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9 09:27: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民间工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凸显“云南艺术民间工艺”课程建设,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
将云南民间工艺成果、技术、内容充实到专业课程教学中,倡导以民间艺人与教师“1+N”指导教学、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形成具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特色的教学方法、考试手段。在理论课教学体系的基础上,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民间手艺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传承学生学习民间工艺的制作,同时设计专业教师则负责传授现代的设计理念和现代工艺,通过“调研、改进、提高”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建设双师型队伍,引进民间手艺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改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队伍的职称和学历结构。
引进民间手艺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继续完善双师型队伍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大引进人才力度,争取每年引进1-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力争在引进教师的学历结构上实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突破。在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每年选派3-5名学术梯队中的教师外出进修或到国内外作访问研究。拓展与企业界的联系与合作,聘请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担任兼职教师和创业指导教师,努力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四)共建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训平台,探索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
努力做好云南区域内民族文化的重新发掘与设计,充分利用云南地区的民族文化多元性和旅游资源丰富优势,努力将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教育实践,成为区域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方面,投入专项资金,建设艺术设计工作室和设计工作室,民间工艺设计实训室,同时邀请民间艺人和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人到校进行讲学。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面,积极与云南省设计企业展开合作建立了“艺术设计实训基地”。
(五)建立与市场相协调的设计实践教学环节。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传承和运用。在分析整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积极因素,并创造性地应用于平面广告设计和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湘南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专家学者们研究以郴州市民间工艺美术为主要,然后辐射整个永州市和衡阳市,即湘南地区。其研究主要从湘南古民居、湘南民间工艺美术、湘南民间石雕、湘南民间木雕等几个方面,对民间工艺美术进行了归类、分析和整理。依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研究著作的代表作进行简要概括:
(1)具有地方特色的湘南古民居著作,如唐凤鸣著《湘南民居研究》、范迎春著《湘南宗祠——建筑及装饰艺术研究》、王铁著《2012中国高等教育设计专业名校实验教学课题:湘南民居印象》等。
(2)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的课题与论文,如陆岚的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湘南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的挖掘利用与理论研究》、论文《浅析蓝印花布的色彩观》等。
(3)湘南民间石雕的研究课题和论文,如何次贤的课题《湘南民间石雕的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及其保护与利用研究》、论文《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的文化寻绎》《从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看中国民间文化的崇德立德意蕴》等。
(4)湘南民间木雕的研究论文,李曦《湘南民间家具的装饰特征研究》《湘南古民居的木材选用与木雕装饰》《湘南古民居木雕艺术》等。以上这些课题、论文、著作主要从研究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自身的特征入手,广泛收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作品,阐述民间工艺美术的概念并将其分类,系统的分析其造型、色彩及美学特征,部分著作还进一步研究了民间工艺美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对平面广告设计启示(艺术造型的直接借鉴)
1.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是现代设计的土壤并影响其的发展,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来源于群众,并为群众所熟知,平面广告首先得被广大群众认识、认同并接受,因此将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既对民间工艺美术加以提炼与创新,又能让平面广告为人民群众所理解,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先进的平面广告是国内学习和引进的主体,西方文化也在其中自然而然的传入,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民间工艺美术正面临消亡的边际,将其引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既为中国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又为民间工艺美术的继承和延续寻找到新途径。
2.为郴州地区的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寻找到新的载体。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具有独特的审美情趣、艺术形式和表现方法,它存在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是中国人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晶。由于受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民间工艺美术的创作者和消费群体大量进入城市务工,使得郴州地区民间工艺美术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工艺美术正在加速消亡。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其生存找到新的传播载体,在传达给广告受众的同时,促进其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也将为现代民间工艺美术再设计与开发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3.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益补充。从文化传承角度的考虑,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部分,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的不可替代性,对其文化艺术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是对中国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利的补充与完善。虽然郴州是中国的一个市,但其工艺美术是人民群众对大自然最纯朴、最直观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这种自然与纯真也是现代平面广告设计所追寻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探究,既是对中国工艺美术的一种补充,又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精神魅力的进一步挖掘,也将影响着现代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创作。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从源头上分析,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在内的现代艺术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是可以预期的。但在可见文献中,还没有发现把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应用到平面广告设计教学的研究,因此,这属于尚未涉足的领域,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突破意义。
(一)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如何应用郴州民间工艺美术
