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教育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9 0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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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教育论文

篇1

二、加强业务建设

局行政许可科建立健全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移交等制度,该科档案员注重从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基础工作抓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范操作,以“零失误”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加强业务建设。首先,根据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市法制办有关规定,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在平时就积极做好收集工作,确保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齐全完整、登记序号连续。具体的归档范围为:

(1)教育局在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过程中产生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图表、照片等材料原件。

(2)教育局出具的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书面凭证、窗口承诺件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办理文书原件。

(3)教育局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和存根原件。

(4)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其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文书的通知》规定:“实行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经办人员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后五日内将行政许可的全部材料按一事一档原则装订归档。”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在综合档案室档案员的指导下,在平时就及时将办理完毕的教育行政许可档案按一事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并装订归档。一个审查决定(包括申请审批的全套文件材料)组成一个档案卷盒,文件多的可组成多个档案卷盒。行政许可档案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并编件号和页号(已装订成册的可不编号)。一份完整的审查决定(审核意见)视为一件,一个检查评估报告为一件,一份考试或考核材料为一件,一份许可证为一件,一项设计为一件,一张图纸、照片各为一件。行政许可档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与结论性文件)在前,各种许可证在前,申请材料在后;文字性申请材料在前,申请人所填的表格、图纸、照片(含文字说明)在后。行政许可档案整理完毕,应以每个具体行政许可事项为立档单位装入档案盒保存,档案盒规格采用国家档案局标准卷盒,统一由局综合档案室发放。再次,根据有关规定,局行政许可科档案员于每年年底前将全部已整理完毕的行政许可档案移交局综合档案室,并造具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自留备查。局综合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对不完善的待完善后再移交。综合档案室在接收行政许可档案后再进行分类、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同时,将所有的教育行政许可档案扫描后保存为电子档案,再刻录成光盘备份保存。局行政许可科以外人员需查阅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后,办理查阅登记手续。由于行政许可电子档案查阅快速、方便,能极大地提高利用效率。

篇2

诊所式法律教育自美国引入我国已有将近9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各具特色的专门性诊所逐步形成,推进了国内外教师间进行诊所教学交流,诊所教材专著译著论文相继出版等。然而,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仍然面临诸多尴尬与困境,阻碍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发展。

本文对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遭遇的困境及其突破作初步探讨。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由英文的clinicallegaleducation翻译而来,也叫“诊所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等,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美国法学教育理念的转变、律师组织的推动以及19世纪70年代兴起的贫民法律援助活动等因素均促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产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到20世纪末,诊所式法律教育已在美国得到广泛推广,“差不多在全美每一所法学院都能找到诊所教育的痕迹”,“技能训练课程的发展和与之相关的诊所教育的成熟已被公认为二战之后法学教育最重大的成就”。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美国的繁荣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并逐步向世界各地传播开来,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智利、波兰、哥伦比亚、墨西哥等国均已建立诊所式法律教育。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和复旦大学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成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先行者。

2002年7月28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北京大学等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截至2009年3月12日,已有89所高校正式加入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通过推进高校间交流、召开学术研讨会、兴办网站扩大影响等诸多活动,积极推动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和推广。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本土化进路———困惑与困境

(一)移植必要性、可行性之惑目前,仍然有不少人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我国的法制、法学教育及文化等背景均与美国有相当大的差异,许多人据此持否定的态度,例如左卫民、兰荣杰等认为:美国诊所有其特殊的司法、教育、文化和政治背景,这是中国法学院所缺乏的。第一,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发展建立在普通法的基础上。“普通法司法过程的经验主义基础决定了案例教学的优先性,在此基础上,基于真实案件操作的诊所模式就具备了当然的合理性”。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更注重的是概念、逻辑等法律理论,经验主义在我国并不受青睐。第二,我国法治发展起步晚,也远未成熟,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并未真正形成,在这种环境下,法科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强大的推动力量,而诊所式法律教育也就无法迅速发展。

