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9 09:27: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行政文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行政文化论文

篇1

1.协作文化对电子政务绩效的影响。协作文化主要是指政府机关中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意愿和主动性。在分析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产生的碎片化治理以及协调、整合问题后,希克斯认为只有跨越组织边界的协调运作,才能真正解决职能交叉的问题以及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8]对外,协作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需求。在经济和信息化都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呈现出多元性,政府部门面对的问题比以往更加复杂,仅仅靠某一个职能部门很难独立解决,需要多部门的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办公。对内,协作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需求。随着大部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化,重组后的政府部门流程需要进行重新的梳理和重组,有更多的信息需要进行整合与共享,这就意味着需要建立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协作。政府部门的协作主要表现在跨部门成员协作、信息协作、流程协作。如果政府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合作的意向,不仅使行政效率大大降低,也严重损害了全局利益与社会公共的利益。[9]资源共享、协作工作不仅能更好的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与服务的职能,更是基于网络协作模式的电子政务最高水平。[10]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假设H1:协作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有影响

2.效率文化对电子政务绩效的影响。效率文化是指在日常办公中,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或工作作风是否体现了效率的原则。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而言,高效率就意味着做决策要及时与果断;对普通公务员而言,高效意味着工作主动与快速敏捷。新公共行政学的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实用的或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试图找出下列两个问题中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一,如何才能够利用可用资源来提供更多的或更好的服务(效率)?二,如何才能够以更少的资金来保证我们的服务水平(经济)?”[11]效率文化是行政文化的核心内容,因为效率反映了一个政府部门对资源的利用状况、管理水平和质量,高效率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提出“企业化政府”的概念,认为政府行政在于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多的政府产品。可以考虑在政府部门中强调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并引入竞争机制来获得高质量的公共服务。[12]电子政务的实施带来的数据化、电子化以及政府文档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能够减少传统繁琐、重复的手工操作;同时电子政务所包含的流程重组在组织结构上删除了冗余流程、将传统的串联流程优化成并联流程、用电子化取代手工流程,使得政府部门处理业务更加快捷合理。这是电子政务带来的政府高效运作的技术基础,但如果政府机关中决策时优柔寡断、处理事务时扯皮推诿,行政文化中缺少效率文化,将会对电子政务带来效率的提升造成阻碍。低效率文化不但会直接产生政府运作的低效现象,同时还会增加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沉重包袱。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假设H2:效率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有影响

3.法治文化对电子政务绩效的影响。法治文化主要是指政府公务人员是否具有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文明的法治生活方式。[13]法治文化是政府实现和谐管理的核心文化,[14]政府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充当着调节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角色,必然要求公平与正义。只有严格执法,根据制度行事的行政过程才能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正义与公平。电子政务带来的另一个变化就是信息的公开与透明,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越来越大。如何公开?哪些可以公开?哪些必须公开?这些都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法治文化以价值观、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为表现形式对政府公务员执法观念、行为等产生影响,而公务员作为电子政务实施的主体,主体的观念、行为必然会影响到电子政务绩效的高低。通过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假设H3:法治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有影响综上所述,本文形成以下研究模型:

二、行政文化对电子政务绩效影响的数据分析

(一)样本选取及问卷结构1.问卷结构。本次问卷设计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在职时间、职务、工作性质及单位名称;第二部分:行政文化对电子政务绩效的影响。包括:协作文化、效率文化、法治文化和电子政务绩效的测量。2.样本基本情况分析。本研究根据便利抽样的原则,共回收调查问卷357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299份。调查对象分别来自长株潭地区各级政府部门,样本基本情况分析如下所示(表2)。

(二)问卷信度分析本论文采用的分析检验方法主要是PLS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使用的软件是SPSS19.0以及结构方程软件SmartPLS2.0。一般说来,信度检验用Cronbach''''sAlpha和组成信度来检验。Alpha值一般要大于0.7,组成信度一般为0.7。本论文的Alpha最小值为0.6573,组成信度的值都大于0.84以上(表3),说明问卷有足够高的信度。

(三)问卷效度检验收敛效度检验,当测量题目对于它们所测量的概念之因子载荷大于0.5时,显示各题目与各潜在变量之间的关联是明显而稳定的,具有较好的收敛效度。本文的潜变量的因子载荷见表4。可以看出,各个概念题目之间的因子载荷都大于0.7的标准,说明测量项目对于潜在变量之间的有很强的相关性。区别效度检验,当两个概念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小于该概念的平均变异抽取量(AVE)的平方根时,显示测量模型中各个概念之间的问题的确彼此相异,具有较好的区别效度。表5是各个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矩阵,对角线为相应的潜变量的AVE的平方根。从表中可以看出问卷都具有较高的区分效度。

(四)结构模型的检验对于PLS结构方程,一般我们考察的指标是AVE、R2、路径系数以及T值。其中路径系数是以Bootstrap法(1000Resample)来检验其显著性。原始模型的评价首先,AVE这个指标表示用潜变量的方差解释相应的显变量方差的百分比,一般认为AVE指标应至少大于0.5。本文中全部大于0.5(表6)。表明各个潜变量对于显变量的解释程度是至少达到了50%以上。其次,通过R2值可验证结构模型与实证数据的契合度,表明内部关系的预测能力。R2大于0.66是比较好的结果,0.35左右算是一般。本研究R2分别是电子政务绩效(0.2848)接近一般水平的0.35。说明了本论文的模型结构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不是很强。原始模型参数检验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协作文化(0.279),法治文化(0.232)说明模型整体解释能力还比较好。但“效率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影响不显著,因为T值小于1.96。说明构建的理论模型中这两个潜变量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因此,本文的原假设中H1、H3得到验证,H2假设并不成立。模型的路径系数及T值见表7所示。综合上述模型分析,在协作文化、效率文化、法治文化与电子政务绩效三者之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协作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有显著影响法治文化于电子政务绩效有显著影响效率文化对于电子政务绩效影响不显著

三、结论解释及建议

篇2

一、晋商文化的形成晋商,称雄于亚洲数百年,在世界经济学史上可与意大利商人相媲美。晋商最早出现于古代晋国时期,是中国最早的商人,发迹于15 世纪末的明初,在 16 世纪 70 年代的明仁宗年间进入鼎盛时期,形成了一个地域性的商帮,到 19 世纪 70 年代清朝光绪年间达到辉煌,贸易做到了欧洲,他们是当时国内势力最大的商帮,在国际贸易中也是实力雄厚的商业集团。晋商的商品经营(如绸缎庄、茶庄、颜料庄、布庄等)和货币经营(如票号、账庄、钱庄、当铺等)相互渗透,相得益彰。晋商的兴衰历经了五百多年,在这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晋商既是一个历史时期的代名词,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文化内涵,对山西商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文化财富。

晋商文化是晋商在特定的发展过程及经营实践中凝结起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念,它是山西商人在从事商业活动中将山西黄土文化与塞外文化相融合所创造的经营经验、商行制度、商业道德、商会组织等精神财富的综合。它具有自己的特性和个性,对外是一面旗帜,对内是一种向心力。

晋商之所以称雄于世,就在于他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晋商文化贯穿到经营和组织管理之中,使晋商文化成为其实践活动中最活跃的内在灵魂。晋商文化把传统的儒家文化精髓仁、义、礼、智、信渗透到整个晋商的精神世界,成为他们的灵魂,指导晋商经营管理活动。晋商文化可以主要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道德上,义利诚信。晋商挟信义而经商,不畏艰难,辗转千里,输万货以为人,赢百利而利己,逐渐形成义利并重、义利统一的商业价值观。他们崇尚信义,在其重商立业的创业思想指导下,在义和利的问题上,有其独特的理解和行为规范,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代中国,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孔庙、关庙,而很多关庙由山西商人所建。关庙作为祀奉关云长的地方,之所以被山西人百般信崇,均在于信义二字。晋商反对采取卑劣手段骗取钱财,宁可折本亏赔,也要保证企业信誉,使得各地百姓购买晋商商品,只认商标,不还价格。

(二)在管理上,竞合相融。他们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眼光敏锐,审时度势;积极主动,适机而上;协调关系,增强友谊;既能与人宽容共处,和平共事,又能让利经营,薄利取信。博大宽厚是晋商文化的底蕴所在和晋商群体赖以兴旺发展的精神支柱。胸怀宽广,眼光远大,使晋商具有在商海中游刃自如、审时度势、洞察机遇的锐利眼光;敏于观察商情,捕捉战机,采取主动,适机而上,乘势获取战果的机智头脑;宽厚待人,以义取财,以利厚人,增强友谊,在化解业务纠纷和协调师徒关系方面展现出大家风度。

(三)在思想上,和谐兼容。晋商信奉和气生财,重视与社会各方的和谐,在内部,相互信赖与忠诚,体现了择人委任唯贤是举的导向性和激励人、凝聚人、用好人的思想,注重发挥经理、掌柜的潜能和智慧,使经理、掌柜在工作中自我塑造,发挥垂范效应,把自己的行动与票号经营目标有机联系起来;在外部,尤其在同业往来中既保持平等竞争,又相互支持和关照,既能与人宽容共处,和平共事,又能让利经营,薄利取信。晋商精心选择各帮商人自己比较固定的商路和经营地域,各行其道,分区贸易,各帮绝不一哄而上。晋商还互相指定同行为相与,相与间都是经过了解,认为可以与之金钱往来的同行。同是相与,必须尽量互助,即使无利可图,也要善始善终,不中途绝交。

(四)在经营上,勇于创新。勇于创新是晋商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晋商首创人身股分配制度,员工没有资本,可以凭人力资本入股享有人身股,与东家的资本股银股同等分红。人身股从二厘开始,顶二厘的员工只能管点杂事。顶三四厘者可在柜台上应酬买卖,但重大事宜尚难做主。顶到五厘以上者行情一听就明,生意能否成交一语定夺。顶到七八厘者便成了行家里手,或来往于总号、分号之间,盘点货物,核算亏盈;或奔波于天南海北,拍板大宗交易。

顶到九厘者,已是花甲白领,日常营业一概不管,专事重大决断。若决策有误,不仅给商号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到这些元老个人的声誉和利益。这一制度营造出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良好氛围,营造出尊重人性、尊重个性的氛围,充分激发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培养了员工爱票号如家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同时这种制度将个人的名利与企业机制结合起来,责权利相统一,使得票号内部各方面的人员都能够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篇3