1.情感的继承。平面广告设计者只有在真诚理解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创作者情感的基础上,才能深刻的挖掘劳动人民的艺术成果,并把他们的情感融入到自己的设计作品中。例如,在平面广告设计实践教学中,研究郴州大布江拼布艺术的一组同学,一开始只是在网络上搜寻整理资料,缺乏对拼布艺术实物的真实美感的体验,在老师的建议下,联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布江拼布绣传承人何娟,走进了她的公司,了解她的创作历程与民间工艺美术创作的情感体验,接触与了解到真实大布江拼布作品的魅力,他们满怀激情的研究进程PPT汇报,感染了每一位同学,也让班上所有同学了解了大布江拼布艺术绣,为后期拼布艺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平面广告设计与民间工艺美术虽然在思维方式、表现手段、传达载体上有很大区别,但是对生活的热情、对劳动的赞美、对祖国的热爱是相同的,广告设计者在情感上的继承,也将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融入生命力,恰如其分的情感融入,不仅可以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增资天色,又可以使其具有亲和力,拉近广告受众的距离,让他们自然而然接受,做到润物细无声。
2.造型的借用与发展。郴州传统民间工艺美术造型丰富多彩,既有表达吉祥幸福的人物、动物花卉、文字、云纹、回纹、几何抽象形态等,又有广为流传的典故和成语,还有一些约定成俗的造型寓意组合。如果将这些丰富多彩的造型借用于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平面广告设计开拓新的创作空间。如:陈秀同学利用郴州民间剪纸的造型形式制作了“南京青奥会欢迎您”平面广告作品,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大赛中荣获三等奖。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的借用与发展,既丰富了平面广告造型语言,又为广告主融入消费群体奠定基础。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课堂教学中,既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传承,也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发展。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经过提炼再设计,既吸收其造型的精髓,又承载着广告主赋予的消费理念、价值引导、审美情趣等,是将造型特点、形式美感、大众识别性等融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鲜血液,促进平面广告设计的发展。
(二)理念的创新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创新: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平面广告设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
1.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现代化工业文明的迅速扩展,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的急剧改变,导致许多民族的民间工艺美术在不断消亡和流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也正在消逝。201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潘鲁生就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延续指出,设计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精彩的创意设计可以使传统工艺美术焕发新的生机,既可以成为时尚产业的一部分、成为制造业人文工艺的增值部分,也可以以当代艺术的形态出现,重新建构审美、文化、生活之间的联系。高校具有文化资源优势,地方高校通过其教育幅射功能,可以对地方传统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发挥直接的、有针对性的作用和影响,地方高校平面广告设计与地方民间工艺美术只有合作互补、相得益彰,才能促进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及对平面广告设计的启示
(一)郴州民间工艺美术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传承和运用。在分析整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积极因素,并创造性地应用于平面广告设计和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湘南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专家学者们研究以郴州市民间工艺美术为主要,然后辐射整个永州市和衡阳市,即湘南地区。其研究主要从湘南古民居、湘南民间工艺美术、湘南民间石雕、湘南民间木雕等几个方面,对民间工艺美术进行了归类、分析和整理。依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研究著作的代表作进行简要概括:
(1)具有地方特色的湘南古民居著作,如唐凤鸣著《湘南民居研究》、范迎春著《湘南宗祠——建筑及装饰艺术研究》、王铁著《2012中国高等教育设计专业名校实验教学课题:湘南民居印象》等。
(2)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的课题与论文,如陆岚的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湘南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的挖掘利用与理论研究》、论文《浅析蓝印花布的色彩观》等。
(3)湘南民间石雕的研究课题和论文,如何次贤的课题《湘南民间石雕的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及其保护与利用研究》、论文《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的文化寻绎》《从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看中国民间文化的崇德立德意蕴》等。
(4)湘南民间木雕的研究论文,李曦《湘南民间家具的装饰特征研究》《湘南古民居的木材选用与木雕装饰》《湘南古民居木雕艺术》等。以上这些课题、论文、著作主要从研究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自身的特征入手,广泛收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作品,阐述民间工艺美术的概念并将其分类,系统的分析其造型、色彩及美学特征,部分著作还进一步研究了民间工艺美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对平面广告设计启示(艺术造型的直接借鉴)
1.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是现代设计的土壤并影响其的发展,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来源于群众,并为群众所熟知,平面广告首先得被广大群众认识、认同并接受,因此将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既对民间工艺美术加以提炼与创新,又能让平面广告为人民群众所理解,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先进的平面广告是国内学习和引进的主体,西方文化也在其中自然而然的传入,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民间工艺美术正面临消亡的边际,将其引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既为中国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又为民间工艺美术的继承和延续寻找到新途径。
2.为郴州地区的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寻找到新的载体。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具有独特的审美情趣、艺术形式和表现方法,它存在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是中国人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晶。由于受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民间工艺美术的创作者和消费群体大量进入城市务工,使得郴州地区民间工艺美术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工艺美术正在加速消亡。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其生存找到新的传播载体,在传达给广告受众的同时,促进其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也将为现代民间工艺美术再设计与开发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3.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益补充。从文化传承角度的考虑,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部分,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的不可替代性,对其文化艺术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是对中国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利的补充与完善。虽然郴州是中国的一个市,但其工艺美术是人民群众对大自然最纯朴、最直观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这种自然与纯真也是现代平面广告设计所追寻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探究,既是对中国工艺美术的一种补充,又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精神魅力的进一步挖掘,也将影响着现代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创作。
三、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从源头上分析,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在内的现代艺术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是可以预期的。但在可见文献中,还没有发现把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应用到平面广告设计教学的研究,因此,这属于尚未涉足的领域,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突破意义。