第三,我国现行法学教育还是以“学术教育”为主,教学理念上仍然趋于传统,这与美国教学理念革新的共识有很大不同,这也使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持怀疑或敌视态度,如威廉·平克斯所言:“‘诊所的’是一个令传统的学术界教师望而生畏的想法。”第四,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美国JD教育模式的不同使得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受众在年龄、能力、经验上有所差异,影响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种种怀疑表明,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发展近9年,却仍然面临着无法完全被“正名”的困境。

(二)在法学教育及社会中的定位之惑

1.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定位。我国传统的“以教为本”的法学教育模式虽然饱受批评,却其也有与我国教育背景相适应的地方:我国法学采本科教育模式,法科生年龄、心智尚不够成熟,法学本科教育接下来还有更多深造、实践机会,等等。传统法学教育虽然不断在寻求改革和创新,不断加入实践课程的元素,但是,其在我国法学教育的主导地位依然稳固。诊所式法律教育至今也只是处在法学教育的“边缘地带”,如何在法学教育体制中定位,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研究诊所式法律教育在美国的发展历程会发现,诊所式法律教育也曾面临着相似的困惑,探讨过相似的问题:在1979年10月美国佛罗里达州举行的法律职业责任教育大会第二次全国大会上,会议的四个议题分别是:第一,“法学院和法律实践社会学”。第二,“大学中的法学院:在学校中学习理论还是远离专业实践?”第三,“法学院、美国律师协会还是法院:该由谁来说明在取得律师资格以前,法学教育该做说明?”第四,“大学四年加上法学院三年:学生实践应该代替七年之痒吗?”这四个议题某种程度上正是我国目前所需要回答的。

2.在高校与社会的定位。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发展不仅需要教育工作者们的积极努力和付出,也需要法学院乃至整个高校的支持和扶持,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诊所式法律教育已成为法学教育界与实务部门广泛联系的平台。甄贞认为:“诊所法律教育所具有的教学理念之一就是突破大学校园办教育,倡导诊所学生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诊所式法律教育推进社会正义的功能也得到广泛关注。但是,在其多重的价值功能中,诊所法律教育究竟是更侧重“技能之学”还是“正义之学”?应当更倡导其社会价值,还是更坚守其教育功能?在广泛的社会舞台上,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们是否只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诊所式法律教育推进社会正义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以一种教育的方式进行,它的主体是正在求学阶段的学生,同时,它还需要厘清与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与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关系。在社会正义推进事业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框架内,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角色难以定位,也就难以获得社会更高程度和更广泛的支持。

(三)高校实践教学中的困难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高校推行,其实践中也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经费问题、师资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制约着其在高校的普及和推广。

1.经费问题。诊所式法律教育天然地是一种高成本的教育模式,从其自身的特点来看,诊所式法律教育比传统法律教育需要的成本明显大很多,如师生比例更低,基本的设施投入和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学生实践所需的交通、通讯、餐饮等费用,诊所教师的工资,等等。诊所式法律教育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也曾面临过经费紧缺的问题,而成本难题则在我国尤其凸显。目前,我国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很大程度上是来自福特基金会的支持和赞助,但是,目前我国几百所法律院校中,只有17所“精英院校”接受了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而更多的则是在拮据的状态下艰难地在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正如诊所式法律教育工作者也指出的,单纯依靠福特基金会等外国基金的资助不是长久之计,如不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诊所式教育将很难普及,在非重点院校,这更是一个限制诊所式法律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同时,有学者也指出:“没有长期的经费支持,建立会产生对当事人的责任的真实当事人诊所是不负责任的。”