因此,影响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因素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其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能否最大化的发挥出高校师生的力量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高校师生和职工是否愿意接受相关的安排,也就是是否愿意主动配合相关的工作计划,其主要针对的是高校师生和职工的主观因素。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上述两方面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也就能够达到促进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提高的目的。首先,随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校园内将会形成一种正面积极的氛围。这种氛围不但包含有求知、上进等正能量,还能够在高校校园内凝聚成一股强的向心力。一所优秀的高校,其校园文化的建设必定是成功的,学校的师生不但拥有极强的能力和素质,其价值观和思想观也有某种共性。简单地说,优秀的高校校园文化能够影响到高校师生和职工的心理,使其产生较为相近的价值观,即集体荣誉感。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对师生和职工的凝聚力不可忽视,也就能够引导其共同参与高校的建设工作。因为集体荣誉感的影响,高校师生和职工自然愿意加强校园的建设,并且以能够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而自豪。基于此,当高校师生与职工拥有这种意识和理念后,师生与职工也就愿意主动的配合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简单地说,高校行政管理也就能够得到师生和职工的主动配合,也就能够更好的发挥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进而更好的调动各种资源,更好的完成高校的工作任务。其次,随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校园内的不良风气也将得到遏制,并且充斥着正能量。最为明显的是高校的学风建设,据调查我国部分高校中学习风气较弱,使得学生在校主动学习的动机缺失,进而导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低,学习的质量和效率也较低。这种不良的学风不但影响到高校学生,其对于高校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在一所没有学习风气、没有上进态度的学校中,其自身的学习动力也将逐步磨灭,这也有力体现出环境对人的重大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校园内的学风被端正,学生也都怀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这种精神和校园气氛能够感染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校园文化的渲染,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也会产生不断奋斗、主动学习和不断进取的主观情绪。基于此,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才能够主动积极的参加培训,并且充分利用闲暇时间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简单地说,在优秀校园文化的影响下,高校内的教师、学生和职工都将受到影响,并且共同进步、共同奋斗。这就能够帮助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也就从另一个角度提高了其所制定的行政管理计划和制度的有效性,进而提高了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校园文化建设能够打破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和理念

另一方面,从当前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问题来看。缺乏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精神,只是死板的按照规程制度进行管理,也就失去了管理的灵活性,无法有效应对突发的情况,也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高校行政管理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初期,为了体现这种严肃性,高校只能通过强制硬性的规章制度来达到目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越发完善,并且已经形成了清晰完整的管理流程。这就导致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被逐步固定,也就形成了当前的现状。其次,在长期的工作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发挥,也就被逐步削弱。在这种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在逐渐消除。两方面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点,即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识没有达到相应层次。一方面,行政管理的领导层的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提高,也就没有意识到打破传统管理的模式和理念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自然也就无法在管理中得到发挥。随着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其能够有效针对这一现象进行解决。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场所,高校内的教师不但代表了我国教育界的重要力量,校内的学生在能力、基础和意识方面也代表了较高的水平。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内的气氛更加活跃,教师和学生的思想也更加先进。同时,加上高校内较为宽松的学术气氛,也就更有利于创新精神的传播和发展。基于此,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非常容易成为校园文化中的一种。如上文述及,校园文化不但对学生有极强的感染力,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随着创新意识在高校内的传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也就受到感染,进而产生一定的创新意识。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校园文化将推动高校领导层的改变,使其在工作意识、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变革,其中自然包括高校的行政管理。基于此,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制度等方面都将被改革与创新,也就打破了传统行政管理的限制。因此,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就更有活力,更能迎合时代的变化与发展,最终提高效率和质量。

三、校园文化能够对师生产生激励和约束作用

最后,从校园文化具体的作用来看,其能够对高校师生和广大职工产生强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这就能够从主观的角度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体地说,校园文化对校园中每一个人的影响和制约正好与管理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功能相吻合,因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一种新型的学校德育模式,其能够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首先,通过校园文化的建设,其能够发挥的是一种导向和宣传作用。经实践调查研究发现,造成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师生的不配合,而是由于师生对相关工作的目的和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因此从主观上忽视了该项工作。基于此,通过校园文化的导向作用,高校就能够利用校园文化来传播行政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并引导师生最大化支撑行政管理的工作。在此基础上,高校行政管理的工作目的和内容才能被师生了解,进而得到落实与贯彻。其次,校园文化能够对师生进行激励和约束。当师生配合行政管理工作并促进高校进步时,师生会产生自豪感和荣誉感,也就起到了激励的作用。反之,师生就会感受挫败,这就能够对师生的言行进行约束。由此可以看出,校园文化的建设能够影响到师生的言行,最终达到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的目的。

篇4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演变科学化走向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因此,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管理的演变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的。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泰罗在其《科学管理原理》中指出,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这使人们对科学管理开始关注,特别是现代行为科学的诞生,为管理注入了新的心理因素,而系统论的发展,为系统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此时,以梅奥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管理不仅仅是追求有序化、合理化,同时也追求人的需要的满足,而且谋求管理的整个系统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管理的科学化问题。

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明确行动的目标,且交代每一个行动的操作步骤,而目标管理仅需对被管理者明确目标及其工作要求,具体步骤由被管理者、操作层次的人自行解决。当然,不同的被管理者应运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过于落后了。

其次,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系统论中的结构——层次——功能理论开始在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同人员结构的系统(单位)要运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层次的管理者仅仅关注战略性决策,而日常程序性决策都授权于低层次管理者操办。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径不一样,其控制力、监督能力也不一样。

再次,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管理者注重对管理“柔性”因素的控制如管理风格、沟通、文化等。

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传统的管理强调对被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的对称即所谓的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表扬的手段、树立典型的效应来带动一批人前进,不谈忧患,不提危机,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过度,产生惧怕心理,影响工作及效率。危机管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其独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说明危机管理具有独特功能。更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危机管理似乎有演变为一种经常性管理模式的趋势。如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管理中强调“最好的软件公司离真正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正是有这种危机管理技能的运用,微软公司才会日益强盛。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而且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的兴起等。鲶鱼效应是指在一批沙丁鱼的远途运输中,如果掺入几只凶猛的鲶鱼,反而会使沙丁鱼的死亡率降低,这是因为有了逃生的竞争,使沙丁鱼游动频率增高,从而生存力增强。同样,在管理中,如果多引入一些不同类型的人才,则会使单位的生命力愈加旺盛,这破除了传统的“一山难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几十块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容量取决于最短一块木板。这给管理者的启示是: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其实是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管理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而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带领组织成为持续学习型的组织,摆脱单纯的模仿,且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具有共同的愿景,一个单位、组织才会生机勃勃,不断发展,不断拓展成长空间,不断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现行行政管理的误区剖析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甚至将其作为管理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明显的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

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可替代科学决策,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任务布置了,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措施等于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仅仅是收费吗?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所为,这是将管理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

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决不是一喝了事。管理既要协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使二者利益、愿望与目标等大体相一致。做到上下同心,形成组织的凝聚力。要协调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最终目标与近期目标之间的关系。也要协调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还要协调被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达到1+1>2的系统功能效应。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一味多订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是需要监控、需要调研的,这都是管理的题中之义。制定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新时期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走向

决策的科学化。作出一项正确而充分的决策,有赖于准确而充分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动力机制去刺激决策付诸实施。传统的管理以领导者“拍头脑决策”为主,凭经验、凭主观决策,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决策的动力机制,健全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

办公的自动化。办公系统是决策系统与操作系统的衔接环节,是落实决策的重要一环。制度、决策的落实在于执行,它涉及到办公环节的启动,传达贯彻、督办决策的实施到位。传统管理中的这些环节都已齐备,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现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办公自动化技术,成倍地提高政务效率,建立督办网络体系,使事中、事毕都存在可测性与可控性,使决策者、管理者随时能得到确切、全面的信息反馈,以便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篇5

不同行业的企业有着不同风格特征的公司治理文化,而企业独特的公司治理文化又决定其进入新行业新领域的成败。因此,对公司治理文化行业特征的研究,不但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公司治理文化与企业行业选择的相互影响

1、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行业选择的影响

(1)行业结构需要一定的管理技术系统支持,这个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否切合,直接影响企业在行业中持续 发展 的技术能力。行业选择之所以要考虑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相契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所选择的行业的管理技术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切合,它就很难为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者等公司治理的参与成员所接受和学习,行业优势也会因此而难以形成。

一个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是参与公司治理的成员所拥有的经过反复整合已经模式化了的行事方式,这种方式过去曾卓有成效地适应了一定的生存环境,经过长期相传,又形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东西。在这个模式化的体系中,包含着一定特质的管理技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了一定的治理文化。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仅是指物质的管理工具,而且是指特定的管理 艺术 。每一个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技术系统都有某种独特的素质,我们所说的模式化的东西,就是指这种特质。它的稳定性表现在:即使人们具体使用着的管理工具改变了,它还会继续存在于新的管理工具当中;甚至当人们采用其他公司治理文化传来的管理工具时,这种模式化了的特质也会借助其文化的惯性力量体现在其采用的过程中。

正是由于一个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具有这样的整合力量,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所要求的管理技术系统如果与之切合,就能得到一种可持续开发的管理技术支撑。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完全隔绝的,就意味着企业在采用新的管理技术的同时还要学会放弃既有的模式化了的管理技术能力,使自身已经熟悉并且熟练了的生存手段失效。这意味着处在行业转换当中的人们要承受双重的压力:一方面是学习、理解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系统;另一方面是放弃业已成熟了的管理技术能力。这样的行业调整与转换,无疑会造成一种文化的断裂,给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这种困扰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既有的管理技术和经验突然失灵,造成它们的浪费和流失;二是学习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又缺乏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条件基础;三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知识背景和信仰背景,不仅是学习和模仿异质公司治理文化中的管理技术与经验很难,而且即便是学,这些技术和经验也很有可能在仿效过程中耗散和变形。因此,将一个公司的行业选择植根于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模式之中,尽可能使两个管理技术系统相契合,使行业结构的调整过程同公司治理文化的转型保持动态的一致对行业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优势行业形成需要一定的社会人文环境,而公司治理文化模式正是这一环境的内在基础或内在模式。一个企业公司治理文化的价值系统、道德观念等,通过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的支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行业的发展,毕竟任何行业活动都是人的活动,而人又都是被打上了文化烙印的人。因此,一个企业的行业管理制度如果与其治理文化相切合,这个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即它的 经济 、社会功能的实现就有了深厚的基础。就公司治理体系来看,行业选择的合理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它能否将一个企业内外部的人力、财力等所有资源激活并将其有效组织起来推动行业的开发与发展。

2、企业行业选择对公司治理文化的影响

公司治理文化主要受到四个因子的影响,即专用资本所有者权益保障因子、创新与开放因子、制度规范性因子和社会责任因子[1]。公司治理文化通过将重心放在不同因子上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而这种配置恰恰受到企业所在行业的强烈影响。