(一)平面广告设计中如何应用郴州民间工艺美术
1.情感的继承。平面广告设计者只有在真诚理解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创作者情感的基础上,才能深刻的挖掘劳动人民的艺术成果,并把他们的情感融入到自己的设计作品中。例如,在平面广告设计实践教学中,研究郴州大布江拼布艺术的一组同学,一开始只是在网络上搜寻整理资料,缺乏对拼布艺术实物的真实美感的体验,在老师的建议下,联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布江拼布绣传承人何娟,走进了她的公司,了解她的创作历程与民间工艺美术创作的情感体验,接触与了解到真实大布江拼布作品的魅力,他们满怀激情的研究进程PPT汇报,感染了每一位同学,也让班上所有同学了解了大布江拼布艺术绣,为后期拼布艺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平面广告设计与民间工艺美术虽然在思维方式、表现手段、传达载体上有很大区别,但是对生活的热情、对劳动的赞美、对祖国的热爱是相同的,广告设计者在情感上的继承,也将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融入生命力,恰如其分的情感融入,不仅可以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增资天色,又可以使其具有亲和力,拉近广告受众的距离,让他们自然而然接受,做到润物细无声。
2.造型的借用与发展。郴州传统民间工艺美术造型丰富多彩,既有表达吉祥幸福的人物、动物花卉、文字、云纹、回纹、几何抽象形态等,又有广为流传的典故和成语,还有一些约定成俗的造型寓意组合。如果将这些丰富多彩的造型借用于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平面广告设计开拓新的创作空间。如:陈秀同学利用郴州民间剪纸的造型形式制作了“南京青奥会欢迎您”平面广告作品,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大赛中荣获三等奖。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的借用与发展,既丰富了平面广告造型语言,又为广告主融入消费群体奠定基础。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课堂教学中,既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传承,也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发展。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经过提炼再设计,既吸收其造型的精髓,又承载着广告主赋予的消费理念、价值引导、审美情趣等,是将造型特点、形式美感、大众识别性等融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鲜血液,促进平面广告设计的发展。
(二)理念的创新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创新: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平面广告设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
1.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现代化工业文明的迅速扩展,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的急剧改变,导致许多民族的民间工艺美术在不断消亡和流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也正在消逝。201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潘鲁生就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延续指出,设计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精彩的创意设计可以使传统工艺美术焕发新的生机,既可以成为时尚产业的一部分、成为制造业人文工艺的增值部分,也可以以当代艺术的形态出现,重新建构审美、文化、生活之间的联系。高校具有文化资源优势,地方高校通过其教育幅射功能,可以对地方传统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发挥直接的、有针对性的作用和影响,地方高校平面广告设计与地方民间工艺美术只有合作互补、相得益彰,才能促进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二、闽南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当代艺术设计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分析—以漳浦剪纸为例
漳浦以“中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享誉中外,素有“金漳浦”之美誉。漳浦剪纸艺术源远流长,据《漳浦县志》记载:“元夕自初十放灯至十六夜,乃已神祠家庙,或用鳌山运傀儡,张灯烛,剪彩为花,备极工巧。”可见唐宋时期漳浦剪纸艺术就开始应用于花灯装饰等民俗活动。⑤剪纸俗称“铰花”,与刺绣艺术有关,常被应用于刺绣底样的创作。在中原文化如贴“窗花”习俗等影响下,漳浦剪纸逐步以独立方式使用在各种婚庆典礼、祭拜祖先等民俗活动中。如今漳浦剪纸已被世界认可,并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继承传统、力求创新是任何民间艺术发展的关键,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漳浦剪纸在中国民间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主要表现在其艺术风格的独特性、艺术技法的原始趣味性和艺术品自身焕发出的美感。通过高校艺术设计教育从理论上探讨漳浦剪纸的构图形式、造型手法、创作意识等,增强在当代艺术设计中民族性、本土化的创新与应用,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探索漳浦剪纸与环境设计、装饰设计、平面设计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结合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以新的设计艺术形式、设计语言符号使设计产生新的飞跃。
1.漳浦剪纸在环境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所反映的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包括闽南地区的地理环境、百姓的日常生活和传统习俗活动以及民间神话传说等,这些都以独特的符号融入剪纸作品中。例如,茶壶就是剪纸中最常见的装饰图案,这无疑渗透着闽南人爱喝茶的习惯;剪纸中常加入一些龙虾、鱼、螃蟹等水产品,这充分体现剪纸的闽南地域性和其来源于生活的传统特征。作为一种独特的设计素材,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文化的传承上,都将成为本土风格环境设计的创作源泉。同时漳浦剪纸在艺术表现上立足本土,注重主观想象,艺术构图奇巧、简练明朗、古拙抽象,表达着古老的民俗文化传统,具有浓厚的“原生态”趣味及“乡土味”气息,这对设计本土风格的环境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设计师应该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为己任,唤醒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记忆,将其融入现代城市功能设计中,赋予建筑内外部的空间乃至整个城市浓厚的本土特色风情。漳浦剪纸主要运用红色,通常以单色为主,其他颜色作陪衬,在对比色中求谐调,颜色上的创新运用突出了工艺装饰效果。这对设计闽南本土风格的室内空间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在现代环境设计中可运用漳浦剪纸的图案,采用闽南地区的红砖、白石为装饰材料,设计出有关闽南红砖文化的主题浮雕、壁雕等作品。漳浦剪纸造型独特,收放自如,运用在现代室内外立体造型的细部装饰上,如隔断花墙、装饰品花架、屏风等,具有通风采光、借景叠景等功能,不仅起到了特殊装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也增加了艺术氛围。另外,还可以运用闽南文化元素的剪纸图案制成各种镜框式、挂历式的装饰画和装饰品,以此带动室内陈设品行业的发展。窗帘、沙发靠垫、沙、桌旗、布艺床品等都可以采用漳浦剪纸传统图案,这不仅使室内空间更具本土色彩,还能寄托民众美好的愿望。
2.漳浦剪纸在装饰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将闽南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图案的形式表现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折射出闽南人的性格和意识形态。漳州剪纸利用本身图案的抽象造型来反映闽南地区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糅合闽南传统文化。现代装饰设计对于诸如漳浦剪纸这类传统工艺的应用遵循“批判和继承”的原则,既尊重其自身发展特性,又对其进行产品创新,既将其作为现代装饰的补充,又在现代装饰中很好地对漳浦剪纸进行有效地传承。传统漳浦剪纸在线条、构图、剪功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折射了闽南文化多元化的特征和细腻雅致的审美取向,传达了浓郁的乡土气息。现代装饰艺术中对于漳浦剪纸的应用可从以下方面为出发点:一是结合装饰设计作品的主题,充分挖掘漳浦剪纸的特点,在作品中对其在材料、线条、构图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二是根据不同设计作品的特殊风格,在刺绣种类、色彩选择、图案设计等方面进行搭配,凸显出漳浦剪纸的固有特性,同时又在装饰作品中呈现出典型的剪纸特性。3.漳浦剪纸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鲁迅先生说过:“在现在,艺术上是要有地方色彩的,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⑥漳浦剪纸蕴藏着特有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韵味,具有特殊的地域性和造型手法。比如,漳浦剪纸通常采用“排剪”技法,结合“阳剪”为主、“阴剪”为辅的表现手法,形成其在工艺上纤巧细腻,构图上线条简练、圆满匀称、对称平衡的特征。同时在物象形态的刻画上应用的简约意象表达方式或夸张的艺术表现形式等都可以为现代平面设计所利用。因此设计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将设计主题与剪纸图形意蕴相联系,从创意选题的角度思考选择恰当的主题表意,有目的地去把握对象的整体结构式样;二是从创新的角度在图形、材质、风格等方面上将漳浦剪纸包含的图形图像或其他意象特征进行夸张变形、化繁为简、重组创新,深化对漳浦剪纸艺术的价值认识,同时与现代平面设计的构型审美相结合,利用剪纸图形的形似和神韵创造出贴切的图形语言;三是在表现技法上运用“排剪”技法创造出新的设计表现语言,扩展设计的表达形式,将漳浦剪纸的视觉特征融入现代平面设计之中。
