参考借鉴,因为根据我国国情,实现全面披露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也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的房地产业便无法依赖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的出台来解决目前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问题,反而我们应该率先实现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如此,既能解决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又能为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铺路。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统计如下表一[2]: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现状
效力级别
数量
立法部门或省份
法律、行政法规
无
地方性法规
1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部门规章
无
地方政府规章
24
深圳市、贵州省、无锡市、吉林市、沈阳市、南宁市、成都市、哈尔滨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郑州市、江苏省、太原市、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苏州市、北京市、海南省
(二)国外立法的现状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 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法律制度。世界各国的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会员制模式。
市场主导型模式又称作美国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由商业性机构根据市场需要建设信用数据库和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开展各种信用调查和信用管理事务。而政府不会直接参与商业化信用机构的经营,只是通过立法对其进行约束。政府主导型模式又称作欧洲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力量来建立公共的信用管理机构,强制性地要求个人和企业提供真实的信用数据信息。会员制模式则主要存在于日本,它依靠行业协会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该中心为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了交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达到收集、处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会员制模式的特点表现在,政府引导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交由行业协会进行商业化的运营,政府不直接参与经营,同时兼具了政府管理和行业协会自主经营的特点。[3]
三、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一)立法目的的定位
一直以来,我们主要依靠民法的违约赔偿手段和行政的违规处罚手段治理房地产企业失信行为,但是民法作为私法具有个案处理等局限性及其事后救济的失效性,行政手段也具有缺乏公众参与、地方政策保护及受土地财政影响深远等局限性。此时,倡导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既要同时发挥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自我调节作用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管理和利用,还要注意强化被征信对象在征信信息保护方面的实体性权利。
因此,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两个目的:第一,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建立起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第二,保障征信和信用评估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立法模/!/式的选择
正如本文第二部分——问题研究的现状中所谈到的,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信用立法的模式主要有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会员制模式三种。鉴于我们国家市场化运作不够成熟、行业协会不够自律的国情,大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在企业信用管理上倾向于政府主导式,大多数地方政府都采用了以政府设立的征信机构和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征信机构体系,即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先行而后推动市场化运作的立法模式,比如在《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中:
“第三条 本市建立以政府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和市场化的评估机构为主体的征信机构体系,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对社会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并由评估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等服务活动。”
同样地,全国性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也可以遵循我们习惯的政府先行而后推动市场化运作的立法模式,由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负责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由市场上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有偿信用评估。
现在我国的征信数据库分别由人民银行、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等部委以及各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由于各个部门、各级政府各自为政,多头征信,彼此之间缺乏充分有效的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导致被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分散、孤立,难以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评估。建立联合征信数据库,就是将来自不同征信机构、不同部门的所有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汇总,通过一次查询即可了解被征信对象最全面的信息状况。联合征信数据库具有信息完整性、经济性、全面性和公正性等优点,应成为我国未来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发展方向。[4]
因此,结合目前我国征信数据库和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不足之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可以分为以下的三大步骤:第一步,金融机构、政府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信用信息;第二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获得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多端共享的联合征信数据库;第三步,许可市场上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
其中,第一个步骤又可以分为四个同时进行的方面:其一,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行政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这些联合的政府公开信息应当集中在同一个网站上,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可以登录进行信息采集;其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其三,司法部门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其四,行业协会向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提供在开展服务活动中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
(三)立法应重点考虑的内容
为更好地配合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保护房地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当对征信行为、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虑。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和上海市在全国较早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并且分别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为我们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许多珍贵的经验。因此在接下来,我们试图通过比较分析这四个地区的模式,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立法的框架做出一些总结,见表二[5]: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基本框架
江苏省模式
深圳市模式
浙江省模式
上海市模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原则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
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三章 信息征集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
第五条 管理部门
第六条 备案与公开
第七条 年度报告及业务情况调查
第八条 信息的采集
第三章企业信用信息的加工和使用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章 信用评估
第三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分类和
第十条 征信产品的制作
第十一条 征信产品的效用
第十四条 商务活动中征信产品使用的推进
第十五条 公共管理中征信产品的使用
第十六条 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
第四章 异议 信息的处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涉及异议信息的处理
第四章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的监督
第九条 异议信息的处理
第十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三条 回避
第十七条 行业自律
第十八条 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条 施行日期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除“上海市模式”外其他三种模式其办法规定的框架大都包括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其中“上海模式”虽然规定比较分散,但是仍可以按照这五大部分进行归类总结。因此可以看出这五个部分是对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比较好的总结概括。我们认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立法的大致框架可分为上述五大部分。接下来,我们将参考这四个地方的模式并就五大部分做进一步分析,其中重点分析在立法过程中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问题。