2.师资问题。师资问题是诊所式法律教育普及过程中的另一个很大的障碍,从目前来看,师资问题主要包括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以及教师的定位和待遇问题。一是质量问题。由于学生自身法学知识、职业技能的缺乏和社会经验的不足,“无论学生身在何处,他们必须置于教师的管理和引导之下”,这使得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老师显得尤为重要。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让一些传统法学教育的教师望而生畏,甚至望而却步。二是数量问题。从数量上看,诊所式法律教育由国外引进而来,其所需要的教师还有待培养,目前我国较为专业的诊所法律教师非常缺乏。三是教师的待遇和定位问题。美国的诊所法律教师队伍构成基本上是从法学院原有的教师队伍之外另行聘请有丰富实务经验并热爱法学教育的律师,而且大部分诊所教师是专职的。而在我国,目前的诊所法律教师基本上都是从原有教师队伍中产生,诊所法律教师除担任诊所课程外还兼任其他传统课程,这使得诊所教师工作量十分大,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也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学术研究及职称晋升。同时,诊所法律教师付出的大量隐形的工作难以计算,也常常使其面临相对不公平的待遇。如果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教师没有培养和激励机制,那么,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未来不容乐观。

三、对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可行性诊所式法律教育移植我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直有否定和质疑的声音,笔者认为,我国的确与美国的背景有许多方面的差异,但是,这不能成为否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理由。第一,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也与美国一样需要培养大量法律职业人群,也需要提高法科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其职业伦理,虽然没有成熟的职业共同体的推动,但自上而下的改革也是可行的,也能够反过来促进职业共同体的形成。第二,我国法学采本科教育的模式,学生的平均年龄比美国低,心智不够成熟,但是,我国大学生基本上都已成年,年龄在18到24岁之间,已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法学实践,承担社会责任。

而且,笔者从学生的角度观察,大学生普遍具有强烈的爱心、正义感和极大的实践热情,法学专业的学生尤其明显,这使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有着很大的需求和发展潜力。第三,转型中的我国处于急剧的社会变革之中,社会问题更为突出,且存在着数量较多的贫困人群、弱势群体。虽然我国已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但法律援助供不应求的问题十分突出,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其独特的社会正义功能而有其存在的社会价值。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标取向结合我国的背景,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目前来看更侧重于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目标,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讨也更多的是在法学教育改革的层面进行的,这与美国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社会正义价值的极大关注有很大差异。当然,我国并非不需要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也并非有很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但是,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的功能发挥方面有着制度、观念等各种各样因素的制约,很难成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导目标。基于以上分析,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主要还是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要的目标较为合适,更适应我国的实际情况,能够在弥补高校法学教育缺陷需求的同时,通过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困境突破要突破诊所式法律教育面临的困境,前提是对其自身作明晰的定位,根本上则需要获得政府、司法界、教育界等社会各界更高程度的认可和支持。学者赵珂分析指出:“只要我们能善于利用这些优势(诊所法律教育对教育改革的重大意义、诊所的教师和学生的极高热情等等),努力做好法律诊所教育的品牌,使社会都认识到诊所教育的益处和教育界对其的需求,诊所教育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便会迎刃而解,这才是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发展的最好出路。”

对于经费问题的突破,笔者建议:首先,诊所式法律教育要获得长远的发展和延续,需要获得所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其次,笔者主张诊所式法律教育与高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结合起来开展,用同一笔经费,形成双重的效果,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因此,笔者有一个创造性的提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可以分设一个高校法律援助基金,对高校的法律援助进行资助。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高校的社会责任,而且可以很好地解决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费问题,达到法学教育的超越与社会正义的推进双重效果。

有了官方制度化的支持,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费来源则会有长期的保障。再次,拓宽资金渠道,获得各种来源的经费支持———继续获取福特基金会等各种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并获取社会各界的资助,从而能够在制度化的经费之余起到补充作用,有时还能解决许多暂时的困境。超级秘书网