公司治理文化行业特征是适应企业生存需要而产生的。伴随着企业的产生,其长期生存所必须的基本假设就存在于企业员工和所有者之中,之后这些假设成为公司治理文化的一部分。这一观点与schein的见解相一致,他解释了成功的行为如何制度化进而转化为企业价值,最后成为潜在的假设[2]。表现在行业影响方面,企业必须适应行业所要求的某些假设才能生存。与行业驱动假设相适应的行为也会导致成功的结果。这样一来,正如schein描述的那样从成功经验中提取处理的价值观和假设凝结为公司治理文化的组成部分。一旦行业驱动假设不为企业广泛共享,那么其行为将与行业市场基本要求发生冲突并威胁企业生存。社会学家还从制度理论的角度对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组织的制度环境是指那些组织必须遵守的成文和非成文的规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组织的合法性、生存和繁荣。从本质上讲,它们反映了特定制度环境中成员的信念、价值观和规范。因此,行业文化也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制度价值观和信念的组织表现之一。

二、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行业特征的作用机制

与其他管理手段相比,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更加依赖于作用效果。文化以假设和相关价值观的形式介入外部环境和内部权力与控制的分配,经过市场竞争的检验,只有与其所处行业环境相融合的部分才能生存和发展。当然,它们之间的联系是松散的,因而对于管理者来说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选择空间。在此基础上,企业表现出不同的战略、结构和流程。公司治理文化作用既包括与如何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导向信念,也包括与如何竞争有关的外部导向信念[3]。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莫过于公司治理文化和制度规范,由于企业行业差异,两者及其内部之间的作用重心也应该有所不同;外部导向包括处理外界环境所带来的风险等。不同的行业因其本质假设差异内所隐含的风险显然不同,如行业退出壁垒高的行业风险高于对应低的行业、顾客偏好差异及变化大的行业风险高于对应低的行业等。更重要的是行业特征风险本身将对企业如何处理问题产生重要的影响。出于行业驱动文化研究的需要,相应的行业分类系统也有待于发展。过去的行业分类主要集中在财务、就业量及产出等特征上。其实,除了上述特征外,员工技术含量、顾客偏好、产品竞争范围、行业成长等都构成了行业文化驱动的重要特征。

1、文化内部控制导向行业特征

首先,我们将内部控制要素区分为正式控制和社会控制机制。正式控制包括结果控制和行为控制(或者说流程控制),通过它可以对结果和行为进行评估、激励和奖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企业内部的正式控制还可以分为等级控制和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更多依赖于 法律 ,等级控制更多依赖于制度。合同控制易于理解;等级控制指组织内部所采取的控制,它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包括命令和评估绩效。配置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机构的成员、会议、政策和程序都是等级控制的一部分。不管控制的目标是在于界定特定的绩效(产出控制)还是特定的过程(行为控制),在这种控制之下往往会导致道德、责任或者是竞争意识的缺乏。并且正式控制还被认为有碍于信任的发展。

相比之下,社会控制通过“软”方法引导合意行为,更多地考虑影响他人行为。社会控制基本假设是人们可以最终决定自身的行为:通过社会化和一致的决策流程、强大的价值共享,员工将更加忠于企业;通过建立共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减少组织成员之间目标差异,以达到影响员工行为的目的。这种影响只有在共享目标、价值观和规范时才能产生作用。也就是说,社会控制只有通过公司治理文化这一纽带才能发生作用。在长期社会控制的基础上,企业之间价值共享还能进一步增强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此外,社会控制还为参与公司治理的成员提供相互支持的氛围从而增进企业内部的相互理解[4]。尽管社会控制存在正式控制所不具备的种种优点,但是社会控制并不排斥正式控制,相反社会控制必须以健全的正式控制为基础。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最优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由任务的特征决定的,也可以说成是控制机制情境适应性。即:在任务特征和控制机制之间存在适应性。对控制机制的选择取决于任务的两个特征:知识可传递性和结果的可测性。知识可传递性指管理者对整个知识传递过程能够理解的程度。结果可测性是指以客观、精确的方式对结果进行评估的能力。结果控制对于高可测性和知识传递性较为适应,而行为控制则恰恰相反。当两个纬度都较低时(如非常规问题和创新等),社会控制(对应于公司治理文化)相对于正式控制(对应于制度)为最佳。

任务的行业特征,包括行业知识密集度(尤其是隐性知识)和行业内企业信息对称程度对内部控制的选择都能够产生重要的影响:知识的可传递性取决于知识符号化和标准化程度特征,这与企业的知识密集性及其知识类型是密不可分的。

2、企业行业文化外部导向特征

公司治理文化外部导向也即公司治理行为对环境的适应性,来自于公司治理理念与外环境的整合。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企业公司治理独特的行为模式,这种独特的行为模式系统能够反应公司治理文化的个性、特殊性和生命力。对公司治理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竞争环境根据其复杂和动态程度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三个纬度[5]。

(1)产品市场的集中度和复杂性(所在竞争环境的企业数量和差异性)。企业运作的竞争形势对其公司治理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纬度。企业相对数量(行业集中度)决定了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可以从完全垄断到完全竞争。毫无疑问,完全不同市场结构之下的公司治理文化将存在显著的差别。

(2)稳定性或者动态性(行业环境的变化程度)。行业环境的稳定性或动态性对 企业 价值观和基本假设有重要影响。如:在高技术行业中,企业所处高度变化的环境促使个体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积极行动解决问题。企业最大的需求是创造力和快速开发能力。相比之下,在稳定的市场中企业的行为标准涉及到人际关系、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以及人力资源的 发展 和稳定。

(3)成长性(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速度)。行业成长性能够影响企业承担风险创新能力与组织管理和行为,而这些都将反映在公司治理文化中。行业高速成长则意味着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高行业成长还会影响员工稳定性、潜在创新资源。这些都会增加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在低成长行业的企业中更加倾向于依靠正式控制如政策、程序来指导员工的行为。许多实证研究表明,行业成长与其技术进步密不可分。新的技术和方法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并增加行业内企业的生产能力。反过来说,在高度成长的行业中企业将经历资源充沛、利润持续增长和大量的机会并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在行业成长性方面,我国企业具有明显的自身特征。自1979年起,除了为期不长的打断之外,我国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 经济 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必然是绝大多数行业的高度成长。企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客观地讲,我国的企业远没有经历过像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的而又残酷的大范围的激烈竞争的时代,大多数企业并不具备成熟的公司治理文化,其中包括适应高度成长的公司治理文化。一般来说,企业起步阶段,免疫力都很差,也就是说面临的风险比较大。尽管如此,企业却得到了其能力之外的成就。

三、公司治理文化产业特征的现实意义

1、指导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方向

我国公司治理文化所处的阶段决定了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众多的弊端。公司治理文化不仅仅存在管理手段上的问题,发展方向也非常不明确,特别是在对企业创新性的考虑上常常是有欠考虑。然而,公司治理文化管理具有不同的偏重维度,企业首先必须明白公司治理文化管理的方向性,然后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方法。比方说,制造业企业间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相似性,它们都更加重视创新和冲突解决,创新能力甚至成为影响企业存在与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在制定公司治理文化战略决策时,必须认真分析其所在的产业对创新的特殊要求,选择合适的公司治理文化维度及管理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指导公司治理文化变革管理

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同时导致与这相关的假设和价值观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对于这些变化,管理中也可能会忽视公司治理文化的相应调整。如果这样的话,新的文化冲突就很可能出现并进一步诱发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的抵触情绪。于是公司很可能出现公司治理绩效下降,由此带来的压力会迫使企业改革。但是以过往的经验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文化常常会抵制变化。然而,环境的变化很少导致公司治理文化从假设层次上发生改变,如果这样的话很可能导致重新构造整个产业。相比之下,公司治理文化在价值观层次上发生变化是常有的事情,价值观层次的变化会产生企业改变公司治理文化的压力,如:新的管理方式、引进具有不同的文化前景的成员顾问等。也就是说存在两种层次上的潜在力量对公司治理文化产生作用:假设和价值观。显然,假设层次的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具有影响力。它可能推翻人们在进行商业运作时下意识的思考和行为方式。企业需要新鲜的血液促使假设层成功地转变。价值层面上的革新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原有的成员或许就能够胜任。当然,组织必须经历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如国企改革前后的公司治理文化的变更,国企改革之前,政府是企业运作的主导力量,随着产权制度与产权结构的改革,股权结构渐渐多元化,行政干预的力量逐渐减少,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新情况重新调配公司治理文化的特质。

3、为公司治理制度与公司治理文化配合提供 参考 意见

制度和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首先,通过简化决策过程,节约交易费用。当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而无法迅速、准确、低成本地作出理性判断时,他们便会借助于公司治理文化中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准则等“习惯”进行决策,从而简化决策过程。一个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一旦形成,它就建立起了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如果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在价值和行为取向上与公司治理文化的系统标准产生悖逆现象,公司治理文化会将其纠正并将之引导到公司治理的价值面和规范标准上来。靠这种协调机制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其次,减少机会主义,节约监督成本。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监督和考核以及加大处罚力度等制度安排增加机会主义成本,从而减少机会主义的发生,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但这需要较大的监督成本,而公司治理文化所代表的意识形态作为一套价值观念或认知学识,是公司治理中每个成员都具有的,它的存在可以使人们限制自己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搭便车”现象的发生,从而使人们超出对个人直接利益的斤斤计较,并诱发集体行动。意识形态通过增强个人对于某项制度安排的法理性认同和依赖,能够淡化机会主义行为。

最后,加强对企业相关各方的激励。诺思等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一定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仅是减少经济秩序交易费用的重要制度基础,更重要的是它对经济主体创新和进取精神的推动,具有和产权界定匹敌的巨大作用,它可以提供选择性经济动力激励等方面的产出,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基础。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之外,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社会性需要。公司治理文化具有使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的效应。公司治理文化把尊重人作为中心内容,以人的管理为中心。所以,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准则会形成强烈的使命感、持久的驱动力,成为成员自我激励的一把标尺。同时一种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也强调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供应方等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它不但加强了对企业相关各方的激励,而且企业通过创造除物质激励的其他激励方式来满足不同成员的不同需要,从而强化企业各方的合作博弈,成为解决企业相关各方激励不相容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参考 文献 】

[1]刘 翌·我国公司治理文化理论与实证研究[j]·浙江大学博士 论文 , 2001·

[2] schein, edgarh,“coming to anewawareness oforganizationalculture”[j]·sloanmanagementreview, 1984, vol·25,issue 2·

篇6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Talking about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and its Integration