1、总则部分和法律责任部分
总则部分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阐释,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原则等;法律责任部分则是明确各参与主体义务,要求参与主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能够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保障。
2、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在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方面,主要是对征信主体、征信范围进行规定。征信主体是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被征信主体分别是政府各行政部门、金融行业、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以及企业自身。征信范围见表三:
征信范围
基础信息
涉及被征信对象基本情况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和前提
业绩信息
良好信用记录,代表被征信对象具有良好信用情况的信息
提示信息
被征信对象涉及相关纠纷或处罚,但最终结论尚未做出的信息,也可称作疑似负面信息
警示信息
即不良信用记录信息,是对被征信对象的负面评价
在上述四个模式中,“深圳模式”在房地产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结构较为规范,主要包括对征信主体、征信范围,同时也对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为我们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提供很好的经验模式;而“浙江省模式”则对征信主体和范围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说明,更类似于法律解释条款,可将其作为对条款加强理解的文件,这也为我们的立法准备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
3、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
在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使用方面,应该注意信息披露、查询使用和加工使用等方面。通过分析比较,这三个方面是企业信用信息使用的主要环节,因此我们在进行立法活动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三点。
(1)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应该保证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企业负面信息的公开披露权。为如实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状况,不仅要对企业正面信用信息进行披露,同时企业的负面信息也是评价其信用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明确规定,该中心采取统一标准披露各房地产企业的全面信息,实现平等披露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信息。
其中,《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对此有一章节的描述,它对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和时限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同时它也规定了企业警示信息的披露时限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体现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在进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时应该注重这一点。
(2)查询使用
在查询使用方面,由于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管理中心对其所征集的信息是无偿向社会披露的,因此,为保证企业信用信息的正确合理使用,我们建议采取“实名制”,即社会各主体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必须提供相应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身份证明,并按照一定规范进行申请。同时对各种查询使用行为进行一定的分类,保障查询使用工作规范进行。分类大致如下:
第一类是被征信主体的查询使用,这是其行使知情权的具体表现,也是被征信对象继而行使异议权、更正权和修复权的前提,是被征信对象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第二类是与被征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查询使用。这里的利害关系应当是存在交易上的利害关系,如具有向被征信对象提供信贷、赊销、租赁、保险、担保等意向,具有对被征信个人进行商账催收等业务意向等。如果该交易主体提供了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意向性协议等),则可对信息进行查询使用;第三类是基于社会公益利益行使的查询权。这主要包括了行政机关、事业团体以及司法机关基于其管理职能、审判职能的发挥或者基于特定的社会公益目的自主进行的查询使用。如,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验、资质等级评定、行政许可、表彰评优以及政府采购采购等活动中,有权对被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司法机关基于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的需要进行的查询,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在与被征信对象的公务活动或业务活动中进行的查询等。
(3)评估使用
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不仅在于对相关信息的整合,同时也是为进一步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加工使用做好准备。而这一重要的环节就是评估机构对这些信息的加工使用,他们对企业所做出的评估为政府进行市场调控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同时也满足了市场的需求。“深圳市模式”对评估机构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比较具体详细的规定,比如:
“第十一条 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主动或者接受委托开展企业信用征信活动;(二)依据所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为企业提供信用评估服务;(三)提供所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四)为企业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五)其他企业信用评估咨询服务。”
4、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
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必不可少,但是如何监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我们在立法中审慎考虑。在比较分析上文中提到的四个模式都分别就被征信对象以及用户的异议权、知情权和更正权进行了确定,这不仅是对被征信对象和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例如《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是专门规定了对被征信对象以及用户提出的“异议信息的处理”。同时,社会监督、行政部门内部监督也是对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手段。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分析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上海市四个地方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模式,借鉴他们的经验,我们总结出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的主要框架,即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
四、结论
平安法制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缺乏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房地产领域也只有建设部的《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本文作者认为,我们应该率先实现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如此既能解决房地产业的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又能为全国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实践铺路。在此背景下,为了 推进平安法制建设,本文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地方性立法的实践,提出了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
本文作者分别从立法目的的定位、立法模式的选择和立法应重点考虑的内容这三方面介绍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通过比较分析江苏省、深圳市、浙江省、上海市四个地方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模式,本文作者总结出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立法的主要框架——总则、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个部分,并就每个部分做了简单的分析介绍。
此篇浅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立法的文章,是鄙人的一些拙见,希望可以抛砖引玉,为推进平安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炯、张敏莉.《关于我国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美国信用制度借鉴》.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第13卷第一期。
[2] 钱慧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浅议》.浙江档案,2010年第七期。
[3] 陈鹏飞.《社会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基于需要国家干预的视角》,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4]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信用管理法律框架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64期。
[5] 郭志涛、刘耀伍.《房地产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科技与管理,2007年第6期。
[6] 聂飞舟.《论我国房地产市场监管法的构建》.法治论丛,第24卷第5期,2009年9月。