对于师资问题的突破,首先,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师进行定位。从我国情况来看,专职的诊所法律教师的模式并不十分适合我国,而兼任传统法学课程与诊所课程的模式更容易为教师所接受,也更贴近我国国情,因此,采用综合型教师模式较为适合。在此基础上,法学院可以积极呼吁律师界的参与,并获取法官等的支持,让法律职业共同体充分参与到法学教育中来,这同时也是对我国未来法律职业共同体建立的一种推动力量。其次,加强对诊所法律教师的培训,以及诊所式法律教育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以培育更壮大的诊所法律教师队伍,解决诊所法律教师的质量问题。再次,建立对诊所法律教师的激励机制:对诊所式法律教师的工作进行合理公正的评估;加强诊所法律教师的工资晋升待遇,如使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工作成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一个加分点等;还可以考虑设置一个或多个诊所法律教师专项奖,奖励那些为诊所式法律教育作出突出贡献或获得良好评价的教师和工作者。

[参考文献]

[1]甄贞.中国法律诊所教育的现状与未来[A].郭峰.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实践教学———“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研讨会”文萃[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Adopting,Adapting.ClinicalLegalEducationAndAccesstoJusticeinChina[J].HarvardLawReview,2007(6)

[4]左卫民,兰荣杰.诊所法律教育若干基本问题研究[J].环球法律评论,2005(3)

篇3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8-0006-01

孝道作为道德的一种形式,其产生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而重视孝道教育在当今儿童启蒙教育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孝道的起源,孝道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地位,孝道缺失的现状以及孝道缺失的原因分析这五个方面来论述孝道文化在21世纪的今天复归的必要性及其在当今儿童启蒙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一 孝道的起源

文化学家认为,人类社会的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是其他各种文化现象共同影响和作用的结果,因此它的成因、功能以及规律还得从文化之间的关系中去加以寻找。孝道的发生发展最早起源于先秦,这与当时那个时代的文化结构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先秦家庭组织为父系制家庭类型,而且规模庞大,在社会及政治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这是孝道发生发展的基础。而宗教、法律在史前时期长期处于欠发达状态,相反礼仪风俗却得到了充分发展,这决定了庞大的家庭组织只有依赖于道德的力量才能得以维持和巩固,正是在当时社会家庭组织类型、结构、地位,以及社会组织力等方面共同影响下,以父亲为一家之主,后辈无条件尽孝的孝道文化便得以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

二 孝道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

20世纪早期的许多学者都将孝道视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这正是比较了中西文化的不同之后得出的正确结论。国学大师钱穆曾指出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古典童蒙读物中孝道的内容占据了重要组成部分。孝道哲学之父谢幼伟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梁漱溟则将“孝”列为中国文化的第十三项特征,并指出中国人的孝道不仅闻名于世,色彩最显,而且堪称为中国文化的“根荄所在”,所以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

三 孝道缺失的现状

然而,当今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十分丰富的今天,青少年秉承孝道现状却不容乐观,孝道的缺失,说到底是文化底蕴的缺失。当下的父母对孩子可谓是疼爱有加,竭尽所能,把一切最好的事物都给孩子。伴随着房奴,卡奴的出现,网络新词孩奴也应运而生。孩奴是对当今许多独生子女父母为子女忙碌,为子女挣钱,而失去了自我价值体现生活状态的一种形象的概括。很多时候父母的付出却并未换来子女的孝顺。在我国城乡不同的家庭结构中,青少年存在着不同情况的孝道缺失。在城市里“421”家庭结构较为普遍。6个大人爱着一个“小皇帝”,可谓是“爱幼有加”,有的已属溺爱。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却往往忽视了对孝道文化的灌输。青少年因此很容易产生以自我为中心,淡化亲情回报,对人冷漠,缺少社会责任感的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孝道的缺失就成为了必然。现在许多年轻人关心父母,尊敬老人的意识相对较差,究其根源,则是由于童蒙时期孝道教育的缺失。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上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仅在城市,农村也普遍存在着孝道缺失的现状。我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家庭子女多的现状,父母对子女的孝道教育相对滞后,家庭中子女多因家产之争出现矛盾,导致老人得不到很好赡养的情况举不胜数。