HUANG Yeyu, YAN Xiuhua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Chongzuo, Guangxi 532200)

Abstract The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echanisms of Higher Education, it's made up of the cultural traditions, the cultural atmosphere, the cultural spirit of a university, and it's the intrin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niversity. This paper attempts from the university system, there are various cultural implied of the invisible culture of mining and integration, the basic idea of integration is to construct a systematic school uniform cultural system, thereby enhancing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education effectiveness of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Key words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system; integration

1 高校隐形文化及其存在的方式

1.1 高校隐形文化的含义

隐性文化是相对于显性文化而言的一种文化类型和层面 ,主要是指观念和风气,而显性文化则是规章制度、标志性建筑等。对一所大学来讲, 由于其主体的层次差异以及空间的相对独立性,隐性文化不仅仅是观念和风气 ,还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和载体, 包括显性文化所折射出来的管理理念以及对大学文化的理解层次,学校内涵发展中的师德和学生的品德以及校园文化等,总体上来说包括学校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1.2 高校隐性文化的存在方式

高校隐性文化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一些事物组成的总体。它是物质世界存在的基本方式和根本属性。高校作为一个系统包含了诸多单个要素,如学校内部运作的人、财、物以及学校与外部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包含家长、社区、社会。在学校系统内部各要素间与外部环境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特定的结构,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高校隐性文化就存在于这些紧密联系的有机体中。

1.2.1 党政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党政机关文化是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性格、心理等发展的载体,这种社会文化的中介性亚文化,其内容极为丰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观念形态层,高校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形态与社会内部相联系,又与学校外部相联系。这种文化首先表现为政治思想和教育事业的志向,其次表现为职业道德上的全面性。再次表现为行为习惯上的规范性。同时,这种文化还表现在心理品质上。二是制度层面,高校党政机关有的规章制度,是构成党政机关文化的重要方面,它约束着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模式,是机关文化发展的客观基础。其包括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行为制度、考核制度等。三是物化层,物化层是指高校党政机关工作的环境、办公设施与文化网络等,是机关文化赖以存在的重要条件,大体包括:工作、生活环境,办公设备和设施,一整套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多种形式的培训,报刊、资料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联谊活动,公文、电脑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机关工作人员的级别或职称的评定等等。

1.2.2 教研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教研部门隐性文化系统,主要是指那些符合教育目的要求,对学生的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学校领导的正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教师的文化、图书馆的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及宿舍文化。所谓教师文化是指教师所具有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知识技能以及语言符号等。教师文化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文化相一致。在任何学校中,教师文化总是规定着学校的价值系统,确定学校的传统等;图书馆文化是一种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亚文化形态,是图书馆在自身的发展中有意无意形成的独特的文化形态。学生文化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抱负、个性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班级文化是班级个体成员的互动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它具有很强的同化力,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产生重大的影响,改变和塑造着学生的价值取向、情感和行为。宿舍是学校制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阵地。宿舍文化是学生在宿舍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文化意识和行为。教师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等构成的非制度性文化,是学校隐性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

1.2.3 后勤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高校后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家求学的莘莘学子和教书育人的老师,服务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企业定位的不同。除了有形的外显文化,服务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方法等高校后勤良好的形象是属于隐性文化,具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处处都浸透着、蕴藏着后勤职工踏踏实实的努力,求实的观念、踏实的作风以及亲情的隐性文化。

1.2.4 学生社团隐性文化系统

学生社团是学校重要的德育资源,是隐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随着高校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的推行,使学校固定班级“动态化”,班级的界限被淡化了,学生群体不断趋向小型化、分散化和个性化。学生社团不仅在组织生成和活动方式、组织性质与运行机制、组织功能与运作规范等诸多方面与其他学生组织着较大差异,而且在影响方式上更是不同。学生社团有着明确的宗旨和目的,并有计划地进行社团活动,这就使社团成员有意识地参与活动学到经验,是一种显性的作用方式。但与课堂教学相比,学生社团活动对学生的隐性影响却多于显性影响。

2 高校隐形文化的功能

隐性文化作为学校的隐性课程,它是属于教育影响因素。作为教育影响因素的隐性文化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可以归结为两大方面:一是社会发展功能;二是个体人格发展功能。

隐性文化与显性文化共同构成的文化体系对于社会的发展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它对人、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前瞻性、预期性,由于它具有这些特性,所以对社会对人就能起到引领作用。在这里,我们主要是要挖掘隐性文化,从而构建同显性文化紧密相连的高校文化体系,从而实现文化的引领功能,隐性文化对学生的人格发展功能具有两面性: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前者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个性的发展起积极的作用,而后者则起着消极作用。

(1)知识结构发展的功能。学生从隐性文化中所习得的主要是非学术性的知识,但是却也涉及到知识性的内容,它对学生的理性知识、逻辑认识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隐性文化对学生学术性知识发展起直接作用。隐性文化主要是通过影响和促进学生非学术性的因素来影响和促进学生学术性知识的发展;学生的知识获得离不开一定的动力系统,这一动力系统是由人的情感、意志、兴趣等构成,它们对学生知识的发展起着“共振”、“感染”和促进作用;隐性文化对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等非学术性内容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手段,学生知识的获得和发展也离不开一定的感性经验的积累,隐性文化正好可以提供这种积累的途径。

(2)非认知因素发展的功能。隐性文化所特别需要的是态度体验、情感体验,而正向的、积极的隐性文化所特别能给学生起促进作用的,也就是态度、情感、兴趣、想象、直觉等非认知因素的发展。

(3)丰富感。高校中,隐性文化涉及学校的各个方面,它反映了学校的人际关系、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的历史,也反映着学校的价值规范、情感态度、行为方式。因此,学生置身于学校中,沐浴着经过规范、设计的学校文化,可以获得对社会和生活中丰富的感性认识,积累社会生活的感性经验。学生从学校文化中各种美好事物的切身感受中体会和领悟到学校隐性文化的“真谛”。

(4)陶冶情感功能。高校的隐性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心灵。学校环境中各种教育情境能陶冶学生的情感。隐性文化它通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提供了现实的情景,让学生体验感悟,净化学生的心灵,陶冶情操,从而使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心灵得到升华,修养得到提高。在学校生活中,教师充满爱的语言使学生心里感到暖洋洋的,心情舒畅,引起情感上共鸣,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有了这种体验,就会增强学生对这种情感的需要,加强情感动机,逐渐形成学校特有人际情感环境,并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感染力对师生双方发挥作用,陶冶他们的情感,启迪他们的智慧,直至形成稳定的情感特征。

(5)行为规范功能。隐性文化从实质上看就是由各种文化要素构成的文化环境,而任何一种文化环境对人都有一种强制性。隐性文化通过隐蔽的、渗透在学生经常接触和参与的各种环境因素及活动中,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这种要求,并按照这种要求去行动。它通过一些特殊机制如暗示、舆论、从众等对学生产生潜在的心理压力和动力,从而自然而然地体现出对学生行为的一种特有约束和规范作用。隐性的学校文化对学生的行为取向起着软性的强制作用,它可以形成一股强大的约束力量,而且这种影响不带有强制性,使在这种环境中的学生会主动地接受外部影响,规范自己的行为。

(6)发展想象功能。学生从学校隐性文化中所习得的主要是态度、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等,这些都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联想力、想象力。隐性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的直观性,各种非制度文化的情境性,学生课外阅读的文学艺术作品所描述的对象的形象性等等,它们对扩大学生生活经验、丰富学生表象具有很大的作用。

3 整合高校隐性文化的基本思路

高校隐性文化的资源整合,就是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指导下,通过对影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产生影响的各种非显性文化资源要素进行分析和归纳、优化和淘汰、调整和融合,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科学完整、动态高效的隐性文化系统。基本的思路就是用系统的方法合理的配置隐性资源支撑体系,形成与显性文化紧密联系而又各自发挥作用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隐性文化资源的作用,从而提高隐性文化资源的思想道德教育实效性。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合:

3.1 归类整合

按照系统的方法把学校的隐性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形成隐性资源支撑体系。首先按照高校各个职能部门进行整理归类,根据各个部门的具体功能整理出本部门的隐性文化资源,根据科学性、目的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形成系统隐性文化体系。首先是教科研体系,在教学科研中隐含的文化因素归为第一类,这一类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是教学形态隐性文化的载体。教学是实施教育的基本途径,也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在学会和获得预期的学术性知识的同时,还会无意识地获得非学术性的知识,自发地影响着学生的价值、态度、情感、兴趣、意志和信念等,促进学生品德的形成与发展。隐藏于各种学科教学内容中的文化因素是潜在的,主要包括有教学指导思想、教师的人格榜样、教师的期望、师生关系、教学过程中教师传递信息的方式以及奖惩方式等。其次是活动性文化体系。包括学校行政后勤管理、党团活动、学生会、各种校内外活动、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文化艺术节、勤工助学、毕业论文或设计、专业实习等文化隐性体系。再次是渗透性文化体系。这类隐性文化包括校园物质、自然景观、校风、班风、人际关系、教师人格、学校传统文化等等的隐性文化体系。

3.2 结合有形文化,塑造大学文化精神

高校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的方向性选择决定了学校隐性文化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调节功能。高校办学的特色分为显性内容和隐性内容,学校的办学理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学术氛围、学校精神是高校办学的隐性内容;显性内容包括学校的自然环境、学科环境、内部运行机制、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徽标等。高校隐性文化建设应重视大学的风格,以办学理念入手,使学校的显性内容和隐性内容建设有机结合。高校应坚持学术性价值为导向,尊重学术、尊重人才,为学术自由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形成活跃的学术风气,坚持办学质量,瞄准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态势和借鉴他国高校先进管理经验,建立起先进的办学理念,形成一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文化氛围,这是高校隐性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营造高校的人文氛围,加强高校的人文教育,这是我国高校隐性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体现,需要高校在办学理念中突出学校人文精神建设。高校充分挖掘学科知识本身所隐含的精神因素,淡化专业,加强基础,提高素质,让不同学科的教师将专业知识体系中的人文精神“呈现”出来,高校要通过学校的文化活动,如学校组织人文素质讲座,学生在各级组织领导或指导下或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身心健康、开拓视野、辅助学习的活动以及教职工在各种组织中的活动来加强学校的隐性文化建设。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校园、运动场等各种建筑布局及环境设计也可以透析出学校文化的学术性品位。在高校隐性文化建设中,人文环境建设和人文精神所占的重要地位不可忽视,世界名校之所以能长久保持旺盛活力,归根到底是其在漫长岁月中培育了自身独特的大学精神。高等学校是传播和创造人类文明的阵地,培育人才是大学精神的核心内容,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需要优良的文化环境,良好的隐性文化熏陶,这种隐性文化有硬件的如造型独特的建筑、绿树与花草的校园等,更主要的是软件的,反映在校风、校纪、教风、学风、教育者的言行作风以及人际关系等等,它是无形的,渗透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奋斗目标、学科建设、规律模式等方面。这些都是需要我国高校校长在以后的大学校园建设、发展中尤其需要重视的方面。