改革开放以前,西安仅有十来家国营房地产企业,市政建设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房地产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截至2007年3月1日,西安房地产企业突破545家,而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把西安建设的更加宏伟壮观。但是,由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因而总体上与国内其他省会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个别甚至突破90%,这给其发展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如何化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和预期的经营目标所发生的偏差,具体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等四项。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率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无法销售产品并回收垫付本金的可能性;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而导致的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时间性、全面性、损益性、激励性等特征。其中,客观性是指财务风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经济事项;时间性是指财务风险的大小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发展变化;全面性是指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损益性是指企业的风险越大则收益越高,风险越小则收益越低;而激励性是指由于风险普遍存在,为了持续经营,企业不得不面对与防范它,并想方设法降低风险的危害,从而引导企业自身主动地去完善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其财务风险同样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风险。现分述如下:
1.筹资风险的具体表现
(1)负债金额巨大
房地产开发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筹资金额巨大。西安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初期阶段均以投入债务资金为主,自有资金相当低,而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自有资本,而大量的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近年来,西安房地产贷款增长率持续偏高。在所谓的高回报利益的驱动下,很多房地产企业盲目举债,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盲目再筹资
再筹资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项目滚动开发最常使用的办法。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真正从现有的企业内部挖掘资金潜力,利用自己的积累资金和设法追回应收款项而取得资金来源,而是想方设法对外借款。在西安一些大型房地产集团,往往还会出现连锁筹资担保链,一旦“链”中的某一环断裂,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致命的威胁。它会导致原有的财务风险扩大化。
(3)利率与市场变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率和市场变动可能引起的房地产定价和定位的不准确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最为致命的不测风险。目前,国内与国际通货膨胀的预期比较明显。为了降低通货膨胀,我国中央银行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而2008年的预期加息行为也比较显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一旦贷款利率发生增长变化,必然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从而抵减相应的预期收益。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投资收益不足以抵消贷款利息,则房地产投资将无利可图。同时,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也成为影响企业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而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影响其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
2.项目投资的盲目性较大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只要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组织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再投入相应的资金,工程项目能够按期交工使用,就会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少房地产企业纷纷化费巨额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进行所谓的“圈地运动”。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征地的成本上、资金的运作方面、经济效益的回报率方面上做出细致的财务预算,那么企业就无法确立目标利润,更谈不上各项成本指标的测算及分解落实工作。这可能造成项目投资的盲目操作,从而加大项目投资的成本。
3.项目经营过程缺乏理财依据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忽视了财务部门的事中监督职能,没有发挥财务部门自身拥有的优势。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过于简单、粗糙,没有针对自己企业的特点进行成本管理,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这导致成本管理工作与财务预算偏离差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4.没有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
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基本上属于高利润行业。许多房地产企业在获得高额收益之后,大大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尤其是管理层的薪酬水平。但是,当前我国东部、南部的房地产企业大力进军西部。它们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设备,这对西部的房地产企业造成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果西安的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内部的消费与积累的关系,在分配环节耗费资金较多,必然给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5.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西安的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财权主要集中在关键人物手中。他们要么过于注重控制,要么疏于管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工作仅仅局限在登记账簿的范围内,没有全面发挥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能。同时,财务人员的房地产专业知识缺乏,会计实务水平不高。
三、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应加强对其财务风险的动态管理。也就是说,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筹资环节、投资环节、经营环节、利润分配环节,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其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全过程的预测和管理,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的范围内,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针对筹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一般而言,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本身的良好信用、土地使用权进行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另一方面,应把债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企业要安排适当的负债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通过合理安排企业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关系,使它们达到理想组合。
(2)缩短预售时间,减少款项回收风险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二元性,因而房地产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另外,房地产投资还涉及政策法规、金融动向、区域供求状况、需方消费倾向等各个方面,因而易受各因素变动影响,造成变现风险,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因此加强资金回收和集中管理尤为重要。如果能及时回收相应的款项,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公司的发展将是很大的资金支持。
(3)注重融资策略的创新
对于规模较大的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为了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应该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前提下,积极地、主动地探索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并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途径,以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避免主要依靠银行举债来获得发展资金。只有通过多种途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开创广阔的天地。
(4)规范融资担保,控制债务风险
一般的房地产企业都有很多下属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时常发生。子公司合理有效地运用融资资金,是公司整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母公司应在事先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全年融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子公司并列入考核指标。有权独立融资的子公司按照计划融资,必须先填写“融资担保审批表”,在上面注明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所贷资金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资金效益等,上报母公司确认后,再由母公司出面进行融资担保。经同意由母公司担保融资的子公司,还必须每月上报准确的融资情况报告,如需在核定的范围之外追加融资,仍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5)建立西安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