三、民间工艺美术融入高校艺术设计教学的方法
“生产者的艺术是世代人民所创造、所传播并表现他们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的文化艺术形式。”⑦民间工艺美术作为生活世界的认知和诉求,是群体意识与思想认识的一种反映方式,不仅包含了大量原生态艺术图形和工艺技法,还体现了人类本源的思维意象、审美观念和情感表现。因此,在艺术设计教学中不仅是要拓展学生的技法表现手段和途径,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真正体味到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和情感魅力,并应用于现代设计。
1.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开设民间工艺美术课程审美认知与创造力的培养是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核心,民间工艺美术样式几乎都同时具备了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基本要素。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应以其审美鉴赏、技艺造型、品格精神等为基本内容,积极开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题材的艺术课程。在教授过程中,采用教与学的互动方式,增加学习的趣味性,突出创造的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造型能力、材料的把握和认识能力以及创新思维精神,激发独立思考的意识,并在教学实践中引导学生去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诸如剪纸、雕刻、漆艺、陶艺、编织等课程,着重把研究民间美术功能的实用性、技巧的高明性、题材的丰富性、装饰的生动性、形式的多样性置于首要地位,把创造具有独特性和地域性的艺术文化作为教学的宗旨,做好民间工艺美术资源向地方工艺美术课程的转化,由此将传统与现代、现在与未来相互融合,形成未来艺术设计教学的新方向。
2.成立地方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展览和讲座发挥地方的民间工艺美术文化优势,发掘和整合地方文化资源,成立高校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组建一支以地方高校教师为主的研究团队,同时聘请地方各个门类的工艺美术大师、领军人物为客座教授,共同探讨民间工艺美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论研究和相关教学工作。通过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创新、开发和研究,积极运用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将传统工艺的实用性、经验性和学术性特征应用于校本教材的编写中,用时代和科学的态度加以继承和改造,通过条分缕析、去芜取精、发展提高,形成一个特色鲜明而又具有时代感染力的文化产品体系。在教学中将民间工艺如雕刻、剪纸、编织等引入课堂,活化课堂教学,同时又让学生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民间工艺美术的独特魅力以及其在设计领域中的突出表现。另外,可以让民间工艺大师将制作工艺直接带入课堂,通过举办专题活动,从表演技艺开始给学生讲授和示范制作工艺,让他们亲身体验民间工艺美术的神奇。定期开展民间工艺美术展览、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等,形成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将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真正融入现代艺术设计教育。
3.创立民间工艺美术校内工作室和校外实践基地根据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的种类,结合其美术特点对艺术设计教学实验室进行改造形成专门的工作室,以工作室为载体,通过选修等方式实行开放式教学,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如漳州剪纸工作室、惠安雕刻工作室、闽南“妆糕人”泥面塑工作室、树脂彩绘工作室等。工作室的教学主要采用艺人的“技”和教师的“艺”结合,即通过教师对设计作品创作思想的理论阐述与“请进来”的民间艺人的技术培训相结合,实现与艺人零距离的“手手相传”,将工作室中的工艺技术应用于作品的创作中,寻找与作品主题的契合点、差异点,改进民间工艺的表现形式,突出表现民间工艺技术的独特性,从而引导学生用民间工艺的手法来进行创新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同时,“走出去”设立校外民间工艺美术实践基地,让学生到民间亲身去感受当地乡土乡情,欣赏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品,培养学生对民间工艺美术的情感和认同感,创造学习民间工艺美术的氛围,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2水电工程监理拓展移民监理业务的必要性
当前,中国水电工程建设已逐步进入高峰后时段,随着一大批水电项目在近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快速开发建成,剩余可开发的项目数量日趋渐少,传统工程监理业务市场需求强度逐步降低,监理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渐显,监理企业已普遍面临未来生存发展的较大压力,因此,对其实施转型升级、多元化发展战略将成为企业必然之选。近年来,快速发展成熟的移民监理因其与传统工程监理“一脉相承”的关系,业务运作机制相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工程监理业界实施转型升级、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领域。工程监理和移民监理二者在形式上都是社会监理接受委托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其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都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在监理对象、监理目标、监理职能、监理方法上二者还是存在不同程度、实质性的差异。工程监理企对于综合实力较强的水电工程监理企业,应选择实施SO战略———增长型、多元化战略。对此逐条进行了分析,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抓住移民监理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内部条件优势,快速占领移民监理市场,实现企业业务升级转型、多元化发展;同时,还需针对内部劣势、短板和外部环境威胁,防范来自于内外部的各种风险,保证拓展移民监理战略目标的实现。
新闻媒体与公民舆论监督的发挥
新闻媒体是形成舆论的阵地
报纸、电视等媒体通过对新近发生的事件的报道,提供给受众来自外界的各类信息,大到国家元首间的互访和会谈,小到住房政策的变化、菜价的变动等日常事务。既为广大民众提供了大量的谈资,也为他们就关心的事务形成各自的观点提供了参考。民众不知情,就无从了解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和周围的环境,就无法做出言论和行为上的判断。因此,新闻媒体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传播新闻信息,以满足受众的需要。
新闻媒体是反映舆论的阵地
公众的意见在最初形成时是一种各执己见,众说纷纭的状态,就像是千百万个并列的细胞个体,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有的意见被另一些更有说服力的意见所改变。这是一个复杂而流动的过程,分裂,重组同时间产生,就如同几股并行而相互挤压的旋涡,最后,大部分人的意见得到了统一,这种共同的意志和愿望就成为了当前的主要社会舆论,进而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向心力,就像台风的中心,汇聚了来自各方的力量,这时,舆论一经形成,就不容忽视。现代的社会变化极快,瞬息万变,舆论的形成所需要的时间越来越短。新闻媒介发挥其快速,及时的优势,捕捉人们所关心的题材,进行报道,同时对有争议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加以引导,能够起到理顺社会情绪,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阵地
社会需要监督,政府需要监督,个人同样需要监督,一个现代社会的良性运作,是绝对少不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在我国,除了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党内监督等手段外,新闻舆论监督也是一个极其重要和有效的方式。随着新闻事业迅速发展,报纸电视上的评论逐渐增多,如《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南方周末》等媒体,都成为全国人民非常熟悉的“监督强手”。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认为,他人的观点对单个人的观点和行为有相当大的规范和制约作用,这种作用甚至像法律一样威严。在洛克那里,因为舆论,法律有涉美德和恶行,但究其实质,舆论乃是指影响人们观念、行为的社会氛围和风俗习惯,即在各种人类社会中、种族中、团体中,建立起一种尺度,使人们按照当地的判断、格言和风尚,来毁誉各种行为。
新闻舆论在建构公民意识中的作用
公民意识指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其核心正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即公民关注公共事务、监督权力运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现代社会公共领域本身是一个独立领域,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它提供的是一个发表意见、讨论的场所,不同的观点在这里得到碰撞,谬误的观点受到真理的指正,从而归于理性。这样的社会讨论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公共空间,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在此空间内部进行争辩、妥协和搏弈,最终产生了利益均衡的最优化方案,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于社会的运作和进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当前,构建公共领域的重担就主要落在了广大的新闻媒介身上。