3.3 整合校风,促进隐性文化资源的最优化

领导作风、教风、学风、后勤服务作风集合为整个学校的校风。在影响校风的诸种要素中,领导作风,尤其是校长的作风对校风形成起关键作用。校长的作风决定领导集体的工作作风,领导集体的作风决定学校的校风。优良的校风是学校领导优良作风的延伸和扩展,学校领导者的风格对学校的校风产生重要的影响。抓好校风建设,使整个学校充满浓厚的学习气氛,学校领导思想上要活跃,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对广大教师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关心,努力创造一个宽松、和谐、团结、信赖的文化气氛。

3.4 构建团队学习和研究文化,融合教研学文化为一体

(1)打造新型书院文化。通过学习安排,使学习、研究的意识渗透并内化于日常性的教学生活过程中。团队学习,交流分享,彼此的亮点汇集,教师文化修养、人文积淀、专业素养共聚形成一种新型的书院文化。书院文化的典雅与礼仪、兴国振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师生们心中激荡,并不断内化、积淀,形成了群体崭新的精神面貌:有底蕴、有智慧、有魅力。

(2)系统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挖掘并整合学生社团隐性文化。高校社团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社团骨干的作用,通过他们的言行吸引更多的同学加入社团。这就要求学校重视对社团骨干的培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团骨干队伍素的高低直接影响社团的形象和社团工作的质量,必须注重社团骨干队伍的建设,加大对社团骨干队伍的选拔和考核力度,实行公平竞争和公开选拔制度,特别是社团干部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条例,从制度上提倡社团干部应具备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深入同学的工作作风,同时也要重视提高其文化艺术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管理技巧,使他们成为社团文化建设的生力军,推进社团文化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3)塑造新型后勤组织文化。作为一个组织,高校后勤应该更多的体现企业的精神和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其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成功与否具有深刻的影响作用。高校后勤要成为高校发展的有力保障,要达到后勤服务育人的目标,必须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高校后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家求学的莘莘学子和教书育人的老师,服务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企业定位的不同。要建立成功的后勤企业文化:首先,后勤的领导者要倡导一种文化,做“文化的创造者”或“推行者”,一个领导者对本部门的文化走向和文化积累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每一成功的组织中都可以看到这种优秀的领导者所留下的烙印。第二,建立优秀的后勤文化,从根本上说是要提高和造就一支适应后勤社会改革要求的高素质队伍,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发展先进文化。要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后勤队伍,要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使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引导职工坚持服务和育人的正确方向,帮助职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后勤风气。还要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后勤工作同样需要广博深厚的学问,后勤工作本身也是一门学问,绝不能将后勤工作看作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劳动。后勤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系统工程的完成必须要靠大家的齐心合力、合理安排;同时必须实事求是,后勤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具体细节上的事情。要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后勤是学校、同事是同学、领导是老师、工作是作业、工资是助学金,进入高校后勤就得从培训开始,并且培训将伴随着在此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培训,让新的服务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方法赢得师生的认可,使高校后勤为高等教育发展做出长久的贡献。

3.5 整合行为文化中的隐形系统文化

人际关系是学校行为文化的重要内容,教师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实现教与学的双赢。良好的人际环境是一种隐性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情绪体验,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文化的主要载体是人,学校主隐文化主要靠学校群体成员传承,尤其是教师群体。我们知道,人的态度在群体中存在类化的现象,当学校中多数人的态度或价值观念等一致时,必然会影响学校中的其他成员,迫使态度或价值观念与之不相符合的个体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或价值观念或顺从,而学校的主要隐性文化则是要使某种观念在学校群体中达到一定的附着面。

参考文献

[1] 杨俊一,王俊杰,贺旭辉.校园文化建设的误区分析与行动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篇7

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被告带薄某去公安机关途中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管护义务,应对这种不作为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异议,但对被告是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是部分赔偿责任,以及在承担部分责任时如何确定赔偿的份额等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不存在赔偿份额的划分。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承担的是行政赔偿责任而非民事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确立的是违法责任原则,只要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薄某系自行跳车头部触地身亡,其本身也有过错,全部由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于理于情都让社会难以接受,因而主张公安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第三种意见,即笔者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按国家赔偿法的赔偿标准计算,由公安机关承担全部责任的十分之三。其理由及相关理论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行政不作为赔偿归责原则即行政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解;二是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现就以上两个问题分述如下。

一、对行政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解

首先,我国国家赔偿法将违法行政作为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并不意味着否定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原则,实行简单的客观归责主义。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里的违法归责原则,指的是行为违法,而不是结果违法。违法归责原则与过错原则既有区别又有同一之处。有学者指出,违法是过错的一种表现,违法责任是过错责任的延伸。在一定意义上,违法责任与过错责任在内涵与外延上相同,因为法律规范包含着国家的价值取向,过错观念已融于法律规范之中。如的行政侵权责任,理论上普遍认为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但是,这一行为的构成却不是以客观上的违法性为标准来判断的,而是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过错为标准。“违法”,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所认可的行为准则,本质上应认定有过错,这与传统的有过错就有责任的观念相一致。作为行政赔偿诉讼,在实施行政诉讼法以前是由民法予以调整的。因此,以违法归责原则作为行政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其次,从不作为行为造成损害的特点看,在某些案件中行政机关亦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是行政不作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消极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履行、迟延履行法定职责,不尽法定义务,疏于管护,其中有的是仅仅导致相对人合法权益侵害的扩大。如甲殴打乙,公安人员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乙受到的伤害加重。二是行为与损害在因果关系上具有相对性、条件性。不作为行为往往与相对人的行为或自然等因素结合才能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案件中,不作为行为对损害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中明确指出:“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本案中的薄某死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或者说是其他因素的巧合,不仅仅是公安人员不作为一种行为的作用造成的,因而不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一种误解:对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赔偿,不全面考虑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与受害人自身行为及其他因素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只要属于该法列举的应予赔偿的情形,被告均应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数额,把这种行政赔偿的审理完全等同于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是错误的。国家赔偿法立法本意也并非不分个案的具体情况,统统按照其第四章中规定的“计算标准”不分责任大小全部由被告方承担。该法第三条、第四条中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并非等同于由行政机关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的理解应是:受害人的损害完全是由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造成的,行政机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人的损害发生是由其故意行为造成的,行政机关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该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一果多因”的,行政机关只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一部分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标准

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划分,与其赔偿数额大小的确认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批复》中的“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应作为划分责任大小的标准。该规定具体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行政不作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二是其他因素。这里的“所起的作用”,是按作用的主、次来分的:“其他因素”,应该包含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对行政职权实施的影响、不可抗力以及相对人自身的过错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不作为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起决定作用或者说是主要作用的,行政机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起次要作用的,则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如某甲事发前请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制止某乙对其财物的打砸行为,公安机关不予阻止,违背了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损害的发生是由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双方原因造成的,则应采取过失相抵原则决定行政机关赔偿责任的大小,如相对人申请许可、救助不及时,情况反映有出入等。

篇8

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即凡事必须有个规划或计划。个人如此,行政主体亦是如此。在现代社会,国家活动范围的扩张、可供使用的资源和资金的短缺、以及多元社会中不同利益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行政主体采取措施以统一步调、有的放矢。行政规划正是这样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它不仅可以确定各行政主体的共同目标,使行政资源作最有效的利用,而且可以在其拟定过程中广纳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从而有利于现存问题的解决。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行政规划的研究尚十分薄弱,亟待加以认真对待和深入研究。

一、行政规划的界定

对于何为行政规划,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并形成了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规划与行政计划相同,并在借鉴日本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行政规划作了如下界定:“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先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需的各种政策性大纲的活动”。[1](P208)

第二观点重点强调了行政规划的目的,认为行政规划“系指行政机关为将来一定期限内达成特定之目的或实现一定之构想,事前就达成该目的或实现该构想有关之方法,步骤或措施等所为之设计与规划”。[2](P800)

第三种观点则在考察行政规划过程的基础上,认为“行政规划行为”是指“为了以最好的方式实现根据现有条件确定的目标而进行系统准备和理性设计的过程,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制度设计而协调各种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的过程。”[3](P180)

以上几种界说虽然都有其合理成分,有助于人们认识行政规划的一些特征,但由于它们并没有明确地揭示出行政规划的本质属性及其相关界限,因而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我们认为,在对界定行政规划时,需要遵循科学界定的一般规律,应该考虑这如下几个方面的客观因素:

1.规划作为日常用语的涵义。就日常用语而言,计划与规划是近义词,人们甚至常常在同等意义上使用它们。计划,是指“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对未来时期的活动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可分为各种类型,如经济计划、军事计划、各部门计划、地方计划和企业计划等。”[4](P1089)规划,“亦作‘规画'''',谋划;筹划。《宋史亚·张泊传》:”泊捷给善持论,多为準(寇準)规画,準心伏,乃兄事之,极口淡泊于上'''',后亦指较全面或长远的计划,如科研规划、十年发展规划。“[4](P4089)可见,规划与计划相比,更强调部署与安排的全面性和长期性。我们在法律术语中应用这两个概念,不能脱离这两个词的基本涵义。

2.专业术语与日常用语之间的区别。作为法律术语的“行政规划”与日常用语意义上的“计划”或“规划”也可以有所不同,没有必要将日常用语意义上的全部“计划”或“规划”都纳入“行政规划”的范畴,而可以只选择其中需要法律予以控制的那一部分作为“行政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行政规划”的范围可以有其特指的部分,其范围可以小于日常用语中的“计划”的范围。因此,笔者认为“行政规划”不应包括那些没有必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的“计划”或“规划”。

3.行政规划作为一种规范的法律术语,还应该同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术语区分开来。如在实践中,有些指导性的计划,目的在于起指导作用,仅仅是规定人们努力的一种方向。虽然在日常用语上是“计划”或“规划”,但实质上是“行政指导”。因此,我们界定“行政规划”时,有必要将这类“指导性的规划”排除在行政规划的内涵之外,否则容易导致“行政规划”与“行政指导”这两个概念的部分重合。还有就是,许多抽象行政行为也是关于“对未来时期的活动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如某城市为了保证城市的良性发展,规定新建的楼房不得高于18层等。我们在界定行政规划时,也没有必要将以抽象行政行为方式制定的规划纳入其中,以免概念的混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作出的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的、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部署与安排。按照这个定义,行政规划具有如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规划的主体是行政主体。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所通过的关于某一领域事务的“计划”或“规划”不是行政规划。第二,行政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如加快城市的公共实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的布局更加合理等。第三,行政规划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任何行政规划一经确定,就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违反和变更。第四,行政规划的对象具有执行性和总体性。行政规划作为一种部署与安排,不同于一般的计划和安排,它不仅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即具有执行力,而且还是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总体规划。