所谓财务预警系统,就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从而能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测或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3]。企业财务预警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进行。其中定性方法包括标准化调查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管理评分法;而定量方法包括财务指标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Z计分模型、F分数模型。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系统。
2.针对投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房地产公司应通过事先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综合评估比较,对决策过程中选定的投资方案,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投资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合理预期投资效益,加强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2)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合理进行投资组合;(3)采取风险回避措施,避免投资风险;(4)积极采取其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针对经营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全面预算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管理机制,目的之一是建立有效的预算系统。通过该系统,将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控制在萌芽之中,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并通过滚动预算,不断通过实际与预算的比较以及两者差异的确定和分析,制定和采取调整经济活动的措施,对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揭示和预防。同时,全面预算体系还可以初步揭示企业下一步的预计经营情况,根据所反映出来的预算结果,预测其中的风险所在,以预先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规避与化解风险的目的。
(2)财务集中管理,规避财务风险
为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确保财务安全,西安房地产企业应在公司内实施财务集中控制,体现财务管理功能。如果公司分权过多,则会带来现实中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各成员单位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资金调度困难、资产调拨困难等,这会影响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集中而不能放开。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充分利用规模优势,规避财务风险。实行财务集中控制,有利于保证公司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减少人为控制现象发生,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3)委派财务主管,加强财会监督
对于西安的房地产集团企业而言,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可以由母公司挑选优秀财会人员经过理论培训和轮岗锻炼,以“双向选择”的形式,委派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同时赋予财务主管代表母公司行使监督职责的必要权限,根据母公司的要求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有权对可能导致损失、危害投资人、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财务收支行为实行否决。通过有效监督,化解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4)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与监督
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西安房地产企业不但要做好投资回收衔接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而且要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方法研究。要对资金利用率、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费用支出等,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准确的财务预测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防范、抵御各种风险。
4.针对分配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应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作为分配决策的主要财务指标。由于现金流量反映出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现金收支状况,所以现金流量往往比利润更为重要。如果企业的利润在上升,现金净流量却在减少,这说明企业当年实际收益在下降;如果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利润总额,则意味着本期有不真实的或未到账的利润存在。在考虑上述主要因素的前提下,注重约束房地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过高的薪金报酬,以便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较多的资金。
5.建立健全其他预防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1)进行市场调研,防范市场风险
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经常派人进行市场调查,及时了解市场房地产的容量及波动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的优劣等,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手资料。企业除了关注目前的市场,还要着眼于市场的未来需求,认真调查市场容量和社会承受能力,以便为项目投资获取信息资料。
(2)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修养与提高
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房地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财会人员的素质培养,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财务人员能较好地适应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相关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企业可以进行定期的考试、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为从整体上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应该主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及其财务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整个经营过程的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并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中,对所有的财务往来都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原因。
四、结束语
总之,由于房地产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其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强化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研究,提高其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西安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杰:浅谈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05(15):125
(一)对国家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不够重视
我国为了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宏观调控,接二连三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但是,从目前的局势上来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还不能适应这种调控的方式,另外,房地产的相关领导者还会出现对相关的调控制度会错意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明确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来看,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将税务筹划落实到具体的实际行动当中去,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另外,在为房地产企业做税务筹划时要求财务工作人员清楚的了解国家的经济走势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但是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税务筹划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上来看并没有达到这一点的要求,因此在税务筹划方面缺乏整体的思路,筹划具有片面性,税务筹划的目标不明确,不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发展的成本。
(三)税务筹划的方式不正确
正如上文所说,税务筹划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能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但是在房地产企业中对其培养的时间是很短的,因此税务筹划的优秀人才较少,能够对整体局势进行把握的人更少,这一现象就会导致税务筹划的方式出现错误,很难将相关税务筹划的方式与房地产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结合。
(四)税务风险意识较为淡薄
从理论上来说税务筹划与逃税漏税仅有一线之隔,没有把握好尺度很有可能会造成违法的情况发生。在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税务风险意识比较淡漠,主要表现的情况为:
1.缺乏相关的税务筹划经验,在税务筹划策略方面会忽视税务风险防范;
2.缺乏对税务风险的方法,没有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在思想不够重视,因此也不能在行为上做到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
二、完善的措施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因此在改进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问题进行完善。
(一)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变化速度越来越快,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需要深刻理解国家政策的具体情况,能够预测到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调控的动向,积极地进行税务筹划,提高对国家宏观环境的适应能力。