新闻媒体可以通过舆论诉求,培植人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当前中国社会的现状来看,公民意识还是比较缺乏。这极大的妨碍了我国公共领域的建立和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中,“服众”、“保守”、“无我”等思想占据了相当大的空间,要对其加以改变,培养公众的“独立”、“自我”、“进取”、“向上”、“民主”等心理因素,需要舆论引导来形成大环境。
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时,可以提高受众的公民意识
二、民间工艺美术所包含的人文精神
民间工艺美术能够不断的流传和发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所以,想要深入的对民间工艺美术进行研究,首先就是从其蕴含的人文精神开始入手。通过对人文精神的了解能够真正认识民间工艺美术,并对蕴含的优秀成分进行保护。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民间工艺美术的人文精神是一种精神信仰在大部分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中都不难发现人们实际生活的影子,民间工艺美术的各种作品都来源于实际生活又高于实际,充分地体现了人们对于思想的一种深刻寄托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正是因为人们拥有一种精神的信仰才使得民间工艺美术中蕴含着人们对生活的一种期盼,他们相信那些无法实现的美好愿望都可以通过工艺美术作品进行畅想抒发人们内心的感情。所以,民间工艺美术中具有的人文精神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精神信仰。
(二)民间工艺美术的人文精神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民间工艺美术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并通过各种物质形态进一步表现出来,具备一定的实物基础,这也是不同于其他美术作品最突出的一个方面。大部分源于古代具有明显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都满足了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各种需求。精神基础实际上都是由物质基础决定的,只有这些民间工艺美术能够先满足人们基本的物质需求,人们才会更加重视它并开始更美满的精神追求。所以民间工艺美术体现了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正是这种自我价值的不断激励,才有效地促进了民间工艺美术的不断发展,这也是一种合乎情理的人文精神。
(三)民间工艺美术的人文精神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民间工艺美术所包含的人文精神中深刻的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大部分民间工艺美术的创作灵感都是受到了大自然的启发,在古代,人类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自然,从古代就深刻的意识到了只有人类与自然和谐稳定的相处才能促进人类的不断发展并促进人类繁衍生息,所以大部分民间工艺美术的作品都蕴含了大量来自于大自然的元素,表达出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愿望。
在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又是一个明显的弱势群体。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一群体存在的代际传承和阶层固化问题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对于我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不利影响。本文试从经济法视角对依法破解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谈点认识。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实质
改革开放前,我国各阶层群体之间的社会落差不大,经济资本差距很小,不同家庭文化资本的作用几乎为平等的国民教育所消解,家庭资本对下一代社会地位的影响并不显著。改革开放后,各阶层群体之间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距离开始拉大,从而导致家庭资本影响力增强,这在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中均有体现,尤其是权力地位对家庭资本的综合作用表现得更加突出。但到目前为止,在单纯经济地位的实现过程中家庭背景的影响依然式微,这就使得那些缺乏优势家庭背景而又具有强烈上升愿望的人,更多地去选择改善自身经济地位以实现家庭资本的擢升。新生代农民工正是这样的一个族群。
本文语境中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专指新生代农民工代际传承和阶层固化问题。代际传承,即祖辈世代相传,系指家庭中每一代人和上一代人之间社会地位的相似性。阶层固化,即社会流动丧失,系指若干代人持续停留在某种社会阶层中的稳定性。应当说,新生代农民工代际传承和阶层固化问题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农”问题,而是更加接近于城市问题但又不是城市问题。虽然农民外出务工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渠道,又是提高农民增加收入幅度的一种有效方式①,但是农民一旦进城务工就变成了“半个城市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人已有破釜沉舟的“融城”意识和行动,与之相关的就业、培训、社保、维权等又无一例外地属于城市问题,因此这一问题事实上已经超越了“三农”问题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农民工问题超越“三农”问题的时间范围,是指两个问题并非完全同生同灭,“三农”问题的解决并不等同于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农民工问题超越“三农”问题的空间范围,是指两者并非同处一个地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心越来越转向城市,已经进入“城市解决”的框架中。这是因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将持续不断地向城镇转移,即便将来“三农”问题解决了,这一进程还会继续。必须指出,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实质在于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实践性、综合性很强的新课题,需要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知识加以分析提炼。
二、依法破解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
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增大、逐步返回农村,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亿万农民工的主力。由于这一代农民工所成长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其父辈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在文化程度、打工目的、城市认同感等方面也和父辈迥然不同。所以,依法破解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已经不再是“农村包围城市”式的迁徙(经济)问题,而是平权(法律)问题,即让新生代农民工和市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问题。
具体讲,依法破解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主要有以下几点:(1)实行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绿卡”制度尝试的形式,居住证制度目前已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实行。凡持有居住证的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城市居民的待遇。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以法规形式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它将寻求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和外国人技术移民等问题。当然,这离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还有很大差距,但已是历史性进步。(2)采取农民工子女中小学就近入学制度。教育权是一种基本人权,应当奉行“有教无类”②,追求教育平等。将中小学就近入学变成制度,充分考虑了农民工进城后城市建设的需要与可能,事实证明是可行的。目前教育不公现象比较严重,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携子女同入城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民工子女中小学就近入学能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由于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承相当牢固而普遍,因此2011年儿童早期发展国际研讨会的与会专家呼吁,必须注重农民工子女早期发展教育,打破贫穷的代际传承。③(3)落实城乡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项政策落实得最好的是城市公职人员,广大农民特别是身居城郊或“城中村”的农民工家庭计划生育意识比较淡漠,需要加强管理,实行必要的奖惩措施。公职人员的处罚措施之一是开除公职,与此相应,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民和农民工建议收回其承包土地、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载入诚信不良记录。(4)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纳入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可以首先在中小城市试行。