四 孝道缺失的原因分析

当今我国出现城乡孝道缺失的现状,问题的关键在于每个孩子儿童启蒙时期的孝道教育。童蒙时期是每个孩子孝道观念的萌芽和养成时期,是孝道教育的关键时期。童蒙孝道教育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重视。当今社会孝道缺失的现状正是由于这三方面的忽视所导致的结果。

1.家庭孝道教育的忽视

21世纪这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时代导致了当今社会的父母把关注的绝大多数注意力投入到孩子的升学和就业问题上,只要考试过关,只要能拿高分,只要课业成绩优秀,并不太重视孩子的孝道教育问题。当今社会的现状是,在孩子小的时候,只要孩子愿意学习,愿意去上培训班,愿意完成作业,绝大多数家长会迁就孩子的一切也许不合理的要求。而且,家长们,为了迎合所谓的高分教育,大多数给孩子买一些教辅书籍或是培优书籍,以期孩子的成绩能有一个快速提升,而忽视了对孩子传统孝道文化的熏陶,树立孩子的重孝意识。

2.校孝道教育的边缘化

在中小学校当中,虽然也提倡尊师重道,但人文道德教育之师和其所传之道,在科技理性和工具理性占统治地位的大环境下和升学考试的压力下,已经不知不觉地被边缘化,使学生难以树立道德养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儿童学校教育中孝道这一十分重要的道德教育内容只占了很小的比例。学校教育中以书本教育为主,而当今最普遍的儿童教育人教版书籍中则主要是以识字认字为主。对于孝道知识的传授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文章谈及与之有关的知识。小学一二年级孩子的课本中有关孝道的知识几乎没有。这就给儿童最关键的孝道文化习得时期造成了巨大的教育空洞,不利于中华孝道文化的传扬。

3.来文化的冲击

穿“耐克”鞋、吃肯德基、看日本动漫……时下,从众多孩子的言谈举止、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中,可以窥察到外来文化的熏染力度。而在儿童的课外阅读方面,卡通片、口袋书、漫画书……众多舶来品涌进孩子们的生活,而在中小学生课外阅读中中华经典的比重几乎很少。据一项不完全调查统计,在各地的书店里,孩子们扎堆的多是日韩、欧美以及国内的快餐化图书,中华经典乏人问津,更别提受到古代经典文化孝道方面的培养和熏陶了。文化的开放是件好事,它让我们在一个更加开阔的环境中交流思想,但一个民族脱离自己的文化基因而丢失主导性格,怎能从容应对国际竞争的挑战呢?不仅如此,当代童蒙读物中大部分灌输给孩子的是想象力和创造力方面的只是,忽视了对中华孝道文化的传播,这也是孝道缺失的重要原因。

五 结语

孝道是中化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足以证明孝道对于人类道德品行培养的重要性,在儿童启蒙教育中孝道灌输的重要性。

然而不幸的是孝道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华传统美德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并没有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而不断深华扩展,发扬光大,而是在社会演变的潮流中,外来文化的冲击下渐渐变得黯淡无光,失了曾经的风采。现代教育,偏重技能灌输、功利和考试,以至于在世界文化讯息的冲击下,新生代渐渐远离了独立思考能力、评价能力和深度思想,这怎能不令人担忧。孝道是中华文化的经典。经典是我国民族文化、民族智慧、民族心灵的庞大载体,是我们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基。也是几千年来维护我民族屡经重大灾难而始终不解体的坚强纽带。启蒙时期是儿童道德养成最关键的时期,在当今儿童启蒙教育中复归中华孝道文化,重读中华经典童蒙读物,加强孝道方面的熏陶,使孩子从小就树立重孝意识,并在成长中一步步实践孝的德行显得意义深远而迫在眉睫。我们要及时采取措施,不能任此文化遗产在下一代消失。