在日常生活中,行政主体可以作出很多种类的规划,但这些规划并非都有通过法律予以规制的必要。从性质上,行政规划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外部约束力的行政规划。此类行政规划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具有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的效力,且往往是行政主体采取其他行为的依据和前提条件,如根据城区改造规划而作出对某居民小区予以拆迁的决定等。对于此类行政规划,从性质上分析,一般并不直接针对行政相对人,而是针对规划对象作出一种部署与安排,因此,应属于“对物行政行为”的范畴。另一种是不具有外部约束力的行政规划。这种类型的行政规划主要是各种关于公共设施建设、公有投资方面的行政规划,如关于三峡工程的行政规划、某市投资开发旅游区的行政规划等。此类行政规划并不直接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对行政相对人也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对行政主体还是具有拘束力,此类行政规划一经确定,就要求行政主体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实施。由于这类行政规划不具有外部约束力,而是通过行政主体自己实施该行政规划而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事实上的影响,因此应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无论是对外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划还是对外不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划,事实上都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如果运用不当,则势必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侵害。因此,行政规划作为现代行政一种重要手段,既可以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同样也可以成为侵害人民权利的利器。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非法、不合理的行政规划的侵害,有必要对其予以法律控制,使其再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同时,行政规划必然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利用,合理、科学的行政规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用,而不合理的行政规划只能造成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因此,通过对行政规划予以法律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政规划的出现,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的目的。而对于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可以有实体控制和程序控制两种方式。但由于行政规划是根据具体情况架构和作为行政目标的发展蓝图,要想事前用法律条文对规划内容加以实体法上的制约,也只不过是提示抽象的方向性或判断要素等,对行政提示裁量准则而已,所以,对规划制定权加以实体法的制约有一定的限度。[5](P564)基于实体法控制的局限性,在现代各国,一般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划所必经的程序来对行政规划予以法律控制。如德国、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在《行政程序法》中就行政规划应该遵守的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行政程序在控制权力的滥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方面有着实体控制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对行政规划予以程序控制更具有可行性。

二、行政规划的拟定

对行政规划的程序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行政规划在实施前必经的程序规则来进行的,即要求行政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其拟定程序和确定程序。行政规划的拟定程序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行政规划目标的确定。行政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作的一种部署和安排。无目标即无规划,因此,确定目标是行政规划的第一个步骤,也是比较关键的一步。在确定行政规划的具体目标时,必须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行政规划的目标最终需要由行政主体来确定,但行政目标的提出却可以有多种途径。在我国,既可以人大代表提出,也可以由行政主体的内部人员提出,还可由社会公众提出。

2.行政规划方案的草拟。在明确了行政规划的目标以后,即进入行政规划方案的草拟阶段。草拟方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规划最后是否成功。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必须对行政规划方案草拟者的素质提出严格的要求。这除了可以通过提高行政主体内部规划拟定机构的人员素质来实现外,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实现行政事务的社会化,通过“课题委托”的方式由非行政机构来拟定行政规划方案。虽然我国行政机构的人员素质在逐步提高,但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行政机构的人员素质提高到相当的高度,很难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更妄谈使其拟定的方案成为最好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笔者建议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而由具备条件的非行政机构来拟定行政规划方案。对于许多非官方的研究机构以及大专院校而言,与行政主体内部的规划拟定机构相比,它们人才储备充足、素质较高,并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了拟定科学、合理的行政规划的能力。因此,行政主体通过招标、竞标的方式将行政规划拟定方案的任务交给它们,可以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只要明确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完全可以制定出理想的行政规划方案。此外,与行政主体的内部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相比,由非行政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所需的成本更低。由非行政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可以减少行政人员的编制、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因此,这种作法是值得借鉴与提倡的。而且我国的上海与深圳等地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这种作法,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行政规划方案的论证。行政规划是一项重大、复杂的行政事务,因此,为了使行政规划更科学、更合理,有必要在保留我国现行的“个人负责制”的基础上,更多地引入集团决策的思想。而充分考虑、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是应用集团决策思想、增强行政规划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的重要手段。行政规划的论证可分为两种,一是行政规划方案的非正式论证。作为社会参与管理行政事务的一种方式,各种非正式论证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这些种类的论证在集思广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赢得公众的支持等方面都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因此,作为我国的一种优良传统,应该通过程序法的规定而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保留下来,以充分的发挥其作用。其中,各派的民主协商和各方面专家的论证是非正式论证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二是行政规划方案的正式论证,即由独立的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拟定行政规划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该方案,因此,可行性应是行政主体在选择行政规划方案时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而保证行政规划方案可行性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对其进行可行性评估。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总结多年管理的经验,充分认识到可行性问题的重要性,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措施。[6](P174)。因此,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笔者认为,应在我国建立由独立的第三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的制度,而评估的内容应包括行政规划方案是否具备政治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可行性、技术上的可行性、行政上的可行性、法律上的可行性等。

三、行政规划的确定

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是当代各国行政程序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籍程序之参与及进行,使计划能集思广益,考虑更为周详,而使最终确定之计划内容合理妥善,俾于具体实施计划内容时顺利进行,而达预定之目标。”[2](P805)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也应当将这一内容纳入其中,并在借鉴西方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我国的行政规划确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的行政规划确定程序应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行政规划确定的申请。行政规划的方案拟定后,需由方案的拟定主体交给其直接的上级机关,从而启动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所确定的行政规划的合理性,行政规划的确定不应由规划的拟定主体自己进行,而应由其上级机关来作出确定裁决。若行政规划的拟定涉及其他行政主体职权的,则拟定方案应交由他们的共同上级机关,由其进行确定裁决。

2.行政规划的公告。公布行政规划方案,是为了让公众在听证会举行前对行政规划方案有足够的了解,是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需要。因此,应该在听证会举行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行政规划的初步方案登载于政府公报或其他的媒介上,并应当允许公众查询,从而保证公众能够通过正常的途径获悉行政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如《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1997)第73条第2款规定:“听证机关可以决定将规划展示于预计受规划影响的乡镇1个月,以供人查阅。如当事人的范围明确,且在一适当期限内已将规划供其查阅的,可拒绝展示规划。”[7](P192)对规划方案的公布,还应同时公布以下内容:第一,需要展示行政规划方案的,告知展示行政规划方案的时间和地点。第二,告知利益受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给听证机关。此措施是为了便于行政听证机关掌握争议的焦点,从而使行政听证能够有的放矢,节约时间与金钱。第三,告知愿意参加行政规划听证的公众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到听证部门进行登记。但行政听证机关也可依职权主动通知行政相对人参加听证会。

3.行政规划的听证。行政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通过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并将之体现在行政决定中,行政相对人能动参与了行政程序,进而参与了影响自己权利义务的决定的作出,体现了行政的公正和民主。行政规划确定前的听证对于保证行政规划的合理性、公正性、避免其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行政规划听证应由行政规划的确定主体主持,即其拟定规划主体的直接上级行政机关主持。从各国的规定来看,行政主持人的选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美国的行政法官制,另一种是由行政机关的首长或指定的人员担任,而采用后一种做法的国家和地区占绝大多数。[8](P217)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由行政主体的首长或指定的人员担任的做法。但为了使行政相对人在听证会中的意见能被行政规划的确定主体真正的听取,应对听证主持人的资格作出一定的限制:第一,主持人必须能够参与行政规划方案的最终确定,最好是由行政规划确定机关的首长担任。这样可以使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能够直接传递给行政规划方案的最终确定者,使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被充分听取,也更能调动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规划听证的积极性。第二,行政规划听证的主持人没有参与行政规划方案的拟定。这项限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听证主持人“先入为主”、不能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从而使行政听证流于形式。

此外,为了扩大公民对行政程序的参与,行政规划的听证应允许尽可能多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即凡在行政规划影响范围内的个人和组织均应有资格参加行政规划的听证。当然,由于行政规划涉及的范围较广,符合听证条件的参与人的人数一般而言也较多,所以,对听证参与人的数目也有必要予以合理的控制。笔者认为,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对于利益受到行政规划直接影响的人,应尽可能地优先安排其参加听证。而在因条件所限,确实不能使利益直接受到规划影响的所有行政相对人参加听证、需要由他人代表时,听证主持人应合理安排代表各种不同利益、不同意见的代表,避免出现部分行政相对人利益受到直接影响、不能参加听证而意见又无人代为表达的情况。

4.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是行政规划的确定机关在进行听证后针对行政规划方案所进行的裁决。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是行政规划产生法律效果的前提条件,没有经过确定程序的行政规划不具有法律效果,不能被实施,否则就构成违法。为使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在听证的基础上作出,应规定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必须遵守“案卷排他性原则”。[9]行政规划方案合法、合理,且行政规划方案的拟定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合理的解释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的,行政规划的确定机关应裁决该行政规划方案合法有效,否则应裁决不予通过该行政规划方案。

行政规划除必须按以上的程序进行外,其变更、废止等也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以最大限度的从程序上保证行政规划的合法、合理。

四、行政规划的救济

通过程序限制行政规划权的滥用无疑是有效的,但仅仅依靠程序控制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因为行政规划在法律性质上并不能单纯的归入某一类传统的行政领域,因此,必须根据行政规划的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笔者认为,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救济,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针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的诉讼救济。行政规划在确定裁决前尚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前不能对其进行法律救济。而在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作出后,可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提讼。这是因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法律关系因该确定裁决而确定,且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一般被认为是由裁决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定计划裁决在法律性质上为行政机关就特定具体事件(即具体行政计划)所为之单方行政行为(即核准之决定),其行政相对人为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多数人,且对外直接发生法律之效果,因此,属于一种具有设定法律关系为内容的形成性质之行政处分。”[2](P809)而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能够提讼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因此,我国也应该规定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针对行政规划的变更或中止而提起的信赖保护救济。行政规划是对未来的预期行为,虽然行政规划应当尽量避免变更或中止,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在某些情况下变更甚至中止某些行政规划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变更或者中止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产生违法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根据相应的行政规划所提出的内容而行动的私人来说,有时会由于变更、中止造成其到目前为止的投资都是徒劳的,导致对私人不利的现状。[10](P156)根据信赖保护原则,行政主体中止、变更行政规划的行为导致了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此,行政主体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如果行政主体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行政相对人可以针对该不予补偿的行为申请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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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我国的城市规划作为工程技术已十分完善。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颁布《城市规划法》,但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其发展仍然没有较大的进展。“我国城市规划立法均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特征:重实体性内容的规范,轻行为实体的约束”(张萍,2000)。姚昭晖(2004)在总结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时提到,城市规划目前存在动机的庸俗化、内容的技术化、过程的简单化、调整的自由化等问题。这些均说明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作为行政法是存在缺憾的。