(5)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城乡迁移中的无缝衔接。例如,实行“医疗保险一卡通”或“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度,就是很好的方法。(6)着手解决农民社会养老问题。目前“双轨制”退休养老金制度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应予废除。城乡社会养老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城乡一体化,但鉴于我国诸多现实困难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宜先进行多层次社会养老制度改革,然后逐步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一体化。我们认为,要从制度入手,把政策创新和法律跟进结合起来,依法建立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有必要深入查找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形成的原因,关注和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不懈奋斗,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维权的积极努力,促进和完善事关新生代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包括法治在内的制度建设。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三、经济法能为新生代农民工做些什么
经济法是沟通公法与私法的桥梁,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达摩克里斯”之剑。笔者认为,它能为新生代农民工做三件事:
第一,创造公平的社会竞争环境。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公平竞争机会,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我国现有1.5亿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占到其中的60%还多。作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须臾离开的“街坊邻居”。我们应当看到,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的改变自身命运获得人生发展的冲动和渴望已胜过父辈。与父辈相比,他们受教育时间较长,接受新事物更快;他们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增长,维权意识增强;他们频繁跳槽,希望尽快融入城市。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处境和生存状况至今依然处于劣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与父辈一样,他们至今仍旧游走在城市与农村的边缘,面对整体收入不高、工作稳定性差、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会保障水平偏低等窘迫问题。大多数人的职业命运,仍是在不情愿的低端产业岗位上卖苦力,而且职业安全性差。过去30年中,农民工经历了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从“第一代”到“新生代”,从“暂住”到“常住”的实质性转变,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环境的根本改善是一个艰巨、长期的工程,不仅需要制度关怀,还需要从政府、社会、市民层面——包括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进行全方位的人文调适。社会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公平竞争机会,让他们通过努力尽快融入城市,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至“2015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文化服务切实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加强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问题的研究,是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一、农民工的文化权益的基本状况
(一)文化生活的贫乏。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工作时间长,休假休息日较少,务工收入偏低。由于务工地的排外和歧视,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有限,再加上自身的自卑,交际圈狭窄,融入务工地居民的生活圈十分困难,其娱乐休闲方式显得十分单一。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匮乏不利于增强农民工对务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容易导致社会不良的精神文化现象、产品和服务的滋生。
(二)培训权益的缺失。我国农民工的总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较弱,适应的岗位狭窄,大多数从事脏、苦、累、险、毒的体力劳动和相对简单的低层次脑力劳动。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为刚毕业年龄。这意味着培训不仅对于企业的转型升级意义重大,而且对于农民工个人的发展尤为重要。但是农民工的培训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
(三)子女在务工地受教育权益的缺失。长期以来农民工子女在务工地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决。尽管教育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务工地顺利入学,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有限,一些地方仍然以户籍为借口做出限制,这些都使得农民工子女未能充分享受务工地均等的优质教育资源。除义务教育外,农民工子女在务工地接受高中教育的难度更大。
二、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制造、建筑、传统服务业等领域,承担着最苦、最累的工作。由于受到自身经济、时间、居住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程度还有较大欠缺。因此,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他们和所在地居民一样,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加大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投入、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化资源供给等方面的力度,增加农民工文化服务网点和文化服务总量,强化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农民工群体的文化创造活力和文化传播活力,将会有力地促进城乡文化统筹发展,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从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农民工背井离乡、身心长期处于城市的边缘,耳闻目睹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心理容易失衡,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熏陶、心理疏导,有效地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诉求,加快建设农民工的精神家园。只有认真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为农民工了解城市开通更多的渠道,搭建更好的平台,帮助农民工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才能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构建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之一是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权利。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达2亿多人,其文化需求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之间尚存在一定缺口。因此,应充分考虑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构建积极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使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构建农民工技能培训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适应经济结构调整、逐步融入城市的重要途径。目前,很多农民工没有一技之长,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面临“技术尴尬”。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城市对技术工人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民工对技能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体会得很深,普遍具有接受培训的愿望,但较低的收入限制了其参加高层次培训的机会。为此,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满足他们接受技能培训的愿望。
(三)明确政府的职责,加大对公办学校的投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键,在于要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扩大城区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中小学校的数量和规模,让更多的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建议政府要以逐年递增的方式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要向承担义务教育任务重、接受农民工子女多的学校倾斜,帮助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要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新城区学校的改扩建工作。