参考文献

[1] 孔子.孝经[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 杨伯峻,吴树平今译.论语今译[M].齐鲁书社,2009

[3] 张云风.二十四孝[M]. 三秦出版社,2000

[4] 夏初,惠玲校释. 蒙学十篇[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篇4

 

一、教学行为的概念界定

什么是行为?现代汉语词典把行为定义为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把人与动物对刺激所做出的一切反应都称之为行为。格式塔派心理学家认为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外部活动。伦理学家认为,行为是基于自由意志的动作;生物学家认为,行为是指可以观察到的肌肉和外分泌腺的活动、身体某部分的运动。本研究认为行为是思想的表现形式,是在一定的思想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外显活动。

什么是教学行为?施良方认为:“教学行为是教师引起、维持或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也就是教师为了促进学习者完成学习行为而进行的支持性、服务性、指导性的活动总和”。教师教学行为可分为教学准备行为、主要教学行为、辅助教学行为、课堂管理行为和课堂教学评价行为。[1]本文研究的教学行为是指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或意图所采用的一系列问题解决行为,是在教师自我监控下的一种优化选择的技术,是教师素质的外化形式。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都会通过教学行为体现出来。同时,学生也是通过教师的教学行为,来理解教师的要求,从而掌握知识,发展能力的论文格式模板。

本文所研究的课堂教学行为的问题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采用的不符合教学规律的优化策略,违背教师基本素养的,不符合教师职业的角色期待的,对学生身心产生消极影响的,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自身心身健康的不当行为。

二、当前高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大量的课堂观察和师生访谈,发现当前高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问题突出体现在讲述行为、讨论行为、提问行为和指导行为等四个方面。

(一)讲述行为问题

讲述行为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是教师在课堂上最常运用的一种教学行为。具体来讲就是教师通过语言连贯地向学生呈现知识、说明知识,并使学生理解知识,学生则通过倾听、思考、理解所讲的内容达到学习的目的的的一种课堂教学行为。

笔者随机抽取了某高校的20节课来分析高校教师课堂教学中的讲述行为。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笔者发现,在当前多数高校教师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背景下,教师在一节课中所讲述的时间与传统的课堂相比,有所缩短。大多数教师改变了以往“满堂灌”“一言堂”的课堂形式,留给学生自主学习、讨论、交流的时间开始增多。但是通过观察,笔者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教师把握不好讲述的时机,课堂上该讲的不讲,不该讲的却滔滔不绝;一些教师误把计算机等同于多媒体,错误地认为多媒体可以代替教师做一切,让计算机从头到尾地“唱戏”,忽视教师的讲述;一些教师的讲课明显收到了计算机的束缚,原有的教学风格也无法体现,课堂气氛拘谨而不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效果很不理想,甚至出现由原来的“人灌”到现在的“机灌”的情况。

(二)提问行为问题

课堂教学提问是教师经常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优化策略,是启发式教学的主要手段,同时又是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教学行为。课堂提问的功能主要有:检查知识、温故知新;激发学习兴趣、引起无意注意;开阔思路、启发思维;活跃气氛,增进感情、促进课堂教学和谐发展等。

笔者对随机听取的20节高校课堂中的教师提问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高校教师课堂提问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1.从提问的问题类型分类看,教师重视事实型的问题,轻视推理型与评价型的问题。还有一些课堂提问与课程内容无关,仅仅是为了维持课堂秩序或提醒那些精力不集中的学生。

2.从学生回答问题的思维来看,绝大多数问题学生仅凭记忆或照教材读就可以回答,25%的问题是让学生回答“是”与“否”“有”与“无”等封闭性的问题。

3.不能关注所有的学生。要么让举手的同学回答,要么故意让不举手或者是让那些没有遵守课堂纪律的同学回答,更有甚者有5%的问题是教师先叫起一个同学然后再提问题。

4.教师提出问题后,给学生思考、讨论的时间和空间普遍不足。有些老师能够提出一些学生感兴趣的、能引发学生积极思考的问题,让学生讨论,但是由于师生地位不平等、教学时间分配不合理等原因,使学生无法思考、讨论充分。