作为对物质要素层面进行控制的城市规划,面对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博弈,其作用显得十分乏力,规划调整的自由化随之产生。城市规划在处理个体案例时,要么因过于刚性而显得僵化,要么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显得随意。法定规划与指导性规划的界限模糊,导致一任领导一个规划,规划的多变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由于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效率低下,规划“滞后”成了社会评论规划的常用语,也成了规划在地域空间上遭到肢解的借口。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实施过程由于缺乏公众参与,公民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些均是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面临的困惑。

1.2城市规划的复杂性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制度,必须认识到城市规划的复杂性。城市规划的复杂性可从4个方面来认识:①产权的多元化带来了利益的多元化;②未来的不确定性;③整体性和全面性,即城市的全面发展能提升城市的竞争力;④规划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即城市规划应公平、公正、透明地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之中。这些都使得城市规划如何干预城市发展、如何更好地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工程技术的城市规划已难以适应引导与控制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从规划行政权的角度来认识城市规划。如何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如何建立高效的城市规划制度变得十分重要。规划行政权的发挥与制约,规划行政的效率与效益,对公民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应是目前作为公共行政管理的城市规划要研究的课题。

2积极行政与有效制约

2.1宏观调控与政府职能

城市规划是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其基本作用是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竞争,维护法权,并提供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和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这是政府介入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培育国家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国研中心,2001)。如果一个地区没有高效的政府行政服务,就难以引进更多的资本、技术和人才,从而导致该地区的竞争力和就业率的下降,甚至造成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失,最终会制约城市的发展。经济学界认为,发展中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引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并且政府和市场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虽然政府可以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对政府的有效性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要以市场的有效性为标准(国研中心,2001)。在新公共管理范式下,关于政府职能的争论焦点是政府如何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张刚,2003)。

2.2积极行政与制约机制

积极行政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引导城市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经济学界在讨论市场“失灵”的同时,也讨论政府“失灵”。在培育市场、加速工业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重要的并不是政府所发挥的作用的大小,而是其“定位”和“范围”的合理性,……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国研中心,2001)。因此,在发挥城市规划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对城市规划行政权进行制约。

传统行政的法治理念是对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运用的是控权论的思想。而新的行政管理则是强调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罗豪才等学者在分析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时提出平衡论,认为:“现代行政法应当在维护、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之间,谋求一种平衡—一种通过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有效激励与制约,实现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的结构性均衡,以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确保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罗豪才,2004)。平衡论强调通过博弈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动态平衡、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既要防止公民权的滥用,同时也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而平衡的取得依靠的是公众参与,在充分陈述和辩论的过程中取得妥协或共识。依据积极行政和平衡论的思想,城市规划的行政应是引导型、参与性、效率性和服务型的。

3权利保障与行政效率

3.1产权保护与公众利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投资主体多元化、财产权多元化产生了利益多元化。城市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其外在影响普遍存在。外在影响既包括正面影响也包括负面影响,它影响了相邻土地的发展。土地开发时序、公共设施建设时序均影响了土地的价值。多元的利益主体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得作为城市发展资源配给机制的城市规划,面临多方利益的博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界定和维护产权。要使城市和谐发展,城市规划应致力于产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城市规划对土地的财产权进行界定、保护及控制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要求。城市规划可将大产权地块划分为多个小产权地块,也可将几个小产权地块整合成一个大产权地块。同时,城市规划还应根据发展战略对土地发展权进行确定,根据公共利益对房地产权做出相应的规定。城市规划的过程也可以说是对房地产产权的界定、维护和“侵害”的过程。但这种“侵害”是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的。因此,城市规划也自然成为一种对财产权进行管理的法规和对财产权进行制约的机制。现代物权制度的核心是界定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同时物权的自由性和不可侵犯性受到了国家与公共利益的制约,以谋求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其关键是在私有产权和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城市规划正是通过发展权的配给、相邻关系的确定、公共利益的维护、财产权的保护,来维持城市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3.2权利保障与行政效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外部性的普遍存在足以说明,一方面是公民权的滥用,另一方面是公民权保护的乏力。和行政权滥用一样,公民权的滥用不仅会侵害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会侵害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应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给公民最大的自主和自由(罗豪才,2004)。要处理好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这要求管理者既不能片面强调公共利益,也不能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应让市民广泛参与,在利益博弈和协调中寻找平衡点。

然而,保障公民权利的程序可能影响行政效率(应松年等,2004)。效率是一个中立的概念,指广义的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在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论中,效率是一种基本的价值观和目标。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效率也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英国和美国所进行的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管理的效率。可以说,经济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经济竞争,同时也是政府效率的竞争。但是,“对于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来说,过分强调效率,甚至将其视为一种终极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要与公共组织的其它价值标准如正义、公平和参与产生冲突,这种冲突也是公共行政范式不同组分间内在紧张性的根源”(张刚,2003)。放松管制,也可使经济实现短期繁荣,但行政法的实践表明,自由放任经常会引起经济的波动和社会的无序(罗豪才,2004)。英国的新自由主义城市规划实践表明,放松管制将带来环境污染和交通问题。

因此,城市规划制度的设置不仅要考虑行政的效率和效益,而且还要考虑公平、正义和秩序。

4城市规划过程

4.1规划过程

城市规划的作用在于对未来的预测和引导。目前的城市规划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轻过程的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城市规划很难对未来进行准确的预测。这要求城市规划应具有渐进的理念。城市规划不仅要有终结目标,而且还应具有程序性和过程性。这种过程既包括实施的过程,也包括决策的过程。对于实施的过程,城市规划既要重视远期目标,也要重视近期目标,并且规划须根据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对于决策的过程,参照行政学中的行政过程论(湛中乐,2004),城市规划过程可被定义为:城市规划行政主体和其他规划参与者(如立法机关、利益集团、大众媒体、公民)行使各自的权力或权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设定并实现政府城市发展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它是各个法律主体之间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和法律救济等阶段相互作用的过程。

4.2公众参与

西方城市规划中的倡导式规划和沟通式规划是通过公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为公众提供表达和参与的机会。政府通过规划信息的、资料的提供和规划的公开展示,减少规划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利于公民的参与,并形成平衡的城市规划机制。随着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参与能力的不断增强,城市规划可逐步具备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社会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城市规划更好地表达公共利益,而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阶段的公众参与,则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益,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使公民的相关权益得到救济。

4.3城市规划程序与行政效率

提高城市规划的行政效率应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梁鹤年(2000)在研究加拿大的开发管理程序时指出,开发程序对开发者而言,程序步骤越多,时间越长,开发成本越高,市场越难把握,开发越没有可预见性。规划的程序无疑直接影响行政的效率。在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应追求审批效率,即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和增加透明度。影响规划程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公众参与的过程。公众既可包括个人,也可包括利益集团和专家群体。公众参与既可维护利益相关人的权益,也在如何寻求公共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过短的公众参与时间,不利于公众意见的表达。应松年等人(2004)认为,制定行政程序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公民程序性权利,二是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保证相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尽快做出行政决定。

处理规划矛盾的最佳办法“不是在收到开发者的申请后,才多开会、多聆听,而是在制定总体规划方案和管理程序上多考虑、多研究、多咨询”(梁鹤年,2000)。这说明规划方案和程序的重要性。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特别是科学性和民主性,将影响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的质量。行政程序应符合权利保护与行政效率的双重要求。一般而言,抽象的行政行为优先考虑公平、公正,同时兼顾效率;具体的行政行为则应优先考虑行政效率,兼顾公平。城市规划编制应设置包括公众参与的程序,而建设项目的审批可在正式程序的基础上配以简易程序、协商程序等非正式程序,以提高行政效率。

5法定规划与指导性规划

5.1法定规划

法定规划的价值取向应重在公平和权利保护,兼顾效率。对物权的保护与制约应以法定的城市规划为依据。根据西蒙的有限理性的理论,任何组织不可能获得完全真实的、充分的市场信息,规划须根据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和修正,而作为规划行政许可依据的城市规划应是确定或稳定的。因此,规划的制定既要给行政机关留有自由裁量权,以根据市场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规划;又要防止行政机关频繁修改规划,不利于物权的保护,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王克稳,2004)。由此可见,规划的“稳定与变化”的双重特性要求将稳定的法定规划和适应市场变化的指导性规划相分离;同时要求规划不仅仅是描绘远景蓝图,更重要的是要使规划程序法制化。

中国目前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法定规划。而大城市的总体规划内容比较宽泛,不适于作为法定层面的规划。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太细致,不利于城市规划适应市场的变化。笔者建议小城市采用总体规划,而大中城市采用分区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法定图则)。在规划编制时,对于建成区应充分重视现有的财产权,以财产权地块为基本单元,合理确定财产权地块和综合发展地块。综合发展地块的确定应征求财产权当事人的意见。在管理制度方面,可建立公众参与的规划委员会。