(二)明确相关的税务筹划目标
房地产企业管理需要对税务筹划目标进行明确地规定,规定的制定实施需要在项目处理的阶段进行明确。另外,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式需要进行事前筹划,只有这样才能够把握最佳的筹划时机,达到筹划的目标。
(三)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税务筹划的能力
需要从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对相关工作人员税务筹划的能力进行提高,使其掌握相关的税务筹划的策略,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出税务筹划的重要作用。以湖南省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例,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包含在清算的项目之中,但是已扣除的金额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上的规定进行归类集合,再按照起哦实际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另外,对于扣除的金额一定要提供其有效且合法的凭证进行证明,否则一律不能记在扣除的金额之中。
2.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金额计算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一般会采用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照其开发的房屋面积分开项目来计算其增值额和增值率,其增值税的计算则要使用与之相应的使用税率来进行;二是先整体计算增值额的增值率,将增值税进行确定,然后再使用面积分别计算其土地的增值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增值税的计算时可以先通过预算来将两种计算结果进行横向纵向的对比,然后取有利于企业的计算方法进行清算操作。
3.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
国家在《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准则》明确要求,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一定要附送税务中介机构所出具的清算鉴证报告,作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要对其所呈现的清算鉴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一方面是内容是否完整,鉴证报告是否合法,另外就是其格式是否合乎规范,内容之间的联系和衔接是否逻辑清晰等。6.土地增值税的申请清算清算有细分为两种:要求清算和自行清算。要求清算就是纳税人(房企)在受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之后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清算内容进行清算的操作;自行清算顾名思义就是房企自己将清算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鉴证报告全部准备完毕,然后在税收部门所规定的时间限定之内向税收部门主动提出增值税的清算请求。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问题
1.计算方式复杂
在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时一般采用超率累进税的方法进行,因此清算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多,比如企业销售收入的总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需要交纳的税金等三个部分。三部分任何一个部分的核算难度和复杂程度都比较高,更何况是要清算全部的三项内容,这就表明需要耗费许多人力物力,对于那些业务繁杂、产品开发周期较长、投资的活动更为复杂的企业来说,要对其每一个项目进行清算,所要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和可操作性上君是一个难题。
2.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
房地产行业和企业的产品销售类公司有着一些明显的区别。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为了规避风险越来越多的房地产项目更趋向于合作开发。为了钻政策的孔子甚至可以临时组间一个空壳的建设公司,在项目完工之后直接进行注销,所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账目越发的复杂和混乱,经过长时间的清算终于得出最终结果时,两家或者多家企业早已分道扬镳,不知所踪导致税款追缴困难。
3.资料和鉴证报告不规范
税收部门对于房地产企业所呈现的相关资料和鉴证报告要求内容准确合理,格式规范。但是某些中介鉴证报告机构的人员专业技能不过关,导致企业所委托出具的报告不合乎规范,因此在具体其清算过程中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的进行审核和修改,影响其工作人员的进度,也给清算工作增加了难度。
4.故意逃避和拖延
部分企业为了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采用违法的手段进行逃税和漏税操作,一般惯用的手段是分期开发和保留尾盘等方式,另外还有可能在财务会计账目上进行改动,一般的对于房地产企业其项目销售比例在超过85%以上则需要缴的税金,而通过做假账的方式可以人为的将销售比降低到85%以下,这样按照规定不必进行税务清算。
5.收入确认不规范
企业的收入在确认上不够规范,主要的表现为对工程款推迟结算,不能够及时的将预收的房款和当期的销售所得的房款进行转入和登记;或者将房子的销售款当成建筑施工的工程款进行转偿;刻意的降低房价来间接的降低增值税的税基额度等。上述这些问题均是影响房企土地增值税正常、及时、准确、公正的清算的原因,从而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伤,需要严厉打击。
三、做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措施
1.提高清算工作的准确性
在对房地产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首先将清算的对向进行区分,将该企业的产品分布全部了解清楚,同时要将其销售的总收入金额进行准确的核算。在清算完毕之后对于目前未清算且刚销售的房源也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并要求企业及时缴纳该部分的税金。
2.准确计算工程项目的竣工面积
税收部门对于房企中那些非货币转让的房源,比如用于投资或者赠送只要房源的所有权完成转移,那么就应该当成其销售完毕,然后征收税金。
3.房源销售收入的确定
在进行销售收入的确定时,为防止其故意降价,可以将企业的房源价格进行横向对比,在了解市场的均价之后然后有一个相对较为准确的判断,同时对于其销售方式要清楚的了解,避免房企依靠预售等方式来拖延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4.严格控制扣除项目审核
同样为了漏税部分企业甚至铤而走险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来扩大自己的建筑成本,从而造成微利或者亏损的假象,所以税收部门在审核时要对其所开出的发票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然后控制扣除项目的金额。
5.把握成本控制分摊
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费分摊的依据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的,因此在清算时一定要遵循其相关的原则处理,避免所应征收的税款出现流失。
6.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要规范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审核过程非常的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导致错误的出现,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坚决执行,确保税收的清算过程规范科学。
7.提高清算工作的质量
清算工作质量的提高要从税收工作人员抓起,税收部门在聘用人员时务必要提高门槛和,加强对专业技能的考核制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熟知并掌握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保证每一项核算的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一般而言,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都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其中以定量界定为主,辅以定性界定。因此本文将通过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界定提供参照标准。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是开展中小企业研究的基础,也是政府制定中小企业政策的依据,更是关系到中小企业业主的自身利益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所以首先对中小企业概念界定是必要的。然而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的、比较模糊的概念,国际上并无一个确切的、统一的定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其进行精确界定都是非常困难的。中小企业的定量界定可以从雇员人数标准、资产(资本)额标准、营业额标准等方面进行界定,而定性的界定标准的本质特征为独立所有、自主经营和较小的市场份额,此外还包括活动范围有限、业主直接管理等。
2.1.1.1中小企业的绝对概念
中小企业是与大企业相对的集合性概念。在划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这两个子集的标准,即企业规模的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生产技术条件,但生产技术条件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所属行业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这样,中小企业可用函数表示为:MSE=f(i,t,s)上式中:i(industrial)代表行业变量t(time)代表时间变量s(site)代表国家、区域等变量可见,自变量不同,中小企业的概念就不会相同,因此,中小企业这一概念具有多重相对性。
2.1.1.2中小企业的相对概念