5.学生回答后,有53%教师对于学生迅速而坚定的正确回答,基本上都能表示肯定,必要时也给予了表扬,但是只有少数教师对学生的正确回答进行了进一步探究,或追问一个问题;对于学生不正确的回答或不回答,只有极少数教师给予批评,同时很多教师是叫另外的学生来回答;能够对学生的回答进行总结、归纳的也是少数教师。

(三)讨论行为问题

课堂讨论是指在教师的主导下,师生围绕一个主题开展课堂讨论优化策略,可以个人准备、自由发言,也可以分组讨论、准备、选派代表发言,也可以分配指定人“主讲”,大家进行评论质疑。课堂讨论对于有效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调动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思维活动的有效性、培养交流和表达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课堂教学中高校教师的讨论行为存在以下问题论文格式模板。

1.从讨论的时间来看,课堂讨论持续的时间有些短,有的给学生仅仅两三分钟时间,学生还没说上两三句话就草草收场。

2.从讨论过程中教师的辅导行为来看,有些教师组织学生讨论流于形式,为讨论而讨论,设定的讨论主题很多没有实际的探讨价值,缺乏认真的设计和思考,有些不需要讨论的问题,也在组织讨论。在小组合作讨论学习操作过程中,教师应是“咨询者”“顾问'“参与者’’的角色,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可是有60%以上的教师一直站在讲台上看笔记或准备后续教学活动之类的,或自己看其他的东西,没有深入全班讨论或小组讨论中去。讨论结束时,教师还要作为一名阐述者补充完善学生的观点,作为一名总结者,在学生交流的基础上进行概括性的总结。引导学生对讨论进行回顾,既有把正确的结论凸现出来,又要肯定学生讨论中迸发出来的思想火花。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优化策略,70%以上的教师只是对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简单评价,或忙于赶教学进度,很少关注学生的反馈信息。

3.从学生的个体行为来看,学生的参与度不高,将近30%的学生游离于小组讨论之外。如乘机聊天、吵闹或做些别的事情等等。60%以上的学生是在按照要求讨论。

(四)练习指导行为问题

练习指导是教师指导学生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巩固学习成果,帮助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和促进学生思维能力发展的一类主要教学行为。当前课堂教学中高校教师课堂练习指导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1.从布置作业的目的来看,40%的教师下课前不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在布置了作业的教师中有近30%没有明确的目标。

2.从作业任务清晰度来看,60%的教师没有明确的练习任务和步骤要求。

3.从作业与学生情况的适恰度来看,80%的教师都是布置统一内容的练习,仅只有20%的教师安排不同层次的作业,让学生自主选择。

4.从教师的调控来看,几乎所有的教师都在布置作业后离开教师,学生练习过程中出现困难时,很难得到帮助和支持。

5.从教师对学生的练习反馈来看,只有17%的教师对学生的作业及时批改、讲评;80%以上的教师都不能对学生的作业及时给予反馈。

三、高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问题的优化策略

(一)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价值观

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是高等教育追求的理想的价值目标,也是高校教师教学应当体现的价值取向。高校教师实施教学的核心理念就是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反对权威主义和精英主义,要求课程应该使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在这种理念下,我们倡导的高校课堂应该是这样的。课程核心从静态知识型转向动态生成型优化策略,重视师生对课程进展的真切体验与感受,主张师生对所经历课程的自我解读。教师在平等对话中与学生共享知识,分享理解,在课程开发和创造性实施中施展个性,体验专业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教育幸福;学生则在合作、研究和探索求知的过程中,展示其独特个性,体验作为课程教学的共同创造者的成长经历。课程评价从关注学生,“认知多少”到关注其在原有水平上身心发展的状态前景,不偏重结果而更重视过程,不偏废知识技能而更重视心智、情感和价值态度,凸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本真意义上的教育功能论文格式模板。