5.2指导性规划

目前,我国的指导性规划和法定规划的界线难以区分。面对迅速多变的市场,城市规划的修改或修编也常常发生。为此,我们应将法定规划和指导性规划分离。法定规划应处于相对稳定之中,而指导性规划要适应日益多样化的城市发展的需要。指导性规划可采用形式多样、追求效率的模式。如近期建设规划可被制定成指导性规划,作为政府近期的行动目标或行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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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族裔属性斗争中的文化政治学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反复确立的就是主奴辩证法,主人在征服他人的过程中确立自己的主体意识和精神强势,他者则在长期的蒙昧状态中失去自我独立精神。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就是最明显的文本表征。鲁滨逊和星期五间的关系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人们通常从鲁滨逊的冒险开拓精神角度进行解读,从而掩盖了这一本质现象。解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理论启发了大批边缘学者,他们开始把种族当做一个复杂的文化范畴,对其进行质疑、解构,“作为一个历史转折点,20世纪中期的民权运动(TheCivilRightsMovement)使大批西方少数族裔获得一种族性觉醒,他们中间的精英分子开始意识到自身的种族身份在整体文化观念中严重错位。为此,他们一面在政治领域发起抗争,不断要求主流社会正视种族问题,一面又在学术领域展开持续的反思、批判与创新。”他们开始质疑、颠覆、重构西方所谓的文学经典,揭示渗透在文本结构、故事情节和道德教诲中的种族等级制,进一步加深了文学分析的力度、深度,也拓宽了读者的视野。开始了对主流文学中所存在的习以为常的、隐含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进行批判,“他们开始把种族视为一个复杂的文化思想范畴,而不仅仅从自然科学的的角度来解释,并同时借助西马与后结构主义的成套分析工具,对种族问题进行深入的质疑、解析与批判。”解构渗透到文本中的话语霸权和制度规范,使得“其主题、叙述策略和文化编码都可在新的层面得到考察。”黄玉雪的自传小说《华女阿五》则以自传的方式生动地揭示了种族文化身份建构的这一文化政治学所涉及的核心问题。其种族斗争经历了族裔内斗争的文化政治学和族裔外斗争的文化政治学。族裔内斗争求独立,族裔外斗争求认可。这两种斗争共同成就了族裔文化身份建构的独特性和混合性。文化身份是个人区别于他人的一个重要属性,是得到他者认可的一种象征性存在。处于中国文化家庭中的华女,自小深受中国文化的熏陶,在无形中习得了中国文化所蕴涵的孝道文化,如恪守中国传统道德,遵守孔子教诲:“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作乱者,未之有也。”家庭重于个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勤俭节约等中国文化价值观在无形中,自小深入到华女阿五的心灵中。父亲带着她一起诵读中国经典,她六岁时又被送到中文夜校读书。在学习中国文化的过程中,她形成了强烈的文化自豪感,她为自己所属的种族而骄傲,为祖先所创造的丰富文化而自豪,为自己所受到的家庭教育和突出的学习成绩而自豪,为此她看不起理查德,认为他的成绩根本无法和她相比。由此她得出结论:外国人生性愚蠢,不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体谅他人,他们天生冷漠。《华女阿五》的主要读者是西方白人,因此使美国人了解中国文化,彰显中国文化的优秀,使华人的成就得到西方社会的认可,打破西方固定化的华人形象是创作者显示其族裔属性的一个重要任务。因此“黄玉雪极力想使中国人和中国文化得到白人主流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她笔下的‘华人之女’一改西方文学中负面的中国人概念化形象,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熟悉美国社会文化的模范女性。”为了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融入主流社会,更重要地是让主流社会熟知我的自身特性,展示自我。因此书中大量介绍了中国文化,如“华人的家庭教育、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华人的生活方式,包括衣、食、住,尤其是饮食,以及节日、婚丧嫁娶等习俗;唐人街的华人学校、剧院、家族会馆、修鞋店、修表店、中药店,等等。”她对中国文化的这些元素并非全盘采取赞扬的态度,而是站在跨文化对比的立场上,根据美国这个多元文化背景采取了批判、赞扬和详细描述三种不同态度。对待美国文化则以华人的眼光来审视,但“也用美国人的眼光看到华人文化中的许多错处。因此,我们有这种双重视野、双重传承,但我们的人生因为这两种视角而更显丰富。”在面对两种不同文化时,黄玉雪把两种异质性文化置放在一起,发现其中的异质和同质,使之相互转化,实现超越于这两种不同文化的第三空间文化建构。她之所以大量介绍中国文化元素就是尽其所能争取主流社会的认可;对自己族裔文化的批判正是向主流社会发出一个积极信息:我们不是消极被动地、封闭式地、被迫式地融入美国社会,而是美国主流社会拒绝我们的融入。但是作为华人代表的阿五克服了巨大的种族歧视,取得了自己所认为的成功。儿童时期受到同龄学童的歧视,被称为;中学时受到学校辅导人员对华人的轻视。虽然在美国人的公司找到一份秘书工作,虽然极尽其力,把一份冷冻疫苗工作报告写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独具创见,依然得不到认可,晋升的机会微乎其微,在男人的世界中女人想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难。想在白人男性的世界中得到认可,更是难上加难;结婚后,想在高档住宅区租房也是不可能,白人不把房子租给华人。“白人主流社会并没有把她当成平等的、独立的个人。苦思冥想之后,她灵感突来-把自己的奋斗经历写下来。”因为她想让美国人了解华人,了解华人文化,她想给自己,同时也给他人提供如何在成长及寻求独立的过程中汲取、拣选中美两文化的合用之处,以及如何努力促进两种文化之间的相互沟通与了解。正是她的这种不妥协的斗争精神才使她赢得了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可,让那些不晓得中国文化是什么模样的美国白人加深了对中华文化的了解。从这一方面而言,黄玉雪是成功的。同时,这本书的成功也改变了她的生活道路,她应美国国务院的邀请到东亚各国旅行,随后到世界各地旅游,以经营旅行社为业。她对自己的不妥协进行过阐释:“‘不妥协者’,因为只有不妥协者才能把事物做新的组合,如果妥协的话,每件事都照父母的话去做,这个世界就无法产生新事物。你可以做个不妥协者,对于任何事情都不妥协,不去扰乱社会,因为你做的是不同的事。……妥协意味着做其他人所做的事,不妥协者则与众不同。但他们都具创造性和保守性,那很好。这全都配合在一块。”这种不妥协精神就是一种文化政治学的僭越,或者称为抵抗的文化政治学。在不失时第4期《华女阿五》:两种族裔属性斗争的文化政治学机地跨过既定界限,对主流的价值、观念、习惯、规定等进行修改、颠覆。颠覆被传统称为正典的、普通的价值体系。“文化是一个充满意识形态争执的概念,也是一个典型的政治术语,声称‘文化’是一套永恒而普遍的价值体系,与纠缠于暂时世俗利益的纷争政治相对立,这种做法本身恰恰显露出强烈的政治动机和鲜明的政治倾向。”黄玉雪的自传小说《华女阿五》描述了自己以不妥协精神和族裔外的歧视进行斗争,以一种力求上进的精神求得主流社会的认可;进行族裔内斗争以求得独立,摆脱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结合西方文化,以一种超越两种文化之外的第三空间模式建构独具本族裔的文化模式,从而实现个人独立,族裔文化的独立。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必然离不开社会。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把人定义为“政治的动物”,因此“作为政治的动物,人就不能离开政治和道德观点来考虑文艺问题。”文化政治学中的“政治”体现为权力关系,即统治和被统治关系,而种族斗争就是争取认可权力和独立权利的斗争,以求得文化身份的解构、重构、建构的非中心式建构模式,这些都明显地打上了文化政治学的身份建构烙印。

二、性别所代表的族裔属性斗争中的文化政治学

文化政治学关注的是权力关系,权力关系不仅仅表现为强制的政治形式而且表现为非政治的、无所不在的触须、无意识渠道等方式渗透到日常生活中,是充满斗争和喧嚣的政治场所在。“只有通过对文化问题的有效分析,正视文化的政治功能和含义,并且最终诉诸政治行动,才能实现真正的文化变革,把此岸世界建设成理想乐土。”文化政治学中,性别和政治联姻,从而出现了性别政治。“女性主义者大都认为,性别的政治性在于它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建构,反映着特定的权力关系。”《华女阿五》中的阿五由于小时候所受到的恪守儒家传统式的教育,学会了逆来顺受。孝顺是维系家庭的脐带,集体大于个人,家庭重于个人等观念渗入其幼小的心灵当中。父亲定下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要求孩子们无条件严格遵守。在接受教育方面,父亲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父亲拒绝为黄玉雪上大学时支付学费。玉雪并没有气馁,内心抗议:“生为女孩非我所愿。作为女孩,我也许不想仅仅为养儿育女而结婚!也许我的权利不止是养儿育女!我既是女性,也是一个人!难道中国人认为女人就没有感情和思想吗?”在心理上,玉雪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反抗,反抗中华族裔属性对女性这一社会性别所限定的文化期待。她要做一个独立的个人,为个人幸福去追求,这是美国教师传授给她的价值观。但在她幼时,父亲就谆谆教导她应为家庭荣誉而牺牲个人幸福。两种不同的价值观代表着两种属性:中华族性和美国属性。这两种属性在性别之战中体现出来,也体现出两种属性所各自代表的权力角力。父亲是第一代华裔的典型代表,其身上依然浓缩着中华族裔属性,他们内心中那种叶落归根的心理非常强烈,对故国的眷恋和回忆深深地刻印在内心深处。特别是当他们想极力融入美国社会而遭拒绝,处处存在的种族歧视让他们不断地回忆起故国,想躲进故国的回忆之中进行逃避。生活在唐人街之内,父辈感到惬意。有人聆听他们内心的苦楚,更有亲情、更温暖,可以和朋友分享自己的梦想和希望、坎坷和痛苦。唐人街之外则处处充满了纷争、竞争,人与人之间只有金钱关系,毫无亲情。生活在唐人街让他们有种归属感。但代表着第二代华裔的黄玉雪则截然不同,种族歧视更坚定了其融入美国社会的决心而非逃避。她积极融入父辈所极力逃避的白人社会。在这个世界里,人人可以享受到唐人街所不曾有的自由和尊重,可以体验到隐私权受到尊重的幸福。和华人社会相比较,黄玉雪感到白人社会给了她更多的尊严和权利、温情和平等。而父亲所代表的“中国封建文化认为女性一般心胸狭窄,目光短浅,智商低下,不适合从事智力活动,属于无才者,且不可教也。因此,为了她们自己,同时也为了社会公益,她们最好谦卑、缄默,不要抛头露面。”[2]为挑战父辈所代表的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她在一次开船典礼上,特意把一瓶香槟酒砸碎在船首,这是一个罕见的情形。因为在父辈所代表的华裔看来,女人触碰会给新船带来厄运和不幸。而黄玉雪竟然亲手把这艘船送出海,是她个人的殊荣,更是中国女性的殊荣和华裔的殊荣。“此举表现了黄玉雪在建立自我、肯定自我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也象征着她业已冲出束缚唐人街华人妇女的陈规陋习之藩篱。”[2]黄玉雪以自己自立自强的精神和行为颠覆了父权制对女性的想象性建构,同时也打破了西方对华裔女性的模式化形象。“在当时的美国流行文化中,东方女性毫无例外地不是居心叵测的狐媚,就是出卖色相的艺妓。甚至在美国华人自己的作品中,比如说在刘裔昌的自传中,华人女子也被称作‘尤物’,这是个具有性暗示的词藻。与这些模式化了的性感华人妇女形象作一比较,黄玉雪笔下的女主人公截然不同。有血有肉的五姑娘才代表着真正的美国华裔女性形象。

作者:唐利平 单位: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