目前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尚无统一标准,而且每一个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划分标准也是有一定差异的。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中小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可能在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达成一致;第二,即使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和划分标准也会因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不同发展阶段的标准不可能一成不变;第三,企业本身的发展是动态和复杂的,其中包含多方面的因素和条件,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标准或指标把这些因素全部包含进来。11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大多数国家在大、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方面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归纳起来,划分的标准不外乎以下三类:(1)按企业的雇用人数划分;(2)按企业的经营能力划分(如产值或销售额);(3)按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划分。我国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50年代主要是按照企业职工人数来划分,1962年改为主要依据固定资产价值,1978年国家计委把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改为企业的年综合生产能力,1998年国家有关部门又对1978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颁布了《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企业生产规模把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细分为大一、大二两类)、中型(细分为中一、中二两类)和小型。1992年国家经贸委了全国划分工业企业规模的统一标准,规定不论企业隶属于哪个部门,均按在其所属行业统一标准执行,如电子部门所属的仪器、仪表行业企业均按机械工业行业中仪器仪表企业的标准执行。1999年6月,国家修订了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新标准与旧标准的主要区别有二,一是不再沿用行业标准,而采取不分行业的统一标准:二是不再将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一型、大二型、中一型、中二型和小型六级,而只分为特大、大、中、小四级,其标准分别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为50亿元以上,5亿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新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出台:(1)工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2)批发和零售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3)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1.2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界定
中小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的评价,是借助能够反映中小房地产企业竞争能力的因素指标,给予权重赋值,对中小房地产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评估的过程。因此,研究之前必须对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概念有明晰的界定。根据世界上通用的及国内有关的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下面给出我国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界定标准。由于我国房地产业起步较晚,因此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SmallandMedium-sizedRealEstateEnterprises,简称SMREE)的界定也相对较晚。2003年为了对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进行标准化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房地产行业设置了划分大、中、小型的分类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12该标准从从业人员数量、销售额两方面进行了定量界定,规定见下表2-1:表2-1大、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分类标准企业类型从业人数销售额(万元)大型房地产企业≥200≥1500中型房地产企业100—2001000—1500小型房地产企业<100<1000本文结合房地产的行业特性,给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界定为:中小房地产企业是指规模较小(开发面积小于十万平方米)、员工较少(2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15000万以下的房地产企业。其中,中型房地产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从业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房地产企业。具有2级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2.2企业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及相关方法
2.2.1评价理论
1利益相关者与房地产企业信誉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从股东(shareholder)一词套用而来的。1963年,斯坦福研究院的一些学者受“sharehold?鄄er”的启发,他们利用“stakeholder”表示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所有人,并给出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界定利益相关者有一定的局限性。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Freeman给出了一个广义的定义,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受企业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团体”。该定义启发人们思考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同时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种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组织。其利益相关者除了影响企业持续生存的开发商、投资者、建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员工、顾客之外,还将政府有关部门、社区等实体纳入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
所谓房地产企业信誉是指“对房地产企业过去行为和未来前景的综合陈述,它反映了利益相关者如何评价房地产企业提供有价值成果的能力”。当利益相关者认为这些期望的结果不能被提供时,对房地产企业信誉的损害表现在收益的枯竭、融资能力的降低和对现有和潜在雇员吸引力的减弱,这些负面影响将转化为经济回报和投资者价值的降低。这种具有波动性的企业价值称为信誉资本,它是一种处于风险中的企业市场价值。信誉资本的风险产生于与利益相关者的日常交往中,它随着利益相关者表达或撤销对房地产企业的支持而波动。比如信誉资本会随着金融分析家和新闻记者称赞房地产企业或推荐其股票而增长,随着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管理者、企业产品、企业远景或企业工作失去信心而减少。因此,房地产企业信誉资本依赖于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每个利益相关者群体都是需要管理的信誉风险源。
2利益相关者对房地产企业信誉的威胁
房地产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开发商、投资者、建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金融机构、员工、顾客等,企业管理者的关键任务是管理来自这些利益相关者的信誉风险。
2.1来自于开发商:房地产纠纷的威胁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金融体系的完善,极大地刺激了居民对住房的消费需求,据统计调查表明,居民对住房的需求还将逐年递增。这一状况,进一步促使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而随着法制、法规的不断完善,居民在购房过程中合同意识与权利意识的逐步提高,发现房地产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纠纷也日益增多。是否具有合法完备的土地审批手续和系统的规划、能否确保房产的质量、是否讲诚信都将决定能否产生房地产纠纷。
2.2来自于投资者:降低价值的威胁
当投资者不满地谈论某房地产企业或卖掉其股票,进而导致企业市场价值下降时,企业信誉资产则受到了威胁。投资者通常基于两个准则来评价房地产企业价值,即该企业以往的获利能力和未来收益前景。如果房地产企业以往的获利能力越大和越稳定,则其价值越大。由企业核心业务产生的预期现金流越大,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评价越好。
2.3来自于建筑企业:不合作的威胁
房地产品,作为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对象,是由某个建筑企业生产的,不论该建筑企业是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附属机构,还是已经成为独立于房地产企业的单独的组织。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重视与这个合作者的关系。当合作者撤消合约、终止关键的产品流、服务流或资源流时,企业的信誉将受到威胁。
2.4来自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善的威胁
完善的服务与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价值延伸。物业管理一度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一项内在职能,随着市场的逐步完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业主客户对物业管理内涵、需求的细化与深入,物业管理成为新兴的服务行业。然而,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对自己职能的认识仍存在误区,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还存在乱收费却不为业主服务的现象,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经济目标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2.5来自于员工:不良行为的威胁
员工言行对其企业信誉资本具有最大的潜在影响。他们的工作质量影响着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当他们与顾客、同事和朋友交往时,会形成有效的或好或坏的口头传播。员工的不良行为是指员工的自利行为,它与企业的策略不一致,不符合企业的长期利益。
2.6来自于顾客:误解的威胁
如果顾客对企业或其产品有负面感觉,则它的销售额和利润必定滑坡。来自顾客的对信誉资产的基本威胁是误解,顾客从企业购买的产品越复杂越重要越昂贵,顾客就越依赖于企业对如何使用这些产品的指导,所以企业就越易受到误解的伤害。
2.7来自于政府有关部门:强行管制的威胁
房地产企业要想存在并很好地发展,必须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要注重协调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政府执法者通过发动调查和强制行动将会极大地威胁到企业的信誉资本。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属于政策性很强或提供风险高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列,更容易受到伤害。
2.8来自于金融机构:不支持的威胁
房产开发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其项目进行的重要保证,其资金来源渠道通常有: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金融信贷,包括银行信贷、股票债券、信托基金等;社会集资及其他方式。可见,房地产企业要确保畅顺的融资渠道,必须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遵循诚信的原则,以确保项目开发阶段取得开发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在房产销售阶段取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9来自地方社区:不合惯例的威胁