(二)重视对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

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是通过各种方法,对教师教学行为过程的效果进行判断以改进行为的一种评价。常用的教师教学行为评价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社会评价法。教师教学行为的社会评价指社会作为主体对教师行为的评价,如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和教师接触较多的人员的评价。2.集体评价法。教师教学行为的集体评价指评价者所在单位或教研组的同事的评价。这种评价方式是以教师集体的形式对教师行为进行评价,因而又称同事评价。3.自我评价法。教师教学行为的自我评价指评价者对自己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即通常说的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自我总结和检查。教师教学行为的自我评价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一是成败比较法。就是将自己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授课情景下教学的成败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原因,以求改进的方法。二是教学后记法。就是在上完一节课后,教师要记下这堂课中教学的成败及其原因,特别是反思失败和原因,并将所得的经验运用到以后的教学之中的方法。4.学生评价法。教师教学行为的学生评价指评价者所教授的学生对评价者的评价。

(三)提高高校教师教学行为自我反思的能力

教学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职业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在职业中所做出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反思的本质是一种理解与实践之间的对话,是这两者之间的相互沟通的桥梁,又是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心灵上的沟通。[3]教学行为优化的自我反思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要素优化策略,也是优化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策略。教学反思是指教师借助行动研究,不断探究与解决自身和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工具等各方面的问题,将学会教学与学会学习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教学的合理性,使自己成为学者型的教师的过程。[4]高校教师在教学后即时的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能提高个人的自身素质,生成实践性智慧,并将反思成果用于指导实践,实现教学行为优化,帮助教师从习惯性课堂教学行为中解放出来实现超越。反思包括对自己的教学行为、教育理念、教学活动、自我角色以及与他人的关系等的反思。通过反思,高校教师可以不断地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形成自己对教学现象、教学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创造性见解,使自己真正成为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主人,提高工作的自主性和目的性,克服被动性和盲目性论文格式模板。

(四)应更加注重尊重大学生的个性差异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2]并在此基础上由破而立,提出一系列旨在鼓励课程生成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建设性教学策略。但是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还处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下,这不仅培养不出国家亟需的杰出人才和创新人才,还可能断送中学课改来之不易的成果。高校教师在实施教学时,应更注重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在教师引导和帮助下主动、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的差异性,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还要不失时机的创设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和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高校课堂“尽可能充分地释放学生个体多向探索的潜在激情和敢于突破陈规的思想个性优化策略,只有当学生真正作为课程主体之一而全方位、有深度地介入课程的学习中去,课程发展的多元化和个性化才能真正达成。”

(五)应更加强调课程的生成性和开放性

高校课堂教学应更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即教师要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学生则要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和发展。从而有可能使同一学科内容在不同课程主体参与和塑造下呈现出个性化的课程形态。教学过程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和非预期性,使课程发展突破其预期目标和既定计划的限制而走向创造、开放与动态生成。教师作为课程创造者、开发者之一,不断捕捉、判断、重组课堂教学中从学生那些涌现出的各类信息,推进教学过程在具体情境中的动态生成,从而使自己每天进行的教学实践都成为研究性的改革实践,成为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的实践。师生双方共同参与课程,建构课程,并在此过程中真正感受作为课程的共同创造者的欢乐,提升自我在课堂教与学中的生命质量。只有这样,高校课堂才能成为大学生个体学会不断地、从不同方面丰富自己的经验世界,实现个人经验世界与社会共有的精神文化世界沟通和富有创造性转换的大舞台。

参考文献

[1]施良方.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46.

[2]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EB/OL].edu.cn/20010926/3002911.shtml,201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