(四)构建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质量保证机制。满足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不仅要注重量的增长,更要强调质的提高。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民工文化生活方式及内容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农民工消极、落后、颓废的文化生活方式依然存在,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目标相悖。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民工的思想阵地,帮助他们抵制庸俗文化、落后文化、颓废文化的侵蚀。
基金项目:201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2013lslktfx-18)。
参考文献:
[1]叶文姬.转型期农民工问题研究[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一、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视野下的人民建议征集是指各级机构通过和人民互为主动的方式交换建议的过程。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是参政议政的要求,也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
1.参政议政的需要。人民建议征集作为一项有助于提升公民参政议政的社会管理创新手段,离不开信息公开的支持。可以说,信息公开是保障我国公民参与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3]近年来,中央政府开始鼓励公众有序参与到政治生活当中。十六大政治报告指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该观点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予以重申。党的十七大和十政治报告进一步要求从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提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水平。上海市新修订的《条例》也寄希望通过强化工作参政议政功能,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参与权。[4]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意愿也逐步高涨。从厦门到启东、再到宁波和现在的云南昆明PX风波,透露出我国民众迫切希望在关系到自身切身利益领域方面有自己的话语权并得到尊重。2011年底成立的上海市办人民建议征集处至今已累计办理各类人民建议意见1万余件,“建议意见类事项已占总量中的一定比例,2012年1月至10月,建议意见类事项占来信、电子邮件总量的33%。”[5]有了中央的支持以及民众的回应,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俨然已成一种趋势。我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是否需要提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水平,而是如何提升的问题。
要提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水平,则需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说道:“中国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办理的行政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可以说,公民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事务的参与依赖于对各种信息的了解程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民众了解行政权力运作的前因后果和自身利益在行政权力运作过程中的损益,进而有效地参政议政。[1]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拥有者,[2]在征集人民建议之前,需要向民众公开政府所关心的议题,以及对这些议题的一些初步阐释。这种前期公开有助于民众更加有的放矢地献计献策。在人民建议处理后,有必要通过信息公开让建议人和其他公众都有权知道政府对人民建议是否采纳以及采纳理由方面的结果信息。这样一种互动方式不仅体现了对建议人的尊重,而且也可提高其他人提建议的积极性,进而扩大建议范围和提升建议深度。
2.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我国延续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使得政府在做出决策时倚重“领导说了算”,[3]由于整个决策未经民主程序,一旦公布常常出现各种问题。为改变这种“领导说了算”的决策做法,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是对这个决策机制的支持。
1997年以来,民主决策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起被认为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四种主要形式。政府信息公开被看作改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具之一。十五大政治报告就提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行,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开。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2004年颁布的《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公开视为行政决策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务院2008年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要求重要决策直接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报告重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上海在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时就强调“旨在将‘民心’作为衡量决策的坐标、把‘民智’作为科学决策的基础、把‘民力’作为实施决策的动力,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人民建议征集作为社情民意的有效表达和汇集分析渠道成为上海实施科学、民主决策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探索有助于政府从被动防范民众上访转向主动问计于民。[5]但是,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本身也存在公开问题。要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就应将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人民建议征集过程中,政府对人民建议的不回应或者回应不及时是导致公民参与热情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公民建议杳无音信。政府的冷漠换来的是公民对有序政治参与的冷漠。[6]
二、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现状分析
现有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四大缺陷,即重征集、轻回应,重内部交流,轻外部公开,重一对一的回复,轻一对多的公开,重投诉请求类信息查询、轻建议意见类信息公开。这些缺陷造成了人民建议征集作为政府权力这样一种错误印象,[7]结果推导出政府没有权力进行人民建议征集。要彻底解决这些缺陷以及固有认识偏差,则离不开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推行。
1.征集重于回应。现有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重在征集。回应这种向建议人公开的方式并不是关注重点。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只是将建议意见类归为的一种类型进行了原则方面的规范,没有就规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其中涉及到信息公开的就只有第九条的告知机构的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第二十二条的答复方式和时间。第十一条虽然要求国家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息系统,为人在当地提出事项、查询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但是《条例》第十二条则只要求部门将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息系统,供人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为适应民众参政议政热情的提升,新修订的《上海市条例》一个创新之处就是要求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并可以通过渠道,征集、梳理、分析人对社会公共事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从该条规定来看,人民建议征集更多还是突出在政府单方面的主动为之,无论是征集、还是梳理到后面的分析、采纳以及奖励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单方面从公众处收集到建议意见后的内部工作流程,缺少对公众建议回应这类告知或公开方面的硬性要求。有关书面处理意见则只是针对投诉请求类。当然,人民建议和投诉请求类虽同属政府信息,但在公开程度和范围乃至方式上应有所不同。