房地产企业的行为不会是孤立的,必然会对某个地方社区产生影响,或积极的或消极的。当诸如房型设计、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与社区要求不相符时,就会反馈到企业去,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2.10来自媒体:暴光的威胁
媒体对房地产企业行为的正面报道能提高企业信誉,但负面暴光更容易伤害房地产企业的信誉。总之,企业的新闻价值越大,越能引起媒体的注意,企业所接受到媒体报道范围也越大。对此,房产企业务必避免房地产纠纷的出现,力争从积极的方面引起媒体的注意,从而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声誉。
3为提高房地产企业信誉,加强利益相关者管理而采取的对策
3.1充分认识各利益相关者在房地产企业中的权利,并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采取不同管理策略
利益相关者之所以对房地产企业拥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是因为其对房地产企业拥有法定的利益和权利要求。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拥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和行为标准,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必须认真探讨和分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各种利益和权利,并在房地产企业决策和各项活动中考虑这些利益和权利,以便获得利益相关者对该企业的满意感觉,对房地产企业信誉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而,为降低企业信誉风险,必须加强利益相关者管理,对利益相关者做出是否易于合作的细分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开发商、投资者、建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等的经济利益与企业密切相关,他们与企业之间有天然的合作关系,更容易选择对企业的支持,因此应尽可能吸收他们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新闻媒体等与房地产企业的关系往往是非合作的,甚至是对立的。而金融机构、地方社区和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比较复杂,在不同情况下他们会采取支持和合作行为或威胁和限制行为。对后两类利益相关者,房地产企业必须慎重处理与他们的关系,提高他们的支持和合作力度。
3.2实施房地产企业公益活动计划,提高房地产企业信誉
信誉是随着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言行的理解和在多年努力的基础上形成的,短时间内迅速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信誉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因此应不断地对公益活动进行投资或尽义务。实施房地产企业公益活动计划是房地产企业用于管理来自利益相关者的信誉风险的一项战略性工具。房地产企业公益活动包括社区发展计划、慈善救济活动、志愿者活动和捐赠等。通过从事公益活动,加强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友好关系,有助于企业减少信誉威胁,进而增强公司吸引资金、强化业绩和提高竞争力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赵德志.利益相关者———企业管理的新概
念[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不同收益模式的概念与特点
从世界范围内看,以物业开发和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三种典型的收益模式:其一是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其二是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其三是混合型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概念界定
所谓“物业销售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购买土地、设计建造、市场营销等环节,最终以销售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建设或者直接购买物业的所有权后,通过宣传推广、招商谈判、租约签订等环节,最终以租赁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混合型收益模式”是前两种收益模式的结合,是一种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并举的收益模式。
由上可见,本文所指的收益模式并不针对具体的开发项目或物业类型,而是指一个房地产企业在市场动态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取良好的经营绩效和长远的发展机会所选择的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比较分析
不同收益模式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绩效有不同的影响,表1从多方面对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和物业租赁收益模式进行比较。
所有权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在销售完成后,将物业的所有权转移到买方手中,因此房地产企业没有获得物业的所有权。反映在企业资产中的主要项目为在建工程。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则保留了房地产企业对物业的所有权,所有已租赁物业都属于企业的资产。
资金周转速度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一次性实现,因此可以立即将投资收益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过程,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在长期内实现,资金周转速度相对较慢。
收益稳定性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现金流入在物业销售时完成,并受工程建设、销售状况、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因此收益不稳定。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可以通过租赁合同获得中长期的稳定收益。
流动性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一旦房地产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等流动性风险,由于物业的物理形态还没有实现,因此变现能力差,企业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弱。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由于企业持有一定量的物业,因此可以通过出售已持有的物业来解决流动性问题。进一步而言,在具有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房地产市场中,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套现,物业租赁收益模式的流动性风险更小。
市场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一级市场中的价格风险;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三级市场中的租金风险。由于房地产投机、房地产市场周期循环等因素,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性要远远强于租金的波动性,因此前者将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品牌效应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通过持有高品质的商业物业、写字楼来提升企业形象,创造品牌价值。例如,香港置地集团在中环所持有的大量写字楼曾经一度为其赢得了“中环地王”的美誉,而太古地产的太古广场也是香港商业物业中的优质品牌。因此,就提升公司形象而言,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更具优势。
分析表明,两种收益模式各具特色,很难比较哪一种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纵观香港过去几十年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史,笔者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两种收益模式正在不断融合,混合型收益模式由于集成了两种模式的优点,而为更多的房地产企业所接受。本文将以香港房地产市场中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为主,分析投资收益模式变迁的深层次原因。
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分析
1963年,郭得胜、李兆基和冯景禧三人分别投资100万元建立了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1972年8月23日,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1973年改名为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地”)。“新地”看好香港和内地的长远发展潜力,最初崇尚开发中小型的住宅项目,随着市场需要逐步开始全力开发大型的住宅项目。从1992年以来,“新地”一直高居香港股票市场“市值十大地产公司”的榜首,堪称香港的“地产巨无霸”。“新地”早期奉行“货如轮转”的经营策略,以物业销售作为其核心的收益模式。本文通过对1988年到2004年公司年报数据的分析,定量的考察了近20年来其收益模式的变迁。
新鸿基地产公司收益模式变迁
内容摘要: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必将面临收益模式的选择问题。本文首先对物业销售收益模式、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混合型收益模式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比较。其次,通过香港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分析,论证了香港房地产市场进入成熟期和调整期后,混合型收益模式在提高企业经营灵活性和增强企业收益稳定性等方面的优势。本文认为混合型收益模式从长远而言是寻求可持续发展企业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收益模式物业销售物业租赁香港
不同收益模式的概念与特点
从世界范围内看,以物业开发和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具有三种典型的收益模式:其一是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其二是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其三是混合型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概念界定
所谓“物业销售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购买土地、设计建造、市场营销等环节,最终以销售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是指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建设或者直接购买物业的所有权后,通过宣传推广、招商谈判、租约签订等环节,最终以租赁方式获取房地产投资收益;所谓“混合型收益模式”是前两种收益模式的结合,是一种物业销售和物业租赁并举的收益模式。
由上可见,本文所指的收益模式并不针对具体的开发项目或物业类型,而是指一个房地产企业在市场动态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取良好的经营绩效和长远的发展机会所选择的收益模式。
收益模式的比较分析
不同收益模式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绩效有不同的影响,表1从多方面对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和物业租赁收益模式进行比较。
所有权物业销售收益模式在销售完成后,将物业的所有权转移到买方手中,因此房地产企业没有获得物业的所有权。反映在企业资产中的主要项目为在建工程。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则保留了房地产企业对物业的所有权,所有已租赁物业都属于企业的资产。
资金周转速度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一次性实现,因此可以立即将投资收益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过程,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物业价值在长期内实现,资金周转速度相对较慢。
收益稳定性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现金流入在物业销售时完成,并受工程建设、销售状况、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因此收益不稳定。相反,物业租赁收益模式可以通过租赁合同获得中长期的稳定收益。
流动性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一旦房地产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等流动性风险,由于物业的物理形态还没有实现,因此变现能力差,企业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弱。相反,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由于企业持有一定量的物业,因此可以通过出售已持有的物业来解决流动性问题。进一步而言,在具有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房地产市场中,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套现,物业租赁收益模式的流动性风险更小。
市场风险在物业销售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一级市场中的价格风险;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是三级市场中的租金风险。由于房地产投机、房地产市场周期循环等因素,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性要远远强于租金的波动性,因此前者将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品牌效应在物业租赁收益模式下,房地产企业通过持有高品质的商业物业、写字楼来提升企业形象,创造品牌价值。例如,香港置地集团在中环所持有的大量写字楼曾经一度为其赢得了“中环地王”的美誉,而太古地产的太古广场也是香港商业物业中的优质品牌。因此,就提升公司形象而言,物业租赁收益模式更具优势。
分析表明,两种收益模式各具特色,很难比较哪一种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纵观香港过去几十年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史,笔者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两种收益模式正在不断融合,混合型收益模式由于集成了两种模式的优点,而为更多的房地产企业所接受。本文将以香港房地产市场中新鸿基地产公司案例为主,分析投资收益模式变迁的深层次原因。
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及时且充分的反映出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然而,如果我们只是盲目的从财务报表的表面数据来知悉企业的财务状况的话,那将会造成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企业的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经营成果。这就需要我们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一旦能够采取科学合理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将可以准确且全面的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还可以揭示出企业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并对企业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细致的核实,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考核,尽可能的构建起一套完善高效的激励机制。
(二)基本内容
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工作是由不同的使用者具体执行的,他们实际分析的核心与侧重点各有不同,但最终的目的却是一致的。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对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企业权益的结构进行详细分析,估量对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这三项内容之间是相互联系,并有着互补作用的,可以为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那么,在财务报表分析中,能够促使企业顺利实现财务目标的核心部分就是其偿债能力,企业的营运能力则是一种物质保障,盈利能力是偿债能力与营运能力同时作用的结果。
2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局限之处
(1)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增加
影响了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于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由于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面很广,并有一种特殊的预售制度,因此,它的项目预售到收入确定,需要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一般来说,最少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有时甚至会需要几年的时间。那么,应收账款就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它不仅会加剧房地产企业的短期负债,同时还会大大削弱所有者的正当权益。而企业的财务报表则无法准确反映出企业实际的盈利数据,大大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结果。
(2)房地产企业的一些期间费用会计入当期损益
从而导致报表使用者无法准确判断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根据当前的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开发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销售费用都应该计入到期间费用当中去,并直接划入当期损益。这就会导致企业在工程竣工前发生严重的亏损情况,即使看到隐含的利润,但是却无法真实的反映出来。
3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科学方法
(1)我们应该根据房地产企业的收款方式来重新分析其应收账款
并确认实际收入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商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不仅生产周期长,而且所需的资金量庞大,它的收款方式与一般的商品是不相同的。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多种收款方式。在实际的收款过程中,一次性付款只是占到了少数。那么,针对一次性付款方式,我们就应该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收入确认时,把收款项全部作为的核算数据,它可以明确表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得到了有效转移。如果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就应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来进行确认,一旦出现了买方到了合同约定时间还存在费用欠账情况,财务报表分析者就应该把买方的资信能力与实际欠付金额进行详细且及时的分析。如果出现了买方缺乏资信以及欠付金额超过了房价的30%,就不可以确认收入。如果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以按揭付款形式为主,我们则必须以款项全部到齐为核心标准来确认最终收入。当然,房地产企业的所有预收账款都应该进行相应的预结转,并进行销售税金的计提。
(2)我们应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来合理整改房地产
企业收入结转前所产生的期间费用。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总监强化财务报表分析工作,不仅需要编制出核心的战略标准,还需要对金融市场与价值管理工作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显然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需求,这就需要我们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与企业管理者都坚持优质的原则,并及时做好相关的资本市场与财务管理状况研究与分析,还应该充分利用好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确保自己的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做到位,最大程度的保护好相关企业所有者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我们还应该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构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与研究
以让房地产企业的成本得到有效的确认。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工作较为特殊,它需要购置一个并没有经过开发的土地,然后再根据周边的土地价格进行细致比较后开展相关的评估工作。在评估过后,对于一些已经剔除到资金成本后的财务数据可以确认为土地增值额。对于一些本来应该入账而并没有实际入账的工程款项,房地产企业则应该通过预算或估算的方式来进行入账,从而确保房地产企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较为合理可行,并对收入结转前产生的各项期间费用进行合理且适当的调整。
4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特殊性要求
(1)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外的信息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有着自身的局限性,并不能全面且客观的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因此,我们就应该对财务报表的大量表外信息进行合理的分析与运用,并选择合适的会计分析方法,让其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2)重视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工作
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来编制的,因此,它的数据更为客观真实。因此,我们就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分析,让其对企业的相对利润指标发挥出切实的指导性作用,并对财务报表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和做出一定的调整,从而更好的应对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受到会计准则的约束而造成的不良影响。这样,财务报表分析则可以准确的判断出房地产企业实际的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