2.内部交流重于外部公开。我国现行的制度侧重在内部流转,对外部公开方面则有所忽视。体现的是一种单向度传输。国务院《条例》当中规定了机构的职责,其中除了受理、查询之外,其他的如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督促检查以及研究分析和指导强调的都是内部交流方面的工作事宜。查询和国务院《条例》第九条当中规定的向社会公布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是其中仅有的和外部公开有联系的职责。如果不将外部公开和内部交流等同对待,的参政议政功能就会受到制约。
3.侧重于一对一的回复。现有关于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主要是针对建议人的回复,更多时候估计还没有回复。《哈尔滨市人民建议征集办理奖励办法》对此做了一些调整。其中除了一文一复的答复方式外,还有针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广大建议人普遍关注的人民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利用新闻媒体等具有广泛告知性的方式进行答复。这突破了原先的一对一的回复类公开。但是,该办法并没有涉及到除此之外的人民建议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问题。没有常规性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的建立,就不能说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机制。
4.侧重于投诉请求类信息查询。国务院《条例》要求省级政府颁布关于投诉请求类办理情况查询的具体实施办法。上海在2005年颁布实施了《上海市事项查询试行办法》。其中明确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投诉请求类。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人向本市各级政府机构或有关行政机关查询投诉请求事项的办理情况,有关机关接受查询请求、反馈查询结果的活动,适用本办法。有关建议意见类的查询则无法可依。查询作为信息公开的一种,如果没有相应制度支撑,就无法充分发挥人民建议的参政议政功能,也会制约其科学、民主决策实效的发挥。
三、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若干对策
1.确立人民建议的政府信息属性。人民建议属于政府信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关于政府信息的定义,我们可以推导出人民建议是一种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界定的政府信息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一项信息要构成政府信息,需要符合四个要件:主体是行政机关;必须和履行职责相关;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制作或获取。人民建议是作为行政机关的部门,如上海市办的人民建议征集处,依其在渠道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这份职责所获取的来自人民的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种方式提交的信息以及所制作的关于人民建议处理方面的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的四个构成要件。如果有申请人向部门申请涉及到人民建议征集方面的信息公开,部门就无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以“非政府信息”予以答复而不予公开。
2.人民建议信息公开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调整。属于政府信息一种的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可以直接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调整。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和投诉请求类信息不同。现有实践对于后者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对于投诉请求类信息,统一适用特别法规定,即有关事项方面的查询制度。实践过程中,行政机关在收到这类信息公开申请后,一般都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例外”进行答复,并建议申请人通过其他特别规定进行查询。司法实践也大多支持这种答复。[1]人民建议属于信息的一种,如果和投诉请求类信息区别开来,统一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行公开的话,似乎有所不妥。但是如果走查询这种特别渠道的话,就涉及目前并没有相关制度进行调整。这是因为国务院《条例》只授权地方就投诉请求类信息制定特别办法。上海就投诉请求类信息查询制定了《上海市事项查询试行办法》。
考虑到人民建议和投诉请求类信息的差别,在降低立法成本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适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人民建议征集信息进行公开。这样做有利于人民建议征集信息更大程度和范围上的公开,从而有助于人民建议征集在有序推动公民政治参与和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是因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的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公开可以去除规定在事项查询特别规定当中的主体资格限制。《上海市事项查询试行办法》将查询主体限定为提出该事项的人。非该事项的人无权也无法进行查询。如果人民建议征集信息也适用该主体资格限制的话,人民建议征集信息的使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3.主动公开作为人民建议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人民建议信息在公开方式上应当侧重主动公开,辅助依申请公开。这主要考虑到我国通过了一个以主动公开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2]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仅规定了最低标准,而且还用三个条款的内容分别规定了各级行政机关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提供了一般标准,规定了四种情形供行政机关决定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这四种情形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设置了六大保障措施,用以确保主动公开要求得到落实。这六大保障措施包括多渠道的主动公开、各式各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和出版、主动公开信息20个工作日的时间限制、举报和行政处分机制。[1]具体到人民建议征集信息,除了现有的主动公开机构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外,在主动公开机制上,我们还可以考虑:
一是主动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在“征”上下工夫。人民建议征集部门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开展各类主题的人民建议有奖征集活动,如黑龙江省曾经开展的“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言献策”有奖征集活动等。这类有奖征集活动是政府以一种开放姿态主动向人民征集建议,有助于引导公众就政府最为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贡献智慧。在进行主动征集活动时,要有信息流通思维,不仅仅局限于一些标准框架,要尽量阐释所需征集的主题、具体内容、征集时间、方式,如有奖励的,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等都应主动公开。
二是编制并主动公开《人民建议征集公报》。该公报以非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定期出版。除了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议人外,还可供一般人随意参阅。[2]上海自成立人民建议征集处以来,编写了《人民建议专报》和《人民建议摘报》。这些专报和摘报除了上报相关领导外,也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如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主动公开适用标准考虑主动公开。
4.依申请公开作为人民建议信息公开的辅助方式。我国说的主动公开,不是要求所有政府信息都主动公开,对于那些不能主动公开的人民建议信息,我们可以采取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考虑到:
一是开展对人民建议定属性工作。在人民建议信息制作开始,就界分其属于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内容,方便今后开展人民建议信息公开工作。对于那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人民建议信息,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列入主动公开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人民建议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信息则可列入依申请公开范围,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办理。
二是申请人范围不限定在提出人民建议本人,还应扩展到包括公民、法人等其他所有主体。向人民建议本人公开是对其的尊重。在做好人民建议登记、处理和答复工作基础上,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发放人民建议证书;对于未被采纳的建议要做好解释工作。不必等到建议人自己向人民建议征集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如果除建议人外的其他主体申请人民建议信息公开的,则要启动第三方征询机制,向建议人征询是否同意公开;如果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如果不同意公开的,原则上不予公开。当然,建议人在提交人民建议时就明确同意公开的情形除外。还有,如果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予以公开。不过,建议人有权知道该公开决定及做出该决定的理由。